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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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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管理

篇1

目前,人事档案中的某些数据已经实现了联网,如公安部门已经建立的覆盖人事档案的信息系统,将整合个人信息资源,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和应用。但在个人信息电子化的过程中,个人信息泄漏成为最突出的问题,由于网络的共享性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漏事件往往给个人及单位造成麻烦及致命打击。而且随着网络规模的日益扩大及深入应用,各单位自身对网络依赖程度将越来越高,网络结构及使用日趋复杂,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几年,个人信息的泄露已成为较严重的问题。2013年2月28日广州日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中国人寿个人信息泄露,80万份保单可上网任意查”的消息,据消息称有的人莫名收到一份免费保单,或刚在银行办完业务就接到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问题因系统升级操作失误所致。目前,发生问题的查询模块已关闭。公司就此事公开道歉。由此看来人事档案个人情况信息化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个人信息资源共享可以实行资源整合,方便快捷查询;另方面,若保密安全防范措施做的不到位,人为失误,那么个人信息就会泄露,后果则不堪设想。

当今单位网络所面临的威胁主要可以分为对网络中设备的威胁和对网络中数据的威胁。因此,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分为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网络中的物理威胁主要包括对硬件设施、网络本身以及其它能够被利用、被盗窃或者可能被破坏的设备的威胁。信息安全主要对信息系统及数据实施安全保护,保证在意外事故及恶意攻击下系统不会遭到破坏,个人及单位数据信息不会泄露,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信息安全主要面临有病毒及黑客的攻击、人为恶意攻击、非法将信息泄露。其中病毒可以借助文件、网页、移动介质等诸多方式在网络中迅速进行传播和蔓延,具有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破坏力大的特点,单位内部网络一旦受感染,就会利用被控制的计算机,破坏数据信息,造成网络性能下降、系统瘫痪、数据丢失及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但真正的威胁还是来自内部。人为的恶意攻击是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最大威胁。如,对网络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系统共享情况比较普遍,缺乏有效的访问权控制等。此外信息安全意识和认识不足,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利用和资金投入不足等非技术层面购成的网络信息安全缺陷也严重威胁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性。

二、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督查力度,建立个人信息安全泄密隐患预警机制

在政务公开的背景下,人事档案部门应该积极探索增加人事档案透明度的方法,既不违背党和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又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平台中,达到权限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人事信息系统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防范非法人员冒用授权用户合法身份登录信息系统,窃取敏感信息。如何有效地管理人事档案的个人信息系统平台,提高系统的安全保密性,确保单位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利用能够更加可靠、正常、高效地运行?这是一个集技术、管理、法规综合作用为一体的、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单位应成立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处、保密办、信息化等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明确小组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形成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人力资源信息安全责任体系。

2.建立人事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控体制

在技术上采取隔离技术、鉴别技术、控制技术、加密技术、防漏技术等措施予以管控,防范个人信息泄漏;在管理上,建立健全“既满足单位实际需要,又符合国家有关人事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策略和相关制度的要求。

篇2

民航安全信息管理对于民航安全至关重要,掌握相关知识与能力是从事民航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由于行业背景的限制,学生并不能很好地掌握民航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自然也无法胜任或者配合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因此,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教学改革对于《安全信息管理》教学迫在眉睫。

 

一、信息管理相关课程教学改革的现状

 

目前,国内院校《安全信息管理》课程是以管理信息系统为主体,以安全信息为辅构成的教学内容体系。与本课程有关的教改项目都是围绕《管理信息系统》在不同专业的适用性和应用性展开。已有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

 

(一)信管专业的教改研究。该类研究大多以项目引领、任务驱动、CDIO教学模式等方式,通过学生对专项任务的自主研习与开发实训,提高项目开发能力,如秦丽萍[1];赖克勤[2];王小霞[3];王建华[4]等。

 

(二)非信管专业的教改研究。该类教改项目纷纷指出《管理信息系统》授课过程存在教学目标针对性差、教材无法适应学生特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离等问题,并纷纷基于能力本位以及专业背景的视角研究如何通过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其主要教改集中在以下几点:明确不同于信管专业的教学目标;根据专业更改教学内容与学时;针对专业实际合理选用教材;进入专业化案例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等;但已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工商管理[5]、市场营销[6]、饭店管理[7]等行业,其研究结果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安全信息管理课程教学并不适用。

 

目前,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中国民航大学《安全信息管理》的教学,不仅存在非信管类课程教学的普遍问题,更因为行业限制,各类民航安全信息管理的资料及教学实践软件非常有限,该门课程还存在课程定位与社会需求脱节、教学内容研究滞后、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缺乏与民航单位的互动等严重问题,从而导致学生学习该课的积极性不高,整体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安全信息管理》教学改革的实施过程

 

《安全信息管理》教学改革的实施过程如图1所示。

 

三、《安全信息管理》教学改革研究的实施

 

(一)明确“培养学生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能力”的教学目标

 

明确“培养学生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能力”的教学目标,主要体现在:(1)变“传授知识”为“培养能力”。突出工作能力的培养,而非基本知识讲授。(2)变“系统开发”为“系统应用”。弱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内容,突出用户如何配合开发及使用系统。

 

(二)优化与整合教学内容,围绕“如何提高安全信息管理水平”形成八个专题

 

通过对民航单位、员工能力、最新成果、相关院校及学生的调研,优化整合教学内容,弱化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增加民航安全信息管理流程及评价等内容,并围绕着“如何提高民航安全信息管理水平”的主线,形成表1中的八个教学专题。

 

(三)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对安全信息管理的学习兴趣

 

教学手段改革主要有两点:(1)情景教学。对于抽象理论,通过民航单位调研分析,形成工作情景案例。授课时先剖出工作情景案例,再引导学生讨论,之后再讲解教学内容。(2)优化课件。对于重点及难点,通过动画及视频的形式反应出来。

 

(四)完善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对民航安全信息管理的实践认识能力

 

实践教学主要有两点:(1)实验教学。鉴于民航安全信息系统的私密性,本课题将开发一套民航安全信息管理仿真系统,模拟民航安全信息管理的运行流程,使学生直观感受该套软件的运行,提高对民航安全信息系统的实践认识水平。(2)理论教学。通过对民航单位的调研,开发教学案例,使学生通过工作案例来学习和掌握知识点,提高学生对民航安全信息管理业务的实践认识水平。

 

(五)改进课程考核方法,引导学生提升安全信息管理综合业务能力

 

课程考核改革有两点:(1)理论环节。期末考核以民航安全信息管理实际工作内容的案例分析为主,改变原有基本知识点的考核方式。(2)实验环节。重点强调新系统的目标和需求分析,而非原有的系统设计。以此,增加学生对安全信息需求的敏感性,提高信息化的配合能力。

 

四、结论

 

1.围绕培养民航安全信息管理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以“如何提高安全信息管理水平”为主线,形成“民航安全信息管理含义、法规、流程、分析、SCASS、评价、信息系统、趋势”专题。

 

篇3

通常,这类系统是由内网和外网构成的,内网构造了一个完整的业务处理环境,运行和处理个人信息核心业务;外网则为利用互联网登录的用户提供了联接、使用本系统的服务窗口。由于互联网使用的自由性、广泛性以及黑客攻击的频繁性,组织内部注③保管的个人信息随时面临着非正常用户的非授权访问。信息被篡改、泄漏甚至丢失等安全威胁,要达到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目标,首先应通过风险分析明确系统的安全隐患,为最终规划系统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由于这类系统构造的庞大性和复杂性,为便于分析,我们一般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将系统划分为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和管理五个部分来进行分析,各部分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

物理层安全隐患:物理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网络周边环境和物理特性导致的网络、线路和设备的不可用(如设备被盗、被毁坏、意外故障等),进而造成网络系统的瘫痪,它是网络安全的前提。

网络层安全隐患:网络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数据传输中的风险(如:信息的泄漏、丢失、伪造、篡改等攻击)、网络边界风险、服务器安全风险、用户安全风险等。

