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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规则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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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规则

篇1

(一)引入日落复审规则的初衷

反倾销措施是对本国遭受倾销损害产业的一种保护性的暂时限制贸易的措施,从贸易政策上分析,反倾销措施是促进贸易自由化的例外;而从法律意义上分析,反倾销措施是针对出口国不公平贸易而采取的制裁性的措施。《反倾销协议》从法律地位上肯定了反倾销措施执行的合理性,但是从法律理论角度研究救济性质,反倾销措施应当在其违法或损害行为得到更正时予以撤销。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若没有合理的时间期限,不但不能够缓解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扭曲”问题,反而会降低自由贸易体制的运行效率,形成新型贸易壁垒。因此,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反倾销协议》引入日落复审条款无疑是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法的一项重大进步,它对反倾销措施在法律效力上作出的时间限制,旨在促进自由竞争贸易格局向更为广阔开放的空间发展,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自由贸易体制。

(二)日落复审规则的实践效果

《反倾销协议》中引入的日落规则是各成员国基于自身贸易利益基础上作出妥协而达成的初级谈判成果,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可以在不违背《反倾销协议》的前提下自由地对其国内有关日落复审的法律法规进行构建。由于《反倾销协议》中日落规则的模糊性以及各成员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国内法的自由裁量,使得日落规则的例外情形:即延长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在日落复审中频繁地获得肯定性终裁。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资料统计,自2003年起至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提起的140多起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件中,最终真正实现了反倾销税5年期后顺利终止的案例屈指可数。一些案件甚至反复经历了2至3次的日落复审依旧未能顺利终止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执行时间长达十多余年,例如美国对我国生产的高锰酸钾、氯化钡、二氯硝基甲烷、铸铁件等产品的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于2009年进行了第3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反倾销案件中启动日落复审程序而最终获得肯定性裁决的比例远远高于反倾销初审调查中最终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比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是反倾销原始调查的简易程序,日落复审规则远远不如原审程序的规则要求严格和明确,在一定程度上为合法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捷径。

二、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日落复审规则的缺陷

(一)日落复审启动规则不明晰

《反倾销协议》第11条第3款要求调查机关基于复审中的肯定性证据而作出有关倾销是否可能继续或重现的合理性裁定,但是该条款并未对主管机关自动发起日落复审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即如何对主管机关主动发起日落复审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这一点尚无明确的规则标准。《反倾销协议》第6款中虽然规定反倾销原始调查的有关证据和程序的规则适用于日落复审,但该条款并未对日落复审适用原始调查的启动标准作出任何指引。这也导致了各成员国在理解日落复审的相关程序规则上带来了诸多灵活性和差异性,日本诉美国抗腐蚀碳钢板日落复审案的争端解决案例中,日本与美国关于启动日落复审的证据标准上的理解上就产生了争议。

(二)日落复审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尚不明确。

《反倾销协议》中规定调查机关应该在合理取得的充分证据基础上裁定倾销和损害继续或重现的可能性,该条款从字面含义可解释为着调查机关理应在日落复审中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尽管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成员国都在此问题上作出妥协达成共识,但是日落条款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上没有明确责任承担主体,致使成员国的反倾销国内法倾向于将实际由调查机关承担举证的责任转移到国外的出口商身上。例如较为争议的美国国内法的“弃权”条款和“快速复审”条款,明显是赋予了出口方更多的举证责任,而且最终裁定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可能性也更大。2010年3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天然猪鬃漆刷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反倾销措施。这已经是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的第3次的日落复审,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出口商多为中小企业,无力承担了过多的举证责任,从而在“快速复审”上屡屡失败。同样的案件比比皆是,今年美国对华皱纹纸、镁金属等低端产品也采取了快速日落复审,并最终裁定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三)日落复审申请期限及审理期限具有模糊性。

申请期限及审理期限的模糊性实际上延长了反倾销措施的执行期限。《反倾销协议》中关于复审申请期限及审理期限,只是给出了模糊的原则规定:一是没有明确申请期限中“合理期限”究竟是多久,成员国实际在复审中的调查期限是从6个月到18个月不等;二是仅规定日落复审应迅速进行,通常应在自复审开始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由于不是强制性规定,各成员国即使不予遵守期限的规定,也无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因此,通常情况下,日落复审案件如果最后裁决终止反倾销措施,实际的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基本上都是超过了5年期限。

