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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分析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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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分析

篇1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形成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社会逐渐形成,判断一个国家人口的未来的趋势,离不开对该国人口结构的分析。人口结构是指将人口以不同的标准划分而得到的一种结果,年龄、性别、教育程度、人种、宗教、职业、收入、民族、家庭人数等数据都可以成为人口结构的划分标准,但是其中最主要的衡量标准是性别和年龄结构。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人口的总数为133927万,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7390万人。0-14岁的人口为2.2亿人,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6.60%,然而,老年人群却呈现出扩大的态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3.26%,据预测,当我国人口总数还是在14亿左右,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增至4.11亿,20-60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6.96亿,老年人口将占人口总数的30%左右。而且还在呈现一种扩大的趋势。

(二)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国情

老龄化是许多国家都在面临的问题,然而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同,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也不同。对于一些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人均GDP一般已经达到2万美元以上。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人均GDP为1万美元。也就是说,发达国家都普遍是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老龄化必然会降低一个国家的财富生产值而且还会拉高国家财税支出,但如果这个国家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便可以为老龄化危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使得国家可以从容面对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然而,我国在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仅在3000美元左右,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二、老龄化社会中财税法分配的必要性及理论困境

老龄化给我国社会造成了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由于我国自身的经济实力还不强,老龄化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财政压力的同时,原先积累的各种矛盾可能会在本来就不完善的财税格局中凸显。

(一)财税法是财富分割的必要手段

财税法是专门解决在国家机关参与下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有关问题,以及公共社会经济中的资源分配和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财税法波及面较为广泛,与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相关联。因此,在研究分配问题的时候,财税法始终是无法逾越的法律法规。为了达到社会正义的目的,要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在调节分配中解决社会问题,是财税法的重要目的所在。正因为如此,财税法作为“财富分割的利器”在现代社会的分配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

(二)老龄化背景下财税法的基本理论困境

1.对分配正义的狭隘理解在现代社会的法制国家,公平原则如同税法的灵魂所在,是在国家机关运用税收手段干预社会生活所必要的前提。从英国《大》到法国《人权宣言》均有相关规定“赋税应该在全体公民之间,按一定的方法作平等的分配",公平原则在税法发展中是很重要的。然而普遍对于平等分配,普遍的理解就是,要体现出系统化的公平,不仅横向要公平,纵向也要公平,也就是说要达到一个公平的广度,让所有阶层的人民都能感受到。然而实际上,税法的公平不劲仅体现于当下,还应该关注较长一段时间内税法制定和实施是否存在不公平的地方。长期公平是以短期公平为前提的,因为长期的公平是建立在一个一个短期公平的基础之上,而短期公平的最终结果正是为了促进长期公平,也就是说短期公平是长期公平前提。所以,面对公平问题,测算的时间并非只有固定的一个时间,而是一个变动的时间,从这个角度看,财税法中的分配正义不仅要体现为当下的公平,还要考虑代际之间公平问题。2.对创新价值不够重视老龄化社会的一个重要的表征就是创新不足,日本在这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几乎所有的代表型企业,如索尼、东芝等都是产生在日本进人老龄化之前,如今日本企业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老龄化现象,整个社会创新力不足,创业欲望低。因此,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我国应该调整法律的价值取向,将鼓励创新、鼓励创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向长期坚持。财税法自然也不例外,可以将鼓励创新的精神融人财税法的所有税种之中。

三、老龄化分配危机下财税法的应对措施

(一)实施劳动力储备计划

1.劳动力储备计划理论支撑劳动力储蓄计划以基本的家庭为单位,采取综合、多样、灵活的手段鼓励家庭养育劳动力,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财税法律手段。对于生育和养育孩子的家庭,其承担的各项支出和损失包括:家庭为养育儿童所支出的生活费、医疗费、卫生费、教育费等;选择生育并养育儿童的妇女因此而放弃的就业收益、升职收益等。这些支出和损失的收益,传统上被认为是家庭的固有事项,与公共财政无关。但家庭的育儿成本并非无关公共财政,只不过在不同形势下采取不同的法律手段而已。当需要控制人口数量时,家庭育成本不需要上升为财政法律支出;而在劳动力已经出现短缺迹象,生育率已经严重下降的情况下,这部分支出就应该显现其“公共”的特性,进入财税法律考虑的范畴。2.劳动力储备计划纳入财税法体系具体设想首先,伴随着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推进,个人所得税法面临巨大的改革契机,即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对已婚夫妇来说,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相对更为合理,也就是夫妻合并申报纳税,相应的家庭生活成本也就应该合并扣除。在可以扣除的家庭成本中,应该及时将生育和养育的成本纳入扣除范围,初始时可以扣除基本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和养育儿童的社会平均支出,在条件成熟时可以适度增加扣除的额度,或者更为精确地实现其他必要费用的核算和扣除,如儿童大病医疗支出、儿童保健费用等。其次,通过立法实施专项的财政支出以降低家庭育儿成本。比如,增加公立幼儿园的建设或者对私营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以降低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鼓励开展并推广已育妇女的职业在培训计划,支持灵活的就业形式,使普通家庭不再面临因为生育而失业的困境等。

(二)完善养老保险的路径选择

1.当前财税法对养老保险的基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视野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或者职工支出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也就是说,从税法的角度而言,当前对养老保险的基本态度是: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承担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均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缴费部分,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对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投保,即以税后个人收入缴纳保费,自然没有任何税收优惠。可以看出,我国税法在处理养老保险问题时,并没有给予特别的安排,而是采用最基本的思路,对于鼓励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意义不大。2.财税法律理论视野下的养老保险路径选择我国当前的财税法律对于养老保险的设计较为简单,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老龄化的社会趋势下,大力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是一种较为可行的办法。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就已经实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采取了一系列的健全职业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年人退休以后的资金来源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初出台的《国内税法》第401条推出养老储蓄延期征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国家的养老政策。澳大利亚在90年代初结束了国民年金计划,推出超级养老金的法律年金法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划。这两个计划也使得澳大利亚从容地应对了老龄化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我国可以借鉴。

篇2

一、人口老龄化的定义

所谓的人口老龄化指的是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日益升高的现象。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标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点总人口的7%或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意味着开始跨入老龄化社会,成为一个“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如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5%以上,则称为“超老年型国家”。

由于有人对以上确定人口老龄化的标准有争议,进而又出现了一种用综合指标确定人口类型的方法,根据少年儿童系数、老年人口系数、老化指数以及年龄中位数等指标,将人口划分为三种基本的人口构成类型:年轻型人口、成年型人口和老年型人口。具体划分标准见表1。

以上划分方法。若0-14岁这一年龄段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上,老化指数(65岁及以上人口与0-14岁人口之比)达到30%以上,年龄中位数在30岁以上,这样的人口类型便属于老年型人口,表明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的影响

自从19世纪70年代,法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当时,法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以来,目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根据联合国统计,1950年世界老年型国家只有15个,预计2025年,整个世界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3%以上,届时整个世界也将步入老年型社会。

人口老龄化会给养老保险事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年抚养系数越来越高。老年抚养系数所表明的是,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老年人,其计算公式为

老年抚养系数=60岁及以上人口数/16至56岁人口数*100%

很明显,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老年人数增加,意味着老年抚养系数上升,社会用于老年人的费用将增加。

(二)人口平均寿命越来越高。一方面,退休人员数量越来越多;另一方面,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其结果必然是养老保险费用支出越来越庞大。

