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2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采购方式分析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公开招标是通过公开采购信息,广泛邀请承制单位,形成公开竞争,最终实现获取质优价廉的装备目的的采购方式和途径。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有助于开展竞争,打破垄断,促使承制单位努力提高装备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为此,这种方式一直作为一种较理想的采购方式被世界主要国家所推崇,是外军普遍提倡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如美军规定除《联邦采办条例》特别要求以外,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也存在着招标周期较长、费用较高、保密性差等缺点。
邀请招标方式能够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规范性、公平性等优势,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开招标的不足;但其竞争程度远远不能与公开招标相比拟。
在一些情况下,由于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采购情势的要求,招标采购方式并非实现装备采购经济有效性目标的最佳方式,必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既能体现竞争,又具有灵活性的优点,但规范性不够强。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非竞争性的装备采购方式,易造成承制单位抬价、阻碍技术进步、产生不公平交易等现象,而且评审过程难以控制,人为操作性大,易造成市场机制失效,使装备采购部门处于不利地位,影响采购效益,因而,一般在严格符合条件并经上级装备采购部门审批以后才可以实施。国外实践已经证明,国外国防采办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运用采取了严格的限制。
询价采购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邀请报价的承制单位数量应至少有三家,而且只允许承制单位提供一个不得更改的报价。询价采购明显具有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优点,但其规范性、程序性相对较差。
由于装备采购的每个项目各不相同,还有其他一些适合的采购方式也是可以采用的,例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等,因此为了适应装备采购在不同情况下的特殊需要,《装备采购条例》规定,经总装备部批准还可以灵活采用其他装备采购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其他采购方式有很多,但只有经总装备部认定的方式才可以用于装备采购。
二、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意义
规范对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的管理,可以克服和减少随意性,从制度上确保推进和开展竞争性采购,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交付进度,提高装备质量。
1.推进装备采购的竞争水平[2]
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也是高技术装备发展的需求。规范装备采购方式的选择,积极运用竞争性订立方式的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各企业积极性,把装备科研、生产、维修建立在国家最先进的工业技术基础之上,以实现装备采购效益的最大化。世界各国无论政府采购、还是装备采购都采取各种方式,建立了采购方式审定制度,强制推行竞争性采购。因此,加强装备采购方式选择,是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的重要途径。
2.提高装备采购的法治化进程
当前,装备采购指令性计划管理模式的观念和行为还未得到彻底的转变和根除,有意、无意规避竞争,以及竞争性装备采购方式应用不规范,有意选择竞争程度较小的采购方式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建立规范、统一的装备采购方式的选择标准和方法,对规范装备采购工作行为,避免行政干预、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将产生重要的监督、制约作用,提高装备采购行为的法治化进程。
3.向政府采购制度看齐
装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行为、过程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多方的监督;尤其其采购方式的确定已经受到严格的法律管制,任何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人员,在组织实施采购工作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针对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采购秩序,实现“阳光工程”的目标。因此,为在装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精神,应加强装备采购方式科学选择。
三、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实现路径
1.采购信息,平等授予采购机会
装备采购信息,如装备名称、型号、图号,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交付时间,战技指标、关键技术,承制单位信息、采购部门信息,采购合同文本等,几乎都可能涉及到军事秘密。因此,为了维护国防安全,必须做好装备采购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装备采购信息最关键的把握点。
但是,不能以保密为借口而规避进行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方式,不能以保密作为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唯一“准星”。对于采购军选民用类产品,除军队部门信息(如采购单位、交付单位等)外,其他信息均可按非保密信息处理,可进行公开,以吸引更多的承制单位的参加;对于采购军队专用装备,涉及装备总体、主要分系统及含技术的配套件等产品采购信息为保密信息,可以只向符合相应保密资质的承制单位。此外,还可以根据装备采购信息密级程度积极进行去密和降密处理,降低装备采购信息的获取成本,最大程度地吸引广大潜在承制单位参与到装备采购市场中来。
