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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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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

篇1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158-02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不仅仅是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而且还会由于信息沟通不便、运输距离、检验标准等原因,需要委托经常往来的供应商代为采购商品,尤其对于那些技术复杂、部件较多的产品,往往需要关系稳定的供应商代为购买一些数量小、频次低、质量检测难度较大的商品。具体而言,委托供应商代为采购的方式又可以划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结算两种形式。在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下,受托方需缴纳营业税,委托方需将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在受托方按照正常购销价格结算的方式下,受托方赚取销售差价,按正常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按正常购进业务处理,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GR专用车有限公司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

1.公司背景。GR专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某市属企业下辖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保专用车辆、环保装备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销售与进出口业务,引进日本先进技术,形成压缩式垃圾车、混凝土搅拌车、自装卸式垃圾车、强力吸污车、大中小型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类及工程类共10种产品系列。近年来,随着环保行业的迅速发展,业务遍及广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南方地区,2014年营业额达5亿元,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公司在采购方面的情况。在采购内容方面,GR专用车有限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生产制造所需的原材料与部分车辆装备零部件,其中原材料是用于公司生产,而零部件除了用于自身生产,还用于为客户提供后续的车辆与装备的维修服务。从采购物品的价值来看,外购零部件的总额占公司全部采购总额约56%。

在采购流程方面,由于环保车辆与装备在使用过程中耗损大,易损坏,对后续维修服务的及时性存在较高的要求,且零部件具有分批采购,运输要求高的特点,公司配备了自己的运输车队,承担自产与外购零部件的运输工作,并先后建立华南、华东、华中三个零部件配给基地,向客户提供自产与外部采购的零部件。而在生产使用原材料方面,基本是由供应商负责运输。

综上可见,GR专用车有限公司在采购方面主要面临的是零部件方面的采购与配送问题。

二、GR专用车有限公司委托代购的纳税筹划

在采购中,GR专用车有限公司需要从一些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即“一级供应商”)处采购完整的零部件,而部分一级供应商不具备该零部件的全部配件的生产能力,需要从外部采购部分配件,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正常购销的方式,由一级供应商借助自身对该配件采购量大的优势,以优惠价格向二级供应商采购,并在此基础上,加价6%左右,交由GR专用车有限公司使用;二是收取手续费的方式,由GR专用车公司委托一级供应商向二级供应商采购,一级供应商通常收取5%左右的手续费用,在此过程中,一级供应商主要是起到质量把控、沟通联络的作用。GR专用车有限公司在采购价格基础上,通常加价5%。

以常用的配件多路换向阀为例,二级供应商价格为260元/件,由于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都存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根据一、二级供应商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以及正常购销、收取手续费的两种采购方式,同时假设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取得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则共有以下8种方案可以选择:

方案1:一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的代购。

由于二级供应商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6%)÷(1+17%)×17%-260÷(1+3%)×3%=40.04-7.57=32.47(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通常是在采购价格基础上加价:

应交增值税=260×(1+5%)×(1+6%)÷(1+17%)×17%-260×(1+6%)÷(1+17%)×17%=42.05-40.04=2.01(元)

方案2:一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加价5%出售的增值税为:

应交增值税=260×(1+5%)÷(1+17%)×17%-260÷(1+3%)×3%=39.67-7.57=32.1(元)

方案3: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6%)÷(1+3%)×3%=8.03(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5%)×(1+6%)÷(1+17%)×17%-260×(1+6%)÷(1+3%)×3%=42.05-8.03=34.02(元)

方案4: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5%)÷(1+17%)×17%-260÷(1+3%)×3%=39.67-7.57=32.1(元)

方案5: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6%)÷(1+17%)×17%-260÷(1+17%)×17%=40.04-37.78=2.26(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5%)×(1+6%)÷(1+17%)×17%-260×(1+6%)÷(1+17%)×17%=42.05-40.04=2.01(元)

方案6: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5%)÷(1+17%)×17%-260÷(1+17%)×17%=39.67-37.78=1.89(元)

方案7: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正常购销结算方式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6%)÷(1+3%)×3%=8.03(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5%)×(1+6%)÷(1+17%)×17%-260×(1+6%)÷(1+3%)×3%=42.05-8.03=34.02(元)

方案8:一级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二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按照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

对于一级供应商而言,按采购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同时就手续费收入按5%的税率上缴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260×5%×5%=0.65(元)

对于GR专用车有限公司而言:

应交增值税=260×(1+5%)÷(1+17%)×17%-260÷(1+17%)×17%=39.67-37.78=1.89(元)

通过上述八个方案的分析,从降低GR专用车公司税负的角度,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一级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而二级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1和方案2之间选择方案1,即按照正常购销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收取手续费模式下的税负,节税30.09元;

如果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是小规模纳税人,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3与方案4之间选择方案4,即按照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正常采购模式下的税负,节税1.92元;

如果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5和方案6之间选择方案6,即按照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正常购销模式下的税负,节税0.12元;

如果一级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二级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GR专用车公司应当在方案7与方案8之间选择方案8,与选择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相较于正常购销模式下的税负,节税32.13元。

上述是基于降低GR专用车有限公司税负角度做出的选择,在现实中,如果对GR专用车有限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未必对一级供应商有利,因此,纳税筹划方案的可行与否,还要取决于一级供应商的配合意愿。在方案1与方案2之间,方案1是对公司有利的,但一级供应商的税负较多,因此,选择该方案在执行中需要与一级供应商协商;在方案3与方案4之间,方案4是对公司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一级供应商有利的,因此,选择该方案的可执行性较强;在方案5与方案6之间,方案6对公司是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一级供应商有利的,因此,选择该方案的可执行性较强;在方案7与方案8之间,方案8对公司是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一级供应商有利的,因此,选择该方案的可执行性较强。

三、结论

本文以GR专用车有限公司的采购环节为研究对象,从委托代购的角度,充分探讨企业在不同委托代购方式对纳税情况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关纳税筹划思路:

如果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应当按照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如果一级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而二级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当按照正常购销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如果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均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当按照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如果一级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二级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应当选择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委托采购。但同时应考虑一级供应商的税务负担情况,如果一级供应商的税务负担较重,则配合委托采购的意愿较低。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1

[2] 赵之佐.企业采购活动中的税务筹划,会计之友,2011,6(下)

[3] 李秀丽.企业采购业务中税务筹划技巧解析,财会通讯,2010,12(中)

[4] 侯尚法.运费涉税会计分析及纳税筹划.财会月刊,2014(5)

[5] 王绍军,李华.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纳税筹划.中国商界,2010(12)

篇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4690(2009)000-0017-03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壁垒的逐步取消,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已愈演愈烈,并购作为企业从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化的有效扩张手段,已经成为企业调整组织结构,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所谓并购,包括两个概念,一是兼并或合并,另一是收购或收买。两者合在一起简称“并购”或“购并”。在这个复杂的市场行为中,不可避免地碰到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等多种税收问题。如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减少纳税成本以获取最大的节税利益,已成为并购双方经营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仅从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上结合税种来进行筹划探讨。

一、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

所谓并购的支付方式,是指并购时利益交换的具体方法。在实践中,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现金收购、股票收购、承担债权债务式和综合债券收购。

1、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支付现金,购买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而后取消被并购企业的主体资格或以现金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以达到控股或参股的目的,完成对目标企业的收购。

2、股票收购

即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发行股票,由目标企业的股东们将其所持 的目标企业的股票交付给并购企业并取得并购企业所发行的股票,或者目标企业的股东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折算成一定数量的并购企业的股份,将该资产交付给并购企业并取得相应数量的并购企业的股票。

3、承担债权债务式收购

该支付方式主要发生在优势企业购并劣势企业时,当劣势企业负债累累,负债和资产基本相等,这时,往往由优势企业承担劣势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但不需另外支付现金或股票,购并劣势企业。

4、综合证券收购

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为现金股票、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证券的组合,来换取目标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控制权,完成并购。

二、各支付方式的税务处理规定

由于并购活动中,并购企业是购买方,目标企业是销售方,因而在税收方面,主要表现为支付方式对目标企业有没有税收利益的吸引。税法对不同的并购支付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办法,通过对各支付方式的税务处理的比较,可以看出目标企业的税收利益之所在。