(四)可能性审查方式缺乏客观性。

日落复审环节中对于倾销和损害事实的审查要求与初审有着较大差别,在初审程序中要求确定倾销事实、损害事实等确凿的证据支持,而在日落复审环节上采用前瞻性的预测方式来进行评估与审查,即是对未来倾销和损害事实发生的可能性作出判断。复审期间的倾销和损害事实方面的考察在复审环节中并不是关键性的决定因素。即使出口商倾销行为消失,也并不意味调查机关会作出否定性裁决。欧盟和美国就可能性审查的理解方式上也存在着差异,分别采用“可能”标准 和“不可能”标准 ,其中美国的“不可能”标准明显增加了日落复审顺利通过的难度。

(五)可能性审查的考察因素缺乏统一标准。

可能性审查追究的是未来一段合理期限内倾销和产业损害的可能性,而目前是否存在倾销事实不是日落复审的关键考量因素。关于倾销可能性审查的考察因素,主要是征税期间的倾销幅度和进口量;有时还需要参考出口商的出口意愿和出口能力、涉案产品的价格、成本费用及其它经济因素。但是大多数日落复审案件中,倾销可能性审查结果是通过进口量和倾销幅度两者的数量关系来裁决的。关于产业损害的可能性考察因素上,《反倾销协议》中虽明确了在可能性审查中无需证明倾销和损害的因果关系,但对于“合理期限”造成损害的规定尚无明确的指引,也未明晰日落复审的具体调查方法,例如对于损害认定中“累积评估”的适用、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微量倾销幅度、“公共利益”问题、反倾销税吸收问题等考虑因素在各成员国的反倾销日落复审国内法中的采用标准不尽相同,以至于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日落复审贸易争端案件。例如在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上,“零位调整法”的适用在欧盟对原产于印度的棉麻床上用品进行反倾销审查案件中被确认违反了《反倾销协议》,而在美国从日本进口的抗腐蚀碳钢板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件中却没有确认是否违反《反倾销协议》。

三、 完善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日落复审规则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明晰日落复审规则适用问题。《反倾销协议》明确了日落复审制度适用《反倾销协议》第6条关于证据和程序的规定,而在日落复审的其他规则上给予各成员国过度自由裁量权构建日落复审国内法。因此,各国日落复审的规则不仅差异性大,而且各国的日落的规则、程序和方法与初审有较大差别,损害了法律的稳定性和反倾销日落复审的透明度。反倾销原审程序和日落复审程序上的不同,实际上构成了反倾销审查的双重标准,严重削弱了反倾销规则。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反倾销原审程序和日落复审程序上适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如有不能适用的,则应另立相关规则以统一规范各成员国的裁量标准。

第二,明晰程序性规则,限制过度自由裁量权。《反倾销协议》中对于日落复审程序性规则过于原则化,亟需修正与完善以限制各成员国的自由裁量权,明确主管机关立案审查的细节、准予立案的标准程序、证据“充分”的具体标准以及明确“合理性期限”等问题。首先,明晰日落复审启动的标准,建议由本国国内产业或国内产业代表申请启动日落复审程序,尽可能避免由主管机关依据职权自动发起复审。其次,要确认5年后反倾销措施会自动终止是日落规则的真实含义,使得日落复审案件中延长反倾销措施真正成为“例外”,切实履行反倾销协议中引入日落复审条款的宗旨。再次,合理公平配置举证责任,申请复审并以期延长反倾销税征收期限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而被诉一方需要积极配合调查,以及搜集证据以作申辩,即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最后,日落复审的“合理”期限应给出明确规定,并且建议将延长反倾销措施期限缩减至2至3年。

第三,完善实体性规则,细化考察因素。《反倾销协议》中日落复审制度的实体性规则的完善,主要在于日落复审程序中可能性审查方式需要再斟酌和进一步规范,同时明确倾销可能性审查中征税期间的进口量和倾销幅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考察,清晰界定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还有其他因素的考察,建立统一标准以减少主管机关的主管随意性。其次,在损害可能性审查上关于损害可能性裁决的期间标准,即所谓的“可预见的合理期限”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再次,在日落复审实施环节上,近年来关于日落复审案件的贸易争端案件日益增多,从而需要加强成员国反倾销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各国的反倾销日落复审国内法,以约束其在复审环节的过分自由裁量。

