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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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裂滑坡。
(二)村湖淌地陷。
(三)库区两岸共17处地质灾害,主要是因水库形成,长时浸泡形成不稳定山体滑坡和岩崩。
(四)矿山开采区域,主要因采矿形成大面积采空区,造成地陷、滑坡或泥石流。
(五)南线公路、“王渔”公路一线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汛期(五至八月)和冰雪解冻期(二至四月)为多发季节,在这一时段各区域所在村和主管单位必须进行重点防范。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一)乡人民政府成立以乡长官守国同志为组长,副书记林茂荣、副乡长徐可贵同志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由钟裕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启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灾点防治所在区域村委会为责任单位,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隔河岩库区滑坡防治责任单位为乡移民工作站,其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移民工作站站长为具体责任人;矿山开采区地陷、滑坡、泥石流以及公路沿线等地质灾害防治,其责任单位为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其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经发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属人为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进行防治。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三)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国土资源部门对重点地灾点区域农户要发放避险明白卡;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防灾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进行防灾预案知识宣传;移动通讯部门要利用手机短信及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对已出现地质灾害点设立固定警示牌(尤其是公路、人行路两旁)。
(四)认真落实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工作
各责任单位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必须落实专人进行监测,发现灾情后两小时内必须上报,上报电话固定为,其监测所需经费由乡人民政府根据各灾害点实际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监测人员名单以及联系电话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完善修订抢险救灾预案
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开采的依存性强。矿业资源的开采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每年矿产资源巨大的消耗也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使我国矿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矿产资源开采本就会对地表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避免的巨大破坏,再加之我国矿产开发还很不规范,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不具备矿产开采能力的小型开采公司横生,开发设备与开采技术落后、经营方式粗放、环保意识淡薄等都导致了矿山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矿山地质灾害带来的巨大损失已经严重影响了矿业开发的可持续性。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我们必须思考如何才能做到矿产资源开发的规范、安全、环保、可持续,促进矿山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
一、矿山地质灾害的常见类型
(一)岩土体变形灾害
1矿山地面塌陷。
它主要是指矿山地面及采空区的地面塌陷,这种塌陷往往发生在已开采的矿山区。矿山采空区一般来说会保留矿柱作为支撑,防止塌陷,一旦这些矿柱设计不合理或者受到损毁,地面塌陷就会发生。矿体埋藏较深的地下矿山必须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回填,负责当采空区域达到一定规模,就会出现大面积的塌陷事故。除此之外,矿山本身的地质结构很可能造成地面塌陷,遇到地下环境复杂的开采区一定要特别注意,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预防保护工作。矿山地面的塌陷,不但破坏了地表植被、建筑,影响了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有时候地面塌陷造成地表水倒灌入开采坑内,还会造成严重的生产事故,带来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
2滑坡、崩塌。
这种灾害事故主要是不合理开采造成的,多发于露天开采的矿山。
3岩爆。
这种事故的发生与地应力有着很大关系。随着矿山开采的不断深入,强大的地应力作用于围岩,破坏了岩体内部的能量平衡,岩体中的弹性势能被猛烈释放出来,造成岩石爆裂,碎石块大量喷射。
4采矿诱发地震。
采矿造成的诱发性地震,具有震源浅、震级小、影响小的特点,但即使是震级很小的地震,对地下矿井也会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
(二)地下水位改变引起的灾害
1地表水或地下水涌入矿坑。
矿坑涌水是矿山开采中最为常见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一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采掘过程打穿透水断层,遭遇地下暗河或溶洞,导致大量水涌入矿坑,超过矿坑涌水量,水无法排出而造成人员伤亡。
2泥沙涌入矿坑。
这一事故往往伴随矿坑涌水一起发生。地表水或地下水涌入矿坑时会裹带大量泥沙,除此之外,从地裂缝常会流入一些沉积物。大量泥沙涌入矿坑会导致矿坑被泥沙覆盖,人员、设备深陷泥沙之中难以救援,更有甚者会给整个矿山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3环境污染。
矿山开采带来“废物”与污染物,一般很少受到开采企业的重视,其往往不做处理就堆积在矿山周围或排放到江河之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水资源污染、水土流失、地表植被破坏、大气污染等都是常见的矿山开采带来的污染问题。
(三)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
1瓦斯爆炸。
瓦斯爆炸是由于矿井内通风不畅,造成空气中瓦斯(即甲烷)含量增加,当达到一定浓度后,就会产生激烈的氧化反应,发生爆炸,造成矿井被毁,矿下作业人员伤亡。
2矿坑火灾。
