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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档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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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档案

篇1

一个完整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机制是工作程序、规则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贯穿于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1健全机构—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企业中建立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一级在企业管理层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第二级在企业办公室内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文件材料的具体管理工作;第三级在各有关部门设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分管范围及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文件材料管理工作,并规定按期将本部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文件材料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是一项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必然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企业应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自身发展规划及现有经营规模等情况,在国家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企、!卜内部的知识产权资料档案开发、保护、利用的规章制度。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W企业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制度,包括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企业商标管理制度、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2)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制度。(3)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利用与开放制度。(4)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保密与追责制度。3.完善保障—在企业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的安全保障措施。引发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有:资料档案流失,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障知识产权档案的安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流失有:一是意外灾害引起的流失,针对这个问题一般采取信息备份,纸质资料数字化备份,电子资料档案则要脱机备份和联机备份,在时间上要分类采取实时备份和定期备份;二是人员流动造成的流失,首先要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整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次是要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保密制度中规定,但凡是与知识产权关联的工作人员一律要与企业签V丁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4.同步管理—打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同步发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竞争已然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在这样的趋势下知识产权管理纳人企业战略管理大盘子成为必然,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重要支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而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档案工作应该是贯穿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全过程的一个同步管理。根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工作规划及具体运行过程,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体系,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到工作思路,将档案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两方面工作有机融合,共同置于企业发展战略框架下致力于服务企业发展。

二、企业知识产权文件资料收集与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广,包括了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等多个方面,具有种类多样、权利获得及有效期时间长久等特点。企业知识产权等收集和管理应遵循知识产权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贯穿于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全过程。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成套性和完整性的特点,加强对具有时效性标识和凭证作用的各种载体的附属性资料的收集并进行集中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产品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1.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获得知识产权前的发明创造方案、策划、实验数据、技术构思、研究课题立项、申请前的查新等文件资料。2.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和登记过程中产生等文件资料。包括知识产权申请文件,委托书,缴费凭证,审批机关的各种通知、公告文本、授权证书、登记证书、各种补充材料,权利的变更、转让、终止无效等文件资料。3.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的转让、许可、质押活动中签i丁的各种协议、各种法律文本、凭证性文件资料。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由保护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诉讼、申述、鉴定、裁定以及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5.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定位、宏观分析、规划发展、市场预测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篇2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需要法定程序等特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是知识产权的真实记录和重要载体,其特点是由知识产权的性质和活动规律所决定的。

1 从产生的范围来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内容多、涉及范围广。按照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档案包括商标档案、专利档案、著作权档案、商业秘密档案等。按现行的企业档案十大类分类方案,知识产权档案包含了科研档案,涉及产品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多个门类。

2 从内容上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具有成套性的特点,包括知识产权活动在创造、申请审批和登记、转化、保护、维权等各个环节形成的全部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这些工作一环紧扣一环,具有系统性,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3 从形成的过程来看,企业知识产权的权利获得及有效期时间跨度大,具有渐全的特点,有一个动态的不断增加的过程,这是由知识产权的时间性、需要法定程序的特点决定的。知识产权的研发、创造与取得都需要历时一段时间,有些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知识产权取得后,它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才是有效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在这期间,每年定时都需续缴年费。商标注册证为了保持其有效性,每满十年需要续展。商标注册证许可使用、注册信息的变更、争议裁定、商标侵权、商标的使用等情况,都会形成新的档案,而且时间上会不断地延续下去。

4 从管理和利用的方式来看,企业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特点,因此档案有保护性要求。很多知识产权档案都属于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它们是众多竞争对手极为关注、竞相争夺的目标,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秘密性是其最根本的特征,失去秘密也就失去它的竞争价值,因此应做好知识产权档案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措施

剑南春集团公司现有各项专利、商标、商标注册证、国际商标注册证及其他知识产权档案合计万余件。面对数量如此丰富的知识产权档案,分析其特点,加强科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具有渐全的特点,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到“三纳人”、“四参加”和“四同步”,根据归档范围将知识产权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包括电子文件的收集,并与对应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在知识产权立项时就应有档案人员参与,属于合作开发及技术引进项目的应将文件的归档要求写入相关合同;在该项目完成后,档案还会有增添或修改,应与档案形成的相关部门多交流、沟通,及时收集补充归档。

2 保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成套性、完整性。整理档案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属于同一知识产权的文件材料应集中在一起,不得随意分割开来,从而保证知识产权档案与知识产权活动的一致性,按档案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一案一卷或数卷。整理档案时,档案盒不宜装得过满,例如,商标注册证每十年就需要面临续展等情况,新增加的档案就无法放在同一档案盒内。若该盒实在已装满,可再组一卷,并在卷内备考表说明,使同一知识产权档案信息发生关联,方便查找。

3 科学分类。有的档案同行建议在企业档案十个大类后,再增加第十一类“知识产权档案类”,但笔者认为,对于知识产权档案形成时间久远、档案数量庞大的企业,这种方法并不可行。以剑南春集团公司为例,近万件知识产权档案已于过去二十多年规范地整理于企业档案的十个大类里,如果档案分类上发生变化,则牵一发动全身,引起相应工作的一系列变化,很多档案都需要整改,有些工作甚至需要从头做起,实在是一种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伤害档案实体的无效劳动。档案的分类方案宜保持长期的相对稳定,应尽量执行原有档案分类框架,可通过建立专题目录及在分类方案局部做一些微调处理来促使知识产权档案信息相对系统、集中。

商标、专利类档案概念明确,独立性较强,可放在产品档案类下综合类或在综合类下新增加一个类目,按知识产权档案的客体,设为商标类、专利类;著作权类档案对于企业来说包括学术论文、专著、工程图、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商业秘密类档案涉及范围广,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经营信息。”因此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明确商业秘密的归档范围。通常包括企业财务状况、投资计划、分配方案、客户名单、原材料进货渠道、产品销售网络、生产工艺、产品配方、新技术研究等需保密的各种文件材料。这些档案材料分散在文书、会计、人事、科研等各类档案中,可继续按原有分类方案将档案归人相应档案类别,随各类档案统一分类编号、整理编目,再通过建立专题目录,将属于不同职能领域的档案信息集中起来;科研类档案自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一级类目,它包含于商业秘密档案,因此其分类整理和以前一致。

篇3

当前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已是普遍现象

开展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变化、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多方面密切相关的。

1 知识产权档案已经是普遍现象而不是个别现象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知识产权档案已经在很多企业中频频亮相,已成为企业档案普遍出现的管理内容。我们在参与调研的各单位中看到,这些单位都已收集、保存了包括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档案,并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制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已是一个趋势

我们看到,北京航空特种工艺研究所、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都已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协调、规范本单位知识产权文件收集归档和整理组卷工作。更多的单位表示,准备在适当时候(最好是有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前提下)着手制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3 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开展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档案已经在商标侵权、专利维护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方面发挥了作用,由此企业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都比较重视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重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档案的归档和管理,这就为推动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恰逢其时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特点,提出完整的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很有必要。

1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档案事业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开展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现了档案事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探索和创新,通过实现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可以为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和国际化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为我国实现“制造大国”向“创新强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转型提供档案信息的有力保障。

2 当前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与实践,已经提出了对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实际需求。大量事实表明,企业中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已经不是一个尚处于理论探讨、有待开展的工作,而已经成为目前企业档案管理的一个普遍内容。虽然目前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在大多数企业处于“整装待发”状态,但是不存在难以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障碍,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档案标准化工作突飞猛进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具有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为工作查考保存历史证据、服务于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的意义,而且具有直接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贯彻“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就必须关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环境发展对档案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在调研工作基础上,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些具体问题急需解决。

1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是“知识产权+档案”的简单叠加,而是其有机融合。因此在研究、开展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时,要让“尊重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形成特点、维护归档文件的原始记录性”以及“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的档案管理原则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也得到充分体现。

