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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员工法律意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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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员工法律意识

篇1

关键词 :企业经营 员工教育 法律培训 风险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已经全面渗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企业经营就是经营包括市场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各种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的行为,而企业行为是通过各个层面的员工行为表现出来的。因此,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非常重要。

一、员工法律培训的意义

第一,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增强员工法律意识,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法制文化,建立公司内部治理的良好秩序,确保公司自我协调运转,避免企业运转、生命维系于法人代表个人。

第二,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提高员工业务能力。某些业务如营销合同的签订实际上绝大部分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如果员工不懂相关的法律知识,则难免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和隐患,重大的合同风险甚至可能会给企业生存带来威胁。

第三,员工法律培训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经营很大程度上是经营风险。风险的防范和抵御需要企业上下员工的同心协力。员工法律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能力和预防能力,从而提高企业整体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员工法律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需要。通过对员工进行较为系统的针对性法律培训,能够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实现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目标。

二、目前员工法律培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些企业对员工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员工法律培训更是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对员工法律知识培训讳莫如深。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员工培训的意义,对内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培训体系。许多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存在空白。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只有两成多,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不到两成,六成企业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企业主把员工法律意识的提高看做是自己的敌人,担心员工法律意识增强后会给企业管理带来困难和不便,对员工法律培训的内容、意义存在误解。

第二,企业员工培训多偏重于业务培训,而忽视法律培训。多数企业往往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员工培训的唯一目的,没有认识到员工法律培训对业务培训的促进作用。法治社会下,企业业务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引导。在具体的业务领域中,都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问题。法律意识能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如销售岗位的员工,具备和了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是其开展业务的必要基础。如果员工仅了解具体业务内容,而忽视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久而久之,迟早会演变成企业的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目前的员工法律培训表现为随意性强、体系性与业务针对性差。目前一些有意识的企业在对员工开展法律培训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培训随意性强。往往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有时甚至是为了完成某些培训任务。在培训安排上没有考虑前后法律培训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一些企业进行的培训是一种盲目的救火式、应急式培训。二是体系性差。没有从宏观上把握本单位业务领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体系。三是针对性差。法律培训脱离业务培训,与业务培训缺乏紧密的结合,实效性差。

三、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

企业根据内部分工往往划分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同,所对应的法律风险也不同,员工所需要掌握和了解的法律知识也不同。但有时不同的工作岗位也可能会面临相同的法律风险,如研发部门和市场销售部门都面临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因此,为了提高员工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必须建立因岗而异,以业务需求的导向的法律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设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据此,我们将主要以企业岗位分工为基础,制定不同岗位员工的法律培训计划。每个岗位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岗位范围、培训必要性、培训内容和职业法律风险。岗位范围主要确定本企业内部符合该岗位特点的部门和人员,以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必要性是要让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了解本次培训的必要性和意义。培训内容是确定本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职业法律风险是岗位员工在具体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和自身的法律风险。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自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企业和员工自身法律风险。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可以参照下列形式制定培训计划:

四、分岗位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内容

1.涉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的必要性。涉密岗位是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岗位,有时甚至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一方面企业要依法研发技术,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技术,另一方面要做好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和商业秘密保护。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掌握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涉密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保密意识,掌握本企业涉密事项的管理流程。

(2)岗位范围。涉密岗位的确定是确定培训对象的前提。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密岗位是不同的。很多企业对自己的涉密岗位并不清楚。这是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不了解导致的。通常情况下,高新技术型企业的研发部门、销售型企业的市场销售部门、生产型企业的采购部门、各类企业的财务部门等均属于企业涉密岗位。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的骨干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涉及企业客户信息、进货渠道及价格的市场营销人员和采购人员;掌握企业核心财务信息的财务人;能够涉及经营决策、经营信息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些岗位人员均属于涉密岗位范围。总之,要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确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和涉密法律培训对象。

