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咨询热线:400-838-9661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农业劳动力资源

农业劳动力资源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30:1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农业劳动力资源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农业劳动力资源

篇1

中图分类号:DF413.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农业劳动力资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加快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的必备条件。

1.开发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必要性

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概念

农业劳动力资源是指能够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的总和。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数量,是指农村中符合劳动年龄并有劳动能力的人的数量以及不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实际参加劳动的人的数量。农业劳动力资源的质量,是指农业劳动者的体力强弱、心理状态、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技术熟练程度等。

2.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农村人力资源配置

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实现农村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对推动农村城镇化、土地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实现农民富裕,达到全面小康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一些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超前促进了工业化的进程,使经济迅速增长。而我国的特点则是工业化超前城市化不足,并且已经制约了经济发展。大城市是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心。但目前许多城市带动不了周围的小城镇与农村,更吸纳不了多少农村转移的劳动力,原因之一就是城市规模过小。这将不利于推动农村人力资源的利用开发。

3. 当前我国的农业劳动力资源现状

农业劳动力的质量较低受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劳动力在营养和保健方面没有物质保证,身体素质偏低。同时,我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我国农村人口的劳动力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文盲和半文盲的比重很大;同时,在接受过教育的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占9%,而接受过专门的农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所以,大部分农民对农业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较低,对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的认识还很模糊。

4.开发农业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1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概念和内涵

4.1.1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概念

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是在充分分析与研究农业劳动力分布特点,供给与需求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以提高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率。

4.1.2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内涵

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包括三层内涵:一是合理的农业劳动力资源供求平衡是农业劳动力开发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不能超越农业发展的合理要求;二是提高农业人力资源质量是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核心;三是在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整个运行过程中,有效的开发政策是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保证。它主要涉及数量开发与质量开发。

4.2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数量开发指合理利用劳动力的数量资源,使其配置得当,结构合理,剩余劳动力得到合理安排,以提高劳动力利用率。其开发途径主要有:

4.2.1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合理利用农业劳动力资源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利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发展畜禽、反季节疏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特色优势产业。三是大力发展个私民营经济,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增强其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4.2.2搞好信息服务,合理转移农业劳动力正确分析和认识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根据其特点,促使农业劳动力合理转移,是农业劳动力开发的重要课题。农民缺乏信息和获得信息的能力,导致农民很难找到非农就业的机会,更谈不上找到适合个人发展的机会。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及服务,建设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平台,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与职介和用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解决城乡之间、供求之间信息不畅的问题,从而实现劳动力供需情况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同时,通过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尽快把紧缺岗位信息提供给农民,并加以正确引导,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4.2.3建立合理的劳动力年龄结构合理的劳动力年龄结构是保证农业生产连续性和农业生产力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在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一定要克服农村中年轻、有文化、有技能、有特长的人都外出务工经商,而年龄大、低文化、无特长的人,留在农村种地或经营林牧副业的现象,使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保持合适比例,以保证农业生产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

4.2.4提供优惠政策,激发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按照“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基本思路,大力优化境内投资环境,吸引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地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回乡创业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在税费、用地、供电、供水、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解决子女入学,努力创造宽松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二次创业。

4.3农业劳动力资源的质量开发是指在提高农业劳动力身体素质和智力素质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农业人才结构,以提高劳动力质量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4.3.1提高农业劳动力身体素质强壮的体魄是高质量农业劳动力的主要方面。我国居民膳食结构基本上属于“高热量”的温饱型,农村个别地区农民生活水平很低,提高劳动力身体素质作为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也是农业劳动力质量开发的重要任务,它要求逐步改善国民膳食结构,向“科学营养型”转化,同时,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为劳动者创造舒适的劳动环境,提高劳动者身体素质。

4.3.2提高农业劳动者智力素质,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向农民进行中小学教育及文化投资是最有利的人力资本投资,只有对农民首先进行文化教育,才能使其掌握科学技术。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劳动者智力素质的提高提出了迫切要求。提高劳动者智力素质包括提高农业劳动者科学文化水平、生产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一是普及农村基础教育。它主要是培养和提高农村人口和劳动者的基本素质,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二是抓好职业技术教育。它要以就业为导向,依据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的转移方向、市场对就业能力的需求等,大力发展各种层次、各种类别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三是发展农民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办好中级和高级农业院校,培养各类农业专门人才,为农业生产服务。四是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班,为农村能工巧匠学习创造条件,以启迪其思维,带领农民致富。五是壮大科研队伍,建立农村科研网,引导农民开展科学研究,为农业生产服务。

4.4完善制度,建立和健全农业劳动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机制一是政府应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保证发展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不变,稳定农业劳动者对农业的劳动力投入;二是切实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劳动者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制度等;四是逐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经营农业收益,提高农业劳动者的地位和务农的积极性,逐步转变“轻农”、“离农”思想,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

5.结束语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都存在不平衡,受市场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支配,农村人力资源的流动会越来越复杂,如果完全依赖市场机制调节,必然会造成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因此加强人力资源流动的宏观调控,全面考虑人力资源配置方向、配置比例等问题。

篇2

一、引言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础自然资源,同时也是人类具有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贵州乌江流域水资源对流经的40个县级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地区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匹配分析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是以农业为主,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的耕地资源、农业劳动力资源以及地区GDP值。因此地区GDP值、耕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水资源存在不匹配状况,这直接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如何实现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GDP、耕地资源以及农业劳动力资源与水资源高度匹配是关系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是本文所分析的问题。对于水资源问题的研究,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大多数集中在水资源承载力、合理配置、可持续利用等方面,比如周维博(2002)对河西走廊灌溉农业发展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对于资源匹配状况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农业水土资源匹配的研究,张军连等(2004)指出我国西部水土资源利用的根本问题不是资源匮乏,而是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时空分布不均和利用效率低等原因造成匹配不当,并提出了实现西部水土资源合理匹配主要模式和政策措施;马慧敏等(2014)基于基尼系数的山西省水资源空间匹配度分析,结果表明:山西省水资源的空间匹配度整体较好,3个评价指标分别达到了高度平均、相对平均和比较合理状态,但存在个别地区间差异明显的情况。通过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对山西省水资源分布不合理的地区采取适当的调水措施,并针对总体缺水状况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池营营等(2011)对中国水资源分配的基尼系数分析;姜秋香、付强、王子龙等(2011)针对三江平原水土资源空间匹配程度差、区域差异明显的特点,兼顾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提高三江平原水土资源匹配程度。

贵州省乌江是贵州最大的河流,对流经40个县的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贵州省乌江流域水资源能否在40个县级行政区与GDP、耕地资源以及农业劳动力资源匹配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文通过运用基尼系数相似方法来构建区域基尼系数,对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耕地资源、农业劳动力资源以及区域生产总值彼此之间的匹配进行分析,从而能够得到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匹配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作用。

二、基尼系数的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

基尼系数通常情况是用来反映居民收入的差异程度,按照人口收入水平分级构建基尼系数,基于基尼系数的相关特点,运用相似的方法来计算区域生产总值与农业生产要素中的水资源、耕地面积与水资源、农业劳动力资源与水资源之间匹配的基尼系数。

1. 计算各县级行政区要素匹配水平分级指标,即单位水资源所带来的GDP、单位水资源所需要服务的耕地面积、单位水资源所需要服务的劳动力量、单位耕地面积所需要服务的劳动力量,其相对值即为要素匹配水平分级指标,按照该相对值对各县级行政区进行升序排列。

2. 分别计算出40个县级行政区四种指标占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对应的比例,即各县级行政区GDP、水资源量、耕地面积、农业劳动力量的比例。

3. 按照升序排序,依次计算出各种资源占各区域累计比例总和。

根据基尼系数的内涵,若基尼系数为零,那么收入分配完全平等;若基尼系数为1则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基尼系数可在0和1之间取任何值。基尼曲线弯曲度越小,基尼系数越小,则收入分配越趋向平等,反之,基尼曲线弯曲度越大,基尼系数越大,则收入分配越趋向不平等。对于各要素之间的匹配状况与基尼曲线相似,若基尼系数越大,表明两种要素匹配程度越差,反之,若基尼系数越小,表明两种要素之间匹配程度越好。

基尼系数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几何法、基尼平均差法、协方差法及矩阵法、梯形面积法,这几种方法各有优缺点。根据数据的全面性,本文采用几何法求取基尼系数,按照两要素的累计百分比值,建立洛伦茨曲线函数。

本文采取联合国对基尼系数划分标准进行划分:若基尼系数小于0.2,则表示两种资源处于高度匹配或者绝对匹配状态;若基尼系数介于0.2~0.3之间,则表示两种资源处于相对匹配状态;若基尼系数介于0.3~0.4之间,则表示两种资源处于比较匹配状态;若基尼系数介于0.4~0.5之间,则表示两种资源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若基尼系数大于0.5,那么两种资源处于高度不匹配状态。

(二)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所拟用的地区GDP值、耕地面积、农业劳动力资源数据来自40个县级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水资源数据来自各地区的水资源公报。

三、基尼系数的计算及结果分析

(一)基尼系数的计算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以及构建区域基尼系数的方法分别绘制洛伦茨曲线(如图1~4),运用几何方法构建洛伦茨曲线函数模型,并计算出相关基尼系数。

根据函数模型及相关数据,按照几何方法中积分法分别计算出水资源与GDP的基尼系数G1=0.4582,水资源与耕地面积基尼系数为G2=0.43184;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基尼系数为G3=0.4408;耕地面积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基尼系数为G4=0.2246。

(二)结果分析

在分析贵州省乌江流域水资源、耕地资源以及农业劳动力资源之间的匹配状况之前,依据基尼系数的内涵和计算方法,研究水资源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分配是否合理。

1. 水资源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匹配情况

根据洛伦茨曲线的内涵可知该曲线(图1)反映了水资源分配的均衡程度,若弯曲度越大,说明水资源分配越不平均。计算结果表明,2014年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与GDP匹配的基尼系数是0.4582,表明两种资源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

2. 水资源与耕地面积的匹配情况

根据几何方法对上述(图2)计算出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与耕地面积的基尼系数为0.43184,处于国际划分基尼系数值0.4~0.5之间,说明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的水资源与耕地面积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经研究数据表明威宁县在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所占1.4%的水资源量服务10%的耕地面积,大方县在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所占1.8%的水资源量服务4.86%的耕地面积。

3. 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匹配状况

根据(图3)计算结果,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基尼系数为0.4408,按照区域基尼系数的划分,该值介于0.4~0.5之间,说明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经研究数据表明黔西县水资源占12.68%服务3.66%的农业劳动力资源,然而威宁县占1.39%的水资源的量服务6.7%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二者相差悬殊太大。这说明受地理位置和水资源分布的因素影响,因为黔西县水资源分布较为旺盛。

4. 耕地面积与农业劳动力资源匹配状况

根据(图4)计算结果,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耕地面积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基尼系数为0.2246,按照区域基尼系数的划分,该值介于0.2~0.3之间,说明40个县级行政区的耕地面积与农业力资源处于相对匹配状态,但经研究数据表明德江县耕地面积只占0.68%服务2.37%农业劳动力数量,这与其他县级行政区相差较为悬殊。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的GDP、水资源、耕地面积及农业劳动力资源之间匹配状况分析,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耕地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基尼系数为0.2246,表明耕地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匹配处于相对匹配状态。随着农业机械化转变速度越来越快,农业生产效率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所需的农业劳动力日益减少,这有利于农村农业劳动力转移。可得出下列结论。

1. 从以上数据可知水资源与GDP的基尼系数为0.4582,表明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水资源量之间匹配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也就是说区域生产总值所耗水资源的同时水资源只带来了很小比例的GDP。这说明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严重脱节,因此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利用率提升具有很大空间,通过运用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举措入手,做到计划用水、科学灌溉,真正实现灌溉用水的总量控制和水资源利用管理,逐步实现地区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率之间相对匹配,实现最终绝对匹配状态。

2. 贵州省乌江流域40个县级行政区水资源与耕地资源的基尼系数高于0.43184,说明水资源与耕地资源匹配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基尼系数为0.4408介于0.4~0.5之间,表明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资源匹配处于相对不匹配状态。贵州省是以农业为主,根据区域水资源状况,调整农业结构,逐步建立水资源与农业种植业处于匹配状态。同时,及时调整水资源供给管理,最终实现水资源与农业劳动力数量出去绝对匹配状态。

参考文献:

[1]周维博.河西走廊灌溉农业发展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02(05).

[2]张军连,周灵霞,谢俊奇,等.我国西部地区水土资源匹配模式与政策研究[J].中国生态农业报,2004(02).

[3]马慧敏,武鹏林.基于基尼系数的山西省水资源空间匹配度分析[J].人民黄河,2014 (11).

[4]池营营,杨伟.中国水资源分配的基尼系数分析[J].陕西水利,2011(02).

篇3

由于的实施以及科技的进步,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使莱芜市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尽管自1990年以来,农业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然而其总量规模仍然居高不下,进一步转移的压力有增无减。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将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不仅有利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以及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具有深远意义。

一、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使得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减少,从而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而使得人均农业收入增加,而这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农业劳动力转移使得农村居民的时间资源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利用。众所周知,农业劳动力平均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就业不充分,而劳动力转移使得农民由就业不足转向较为充分的就业,从而增加了农民的非农收入。特别是存在兼业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农户中,非农收入构成其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转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总量,这是不争的事实。1990年以来,莱芜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从1990年的822元增加到2007年的5912.5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年均增长率为12.3%。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最显著的特点是,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迅速攀升。在表1中可见: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占66.5%,而非农收入只占到33.5%,为农业收入的一半;2000年,农业收入的比重下降到48.4%,非农业收入已经超过农业收入,占到51.6%;2005年,非农收入的比重继续上升,达到52.39%。可以预见,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继续推进,非农收入(尤其是工资性收入)的上升趋势将会持续。非农收入增加对农民纯收入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0—2007年期间,非农收入增长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1%,远高于农业收入41.9%的贡献率。这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状况已经成为影响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决定性因素,转移的数量越多、速度越快,对农民增收地促进作用就越强。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配置效应

1、理论模型说明

农业劳动力转移不仅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而且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结构主义增长理论认为,结构转变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因,产业结构的变化会显著地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劳动力转移效益属于资源再配置或结构转换效益问题,这种部门间资源再配置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劳动力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是以不同部门间的劳动力生产效率不同为前提的,劳动力从效率低的部门向效率高的部门转移势必会提高劳动力的总体效率。因此,在测量具有不同边际生产率的部门之间劳动力转移对增长的作用时,就要比较生产率总增长率与生产率部门增长率的加权平均数,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劳动力再配置效益。那么,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再配置对经济的贡献究竟有多大?为了回答这一问题,下面使用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测度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配置作用。

社会总产出Y,可以表示为总劳动生产率P与投入劳动力数量L的乘积。用G(X)表示各要素的增长率,则可得:

GY=GL+GP+GLGP(1)

这说明,总产出的增长率可以分解为劳动力增长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以及二者乘积之和。因此可以分别得到考察期内劳动力增长率对产出增长的贡献EL,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产出增长的贡献EP,以及劳动力与劳动生产率共同作用不可分解部分对产出增长得贡献ELP。

GP=(I1GP1+I2GP2)+(I1GR1+I2GR2)(2)

式(2)中I1、I2分别为农业与非农业部门在总产出中的比重,GP1、GP2分别代表两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第二项代表了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就业变化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再配置效应,记为A(P)。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以及对总产出增长的贡献分别为:

Eap=A(P)/GP;EaY=A(P)/GP(3)

在具体测算时,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再配置效益为:

A(P)=GP-(I1GP1+I2GP2)(4)、实证分析

利用莱芜市1990—2007年的统计数据,采用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出1990年以来劳动力转移对劳动生产率及经济增长的贡献。