为了减轻在业劳动者的经济负担,人们都在积极探讨解决办法,比较可靠的途径是延长法定退休年龄,这既可减少养老金支出,又可增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业人数,还可发挥老年人继续从业的积极性,可谓一举数得。

三、退休年龄的变动趋势

从一个长时期考察,退休年龄有一个往后推移的趋向,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退休年龄往后推移的原因:

首先,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劳动条件发生相当大变化,人的平均寿命大幅度延长,原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相比之下显得过时。

其次,当今世界,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各国的重视,义务教育获得了普及和提高,高等教育广阔发展,越来越多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年轻人卷入教育网络,致使开始劳动的平均年龄实际是高于法定劳动年龄的下限。资源的需要量,一些劳动力缺乏的发达国家,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延长劳动年龄上限,即推延退休年龄。

篇3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特点

1.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

人口老龄化指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国际通用的标准是60岁或65岁可以计入老年人行列。当一个国家60岁及其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7%,就称该国家进入老年型国家。

我国的人口增长和年龄结构在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西方发达国家较长时期才发生的转变,这是因为我国几次人口政策的改变具有一些人围甚至是强制措施的干预。早在1950年刚刚建国初始,为振兴中华的需要,也因为战争时中国人口一定程度的减少,曾出现了一次人口总量大规模盲目增长。而同期,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死亡率稳步下降,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朝着年轻化方向发展;待70年代初,国家逐渐意识到无计划的增长将对中国带来毁灭性的影响,因此,由国家法律强制性为保证,迅速开展了遍及全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2.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1)我国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的比重先下降后上升,近期速度已快于世界水平这一方面说明世界其他一些国家的老年化是早于中国发生的,这使得我们在解决老年化的问题上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而不是孤军奋战全凭自己摸索;但同时,它也说明了近期我国老年化水平发展之迅速,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这使得我们的任务更加紧迫,同时也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创造性的展开一些制度改革,以解决问题。

(2)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人口高龄化不断发展所谓人口高龄化是指老年人口中高龄老人比重不断增多,一般以80岁或100岁以上老人占老年人口比重来衡量。显而易见,它在令人欣喜的同时意味着抚养老年人的社会负担进一步加剧。会不会出现由于有太多的长寿老人使得社会和家庭没有足够多的经济支撑?会不会使老年人的晚年变得窘迫不堪?会不会活得太久反而成为老年人的噩梦?这都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保险效应

1.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使我国老年人口上升

根据联合国人口统计司对中国人口的统计和预测资料,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负担系数开始呈现上升态势,在1970-2000年间,老年负担系数仅增加了2.32个百分点;2000-2010年增长稍快,预计将1.32个百分点;2010年后,我国将迎来老年负担系数迅速上升期。从图1中不难看出,21世纪上半叶,老年负担系数预计将增加27.48个百分比,而20世纪下半夜却只有2.79个百分比,前后差距几乎是10倍!

(2)人口老龄化导致基金筹集模式发生转变

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属于现收现付,但由于在不久的将来即将面临沉重的养老负担,而此之前我们却将经历总负担最小的人口红利时期,因此在满足当前养老的需要之外,留存部分,以进入到部分积累的模式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3)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层次较单一的养老保险提出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制动养老保险层次单一,国家、单位包揽过多、负担沉重。在老龄化尚不显著之时,养老金开支尚且不会较大,但当老龄化急速发展之后,国家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使国家面临巨大的财政危机,也会使企业包袱过重限制自身发展。

2.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策略

(1)延长退休年龄

这一方面延长了缴费年限,另一方面又缩短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我国也是有着自己的国内的特殊原因的。一是我国现在职工退休年龄基本上仍然执行的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但需要考虑到当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只有不到50岁,而现在已经达到72岁,并且将继续增长。二是随着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长,人们不如劳动市场的时间延迟,着在实质上缩短了可为国家和社会劳动的时间,加重了人口负担,因此退休时间也应相应后移。三是我国现在很多地区在事实上存在着极为不规范的"内退"和"提前退休,增加了养老不必要的负担。

三、努力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2010年我国将达到平均人口负担最小的"人口红利"时期,因此在这前后的10年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成为当务之急。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大型集体企业,能把近20年来发展迅猛且工龄结构相对年轻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吸引进来,社会养老统筹基金就可以迅速扩大,可以相应地减轻国有企业日益沉重的缴费负担。覆盖范围越大,保障程度越高,保障成本越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可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强其调剂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互助互济功能。

四、确保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随着以完全积累制的个人帐户为主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建立,逐年积累起来的巨额养老金数额将不断增大。在动态经济下,如何避免通货膨胀对基金面临贬值的风险?结合我国在养老金管理中出现的严重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培育独立的、高效率的社会保险基金经营机构。世界银行的一份全面研究报告显示:在全世界范围内,由民营机构经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普遍高于由政府部门经营的养老金,究其原因是:一方面政府经营往往服从于政治目标而不是经济目标;另一方面政府自身的运营效率不高,而且容易出现腐败问题。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试点和改革完善过程中,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相信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会日趋健全与完善。

篇4

人口老龄化及其表现

国际社会衡量人口老龄化的两个通常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或超过10%,或者是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我们就说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8811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96%,已经接近老龄化;据2005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的7.7%,说明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民政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71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也已达到了1130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5%,比上年增长了3.22%,比7%的国际标准高了1.5个百分点,无论从哪个标准来看我国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

对任何经历着人口老龄化的国家而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无法回避的,主要表现有:

人口老龄化首先会造成劳动力适龄人口比例下降,导致劳动力短缺。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速度较快,虽然短时期内不会出现劳动力短缺问题,但国家应及早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用工不足的挑战,这是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会增大,如果劳动力出现短缺,很多岗位将不得不聘用一些高龄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税收提供者的减少与享用税收人数的增加,加上人均寿命的延长与人口出生率下降,势必对我国税收收入产生相应影响。同时,由于社会负担系数提高,表示未成年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支出大大提高,这样就将降低储蓄率。

人口老龄化将改变社会需求结构,老年消费品的需求会逐渐增加,并促使现有的消费结构发生改变。而从长期看,这种消费结构必然要求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做出相应的调整。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尤其严重。首先,家庭养老方式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我国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第一、二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新的“四二一”家庭模式,让越来越多的子女感到照顾老人的负担沉重。其次,进入老年阶段以后,由于身体免疫机能老化,抵御疾病侵袭能力下降,患病几率增大,因而老年人对医疗保健和服务的需要远超过其他年龄阶段的人。有资料表明,老年人的人均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3至5倍,发达国家目前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除医疗技术发展费用增加之外,主要是人口老龄化的作用。因此,随着老年人口总量的迅速增加,将导致医疗保障资金需求的迅速膨胀。到2020至204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时期,医疗保障费用的需求压力可想而知。

最后,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而来的人均寿命的延长,在现有退休年龄不变的前提下,使得老年人领取养老金的期限随之延长,因此国家支付养老金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尤其是像我们这样一个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就迎来了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未来养老金的支付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一方面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逐渐减少,另一方面迫使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逐渐增加。本文将对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变量和样本数据的选取

由于养老保险起步较晚,所以本文的样本数据范围为1989-2008年,用老年赡养比(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与劳动人口的比例)作为人口老龄化的指标,用SYB表示,用YLF来表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费用,数据全部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9》(见表1)。

由表1所知,1989-2008年我国老年赡养比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都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