1、 流转税的税务处理分析

1.1现金购买式。对于现金购买资产,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转移应征增值税,其纳税义务人为被并购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资产被购买的当天;目标企业销售不动产应按5%征收营业税;同时,转让固定资产(已使用过的游船、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均应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若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则可不征收增值税,否则应按4%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①属于企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贷物;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贷物,对于现金购买股票式,目标企业转让股权不具备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条件,所以不应征收增值税,同时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2股票收购式。同样分为以股票换取资产或以股票换取股票两类。对于前者就目标企业而言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按照税法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对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转移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资产投入当天;若目标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则不征收营业税。对于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行为则不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问题。

1.3承担债权债务式。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不需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2、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分析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合并,在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若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①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②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有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但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有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所得税。③合并企业按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鉴于以上的税务处理规定,各并购支付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表所示:

各并购支付方式的税负比较表

各并购支付方式的税负比较

通过上述比较可看出,现金购买式是三种并购支付方式中节税利益最小的,股票交换式次之,承担债务式是三种中税负最轻的。

三、筹划案例分析

[案例] 甲企业是一加工木材的厂家,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继续经营。经评估确认资产总额2000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此外,甲企业有一条生产前景较好的木材生产线,原值700万元,评估值1000万元。乙企业是一地板生产加工企业,其地板的生产加工主要以甲企业成品为主要原材料,并且乙企业具有购买甲企业的木材生产线的财力。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初步并购意向,并提出如下并购方案。

方案一:乙方以现金1000万元直接购买甲方木材生产线,甲方宣告破产。

方案二:乙方以承担全部债务方式整体并购甲方。

方案三:甲方首先以木材生产线的评估值1000万元重新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称丙方),丙方承担甲方债务1000万元。即丙方资产总额1000万元。,负债总额1000万元,净资产为0,乙方购买丙方,甲方破产。

被兼并方(甲方)的税负分析:

方案一:属资产买卖行为,应承担相关税负如下:

1、营业税和增值税。按照营业税和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销售不动产要缴纳5%的营业税。销售木材生产线属销售不动产,应缴纳1000万元×5%=50万元的营业税。增值税方面,在本例中,木材生产线由原值700万元增值到1000万元。因此,要按6%(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6%=60万元。

2、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销售非货币性资产,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生产线原值为700万元,评估值为1000万元,并且售价等于评估值。因此,要按照差额3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300万元×25%=75万元。因此,甲方共承担185万元税金。

方案二:属企业产权交易行为,相关税负如下:

1、营业税和增值税。按现行税法规定,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及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在被兼并企业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0的情况下,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所以本例中甲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三:属企业产权交易行为,相关税负如下:

1、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方案二,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可从如下两个步骤分析。

第一步:从甲企业分立出丙企业。按照企业分立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算税时可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甲企业分立出丙企业后,甲企业应按公允价值1000万元确认生产线的转产转让所得300万元,依法缴纳所得税75万元。另外,丙企业生产生产线的计税成本可按1000万元确定。

第二步:丙企业被甲企业合并。根据规定,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丙企业生产线的资产评估价为1000万元,计税成本也为1000万元,因此,转让所得为0,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单从被兼并方甲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角度考虑,方案二税负最轻,为零;其次是方案三为75万元,再次是方案一,为185万元。但是若同时结合并购方乙企业的经济负担能力来分析,方案二并非是首选。因为在方案二下,乙企业需要全部购买甲企业资产,同时还需要承担大量不必要的债务,因此,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而在方案一下,虽然甲方只需出资购买乙方生产线,而不必购买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资产,而且又不用承担甲企业巨额的债务,但是,乙企业要支付高额的现金,对乙企业来说,经济压力异常巨大;只有在方案三下,乙企业既避免支付大量现金,又只需承担被并购房一部分的债务,就可购买到所需要的生产线。所以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合并企业的支付能力分析,还是从被兼并企业的税负承受能力分析,只有方案三对于并购双方来说才是最优的。

四、综合证券收购的筹划思路

鉴于综合证券收购方式所涉及证券的多样性,本文单独讨论此类并购方式的税收筹划问题。总的来说,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综合证券中各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二是综合证券中各种证券比例的税收筹划。

1、综合证券中各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

由于综合证券收购出价中包括现金、股权式证券、债权式证券、准股权式证券多种形式,其中现金、股权式证券的税收筹划在前面已述及,在此只阐述债权式证券及准股式证券的税收筹划。

债权式证券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债券。对于并购方来说,这种形式不仅推迟了现金的支付,避免了资金周转困难,而且债券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可为并购方获得一部份抵税利益。而对于目标企业股东来说,得到现金支付的时间滞后,这意味推迟了资本收益税的负担,因此获得了资金时间价值,也相对减轻了税负。

准股权式证券的主要形式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它结合了股权式证券与债权式证券的特点,对于此类证券的税收筹划分析,可分解为股权式和债权式两阶段,分别参照股票交换式并股和债权式支付方式的税收筹划策略。

2、综合证券中各种证券比例的税收筹划

在采用综合证券收购方式时,要注意税法规定的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支付额和比例。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支付额的比例大于20%时的主要利益在于,并购方可以按照被并购方经评估后确认的价值作为资产的入帐价值,在资产升值较大的情况下,并购企业可获得较大的折扣抵税利益。而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支付额的比例小于20%时的主要利益在于,并购企业可以用与被并购方资产相关的盈利来弥补被并购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但未超过弥补期的亏损;而被并购企业可不确认转让资产的所得,无需就此项所得缴纳税款。这一比例而在于20%有利还是小于20%有利。要经过精细计算,选取有利方案。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

[2]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

篇3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下,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我国的税收来说,逐渐朝着规模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而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各行各业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推行全面的增值税与之前实施的营业税有诸多不同之处,对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工作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需要积极研究企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在新的经济环境与房地产政策的变化下,寻找出适合企业需要的纳税筹划的方法,以尽量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对纳税筹划的简要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一般来说,纳税筹划(Tax Planning),主要指的是通过对企业涉及到需要纳税的业务进行分析与筹划,来制作出一整套完整详细的纳税操作方案,进而来达到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目的,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纳税筹划最早是起源于西方国家,原先是为企业的纳税策划提供一些建议,而在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下,纳税筹划逐渐发展为一个成熟且稳定的行业。企业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从其本质上来看还是源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也就是说在为了追求经济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产生了企业的纳税筹划。

(二)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纳税工作而展开。所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也与企业的税收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包括企业的避税活动、节税活动、规避税收风险,转嫁筹划与实现企业的零风险等方面的内容。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是需要在我国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够违背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从避税的角度来说,所谓避税筹划的内容是相对于企业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主要指的是纳税人借助于合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政策漏洞或者是法律空白来获取有关的税收利益的筹划。所以说,企业开展避税筹划工作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在一定意义上也不符合法律的定义,所以说,避税是处在于两者间而开展的一个活动。而节税指的是纳税人在没有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政策中如起征点、免征额、减免税等等有关的优惠政策以及相应的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借助于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的筹划与安排,来做到实现减轻税负重担的目的。

二、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营改增之前都需要缴纳营业税,而营业税又是属于价内税,就十分容易发生重复征税的问题。不管是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是销售的企业来说,房地产生产与发展链条上的分工越明确,重复征税的问题就越突出。因此,在采用营业税这个税种进行纳税时,就会在无形中加重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负担。而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就是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在每个环节只需要对其增加的增值额的部分进行征税,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重复征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重担。除此之外,在全面营改增实施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的环节能够促使企业对其经营流程进行重新设计,能够将传统的粗犷式经营管理方式转变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筹划的效率,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但是,从实际中来看,在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纳税中还是会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如以提供建筑劳务为主的房地产企业,对这类型的企业来说,购进业务较少,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少,在营改增后如何设置一个合理的税率,来减轻企业的税负,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在其成本的构成中,土地成本在其中占据极大的部分。对一些企业来说,由于是政府直接收取土地的出让金,所以就不能够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这就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增加。另外,增值税纳税人根据企业规模与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而在全面营改增后,需取得增值税的专业发票才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不同的纳税人时,就有可能会对企业的税负带来不同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税负。因此,在营改增后,会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意义

