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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投资市场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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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投资市场

篇1

一、海外绿地投资的内涵

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是指一国或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者通过垄断优势或比较优势的国际转移,获得部分或全部外国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以实现最终目标与直接目标高度统一的长期投资行为。FDI有两种进入方式,即绿地投资(Start-up or Green-field Investment)和海外并购(Merger & Acquisition,M&A)。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GFI)也称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依照东道国的法律,以“一揽子”生产要素投入的方式在东道国新建全新的企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它不考虑东道国的相应产业市场原来是否存在着一定的生产能力,新建的企业可以是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合资企业。

二、海外绿地投资的非市场风险与特征

(一)海外绿地投资的非市场风险

非市场风险是根植于市场机制以外因素引起的风险。这些风险是超“经济”的,一旦发生后企业往往很被动或是无力抵御。本文对绿地投资非市场风险的涵义界定为: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对于市场风险而言的,根植于市场机制以外的,与投资企业所处的宏观制度、政治体制、内生性的社会因素以及与企业自身有关的非经济因素给企业绿地投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是投资者难以抵抗且不易通过具体的财务指标进行衡量的风险。

(二)海外绿地投资非市场风险的特征

1.风险的非市场性质特征

市场风险可以通过交易行为体现出来,一般来说,市场风险可以体现为一定的财务指标,风险的损失最终体现为市场化的损失。而非市场风险脱离于市场机制,是多种非市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很难用经济计量的尺度去测定,其发生往往不能以货币性的财务指标进行衡量。

2.风险度量的模糊性

非市场风险的“超经济”特点,决定了这种风险无法像市场风险那样在资本市场中得以体现,使得企业很难从整体上对非市场风险加以准确计量,目前国际上大多采用专家评判的定性与定量的综合评价方法,对投资环境的优劣进行对比,以便企业做出决策。

3.风险的隐蔽性与突发性

非市场风险的模糊性,决定其不能通过市场交易提前察觉,相对于市场风险而言,非市场风险隐蔽性强,是一种内生性的社会因素,识别和判断难度增大,导致风险产生的突发性。

4.风险的多样性与多层次性

绿地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受到的非市场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大量的风险因素之间内在关系错综复杂、而各风险因素之间与外界因素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

三、企业海外绿地投资的非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一)东道国非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1.东道国政治风险因素

(1)战争与内乱风险。由于东道国社会民族多元化、种族歧视、宗教冲突等各种矛盾所引起的社会动乱、暴乱及恐怖活动可能使绿地投资项目终止或建设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一旦动乱发生,境外投资者往往成为首要的袭击目标,对投资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企业的资产将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和撤回。

(2)政策变动风险。包括东道国政策反复多变,如税收政策的变动、优惠政策的取消、货币制度改革等;各类限制性政策出台,如价格管制、外汇管制、劳工限制等。

(3)第三国干预风险。海外绿地投资可能会受到外界的阻力,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第三国政府直接采取制裁的风险,就有可能面临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不能在美国融资等风险;另一类是在第三国借助所谓的“法律”手段阻止投资。

(4)国有化风险。国有化是指一个主权国家依据其本国法律将原属于外国直接投资者所有的财产的全部或部分采取征用或类似的措施,使其转移到本国政府手中的强制性行为。由于电力行业高度的自然垄断属性,很容易被东道国政府直接征收或间接征收。

(5)违约风险。违约风险主要集中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是指东道国在接受外国投资过程中发生毁约或违约的行为,致使原定协议、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因而造成外国投资者的损失。

(6)受到他国和区域集团的排挤。进几年来,欧洲大统一市场、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和发展,采取广泛的对外贸易保护主义,形成区域贸易壁垒,而中国则被排除在这个贸易保护屏障之外。

(7)中国风险。我国对外投资在体制上仍带有浓厚的部门和地方所有的行政隶属色彩。国内跨国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仍然保持高度控制,这种控制形成一种感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并非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在民众看来很一般的商业行为,却被东道国看成是整个国家的行动,进而引起多方讨论,将中国放大并具体化,这势必给企业的对外投资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2.东道国法律风险因素分析

(1)投资壁垒风险。投资壁垒可分为三类,准入壁垒、经营壁垒和退出壁垒。在准入壁垒上东道国为保护本国的产业,从法律上对绿地投资的准入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措施;在经营壁垒上东道国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设置种种不合理限制;在退出壁垒上东道国为了限制外国投资退出、外资企业利润离境,或在外国投资退出时谋求不合理的本国利益,在投资退出环节上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措施。东道国法律政策的调整,海外办厂的企业也只能被动接受。

(2)法律法规不健全风险。海外投资项目所在地国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的法律空白点,缺乏透明的政策管理环境,使得我国投资者受法律保护程度不足,加大了新能源企业绿地投资的风险。

(3)劳工政策法律风险。一些东道国对劳工权益的保护比较严格,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劳工政策法律规定,而我国的企业文化和用工制度与其相差较大,如果不深入了解该国的劳动力成本、风土人情、习惯做法和法律法规,一旦陷入纠纷会造成企业巨大的损失。

(4)社会责任法律风险

很多西方国家对环境保护尤为重视,而我国企业长期在国内经营,环保意识及风险评估不足,一旦触犯东道国的法律界限,企业将遭受损失。其次,很多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企业形象在东道国受损,一旦发生风险不会得到公众的理解。

3.东道国社会环境风险因素分析

(1)劳动力资源状况。绿地投资利用当地劳动力往往面临两难的选择,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低廉,但劳动力素质差,生产能力低下。而一些国家劳动力素质虽高,但面临成本压力。

(2)基础设施风险。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并直接影响新能源企业绿地投资的效益。广义的基础设施还包括生活文化设施、金融保险机构等其他服务设施。但很多新兴市场基础结构不完善,投资面临不确定性。

(3)自然环境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地质水文、气候等因素。这些风险源主要是由于外界不可抗力产生的,再者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受东道国多变的气候影响。自然环境风险是不可控的,但与新建投资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可以在投资前识别来减轻风险的影响。