系统层安全隐患:系统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来自于信息系统采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及相关商用产品的安全漏洞和病毒威胁。

应用层安全隐患:应用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身份认证漏洞和非授权访问,提供信息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因缺乏安全保护,可能会被非法用户直接访问网络资源,造成信息外泄。

管理的安全隐患:管理是网络安全中最重要的一环,管理制度不健全或缺乏可操作性、各岗位责权不明或管理混乱等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这些缺陷使得系统在受到安全威胁的情况下不能实时地检测、监控、报告、预警,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缺乏对系统运行的可控性和可审计性。

建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

从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系统面临着多层次、多形态的安全隐患,解决系统的安全问题,只依靠某个单一的或孤立的安全技术手段是远远不够的,不仅需要有完善的技术和可靠的设备做支撑,同样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保障。因此,组织内部应对系统的过程、策略、标准、监督、法规、技术进行综合后,构建一套完整可行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如下图所示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框架》。

“基础安全服务设施”、“内部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安全技术支撑平台”、“紧急事件处理与恢复机制”等组成了《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框架》,各组成部分是相互制约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框架》表明: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保障机制”是实现系统安全之根本;而“基础安全服务设施”、“安全技术支撑平台”是相互依赖的,只有实现了下层的安全,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保证上层的安全;“紧急事件处理与恢复机制”是当系统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时,为保障系统尽快恢复运行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的保障预案。

划系统的安全保护策略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知道,控制、管理网络系统和应用操作过程是实现系统安全的重要途径,任何组织内部的系统安全都是制度和技术的结合,要保证系统的个人信息安全,必须根据安全风险分析的结果,从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两大方面规划系统的安全保护策略,以实现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可靠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核查性和可控性。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是各类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也是其它安全保障措施实施的基础。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以文档化的方式管理系统中各种角色的活动,以组织内部的政策和制度为准则,规范操作流程,以工作日志等手段记录和审计操作过程。它主要包括:

1 组织管理

应识别组织内部的安全风险,制定对应的安全制度,明确信息安全事故报告流程,确保使用持续有效的方法管理信息安全事故,建立信息安全监查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员工管理

员工是系统安全的操作者,因而是系统安全的管理对象,要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分离以减少潜在的损失,定期进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

(二)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是通过在系统中正确地部署软、硬件,利用各类安全产品和技术手段达到无偏差地实现既定的安全策略和安全目标,为整个网络构筑起一个真实的安全环境。这里重点介绍:

1 物理安全要点

物理安全是保证系统所涉及场所的环境、设备、线路的实体安全,防止基础设施的非法使用或遭受破坏。应建立完善的电力保障系统及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物理运行环境;具有良好的防雷击、抗电磁干扰等基本保障设施;具备抵御地震、洪涝灾害等抗自然灾害能力;等等。

重要工作区域应设置物理安全控制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设施,鉴别进入人员的身份并登记在案,将准入重要工作区域的人员限制在可监控的范围内。

2 主要技术手段

由于网络安全存在很多问题,抵御网络攻击,防止信息泄密,预防信息破坏,控制用户访问范围和权限是规划网络安全的重要内容,通常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是:

(1)身份认证,识别技术

身份认证,识别技术是通过物理级、网络级、系统级等多种手段,对网络中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控制,是判断和确认用户真实身份的重要环节。它通过识别用户的身份决定是否执行其提出的访问要求,可信的身份服务为验证提供准确的用户身份确认信息,没有可信的身份验证服务,防火墙就可能根据伪造的合法用户身份做出错误的判断。

(2)网络反病毒及安全漏洞扫描技术

反病毒及安全漏洞扫描技术是防御网络病毒和恶意代码侵害的主要手段,反病毒技术可通过预防、查杀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病毒实施安全地防御;而安全漏洞扫描技术则是通过对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扫描并加以分析,找出可能威胁系统的异常系统配置,并及时做出反应。

(3)访问控制技术

访问控制技术可用于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并控制合法用户对系统资源的非法使用行为,阻断攻击者从任何一个终端利用现有的大量攻击工具发起对主机的攻击、控制并进行非法操作或修改数据。

(4)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保护网络系统不受另一个网络攻击的网络设备,它能够隔离安全区域,根据制定的安全策略控制进出网络的信息流向和信息包,提供使用和流量的日志和审计,隐藏内部IP地址及网络结构的细节,防止内部信息的外泄。

(5)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是能够监视网络或网络设备的网络资料传输行为的网络安全设备,能够即时的中断、调整或隔离一些不正常或是具有伤害性的网络资料传输行为,完成对网络攻击的决策分析,可分为实时入侵检测和事后入侵检测。

(6)设备/数据备份技术

设备/数据备份技术是保证系统持续运行的一项重要技术。设备备份是在网络构建时,对重要的连接点考虑链路及设备的冗余和备份,确保网络的高可用性;数据备份是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并提供恢复重要信息的功能。

(7)数据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网络技术安全的基础,是用加密密约和加密函数的方式伪装需要保护的数据,使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鉴别信息、敏感的系统管理数据和敏感的用户数据采用加密的方式实现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

(8)日志、审计技术

日志、审计技术可用于检测系统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包括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系统功能的执行等操作,经对检测数据分析后,尽早地发现可疑事件或行为,给出报警或对抗措施。(注意:审计记录应受到保护,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共服务系统,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选择最优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是保证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隐私泄漏的关键环节。因此,个人信息管理者在系统的建设初期,应根据所建设系统的应用环境、网络结构和业务需求等特点,从可能导致个人信息安全的风险隐患分析人手,面向需求,构建一个能够规避系统风险的、符合本部门业务需要的个人信息安全之网络解决方案。

篇4

一、个人信息泄露及滥用危机

据统计,2014年全国发案40余万起,群众损失107亿元;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仅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而且连续发生数起引起全国关注的因诈骗致死恶性案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个人信息被故意泄露。

(一)智能设备数据采集引起的个人信息泄露。以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为主的智能移动终端现在已经作为每个人的贴身物品,其数据采集手段主要是通过通信网络与互联网交互。用户在上网过程中的每一次点击、录入行为都会在某个网络供应商的服务器上留下相应的记录,每一个人的数据都可以完全勾勒出这个人所有一切的行动轨迹、健康信息、通信信息等几乎所有隐私。

(二)数据存储安全问题引起的用户信息泄露。大规模的数据存储需要严格的访问控制和身份认证管理,却并未引起大部分网络服务商和政府网站的重视。CSDN网站被爆出了600万个人信息被泄露,就是属于明文密码的范畴,危害极大。作为IT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互联网服务商,竟然能够出现如此低级的问题,就可以反映出国内整个互联网服务商的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数据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信息泄露。各类互联网网站的生存环境非常不理想,经营网站可以获取的利润途径有限,网站运营者将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经过挖掘和分析,用户在网站上的每一个行为,都会被数据公司所重视,这种行为数据分析方式,不仅可以精准地了解用户喜好,还可以细化到具体用户的个人信息上。然而利用用户行为信息的商业运作,在享受便利的同时,用户个人信息被滥用或倒卖就变成了巨大的隐忧。

(四)数据管理不善引起信息泄露。这类情形多出现于政府与银行等国家企事业单位内部,由于其掌握的用户信息准确、全面,部分人员在利益驱使下,故意贩卖个人信息,而这类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社会危害最为巨大,造成的损失也最为严重。

二、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一)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从国家层面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智慧城市建设大大加速了大数据的生产,由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汇集了城市的地理空间信息、人口信息、经济信息、信用信息、政务信息等各种信息资源,因此,这些大数据无疑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

(二)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保护工作。网络时代和大数据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隐私泄露的风险,更容易侵犯个人隐私权。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尽快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明确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者的责任、义务,及侵权救济等问题。

(三)加强对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及技术防护。应该注意的是安全工作的工作对象及主体都是人,必须要走出“重技术、轻管理”的误区,信息安全防护在重要性上首先是对体系制度的规范,其次才是技术的支撑,所谓“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并且充分重视信息技术的创新开发,培养技术人才,提高我国信息技术水平从而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保障。

(四)建立健康的信息安全生态环境。政府、企业、用户都是数据的生产者、采集者和使用者,要从根本上保障信息安全,应该群策群力,政府、企业、用户分别承担起相应的保护信息安全的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提高信息安全监管水平,并在保证个人隐私安全和数据库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政府数据公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极大地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大数据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使我们全面、深刻地认识了这个社会,从而更进一步掌握社会变化趋势。

参考文献

篇5

[3] 中国市场报告网.2010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深度研究及统计分析报告.编号:0626508.[2011-03-30]. .