开发建设是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项目的开发建设极大的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状况。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主要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各自需要完成的建设目标与规划,在每个不同的开发阶段都会遇到不同的风险,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而再加上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都较长、资金投入也比较大,因此会大大增加房地产经营的风险,也增加了纳税的风险性。此外,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房地产企业从拿到土地、开发建设、完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都涉及到了纳税的问题。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一个项目开发建设的完整过程总可能会涉及到以下税种: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可以看出所需要缴纳的税种是十分的多。而在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的税率为11%,虽然税率的比例增加,但是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范畴,就能够对符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总额,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要进行企业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就需要做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的工作,以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利润。

四、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建议

(一)关于房地产企业是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选择

在增值税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企业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二者不同的划分享有不同的纳税标准与不同的优惠。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年销售的应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或者是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符合相关的标准后就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而不足500万元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照5%的征收率来进行计税,但是不能够抵扣企业的进项税。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在11%,销售一些老项目为建议征收率5%。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大部分都是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而具体选择哪一种身份,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来仔细分析企业的资产规模、剩余货值、建筑成本以及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等方面的内容。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后,如果房地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是比较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这时可通过控制企业的年度预售签约的进度,借助于分立、分拆的方式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年度销售额。

(二)选择适合的建筑服务提供商

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主要与建筑商打交道。对企业来说,房屋的主要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土地与建筑的成本。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有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企业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前提就是所选择合作的建筑公司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所以,企业在进行项目工程招标的时候,就需要对建筑上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一个严格的审核。其次,在签订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要增加相应的发票条款,特别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上,这是完善好自身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前提,也是享有进项税额抵扣的关键所在。最后,还需要考虑在过渡阶段后签订的建安成本合同中成本是否有上涨的问题。这是因为建筑企业下的人工成本费用是无法取得增值税的进项发票的,这就会导致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上升。因此,在选择建筑公司的时候,企业还需要对项目的人工成本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

五、结束语

据上述的分析可知,营改增是我国税收体制改革中一项十分重大的决策,也是在新形势下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全面的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需要认真的学习有关的税收政策,在企业纳税环境的变化下,能够积极的应对,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金晓云.“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64-65

[2]张伟巍.“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当代经济.2015(17):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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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的选择

融资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选用适合中小企业风险特征的融资模式,可以最大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出台了不少好的措施和办法。如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园区)都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推进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和专业性中小银行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扩大新型农村牧区金融机构试点范围,吸收多种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把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与制度创新、产权优化组合相结合,鼓励中小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为纽带,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建立中小企业产权投资基金,扶持引导中小企业上市,争取在3年内有10家以上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这就为融资方面的进一步筹划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融资渠道选择的因素是中小企业能否实施某种融资的关键所在。由于自身所处的内外环境不同,各企业选择融资的方式不同,主要有信贷融资、吸收风险融资、股票融资、租赁融资等。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应当慎重选择。对于具有高风险、高成长性、高收益的特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要尽快建立起开放运作的二板市场,鼓励民间非正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需要通过国家相关产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合作成立为此类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于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政府可以采取合作成立产业担保机构、互助担保基金、开放金融市场鼓励民间金融机构参与等方式帮助产业内的中小企业融资。

二、投资过程中税务筹划的选择

投资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永远都绕不开的话题,特别对中小企业而言,它关系到其能否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因此,关于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投资之初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会为后续阶段的筹划打下良好的基础。比如,在投资地区的选择上,在投资环境的选择上,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巴彦淖尔市位于中国正北方,西部,是镶嵌在黄河“几”字弯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东接包头市,西邻阿拉善盟,南隔黄河与鄂尔多斯市相望,北与蒙古国接壤。总面积6.44万平方公里,人口176万。美丽的巴彦淖尔确实是各方有识之士的投资热土。这里,不仅是国家重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而且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已发现硫、铜、铁、铅、锌、金、银、稀土、石墨、石灰石、硅石、花岗岩等矿产68种,其中硫铁矿储量居全国首位,铅、锌、铜储量在全国也占重要地位。来我市投资的中小企业,确实可以有多种选择。从税收上考虑,最好选择投资那些有优惠政策的产业和行业,这样,就会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收成本。近年来,我市对中小企业有许多政策上的倾斜和税收上的照顾。如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要求从2012年度起,三年内对中小微企业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租用场地进行经营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在鼓励扶持创业创新方面,为中小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在注资、出资条件和时限上,都大大的降低了准入门槛。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已建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贴息资金要有较大幅度增加,并逐年增长;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中分别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落实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从2012年度起,三年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其中地方分享部分。另外,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上,尽量选择农畜产品加工和相关的产业。因为巴彦淖尔是全国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在这方面有许多的优惠政策。如对从事农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为新办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供连锁经营、运输及生产、销售、技术、信息、融资等中介服务项目,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所有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就为中小企业在节税方面提供了极大的可能。

三、经营过程中税务筹划的选择

企业的最终经营目标,无非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对于在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的中小企业来说,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不错的效益,那就要充分做好经营中的税务筹划。而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与收入成本密切相关,所以,对收入成本的税务筹划,应是企业经营过程税务筹划的重中之重。在收入筹划方面,可以通过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因为按照税法规定,不同的结算方式下,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这样,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来控制收入的确认,以达到节税或缓税的目的。在成本方面,企业除了通过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外,也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来降低税收成本。如落户巴彦淖尔市的中小企业中,大多数为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它们加工的原材料都是当地农民生产的初级农产品。根据增值税的规定,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达到增加进项税额抵扣,降低营业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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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当前我国限购令政策的影响下,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期。但是,面对当前税法和会计政策的变革,房地产企业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依法纳税和纳税筹划的协调统一,有效规避涉税风险,依法筹划节税,合理利用新税法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统筹规划,强化企业内部的纳税管理,协调各部门的运营方式,根据本企业的自身发展特点和财务核算的特殊性深入探究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

一、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的现状

自1994年,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市税务学会会长唐腾翔与唐向山撰写的《税收筹划》发表后,纳税筹划开始被人们清晰地认识并逐渐熟悉,经过17年的发展,企业纳税筹划体制渐趋完善,但是目前我国没有形成全面精湛的体系,理论专著较少,缺乏深入细致的实务探讨,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情况差异较大,对于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确定、纳税筹划的节税点的明确,科学合理的纳税方案的选择,减轻或延缓企业自身税负等方面没有完善的策略。

二、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完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纳税筹划发展缓慢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仍然处于起步时期,发展较为缓慢,税务机关的依法治水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税制发展不完善,与发达国家众多的纳税筹划的论著和文章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纳税方面,过度侧重于增值税,而对企业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征收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相应纳税体制的建立,税收法律的整理效率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队伍

由于当前我国纳税筹划机制仍不完善,而且在今年的发展中成效不大,缺乏税务筹划师和税务精算师等专业队伍,许多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多为财务人员兼办,对纳税筹划的具体实践过程的熟悉和节税仍处于初级阶段,纳税筹划发展进程缓慢。

三、解决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中问题的措施

(一)加快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速度

由于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较晚,要实现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完善和提高,必须加快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速度,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快更好地适应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认真按照新时期税法的要求设置专门的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账簿并进行正确精准的核算,合理合法的进行纳税筹划,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和税收法规的有效学习,明确房地产企业申报时间和具体减免程序,实现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稳步发展。

(二)加强纳税筹划队伍建设

要实现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纳税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纳税筹划人员的专门、专业的针对性培训,提高纳税筹划业务操作水平,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实现纳税统筹的最优化。实现科学管理,建立规范、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会计纳税筹划的相关资料,降低纳税筹划的成本,实现有效地节税。

四、新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综合分析

以新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几个主要类别的纳税筹划为研究对象并进行综合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作为企业的主要税种,贯穿于企业发展经营的真个过程,当前企业营业税一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要求纳税人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相关资料。有效利用兼营和混合销售、对消化空置商品房、应税项目定价、巧变收费主体进行纳税筹划,或者利用工程承包、兼营行为、合作建房、利用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还可以利用兼营免、减税项目进行纳税筹划、利用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当前房产税的纳税筹划要充分认识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节税方法。一方面可以将房屋由出租形式转变为自营形式,或者采用拆分法分解租金,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纳税筹划。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可以利用企业组建形式、企业合并、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再投资的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或者利用企业捐赠支出、企业租赁、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股票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纳税筹划,还可以利用纳税期限和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综上所述,在当前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实现我国房地产企业与国际的接轨。因此,在进行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分析研究时,一定要因地制宜,审时度势站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将企业纳税利益和成本进行统筹分析,结合当地的税务政策,明确最佳方案,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避免企业纳税风险,实现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霍晓蓉.我国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年第36期