(二)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企业体制实力的制约

首先,我国大多绿地投资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缺乏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机制,责、权、利不够分明,竞争机制较弱。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这些投资主体仍沿用国内企业的一套老方法进行管理,经营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对投资经营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其次,企业是否有实力“走出去”是海外绿地投资不可回避的一大问题,有能力真正走出去的都是那些有实力、资金雄厚的大企业,他们能够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行跨国经营。企业绿地投资的过程比较长,包括前期的考察、选址、规划设计以及后期的建厂、员工培训、投产等。这些环节中都需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带着释放产能、开拓新市场目的的中小企业来说本来自身就面临着经营的困境,要想走出去,还是要掂量一下自身有没有这样的实力,不能仅凭一时的冲动。

2.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进入海外市场时间短,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可以说企业管理风险始终伴随着绿地投资的全过程。在绿地投资项目实施阶段,与投资者的经验与素质、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规范程度、投资者信息来源的准确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均相关。在企业的运营阶段,企业的管理风格与文化差异是一项重要的风险、文化风险具有模糊性,但影响力广泛而深入,表面上看来是和谐的组织,可能存在着影响企业的文化,企业在管理时往往忽视这一点。此外,部分海外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没有建立起对个人财务权限的控制制度。在合资模式下,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难以与国际科学的管理方式接轨,致使企业资产流失风险加大。

3.投资决策的盲目性与随意性

很多企业对外投资热情高涨,但普遍缺乏对外投资和国际化运营的战略与技术支撑,由于信息不对称,自身评价和判断能力的限制,投资盲目性随意性较大。具体表现为:第一,决策盲目,风险意识淡漠,对外投资缺乏可行性分析,往往是没有充分了解东道国的政治法律环境、市场前景等各种风险的情况下,就草率做出投资决定,导致投资失败。还有一些企业比较重视外部风险,轻内部风险,对东道国的软硬环境分析到位,但对自身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方面盲目乐观,最终引起投资失败风险。第二,决策实施过程失控, 缺乏事中的监督和控制程序。许多境外投资企业没有建立相配套的事中监督和控制程序,不能保证决策按照预先的计划和方案正确实施,在决策环境和企业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 没有及时的补救措施, 致使投资风险进一步恶化。[4]

4.适用人才的不足

篇2

在京城高档房连续数月销售遇冷的背景下,如此浩大的浙商购房团进京,无疑给高端市场带来些许冀望。高档房市场是否就此回暖?浙商购房团又缘何重现江湖?

50名浙商京城觅房

五月初的第一个周末,平静已久的京城东部某高档楼盘的售楼处热闹非凡。因为,一支由近50名浙商组成的购房团正在该项目看房。

据了解,这支“队”的组织者即《楼市》杂志与北京今日潮流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潮流”)。谈起这次活动的起缘,身为北京浙江商会的副会长。今日潮流“董事长的陈俊介绍说,近日接到不少会员的电话,纷纷咨询购买高档宜。奥运前高档房市值几何?什么样的高档房更具投资价值?哪些区域的高档房更具增值潜力?一系列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令有多年置业经验,并深谙房地产市场的陈俊有些作难。

1995年至今,不仅我自己已经购买了多套房屋,同时,也在不停地帮朋友买房、卖房,所以,积累了较丰富的置业经验。因此,跟会员推荐一些房屋并非难事。但在现阶段,我的确有些作难。因为市场观望已久,未来走势如何,不好预期。再三考虑之后,决定联合权威行业媒体《楼市》杂志一起组织了此次活动,凭借《楼市》的专业力量,为有购房意向的在京浙江人推荐合适的楼盘。”陈俊说。

楼市传媒总经理蔡鸿岩认为,尽管高档房市场持续数月遇冷,但并不能说明高档房需求萎缩了,而是在股市牛市、调控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下,不少买家选择了观望。“股市高位运行,风险乍现,而投资者手中的热钱总要有个出口,不动产因为稳定性以及良好的增值、保值性而成为广大投资者的首选。但在大势阴晴不定的背景下,买家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选择合适的楼盘。作为房地产第一传媒,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高端买家提供专业的置业指导和服务。”蔡鸿岩说。

如上观点也在北京浙江商会副会长吴金法口中得到了印证。“其实我们一直都在致力于买房投资,但苦干没有人给出专业的参考意见,所以,经常会在几个楼盘之间徘徊,难作抉择。今天这个活动很好,意义在于,不仅专业媒体给出了意见,建议,让我们浙商之间,也能互通有无。”吴金法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双方的共同努力,造就了五月初的楼市盛景。

当日下午约四时许,京城东部某高档盘人头攒动――售楼处后院的花园中,梁成(经被采访对象要求,本名为化名)正在仔细听售楼人员介绍着户型,售楼处里,多组浙商正在与销售人员洽谈,样板间内,浙商购房团一边听销售人员介绍,一边相互参详。

浙商购房团的热情,不仅令东部这一高档楼盘人气空前,更给在谷底徘徊已久的高档房市场,带来丝丝暖意。当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约有近十名浙商确定了购买意向,并精心挑选了中意的户型。

看好奥运逢低入市

2007年,京城高档住宅市场连续遭遇了四个月的寒流,在此背景下,浙商购房团缘何出手,成为不少业界人士心中欲揭之谜。为此,近日记者追踪采访了约15位浙商,请他们讲述自己的置业经。

一、看好北京奥运会临近背景下的高档房前景。“从历届奥运会举办国的房价来看,在奥运会来临前,都有大幅度的提升。近两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房价在奥运前应该不会出现猛涨,但稳步上扬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基于奥运利好带动需求的迅猛增长,另一方面,调控背景下未来房地产市场将更加健康,理性。由此,我认为现阶段投资高档房,适合长期持有。”在北四环某高档楼盘拥有两套住房的浙商看房团成员,程女士如是预计。

而另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看房团成员告诉记者,他计划购买高档房做短线投资。在他看来,奥运前,也就是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房价必将大涨,所以,计划今年买入,明年在奥运前易手。