2.统一判定标准,创造平等遴选规则[3]
影响装备采购方式的因素较多,并且各装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为避免在制度上遗留规避竞争的漏洞,应对各影响装备采购方式选择的要素、判定标准、方法给予统一规范,并尽可能实现准确的量化管理。装备采购方式主要由保密要求、采购金额、采购时限、承制单位数量、装备通用性、配套或服务一致性等要素确定。结合实际,参照国内外具体做法,应遵循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选定装备采购方式。
第一,密级程度。对于无法处理的装备采购信息只能选择公开招标以外的装备采购方式。
第二,合同金额。各国无论政府采购、还是装备采购,都在法律中要求政府或军队的不同部门,对各种装备采购方式适用的项目经费限额范围给予专门的规定,建立全军统一的装备采购项目经费计算标准。
第三,承制单位数量。竞争必须有相应的市场主体环境,即数量较多的、具备资格条件的承制单位。因此,承制单位数量也是一个制约竞争性装备采购方式使用的重要要素之一。
第四,采购时限要求。采购时限即采购项目所允许的合同订立时间也成为一个制约采购方式选择的要素之一。采购方式不同,所需要的合同订立时间不同;装备采购项目不同,所需要的生产周期、交付时间要求不同。采购时限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采购时限=(装备交付时间-装备采购年度计划下达时间)-合同履行时间(按装备生产周期计算)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日到开标日,至少保留20个工作日的时间间隔,以保证投标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投标书。因此,采购时限允许的项目方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五,装备的通用性。通用性强的装备,承制单位较多,货源充足,价格较为稳定,适合采用招标或询价方式采购。《装备采购方式和程序管理规定》明确,采用公开招标、询价采购方式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通用性。通用性一般是指各军兵种通用,或军民通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适合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的项目大部分为军选民用产品。因此,通用性按照军选民用市场情况确定。即凡在民品市场中有多家生产的产品就可认为满足“通用性强”的条件。
3.严格规范程序,保证公平选择
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是规范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的重要手段。装备采购方式选择可按以下程序和方法执行:
首先,装备采购业务部门在拟制装备采购年度计划草案前,应组织领导、专家及负责人员对项目进行调研分析,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装备采购方式建议。其次,装备采购计划部门根据装备采购项目情况组织专家对装备采购方式建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检查业务部门对各要素分析的准确性,法规、判定标准执行情况,提出的采购方式建议的合理性等内容。再次,通过审查的,装备采购主管机关应组织专家,并根据装备采购项目情况,对装备采购方式方案进行审核。对于需调整采购方式的,依法作出装备采购方式修改决定;批准下达执行;经审核无异议的,及时批准下达。
此外,还需借鉴国内外相关做法,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关,并赋予其相应职权和职责,从而加强对采购方式选择的审批监督,以确保全军各级装备采购部门按照法规要求正确选择、使用采购方式。
参考文献:
[1]魏刚,艾克武.武器装备采办合同管理导论[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5:181-182.
[2]白海威,王伟,夏旭.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5,16(2):6.
一、政府采购方式内容及特点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为各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平台,就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而言,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公平对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及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审查应严格且统一,确保竞争公平。邀请招标的供应商数量的选择也不少于三家,且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选择应依据采购项目的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或是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添购,添购金额不高于原项目合同总价的10%.询价采购仅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还采用了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其他方式。
定点采购通常是指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家或几家定点供应商,并同定点供应商签订定点采购协议,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协议在定点期限内提供货物和服务。其与其他采购不同之处在于具有一次性采购,分批、分次长期地接受劳务服务“或”货物供应“的特点。
协议供货作为一种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比较长的历史。大宗标准化商品的采购者和供应商通过长期商业往来,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商业信用的基础,采购者同意和供应商通过协议,达成长期供货合同,为此建立了此种采购方式。在供货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等条款。其特点主要有四:一是采购商品一般是大宗的、相对标准化的,如初级产品、办公用品、标准耗材等,因为其价格浮动不大,品种规格相对单一,容易清算。二是建立在商业诚信的基础上。为避免商业欺诈,一般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多为早有雄厚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大公司、大企业。三是采购合同一般也是标准化合同,其主要条款基本不变,只是采购商品的具体指标略有变化,可以反复使用。四是采购者和供应商可能是一对一地进行协议供货采购,也可能是一对多、多对多地采购,以形成规模效应、节约成本。它与定点采购相比,更具有适用范围广、选择品种多、价格调整合理等优势。