[2]郑卫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几种纳税筹划策略[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1年03期

[3]段九利,郭志刚.房地产企业全程纳税筹划[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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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最早是在英国被提出的,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的一种经济行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进行事先规划和安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或降低纳税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规范化与法制化,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逐步提高,纳税筹划概念也逐渐被大家认识与关注,因为纳税筹划关系到其自身经济利益。国内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同时也受到了国家相关宏观政策的调控影响,其涉及的税种较多,金额较大。下文将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水筹划展开简单讨论。

一、纳税筹划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必要性

(一)随着金融危机的发展,开始影响我国的实体经济,尤其是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同时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力度,并且银行也开始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进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降低成本就成为各个房地产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由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内的投资增长较快,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加剧,导致了行业内的利润呈现出逐步下跌的情况。这种现状为纳税筹划空间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费用、工程施工成本、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的配套设施费用等等。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费也被看作是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之一,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很大比例。所以,税费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与投资商的经济利益有着重要的影响。而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避免纳税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收益带来一些严重影响,正在受到开发商与投资商的高度关注。

(三)房地产行业内所涉及的税种较多。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也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由各单行税法构成。其中,实体税法是现行税法体系的组成部分,目前的实体税法由22个税种构成,在这22个税种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和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个人所得税等11个,占到了我国税种的50%。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实践的基本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方法很多,比如说免税法、减税法、扣除法等等。以下是最为常见的几种:

(一)采用扣除法

扣除法的适用范围较广,按照税法上的相关标准,几乎所有纳税人都可以采用这个方法。扣除法由于税法中相应的扣除规定复杂,因此这个筹划技术比较复杂。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增加纳税的扣除额来直接减少应缴的税款,还可以是调整各个应税期的扣除额分布来节减税额的。通过这个筹划方法不仅可以减少应税基数绝对额,同时还可以增加本期可扣除金额,已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运用扣除法主要是从土地增值税中的扣除项目金额,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清算。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采用延期纳税法

延期那税法的适用范围也比较广泛,全国很多企业在使用这个纳税筹划方法。延期纳税法主要将纳税人的纳税时间延期从而从中得到一定收益的一种纳税筹划方法。这个方法并没有减少应缴税款,而是通过延缓纳税时间,从中取得资金时间运用价值。这个方法的影响因素很多,计算很复杂,要综合考虑当期以及后期的纳税所得。

房地产企业可以运用这个方法,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这样税费变成了从政府获得的免息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运用这个资金为企业生产运营服务,从而获得一定收益。

(三)采用税率差异法

税率差异法主要是指利用税率的差异从而直接减少税收的一种方法。由于实行比例税率的税种往往有多个比例税率,通过纳税筹划的方法,可以找到最佳的税负点,这对于实行累进税率的部分税种,就能够通过这个方法来减少税负。这个方法尽管计算较为复杂,但是税率差异存在很普遍,所以适用较广。

三、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实践现状分析

尽管现阶段国内的税收环境已经逐渐改善,有很多专业的中介机构正在介入到房地产行业的纳税筹划活动中,但是目前的纳税筹划实践活动还有很多不足,其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纳税筹划的意识不强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外资房地产企业相比较内资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其纳税筹划意识较强,因为国外的纳税筹划发展时间较长。其二,民营房地产的开发企业相比较国有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强,因为其中的经济收益归属问题。

(二)国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税务业务需要不断提高

我国的税务业务还处在初级发展极端。很多企业还没有将纳税筹划放到业务范围内,另外,国内的很多税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或者理论知识过硬,实践操作能力较弱,不能顺应纳税人的筹划要求。

(三)国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不断加强相关税法宣传与不断完善税收法制建设

我国现阶段的税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国家每年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与补充。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相关纳税筹划工作。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由于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宏观调控的力度的加强,在税收政策方面的补充和调整比较频繁,企业很难准确的了解到税法的调整和改动,这种情况下,将会使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及时的进行相应的纳税统筹工作,也有可能导致开发企业的统筹计划失效,无法顺利进行等。

(四)我国现行税制存在局限性

通常体现为如下几点:(1)我国现阶段税收法律制度主要实行以流转税之类的间接税种为重点的复合税,可房地产开发业涉税比例占最大是流转税里面的营业税,所以其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局限。(2)因为我国现行实施的所得税跟财产税整体体系较为简单,总的税收体制不够完善,这就使得我国房地产对企业纳税筹划的探究局限于客观现实。

(五)房地产开发业还需进一步改善其税收征管质量

不足之处体现为如下几点:(1)我国现行的税收法规、政策完善得还不够,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较大。(2)由于税收征收部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征管意识薄弱,技术能力较差,使得征纳关系发生异化,而房地产开发业大部分肯定不会将较多精力花费在纳税筹划工作上。这样的话,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纳税筹划应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步伐。

四、结论

国内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极其迅猛,促进了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同时纳税筹划意识也不断受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导层的高度重视。现阶段纳税筹划已经逐步成为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以及咨询等专业机构重要的业务之一。由于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实践还处在初期发展尝试阶段,因此,纳税筹划活动还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或会计师等开展的。

参考文献:

[1] 王爱英,肖梅崚,童晓茜. 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研究现状[J]. 华章, 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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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现代企业想要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带动企业稳步发展,应合理开展纳税筹划,以财务管理为目标,提高企业盈利空间,提高企业高层人员对纳税筹划的重视度,以此发挥纳税筹划效果[1]。然而,无论是何种性质的纳税筹划,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筹划,方可发挥筹划最佳效果。

一、纳税筹划的概述

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以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在生产活动、投资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税收进行筹划,以此达到降低税收负担、合理节税的目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同地区税收法律政策存在差异,因此,企业也受到区域性影响,税收筹划内容相应不同[2]。但是,无论何种企业,企业处于任何区域,税收筹划目的都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工作相对较为复杂,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财务知识与经营管理经验,方能有效利用不同方式开展筹划工作,达到税收筹划目的。

二、现代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一)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盈利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核心目标,即利用多种途径降低成本,以最少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以此给企业带来更充足发展资金,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纳税作为企业经营中不可缺少的支出,通过纳税筹划工作,能够降低企业成本,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可以说,纳税筹划能够提高纳税方案的科学性,降低企业现金流出,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帮助,使企业拥有更强的实力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企业稳居不败之地。

(二)增强企业纳税意识企业展开纳税筹划工作,应首先满足如下前提:认识纳税的重要性,只有纳税人清晰认识到纳税的关键作用,通过合法方式降低税收负担,而非通过偷税漏税减少税收支出,方能保障纳税筹划活动的有序展开。新形势下,“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企业经济活动不断增多,收入增加,则纳税支出相应提高,因此,部分企业面临高额税务成本,为降低税务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3]。而在纳税筹划中,筹划方案越完善,企业税负支出相应降低。同时,在获得显著效果、降低税务支出下,企业纳税筹划积极性显著提升,纳税意识明显增强。

三、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要点

当前,现代企业中仍存在诸多企业不够重视纳税筹划,因为相比于通过纳税筹划控制成本,企业更多是注重直接降低成本,且纳税人自身纳税意识淡薄,直接影响了企业领导者对纳税筹划的重视度。同时,传统观念的影响,民众普遍缺乏纳税意识,部分中小企业甚至未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而税务机关税款征收管理不到位,也为偷税漏税行为提供了空间,企业自然认为无需纳税筹划即可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对此,国家税务部门应重视,提高企业管理人对纳税筹划的重要性认识,掌握纳税筹划工作要点,全面发挥纳税筹划效果。