二、逢低入市,看好长线投资。“投资楼市跟投资股市的道理一样,低位进入,高位撤出。”购房团成员邹先生说,“从高档房市场目前的现状来看,虽然价格仍高高在上,但销量却连续数月遇冷。在我看来,如今是一个绝佳的进入时机,因为,在卖方市场的背景下,持续走低就意味着后市必将反弹。所以,这个时候买进高档房,后市保值,增值性更强。”

邹先生进而认为,如今高档房销售遭遇低谷,是政府连续宏观调控效应的初现。从2005年、2006年实施的两轮宏观调控来看,每一次都是前期观望,后市反弹。照此历史因素预判,2007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应是市场高速反弹期。所以,现在进入,是比较好的时机。

三、看好高档房未来稀缺价值。本次采访中,不少浙商向记者表示,“70%・90m2”政策意味着,大户型产品未来必将日益稀缺。“我看了很多报道,不少专家预计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中小户型普通住宅的供应量将大增,与此相应,大户型将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在小户型时代来临之际,选择几套不错的大户型典藏,长期持有,是不错的选择。”浙商看房团成员刘先生如是预计。在他看来,购买大户型高档房,不用担心奥运后房价会否下跌,因为该类产品稀缺,所以,它的抗跌性会比较强。

浙商热情能否力挽高档房下挫狂澜

虽然浙商购房团对市场大势信心满怀,但未来高档房市场是否向好?事实上,连开发商自己都很难断定。持续走低的高档房市场,会否因为浙商的投资热情而出现拐点?奥运前高档房价格会否如买家预期出现大涨?业界专家备执一词。

篇3

一、引言

风险投资的退出,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整个环节。从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可以看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是整个风险投资运行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退出是风险资本流通的关键所在,它既是过去的风险投资行为的终点,又是新的风险投资行为的起点。当风险投资从创业企业顺利撤出资本后,它将寻找新的投资机会,进入新的创业企业,从而实现风险投资资金的良性循环。所以,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能否顺利退出创业企业。

目前风险投资的退出路径主要有四种:

1.在创业板市场上首次公开发行(IPO);2.创业企业或创业家股份回购;3.创业企业被兼并收购;4.创业企业清算。

二、不同退出方式优缺点

1.首次公开发行(IPO)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是指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将所投资的创业企业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出售其所持有股份,以实现退出和资本增值。这种方法可以使风险投资家的资本安全退出,并有可能获得高额回报,同时还使公司获得了在证券市场上持续筹资的渠道。通过股份上市退出企业,是风险投资家最经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IPO的优点:(1)为创业企业的发展筹集大量资金。创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在企业发展的中后期,通过股票上市可以筹集大量的社会资金,并为企业今后利用证券市场进行多次筹资打下良好的基础。(2)具有高收益型。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公开上市后,有时会取得惊人的回报,高达初始投资50倍甚至更高的回报也时有发生,这使得这些企业的投资者一下子获得了巨大收益。风险投资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最优吸引力的退出方式是IPO。(3)有利于企业控制权的转移。在企业进行风险资本融资时,创业家需要给予风险投资家一定的控制权。按照契约最初给予风险投资家的重要控制权以及一些特殊的控制权将在IPO时终止或减少,风险投资家只保留较弱的控制权,控制权将移交给创业家。所以,如果创业企业实现IPO,重新获得控制权的机会会给企业有力地激励。(4)有利于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IPO退出方式能实现风险投资家与创业家控制权的顺利转移,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运用其他退出方式时,企业核心员工随企业家一起退出企业的尴尬局面,从而保持原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5)有利于提高创业企业的知名度。公司因所发行的股票上市而成为上市公司,提高了企业知名度。上市后,公司会不断规范自身运作,提高财务透明度,改善经营管理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创业企业更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6)分散投资风险。上市之前,企业的投资风险全部由创业家和风险投资公司承担。上市后原来控股股东只需保留一定比例的股权,就可控制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实现运用社会资金来发展企业的目的。今后即使公司投资遇到损失,创业家和风险投资公司也仅承担公司风险的一部分,其余风险则由其他股东分担。

IPO的缺点:(1)公司受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制约。创业企业上市要受股票交易所的监管,还须向公众披露创业企业大量的内部信息,而有些信息是极不愿意让外人知道的。公司的竞争对手和客户可以从这些公开信息中了解到许多有用的资料,这会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2)不利于创业企业原有大股东把持公司控制权。一方面,上市公司的股东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人数以上,从而使股份分散,另一方面,股票上市后提供了被人收购的机会,这对无力绝对控股又想继续把持公司控制权的创业家来说,是一个极大地威胁。(3)受上市股票出售限制。创业企业上市后,其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的出售在股票上市初期有一定的比例限制,这会延长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4)上市过程费时费力。要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就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申请程序较复杂,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会计师费和承销费用等上市费用往往高得惊人,使关联交易的空间也会大大缩小。(5)IPO受二级市场影响较大。二级市场走势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退出回报率的高低乃至IPO本身的成败。上市后管理成本增大,一旦公司经营业绩下降,股民就会争先恐后抛售公司股票,使股价一路下跌,这也会大大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

2.股份回购(Buy-back)

股份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者创业家本人采取现金或票据等支付形式,或通过建立一个员工持股基金,来买断风险投资者持有的创业企业的股份。

股份回购的优点:(1)股份回购只涉及创业企业或企业家与风险投资机构两方面的当事人,产权关系明晰,操作简单易行。(2)股份回购几乎不受管制,风险资本可以迅速退出,并取得合法、可观的收益。(3)股份回购可以将外部股权全部内部化,使创业企业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并拥有足够完整的资本进行保值增值,预留了巨大的升值想象空间。

股份回购的缺点:许多风险投资者在考虑回购时仍有不少顾虑,因为它往往要求风险资本投资于企业之初就签订回购协议,而如果到期时企业经营得更好,回购协议就会限制风险投资者获取更高的收益。

