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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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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法律意识

篇1

一、企业法律文化概述

所谓企业法律文化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行为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总和。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有三,即物质表现层、制度行为层以及精神理念层。物质表现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现和重要载体,表现为可观察到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过程;制度行为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中间层和支持保障层,表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精神理念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内核,表现为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信仰等。

企业法律文化的三个构成要素既相互独立又高度统一,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只有三者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法律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二、我国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企业法律文化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企业在法律文化建设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物质表现层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法律工作人员。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更是规定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应当设立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事务机构、配备法律工作人员。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一些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都没有达到国资委规定的要求,更不用说地方国有企业和大量的民营私营企业了,同时很多企业即使招聘了法务人员或聘请了法律顾问,也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将法律工作停留在企业管理的表面层次上,没有真正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法律事务组织机构的缺失和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人员的缺位使得企业法律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组织和智力支撑,更使法律文化建设缺少了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企业法律文化建设自然不能得到有效开展。

(二)制度行为层

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待提高。首先,很多企业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除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之外,其自身缺乏基础性内控制度,企业的很多内部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其次,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制度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和衔接,内部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有时大相径庭,同时有些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难以执行和操作,使许多规定成了一纸空文。再次,不少企业的制度执行力不强,虽然制定了许多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但得不到有效的执行,造成了虽有制度但被束之高阁的现象。另一方面,行为建设有待改善。首先,目前很多企业的决策及经济行为中缺少法律审核环节,忽视了法律审核在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及经济合同签订中的重大作用,极大削弱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能力。其次,很多企业没有将法律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之中,仅将法律的作用定位在纠纷案件处理上,法律被排斥在合同管理、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等日常的企业管理门槛之外,成了企业管理的看客。规章制度的漏洞和法律行为的缺失使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缺少了制度保障和行动落实,仅成了一种口号。

(三)精神理念层

首先,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还不强,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了法律的事前防范功能,缺乏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传统的人治思想较为严重,依法治企能力较弱,市场法制规则意识薄弱,遇事沿袭习惯做法,靠关系,讲摆平,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先天缺失。其次,一些企业对普法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普法宣传在法律意识培养上的重要作用,普法投入不足、手段单一、全员参与程度较低等,难以有效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环境氛围后天不足。

三、我国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企业法律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公司治理,真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关键是严格依法办事。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有利于企业依法规范行为,使公司治理名符其实,发挥效率,保证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层之间的制衡到位,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现实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依法经营必然造成市场风险的放大,一旦法律风险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控制,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迫切需要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3.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深化企业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实现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要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就必须摒弃人治思想,积极推行依法治企。企业内部决策,要从经验决策、个人决策向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转变;企业内部管理,要从粗放管理向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应这一内在要求,需要提高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治理,推进企业民主法制建设。

(二)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

普法教育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全员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上下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动企业普法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企业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局面。要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员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把实施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普法内容,把企业法律管理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典型教训作为普法案例,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企业普法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组织基础

组织建设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总法律顾问,明确总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逐步推动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要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明确职能和工作流程,确定分管领导和机构负责人,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工作人员,明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职责等,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企业应该加强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营造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做好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取证工作,实现法律顾问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制度建设,筑牢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制度支撑

加强基础性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是规范企业行为、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衡量企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强化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减少原则性与抽象性规定,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行为有规可依。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贯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有规必依、依规必严,促进企业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五)加强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及行为合法合规

篇2

一、关于法律意识的有关概念解读

根据相应的科学概念分析了解可知,法律意识主要指的就是,人们在日常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某些事物的一些感知上,或者情绪意识上的总和,这样的思维意识也就被称作为法律意识。但是在法律意识的概念理解当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便是,整个法律意识应当要包括人们对于一些社会活动、生产与生活所展开的交往现象,并且通过科学的法律态度来展开实际上的认知以及感官上的评价,最终形成的最终意识也就可以直接有效的支配具体的行为。总体上来讲,法律意识的概念简单可以总结为,人们将自身融入到一种法律的世界和秩序当中,最终所产生的一种自觉性。但是通过对实际的情况展开科学的分析可知,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员工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相当的缺乏法律意识,存在着非常明显的法律盲目性。实际的表现也就是,欠缺基本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情感,最终养成了一种极为不正确的法律意识观念。虽然部分企业充分的意识到了这一点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法律意识的提升,但是与当前先进的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与不足。因此,有关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对此报以高度重视。

二、油田企业管理当中法律意识所起到的作用

(一)奠定良好的油田企业竞争市场环境

观察当前实际的企业发展情况可知,目前我国的市场竞争当中,油田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并且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当中,还存在一部分的国外企业,它们非常明显的抢夺了我国的大量客源。针对于这样的情况来看,虽然说我国也采取了一定的科学措施来对这些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的解决,但是在整体上并没有起到一定的效果,许多地方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为了获得应有的利益,仍然忘却了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最终也就采取了非法的手段展开竞争活动,更为严重的是某些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就已经相对构成了一定的犯罪。正是因为这些问题非常的突出,所以也就对我国油田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措施便是大力培养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只有在管理过程中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最终才能将整个市场竞争的环境重新的拉回到公平竞争上来。

(二)积极推动现代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

我国在漫漫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已经较为完整的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完全建立,其只是在不断的朝着完整化的方向发展,而不断的证据都在表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当中,始终都是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意识的,这一点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讲尤为重要。法律意识在当前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起到的是一种非常关键性的作用。当一个企业的员工以及相应的领导,都不断的加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之后,在后续的管理工作当中,才能切实的让法律的外在强制性转变为内在的认可和价值的体现,企业在日常的管理当中才能根据法律的相应指标,正确的处理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最终使用合法的方式来有效的解决实际的问题和纷争事件。这样一来,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才算是真正得到有效建立。