(一)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筹资是常见的财务活动,筹资活动的开展,能够给企业发展提供更充足资金保障[4]。在现代企业发展中,巨大的竞争压力下,企业大多向多元化转变,在经营发展中,或多或少面临资金缺口,为保障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企业应依照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筹资方式,获得更多发展资金。而在企业筹资过程中,为有效降低筹资成本,企业应加强该阶段的税收筹划,首先,对多种筹资方式进行分析,挑选最佳筹资方式,降低企业筹资风险,保障企业所有项目健康运行。其次,积极了解企业优惠政策,通过短期、中长期等筹资方式的选择,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最后,在企业筹划时,企业可通过将设备租赁给其他企业以获得融资,如此,筹资贷款还款完毕,将设备销售,再次获得一笔资金,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二)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第一,对不同投资方向进行税收筹划。现代企业想要实现健康持续发展,选对投资方向是关键,不仅能保障企业顺利经营,还能有效利用优惠政策,发挥税收筹划效果。通常,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中,首先要明确投资方向,对不同行业、不同政策条件综合考虑,制定最优投资计划;其次,选择税收优惠方向,以此规避投资风险,增大企业投资盈利,有效控制税收成本。第二,选取低税率项目。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必然会购进设备、材料,对此,在满足投资需求的同时,应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选择低税率产品,以此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如某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需要进口设备,而设备的进口关税相对较高,因此,在进口设备前,充分掌握关税政策,保障设备性能、价格等的同时,挑选关税较低、成本较低的设备,以此有效发挥纳税筹划效果,提高投资效益。

(三)决策阶段纳税筹划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任何一项决策的制定,其最终目的都是为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5]。对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做好企业决策阶段的筹划工作,以此降低筹划风险。在对决策阶段纳税筹划中,企业应对各类影响因素全面考虑,依照企业实际情况,深入思考企业所在区域的税收政策,现行优惠政策等,制定科学的投资方案,降低企业税收的同时,保障企业未来发展路径与区域发展方向一致。同时,在投资决策中,不仅要对投资方式进行选择,还要对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全面分析,有效发挥纳税筹划效果。最后,深入了解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从而利用相关政策开展税务筹划,对投资过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进行科学管控,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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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与纳税筹划的结合运用使企业重组的效益更高,它的优势一方面体现在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对国家宏观政策的整体把握并对其很好的运用,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纳税筹划,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进而降低其的重组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重组风险,更好的实现企业重组的目标。

一、企业重组的纳税筹划

1.企业重组概述

企业重组是企业遵循经济、法律原则,按照市场规律对企业的各类资源及本省进行的优化企业结构、再造企业组织形式的行为,实现企业产权或经营权的改变,从而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定义,企业重组可以按照产权或经营权的改变进行分类。按照企业产权的改变,企业重组可以分为六种形式:合并、分立、清算、股权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按照企业经营权的改变,企业重组分为资产转让、企业租赁、企业托管。

2.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统筹安排企业的纳税活动,从而为企业谋取最大的税后收益。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嫁税收筹划、涉税零风险筹划。纳税筹划是合法的,指纳税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纳税筹划的筹划性指的是可以为企业提供纳税前的筹划安排,从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为纳税人取得节税的收益。

3.企业重组的纳税筹划

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是指企业根据税收法规统筹安排企业重组中的涉税活动,从而为企业谋取最大的税后收益,达到减少企业纳税额、降低重组风险的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税收成本只是经营成本中的一部分,所以企业纳税筹划时,除了要争取税收优惠或者用财务安排降低税收成本外,还要考虑到企业整体的经营成本。

二、企业重组纳税筹划的基本途径

1.利用税收政策导向

税收法律中存在多种倾斜政策,例如惩罚性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就是税收政策导向的体现。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途径就是以国家现行税收制度中的税收政导向为指导,而对投资活动进行选择。在实际工作中,这是最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

2.利用税收法律条文中的差异

税收法规对同一征税对象作了若干不同的规定,纳税人的不同选择对应着不用的税负,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任一条款。所以,纳税人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执行,从而减少税负。税收法律条文的差异可以表现为多个方面,如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优惠政策、不同的水中之间也可以进行优势组合、同一税种内(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等)也可以进行纳税筹划。

3.利用税法中的税基临界点

在税收法规中队不同规模企业的起征点或免征额、优惠税率不同,所以,纳税人往往采取变通手段(如:企业分立等),降低税率或计税基础,减轻税负。

三、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增强纳税筹划重要性的认识,打造专业筹划团队

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财务会计知识和税收法律知识,这样税收筹划才能成功。此外,税收筹划人员还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重组中的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重组的结果,税收筹划人员应该运用专业技能,将税收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结合,为企业做出最成功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还涉及到守法的问题,因此,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坚守职业道德,依法进行税收筹划,避免为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2.根据不同的重组方式确定不同的筹划方案

企业重组有着多种不同的方式,每种方式涉及不同的交易活动,每种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税收筹划方案也随之不同。比如,在资产重组中,税收筹划不是重组的首要目的,但税收筹划可以减轻纳税人在企业重组中的税收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但这个项目中的纳税筹划必须注意支付方式的选择和重组后税收负担的大小。而在分类重组中,纳税筹划要考虑到分立后企业的业务范围,由于经营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会变得比较简单,应该重点关注针对特别税种的专属方案。而在债务重组中,因涉及到自己的时间价值,需要针对坏账和重组损失的程度进行税收筹划。另外支付时间也是一个影响因素,支付时间推迟会给企业延迟纳税提供机会。

3.事前筹划与事后筹划相结合

纳税筹划是事前管理行为,但是在企业重组中会随时出现新的问题需要调整,所以纳税筹划不仅包括事前指导措施,还包括事后筹划。事前知道措施可以给企业作出明确的指导,企业从而可以往既定的目标前进。事后筹划方案指的是设计周密的纳税对策,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减弱其对企业经营效益带来的冲击,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所以事前筹划与事后筹划必须结合起来使用,这样才能为企业带来税收好处,企业才能成功度过重组期。

4.制定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对策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风险控制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纳税筹划中,许多企业贪图纳税筹划带来的效益,而随意套用筹划案例,结果并未减轻企业的税负,还诶企业带来了风险。所以,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特点,根据税收法规,在税收筹划的同时制定出风险控制策略,加强风险控制,根据筹划进程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5.加强与外部的沟通

企业重组中涉及到的经济主体比较多,而且关系复杂,每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在企业重组的纳税筹划时,筹划人员对重组企业及其相关联的企业的各种业务及经济行为都要有清晰的了解,他们可以与这些企业公开交流或者私下交流,还可以与他们的税务部门进行直接联系,从而收集到所需要的信息。(作者单位:福建瑞信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高允斌.企业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J].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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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企业就必须最大化地较少成本,增加利润,获得最大利益,这就要求企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对于纳税筹划的定义,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笔者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企业纳税人在法律许可之下,在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同时,通过对企业财务事先筹划,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

纳税筹划的特点:第一,合法性,纳税筹划活动进行的前提是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第二,目的性,纳税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即帮助企业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第三,导向性,国家通过税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纳税筹划对企业纳税人的这种经济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第四,时效性,由于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国家的纳税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受国家纳税政策的束缚,企业纳税人必须随时关注其变化。

二、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和作用

(一)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确立财务管理目标

纳税筹划是一项财务策划活动,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为中心内容。当下一般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减轻企业的社会责任,降低企业的成本,实现企业的最大化经济利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企业必须做好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企业想要实现这个目标,还要考虑税收负担,评估税收对企业发展的作用。确定纳税筹划的实施方案,既要考虑企业的利益,还要考虑社会利益,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目标。

(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纳税筹划的职能之一就是降低纳税人的税费,企业通过积极的纳税筹划活动,能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税负,将企业的现金流量以及利润的损失降到最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应用

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晚,发展慢,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目前我国企业已经开始逐渐重视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一般企业采取纳税筹划管理员制,在二级单位设置专职的纳税筹划管理员,在三级单位设置兼职的纳税筹划管理员;还有少数企业采用纳税筹划专家聘用制,设置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尽管如此,部分纳税筹划涉税风险较大,这使得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始终无法达到较高的水平,慢慢失掉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

(一)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企业纳税人不能真正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

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还停留在传统意义上,企业的管理者还认为,按时按数上缴税收是企业必须尽的责任,不可更改,少缴税收就相当于偷税漏税。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同时,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纳税筹划换得节税的机会,纳税筹划本身具有合法性,纳税筹划活动进行的前提就是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对此,企业要加强对高管的培训,使企业纳税人能够正确、客观地看待纳税筹划问题,不断更新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