从表2中看出,1990—2007年,莱芜市GDP年均增长率10.39%,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增长6.78%,农业和非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年均增长3.69%和5.38%;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约19.23%,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1.61%。

分段来看,1995—2000年,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增长,GDP年均增长9.83%,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达到10.89%。在此期间,农业劳动力素质得到一定提高,青年劳动力不愿再从事脏、苦、累的农业生产,开始向城市转移,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约18.25%,对GDP增长的贡献约为14.45%。2000—2005年,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约为9.13%,对GDP增长的贡献约为12.76%,比上一时期有所下降。但2005—2007年以来,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效益又有所回升,对GDP增长的贡献上升为15.29%,这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党和政府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直接结果。

总体来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结构效应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这种资源再配置效应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尤其突出。研究农业劳动力转移规律,寻求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显得十分重要。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模式选择

在莱芜市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各区(县)先后创造和总结出以下几种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式。

1、进入乡镇企业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农民可以在工作之余从事农业生产,就地转移使劳动力的可分性较强,农业和本地兼业之间易于协调,而且农民的转移成本小。缺点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在较低技术含量下增加投资的外延扩张。自1995年以来,乡镇企业由于有机构成提高、资源浪费严重,没有形成较好的规模经济,与城市工业竞争的优势不断减弱,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2、进入城市

这种转移模式的优点是弥补了城市就业的供求缺口。城市建筑、家政、餐饮等脏、险、累的行业,其工资水平和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较低,城市劳动力不愿从事,因而需求与供给缺口相对较大,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好弥补了供求缺口,也有利于加快城市化的发展。缺点是农民进城与城市待业人员急剧增加之间存在着矛盾,使得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相对减少。另外,农民文化水平较低、转移到城市的成本较大、土地及家庭等因素都使农民转向城市就业受到一定的制约。

3、在农村内部消化吸收

这种转移模式的优点是可以促进农村各要素的重新配置。莱芜市目前有大量的三荒地、荒山等资源,如果将这些资源开发利用,可以吸收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而且,实施农业产业化,将农业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不但可以缓解城乡转移的就业压力,从长远来看,还可以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缺点是,由于目前许多地方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民收入水平低,导致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不高。

四、结论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研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规律,寻求促进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分析得出,莱芜市农业剩余劳动力应选择以向城市转移为主、本地兼业转移为辅的转移模式。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 F304.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10-0073-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政治经济学分析》(06BJL003)。 劳动力与资本的替代效应是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资源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原理。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百分之七十的人口又集中在农村,这就导致了我国农业产出增长对劳动力的偏好显著,因此在农业生产中劳动力替代资本的方式被普遍采用,而这种替代效应也确实在促进农业产出增长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农业产出没有大的突破,进入了一种“瓶颈”状态。2003年粮食产量为43,069.5万吨,相当于18年前的1986年的粮食产量水平;2006年粮食产量为49,747.9万吨,相当于10年前的1996年的粮食产量水平。①本文将以劳动力和资本两种要素的生产函数为基础并引入生产经济区概念对此进行分析。

一、劳动力与资本的替代瓶颈效应[1]

图1中横轴L代表每亩有效劳动力投入量,纵轴k代表人均资本投入量。曲线OE和OF是脊线,在OE之上和OF之下的区域,等产量曲线Q1的Q2的斜率为正值,劳动力与资本缺乏有效的替代,这一区域为生产非经济区;在OE和OF之间的区域,等产量曲线Q1的Q2的斜率为负值,劳动力与资本可以进行有效的替代,这一区域为生产经济区。

以A点为假定参照的起点,由于资本与劳动力共同扩张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就产生了从A到B和从A到C两种不同的扩张路径。

从A到B是在资本扩张的同时,偏重于劳动力扩张,并在B点达到资本与劳动力有效投入的最大均衡产量。这一有效投入是指在劳动力具有相对比较优势而有限资本充分利用前提下,使用最大劳动力投入的组合。在B点,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0(MPL=0);边际技术替代率RTSLk= MPL / MPk= 0/ MPk =0。

从A到C是在劳动扩张的同时,偏重于资本扩张,并在C点达到资本与劳动力有效投入的最大均衡产量。这一有效投入是指在资本具有相对比较优势而有限劳动充分利用前提下,使用最大资本投入的组合。在C点,资本的边际产量为0(MPk=0);边际技术替代率RTSLk= MPL / MPk = MPL / 0=∞。

对于进一步的农业产出增长要求,B点农业区资本短缺而劳动力过剩,如果进一步单纯扩大劳动力投入,就会产生如B'点的农业产出下降的结果。同样C点农业区资本过剩而劳动力短缺,如果进一步单纯扩大资本投入,如C'点,也会使农业产出下降。在这两种情况下,劳动力与资本缺乏有效的替代,因而使农业产出处于一种瓶颈状态。

二、劳动力与资本替代瓶颈形成过程的现实考察

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初期,政府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改善了过去片面发展重工业而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的局面,农业收入大幅增加,而此时农村的非农产业发展刚刚起步,收益优势不明显。农村中有效劳动力投入增大,农业资本投入也不断增加,二者共同扩张促进了农业产出的增长。这一阶段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初期的普遍现象。在图1中,这一初期扩张过程表现为偏重劳动力投入,但两者比例的差别不是很大。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鲜明的资源偏重差异性,因此产生了两种不同的产出扩张过程。

(一)从A到C的农业产出扩张过程

我国一些地区农业生产的显著特点是人均农业自然资源缺乏。受这一条件的限制,农民人均收入难以大幅度提高,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转向依靠非农业产业。而这些地区经济发展传统上一直以发达的农业和轻工业为主,重工业发展有限,因此,这些地区具有“弱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在表1与表2中排名靠前的省份基本上都具有这一特征。这一特征为非农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方面发达的农业为轻工业提供丰富的原材料;另一方面轻工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起到积极作用。因此,非农产业在这些区域的农村有了迅猛的发展,非农产业的经济收益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了农业,投入农业中的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也随之增大。根据劳动力追逐高工资原理,农业劳动力会流向非农产业,农业中劳动力投入会因此而减少。但由于初期“离土不离乡”等政策的限制,农业依然是农民的一项主要收入来源。而农业生产中不断减少的农业劳动力投入则主要依靠“以商补农”,即通过扩大农业资本投入来弥补,以促进农业产出的增长。

1992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各种限制人口流动的政策开始松动,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农业人口流动的范围,增加了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投入农业中的劳动力的机会成本进一步显著增大。因此,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数越来越多(见表1)。当非农产业收入越来越多地成为农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而土地经营收入比例逐渐下降(见表2),就会使得,一是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大多从事非农产业。现有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多为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一群体常被戏称为“386199”部队。2002年调查农户劳动力平均农业劳动时间为6.70个月,而女性劳动力平均农业劳动时间为7.11个月,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农村妇女已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素质较高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的过度流出导致了农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需求缺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其也是造成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急剧减少的重要原因,甚至产生了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③二是农户对土地实行粗放是耕作和掠夺性经营,甚至部分或全部弃耕。④而与此同时,原本投入到农业中的生产资源也会随之荒废。我国属于农业自然资源短缺的发展中国家,人均耕地、水资源和林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1/3和18%。耕地资源不能有效的利用对我国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浪费。这样,尽管在农村中,农民收入增加而农业却出现了萎缩。[2]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出。

(二)从A到B的农业产出扩张过程

我国还有一些地区农业生产的显著特点是人均农业自然资源丰富,农业生产收益较高,但农业生产方式比较传统。而这些地区又往往是我国的重工业基地,因此形成了以落后的农业和重工业为主的“强二元经济结构”,在表1与表2中排名靠后的省份基本上都具有这一特征。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而更多集中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市,很难实现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在原有薄弱的轻工业基础上,建立新的轻工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在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农民自身投入又不足,很难形成规模型的轻工产业群。因而这些地区的非农产业发展不充分,相对于“弱二元经济结构”地区而言,农业与非农业利益差产生的投入农业的劳动力机会成本不大(见表2),从而不足以促进劳动力的规模性流动,只是有限的转移(见表1)。而这些地区农业资本自身形成不足,地方政府和国家农业资金投入不多,因此在有限的农业资本供给下,只有通过扩大相对富足的劳动力投入,进行精耕细作以促进农业产业的增长,而一旦劳动力供给饱和,农业产出增长就会受到限制。

(三)结 论

农业劳动力转移植根于农业与工业发展不均衡的二元经济结构。这一特点使我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农业人口向工业流动上,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自身区域间农业发展的差异性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以均质二元经济为基础的发展政策也产生了一定的局限性。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区域间二元经济发展存在的差异性,通过农业劳动力在区域农业间互补性流动促进农业产出增长,来为我国解决二元经济问题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三、对策探讨

尽管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了农业资本过剩现象,但这只是相对的,在总体上农业资本仍然是短缺的,而且农业资本以耕地等固定资产为主,其流动性较差。相比之下农业劳动力过剩是绝对的,丰富的农业劳动力资源仍然是我国的比较优势,农业劳动力流动在我国已经形成先导和后发趋势。并且农业劳动力在区域农业间流动,可以延续发挥农业技能,一般不用特别培训,这可以减少人力资本投资支出,降低转移成本。因此,有效地引导农业劳动力在区域农业间互补性流动应是我们对策关注的中心之一。

农业劳动力流动具有自发性,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自主就业的表现,我们必须尊重这种权利,不能横加限制。但针对一些地区农业劳动力相对过多流出问题,国家应积极引导新的农业劳动力流入,并且促进土地产权顺畅流转与新流入的农业劳动力有效结合起来。具体措施是:

1.改革土地制度,促进土地经营权的自主流转,使新进入的劳动力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权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可能

第一,保持现有的基本土地制度不变⑤,除国家征地外,农村土地不得用于非农用途⑥,对于放弃农村户籍进入城市定居的农民,其土地应由相应的村委会收回。第二,对于暂时进入城市谋生的农民,就要相应地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具体措施:一是制定相关法规,依法保障农民应有的土地权利,杜绝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二是稳定土地承包制,只有确立土地承包权的长期化和固定化才会有农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合理流转;三是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考虑客观条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租金等收益应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可采取多样化的收益分配方式。四是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由土地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管理,积极做好土地流转信息收集、登记工作,及时信息,搞好土地招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3]第三,对耕地的占用要严格审批,要严格遵循审批制度和程序,不得随意占用农民耕地和基本农田。对于因征地而失地农民,要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拓宽安置渠道。

2.增强农业劳动力信息反馈的灵敏度,建立健全农业就业服务体系

一般劳动力市场只关注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信息,而对农业自身劳动力供求缺乏有效的反馈,而常常被忽略。农业产出作为一项生产活动对于劳动力的供求同样也离不开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反馈,因此,第一,政府要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省、市各有关部门要收集农业生产的劳务市场的各种供求信息,及时向各种中介机构及劳动力聚集地,要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宏观决策系统。第二,要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的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中介机构不仅要提供基本的农业生产的劳务介绍服务,还要提供指导、培训,代办社会保险以及开发公益岗位。尤其要建立地区间劳务协作交流机制,开展多种劳务交流活动,要定期交流地区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信息。第三,要推进劳务输出的产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模式,通过建立以培训机构为输入系统、介绍机构为输出系统的联合运作方式,扩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4]

3.保护新流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限制歧视性待遇

第一,严格执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第二,保障新流入的劳动力成为流入地的重要组成群体,应该将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住房和医疗等需求纳入流入地公共服务的范畴。

本文以我国国内区域农业间劳动力转移为例,实践中还可以促进农业劳动力在在全球范围内的农业生产间转移。

[注 释]

①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第478页。

②资料来源:莫荣. 2003―2004年:中国就业报告[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③2007年5月13日中国社科院报告认为,我国目前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我国的劳动力供给结构,已经从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供给平衡乃至短缺转变。由此而带来的影响是,我国城乡将普遍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但这种劳动力短缺在区域间分布也是不均衡的,一些农业区域所能提供的农业劳动力必然不足,而另一些还会存在过剩的农业劳动力。

④这也成为许多农业土地非农化的借口。最近我国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如猪肉、鸡蛋价格上涨,无不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息息相关,必须保障农用耕地不被侵蚀。

⑤当前存在将目前的集体所有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的观点,其实不可取。一旦转变为国有土地,承包权也必然转变为全体国民拥有,如果只承包给农村居民则缺乏法理上的依据。

⑥土地制度改革给予农民土地流转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将土地作任何用途的处置,对于其非农用途必须严格限制。

[参考文献]

[1]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02-103.

[2]刘志澄.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J].农业经济问题,2007,(2):4-7.

[3][美]费景汉,拉尼斯.劳动剩余经济的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4]吴爱华,赵 芳.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39-541.

[5]盛泽中,韩东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探析――以山西为例[J].经济问题,2006,(2):45-47.

The Research on Farm Labor Force’s Complementary Flow among Regional Agricultures――The Substituting Effect of Work Force and Capital on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Zhou Jian

篇5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一、长沙县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况

研究中的农业劳动力是指参与了农业生产的所有或者主要环节的劳动力,包括兼业但在主要农忙时节回家完成农业生产的农民,并非一年内从业时间最长的行业是农业的劳动力。

(一)农业劳动力结构分布

随着长沙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的大量涌入城市或者转向了非农领域,农业劳动力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短缺,所调查的76个农户中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兼业农民却几乎没有,绝大部分劳动力都在外务工。有时候农忙的时候甚至某些兼业的农民不回家参与农活,而是家里雇请本地区的一些留守的老龄农业劳动力来维持基本的农业生产。

通过对样本中的120位农业劳动力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发现我们所调查的这部分农业劳动力处于失衡状态。

1.样本的年龄结构分布

根据文献,我们了解到国际上通常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表明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我们调查的长沙县2012年部分农业劳动力中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了13.33%,而65岁以上的高龄农业劳动力占了总农业劳动力的5%,这足以说明该地区农业劳动力已经是处于老龄化边沿。

2.样本的性别分布

120个样本的数据显示,其中有64人是男劳动力,56人为女劳动力,从性别分布来看,男女的分布比例比较平衡,但是却能发现这中男女的平衡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不良的现象,那就是农村的女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生产的主力军,而且从访谈的反馈来看,有超过50%的受访者表示参与了家中农业生产全程的是家中的主妇,男性作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般都是在外务工,成为兼业农民甚至专职工人。

3.样本的受教育水平分布

样本中体现的农业劳动力文化程度绝大部分是初中毕业,只有一个高龄男劳动力没有接受过教育的情况存在,但是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而且家中受教育稍微高点的都离开了农业生产部门。具体的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状分析

经过对样本的统计推测,长沙县所反映出的是整个劳动力老龄化边缘状态,由上面分析出的样本的年龄分布看,随着年龄的上升,农业劳动力比重逐步增大,受访的76个农户中,样本年龄大于45岁的农业劳动力占调查样本总体的54.16%,大于50的占50%,大于55岁的占29.167%,大于60岁的占13.33%,大于65岁的占5%,从这些数据与国际标准对比可以看出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从兼业化的角度看,有79.17%的人属于兼业的农业劳动力,而且完全从事农业生产的纯农业劳动力基本上都是50岁以上,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严重程度。从图一中能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劳动力的年龄结构不平衡问题将越来越严重,不仅是表现在人数上的增加,更是表现在老龄农业劳动力在整个农业劳动力比重部分的快速增长。

另一方面,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与女性化并存,并且加重了农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我们在走访调研中能够看到,在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留守家中的妇女,而且妇女处于农业生产主力军的地位。从受教育程度看,75%的农业劳动力都是初中及以下水平,而且调查对象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已经成为城市的一员,没有进入城市的也没有参加过多少农业生产,缺少农业生产的基本技能与经验。