其中老年赡养比有线性增长的趋势,为了避免数据处理中的误差问题,尤其是异方差,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取对数,老年赡养比是百分数,不取对数。两个变量都是不平稳的,而一阶差分后都呈随机变动趋势。

变量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迄今为止,对时间序列数据的分析是通过建立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结构模型进行的,而这种分析是建立在数据平稳的假定基础之上,但实际的时间序列数据往往是非平稳的。如果对非平稳数据以普通最小二乘法建立因果关系模型,容易产生伪回归。本文对序列的平稳性进行单位根检验,这里采用ADF检验,滞后阶数采用AIC准则,用E-views6.0对序列SYB和Ln(YLF)以及一次差分后的序列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见表2),我国老年赡养比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原水平序列是非平稳的,一阶差分以后都变成平稳序列,因此这两个变量都是I(1)的。

协整检验

按照格兰杰(Granger)对协整的定义,当两个变量是同阶单整的,才可能有协整关系,协整关系是指二者存在一种长期均衡关系。如果有协整关系,那么它们的线性组合可能是平稳的,否则残差中一定存在单位根。因此,检验协整性其实就是检验同阶单整变量回归方程的残差是否平稳。由于Ln(YLF)和SYB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可以对这两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对两变量的协整检验一般用Engle-Granger两步法。首先建立ln(YLF)和SYB的回归模型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t值):

In(YLF)=-6.6918+1.4018SYB+et(1)

(-8.71) (18.08)

R2=0.9769DW=1.4196F=327.0435

其次,对模型(1)的残差序列et进行平稳性检验,ADF值为-2.0164,1%的临界值为-2.6924,5%的临界值为-1.9602,因此残差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稳定,不存在单位根,说明ln(YLF)和SYB是(1,1)协整的。模型(1)是1989-2008年期间我国老年赡养比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之间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老年赡养比每变动1个单位(即1%),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将同方向变动140.18%,我国老年赡养比与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会随着日益严重的老龄化而扩大。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方程只是反映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的回归关系,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进一步验证。本文采用恩格尔(Engle)和格兰杰(Granger)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见表3)。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从滞后1阶到滞后3阶,YLF不是SYB的Granger因,而SYB是YLF的Granger因,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4阶的结论也是SYB是YLF的Granger因。也即是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不是老年赡养比的决定因素,养老保险基金变动不显著影响老年赡养比;而反过来,老年赡养比显著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老年赡养比的变动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有决定性作用。

结论和建议

根据协整检验,尽管我国的老年赡养比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都不具备平稳性,但老年赡养比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之间具备长期均衡的协整关系,就长期而言,它们之间具有统计上的高度相关性,老年赡养比重每变动1个单位(即1%),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将同向变动140.18%;根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1989-2008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不是老年赡养比的Granger因,我国老年赡养比是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Granger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而日益增加。

1989-2008年,我国老年赡养比呈线性增长的趋势,结合回归方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对数值也会相应增加,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身则会呈指数化趋势的增长。在这20年间,老年赡养比年均增长率为14.53%,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从118.83亿增加到7389.6亿,年均增长22.94%,虽然老年赡养比的增长速度不及养老基金支出,然而在2025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赡养比有幂指数增长的趋势,其年均增长速度将会更快,在此种情况下对养老保险支出的指数化增长趋势的要求将更加迫切,如果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跟不上赡养比的发展速度,老龄化带来的影响就将更加严重。为应对这种紧张局势,可试着从两方面考虑:从结果的层面来讲,可以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但这无疑会给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带来更大的压力,极有可能达不到保障的目的;从原因上来讲,可以控制赡养比的增长速度,即是要增加劳动人口数量,减少老年人数,如放缓计划生育政策适当提高生育率、合理延长退休年龄等均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对于政策上大幅度的调整,需要专家们的斟酌探讨和政府的深谋远虑。

参考文献:

1.杨中新.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成海霞.走出人口老龄化的困境―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劳动保障,2006.8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4.祁峰.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0.7

篇5

关于老年人口的界定也是随着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它与社会平均预期寿命以及人口身体健康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联合国在最初的老年人划分中是将60岁作为老年人起点,但是随着经济以及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发展,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人的健康寿命也在延长,因此,1956年联合国也试图将65岁作为老年人的划分标准,但是这一标准在发达国家中使用得比较广泛。而发展中国家人口年龄结构比较年轻,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要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在对发展中国家人口进行研究时,通常将60岁作为老年人的起始年龄。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时就很难准确的对比老龄化程度,使用不当就会出现研究误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联合国目前允许将老年人起点年龄定为60岁或65岁。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起点比例,根据联合国关于老年人口起点年龄的划分,世界上提出了一个老龄化的公认标准,即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10%,或者65岁及以上比例为7%时便可以说这个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对人口老化标准的界定则是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20%,或者65岁及以上比例为14%。

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水平以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水平而言,我国的在划分老年人起点是基本上可以按照65岁为老年人的起点。但是由于我国存在城乡的二元差异,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口在生活条件和保障条件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城乡老年人口的预期寿命也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普遍情况下农村人口要比城市人口更早进入老年人口,而且我国的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很大的比例,因此我们在对比分析城乡老年人口时应该注意这方面的差异。

二、我国城乡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000年,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开始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已经是一个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国家。按照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32%,接近人口老化标准,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为14.98%,超过人口老化标准。农村老龄人口占全国老龄人口的55.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9.72%的比例。

通过第六次人口普查的资料可以知道:65岁以上的老龄人数全国一共是118927158人,其中城市31015486人,城镇21238740人,乡村66672932人。从这一直观数据可以看出城市和城镇老年人口之和还要低于农村老年人口,我国城市和农村老龄结构存在着显著差异。有学者专门研究了老龄城乡差距(朱宝树,2009),他认为这一差距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差距,同时根据地域的不同,也存在着东中西部的差异。朱宝树通过对多次普查数据的分析认为:1982―1990年,1982―2000年全国老龄化率升幅大于城镇而小于农村,全国老龄化增速快于城镇而慢于农村;2000―2005年按城乡分的老龄化升幅已经转变为城镇大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农村则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一致,而按城乡分的老龄化增速则转变为城镇快于农村而全国平均水平介于城乡之间(朱宝树,2009)。这一研究体现出了现在城乡老龄率变化的一个趋势,能够更加直观的体现出我国城乡老龄化问题的差异性。

篇6

一、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现状

近年来,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各省的山区贫困县更为突出。据河南省许昌县两个乡的小学老师老龄化现象的调查,其中一个乡有70多名教师,50岁以上的就有40多名,55岁以上的就有10多名;另一个乡有200多名教师,50岁以上的占三分之一,55岁以上的就有30多名。农村小学教师的老龄化,已难以满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的要求。

这些教师长期在条件最艰苦的乡村小学担任着教学工作,为我国的基础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不得不承认,由于他们职前没有进入师范学院进行学习,职后又很少参与教师培训,再者地区偏僻,信息闭塞,因此这些教师的思想陈旧,知识结构无法更新,学科知识也不够踏实、系统。教师的老龄化,使得开展各种课程成为一种奢侈。对于音乐、体育等还能勉强应付的话,英语和计算机等课程的教授就无法胜任。另外,由于农村条件艰苦,教师都是一边教书,一边帮助家庭生产劳作,他们中不少不堪重负,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体力和精力都严重下降。工作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农村教师总量超编与结构性缺编

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呈现低峰趋势,各地区生源的减少,导致农村教师超编,但在各阶段又存在着结构性缺编问题。教师虽然超编,音乐、美术、英语等各学科教师却很少。