3.兼并收购(M&A)

兼并收购(Mergers & 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包括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有时创业家也可以与风险投资家一起把整个创业企业出让给另一家公司,即创业企业被另一家公司兼并收购。通过公司兼并收购,不仅风险投资家可以收回投资并达到退出创业的目的,而且创业家页可以收回其投资并实现其高额的风险投资利润。

兼并收购的优点:(1)直接现实性。兼并收购的最大优势在于,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资本退出时,可以拿到现金(或可流通证券),而不仅仅是一种期权。同时,交易的复杂性较低,花费的时间也较少,风险资本可以迅速从创业企业中撤出。与企业回购一样,并购能比IPO更快地收回投资,且适用于大多数不能上市的创业企业。(2)完全、彻底性。在创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创业企业家有时愿意与风险投资机构联手,将创业企业整体出售,换取足够的自有资本,并重新用自有资本开办其他企业,在完成原始积累后,彻底摆脱风险投资公司的束缚。(3)灵活性。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给予了投资人以最大的灵活性来撤出资本,以保证资金的赢利与循环。只要风险投资公司愿意,他们可以在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的任一阶段,将自己拥有的某一项目的股权随时变现,来调整投资组合或修正投资战略,从而使整个公司的收益最大化。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企业出售,这样有利于和购买者进行价格谈判,从而有利于风险投资机构赚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兼并收购的缺点:(1)创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前,圈外人士往往难以判断企业的经营前景,因而难以对创业企业进行合理的估价。(2)创业企业的公司管理层通常并不欢迎这种退出方式,因为创业企业一旦被一家大公司收购,其独立性就会大大削弱,公司原有管理层的权利也会受到影响。(3)投资收益率低。据统计,同IPO的退出方式相比,其投资收益率大约只有IPO方式的1/5。

4.破产清算

清算是指当创业企业经营每况愈下且难以扭转时,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以收回部分投资。

由于高科技创新所具有的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大部分的创业企业不是很成功,相当一部分创业企业最终会以失败而告终。特别是对于处于萌芽阶段的创业企业,失败的比率非常高。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一旦确认创业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者成长太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回报时,就要果断地撤出,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循环;若不能及时抽身而退,只能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从降低风险、减少损失以及避免由于资金沉淀而造成的机会成本的角度看,清算也属于风险投资一个必不可少的退出渠道。据统计,以清算方式退出的风险投资占全部风险投资项目的32%,而且这种清算一般只能收回原来投资的64%。

以公司清算的方式退出,对风险投资家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但这是在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公司清算的意义在于,避免风险投资对没有前途的项目投入过大,以免将更多的资本变成死账、呆账;同时,也只有通过大量痛苦的清算退出,风险投资家才能在众多的高风险项目中积累宝贵的经验教训,寻求真正的市场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清算退出反映了市场淘汰劣质项目的过程,大量的公司清算为捕捉高回报的市场机会开辟了道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不同退出方式的比较

1.退出机制比较

对风险投资的几种退出机制作了比较,如表1。

表1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比较

退出方式 平均持有期(年) 平均投资额(千美元) 平均收入(千美元) 回收倍数 所占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4.2 814 5804 7.1 20

收购 3.7 988 1699 1.7 25

企业回购 4.7 595 1268 2.1 10

二次出售 3.6 715 1431 2.0 25

清算 4.1 1030 198 0.2 20

数据来源:盛立军:《风险投资操作、机制与策略》,上海远东出版社

很明显,在剔除一系列因素后,仅就退出收益而言,IPO退出方式获取的回报较其他非IPO退出方式更高,大约是其他方式的3倍左右。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回报率是:破产清算为0,回购和并购为14.9%,IPO最高,平均在30%~60%之间。创业企业的上市使风险投资获得了其他退出方式所不能比拟的巨额投资回报。

2.退出绩效比较

风险投资的退出绩效是指风险投资的资本增值是否顺利、如期实现以及所实现的创业资本增值程度的高低。其绩效的评价标准应该包括效益标准和效率标准两个方面。具体评价指标包括退出收益、退出价格、退出成本、内部控制权激励效应、现金偏好性、退出时效性、退出市场容量。统计结果如表2。

表2 风险投资两种退出方式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公开上市 出售或收购

率 退出效益 高 低

退出价格 欠灵活、高风险 灵活、低风险

退出成本 高 低

内部控制权激励效应 高 低

性 现金偏好 高 低

退出时效性 低 高

退出市场容量 低 高

对比整个指标体系(见表2),从影响风险投资退出绩效的回报率和流动性来看,首次公开发行回报率远远高于其他退出方式,流动性比其他退出方式稍差。综合来说,首次公开发行退出绩效高于企业并购。但从不同的风险投资个案以及风险投资发展的不同时期来看,这一结论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意义。

3.综合比较

根据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史,统计了相关数据和资料,如表3。

表3 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比较

背景 退出方式 转让

客体 转让对象 市场性质 投资

年限 回报倍数 发生概率(%)

完全失败 清算 资产 企业家 产权市场 4.1 0.2 20

情况一般 转售 股权 风险投资机构 产权市场 3.6 2.0 10

比较成功 企业回购 整体或大宗股票 创业公司 产权市场 4.7 2.1 25

并购 大公司 产权市场 3.7 1.7 25

完全成功 IPO 股票 股民 股票市场 4.2 7.1 20

从表3的统计,可以看出,尽管IPO的退出方式回报倍数最高,但其发生的概率在各种退出方式中仅占20%,与此同时,并购占25%,企业回购占25%,转售占10%,清算占20%。这表明,相当多得创业企业在风险资本退出时得不到公开上市的机会,非IPO得退出方式仍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1]胡海峰,胡松明.风险投资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篇4