矿坑火灾常见于煤矿和硫化矿床。硫化物氧化后会产生大量热能,热能的聚集极易造成矿坑火灾的发生。矿山火灾不但危害着采矿人员的生命安全,还严重耗损着地下未开采的矿产资源,其带来的经济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3地热。
地热是一种地球内部能量资源,矿山开采越深,所面临的地下热度也就越高。地热使得矿井里的温度十分高,矿工处于这样一个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工作能力自然受到严重阻碍。
二、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办法
(一)加强行政干预
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不能单靠企业,必须加强国家的行政干预。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往往趋利避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投入,需要强硬的国家行政力量促使其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企业能力有限,需要政府的引导与支持。针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应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整体出发,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层次地进行。就国家层面来说,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矿业开采企业的准入管理,规范矿业开采技术,避免由于开采造成的环境破环。充分发挥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强与矿山企业的交流,强化管理。国家还可以制定相应的引导措施及优惠政策,对矿业开采企业进行引导与鼓励,促使其自觉自发地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矿业分布较多的地区,为应对高发的地质灾害,应加强对宣传工具的利用,通过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多种方式向辖区民众宣传矿山地质灾害的相关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与能力,促使全民投入到灾害防治工作中。
(二)强化地质灾害预测
强化地质灾害预测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环节。有关部门在企业进行矿山开采前,应对开采企业的开采能力、技术、设备及开采后的生态恢复能力进行仔细评估,并对矿区的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详细地了解,据此,评估矿山开采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破坏。对采空区及事故多发区应建立起监测网络,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对地质灾害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预报,有效减少乃至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目前来说,我国部分地区已建立起了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系统,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三)分等级进行地质灾害防治
在进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时,我们既要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又不能忽视矛盾的特殊性,针对不同地质条件的矿山开采,其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也不会完全相同,一定要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防治,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一般来说,矿山地质灾害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3个等级。
1重点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域防治难度较大,矿山开采企业应投入大量精力,重点关注该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地质灾害高发的开采区域应建立起地质灾害监控体系,实时监控该区域的地质情况,做好监测记录,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详细分析,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出预警,有效减少乃至避免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针对弃土、弃渣严格做好边坡的坡度设计,设置拦渣坝,有效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出现。针对采空区,应做好矿井坑道的矿柱支撑,防止采空区塌陷造成损失。除此之外,矿山开采还应注意做好坑道排水工作,防止大量水涌入坑道无法排出,危害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对已开采过的矿区,应做好回填、复垦工作,尽最大能力恢复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2次重点防治区
次重点防治区主要面临着边坡及弃渣两大难题。矿山开采及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会带来大量废土堆积造成边坡,对边坡的设计不合理,或未进行加固维护,很有可能造成边坡滑坡与塌陷,此外,边坡上还应做好排水措施,否则积水过多也会造成边坡坍塌。矿山开采的弃渣往往被企业随意堆置,这样做既侵占了土地,破坏了地表环境,还会造成地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针对这一问题,采矿企业强化对矿区的管理,应对弃渣进行扒平覆土,恢复地面植被。
3一般防治区
一般来说,防治区防治难度较小,区域内无重要建筑物,主要做好防治区管理工作,避免二次开采,减少人为活动干扰,做好地表植被保护及水土涵养工作。
结语
我国资源种类丰富、分布广泛,部分矿产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很低。目前,我国的采矿企业因为经济、技术等一些原因,对矿产的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环境的维护工作做得并不好,矿产开发中地质灾害频发,对矿区工作人员和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都造成极大威胁。我们必须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重视,将防治结合起来,以防为本,将灾害事故扼杀于摇篮中。矿区企业在生产中,应强化采矿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环保意识,并不断提高矿产开采的技术水平,不断地进行理论、技术更新,有效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促进矿山开采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勇,苏博,江富建,李丹,王云飞.河南省宝玉石矿山地质灾害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4(16).
