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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老龄化对策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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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老龄化对策

篇1

一、概念陈述及历史回顾

(一)概念陈述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老龄化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比企业多两三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二)养老金双轨制历史回顾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从1992年开始,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自1992年开始,双轨制导致的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大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但7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到了五六千元。现在,养老金不合理的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

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有4年多,但事实上,5个试点省市几乎无进展。2012年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期间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二、乌鲁木齐市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现状

(一)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乌鲁木齐市的老龄化趋势及出现的原因跟国外发达城市不一样。国外老龄化出现的背景是“先富后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慢慢进入老龄化社会。而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我国老龄化出现的原因有特殊性。乌鲁木齐市老龄化社会起点比较晚,是社会经济不够发达而出现了人口的老龄化,即“未富先老”。统计数据显示,乌鲁木齐市从1999年开始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了10%。虽然乌鲁木齐市进入老龄化比较晚,但老龄化速度比较快,到2005年老龄人口比例达到了11.43%。这些年以来,乌鲁木齐市老龄人口数量也在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2006-2010年老龄人口分别增加到了11.72%、12.64%、12.63%、12.77%和11.03%。

(二)乌鲁木齐市养老保险的现状

自1986年养老保险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建立以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基本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撤村建居失地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截至2011年底,乌鲁木齐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4.74万人(其中:在职参保74.96万人,离退休人员19.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5万人(其中:在职参保较上年末增加10.05万人),增长15.27%。2011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36亿元,比上年增加10.48亿元,增长27.67%;基金支出42.56亿元,比上年增加8.16亿元,增长23.7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88亿元。待遇水平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2011年底,全市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76元,较上年增加96元,增长5.71%。

三、乌鲁木齐市老龄人口养老金双轨制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长期以来备受社会诟病。乌鲁木齐市作为中国西部大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快速增长的人口老龄化及退休后的养老金双轨问题在当今社会已成了不容忽视的社会焦点。

(一)缴费和待遇脱节

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待遇计发办法是,员工退休待遇仍然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及其退休前上一个月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率计算。这种待遇计算方法与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中的职工个人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多缴少缴与退休待遇没有本质联系。缴费与待遇出现脱节,不仅严重影响了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同时,由于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缴费与待遇脱节,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部分参保人员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越少越好,个人既可以少出钱,又不影响退休待遇,造成企业退休人员心理上的不平衡,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由于企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相差太大,一些事业单位不愿改制为企业,给机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不平衡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年前的差额计算,掩盖了缴费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矛盾。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并不能做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也就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在铁饭碗的表象下,也隐含危机。恰恰由于社会化程度低,单位包办养老金,个人不必自负其责,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与单位经济状况密切相关,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保障缺乏保底。

(三)过大的养老待遇差距增加了社会不公平

由于历史及制度设计等方面的原因,公务员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普遍比较优厚,甚至远高于相同条件下的企业人员,这必然会增加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严重时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四、应对老龄化及缩小养老金双轨政策的措施

对于老龄化对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问题,只有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更好地应对,实现人口结构的合理化,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加快老年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要想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最严峻时期到来以前,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解决老龄人口的基本养老问题并且养老金实现公平,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为了应对老龄化,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增加即期消费,促进乌鲁木齐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优化人口目标,使乌鲁木齐市的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为保证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需要采取科学控制生育率的可行方案,选择最佳时机适当地调整生育水平,逐步调整人口结构。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是在人口年龄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现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能够说明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客观存在,人口老龄化本身就不存在好与坏的问题,需要我们接受并积极应对。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不要悲观和盲目乐观对待,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谈“老”色变。应该正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要以科学的对策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以积极态度对待人口老龄化,从政策制定到社会认同到个人努力,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口老龄化对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可能造成的不良效应和冲击。