二、政府采购方式在各领域中的选择应用
(一)货物类采购的特点及可选方式
《政府采购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此类项目采购模式应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方式应以公开招标为主。另外,对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小批量(合同总金额不足40万元)采购急需的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和复印机等,还可采用协议供货的方式。除采购中心另行组织批量采购外,均应在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机型。
(二)工程类采购的特点及可选方式
《政府采购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工程类项目采购方式应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中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由于产品的繁杂性、技术的复杂性、设计的不充分性、价格的多样性、时间的不确定性等因素,适宜选择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目前我国各工程类项目建设招投标普遍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即“综合评分法”,但其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其授予评标人员的权力过大人为因素干扰中标结果,造成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对于大多数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逐步过渡到“最低评标价法”,以便与国际接轨,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服务类采购的特点及可选方式
《政府采购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分类,采购人采购的服务应包括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及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设计、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维修、保险、租赁、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会议、培训、牧业管理和其他服务等各类服务项目。
目前服务类采购主要集中在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及政府机关的公务消费上,其中主要是会议、会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其他服务类项目还未涉及,采购的范围还很窄。
由于服务类采购项目属于第三产业,而第三产业的范围很宽,采购对象具有多样性、地域性、抽象性以及周期长等特点,涉及的采购内容非常复杂,其政府采购的可选方式也是多样化的。除公开招标外,还有如目前在大连市实行的印刷、车辆的维修、加油等招标投标定点采购。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中都对服务类采购项目做出了规定,但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不尽相同,实践中多数政府服务类采购项目如会议、公务接待、设计咨询、信息服务等很多由预算单位自行分散采购,这类采购项目还需要逐步规范。
三、目前采购方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机构,甚至有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方式的应用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不规范的地方,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总结政府采购方式应用上存在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采购方式应用界定不清。有些地方忽视了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和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情形,忽视了集中采购的规模,造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少、其他方式项目多,集中采购项目少、分散采购项目多。
二是规避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首选方式,采购人不得以各种方式回避执行。但在实际中,有的地方采购人受小集团利益或其他因素驱动,将达到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时间紧、任务急为借口,改为其他采购方式,回避公开采购。
三是采购方式变更不规范。有些采购人对采购方式变更随意性大,对采购目录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自行变更为其他方式,既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也不履行审批手续;有的监管部门在审批变更手续时也不能严格把关。
四是采购方式混用。有的采购人在某一采购项目中明明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在招标公告后又向供应商发放邀请函;有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但在评标时又就某一项内容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谈判;还有的在招标中进行几次报价。
针对政府采购方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增加了管理难度;采购人员概念模糊,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观念淡薄,缺乏有力的处罚措施。预算单位怕麻烦、图省事,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等等。