[2]张占洋.关于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几个主要技术问题的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4(2).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特点
年初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在去年8月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中又发现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去年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对大帽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移民搬迁等方式,彻底消除隐患,截止目前我区还有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4处,崩塌9处,潜在不稳定斜坡3处,威胁到一场养殖场、一栋教学楼以及42户群众近177人的生命安全。
本区地质灾害点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分布不均,北东多西南少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丘陵、低山地段,大多分布在北东部山区,总体上呈现出北东多西南少的特点。
2、滑坡、崩塌为主,规模较小
地质灾害大多为规模较小的滑坡、崩塌,影响范围一般波及一座或几座房子。
3、雨季多发,旱季少见
地质灾害大多数发生在雨季,并且较多出现在雨季的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几天内,旱季较少发生。
4、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滑坡、崩塌大多数发生前征兆不明显,并且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容易造成人、畜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性大。
5、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
目前发现的地质灾害大部分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主要发生在山前地带人为削坡建房等形成的斜坡处,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少。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年降雨趋势预测
(1)气温:预计年平均气温偏高,气候变暖现象仍将延续。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春雨季气温偏高、雨季平均气温略高;台风季接近常年至略偏高。
(2)降水:预计年总雨量偏多。冬季降雨量偏少;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降雨量偏少;梅雨季总雨量偏多;台风季总雨量正常略多。
(3)台风:预计年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略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2、市年主要季节气候趋势展望
(1)冬季(年12月~年月):预计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其中:12月正常,1月略偏低,2月略偏高。极端最低气温略低于常年,岛内2~4℃,岛外0~2℃,靠山地区可达-2~2℃。预计年冬季总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12月正常,1月偏少,2月略偏少。
(2)春雨季(~月):预计年春雨季平均气温偏高,其中:3月略偏高,4月偏高,预计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平均气温偏高;预计年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3月偏少,4月略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
(3)雨季(5~6月):预计年雨季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其中5月略偏高,6月正常。预计年雨季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稍早),6月下旬中期结束(接近常年)。预计年雨季总雨量偏多,梅雨强度偏强。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雨量偏多,6月雨量略少。
(4)台风季或夏季(7~9月):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至略偏高。其中7月偏高,8月正常,9月正常。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总雨量正常略多,其中:7月雨量略少,8月雨量正常略偏多,9月雨量正常略多。
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偏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1个、8月1—2个、9月1—2个。
预计年夏季(6月下旬~9月)≥35℃的高温日数正常,岛内可达5~8天,岛外可达8~12天;极端最高气温接近常年,岛内约36~37℃,岛外约37~38℃;局部地区高于38℃。
3、主要气候灾害预测
(1)强降温:预计年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会出现阶段性强降温。
(2)干旱:今年秋冬季至明年春季降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将发生气象干旱,请注意做好蓄水防旱工作。
(3)台风:预计年夏季可能受1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的严重影响,发生大风或大暴雨灾害。
4、主要预测依据
从年7月,赤道太平洋海温转为负距平,进入拉尼娜事件。从多个耦合模式的预测结果来看,拉尼娜事件至少要维持到年春季。
常年,副高对于ENSO的响应期为4—6个月,今年副高对ENSO的滞后期仅有3个月,10月就转负;同时,北面冷空气活动加强,在二者的配合下,冷空气不断南下,故出现了12月17日岛内2.4℃的低温。预计年冬季(12—月)的极端最低气温也是略低于常年。一般来说,拉尼娜年,副高的第一次北跳会偏早,导致春雨季(—月)的降水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会对春播造成一定的影响。
预计年雨季(5—6月)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较早,梅雨强度偏强,雨水会偏多。考虑到拉尼娜过程的持续影响,预计年夏季(7—9月)台风个数会较常年偏多,其中有一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5、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降雨趋势和本区环境地质条件,预测本年度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略偏少。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地段在我区的大帽山农场、新圩、内厝镇山前地带及内厝镇小光山矿山等区域。
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容易发生灾害外,受台风、暴雨袭击,高陡边坡、山边河边、建设工程开挖地段等区域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与滑坡。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依据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域,确定今年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镇(农场)有4个、行政村(社)有10个。
三、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10月)是我区地质灾害多发期,为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镇(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镇(场)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协助区、镇(场)政府,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要换发新《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要修改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对在地灾易发生区的村,村(居)民建房用地要作地灾危险性评估;认真落实汛期防灾值班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监督工作。区建设部门要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做好防治工作;区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通报洪水信息,并做好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区交通、市政部门要做好道(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区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勘察单位要协助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开展灾情应急调查和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能力。今年要结合宣传、贯彻《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加强新圩、内厝、马巷镇、大帽山农场及非煤矿山等地质灾害多发地的防灾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基层防灾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对年隐患排查中发现地质灾害点的镇、村业务指导及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搞好监测工作
群测群防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群测群防可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遇到灾害性天气可以通过群测群防网络迅速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及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撤离避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场)要在年初步建立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和“四应知”、“四应会”、“四应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网络分为四级,分别为:灾害点监测网(四级网)、村(社区)级监测网(三级网)、镇(场)级监测网(二级网)和区级监测网(一级网)。
灾害点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
---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
---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
---灾害点的监测由受威胁的人(单位)负责。
村(社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社区)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
---负责该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村(社区)级监测网由村(居委会)主任负责。
镇(街道)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负责对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该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镇(街道)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镇长(场)负责。
