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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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包括对60个重点县攻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如何准确理解《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攻坚工作?本刊记者采访了《方案》的主要起草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请他详细介绍《方案》的要求。
记者(以下简称“记”):王总工,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60个危化品重点县的安全攻坚工作作为2014-201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攻坚工作,希望危化品重点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怎样的改观?
王浩水(以下简称“王”):60个危化品重点县是全国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其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影响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能否实现稳定好转。通过攻坚工作,要实现重点县危化品事故总量明显下降,重点县人民政府的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促进重点县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
具体来说,就是各重点县的危化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攻坚前五年的平均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部分安全形势较好、近几年未发生事故的重点县,力争杜绝危化品事故的发生。重点县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
我们要求重点县所有的危化品企业,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实现三级达标。对于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鼓励申请二级达标评审。有条件的重点县要大力培植一级标准化企业。通过示范引领、经验交流和共享,提升整个地区的标准化水平。
重点县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存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危化品企业,要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全部完善监控措施。对大型危险化工装置,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危化品企业中全面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评估(SIL),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要加快推进重点县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危化品动态监管、应急救援和电子政务等功能。目前,可利用的信息系统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危化品经营许可申请审批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事故查询系统等。此外,要推动危化品安全标签的全面应用。
下一步,将依托国家安监总局“金安”二期工程,进一步实现危化品行政许可、危化品建设项目、标准化、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事项的动态监管和相关电子政务。
通过攻坚工作,还要促进重点县化工园区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定量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并采取措施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已建成投用的化工园区,每5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结合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基准,开展城区高风险危化品企业的评估,有序开展进园入区工作。
记:根据《方案》中的要求,重点县及其危化品企业应如何落实这一工作?
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攻坚工作应从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3个方面入手。
源头管理就是关口前移,主要抓手是实施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园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安全设计监管和推动城区高风险化工企业搬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的生产和储存的规划、布局和控制,以及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对危化品的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规划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化工行业源头管控的规范性文件,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就提出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应当遵循的技术原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园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加强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各重点县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园区内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搭建园区内企业安全管理“比学赶帮超”的平台,强化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重点县还要大力促进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国家财政支持关闭产能过剩、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各类小企业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化工企业整顿关闭与转型,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们从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梳理,提出了企业层面可以执行和落实的对策措施。
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根据《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可以指导具有一定安全生产基础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风险管理、装置运行安全管理、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试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持续改进等。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
为突出遏制事故的关键要素,《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总局令形式颁布,明确了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应抓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最基本、最重要规定。
此外,国家安监总局还将继续推进危化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过程管理、变更管理等多项当前急需的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
各重点县在强化安全监管方面,应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尽量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有化工企业管理经历或接受过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分管领导。加强危化品监管队伍建设,原则上每40个危化品企业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至少应有2名危化品监管人员)。要加大对重点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危化品知识培训力度;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
重点县要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指导监督危化品企业健全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开展持续不断的全员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强化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考核,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要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专家库,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记:对于攻坚工作的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推进?