四、解决应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最终是要通过范围和规模来体现的,范围越广,规模越大,政府采购在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以及支持国内企业发展、保护民族产业等方面的作用就越大,效果就越明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认真分析、研究各领域项目政府采购的现状,探索各类项目政府采购对策,是我们在拓宽政府采购领域、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方面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一)严格掌握各采购方式适用的范围和情形
政府采购要首选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能把该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等同起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公开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以及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在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时,必须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确定相应的采购方式。
(二)规范各类采购的操作行为,正确应用各种采购方式
在每个方式的应用上,既要考虑项目的数额,也要考虑具体项目的特殊性,更要考虑各种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情形,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决不能简化程序,更不能将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混用,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原则的体现。
(三)严格监管,保证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尤其是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避免审批中的随意性,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对于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实施合并采购
【关键词】电子采购 企业 B/S体系结构 设计与实现
1 引言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经济运转方式和流通方式产生了巨大变化,企业的采购模式也从传统的不透明模式逐渐向着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发展。就我国企业而言,电子商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运用,并且以其反应迅速、协同方便的特点也逐渐被企业所认可。下面我们尝试对电子采购系统的实现方法做以探讨和论述。
2 需求分析
通常,企业的采购管理流程都要经过供应商准入、采购实施、合同执行、合作评价等四个阶段,供应商准入阶段对供应商进行初始核查,确定潜在的合作对象,合同实施阶段汇总采购需求,并开展相关招标采购工作,确定最终合作厂家,合同执行阶段按合同条款及时发货验货,合作评价阶段对供应商合作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确定供应商等级,筛除不合格供应商。这四个阶段形成对供应商的闭环管理,每实施一次采购流程都会对供应商名录进行一次优化,使得采购工作质量呈现螺旋式上升,从而实现采购效益和效率的持续优化。
供应商准入阶段:分析潜在合作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厂家实力,将合格供应商列入准入供应商名录。
采购实施阶段:包括采购申请、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审批等环节。其中采购申请环节由公司内各部门提交采购需求,通过审核的需求提交到采购实施部门,实施部门汇总需求,并根据情况确定采购方式,之后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确定合作对象后,需要将相关评标结果总结上报。最后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条款,开展各项签约工作。
合同执行阶段:供应商发货,公司收货人员收货,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合作评价阶段:在合作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评估,既有合作过程中的实时客观评价,也有合作后的主观评价,从而得出供应商的准确评分,确定供应商的合作等级,便于以后采购工作的持续改进。
3 系统实现方案
基于以上需求分析,我们设计了一套电子采购系统,包括供应商门户系统和采购管理平台两个子系统,具体又可以划分为供应商管理、采购申请、电子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履行监控、供应商评估等几个子模块。系统采取B/S架构,网络结构大致如图1所示。
其中供应商门户系统服务器提供供应商门户网站服务,是供应商与企业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采购管理平台服务器提供企业内部的采购管理网站服务,是一个规范采购工作的强有力工具,各服务器可以进行横向扩展。
3.1 供应商管理
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功能。系统建立供应商档案库,在供应商门户网站提供调查问卷,搜集供应商企业信息、产品等信息,审核通过后进入供应商名录,这些信息也是供应商的身份信息,将贯穿与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
3.2 采购申请
系统具备采购申请功能。采购申请是采购实施工作的起始流程,从这里开始,将会为采购事务分配唯一的采购事务ID,其后紧跟的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履行监控等流程,和采购申请一起通过采购事务ID关联为一个大的采购事务,通过该事务ID可以查询到整个采购事务的处理状况,例如处理到哪个阶段,进展如何。
系统提供采购方式确定功能。采购申请流程结束后会流转到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例如比选、招投标等采购方式,考虑到这些操作和采购申请流程的关系比较紧密,可与采购申请流程合并为一个流程执行。