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
---负责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和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和矿山及管理重要设施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区级监测网由区政府组建,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区长负责。
监测技术方法: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用裂缝位移测量(相对位移监测法)及宏观观测(目视监测法)两种方法。
裂缝位移测量法主要用于有明显裂缝的灾点,是在裂缝两侧设桩或设片、设尺观测裂缝变化情况的方法,监测点主要选在滑坡后缘、中部、前缘主裂缝两侧或建筑物裂缝两侧,监测点每组两个,视实际情况布设3~5组。
宏观观测法主要目测地质灾害体、不稳定边坡及周围的掉土、掉石、滚石、冒水、冒沙、裂缝长宽变化及泉水、民井的流量、颜色、水位变化和树木歪斜、动物异常等地质灾害发生前在宏观上表现出的变化特征。我区的地质灾害点大部分发生前没有出现明显的裂缝征兆,主要采用宏观观测法进行监测,即目视法监测。
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一个月观测一次;每年~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遇暴雨及连续降雨等要加密观测(如每天1次或一天几次)。
监测资料的上报:监测人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在预定的表格内。监测记录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
监测资料的分析、预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预测预报。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监测、预防。
“四应有”、“四应知”和“四应会”基本要求:
(1)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
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
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作到“四应会”
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纪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四)加强汛期防灾工作
1、防灾工作检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汛前对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情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在汛期内进行抽查,另外还应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区政府。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汛期期间,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应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报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早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3、汛期值班
汛期期间(4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全天有人值班,分管领导24小时岗位带班。值班时要保持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汛期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厅(室)值班电话和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4、强降雨防灾
(1)当天气预报日降雨量可能达到50mm(暴雨)以上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达到100mm以上时,镇政府(场)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地质灾害。
(2)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时,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报预警后,要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并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响应,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区、镇人民政府、场及有关部门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场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工作和随时抢险救灾准备(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场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3)当突遇短时间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时,村(居)委会防灾责任人、协管员要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山坡地段的情况,并关注雨情,适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
(4)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台风、暴雨的部署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当日降雨量可能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大于100mm时,区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应对在建工程、公(铁、道)路、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并做好抢险应急准备。
(五)做好地质灾害预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应会同区气象台,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结果和大气降雨观测、预报等资料,及时作出地质灾害预报。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要及时向下通知和部署防御工作,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有关方面提前做好防范。
依据地质灾害监测资料进行地质灾害预报时,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要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并报告区政府及所在地的镇政府(场)和有关方面做好防范。
(六)加强应急处理与及时抢险救灾
1、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
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各镇(街)、场、村(社区)的实际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地灾村(社区)要建立地灾应急自救小分队。
2、及时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后,区政府应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险、灾情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排险和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及时做好抢救受灾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分期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规划和落实,年计划治理1-2处地灾隐患点。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治理。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新建工程,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八)安排防治资金
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以及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经济困难的在实施治理后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灾现状调查分析,我市今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共28处(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影响范围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多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故影响范围限于灾害点附近区域,威胁对象主要是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行人、房屋及设施等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排查分析,各地的隐患情况如下:
德清县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6个乡镇,其中莫干山镇、筏头乡、武康镇、三合乡、洛舍镇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市镇位于地面沉降区内。引起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类采矿活动、建房无序开挖边坡等活动造成岩体构造被破坏,在外动力作用下,容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今年还需对去年因麦莎台风造成的莫干山镇朗家村仙人洞笋厂后山体滑坡进行工程治理,并需对去年已完成工程治理的筏头乡外瑶坞村滑坡的稳定性进行监测。
长兴县地质灾害与地下采煤、开挖坡脚、削坡过陡和爆破振动等人为因素有关。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白岘乡访贤村凤凰亭滑坡等10处,这1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差,潜在危害大,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三种,且以崩塌、滑坡为主。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陡坡、矿山陡崖,且以岩质为多;滑坡一般发生在采矿、修路、建房等形成的人为削坡处,岩质、土质均有,以土质为主;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该县西北部地下采煤区,均为冒顶型塌陷。
安吉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是章村、杭垓、鄣吴、天荒坪、昆铜、上墅、良朋、山川、孝丰、皈山等12个乡镇36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特别是梅汛、台汛期间,由于降雨强度大、时间长、范围广,由暴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将会增多;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发生泥石流;工程建设人为开挖坡脚、乱砍滥伐,也会造成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其它类型的地质灾害也可能会少量发生。