第四,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澄清并发展日落复审规则。由于各成员国的反倾销国内法上的差异性,导致了日落复审的程序性规则和实体性规则在运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争议,争端解决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协调矛盾并形成统一意见,进一步完善日落复审规则在反倾销法中的应用。目前,典型的关于日落条款的争议在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的案例,有日本诉美国耐腐蚀碳钢板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和墨西哥诉美国的石油国管状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等。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协调各成员国反倾销国内法上的不同意见,并作出中肯的修改建议,为日落复审规则的澄清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帮助各成员国在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问题上获得更为合理统一的意见。同时,也为随后解决日落规则的争议和新一轮谈判中关于修改和完善世界贸易组织日落复审规则提供了依据和重要借鉴主要是有关日落复审是否需要计算倾销幅度,以及使用怎样的计算方法;日落复审是否需要对每个生产商、出口商进行调查;日落复审的证据要求等问题。

四、 结论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原始裁决程序,它决定着行将终止的反倾销措施是否继续有效,也意味着实施国国内产业受保护期限的长短。虽然各成员国都先后确立了日落复审制度,但在实践中还是倾向于维护着本国产业的利益,渐渐使其成为了一项新型的贸易保护非关税壁垒。因此,研究WTO日落规则问题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杨方.WTO反倾销法日落复审制度探析――欧盟、美国与中国的立法和实践之比较[J].湖北社会科学,2009(2)148-150

[2] 刘芳. 美国反倾销期终复审国内法之分析?[J].企业经济,2005(7)14-15

篇2

中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已满一周年。一年来,中国政府为履行世贸组织义务,享有世贸组织权利,对相关法律、法规做了全面的清理,大量的法规或被修订,或被废止或重新制定。各级政府官员、企业领导得到了世贸组织基本知识的全面培训。这些都体现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态度是真诚的、认真的。

根据中国加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和世贸组织协议,中国无论是在关税减让、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还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都认真、较好的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篇3

商务部世贸司作为中国政府唯一一个全方位针对世贸组织的合作窗口,一方面向世贸组织及时宣传和通报中国的贸易政策和贸易践,另一方面也把世贸规则、国际惯例以及涉及世贸组织的各项事务介绍到国内。

在迎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的日子里,世贸司的工作十分忙碌并广受关注。作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如何看待中国入世十年来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贡献,如何看待全球贸易体制的未来,就这些问题,商务部世贸司司长柴小林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

多年参与世贸组织谈判的柴小林,性格开朗热情。尽管谈判往往是艰苦而漫长的,但和柴小林共事的同事们,听到最多的是她的笑声。这种笑声既表达了中国贸易官员面对复杂贸易谈判充满自信的精神,也表达了对中国未来开放和发展的憧憬。

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WTO经济导刊》: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之际,各种纪念活动非常多。此前,曾有人认为世贸组织开始渐渐淡出了中国人的视线,您对此怎么看?

柴小林:的确,对于世贸组织在中国的影响,不少人心存疑虑。前些天,世贸组织总干事的前顾问就流露出这样的担心――世贸组织在中国的影响是否正在逐渐消失?我想,此次中国迎接和纪念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的各种活动应该能够打消他的疑虑。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的纪念活动,12月11日将成为迎接和纪念活动的。以纪念活动为契机,中国将认真总结十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在中国形成扩大开放的共识,对外表示中国坚定改革开放不动摇,继续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现互利共赢的决心。

《WTO经济导刊》:十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十年过去,大家都非常关心该如何认识中国入世之后所发生的变化以及中国在世贸组织所发挥的作用。

柴小林:对于中国入世十年来所发生的变化,大家有目共睹。总理在110届广交会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高层论坛开幕式致辞中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现了三个重大变化,中国的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中国的对外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的国际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这三个重大变化对中国在世贸组织中发挥作用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中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的世贸组织,从而改变了多边贸易体制当中的力量对比,使其代表性更加完整,更加平衡,特别是十年后,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共同提高了在世界贸易额中的占比。

十年来,中国切履行了作为发展中大国的责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认真履行市场开放的承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规模清理法律法规,并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出台贸易政策和措施,大大改善了中国的投资和贸易环境,现了自身发展,惠及了其他成员。同时,中国积极、全面参与了世贸组织三大领域的各项工作,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年磨一剑。十年来,中国现了最好最快的发展,促进了与其他成员的互利共赢,并在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事务中,现了从“新成员”到成熟成员角色的转换,成为被各方认可的负责的伙伴。

中国积极、全面参与世贸组织三大领域工作

《WTO经济导刊》:您刚才提到中国积极、全面参与了世贸组织三大领域的各项工作,能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吗?