2、企业纳税筹划组织模式落后

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组织模式多以财务部门为主,由企业总部负全责。在这种纳税筹划组织模式下,企业分公司很少参与纳税筹划事宜,长此以往,各分公司“不以纳税筹划工作为己任”也是常态,这就使得企业纳税筹划活动不能在企业全面开展,这种纳税筹划组织模式只适用于一些权力集中的企业。因此,对于结构复杂的大企业,一定要设置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聘用纳税筹划专家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以企业的纳税筹划部门为主体,加以财务部门的辅助,统一对企业的纳税行为加以规划,从而使纳税筹划工作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部门。

3、缺乏专业纳税筹划工作者

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高水平的工作,对从业者要求严格,要求纳税筹划工作者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求有过硬的税务法律知识,具备与企业各部门以及税收机关沟通的超强能力。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这对参与国际竞争企业的财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工作者在熟识本国相关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对世界各国的财务管理、税收制度了如指掌,以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游刃有余地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企业尽量聘用专业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在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的纳税筹划人员,为企业组建一支财务管理精英队伍,切实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纳税筹划策略

针对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笔者从企业经营状况出发,提出企业纳税筹划框架的构建策略,涵盖企业财务活动的四个方面――筹资、投资、经营和收益分配。

1、纳税筹划策略中的筹资策略

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筹资是企业资金来源的一部分。我国企业筹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债券筹资,是指企业通过负债来筹集所需资金,最直接的方式是发行债券,发行债券是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最初投资者手中。这种资金筹集的方式用时短、效果显著,给纳税筹划预留的空间较大。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借贷申请,成本则归于利息负债上,由于这种资金筹集方式对企业规模和企业信用有较高的要求,因此真正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第二,权益筹资,主要有两种方式:留存资金和发行股票。留存资金是企业支付股东股利以后保留在企业中的利润,是企业发展积累的资金,包括税后盈余和没有分配的利润。与债券筹资相比,留存资金的筹备成本低,但耗时长,且筹资数目小,效果不显著,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且此项税负是由企业自己负责的,一般企业不采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发行股票,是指发行人在适当条件下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股票发行要把握好时机,且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收益不能在税前扣除,达不到抵税的作用,故而也不是企业筹集资金方式的多数选择。

2、纳税筹划策略中的投资策略

投资是指企业将经营所得收益投入到生产领域,以换取更多未来收益的经济活动,是企业提升价值、增强竞争的有效策略。投资方向影响着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收益的多少,因此企业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要考虑全面,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做好筹划工作,具体包括投资地点、行业、方式的选择。第一,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应充分考虑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多地将投资项目放到享有税收优惠的地区,以减少税负。第二,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方向的选择和投资地点的选择是相关联的,只有先确定好投资地点,才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模式来选出有潜力的发展行业。第三,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方式分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两种。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产直接投用到项目中去,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获得直接收益。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用到金融市场如购买股票,间接从其他经营活动中获得收益。

3、纳税筹划策略中的经营策略

根据商品供求弹性和市场供求状况,调整和变动价格,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来承担。物价自由浮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前提条件,商品供求弹性是税负转嫁的约束条件。税负转嫁遵循成本变动规律,即在成本固定、递增、递减三种情况下,税负转嫁有不同的规律。成本固定的商品,所课之税有全部转嫁给买方的可能,因为固定成本商品的成本与产量多少无关。此时,若需求无弹性,税款便可加入价格,实行转嫁。

4、纳税筹划策略中的收益分配策略

企业纳税筹划影响企业利润的分配。在进行利润分配的过程中,企业要充分考虑自身状况,还要重视起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合理分配企业收益,尽量减少企业的税收,平衡社会利益和企业利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结束语

总之,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帮助越来越重要,纳税筹划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纳税筹划能够帮助企业提高收益,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也使得国家税务政策充分发挥了其调节经济的作用,优化了我国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蒋漱清.浅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J].中国商贸,2012,(7):171-172

[2]周利芬.借纳税筹划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3,(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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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市场经济体系深入改革,给各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是在实际中,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加大,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应从多角度出发,结合我国新税法改革要求,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科学规避税务风险,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在实际中,相关人员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战略,采取有效对策,减少企业税负,延长纳税时间,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科学规划,完成企业合理节税目标。

一、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

(一)政策风险导致政策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对最新税收政策了解不到位,在本质上,纳税筹划作为前期规划的经济活动,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国家税法不断调整完善的情况下,将会产生各种不确定因素。如果税务人员缺少对国家相关政策的了解,使得自身与税务政策之间存在偏差,主观意识强烈,在某种程度上加剧涉税风险出现,影响企业发展。[1]

(二)操作风险对于操作风险来说,一般展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纳税筹划人员在使用各种优惠政策时,将会面临应用不到位的现象,从而引发操作风险。例如,部分企业现有残疾人比例不满足既定标准,但是依然可以享有相关政策,该现象在企业中比较普遍,给操作风险出现提供可能。其次,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因为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筹划中将会面临各种风险。如企业改制、合并重组中将会产生优惠政策操作风险。

(三)筹划风险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一般会渗透在企业各个经营环节中。在企业经营生产中,包含诸多环节,在不同环节中将会产生各种风险因素[2]。并且,企业风险与效益并存,在企业效益受到影响时,纳税筹划将会从其他方面为企业创造效益,追究其因,就是纳税筹划在前期规划中是否规范合理及企业是否可以控制各种风险因素。

二、导致税务风险出现的原因

(一)税收风险意识淡薄在企业经营发展中,部分管理人员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不足,不具备较强的筹划意识,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企业损失出现一般是在控制纳税筹划方案的基础上,对税务风险调查不充分导致。企业在纳税筹划时,缺少完善的管理体系,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没有对纳税筹划过程进行追踪和管控,更不会对税务风险总结和分析。在出现税务风险的后,管理人员才意识到纳税筹划方式可能不合理,再采取防范对策已经为时已晚。

(二)纳税筹划不合理企业纳税筹划在预期经营过程中,如果缺少对企业经营特点的了解,只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编制,将会导致纳税筹划方案的不合理。企业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已经丧失原有价值,所以,纳税筹划方案是否灵活将会给税务风险出现带来一定影响[3]。因为企业在使用税收政策时,将会受到各种要求的限制,所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不可随意应用,使得企业纳税筹划灵活性受到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加剧纳税筹划管理难度,容易产生税务风险。

(三)纳税筹划机制不完善企业是企业征税的主要产业,与税务部门之间交流密切,但是部分企业没有给予税务风险防范工作高度重视,更不会根据纳税筹划要求,构建完善的纳税筹划管理机制,缺少专业的税务风险防范预警体系。部分企业设定的纳税筹划目标比较片面,只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进行。在实际筹划过程中,缺少明确工作要求,如果一味地注重企业筹划经济效益,将会在其他方面加剧企业税负,影响企业发展。

(四)纳税筹划激励体系缺失当前,部分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于企业而言,纳税筹划需要缩减企业成本支出,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在纳税筹划时,通过前期筹划,关注事中执行动态,才能对各项涉税问题科学把控,保证纳税筹划的实效性。通过建立完善的激励体系,能够调动各级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工作水平。但是,部分企业忽略激励体系在企业中的作用,没有从纳税筹划角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激励体系缺失,严重打消各级人员工作兴趣,阻碍纳税筹划目标的完成。[4]

三、企业基于税务风险防范的纳税筹划对策

(一)强化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企业管理人员应该从整体角度出发,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给予税务风险防控工作高度重视,结合纳税筹划要求,建立一套规范的风险防范体系。在实际中,不可凭借以往的工作经验和主观意识进行决策判断,而是从全局入手,在对企业当前所处环境深入分析的情况下,不可一味地按照传统工作方式和技术,在对企业长远发展综合思考的同时,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发展战略目光,用系统观点进行纳税筹划,保证筹划中风险与效益均衡。与此同时,企业管理者应该以效益最大化为根本,协调税种之间的关系,某个税种计税下降,将会造成其他税种的扩大[5]。所以,在实际纳税筹划中,管理人员应对国家的税收政策有充分认识,对企业实际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追踪和监控,让两者充分融合,制定迎合企业发展需求的纳税筹划方案,从根源上减少涉税风险出现。

(二)科学编制纳税筹划方案在编制纳税筹划方案前,应对国家税收政策有深入了解,在秉持合理合法纳税的情况下,根据税务政策改革情况进行方案调整。在实际中,需要明确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之间的差别,在满足国家税法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控制税务风险。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可以结合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对纳税筹划内容进行审核,保证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可以迎合税收政策变化,加强对纳税筹划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从减少税务风险发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除此之外,企业领导应及时与税务部门交流,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前,应对税务部门工作要求有一定认识,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德大税务部门的支持,极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发生率。