(3)培训重点。涉密岗位最主要是确保员工不会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因侵害竞争对手商业秘密而带来的诉讼纠纷。因此,涉密岗位最重要的是建立员工的保密意识、完善企业保密措施等。重点培训内容是:商业秘密的含义、特点、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确定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集中学习本企业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规则。企业应当建立自己的《企业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确定本企业涉密岗位和人员范围、涉密人员职责、涉密人员管理、密级规定、保密措施、脱密程序和脱密期等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特点、种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构成和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

(4)职业风险。涉密岗位员工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擅自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在工作中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任。主要是:一是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可能对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其他企业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三是依照《刑法》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5)涉及的法律法规。涉密岗位法律培训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

2.市场营销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市场营销岗位是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的主要岗位,企业风险也多发生在这个环节中。因此,加强市场营销岗位员工法律培训,对增强员工业务能力,预防企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2)岗位范围。市场营销岗位主要是对外代表企业从事营销活动,签订营销合同的岗位,主要是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及合同的签订,如后勤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因此,凡是对外发生合同关系的岗位都可以纳入本类岗位培训。

(3)培训重点。与市场营销岗位相关的法律技能主要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审查、合同条款拟定、签订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的设定、诉讼时效、争议管辖权的约定、合同审查、合同履行中的监控、合同诈骗防范等。其他如营销商业秘密保护、营销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担保法、公司法、招投标法等知识。实践中,除了要重视合同文书的签订、保管,还要对履行中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记录及时登记保留,如口头变更的及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书》;通过电话变更的可以做好电话录音;采用数据电文的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信息。建议企业建立自己的《合同管理流程》,从签订审批、法律审查、履行监督、变更审查、争议解决等几个环节制定。对市场营销岗位员工及时进行合同管理流程培训。

(4)职业法律风险。市场营销岗位员工的职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签订合同过程中遭遇合同诈骗;如果是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同时,在采购、销售款项的回收管理中,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在市场竞争中,也可能因商业贿赂而引发犯罪。

(5)涉及的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岗位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合同法》、《担保法》、《招投标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职务侵占或贪污罪、挪用资金或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

3.生产管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对生产型企业而言,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基。企业的中心活动是有关生产。生产环节中的安全、卫生、环保、产品质量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如果生产管理环节出现问题,对企业来说可能是致命的,如因毒奶粉而导致的三鹿倒闭事件。因此,生产管理岗位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非常重要。

(2)岗位范围。生产管理岗位并不仅仅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而是指所有与企业产品生产相关的部门管理人员。一般是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的原材料供应、生产组织、生产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人员,如负责组织生产的高层管理人员,原材料的采购部门,生产车间主任,存贮部门管理人员,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等。

(3)培训重点。生产管理岗位员工培训主要是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内容。本岗位员工法律培训的重点是产品质量要求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企业应该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把这种产品质量标准的实现进行流程化操作。建议企业制定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包装、检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并把对这一标准的学习作为生产管理岗位培训的重点。

(4)职业风险。生产管理岗位的职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企业造成对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对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企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员工个人对企业的赔偿责任。因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还可能承担刑法上各种重大事故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有关的采购、生产管理人员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即是此类风险的典型表现。

(5)涉及的法律法规。本岗位法律培训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生产安全卫生方面的:《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环保方面的:《环保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刑法》上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

4.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要设置的岗位,该岗位负责企业员工的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是夯实企业发展基础的重要部门。

(2)岗位范围。本岗位的培训对象主要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时,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分公司、分店的负责人也是本类培训的对象。

(3)培训重点。人力资源岗位的培训重点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制定有效的公司规章制度,工会法律制度,工伤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办事流程,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掌握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诉讼程序,一审诉讼、二审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4)职业风险。人力资源岗位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招聘中招聘公告拟定涉嫌就业歧视、对求职者审查不严导致的欺诈、劳动合同范本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公司规章制定程序违法导致无效、社保缴纳不及时导致的罚款、为他人开具虚假劳动关系、收入证明等。