柴小林:第一、积极参加多哈回合谈判。中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提出100多项提案,并将做出与自身能力相符的开放承诺,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完善,确保谈判的结果能够帮助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有效融人世界经济,享受贸易自由化的成果,现发展。

第二、认真接受贸易政策审议。作为世界排名前四位的世贸组织成员之一,中国接受了三次贸易政策审议,回答成员关于中国贸易政策措施的问题达3500多条,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确保相关政策与世贸组织规则的一致陛。

第三、合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中国积极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妥善处理与其他成员的贸易摩擦,为现可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的外部环境。

世贸组织的重要作用是使各国在透明和可预测的环境中公平竞争

《WTO经济导刊》:2001年,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同时。旨在进一步现贸易自由化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同时启动。同样是十年过去了,多哈回合谈判依然面临失败的危机。中国如何看待多边贸易体制的作用?

柴小林:历经风雨的多边贸易体制走过了60年的路程,推进了全球市场持续开放,2001年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旨在现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如果成功将为世界带来新增收益3000亿-5000亿美元。同时,应该看到的是,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促进各成员开放市场,更重要的是为个成员之间开展贸易制定了一整套行为规则,使得各国能够在透明和可预测的环境中公平竞争。2008年秋季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再次证明了多边贸易规则的作用,全球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贸易保护主义。就中国而言,如果不是多边规则给予中国有效的保护,中国遭受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要严重得多。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WYO经济导刊》:您认为世贸组织及其成员该如何维护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

柴小林:世贸组织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世贸组织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并为世界经济治理的三大支柱,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当前,经济危机促进全球经济和贸易进行重大调整。世界和地区形势发生了新变化、呈现出新特点,需要我们深刻认识、“重新定位”、准确把握未来。

世界经济格局变化需要有新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与之相适应。在拯救面临失败危险的多哈回合谈判过程中,一些成员对谈判方式产生质疑,认为是“协商一致”的原则阻碍了谈判取得突破;对多哈回合议题提出质疑,认为十年过去,当初设立的议题已经不符合21世纪的现,要增加所谓的新议题,如气候变化,汇率管理、粮食安全、能源危机等等。 面对各种观点,世贸组织及其成员应该对如何维护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矫枉过正”,应该保留多边贸易体制的特殊和专业性,与其他组织应该形成优势互补,不能越俎代庖。

面对未来,世界贸易组织既有传承多边贸易体制基本原则的历史使命,又有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现重任。在完善全球治理体制的进程中,世贸组织的根本任务仍应该是协调各国贸易政策、平衡国际贸易关系、减少贸易摩擦、反对保护主义,在推动建立更加平等、更加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以及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方面有所建树,现世界经济平衡、包容、可持续、创新、安全增长。从这个角度讲,世贸组织首要的任务是要在尊重发展授权和十年谈判成果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多哈回合谈判,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信誉。

中国在世贸组织中已由新成员进入核心决策圈

《WTO经济导刊》:对于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作用,各方非常关注。中国对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将如何发挥重要作用?

柴小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现了最好最快发展,在全球治理当中的影响迅速增强,领域持续拓宽。在世贸组织中,中国仅用十年时间,就从~名新成员成功进入了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核心决策圈。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我们在全面参与世贸组织三大领域的工作中积累了经验。因此,我们应当从以往的依附和适应,在今天逐步转为维护和引导,更为自信、积极、主动地行进一步开放战略,从而带动、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深化和完善,为中国发展大计助力。

篇4

塞巴斯蒂安・让:对中国来说,入世本身并非中国精彩崛起的全部原因,但它是推动开放的一个加速器。在成为举足轻重的经济大国之前,中国已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入世以来,中国大幅降低了关税,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也取得了毋庸置疑的进步。

法国蒙萨维战略咨询公司中国业务组负责人让・弗朗索瓦・迪富尔:欧盟应承认中国经济15年来所取得的进步,以及对全球经济增长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美国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通过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以及对外资更加开放中国市场,许多外资企业在中国建厂生产然后出口到全球市场,市场竞争增强令中国生产率大幅提升,并推动中国经济出现快速增长,中国经济变得越来越开放。

肯尼亚内罗毕大学国际经济学讲师盖里雄・伊基亚拉:中国通过加入世贸组织引入竞争,用竞争来推动发展。这不仅加速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而且推动出口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中国对非洲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的多元化,对中国和非洲都预示着新机遇。相信下一个15年,中国经济发展仍将保持活力。