【参考文献】

[1] 齐爱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J].河北法学,2005(6)2.

[2] 郎庆斌等.个人信息保护概论[M].人民出版社,2008.11-12.

[3] 齐爱民.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J].苏州大学学报,2005(2)32-35.

[4] 罗力.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2(14)36-40.

[5] 田桂兰.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及其保护[J].信息化建设,2007(6)42-44.

篇6

大数据在本质上是一种电子数据,它具有自身独特的特性。首先,数据处理规模大。现今社会,全球每天产生的数据就已经达到4. 5EB,这个数字仍然以惊人的速度高速增长。其次,数据信息快速化。信息产生的速度常常比数量更加重要,通过手机定位数据可以计算出一个商场当天的客流量,从而推断出该商家的当天营业额。最后,数据信息具有多样性。大数据的形态多样,包括了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此外,现代互联网应用呈现出非结构化数据大幅增长的特点,来源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各种信息、应用更新、社交网络的图片、传感器读取的信息、手机的定位等,而且不少信息来源的重要方式都是新近才出现的。

 

一、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1.个人隐私安全风险增大。网络的浩瀚性意味着数据来源更加宽泛和多元,监控摄像头、交互平台、移动电话、电子档案、数据库等,大量的信息堆积,必然给个人的信息安全带来影响和破坏,增大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可能。

 

2.大数据成为了网络攻击的主要目标。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能够反馈出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信息的含金量不断提升,带来的丰厚利润不言而喻,因此遭到攻击和盗取的概率也就越大。同时,大数据的窃取能够是不法分子获得大量相关信息,一次获取,多重效益,必然让黑客垂涎欲滴。

 

3.不法分子利用大数据精确攻击。大数据对于企业来说是财富是影响,对于不法分子来说同样是金钱是价值。不法分子在获取大数据的同时,也会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大数据来检索、定位,为新一轮的攻击盗取提供更加快捷的技术手段和方式。为了提升攻击的效率和质量,黑客往往会尽最大可能的收集包括社交平台、微博微信、通话记录、电子邮件、消费记录等信息,并加以归档整理,方便下次调用,提高攻击的精确性和时效性。

 

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国家网络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对网络用户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树立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他人个人信息的理念。个人在信息保护上是第一责任人,负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当然义务。个人在进行网络行为时,尽量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同时,加强对个人电脑的安全防护,安装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与防火墙,提高个人上网设备的安全性能。

 

2.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虽然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都还只是零散地分布在各个法律之中,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而且没有一部明确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不仅突出了公民的信息自由权,彰显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回应了和谐社会权利有序化的诉求。同时还可保护网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促使网络运营有序化,推动全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

 

3.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措施。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泄露主要是由黑客等机构外部人员获取和网络传输过程中的问题造成的,因此要加强软硬件的技术保障,从而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在硬件方面主要通过安装防病毒硬盘等硬件设施进行保护。在软件方面主要通过个人隐私安全平台、加密软件、数据备份软件、自动删除个人资料软件等保护措施。针对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易泄露的问题,网络营运商除了应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还应该使用各种安全技术来保护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不法分子侵害。

 

4.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与防范机制。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不仅要依靠法律,更需要网络主体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以及自律意识。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用道德标准约束人们在网络上的行为,要让网络道德成为人们在网络中实施行为时的一个标准。对网络运营商而言,除了要对网络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并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外。

 

许多网络运营企业掌握着客户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没有很好的防范机制就很容易造成信息的丢失。无论是电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信息安全企业都需要对外来的技术攻击加以防范。因此,企业必须加强自我约束力,提高保护客户信息的意识,同时提高技术手段,完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建立健全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和保护机制、问题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等。对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要做到迅速和准确处理。

 

结束语

 

篇7

一、云计算及其潜在风险概述

云计算是继分布式计算、网格计算、对等计算之后的一种新型计算方式,通过互联网上异构、自治的服务,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计算。云计算是将网络储存技术、虚拟化技术、网格计算技术、并行处理技术、分布式处理技术等软硬件技术融合发展的集大成者,也是集合了网络、服务器、计算、储存、应用软件等资源并提供快速便捷、即需即取服务的共享平台。云计算具有按需服务、广泛的网络接入、资源池化、快速弹性以及按使用量计费等5个特点;涵盖私有云、社区云、公有云、混合云等4种开发模式]。云计算有3大优势:

一是具有强大的存储和计算能力,能提供即需即取的服务。最大的云计算平台的服务器数量达到百万级别,一般的云计算企业的服务器数量在几十万台,比较小的企业私有云服务器数量也要数百上千台。另外,云计算还能够弹性配置、动态伸缩,以满足用户规模和计算量增长的需要。二是具有开放性,能实现资源共享。云计算将虚拟化技术、分布式计算技术、效用计算技术和定制、计量、租用的商业模式相结合,最大效率地利用了随时连接、随时访问、分布存取的各个服务器,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三是具有管理成本最小化以及与服务供应商的交互最小化的优势,能降低使用成本。云计算具有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在硬件成本、管理成本、电力成本、资源利用率方面都有极大的成本优势,企业和个人也省去了服务器的磨损、闲置和管理成本,只需按需要使用相应功能、按服务量支付费用。云计算潜在的安全风险与云计算的技术优势和经济效益总是如影随形。用户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是云计算服务推广应用的首要障碍,云计算的理念是开放和共享,而个人信息安全注重封闭和私权,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个人信息是指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5]。个人信息涉及用户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事关重大,一般具有极高的敏感性。用户在决定是否使用云计算之前会对云计算的安全风险加以衡量。使用云计算功能在线存储的文档、图片、视频等文件大量涉及个人信息,一旦云计算的安全体系被攻破,则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贩卖等事件,严重危及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会造成社会恐慌。与传统的互联网技术相比,云计算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的必要性更加突出。一是因为云计算下个人信息脱离了用户的控制范围,一旦云计算服务商的数据中心发生事故,用户无法知悉,也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只能被动挨打。

二是因为云计算的交互式、参与性、网络化的特点,用户几乎将所有个人信息被动或者主动地全部暴露在云计算服务商平台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能力不对称的问题,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用户损失巨大,而且难以维权。

三是因云计算的普及性和规模性,小的漏洞都会造成巨大的破坏,损害具有连锁反应。比如,2011年亚马逊的EC2业务由于出现一点小的漏洞,整个云计算数据中心出现全范围宕机;2012年微软的WindowsAzure平台由于个人服务的设置问题,导致所有集群的功能不能使用。目前,研究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学者大多从国家立法、行业立规的角度展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建章立法固然重要,特别是构建规制云计算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正当其时,法律的具体执行,特别是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的防控机制和措施更是迫在眉睫,本文拟从这一角度进行探析。

二、云计算中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

云计算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平台层和软件服务层3个层次,分别对应简称IaaS、PaaS和SaaS3个服务类型。IaaS是由政府或者企业建立的大规模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连接装置等基础设施,同时采用虚拟技术将分散到各个数据中心的服务器集中起来。PaaS包括基本硬件、基础软件、储存设备等,起到应用支持的作用。SaaS的作用是制定一系列标准和协议,构建公共平台,提供最终的应用服务。分层是横向的、纵向的管理系统将这些资源进行统一的配置和统一运行,实现一站式的服务。不同的云计算服务模式意味着不同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目前大多数个人信息安全体系就是基于云计算服务模型构建的。

