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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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亚伟,孙英奠基于SWOT分析模型的互联网大学生消费信贷分期问题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6(1):80-81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3012203
1引言
网络购物通过互联网对商品信息进行搜索,通过电子订单传达各类请求,并选择商品支付方式,商品所有者通过各种物流渠道送货上门的一种购物方式。
互联网金融(IT FIN)融合了互联网和金融两个范畴,并通过云计算、支付平台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手段来实现支付、融资和信息中介等主体功能。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支付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金融服务平台等技术手段得以实现。
随着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断完善,起着中介和临时仓储作用的网络购物日渐兴起,越来越成为沟通运营方、供货方和消费者的一座桥梁。本文主要通过对武汉市年龄大概在18―40周岁的广大消费者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了解其网购的观点,网购的习惯以及对网购未来发展的期待,从而分析了解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2实地进行问卷调查
为了解网络购物和互联网金融在现代人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社全体成员通过文献查阅、网上查询等方式了解了大量相关内容并设计了调查问卷的问题,在武汉市光谷广场随机发放问卷,请被调查者现场填写问卷。本次实践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985份,其中57份无效,有效问卷共928份,男性305人,女性623人。
3问卷分析
第一部分: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被调查者的第三方支付情况;
第三部分:网购的优势和不足;
第四部分:相关法律及对网购和互联网金融的期待。
3.1基本信息分析(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月基本生活费在800-1200元的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月网购频率在1-3次或偶尔会有的占75.1%,说明大部分人对待网购比较理性。他们所能接受的网购价格在100以内或100-300的占85.2%,这与他们的月基本生活费有很大的关系。
表1网购群体基本信息分析(n=928)
信息分类选项人数所占总人数百分比(%)
基本生活费/月800以下10110.9
800-120051255.2
100-180021823.5
1800以上849.1
网购频率/月偶尔会有41144.3
1―3次28630.8
3―6次16117.3
6―10次697.4
更多181.9
网购价格(元)100以内29231.5
100-30049853.7
300-50012813.8
500以上272.9
3.2第三方支付情况分析(见图1)
从图1可知,被调查者使用的网络支付方式按比例大小依次主要包括支付宝、网上银行、财付通和货到付款等。其中有568人使用支付宝,占样本总人数的58%,支付宝因其起步最早,发展较快,所以被广大用户所接受。
图1被调查者网购时第三方支付情况分析
从目前来看,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迅速,且发展前景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伴随诸如支付安全、技术支持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制约着消费者对于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使用。此外,虽然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发展迅速,但网上银行支付任然牢牢占据着当前的B2B市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B2B领域所占份额极小。再者,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分化严重,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公司对于市场的占有率遥遥领先,其他一些中小型的支付平台则难以生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支付宝拥有极高安全性能,它不但使用了多次密码验证技术,还提供了资金异常变动短信通知,支付宝安全险等众多安全保障措施。支付宝的实例说明安全性问题是用户最为担心的,也是众多支付平台应当重视的首要问题。
3.3网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分析(见图2,图3)
图2网购的优势
图3网购的不足
从图2可以看出47%的消费者选择网购的主要因素是因为它方便快捷,原因可能是由于他们平时忙于学业和工作,缺乏足够的购物时间。网购既解决了购物的需要又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并且可以随时随地,所以才如此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网购存在的不足。从图3可以看出,很多人认为网购的最大缺点就是图片与实物不符,无法辨别其质量,有此观点的人数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69%,这就要求商家要诚信经营,不要以次充好。否则,在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的店铺形象和销售量。
3.4网购前景分析(见图4)
图4网购前景分析图
从图4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三种看法人数相当,认为网购发展迅速,会很快被大部分人接受的人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34%,认为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化的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33%,认为网购现在存在很多问题,网络商城不能取代实体店的占到被调查者总人数的33%。这说明消费者对网购前景的看法不一,网购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着实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是当务之急。
4我国互联网金融现状