世界经济引擎

英国资深中英关系专家阿利斯泰尔・米基(中文名麦启安):中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这对世界上所有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中国没有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驱动力,那么欧洲人的经济状况将比现在更差。

日本丸红综合商社市场业务部中国组负责人成玉麟:除拉动全球经济及贸易投资增长外,更重要的是,中国为非洲等欠发达经济地区提供关税减免等最惠国待遇,不仅提高了这些地区工农矿业生产出口能力和生活水准,也为当地人民摆脱贫困和建设祖国家园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和信心。

巴西中国问题专家罗尼・林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极大地加强了世界贸易流量,而且其影响已经超越了经济层面,对经济体之间进一步的利益融合起到了推动和巩固作用。中国目前在科技创新领域明显加强了投入,这将对世界贸易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比如,将带动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电子商务迅速扩张。

埃及赫勒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亚西尔・贾德:中国是通过贸易实现共赢的模板。中国作为有能力影响全球市场的经济大国,其加入世贸组织对该组织和全球经济都至关重要。如果中国缺席世界经贸舞台,全球经济必将遭遇重创。

法国外贸银行亚洲部首席经济学家阿莉西亚・加西亚・埃雷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是15年来全球经济演变的一个核心时间。中国入世让全球消费者从中国商品中受益。

俄罗斯高等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和政治系教授、俄罗斯科学院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波尔坦斯基:中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入世之后的发展,是21世纪全球经济最令人瞩目的现象之一。目前,中国已经和美国、欧盟一样,成为世贸组织最具影响力的成员之一。

美国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对全球贸易的贡献是前所未有的,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在全球贸易中比重的上升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么快。许多国家、企业和消费者都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市场中受益。

恪守规则新楷模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贸易法副教授莉萨・图希:有一些非常突出的案例表明欧盟或美国没有遵守世贸组织裁决,而中国在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服从世贸组织裁决方面是一个良好的国际公民。世贸组织规则也是中澳贸易协定的起点,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现已生效。

美国大西洋大众投资公司咨询师马修・尼米兹:入世15年来,中国一直注意遵循标准,各方面都成果斐然。

日本丸红综合商社市场业务部中国组负责人成玉麟: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成为捍卫和促进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坚定力量,以及全球经贸金融系统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篇5

与以前“温柔敦厚”的风格不同,中国在今年这两次世贸组织争端中的做派比较强硬,在中美贸易冲突上更是毫不示弱。在4月24日的“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严厉指责美国将中国知识产权问题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明确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决定按照世贸组织相关规则积极应诉,奉陪到底。

在对外经贸争端中,中国的确很少出动如此高级别的官员发出如此激烈的言论。

我们为什么需要在世贸组织奉陪到底?这首先是因为,在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双边途径和多边途径中,双边途径固然有高效的优势,但问题是通过这条渠道的磋商可能要较多地立足于对方的贸易规则,而不是相对更加公正的世贸组织规则,而我们当初向公众宣传的入世最大优点之一恰恰是借助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遏制不公正的对华贸易摩擦,宣传最终都是要兑现的。而且,如果我们表现出竭力通过双边渠道解决争端、尽可能避免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偏好倾向,无异于给了对方一个讹诈我们的把柄,在国内也无助于巩固国民对政府维护国民合法权益能力和决心的信心,无助于提高政府的威望。

不错,我们运用世贸组织规则的总体熟练程度肯定不如那些老牌贸易大国,但总体熟练程度不如不等于所有方面都不如,而且我们要提高利用国际贸易规则维护本国利益的水平,这种水平是需要通过真刀真枪的诉讼才能验证和提高的。

不仅如此,为了争取更合理的世贸组织规则、为了在国际经贸争端中的主动权,我国也必然要在这个问题上做出强烈反应。在知识产权等许多争议问题上,美国难以通过多边谈判将其意志强加于其他成员方全体,于是企图通过双边谈判各个击破;入世以来,美国企图利用中国入世不久、对世贸组织规则熟悉和运用水平比自己还有差距的弱点,用向世贸组织争端申诉的手段迫使中方退让,并取得了一定收获。对于美国这样的图谋,我们不可能允许其得逞,奉陪到底就成了我们的唯一选择。同时,在美国大选锣鼓声日益紧密之际,这也是告诉美国人,不要三天两头老是把中国当作国内政治生活的出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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