二、样本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耕地产出的影响

农业生产的三个基本生产要素是土地、资金、与劳动力,我们的分析也主要是从老龄化对这三个要素的影响去分析。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在我们的调查与访谈中所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些消极影响,还有一些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正面影响

1.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76个受访人中有45个表示希望自己的子女以后在外打工不会回来务农,甚至有一大半人认为对于子女今后从事农业不能接受,而面对这一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绝大部分农户在访谈过程中明确表示与其放下手中的工具造成农用土地抛荒的困境还不如利用现行良好的政策将自己家的农地投入市场,参与土地流转,从问卷回收的情况看,有41.33%的农户表示如果子女以后不再在家进行农业生产,家里的土地也会找到适合的农业大户转让出去。

而土地参与流转的程度越高,就能促进以人力投入为主的农业生产模式向以土地密集型和科技带动型的新型农业生产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效率,特别是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当更多的土地参与流转,就能将大片的土地集中起来连片进行整改,把丘陵地区不适合大型农业机械生产的土地变成可以使用大型农械的“标准”田,这对于提高土地利用与产出效率、发展规模农业是意义非凡的。

2.对于土地的保养也有积极的影响

当土地没有参与流转而得到整改时,农户的田地每年是只种水稻且从不轮换种植,而且最重要的是每年大量化肥的使用使得农田土地板结情况加重。而当土地得以流转后,大户农户可以运用大型机械和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来将各农户家的绿色有机肥收集起来洒向农田,从而减少化肥的使用,通过大型耕作机械的使用也能有效的提高土地的质量,缓解土地板结的不利影响。而农田使用有机肥的做法也能够有效的解决农村禽畜粪便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新生代农民接班,提高农民整体的受教育程度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与农村劳动力的影响主要是体现在参与农业生产的人数的减少上,而作为农业生产三大要素的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决定性要素。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带来影响除此之外也不可忽视新生代农民的诞生。当作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步入老龄队伍时,作为接班人的新生代农民就会成为农户家中掌握农业生产的决策者与主力军。新生代农民的最大特点就是所受的教育程度是要比老龄农户高。

由上表可以看出来,新生代农民所受教育程度要高于老一辈农民。这也从劳动力方面改善了农村农业劳动力的质量,使得农村的劳动力结构发生了改变,而这种改变是促进农业生产的。新的思想和对现代科学技术的接收程度能够从劳动力方面提高农村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4.生产性的资金投入增加,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在资金要素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耕地生产性投入的增加。首先,外来资金的流入指的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非农产业的资金流入到农业生产中作为农业生产的一大要素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情况下,老龄劳动力在经济实力方面失去了地位,兼业农民对农户的收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户收入的增加使得农业生产性支出的投入也随之增加,也使得外来资金的投入成为可能,当现代农业产业开始在农村发展时,非农产业的资金就开始有机会进入到农业产业中参与发展农业生产,其主要表现在外来资金的流入给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等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经济支持。农民的土地及其他财产有了资金的支持就能开展一系列新型农业生产,原本因为资金问题而无法去实施的一些生产计划也有机会得以实施,能有效的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与水平。

(二)负面影响

1.劳动力供给不足,农业生产方式不合理

在所调查的长沙县村,由于高龄农业劳动力体能和技能的制约,土地产出有限,而且由于年轻农村人口进入其他产业离开农业生产,造成了参与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主体总量的减少,其直接结果是造成农业生产陷入劳动力供给不足,农业生产方式粗放。

劳动力供给不足,农业经营粗放化,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抛荒”现象的抑制和维持粮食产量的稳定,都只能是在一定的地理范围、一定的时间内。在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土地较为分散的丘陵地带或山区,依然存在着大量的“抛荒”现象。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不能掩盖农业劳动力不足的事实,再加上与之相随的女性化、文化水平低、创新能力低等特点,在一定时期内将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阻力。

2.粮食产量下降

老龄劳动力致使单户农户的农业生产的单一化、粗放化经营降低了农业耕地的利用率,从长远来看会导致粮食产量的下降。老年人由于体力有限,大多只维持基本的农业生产,对于套种、复种等辅生产无暇顾及。本来可一年两熟的耕地,由于年轻人的外出,老年人大多只耕种一季稻谷,无形中浪费了温度、热度等自然资源。这些都间接地减少了某些农作物的耕种面积,导致其产量降低,最终会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及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劳动力的老龄化、女性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生产在农户家庭中的地位的下降。而从农业经营活动的承担者由中青年男性变为大部分都是由家庭中较为弱势的老人或妇女的现象可以看出,农民对农业重视度的下降,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收入来源中所占比例逐渐降低。更重要的是,农业老龄化所暗含的农业危机——后继无人,农村的年轻人不愿意也不会对耕地产生感情,所以就不会想方设法去提高耕地的产出,严重影响了耕地的产出效率。

三、建议

(一)加大农业扶持,留住农业劳动力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非农产业与农业收入差距的增大,农村劳动力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新一代农民逃离农村的弃农现象很是普遍。农民弃农从工,对农业缺乏积极性,其根本原因还是农业比较效益低。

解决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引起的农业后顾之忧问题,其核心还是解决人的问题,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服务于农业生产,这样才能维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留住农业劳动力是要提高农业收入,政府需要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扶持内容涉及粮食生产奖励、良种补贴、新技术应用补贴、农机补贴、大户种植补贴等,来提高农民在生产环节的收入,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在农村的就业机会,有了各种增收的途径,农民即便每年比在外务工少收入点,他也愿意留在农村。当农村有足够的农业劳动力,农业生产就能得到保障,农村的各项建设就有人来操作,最关键的是保住农业生产,保证了粮食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化

农业生产规模化的产业基地,是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增加农业产业收入的先进平台。长沙县作为农业大县,独特的丘陵地貌导致土地的分散,各自为政的单户生产造成各种生产要素的极大浪费。结合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现状与契机,需要充分发挥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政府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促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农业机械化,同时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将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集中统筹,合理配置,尽快形成片区规模农业,加速形成粮油、水果、蔬菜、茶叶、牲畜等优势农产品产业。

(三)加强农村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距

要留住农业劳动力,需要增加农民的收入,需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中心镇,加强交通连接以缩短与城市空间距离。继续推进一镇一特色的发展思路,形成各个地区的特色和支柱产业,大力推进生态观光与休闲农业旅游发展,使得农村能够在不破坏生态人居环境的前提下为农民增收,拉近城乡距离。另一方面加大政府简政放权,给乡镇更多的自主选择,以促进本区域的资源整合和生产要素集聚,提高乡村经济活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样农村得到发展,农民的收入才能增加,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才能从根本上留住人,才能解决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

四、结语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是全社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被忽视的课题,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不利于我国农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该地区农业劳动力结构,是维护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基于我们的入户调查实情,我们认为,虽然技术、资金等要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但是在农业生产中人的作用永远不可能被替代。我们需要采取措施引导新生代农民回归土地,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劳动力,维持农村的人气才有农村的发展。

篇6

研究中的农业劳动力是指从事的主要行业为农业且参与了农业生产的所有环节的劳动力,即一年内从业时间最长的行业是农业的劳动力;一年内凡是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业的,且每种行业的从业时间大体相同,则按收入最多的行业为从事的主要行业。

1农业劳动力结构分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或转向非农领域,农业劳动力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短缺。通过对样本中207位劳动力从业状态的统计发现,农业劳动力为75人,仅占所有成年劳动力的36.2%,平均每户拥有农业劳动力75/70=1.07人。M村大约66%的劳动力游离在农业之外,有的在东南沿海、省会城市远距离务工,有的在县城甚至村庄内部从事其他非农业活动。M村在农忙时会出现短工市场,农户通过雇佣短工或是邻里间互助维持基本的农业生产活动。通过对样本中75位农业劳动力的性别、受教育水平、年龄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发现M村农业劳动力结构处于失衡状态,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性别分布。M村整体劳动力男女比例平衡,农业劳动力却男女比例失衡,女性(62.67%)比男性(37.33%)高出25个百分点。从男女自身择业状态来看,大约一半女性选择从事农业劳动,而男性中不到30%的人选择从事农业劳动。主要原因是女性尤其是已婚女性由于家庭劳务的牵绊,相比男性,更难转移出去。

2)受教育程度分布。研究将受教育水平从低到高分为不识字、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共5个等级。通过对样本中75位成年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分析,发现该村农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较低,不识字者占到了20%,大部分人集中在小学和初中。从不同年龄阶段农村劳动力择业状态分析,两个极端现象:一方面,17位“不识字”中16人是农业劳动力;另一方面,23位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成年劳动力中只有1人是农业劳动力。唯一的一位大专学历是因为身体不适无法外出。M村农民普遍重视教育,村中培养的大学生不在少数,能回来从事农业的凤毛麟角。可见,当前农村、农业发展人才缺乏。

3)年龄分布(表1)。从整体的年龄结构来看,M村人口呈正态分布,青壮年(16岁~40岁)达60%以上,但是,此年龄段仅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5.34%。表1地反映了M村农业劳动力年龄分布,随着年龄的上升,占农业劳动力比例在上升。16~24岁的人数最少,仅有5人,其中2人患有疾病无法外出。人数最多的是50~59岁,占34.67%。从不同年龄段择业状态来看,随着年龄的增长,农业劳动力人数占该年龄段劳动力总人数的比例不断增加,相反,外出务工人数占该年龄段劳动力总人数的比例逐渐下降,见图1。基于上述分析可知,M村农业劳动力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在,性别比例失衡,以女性为主;受教育水平低,科学文化素质不高,高学历人才普遍永久性地离开了农业;年龄梯队不完整,年龄偏高,年轻人大多选择外出务工。

2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状况分析

1)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程度。经样本统计推测,M村已经处于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状态。上文已经分析了M村农业劳动力年龄分布,随着年龄的上升,农业劳动力比重逐渐增大。为了更准确地判断M村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程度,笔者以50岁为界,分别统计了两个年龄段人数比例(表2)。如表2所示,5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53.33%,其中6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14人,占18.67%,远高于国际劳动组织对行业老龄化状态的标准15%。此外,笔者基于对农业劳动力的界定本研究统计的农业劳动力包含了两种从业状态:一种是完全农业劳动力,即只从事农业劳动;另一种是非完全农业劳动力,即以务农为主,还从事其他产业劳动,比如农闲时在本村或是县城打短工。M村完全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程度更高,50岁以上占61.2%。

2)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特点。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程度较高。M村5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人数占农业劳动力总人数的53.33%,这一比例高于我国其他地区农业老龄化程度。

(2)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与女性化并存。样本显示:农业劳动力女性比男性高出25个百分点,农业劳动力结构女性化特征明显。其中超过一半的女性农业劳动力年龄在50岁以上,老龄妇女成为农业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

(3)老龄化加重了农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的低。5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文化水平最多的是不识字,超过老龄劳动力总数的66%,初中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占85%。老年人由于生长的社会环境差,教育水平不发达,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此外,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处于兼业状态的人数较少。他们除了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外,还要照顾孙子、孙女,做家务劳动,没有空闲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去从事其他产业。综上所述,M村的农业劳动力结构已经处于老龄化状态,且程度较高。与之相随还有农业劳动力的女性化、文化水平低、农业劳动力流失等现象。在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潮下,M村只是中国中西部成千上万个普通村庄中的一个,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是它们都要面对的发展困境。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影响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产生和变迁,给农业及农村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广泛而深刻的,它对文化、技术、管理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都已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不仅如此,它同时也影响着农村广大老龄劳动力的生存、发展,并因此而最终反过来对农业、农村乃至整个社会产生直接影响。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农业及劳动力自身所带来的影响是更多的表现在负面还是正面上,从改革与发展的层面看,对这一问题的准确认识具有深远意义。

1对农业的双面影响诸多研究显示,50岁以上老龄劳动力在我国农业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也就是说,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一现象将对我国的农业和粮食安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正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耕地“抛荒”现象,在一定范围内维持了粮食产量的稳定。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在数量上保障农业发展所必需的农业劳动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于劳动力不足而带来的耕地撂荒现象的发生。在我国的中西部,存在着诸多像M村这样的村庄,既无矿产资源可供开采,也无优势的地理位置供房地产商开发,外界资本介入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可能性很小。年纪大的接替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抛荒”现象的发生。M村处于平原地区,地势平坦,耕地以村庄为中心,集中分布在方圆二三公里以内,机械化程度较高,这些都为老龄人从事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再加上,中原地区“农耕文化”影响相对较深,那些50岁以上有过困难时期饥饿经历的老年农民,往往都很珍惜并合理地利用每一寸土地。因此,虽然青壮劳动力已大规模转移,M村不存在耕地“抛荒”的现象。“抛荒”现象的减少,客观上保证了耕种面积,稳定了农产品的产量。

2)负面影响:劳动力供给不足,农业经营粗放化,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抛荒”现象的抑制和维持粮食产量的稳定,都只能是在一定的地理范围、一定的时间内。在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土地较为分散的丘陵地带或山区,依然存在着大量的“抛荒”现象。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不能掩盖农业劳动力不足的事实,再加上与之相随的女性化、文化水平低、创新能力低等特点,都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最直接的表现是农业的单一化、粗放化经营。由于靠近黄河,水源充足,M村有着十分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村里的133.33hm2耕地,曾经全部用来种植水稻。与全村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同步的是村庄水稻种植面积的减少。2010年M村种植小麦106.67hm2,玉米86.67hm2,水稻只有20.00hm2,种植棉花不到6.67hm2,其他作物13.33hm2。老年人接管土地,体力有限,选择管理简单而又机械化较高的农作物,小麦和玉米轮作成为“老龄劳动力”的首选。相对于其他农作物而言,小麦和玉米机械化程度高,不管是播种还是收获都可以使用大型机械,且田间管理较为简单,对水肥的需求不高。而曾经在M村种植历史上占重要位置的水稻和棉花,则因为机械化程度低、田间管理繁琐、人工劳动强度大逐渐被“老龄”劳动力所放弃。主要农作物所需劳动环节如表3所示。

(2)农业生产的单一化、粗放化经营降低了农业土地的利用率,从长远来看会导致粮食产量的下降。老年人由于体力有限,大多只维持基本的农业生产,对于套种、复种等辅生产无暇顾及。在南方一些光热充足可一年两熟的地方,由于年轻人的外出,老年人大多只耕种一季稻谷,无形中浪费了温度、热度等自然资源。这些都间接地减少了某些农作物的耕种面积,导致其产量降低,最终会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及社会稳定。

(3)老年人自身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保守不利于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的实施。农业老龄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在样本中40位5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中被访者中,小学及不识字者占了绝大多数,只有3~4人是初中毕业,是周围人眼中的“文化人”。这些不足使老年人对新的耕作技术等知之甚少,土地的潜力远远没有挖掘出来,甚至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年纪大的农民单纯地重复原有的耕作品种或是依据道听途说就盲目决策。他们参与公共事业的积极性不高,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基础设施的维护都无法进行,从而导致农业生产的萎缩,影响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9年,县里曾经想在该村推广蔬菜大棚,但召集起参加培训的只有7~8人,这一项目只好作罢。综上所述,由于老年人身体素质较差、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思想素质较为保守等原因导致了农业的粗放化经营,阻碍了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不利于农业长远的发展。劳动力的老龄化、女性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生产在农户家庭中地位下降。由家庭中较为弱势的老人或妇女承担农业经营活动,意味着农民对农业重视度的下降,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收入来源中所占比例逐渐降低。更重要的是,农业老龄化所暗含的农业危机———后继无人,农村的年轻人不愿意也没有经验从事农业生产。

2对老龄劳动力的影响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于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者来说,有喜也有忧,喜的是不用再向子女张口,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忧的是劳动负担加重,体力不支。