(三)科学有效的解决企业的相应问题

众所周知,企业在日常的运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一定的纠纷事件,而纠纷问题当中展现最为明确的就要当属劳动事务纠纷。在劳动事务问题当中,多数情况下都是劳动合同纠纷为主,我们都清楚的明白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将法律法规作为最根本的依据的,从始至终都是按照强制性的规定展开规范。在绝大多数的企业当中,尤其是某一些小型企业并没有按照法律来实行合同制,因此劳动双方也就没有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从本质上引发了纠纷事件。而细致分析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的实质可知,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很多的,但是在众多原因当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企业管理人士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这一点再次证明了法律意识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再次发生,那么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就应当切实的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企业管理除了劳动合同的问题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问题,不论是何种问题,它的最终解决办法都在于企业管理人士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四)可以较好的督促企业合法的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相对于企业管理的领导来讲,一旦整个法律意识都得到了全方面化的提升之后,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也能够较为顺利的制定出来,最终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其才能不断的依法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确保企业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当中的员工来讲,凭借着科学的法律意识,之后企业才能更加有效的促进员工自觉的根据法律的条文规定,来履行好自身的权利义务,这样反而更能促进自身价值的实现。所以,在企业管理当中切实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是现实的要求,同样也是时展的需要。

三、在油田企业管理过程中科学培养法律意识的措施

就实际情况研究可知,油田企业的管理活动主体始终都是领导机构以及工作人员,所以要想科学的提升企业管理过程当中的法律意识,那么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从人员的法律意识层面入手,因为一旦相应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之后,具体的油田企业管理工作也会呈现出法律性,最终促进企业不断朝着科学长效化的方向发展。根据长期的工作经验得知,相应的措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三种意识应当牢牢的树立在企业人员脑海当中

这里所描述的三种意识分别是依法办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办理事务的意识以及公平竞争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从这三种意识当中非常明确的体会到,其已经贯穿到了企业的日常发展过程之中。对于依法办企业的法律意识来讲,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应当明确的认识到,这一种法律意识的增强措施是企业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体现,在众多的企业法律事务当中,尤其要以公司的法律事务为主,虽然说已经多次进行了修改,但是企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仍然还是需要自觉遵守的。第二种意识就是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合同的法律意识一直都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所在,当合同签订之后,那么此项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相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切实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要求,使得整个合同的执行更加的具备规范性,总之,企业管理当中按照合同法律意识处理事务,是非常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实现的,同时还能够以这种方式极好的保证整项交易的顺利开展,最终也就维护了交易的相应秩序。第三种就是公平合法竞争意识的增强,企业的发展始终都是离不开市场竞争的,但是在实际的竞争当中,企业一定不能违背相应的法律规范,而是应当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展开竞争,这样自身的商业道德才能得到极好的实现。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工作人员也应当对不合法的方式展开较为明确的规范,因为这样才能科学的划分出正当和不正当的竞争分界线,这样对于企业法律意识提升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增强企业管理过程当中的宏观调控责任意识

宏观调控责任意识对于企业的良性管理非常重要,同样它也是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所谓的宏观调控责任意识主要就是指,国家为了对市场的缺憾展开科学性的补救,规避市场出现失衡问题所采用的一种措施。企业管理过程中很好的履行这一个方面的问题,也能够很好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是因为当企业在展开这方面的调控工作时,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会严格的依照法律的准则展开相应的工作,最终自觉的遵守相应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宏观调控责任意识是一个非常大范围的概念,切实的依照这个概念来科学实现企业管理法律意识的提升,将会从本质上有效的确保整个法律意识更加的具有科学性,这也是企业管理当中提升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油田企业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整个企业的管理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够极好的推动油田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同时使得企业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虽然目前情况下,我国油田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较而言,在企业法律意识方面差距还相对明显,但是与以往的情况相比较,整体上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相信只要之后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不断的重视法律意识,采取科学的措施提升法律意识,最终一定科学的推动企业朝着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然.新时代企业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的基本途径.现代企业.2018(9).

[2]谢爱珍.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及其现代化分析.中国商论.2016(35).

[3]董薇薇、于新霞.浅析企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科技与企业.2014(18).

篇3

一、中央企业在“五五”普法中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基本实现。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合规文化初步形成。二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规章制度逐步依法健全和规范,企业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各项经营业务初步实现了法律顾问机构全过程参与,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企业法制在规范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法制工作在规范企业改制上市和调整重组中的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法律论证工作得到加强。

二、企业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当前企业法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在客观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普法教育活动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符合认识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必须使内因和外因完美结合。多年以来,在普法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概括起来有外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内部因素的制约。外在客观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结为:

1.企业对普法教育工作的认识不高,缺乏足够的重视。

由于受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认为在中国的现实社会,“权大于法”、“政策大于法”,学法用法无用,只要学好政策看领导眼色行事就足够了。另一方面认为:学法用法、依法治理是公检法司政法机关的事情,与己无关,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些不良思潮的存在,客观上制约了普法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

2.职工遵法守法意识不强。

部分职工包括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等,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高。在具体事务的操作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

3.普法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没有完全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不健全,客观上发个文件应付检查,实际上人员没有落实,制约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内在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1.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用现代法律理念去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不难发现,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对象的选择及教育目的的追求上,无不是把教育职工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正是在这种传统理念指引下,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职工的知法、守法上,普法也就必然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也就使全体企业职工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2.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有企业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企业职工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例如:我国全民普法教育从“一五规划”到“五五规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内容。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重心之确定完全基于我国企业职工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企业职工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3.侧重企业内部职工的普法,忽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

在企业普法对象中,往往侧重企业职工,而忽视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近年来,普法不断深入,但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犯罪率还是不断攀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首先,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往往都没受过良好教育。由于不懂法,导致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漠视法律意识的尊严。其次,缺少懂法人引导。外来人员大多数是跟着与其一样、也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亲戚同乡一起出来打工的。虽然他们已经自食其力,但因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不少外来人员沾上了不良嗜好。在身边缺少懂法人来提醒他们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尤其是那些外来未成年人。最后,外来务工人员自身受到侵害时,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所以,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也应该是企业需要关注的人群之一。

三、新时期企业普法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社会传播活动,它既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法制,也包括动态意义上的法治。是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