(三)企业年金

篇2

中图分类号:K9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3.01.017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日益受到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国际上公认,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中叶就跨入了老龄化社会,如世界第一个老龄化国家法国、“老人王国”瑞典、“长寿王国”日本以及西班牙、德国等。David预测到2050年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将同样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目前国内外关于老龄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国家或地区老龄化的时空演变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如Karl分析了近50年来奥地利人口的时空演变规律及特征[2],Joshua对2050年美国老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进行了预测和分析[3];李日邦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时空间分布特点及区域差异等进行了研究[10-12]。(2)老年人群相关社会问题研究。主要包括老年人贫困问题[13],老年人日常生活行为时空分异[14-16],老年产业发展和社会养老设施建设[17]等。(3)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影响研究。Sumiko等对老年人口及年轻人口迁移对日本传统社会养老模式的影响进行了研究[4];David、Frank等利用OECD国家相关数据,对各国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供应、居民储蓄以及居民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1,5];张桂莲等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将通过劳动力供给、劳动生产率、消费、储蓄、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养老保障等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18-20];魏立华等对老年人口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研究[21-22]。(4)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研究。如Maliki、Linda等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6-7];绍国栋等对我国退休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研究[23-24];李春玲等对国内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和现状进行了比较研究[25];姚静等就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型进行了探讨[26-27]。已有研究对人口老龄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尚缺乏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本文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以已有研究为基础,选择瑞典、日本、美国、法国等几个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系统总结它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典型对策及特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于有效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对策

2.1 鼓励生育,应对少子化,促进女性投入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持续供应

老龄化和少子化同时存在于老龄化社会,两者紧密相关且影响劳动力的供应。因此应对少子化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外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从完善刺激生育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职工重返劳动力市场两个方面解决少子化和劳动力短缺问题。一方面,政府采取育儿津贴和带薪假期,向离职生育期间的女性提供一定的医疗、营养和薪资等补助和津贴,刺激女性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公共福利在儿童教育、看护和医疗等方面的投入,推行并延长“爸爸月”,缩短低龄儿童父母的工时,实行父母保险(即企业给父母双方带薪假期以照顾幼儿;保证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能重回原工作岗位或者提供类似的工作等)等,以缓解家庭看护幼儿的压力,使父母双方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双重责任,保证女性职工能重回劳动力市场(表1)。

2.2 延长退休年龄,保证老年劳动力来源,缓解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普遍通过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法对退休年龄制度进行了改革。延长退休年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提高领取退休金的最低年龄,将现行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向后延迟,相应延长工作年限;另一种是设立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对不同退休年龄的老人给予不同数额的退休金,退休年龄越大,退休金数额也越大。日本、德国和法国等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延长退休年龄,如日本政府在2006年把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法国在2011年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2岁,德国政府计划在2011和2018年期间逐步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28~29]。瑞典和美国等主要采取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如瑞典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对于提前退休的60-64岁的职工,每提前一年退休减发退休金的5%;65-70岁的推迟退休的人员,每延迟退休1个月增发退休金的0.6%;对于有经验且有能力继续工作的退休老人,政府为其提供做义工的机会并根据他们提供服务的多少增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表2)。

2.3 完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推行“以居家式社区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根据养老场所和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方式可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受老龄人口增加、女性就业率提高和年轻劳动力迁移影响,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机构养老又受到老年人经济状况和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而在现实中难被老年人接受[27]。目前国外老龄化国家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体系中家庭养老发挥着基础作用,但在个人和家庭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引入社会化服务;政府负责采取相关激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及服务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并协调参与建设和服务的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社区负责培育在宅服务人员并不断拓展服务业务范围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帮助,服务内容主要有住房维修、日常照护、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30]。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来源在不同国家会有所不同:如瑞典的养老服务带有很大的福利性质,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老年人如果想获得更好的服务就必须自己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属于“国家负担型”;美国老年人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承担,属于“个人负担型”即“投资人同时也是受益人”,这种“个人负担型”的资金来源方式也使得美国“以房养老”的发展在世界上最具代表性(表3)。

2.4 建立多样化的养老金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经过不断改革和调整,世界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了从单一养老保障制度向多支柱体系的转变[31]。目前这些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的保障制度:基本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金制度。其中,基本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一般由国家按照统一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支付;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大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后两种制度对缓解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基本养老金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各国也十分重视企业年金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如美国政府推出“整合企业年金计划”, 把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与公共养老金制度所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协调。目前,美国企业年金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家管理的社会养老金规模[25]。另外,美国不同运营规模的企业间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不同;日本则依据国内劳动力结构,在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和资金分配比例,从而使得养老保障体系不仅具有“多支柱”的特点,还具有“多层次性”(表4)。