1)正面影响:提供生活来源。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支出主要包括:饮食消费、医疗费用、人情支出、日用品、交通等[1]。综合这些支出,M村老年人一年的最低生活标准是1500元左右。而M村大部分50岁以上老龄农民从每年子女那里拿到的赡养费在300~1000元,根本无法维持最低生活。农业经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生活来源,他们可以通过农业产出的实物解决口粮,将口粮之外多余的粮食卖掉换来的收入来维持日常费用。按照之前M村老支书算的农业经济账,小麦/玉米轮作的土地,除去种子、化肥、机耕费等投入外,一年纯收入12750元/hm2。对于经济负担较重的年轻人来说,这点收入太少。但对于维持基本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来说,2000多元的现金收入已经足够。

2)负面影响:增加劳动负担,影响身心健康。虽然说从事农业劳动给老人们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另一方面也严重损害了老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使年轻人更有借口推脱赡养责任。尽管机械化降低了农业的劳动强度,但总体来说,在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体力劳动仍然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根据笔者的调查,M村大部分5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要独自承担约0.40hm2地的农业生产,50%以上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身体不好的老年人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更大。沉重的劳动负担严重损害了老龄劳动力的身体健康,大多数常年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老年人都落下腰疼、腿疼病,还有的患有严重的胃病和颈椎病。高负荷的农业劳动强度也是导致农村老年人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农作物的农事劳动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由于体力有限,效率不高。他们通常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完成农事,往往是一个环节的农活没有结束另外一个环节又得跟上。农业劳动占据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且耗费了其不多的精力,使精神文化生活受到影响。在访谈中发现,50岁以上非农业劳动力的闲暇时间远远高于5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

结语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虽然在一定时间内缓解了农业生产劳动力需求、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负担,但总体来说,不利于我国农业和农村老年人的长期发展。因此,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我国农业劳动力结构,是维护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基于当前的社会环境,笔者建议,加强土地的“本地化”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入,吸引更多青壮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那些以“种田能手”为主体的擅长农村经济活动的“优势农民”更应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逐步成为农业劳动力的主体。

篇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收入快速提高,可是作为一个人多耕地少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出生率高,资本少、劳动生产率低,导致农民大量涌入工业和服务业,农业剩余劳动力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断增加,如何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城乡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

一、农业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概念

农业劳动力是指16周岁以上,农村户籍,长时间参加企业、事业和家庭副业劳务的劳动力。主要有以下三类:1、长时间生活居住在农村,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农业收入。2、户籍在农村,但是工作地点在城镇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没有直接长期参与农业劳动,而是在外打工,属于我们常说的农民工。3、户籍在农村,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这部分人主要在农村从事服务业、商业等活动。

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在既定农业资源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下,农业劳动力中无法实现与劳动条件有效结合的那部分劳动力。也就是指在其他生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扣除这部分农业劳动力,并不改变其产出量,也就是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小于等于零的那部分劳动力。

二、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现状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土地资源不足,导致农村劳动力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只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户籍和管理等原因将农民禁锢在固定地域,不能自由流动。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农业生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业生产率得到了迅速提高,农民经济活动流动性增强,土地供应量不足的问题日趋严重。从上世纪80年代起,农业容纳劳动力的数量出现了直线下降的趋势。平均每年下降千分之八左右。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会进一步减小。我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呈现出以下特征:

1、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短缺

我国一直有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多年来我们稳居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位置,人口数量达13.7亿,占到全世界的22%,同时,农村人口基数大,自然增长率高,但是耕地面积只占全世界的耕地的7%,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农村劳动力相对于现有土地资源严重过剩,这样就产生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2、城乡二元经济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我国目前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现象,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使农业生产对人员的吸引力减弱。同时,户籍制度又限制了城乡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即使在城市工作、生活,由于户籍、资本和技术的限制使得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当中。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城镇总人口约为6.7亿,城乡人口数接近持平,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上升13。5%,城镇人口的增加、城市下岗职工的增加和等待就业的新劳动力都对城市的就业构成的巨大的压力,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

3、技术发展使得劳动生产率提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效率得到了大幅提高,在现有耕地资源不变甚至减少的条件下,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使得耕地所需劳动力减少,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农业经济基本要素组合由于科技的进步发生了变化,由此导致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4、受传统生产模式影响,我国农业结构单一

受传统重农轻商思想影响,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农作物耕种为主,农副产品加工及相关的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因此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有限。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尽管在不同时期呈现出较大波动,但总的来说一直持续在一个较高水平。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劳动力的稳定和发展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加强农业自身发展,拓宽就业渠道

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呈现出的一大特点是就业不充分,这部分劳动由于人员多,土地资源少,以及自然环境和季节因素等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产量不会由于这部分劳动力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政府应以相应政策导向加强农业的综合开发和配套的加工生产和服务等深层次、全方位开发,从以单一的农业种植为主向林业、渔业、牧业、加工、休闲、娱乐等多种经营方式转变。

2、拓宽农村二、三产业就业渠道

根据各国的发展经验,随着科技的进步,市场发展的成熟,劳动力会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我国农业现在以单一的第一产业为主,但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其突破单打独斗小规模经营的生产模式,从全球农业经济的发展看,农业经济是从个体经济向规模经济发展转变的。初始农产品到最终消费品经过了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的过程,据统计,初始农产品只占最终产品价格的十分之一,所以加大对中间环节的开发,可以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并且使农民获得显著受益。

3、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展迅速,由于城镇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水平以及相对农村优越的生活环境,导致大量资金、人员等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经验证明,城镇的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城镇的地理优势和消费水平相较大城市为低,同时又具有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使得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在既可以避免离乡背土又可以进行就业,从而稳定了家庭,提高了收入。城镇的发展能够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4、改革户籍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等原因,农业劳动力在城市就业面临养老、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诸多限制,使得他们缺少一个公平的机会来选择个人的职业发展,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实现公民平等身份,取消歧视性就业限制才能够保障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运转。同时,由于我国农民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先进技术掌握程度不足,在科技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时期,难以适应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加工和商业、信息业等利润率较高的二、三产业要求。因此,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业人口素质,培养有技术的农业生产者,使其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是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篇8

(一)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重要地位

农民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成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生产性收入进一步又可划分成第一产业收入和二、三产业收入(通常所说的非农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是指农民在第一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非农业收入是指农民在二、三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是农业转移劳动力所获收入的直接体现。

1•非农业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四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由于我国经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战略,农村劳动力被牢牢地束缚在农业生产之上,因此,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几乎是单一的第一产业收入。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133•6元,其中:生产性纯收入122•9元,占农民纯收入的92%。第一产业纯收入为113•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3%,非农业纯收入仅有9•4元,所占比重仅为7%。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业劳动力开始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以获取单位劳动报酬相对较高的非农业收入,使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日渐丰富,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84元,其中,非农业纯收入202•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了25•8%。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第一次超过1/4,开始在农民的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开始,农民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开始加速,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纯收入稳中有降,从非农业获得的收入逐年大幅度增加,占纯收入的比重也逐年上升。1997年,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了1/3,达到34•4%。1999年,这一比重进一步提高到了40•7%,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了四成,成为农民收入来源构成中的重要一级。但是,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不同区域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1999年,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东部地区为50%,中部地区为27•6%,西部地区为32•9%,中西部地区分别比东部地区低22•4和17•1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占生产性纯收入的比重,东部地区为53•1%,中部地区为34•4%,西部地区为35•1%。这说明,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间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存在巨大差异,东部地区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已经超过农业,而中西部地区将近2/3收入的来源依然靠第一产业。

2•非农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达到42•5%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迅速增长,由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1999年的2210元,平均每年增加100•2元,以年均14•3%的速度增长。农民的非农业纯收入由1978年的9•4元提高到1999年的898•6元,平均每年增加42•6元,以年均24•3%的速度增长,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快10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率达到42•5%,1978年的直接贡献率仅有16•8%,而1999年达到了199•5%,非农业纯收入已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3•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业劳动力转移,减少了农村新增劳动力在农业就业的数量,甚至绝对减少了在农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从而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1999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已达到1545公斤,肉类145公斤,而在1978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年生产粮食的数量仅为1071公斤,肉类的数量为30公斤。人均生产粮食的数量提高了近45%,人均生产肉类的数量是1978年的4•8倍。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减缓是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增长幅度持续走低,1997年实际增长4•6%、1998年4•3%、1999年3•8%;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也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1997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为1•1%,1998年下降为0•6%,1999年进一步下降为0•4%。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对农民收入的增长产生了两方面的不利影响:

1•非农业收入增幅下降

进入90年代,在三年“治理整顿”结束以后,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快速增长,1992—1996年间,平均以年均31•4%的速度增长,年均增加92•4元。而从1997年以来,农民非农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回落,1996年增长28•5%,1997年降到15•9%,降低了12•6个百分点,1999年进一步降到12%,1997—1999年间,非农业收入平均每年增加92•6元,基本维持上一阶段的水平。

2•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停滞

1996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为1564公斤,比90年代初期提高了16•8%,人均生产肉类148公斤,比90年代初期提高了97%,提高了近一倍。1999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为1545公斤,比1996年还略有下降,生产的肉类为145公斤,也比1996年有所下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加上近年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使得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的情况,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形成了极大制约。因此,笔者认为,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造成已成为农民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农业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是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入新阶段

农业劳动力转移有其自身的规律,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数量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表现出阶段性的变化:

第一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和占全社会就业劳动力的份额都增加。一般出现在经济发展初期,此时非农产业发展水平非常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小于由于农村人口增加而增加的农村劳动力规模。

第二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下降,但总量仍然增加。一般发生在经济发展初期的末段和经济发展中期的开始阶段,此时工业化进程已开始起步,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转移规模扩大,从而导致农业就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基数仍然较大,人口自然增长所生成的劳动力依然多于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与第一阶段不同的是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增加的速度大大放缓。

第三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和总量都减少。一般在经济发展中期的中段开始出现,与工业化的大规模推进相对应,农业劳动力以较大的规模和速度转移,从而引发了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和总量的同时减少。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由绝对增加变为绝对减少的点称为“转向点”。“转向点”出现在第三阶段的工业化大规模推进的时候,“转向点”出现以前,随着工业化的大规模推进,农业劳动力快速向非农产业转移,当“转向点”出现以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曲线显现为倒“U”形,即起初的速度微缓,继而加快,达到最大速度后又开始减缓。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以不可逆转之势大规模转移。1978—1999年,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1•18亿人,平均每年转移562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由0•22亿人增加到1•4亿人,平均每年增长9•3%,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由7•1%提高到29•8%,提高了22•7个百分点。在这期间,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经历了1984—1988年、1992—1996年的两个“期”和1989—1991年、1997年至今的两个“低潮期”。1984—1988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5566万人,平均每年转移1113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3•11%,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8•8%迅速提高到21•5%,提高了12•7个百分点。1992—1996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4122万,平均每年824万,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7•9%,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20•7%又迅速提高到28•8%,提高了8•1个百分点。两个转移“”的十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近9700万,1978年以来80%以上的农业劳动力是在这十年实现的。

1989—1991年的第一个“低潮期”,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29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99万人,转移劳动力总量平均每年仅增长1•1%,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出现了下降的局面,由21•5%下降到20•7%,下降0•8个百分点。1997年以来的第二个“低潮期”,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957万人,平均每年319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4%,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28•8%提高到29•8%,仅提高1个百分点。从我国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数量看,1992年,农业就业劳动力4•38亿人,比1991年同期减少0•07亿人,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出现绝对减少,“转向点”出现,然后连续多年下降,1997年以后,就业总量开始徘徊。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看,1992年开始加快,1993年达到最高峰,然后连续几年保持较高的转移速度,但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转移速度由1993年的最高峰2•8%,逐步下降到1996年的0•7%,1997年开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出现微缓态势,1997年1•1%、1998年为0•6%、1999年降到了0•4%。

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一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在农业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阶段,转移速度放慢主要是由于国民经济结构矛盾加剧,社会供求总量失衡,总供给不足,国家采取紧缩政策,压缩基建规模,控制乡镇企业贷款,关、停、并、转了一批经济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乡镇企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进入低潮,从而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放慢。因此,可以说,第一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农业劳动力快速转移过程中一个相对偶然的现象。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二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在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出现“转向点”以后。

1996年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基本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运行的总体特征已从过去的总供给小于总需求,转变为了总需求小于总供给。农业生产上了新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局面,大部分工业产品出现过剩,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出现徘徊,导致了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因此,可以认为,第二个“低潮期”的出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规律性的体现,说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已进入由速度微缓再到高速转移的新阶段。这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减缓,将对农民收入增长形成制约,使农民收入进入缓慢增长的阶段。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速“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是关键。

三、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机遇与挑战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得以实现大规模转移,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农村实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赋予了农民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农民有了自由支配自己劳动时间的权利,使农民为了获得最大化的收入调整优化自己的劳动配置成为可能,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打下了基础;二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民的吃饭问题,也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使农业劳动力转移成为可能;三是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崛起。农村非农产业迅速崛起,创造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强大的拉力,使农业劳动力转移得以实现。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我国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进程中也存在着许多矛盾,如何解决好这些矛盾,将是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挑战与机遇。

(一)存在大量可转移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使我国农产品供求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农产品的供应基本实现供需平衡,丰年有余。这不仅意味着长期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吃饭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为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打下了坚实基础,还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可以转移。在我国现有的4•7亿农村劳动力中,已实现转移的劳动力1•4亿,仍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达到3•3亿,据测算,至少还有1亿以上农业劳动力可以转移。

(二)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我国过去长期将城乡经济分割发展,人为地分割了劳动力要素市场,国家对就业的计划与管理只考虑了城市问题,对劳动力要素市场的组织与管理也只存在于城市,而对农村劳动力流动进行的严格限制,使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长期处于了停滞状态。而改革开放以来,在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已经实现转移的农业劳动力中,90%以上是靠自发转移实现的,亲友介绍、家庭成员带领、本村外出人员的示范、自行外出等外出方式各显其能。这种自发转移的模式所带来的“民工潮”问题、城市治安问题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这无疑是加大了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盲目进入城市,给城市带来的严重社会治安问题,使城市重新筑起了农村劳动力进入的“门槛”,加大了转移劳动力进入城市的难度,减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因此,建立有效的、全国统一的劳动要素市场,是“新阶段”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另一个机遇。

(三)“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进入“新阶段”,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已完成基本原始积累过程,再上新台阶将面临许多新的矛盾。第一,城乡工业发展“同构”的矛盾。农村非农产业主要是乡镇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在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上与城市工业基本一致。在近年我国工业产品供需基本实现平衡的情况下,这种“同构”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也制约了农村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技术落后的矛盾。农村非农产业是在我国工业品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短缺经济造就技术发展,使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升级,面临的技术进步矛盾突出;第三,东西部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矛盾问题,中西部地区非农产业发展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大大落后于东部地区,这种不平衡增加了社会发展的成本,不仅制约了东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形成了制约;第四,乡镇企业分散布局的矛盾。在乡镇企业快速推进的时期,“五个轮子一起转”造成了这种分散布局的局面,由于布局分散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削弱了乡镇企业在“新阶段”的竞争力,也不利于农村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这些矛盾的存在,使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相对不景气,限制了农村非农产业吸纳更多转移劳动力的能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因此,解决“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将会进一步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吸纳转移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给农业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大的空间。

(四)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这一转移模式直接导致了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滞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了20个百分点,而城市人口的比重只上升了不到12个百分点,两者间相差8个百分点,这充分反映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滞后的状况。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模式造成的,在我国转移的劳动力中,接近50%的是在本乡(镇)内就业,2/3左右在本县内就业。农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农村第三产业没能随农村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而发展,使农村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延缓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同时,也使转移劳动力面临第二次转移的局面,即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这将极大地增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本。如果能够使农村城市化进程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同步,将会可以减少农村人口7500万人,按现有农村人口中劳动力的比例计算,可以多转移农业劳动力3800万人。