要想把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纳入同一管理体系中,就必须把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们认为,完全有必要把已经被档案管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有机地纳入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

2 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工作需求,把“知识产权档案”列为一个新的一级类目。国家档案局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第四条规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所以,我们认为根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相关规定和工业科技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应当把知识产权档案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档案一级类目;在此一级类目下,把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内容划分为专利档案、商标档案、著作权档案以及商业秘密档案4个二级类目进行分类管理。就是说把知识产权档案作为企业档案中和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等相似的、独立门类的专业档案来对待。

篇4

我国是一个科技大国,一直秉承科技兴国的战略手段,科技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为我国留下了大量的科技档案。对于这些档案的管理,难度极高,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使一般档案无法同日而语。知识产权视角下的科技档案管理已不单单是档案的分类整理那么简单,而是与法律、经济等产生了联系。本文对知识产权视角下的科技档案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合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

一、知识产权视角下的科技档案管理的现状

知识产权涉及面相对较广,不仅仅与经济紧密相连,更是与法律同样息息相关。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科技档案管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问题,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方面。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档案的管理非常重要,其可以保障科技档案的安全性与正确性等。截至现阶段,知识产权视角下的科技档案管理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够紧密、相关部门管理不力、工作人员态度及认识不够等问题。

(一)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不紧密

知识产权很大一部分内容是法律,与法律的结合非常紧密。关于知识产权,我国有专门的法律限制及规定,要求对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充分说明我国对科技的重视及知识产权的重视。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对于知识产权也有了详细的规定,但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在进行科技档案管理时,常常不重视科技档案管理的知识产权,导致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对于档案的作者没有准确的记载,难以通过作者对档案进行检索。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科技档案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够紧密,不对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进行详细的记载和审核。

(二)相关部门管理不力

科技档案由特定的部门进行管理,这个部门在科技档案的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甚至于影响着我国科技的M步和发展。我国是一个重视科技的国家,尤其重视科技的创新。科技的创新来源于对科技档案的参考和创新实践,大部分科技的创新都会对科技档案进行查阅,最后在前人经验的指导下,让科技创新变得更加简单。即使是如此,我国的科技档案在管理方面还是有很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管理对于科技档案的保存是极重要的,甚至影响到科技的进步,尤其是知识产权加入科技档案管理中以来,管理部门的责任就更加重大了,不仅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足够的认识,也要对经济方面有相应的了解。如今,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断增加,任务不断加重,导致其在科技档案管理的知识产权方面监管不力。

(三)工作人员态度及认识不足

科技档案是一个国家科发展最基本的记载,记录每个时期科技的进步发展,同时也为未来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参考,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于对中国历史的记载。我国很多科技创新与新发现就是在参考科技档案的基础上出现的,此外,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档案来说就是其身份,详细地记载了文献的作者,有了知识产权就象征着这个科技的文献是作者独有的,任何人不能抄袭,同样其他人也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使用。这就说明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是我国的科技档案管理之所以难以促进我国科技的进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态度及认识不足。譬如,工作人员常常认识不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少对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核,因此造成科技档案杂乱无章,往往一个科技档案对应的不止一个作者,这对于我国经济和科技的进步是非常不利的,甚至会阻碍我国科技的发展。

二、知识产权视角下的科技档案管理的改进策略

就目前来说,我国知识产权视角下科技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了我国法律的威严,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已刻不容缓。下文将针对我国知识产权视角下的科技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的改进策略,如培训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加强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及促进法律与科技档案的结合。

(一)培训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

与科技档案直接进行接触的就是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常常直接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可以说,工作人员就是科技档案管理的实施环节,这个环节是科技档案管理的关键步骤,因此,工作人员要对科技档案管理的具体细节了然于胸。随着对于知识产权的逐步重视,科技档案管理已不仅仅是传统的整理、分类、登记及管理,更是增加了法律的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加入使科技档案管理变得更加严谨和严格,要对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核并加以保护。工作人员作为科技档案管理的关键环节,需要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各项科技档案管理的讲座,其中要着重对其知识产权进行强调,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解说。通过专项的培训让工作人员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其在日常的科技档案管理的工作中重视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并将其作为一种习惯。

(二)加强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

想要从根本上对科技档案知识产权进行重视,不在于工作人员,也不在于法律法规的限制,而在于管理部门的监管。并且相关部门的监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循序渐进的,也不是短期的管理就能实现的。长时间、大力度的监管是科技档案管理愈加完善的必要条件,因为只有自上而下地进行管理才能让知识产权在科技档案管理过程中受到足够的重视。即使现阶段我国的管理部门还未加强管理力度对科技档案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但是已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和进步,并已认识到了科技档案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下一步必定要加强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国科技档案知识产权得到合理的保护,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管理。通过加大监管力度,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实现法律与科技档案的有力结合。

(三)促进法律与科技档案的结合

谈到知识产权,不得不提的就是法律,只有法律能确保知识产权受到合理的保护,尤其是在科技档案管理的过程中。科技档案管理过程中最基本的内容就是法律,法律与科技档案管理的结合能实现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促进法律和科技档案管理相结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于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其次,多次开展相应的科技档案管理与知识产权的专题讲座;最后,通过相关文件的,自上而下地学习法律与科技档案管理的相关内容。

三、结语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见科技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往往国家各个时期的科技都浓缩在科技档案中,因此要重视科技档案管理,而知识产权作为科技档案管理中的一部分,更要受到足够的重视。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些增强我国科技档案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力求对我国科技的发展有所帮助。

(作者单位为肇庆市科技中心)

参考文献

篇5

为了做好此次调查,我们拟定了一张“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调查表”,其中列举了以下几个问题:

1.本单位档案部门是否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

2.目前是否建立了以下知识产权档案:

A.专利 B.商标 C.企业形象 D.著作权或版权

3.是否制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4.近年来企业经营活动中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否提出了利用要求。

5.谈一下对完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建议与看法。

从会议上及会议后寄回给我们的调查表中可以看出:

第一,在企业档案部门较少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大多数档案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一般知识知之甚少,其中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具有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做到比较系统了解的人员则更为鲜见。此次调查中的对象包括了来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档案业务骨干,因此调研结果虽然说不能全面反映出我国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了解的全部状态,但这次调查结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有代表性的。由此我们认为,在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知识全面、系统了解应当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这种情况是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的。

第二,随着我国企业市场化经营程度的提高,在不少企业的档案管理内容中已经出现了知识产权档案,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的714所、715所、725所、718所、山西平阳重工、青岛北海重工等单位,就已经建立了专利、商标等档案,制订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但是应当指出,我们通过调查所得出的印象是这些单位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初始化阶段,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馆藏数量、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待于加强提高,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制度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完善。

第三,接受调查的人员普遍提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开始显现效应,但是苦于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具体开展有关活动。因此在调研过程中许多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编写适用于企业需要的培训教材,指导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利于尽快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不希望在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能力被“甩下车”。

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9月1日联合印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第10条明确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充分说明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已经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档案工作的新内容。

如果从档案专业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属于企业档案管理的范畴,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法规标准等都可以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得以应用。但是同时应当看到,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仅需要体现档案专业的特点,而且需要体现出知识产权的专业性特点来,这就需要把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放在首先位置,这样就能使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从一开始就在比较高的层面上运行,也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从建立伊始就能够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发挥效用。

所谓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是指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实行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以保证整个管理活动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有序运行。

1.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专业性活动,具有十分明显的“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特征,因此采用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标准的方式来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但是,正如我们在这次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时所发现的那样,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或者尚未起步,大多数企业都尚未制定出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这对于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无疑是十分不利的。而且我们认为不能等到由于各个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各行其是”然后再来“收拾残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之后再来制定标准,那将导致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混乱与返工现象发生。我们认为根据多年来所积累的企业档案工作经验完全可以制定出比较适用的相关标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