(一)I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IaaS服务提供商将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储存、网络等IT设施进行组合,形成不同规模、不同用途的服务产品,大到集网络、数据计算、数据处理于一体的应用系统,小到一台处理简单业务的服务器,然后以套餐的形式提供给用户。用户可以像在麦当劳点餐一样,租用产品目录上的IT基础设施服务套餐,将自己的应用部署在上面,开展各种业务。使用IaaS服务的信息安全风险比较大,无论是物理设施、虚拟化技术、接口设施、还是应用程序,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者操作错误,将会对信息安全造成釜底抽薪般的巨大影响。其中,虚拟化安全风险是防范重点。一方面是虚拟机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可能面临用户劫持、脆弱的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虚拟化软件带来的安全风险,包括未经授权的访问、非法删除、非法添加等[6]。在传统计算机技术下,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技术,包括加密和密钥管理、身份识别和访问控制、安全事件管理等。云计算环境更加复杂,更加开放。云计算环境下的IaaS个人信息安全体系的关键是将这些技术进行融合,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形成兼容的、完备的安全闭环,确保物理安全、网络安全、虚拟化安全、接口安全。一是要加入安全防护技术,利用防火墙、病毒防护墙等对整个IaaS进行防护;二是要加入访问控制技术,利用加密和解密管理、身份识别等技术为用户提供用户登录管理、用户认证、数字签名等安全管理服务;三是要加入审计技术,对用户的登录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不同的风险级别区分不同的安全域,实施不同等级的安全干预[7]。

(二)P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

PaaS层处在云计算的中间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对于个人信息的整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PaaS服务商提供的是应用基础设施服务,即中间件服务。PaaS用户可以将其应用系统布置到PaaS平台上,应用系统服务器、网络、操作系统、信息管理等应用系统运行的环境,由PaaS服务商提供保障。所有PaaS服务商不仅提供平台,还提供安全服务。他们的职责是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PaaS个人信息安全体系要求数据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包括:数据存放位置、数据删除或持久性、数据备份和恢复重建、数据发现;同时禁止一些不当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比如:不同客户数据的混合、数据聚合和推理。PaaS个人信息安全体系重点在于对价值较高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尤其是防范对个人信息的交叉查询。

(三)S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

与等软件服务模式类似。在SaaS平台上,用户不用购买软件,也不用维护管理,只需要按照服务类型和服务时间支付费用,就可以选择使用符合自己需求的软件。SaaS服务商不仅要管理维护自身的软件,而且要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储存在自己的服务器上,以便用户随时随地可以接着使用软件。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概率总是与管理权限成正比。特别是在SaaS层下,存在一个基本的矛盾,一方面,SaaS需要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备份,保存在多个不同位置的服务器上,防止数据丢失、数据删除,提供及时的数据恢复服务;另一方面,SaaS可能涉嫌秘密保存和永久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用户不知情或者已经删除软件上的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仍然保留电子痕迹并随时可以恢复数据。所以SaaS应该提供给用户透明的个人信息储存、删除和保护方案。当然,由于SaaS的共享性,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来自第三方的攻击、窃取和篡改等。S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应该包括以下4个方面内容:

一是应用的安全,软件运行的环境安全可靠,软件能够及时更新换代,确保没有漏洞;

二是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安全,数据库与应用软件数据应该隔离分开,多个服务器进行分别储存,并使用防火墙、密钥管理等技术进行数据库的保护;

三是个人信息的传输安全,采用加密的传输协议,确保用户在客户端和云计算服务器之间传输个人信息时不被截留;四是访问控制机制,由于多个用户共用云计算服务器,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分块隔离,采用身份识别、数字签名和访问控制技术对访问登录进行严格管理。上述分析是着眼于云计算平台3个层次本身的技术漏洞,除此之外,云计算用户的服务终端也是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的重要源头。一方面,云计算环境下,服务终端与云计算平台连为一体,构成一个统一的系统,具有极强传染性和破坏性的病毒很可能从服务终端侵入到整个云平台,导致整个云的崩溃或者瘫痪。特别是现在手机服务端日益普及,APP使用率日益增高,手机病毒的传播更加猖獗,也极易侵入云计算网络。另一方面,黑客也很可能通过云计算网络对服务端发起攻击,即使用户的计算机采取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措施,但毕竟防范投入和水平有限,未必能阻挡病毒的侵袭。恶意代码制作者、病毒邮件发送者以及其他恶意攻击者可能直接窃取用户服务端的个人信息,这种窃取采取各个击破、蚂蚁搬家的形式,更加难以觉察和防范。他们也可能破解或者盗取用户在云计算平台上的登录名称和登录密码,盗取用户储存在云计算数据中心上的海量个人信息。

三、云计算中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风险

除了云计算技术风险,云计算的管理不善也可能带来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天灾易避,人祸难防,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更大,后果也更为严重。技术风险多为概率事件,偶然性较强,而管理风险存在主观故意,发生的可能性更高。技术风险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破坏或者丢失,但不一定立即引起直接损失,而管理风险一般伴随着恶意商业目的,紧接着就可能造成用户财产的损失或者人格权利的侵害。技术风险可以由云计算服务商通过技术改进进行补漏,通过人工操作进行补救,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下,道德缺失造成的云计算服务商监守自盗所带来的风险几乎是难以防范的。下面笔者将从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处理3个方面归纳总结各种安全风险。

(一)道德的失范导致的个人信息收集风险

在云计算产业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云计算服务商可能有意或者无意地大量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云计算的主要商业模式是由云计算服务商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海量收集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用户的信息,进行储存、信息交换、个、定向营销等。信息量越大,服务功能越强,商业价值就越大,这直接激发了云计算服务商收集个人信息的动力。首先,用户在使用云计算上的软件时,并不知悉个人信息已经被计算服务商获取。虽然法律规定服务商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但是软件的告知明细往往过于复杂,用户如果不仔细阅读一般都难以发现。特别是信息收集技术的不断进步,云计算服务商的信息收集能力不断增强,信息收集的种类和数量往往超出了用户能够知晓的范围。有时候,云计算服务商秘密收集或者备份用户的个人信息,但有时用户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要被收集,为了享有便利的服务,不得不放弃个人信息权。其次,由于数据挖掘、数据比对等众多信息收集技术的出现,云计算服务商具备了强大的信息比对、分析、归纳、推理、整理能力,能够将用户在不同平台不同服务中的碎片化个人信息整理成完整的个人信息图谱,能够掌握用户完整的特征和清晰的活动轨迹。虽然这些个人信息能够更方便地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但这些脱离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往往处于事实上的权利失控状态,信息主体并不知道谁收集、处理和利用了他们的信息,以及以何种手段收集、处理和利用他们的信息,这构成了巨大的个人信息收集风险[8]。第三,不同云计算平台之间可能存在不正当的个人信息交换,秘密签订个人信息共享协议,实现云计算服务商的商业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在云计算不区分国界的情况下,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更难以管控。斯诺登事件就曝光了一些云计算企业在国家力量的支持下,收集其他国家公民的个人信息。这样的跨境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民事权利,还侵害了一个国家的信息。

(二)规则的缺失导致的个人信息利用风险

云计算产业发展迅猛,但是云计算领域的规则和标准的建构与完善却相对滞后,这种不对称的发展造成了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无序状况,容易造成个人信息利用的违法和犯罪。首先,云计算安全技术标准还有待强化和细化。没有统一的云安全技术标准,无法强制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布设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导致一些服务商重视能够带来盈利的商业技术,而忽视了不能带来直接利益的安全技术。没有安全技术标准的约束,一些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还可能在云计算系统中插入秘密收集个人信息的软件,比如等等。其次,云计算行业的制度规范也尚未制定。云计算产业需要一套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的行为准则,确立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系统开发人员和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操作规程。云安全规则的缺失极其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滥用。云计算服务商可能将个人信息应用于定向推送广告、不断骚扰下的强迫交易、信息销售等。在现实生活中,用户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服务商时,往往在身份证上注明“仅限用作……”等字样,确保身份证复印件的有限使用和特定用途使用。但是电子数据形式的个人信息极易被复制,很难保证服务商不将其挪作他用。第三,由于个人信息相关法律不够健全,云计算环境下个人信息的保护法更是少之又少,个人信息缺乏有力的司法强制力的保护。云计算用户在个人信息遭受侵犯时,往往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云计算没有地域性,个人信息案件的管辖难以明确,造成立案难;云计算具有虚拟性,电子数据极易篡改,造成个人信息案件的取证难;另外,个人信息具有非物质性,其价值难以计量,造成个人信息案件的赔偿难。