市本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处,主要分布于吴兴区的埭溪镇和**开发区的杨家埠镇等丘陵地区。此外,我市大部分废弃矿山由于开采宕面扬程高,坡度较陡,岩体不稳定,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切坡修路及山区农户切坡建房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汛期可能会引起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东部平原地区由于地下水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的发生,威胁到杭嘉湖平原南浔、练市、菱湖等镇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6月的梅汛期和7月至10月中旬的台汛期。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预测,今年4月至6月春雨、梅汛期雨量将多于去年,影响我市的台风可能也较往年多。由于降水持续时间长,土体软化、饱和,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岩及松散坡积层土体滑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7月至10月中旬的台汛期降雨强度大、范围广,由暴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将会增多;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发生泥石流;人为切坡建房或修建公路后,遭遇灾害性天气时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或岩体崩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该方案的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落实汛期险情巡查、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原则,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灾害防治市、县、乡(镇)、村四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治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各重点灾害发生点由市、县(区)国土局(分局)发放防灾明白卡,卡上须载明具体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置办法。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的预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灾情或险情,应视灾害程度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必须迅速、准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种类、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的范围及经济损失等内容。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组织抢救,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复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单位:
《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复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日
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此页无正文)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7(c)-0062-02
近年来,我国因地质灾害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我国的有关部门应当对此类事件加以重视,通过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来降低此类自然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随着全球气候的不断变化,许多地区的降水量与降雨量在不断上升,伴随而来的就是地质灾害隐患的增多。特别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性破坏越来越多。在中国由于土地广大、地貌复杂,所以地质灾害的类型以及危害大小都会有很大不同,所以应当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而采用不同的防治措施。
1 目前我国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
首先,地质灾害的含义为由于自然环境以及人们活动造成的伤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地质灾害。在相关的条例中有说明:地质灾害涵盖了山体的塌陷、泥石流以及陆地凹陷、陆地产生缝隙等情况。而当今时代,又因为全球气候的不合理变化,各个国家、地区的降雨情况日益严重,这使得地质灾害存在较大隐患。再加之人们的活动面积不断增加,这对地质的损伤极大。而我国国土面积较广,人又多,这使得地质灾害较为严重。而地质灾害危及的方面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从1990至2014年,因为山体的塌陷、泥石流以及陆地凹陷等情况的地质灾害使得两、三万的人死亡。这在大多数的自然灾害当中,死亡的人数只少于地震等重大灾害。并且有一些灾害产生的死亡人数十分多,例如:1998年某地区的矿洞发生坍塌,其中有295人死亡;另外在某省出现泥石流现象,使得3个村庄受到损伤,并且死亡246人,严重受伤的有30人。而从这个时期开始,因为这类灾害引发的死亡人数在不断增多,并且在1998年死亡的人数特别多,大概有1 642人,而在2000年以后死亡的人数又有相应的减少。
1.2 严重损害工程建筑以及社会财产
在工程建筑方面,地质灾害通常会损害人们居住、生活、工作的房屋以及道路、供电站等。而在九几年中,因为滑坡引发的重大道路事件大概有两百多件,并且有30多个重大桥梁被损坏,在这些事件中投入运用的资金大概有1.5个亿。与此同时,大型江河是发生滑坡的常发地带,这使得船运受到重大损害,例如:长江的某一段,因为滑坡事件,使得轮船无法及时运行。
1.3 引发重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调查发现,这几年由于地质灾害引发的重大经济损失,大概有其他环境灾害的1/4。另外因为这类灾害产生的损失在逐年增加,大概估计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引发的经济损失低于5个亿,而在2000年后经济损失增长到20多亿,甚至有的时候达到上百亿。不仅如此,这类灾害还会严重影响农业,并且制约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健康有效发展。
2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效。不过因为这类灾害具有多样性,并且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大,损害性较强,加之人们的活动面积不断增加,致使情况更加恶化。所以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中,一定要强化有效的管理工作,并采用合理的管理办法,进而缩小这类灾害损伤,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从而推动经济的健康有效发展。
2.1 强化地质灾害研究调查和规制
在这类灾害的规制工作中,有效的调查工作是其重点。因此要大概了解目前国家这类灾害的基本状况,设置出合理的计划,推测出这类灾害的后续情况,进而区分出灾害高发区、需要加大防治力度的区域,并且根据其防治目标制定出有效的方案,分清事件的大小,有安排地达到降低损耗的要求。
2.2 强化地质灾害的估算,降低人类活动引发灾害产生
在这方面,最先要做好的事情应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指导教育工作,让人民群众都能清楚地了解到有效的防治措施与方法。并且让他们在进行工程建筑时能自觉遵守自然规律,避免对大自然造成伤害而引发地质灾害产生,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提高人们的防治能力。除此之外,还应进行合理的地质灾害的估算工作,预算其危害大小。若是工程建筑还应考虑其危害出现的概率,并且考虑其完工后有可能出现危害的概率,并制定出有效的防治办法。
2.3 多种方式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
在我国,对于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一直没有能够构建系统的防治体系,在地质灾害的发生阶段不能够及时地筹集到足够的防治经费,这些因素也是导致我国地质灾害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在实际的地质灾害发生阶段,即便能够意识到灾害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但是没有足够的经费来开展相关工作,防治手段仍不能够有效进行,防治工作的运作陷入被动状态。在开展筹集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阶段,如果仅仅依赖政府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应当结合社会中的多方面共同进行,采用多种渠道共同进行的筹集方法。中央财政主要投入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设、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地方财政主要投入影响当地城乡居民生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于工程建设项目(修路、开矿、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任单位自主负担。这样就形成了政府投入占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奠定良好的基础。
2.4 强化法律制度的制约作用并严格按照法律条例来执行
目前,由于我国在不断发展社会市场经济,在这之中法律的作用不容忽视,它能起到规范人们生活、工作的良好作风。而当今时代,政府的工作任务有了较大改变,它从一开始的命令、下发任务变成服务以及监管监察,而法律法规在这当中便起到很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在地质灾害的法律体系中,由于这类法律起步较晚,并且不够健全。在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其作用无法凸显出来。因此,需强化法律制度的制约作用,并严格按照法律条例来执行,从而增强法律效应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3 结语
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运作的工程,应当提前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以防止在地质灾害的发生阶段防治工作陷入被动状态。在我国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中之处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当前的主要目标,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应当严格地落实到位,采用最为先进、高效、环保的方式进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对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研究加大了力度,并且我国最近对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努力全国人民都是看得见的,但是,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没有解决,有些问题是治理地址灾害的关键,所以,我们要尽快发现这些问题并且要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总之,面对地质灾害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要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作为我国的重要研究课题,相信地质灾害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会完全消失并且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会降到最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进展缓慢。