2.制度化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涉及企业内外许多部门参与的专业活动,只有把对知识产权档案文件的收集、积累、归档、利用等活动纳入这些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中,并且落实到相关人员的日常业务活动中,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做到收集齐全,管理有序,才能让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必要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按照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活动中落实有关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四参加”规定,就显得更加必要。

但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我国国有企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着手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但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依然不足,因此在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时候,往往“漏掉”子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内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处于“缺失”现象比较严重的方面。如某些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的有关文件时,就没有明确规定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上的一个不应存在的“缺口”,这不仅对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有影响,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也有不利影响。俗话说:“没有规矩,何以方圆”。如果不能把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的话,企业档案部门即使是制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真正贯彻执行起来其实际效果也是会受到制约的。

3.程序化管理。在知识产权活动中其重复性特征也是十分明显的,如专利的申请、审核、授权、维持或者商标的注册申请、授权、续展等活动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抛开这些活动的具体内容不看,则可以看到此类活动的进行过程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应当按照知识产权活动特点,编制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管理程序化,这也是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由此可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实现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依赖的有机组成部分。

篇6

(一)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数字档案馆可通过培训、讲座和BBS讨论等方式来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和咨询用户传授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减少数字档案馆服务过程中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立法保护

目前,我国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专门立法及网络作品的法律保护方面还很薄弱,只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可供借鉴,如《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专利法及实施条例》等。虽然这些法规条例对于网络信息环境的有序化、法制化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但我国还应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制环境,借鉴国际上网络知识产权立法的成功经验和通行惯例,加快我国网络信息环境的知识产权立法,建立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

(三)完善数字档案馆工作制度

档案利用既要符合档案法律法规,又要符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目前,档案法律法规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之间确实存在着相互协调的问题,《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现行档案法律法规,有必要认真进行清理,将那些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条款加以修订,使数字档案馆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把握信息服务的尺度

各国版权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赋予数字档案馆对信息资源“合理使用”的权利,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的利用与共享。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应以其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传播信息应以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为前提,以免造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数字档案馆要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澄清服务中使用的各项资源的知识产权问题,把握好尺度,遵循“合理使用”限定的范围、权限。

三、慎重对待超文本链接

在超文本链接设链时,应提倡使用正当链接,即使用外链方式直接链接到他人的网站首页,注意保护被链网页的完整性,少用容易引起侵权纠纷的内链方式。在网页中,设链要慎用加框链接,如果必须使用,应事先取得被链接者的许可,避免发生版权纠纷。对于其他网站不正当链接,可采取ASP技术,使其他网站的任何链接必须首先链接到首页后才能进一步链接,以保证网站网页的完整性。DRS中所提供的链接服务若涉及侵权作品,在收到著作权人要求停止链接时,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立即移除,制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只要在版权人提出侵权通知后及时采取移除措施,就不会承担连带责任。

四、强化参考源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参考源的知识产权立法

加强数字档案馆参考源立法,尽快建立适当的参考源保护制度,为数字档案馆信息活动提供法律保护。在制定数字档案馆数据制度时,应遵循稳定性、衔接性、前瞻性和立法主动原则,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中国特色的参考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既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又给予参考源投资者一定的鼓励,从而促进社会信息产业和数字档案馆的良好发展及多元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法定许可制度

法定许可使用是除合理使用以外的另一种对权利人的权利加以限制的形式。它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虽不需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著作权制度的核心是通过适度保护作者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禁止或限制不劳而获,从而激励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活动,平衡作者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法定许可制度有利于促进数字档案馆的发展。

五、数字档案馆的知识产权相关声明

在知识产权不成熟的环境中,采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声明。如著作权声明、合理使用声明、用户须知声明、免责声明,能规避侵权风险,减少甚至豁免侵权责任。大多数数字档案馆都有相关声明,其中采用用户须知声明的形式最为普遍,即在用户须知的条例中大致列有数字档案馆服务范围、方式及用户使用档案馆资源的合理限制。

六、优化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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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科技档案提供利用的主要方式

(1)阅览服务。设立阅览室,接待查阅档案是开展林业科技档案利用工作最主要、最传统的方式。阅览室查阅档案是利用者根据需要到档案馆(室)现场查阅有关档案原件,随即归还。由于林业科技档案多为单份、孤本甚至稀本,有的内容还具有机密性,因此一般不能外借,主要应在阅览室内查阅使用。提供阅览服务,一方面便于档案的保护和保密,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档案的周转率和利用率,避免一人借出而影响多人使用。

(2)外借服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照顾利用者的工作方便,有的林业科技档案可以适当从档案馆(室)借出使用。但对于档案的外借,必须有严格的制度及批准手续,并严格控制借档单位、档案的形式与种类、借出的时间。在借档单位上,一般以本单位内部为主;在档案形式与种类上,有复制件的尽量不借原件,对于特别珍贵与残破损的档案不能外借原件;在借出时间上,不宜过长,到期不还的应当催还。以《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为例,明确规定科研档案一般不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于一周内归还。

(3)复制供应。根据档案原件提供各种复制件,是林业科技档案提供利用的1种重要方式。复制供应,既有单份文件和图纸的复制供应,也有全套文件与图纸的配套复制供应[2]。复制供应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①为林业科技档案及林业科技成果的广泛利用创造了条件;②保障了档案原件的安全与完整;③可以根据档案文件的机密程度和利用对象,有选择地制发复制件。

(4)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档案人员以林业科技档案信息为依据,为利用者解答有关档案状况或有关科学技术内容的1种服务方式。咨询服务必须立足于库藏林业科技档案,并借助相应知识或手段。当利用者需要了解林业科技档案信息的储存状况时,可以直接通过向档案人员咨询获取所需信息;而当利用者需要对某些林业科学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时,咨询服务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为其进行介绍或解答,在某种程度上可避免进一步查找档案原件。

2林业科技档案利用工作的特定要求

(1)针对性要求。林业科技档案直接形成于林业科技、生产活动之中,其管理与开发利用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服务于林业科技、生产活动。因此,林业科技档案的利用必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要直接针对林业科技、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展开,直接针对相关林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领导的利用需求进行。

(2)可控制性要求。林业科技档案的信息内容属于内部信息,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都带有一定的技术机密性,某些林业科技档案内容还会涉及到国家科技机密或相关主体的技术专利。因此,在选择林业科技档案利用方式时,应当遵循可控制性要求,对档案信息内容、用户及时间等因素进行控制。

(3)时效性要求。由于当代林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十分迅猛,林业科技成果层出不穷,林业科技工作者需要及时高效地获取有关档案信息,以满足发展林业科技的需要。因此,林业科技档案的利用必须坚持时效性的要求,即在最短的时间内,输出最大数量和最高质量的林业科技档案信息,使林业科技档案的利用做到及时和准确。

林业科技档案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而林业科技档案是直接记述和反映林业科技、生产活动的文件材料,是重要的林业科学技术信息资源,也是维护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保障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

1林业科技档案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1)林业科技档案的内容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林业科技档案是在林业科技、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以林业科技成果为主要信息内容。而林业科技成果是林业科研工作者脑力劳动的成果,属知识产权范畴,可以在林业生产领域转化为有形的物质产品,产生经济效益。

(2)林业科技档案是知识产权的载体之一。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人类脑力劳动的产物,属于无形财富,本身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客观上无法为人们所占有,所以权利人为了实现其物质和精神权利,需要将这种无形的东西体现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上,通过有形的载体为人们感知和了解[3]。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十分广泛,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文字、图表。因此,在林业科技成果形成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既是智力成果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构成林业科技档案的重要内容。

(3)林业科技档案是知识产权交易的媒介。林业科技档案记录了林业科技成果从准备、研究试验到成熟定型的全过程,是林业科技成果的主要载体。无论是专利技术还是非专利技术,都完整地记录在林业科技档案中。而林业科技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的范畴,可以进行知识产权交易。因此,在林业技术或科技成果转让中,林业科技档案便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媒介,通过对档案的转让,就能实现技术或成果的转让。