(一)指导思想

企业在现实的普法工作中,特别是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以及评价体系的建立上仍具有强烈的“知识灌输”的烙印。企业应顺应时代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树立全新的普法理念,重新认识普法内涵,进而对普法的目的、任务及方法手段进行重新定位。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企上新水平、企业发展上新台阶”的核心目标,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普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为企业发展奠定扎实的法制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法律素养,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筑企业“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从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着眼职工的实际法律需求,着力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的难点问题,在法制宣传中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实践,在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

4.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企业建设发展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准确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律,积极创新工作形式、方法、途径,将“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企业普法的重点对象

企业普法的对象应该是广大干部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重点是各级企业负责人和中层经营管理人员。

(一)切实加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不只是员工守法,企业领导干部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应率先垂范。只有领导干部依法治企的意识增强了,才能有效的带动企业员工普法的积极性。

一般可以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企业总部及各子企业、分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40小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学法时间。企业应将法制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由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并将学习情况认真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二)大力提高法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法律顾问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履职能力现状分析,加强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其在企业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中的专业岗位职责。

(三)积极开展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层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要制定完善法律培训计划,定期督促检查法律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法律培训的考核力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性。

(四)不断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为了促进企业协调发展,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新路子,按照“长效机制为基础,教育管理为抓手、维权服务为保障”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教育,形成了浓厚的企业法制文化氛围。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普法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企业职工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不是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应是受众面对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同时,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也要求将“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企业职工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赢得广大企业职工的主动参与,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企业职工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理解传授者的用意、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治的对象、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逐渐地使法治精神融入到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因此,企业必须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格式化,要在继承和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方式的基础上,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现代科学手段进行普法宣传。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以其快速、直观和容量大、覆盖广的优势占领了新的领域和阵地,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

(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法治历史较长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如英国,在不同的场所,选择最适当的形式,设置不同的法律警语、告示,使人们能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比我们“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去一套套法律全书或一本本法律读本效果会更直接。

(三)普法理论和实践要相结合。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民主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

六、结语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走社会化道路。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法治要求更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更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组织者,要重新认识和思考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法治企业,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志,邵先海,龚鹤强. 构建基于企业战略的企业法治文化――浅论企业“五五”普法的目标与任务[J]. 中国司法, 2006, (02) .

[2] 刘道龙. 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 中国司法, 2009, (02) .

篇4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广大的中小企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舞台,同时也使中小企业面临更大挑战和风险,法律风险便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导致其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为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中小企业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的法律管理机制,本文笔者就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谈一些看法。

一、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及其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未跟上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贯穿企业始终,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的所有行为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法律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可以说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发生在企业运营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企业法律风险分布的范围和企业风险分布的范围基本一致,贯穿企业从设立到清算的整个过程。

2.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的伴生性和转化性

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法律风险的存在意味着必然还有其他风险存在,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相伴相生,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他们还相互转化,其他风险超过一定的限度将引发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发生的后果也一定会导致其他风险的发生。

3.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

法律风险发生前提是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法律和合同是判断风险是否存在、风险后果是否严重的基本依据,因此和其他风险相比,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不能依靠相关人员的主观判断。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薄弱,内部管理不健全,管理者素质相对较低,面临的风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

1.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较低

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内部因素。中小企业的从业者的知识水平、法律素养一般都不太高,一些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薄,在经营决策时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不惜牺牲企业的利益,在经济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有的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为了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总是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利用竞争对手、恶意打压竞争对手,非法、变相剥夺劳动者权益等。有的企业不注意法律维权,比如由于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而被对手抢注,使自己遭受不该有的利益损失。

2.企业自身制度存在缺陷

企业自身制度缺陷、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和故意违法经营等因素也会导致产生法律风险。中小企业一般制度都不太健全,企业自身制度缺陷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某些企业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或者法律审核把关不严,加之法律监督缺失,致使企业存在有法律漏洞的、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企业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中运营,危机重重。制度存在缺陷也导致,企业员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也是企业存在内部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3.外部法律环境影响

法律环境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一般可分为立法不完善、执法不公正和市场主体缺乏诚信三个方面。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走过了相当的历程,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有关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和修订。因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和修订,使企业原来合法或不违法的经济活动,有可能违反了新的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同时有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膨胀导致的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泛滥、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执法标准不一、执法不公平,也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种类

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中的法律风险

在设立过程中,企业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义务,以及发起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有关资料表明70%以上的企业对合同的签订、审核、履约等环节缺乏严格的管理程序。有的企业为了提高效率,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把业务合同章交给业务人员随身携带,签了合同也不审查,对合同文本也无备案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对合同履约过程缺乏严格控制和有效防范。这些企业在流动资金非常匮乏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仍高达40%以上,而且有70%以上的外欠款已长达两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三)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多数中小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有的企业对商标有偿使用者缺乏有效监督,从而出了问题后殃及了商标所有者声誉。特别是有些企业为了眼前利益,将注册商标交给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厂商使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既没有在商标局备案,也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依法监督。有的企业对技术秘密保护不力,使企业多年研制的科技成果化为乌有。这类风险往往由于企业专利意识不强或担心申报专利容易泄密,因此没有及时申报专利,而且也没有及时采取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防范措施,由此产生法律风险。

(四)担保法律风险

一些中小企业只是顾及“关系户”的面子,未考虑担保对象的资信情况和还债能力就草草地为其担保。这种盲目担保的行为由于“关系户”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致使担保企业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使好端端一个企业陷入困境。

(五)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会因为自身的不规范行为及外界的行为,可能受到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管制风险,各种侵权纠纷等法律风险。

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

只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风险控制手段,才能有效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1.加强法律宣传与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最新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使员工在合同的谈判、招投标文件的拟定、代表企业对外交往时清楚哪些内容是可以约定的,哪些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强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构建比较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有效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2.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企业应对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企业要进行全面法律风险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点、风险源,梳理具体的风险清单,并进行归类。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损失范围等,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和分级排序,划分风险等级。

其次,在法律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制度和流程。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制订法律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预案机制以及补救方案,坚持对法律风险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把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再次,由于企业法律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应定期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不断改进、调整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便企业更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3.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全体员工的行为加以指引、规范和约束,把企业的经济活动全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增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可预测性,把企业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同时,企业还要严格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狠抓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得以执行,从而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4.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