(五)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很大空间目前,全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平均为29•8%,其中东部地区为37•9%、中部地区为25•8%、西部地区为22•5%。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4个和7•3个百分点,分别低于东部地区12•1和15•4个百分点。分省来看,“东部十省”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水平分别为:北京57•0%、天津51•9%、河北38•2%、辽宁31•5%、上海64•9%、江苏44•5%、浙江48•6%、福建35•8%、山东31•6%、广东42•5%,“西部开发十二省”分别为:内蒙15•4%、广西22•9%、重庆28•9%、四川28•0%、贵州17•4%、云南13•4%、9•0%、陕西23•9%、甘肃25•0%、青海16•9%、宁夏20•5%、新疆10•4%。东部非农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比西部最低的高出55•9个百分点,“西部开发十二省”中只有重庆、四川的非农化水平比较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省(区)差距巨大。如果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水平提高到目前全国的平均水平,中部地区可以再增加转移劳动力600万人,西部地区可再增加转移劳动力900万人。因此,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将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转移。

四、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核心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

(一)完善劳动要素市场,使农业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

首先,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看,仅有农村产业结构的转换,而没有人口结构的转换,是不能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我国的现代化。不仅如此,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所产生的特殊矛盾,还会成为我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障碍。因此,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并清醒地认识和估计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其次,不能把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看作只是农民的事、农村的事,要把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当中,把城市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对我国劳动力资源进行统一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劳动要素市场,由经济发展的规律来调度劳动力在市场中的合理流动。

(二)积极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篇9

我国社会经济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的高速发展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当前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又在于提高农民收入,而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能否顺利地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则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在先行工业化国家中,日本的情况与我国有很多相似之处。本文对中日两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若干特点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有所借鉴。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

日本直到二战后经济中才出现具有实质意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战后至5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日本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59.1%下降到37.9%,农业就业人数减少了10.4%。尽管农业劳动力转移趋势已明显加强,但转移规模仍然较小。这是由于经济刚刚开始恢复,再加之战后农村的,使大批农民获得了土地,因而影响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的力度。第二个阶段是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是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时期,也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时期。1955—1975年,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37.9%下降到12.6%,减少了55.1%。第三个阶段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低速增长,农业机械化的已经过去,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规模逐渐缩小。农业劳动力转移进人了稳定时期。1973—1984年,GDP年均增长率降低至4.3%.1980年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降为9.8%。1985年这一指标进一步下降至8.3%,标志着日本已经完成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慢时,转移的速度也相应较慢,而转移的时期也正是经济高速发展,工业部门急剧扩张时期。这也验证了二元经济理论的重要观点,即如果非农业的就业机会扩大,农业就会向非农业转移劳动力,转移量对经济增长率有很强的依赖性,而受流入部门的收入水平影响则较小。

同日本相比,我国要转移的农业劳动力的规模巨大,难度极大。从农业就业人数的变动情况可以看出反映实质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从几个时期的情况来看,只有在1991—1995年以及2001—2005年两个时期内,农业就业人数绝对量呈现下降趋势。

此外还应注意,从城市就业中农民工的比重变化来看,农民工占城市就业人数的比重,1985年为2.9%;1990年为13.6%;1995年8.9%;2000年35.3%;2003年为38.9%,…可以看出,从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速度加快。

与日本不同,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并不一致。我国虽然经历了长达近30年年均9.4%的高速经济增长,但农业从业人员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相对缓慢,至今还在45%左右,相当于日本1950年的水平。经济增长对带动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作用相对较弱。此外,在体制方面,改革开放以前,部门间、城乡间界限分明,严格的户籍管理以及一整套与其相关的医疗、社保、教育、福利和物资供应等等制度,限制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这种情况无疑延缓了我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速度,使农业剩余劳动力长期积累。达到了庞大的规模,从而加重了转移的负担。直到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这方面的体制虽然有所松动,但对农业劳动力转移仍还有不利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也会不断缩小。日本随着工业化高速发展,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加快,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同步缩小。1960年农转移的速度相对较快,但时有反复,并没有呈现出连续的加速转移的情况。转移的总规模虽然相当大,但转移速度不够理想。

首先,从农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来看,从80年代开始至今,虽然平均每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1000万人的规模,农业劳动力人口占社会就业总人口的比重,仍然下降缓慢。降状态,分别下降9.1%和7%。进入新世纪以来,转移的速度在逐渐加快,且农业部门就业人数的绝对量也逐年下降,因此,这一转移具有实质性意义。民收入当相于城市居民收入的92%,1965年农民收入超过城市居民收入,是后者的107%,到1975年时,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完成时,农民收入已是城市居民收入的139%,达到了最高峰。需要指出的是在农民收入中占绝大部分的是非农收入,纯农业收入仅占1/7左右,同时农业劳动力的增长呈现连续负增长状况。

而我国的情况是城乡收入差距虽然也经历了扩大、缩小的波浪式的发展,但总的趋势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逐渐扩大。从1978—1984年间,农村人均收入增长达到16.4%,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为8%,城乡收入差距从1978年2.6:1,降到1984年1.8:1。1985年以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幅度,1985—2004年间,农村收入的增长从1978—1984年的16.4%,降到4.4%,城市收入增长每年6.5%,在这种状况之下。城乡收入差距又由1984年1.8:1,扩大到2004年3.21:1;到2006年进一步达到3.23:1。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

1.劳动力的产业间转移

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是与产业结构变化相一致的。从日本的情况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初期,农业中转移出的劳动力大都流向了城市的工业部门。但在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时期,却是以转向服务业部门的为多。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方向的这一特点,是与其产业结构的变化方向相一致的:即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在非农产业中所占比重的迅速提高,而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则呈下降之势。一般而言,非农业产业的就业增长率受经济状况影响较大。经济增长率较高时,就业增长率也相应提高;经济增长率下降则会带来就业增长率的下降。这一特点在工业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对服务业部门来说,这一特点却并不显著。日本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服务业部门在吸纳劳动力方面有其特点,即不管经济状况如何,大体相对稳定。工业部门在经济景气时,从农业部门吸收劳动力;不景气时,从农业部门中吸收劳动力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在不景气时产生过剩就业劳动力。而服务业由于其吸收就业的相对稳定性,则在此时仍能发挥吸收劳动力的作用。此外日本学者的研究还表明,从部门转移的方向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大部分是转移到了服务业部门,而进入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往往是来自服务业部门。因此服务业部门与农业部门一样,也是劳动力就业的蓄水池,而且还同时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巨大,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水平与所要转移的劳动力规模之间极不相称,加之体制转型等因素,决定了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向虽然在总的趋势上与工业化国家所经历的过程大体一致,但又有其特殊性。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表现为主要向农村中的第

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村中产业转移的特点是,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占有最大的比重,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中的传统部门,如零售、批发业和餐饮业等也占一定比重。另一方面,流入城市的农业劳动力直接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的比重相对较少,更多的是转向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及服务业部门中的传统部门和非正规部门。

从就业的行业结构来看,转移的劳动力大量流入到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在第二产业中,劳动密集程度相对较高的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占有相当的比重,并呈现出稳定增加的趋势。在第三产业中,主要集中在以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及所谓“其他”的杂项行业。从产业结构看,第

二、三产业的发展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1978—2005年,第一产业劳动力的就业比重由70.5%下降到44.8%,同期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明显快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上升了19.2%,后者只上升了6.5%。与此相应,第三产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也一直快于第二产业,从1994年开始,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了第二产业,2001年这一比重已占到55.04%。

2.劳动力的空间转移即城市化的发展问题

从国际经验来看,伴随着工业化的过程,一般劳动力在空间地域间的转移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大城市。70年代以前,日本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部分都流入了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1955—1975年,在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时期,三大城市圈的人口增加了1.6倍,达到5215.6万人,其中东京圈为2704.2万人,增加了1.75倍。

70年代以后,日本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方向有了新的变化。1962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1969和1977年两次提出《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71年还通过了《农村地区引进工业促进法》等等,这些政策法令在不同程度上加速了、非农产业向农村地区的扩展,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中小城市和农村区域的发展。如在1958—1962年,在转出的农村劳动力当中,离村到城市就业的约占40%,而离土不离乡的占40%。1973—1975年,前者比重下降为29.2%,而后者比重则提高到了70.8%。此外,还以大城市为依托大力发展了卫星城,以产业或大企业带动了周边乡村城市化。

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城市化进展较为缓慢,相对滞后。可以说,我国实行的是一种城市化缺失的工业化过程。由于体制和制度等因素的限制,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转移受到很大的阻力,致使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形态主要是以向农村的非农部门转移的方式进行的。典型的是“离土不离乡”及“进厂不进城”的方式。这一方式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小城镇的大量兴起。尽管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明显加快,但从总量上来看,农村内部的转移仍占绝大部分。这表明农村工业化方式已在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还将继续发挥其作用。

三、劳动力素质

无论从劳动力在产业问的转移还是城市化来看,劳动力的素质都是一个重要问题。日本能顺利地完成这一转移也与其农业劳动力具有较高的素质有关。农村教育的普及以及各类中等技术专科学校的存在,为农业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及其工业化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期以来日本对农村教育和农业教育一直十分重视。早在50年代初,日本的农业劳动力已基本达到初中以上文化水平。1978年,农业劳动力整体已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短大和大学毕业生占16%。由于基础教育在城乡间的差距不大,使日本的农业劳动力得以顺利地转移到城市,进入现代化工业企业。

我国城乡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着很大的差距。1985年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6年,仅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而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相当于高中一年级的文化程度。到2000年,农村提高到7.7年,相当于初中二年级文化程度;而同期城市劳动力达到12.2年,相当于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程度。

在日本农村,由于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流向非农产业。而高年龄层劳动力因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机会很少。很难流出农村,再加之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年老离职后返乡者不断增加,使农村_中60岁以上的劳动力增长较快。此外,随着60年代到70年代男性大量流向非农业部门,农村中女性劳动力占的比重也超过了男性,出现了“妇老农业”的说法。但由于日本长期坚持发展教育,这些老年和妇女劳动力也都受过较高程度教育,对发展现代农业有较高的适应能力,因而使日本在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同时,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没有受到多少不利的影响,相反1955年-1970年农业生产综合指数创下增长39%的纪录。“

我国近几年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加快,特别是向城市转移趋势的加强,农村中“妇老农业”也已非常突出,在这一情况下,能否确保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粮食生产的安全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四、关于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日本的经验,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方面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与更多的关注:

1.重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农业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尽管不是我们发展的方向,但是它们具有投资少,门槛低,就业制度灵活,对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要求不高,分布面宽,吸收面广等特点,从而具有吸纳农业劳动力的巨大优势,因此在现阶段仍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何况,目前农业劳动力大量涌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或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的现实。

2.重视农村地区涉农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实行农村工业化。围绕农业资源,从农业内部的需要出发,加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产品深度加工,并延伸其产业链;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产业,以吸收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2005年我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75元。首次突破千元,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总量的36.1%。这一情况说明,农村工业化已有明显进展,有关方面应因势利导。

3.重视第三产业中服务部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特殊作用。服务业是一个层次极其多样化、要求高低悬殊、又能不断地涌现出新部门的产业。其中所包括的既有传统部门,又有现代部门,同时还有新兴的部门。进入的门坎有高有低,但多数对技术和文化要求不高,以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为主,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分布较散,适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

篇10

[摘要]21世纪以来,江苏农业劳动力数量和比重持续下降,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且劳动力呈现结构性失衡。究其根源,非农部门劳动力需求增加以及农村家庭劳动力供给减少是农业劳动力下降的主要原因。农业劳动力减少对农业发展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容易导致土地粗放经营,复种指数下降和耕地撂荒等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一个契机,诱致资本等投入品替代劳动和新的经营方式代替旧的经营方式。最后,提出了应对农业劳动力不足的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 ]农业劳动力;农业发展方式;要素替代;经营方式创新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2014SJB664)。

[作者简介]张旭青(1979-),男,江苏涟水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学;何伟(1963-),男,江苏沭阳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学。

一、引言

201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江苏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2015年初,江苏省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要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目的,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于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但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业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特别是2001年以来,农业劳动力快速下降,导致农业生产面临劳动力流失问题。对此,一些学者和政策制定者担心,农业劳动力不足,会危及农业和粮食安全[1]。那么,农业劳动力减少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如何应对农业劳动力不足局面?江苏省的农业劳动力下降速度排在全国前列,并且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一定的先行性和典型性,分析和总结江苏经验,不但可以为新时期江苏农业发展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而且对其他地区也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由于过去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过剩状况,因而以往研究多关注农村劳动力过剩和如何转移过剩劳动力等问题,很少关注劳动力减少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查阅1979-2000年期间的文献,只有少数文献提及农业劳动力转移可能对农业发展造成影响[2][3],由于当时资料和数据限制,这些研究均缺乏实证支持。2004年以后,随着中国劳动力短缺和人口老龄化现象的逐步显现,研究者们开始关注这一问题,相关文献逐渐增多,主要关注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和女性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有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及女性化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4];老龄化导致种植模式趋于简单化,农民选择劳动力投入少的作物耕种[5]。但也有研究认为,由于生产决策趋同和农业机械外包服务的普及,老龄化并没有对粮食生产产生负面影响[6];农户主要劳动力的年龄对土地利用效率不存在显著影响,担心老龄化带来农业危机的必要性不大[7];随着农户农业劳动力年龄的增加,耕地利用效率变化出现倒“U”型的趋势,其中50-60岁年龄段耕地利用效率最高[8]。以上成果给本研究带来了启发。本文以江苏为例,分析农业劳动力减少对江苏农业生产发展方式产生的影响。

二、江苏省农业劳动力变动状况

(一)农业劳动力数量和比重持续下降

本文以第一产业从业人数衡量农业劳动力数量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第一产业从业人数总体上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再下降趋势(见图1)。1978年,江苏省第一产业从业人数是1937.06万人,在全部从业人数中所占比重为69.7%,此后第一产业从业人数有所下降,但是,20世纪80年代末又有所上升。1991年,第一产业从业人数达到最高值2405.68万人,所占比重为56.3%。1991年以后,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和比重呈现持续减少趋势,特别是2001年以后,呈现了加速下降势头。2013年,江苏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仅为956.74万人,比2001年减少875.51万人,下降幅度达到48%,快于同期全国34%的降幅。与此同时,江苏省第一产业就业所占比重从2001年的41%下降到2013年的20%。这一比重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中是最低的,相当于台湾省20世纪80年代水平。随着经济发展,未来江苏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和所占比重将继续下降,预计2020年左右将降至10%以下。

(二)农业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

劳动力数量持续下降,导致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反映农业劳动力价格的指标有雇工工价和劳动日工价。其中,雇工工价是指平均每个雇工劳动一个标准劳动日(8小时)所得到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和合理的饮食费、招待费等),劳动日工价是指每个劳动力从事一个标准劳动日的农业生产劳动的理论报酬,被用于核算家庭劳动用工的机会成本。由于雇工工价更多的是反映农村雇工市场决定的劳动力价格,而劳动日工价是基于农村人均收入确定的一种理论价格,因而前者往往高于后者。

以水稻种植为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江苏省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传统的插秧工等农业雇工越来越稀缺,雇工工价不断攀升,同时家庭用工的机会成本也在不断上升(见表1)。水稻生产中雇工工价从2002年的22.2元/日增加到2013年的79.7元/日,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55%。而劳动日工价由2002年的13.0元/日增加到2013年的68.0元/日,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71%。