2林业科技档案利用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1)收集不全导致档案缺少核心内容。由于林业科技工作周期普遍较长,项目参与人员较多,各类科技文件材料容易分散在个人手中,导致林业科技档案的形成时间长、分布范围广泛,给收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科技人员往往只重视林业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的推广,而忽视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甚至存在只移交一般性材料而将关键性材料留下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林业科技档案的完整与质量,也使林业科技档案丧失了实际价值,不利于今后查考利用,也不利于技术储备和成果的继承发展。

(2)保密过严导致知识产权自然流失。保密只是把档案的使用相对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之中,并且这种限制应该随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保密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过分强调林业科技档案性,把档案保护与利用对立起来的现象。因为害怕开发利用会泄漏技术秘密,把本可以公开利用的林业科技档案加以保密,致使档案得不到充分利用,从而导致林业科技档案开发利用过程的知识产权自然流失,科技档案保障知识产权的凭证作用得不到实现。

(3)保密不严导致知识产权遭到破坏。由于1个林业科研项目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且林业科技档案的利用日益增多,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极容易因保密不严导致核心技术的泄露,从而使知识产权遭到破坏。

3在林业科技档案利用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

(1)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林业科技档案的利用,离不开档案管理制度的支持,而科技档案开发利用的过程也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过程。因此,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林业科技档案利用工作、保护知识产权的根本保障。相关林业科技单位应以国家有关档案、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制度,从而保证科技档案的利用工作有章可循,实现林业科技档案利用工作合理合法、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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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170-02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记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资料,是重要的科技信息储备资源,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促进科技创新、支持生产建设和科研发展等重要作用的主要手段。

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重要性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我国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完整过程,包含大量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潜在的科技信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支撑国家科技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科技创新具有奠基作用

科技创新对于人类的发展来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创新是在继承前人的研究和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如果科技创新没有前人的研究和成果作为它的基础,科技创新根本无法实现。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非常重要的科技档案资源,将前人的研究和成果都给予了精确记录,有助于当前的科技工作者真实地了解前人的研究历程和成果,由此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科技创新具有启迪作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于科技创新来说,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当前的科研人员可以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得知前人相关研究中的材料,通过对材料的研究、分析,有助于产生新的研究思路,激发产生科技创新的灵感。第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则可以提供与科学判断有关的信息资源,由此来验证科技人员的判断。第三,科技人员在进行研究之前,通过对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来进行有效的研究,能避免重复研究。

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中,由于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导致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开发意识淡漠,重管理轻利用;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电子档案的出现也给项目档案的保密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开发意识淡漠,重管理轻利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长期处在封闭和半封闭的环境下,导致一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的思想观念仍停留在“重管轻用”上,主要完成按时接收,安全保管,按规定接待查找档案人员等工作。再加上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察觉科技市场和科研工作者需求的最新变化,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将收集、保存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进行系统加工,导致多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仍处于简单的数据整理状态,信息开发不充分,价值低,无法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快速查找和共享。

(二)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突出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中还存在不少知识产权问题,突出表现在产权的流失、产权破坏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效益的发挥。

1.产权流失问题突出

由于多数承担单位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科研人员重项目研究、轻项目档案的观念依然很严重,造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政策掌握不全面,致使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进而导致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中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2.知识产权人为破坏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知识产权人为破坏是指在开发利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过程中,由于人的行为而造成的知识产权破坏。如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制度的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无意或者蓄意破坏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知识产权。如有些科研人员缺少归档意识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科研实验原始记录不记录或记录不规范,造成重要的科研数据丢失、科研报告不完整等情况,最终造成科技计划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不齐全;有些科研单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被国内外的竞争对手窃用或抢先注册专利,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电子档案的发展使保密工作面临新挑战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档案的管理成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电子档案的大量产生打破了传统的信息贮存方式,随着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逐渐增多,纸质档案也在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为传统科技档案的利用开辟出一条新路,但同时也给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安全带来了新问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记录了重要的科技信息,不能随意变更、传播,重点针对特定的科研人员开放。电子档案便于储存和利用,但是,对电子档案的处理过程必须依赖于电脑和专用软件等现代工具,一旦借助的工具出现故障,会造成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可变或丢失。另外,电子档案便于修改、容易拷贝,这就给原始档案的认定带来了难度。虽然有技术可以防止伪造文件和在“原始文件”上任意修改,但是类似的限制功能是人为设置的,发生失真的可能性依然很大。所以,在现代工作环境下要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原始性和信息传播的可控性仍是需要攻克的一大课题。

三、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建议

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作用,为科研人员及时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更好的服务科研活动,对提高新的科技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技术成果水平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注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积极开发和利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意识到,面向本单位,面向科技领域,大力开发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为新的科研成果的形成和发展服务,促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档案记载、积累的科技信息在科研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创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可以进一步加大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管理、开发和科学研究的投入。

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来说,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项目档案开发利用环境,及时升级相关技术和设备,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持。

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开展和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增强保护意识

1.加强普法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知识产权保护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首先,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保密法》等档案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将属于国家和单位的知识产权成果据为己有、非法使用、泄露或转让。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或科研人员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由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提供资助,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其成果具有公共属性,更多的是要为国家发展提供支撑,个人不能随意处理。所以各级管理部门应对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科研人员为国家服务的意识。

2.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使用者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必然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应分清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哪些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哪些是属于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之外的,对于利用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项目档案,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在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利用服务活动中,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开发出来的具有创造性的信息产品,这种智力性劳动成果由于具有独创性,则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利用者,既要注重对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自由阅览、复制等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要强调对其非法利用行为的控制和惩治。

(三)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与利用

在计算机网络广泛应用的环境下,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信息在产生、处理及传输的过程中,使资源共享、近远程查询利用成为现实的同时,也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保密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威胁。因此,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各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必须要配以多项行之有效的保密技术,以确保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才可以较好地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化服务功能。为了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利用的安全,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物理技术保障,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保密管理。具体可采取物理隔离的办法,严禁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上传,严禁联网或一台计算机多用;也可以采取安装屏蔽设备或使用视频监控保护等方法来解决。二是网络技术保障,主要是使用保密技术来建立访问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定位跟踪等。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对上网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必须进行保密检查。应依据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设定的密级层次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内容尚不能完全开放或未解密的电子类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不得使用普通的移动存储设备通过拷贝的方式利用。对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要用专用工具进行定期检测和拷贝,以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信息的可靠性。对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标准等,以保证电子文件的质量。

四、结语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具有能够及时保存科技信息的优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是对科技计划项目资料的升华和再创造。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的积累,为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供完整、可靠的信息资源。

参考文献:

[1]王新才,陈荷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建设思考[J].档案学通讯,2013(2):84-88.

[2]刘春泽,宋宇.关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若干问题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1(8):135.