(三)管理的失位引发的个人信息处理风险

我国云计算产业刚刚起步,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云计算企业,都尚未建立完整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方面,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云计算的监管部门是国家工信部,由于其职能主要是促进产业发展,因此往往重发展而轻安全。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涉及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信息化管理部门还无法行使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搜查冻结、罚款没收等权力。另外,由于条件的限制,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个人信息安全执法的力量较为薄弱。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动力不足。云计算服务商利用个人信息的利益和用户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存在一定的矛盾,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个人信息的管理。云计算企业对于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个人信息的利用较为重视,而对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甚至有可能产生负效益的个人信息的管理重视不够。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如果不加强内部操作人员的管理,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的建设,操作人员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的现象将不断出现。云计算时代,所有IT设备或数据被放到一起集中管理,内部人员拥有的权限让其能轻易获取重要个人信息甚至得到整个云服务平台的完全控制权。用人失察或监管缺位都会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灾难性的损失。

四、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措施

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已经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仅仅依靠云计算企业采用先进的云安全技术去遏制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是不够的。唯有法律才能明确管理责任,才能明晰处理个人信息的权限,才能惩罚和防范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个人信息谋取私利。违法收集、利用、处理行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9]。个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非常重要,而且迫在眉睫。但是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机制的构建、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的完善同样非常重要。作为以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职能的公安机关,在防范和控制个人信息安全违法犯罪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国应该构建以公安机关为主,信息化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法律规制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控体系,构建并完善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侦查机制和应急机制。

(一)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

信息的公开具有不可逆性,云计算个人信息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原状。因而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能依赖事后的被动处理,而应该着重于监控与预警,从事后救济、被动维护向事前设计、事中报告、主动监控转移,形成常态的监控机制[10]。首先,应该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在系统中植入安全监控技术;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安全监控技术,公安机关、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云计算服务商都能及时了解云计算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技术不仅起到预警作用,也为云计算安全的内部控制提供数据支撑。其次,应该建立常态的个人信息安全报告机制,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及时报告个人信息流动的异常情况。个人信息安全的报告机制可以借鉴我国《反洗钱法》中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将可疑的个人信息流动报告给公安机关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可疑的个人信息流动是指个人信息流动在数量、频率、流向和性质等方面表现异常,或与客户身份、登录状况、活动规律不符,存有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嫌疑的流动。

(二)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侦查机制

严格的侦查机制和过硬的侦查能力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根本保障。要整合公安机关、信息化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资源,司法、行政与行业之间无缝对接,协调配合,共同执法。在行政和刑事执法过程中,取证难严重降低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在云计算环境下,某些电子证据依靠目前的侦查技术,还难以充分侦测与提取。如在云应用服务中,有许多服务通过运行的虚拟专用网络(VPA)访问,现有侦查技术几乎检测不到[11]。对此,可以采用面向取证的现场迁移技术等进行侦查,采取迁移取证监管来调度和监控镜像证据提取层的每一次迁移操作,并记录下全部的迁移过程信息,保证取证数据符合证据法要求的可靠性和完整性[12]。

(三)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应急机制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应当设置个人信息安全监控中心,负责系统安全的全面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总体监控、个人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和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等[13]。公安机关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根据云计算服务商提交的可疑个人信息流动报告,进行认真研判、仔细甄别。对筛选出来的违反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要根据严重程度,启动个人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应急机制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别重大等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警报对应不同级别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提醒客户、数据隔离、数据恢复、停止运行等。其中数据隔离可以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运行于封闭且安全的范围内,防止进一步地泄露,避免用户间的相互影响,减少用户错误操作或受到计算机病毒攻击时对整个系统带来的安全风险。数据恢复是针对计算机病毒攻击的重要应急措施,包括恢复个人信息和遭受病毒侵害的软件等。数据恢复是典型的事后应急措施,可以保证云计算服务可靠性和可用性。

五、结语

技术的进步必然引起法律制度的变革,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法律机制的完善。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迫在眉睫。随着云计算成为人类基本的工作、生活环境,个人信息都无法避免地集中到云上,海量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是公安机关必须面对的难题。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旨在防范犯罪,个人信息安全侦查机制旨在打击犯罪,个人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则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犯罪。建立系统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机制,多方位协同发挥效力,方能最大程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和云计算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汉华.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

[2]姜茸,张秋瑾,李彤,等.电子政务云安全风险分析[J].现代情报,2014(12):14-15.

[3]李连,朱爱红.云计算安全技术研究综述[J].信息安全与技术,2013(5):44-45.

[4]齐爱民,陈星.云计算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危机与法律对策[J].中国信息安全,2012(11):83-84.

[5]何培育.个人信息盗窃的技术路径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5(2):159-162.

[6]林闯,苏文博,孟坤,等.云计算安全:架构、机制与模型评价[J].计算机学报,2013(9):1775-1776.

[7]丁秋峰,孙国梓.云计算环境下取证技术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1(11):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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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修补漏洞。由于漏洞是京东商城客户信息泄露的主要根源,所以京东商城在客户信息泄露事件发生以后越发重视网站漏洞的发现与修补。京东商城会向发现网站漏洞并且把漏洞告知京东商城的人员,发放奖励以寻求建立更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及时修补漏洞可避免信息丢失造成的客户损失,维持了商家与客户营销模式的稳定进行。

(二)行安全支付。网上购物的突出特点是利用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我国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规模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在线支付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多数代付银行职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所以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始终存在。为了保障消费者账户信息的安全,京东商城采用了安全支付模式,安装支付控件以检测账户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给客户。

(三)修改个人信息。第一时间告知客户修改个人信息。当泄露事件发生以后,考验京东商城以及所有涉及信息泄露的B2C电子商务网站的头等事情就是对泄露事件的应变能力,这点京东商城一如既往的体现出高效率。京东商城第一时间通知客户更改个人信息,做好防范不法分子盗用个人信息的准备,并给已经造成损失的客户做出相应的补偿。

(四)信息系统。对行业信息动态、业界动态等更新信息集中管理,提供在后台输入、查询、修改、删除各新闻类别和专题中的具体信息的能力,可以不限量新闻、可以加载多张相关图片。京东商城早在2009年中就成立了监察部,2011年底又设立审计部,共同组建审计监察部,严格控制各类信息的流程。

(五)加强员工管理。强化内部员工管理可规范信息操作流程,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的客户信息丢失。京东商城自2012年11月起,审计监察部更名为“内控合规部”,直接向CEO汇报工作。可见京东商城已经越发的意识到加强对公司内部员工管理的重要性,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和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彻底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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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刑法》和《商业银行法》均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民法通则》第99—101条分别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作出保护规定。《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的范畴,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商业银行法》第29条则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为存款人保密”是指商银行业对存款人的姓名、住址、存款金额、储蓄种类、存款次数、提取情况、印鉴以及其他各种情况都要严格的保守秘密,不得披露。对个人储蓄银存款 ,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原则是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最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存款业务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部门规章建设情况

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在其规章中针对电子银行、反洗钱及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如《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52条规定:“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的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四章以专章形式规定了信息安全,对信息安全管理职能、信息安全级别划分和信息安全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第2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二、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缺失

1.行政法责任缺失。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中对个人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难以得到全面明确和保护。从我国现有法规来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在行政法层面,对于侵犯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银行业监管法规没有适用的罚则,监管部门也缺乏对银行违规泄露客户信息的罚则。