系统从采购申请开始将涉及到大量的电子审批流程,为了提升审批流程的可维护性,审批模块可以应用工作流引擎。工作流引擎可提供流程逻辑的定义方法,以及根据流程逻辑来调度业务对象的功能。这能使我们避免在代码中硬编码,因为硬编码难于理解和复用,并且非常容易受到需求变化的影响,维护起来极其困难。
工作流引擎负责在各环节中传递流程信息,并在信息到达某个环节后,给相关责任人分配任务(比如“审批”任务)。工作流引擎的应用步骤:
3.2.1 定义流程
应用流程定义语言定义流程规则,得到流程定义(ProcessDefinition)文件(例如,把媒体审批流程定义出来)
3.2.2 部署流程
将流程定义文件部署到工作流引擎服务器中,引擎会分析定义文件并记录到数据库中。
3.2.3 执行流程
根据流程定义的规则,针对具体业务对象进行调度。例如:张三创建了一个媒体审批流程,现在就把这个审批单对象交给引擎来进行调度(在各审批人之间进行调度)。引擎将会启动一个流程实例(ProcessInstance)来调度每个具体的业务对象。
3.2.4 电子招投标
系统提供电子招投标功能。招标管理人员可以针对采购需求信息发起电子招投标流程,通过系统将招标文件发放到供应商门户系统中,供应商在线购买标书,编制好标书后在门户系统上传标书及报价,开标后,评标人员在系统中即可查看各家标书情况,方便开展各项评标工作。
3.2.5 采购评审
系统提供采购评审功能。系统提供采购评审电子流程,采购主管可以针对招标信息发起采购评审流程,填写评审单,提交评审总结资料,并按照指定流程提交到各位评审人员以及领导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可以开始合同审批流程。
3.2.6 合同审批
系统提供合同审批功能。系统提供合同审批电子流程,采购主管可以针对采购评审单发起采购评审流程,填写合同审批单,提交电子合同,并按照指定流程提交到各位评审人员以及领导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即会进入合同履行流程。
3.2.7 合同履行监控
系统提供合同履行监控功能。系统针对合同类型提供不同的合同监控流程,对货物到货情况、验货情况进行实时记录,例如实物类合同,将交由收货人填写到货时间、到货质量、货物包装情况,而对于服务类合同,则需要填写施工准备情况、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协调情况等等,为了方便评分统计,将这些信息组织成选择题方式,按比例分配分值。每当提交完成一份收货单或验收单,系统即会自动统计评分作为客观评分记录入供应商档案库中。
3.2.8 供应商评估
系统提供供应商评估功能。系统提供供应商360°评分功能,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收验货人员、实施人员、使用维护人员等会对合作供应商进行评价,从而得出主观评价。汇总供应商的客观评分以及主观评分可以得出供应商的总评分,基于此对供应商进行评级,从而控制供应商的准入资格。
4 结束语
无论是在电子采购技术的成熟度上,还是在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的改造方面,电子采购在企业中的应用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它不仅仅完成采购行为,而且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对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有效的整合企业资源,帮助供求双方降低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简介
对于实体经营企业而言,资金链断裂等资金问题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而物资采购风险则是影响资金链的一个因素。因此,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者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物资采购中的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风险
第一,价格风险。一方面是在采购时,由于市场物资价格的变动造成的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供应商操作投标环节,恶意提高价格,使企业遭受风险;第二,质量风险。在物资采购中,由于没有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造成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不达标的现象,甚至会由于这些质量问题影响企业产品的质量;第三,技术风险。在一定的时限内,所采购的物资由于产品更新周期短或是技术进步,以至于其成为落后或者被淘汰的产品,进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二)内部风险
第一,采购管理风险。对物资采购市场行情动态调查不够及时和详实,导致信息不畅;对所购物资的性能、材质、规格等主要要素纵横比较不全面,导致采购的价格高于市场行情的风险。第二,计划风险。计划风险主要表现为:物资采购项目上报过迟;资金抽掉困难、抽调不及时或资金缩水;招标公布与文件发售时间安排不合理;招标文献存在法律漏洞,招标流程不符合法律要求。第三,合同风险。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订立或招投标过程违反法定程序、合同条款不完备或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采购方需承担由于物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履约过程中的变更风险等。第四,人员风险。一是采购人员专业知识储备、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较低风险;二是采购人员权力大、责任重、风险高、诱惑多,有可能发生违纪风险。
二、企业采购风险的预防措施
(一)完善企业采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投标,选择合理化的招投标方法,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采购程序规范,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第二,加大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职业技能以及道德素养,增强其法律意识以及防腐拒变的观念;第三,制定完善的岗位人员工作明细,确定其职责权限以及业务范围,构建员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流程。
(二)做好合同签订管理
一是审查签订经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是审查经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审查经济合同主要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四是审查经济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合法现象。