[3]潘世萍.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政府权益的体现[J].档案学研究,2007(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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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商标档案;知识产权档案构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初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和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接轨,作为国家经济运行主体的企业,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将面临着严重的考验。日益频繁的企业商标纠纷、诉讼,更使我们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构建。这对驰名商标档案的管理及其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其在现代管理体制下的功能,有着非凡重要的意义。

一、驰名商标诉讼举证的档案效应

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和生气的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更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比如,原想利用别人在行业有名气的商标,来“装点”自己产品合格证,借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不料被法院判决侵犯了他人的驰名商标,不仅要销毁印有“洛玻”字样的产品合格证,还要赔偿洛玻集团公司1万元损失,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老板至今仍后悔不迭。

据了解,2005年3月,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洛玻公司)发现,位于洛阳市白马寺镇十里铺村的一个生产销售玻璃包装用纸、书写纸、塑料薄膜的企业,其注册名称为“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公司)”,其产品特效玻璃防霉纸和聚乙烯塑料薄膜的“合格证”上,均印有“洛玻”字样。洛玻公司遂于2005年3月18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认定“CLFG洛玻”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当然,商标权人被侵权后,其利润额的减少不能全部归究于侵权行为,因为利润额的减少还和市场本身的竞争状况、公司本身的营销策略、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等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被侵权人应负有证实其利润的减少和侵权人的侵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责任,假如举证不能,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及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到的损失均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法酌定。又如,2004年12月15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涂料公司和福州个体户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柒牌公司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柒牌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判决被告陈某在一切商业活动上停止使用“柒”、“QIPAI”、“SEVEN”、“柒牌”的商标标识。

案情其实很简单,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了“柒牌”商标,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事实上,“柒牌”案子仅仅是福建企业主们通过司法诉讼确认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案件之一。

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般商标要大。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可以打击跨类别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非凡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它甚至可以保护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不受侵犯,同样,外国也保护未在其本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对有关企业档案材料的保护。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众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纷纷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庭诉讼来解决侵权新问题。在侵权纠纷的审理中,档案举证是诉讼成败的关键。法制的最大特征是讲证据,而证据除人证、物证外,最有效的是书证,而书证中最有力的就是档案。因此,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对书证的需求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范围不断扩展,从而造成对档案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如案例中的“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时,试图证实其产品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列举的证据包括中心领导视察“柒牌”公司图片、“柒牌”公司荣获各种殊荣的证书图片以及“柒牌”公司在全国各地专卖情况。这就是企业的档案资料,具有强有力说服力。正是通过此档案材料,法院认为,“柒牌”公司主要生产男装及相关配饰,2000年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九九式人民警察服装指定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为众多男性消费群体所认同。“柒牌”公司投入巨资,进行大量、持续的品牌宣传,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有1000多家专卖店,市场占有率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高,才赢得诉讼的成功。

目前,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像“洛玻”、“柒牌”被认定为我国为数不多的驰名商标,就是要采取非凡手段制止各种仿冒侵权现象,保护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的知识资本,是企业知识创新的成果。企业档案工作必须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企业档案工作的实践,和时俱进,和“世”俱进,努力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

二、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策略和建议

企业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企业进行知识创新活动的过程、内容、结果,是企业拥有某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它们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凭证功能例如,在产品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生申请权纠纷时,产品档案中的技术协议书、委托书及相关合同文件往往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的证据,因为这类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有关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含有明确产品专利权属和其他权利的内容;产品设计计算文件、产品图样、产品装配试验的技术条件等文件是产品申请专利时证实其专利性(即新奇I.、创造性、实用性)的重要凭证,主要依据这些材料而编.制的说明书构成申请专利最基本的文件,发生有关该产品的假冒、仿制等侵权纠纷时,这些文件则是十分有利的证据;产品商标设计和注册的有关材料既是商标的载体,更是商标权权属的有力依据。

因此,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平安保管,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_项重要办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应明确本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非凡是对驰名商标档案的保护。

驰名商标是企业形象的象征,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集合体。驰名商标管理的基础是档案管理,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达到管理保护效果。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管理岗位,保证驰名商标档案管理的准确性以及连贯性。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将此岗位设立在办公室、市场部、秘书部等部门,但这些部门较大的人员流动经常使驰名商标管理出现断层,同时,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又往往会给管理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这一管理责任交由档案部门承担,或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驰名商标档案材料收集保管范围:根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企业档案工作部门必须收集保管好“规定第5条”所必各的材料: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的证实文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该商标的广告情况: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实文件。如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富润”商标,1999年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闻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2001年该公司申请延续确认,集团档案馆提供了有关的大量档案,有;(1)“富润”商标注册证:(2)公司商标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及管理制度:(3)“富润”牌绢细丝针织衫、精纺呢绒面料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的证书、申报材料和产品照片;(4)企业在中心电视台、《中国针织》杂志等开展形象宣传广告的合同、协议、发票、证实等材料:(5)历年来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6)历年来省级以上部分报刊杂志有关该公司的报道;(7)历年财务分析报告和产值、税利完成情况;(8)“富润”商标获得上级表彰的荣誉证书等;(9)客户汇编等等,涉及档案50多卷。由于提供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编研资料简明实用,为顺利通过延续确认考核,提高“富润”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递增企业形象发挥了很大功能。驰名商标档案材料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和凭证,能真实地反映商标的使用发展过程。因此,收集得越丰富,保管得越完整,就越有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二)建立纸媒介的驰名商标档案及电子化的驰名商标管理数据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统一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利用驰名商标档案驰名商标档案及数据库的建立,可以直接使企业对于自身商标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跟踪市场行情。管理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分类,比如,可以按照产品线划分类目,同一类目下以商标名称建立卷宗;单件商标又可以按照商标本身特征设立档案。根据集中统一管理、便于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驰名商标档案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驰名商标档案和其它档案不同,它不具有机密性,可以公开利用。但不能因为公开利用而随意丢散,任意转借、撕拆、抽换、污损等。

在有些单位所保存的商标档案中,一无核准文件,二无注册证,只是保存着一份商标局发的核准通知书。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保证档案的完整,应制定借阅、利用、保管等制度。对一些不完整的资料应收集齐全。同时要编写《商标档案目录》,设立企业分类卡和地区卡,力争在各级工商局和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商标档案,并且充分利用商标档案,积极为企业服务,运用档案资料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维护商品信誉和消费者权益。比如,洗涤产品类的“汰渍”商标,档案内容中就应注明该商标注册类别、申请时间、公告时间、核准注册时间、权力变动等。又如,海尔集团公司将企业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工艺及商标、专利等档案全部集中于档案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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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初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和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接轨,作为国家经济运行主体的企业,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将面临着严重的考验。日益频繁的企业商标纠纷、诉讼,更使我们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构建。这对驰名商标档案的管理及其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其在现代管理体制下的功能,有着非凡重要的意义。

一、驰名商标诉讼举证的档案效应

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和生气的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更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比如,原想利用别人在行业有名气的商标,来“装点”自己产品合格证,借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不料被法院判决侵犯了他人的驰名商标,不仅要销毁印有“洛玻”字样的产品合格证,还要赔偿洛玻集团公司1万元损失,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老板至今仍后悔不迭。

据了解,2005年3月,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洛玻公司)发现,位于洛阳市白马寺镇十里铺村的一个生产销售玻璃包装用纸、书写纸、塑料薄膜的企业,其注册名称为“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公司)”,其产品特效玻璃防霉纸和聚乙烯塑料薄膜的“合格证”上,均印有“洛玻”字样。洛玻公司遂于2005年3月18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认定“CLFG洛玻”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当然,商标权人被侵权后,其利润额的减少不能全部归究于侵权行为,因为利润额的减少还和市场本身的竞争状况、公司本身的营销策略、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等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被侵权人应负有证实其利润的减少和侵权人的侵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责任,假如举证不能,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及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到的损失均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法酌定。又如,2004年12月15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涂料公司和福州个体户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柒牌公司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柒牌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判决被告陈某在一切商业活动上停止使用“柒”、“QIPAI”、“SEVEN”、“柒牌”的商标标识。

案情其实很简单,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了“柒牌”商标,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事实上,“柒牌”案子仅仅是福建企业主们通过司法诉讼确认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案件之一。

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般商标要大。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可以打击跨类别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非凡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它甚至可以保护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不受侵犯,同样,外国也保护未在其本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对有关企业档案材料的保护。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众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纷纷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庭诉讼来解决侵权新问题。在侵权纠纷的审理中,档案举证是诉讼成败的关键。法制的最大特征是讲证据,而证据除人证、物证外,最有效的是书证,而书证中最有力的就是档案。因此,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对书证的需求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范围不断扩展,从而造成对档案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如案例中的“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时,试图证实其产品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列举的证据包括中心领导视察“柒牌”公司图片、“柒牌”公司荣获各种殊荣的证书图片以及“柒牌”公司在全国各地专卖情况。这就是企业的档案资料,具有强有力说服力。正是通过此档案材料,法院认为,“柒牌”公司主要生产男装及相关配饰,2000年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九九式人民警察服装指定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为众多男性消费群体所认同。“柒牌”公司投入巨资,进行大量、持续的品牌宣传,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有1000多家专卖店,市场占有率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高,才赢得诉讼的成功。