2.例外规定缺失。银行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密例外是银行保密制度中并行的两大部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在规定银行负有保密义务的同时,却没有系统地规定保密例外的情形,而仅是为了执法与司法的方便,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分别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查询、冻结和划拨银行客户资金的权力。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将基于当事人授权、社会征信及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信息公开等列为银行保密义务的例外,不利于对银行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3.监管法规缺失。一是规定较为零散。现行银行业监管法规仅分别针对储蓄存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等领域的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个别规定,无法覆盖银行业提供的各类业务全流程。二是针对性不强。如《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虽然对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做了一些规定,但立法目的是加强反洗钱,不是针对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三是原则性规定较多,缺乏具体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二)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表现

1.管理架构不健全。目前,部分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重点更多的仍倾向于存贷款规模、资产质量、利润等业绩指标和信用风险等常规风险管控,而未将客户信息保护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框架中。客户信息多头管理,未成立专门的客户信息风险管理领导机构,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员工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基层银行业信息管理漏洞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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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科技的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信息技术在我国得到大范围的普及,如今我国已进入全民信息时代。信息时代下,大数据技术、云技术等信息交互技术成为时展弄潮儿。通过网络的搜索引擎、自媒体、电子商务等途径,个人的学习工作日趋方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率日趋提升。此外伴随“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深化应用,个人信息直接开始参与到社交、医疗等多个领域,在信息时代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人们的个人信息也推动了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基于以上背景,个人信息在网络中的传递,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在信息时代下进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分析便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分析,找寻提升信息安全的有效策略,提升人们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安全,这也是当下信息时代应用互联网的人们的共同企求。

2信息安全的概念

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网络的硬件、软件及系统内数据受到保护,不受恶意攻击和行为的破坏而损坏,保障系统正常持续运行,保障其内的信息传输不中断。PC端、移动端等载体的发展,进一步激发了互联网的深化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借助互联网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沟通和交流变得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信息传递的速度也是光速抵达,往往前一分钟黑龙江发生的大事件,后一分钟北京的人民便会知晓。信息时代下,除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速度加快外,人们对信息获取的范围也极具提升。“两足不往门外迈,一眼看尽天下闻”成为现实,不用出门便可了解天下大事,可以知道远方纽约的天气状况,可以了解降息等相关的民生政策,许多疑问也可快速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答案,信息技术正以不同的方式方便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人们使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使用到个人信息进行授权,或者经由其他途径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置于互联网之上,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个人和企业信息泄露,对个人和企业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需要通过宏观的策略和微观的技术手段来提升人们使用互联网的安全性,保障信息安全。

3推进信息安全工作的意义

3.1维持网络秩序的稳定与安全

人们使用互联网,从网络上获取各种各样需求的信息,人们也将个人的信息反馈到互联网上进行保存、传递、分享等。互联网的建设发展并非能够一直保持客观安全,互联网的维护工作由人来完成,网络安全工作需要进行实时维护,定期通过技更新术、补丁内容等维系互联网的稳定,不断的填补互联网中的漏洞,以防被有心人乘机而入,传播病毒或者窃取信息。推进信息安全工作,保障互联网秩序的稳定和安全,能够使互联网中存留的个人和企业信息不致泄露或者遗失,能够使互联网更好的为人们和企业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便利性和快捷性。

3.2提升用户对信息安全的认知

开展和推进信息安全工作,通过网络宣传渠道等提醒人们对信息安全环境和信息安全传播加以重视。能够有效提升用户对信息安全的认知。通过宣传或科普,使人们能够基本了解信息在互联网中传播的规律,以及互联网当中存有的漏洞会对个人和企业信息造成泄露,从而对自己造成损失,由此加强个人和企业的互联网使用规范,能够有意识的去以规范个人信息安全行为带动全网的信息安全。

3.3维系社会安定,保障国民经济稳定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互联网与其承载的海量信息资源已经改变了各行各业的传统经营生态。一方面个人和企业经济收益与信息化时代挂钩,个人的知识产出、企业的消息传递、消息获取、技术革新等离不开信息安全,另一方面个人与企业的财务信息等同样处于互联网之中,存在于海量的信息之中,保障信息安全,就是切实保障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从以上两点来看,信息安全能够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

4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

互联网以及大数据等技术的深化发展与应用,在为人们学习、生活、工作、生产等带来便利的同时,基于信息的传播原理,个人和企业的信息同样处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范畴之内,由于互联网技术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大数据技术的不够完善,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对个人隐私安全问题的威胁。具体来看,当今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具体如下:

4.1个人隐私泄露

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的信息平台进行信息资源的获取和交互操作,在这样的过程中,人们不可避免的会在这些平台上以个人信息录入的方式进行注册,便是在这样一次次操作的过程中,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代表的隐私,会由于平台信息的泄露而发生泄露,从而影响到个人隐私的安全,为个人带来极大的生活及财产安全隐患。这也是当今信息时代下,信息安全面临的最为普遍的一个问题,未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也要集中处理个人隐私泄露问题,通过不断及时填补互联网漏洞和完善大数据等技术来强化信息安全,确保个人隐私泄露的几率逐步下降。

4.2大数据技术的安全风险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随时记录人们的阅读、购物、出行等喜好,省去了人们大量的选择时间,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生活。同时大数据技术的使用还能帮助企业完成数据筛选、分析以及存储等多方面的需求,以便企业能够基于算法下的结果回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客户群体喜好,针对性的推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大数据的技术应用广泛,但其存储技术却较为简单,通常采用的云端服务器存储模式一般为逐级分步法,这种存储方式在为个人和企业调用方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由于结构简单而容易遭致黑客的轻击攻破,使内部存储的信息泄露,总的来说该主流存储方式方便由于,安全性不足。此外,当前大数据技术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够完善,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往往无法一步到位,需要经过多个环节进行节点式的信息收集,收集环节的增多造成大数据技术使用的不便,同时提升了用户信息安全的风险。综上,大数据技术的使用,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外部防御体系,在信息安全方面均有较明显的漏洞。

4.3智能终端的信息安全威胁

相比日趋成熟的PC端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信息时代下移动端的强势崛起,信息传递重心逐渐由PC端转向移动端,而移动端的安全防护体系比之PC端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要远远不如。移动端上有诸如微信、钉钉、QQ、地图、美团等一系列关乎着每一个个体身份、家庭住址、办公信息、联系方式等绝对隐私的应用。这些应用平台发生的信息泄露或者是由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信息泄露均会给个人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此外,移动端当中存储的信息、照片、视频等数据,同样容易发生泄露,因此人们需要加强对智能终端的信息安全防护。

5信息时代下信息安全防护策略

信息时代下,信息安全防护的工作不仅仅是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重视的问题,它同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信息技术因提供信息的便捷和信息的丰富为人们学习、生活、工作、生产等带去了极大便利的同时,因云端服务器结构、系统漏洞的客观问题会导致人们的信息发生泄露,因大数据技术发展不完善、防护措施体系不健全等外部人为管理原因会导致人们的信息发生泄露,最后因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薄弱和部分不法分子的存在同样会加大我们信息安全的风险。因此信息安全的防护策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5.1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信息时代下,基于互联网用户的增多,互联网相关的企业也在逐步的扩张。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帮助,同时也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个人信息同互联网行业间的交互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包含个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消费能力、收入水平、朋友圈等的个人信息,互联网企业的获取难度较低,因此有些不良企业以及外部的一些黑客通过出卖用户个人信息进行牟利或直接应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的事件层出不穷。相应的国家立法层面,当前的相关法律对危害他人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法律完善的速度远远不及信息时展信息安全受侵害事件类型的增长速度。因此需要国家在未来的日子中,在深入了解网络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危害信息安全典型事件后,并针对未来可能产生的新的一系列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进行法律的完善,同时也需要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执法,从而保障个人和企业的信息安全。