(5)涉及的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有关劳动关系订立、履行方面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如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有关女员工和童工保护的相关规定;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5.其他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除了上述岗位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等岗位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培训。其中财务岗位人员主要是涉及财务制度、财经法规的培训。在职业风险方面,财务管理人员应注意预防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犯罪行为,法律培训应注意加强此方面的警示教育。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则需加强公司治理培训,掌握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程序,为公司依法运作提供保障。

总之,员工法律培训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长效投入,成功的关键是要与员工业务能力、岗位职责相结合。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是判断员工法律培训体系良莠的标准。

参考文献

[1]蒋吉成.探讨企业员工培训[J].企业导报,2009(10):163-165

[2]文新贵.浅谈企业员工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企业导报,2012(4):158-159

篇2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意义。首先,开展普法教育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倘若企业员工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依法治企也就无法实现。其次,开展普法教育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公司在经营中难免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如果没有预先防范的意识,就无法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结果将会对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影响良好声誉。再次,开展普法教育是提升员工法律素养,帮助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

二、要切实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一是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岗位适用性、禁止性法律法规的强化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形成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总责,其他部室和各子公司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提升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和学法热情。四是要夯实普法教育的文化基础。要将日常普法与关键时点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篇3

2.加强管理者法律责任意识,切实发挥防控制度体系的有效性。管理者在油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处于主导者的地位,对于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及其有效性的发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有必要加强管理者的法律责任意识,强化管理者在应对突发性法律风险时运用法律手段、依托防控制度体系加以解决的法律思维模式,达到切实发挥防控制度体系有效性的目的。

3.加强员工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全员法律风险意识的提升。员工是企业构成的基本单元。员工法律风险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企业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在目前员工构成复杂、多种用工形式并存、风险意识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应当结合岗位责任制培训加强员工的法治理念教育,逐步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的提升。

4.正确认识各类措施的内在联系,保证防控体系高效运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管理者法律责任意识和加强员工法治理念教育三类防控措施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构建适于油田企业发展的防控措施制度体系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加强管理者法律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思维模式则是防控措施制度体系真正发挥其有效性的关键;加强员工法治理念教育,提升员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则是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保障。

防控制度体系模式设计

1.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健全对外经济交往管理制度体系。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合同管理工作是主线,既是双方经济合作的前导,又是双方履约和解决纠纷的依据。因此,应当对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一是建立对方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审查制度。应当建立动态的专业市场队伍准入制度,对申请准入专业市场的外部队伍进行专业化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将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且专业化程度高的外部施工队伍纳入准入管理的范围,允许其承揽与其自身资质和履约能力相当的施工项目;对于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资信状况下降,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履约能力的外部队伍,要及时进行清理。

二是建立分层次的合同签订制度。要按照合同标的额、履行难易程度等指标将合同划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对于一般合同应当规范其前期谈判、缔约过程、文本审查和履行结算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合同,除遵循一般合同的管理制度外,还应当建立内部联合审批以及定期履行报告制度,避免因合同签订引起的纠纷。三是建立履约状况及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是确保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关键。对于正常履行的合同项目应当由责任部门和合同对方定期共同提交初期、中期和末期履约状况报告,确保项目的如约履行;对于重大或者出现异常的项目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可能发生诉讼纠纷的项目,应当及时组织法律事务部门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为依法维权做好准备工作。四是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种资料保存制度。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合同文本、进度报告、预算结算明细、验收台账等重要资料应当及时确认并归档。对于可能发生纠纷的项目,应当及时将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固定和封存。五是建立验收审查及履行结算报告制度。验收审查是关闭合同的关键环节。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及合同对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完善验收证明资料,并据此提交履行结算报告。对于存在质量保证期的项目,应当预留保证金,用以解决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2.以风险评估为起点,完善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应当根据生产环节的不同建立风险源识别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在此基础上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只有树立防患于未然的责任意识,强化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才能从容应对生产过程中突发的各种法律风险。一是建立风险源识别分类评估制度。应当组织各单位对依照工艺流程,在所辖范围对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源进行识别汇总,并按照可能发生的概率大小以及影响程度进行分类评估。对于发生概率大影响程度高的风险源作为防控的重点;对于发生概率小影响程度大或者发生概率高影响程度低的风险源作为防控的次重点;而对于发生概率小影响程度低的风险源作为防控的一般重点。