目前,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像“洛玻”、“柒牌”被认定为我国为数不多的驰名商标,就是要采取非凡手段制止各种仿冒侵权现象,保护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的知识资本,是企业知识创新的成果。企业档案工作必须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企业档案工作的实践,和时俱进,和“世”俱进,努力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

二、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策略和建议

企业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企业进行知识创新活动的过程、内容、结果,是企业拥有某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它们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凭证功能例如,在产品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生申请权纠纷时,产品档案中的技术协议书、委托书及相关合同文件往往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的证据,因为这类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有关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含有明确产品专利权属和其他权利的内容;产品设计计算文件、产品图样、产品装配试验的技术条件等文件是产品申请专利时证实其专利性(即新奇I.、创造性、实用性)的重要凭证,主要依据这些材料而编.制的说明书构成申请专利最基本的文件,发生有关该产品的假冒、仿制等侵权纠纷时,这些文件则是十分有利的证据;产品商标设计和注册的有关材料既是商标的载体,更是商标权权属的有力依据。

因此,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平安保管,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_项重要办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应明确本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非凡是对驰名商标档案的保护。

驰名商标是企业形象的象征,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集合体。驰名商标管理的基础是档案管理,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达到管理保护效果。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管理岗位,保证驰名商标档案管理的准确性以及连贯性。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将此岗位设立在办公室、市场部、秘书部等部门,但这些部门较大的人员流动经常使驰名商标管理出现断层,同时,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又往往会给管理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这一管理责任交由档案部门承担,或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驰名商标档案材料收集保管范围:根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企业档案工作部门必须收集保管好“规定第5条”所必各的材料: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的证实文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该商标的广告情况: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实文件。如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富润”商标,1999年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闻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2001年该公司申请延续确认,集团档案馆提供了有关的大量档案,有;(1)“富润”商标注册证:(2)公司商标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及管理制度:(3)“富润”牌绢细丝针织衫、精纺呢绒面料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的证书、申报材料和产品照片;(4)企业在中心电视台、《中国针织》杂志等开展形象宣传广告的合同、协议、发票、证实等材料:(5)历年来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6)历年来省级以上部分报刊杂志有关该公司的报道;(7)历年财务分析报告和产值、税利完成情况;(8)“富润”商标获得上级表彰的荣誉证书等;(9)客户汇编等等,涉及档案50多卷。由于提供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编研资料简明实用,为顺利通过延续确认考核,提高“富润”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递增企业形象发挥了很大功能。驰名商标档案材料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和凭证,能真实地反映商标的使用发展过程。因此,收集得越丰富,保管得越完整,就越有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二)建立纸媒介的驰名商标档案及电子化的驰名商标管理数据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统一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利用驰名商标档案驰名商标档案及数据库的建立,可以直接使企业对于自身商标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跟踪市场行情。管理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分类,比如,可以按照产品线划分类目,同一类目下以商标名称建立卷宗;单件商标又可以按照商标本身特征设立档案。根据集中统一管理、便于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驰名商标档案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驰名商标档案和其它档案不同,它不具有机密性,可以公开利用。但不能因为公开利用而随意丢散,任意转借、撕拆、抽换、污损等。

在有些单位所保存的商标档案中,一无核准文件,二无注册证,只是保存着一份商标局发的核准通知书。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保证档案的完整,应制定借阅、利用、保管等制度。对一些不完整的资料应收集齐全。同时要编写《商标档案目录》,设立企业分类卡和地区卡,力争在各级工商局和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商标档案,并且充分利用商标档案,积极为企业服务,运用档案资料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维护商品信誉和消费者权益。比如,洗涤产品类的“汰渍”商标,档案内容中就应注明该商标注册类别、申请时间、公告时间、核准注册时间、权力变动等。又如,海尔集团公司将企业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工艺及商标、专利等档案全部集中于档案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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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治理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一种具备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机密等。在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风险也一直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一、知识产权风险及其成因

知识产权风险是指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等在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被非法占有、流失、遭受侵权纠纷等,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即使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权或者由于多种原因给自身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企业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有知识产权无效预警、知识产权流失、知识被非法占有和遭受侵权纠纷。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结合经营业务,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可分解为研发活动期风险、生产活动期风险和贸易活动期风险。

1.研发活动期风险。研发活动期风险是在新技术或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知识产权风险,包括研发立项论证时未对专利进行详细检索,造成的自主开发成果不能使用;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导致被限制使用的风险;国外专利人对国内企业部署的专利陷阱及在产学研合作中未明确规定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造成各权利人恶性竞争的风险。

2.生产活动期风险。生产活动期间主要有采购环节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未进行知识产权评价,造成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委托他人制造时未在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可能构成专利陷阱;对于上游或下游单位未进行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划分,可能造成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

3.销售活动期风险。在新产品销售活动期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商标、广告语、营销方案、策略、合同等,在销售环节,企业未采用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等对形式对成果进行保护,可造成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设计广告词、营销方案时未进行认真检索可造成对他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此外,在专利转让中,所转让的技术不可用、已转让技术在转让、技术转让方以包销条款欺诈受让方等均会带来知识产权风险。

从以上分析可知,无效预警也即是未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建立主动分析、预警和防范机制,这也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主要成因。

二、知识产权风险方法措施

根据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表现及成因,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企业首先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构建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知识产权体系组织结构,包括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力智力管理部门和法律、专利律师部门等关联机构及执行机构,明确各部门功能权责,并建立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等各方面,形成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管理制度。

2.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因此实施加强风险防范是降低风险的主要且有效途径。在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实施知识产权评审,在项目立项阶段,认真仔细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评判;研发活动完成后,仔细评审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及时采取申请专利等不同的形式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评判生产工艺路线,选择相对更为合适的工艺路线;在采购阶段评价供应商知识权状况,以避免由于供应商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给企业造成知识产权风险;新产品销售阶段,加强商标、营销方案、广告语等相关知识产权查询,规避侵权风险,同时还应当加强对竞争对手的定期监控,防止他人给本企业造成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此外,若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是委托他人制造,在合同中需对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签订保密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以防止他人占有本企业知识产权。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档案。知识产权档案是侵权纠纷中的重要法律证据,健全完备的知识产权档案可有效地防卫侵权诉讼。健全完整的知识产权档案包括研发活动的研发记录、知识产品评审资料、专利申请文件资料等与研发成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其中专利内容不仅包括技术研发相关文件、申请专利原始文件、专利证书等,还应包括专利申请修改过程文件、专利年费缴费票据、专利变更文件等,具体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应根据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进行整理归纳,保证各类资料文件的完整完备,以更好地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4.采取合同约束防范措施。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重要且基本的法律文件,企业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中应积极地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中合同约束的对象主要有合作方和企业人员两方面。在采购环节中要求供货商在合同中明确进行知识担保,确保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委托他人制造时,企业与指定厂家签署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对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尤其对于合作开发的技术,应明确合作中各方对研发成果所占有的所有权。

为防范企业员工不当行为给企业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尤其是企业技术人员来说,在设计过程中可能会重复以往的设计方案、技术解决方案等,若此类人员跳槽到其他企业,易引起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知识产权风险。因此企业还应当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合同约束,在雇员就职前,签订非竞争、非披露等协议,明确员工应保守商业机密、技术机密,从而防范内部职员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三、结语

知识经济时代下的知识产权是保障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有力手段,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手段及防范手段,防控知识产权风险,从而更好地开拓市场,促进企业良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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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著作权保护;档案管理;权益体现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1019601

