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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行业前景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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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行业前景

篇1

1 房地产评估中的风险

1.1 委托方提供虚假信息

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由于房地产属固定资产,其价值已经被越来越充分的认识到。特别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很多人已经把房地产当作身份和身价的象征。于是,在进行房地产有关交易时,为了提高自己标的物的价值,有的委托方就会造假,向评估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而评估方进行评估并最终作出评估报告,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评估方不能很好地识别委托方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假,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作出与标的物实际价值不符的报告,从而使评估失真,导致评估风险。而这种结果,很容易使买方认为评估方与卖方有意欺骗,而将评估方诉诸法庭。

1.2 评估技术使用不当

房地产估价规范对房地产估价所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在防范评估中的不规范行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预防了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风险。但是,也要看到,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由于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并不一样,已有的程序和方法在具体使用过程之中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评估方对评选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的不同选择,将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如果评估方在评估过程中不能正确地选择参照主体,那么选择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就有可能不够科学、适用,或与实际情况不太相符。于是在具体评估操作过程之中,这就会影响到评估程序的正常进行和评估方法的正确使用,评估方得出的结论就有可能会不符合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从而产生评估风险。

1.3 评估方素质欠缺

房地产评估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机构和评估方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对于中国来说,房地产评估还是一项比较新、但专业性要求又很高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地产评估方的专业素质比较高,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就能够凭借较高的专业素质进行相对专业的评估,对于标的物的估价就能够更加符合实际,房地产评估的风险就会小; 反之,如果房地产评估方的素质不高,那么,进行房地产评估的能力就不够强,在评估过程之中,就不能有效控制评估的误差,甚至会出现失误,严重影响评估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房地产评估中涉及到的房地产经济利益比较多,有的委托方为了达到提高标的物的价值从而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的目的,就会采用经济诱惑等手段,故意让评估方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评估报告。如果评估方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就容易受到委托方的经济诱惑,而使房地产评估产生风险。此外,中国目前的评估机构比较多,而且存在行业条块分割现象,在不同的评估机构之间又存在着竞争,导致许多房地产评估机构不注重长远发展,只顾眼前利益,采取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评估业务,破坏了行业规则,造成了房地产评估的潜在风险。

1.4 政策变动

一方面,供求关系对于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比较大; 另一方面,如果有关房地产、土地等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化,也会对房地产的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通常情况下,金融政策的变化、税收政策的变化、产业政策的变化,都会对房地产的价格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此外,政策的变化,有时也会对评估的方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比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修改,就使得房屋拆迁补偿的估价方法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再如,当前政府为了控制房地产过热而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房地产的价格。此外,虽然中国有关土地、房地产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已经不少,但是还不完全适应中国错综复杂的形势,特别是在房屋产权和土地出让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如果评估方不能紧跟形势,认真理解各项政策的背景及其预期,就有可能会影响其对房地产的正常评估,从而带来房地产评估风险。

2 防范房地产评估风险的对策

2.1 强化房地产评估的风险意识

房地产评估人员对房地产评估风险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房地产评估风险的产生。特别是在当前状况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房地产评估的专业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上各个方面对房地产评估的要求和期望也在不断地增加,与此同时,在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也在上升。因此,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地产评估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在房地产评估中产生风险的可能性,以及风险产生后对本身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以小心谨慎的态度,科学、严谨地进行相关评估,作出正确、规范的评估报告,从而有效防范房地产评估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2.2 谨慎选择客户,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沟通,是一个房地产评估机构控制风险十分重要的方面。评估进行的时候,评估人员与客户进行的沟通固然重要,但在另一方面,进行评估之前以及所有评估结束之后,评估人员也要注意加强与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评估之前进行的沟通,既可以大致了解委托方所委托评估的标的物的大致情况和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可以了解买方的需求,从而为正确的评估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评估过程中进行的沟通,则可以保证评估的程序、方法能够体现客户的需求,从而使评估过程能够比较顺利地进行; 评估之后进行地沟通,则可以为客户使用评估报告提供一些有用的意见建议,使客户能够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而不至于由于评估不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还可以更为有效地识别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的准确性,从而能够更好地把握标的物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为盲目接受评估而产生房地产评估风险。

2.3 强化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

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是降低房地产评估风险的有效形式。一方面,房地产评估行业和有关房地产评估的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检查,既可以要求他们撰写工作情况报告进行定期检查,又可以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评估行为、或在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应及时、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从而为房地产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评估氛围,促进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房地产评估机构也需要健全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每次评估都进行检验,总结其中取得的经验、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不断提高房地产评估的质量和水平。此外,政府也要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的经济环境,完善各项政策,进行政策支持,努力为房地产评估业的顺利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

2.4 加强房地产评估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

篇2

基金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6R443014)的阶段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7)07-0106-02

一、引言

近期,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提出意味着对房屋反向抵押评估的需求的增多,以房养老模式下,房地产价值评估的重要性又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既关系到老年人是否能够取得合理的养老资金,又影响着养老产业链中银行、保险等进入机构的盈利性。日益爆棚的房屋反向抵押需求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传统的估价模式发起了挑战。