(三)农业劳动力呈现结构性失衡特征

江苏农业劳动力不仅面临着数量下降、成本上升,而且呈现较为严重的结构性失衡现象。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以及有文化、懂农业科技的劳动力减少问题尤为突出,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呈现出老龄化、女性化和低人力资本化趋势。根据课题组对省内一些农村的走访调研,由于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保守估计一些农村社区常住人口数量下降大约三分之二,留守人口主要是老人、妇女以及儿童;在现有农业从业人员构成中,50岁以上劳动力约占一半以上,女性劳动力约占60%以上,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约占50%;青壮年劳动力缺失,导致一些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凋敝。

(四)农业劳动力减少的原因

非农部门劳动力需求增加和农村家庭劳动力供给减少是江苏农业劳动力下降的主要原因。首先,非农部门劳动力需求大量增加。改革开放初期,江苏农村非农就业人数只有200万左右;随着20世纪80年代苏南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一部分农民实现就地转移就业;到了90年代,以劳动力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主的苏南外向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人口流动政策放宽,在城乡收入差距的刺激下,苏中、苏北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苏南打工;进入21世纪,受城市非公经济和二、三产业发展带动,非农部门吸纳了数量更为庞大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其次,伴随城镇化进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全省乡村人口数量开始减少,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也随之下降,同时农村家庭就读高中、职业教育以及大学的青年人数增加,受教育时间延长,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农村劳动参与率,劳动年龄人口数和劳动力参与率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农村家庭劳动力供给减少。

三、劳动力大幅减少对江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影响

农业劳动力快速下降,反映了江苏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经济结构由过去的农业向工业化乃至后工业化社会的转变。农业劳动力下降将给全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对于江苏农业发展而言,农业劳动力减少具有潜在的双重影响。

(一)消极影响

在一些农村地区,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青壮年劳动力数量锐减,导致农业劳动力不足。由于许多农民的收入已不再主要依靠农业,一些农户对农业生产变得不太重视,土地粗放经营,复种指数下降,甚至出现耕地撂荒,导致粮食产量低下。以复种指数为例,江苏从1991年的1.77降至2010年的1.60。同时,农业人才的流失也给农业新技术推广带来了困难。面对家庭劳动力减少,一些农户不得不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扩大节省劳动力投入的作物种植面积,导致种植结构单一,增大了作物病虫害爆发的风险。一方面,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小麦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从2001年的22%增加到2013年的28%,另一方面,传统上属于劳动密集型的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则从2001年的17%下降到2013年的9%。另外,由于农业劳动力不足,农村通过集体劳动兴修水利设施的情况已不复存在,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出现老化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维护,对农业生产将构成潜在的威胁。

不仅如此,农业劳动力减少,人力成本攀升,导致农业生产的成本不断增加,近年来国内农产品价格已经明显高于国际市场。另一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和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有增无减。农产品供求关系开始有所变化,表现为农产品供给的增长速度赶不上需求的增长速度,农产品进口明显增加,出口趋于减少,贸易逆差大幅飙升。

(二)积极影响

农业劳动力减少,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机遇。它诱致了节约劳动型技术进步和经营方式创新,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1.江苏农业技术发展经历了由早期的劳动替代资金,向现在的资本替代劳动的转变。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全省的温饱问题,农业采用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生产技术,例如,农忙时搞人海战术、增加复种指数等。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要素禀赋或供给条件发生变化,结合要素需求的作用,导致要素价格发生变化。资本变得相对丰裕和便宜,劳动变得相对稀缺和昂贵。测算结果表明,劳动与资本的相对要素价格比率从2002年的6.4∶1急剧上升至2013年的22.7∶1(见表2)。

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农民会对相对要素价格变化做出反应,以利用市场所提供的机会。他们会依据要素价格变化方向,相应地调整农业生产中要素投入的比例,用资本投入品替代劳动投入。以水稻为例,每亩资本投入(用物质与服务费用衡量)不断上升,而每亩劳动投入(用用工数量衡量)基本上呈现不断减少趋势(见表3)。资本与劳动投入比率从2002年的23.1元/工日增加到2013年的89.1元/工日。这意味着江苏农业生产的资本密集化程度得到显著提高,农业开始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向现代的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

2.农业劳动力下降诱致新的经营方式替代旧的经营方式。改革开放初期,江苏农村经济体制完成了从人民公社制度向的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不改变的前提下,土地被按照农户家庭人口和劳动力数量承包给农户自主经营。这一制度变迁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是早期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也逐渐暴露出自身的一些问题。由于土地承包是与家庭人口数量挂钩,当人口增加时,土地面临不断调整的风险,导致农户经营规模过小,耕地细碎化程度严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超细小的农户规模使得农业几乎无法能够向农民提供与非农部门相媲美的就业收入。当大量劳动力离开农业,甚至家庭整体搬离农村时,农业生产环节服务外包的需求逐渐增加,土地流转的供给也逐渐增加,这给一些停留在农业部门的农民提供了出售专业化服务或者扩大经营规模的机会,这部分农民基本上是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他们掌握农业科学技术,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依靠出售服务或适度规模经营可获得与非农就业相当或更高的收入。潜在利益的需求,有力地诱导了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

经过长期摸索和实践,江苏已经发展出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和统一服务型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涌现出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江苏农委的近期调查,2013年江苏家庭农场认定数量为1.58万家,专业大户达到23.5万个,合作社入社农户比例为67.5%。这些新型主体已成为推动农业增长的重要力量。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农业劳动力下降是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普遍现象。当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时,农业劳动力下降速度也较快。一些研究者担心农业劳动力不足会危及农业,部分是源于对农业发展规律认识不够造成。农业发展规律本质是一个动态的生产要素替代和经营方式创新过程。农业劳动力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诱致资本等投入品替代劳动,并且诱致新的经营方式替代旧的经营方式。如果能够顺应要素动态替代和经营方式创新这一世界农业发展规律,推动诱致性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从依靠增加劳动投入转向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现阶段劳动力减少对江苏农业发展的影响不一定是不利的,相反,这恰恰可能是加快转变江苏农业发展方式的一个契机。实践也证明,农业劳动力减少对江苏农业发展的影响是利大于弊。(下转第50页)

(上接第15页)

当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能一蹴而就。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协同全社会、工业部门和科研机构来促进要素动态替代,推动技术进步,协同广大农户来创新经营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技术进步和规模经营相结合,将极大地释放农民耕作土地的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缓解农业劳动力不足问题,宏观层面要发挥苏北和苏中地区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比较优势,享有专业化分工带来的节约劳动力好处;中观层面要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成立农业家政服务组织,就近开展代耕和农田托管等有偿服务;微观层面要重视节省劳动力投入的农业适用技术创新和推广,比如插秧技术、小型农业机械等。

参考文献

[1]朱启臻,.谁在种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1,(1):163-168.

[2]全若谷.农村调整产业结构要防止农业劳动力老弱化[J].江西财经学院学报,1986,(2):72-74.

[3]徐增文.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农业劳动力的流失[J].中国农村经济,1995,(1):51-53.

[4]李旻,赵连阁.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基于辽宁省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9,(10):12-18.

[5]何小勤.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研究——基于浙江省农村的调查[J].人口与经济,2013,(2):69-77.

[6]胡雪枝,钟甫宁.农村人口老龄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基于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7):29-39.

篇11

对于西方学者的这一概念,我们的评价是:第一,他们对发展中国家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的理论概括无疑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因而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基础。第二,“零值边际生产率”的剩余劳动力概念运用西方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从增量变化的动态角度描述发展中国家剩余劳动力及成因,对发展经济学的宏观结构分析提供了成功范例,这无疑是刘易斯等人的重要理论贡献。第三,然而A.刘易斯等人以零值边际劳动生产率定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存在缺陷,这主要是:其一,这一定义是以技术长期停滞,且其他生产要素(土地,资本等)不变的传统农业为条件的,但当代尽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早已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不同阶段上,远非典型的传统模式,完全不考虑农业转型期农业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投进和贡献等因素,显然和事实不符。其二,采用零值边际生产率来界定是否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一个致命缺陷是,它将农业和现代产业视为同质性产业,忽视了农业是一种广泛依靠外部自然条件(如生态环境,天气等)的风险性弱质产业。和产业生产的外部环境相对固定相比,农业生产不仅依靠土地、劳动力、资本投进的变化,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条件的优劣和变化。举例来说,同等量的要素投进在灾难年份的产出不仅远低于风调雨顺年份的产出,而且可能会颗粒无收。故以灾难年份边际生产率下降为零或为负来判定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力是否有效是值得怀疑的。

“地—劳比率变动”说。针对A.刘易斯等人的“零值边际劳动率”定义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的事实不符的缺陷,中国学者郭熙保、宋林飞等人提出新的定义标准。郭熙保的判别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长期呈下降趋向时,我们以为该国(或地区)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郭熙保,1995)。对这个新定义,郭熙保在所做解释中夸大,按劳动力均匀耕地面积的变动和按区域人口均匀耕地变动是有区别的,即劳均耕地的下降不一定意味着人均耕地的下降。他指出这一新定义重在夸大劳均耕地变动的长期趋向而非短期波动,假如国家或地区劳均耕地面积几十年均呈下降之势,则农业剩余劳动力存在。其主要理由是:①在农业技术停滞的社会里,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导致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下降,甚至降到零。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剩余劳动是肯定存在的,同时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是下降的;②在农业技术进步的社会里,农业劳动者增加可能不会降低劳动边际生产率,反而可进步劳动生产率和总产量,由于技术进步使土地生产率进步了。但是只要农业劳动力人数增加得比耕地面积更快,使劳动耕地面积下降,农业剩余劳动就仍然存在。(这是由于每个劳动者占有耕地面积的减少,一般说来,抑制了农业技术进步,尤其是机械技术进步,规模经营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潜力的充分发挥。)假若有一部分劳动者从土地上撤出,这些潜力将会充分发挥出来,使剩下的农业劳动者生产率更高,从而使农业生产更快地增长,而不是下降。③郭熙保以为,根据农业劳动者人数和耕地面积的长期时间序列资料可以比其他剩余劳动力定义更简便更轻易识别一国或一个地区是否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郭熙保,1995)

我们以为,郭熙保以经验观察为依据从地—劳变动的长期下降趋向来定义剩余劳动力这一点是有价值的,同时也和中国和其他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事实相符。但他的定义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这就是:第一,若从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变化这一基本点出发,劳均耕地面积下降只是剩余劳动力存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由于首先它平安排除了农业生产其他要素(如资本)以及技术进步、自然条件等内生变量,因而缺乏量化分析的基础,确定剩余劳动力存在及其数目多少有很大的随意性。非凡对于土地资源等自然禀赋条件差异极大的国家(如美国和中国、日本等),很难用同一的标准测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及其规模,郭先生在论证他的新定义的正确性时,还用美国、日本1880~1980年间地—劳比率上升的事例反证出美、日在农业发展中不存在剩余劳动力的结论,他指出美国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由1880年的11.68公顷,增加到1980年的105.58公顷,增加了8.13倍,同期日本劳均耕地由0.3公顷增加到0.78公顷,增加了1.6倍。(郭熙保,1995)。此外,韩国和我国台湾省1953-1988年劳均耕地分别由0.32公顷和0.53公顷,增加到0.62公顷和0.72公顷。于是他以为韩国和台湾省也不存在剩余劳动力。实在,郭先生忘记了无论是美国、日本还是韩国、台湾省之所以出现劳均耕地面积上升的长期趋向的这一段时间,恰恰正是这些国家或地区不断存在剩余劳动力,又不断转移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过程。这怎么能说不存在剩余劳动力

呢?根据郭在《农业发展论》一书中表6-3(郭熙保,1995)提供的数据,韩国、台湾省农业就业劳动力1953年分别为5997000人和1647000人,到1988年分别降到3475000人和1238000人,分别减少252万和40万人之多,这些减少的劳动力不是“存在”的剩余劳动力又是什么?假如1988年以后农业劳动力继续减少,从而地—劳比率继续上升,也是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证据和理由么?由此可见 ,按照郭先生的新定义来断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和否,显然难以自圆其说的。

1982年宋林飞对江苏南通的农村劳动剩余新题目进行调研时,提出了测算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公式:G=(A-F)/A,此公式中G为剩余,表示农业劳动力剩余度,A为农业总劳动力,F为农田耕作所需的劳动力,其中F=总耕地/x亩/劳动力,“x亩/劳动力”表示每个劳动力全年能耕作的土地面积。确定x涉及两个参数:(1)每亩需要的劳动日数(用D表示);(2)每个劳动力全年所能完成的劳动日数(用L表示)则X=L/D。宋先生用这一公式测得江苏南通县农业劳动力的剩余度为56.8。(宋林飞,1996)。宋林飞有关是否存农业剩余劳动力及其测定方法和前述郭熙保的基本思路是相同的,即以劳均耕地面积为标准来判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所不同的是宋的测定方法是静态的而非动态的趋向,并且在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面积中加进了两个变数:单位劳动力耕种单位耕地的日时数和单位劳动力每年所能完成的工作日数。宋林飞的定义及测定方法充分考虑农业劳动时间存在季节差异,非常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这和当代西方经济学界广泛采用的(农业)工时及工时的边际生产率的升降来确定剩余劳动力思想是一致的。从这方面讲宋的定义和丈量方法比郭的定义更进了一步,在量化分析上更具可操纵性。但是,我们以为宋林飞的剩余劳动力定义及丈量公式仍然未能充分考虑农业生产要素投进和农业技术进步等项变动因素对单位劳动力负担耕地的影响。此外,对单位劳动力年量高工时限度的设定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风俗习惯的巨大差异,非凡是不同区域因地势、天气、水土光热等资源条件的不同,单位耕地上投进的劳动工时差别更为巨大。再加之农业技术进步(如免耕法的推广,产业化育种等)以及资本性投进(农业机械、排灌设备的使用)都随时影响每个农业劳动力所能负担的耕地面积的变化。因此,宋的定义及其丈量模型,对某一点上,同质性小区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测定可能是有价值的,换言之,这一定义模型难以成为具有普遍经济学意义的概念。最后须要指出的是以地—劳比率为基础,郭和宋的剩余劳动力定义均将侧重点放在农业的种植业上,事实上除种植业外大农业的其他产业如林业、养殖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家庭副业中是否存在剩余劳动力是尽不能用每个农业劳动力所能负担的耕地面积及其变动来测定的,这也是郭熙保、宋林飞地—劳比率变动测定法的重大局限性之一。

国际标准比较法—H.钱纳里“发展模型”。1975年西方着名经济学家H.钱纳里构建了“世界发展模型”。H.钱纳里采用库茨涅茨统计回纳法对全世界101个国家1950-1970年的社会统计指标(含27个变量)进行回回分析,得出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为因变量(Y),其他27个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为自变量(X[,n])的回回模型——“世界发展模型”。根据这一回回模型,H.钱纳里划分了人均GNP小于100美元到大于1000美元等9个等级的“标准结构”量表。根据这一量表可以确定和不同等级相应的27种社会经济指标的标准数值。各个国家或地区便可将自身的实际和这一“标准结构”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其发展的差距。从H.钱纳里的“标准结构”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均GNP=800美元这一等级下第一产业(该模型称之为低级产业)劳动力是总劳动力比例的30,当人均GNP=1000美元这一等级时,第一产业劳动力比例降到25.2(H.Chenney,M.Sycquin,1975,38)。宋林飞根据钱纳里“标准模型”对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率的测定为16,在用库茨涅茨系数对中国价格扭曲因素在钱氏模型高估作了修正后,计算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剩余率(他称为不公道配置率)为13.8,(宋林飞,1996)。笔者按1995年中国的人均GNP等级为800美元左右,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为52.2的实际数据,和钱氏标准模型相比较,并同样扣除价格扭曲因素,测得当年的剩余劳动力率为16.4。若按1995年全国总劳动力6.89亿为基准计算,当年农业剩余劳动总量为1.13亿,和90年代中期官方和国内经济学家估计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在1.3-1.5亿相比,用钱氏标准模型测得的这一数字显然存在低估的偏差。我们以为H.钱纳里模型为各国测定是否存农业剩余劳动力及其数目比例提供了一个标准,这是很有比较探究价值的模型,但是它的最大缺陷是忽略了各国千差万别的国情条件,除了各国社会经济指标通过回回构成了一种纯粹形式或马克斯·韦伯称之为“理想型”模式之外,更忽略各国文化和制度因素的影响,例如滞留于中国农村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由于人为的城乡户籍制度壁垒而不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不能活动和转移,这和世界尽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情形迥然相异。因此将适用大多数国家发展趋向和特征的模式来套中国农村和农业的情形,很难得出对中国测定农业剩余劳动力有用的结论。