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数字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从文献管理到基于信息资源进行管理的转型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对档案管理中著作权的保护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著作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将其融入到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才能够很好的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将著作权保护落到实处。

1档案收集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

目前档案收集主要依靠接收、购买、捐赠以及寄存等四种方式,以接收方式收集来的档案,其来源主要国家机关、团体单位等机构,对于这类档案来说,其所有权及著作权均归国家所有。以购买方式收集的档案,主要是档案管理部门支付征集费用从集体组织或个人手中购买所得的,对于这类档案的归属权是属于档案管理部门所属的机构团体,但是其著作权仍然是属于原著者的。以捐赠方式获得的档案,一般情况下档案馆所拥有的是档案的实体所有权,其著作权仍然归原著者所有;但也有部分的捐赠者将所有权与著作权均捐赠给档案馆。以寄存方式收集的档案,档案馆对档案只是代为保管,并不拥有档案的所有权和著作权。

在档案收集过程中,为了避免著作权纠纷的发生,对于向档案馆捐赠、寄存的档案中享有著作权的档案,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著作权的转让提出具体意见并形成文字协议。如果在档案的捐赠和寄存过程中,如果存在著作权转让的问题,档案馆需与转让单位或个人签订规范的契约文本。

2档案史料编辑公布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

档案馆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是通过对馆内的档案进行整理、编辑使其形成系统化的档案信息,以便为用户提供系统化的信息参考服务。档案馆在进行档案史料编辑公布的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维护其著作权益。当档案馆将整理编辑的档案史料以盈利目的进行出版时,一定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当档案馆要进行档案史料公布时,要对其公布形式及公布结果进行考虑,使其与《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相符,合理使用公布权。

在档案史料编辑公布的过程中,对于国家所有档案,只有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相关机构才有权利进行公布;对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档案,可在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所有者对其行使公布权。

3档案利用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颁布实施的《档案法》中明确指出:“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使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原则是高度一致的。

档案馆应当对享有著作权的档案或者是由规定契约的档案,对其著作权以及档案中有关的限制内容进行标记,以便使用者在查阅、参考这类档案时,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避免著作权纠纷的发生。同时查阅、参考档案的用户,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利用档案。对于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档案,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需对著作权人的姓名、档案名称以及出处进行表明,严禁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4档案行业管理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是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比较欠缺。知识产权联盟在档案管理著作权保护的过程中,主要发挥以下的作用:其一是进行网络档案信息著作权问题的研究,并且基于研究结果给予具体的著作权保护对策;其二是知识产权联盟能够以团队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及立法机构反应档案馆的具体要求,从而促进档案管理过程中著作权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其三是知识产权联盟能够代表档案馆与著作权所有者进行谈判,维护档案馆的利益。因此,知识产权联盟的建立能够协调档案著作权所有者、档案馆以及档案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因此,我国需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联盟的建立,为促进档案管理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冯惠玲.从文献管理到基于信息资源的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的创新发展之路[J].情报资料工作,20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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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两年企业档案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全国的档案事业来讲,企业档案工作处在最活跃、最生动、最有亮点的一个前沿。这几年由于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给企业档案工作带来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1999年以来,组建了一大批中央企业,许多企业由过去的主管部门管理,直接转变为由国家来管理。从档案工作上来讲,过去由很多个部委管理的大企业,脱钩以后直接和国家档案局建立了联系。中央企业基本上有五大类型。

1.由部委直接转成的:石化、石油、国电、国防,十大集团(如: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业等);

2.与部委脱钩的:电子信息、电信、远洋、钢铁、汽车制造(一汽、东风等);

3.与军队、武警、政法机构脱钩的:新兴集团、保利、远东贸易等;

4.与部委脱钩的大型科研单位:钢铁研究总院、冶金自动化研究所、机械科学研究院(具有相当实力的国家级科研单位,并且转为企业)等;

5.打破行业垄断以后分离出来的:民航、电力、电信等。

总的来讲,中央企业的档案工作基础比较好,实力都很雄厚,而且档案工作上升得也很快,没有随着企业的改革或中央企业的组建而受到影响,反而通过强强联合,使档案工作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通过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企业要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竞争,这就需要比以往更多的信息。我们档案工作的价值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体现的就越来越明显。因为一个科学的决策取决于信息的量和正确性,档案是企业信息整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企业对档案的需求比过去更迫切了。

2.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要求企业档案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企业档案工作属于现代企业制度基础管理的一项内容,也就要求我们档案工作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规范。很多企业特别是外向型的企业还要注意本企业的档案工作要与国际惯例接轨,这也是随着企业面向世界、面向国际竞争,把档案工作带到了这样一个环境。

3.企业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展,企业产生的档案种类和数量激增,应该优化企业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这是指国内外的范围扩大。过去中央企业很少有在境外设机构和企业的,现在大多数企业都有涉外机构;从企业自身的改革来看,过去企业只管生产,销售由国家来调控,现在企业是以营销为主导来带动生产。随着企业活动范围扩大和内容的变化,档案形成的种类和数量也就越来越多。因此,如何优化企业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使保存的档案内在质量和数量都能适应企业要求,这是企业档案工作者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

4.企业的法律事务增多,档案的凭证依据作用越来越显著。随着企业法律事务逐渐增多,档案的凭证作用也越来越凸现,档案具有的这一特性是其它文件不可替代的,因此要注意发挥档案的依据和凭证作用。企业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很多是靠档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产生了可观的效益。

5.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注意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档案(包括商业秘密档案),并发挥作用。一方面我们要注意档案的利用和开发;另一方面属于企业商业秘密的档案必须要管好。过去国有企业对知识产权档案和商业秘密档案不是很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竞争的激烈,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越来越重要。

6.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中“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监管,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现在也有一种说法,企业现在都走向市场了,不要管得那么多。实际上这不是管得多少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也不行,不该管的瞎管更不行。现在企业逐渐走入市场,以“四自”为原则,在这一前提下,怎样对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中“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加强管理,确实是档案部门必须注意的问题。

7.实行“走出去”的战略以后,更多的企业走出国门,企业档案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驻外企业的档案管理。对境外的企业档案如何管理,国内的母公司对国外的子公司或分设机构的档案怎样进行管理,这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一些企业由于没有管好档案,受到了严重的损失。我们司现在也在进行研究,起草了相关的文件,准备加强境外企业档案管理的一个通知。

8.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加速,企业电子文件的管理亟待解决。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加速,对企业电子文件的管理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去年上半年,国家经贸委开了一个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会议,吴邦国副总理有一个很重要的讲话,就讲到现在国家要求企业要搞跨越式发展,这一方面是从企业内部管理来讲,实行信息化管理有助于,有助于提高效率,有助于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从企业增强自身竞争能力来讲,必须要实行信息化。他讲了很多例子,包括国外公司与我们合作,首先要考察咱们的信息现代化建设,有没有各种网站及各种他适合的软件,另外国外的东西你能不能懂、能不能搞远程合作,这些软硬件条件都是竞争的因素。

总的来讲,国家对企业的改革,给企业档案工作带来比较大的变化。一是由于中央企业的组建,我们的很多关系都变了,由过去属于政府机构下属的企业,变成了直接面向市场的主体企业,对档案工作是一个很大的影响,要摆脱过去那种行政机关式的管理,真正走向企业档案管理;二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档案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二、当前企业档案工作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关于企业档案工作中的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问题

现在我们档案管理仍然还在沿用过去制定的一些法规、规章、标准,这些都是三中全会以后恢复时期制定的,显然不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特别是最近几年企业改革的步伐很大,档案工作不能还按照过去的方法进行,我们司在制定企业档案标准、规章制度的体系方面,考虑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行政规章法规。这种类型具有强制性,企业必须执行,不仅是企业档案部门要执行,而且要求企业法人必须要执行。如去年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