(三)完善企业物资采购链条
企业物资采购的顺利完成需要企业有一个完善的物资采购链条,并保证链条上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首先,企业应制定采购的标准以及流程,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保证物资采购的质量以及数量;其次,加强与物资采购供应商之间的交流以及合作,使双方之间的关系得到深化,建立信任机制;再次,设计合理的采购方式。在实际的物资采购中,许多企业都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虽然有利于选择优质的供应商,但是却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所以,企业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面,应要谨慎,切忌跟风;最后,要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避开可能会发生的自然风险,实现运输成本的最小化。
(四)明确物资采购计划
在完善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时,需明确物资采购计划,设置计划审批策略,明确审核部门,设置采购周期,联合库存相关部门,避免可能形成的库存积压,提高物资采购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对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应拟好应对方案,强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科学化、理性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模式,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做到实时监控,及时预防及解决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五)加强人员的风险管理
第一,企业应加大对采购人员的技能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将责任心重、业务水平高、原则性强的采购人员集中起来,建立采购专家小组,实现采购工作的良好发展;第二,企业要注重对员工的廉洁教育,以“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进行反腐倡廉的教育,降低人员违纪风险,并将廉洁从业教育作为规范采购人员行为、实现阳光采购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三,建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人员违纪风险辨识的培养,按照违纪风险的严重性、可能性、微小性,分为A、B、C三级评价标准,对采购人员进行风险评判,并对A类和B类采购人员进行重点管理;第四,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廉洁从业的责任书,引导以及教育供应商树立诚实守信、优质优价的供应理念。
综上所述,企业物资采购在维持企业正常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其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内容。企业管理人员只有具备敏锐的风险识别眼光以及严谨、冷静的态度,才能沉着的应对采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问题。
中图分类号:G267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根据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指示,我国核电产业仍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而核电设备是核电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中的重中之重。核电设备的采购及合同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情况,进而影响核电机组的运行情况。
因核电设备价值高、种类繁多、质量安全性要求高以及采购交货周期较长等特点,采购方需要根据设备的不同特点,在采购和合同管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可靠、高效的进行。设备采购包的划分对于设备采购工作极为重要,不可随意确定,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备的各方面情况,仔细研究讨论确定。合理划分设备采购包有助于在采购阶段选择一个合适的供应商,更有助于项目合同管理。
2 核电设备采购包划分
2.1 采购包划分原则
采购包是编制设备采购标书的基本单位,一般来讲,一个采购包要编制一份完整的技术规范书。设备项目招标采购,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方、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采购包、分阶段进行招标采购,但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应本着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节约工程造价、保证工期、施工组织科学、控制标段数量、方便工程管理、减少协调的总体原则进行采购包划分。
在实际的采购中,设备采购包的划分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1)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工程管理模式;
(2)设计院设计管理范围、设计需求及供货范围、技术输入情况(技术规范书);
(3)市场情况及设备供货商资质、供货能力;
(4)设备类型、设备设计制造周期;
(5)设备分级;
(6)成本控制;
(7)相关方的接口等情况。
2.2 核电设备采购包种类
(1)按核电厂区域划分
一般可分为核岛类、常规岛类、BOP类、其他。
①核岛(nuclear island,简称NI)指核电厂中核蒸汽供应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和他们所在厂房的总称,核岛设备包括:反应堆堆芯、反应堆压力壳、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蒸汽发生器、主泵、主管道、安注箱、硼注箱和稳压器、核岛内核一、二、三级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等。