2.5 开发老年人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除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人口可持续发展、劳动力供应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外,开发老年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是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另一有效途径。国外发达国家的老年产业一般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即政府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采取相关的优惠和扶持措施,按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引导企业向老年产业领域投资推动老年产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目前,国外的老年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围绕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发展的产业,如老年餐饮、老年人用品生产(保健品、化妆品、服装、交通辅助用品、体育健身用品、生活辅助用品等)、老年房地产开发等;第二类是围绕老年养护形成的产业,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保险、老年医疗康复用品生产、长期照护产业、医护人员培训等;第三类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发展起来的产业包括老年大学、老年旅游、心理咨询、老年图书馆、老年电视广播节目等。另外,由异地养老和跨国养老而带动的养老产业在一些自然环境良好、适宜老年人居住的地区逐渐兴起(表5)。

2.6 注重法制建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与老年人有关的福利保障、产业发展政策等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及相关的管理机构。目前日本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体系由《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等三大支柱及《介护保险法》组成[32];美国政府先后颁布《社会保障法案》(自1935年实施后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等),《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等[33]。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利用国家权力对法律的运行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美国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老龄问题的机构包括老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33];瑞典政府设有三个“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和一个“高级公共保险法院”,当公民应该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公民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服时,还可以继续向高级法院申诉。

3 国外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对策的主要特点

3.1 “开源节流”的人口政策、退休年龄和养老金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从人口和劳动力的出、入端来应对老龄化及由老龄化带来的少子化、劳动力短缺和养老金支付压力等问题。如鼓励生育、吸引海外移民的政策,拓宽了劳动力的来源;推行“爸爸月”和父母保险等为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了保障;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或施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则延长了老年劳动力的工作年限,减少了老年劳动力的流出。这些措施共同减少了老年人口的比重、保证了劳动力的持续供应。在养老金保障体系方面,主要老龄化国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的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金保障体系拓宽了养老资金的来源、缓解了国家支付巨额养老金的压力,也使得现有的养老金保障制度更具生命力(图1)。

3.2 “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时坚持以“平等、共享,自助、互助”为原则,注重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尊重老年人的生存尊严、为每位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重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在养老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全民基本生活需要;同时明确规定了包括政府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缴纳养老金和社会保险时所必须承担的比例,所有公民“要想获得更多的福利、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和设施,就得付出更多”,由此建立起了“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3.3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政企合力,多方应对

主要老龄化国家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养老的压力和不足,采取了“政企合力,多方参与” 的策略来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不管在发展老龄产业,建立社会服务网络、推行居家服务的养老模式,还是在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政府在积极发挥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引入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的力量,构建起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投入模式,从而保证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各项制度和社会经济等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 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借鉴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不单涉及人口生育政策,还与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的生育意愿等密切相关,涵盖社会物质、文化和制度生活各个层面。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尚缺乏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在以老龄化为契机、开发老年市场形成全社会力量“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局面等方面,与国外发达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和特点不仅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性有其形成的内外因条件且有长期存在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一方面要肯定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所取得的重大成效,继续把“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人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和新问题,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科学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尊重客观差异性并考虑制度的公平性和弹性,从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以老龄化为契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经济入手,“因地制宜”地采取应对措施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4.1 “分区域、分行业”,建立适合不同区情和行情的退休年龄制度

我国自1950年颁布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以来,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仅有过两次(分别在1983年和1990年)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54]。考虑到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人口结构等各方面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确实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我国是在“未富先老”和“城乡二元结构”二者并存的国情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同区域差异、城乡差异、贫富差异等问题相互重叠[10,13];从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就业的影响来看,由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并不十分突出[24]。这些特点使得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极具特殊性和复杂性且不能在短时期内一蹴而就。大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没有进行改革的必要;但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二三十年,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不同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特点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为实行地区间和行业间有差别的退休年龄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客观条件[34]。因此,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将改革退休年龄制度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相结合,积极探索渐进式的改革退休年龄制度的方式。针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较严重的地区以及对技术和经验水平有要求较高的科、教、文和政、企高管类等行业,可以采取梯度式的退休年龄制度并适当提高退休的最低和最高年龄,鼓励老龄人口延迟退休或退休后再就业;针对处于底层、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按工龄计算的弹性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上给予照顾。

4.2 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普及企业年金制度,优化养老保障体系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保障水平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老人;二是全国实行的“统一标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所以对这些地区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方面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建立“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做法采取改进措施: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重视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构建更加公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各省市、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设立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标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刺激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有关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大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规模小、覆盖面低和基金收益率低等问题[35]。所以,现阶段我国最重要的是制定相关法律框架给予企业年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界定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障的关系,企业年金的保障范围、水平、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年金的组织和监管体系等;同时注重有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配套立法,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管理作用,拓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减少收益风险、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率[35],以刺激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管理层的参与意愿,逐步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与率和覆盖面。