第二层:标准。这类文件属于推荐性。我们比过去扩大了标准制定的数量,对过去有些强制性的规章,我们要把它转到标准。企业终究是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主体,从档案工作来讲,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有权制定适合自己业务的一些规定。我们从为企业服务的角度出发,把有些涉及企业档案业务方面的文件,用标准的形式来,包括: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等。今后我们还要搞档案的分类、保管期限、企业档案工作评估分成几个档次等,都要作为标准。这些标准是属于推荐性的,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也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进行修改、补充,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执行。

第三层:文件。以文件、通知或加强意见的形式下发,这类文件约束力更小一点。我们考虑由于企业的改革步伐很快,企业档案工作面临很多新问题,但是有些问题不一定在三、五年就拿出一个法规、规章之类的文件。因为终究实践发展还很不成熟,如电子文件,现在各单位对电子文件的管理可能都不太一样,到底信息发展将来是个什么情况,现在还很难预测,企业的电子文件将来有哪些状态现在也很难把握。为慎重起见,现在出台这方面的法规、规章为时过早,但又不能在这一时期对电子文件管理上出现空白,国家档案局要有一些相应的要求,这方面工作就要以文件的形式来表示。

上述法规体系的这三个层次,各层有各层的作用,最终能够上升为法规的归位到法规,没归到法规的成为标准。总而言之,就是尽量少用法规和规章,更多地运用标准,为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服务。

(二)深化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企业档案工作面临的几个具体业务上的问题

1.要及时、妥善处理好产权变动以后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

企业在改革和竞争中经常发生变化,但无论是分离、兼并,还是破产,企业这部分档案不能没人管,档案人员不能撒,企业还有许多文件材料需要妥善管理好以后再撤。特别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企业带来的变化是极其深刻的,导致一批企业迅速成长,也导致一批企业顷刻破产。现在产权变动的形式非常多,对于中央企业除了组建以外,可能今后更多地要实行股份制的改造,如产权重组、人员重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等等,这对产权变化以后的企业档案如何进行合理的分流、科学的处置提出宁很高的要求,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产权变动的这部分档案不能随便移交出去,但是如果应该往你那里分流,你不接收也不行。特别是国有企业,也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在这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能要做很多工作,要与清算小组、有关法院等进行协商,因为大部分企业破产(规范破产)要有一定程序,要保障档案工作与破产或产权变动同时进行。

2.要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把档案收集齐全

企业档案的收集管理是一个老问题,但是老题要有新唱。目前有一些企业对文件材料的收集,基本还是按照过去制定的范围来归档,现在企业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形成的文件种类不断增加,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个时期的范围。除了前面说的电子档案,还有厂务公开、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知识产权、合同、商业秘密、外向型企业倾销反倾销、补贴反补贴等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另外还有关于企业法律事务、信用方面的档案。这些档案都是非常重要的,越是企业出现的新内容的档案,就越是重要,因为这是企业目前的中心工作产生的。档案部门要跟上企业改革的步伐,把这些档案收集保管好。

3.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为维护企业利益做好服务

知识产权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三大支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之一。知识产权竞争在企业竞争中地位越来越突出,很多是靠产品的科技含量来决定产品价格。所以,知识产权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科技水平的竞争,科技水平里有大量的属于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企业一方面要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这也是今后我国市场经济要建立的一个发展方向,世贸组织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则应是我国制定政策的一个主要依据;另一方面还要善于利用这一规则来维护企业的利益,不能只是自己中规中矩,不冒犯别人,规则有很多是灵活的,企业要熟悉规则,善于运用规则,才不会吃亏。知识产权档案是知识产权的载体,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知识产权的范围在扩大,也决定了知识产权档案范围的扩大。

现在我们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就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的范围去执行,这包括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是专利,也不是著作权、商标权,它专门有自己的定义。现在有些知识产权文件和档案没有在档案部门保存,游离于档案部门之外,有些是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混在一起,职务发明的文件材料必须要归档。知识产权档案是档案部门今后管理的一个重点。要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档案收集难、易流失的问题,要妥善保管好这些档案,还要专门研究知识产权档案的收集、管理、应用的具体办法。知识产权档案的收集与普通档案不同,保管也要有特殊的管理方法,利用还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和详细记录。

4.档案的现代化要与企业的信息化同步

企业档案必须适应信息化要求,把电子文件妥善保管起来。我们曾经去大连新船公司参观,他们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很高,当时他的老总介绍:我们企业给外商制造大型油轮或客轮,外商来与我们洽谈时,我的办公室与外商的房间就一墙之隔,但是商量工作不是面对面,完全通过网络进行,最后签订协议。我们也要适应这种工作方式,搞信息化建设。因为现在与国外企业合作,如果企业没有信息化建设,就很难与外界交往。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在与法田进行合作时,法方来考察,首先要看你能不能读懂他的软件程序,再看是否具备远程技术合作设计的能力,这是合作的基础。

信息化的迫切要求及飞速发展,对档案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也有档案部门不了解、不懂的东西,特别是信息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ERP系统、CAD/CAM系统等。在这种情况下,档案部门要知难而上,积极参与企业信息化建设,使档案管理成为企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人员要边干边学,在管理的过程中学习和掌握信息化的有关知识,使档案现代化与企业信息化有机结合,同步发展。

档案部门要主动宣传电子文件归档的重要性,企业在制定信息建设规划当中将档案工作纳入进去,档案部门要参与到企业信息化当中去,要对整个电子文件的形成和管理提出要求,在实践中边学边摸索,逐步把电子文件管理规范起来。这对档案人员是一个难题。首先要解决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信息的对称问题;其次要解决纸质和电子文件一致性的问题,电子文件看不见,就一张光盘,对于它的完整性、版本等从外观上看不出来,所以档案部门要用专门的设备、专门的部门负责检验电子文件,如果保存的电子档案有误,将来在工作中可能要造成失误。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一方面要适应档案自身的发展,另外也要适应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流程,两方面都要兼顾。档案毕竟是传统的记录和保存方式,企业信息化应用起来可以很潇洒,实现无纸化办公,财务、科研、外事等许多部门都进行网上办公,最后什么都没留下。档案部门搞信息化要解决的一个观念问题,就是我们档案的现代化建设不是简单地用计算机代替手工劳动,也不是把传统的管理方式搬到网络管理上去,而是要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对档案管理中不适应的一些做法进行改革。这是一种高层次的认识,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吸纳新知识,档案部门不学习不提高,肯定要被淘汰。

5.加大对驻外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

无论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企业,都要重视这个问题。我国的驻外企业大部分都在发展中国家,那里经济比较落后,国情复杂,突发事件较多,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主体公司一定要对驻外机构文件资料管理情况了如指掌,重要的特别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能拿回来的,一定要带回国内保存,不能拿回原件的,采用电子备份的方法。此外,驻外人员变换频繁,管理比较松散,档案的流失也比较严重。因此加强驻外机构的档案管理,对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很有必要。加强驻外企业档案的管理,为企业实行海外扩张的战略提供良好的服务,这是我们档案部门应有的职责之一。

6.在应诉反倾销案中,企业档案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提供档案资料

倾销反倾销是国际贸易的专用名词,从来没有象今天离我们这样近、听到的频率这样高。实际上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我国遭受反倾销就已经很多,因为我们的劳动力成本低,产品价格也低,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当企业接到反倾销应诉调查通知书后,档案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完成调查问卷的填写(这个调查很详细,需要很多佐证材料,如果填写不当会出问题,对企业很不利)。档案部门要尽最大努力提供齐全完整的档案,用档案凭证来证明我们没有倾销行为。

7.要注意研究、收集本企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档案资料

企业档案人员要学习一些相关文件,了解有关情况,把知识产权从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完善起来,加强对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和保护,限制商业秘密的知密范围,配备必要的现代化技术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的保密教育,增强档案人员的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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