王:我们计划在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危险化学品板块中,开辟重点县攻坚工作系统。每月,各重点县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系统上报,以便总局跟踪了解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将各省重点县的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所在省党委、政府;力争每年召开一次重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通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省、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制定针对重点县的培训计划,开展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对重点县领导干部开展了一次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我们还将促进总局、省、市和重点县实现培训资料、事故案例等资源的共享。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和省安监局将积极协调、支持、推动部分重点县的安全监管人员,到总局或省、市(地)级安全监管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挂职锻炼的试点工作,强化交流学习。
前言:
化学品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化学品中有些化学元素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进一步危及人们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发展,为了保护人们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对危化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十分必要。
1 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1 监管制度不健全
首先,危化品生产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危化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对危化品的监管深度与广度不够,不能通过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危化品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有效的对企业危化品监管做出整改与监督,甚至部分小作坊、小规模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导根本不具备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意识,使企业危化品监管工作无法落实到位,导致企业危化品生产、存储及运输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企业危化品监管机制也不够完善,企业内部管理部门错综复杂,缺乏有效的配合,监管工作不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危化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使企业危化品管理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不仅威胁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还使企业生产人员面临着生命安全威胁。
其次,我国部分县级以下地区,安全监管体制不够健全,在危化品监管工作中缺少联合执法的力度,尤其是在打击非法危化品生产经营时,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在具体行动中出现职责不明、打击效果不明显等现象,甚至有些非法小作坊,在受到多次监管打击下仍进行经营,使我国危化品生产市场出现混乱现象,导致近年来非法经营危化品小作坊出现多起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发展。
1.2 监管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危化品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危化品生产加工企业缺少相应的危化品项目生产许可证件,还有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在生产之前没有对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使设备在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材料也存在质量问题,而危化品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在监管过程中没有按照监管程序对生产的每一步骤进行监管,危化品监管工作缺乏健全的资料,使危化品项目监管过程流于表面、走过场等现象,导致部分企业在危化品监管工作中得不到有效监管,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也得不到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加了危化品的生产安全隐患。
1.3 监管水平有限
监管水平有限也是危化品监管问题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危化品监管不力出现多起危化品生产或存储中发生爆炸现象,使危化品生产行业成为高危行业,不仅造成了大量经济与人员损失,还引起不良社会舆论,严重影响了我国危化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监管水平有限主要表现如下:首先,我国危化品监管部门对危化品生产环节以及危化品的原材料等了解程度不够,掌握的专业知识有限,在管理中只能按照现有的管理规范条例进行管理,一旦缺少具体的管理规范后,不知该如何对危化品进行监管,在监管工作中缺乏灵活变通的管理技能,此外,危化品化学元素包括危险化学元素、有毒化学元素、稳定性较高的化学元素等,如果监管人员不能准确掌握化学元素的性质,对一些元素的储存条件与反应条件不明确,就不能及时发现危化品在生产、运输以及储存中存在的危险,使危化品监管工作失去现实意义[1]。
2 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危化品O管制度,主要从两方面出发,首先,要求危化品生产加工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危化品监管部门,聘用危化品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危化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国家危化品相关规范政策与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危化品管理制度与规则,在企业危化品监管制度与规则中充分体现:企业危化品的监管规范、监管机制等,调动企业全员参与危化品监管工作,从生产加工技术人员、材料设备管理人员、产品管理人员等入手,使这些参与危化品生产与管理的各环节关键人员都参与到危化品监管工作中,并将危化品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中,使企业全员对危化品进行高效管理,减少危化品的安全隐患[2]。
其次,还要求政府各级部门建立健全的危化品监管制度,尤其要求县级以下危化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贯彻国家危化品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大力度开展危化品监管工作,制定相应的联合执法制度,使政府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危化品监管工作,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企业,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惩处力度,进而整顿危化品市场秩序,使危化品市场稳定、有序发展,对危化品事故企业进行严格查处,对企业责任追究到底,使其他危化品生产企业具有规范生产的紧迫感。
2.2 加强安全监管重视程度
加强监管重视程度,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危化品的监管工作,不断从近年来危化品生产与储存爆炸事故中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的关键,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此提高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重视危化品监管需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要求国家制定严格的危化品监管政策,在监管政策中要明确规定,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规范,明确指出违反国家规范需要付出的代价,同时对一些特殊危化品原材料要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定,使特殊化学元素得到妥善保管,避免与其他化学元素发生危险反应[3]。其次,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导要明确危化品监管的重要性,在保证企业经济收益的情况下,要严格规范企业危化品监管条例,并在企业日常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宣传危化品的危险性、危化品监管的重要性等,还要在企业内部开展危化品监管培训,培训要面向企业全员,使企业所有员工都时刻保持警觉性,增强员工对危化品管理的意识。
2.3 提高安全监管管理水平