除了部分干部和群众的意识薄弱等问题外,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问题也是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我国的经费是由国家先通过中央的预算以及地方政府的预算相加并报给国务院,由国务院进行处理,下发文件以及经费到各个地方然后再由各个地方政府下发到县区乡区的,总的来说,我国的经费的发放由于经过的地方太多,所以正真落到实处并用于老百姓的资金并不多,更不要说用到地质灾害防范上了,所以我国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防范的经常发生经费不够问题。没有资金,我国部分地区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就无法进行,关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研究也就自然无法完成,所以对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是需要得到我国的支持的,希望我国政府能够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多些重视,多给些经费,让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尽快解决,让关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研究发展的更快更好。
(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交通工具和防治技术等无法满足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对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拥有一个好的科学技术才是做好地质灾害工作的基础,一直以来,我国都以发展是治国之本,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也不例外,只有地质灾害的治理技术提高,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的研究成果才能尽快的完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加强对于地质灾害治理的交通工具的配置工作,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的交通工具以及灾害的防治技术都无法满足对于地质灾害治理的需要,所以,我国当务之急是要对地质灾害交通工具以及灾害的防治技术多多加强,多多研究,让我国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不要因为此而无法展开。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还不够健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
我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机构的数量比较少,机构内的人员配备不齐,地质灾害的技术力量薄弱这些都使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无法正常完成,我们国家应该多建些地质灾害治理机构,让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措施
地质灾害的发生虽然是不可抗力的,是不可测的,但是对于地质灾害发生的防范我们还是有许多要做的,比如,在灾难发生前,是否可以通过自然现象有所察觉,对于灾难的发生我们是否可以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在灾害发生时,我们对于灾害的应对措施是否了解,怎样才能安全的逃生,如何在灾难发生时保护自己;又如,在灾难发生后,我们的急救措施是否及时,医疗队伍是否具备,医疗器械是否齐全,我们对于居民的安置工作是否完成等等。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完成的,所以,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我们不是没有办法应对,我们有许多的办法可以防范并且解决灾害的发生。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让地质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小。那么,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相应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我来向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社区要督促居民、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结语
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对于我国治理地质灾害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将这些地质灾害的治理方法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的研究质量以及效率才会有所提高,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才会得到发展,虽然与国外相比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研究工作方法还存在着许多的缺陷,甚至是有许多致命的问题还未解决,而且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发展还是不够成熟,不够稳定,但是总的来说,与前几年相比,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发展的还是很迅速的,并且其发展前景还是很明朗的,很光明的。相信,通过我们国家、地质灾害治理研究人员以及我国的居民的努力,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发展的会越来越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各镇(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各镇(区、管委会)、县国土、水利、民政、公安、气象、交通、建设、教育、旅游、电力、公路、铁路、地震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熟知本镇(区、管委会)、本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村(居)转移预案等,确保应急反应及时、高效,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打牢基础,增强地质灾害预防能力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综[]1号等有关规定,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国土局,编制完成《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保于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教育、公路、铁路、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校舍、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各镇(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要根据防灾实际,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修编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各镇(区、管委会),应按照《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政办〔〕62号)的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巡查,避让场所、避险路线的安全性评估,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年度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转移预案”),各镇(区)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队伍,进一步明确各地灾点的转移路线及避险场所(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等,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月2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国土资源局,并在当地村(居)公布,适时组织村(居)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三、精心部署,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1、开展汛前检查。月下旬,各镇(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查,自查主要内容: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防灾工作制度;《防治方案》和《转移预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情况;省财政厅安排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补助资金项目、地质灾害省、市挂牌督办治理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搬迁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资金落实到位。
2、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警示。在汛期来临前,各镇(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重要地灾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应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监测人了解灾情、明白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3、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镇(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好地灾应急分队,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定期巡查,重点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期,应按照县人民政府防台、防灾工作部署,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村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应在岗到位,做好灾情的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报上级相关单位。发生地质灾害达到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按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做好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四、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
*年,我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涉及5个村,涉及人口160户627人,危及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案外时有零星滑坡。
二、*年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和*年灾害
