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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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相对于完整的社会人来说,高中生最需要的是关注自己和外界,首要的就是要树立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这三种意识是法律社会中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个人对自己在国家、社会中的地位的自我认知,以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为依据,把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融合在一起的自我认知。高中生在学习中基本都能够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人,但是这个角色可以使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但是就“公民”一词,很多高中生还感到陌生,因为这种称谓在一般生活学习中不会存在和运用,它是法律社会和政治社会的特有名词,而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中,高中生需要知道自己的公民身份的意识已经为法律所期待。因为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角色,要求高中生必须要树立起国家主人的地位意识,把自己和国家联系起来,不论是建设经济还是体现民主,高中生都需要把“公民”身份强硬地表现出来。
责任意识不仅仅是公民的法律责任意识,也是高中生必须具备的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责任人意识,这和政治学习中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相通的。现阶段的中学教育往往对责任意识进行道德层面的教化,却忽视了法律层面的引导,对高中生应当灌输责任不仅仅在于道德的可遵守,也要进行法律责任的应遵守。法律责任不仅仅是承担犯罪刑事责任,还可能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这样在下一代的立法中,法案才可能为我们下一代的法律人所理解和接受。当我们的未成年人懂得了法律并理解了法律,那么法律权威自然而生,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进行社会公正的自觉维护。
权利义务意识是高中生树立法律意识的关键问题,高中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权利和义务的意识,就很难理解自己的权利是他人履行义务的结果,而他人的权利也需要自己作出相应的利益牺牲来维护的。这点上,可以加强学生的法制历史学习,从著名的法律著述和法制故事学习权利义务文化,最终让学生能够正确的享受自己的法律权利,也要严肃对待自己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这样才能在未成年人心目中形成和谐的权义观念。
二、高中法治教育应培养的价值追求
法律意识的树立是法律被认识的重要表现,但是认识法律和理解法律并不是一个相等的关系,知道法律形式和理解法律所代表的深层次含义,是法律学习和法治教育的重要目标。无论是公民意识还是权利义务意识,都在遵循一个合理的法律价值,这就是公平正义价值观。法治的公平正义,主要涉及到四个价值观的树立,即秩序、自由、公平和正义。
秩序价值是合理社会生存环境的基本保障,没有秩序,即使再民主再自由的国家,也可能变得混乱不堪,因为每个人的权利都需要得到保障和彰显,如果没有界限的张扬权利就可能使权利和义务突破平衡的临界。我们通过不同的法律调整和权利义务规制,就是为了给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秩序环境,因此高中政治常常讲习的和谐与稳定,就体现在这个秩序价值之上。因此,在高中生法治意识培养中,应当教育他们树立起社会秩序为首要的价值追求。
自由价值是法律的终极目标。从生理学和社会学来看,中学生又特别是高中生因为校园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双重影响,最渴望得到社会自由,往往就会选择脱离学校学习的正常轨道,那么高中法治教育就需要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自由观,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校园,要让学生明白自由是有限度地,学生的自由在于学习的边缘,那么社会的自由边缘就在于他人的权利。笔者认为这样的灌输可能更加形象地表示了自由价值的高中化展示。高中生在认识法律自由价值时,对于勤学和逃学之间可能会更加明白自由的真谛。
公平正义价值观是法律的核心追去,宣扬的是人类社会一切真善美的标准。通过对历史和政治题材的学习,让高中生去理解公平观念的发展历史,比如男女平等历史、奴隶等级历史和贵贱差异历史,结合到当前经济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更好地比较公平与非公平的优劣,形成内心自主的公平意识。对于正义,不能简单地看对与错,这个需要教育学生从同的角度和立场来看待,让学生认知正义价值的相对性理论。比如,我们打击犯罪是在伤害犯罪嫌疑人,但是我们却保护了无辜的人,那么从惩恶扬善这个角度和人民主权的立场来看,这样的正义才是绝大多数支持和维护的正义。
三、高中生法治意识培养教育的相关建议
法律信仰以法律认知为基本前提,如果不了解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就不会产生法律信仰。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仍然不能法治”。可见,法治化就是逐步建立法律权威、树立法律信仰的过程。只有将外在的法律诉诸人性,才能使人们尊重、信仰法律,充分发挥法律的功用。初中生应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分布在七、八年级《思想品德》的教材里,教师可采用案例式教学,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信仰。可采用案例教学的五步模式实施。
第一步:课前准备
学生课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条文和了解《四个幼小生命的消逝》案例。
2015年6月13日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贵州省毕节市有关部门获悉,毕节市七星关区4名儿童在家中疑似农药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记者了解,4名儿童为留守儿童,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13岁,父母均在外打工。据媒体报道,4个孩子因没有生活费辍学一月,家境差只能吃玉米面。
第二步:分组讨论
问题1:根据《义务教育法》,哪些人和部门应对这起事件负责?