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需要危化品监管部门,加大力度聘用专业的危化品监管人才,并使监管部门监管人才深入危化品企业中,定期对企业人员进行监管知识培训与教育。监管人员不仅要具备先进的监管理念,还要掌握先进的危化品鉴别与监管技术,对危化品的种类、危化品的组成元素等化工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同时还要求监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危化品企业管理与生产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对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全面的监管,以此提高监管效率,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化学品应用到人们生活中,但化学品的种类与性能不同,一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虽然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因此,当前对危化品安全监管措施进行研究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强化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我市现有XXXX等4家危货运输公司,从业人员111人(驾驶员45人、押运人员50人、装卸管理员6人、安全员10人),根据管理规定,要求危化品运输企业对车辆、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按规定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二是要求企业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等级及人员资质的审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运输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求企业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运输车辆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对违规车辆按公司规定及时处理。四是要求企业按运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五是按“双随机”管理制度开展对企业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复查,形成闭环。
二、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一线稽查人员危化品知识教育培训,法制部门收集相关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基本技能对一线稽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一线稽查人员熟悉常见的危险品应急处置和自身的安全防护。二是加强一线稽查人员的危化品运输违法查纠知识培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实行部门联动,确保监管实效。
信息系统建设背景
在全国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危化品行业相继出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3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开发建设“金安”工程子系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达标申请以及各级安监机构、评审组织单位和各级评审单位进行受理、评审、审核、公告、打证等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
信息系统功能简介
信息系统在方便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标准化申请的同时,也为各级安监机构对辖区内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提供信息化的技术手段。信息系统可为各级安监机构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地查询、统计、分析、预警、挖掘等提供信息化数据支持。
信息系统是“金安”工程的重要子系统之一,依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网站运行,为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权限,信息系统用户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首页(网址:)上的“在线办事”“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一专栏中点击“危化品企业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入信息系统。
为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安排,安监机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等非企业用户将适时启用通过手机短信获取动态密码的方式登录信息系统。危化品企业用户需要在系统首页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后可以使用系统,政府安监部门用户通过上级安监机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用户通过省、市或县级安监部门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信息系统主要分为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功能、达标评审、政府审核发证及评审信息5个部分。企业申请功能,主要包括企业用户注册、诊断信息登记、达标申请、申办状态查询、企业自评管理、将过期达标证书预警。评审组织功能,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评审通知、评审方案报备、打印达标证书、办理情况和达标企业分布统计分析、企业诊断信息查看。达标评审,主要包括报备评审方案、登记评审信息;评审人员业绩统计分析、单位信息维护。政府审核发证,主要包括达标审核公告、查看达标企业信息、撤销达标证书、查看达标证书信息、达标情况统计分析、专家库维护。评审信息,主要包括公告信息、各地达标创建工作动态、黑名单、法律法规展现、交流论坛、在线举报、远程培训。
信息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2012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组织通信信息中心在北京举行了12期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班,以帮助企业及各级各类用户熟悉信息系统功能,保证信息系统尽快投入使用。在信息系统的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的用户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提出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归纳分析,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提出了信息系统使用中的4点注意事项。
一是企业用户基本信息维护及达标申请操作。危化品企业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通过“企业基本信息维护”进行及时更新,以保证在评审及自检过程中企业信息的完整正确性。企业进行达标申请时,申请类型务必选择正确。没有获取任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申请类型只能选择三级初次申请;三级达标证书到期,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三级直接换证申请,不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三级评审换证申请,经自评符合二级达标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二级初次申请;二级达标证书到期,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二级直接换证申请,不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二级评审换证申请,经自评符合一级达标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一级初次申请;一级达标证书到期,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一级直接换证申请,不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一级评审换证申请。
二是评审组织单位用户基本信息维护及用户初始化授权功能。评审组织单位基本信息或者管理员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通过“单位信息维护”功能进行及时更新,管理员用户需要通过“内部账号管理”功能为本单位的每个用户进行功能授权。
三是评审单位用户要负责本单位信息维护和用户授权。评审单位的基本信息或者管理员信息发生变化,要通过“单位信息维护”功能及时更新,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后,要及时通过“内部账号管理”功能为本单位的每个用户进行功能授权。维护本单位评审人员信息时,只能从信息系统的评审人员库中选择,不能自行随意增加。
四是政府安监部门用户需要先建立专家库,为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进行用户创建和功能授权。各级安监部门需要在首次使用系统时建立自己的专家库。如果一个安监部门同时承担评审组织单位职责,那么该安监部门或其上级安监部门需要为其设置“同时承担评审组织单位职责”权限,不可再创建新的评审组织单位。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评审业务的评审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部门创建,同理,在全市(地区、自治州)或全县(区、市)范围开展评审业务的评审单位由相应级别的安监部门创建。创建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根据其承担的评审组织工作级别、评审工作级别进行相应的选择。如果评审组织单位仅承担二级的组织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等级只能选中二级;如果评审组织单位承担二级和三级的组织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等级必须选中二级和三级。评审单位亦然。