*年汛期来临前,乡政府下发了《防治方案》,并与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村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落实措施,并对各村进行了巡查、督促、检查。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都建立了群防点,落实监测责任人,疏散责任人共14人,下发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动员了4户受威胁群众撤离险区,重建家园。
去年,我乡地质灾害工作存在的不足是受威胁农户搬迁工作缓慢,政府无资金援助。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我乡灾害以中型滑坡为主,*年隐患点7处,辖5个村,危及民房160户,农田210亩。
1、大神山坎下崩塌(青山村5社)1户;
2、吴家沟崩塌(互助村3社)4户;
3、望牛石坎下滑坡(互助村4社)2户;
4、南阳碥滑坡(天鹅村1社)138户;
5、堰塘湾滑坡(灯塔村3社)9户;
6、薛家沟滑坡(灯塔村5社)16户;
7、丁家坝滑坡(凉丰村6、7、8社)农作物。
灾害发生时间:5?D10月汛期。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可能造成房屋被毁、农田变形、耕地受损、水渠冲断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点村、社组织抢险小分队排查险情,做好了一切防治工作。
三、*年防治方案
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易发区村、社、农户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
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乡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提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宣传的高度来抓,成立了以副乡长肖中印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乡党政办公室,电话。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各村主任要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2、加大宣传,群测群防
所谓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一)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 二)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 四)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
一、1999年12月1日起,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条件之一。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审批手续。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进行。
三、国土资源部负责一级评估结果的审查认定,省(市、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评估结果的审查认定。
四、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暂由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结论负责。
五、提交审查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或说明书),应附承担评估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评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审查认定机构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5日内应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不予受理的,审查认定机构应向申报单位说明理由。
七、审查认定机构审查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当聘请具有资格的专家,并指定专家组长。审查专家应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或参与过大型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审查。
一级评估一般聘请5-7名专家;二级评估3-5名专家;三级评估2-3名专家。
八、审查认定机构审查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当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审查专家必须提出署名审查意见,由专家组提出认定意见书。
审查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要提出专门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附件: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规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各项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从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技术要求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土资源部归口。
本技术要求委托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解释。
1.范围
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3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2.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2.1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2.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
3.总则
3.1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等。
3.2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面积之内,应依据建设项目特点及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若危险性仅局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若危险性的来源或影响超出用地范围,则应依据地质灾害种类特征,适度扩展评估范围。
3.3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见表3-1.表3-1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
| 复杂程度| | | |
| 评估分级 | 复杂 | 中等 | 简单 |
|项目重要性 | | | |
|--------|------|------|------|
|重要建设项目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
|较重要建设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一般建设项目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
3.4.1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见表3-2. 3.4.2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见表3-3. 3.5 对线状及大区域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地质灾害的易发区段和危险区段及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作为评估的重点。
4.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见570页的框图。
5.技术要求
5.1 一级评估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5.1.1 滑坡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对工程的危害。在斜坡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评价工程施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对变形迹象明显的,应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5.1.2 泥石流评价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5.1.3 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情况、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危害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5.1.4 地面塌陷的评价必须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震动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表3-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
| 复 杂 | 中 等 | 简 单 |
|---------------|--------------|--------------|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
|---------------|--------------|--------------|
|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 |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 | |
| |一。 |一。 |
|---------------|--------------|--------------|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 |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 |
|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 |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 |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 |
|良。 |性质较差。 |好。 |
|---------------|--------------|--------------|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
|---------------|--------------|--------------|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 |
|活动强烈。 |程活动较强烈。 |程活动一般。 |
-----------------------------------------------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3-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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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项目类别 |
|-----|------------------------------------|
|重要建设 |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 |
| |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 |