在起草重大合同时,应依据有关法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合同条款合法有效、齐全完备、具体明确,文字表达准确、严谨、规范,以避免合同纠纷发生

在审查合同时,细致入微地审查合同,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和争议。

在合同履行阶段,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确保合同权利的全部实现和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在合同验收阶段,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坚决要求对方及时整改,采取补救措施;若对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5.建立企业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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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企业风险管理强调从管理的角度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价与控制,是一个持续循环、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也就是通过系统规范的操作流程增强法律管控能力,促使企业最大限度防控风险,得国内国际竞争优势。

二、经济新常态下企业面临挑战

我国经济运行已经进入了新常态发展时期,在这一阶段,企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生存压力也变得非常之大。因此,企业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进一步防范因政策等原因造成的各种风险,摒弃过去那种靠简单的成本投入粗放经营就可以赚取巨额利润的理念。只有在认识上深一层,在竞争中强一分,在发展中快一步,积极、主动地进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信息化、智能化、高新技术引领企业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才能使企业在顺利迈过这道坎。

新常态下,转变经营方式、调业整企业结构和提升企的风险管控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营销将进一步规范,成本与费用控制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同时,还将面临企业重新整合的风险、混合所有制的法律风险等,法律风险将和其他风险交织在一起,导致新的风险发生。

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本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有效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解决风险的一种管理能力,是区别于传统竞争力的软实力,其对企业的发展和价值贡献往往通过避免或减少损失,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等方式体现出来。但管理过程也存在着一些基本原则。

1.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目的就在于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企业历史数据的研究为基础,通过系统科学的方法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掌握企业法律风险全局,确定重点,集中力量应对。

2.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

多年来的企业风险管理实践使企业逐渐认识到,发生在企业内部不同管理部门,不同业务领域或不同的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相互此消彼长,如果企业仅从某个部门、某项业务、某个环节角度去考虑风险,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乃至贻误风险管理时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根据风险组织的特点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

3.全员、全过程实施原则

注重发挥企业内部资源,将完整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嵌入企业各个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业务流程,乃至各个岗位结合起来,以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

四、常态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措施

经济新常态下人们的法律意识、价值意识与自我意识凸显。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守法经营管理,开展各项活动,才能确保企业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增强竞争力。

1.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相结合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现代化企业都会制定相应的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所以我国企业要借鉴这种成熟的管理模式,将企业的管理和法律风险的控制融合在一起,进而制定完整的企业发展战略,这个战略内容可以包括企业的治理、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并涉及到国内外的商业活动等,当企业在做一个重大的运营决策时,要充分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从而促进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

2.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

新常态下,一方面,企业运营一刻都离不开法律风险防范,主动参与和大力支持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从而切实将事前、事中、事后防控体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必须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懂得,只有人人严格遵守法律,人人都增强法律风险意识,自上而下有效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主动承担法律义务,在生产实践中,努力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以法律的视点思考生产运营中所遇到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问题,时刻保持可能发生法律风险的警觉性,自觉形成整个企业的防范意识,才能避免发生风险,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3.加快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创新

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要求,以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为基础,将法律风险管理关口前移,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研究法律风险成因,尽早识别和消除法律风险根源,提前预防。根据风险级别,从制度规范建设入手,将所有的经营管理都纳入法律风险控制体系中,以各岗位职责为突破口,着眼于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突出重点,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流程,实施绩效考核和动态监控、评价,随着企业法律环境和经营发展战略的不断变化,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也相应适时调整、实时更新。

4.加强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

企业法务工作实施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法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有所提高。要提高法务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就需要他们掌握牢固的专业法律基础,包括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等, 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实践, 熟悉企业的经营程序与各个环节,将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与企业业务知识进行有机结合,以提高自身的实际工作能力。

5.优化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

企业的法务工作应对以企业的经营目标为目标,采用合理有效的方式和方法。第一,法务工作不能特立独行, 需要听取其他部门的想法和建议, 并尽可能的对这些想法和建议进行完善。第二,电器企业法务部门的相关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这样才能得到员工真正的认可。法务部门人员要想真正的与企业融为一体,就需要作出有效的成绩,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五、构建和完善新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需要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行改造和完善,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所以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好措施就是从源头抓起,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1.重视法律人才培养

离开了人,一切制度都无从谈起。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在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中,必须用科学人才观统领全局工作。企业法律顾问是懂法律、懂经济、懂企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是企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企业法律顾问人才发展规划纳入企业人才发展整体规划通盘考虑、统一规划。

2.提高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一个企业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才能对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要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使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中有明确的定位,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制度保证其管理职责的有效履行,要意识到法律事务机构所承担的直接管理工作是某些事项必经的、不应跨越的程序。法律意识的形成有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经营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推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上水平,确保企业持续发展。

3.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应具有全面性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仅仅是对企业面临的法律诉讼予以处理解决,更应对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预测。通过法律顾问参与经营决策、参加企业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使企业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机制,从而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中得到全方位发展。

六、结束语

新经济常态下,企业要有意识的提高自身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最根本的问题出发,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并结合新经济的增长点,保证企业在现如今的条件下不断发展壮大,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马芝.如何防范和降低企业经营发展的法律风险[J].经济师,2014(03):101.