(二)骨干教师外流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如城市,教师教学生活环境差,工资也比城市教师的低,城乡和地域的这些差距造成了许多优秀骨干教师的外流。优秀教师大量流入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造成了农村小学中青年教师严重缺编。

(三)大学生难进入教师系统

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大批的高校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但是出现的一个奇怪现象是:无论从学识还是年龄上都占优势地位的大学生却很难进入教师系统,这其中也包括教师系统。与此相反的是大量的农村优秀教师外流,使得本已薄弱的农村教育更是雪上加霜。

三、解决教师老龄化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农村小学的投入,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和地位

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偏低,一些中青年教师通过工作调动或脱离教师系统来脱离农村,这也是农村教师老龄化的根本原因。因此,国家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经济负担的减轻会使得教师能够安心从教。另外,世俗偏见令农村教师的认可度不高,为此只有把农村教师纳入到公务员系统,才能保障农村教师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益。

(二)加强老教师的学习培训

老教师执教多年,有相应的工作经验。但是新课程改革了,老教师也要与时俱进。老一套的教学方法已经不适合现在的教育环境,教师需要吸收新鲜的教学经验,使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得到更新。经常性的培训不仅对更新教师知识结构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促进了教师同外界同行的交流,对教师的长期发展也起到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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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国际通常规定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逐渐增长的过程。按国际通行的标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中65岁以上或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和10%,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此外,0-14岁少年儿童比重低于30%、老少比在30%以上也可作为判断指标。这些指标多数达到以上标准就视该国或地区跨入了老龄化时代。

一、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13.39亿人,较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十年间年均增长1.07%下降了0.5个百分点。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比“五普”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较“五普”上升1.91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6%,较“五普”下降6.29个百分点。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十年来我国人口处于低生育水平,人口呈现老龄化发展状况。

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二、造成人口老龄化的原因

1.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自上世纪80年代,为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压力,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从而大大降低了人口出生率,同时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随之上升,老龄化呈现不断增长态势。

2.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的预期寿命日益延长,老年人口的比重不断提高,老龄化程度日趋明显。据统计,2010年人均预期寿命为74.83岁,比10年前提高了3.43岁。

三、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1.劳动年龄人口负担沉重

现代生活“4-2-1”家庭模式成为主流,即一对夫妇要同时供养4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一个成年孩子将抚养6个老人。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系数大,背负的压力也较为沉重。

2.社会保障负担较重

老少比人口结构的根本性转变,使养老金缴纳者不断减少,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享受养老金的时间相应延长,养老金需求压力不断加大,同时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远远高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体系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3.对投资、消费、储蓄等方面的影响

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最终形成消费、投资和储蓄,未成年人必定是消费群体,老年人是医疗卫生资源的主要消费群体,因此劳动年龄人口成为社会的主角,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子女,这样就造成消费增大,储蓄减少,投资降低,为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

4.财政负担加重

由于人口老龄化使政府用于老年人的财政支出加大。政府用于养老金的支出、医疗支出、救助支出都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使财政负担进一步加重。

5.农村养老问题严峻

由于社会的发展,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入城镇,引发农村老龄化、少儿化的局面,加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老年人不但要自我养老,还要承担起隔代抚养的责任,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而这些功能已逐渐削弱,农村养老难度加大。

四、老龄化问题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1.继续巩固居家养老的社会保障环境

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但在现代社会4-2-1的家庭模式中,家庭养老功能呈逐渐弱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给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变得尤为困难,这就要促进社区服务与居家养老密切结合,强化社区服务建设,让老年人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晚年生活。

2.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

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养老保险体系要逐步实现全覆盖,做到人人参保,人人有保障,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征缴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应当予以救助,尽量满足基本生活的需求。

3.公共养老机构的建立

养老机构若依靠政府单方面投入,一是财力问题;二是效率问题。首先政府应兴建一批“福利性”养老机构,对生活极端困难、缺乏儿女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政府应下拨专项资金予以救助,同时老人所拥有的财产,政府应委托有关机构拍卖后上缴国库;其次国家要出台优惠政策,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的建设,同时要加强人员配备,人员培训以及人们对养老机构思想意识的转变都要落实到位。

4.调整人口生育政策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对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加速了人口的老龄化进程,为避免人口的低出生率,国家应制定一套行之可行的生育政策来缓解人口的老龄化。

五、结束语

总之,我们应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采取一定的政策措施,调整人口结构,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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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养老的重要性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已达15.4%,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老年人赡养比会达到34.4%,而城镇则仅为21.1%。因此,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完全由国家承担老年人晚年的生活是不现实的。在较长时期内,农村的养老问题更需要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与国家一起共同分担养老压力。

(二)弥补社会养老的不足

尽管我国正在试点“新农保”、“高龄津贴”等社会养老政策,但这些政策只能为农村老人提供少量的经济支持,无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更不能满足老人的精神慰藉需要。我国农村地区的各种养老设施和老年服务还很落后,这就使得广大农村老人只能依靠家庭来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三)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

家庭养老是建立在血缘和亲情的基础上,主要由配偶、子女、孙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为老人提供养老,体现出了较强的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精神慰藉是老年人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丧偶、家庭矛盾和子女远离等因素是老年人产生抑郁、孤独和伤感等不良心理状况的直接原因。子女给予老年人关爱、温暖和亲情,使老年人心灵得到安抚,精神得到慰藉,可以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在六普数据中,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11826668人,其中分布于乡镇的农村老人为8808086人,占比为74.48%。可见,65岁及以上的老人年口主要分布于乡镇地区。同时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老年抚养比更高。

(一)增大老年抚养比,加重家庭的养老负担

根据五普、六普数据可知,无论是我国城市还是乡村,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都在下降,而老年抚养比都呈上升趋势,这意味着老年人口将越来越多,而照顾老年人的人口将会越来越少。尤其是独生子女群体和少子女家庭,随着他们的父母步入老年,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要赡养四位老人,这将是一个非常沉重、几乎无法承受的重担。

(二)使得家庭潜在照顾资源减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高龄化趋势较为明显。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2010年农村80岁以上高龄人口占60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为12.06%。一方面,这使得赡养时间延长,赡养数量增多。另一方面,高龄化的趋势也增大了老年人的照料需求。

(三)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减少0.34人。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使一些青年夫妇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家庭关注的重心下移,从而看望老人、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必然会相应的减少。另外,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使得彼此间心理上显得越来越疏远,从而会对老年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发挥家庭养老保障的建议

(一)建立利益诱导和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养老的积极性

不少国家通过利益诱导和激励机制,来充分调动家庭养老的积极性。如日本对与老年人同住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减免,新加坡政府对与父母同住的年轻人给予购房补贴。我国政府也可以制定一些激励性政策,给有老人的家庭适当增加护理假期、减免税收,为那些照顾无自理能力老年人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助和物资支持。在住房或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那些不愿跟自己父母同住的子女搬回家与父母一起生活或就近居住。

(二)进一步推动农村其他养老保障形式,支撑家庭养老

1.加大对“新农保”投入

在继续提高“新农保”参保率的同时,要加大政府对“新农保”的财政投入,强化“新农保”的保障度。根据《中国财政统计年鉴》,2010年中央财政对新农保的补助为53亿元,而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为1819.9亿元,是新农保的34倍。由此可见,中央财政对“新农保”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2.发展农村社区老龄服务产业