4.3 “因地制宜”,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多方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

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口的迁移和流动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弱化,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变逐渐正在成为解决我国庞大数量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探讨的焦点。目前我国正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阶段,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家庭的养老功能都在逐步弱化,居家式的社区养老模式正在兴起[27,30,47,57]。考虑到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以及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应坚持以“充分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各方面在养老中的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30]为要旨,在弘扬“孝道”思想、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的同时,鼓励并扶持社区老年服务组织的发展,明确将社区老年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作为政府支持和发展的重点,使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构建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模式[27]。针对不同的地区和家庭类型有重点地采取养老抚助政策:在农村地区,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化养老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和集体养老的补充作用[57];在城市地区,以市场为导向并采取激励政策推动城市养老向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的转变;另外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可以借鉴国外“以房养老”的模式,加大“以房养老”的宣传力度和业务试点并对其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55~56]。最近几年来,我国“失独家庭”和“421家庭”的数目越来越多,这两类家庭的养老压力也日益明显。政府可以在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实施一定的优惠和扶助政策鼓励慈善团体、非营利机构大力兴办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上述两类家庭物质和精神照护。

4.4 做到“两个结合”,针对主要领域发展老年产业

目前我国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比较薄弱[36]。因此,未来要加强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做到“理论研究与政府决策、企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培育相结合”,重点对老年人的需求及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老年产业特征、市场规模、基本规律及老龄化过程对市场体系的影响等进行研究,从而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老年产品开发提供理论咨询和支持。另外,国外有相当数量老年产业是围绕居家式社区养老而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与推行社区型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老有颐养”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在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养老入户服务、护理、老年用产品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领域,开发一批满足老年人需求、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具体措施为: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同时提高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尤其是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机构以及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构和专业服务队伍的建设,以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颐养”;政府或企业在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形成以点带面的联动的效应,不断拓展养老入户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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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日本作为全球的老龄化大国,在老龄化解决方面对中国来说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老师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渠道的资料对于富士市老龄化现状进行讨论与研究,针对日本富士的老龄化解决方案采取适合温州市老龄化问题的改革方案,提出对温州市改革的一些建议与设想。

关键词:老龄化现状;措施;建议

一:温州老龄化现状

早在1995年,温州就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温州60岁以上人口已达108.10万,占总人口的13.87%。65岁以上人口比例从2000年的7.39%增长到2005年的10.54%,温州只用了5年,比日本快了10年。

温州将长时间处于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中,而这也将是影响温州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温州市长寿老人多,农村老龄化程度更加突出。据统计,温州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有116.71万人,占总人口的14.83%。其中,农村人口为89.74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6.89%。

与西方发达的工业国“先富后老”相比,温州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例如,日本在老龄化比例达到14%时的人均收入为38555美元。温州老龄化比例已接近14%,人均GDP4937美元,仅为日本的12%。

二:温州市居民对于老龄化的了解程度

考虑到温州目前的老龄化情况已经比较严重,而且温州作为一个外来人口聚集地,本小组成员对温州本地人员及外来人员分别作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老龄化是什么?几岁以上可以算是老龄化?有70%的温州本地人可以明确地表达出老龄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其中,有65%认为男性到70岁女性到65岁可以才算是进入老龄化阶段;而大部分外来人员对于老龄化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80%的他们认为男性65女性55岁就属于老龄化范畴。

2、你了解养老保险的问题吗?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的呢?65%的本地老人表示自己所在的社区会定期做一些宣传,有事自己也会上网了解相关新闻和政策;70%的外来人员表示自己并不了解,自己平时都忙于工作,一般很少看电视,而且出门在外希望有时间就去赚点钱。

3、在养老问题方面,你们是希望子女赡养还是自己去养老院之类的机构欢度晚年呢?65%的本地老人表示自己更加愿意采取社区养老服务,不想增加年轻人的负担,只要子女能够定期去看望他们即可;75%的外来人员则表示,自己将在外面工作努力减轻家庭负担,到时更加希望和孩子们住在一起,自己至少还可以为他们烧饭之类的。