5.2技术完善

人们通过信息技术进行信息内容的获取,同时也借助网络平台,实现的信息内容的传递和交互,通过网络平台将分布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的人们连接到了一起,实现了零距离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实现了零等待的信息传输,从而为人们的生活带去了便利。就在这样一个共享网络平台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某些信息传递行为,不经意间自身包含身份、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隐私信息会随之泄露,引发信息安全问题。此外,受限于互联网技术的不够成熟以及大数据等技术的不够完善,在信息传递和交互的过程中,部分不法分子会通过技术手段,找寻平台当中的技术漏洞,有目的的窃取用户和企业的隐私信息用以牟利。因此需要从技术层面加强信息安全,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5.2.1加固网络节点,保障数据安全针对信息传递和交互在互联网中的各个节点进行防护,重点对服务器、交换机等进行加固,根本防护目的在于保障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能够不会泄密。此外,大数据的长期传输会对网络中的各个节点造成严重的数据负担,因此要适时的更换或进阶各个节点的软硬件设施,提升各节点的数据处理能力。保护信息安全,保护数据不被窃取的首要前提是数据传输的效率能够保障。

5.2.2革新防火墙技术加强防护信息数据的传递均为虚拟数据的传输,对这些虚拟数据的传输和过滤,需要在本地网络中设置网络防火墙,以防火墙来阻隔那些网路中的不良信息和可能隐藏着的病毒文件。此外,防火墙还能够针对计算机本身防止端口泄密,以及当计算机发生被恶意攻击时能够迅速的启动防护程序,组织不良程序对计算机信息内容的窃取,保障核心数据不至泄露。新一代的防火墙技术的应用,可以针对应用识别、应用策略、网络安全策略、终端识别与审计这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提升。加强各项协议的理解,可以准确高效解析各式协议;更加高效的行为检测,可以精准识别网络流量的应用类型以及行为,由此规避黑客应用程序的攻击。

5.2.3建立额外的云备份数据建立额外的云备份数据适用于信息时代下的大数据技术应用层面,通过及时的检查和定期的备份本地存储在云端的数据,在数据被盗用的预警信息发出警报后,如果采取防卫措施无法有效组织个人信息的泄露,便要及时通过数据重置的操作强制停止不良程序和文件对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侵害。此外,云备份数据还能够对存储系统本身引发的存储障碍造成的信息遗失进行弥补。

5.3用户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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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战略落地后,互联网信息安全再成风口,信息安全作为互联网行业中的基本要求,除了业内每个参与者不懈努力外,同时也要以“安全+”的战略积极布局。投资了京东、58同城、大众点评等平台及企业后,腾讯公司于日前在国家网络安全周上宣布了投资知道创宇并与启明星辰(002439,股吧)达成企业级安全战略合作。

据了解,国家“互联网+”战略提速,网络信息安全被认为是保障“互联网+”战略实施的重要环节;此次腾讯在互联网安全领域的一系列动作,或与其正在全国推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不无关系。启明星辰、知道创宇分别属于企业安全、国家安全领域的领军企业,腾讯通过战略合作或投资方式进行布局,符合腾讯公司的一贯路径。腾讯副总裁马斌表示,“新时期的互联网安全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传统单一企业级防护产品已经无法抵御“心脏出血”等新兴病毒威胁,这就需要产业链参与者打破行业壁垒、优势互补,针对企业内网终端用户容易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一整套的完整终端管控安全解决方案”。马斌认为,“互联网+时代,国家给了企业自主经营的土壤,企业安全一定要服务于国家安全;国内企业只有彼此开放合作才能形成竞争力,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

数据安全受到挑战

就在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前,中国几家大的互联网企业却接连出现网络安全问题。继支付宝因光纤被挖短暂失灵后,携程网也遭到了因员工操作失误导致的网络瘫痪,互联网安全事故接连发生,数据安全问题引起公众关注。在线商旅管理专家HRS亚太区副总裁姜君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经历互联网+的时代,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日益加深,从个人服务到企业合作,都在向在线化转变。携程和支付宝的遭遇对公众来说是一个提醒。在互联网+时代,数据安全管理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有着深厚互联网基因的公司来说,其数据安全管理将对其公众信任和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产生深远的影响。”姜君指出,互联网+时代为我们提供了数据高效传输和运用的便捷性,同时也提出了数据安全管理的挑战。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随着企业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互联网安全企业也开始在企业安全层面乏力。日前瑞星方面就了互联网企业信息安全服务产品—瑞星“安全+”。据瑞星安全专家介绍,瑞星“安全+”产品的推出是为了帮助广大互联网企业保护网站安全,避免因系统漏洞、产品漏洞、黑客入侵及员工违规操作等问题遭受损失,提升用户安全体验,将安全做到家。瑞星安全专家表示,由于近期信息安全泄密事件呈爆发式增长,瑞星已为不同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定制了快速、标准化的服务,广大企业管理者应尽快为企业定制一套专属的解决方案。

个人信息安全不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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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的发展下,我们已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开始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社交网络来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我们也开始通过电脑、手机来记录信息,社交网络中的个人信息也开始成为商家博弈的焦点,在开发社交网络的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是大数据时代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1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存在的挑战

社交网络运营商必须要在掌握大量数据的基础上来分析用户、预测市场走向,这样才能够在激励的竞争中一直都处在不败之地,但是,这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够帮助商家准确的预测信息,但是也给个人信息安全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账号被盗的风险

账号安全是我们使用社交网络的基本要求,在大数据环境下,人们的社交网络账号越来越多,为了方便记忆,常常使用同一个手机号与邮箱进行认证,为了便于后续的操作,网络运营商之间也在不断的进行合作,同一个账户可以享受多个网站的服务。同时,数据的关键性非常强,一旦其中一个账户被盗,就会波及其他的账户,账户安全问题是非常严峻的。

1.2个人信息控制权问题

与传统环境相比而言,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变得越来越低,在传统环境下,信息控制需要付出较高的代价,但是在现阶段的时代,个人的信息很容易被收集、访问以及传播,对不同社交网络的信息进行分析与整合,能够建立起一种包括朋友圈、喜好、个人履历、信仰的信息体系。如果这些信息被黑客获取,很容易影响我们的信息控制权。

1.3隐私安全问题

隐私安全问题是目前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最严峻威胁,人们的地理位置、日程、情绪已经被数据化,与传统互联网时代相比,大数据时代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更加高,虽然运营商对于这些信息都会进行匿名处理,但是,不安好心的人可以通过软件将这些分离的数据关联起来,导致数据匿名性失效。

2在社交网络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如何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是使用社交网络必须要考虑到的重要问题,需要从行业、国家与用户层面进行应对,充分发挥出创新用户的优势:

2.1要有法律保障

大数据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新生事物,行业需要不断的前进和努力,关于大数据还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这是无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目前,《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指南》是保护个人信息的最高标准,其实施时间是2013年3月份,对于相关信息予以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这是无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性的。同时,散落的信息也难以满足用户的信息控制权,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必须要及早制定好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2.2完善行业自律公约

良好的行业自律公约是保障这一行业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要让社交网络之路走得更加长远,就需要构建起关于本行业的规章制度。这可以采取几个措施:第一,尊重每一个用户的知情权,为他们提供授权的方式,在服务条款中阐述信息数据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方式;第二,寻求个人信息的拥有者,为数据服务商、数据消费者以及个人信息拥有者制定出完善的行业自律公约,保障数据应用的科学性,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蔽性,为他们营造出良好的数据使用环境。