[2]张艳丽.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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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作为一个现代企业,从企业成立、日常经营管理到解散清算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约束。大到投资经营决策,小到日常经营管理,只要是因不了解或违反有关市场运营、行业规范、劳动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风险的范畴。简单地说,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不利后果的风险。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活动的基本元素,必然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法律风险防控主要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规模越大,发展速度越快,面临的风险就越多,企业在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的同时,要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元素,除了以生产经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必须同时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及有效性,这样才能真正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切实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方位防控原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参与人员和涉及领域方面都体现出了全面的原则。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全员参与,包括公司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涉及的领域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法律风险防控要从源头开始,要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控,全过程管理,真正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二)规范运作、有效监管原则。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流程和明确的制度保障,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等,都要有明确的制度控制。特别是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要明确自己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切实的防控制度。

(三)切合实际、动态调整原则。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新的法律风险种类的出现,法律风险影响范围和强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中心,由企业高管层、职能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对企业潜在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确定防控策略,并进行风险防范、转移、降低或消除的全过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从以下层面做起:

(一)建立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确定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作用。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主要是承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确定企业管理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流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以事前预防为主,应具有主动性和计划性,主要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更新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相互独立也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第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控制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企业外部宏观经济政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类、排序等,确定风险源和重要风险。第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存在的各级法律风险制定防控方案和具体的防控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转移、降低、消除等,实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第三,风险监控更新。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风险影响程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信息库要保持更新,对新产生的风险和发生变化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保持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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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企业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改革外部环境中实现依法经营,重要的是首先在企业中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法制环境,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培养一个能自觉加强企业法制建设、自觉坚持依法经营的职工队伍。但是,如果一个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会使企业在竞争中利益受损,或由于对法律掌握运用不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防犯意识不够,会使企业技术泄密,并且违法的事情会时有发生。要建立保护自己利益的完善的法规,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塑造起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规,特别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规,从法律制度上辟出路子来。增强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完善管理体制、搞好廉政建设、预防违法犯罪、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与聘请法律顾问相结合。要搞好企业的法制化建设,必须要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许多企业设置了内部法律顾问一职,但在使用上却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法律顾问的作用难以发挥。产生问题的根源,是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对内部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职能、作用等问题上认识模糊。企业法律顾问一般分为外聘和内设两种。外聘法律顾问多是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而内部法律顾问则是本企业在法律上学有所成的职工,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目前,许多企业只外聘了法律顾问,却未设置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外聘法律顾问每天多在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办案,不可能常去企业,所以在企业的工作时间不如法律工作人员充裕,同时外聘法律顾问不如法律工作人员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作为外聘法律顾问,他只能在维护企业较大的利益上面下功夫,对企业较小的利益就无暇顾及了,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他们必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所有利益,所以说,他不能象内部法律工作人员那样维护企业所有利益。外聘法律顾问不能做企业的基础性法律工作,如经济、技术合同的管理,企业的专利、商标、专用名称权的管理、委托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等。在这些方面,却是法律工作人员大显身手之处,在日常工作管理关系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优于外聘法律顾问。不可否认,绝大部分外聘法律顾问对所聘用企业是负责的,但其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一级期限不长的合同而已。同时,他还兼任许多企业的法律顾问,许多当事人进行诉讼,其精力有限,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难免会有疏漏。个别律师职业道德不良,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上,会出现搪塞、敷衍企业现象。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必须尽力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另外,由于有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参与,外聘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的漏洞或问题可能会被同样是法律内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查觉。

二、运用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一个企业建立了有较高法制观念和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制事务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部门,再加上职业道德良好的外聘律师或法律顾问,就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法律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重大决策的法律管理,减少企业决策失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出经营决策,不仅要考虑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要考虑法律上的安全性,并做好法律风险的预防。为加强重大决策的法律管理,法律顾问要自始至终参与到决策活动中并进行法律论证。一是法律顾问作为企业领导成员要直接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的决策会议。二是凡重大经营决策或重大项目,必须有法律事务部门的人参加。二级单位的经营决策和重大项目也要求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加。三是对一些重大决策问题,提前让法律事务部门提出具体的法律方案,供决策时参考。四是通过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各级领导提出法律建议,以堵住管理上的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的履行率。市场经济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契约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合同来维系的,合同不完备会被别人钻空子甚至掉进预设的“陷阱”中,给企 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济合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一般包括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归口审查、两级审批、共同负责、严格结算等环节。统一制度,是指总公司统一制订对内对外合同的管理规范,对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审批权限、合同纠纷处理、奖励与惩罚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分级管理,是指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限额以上的合同进行直接管理。二级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对限额以下的合同进行管理;归口审查、两级审批,是指所有合同都要经过法律部门审查并加盖印章,限额以上的报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批,否则合同不能签订和生效;共同负责,是指合同的经办部门和法律部门共同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凡违规订立合同造成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在合同管理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严格结算,是指二级单位采购设备和材料等超过规定数额的,都要签订合同,不签合同的,不能对外结算。落实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合同的签约率,避免纠纷发生后处理无凭无据的问题,排除单位利益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如果严格控制好上述几个环节,基本可以做到合同的合法签订和顺利履行。但百密难免一疏。有些合同从签订到履行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如人员变动,情况发生变化等。为避免意外因素影响合同的履行,可以附加“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和“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所谓“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就是合同签约人(或承办人)对合同的前期调查、谈判、签约、验收、结算等全过程负责,在合同未履行完之前,合同签约人原则上不能调离或更换工作岗位,必须调离的,应确定新的承办人,全面承担合同的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合同签约人进行全面考核、奖惩。

“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就是为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重大合同顺利履行,各单位签订的对外投资、联营、租赁以及建设周期长、投标额大、疑难复杂的合同,二级法律事务部门要会同经办单位及签约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对经济合同实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纠纷管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发生纠纷是不可能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管理既以事前防范为主,尽可能避免发生纠纷,也重视各类纠纷的处理,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在诉讼、仲裁工作中,应抓好两个环节。

第一,积极认真地处理好各类纠纷。纠纷处理一直是企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尽管原因各异,但只要克服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和对诉讼的畏难情绪,注意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果断而又灵活地运用法律手段,做到该的案件坚决依法,该应诉的案件积极进行应诉,绝不在诉讼环节上贻误时机,困扰企业的纠纷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加强对企业纠纷的统一管理。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纠纷处理程序的管理。许多大企业的下属单位怕家丑外扬,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草率处理,使本该胜诉的案件败诉,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要改变这一状况,就要狠抓下级单位对外经济、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申报,制定严格的案件申报规定和与之相辅的奖惩制度,使下属单位发生的各类案件都能及时向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申报。另一方面是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措施,使案件管理形成一盘棋的格局,提高案件的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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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但是由于管理不完善,法律意识不强等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往往会遇到许多法律风险。