4、作为大学生,你们对老龄化问题了解吗? 75%以上的浙江省大学生表示自己对于老龄化比较了解,温州市采取了很多老龄化的对策,比如建立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文化节等;60%的外来大学生表示自己的家乡在老龄化问题上并没有做很多的对策,虽然自己有所了解,但是还是无能为力。

三:温州市市政府对于老龄化采取的措施

1、建立老龄工作机构;农村老人协会建设逐步规范;城市社区为老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作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解决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贯彻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加强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核心内容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严格涉老案件执法检查。

3、加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益性文化设施活动场所,将政府兴办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设施向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完善老年教育网络。

4、注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深化社区为老服务工程,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四:建议

1、延长退休年龄,提高老年人口就业率,鼓励老年人发挥特长,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本有很多由老年人牵头开始家族经营单位的企业,60岁以上的老社长也随处可见。而温州作为一以做生意发展而成的沿海发达城市,推行此方法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可行,对于温州市未来的发展也将起到一个不可替代的领导性作用。

2、重视养老保险,将计划生育与养老事业有机结合。与日本的高龄少子化不同的是我国拥有14亿的人口,人口的庞大使我们不得不推行计划生育。可是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行,”4―2―1”家庭,”丁克”家庭,空巢老人家庭不断增多,所以解决养老问题也迫在眉睫。日本最成功的便是护理保险模式。它可以分为:身边护理,家务帮助,复合型3中服务模式,有效地缓解了日本的老龄化高压。小组成员认为温州市可以尝试这种护理模式。首先,温州有其地域性优势,温州医科大市时一所专门培养医护人员的大学,每年温州医科大学都为社会推送出一批批的优秀的医生,护士,医学相关的研究人员。其次,温州市是经济发达的城市,这也为推行此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与日本不同的是,温州乃至我国都处于一个社会层次,劳动力和社会生产力有着极大差距的现状,每个人对于养老方式也有着不同的追求与愿望。因此,采取多模式的养老模式将会推动一个地区的社会,人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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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世界人口的基本发展趋势是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当代中国的三大人口问题之一。广州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长寿化显著的城市之一,据预测,2015年末,广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40万人,比 2010年增加24万人,增长21%;老年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重将超过 16%,比2010年提高约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广州市已进入老年型社会,尽管广州市发展很快,但其人口老龄化特征依然没有避免全国的共性,即“未富先老”。“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形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老龄产业的发展将不仅有利于老龄问题的妥善解决,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研究广州市老龄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广州市老龄产业发展的现状

迄今为止,老龄产业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的定义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老龄产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而是横跨第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是专门为老年人生产和提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各方面需求的各行业的集成或集合” 。老龄产业又被称为“银色产业”,“银发产业”和“银龄产业”。

目前,由于我国厂商多注重青少年和儿童人口的市场需求,而巨大的老年人口的市场需求则受到压抑,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多是老年人营养品、保健用品,其他类型的适宜老年人群的服务产品比较缺乏。广州市的老龄产业发展同全国的的整体情况差不多,老龄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仍然没有形成全面发展的局面,产业发展相对集中在营养品和保健用品的开发上,但广州从90年代以来老龄产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总体上已经领先于全国的发展水平。广州大多数的老年服务企业都是市一级的老年人服务企业,面向的是全市的老年人群体,这些企业同全国其他城市相比服务规模更大,服务水平更高。但是,广州市老龄产业发展的整体状况仍然滞后于广州整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广州市老龄产业的发展相对于国内发展比较好的南京、大连、上海等城市缺乏自己的特色,存在一定的差距,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特别是在满足多样性的老年人服务方面。

二、广州市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产业规划指引,老龄产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

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不管是政府、企业,还是学术界,都一致认为老龄产业是二十一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但直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尚未出台,各省、市更是没有形成自己的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广州市也不例外。由于缺乏行业指引,相关部门在老龄产业的市场准入,产品生产标准以及监管等方面缺位,广州市老龄产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一些老年日用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而真正适销对路的老龄产品供给不足,老龄服务市场、老龄旅游市场以及老年人住宅市场亟待开发。

(二)民间资金进入不足,老龄产业发展滞后。

尽管老龄产业是二十一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老龄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市场上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却严重供给不足,老龄产业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滞后于庞大老龄人口的发展。由于政策不明朗,政府对老龄产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又加上已有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很多企业家对是否进入老龄产业还处于观望状态,民间资金进入不足。以养老机构为例,目前广州市10区2县级市有养老机构166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仅有61家,占了不到四成。近几年来,随着原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民办养老机构遭遇发展瓶颈,想提价却困难重重,如果广州市政府不加大补贴力度,这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将难以为继。