对农村居民而言,获得社区养老支持相对更容易,应充分动员社区中的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社区老龄服务产业,为老年人的安老、养老提供支持,针对不同的年龄群体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

(三)重视“孝”文化的建设

文化依托是保持中国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因素。离开了文化的向导、监控和强化,家庭养老也就很难维系。因此,应加强传统道德文化建设,大力表彰孝敬父母的典型,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和助老的社会氛围,对遗弃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要予以曝光和严厉谴责,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尊老、养老的理念与风气。

(四)年轻一代主动担当养老义务

指出,中国的养老模式是一种“反馈模式”,它要求每一代在抚育下一代的同时,还要承担赡养上一代的义务。农村的年轻夫妇应尽可能的避免夫妻双方都外出务工,这样容易使家中的老人倍感孤独,也无法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或者农村年轻人可以选择到就近的县城或市区务工,这保证了年轻农民的经济收入的同时,也便于其常回家探望和照料家中的老人。

(五)老年人要强化自我养老意识

农村老年人要合理使用和规划自己的财产,应当将部分积累用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进行储蓄,强化自我养老的经济支持,缓解子女的经济压力。有条件的农村老年人,还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人寿保险来为自身提供一个较好的养老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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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一般指由于出生率下降,年轻人口数量减少、老年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社会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较高的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根据联合国人口组织的标准,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则认为该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13.26%,较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2.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8.87%,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1.91%。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老龄化进程在逐渐加快。人口迅速老龄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增加医疗、福利、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

河南省作为我国人口大省,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十分严峻。2013年河南省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末河南省总人口数为10601万人,与2012年相比仅增加58万人,这表明河南省总人口呈现低速平稳增长态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生育水平较低,2013年河南省人口出生率为12.27‰,仅比2012年上升0.4‰;2013年河南省常住人口为9413万人,比2012年增加7万人,增幅略低。在2013年常住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为1988万人,占比为21.12%,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6572万人,占比为69.8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53万人,占比为9.06%。与2012年比,河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了23万人,自2010年来,河南省老年人口年均增长0.23%。由此可见,河南省老龄化进程正逐步加快。

为了进一步了解河南省老龄化的现状,本文利用1953―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划分河南省常住人口年龄结构进行分析。目前,人口的年龄结构类型一般都用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来表示,见表1。

二、河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1、1953―2010年间河南省老龄化的变动趋势分析

自1953年以来,河南省常住人口总数逐年增加,2010年常住人口总数已达9402.99万,与1953年相比增长了近5000万,位居全国第三。虽然,河南省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多,但增长速度自1990年以来明显放缓,1990―2000年增长率已低于10%,尤其是2010年仅比2000年增长147万人,增长率仅为1.58%。

从年龄结构来看,河南省常住人口具有以下特点:(1)0―14岁少儿人数在1953―1982年间呈现出上升趋势,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起,少儿人数逐渐下降,同时在常住人口中占比也自1964年的近40%下降至2010年的21%,降幅明显。(2)1953―2010年间,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表现出持续增加态势,特别是进入2000年以后,增速不断加快,从在常住人口中占比来看,除二普较一普有所下降外其他年份均呈现出上涨态势。(3)1953―1964年间,河南省65岁以上人口在常住人口中占比低于5%,表明此时河南省人口的年龄结构类型为年轻型;到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河南省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5%,达到5.23%,表明河南省人口年龄结构已转为成长型;2000年老年人口占比达到7.1%,至此河南省由成年型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结构。

2、与中部其他地区的差异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第一,历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河南省的老年人口占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2年,全国平均老年人口占比为4.91%,人口年龄结构为年轻型,而河南省老年人口占比已高于5%,人口年龄结构进入成年型;2000年,全国平均老年人口占比为6.96%,人口年龄结构为成年型,此时,河南省老年人口占比已达7.0%,转变为老年型人口结构,这表明河南省老龄化进程快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相比,自1982年起,河南省与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均为成长型,而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老年人口占比均低于5%,人口年龄结构为年轻型;到2000年,河南省与湖南省、安徽省老年人口占比均高于7%,人口年龄结构步入年老型。

三、河南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建议

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年人口增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河南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大力发展经济,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物质基础

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经济发展做后盾。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居于中等偏下水平,人均收入水平不高,2014年河南省人均GDP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1%,在此背景下人口老龄化在逐步加快,导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极不协调,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因此,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河南省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

2、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河南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亟需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中国家庭规模正逐渐趋于小型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和独居化现象日益普遍,家庭养老功能也正在弱化。因此,单纯依靠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将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当前,河南省社区养老处于起步阶段,难以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为了发挥社区养老的作用,河南省需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使老年人能够享有全天候、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资源。机构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撑,在应对老龄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河南省应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2011年河南省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达3605个,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约为26.2万张,这远远不能满足全省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所以,今后河南省应不断增加养老机构数量,扩大养老服务规模。

3、延长退休年龄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口增多对河南省经济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会加重社会养老负担,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将使得劳动人口供给减少、劳动力出现短缺。因此,为了减轻社会养老负担、增加劳动力供给,延迟退休年龄使老年人可以继续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0岁。而在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方面,据2010年数据显示,我国男性为72.38岁,女性为77.37岁,因此,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以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劳动力短缺、社会养老负担加重是可以实行的措施之一。

(注:本文系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城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2014qn21)”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李军:人口老龄化条件下的经济平衡增长路径[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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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的同时,人们对如何改善现有的生活状态和质量也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如何更好的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在新常态下,对于医养结合这一养老模式也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高度重视现在人口老龄化的状况和老年人现在的生活质量,并且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意见[1]。

1医养结合的界定与标准

1.1医养结合的界定

我们所说的医养结合,“医”就是指的是老人所能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其中包括对老人身体的健康检查,疾病的提前预防和诊断,以及对老人的照顾护理等;所谓的“养”就是指的是老人的日常生活方面,包括个人的精神和物质等方面。医养结合可以将老年人的身体以及心理的医疗养护方面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起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使老年人在余生的身体以及心理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养护,也能解决一些患病老人的治疗和日常养护的难题。

1.2医养结合的标准

为了能够让医养结合的效率得到全面性的提升,需要采用多种方式,对其养老标准进行细化。在新常态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是一种更能体现现代养老模式变化的重要模式,既可以实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也能在生病的时候能及时对老人进行治疗和照顾,是使老年人得到更充实的新常态下的现代养老模式,实现老年人能够有病治病,没病养老,是使得老年人能够实质性感受到养老与医疗完美结合的医养养老模式,同时还能够充实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和质量[2]。

2“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现状

2.1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我国现在已经进入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12亿,占总人口的15.5%,空巢和独居老年人近1亿人,其中,一些老人处于失能和半失能状态,达3700万余人;人们进入老年后,对于一些易发、常发的老年病使得老年人丧失生活自理的能力,对于这些老人的看护和照顾一直影响着千家万户。然而对于人们常参与的传统的养老院服务模式过分单一,只是单纯的提供一些生活护理等,而且部分人员专业性欠缺,经验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的护理和照顾,更重要的是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见封三图1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3],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患有慢性疾病发生率的占53.9%,并且基本上人均得患有2到3种不同的疾病,这种慢性疾病患病时间长,需要长期的医疗护理。而现状中许多地方的偏中小型的医院越来越难以生存,在乡镇中的卫生院、社区里的医院等基层医院、医疗机构中具有闲置的医疗设备和病床等,这些设备的利用率较低,以及一些医务人员的超额和给予薪资不高等现象。假设将这些医院或者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适当的用于养老机构,既能解决设备的限制问题和医院生存问题,同时也能实现与养老机构的有机结合,实现在新常态下的医养结合。