(丹东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辽宁 丹东 118000)
【摘要】主要从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法律法规建设、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及如何加强不同部门之间合作和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等方面对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这有助于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从而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应对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不断扩大,石油化工产业、医药化工产业以及煤炭化工产业发展迅猛。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力量不够等原因,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国发生了几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这也暴漏了我国政府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本文从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存在问题的原因出发,进一步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1造成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我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建设起步较晚,实际上我国从本世纪初期才成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也仅仅不过十几年的时间,政府监管经验不足,缺乏与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人员,实际上该部门工作人员大多从其他执法部门调用。现阶段,我国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行业发展来说较少,特别是基层管理部门,往往只有几个人在管理者一个地区的多家企业,导致存在很多监管不到位的地方。
2)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这导致危化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也导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往往在生产活动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这使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3)相关部门权力分割不清楚,由于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且各相关部门彼此间权力划分不明确,当危险化学品行业出现各种问题时,相关部门彼此推卸监管责任,以至于责任无从追究,或者说没有相关的部门去干涉此种问题。
4)化工企业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由于我国经济的现状,一个地区的经济产值的多少是衡量这个地区或者这个行业的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所以,对于化工产业经济利益必定排在最前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经济利益面前显得更加微不足道。这种现象是安全监管体制缺陷的最根本原因。
2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创建的应对措施
针对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就如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由于我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建设起步较晚,且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相对缺乏。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训练,以提高技术人员的素养与专业技能,增强他们及化工行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意识。
2)建立健全化工行业监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随着国家对化工行业的越来越重视,自2002年以来,我国陆续成立了全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已经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组成的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危化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2)从我国国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控制重大、特大事故为重点,抓住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配套法规。
(3)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应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对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员工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3)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以便更好的防止责任互相推诿推卸的现象。首先政府要转变监管的态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把服务摆在最先位置。当企业出现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政府要积极的帮助企业寻找解决困境的路径,要积极正确的传达最新的政策、思想和科技。其次,要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作为平台的作用,加强危化品监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及各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最后加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作用。针对新闻媒体网络上的各种相关危化品的问题,政府要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政府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人民群众路线。
4)由于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论政府制定多么完美无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企业依旧我行我素,那么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不能够彻底的解决。所以针对企业自身的问题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1)政府在批准化工企业建立之时设立较高的门槛,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登记设立化工企业,登记设立化工企业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有资格设立,针对这些条件政府可以做出明确的规定。
(2)建立健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有效监管机制,事关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问题,各个相关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合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从化工企业的内部进行调整,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企业针对生产的产品要全面分析诊断,认真抓好每一处隐患整改工作,要严格把手产品质量,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操作有规程,管理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检查有方法,考核有标准,处理有措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力求做到人人安全,事事安全,时时安全,处处安全。
(5)对企业内部的从业人员,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应急能力,强化系统管理方法的应用,尽量避免和减少员工的误操作,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事故或使事故扩大。应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切实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思,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