|项 目 |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
|-----|------------------------------------|
|较 重 要|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 |
|建设项目 |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
|-----|------------------------------------|
|一般建设 |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 |
|项 目 |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
惠济区古荥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活动强烈,致灾因素较多,致使我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危害严重。主要地质灾害是滑坡。由于我区在年预防及时,组织得力,没有一起地质灾害发生。
二、年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区域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及致灾因素,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确定预防的灾种主要为地面塌陷、滑坡,全区重点防灾的隐患区如下:
(一)郑州黄河名胜风景区滑坡隐患区。该处山体出现多条裂缝,近年来滑坡不断向下蠕动,暴雨期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危及风景区职工居住安全。
(二)古荥镇黄河桥村滑坡区。该处山体土质松动,暴雨期积水,威胁黄河桥村99户村民住宅安全。
除上述2处重点防灾的隐患区外,古荥镇的张定帮村(11户)、岭军峪村(4户)还分布着不同程度的灾害隐患区,也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同时,还要注意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监测工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区政府调整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汛期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灾害危险点进行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组织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古荥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的领导责任制,并成立防灾领导小组,于4月19日前报区国土资源局,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
(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和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古荥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预报、速报”的“四项制度”。汛期要派专人日夜值班,确保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值班电话务必于4月19日前报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如果突发地质灾害,古荥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4月19日前将列入防灾方案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巡查一遍,巡点为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监测,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市国土资源局。
一、地质灾害的概念及类型
地质灾害:根据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它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必须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害,二是必须与地质作用有关,二者缺一不可。
类型: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按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我们通常所讲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上明确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大类。
二、如何科学应对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
我国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而其中大多数都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好这项工作人命关天、意义重大,因此切实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群测群防,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多发于基层,有效排查、监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及早防范、化解事件苗头,是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防治中围绕“从被动变成主动”这一要求,在预警预报上下功夫,创造“灾前可预警、险情可处置、重点可治理”的主动防灾条件,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二)发挥天气预报对地灾预警预报作用
对由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虽然有天气预报及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给人们提前告知,但由于天气系统的复杂性,天气预报及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准确率目前不是很高,即使以后科技发展了也不可能达到完全准确,有时天气预报有大雨或暴雨而实际上可能没有,而有时天气预报为小雨或中雨而实际则下了大雨、暴雨甚至特大暴雨,后面一种情况的出现,所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来势凶猛与突然,没有及时预防或避让,往往就造成较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实际降雨量监测,一旦发现实际降雨量将要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值,立即通知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居民采取措施,及时预防避让,减少损失。
(三)提高地质灾害调查频率和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并非不可预测,地质灾害调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具有隐蔽性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生基本上没有规律可循,不知什么时候会发生地质灾害,这就要求我们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调查,通过提高地质灾害调查频率,保证地质灾害信息预报的全面性,同时还应当因地制宜,对于地质灾害多发区,还应当配备其他的技术手段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项规定的落实,可以对多项地质灾害种类涉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勘查和施工项目,分析得出危险性评估报告,为进一步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避免了地质灾害带来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或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少。
(四)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系统
由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地质灾害应当实行动态监测。目前,由于我国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地方都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帮助、扶持。建立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分类分级台帐,通过动态监测系统的监测能够及时发现地质灾害的变化变形迹象,掌握其发生发展趋势,采用全国统一的地质灾害数据库标准和基于GIS的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在灾害发生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财产造成的损失。
(五)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内容可包括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种类、防治、预报、报告制度,如何安全选择村民住宅用地防范地质灾害,在雨季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灾害发生时如何处置及应急救灾等内容。各地可按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公开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等效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灾减灾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抢险救灾能力。
(六)要多渠道对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继续加快地灾隐患点治理或搬迁工程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的多渠道,分步实施治理或移民搬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与水利建设防汛防旱相结合。库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必须投入专项资金,解决好库区边岸失稳的问题,防止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二是与交通建设相结合。在交通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区,一定要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加大防灾工作的投入,若在选址阶段,花费一定的资金,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勘查评价,可以及早地避开灾害隐患,及早地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造成的更大损失。三是与农村脱贫工作相结合。一些贫困山区,由于山高坡陡,地质条件较差,较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从实际出发结合山区脱贫工作,采取搬迁避让的方法,是解除地质灾害威胁的有效途径。通过扶贫资金的渠道,优先安排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山村,分期分批整体搬迁、下山避灾、重建家园,走出一条避灾下山脱贫之路,取得“双赢”的效益。四是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当前地质灾害频发,是生态环境失衡的恶果之一。因此,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对于防治地质灾害,减轻其危害,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