《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答:毕节相关部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的当地政府,没有采取防止儿童辍学的完善的措施,没有解决部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时存在的困难。
问题2:这些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求助?
答:这些孩子可以通过老师、学校、教育局、村委会、居委会等获得帮助。
问题3:你或身边亲人是否遇到类似事件,如何解决?
第三步:全班交流
第四步:归纳总结
第五步:布置下节课案例(案例可由老师或学生收集)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M者权益法》和了解《青岛天价虾事件》案例。
二、规则导向和价值导向相整合
法律是青少年认知和践行的社会规则体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要让其理解、内化和践行社会规则,使其明白自己的日常行为应当遵守什么规则,什么行为是禁止的,什么行为是社会弘扬的。《思想品德》作为培养初中生法治意识的重要渠道和课程载体,要深入挖掘其蕴含的课程目标,发挥其德育渠道的功能。一方面我们在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可以结合教材中的德育内容,培养学生道德品质。比如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等知识点作为现成的道德教育契机。另一方面,在讲法治的同时可通过中华美德故事,生活中一些实例等多方面去创设德育契机,增强学生道德意识,使学生通过德育的内化,更牢固地树立起积极健康的遵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意识。
养他们法律意识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目前高职生的法律意识基本情况
高职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又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经过十余年的学习,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却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在理论与实践发生碰撞时,他们又显得有些无所适从,甚至思想发生波动,导致价值观念发生偏差。
通过对我校各年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调查,我们发现高职生们的法律意识呈现如下特点:
1.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学习法律知识是提高法律意识水平的主要途径。虽然我国各高校均开设有法律基础课,但大部分学生平时的学习,都比较重视专业课,而对于法律基础课,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一下,应付了事,这种学习状态势必决定高职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而且从课程设置来看,整个大学期间,高职生的法律基础课只有28学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包括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多门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不可能的。由此高职生在有限的课时里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极其有限的。
2.法律观点偏差,对待是非清楚,但态度不够坚决。法律观点也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由于当前有很大一部分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极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观点,甚至有部分学生对现有法律持怀疑、不信任态度,以偏概全。
3.法律观念淡薄。一般而言,法律观念往往与个人所受到的法律教育、法律知识水平以及外界的法制宣传教育有关,即丰富的法律知识易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从而也就容易增强一个人的法律意识。虽然有相当一部分高职生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其有些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
4.比较关注切身相关的法律。高职生关心法律的现象也在逐年提高,尤其关注教育、经济、劳动就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说明学生对法律的关注多来自自身的需求,渴望通过学习了解法律、法规,以便更好的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一般高年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基本上都与自己专业和将来的发展方向有关,有打工经历的学生更渴求了解诸多有关合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从前面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分析中,我们认为,对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可以从以下这两个方面着手:
1.培养和塑造高职生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
首先,要营造对高职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环境。学习上,在讲授《法律基础》课时强调,法除了阶级统治职能外,还有保护民利和调节组织的社会职能;通过讲授法律与经济、社会秩序、公民权益的密切关系来帮助学生认识法律的保护功能,形成正确的现代法律观,努力提高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信任感;注意把制定法律的目的、社会主义法律与党的政策、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的含义和基本要求等问题,讲清讲透,然后结合实际进行归纳总结,正确引导,使学生认识到法制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指导学生既要正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看到法律建设不断发展的进程,从而减少疑虑,增强信心。在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中,应贯彻“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理念,在校规校纪方面要做到“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要照章办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
其次,不断加强道德教育,为增强高职生法律意识奠定基础。法制教育一定要向高职生充分展示法律的道德合理性,获得大学生对我国法律的道德认同和理解,实现法律他律向法律自律的转化才有望强化其与“法治”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将极大促进对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提高高职生的道德素养,必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促使高职生自觉遵纪守法。
再次,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高职生法律知识的积累也不是朝夕可成的。而且,法律本身的特性,也决定了对它的学习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所以在法律学习的过程中,除了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外,还应鼓励和引导学生学习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
2.培养高职生们积极的参与意识,弘扬社会正义精神
首先,引导和鼓励学生广泛关注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灵通快捷的信息交流促进了社会的迅速发展。“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使各类媒体对法制宣传教育也渐趋广泛。作为知识结构层次较高的高职生,更应该关注法制节目,阅读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报刊、杂志,来培养自身的法律修养。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依法治国,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随着国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中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其中,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可或缺。加强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仅可以造就一代优秀的技术工人,而且可以进―步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化的历史进程。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目前,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容乐观。在校园里诸如打架斗殴、偷盗赌博、诈骗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职学生身心发育尚不成熟。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6岁至18岁之间,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渴望独立的心理,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易受外界影响,如果引导不当则容易误入歧途。