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传统金融模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在经营形式,涉及网络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属于金融的范畴,是以创新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务,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理财渠道。如余额宝、微信理财、财付通通等,将支付平台与货币基金业务直接连接,起点低、持续时间短、收益率高、方便快捷,实时到账无手续费。到2014年2月,余额宝融资规模已突破4000亿元,用户超过6100万户,户均持有额达6500元。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网民人数突破6.2亿人,且通过手机上网的人数以年增长率19%的速度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在我国,手机牢牢掌握着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
借助互联网的影响,2015年春节最大的亮点就是网上抢红包,支付宝、微信、微博、qq等都推出了抢红包的活动。根据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从除夕开始,截至大年初一下午4时,仅在某一平台参与抢红包的人数就突破了500万人,参与活动次数超过7500万次,平均每分钟9400人次的红包被领取。互联网商业企业的掘金活动竟有如此多中国人疯狂参与,实在令人大跌眼镜。也折射出了互联网金融未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项发展中的金融服务,在为用户带来便捷的同时,仍存在许多风险,必须时刻警惕,需要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
首先,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约束和相关界定,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难以依据现有的法律进行裁决,导致了交易双方的利益都难以得到保障。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案件仅仅能做到后期的监察,对其前期的发生的预防和治理缺乏有效手段。
其次,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资金安全问题也难以得到根本的保障。在大数据时代里,交易数据通过不断积累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信息来源,各种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被收集作为信息来源使用。还有部分互联网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不重视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现有法律缺乏对于互联网企业保护客户敏感信息的规定,缺乏对信息使用的规范。这些保障措施的缺失使信息主体缺乏有效保护的合法权利的手段,促养了信息被泄露和滥用的风险隐患。
另外资金安全问题也是用户所关注的。一是资金收益受损的风险。众多投资者被余额宝等网上理财工具所表明的高收益率所吸引,它们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稳定的投资渠道,然而,一旦出现与货币基金有关的运营问题,或经济问题,投资收益将直接受到影响。二是由期限错配所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在投资者投资到期,需要一次性收回大量资金时,投资平台极易形成流动性不足的风险。三是担保机制不健全带来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是很难区分其信息的真实性,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使资金的违约风险增加。据统计,在2013年,大约有70家网贷公司由于无法满足客户提现这种流动性风险的出现使其面临危机甚至被关停,涉及金额13亿左右。
5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引言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正式对外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金融正式定义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据统计,2014年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网民渗透率达61.3%,超过六成网民使用国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75家,成交额为3291.94亿元,年增长268.83%;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8000亿元,年增长50%;众筹融资3091起,募集金额10.31亿元人民币。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热情程度不减,首单社保基金入资蚂蚁金服,平安普惠众筹落地前海,腾讯积极备战征信牌照,陆金所完成4.85亿美元融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独特功能和作用。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其潜在风险值得关注。国内外不乏互联网金融的不成功案例,号称是“金融界携程”的数银在线曾经名噪一时,却由于大股东的突然撤出导致资金链骤然断裂,企业陷入困境;2013年4月2日,上线仅一个月的众贷网宣布破产,成为史上最短命的P2P网贷公司。近年来,因恶意诈骗、经营不善等问题而倒闭、跑路的P2P网贷平台就有数百家。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5月29日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5)”关于银行业稳健性评估提到:影子银行暴露出交易链条复杂、透明度低、法律关系不清、管理不规范、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蕴含较大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1.服务效率高。大数据、云计算与搜索引擎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这一平台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处理能力更加高效。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流程标准化简单化,克服了传统商业银行客户排队等候的缺点;二规模巨大、涉及广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源大幅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提高了人们共享信息资源的方式和效率。例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很短时间。