一、中小企业法律风险表现

(一)劳动法律关系风险

劳动法律关系是企业内部管理中面临的最重要法律关系之一。特别是随着《劳动法》的修订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的颁布,我国劳动用工关系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但同时企业的用工成本也无形间加大,面临的法律风险更高。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随时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各种法律风险,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二)合同法律风险

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一方或多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就是合同行为中的法律风险。

1、合同签订中。不少企业经营者的合同是部门员工自己写成或者从别处借鉴稍加修改而成,未经法律专业人员审查,容易在细节处出现纰漏,变成危险的陷阱。另外,很多合同签订的场合不是谈判桌而是酒桌,仔细斟酌似乎成了不够义气,等到起纠纷了才知后悔。故签订合同时切记注意细节,逐条理解,消除文字背后的隐患。咬文嚼字在合同中很有必要。

实践中有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对合同的签订缺乏严格的管理程序,有的企业为了提高效率,甚至把业务合同章交给业务人员随身携带,签了合同也不审查,致使企业一旦遭遇严峻的合同风险往往猝不及防。

2、合同履行中。企业经营者通常会忽略合同,以为合同签订之后就万事大吉,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合同是完整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节点。合同履行中的例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终止/解除合同”此类条款,如果未征求对方同意,很可能致使对方行使中止/终止/解除权,致使自身损失,或者即使事先征求对方意见,也不注意保存证据,致使纠纷发生时没有证据支撑而造成损失。

(三)盲目担保与挂靠风险

盲目为别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往往发生在“熟人”、“关系户”身上。因为合作关系或者其他原因,不考虑对方的资信状况和还债能力就草草为其做担保,殊不知这往往会成为企业的隐形杀手。这种盲目担保的行为由于对方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致使担保企业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有的企业因没有施工资质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而选择挂靠在别的企业下,以每年缴纳管理费来换取对外签订合同时有资质企业的公章。这也是风险非常大的行为,在挂靠方与外部合作者合同签订、履行至终止的任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被挂靠单位都要承担责任。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分析

(一)法律风险意识不足

在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者看来,发展企业关键是开拓市场,搞好和客户的关系,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他们极少注意法律风险,不重视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许多中小企业并没有防范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只有在发生法律纠纷及风险后才想到要采取救济措施。专业人员介入时间晚,致使作用微小,损失弥补不利。在中国人民大学针对中小企业法律意识的一次调查中,75%的被调查企业在没有碰到法律诉讼前,从未找到律师,只有在碰到相关法律案件后,才想到去找律师,从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二)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必须重视对广大员工的法律培训,对于企业中关键岗位的员工如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及业务员等,必要时要进行专门法律培训。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员工法律培训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只有极少数企业有固定的法律培训制度,从未举办过法律培训的占绝大多数。

(三)企业管理重人治轻法治

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盘绕,在进行企业管理时往往依靠人治,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但现代企业管理,即使是中小企业,也离不开健全的规章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最大限度地避免管理者权力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对策

(一)经营及管理者必须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若要立足,必须善于运用法律规则。因此,必须强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同时培养员工的法制观念。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是防范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企业的经营决策由经营者掌控并由企业员工进行执行,只有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具有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外部管理规范

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劳动人事制度,企业外部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都必须严格制定并遵守。针对本单位主营业务,编辑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合同范本库等。各个方面都要理顺流程,防范企业系统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使企业长期处于有效防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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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开展

收录日期:2014年5月5日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今已经历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正处于“六五”普法期间。近30年的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企业而言,法制宣传教育更是推动了企业管理能力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面对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更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笔者作出如下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感和紧迫感

曾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企业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能力、防范企业运营中各类法律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应对国内外市场日益激烈竞争的内在要求。

面对这一形势,企业应当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站在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深刻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企业全员都要不断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脚踏实地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为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企业应当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首先,健全组织制度。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应逐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列入企业的工作和发展规划之中,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其次,健全学习制度。企业应建立高级管理人员中心组学习制度、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全体职工基础法律培训制度等。要重点加强对宪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会计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深入地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再次,健全考核制度。企业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建设,应逐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包括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考核,对经营管理岗位任职培训和上岗的考核,对全体职工普遍提高法律意识的考核等,做到学用结合、学考结合,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最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不断加强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制定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同时,认真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取证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中的作用。

三、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增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法教育的效果取得和目标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企业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首先,要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级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律培训。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治企能力为抓手,定期对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把能否“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他们依法治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还要坚持对新入场的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新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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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法律风险;原因;对策

随着法制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高,企业法律事务的重点应该从时候补救专项风险防范。因此,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笔者以建立企业法律防范机制的原因为基础,探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若干对策,为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借鉴。

一、企业法律风险分析

风险和利益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企业发展需要将企业风险和企业利益放到相同的高度交易重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价值的实现,进而确保企业持续性发展。企业法律风险,准确讲是企业法律性质风险,是企业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不相符,导致企业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1]。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

(一)企业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受其自身发展状况的制约,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工作人员法律认识水平普遍较低,而且由于管理费用层面的原因没有成立专业法务部门或者聘用法律顾问,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足够了解,使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往往扰乱了国家的法律秩序,甚至一些企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企业缺乏法律风险顾问制度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企业的发展将面临国内和国际不同范围的竞争,宏观经济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爆发率更大。部分企业虽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但是多数流于形,并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宪法规定法律顾问必须是经过学习取得企业法律执业顾问资格,被企业依法聘任的企业内部法律事务专业从业人员。纵观我国企业法律顾问来源,多数是企业在律师事务所聘任的兼职工作人员,落后的法律顾问制度不能满足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要求[2]。

(三)企业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企业若想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在发展道路上的各类障碍,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法律风险导致的障碍。法律风险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必须将企业法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加以重视,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设计合法环境,实现法律和企业管理的有机整合,提高企业管理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能力,减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要面临的法律因素困扰,有效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和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商业风险。