(三)加强税务风险预警针对企业纳税筹划人员来说,为了防范税务风险,应该加强纳税筹划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在现代化管理方式下,对纳税筹划中潜在风险问题进行预测和监管,对于已经确定的风险,应做好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为了实现税务风险的科学预警,需要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获取的信息,制定风险防范计划,实现对税务风险的动态把控。除此之外,为了减少税务风险发生,提高纳税筹划人员专业水平是非常必要的。企业需要根据纳税筹划人员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让纳税筹划人员掌握更多专业知识,提高其专业水平。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需要秉持客观事实的原则,减少主观判断。一般来说,纳税筹划人员专业素质越强,筹划方案越合理,纳税筹划人员应对税务、会计、法律等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专业素养。在纳税筹划之前,应主动与各部门人员交流,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编制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保证方案既满足企业发展要求,又符合国家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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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也是市场化经济条件下企业减轻税负和节约成本的途径。为了正确引导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带动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国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以及特定的经济行为制定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分为投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经营中的纳税筹划以及财务核算中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

1、投资方向的纳税筹划

纳税人在设立企业时应充分了解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具有行业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立足现实准确把握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指导性变化,以把握有利的筹划时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纳税人应将企业的投资额度和优惠政策相结合,选择本企业具有投资能力、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税收优惠行业,尽量将投资方向设定在税收优惠的政策范围内。

2、注册地点的纳税筹划

国家为了平衡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针对不同区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给投资者提供了极好的筹划机会和极大的筹划空间,但是纳税人在选择注册地点时,也应将行业的区域性考虑进去。

3、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

在我国,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征税办法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也就是说,不同的投资方式对应于不同的税收待遇。

筹资是企业开展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不同的筹资方式,会最终形成不同的税前、税后资金成本。筹资方式的纳税筹划目标在于既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又能使税前、税后资金成本最低。

首先,分期投资和一次性投资的税收待遇时不同的,相对于一次性投资,分期投资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金融机构融资得到的资金,其利息支出可税前扣除。其次,相对于货币投资方式,选择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方式可以将折旧及摊销税前扣除等。

合理有效的投资结构对企业税负及税后利润的影响至关重要。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综合考虑税基、税率、纳税成本,合理筹划应税收益来源的构成。

二、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与纳税相关的计税事项贯穿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因此,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处理好相关纳税事宜,是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重要步骤。企业的经营活动实际上体现为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活动,其主要涉及到四大流转税和三大所得税,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纳税筹划。

1、 采购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首先是纳税人的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同,增值税的税负也不同。根据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上可以得出,不含税的销售额减去不含税的购货额大于不含税的销货额时,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反之,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其次是运输方式的选择,对购货方来说,采购企业自营运费转变成外购运费,可能会降低税负。拥有自营车辆的采购企业,将采购货物自营运费转变成外购运费,或将售货企业收取的运费补贴转化成代垫运费,可能会降低税负。对于售货方来说,只要能把收取的运费补贴改为代垫运费,就能降低税负。

第三是采购方式的选择,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供应商的选择,比如我国税法规定,采购的设备如为国产设备,其投资额可按一定的比例抵免应纳税额;向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生产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主要是生产产品的选择,企业选择产品税率较低者或减免税产品进行生产可以节税,由于企业的成产产品要考虑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市场需求,因此,筹划空间不大。

3、销售过程的纳税筹划。

第一、混合销售行为的选择。税法规定以增值税为主的混合销售一并交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的混合销售一并交营业税。通过合理安排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比例,以此合理确定税负分界点,选择混合销售行为的方式,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第二、结算方式的选择权。采取对不能即使收回货款的,以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支税款;发货后一时难以回收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再开具发票纳税,并尽可能采取支票、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

还可以利用地区性的税负差别,在税负较低的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进行节税活动。

三、企业财务核算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1、对成本费用进行纳税筹划

在收入总额既定的前提下,要使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减少,必须尽量增加准予扣除项目的部分。因此,应该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这就需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纳税筹划。

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较多,不同的分摊方法对企业的利润和纳税的冲减程度也不同。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不规则的费用摊销法会造成企业获利有高有低,而且利润低时的纳税额难以抵消利润高时的纳税额,因此,应采用费用平均摊销法。

成本费用发生的时间也有一定的筹划空间,特别是对技术改造的时间的选择。先取得企业不同年限的利润增长率、纳税增长率、税负增长率,选择利润增长最快、税负增长最慢的年份作为技术改造的年份可以节税。

在实行同比例税率的条件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减少纳税人在早期的应税收益,增加在后期的应税收益,相当于将税负推迟缴纳,使纳税人获得了不小的资金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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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的内涵和目的

1、纳税筹划的内涵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和纳税人在专家和有关税务人的指导下,以合法的节税为分析点,从维护企业和纳税人的利益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税法的优惠政策及相应的技巧来减少纳税支出。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纳税筹划必须是在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而调整自身某时段内的税基税率而给企业带来的方便。它是一种合法行为。纳税筹划工作如果不能考虑到筹划过程的严谨性和相关的筹划工作风险,那么很容易变成偷税的违法行为,从而使得企业得不偿失。所以,要把握纳税筹划的内涵,就必须把握它的几个关键点。首先,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必须是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而产生的一种企业为自身利益做出的努力。其次,纳税筹划的过程必须要审慎地考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状况和执行方式,确保筹划活动的顺利。最后,纳税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为企业节约成本,使得企业有更强的财务能力和竞争能力,然而实际的纳税筹划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就必须在考虑风险的前提下度量纳税的效益问题。

2、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有两个: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赢得资金,强化企业的财务能力;纳税筹划可以增强企业合理运用相关政策来赢得自身发展的能力。首先,纳税筹划的出发点就是合理合法地利用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来调节纳税税基和纳税税率,以达到减少企业纳税支出的目的,为企业赢得更多的资金,也是企业盈利能力的一种体现,强化了企业的财务能力。其次,在企业合理利用相关政策的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能力的一种考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内企业面临着走出国门的发展要求,那么企业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为自身赢得利益的能力的加强,必然使得企业在国外的竞争能力得到提升。所以,纳税筹划是对企业财务能力的一种考量的锻炼。

二、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和原则

1、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能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税法本身的设计而给企业提供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不同地区的执法效果和实际执行方式的差异为企业赢得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通货膨胀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为企业赢得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1)税法设计方面。税法设计方面的主要牵扯到几个问题:企业对纳税方式、纳税时点的选择性;企业对税基方面存在的自由选择性;企业享受的免征额方面的优惠。首先,施工单位由于自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相关税法允许对成本的确定上采取实际成本或者计划成本的选择度量,而且税法规定了三种预缴方式,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预缴、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那么这就为企业调整自己的纳税方式和纳税时点提供了可能性,从而可以对一定时期内的纳税额度进行合理筹划减少。其次,对于承包工程来讲,安装设备的价值如果是由建筑单位来提供,那么是不计入施工单位的收入确认之中的,这就为企业减少自身纳税税基提供了可能性,类似于此的还有,对于工资的计量方面,可以选择含量工资来冲更多的成本,这些税法的相关规定的弹性,就为企业在税基方面的选择提供了可能性。再次,企业享受的免征额方面,例如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技术开发费用可以加扣50%的成本,企业可以选择注册在高新科技开发区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式,都为企业提供了降低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2)不同地区由于要考虑到自身发展的重点,处于引导各个不同经济模块的发展必要,对实际纳税的执行过层中,做了比较有弹性的规定。例如,城市为了引进高新技术的进入,必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许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而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必然存在相关的弹性,以高新企业的发展为重点,做便宜执行策略。

(3)通货膨胀自然导致材料价格的上涨,为企业带来了不利,但是通货膨胀却可以使得企业在价值的估量、成本核算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性。例如,含量工资的合理运用,库存成本的度量方法的选择,调整施工结果的考量而导致的成本和收入的改变等措施来实现纳税筹划。