2.2新常态下养老服务趋势

对于新常态下医养结合的发展趋势也是刻不容缓,急需一套完善的养老模式。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在2016年3月的“两会”期间,养老话题的关注度更是名列关注度的前列,多次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提案中涉及,现在多个地方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于现如今医养分离的模式急需解决,医养结合的出现才是未来老人享受晚年生活的最佳良策。为了破解养老这一当下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实现“养”和“医”无缝对接,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医养结合”应运而生。医养结合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的现实路径,它打通了健康养老的“最后一公里”,化解了“供需矛盾”,优化和盘活了医疗和养老资源,是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盏明灯,必将推动养老服务业向更深层次发展。

3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在新常态下的思路和分析

3.1结合养老政策,做好体制创新

当前我国社会中新常态已经成为发展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样新常态也将在我国各个方面的新旧交替中发挥作用。对于在新常态下发展我国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其重点需要解决的便是在养老和医疗的资源分配的问题。针对此系列问题,我国在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的同时,应该指明医养结合的发展方向,在医养结合的体制和政策中加强我国在着重推动养老问题上的制度和政策的努力。结合国家政策,我们应该在体制上不断完善以及创新。新常态下实施医养结合须从这些固有的机制中入手,搭建出适合我国新常态下的医养结合的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医养结合能得到长足发展,使得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可以一起为老年人的生活发挥作用。对于此种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有利且具有实际作用的法律法规意见等。规范相关职责,整合其管理制度,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事业的长足发展,从而为新常态下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创造良好的整合和法规。

3.2提升医养服务水平

在新常态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下,对于这种新兴的养老服务模式必须积极出台严格的标准。医养结合所涉及的内容非常的宽广,包含着医疗、护理、起居、康复、文化生活照顾、医疗保险的运用等多方面,其体现了多样性和综合性。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医疗和养护的双重融合,达到相互配合的状态,实现医疗和养护的相互作用和共同发展[4]。对于此方面,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其制定有利于新常态下的医养结合规范与标准,在“养”的过程中“医”的界定,从而能够对现在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在实现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对于医养结合有个良好的评估和管理,无论在操作还是责任方面能够有章可循。

3.3创新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

要想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能够取得成功,并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和响应,还需要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理论方面包括对于制度的制定,医养结合的系统分析,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结构的相关规划,医养结合方面的最适合的模式,以及在管理、行业标准和技术等方面的相互结合。除了理论知识的提高,更需要引进相关第三方的监督与评估,以免出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结构之间的合作不畅通,相关人员的不作为,从而导致医养结合模式的推行运行受阻,影响医养结合的发展和资源浪费。其次要专注医护专业人员的培养,从而提高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的融合和质量。同时为了保障医养结合模式中医护人员的稳定性等,要建立健全相关医护人员的相关制度,从而保证在医养结合下的养老模式能有一个稳定良好的队伍进行支撑,实现新常态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长足发展。

3.4提升医养服务人员素质养

老机构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不光注重日常生活照料,还要增加休闲项目促进老人的身心愉悦;要注重人力资源管理,不仅在招聘时严格要求,在平时也要搞好培训,设立服务标准,搞好标准化服务;要做好基础设施的配套服务,提升硬件设施质量,搞好服务环境,提升在群众中的口碑。对于床位空闲率和就诊率较低的一、二级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鼓励其转型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比如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院等,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提供医疗养老双重服务,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人尽其才,物尽其用[5]。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还可以在内部设置不同的功能区,比如慢性病护理区、失能护理区、临终关怀区等,通过服务需求评估,将老人分配在不同的功能区里,可以实现因人而异,优质服务。

4讨论

总而言之,新常态大力实施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将是有效解决我国逐渐加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举措。在整个的准备和推行中,要积极借鉴国外相关案例,学习其优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国的情况,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和现状的良策。一个政策的实施和一个模式的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的积累和不断地改善,从而能从体制,制度和政策等发面得到完善且有效的解决方法.

〔参考资料〕

〔1〕尹吉东,曹立前.新常态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探究〔J〕.枣庄学院学报,2015,12(4):100-104.

〔2〕邹纯青.新常态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路径探讨〔J〕.中国卫生产业,2015,18(14):17-19.

〔3〕本刊编辑部,丁朋.“医养结合”:让老人活得有尊严〔J〕.中国民政,2015,26(24):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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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到2010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占到总人口数的13.26%,与2000年相比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数占到总人口数的8.87%,与2000年相比上升1.91个百分点。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不断加剧。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预计,到2015年,我国老年本文由收集整理人总数将突破2亿,到2025年将超过3亿,2045年将达到4亿。由于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剧变,子女与父母同地、异城分别居住较为普遍,使得老年人空巢现象日益突出。由于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匮乏,许多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难,生活质量较低。专业护理人员短缺,长期护理的设施缺乏是影响老年人生活的重要因素。

2.老龄化社会存在的问题

2.1部分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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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资助 立项号:2015SSCX068

人口老龄化改变了劳动力年龄构成,在未来二十年,适龄劳动力比例将不断减小,家庭抚养比不断增高。随之而来的劳动力供给短缺、家庭收入减少、抚养负担过重都将给每个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埋下隐患。从消极的角度来说,人口老龄化导致的适龄劳动力群体年龄老化和规模缩小,将给中国的社会经济增长造成极大负担。从积极的角度来说,人口老龄化现象客观上扩大了老年服务产业的需求,并且,我国作为“超级人口大国”,结合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未来10到20年,老年服务的市场需求将会相当庞大。

另外,维持劳动力的正常供给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对劳动力供给的制约,将间接的影响当下就业率处于劣势的女性劳动力。

在此背景下,由于女性劳动力群体内部多样性的客观存在,人口老龄化现象在影响其就业率的过程中亦存在不同的逻辑路径。本文旨在借助“去家庭化”程度这一概念,分析人口老龄化现象对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女性劳动力就业率的影响。

1 “去家庭化”概念的借鉴

艾斯平-安德森在其《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一书中将“去商品化”和“社会分层化”程度作为划分福利国家体制的标准,许多女性主义学者指责其忽略了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还对针对女性的福利项目视而不见,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倾向。女性主义学者认为尽管福利国家制度并不决定女性可以得到的工作机会,但国家提供的福利如对老人和儿童的照顾服务等都决定女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脱离家庭。于是许多女性主义学者提出了更具性别敏感度的福利国家模型,其中为学界广为接受的即是其“去家庭化”概念的提出。而安德森在此基础上认为“去家庭化”通过减轻家庭的负担,减少个体对家庭亲属的依赖,进而寻求个体的独立[2]。

接下来探讨这个福利国家体系中的概念在我国的适用性。福利国家既规范了生产方式中的资本关系,也规范了家庭生活中的角色分工[3],从宏观上来看,我国不属于福利国家,因为有着不同于福利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但是,从微观上来看,家庭角色的分工部分,我国存在借鉴福利国家模式的可能性。

“去家庭化”程度已然成为欧美国家衡量其福利体制产出结果的重要指标。虽然我国并非福利国家,但随着我国养老、儿童等相关福利项目日渐市场化,社会保障体系下政府、市场与家庭的分工博弈愈发激烈,“去家庭化”这一西方福利国家语境下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保障领域,尤其是对关于老人、儿童的照顾服务,以及女性承担的家庭照顾责任大小等问题尤其适合我国情境的解读。