二、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定义

根据中国农村现行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利用的经验事实,我们试对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概念重新定义如下:

1.农村劳动力:指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社区的人口中15-64周岁的男性和女性个人,但不包括其中的在校学生、服兵役职员,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人等。

2.农村剩余劳动力:专指中国农村中不充分就业的劳动力;所谓劳动力的不充分就业则是指每个单位农村劳动力每年有效工作时数(注:本模型中的工作时数指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含种植业,林、牧、副、渔业)和非农业(如产业、手产业、商贸、建筑、运输、教育、文化事业等等)的一切经济活动所耗费的有效时数(以小时为单位)。但是不包括经济活动以外的时间消耗,如煮饭、洗衣、就餐、娱乐、闲暇等活动的消耗时数。)低于公认的单位农村充分就业劳动力年度有效工作时数标准,即制度工时数的一种状态。

3.农业剩余劳动力:指从事农业(含种植业、养殖业、林、牧、渔业)的农村不充分就业劳动力。

通过上述三个概念的界定,我们实际上夸大它的两点重要含意:其一,农村和农业劳动力剩余的核心和实质是劳动力的利用不足,即就业不充分。其二,按照一个国际国内可以接受的标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工作时数的多少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为剩余劳动力以及对劳动力剩余的程度作出界定。为了说明不充分就业作为劳动力剩余的界定标准的公道性,我们拟对这一新定义的内涵和成立的条件作扼要说明。首先,我们以为用劳动时间或工作时间来计量劳动力就业充分和否是有其经济学基础的。早在19世纪中期, 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主义本质的剖析——剩余价值理论就是以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无偿占有为基础的,事实上,劳动时间(而不是货币或其他计量单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理论分析的基本计量单位。马克思以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

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一般劳动量来决定的,而劳动量是由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算的,劳动时间则是用小时、日等作为计量单位。当代一些西方着名经济学家面对难以用货币单位计量的复杂经济新题目时也广泛采用时间(往往以小时为单位)作为定量分析单位。例如美国着名经济学家(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S.Bec-ker)及合作者在构建人力资本积累模型中就避开了价格新题目,而将一个人的童年、成长期受教育的时间,和一生的工作时间甚至先天禀赋条件通通以时间为单位来计量人力资本的积累。反过来看,如前文所述古典经济学派以“零值边际劳动生产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定义和测度之所以产生缺陷和引起争议,很大程度上系由农业生产函数中要素投进在质和量上的差异,以及农业生产环境条件的不确定性所致。其他几种有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定义及相应的测定方法,如“耕地—劳动力比率变动法”(见郭熙保,1995,166-167,以及宋林飞1996,105-106)、“国际标准比较法”(见Chennery、Msycquin,1975,38)等也出现和“零值边际劳动生产率”标准和方法相类似的新题目和争议。因此,本探究尝试以劳动时间为基本计量单位来定义及丈量中国农村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应当是更公道的选择。

其次,也应当夸大采用工时作计量标准测定剩余劳动力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存在必不可少的经济学的理论条件或假定,而这些条件或假定必须是通过经验实事验证为正确的。我们设定的几个经济学理论假定如下:

1.经济理性假定。农民(即农村劳动力)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在中国现行农村经济制度下,农民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避害趋利是农民的经济人本质。

2.工时有效性假定。在农村现行经济制度下,对土地拥有法定使用权以及对其他生产要素拥有支配权的农民对其劳动时间的支配和利用将是最充分和最有效的。农民不会在自己支配的劳动时间内偷懒。

3.有效工时的同质性假定。根据工时有效性假定,可以将以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工时为单位的劳动量视为无差别的、同质的劳动耗费并用以计算劳动力利用的有效程度。

4.劳动力资源自行公道配置假定。在中国农村现行经济制度下,农民具有自行配置劳动力资源并使劳动力利用效率最大化的倾向(注:所谓倾向是指农民所具有的公道配置自身劳动力资源并使其利用效率最大化的主观动机,不考虑其客观效果——作者注。)。因此,以寻求经济收益最大化为条件的劳动力充分就业是这一倾向的具体化。

保证这一剩余劳动力新定义成立的主要理论条件(或假定)是劳动者工时的有效性,即在当时当地既定的条件下,农村劳动力在和其他生产要素结合时,其劳动时间的利用达到最充分和最有效的程度。这一假定不成立的反面例证是,在另一种制度布置下,(如80年代以前的制度环境下),农村劳动力多数处于“出工不出力”、“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式的“磨洋工”状态,即劳动力单位工时利用非充分和非最有效的状态。一旦“有效工时假定”不成立,我们用以测定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定义及相关模型便会“失真”。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以劳动力有效工时不足为主要内涵的不充分就业来定义农村剩余劳动力仅适用于自1978年以来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农村。

【参考文献】

①本模型中的工作时数指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含种植业,林、牧、副、渔业)和非农业(如产业、手产业、商贸、建筑、运输、教育、文化事业等等)的一切经济活动所耗费的有效时数(以小时为单位)。但是不包括经济活动以外的时间消耗,如煮饭、洗衣、就餐、娱乐、闲暇等活动的消耗时数。 ②所谓倾向是指农民所具有的公道配置自身劳动力资源并使其利用效率最大化的主观动机,不考虑其客观效果——作者注。

③阿瑟.刘易斯:《二元经济论》中译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④郭熙保:《农业发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⑤宋林飞:《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策略》,《社会学探究》1996年第2期。

⑥H.Chennery,M.Sycquin,PatternsofDevelopment,1950-1970,OxfordUniversitypress,1975.

⑦加里.贝尔克等(人力资本,生养率和经济增长》,《政治经济学杂志》98卷,1990年。

篇12

中图分类号:F320.1;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24-6423-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5.24.084

Abstract: Using the comprehensive index evaluation system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level for reference, by using time series data from 1978 to 2012, and through the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PCA) to measure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 and then the VAR model was built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agricultural labor transfer on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in the long run, labor transfer positively promoted th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ccordingly countermeasures to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labor transfer; empirical research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农业现代化又是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基础。党的十报告指出,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的《中国现代化发展报告2012》,2008年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比中国现代化水平低10%。农业现代化发展滞后必然导致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滞后,使得中国现代化进程不能协调有序发展。马克思认为“超过劳动者个人所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据《中国现代化发展报告2012》显示,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世界平均值的47%,约为高收入国家平均值的2%,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而劳动力的转移又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关键所在。因此,从劳动力转移视角分析其对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前人关于农业现代化的研究卓有成效。国外对现代农业的研究由来已久,最具代表性的是舒尔茨对改造传统农业的研究,提出要把传统农业部门改造成一个高生产率的部门,其后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及其合作者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国际比较、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方式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对现代农业的研究不断深入。首先关于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一般采取层次分析法(AHP)、专家评判法、数据包络法(DEA)和多指标综合测度法。如徐星明等[1]构建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和农业保障水平两个子体系对农业现代化进行测评;辛岭等[2]通过专家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AHP)对各地的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行了测评;孙燕[3]采用主成分分析法从农业劳动力资源;农业产出;农业机械化、化学化、水利化、生态化发展程度;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农业投资等6个方面,利用30个统计变量分析了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就目前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来说,存在较为繁琐、过多、过细,指标不突出等问题。近几年从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业生产率方面结合研究农业生产的文献还较少,郭熙保[4]通过生产率的对比研究发现,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对农业现代化发展最为重要。汪小平[5]利用1952 ― 2003年的有关数据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特点和路径进行了实证分析。高帆[6]采用逻辑分析方法推演出结构转化与资本深化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方式。然而,众多学者在分析农业时只是针对与农业的某个方面来分析,很少有学者分析劳动力转移对中国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的影响。

拟通过构建一个科学测定农业现代化的指标体系,衡量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并且分析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和提高路径。

1 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构建

1.1 指标体系的选取原则

关于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但要遵循以下原则:①指标的系统性。所选取的指标最好全面地反映农业系统的各个方面。②指标的综合性。典型性指标与关联性指标兼顾。③指标的重点性。重点选取能够反映所研究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侧重点。④指标的可比性。指标设置要符合各地实际又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比性。⑤科学性原则。所选指标要有经济学和数学意义,保证指标选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⑥易操作性。数据来源应该权威、易得。各种统计年鉴和其他统计资料具有权威性并且较易获取。

1.2 指标的选取和数据来源

根据以上原则,借鉴国内学者的一些研究,参照数据的可得性,选取农业生产水平、农业投入水平、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可持续发展5个一级指标,5个一级指标又包括12个二级指标,数据样本区间为1978-2012年,数据均来自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农业生产水平指标:农业劳动生产率(X1),以GDP中第一产业总值作为农业产值(GDP1),第一产业从业人数(L1)作为农业就业人数,X1=GDP1/L1;土地生产率(X2),耕地面积(A),X2=GDP1/A。

农业投入水平指标:人均农机总动力(X3),单位播种面积施肥量(X4),有效灌溉率(X5)。

农业经济结构指标: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X6)、林牧副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X7)、农业从业人员比重(X8)、城镇化水平(X9)。

农民生活质量指标:农村恩格尔系数(X10)、农民人均纯收入(X11)。

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标:农业成灾率(X12)是度量农业防灾抗灾能力的指标。农业成灾率(X12)=农业成灾面积/农业受灾面积×100%。

2 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指数测算

主成分分析法主要对具有相关关系的多个指标进行降维处理,转化为相互独立的几个综合变量。彼此相互独立的多个变量保留了原始数据的绝大部分信息(一般为80%以上),极大地简化了原本复杂的评价问题。进行提取后的综合指标就被成为主成分。

首先,利用SPASS 17.0对样本数据进行Bartlett球体检验,KMO为0.766>0.7,Sig小于显著水平0.05,说明变量之间具有相关性,适合作为因子分析。通过因子分析简化数据,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因子,根据1960年Kaiser提出的Kaiser准则,提取出2个主成分,其方差累计贡献率已达95.167%(表1),且特征值均大于1。主成分1主要载荷X1-X11一共11个指标,主成分2主要在X12指标上载荷较大(表2)。根据SPASS 17.0得出的因子得分系数矩阵(表3)建立因子得分模型如下:

在主成分分析中出现了负数情况,由于在后面的动态计量分析中需要正数作为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实证分析,利用廖进中等[7]的处理方法对结果F根据统计学中的3σ原则进行非负化处理。

3 劳动力转移与农业现代化水平动态计量分析

3.1 变量和数据的选择

劳动力转移数据用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例X(%)来表示,比重越高代表农业劳动力转移人数越多,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农业现代化水平采用非负化后的综合指数Y来表示。为了减少数据的波动和异方差的存在,在进行实证分析时均采用了对数化处理数据。

3.2 单位根的检验

由于时间序列可能存在非平稳性问题而产生伪回归现象,因此首先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中国采用ADF检验数据的平稳性水平。

由表5可知,LNY、LNX时间序列在1%的水平上均是非平稳序列。其一阶差分在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了非平稳的原假设,说明DLNY、DLNX是平稳的,均为一阶单整序列I(1),两者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3.3 基于Johansen检验的协整检验

Johansen检验是基于VAR(向量自回归)模型来进行的,首先建立VAR模型。综合考虑AIC、SC和LR准则确定VAR模型的滞后阶数为3。中国采用Johansen的“迹”检验确定模型的协整关系。在5%的显著水平下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选择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指数的对数形式(LNY)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为:

LNY=1.547 662LNX (1)

由式(1)可知,系数在5%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检验。因此,通过方程可知劳动力转移在长期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正向的影响。劳动力转移每提高1个百分点,对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带动作用为1.547 662%。这种情况符合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情况。关于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众多学者的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是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蔡P[8]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不仅不会使农业减产,而且对缓解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具有重要的作用;陈吉元等[9]认为劳动力流动有利用农地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会降低农业生产。李琴等[10]指出农村家庭成员的流出不仅使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参与率发生变化,而且参与农业劳动的时间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中中西部的劳动力跨省流动显著增加了老年人参与农业劳动的时间。这种农业劳动力年龄的老化不利于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夏莉艳[11]认为劳动力的大量流动使得农民兼业化严重,农村青壮年的大量流出使得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无人解决,威胁农业的发展。盖庆恩等[12]通过对2004-2010年全国固定调查点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男性和壮年女性的转移会降低农业产出增长率,已经对农业生产产生了负面影响,进而推断出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

结合协整方程和众多学者的分析,劳动力转移尽管可能短期内对农业生产的某一方面可能存在不利影响。但长期来看,劳动力转移对整个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是起促进作用的。

3.4 格兰杰因果检验

因为已经通过单位根的平稳性检验,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以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表6)。

由表6可知,X是Y的格兰杰原因,即劳动力转移与农业现代化水平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认为劳动力转移是农业现代化水平变化的原因。

3.5 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

协整分析只是显示了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脉冲响应是反映一个内生变量的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对VAR模型中其他内生变量的影响。图1为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响应路径。可以看出,在初期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现代化是基本没有影响的,证明中国存在边际劳动生产率为0的剩余劳动力,随后劳动力转移开始对农业现代化起促进作用,在第四期达到峰值,随后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现代化影响逐渐减弱并趋于平稳。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释放了多余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使中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随着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和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趋于稳定。

从图2可以看出,不管是在短期还是在长期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转移都具有正向作用,并且逐年提高,在第五期左右达到峰值,之后趋于平稳。这说明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不断释放出多余的农业劳动生产力,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随着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趋于稳定。

方差分解方法就是衡量VAR系统中的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从表7可以看出,农业现代化刚开始就受到自身波动的影响,且影响为100%,随后所受影响逐渐下降,最后稳定在91.365%;农业现代化水平受劳动力转移波动的影响逐渐增加,在第五期达到最大值12.766 71%,最后稳定在8.635 00%。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随后建立VAR模型,对劳动力转移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劳动力转移在长期对农业现代化水平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4.1 不断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

2013年中国第一产业总值为56 957亿元,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10%,然而中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为24 171万人,占整个就业人口的31.4%。农民纯收入最高的上海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 595元,其中工资性收入高达12 239.4元,占整个收入的62.5%,然而收入最低的甘肃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仅为上海的18%。这充分说明了中国依然需要不断地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第一产业人员的转移,不断提高第一产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中国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4.2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土地的流转和集中是实现中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根本途径,也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而要实现土地的流转和集中,首先还需要农村人口的转移和流动。随着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流动大多数朝着“散户-散户”的方向流动,而不是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为目的的“散户-大户”的土地流转。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全面的养老保障体系,削弱土地对转移劳动力的基本保障功能,促进以规模经营为目的的土地流转形式。

4.3 推进新型城镇进程

中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以城镇人口衡量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3.73%,然而中国的城镇化还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中国非正式转移的农民工总量为2.63亿,他们更多处在一种边缘化状态,并没有真正融入到城镇生活。高质量的城镇化必然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切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也是中国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基本保证。

参考文献:

[1] 徐星明,杨万江. 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评价[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0(5):276-282.