2.运营成本低。办理同样的一笔业务,网上银行的成本只有实体网点的十分之一。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体系设计一方面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更省时省力,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发展普惠金融。
3.客户覆盖面大。2015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9亿人,这为互联网金融奠定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基础,产品创新能力强使得以支付宝钱包为例的便捷服务成为多数用户的首选,这种应用可以绑定多张银行卡,个人账单、缴费、演出门票等集成管理,并可基于用户习惯推送多种增值服务。此外,不受制于时间和地域约束的特征也使互联网金融服务更直接,大大提高客户覆盖率。
(二)劣势分析
1.信用评级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尚未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对接,用户信用评级尚不完善,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传统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和清收偿还机制。由于无法做到实名制,无法有效地甄别异常状况,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等金融案件发生。
2.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以网贷平台为例,不见面、不审查、无抵押的快速贷款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放大了贷款风险。一些网络金融中介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卷款逃跑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人才和渠道的制约也决定了其无法提供高端的金融服务,品牌和信用积累程度不够,对消费者的信息保护也令人担忧。
(三)机会分析
1.互联网金融适应了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小微型企业及创业者的资金需求逐步增多,传统银行体系并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这给创新型金融手段提供了政策性的发展机遇。金融与互联网交叉渗透的深入,相应政策的逐步完善和技术支持的逐步发展为创新金融模式提供了空间。
2.投融资市场潜力巨大。投资方面,近几年在通胀压力下银行存款的收益空间逐步缩小,而随着人们理财观念的增强,对互联网金融认识和接受程度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潜力将会进一步释放。融资方面,由于能够突破地域的限制,节约交易成本,针对客户的需求展现出更为快捷的响应能力,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信息通讯技术和云计算的发展,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以及社交网络的普及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平台支撑。根据麦肯锡报告统计,到2017年大数据所形成的市场规模预计会上涨到530亿美元。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更为深入的了解用户的行为习惯和偏好,从而开发更符合用户兴趣和习惯的产品和并提供相应地金融服务。
(四)威胁分析
1.风险隐患放大。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尚且缺乏明确的监管和法律约束,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犯罪问题突出。如阿里金融,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等领域,部分业务存在监管真空,顶层设计滞后形成的监管不足,无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收益风险提示不足,误导客户,案件防控问题突出。再加上一些企业资金来源和运用与正规金融体系盘根错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导致风险向正规金融体系传递。
2.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缺位。互联网金融涉及的交易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一旦遭遇黑客攻击,其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也给消费者的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挑战。由于立法的不完善,消费者权益维护存在法律漏洞,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论及建议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的观察期,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政策支持和经济发展的机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首先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和制度,制定适度和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则,加强金融监管。其次,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再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屈波.互联网金融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研究――基于SWOT分析方法[J].西部金融,2015,(01).
[2]韩冬.基于SWOT的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研究[J].河北金融, 2014,(02).
[3]梅李军,吴富源.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及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响[J].福建金融, 2014,(08).