2、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原则

施工企业纳税筹划需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二是事前规划考量成本效益原则。首先,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只有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筹划活动才能够真正的为企业提供效益,一旦违背这一原则必然导致企业由纳税筹划转而成为偷税的违法行为,使得企业得不偿失。其次,事先规划考量成本效益问题。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是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情况,合理利用各方面的差异而提供的可能性,通过有条理的设计而为企业带来效益,那么必须是在缴纳税款前就已经事先设计好了,而非临时做一调整,另外,在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核心是对获得收益的考量,必须计量其本身的风险而带来的成本,是经过成本效益分析后的一种实际所得。

三、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关键点

1、纳税方式和时间点的选择

纳税方式的选择和时间点的选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有利的所得税缴纳方式,合同承包方式的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首先,我国所得税的缴纳是以年度为单位,分月或者分季度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时候进行结算。企业可以在预测未来年度的盈利水平的前提下,在经过相关单位的认可之后,选择不同的时间结算点,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额度。其次,在合同承包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施工企业可以和建筑单位进行协商,由建筑单位提供安装设备,施工企业只负责相关的实际操作,这样,施工单位的实际产值中就不会包括设备的价值,仅仅是相关材料的费用和施工过程的价值,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存货计量方式的选择方面。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照实际成本或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所以在材料价格下降的前提下,施工企业可以对存货进行先进先出的计量方式,这样在一定时间段内可以使得企业的当期期末存货成本降低,从而达到合理筹划纳税,减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对相关政策的合理运用

对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的营业税方面,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规定,来合理减轻自身的税负。首先,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查账的方式,另一种是核定征收的方式。一般只有对有完整账本的企业才采用查账的方式计量征税,而对于没有完整账本的企业则采用以施工产值的0.2%到25的额度进行征收,多出的部分最终要落到企业身上,加重企业的税赋,所以企业应该尽量避免以第二种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在营业税方面,施工企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以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是,如果施工企业不签署相关的施工合同,则是按照5%的“服务税”来缴纳相关税款,而且不用缴印花税,所以如果印花税和城市建设税等相关税率之总和小于5%,企业选择签署合同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赋。此外,企业在选择职工工资的计量中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可以运用含量工资计算的方法,来确认相关工资的费用额度,从而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赋。企业还可以选择申请进入高新技术开发区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国家对于高新技术开发费做出的可以加扣除50%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新增税款”来抵免部分纳税额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企业还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进行分包合同的措施,从而达到每一个节点上的节税目的。

四、结论

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机会,还可以使得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减少成本的支出,实现自身实力的增强。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必须注意纳税筹划过程的整体性和严谨性,必须要考虑到纳税筹划的风险和相关问题。在对不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自己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状况进行详细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相关的时间节点的差异、法律政策提供的方便、施工过程成本和收入计量的弹性以及人的因素等,科学论证筹划活动的成本效益,以投资的眼光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能力,并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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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随着我国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压力,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得以生存和发展,那么就必须重视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而企业管理中的财务管理是尤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其中财务管理的纳税筹划工作尤为重要。

一、纳税筹划的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理合法或“非违法”的手段,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纳税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避税、节税、转嫁筹划、规避税收陷阱以及实现涉税零风险。避税指的是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空白和漏洞获得税收利益,这种方法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偷税漏税有很大的区别。纳税人在避税筹划的过程中需要对现行的税法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出其中的漏洞。节税指的是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的各种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税费减免政策,从而对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划,降低企业所要缴纳的税费。这种纳税筹划活动是一种有效的减免税费的方法,现阶段被很多企业采用。转嫁筹划指的是为了减小自己的纳税负担,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例如对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自己应该缴纳的税费转移到别人的身上。规避税收陷阱指的是纳税人在经营的过程中,要对一些被认为是纳税陷阱的税收政策的条款特别注意,避免陷入其中。涉税零风险指的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对于自己所要缴纳的税款有清楚的认识,在申报税款的时候要及时足额,在缴纳税款的活动中要避免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

(二)纳税筹划的特征

纳税筹划的特征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纳税人在对各种纳税方案的优化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这也是纳税筹划的最基本的特点,不仅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而且也合乎国家制定税法的意愿。二是纳税筹划的政策导向性,指的是国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对纳税人的行为产生导向的作用,为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服务。三是纳税筹划的目的性,指的是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选择的各种方法和一些经营活动的安排都是为了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和企业股东的最大利益。四是纳税筹划的专业性,指的是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对目前的税收政策有充分的认识,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优化,组成最优的方案,节约税收成本。五是纳税筹划的时效性,指的是在不同的时期内国家的纳税政策以及税法都在进行不断变化,面对这种变化,纳税人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采用与现行税法相适应的策略,从而达到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筹资行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发生作用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制约企业风险的大小,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税负和税后收益。不同的筹资方式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和税负水平。企业筹资一般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权益筹资包括用留存利润和发行新股等方式,具有风险小、成本高的特点;相对而言,负债筹资更具节税功能,具有风险大、成本低的特点。因此,税收筹划不仅在确定资本结构方面,而且在具体确定筹资对象上都是有作用的。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筹资活动能使企业在确定筹资成本时,找到最佳的资本结构。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实现调整全国生产力布局,对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特区和保税区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投资项目给予诸如减免税收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地及投资行业时,要充分考虑国家对地区、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区域性、行业性的税收倾斜政策,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尽可能将自己纳入优惠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税负,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投资方式的选择上,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一般来说,由于直接投资需要考虑企业缴纳的各个税种,直接投资比间接投资在纳税筹划方面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由于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影响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所以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折旧方式,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节税效果的折旧方法。通常来说,在比率相同的税率下,若所得税率有上升的趋势,就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若相反则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在超额累计税率下,则一般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得出不同的期末存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利润,因此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要考虑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以避免由于成本的波动造成利润的波动。此外,企业的销售收入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其收入确认和纳税的时间也不同。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可以调节收入确认时间,筹划合理的收入归属年度,达到延缓交税的目的。

成本费用列支的选择。在会计核算中,我们要尽可能及时列支当期成本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采用预提的方式入账,尽可能按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达到递延纳税时间和得到少缴所得税的税收利益。另外,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技术改造项目的费用在税法规定中也有筹划的空间。

(四)利润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由于企业的以前年度亏损在一定期限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因此企业应该力争在期限范围内弥补亏损,达到节税的目的。企业的利润分配以这种方式进行分配,根据税法规定,取得现金股利需要交税,而取得股票股利是免税的,因此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既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也减轻了股东的税负。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股票回购的方式替代现金股利,这样股东只有在实际卖出股票并获利的情况下才需纳税,对股东更有利,对企业也能起到调整股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的作用。总之,企业在分配税后利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以帮助投资者获得更高的税后净收益。

三、做好纳税筹划的对策建议

(一)纳税筹划应注意信息收集的完整性

在实际工作中错误决策往往来源于信息的失真,因而,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内外的各方面经济信息都是设计、选择最佳方案不可或缺的。这些信息包括企业的内控管理、人事制度、国家的方针政策、会计准则的应用等。只有在充分收集和分析不同的涉税信息,并及时进行加工、处理后,才能形成最佳的纳税筹划决策。

(二)关注税法变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变化较快,总是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修订,稍不注意,使用的法规就可能过时,也可能使我们错失一个纳税筹划的良机。这就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税法的细节变动,建立税务信息资料库,而且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把握宏观经济动态,合理预期税收政策及其变动,科学准确地把握税法精神,尤其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深刻理解、领会内涵,这是纳税筹划的一个基础环节和重要环节。有了这种全面、最新的政策了解,以及吃透、熟练领会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并积极灵活应用,才能做好纳税筹划,进而做出对企业最有力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或筹资决策。

(三)加强纳税筹划的风险控制

首先,正确树立风险意识。纳税筹划一般需要在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安排,由于经济环境及其他考虑变数错综复杂,且经常有些非个人能力所能掌控的事件发生,这就给纳税筹划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因而其成功率并非是百分之百的。况且,纳税筹划带来的利益也只是一个估算值,并非绝对的数字。因此,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然后再做出决策。其次,准确理解与把握税法。全面了解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深入研究掌握税法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使纳税筹划活动遵循立法精神,才能达到纳税筹划之目的。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对不同营运方式的税收规定的比较,故而对与其相关的法规进行全面理解与把握,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基础,才能进行比较与优化选择,制订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投资、经营、筹资等方面的纳税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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