(三)产业发展专业化人才不足,缺乏高素质人才。

在老年用品上,真正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少,很多老年用品都是模仿国外,老龄用品市场没有吸引到高科技人才。而在老年服务业上,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更是缺乏。目前,广州市专为老年人服务的护工一般都是“50、60”成员,而80后、90后年轻人很少有人愿意涉足这一行业。在文化层次上,护工的文化水平一般都是小学毕业。由于社会上对护工存在偏见、工资水平低,护理专业的学生很少进入老年服务市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老龄产业的发展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撑。

三、广州市老龄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出台产业发展规划,指引老龄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广州市有专门针对老龄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但缺少对老龄产业发展的指引。老龄产业和老龄事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为了促进老龄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广州市政府应在全国出台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后,尽快出台针对广州市老龄产业发展的五年规划,以使广州市老龄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供并落实政策优惠,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老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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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115-01

一、人口老龄化趋势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2008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49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居世界首位,约相当于整个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并且还在以年均3.3%的速度递增,几近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21世纪中国的重要国情,其带来的各种挑战已大大超过了上个世纪对老龄问题的预期,成为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也对我国的养老保险的实施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挑战。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入了老龄社会,国家加大力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险,尽管养老保险事业有了极大的进步,但距满足老龄化迅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目前参保人员2.7亿人,只占全国就业人员即应保人口的35%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80%左右,而我国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1%。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老龄人口比重的加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所面临的重大考验之一,统计表明:我国老年人口数量2000年为1.3亿,2020年将达到2.48亿,20年增加1亿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面对这样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要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和缺陷,具体表现如下: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宽

这主要表现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宽,农村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没有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根据数据分析,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只能覆盖全国总人口约30%的城镇人口的60%,即全国总人口的18%,而世界各类公共计划覆盖的平均水平约为30%。

(二)法律介入作用微弱

在我国这样一个老龄化的国家,养老问题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和重视,但我国直到2011年7月才公布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法,而且由于刚公布实施,很多实际情况并没有完全涵盖在内,还需要不断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法律权威的确立还需要时间,只有完善的法律规范的确立,让社保部门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更好的保障养老保险的进行。

(三)缴费主体疲软

对于缴费主体企业和个人来说,由于亏损和经营不善等原因,一方面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无力替职工缴纳正常的保险费用,欠费、逃费现象非常严重;另一方面,由于个人找工作难以及季节性失业等原因,个人也很难按时支付保险费用。这样,高费率,高逃费率,使社保基金的链条出现危机。

(四)政府职责不履行

由于退休金法制的不健全以及资本市场的不成熟,社保基金被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保基金安全问题凸显了政府监管职责的不到位。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能因为财力的问题而不承担老百姓的生存需要,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政府没有理由拒绝替百姓解决基本的民生需求,他有这样的能力,同时也有这样的职责。

三、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所存在的问题与弊端,提出以下应对策略:

(一)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

在我国应尽快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更优的筹资机制。扩大覆盖面,让尽可能多的人参加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应在各个省份,尽快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村人也享受到政府给与的民生服务,尤其是保障农村老年人有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足够收入,我们应尽量让所有的人都感受到国家给与的保障

(二)加强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化建设

在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比我国早了100多年,我国一直都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都是各省自行出台的法规,规章,从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来看,加快立法步伐显得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当前我国虽颁布社会养老保险法,但仍不完善,现在必须抓紧时间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降低缴费比率

多渠道地适当降低缴费率以拓宽养老金制度覆盖面,不再单纯的以企业为主,而是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出资,减少企业和个人缴费的比例,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由于费用的降低,可以促进覆盖面的扩大和减少企业和个人的风险。

(四)强化政府职责

政府想要经济增长,想要提高百姓的需求,那么如何提高,是加大教育的收费和房价的上涨来提高,还是给百姓以保障,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来消费,如何选择,答案很明显,是后者,如果社会保障到位了,老百姓不担心养老,医疗了,那么他们是敢于消费的,老百姓敢于消费就会拉动投资的增长。所以加大财政投入,实行全民社保,既使百姓获益,又实现了政府的职责,所以要强化政府职责,以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

建立完善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诸多方面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可能需要我们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艰苦努力。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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