[4]李睿铭.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竞争与发展前景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2).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231-02
该文将基于普通消费者视角,以风险和收益的维度综合地分析余额宝,并针对余额宝的风险提出有效措施来防范和化解。
此研究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为切入点,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余额宝的风险收益进行分析。
1 余额宝的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是由金融电子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金融服务业务实现了用户互联网自助办理。2010年之后,一些互联网企业,特别是掌握互联网入口的第三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数据挖掘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推出创新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产品。
近期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席卷中国金融市场,引起各方争议的同时也开创了不朽的业绩。自上线第二天,支付宝就为天弘基金带来了13万客户和5000万元的申购数额,被认为是电商联合基金公司“改变”理财市场格局的历史性事件。作为一种全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不足一个月,客户转入余额宝资金规模已突破百亿元。在此刺激之下,腾讯、百度、苏宁等多家电商企业联合基金公司谋求推出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微理财市场抢占之争日趋白热化。“余额宝”的出现使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多方面的垄断被互联网的金融创新逐步打破。
2 余额宝的运作机制
余额宝在设计上存在三个直接主体,分别为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当前仅是天弘基金公司)和支付宝客户。其中,支付宝公司推出兼具支付和增值功能的余额宝产品,是基金买卖客户资源和第三方结算工具的提供者;天弘基金公司推出增利宝基金产品,并嵌入到余额宝中,是基金的销售者;支付宝客户通过把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实现对增利宝基金的购买和持有,是基金的购买者。如图1所示。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余额宝最终实现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和支付宝客户的三方共赢。对于支付宝公司来说,为基金公司基金直销提供客户和结算平台,不但可以规避禁止第三方支付公司代销基金产品的监管规定,并可以适度减少备付金准备金和资本充实压力,而且可以获得一定的管理费收入;对于基金公司而言,不但可以马上开辟一条新的销售渠道,增加基金销售规模,而且可以充分借助阿里广泛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发展创新型业务,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用户而言,在保证消费支付的前提下,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余额宝为支付宝客户搭建了一条快捷、标准化的理财流水线,包括转入、确认、消费(支付)、转出等4个关键环节,全部采用网络线上操作模式。
(1)转入。转入是指支付宝客户把支付宝账户内闲置的备付金余额转入余额宝,如果客户支付宝账户内余额为零,还可以通过储蓄卡快捷支付(含卡通)付款,暂不支持网银、集分宝、红包等进行转入支付。转入设限额,但各种转入方式有所不同,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无限额,储蓄卡快捷支付单笔2000元、单日2000元、单月1万元,储蓄卡卡通转入随卡通本身限额,各种转入方式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为正整数即可。
(2)确认。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对已确认的份额开始计算收益,收益每日计入客户的余额宝总资金。每个工作日15:00后转入的资金会顺延1个工作日确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基金公司不进行份额确认。
(3)消费(支付)。客户购买商品可以使用余额宝实时支付,享有与支付宝余额支付一样的便利。客户使用余额宝支付,视为对余额宝持有基金的实时赎回和对余额宝的转出。
(4)转出。余额宝总金额可以随时转出,转出金额实时到达支付宝账户,单日/单笔/单月最高金额100万元,实时转出金额(包括消费)不享受当天的收益。在银行存过钱的人都知道银行账户上活期存款的利息很低,年利率只有0.35%。而把钱放在支付宝账户里面则完全没有利息,其实并不是支付宝不想给用户利息,而是因为支付宝不属于银行,金融监管政策不允许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机构给用户账户上的钱结算利息。于是,阿里集团就创新性的推出了基于支付宝账户的“余额宝”。用户一旦把钱从支付宝账户转到里面新设的“余额宝”里,支付宝公司就会自动用这些钱帮用户在天弘基金购买一项名为“天弘增利宝货币”的货币基金,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可以巧妙的将原来支付宝里没有收益的资金产生货币基金的收益,与此同时用户还可以直接将“余额宝”里的钱进行淘宝消费支付,也可以随时将“余额宝”里的钱退回到支付宝帐户用于其它的一些转帐或提现等操作。
由上面的原理可以看出“余额宝”的收益并不属于利息,而是把钱用于购买了货币基金的收益。而对于原本的银行账户来说,如果你不把帐户上的钱存成活期账户,而是通过银行去购买货币基金,同样可以获得类似于“余额宝”的收益,只不过将钱用于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往往对购买时间和购买金额有一定限制,而“余额宝”则相对灵活得多,它一元钱就能起买,用户可以随时把支付宝里暂时不用的钱存到“余额宝”里,也可以随时将“余额宝”里的钱用于购物消费和转出,而这一系列的操作在支付宝平台上完全是无缝对接,非常方便。
3 余额宝发展前景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3.1 问卷调查设计思路
为了更好地了解大众对余额宝的使用情况及对余额宝的意见与建议,特此对余额宝的发展前景进行问卷调查。
(1)问卷设计。
按照问卷设计的目的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顺序性原则、简明性原则、匹配性原则,结合此研究的内容与目的,进行问卷的设计。
(2)问卷的抽样。
对13-18、19-25、26-35、36-45以及55岁以上,各年龄段的人们发放适量的问卷,共发放350份。