二是根据风险源识别分类情况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应当根据风险源识别分类情况,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做好应急响应。对于防控预案的编制,应当以风险源发生时可能造成的影响为依据,重点做好风险源自我控制、限时逐级汇报、风险处置流程、善后事宜的处理等等。例如,对于可能发生的井喷事故,应当首先做好井控防范措施,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对于突发的井喷事故,各责任部门要限时逐级汇报,同时组织人员和设备按照预案对事故进行处置。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损害评估、证据收集,实施事故的善后处理预案,保证风险一旦出现,责任明确、处置方法得当、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如果事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应当要求法律部门人员提前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搜集相关证据,为可能发生的索赔、诉讼、行政复议做好应对准备。

三是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原油生产采取的是高度集约化的生产模式,涉及的工艺复杂、人员和设备众多。而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这个集约化生产模式高效运行的基础。因此,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随着生产形势的发展及时进行修订,使之与生产运行保持协调一致。四是制订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制度。在对各类风险源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大突发风险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以加强各岗位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对于各类风险的处置能力。

3.以法律审查为手段,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各种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协调关系,管理制度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应当在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管理制度进行法律审查。

一是事前审查。为适应生产形势的变化,企业及其各个部门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为避免这种紧张关系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应当在其生效前增加法律审查,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二是事中审查。法律法规同样处在变动中,原本合法的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因为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成不合法。为应对这种变化,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其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动。

三是事后审查。应当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法律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制度体系进行制度编纂工作。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体系的有效性。

制度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重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法律风险防控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而对制度体系的管理同样是实现风险防控的重要因素。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加深对来自对外经济交往、生产流程和自身管理环境的法律风险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防控制度体系,使制度体系合法、适用、高效。

2.狠抓制度体系的落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体系落实的样态对于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更具有实际意义。所以,对企业而言,在注重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应当下大力气抓好制度体系的落实工作。只有各项制度变成各职能部门直至具体岗位员工的自觉行为,才能使制度体系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篇4

在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主要问题中,对法治化的认识程度不够是最为基本的问题。很多供电企业在企业管理中主要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企业的稳定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电力作的安全开展等方面,但对于法治化管理则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这样就会造成供电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无法得到有效开展,其后续工作难以进行,法治化管理缺少环境支持。

1.2员工法律意识淡薄

上面所说的认识程度不够,是针对供电企业的管理者展开的,与此同时,供电企业很多员工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导致法治化管理无法得到有效推进。很多供电企业的员,在工作开展中还在沿用传统的“人治”方式,不会运用法律手段去规范自身行为,甚至违背企业法制规定,以权谋私。供电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还会造成供电企业的运行存在法律风险。

1.3法律制度不完善

很多供电企业在法治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中,没有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导致法治化管理工作缺少科学指导。有的供电企业在制定法治化管理制度的时候,没有以我国相关的供电法规为基础,也没有切实结合供电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导致法治化管理制度与具体工作出现严重脱节。供电企业若是无法制定完善法律制度,其法治化管理只能成为一纸空文。

2.供电企业应如何开展法治化管理

2.1管理者提高认识

供电企业的法洽化管理工作能否得到有效开展,首先就需要企业的管理者提高相关认识。供电企业的管理者在自身X作中,应当认识到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并且探析其中蕴含的深层价值,充分了解供电企业开展法治化管理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深远影响。在此基础之上,管理者应当与其他供电企业加强合作,在工作之余前往法治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企业参观学习,与对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沟通,吸取对方企业的优秀经验。供电企业的管理者在正确认识法治化管理后,才能真正将其与本企业的实际发展相结合,为法治化管理的开展营造氛围、创设环境。

2.2幵展法律知识培训

供电企业的管理者在正确认识法治化管理后,还需要针对企业内部员I: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以此保证内部员工也可以正确理解法治化管理?