2.3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

用户是使用社交网络的主人,要真正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用户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素养,信息安全素养主要由信息安全知识以及信息安全能力有机组成。实际上,信息安全知识是非常丰富的,作为使用者的我们需要加强学习,积极主动的了解病毒、木马的特性,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在使用社交网站的过程中,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重要资料,要定期进行备份,此外,还要定期对自己的移动设备和电脑进行更新,避免使用公共网络,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2.4提升社交网络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无论是法律制度与行业自律,都离不开外部力量的保障,社交网络企业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提升用户信息安全性,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的主体主要针对社交网络企业,他们为了开展业务,需要收集大量的信息,各个社交网络企业必须要将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加强管理力度。目前,大多数社交网站都采用了Ajax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必须要关注CSRF以及XSS的攻击,在网站成立初期,可以限制用户的输入内容,对页面开展代码测试。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信息伦理道德,注重对用户信息的保护,细化隐私条款,制定出安全的网站访问指南,在收集以及利用信息时,应该设置好限制,明确收集目的,对于涉及财产安全和用户隐私的信息,必须要加大保密级别,严格限制其利用和访问。此外,还要注意到的问题是,目前很多社交网站都开始与第三方应用程序进行协作,这些程序能够获取到用户的信息,社交网站是无法对此进行监控的,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推出与第三方应用程序相关的安全保护准则。

3结语

社交网络的不断普及和广泛应用,使人们的个人信息与日常活动在网络上得到越来越多的展现。但是,社交网络为用户提供交流和展示平台的同时,如果不能对涉及用户切身利益的个人隐私信息加以保护和控制,将会给用户带来严重的困扰和损失。提高社交网络的信息安全,需要用户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保护隐私信息,社交网站则需要坚守保护用户隐私的承诺,加强对自身以及第三方的监控和管理。同时,政府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社交网络用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魏来,郑跃.隐私2.0:Web2.0时代的用户隐私保护研究[J].图书与情报,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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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鹏,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网络安全。

【中图分类号】 X9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4-0051-02

信息安全建设包括三大部分,即人员、管理和技术,尤其是信息安全管理,已经越发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并以此为核心来打造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对于各行各业来说,均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不仅关乎企业自身信息安全,也关乎普通消费者信息安全。因此构建信息安全体系,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现状分析

(一)对信息安全建设缺乏足够认识。就目前国内实际情况来说,传统行业对于信息安全建设尚没有足够的认识,导致信息安全建设难以切实施行。具体来说,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统行业的领导者对信息安全建设缺少必要的认识,在面对信息化浪潮的冲击时,其最先想到的是提升行业品质来面对新挑战,却忽视了通过信息安全建设保护行业核心信息资源,导致行业信息被逐渐泄露,无法与新行业相抗衡,以致逐渐失去竞争力。最典型的就是传统出版行业,在数字化刊物逐渐普及的情况下,传统出版行业已经显得捉襟见肘,出版物印刷量与销售量逐年下降。二是行业内部员工缺少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会在不经意间泄露行业信息。更有甚者为了一己私利出卖行业信息。这些举动都对传统行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普通消费者缺少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在某些需要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的行业中,消费者往往没有考虑个人信息资料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泄露的风险以及相应的后果。忽视这些的结果就是消费者缺少对相关企业信息安全的要求,在发生意外情况后无法挽回。

(二)信息安全建设技术水平较低。传统行业虽然缺乏对信息安全建设的认识,但也并非没有进行信息安全建设,只是其信息安全建设技术水平较低,无法切实满足对企业信息安全的保护。信息安全建设技术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架构技术层次低,一个体系架构的技术高低,决定了该体系所能发挥的功能高低。越先进越高端的技术,其对信息安全的保护也就越安全,反之亦然。传统行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架构以及权限设置等信息保障措施,其技术相对一些新行业而言较为落后,无法符合不断更新的计算机技术,更无法有效弥补信息安全漏洞,只能说是徒有其表。二是人员管理技术水平较低,人员管理也是信息安全建设的重要环节。每一个员工都携带着一定程度的行业信息,只有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建立科学人性的管理体系,才能确保企业人员不会因为失误或利益泄露行业信息。

(三)信息安全建设覆盖范围较窄。信息安全建设覆盖范围较窄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进行信息安全建设的传统行业范围较窄;二是行业内部信息安全建设的范围较窄。对于所有传统行业而言,已经完成信息安全建设或正在建设的行业并不多。根据相关统计资料,传统行业中完成或进行中的信息安全建设的企业,尚不到20%。这一数据说明信息安全建设率在传统行业中来讲还很低,还需要加强相关理念的宣传,引导更多的传统企业进行信息安全建设。在行业内部,信息安全建设集中在企业核心机密,即企业相关财务数据、产品数据和市场数据等,忽视了员工信息安全及一些外在信息安全的构建。虽然此举能够保障企业核心利益,却无法保证企业正常良性的运转。

二、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中的问题及原因

(一)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在信息安全方面,我国尚缺少有效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加强信息安全建设,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缺少对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的强制性法律法规。传统行业本身对信息安全缺少足够的认识,再加之缺少必须的法律法规,就致使传统行业基本忽视了信息安全建设。另一方面是缺少对信息安全犯罪的法律法规,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各种信息安全犯罪层出不穷,犯罪性质也从经济犯罪上升到了更加恶劣的性质。各种由于个人信息泄露而出现的绑架、抢劫等案件,急需出台相应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来加以制约。

(二)传统行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不力。信息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在传统行业中来说都并不到位。体系建设主要是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应当从上至下,由内而外,将方方面面的信息安全包罗其中,以形成一个上下一体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制度建设主要针对信息安全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过确实的规章制度,对企业员工形成约束,避免其出现一些不利企业信息安全的行为。人员管理主要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让其树立起保护信息安全的基本意识。

(三)基础信息安全建设设施缺乏。基础信息安全建设设施缺乏,是摆在传统行业面前的关键问题,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技术基础缺乏,目前我国信息安全建设的技术基础基本源自国外,这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不安全的行为。只有创建完全自主的信息安全技术,才能杜绝国外技术可能存在的技术后门。二是硬件基础缺乏,这与技术基础缺乏对信息安全的不利影响是一致的。总的来说,硬软件的缺乏,是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的最大问题。

三、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策略分析

(一)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要做好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最首要的就是完善相应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对信息安全建设进行定性。首先是明确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建设的义务,通过法律规定强制传统行业进行信息安全建设,迫使其领导层重视信息安全建设,进而在行业全局决策中增加对信息安全建设的思考与倾斜。其次是对信息安全犯罪作出全面的定性与量刑,加强对信息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减少信息安全威胁。

(二)加强行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加强行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是信息安全建设的重要环节,其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第一是构建企业员工信息梯度,针对企业不同部门以及不同职位,制定不同的信息等级制度,以此改善员工功能与信息的不对等关系。第二是构建信息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类型、企业所包含信息的类型以及其机密程度,制定合理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约束。第三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信息安全建设培训,使企业员工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建设意识,能够从一些小事上进行信息安全建设。

(三)自主化信息安全建设基础设施。自主化信息安全建设基础设施应当从基础技术与基础硬件两个方面进行。就基础技术而言,传统行业应该大量参考国外相关技术,博采众长,创建不依赖于国外技术的信息安全建设技术,真正实现信息安全建设技术国产化,从根源上排除国外技术对传统行业信息安全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在基础硬件方面,传统行业可以加强与国内硬件厂商的合作,共同研发具有行业特点的信息安全建设硬件,减少国外硬件的引入与应用。总的来说,信息安全建设应该在国外硬软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的硬软件设备,使信息安全建设完全实现国产化。

(四)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构建信息安全大环境。信息安全建设并非企业一己之力就能够做好,还需要多方协作,构建信息安全大环境,如此才能在整个行业中进行信息安全建设。第一,加强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管理。对于同一行业而言,企业的核心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相似甚至相同,即企业的信息安全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交集。同类型企业可以加强信息交流,合作构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第二,构建企业信息安全评级制度,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联合行业内的优秀企业,组建企业信息安全评级机构,对行业内企业进行信息安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公布于众,让消费者能够清楚认识到企业的信息安全等级以选择能够保障自身信息安全的企业。此举还可以加强企业对信息安全建设的重视程度,促使企业进行信息安全建设。第三,构建信息安全犯罪打击网络,由公安部牵头,联合国内优秀的信息安全商构建信息安全犯罪打击平台,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监管及信息安全犯罪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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