(3)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调查问卷设计完成后,通过在网上发送手机链接和网上链接的两种方式进行问卷的发放与回收。其中发放350份,回收314份,回收率89.71%,有效问卷300份,有效回收率85.71%
3.2 问卷调查目的
基于对余额宝的风险收益分析,从而以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对余额宝的发展前景进行调查、探析。
3.3 问卷调查对象
本问卷针对于13~18、19~25、26~35、36~45以及55岁以上的人群进行网上问卷调查。
3.4 问卷调查主要分析方法
(1)数理统计法。
对回收的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并用EXCEL、SPSS等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与比较,进而得出相关结论。
(2)逻辑分析法。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归纳、演绎、类比、综合分析等逻辑方法,对所取得的数据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3.5 问卷调查分析
(1)调查问卷人员分布情况。
在发放问卷人群中19~25这个年龄段的所占比例较大为65.33%。13~18及55以上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所占比例甚少分别为0.67%、1%,在对职业的调查中学生所占比例为58.67%。这说明年轻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问题更感兴趣,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应用更为广泛。因此,问卷调查的结果会使本文研究的内容更具说服力。如表1、表2所示。
(2)调查问卷余额宝收益分析情况。
有55%的人们在余额宝的储值收益下,会考虑使用余额宝。并且有30.33%的人们会尝试着转入20%以下的闲散资金到余额宝中,18%的人们认为收益比银行高,会将全部闲散资金转入余额宝。这充分说明余额宝公布的年化收益率足以吸引人们的眼球,促使人们将大部分闲散资金从银行取出,投入到余额宝中。而这一举动也恰恰给传统银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
(3)调查问卷余额宝风险分析情况。
可以得出有41.67%的人们在权衡收益与风险时,选择了银行,认为虽然收益低但是风险小,有36.33%的人们还持不确定的态度,对于余额宝的风险与收益保持观望。这说明虽然余额宝给出的年化收益率很高,但是在权衡风险与收益的时候大部分人们还是选择了风险规避,认为银行是相对保险的。余额宝的出现着实给传统银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但与此同时,余额宝的突然出现,让大家对其是否被政府支持、资金的保障性、回报周期长短、投资成本等问题持观望态度。并且有将近86%的人们认为一旦“余额宝”发生亏损,会立即将资金从余额宝中撤出去,说明对余额宝本身一种不完全信任,并不可能成为长期投资。
(4)调查问卷余额宝发展前景分析情况。
如有55.33%的人们认为余额宝对未来银行产生的影响很大,但不会取代银行的储蓄功能,与银行竞争。有55.67%的人们认为余额宝的发展前景很好,但不会取代银行。这充分说明当互联网金融进入我们的视野,必定会对传统行业产生不小的冲击,但想要从根本上取代传统行业,还需各方面的条件支撑。
4 结语
通过对余额宝的风险收益的分析,本文认为余额宝不属于阿里小微贷,不涉及信贷风险,但是该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风险,国家、银行、阿里巴巴以及投资者都应树立风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
在互联网发展迅速的时代,面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高收益产品背后往往伴随高风险。投资者应权衡风险和收益,进行合理选择,不要盲目跟从。本文基于普通消费者角度,对余额宝的风险收益进行了分析。对于余额宝,不论余额宝的收益率是否会一直下滑,以及之后发展道路如何。余额宝这类产品确实促进了传统金融体系和模式的改革,推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而存款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方向和趋势。它让我们重新思考我们现有的行业模式和思维习惯,它给我们带来了新的、不一样的互联网思维。
参考文献
第三方支付行业在经历了风驰电掣般的发展后,正在减速。第三方支付业内人士分析,归根结底还是行业竞争太过于激烈,使得不少公司的盈利和生存空间被挤压。据最新的调研数据显示,2015年第一季度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规模约为2.4万亿元,同比增长29.8%,环比增长3.4%。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约为2万亿元,同比增长39.2%,环比增长11.7%。预计到2018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规模可达22万亿元。
一、互联网金融与第三方支付简介
互联网金融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讲,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渗透形成的新领域,在广义的互联网金融里,包括传统金融产品的线上营销、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并不仅限于此。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界定在与货币的信息化流通相关的层面,即资金的融通无论是通过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只要运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就是互联网金融。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第三方支付的支付方式包括线上支付方式和线下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用户和商户、商户和商户之间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网上支付完成了使用者信息传递和资金转移的过程。广义的线上支付包括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狭义的线上支付仅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的互联网在线支付,包括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中的远程支付。本报告中所指的线上支付,除特殊的说明外,均使用狭义的定义。