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及对策

(一)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的全面落实,市场经济必须以合法性经营为根本前提。所以,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计划性和时效性。第一,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控制的首要环节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即将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分析与评估。企业进行法律风险分析主要针对所属行业法律风险评估与分析、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法律风险评估分析、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法律风险评估分析三个环节进行。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具体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上[3]。第二,通过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评估,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管理策略。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法律风险控制原则和企业承受能力两方面。通过不同手段和方式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预警、降低、转移直至化解,实现法律事务事前预警、事中处理、事后补救的管理方式。第三,企业对法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两个阶段的实施结果实行有效监控和反馈,保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时更新,确保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与时俱进且符合企业实际发展状况。

(二)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应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法务机构,确保法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较高职业素养,引导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开展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培训工作,使各岗位员工明确其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结语

全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所以,企业应当根据法制社会的要求,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意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1]吕景胜.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08(05):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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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可能面临7大类法律风险:一是因为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违约风险;签的合约不执行,违约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因为行业整合,企业并购中尽职调查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在这个整合过程中怎么样搞好尽职调查,怎么样处理好相关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弄不好就很容易留下后遗症。三是在走出去投资并购时,境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这方面我们遇到的情况也比较多,这些法律风险也要特别关注。四是有些国家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滥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带来的风险。五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工程款拖欠风险。这个不仅在国内,在国外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六是妥善处理劳动用工涉及的劳动合同方面的风险。怎么样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应该讲在现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对我们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七是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提前引爆的风险。有一些情况,合同双方都还比较信任,但是一到危机了,都担心对方挺不过而提前倒下,使自己的债权落空,所以又重新按照相关程序来追讨债务,而这也可能引起新的风险。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如何防范好危机中凸显的这些法律风险,既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更是对企业下一步发展,乃至生死存亡的一次重大考验。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要求。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要求加强法律建设

法律风险的成因复杂,是包括外因和内因在内的多种因素组合的结果,但大多数法律风险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引起的。企业的法律建设是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软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建设的重要性和防控法律风险的紧迫性,基础法律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普华永道(全球公司法律部门调查)、《CorporateLegalTimes》及《全球律师》等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美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费用的平均投入为企业收入的1%,美国微软的法律风险管理投入更是达到其收入的1.5%,其投入费用数额是惊人的。我国企业的法律风险平均分值为42分,这意味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应为企业收入的0.42%,但实际上我国企业的投入仅为0.02%,仅为美国企业平均值的1/50。这说明中国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环境变化将非常迅速,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该风险变化的认识却相对滞后,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第二、法律风险管理意识薄弱。表现为企业在一些重大投资、经营、管理决策中缺乏专业法律人士的参与,有的甚至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专业法律人士参与,更有的企业根本就没有法律顾问或法务人员。有的企业虽设有法务部门,但其作用的发挥仍停留在法律风险转化为法律事件后的事后救济上,起的是救火队的作用。法务人员、顾问律师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圈,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挥不了应有的影响,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只起个摆设作用。在欧美国家,成熟的企业必备三种人才:律师、会计师、经济师,公司的首席法务官(CLO)是企业核心高管,一般由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担任,首席法务官列席董事会参与企业的所有重大决策,其在防范、控制企业法律风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企业加强法制建设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回顾和反思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过程,改革的市场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在肯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在企业与员工之间,一些具体的改革行为引起的争议很多、纠纷很多,以至于多年之后一些后遗症还难以完全消除。这种情况就给我们一种提示:企业改革发展,必须依法行事,用法保证。国企的改革,在转变经济主体性质的同时,还要完成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从计划经济的行政框架到市场经济法律框架的转变。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要求,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国企改革、规范推进国企改制的现实需要,是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的战略措施。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区域经济合作日益加强,我国早已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融合,我们的企业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的领域合理配置资源,但面临的市场竞争也将更加充分和空前激烈。众所周知,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既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加丰厚的竞争回报,也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我们的企业不仅需要在产品、科技、市场营销、成本效益等方面尽快缩小与国内外大公司的差距,而且还需要尽快完善企业内部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尽快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们的一些国有企业内部的法律机制还不健全,在适应市场竞争、应对入世挑战中处于劣势并可能因此付出高昂代价。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在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过程中,必须抓紧建立健全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机制,努力提升运用法律控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灵活运用合同、知识产权等各种法律手段及武器,努力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并巩固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服务优势;要在国际经济交往与合作中,学会并善于运用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非关税措施在内的多种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发展自己。

二、加强企业法律建设的对策思考

当前,市场经济已经成为法制经济,法律制度是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和竞争公平的主要手段。当前,在市场竞争中,领导干部必须遵照法律制度和市场规则办事。作为公司,企业的对外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合同来完成,在合同的订立上,对于企业的一些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论证,使之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有些招标书中,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规定,即使投标人承诺认可,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仍会埋下隐患。作为管理层的领导干部,只有研究市场,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把尊重法律、严格执行法律作为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并组织带领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在企业内部形成用法律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良好氛围,真正用法律武器捍卫企业利益。

(一)企业经营决策者必须树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观念

企业经营决策者必须认识到,在企业管理中除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还必须承担起各种决策和行为的法律责任。企业的活动,均是由领导干部决策进行的,领导干部享有决策权和行使权,同时,也要为自己的决策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清楚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关系,才能逐渐形成与依法治企相一致的法律意识,才能主动地关注市场法律环境的变化,研究法律适用对本企业产生的影响。只有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才能促使领导干部认真总结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的经验,提高运用法律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从而内化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其执行力,使其成为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使企业依法取得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维护权利。在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法律法规越来越细化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市场的研究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依法作为,才能避免或减少市场风险。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学习。领导干部作为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必须系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要全面熟悉,而且要做到专业精通。二是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整体法律素质。作为国有企业,在谋求发展的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面对的内外部法律事务相对较多而且复杂,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面对市场发展和企业需要,建设自己的专业队伍,从而带动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强企业法律建设,必须以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为导向