风险投资资本是指从高风险的新兴高科技产业中寻求投资机会的资本。鉴于风险投资的对象是新兴高科技产业,而新兴科技产业在成长过程中充满风险,因而人们形象地称之为“风险投资”,从事风险投资的投资者则被冠为“风险投资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颇具创意的投资方式,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其一,从投资对象来看,风险投资的企业是高科技产业,这些企业往往处于起步阶段或者成长阶段,而证券投资的投资对象则是成熟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的对象则除高科技产业外,还包括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其二,从投资方式来看,创业投资采取直接投资的模式,风险投资家不仅是金融专家,还精于管理,不仅对高科技产业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还精心培育和管理所投资的企业;其三,从投资收益来看,风险投资家在企业发育成长到相对成熟以后,通过资本市场将企业上市,进行股权转让退出企业,从而实现资本增殖,获得高额回报;其四,从产品角度看,风险投资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是成熟的高科技企业,其资本流动轨迹是“资本1—成熟企业—资本2”,其实质是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通过出卖成熟企业(以在资本市场转让股权的方式),获得资本2与资本1之间的高额差价。

二、风险投资的制度价值

风险投资作为具有创新意义的投融资体制,是对传统投融体制的变革和完善。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风险投资具有如下价值:

1、高回报性。风险投资是众多投资方式中具有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的一种。投资回报的高低取决于所投资对象的成长性,高科技产业的基本特征即是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在美国,这些新兴高科技产业在风险投资家的支持下,增长速度一般可以达到40%以上。

2、知识资本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风险投资家看好的是高科技产业的预期收益,客观上却实现了知识资产向生产力的转变。

传统融资渠道基本上将高新技术企业拒之门外。在证券市场上,按照传统的信用评估方法,这些新兴公司的信誉不能够独立在金融市场上筹集所需的大量资金,没有发行债券和股票的资格。从银行角度看,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银行出于风险管理的考虑,遵循安全性的资金运用原则,一般选择“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在那些新兴公司的发展前景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时,谨慎的银行家是不会贸然进入的。没有外部资金的有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壮大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随着那些资本雄厚、眼光独到、持有大量风险投资资本的风险投资家的介入,高科技公司的融资地位就发生了根本变化。可以说,风险投资打通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沟通了知识资产与资本之间的联系。

3、推动经济增长。美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风险投资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功不可没。自1991年以来持续稳定3%至4%的经济增长、3%以下的低通货膨胀和4.5%至5%的低失业率。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渐加大,1992年以来,美国高新技术方面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8%。1988至1996年,美国以信息产业为核心的部门产值增长了近一倍,对整体经济的贡献也由80年代末期的14%左右上升到1996年的35%,大大超过了传统的汽车和建筑等支柱产业。

三、国际风险投资的发展趋势

在风险投资日趋全球化的同时,美国的风险投资呈现了新的发展趋势,从发展趋势中我们更能完整地理解和运用风险投资。

1、投资规模不断增大。

美国风险投资的金额从1992年的30亿美元增至1997年的114亿美元。风险投资的单体规模和单项投资额也不断扩大。

2、二板市场的建立与成熟。

风险投资家的产品是成熟的企业,实现收益的方式即是通过上市转让股权,风险投资家常常是市场股权转让的高手。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较大,往往不符合正规股市的严格上市条件,因此美国出现了为高新技术企业而设的“第二板市场”。中国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也于去年11月份成立并正式开市。

二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主板市场上市的是那些业绩良好、规模与实力强大的公司,上市资格严格,投资者包括众多机构投资者和股民。

3、创业资本来源的多样化。

在美国各种资金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的投资网络,源源不断通向成长过程中的高新技术企业。(1)富有个人的资本,达200亿美元左右,这是主体;(2)机构投资者资金,包括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3)大公司资本。高科技大公司设有创业的投资部门;(4)私募证券基金和共同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良好、接近成熟、即将上市的企业。

4、需要通过法律合理限制风险投资家。

风险投资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介入,有力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但也引起弊端。首先,在风险投资家与发起人两个利益主体之间关系需要调整。一家公司是在发起人的天才创意下建立起来的,风险投资家的介入却常常使发起人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有的公司发起人在风险投资家介入后所掌握的公司股份仅仅占1%,发起人是公司“栽树人”,而公司发展收益更多被风险投资攫走,收益分配的不当将影响公司发展。其次,确立公司上市的适当期限。由于风险投资家更多的是关心尽快收回自己的投资,也许有的公司在发展更长一段时间后再上市,可能获得更大的收益,但在风险投资家的操纵下公司有可能过早上市。

四、积极发展我国风险投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我国已将科教兴国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并提出“火炬计划”。“火炬计划”的宗旨是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始于“中关村一条街”,至今已成一定规模,然而也存在许多制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因素,如科学研究部门与应用管理部门分割、对有创意和专长的人的价值未能充分认识、资金投入不足与融资结构不合理等,最主要的是风险投资体制不健全。

首先,投资主体缺失,没有风险投资家阶层。目前我国共有各种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科技信用社及风险投资公司80多家,拥有35亿资金,其投资对象往往不是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这些投资者既不具备高超的融资能力,也没有一流的管理才能。其次,高新技术项目市场化进程缓慢,科学研究部门倾心于纯理论研究,背离了市场需求,现有的科研成果未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再次,脱离了资本市场。健全我国风险投资体制,关键在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与丰富。没有资本市场为依托,风险投资就成为无源之水,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风险投资回报的实现过程就是通过上市,进行股权转让,从而退出企业获得高额回报,实质上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因此,为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宽松的上市条件,是健全我国风险投资体制的突破口。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公司上市有严格的上市资格限制,经过繁多的审批手续,而且还受限于上市额度,上市公司也主要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并不大,我们建议:

篇5

伴随着知识的来临,高产业成为了中国产业升级中的一个焦点,在高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风险资本作为一种资本,它需要在高科技项目之间灵活的进入和退出实现自身价值增值,为高科技成长提供助力。所以退出是进入的先决条件。中国风险投资自以来,退出渠道不畅通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所在。

一、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是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