2、线下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区别于网上银行等线上支付,是指通过非互联网线上的方式进行所购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资金支付行为。其中,订单的产生可能通过互联网线上完成。新兴线下支付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POS机刷卡支付、拉卡拉等自助终端支付、电话支付、手机近端支付、电视支付等。但由于本报告聚焦第三方支付市场,因此线下支付特指除POS机刷卡支付以外的线下支付方式。
二、第三方支付发展环境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了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了解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即可。
1.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分为针对单个金融机构安全和文件的监管即微观审慎监管、针对金融系统安全和稳健以及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相互作用的监管即宏观审慎监管。目前,审慎监管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监管、流动性监管、杠杆率监管、贷款集中度监管、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监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等。审慎监管的出发点是:金融机构破产或遭受流动性危机会产生负外部性,进而危及交易对手、存款人等利益相关者甚至实体经济。
2.金融市场和行为监管
金融市场和行为监管包括金融产品、市场机制(比如支付清算系统和交易所等)和市场参与者行为的监管,尽管也能提高单个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健,但主要目的是使金融交易更安全、公平和有效。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市场和行为监管方面的改造主要针对信用证券化、场外衍生品、信用评级机构和金融高管薪酬。
3.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消费者保护主要是保障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的权益,主要背景是消费者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下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弱化,金融机构破产或遭受流动性危机而产生的负外部性自然也变小,针对现有金融机构(比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审慎监管也将随之淡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监管形态将以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
(二)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
截至2015年5月30日,央行共发放了九批270家第三方支付牌照,但是,从2011年起,年度牌照发放数呈现下滑的趋势,一方面重点地区的获牌企业接近饱和,区域性的企业发展较慢,另一方面伴随2014年来行业接连爆发POS刷卡套现、央行处罚8家支付机构、上海畅购资金链断裂等事件,这种下滑的趋势更加明显,第三方支付牌照暂停发放等传言四起,己获牌照的公司,其牌照价值将愈发明显。
(三)第三方支付的主流业务模式
第三方支付的主流业务模式是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互联网支付的主要平台有支付宝、paypal、财付通、快钱等。移动电话支付包括移动互联网支付、近端支付、短息支付等。支付宝、财付通等也属于移动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包括环迅支付、网银在线、汇付天下。银行卡收单包括银联商务、通联支付等。
(四)第三方支付产业链
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办理网上支付、预付卡以及银行卡收单等业务。个人或公司等终端用户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起交易。线上和线下的商户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商品。内容服务提供商负责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银联、清算中心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电信运营商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通信网络、储值服务商、银行和网银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银行账户。
三、第三方支付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三方支付存在安全隐患
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隐患是困扰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难题。在在第三方支付那里保存着大量的用户支付信息,如果第三方支付服务器数据库被攻破,将导致用户账号信息泄露。2003年由于第三方处理器泄漏了数据,全美多达500万Visa和万事达(MasterCard)信用卡信息被盗。2014年6月份,由于一家第三方支付数据处理公司的安全缺陷,使得约4000万张各种品牌信用卡的资料被泄露,有人甚至在网上公开出售信用卡信息。这些案例提醒我们,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是网上支付中首要的安全性问题,只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提高了,整个网上支付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安全可言。
(2)第三方支付不适宜在B2B中的进行
现今第三方支付在B2C、C2C中已经得到了成功的运用,这也是第三方支付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但在B2B中,第三方支付的推广遇到了阻力。在B2B模式下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供应商将会有大量的资金沉淀在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处,等到采购商获得商品并确认后,资金才可流入企业。一般企业在B2B中不会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财务人员更重视资金占用的时间成本,调节资金的流动和资金的收益。而第三方支付的资金的时滞性将阻碍其在B2B中的发展。
(3)第三方支付平台缺乏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