所以,在我国“家庭化”可作为衡量政府和家庭对家庭成员生存和发展的责任分工的重要概念,专指一个人在多大程度上依靠家庭获得福利支持,即“家庭”更多被看做为个人带来风险和负担的场所,而不是个人获得福利和服务的场所。“去家庭化”则是指为了摆脱家庭带来的各种风险和负担,个人有意识地减少家庭生活和家庭关系对自己的束缚。

关于“去家庭化”程度指标的拟定,由于我国统计数据较OECD国家稍显简略粗放,故在指标拟定过程中不能全然参照西方学者的测量指标2。本文在此考虑我国语境,对我国“去家庭化”程度从老年人这一维度进行定义。

老年人“去家庭化”程度体现为通过借助于老年服务产业,如养老机构等,能够减小老年人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依赖到何种程度。故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占总人数比例,以及养老产业支出占GDP比例等,作为参考指标。

2 人口老龄化现象影响“去家庭化”程度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失能老人数量增多,家庭日益核心化,老年家庭趋向“空巢化”,致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整个社会养老问题愈发迫切。并且,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并非家庭养老意愿的弱化,而是在客观上子女是否有能力继续家庭养老存在问题。因此,作为家庭养老的替代,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而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即意味着老年人“去家庭化”程度将不断加深。

本文以全国23个省市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作为各省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参考指标,并且采用“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CLHLS)的截面数据,通过聚类分析方法对各省市“去家庭化”程度进行划分。以下为我国自2000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后,各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参考指标:

由数据可知,从单个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来看,23个地区中人口老龄化程度最深的是四川、重庆,程度最小的为北京、上海;从人口老龄化程度来看,23个地区可分为如下表三个梯度,从Ⅰ到Ⅲ,老龄化程度不断减弱。

其中,福建和广东“去家庭化”程度最高,其他地区“去家庭化”程度虽存在梯度,但第Ⅰ和第Ⅱ类差异并不显著。基于此,结合上文老龄化趋势梯度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

不同于上文预期,福建和广东地区老龄化趋势与其老年“去家庭化”程度呈负相关。

北京和上海两地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减弱,老年“去家庭化”程度也相应降低。

四川和重庆两相邻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深,但是老年“去家庭化”程度却存在显著差异。

人口老龄化趋势处于中游的地区,整体上老年“去家庭化”程度趋向于较低的梯度。

图 2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针对以上几点,首先,探讨福建和广东地区与北京和上海地区人口老龄化对老年“去家庭化”程度的影响结果相左的原因。由图2可知,虽然,近期该四个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相近,但是由于在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初期,上海和北京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相对较高,故即使一直呈下降趋势,整体老龄化问题也比广东和福建更严重,而相应的为缓解老龄问题的老龄产业仍处于发展之中,所以“去家庭化”程度较低。不同于上海和北京,广东和福建整体老龄化程度较低,主要是由于流动性大的年轻人比例较高,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的比重较大,故“去家庭化”程度较高,但是广东和福建相对与北京和上海,老龄化问题仍在发酵过程中,预期会愈发严重。

四川、重庆同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地区,四川“去家庭化”程度却比重庆高。这主要是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其一,农村老龄化程度存在差异。相较于城市老龄人口,农村老龄人口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较低,故农村老龄化程度越高,其“去家庭化”程度会相对减小。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重庆65岁及以上农村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4.51%,比四川的12.26%高过两个百分点,并且,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期,重庆农村老龄化程度仅比四川高零点三个百分点,由此可见,重庆不仅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四川严重,在老龄化趋势上也更为严峻,故其“去家庭化”程度较低。其二,人口构成存在差异。老龄化程度反映了地区老年人口的比例,但是不能反映承担家庭负担的中坚劳动力的比例。中坚劳动力比例越低,意味着家庭养老功能越弱化,因为能够亲身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的人数减少。故四川人口老龄化程与重庆相差无几,但是四川的儿童及老人的总抚养比比重庆高出两个百分比,这说明四川家庭劳动力负担更重,亲身参与家庭养老的比例更低,即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比例更高,相应的“去家庭化”程度更高。

人口老龄化程度中等的地区“去家庭化”程度都偏低,这恰好反映了虽然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十多年,但与其配套的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并没有跟上老龄化的速度,而“去家庭化”程度的梯度存在,亦证明不同地区在应对老龄化问题时存在非同步现象。综上,人口老龄化影响了各地区的“去家庭化”程度,推动了整体“去家庭化”程度的增加,但是,实际数据表明老年人“去家庭化”程度还受到老龄化趋势、地区人口结构、城乡分布等因素影响,这也反映出各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比较滞后,老龄化与“去家庭化”的正相关仍然不显著。

3 “去家庭化”程度对女性就业影响

女性就业情况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一为劳动市场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二为女性个人的就业意愿。这两因素都不同程度受到“去家庭化”的影响。

以往关于女性就业问题的研究,多以地域、年龄作为划分,显少从劳动力所处市场不同的角度划分。我国现阶段的就业问题主要是劳动力类型、数量与产业结构转型对劳动力的需求的不匹配。劳动力市场分割下,女性劳动力可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的中高端劳动力以及次要劳动力市场的低端劳动力,而“去家庭化”在影响决定女性就业率的两因素时,对这两类劳动力的影响方式是不同的。

关于对劳动市场需求的影响。“去家庭化”程度的加深如图3,一方面能够发展社会养老产业,创造大量适合女性的服务就业岗位,吸纳低端女性劳动力,另一方面解除中高端女性的家庭负担桎梏,削弱市场对女性就业的消极态度,进而在主要劳动力市场相对的提高女性劳动力需求。

目前全国65岁以上老人已达1.38亿,占总人口的10.1%。对养老服务具有客观需求的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到2015年底突破4000万3。综合多个地区养老机构护理员配备比例,半护理和全护理的配备比例分别为1:5和1:3左右,但是,当前全国养老机构人员不到100万,其中,持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人数不足2万,故需求缺口多达几千万。另外,关于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的意愿的诸多研究表明,“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降,经济状况较好、文化程度较高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好的老年人会倾向于机构养老。这就意味着对养老机构及护理员的需求只会愈发扩大。在产业结构转型造成劳动力过剩的当下,如物流行业能成为农业和建筑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向,而“去家庭化”程度的加深扩大了对女性低端劳动力的需求,一定程度上能作为女性中低端劳动力转移的新方向,将部分缓解女性的就业压力。

关于对女性就业意愿的影响。笔者利用社会经济地位指数4测量行业社会经济地位,将所有行业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选取指数排名前十名和后十名的20个行业5作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代表,通过对该20个行业从业女性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研究“去家庭化”程度对女性就业意愿的影响。

“去家庭化”主要是改变女性的家庭承担责任,由传统的家庭劳务承担者转换为家庭经济承担者。在此过程中,女性就业意愿对角色转换是否进行起到决定作用。同样,整个社会的“去家庭化”趋势也会影响女性就业意愿,进而又反作用于“去家庭化”趋势。因此,笔者就影响的可能,提出以下几点假设:

假设1:即使需要承担“去家庭化”的经济成本,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更倾向于就业。

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一般具有较高的学历,并且会有相对稳定的家庭经济基础。女性主动就业既是对家庭经济责任的承担,也是出于对女性自我价值的认可。并且,“去家庭化”能更好的解除家庭养育责任对女性的束缚,缓解女性就业过程中来自于传统家庭责任的压力,处于更舒适的就业状态。