所谓风险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是指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风险投资者以自身的相关产业或行业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结合高效的企业管理技能与金融专长,对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经营,直至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公开交易或通过并购方式实现资本增值与资金的流动性。一轮风险资本投资退出以后,该资本将投向被选中的下一个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这样循环往复,不断获取风险资本增值。

所谓风险投资退出,是指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风险投资者认为有必要是时候将风险资本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而选择一定的方式(公开上市、出售或回购、清算)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的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

二、几种退出渠道

一般而言,按照条款限制、交易市场环境制约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退出渠道一般可以分为:竞价式转让——股份公开上市;契约式转让——出售或回购;强迫式转让——清算。以下根据不同方式逐一比较分析。

(一)竞价式转让——股份公开上市(IPO)

股份公开上市(IPO)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转换成为公共股权,在获得市场认可后,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股份公开上市被一致认为是风险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证券市场公开上市可以让风险资本家取得高额的回报。

风险企业股份上市离不开“第二证券市场”的作用,这类证券市场以发行高科技风险企业的股票为主,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证券“主板”市场,只要风险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在这类市场上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著名的“第二证券市场”有:美国专为没有资格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主板市场上市的较小的企业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0TC(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NASDAQ(全国证券自营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英国于1980年建立的USM(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场);日本政府于1983年在大阪、东京和名古屋建立的“第二证券市场”等。

(二)契约式转让——出售或回购

美国风险投资以契约式方式退出有两种形式——股份出售或回购。股份出售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按协商的价格收购或兼并风险投资企业或风险资本家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种退出渠道,也称收购。股份出售分两种:一般购并和第二期购并。一般购并主要是指公司间的收购与兼并;第二期购并是指由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收购,接受第二期投资。股份回购是指风险企业或风险企业家本人出资购买风险投资企业家手中的股份。随着兼并的第五次浪潮的开始,风险资本更多的采用回购或出售的方式退出。

(三)强迫式转让——破产清算

众所周知,相当大部分的风险投资不会很成功,当风险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有关专业人员和单位成立清算组,对风险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确认风险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者成长太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额回报,就要果断地撤出,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

三、几种退出渠道的比较分析

(一)几种退出渠道自身优缺点比较

─────────┬────────────────────

│退出渠道

优点

├─────────┼────────────────────┤

│(1)投资获益最高,往往是投资额的几倍甚  │

│至几十倍,有的甚至更高;(2)企业获得大量 │

│现金流入,增强了流动性;(3)提高了风险企 │

│业的知名度和公司形象,便于获得融资便

│公开上市(IPO)

│利;(4)对参加回购计划的职员,股票上市乃 │

│是很大的激励,可以留住核心层人员并吸引 │

│高素质人才进入;(5)风险投资家以及风险  │

│企业的创始人所持有的股权可以在股票市

│场上套现。

├─────────┼────────────────────┤

│(1)这种契约式转让最大的优点在于符合风  │

│险资本“投入——退出——再投入”的循环,│

│投资者可以在任意时期将自己拥有的投资

│出售或回购

│项目股权限时变现,使风险投资公司的收益 │

│最大化;(2)操作相对IPO简单,费用低,可 │

│以实现一次性全部撤出且适合各种规模类

│型的公司;(3)股份的出售或回购还可以作  │

│为风险投资企业回避风险的一种工具。

├─────────┼────────────────────┤

│清算

│是风险投资不成功时减少损失的最佳的退

│出方式

─────────┴────────────────────

─────────┬────────────────────

│退出渠道

缺点

├─────────┼────────────────────┤

│(1)有上市限制(具体参见表5);(2)对出售  │

│公开上市(IPO)

│股权的限制会创始人投资收入的变现; │

│(3)上市成本很高,上市的费用十分昂贵。  │

├─────────┼────────────────────┤

│(1)由于收购方太少,导致企业价值被低估, │

│收益率与公开上市相比明显偏低,只有它的 │

│大约1/4到1/5;(2)就出售而言,风险企业被 │

│收购后就不易保持独立性,企业管理层有可 │

│能失去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3)对回购来  │

│出售或回购

│说,如果企业创绍人用其他资产(如其他公  │

│司股票、土地、房产等)和一定利息的长期应 │

│付票据支村回购,涉及变现及风险;(4) │

│我国许多高科技企业是从原国有企业或研

│究机构中诞生,产权界定不清,再加上国产 │

│权交易市场还不发达,产权成本过高,阻碍 │

│这种退出渠道的运用。

├─────────┼────────────────────┤

│(1)承担很大程度上的损失,这是投资失败  │

│的必然结果;(2)我国《公司法》要求在出现 │

│清算

│资不抵债的客现事实时才能清算,从而很可 │

│能错过投资撤出的最佳时机,也就无形中扩 │

│大了风险企业损失。

─────────┴────────────────────

(二)几种退出渠道的国别分析

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国家,30年代美国就有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在政府、法律、税收方方面面的帮助支持下,美国风险投资蓬勃发展,为美国经济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时至今日,美国已经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美国风险投资多元化的退出渠道,发达健全的产权市场,一直是世界各国争相模仿的对象。美国的风险企业既可以通过NASDAQ市场公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发展时期在私人权益市场上以出售或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所谓NASDAQ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的缩写,但已成为那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Nasdaq Stock Market,Inc.)的代名词,其职能是操作并维持NASDAQ报价系统的运转,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1999年NASDAQ成交额11万亿美元,首次超过纽约证交所,占美国三大股市的51%。虽然2001年以来,世界市场对NASDAQ的影响很大,但也不能改变影响它在世界金融领域的重要地位。

NASDAQ是全世界风险投资公开上市最大的市场,90年代美国通过风险基金和原始股上市等途径进行的风险投资每年都在450亿至650亿美元之间,其中NASDAQ吸纳的约占半数。更有微软、英特尔、西斯科、戴尔、雅虎等等著名的风险企业都在NASDAQ实现了成功退出和再度融资。NASDAQ不仅是美国的创业板市场,更是世界优秀风险投资企业展示自己的舞台。