②常规岛(Conventional Island,简称CI)指核电装置中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和它们所在厂房的总称。常规岛设备包括:汽轮机、发电机、除氧器、凝汽器、汽水分离再热气、高低压加热器、主给水泵、凝结水泵和主变压器等。
③BOP(Balance Of Plant)指核电站的设施,主要由BX/AG/EL/YA/PX/GA/GB/AC/GL/CB等厂房组成,BOP设备包括:拦污栅、清污机、钢闸门、鼓形滤网、办公楼空调设备等。
④其他,如员工宿舍电视等。如图1所示。
(2) 按专业划分
因项目公司或采购方、设计院、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常按专业进行分工,同时供应商也常按行业进行分类,因此一般可分为水处理化学类、机械设备类、电气设备类、仪控通信类、其他辅助设备等。
①水处理化学类,主要指核电站所涉及的的各类水处理系统、化学设备,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海水淡化系统设备、电解海水制氯系统设备等;
②机械设备类,如:主机系统(汽轮机、发电机等)、容器、热交换器、泵、阀门、过滤器、暖通设备、起重设备、消防设备等。
③电气设备类,如:主变、高厂变、GIS、中低压开关柜、直流配电盘、不间断电源、电缆、火灾报警设备等。
④仪控通信类,如:执行机构、仪表、分析仪器、通信设备等。
⑤其它辅助设备,如:标牌等。
(3)按设备特性划分
一般可分为系统类设备、单体类设备。
①系统类设备,指为实现某系统的特定功能,将多种设备组成一个系统,若单独将其中的单体设备划分多个采购包,会对整个系统的成套、调试、运行管理产生较大风险。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将该系统作为单独的采购包进行采购。同时,针对系统类设备,供应商也应具备系统集成供货能力。对于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一般组成主机系统(TG包)。对于水处理化学项目,基本也为系统类项目,如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等。
②单体类设备,如:泵、阀门、起重设备等。
2.3 采购包划分要点
采购包的划分需结合适用的区域、专业及设备特性以及核电工程情况、市场情况、供应商资质等情况进行划分:对同类型的设备,若潜在供应商满足招标采购需要,技术输入具备条件,可合并为一个采购包。如:常规岛和BOP用灯具,可合并为一个采购包。对有较大关联,但潜在供应商不能全部生产的设备,可适当考虑合并,允许部分分包。如:电动闸阀的本体与执行机构如分开采购,采购方将存在接口配合管理等问题,增大采购和合同执行风险,因此通常合并为一个采购包。
2.4采购包划分方案的确定
对核电站设备进行采购包初步划分后,应形成采购包清单(如表1),并经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审查确认。在实际的采购中,如碰见特殊情况,可对采购包的划分进行修改。
3 采购包划分产生的合同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采购包划分不合理可能导致的问题
采购包划分产生的合同管理问题,主要为分包商问题。核电设备合同管理通常会经历设计提资、采购、制造、交货、安装、调试等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有提资问题、资金付款问题、制造质量问题、安装调试缺陷问题等,设备分包商执行的好坏将影响整个项目合同执行的质量和进度。以下举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某核电厂一期工程采购循环水系统联络井电动蝶阀和膨胀节,采购方考虑两类设备安装时通过法兰连接在一起,存在接口配合问题,同时预估膨胀节所占费用比例不高,将两类设备合并到一个采购包,潜在供应商均为蝶阀生产厂家,且均不生产膨胀节,膨胀节为分包外购,项目监造等级为出厂检查。
招评标及合同管理阶段出现了如下问题:
(1)膨胀节因数量较多,金额占合同比例50%以上。
(2)合同执行期间,分包商通过合同卖方向采购方提交了图纸,并经设计院确认,明确膨胀节拉杆数量为8根,而出厂检查时采购方发现分包商生产的膨胀节拉杆数量为6根,与图纸不符,开具不符合项。
(3)膨胀节交货时,因合同卖方未及时付款给分包商,分包商一直拖延不发货,影响项目交货进度,后采购方多次出面协调才得以解决。
经核查分析,合同卖方与该分包商无合作经验,合同卖方对该分包商管控失当,未对膨胀节制造过程进行驻厂监造或巡检,分包商对合同技术要求及图纸也未做详细了解,致使该设备出现的问题直到出厂检查时才暴露。后采购方、设计院、合同卖方及分包商通过计算分析膨胀节受力情况、对比可能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二次焊接和割除、照用、报废重新生产等方式),最终认为6根拉杆也满足设计需求,同意照用,并关闭该不符合项。
实际采购中,可能会碰见上述以小托大的问题,也可能会碰见某设备因金额少,为方便采购,被放进另一不相关的设备采购包中一并采购,由此导致分包商管理不畅、制造质量无保障、交货不及时等。
3.2 解决措施
采购包划分对后续采购及合同执行管理影响较大,因此在设备采购初期就应对采购包进行合理划分,充分进行调研和讨论。避免采购包的划分不合理一般有以下几种措施:
(1)采购方采购人员(包括招标机构人员)应有相应经验,采购初期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包括对设备价格进行合理估算。
(2)采购方相关人员应对设备有充分的了解,如采购人员不了解设备情况,应与潜在供应商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商务交流,如条件允许,可以赴制造厂进行源地调研,了解潜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和市场情况。
(3)对已采购过的项目,应形成经验反馈,结合以往经验对后续同类项目的采购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案例中的蝶阀和膨胀节,应分开采购。
对于已经确定采购包的项目,合同管理期间,应注重分包商管理,如分包商管理出现严重问题,可能或已经影响工程进度,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①与合同卖方共同安排专职人员赴分包商驻厂监造,催交进度,并注意协调分包采购过程的资金问题,当质量和进度有冲突时,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
②变更取消该部分分包设备,另行采购。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Z]. 2007.
[2]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机组运行培训资料-化学篇[Z]. 2006.
[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高级培训中心.核电综合管理培训教材[Z].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