假设2:面对“去家庭化”的额外经济负担,次要劳动力市场女性更倾向于回归家庭,直接消除该经济负担。

次要劳动力市场女性一般学历较低,并且家庭传统养育观念相对较重,所以与其通过外出工作来填补选择社会养老服务而产生的家庭经济缺口,该类女性更倾向于放弃工作,直接在家承担传统的养育责任,维持以家庭为主的状态。

假设3:当“去家庭化”需要的经济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去家庭化”对女性就业意愿起正向推动作用。

如果政府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着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进而降低了家庭经济承担者选择“去家庭化”所需承担的额外经济成本。选择就业的收入所得在扣除购买社会养老服务之外仍相对可观,并且能缓解就业过程中来自家庭责任的压力,这将使女性就业意愿更加强烈。

针对以上几点假设,对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具体统计结果如下表:

由表4可看出,在面对“去家庭化”需要承担的额外经济负担时,主、次要劳动力市场女性的确存在不同选择。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倾向于对就业意愿没有影响,而次要劳动力市场倾向于有影响。但是,值得注意,有25.1%的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认为经济负担会影响其就业意愿,这说明处于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女性并不意味着一定具有稳定的家庭经济基础。同样,有31.4%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女性仍然选择继续就业,这说明即使在低端劳动力中,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也逐渐弱化其影响。

表5显示,当“去家庭化”给家庭经济带来的额外负担在可承受范围内,主、次要劳动力市场女性都会倾向于继续就业。但是,仍有28.4%的次要劳动力市场女性会选择不继续就业,其原因有“不认为服务价格能降到可承受范围内”,“不需要出钱享福”等,多集中于传统观念的限制以及对社会养老产业的价格预期不乐观。

表6可知,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认可不亲身承担照顾责任能有利于就业的高达93.7%,并且多指出没有过多家务负担能缓解工作过程中的身心压力。然而,次要劳动力市场有39.9%的女性与该观点相左,其中部分指出,承担照顾责任与工作同时进行并不会造成困扰,并且认为工作之余承担照顾事项的“理所当然”。

综上,由统计结果可看出,结果与上文假设基本相符。在关于“去家庭化”对女性就业意愿的影响中,经济收入和传统观念等其他因素也存在一定影响。但是无论主要或次要劳动力市场,去家庭化”的趋势会对处于就业状态的女性劳动力的就业意愿起积极推进作用。

4 结论

本文利用“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CLHLS)数据对“去家庭化”程度进行划分,结合中国统计年鉴数据与问卷调查数据,探讨了人口老龄化现象对女性就业率的影响。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对“去家庭化”程度的加深有一定正向影响,但是我国各地区政府对人口老龄化的应对措施滞后于老龄化趋势。“去家庭化”程度通过影响女性劳动力市场需求及就业意愿对女性就业产生影响。随着“去家庭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养老产业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缺口愈发扩大,而数据显示,各地区政府在引导女性劳动力进入该产业的措施并没有起到实质效果。另外,“去家庭化”对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女性劳动力的就业意愿都有一定积极的作用。虽然,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依然存在,但是,“去家庭化”能缓解女性承担家庭劳务责任的压力,整体上利于女性在就业市场保持良好状态。故无论从缓解人口老龄化加剧造成的养老问题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压力,抑或解决产业升级过程中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政府都需要加强我国的“去家庭化”程度,推动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

注释

1.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2.例如Korpi(2000)的一般家庭支持、双薪家庭支持、市场取向的测量指标,Leitner(2003)的含蓄家庭主义和去家庭主义的测量指标。

3.数据来源:《老龄蓝皮书: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发展报告(2015)》

4.社会经济地位指数(socioeconomic index,简称社经指数SEI)是美国社会学家邓肯(Duncan,1961)设计出的利用收入水平和教育水平来测量人们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其回归方程是:SEI=-6.0+0.59edu+0.55income(edu表示职业的平均受教育程度,income表示职业的平均收人)。

5.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最高的10个行业分别是:信息、咨询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水上运输业;综合技术服务业;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文化艺术业;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科学研究业;银行业和其他批发业。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最低的10个行业分别是:木材加工业;农林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其他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纺织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以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参考文献

[1] 金雅昭,《福利国家的第四个世界?――基于“去家庭化”的东亚福利模式考察》,北京大学,2015。

[2] G・Esping Andersen,Social Foundations of Postindustrial Economie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3] 傅立叶:《从性别观点看台湾的国家福利体制》,载《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10年12月第八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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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年龄结构变化驱动的国际资本流动实证———以日本为例

以发达经济体中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日本为例。从1920年到1951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比重维持在5%左右,0—14岁少儿比重则平均为35%左右,老龄化程度较低,青少年人口比重高。但是到了20世纪50年代,日本生育率开始大幅度下降,1970年少儿人口比重下降为23.93%,65岁以上人口比重则上升到7%。此后日本老龄化比重不断上升,到1985年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随着日本生育率的持续下降,1997年日本65岁以上老人比重已超过0—14岁少儿人口比重,日本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2009年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22.75%。根据前文分析的老龄化与储蓄的理论预测,与老龄化和少子化进程相伴的是高储蓄,20世纪的日本以高储蓄率著称。日本经济是开放经济,因此其储蓄部分流出国外形成对外投资。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对外投资净资产开始增长,到老龄化拉开序幕的80年代后期开始加速,其间除了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出现对外净资产负增长外,对外投资净资产基本呈现上升趋势。当储蓄大于投资时,收益率就趋于下降。以央行贴现利率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央行再贴现率一路走低,到1995年后基本维持在1%以下。长期的低利率使日本形成了路径依赖,因而在储蓄率大幅度下降的21世纪,日本利率依然很低。泡沫经济崩溃也使日本股市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蹶不振,日经指数从1989年最高点的38000多点下降到现今的8000多点,证券投资维持正收益都非常困难。国内金融投资的低收益推动部分日本企业走出国门进行跨境证券投资。在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的同时,由于青少年人口比重减少,导致旺盛需求人口减少,使得总需求相对缩减,日本物价亦呈停滞状态。以2010年为基期100,1971年日本物价指数为35.4,经历石油危机和80年代通货膨胀后,1985年日本物价指数为90.3,随着日本正式进入老龄化时代,物价基本停止上涨,1995年物价指数为102.1,此后日本物价指数基本上在100左右徘徊,更多时候日本面临的是通货紧缩问题。由于日本国内总需求萎缩,导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必须转移海外求取生存空间,推动资本跨国流动。综上所述,随着日本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进程,日本国内储蓄大于投资,国内投资收益率降低,总需求下降,促使资本对外流动以保值增值从而平滑生命周期消费。于是乎日本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72年日本海外投资净资产(为本国持有国外资产价值减去外国持有本国资产价值)为42710亿日元,此后稳定增长,1984年末海外投资净资产存量达171740亿日元。到20世纪80年代广场协定后,随着日本人口结构的加速少子化,日本对外净资产存量迅猛增长,2009年达到2662230亿日元。从海外投资的效果来看,日本通过海外投资取得了丰硕的收益,从1991—2009年间,日本对外投资净资产年算术平均收益达5.83%,最近的2010年取得收益为124,194亿日元,该年日本GDP为4817732亿日元(数据来自日本内阁府),对外投资收益占日本GDP的2.57%,平均每个日本人能获得约10万日元的海外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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