所谓私人权益资本市场是指不必经过美国政权交易委员会审批登记的,在私人之间或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交易的权益资本。最常见的权益资本投资是普通股和可转换的优先股或带有优先权及认股权证的次级贷款。这些有价证券可能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但大多数是由私人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发行的。美国私人权益资本市场是整个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私人权益资本其中又包括了风险资本和非风险资本。私人权益市场一般具有四种形式:有组织的私人权益资本市场;天使市场;非正式的私人资本市场以及144法规资本市场。可以说私人权益资本市场是为风险投资进行出售或回购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以下是对各种退出渠道的(见表2)。

表2 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

│退出渠道 │ 背景 │ 转让客体

│ 转让对象 │

├─────┼────┼───────┼──────┤

│公开上市 │完全成功│

股票

│ 公众 │

├─────┼────┼───────┼──────┤

│一般购并 │比较成功│整体或大股股票│  大公司  │

├─────┼────┼───────┼──────┤

│二次购并 │情况一般│

股权

│风险投资机购│

├─────┼────┼───────┼──────┤

│管理层回购│比较成功│整体或大股股票│ 风险 │

├─────┼────┼───────┼──────┤

│破产清算 │完全失败│

资产

│  企业家  │

─────┴────┴───────┴──────

────┬────┬────┬────

│市场性质│投资年限│回报倍数│发生概率│

├────┼────┼────┼────┤

│二板市场│ 4.2  │ 7.1  │ 20%  │

├────┼────┼────┼────┤

│产权市场│ 3.7  │ 1.7  │ 25%  │

├────┼────┼────┼────┤

│产权市场│ 3.6  │ 2.0  │ 10%  │

├────┼────┼────┼────┤

│产权市场│ 4.7  │ 2.1  │ 25%  │

├────┼────┼────┼────┤

│产权市场│ 4.1  │ 0.2  │ 20%  │

────┴────┴────┴────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风险投资》2003年3-8期的相关资料整理而成

由表2可看出,在风险投资最发达的美国第二种退出方式——出售或回购达到了60%(一般购并25%,管理层回购25%,二次购并10%,共60%),成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这种方式投资年限是最短的,报酬率中等,但是对于风险投资企业来说,要注重投资资本的赢利性和流动性的统一,才能达到收益最大化,所以多数的风险投资企业会选择这种退出渠道。公开上市回报率最高,达到了7.1,属于完全成功,但只占到了20%。破产清算是无奈之举,不仅长期占用资金而且成本都只能回收20%,试想如果没有这么高的风险,岂不是人人都来涉足风险投资,所以正是存在很高的失败率,才能保证风险投资者的高收益。

2、

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国人开始了解美国的“硅谷神话”。“中关村一条街”的兴起标志着我国高产业步入了探索和的阶段,同时也开始了我国风险投资的探索之路。短短十几年,中国的风险投资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见表3)。

现行的条件下,当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中,出售和回购占据绝对优势。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回购、直接被上市公司收购、被跨国公司兼并甚至风险企业之间进行重组达到退出的目的 (见下页表4)。

表3 1994-2001年全国创业资本增量和总量的年度比较(单位:万元人民币)

─────┬────┬────┬────┬────

│  年度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 创业资本 │

│  总量  │ 221800 │ 301800 │ 360800 │ 761750 │

├─────┼────┼────┼────┼────┤

│ 新增创业 │

│  资本  │

│ 80000 │ 59000 │ 400950 │

├─────┼────┼────┼────┼────┤

│ 比上年增 │

│  长率  │

│ 36%  │ 20%  │ 111%  │

─────┴────┴────┴────┴────

─────┬────┬────┬────┬────

│  年度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

│ 创业资本 │

│  总量  │1040580 │2063158 │3730822 │ 405622 │

├─────┼────┼────┼────┼────┤

│ 新增创业 │

│  资本  │ 278830 │1022578 │1667664 │ 321800 │

├─────┼────┼────┼────┼────┤

│ 比上年增 │

│  长率  │ 37% │ 98% │ 81% │ 9%  │

─────┴────┴────┴────┴────

资料来源:王松奇、王国刚主编的《2002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

尽管我国风险投资已经取得了较快速度的增长,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当前,退出渠道的不畅通已经成为严重阻碍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当前的中国,不存在二板市场,主板市场限制多,主板市场相对于大多数的风险企业来说门槛太高。如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有三年以上的营业业绩且连续盈利,无形资产

表4 2002年中国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渠道分析

───────┬──────┬───────┬──────

│退出渠道

│ 公开上市 │ 出售或回购 │

清算

├───────┼──────┼───────┼──────┤

│案件数

│  2

29

7

├───────┼──────┼───────┼──────┤

│所占百分比

│  5.3%

76.3%

│  18.4%

───────┴──────┴───────┴──────

资料来源:根据王松奇、王国刚主编《2002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中的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渠道分析整理而成占总资产的比重不高于20%等等;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主板市场上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与交易,可流通股仅限于社会公众股,而我国许多风险企业都是国家参股扶持的,这与风险投资要求一次性全部退出实现回报相矛盾。

此外,产权市场不健全,产权制度还待完善。风险投资是长期股权投资,没有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就很难通过产权交易,全身而退。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非常健全。在我国,风险企业大多有政府背景,国有股法人股一般通过协议转让。这样做往往不能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风险企业股份并不一定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最合适的时间找到最合适的买家和最真实的价格,风险资本的流动性及其收益。

四、当前我国风险投资最佳退出渠道——出售或回购

公开上市和出售或回购已经是世界上最频繁采取的退出渠道,也是当前我国风险投资最佳退出渠道(见表5),这是因为:

第一、我国不存在二板市场,而主板条件对风险企业来说要求太高。

表5 中国的主板市场与其他国家的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比较

──────┬──────────┬─────────

市场

MADSAQ市场

│香港创业板市场

├──────┼──────────┼─────────┤

│  净有形资产600

规模

│没有要求

万美元

├──────┼──────────┼─────────┤

│对于市场值少于10 │

│亿港币的公司,其最│

│低公众持股量为

│20%,涉及金额须达 │

│ 最低公众 │

│港币3000万元;对于│

│  持股量  │ 公众持股110万股  │

│市场值等于或超过10│

│亿港币的公司,其最│

│低公众持股要求选择│

│2亿元港币或15%中 │

│较高的那个标准

├──────┼──────────┼─────────┤

│ 个人股东 │

│新申请人上市时公众│

│ 最低人数 │

400人以上

│股东必须不少于100 │

│人

├──────┼──────────┼─────────┤

│ 公众最低 │

│  持股值  │

400万美元

│没有要求

├──────┼──────────┼─────────┤

│  上市前一年税前  │证明具有至少24个 │

│ 盈利限制 │

│月的活跃的业务记 │

│  收益100万美元

│录,不是盈利记录 │

──────┴──────────┴─────────

──────┬──────────┬─────────

市场

│新加坡SESDAQ市场

│中国主板市场

├──────┼──────────┼─────────┤

│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

规模

│没有要求

│币5000万元

├──────┼──────────┼─────────┤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

│公众持股数至少为50 │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最低公众 │万股或15%(以较高

│25%以上;公司股本 │

│  持股量  │者为准);一般不得高 │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 │

│于已发行实缴股本的 │元的,其向社会公开│

│50%

│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

│15%以上

├──────┼──────────┼─────────┤

│ 个人股东 │

│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

│ 最低人数 │没有要求

│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

│少于1000人

├──────┼──────────┼─────────┤

│ 公众最低 │

│个人持有股票面值总│

│  持股值  │没有要求

│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

│要求公司有3年以上  │

│ 盈利限制 │的经营记录,并非盈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

│利记录

──────┴──────────┴─────────

由于不存在二板市场,风险投资企业在国内只能选择主板上市。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主板市场对“先天弱小”的风险企业“门槛”太高。《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且必须达到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和新加坡的SESDAQ市场对此没有要求,其他方面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相对我国主板市场的要求也较宽泛。因此,通过主板上市对中国大多数风险企业来说是行不通的。

第二、公开上市成本很高。近几年来,美国风险投资以IPO方式退出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风险投资家不愿采用IPO方式退出的原因主要是这种退出渠道的费用十分昂贵,如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一般索取投资总额5%-10%的佣金,美国NASDAQ在2001年10月宣布提高企业在NASDAQ市场的上市交易费用,NASDAQ全国市场首次上市费用从95,000美元上调58%,至150,000美元;小型股市场IPO交易费用从10,000美元调到40,000美元。香港创业板也根据实际情况,相对提高了企业上市的费用,这为中国风险投资海外上市设置了不小的障碍。除了昂贵的上市费用以外,对风险企业的公众监督更广泛,信息披露要求更充分,公司必须更加规范地运作,实际上失去了公司部分控制权和灵活性,也可能增加运作成本。

第三、出售或回购相对于公开上市操作简单,费用低,可以实现一次性全部撤出且适合各种规模类型的公司。股份出售或回购的谈判对手通常只有几个,所涉及的部门和手续相对要少,可以做到股份的全部转让而没有后顾之忧。对于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弱小、风险巨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这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退出渠道。

第四、股份的出售或回购还可以作为风险投资回避风险的一种工具。例如,北京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科投)投资于华诺公司(从事宽带通讯技术开发及其推广的高新技术企业)之初,双方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设定了管理层回购条约,即北科投投资1500万人民币,占有30%的股份,一年以后,管理层以1500万人民币的价格,回购风险投资公司一半的股份。这一条款最大限度地锁定了投资风险,它保证北科投可以获得较其他投资人更为优先的套现权利。

第五、就是在二板市场发达的国家,出售或回购已经成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

表6 欧洲大陆1997年-2001年退出渠道比较

─────────┬──────┬───────┬─────┬──────

退出渠道

│ 公开上市 │ 出售和回购 │  清算  │

总计

├───┬─────┼──────┼───────┼─────┼──────┤

│ 1997 │案件数

│  16

49

│  3

│  68

├─────┼──────┼───────┼─────┼──────┤

│占百分比 │  23.5%

72.1%

│  4.4%  │  100.0%  │

├───┼─────┼──────┼───────┼─────┼──────┤

│ 1998 │案件数

│  31

50

│  3

│  84

├─────┼──────┼───────┼─────┼──────┤

│占百分比 │  36.9%

59.5%

│  3.6%  │  100.0%  │

├───┼─────┼──────┼───────┼─────┼──────┤

│ 1999 │案件数

│  32

69

│  3

│  104

├─────┼──────┼───────┼─────┼──────┤

│占百分比 │  30.8%

66.3%

│  2.9%  │  100.0%  │

├───┼─────┼──────┼───────┼─────┼──────┤

│ 2000 │案件数

│  17

90

│  3

│  110

├─────┼──────┼───────┼─────┼──────┤

│百分比

│  15.5%

81.8%

│  2.7%  │  100.0%  │

├───┼─────┼──────┼───────┼─────┼──────┤

│ 2001 │案件数

6

82

│  9

│  91

├─────┼──────┼───────┼─────┼──────┤

│百分比

6.6%

90.1%

│  3.3%  │  100.0%  │

───┴─────┴──────┴───────┴─────┴──────

资料来源:EVCJ,November2002.P22整理而成

由表6可见,在欧洲出售和回购已经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几年来NASDAQ市场走跌,行情不明朗,投资者对走势信心不足;其次是公开上市费用太高。

综上所述,由于现实的种种原因,二板市场呼之未出,时机还未成熟,笔者认为当前中国风险投资的最适宜的退出渠道是出售或回购,同时也呼吁政府与相关各界加快健全产权市场,完善产权制度,为风险投资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环境和市场环境。

:

[1]张树中.美国创业资本的退出机制分析[J].管理文摘,1999,(2).

[2]龚超、贾石国.试论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J].,2000,(2).

[3]王松奇、王国刚.2002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Z].中国财经出版社,2002.

[4]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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