某供电企业为开展法治化管理,针对内部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开展了集中培训。该企业专门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培训教师,深人企业内部开展培训工作,在培训过程中,培训教师首先转变员n的思想观念。强调法治化管理的重要价值,让员工认识到法治化管理不只与企业管理者、律师、法律顾问有关,与自己的工作也有密切联系。之后,培训教师针对该企业员工的具体岗位差异制订了不同的培训计划,以此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在培训内容方面,培训教师着重强调了员X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性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措施,还在培训中开展模拟法治纠纷的活动,让该企业的员了亲自参与到这些活动中’真正理解法治化管理在T.作中的具体体现。在培训结束后,该企业对员丨:进行了考核,考核情况较好的员工可以参与到实际T作中并能获得-定程度的奖励,而考核情况较差的员I:则需要参加二次培训。长此以往,该企业的员工对于法治化管理有了深刻认识,自身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都得到了有效加强,并且在实际Ti作中可以将其与法治化管理相结合,确保了该企业法治化管理的有效开展。

2.3完善法律制度

供电企业在法治化管理中,需要对法律制度加以完善,让其成为法治化管理的科学指导,避免法治化管理无章可循。

在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供电企业应当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及国家电网等大型企业的法律制度,并将电力市场的变化情况、电力事业的发展方向等与供电企业自身的运行情况相结合,确保法律制度的建立符合供电企业实际发展,以免两者联系不够紧密。供电企业还需要对各项工作程序加以完善、规划,切实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管理风险、解决管理问题、分析管理漏洞,尤其要加强供电企业的源头性经营管理。与此同时,供电企业应当对内部管理行为加以优化,使法治化管理可以覆盖到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使供电企业的法律制度更为完善,具备较强实用性的同时也具有极强的规范性。这样,供电企业就可以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影响下,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稳步开展,为供电企业的深化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4任用法律顾问

在供电企业的法治化管理中,需要任用法律顾问,以此.保证法治化管理的开展质量。法律顾问应是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中的专业人员,可以承担供电企业的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供电企业应当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任用法律顾问的时候,要着重考察其个人素质、法律意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及自身工作经验等。供电企业只有任用法律顾问,才能保证法治化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此外,企业内部出现的法律纠纷也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出现针对性不强、解决速度较慢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供电企业在任用法律顾问之后,不能随意干涉法律顾问的工作,管理者更不可以因个人私利而随意插手法治化管理,以免供电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供电企业一定要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为其工作开展创设合理环境。

2.5加强监督

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有效开展,还需要供电企业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供电企业可以在法治化管理过程中选拔一批监督人员,让监督人员针对法治化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着重分析法治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若是问题比较容易解决,监督人员就可以与法律顾问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合作,共同提出解决措施加以解决;若是问题比较严重,监督人员就需要立即将相关情况进行上报,由供电企业的管理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此外,监督人员在具体工作

3.结论

篇5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审查,防范风险,服务基层要坚持法律审查的独立性,继续做好对合同的审查工作,加大对临摊的监管核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平时管理相对薄弱的业务和环节的法律审查及指导,如有必要做好法律意见书,并督促落实。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业务、及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谈判、合同文本起草、法律风险提示及法律审查等方式,为经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提高经营合规水平加强对合同文本实施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不断提升合同质量。按照租赁管理等要求,对合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要把合同的检查作为日常例行工作,并持之以恒,力求关口前移、消除隐患。

四、改进诉讼管理,提高诉讼效益继续加强诉讼论证,提高诉讼效益,杜绝无效益诉讼。继续强化案件管理,全力推进未执结案件的执行,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力求胜诉案件执行收回等工作有所突破。改进诉讼管理,要对企业经营,特别是合同案件发生条件及其管理中风险预警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处理办法,为完善合同管理、做好预警反应、及时中止风险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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