[2] 辛 岭,蒋和平. 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测算[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6):646-650.

[3] 孙 燕.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信阳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研究[J]. 安徽农学通报,2013(22):14-17.

[4] 郭熙保. 农业剩余劳动问题探讨[J]. 经济学家,1995(3):63-69.

[5] 汪小平. 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特点与路径分析[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4):14-25.

[6] 高 帆. 结构转化、资本深化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以上海为例的研究[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2):66-73.

[7] 廖进中,韩 峰,张文静,等. 长株潭地区城镇化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30-36.

[8] 蔡 P. 劳动力迁移的两个过程及其制度障碍[J]. 社会学研究,2001(4):44-51.

[9] 陈吉元,胡必亮. 农村人口流动与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J]. 经济纵横,1995(11):4-13.

篇13

对于西方学者的这一概念,我们的评价是:第一,他们对发展中国家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的理论概括无疑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因而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基础。第二,“零值边际生产率”的剩余劳动力概念运用西方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从增量变化的动态角度描述发展中国家剩余劳动力及成因,对发展经济学的宏观结构分析提供了成功范例,这无疑是刘易斯等人的重要理论贡献。第三,然而A.刘易斯等人以零值边际劳动生产率定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存在缺陷,这主要是:其一,这一定义是以技术长期停滞,且其他生产要素(土地,资本等)不变的传统农业为前提的,但当代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早已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不同阶段上,远非典型的传统模式,完全不考虑农业转型期农业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投入和贡献等因素,显然与事实不符。其二,采用零值边际生产率来界定是否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一个致命缺陷是,它将农业与现代工业视为同质性产业,忽视了农业是一种广泛依赖外部自然条件(如生态环境,气候等)的风险性弱质产业。与工业生产的外部环境相对固定相比,农业生产不仅依赖土地、劳动力、资本投入的变化,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条件的优劣与变化。举例来说,同等量的要素投入在灾害年份的产出不仅远低于风调雨顺年份的产出,而且可能会颗粒无收。故以灾害年份边际生产率下降为零或为负来判定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力是否有效是值得怀疑的。

“地—劳比率变动”说。针对A.刘易斯等人的“零值边际劳动率”定义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的事实不符的缺陷,中国学者郭熙保、宋林飞等人提出新的定义标准。郭熙保的判别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长期呈下降趋势时,我们认为该国(或地区)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郭熙保,1995)。对这个新定义,郭熙保在所做解释中强调,按劳动力平均耕地面积的变动与按区域人口平均耕地变动是有区别的,即劳均耕地的下降不一定意味着人均耕地的下降。他指出这一新定义重在强调劳均耕地变动的长期趋势而非短期波动,如果国家或地区劳均耕地面积几十年均呈下降之势,则农业剩余劳动力存在。其主要理由是:①在农业技术停滞的社会里,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导致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下降,甚至降到零。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剩余劳动是肯定存在的,同时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是下降的;②在农业技术进步的社会里,农业劳动者增加可能不会降低劳动边际生产率,反而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总产量,因为技术进步使土地生产率提高了。但是只要农业劳动力人数增加得比耕地面积更快,使劳动耕地面积下降,农业剩余劳动就仍然存在。(这是由于每个劳动者占有耕地面积的减少,一般说来,抑制了农业技术进步,尤其是机械技术进步,规模经营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潜力的充分发挥。)假若有一部分劳动者从土地上撤出,这些潜力将会充分发挥出来,使剩下的农业劳动者生产率更高,从而使农业生产更快地增长,而不是下降。③郭熙保认为,根据农业劳动者人数与耕地面积的长期时间序列资料可以比其他剩余劳动力定义更简便更容易识别一国或一个地区是否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郭熙保,1995)

我们认为,郭熙保以经验观察为依据从地—劳变动的长期下降趋势来定义剩余劳动力这一点是有价值的,同时也与中国和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事实相符。但他的定义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这就是:第一,若从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变化这一基本点出发,劳均耕地面积下降只是剩余劳动力存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为首先它安全排除了农业生产其他要素(如资本)以及技术进步、自然条件等内生变量,因而缺乏量化分析的基础,确定剩余劳动力存在及其数量多少有很大的随意性。特别对于土地资源等天然禀赋条件差异极大的国家(如美国与中国、日本等),很难用统一的尺度测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及其规模,郭先生在论证他的新定义的正确性时,还用美国、日本1880~1980年间地—劳比率上升的事例反证出美、日在农业发展中不存在剩余劳动力的结论,他指出美国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由1880年的11.68公顷,增加到1980年的105.58公顷,增加了8.13倍,同期日本劳均耕地由0.3公顷增加到0.78公顷,增加了1.6倍。(郭熙保,1995)。此外,韩国和我国台湾省1953-1988年劳均耕地分别由0.32公顷和0.53公顷,增加到0.62公顷和0.72公顷。于是他认为韩国和台湾省也不存在剩余劳动力。其实,郭先生忘记了无论是美国、日本还是韩国、台湾省之所以出现劳均耕地面积上升的长期趋势的这一段时间,恰恰正是这些国家或地区不断存在剩余劳动力,又不断转移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过程。这怎么能说不存在剩余劳动力呢?根据郭在《农业发展论》一书中表6-3(郭熙保,1995)提供的数据,韩国、台湾省农业就业劳动力1953年分别为5997000人和1647000人,到1988年分别降到3475000人和1238000人,分别减少252万和40万人之多,这些减少的劳动力不是“存在”的剩余劳动力又是什么?如果1988年以后农业劳动力继续减少,从而地—劳比率继续上升,也是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证据与理由么?由此可见,按照郭先生的新定义来断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与否,显然难以自圆其说的。

1982年宋林飞对江苏南通的农村劳动剩余问题进行调研时,提出了测算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公式:G=(A-F)/A,此公式中G为剩余,表示农业劳动力剩余度,A为农业总劳动力,F为农田耕作所需的劳动力,其中F=总耕地/x亩/劳动力,“x亩/劳动力”表示每个劳动力全年能耕作的土地面积。确定x涉及两个参数:(1)每亩需要的劳动日数(用D表示);(2)每个劳动力全年所能完成的劳动日数(用L表示)则X=L/D。宋先生用这一公式测得江苏南通县农业劳动力的剩余度为56.8%。(宋林飞,1996)。宋林飞关于是否存农业剩余劳动力及其测定方法与前述郭熙保的基本思路是相同的,即以劳均耕地面积为尺度来判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所不同的是宋的测定方法是静态的而非动态的趋势,并且在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面积中加入了两个变数:单位劳动力耕种单位耕地的日时数和单位劳动力每年所能完成的工作日数。宋林飞的定义及测定方法充分考虑农业劳动时间存在季节差异,非常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这与当代西方经济学界广泛采用的(农业)工时及工时的边际生产率的升降来确定剩余劳动力思想是一致的。从这方面讲宋的定义和测量方法比郭的定义更进了一步,在量化分析上更具可操作性。但是,我们认为宋林飞的剩余劳动力定义及测量公式仍然未能充分考虑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农业技术进步等项变动因素对单位劳动力负担耕地的影响。此外,对单位劳动力年量高工时限度的设定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风俗习惯的巨大差异,特别是不同区域因地势、气候、水土光热等资源条件的不同,单位耕地上投入的劳动工时差别更为巨大。再加之农业技术进步(如免耕法的推广,产业化育种等)以及资本性投入(农业机械、排灌设备的使用)都随时影响每个农业劳动力所能负担的耕地面积的变化。因此,宋的定义及其测量模型,对某一点上,同质性小区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测定可能是有价值的,换言之,这一定义模型难以成为具有普遍经济学意义的概念。

最后须要指出的是以地—劳比率为基础,郭和宋的剩余劳动力定义均将侧重点放在农业的种植业上,事实上除种植业外大农业的其他产业如林业、养殖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家庭副业中是否存在剩余劳动力是绝不能用每个农业劳动力所能负担的耕地面积及其变动来测定的,这也是郭熙保、宋林飞地—劳比率变动测定法的重大局限性之一。

国际标准比较法—H.钱纳里“发展模型”。1975年西方著名经济学家H.钱纳里构建了“世界发展模型”。H.钱纳里采用库茨涅茨统计归纳法对全世界101个国家1950-1970年的社会统计指标(含27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为因变量(Y),其他27个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为自变量(X[,n])的回归模型——“世界发展模型”。根据这一回归模型,H.钱纳里划分了人均GNP小于100美元到大于1000美元等9个等级的“标准结构”量表。根据这一量表可以确定与不同等级相应的27种社会经济指标的标准数值。各个国家或地区便可将自身的实际与这一“标准结构”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其发展的差距。从H.钱纳里的“标准结构”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均GNP=800美元这一等级下第一产业(该模型称之为初级产业)劳动力是总劳动力比例的30%,当人均GNP=1000美元这一等级时,第一产业劳动力比例降到25.2%(H.Chenney,M.Sycquin,1975,38)。宋林飞根据钱纳里“标准模型”对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率的测定为16%,在用库茨涅茨系数对中国价格扭曲因素在钱氏模型高估作了修正后,计算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剩余率(他称为不合理配置率)为13.8%,(宋林飞,1996)。笔者按1995年中国的人均GNP等级为800美元左右,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为52.2%的实际数据,与钱氏标准模型相比较,并同样扣除价格扭曲因素,测得当年的剩余劳动力率为16.4%。若按1995年全国总劳动力6.89亿为基准计算,当年农业剩余劳动总量为1.13亿,与90年代中期官方和国内经济学家估计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在1.3-1.5亿相比,用钱氏标准模型测得的这一数字显然存在低估的偏差。我们认为H.钱纳里模型为各国测定是否存农业剩余劳动力及其数量比例提供了一个标准,这是很有比较研究价值的模型,但是它的最大缺陷是忽略了各国千差万别的国情条件,除了各国社会经济指标通过回归构成了一种纯粹形式或马克斯·韦伯称之为“理想型”模式之外,更忽略各国文化和制度因素的影响,例如滞留于中国农村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由于人为的城乡户籍制度壁垒而不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不能流动和转移,这与世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情形迥然相异。因此将适用大多数国家发展趋势和特点的模式来套中国农村和农业的情形,很难得出对中国测定农业剩余劳动力有用的结论。

二、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定义

根据中国农村现行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利用的经验事实,我们试对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概念重新定义如下:

1.农村劳动力:指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社区的人口中15-64周岁的男性和女性个人,但不包括其中的在校学生、服兵役人员,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人等。

2.农村剩余劳动力:专指中国农村中不充分就业的劳动力;所谓劳动力的不充分就业则是指每个单位农村劳动力每年有效工作时数(注:本模型中的工作时数指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含种植业,林、牧、副、渔业)和非农业(如工业、手工业、商贸、建筑、运输、教育、文化事业等等)的一切经济活动所耗费的有效时数(以小时为单位)。但是不包括经济活动以外的时间消耗,如煮饭、洗衣、就餐、娱乐、闲暇等活动的消耗时数。)低于公认的单位农村充分就业劳动力年度有效工作时数标准,即制度工时数的一种状态。

3.农业剩余劳动力:指从事农业(含种植业、养殖业、林、牧、渔业)的农村不充分就业劳动力。

通过上述三个概念的界定,我们实际上强调它的两点重要含意:其一,农村和农业劳动力剩余的核心和实质是劳动力的利用不足,即就业不充分。其二,按照一个国际国内可以接受的标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工作时数的多少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为剩余劳动力以及对劳动力剩余的程度作出界定。为了说明不充分就业作为劳动力剩余的界定标准的合理性,我们拟对这一新定义的内涵和成立的条件作简要说明。

首先,我们认为用劳动时间或工作时间来计量劳动力就业充分与否是有其经济学基础的。早在19世纪中期,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主义本质的剖析——剩余价值理论就是以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无偿占有为基础的,事实上,劳动时间(而不是货币或其他计量单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理论分析的基本计量单位。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一般劳动量来决定的,而劳动量是由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算的,劳动时间则是用小时、日等作为计量单位。当代一些西方著名经济学家面对难以用货币单位计量的复杂经济问题时也广泛采用时间(往往以小时为单位)作为定量分析单位。例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S.Bec-ker)及合作者在构建人力资本积累模型中就避开了价格问题,而将一个人的童年、成长期受教育的时间,和一生的工作时间甚至先天禀赋条件通通以时间为单位来计量人力资本的积累。反过来看,如前文所述古典经济学派以“零值边际劳动生产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定义和测度之所以产生缺陷和引起争议,很大程度上系由农业生产函数中要素投入在质和量上的差异,以及农业生产环境条件的不确定性所致。其他几种有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定义及相应的测定方法,如“耕地—劳动力比率变动法”(见郭熙保,1995,166-167,以及宋林飞1996,105-106)、“国际标准比较法”(见Chennery、Msycquin,1975,38)等也出现与“零值边际劳动生产率”标准和方法相类似的问题和争议。因此,本研究尝试以劳动时间为基本计量单位来定义及测量中国农村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应当是更合理的选择。

其次,也应当强调采用工时作计量标准测定剩余劳动力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存在必不可少的经济学的理论前提或假定,而这些前提或假定必须是通过经验实事验证为正确的。我们设定的几个经济学理论假定如下:

1.经济理性假定。农民(即农村劳动力)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在中国现行农村经济制度下,农民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避害趋利是农民的经济人本质。

2.工时有效性假定。在农村现行经济制度下,对土地拥有法定使用权以及对其他生产要素拥有支配权的农民对其劳动时间的支配与利用将是最充分和最有效的。农民不会在自己支配的劳动时间内偷懒。

3.有效工时的同质性假定。根据工时有效性假定,可以将以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工时为单位的劳动量视为无差别的、同质的劳动耗费并用以计算劳动力利用的有效程度。

4.劳动力资源自行合理配置假定。在中国农村现行经济制度下,农民具有自行配置劳动力资源并使劳动力利用效率最大化的倾向(注:所谓倾向是指农民所具有的合理配置自身劳动力资源并使其利用效率最大化的主观动机,不考虑其客观效果——作者注。)。因此,以寻求经济收益最大化为条件的劳动力充分就业是这一倾向的具体化。

保证这一剩余劳动力新定义成立的主要理论前提(或假定)是劳动者工时的有效性,即在当时当地既定的条件下,农村劳动力在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时,其劳动时间的利用达到最充分和最有效的程度。这一假定不成立的反面例证是,在另一种制度安排下,(如80年代以前的人民公社制度环境下),农村劳动力多数处于“出工不出力”、“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式的“磨洋工”状态,即劳动力单位工时利用非充分和非最有效的状态。一旦“有效工时假定”不成立,我们用以测定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定义及相关模型便会“失真”。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以劳动力有效工时不足为主要内涵的不充分就业来定义农村剩余劳动力仅适用于自1978年以来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农村。

【参考文献】

①本模型中的工作时数指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含种植业,林、牧、副、渔业)和非农业(如工业、手工业、商贸、建筑、运输、教育、文化事业等等)的一切经济活动所耗费的有效时数(以小时为单位)。但是不包括经济活动以外的时间消耗,如煮饭、洗衣、就餐、娱乐、闲暇等活动的消耗时数。

②所谓倾向是指农民所具有的合理配置自身劳动力资源并使其利用效率最大化的主观动机,不考虑其客观效果——作者注。

③阿瑟.刘易斯:《二元经济论》中译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④郭熙保:《农业发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⑤宋林飞:《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对策》,《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2期。

⑥H.Chennery,M.Sycquin,Patterns of Development,1950-1970,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

⑦加里.贝尔克等(人力资本,生育率与经济增长》,《政治经济学杂志》98卷,1990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