2、在校期间普法教育薄弱。中职学生教学计划中,只有第一学期有《道德与法律》课程,学时少,内容少,且教材内容滞后,法律条文多而适应学生特点的案例少,学生不喜欢学习。平时进行的一些普法手段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法律宣传力度不大。
3、部分学校的法治环境差。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人为治校多于依法治校,个别领导和部分教职工家长作风严重,素质不高,学生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4、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近年来,中职学校的学生受社会不良影响很大,个别学生与校外闲散人员相互勾结,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赌博讹诈、沉溺网络游戏,严重地败坏了校园风气。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教育不应该仅是传授职业技术和技能的教育,更应该是注重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宣传法律知识的教育,教会学生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1、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生无疑是主力军。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现我国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基本技能是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前提的,综合素养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因此,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就成为了中职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3、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加强学生管理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一些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该行为的社会后果缺乏清醒的认识,因而很难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如果我们将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行为的约束作用,寓管理于教学中,使法律教学成为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将为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几点建议
为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中职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还要组织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7-0057-02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各项社会活动逐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促使社会对高职生各项综合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将直接影响高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种社会意识逐步形成和建立时期的高职生来说,在培养他们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应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从长远来看,这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法则都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1.从群体效应角度看,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推动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截至2011年,我国高职院校有1071所,在校高职生有631万多人,而高职生作为未来社会生产、服务与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并且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国家未来发展的主体,他们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法律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反映并影响未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高职生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法治理念深深沉淀在他们的意识中,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国家长治久安具有现实意义,也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从高职生素养构建的角度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提高和完善高职生整体素质的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提高高职生综合能力,2006年教育部高教司在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高等职业院校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高职生培养成具有良好品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根本任务。高职生作为即将踏入社会主义建设第一线的主力军,仅掌握专业的职业技能是远远无法满足未来生活和工作的需要,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提升高职生的法律知识,培养高职生的法律意识,以使他们知法、守法和用法,以便于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可以说,高职院校学生法制观念如何、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以及法律素养怎样将是高职生整体素养体现的基石,必将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反映出来,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3.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历来注重对学生进行道德观、价值观及人生观教育,这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形成的教育传统,对高职生构建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虚拟世界的思想交流不仅影响着高职生的生活与交往方式,更重要的是改变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就给高职院校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加大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将有助于提高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实效性和现实性,对高职生规避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维护高职生良好的身心健康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高职生法律意识缺乏的现状分析
1.高职生普遍存在着法律知识贫乏的现实
法律知识应是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基石,更是衡量高职生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依据教育部规定,高职院校开设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但由于课时的限制,专门的法律课所占课时更少,而且讲授这门课程的教师大部分是以非法律专业的教师为主,再加上高职生更多注重专业课学习而忽略法律基础课学习,重视学分而轻视法律知识实效,在这种学习思想的支配下,高职院校的学生不可能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从而导致表面上高职生学过基础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较低,甚至有些高职生存在着“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在这些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下可知高职生普遍存在法律知识贫乏。
2.高职生法律维权意识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