在市场经济环境日新月异和转型发展的复杂情况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越来越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比如,在海外投资时,必须对国际法以及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掌握,一方面可以避免因法律盲区而受到不应该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合作人钻法律空子,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国内其他省份进行经营发展时,也存在同样的法律问题。这就迫切需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需要为导向,在加快市场开发的同时,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规避各种风险,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企业法律建设,必须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权益,关系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只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才能从根本上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运营质量。建立风险内控体系的意义不仅在于适应市场发展的法律要求,从更高层面上来说,有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为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夯实基础。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以有效保证企业活动合法有序进行。现实中,有的企业因劳动纠纷发生仲裁、诉讼,企业败诉的居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不健全;有的企业对于合同的订立、权限、执行、监督、补充等没有完善的管理规定,一旦发生问题,企业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都是因为企业建章建制不全或者不完善而存在的法律风险。

(四)加强企业法律建设,要真正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

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必须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出资人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管,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违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因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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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建议

结合实际工作,电力企业员工需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政策法规风险。纵观企业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企业法律风险多是人为控制不力造成的。控制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改善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人员失控,可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结合新疆供电企业的实际,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政策法规风险:第一,应加大法律意识方面的培训。培训部门应该拿出资金、时间、精力,分不同的层面请不同的专业人士,就不同层级应该加强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本岗位抗风险的能力进行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培训。第二,各地州电力公司应按照新疆电力公司的要求,加强法律制度职能规范,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员,且专人专管,以加强相应的职责管理,增强有法可依的渠道和来源。第三,加强管理制度,保证人员的安全。通过“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规范ERP,抓住源头,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实现企业的防范风险。另外,内部应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流程,严格落实规定,进行风险规避。第四,电业局要进一步理清与派遣人员的关系,并与相应的派遣公司订立合同,供电局不应直接为农电工发工资、培训、评先选优等,以提高临时用工风险防范能力。第五,合同管理上应实行合同部门会签制,各主管部门领导共同审核后签字方能生效。合同规范应以电力公司范本为主,从公司的大局出发,订立符合单位实际的合同,防止合同欺诈,从而规避危险。第六,建立企业担保制度,对所属企业员工加强担保法律方面的培训,增强员工依法担保的自我保护能力。第七,提高约束能力,财务规范化,算清帐,算好帐,不吃亏,不惹事,建立相关审查制度,防止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八,电力法应实时修缮,加强对企业内部和社会的宣传,以及用户对电力法的了解,为一线职工制定相关的法律依据。第九,加强基层供电单位监管、监控力度,依法治企,保证每个单位职工都能依靠法律保护自己,防范企业风险。第十,加强边远地区电网建设,保证全网电压质量,做好风险防控。第十一,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尤其要加强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员工的素质教育。其办理业务时应注意语气,不推卸责任,从而塑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第十二,应常务公开,并贯彻落实,实行法规制度的硬着陆,接受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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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和功能

1.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

(1)企业法律事务与国家法律关系密切。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针,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细胞,也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让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相互平等基础上的,而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发生纠纷主要依靠法律进行调整和救济,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进行维护。

(2)企业法律事务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企业除了在经济、民事纠纷中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外,在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进行劳动人事管理、税务处理等时也会涉及相关法律问题。

(3)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体现的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防止和解决法律冲突,但是,不享有任何的执法权利。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是以预防为主,目的在于避免法律纠纷,切不能本末倒置,将解决、处理纠纷作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目标。

(5)虽然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不属于企业经营中的主要工作,不过其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所以从事企业法律事业的工作人员需要一专多能。

2.企业经营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

(1)法律风险的预防功能。此为企业经营法律事务工作最主要的功能。企业领导在对企业经营进行决策时,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通过对决策的分析,可从法律方面向领导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通过对经济合同和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查,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疑问进行解答等,使企业依法进行经营,预防法律漏洞,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2)经营损失的挽救功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合理利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手段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对企业间产生的纠纷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一系列活动。

(3)法律意识的宣传功能。除了处理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对外纠纷,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也承担着员工法律咨询解答的重任。相关法律常识的宣传能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使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概述

1.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

2004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中首次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了定义。“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由企业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的、与企业所期待达到的目标相违背并将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发生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2.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的关联性。当企业遇到财务风险、战略风险后,将导致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时风险就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可看出,它们之间是一种可转化的关系。

(2)企业法律风险的广泛性。每一个企业都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主体,都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因此,企业的一切行为,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做是法律行为,企业在运营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法律风险。

(3)企业法律风险结果的强制性。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后果因各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后果归结起来分为三大部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企业的经营活动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履行是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所以,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后果具有强制性。

三、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的产生及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1.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分析

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涉及诸多方面的,下面从合同管理、筹建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重要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1)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活动的基础是合同。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签订、履行、终止以及追究违约责任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不能如约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过程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律风险等方面。

(2)筹建项目的法律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项目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因此,企业依法进行项目建设管理也越来越重要,企业项目筹建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常见的法律风险包括项目行政许可风险、投资风险等。

(3)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随着国家出台的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逐渐加大,也引导着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的纠纷往往不仅给企业带来现实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给企业带来远超过经济损失的企业无形资产的损失。所以,对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管理成为企业经营生产中的一件大事。

2.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1)企业管理的缺陷。企业管理的有效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现实生产经营中,每个企业都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制度缺陷。企业制度的制订和执行的不规范,都有可能使企业的法律风险产生。

(2)市场竞争的内因。市场经济刺激着每一个市场主体生产竞争,企业为了谋求发展空间,会采取一切手段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以确保自己的优势地位。因此在严峻的竞争中,企业容易陷入对手的法律陷阱当中。

(3)企业内部的风险。企业是由人组成的集合体,企业中的所有决策都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而人都是有私心的,但凡在作出决定的时候,都会因为私心而作出对于自己有利的选择,这就有可能让企业承担起更大的法律风险。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及建议

1.从观念上树立正确的企业管理法律事务意识

企业法律事务贯彻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要树立起正确的法律风险意识,坚持事先防范与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观念。预防风险不能单靠事后的补救,事前做好防范工作才能使企业管理走上正常的轨道。

2.协调法律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法律部门与企业其他各部门常常会出现对立的情况,法律部门注重规范各部门的行事规范,侧重于发现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但这样会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效率。因此,企业必须注意法律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提高其他各部门对法律部门的认知,引导整个企业建立起有序的决策机制。

3.避免管理人员的独断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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