2007年,我国首先在上海展开了以房养老试点工作,紧接着逐步推广到北京、南京、杭州等重要城市,虽然这些城市分别采用了各自不同的运作模式,推广了“以房养老”与“住房反向抵押”的概念,但是并没有取得很大的成果,遇到了许多现实的问题。目前,我国的住宅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尚处于初级阶段,考虑到前期的投资成本及项目的风险程度,许多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旧围绕着传统房地产价值评估所带来的收益,不舍得摒弃旧观念,不敢大胆正视技术变革对传统估价模式的影响。现阶段,一些关于房屋批量评估技术的理论与技术实践研究并不成熟,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模式创新的文献也是少之又少。同时考虑到我国许多地方性房地产估价机构创新意识的缺乏,因此,重视以房养老契机下房屋批量评估技术对传统估价模式的影响是大势所趋。

央行最新的数据显示,我国以住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总量较大,且近几年来以较快的速度增长。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批量评估技术在我国住房反向抵押领域迎来了机遇。大趋势下,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能转变传统观念,是否能正视批量评估技术可能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的新机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估价机构自身的长远发展。适时调整或创新自身的评估模式,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获取未来更长久的利益,或许是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一剂良药。本文分析了以房养老背景下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应用前景与机遇,并以此为基础,说明了新的批量评估技术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模式创新的可能影响,旨在引发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新技术新趋势的重视,帮助理解批量评估技术对估价机构传统估价模式的影响。

二、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应用机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宅抵押贷款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2008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29 846亿元,2009年44 142亿元,2010年57 252亿元,2011年88 000 亿元,2012年突破10亿元,相比2008年增长了近3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还在不断攀升。由此可见,个人住宅抵押贷款余额上升趋势清晰可见,住宅房地产抵押在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贷款领域的地位逐步上升。随着以房养老试点工作的推进,住宅房地产价值评估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何高效、合理、公允地评估住宅房地产的价值,是房地产评估机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浪潮席卷的时代,信息流量以难以计量的加速度增长,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企业会越来越关注数据决策,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更多更有效的数据资源来支持经营决策是很多企业管理者所希望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也一样,宗地房地产的信息越来越细,例如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容积率、不同房地产的价格范围等,这些都可以成为房地产评估机构提高效率的利器。从这一层面上看,利用大数据特征的批量评估技术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然而,传统估价模式下,以房养老的发展陷入了困境。这种困境对房产评估机构模式创新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也促进了房屋批量评估技术的发展。

困境1:房产评估和市场监管的缺陷。

市场经济下,非盈利性房地产评估机构缺失,盈利性房地产评估机构缺少公信力。房屋的价值是以房养老贷款限额的关键依据,而房屋价值是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房地产价值评估在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房屋补偿标准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尽管目前已经出台很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评估师与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行为,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评估技术指标不规范的现象。以房养老不仅关系着社会基层群众的利益,而且关系着国家经济、政治等各层次的发展。为了维护房地产评估市场的权威,引入批量评估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评估的客观公正性。相比于缺乏公信力甚至是失真的房屋评估报告,这不仅可以保障房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评估市场的秩序,更是推进了以房养老的发展进程。

困境2:缺少统一的协调机构,以监督、协调“以房养老”各实施环节。

银行、保险公司、担保业、评估业等是“圆桌会议”的与会人员之一,要实现以房养老的目的,缺少不了这些部门的合作。尽管这些行业都有各自相应的管辖机构,但是“多头领导”必然会降低合作的效率与效果。以房养老的实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若市场准入机制与监管制度不健全,缺少统一的专门协调者,这势必会阻碍政策的落实效果。房屋批量评估技术是利用统计手段、计算机技术来运作的,整个评估过程中,主观判断的因素较少,难以人为规避某一评估环节,提高了评估过程的客观公正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由此可见,批量评估技术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打下了技术基础。

综上所述,无论是信息技术带来的机遇还是现实的困境,都为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前景。

三、批量评估技术对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影响

传统模式下,房地产估价机构一般都是围绕着一项宗地(房屋)评估业务展开工作的。工作流程可以简要概括如图1所示。

从图1可知,从接受客户委托到明确评估事项、签订合同,从具体的评估过程到最后确定评估结果,每一项房地产估价业务,传统的估价模式都需要囊括这些步骤。房地产批量评估技术可以大大节省流程③中的几个步骤。结合传统估价模式的流程图,批量评估技术对估价模式创新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对目标客户的影响。批量评估模式借助计算机分析技术和不断优化的运算方法,在评估效率、成本、客观公平性等方面都存在优势。该技术的运用将在一定程度上拓宽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潜在客户范围,不断提高与优化的专业化水平也会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经济、快捷的服务。它对目标客户的影响见表1。

其中,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财税部门(利用批量评估系统为税部门提供纳税申报的原始数据),还包括以房养老涉及的老人、银行、保险等,可以是具有合作关系的房产经纪公司或其他业务互补的房产估价机构,而且还囊括了目标客户、同行竞争者或是高一层的监管者。

2.对评估过程的影响。批量评估技术对传统房地产评估过程有较大的影响,彰显了优势,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批量评估技术可以节省工作时间,提高评估效率。通常,对一处目标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若采用传统评估方法,到现场采集资料、市场调研、寻找案例等工作都需占用一定的时间,机会成本较高,且这样的工作效率也很难满足日益增多的“以房养老”项目推广的需要。批量评估模型是建立在大量市场数据的基础上的,按照评估理论建立起评估模型并导入到计算机,借助计算机分析技术,对参数匹配度较高的同一区域内目标房地产进行评估。这一过程可以迅速完成,相比于传统的单一评估,批量评估可以避免一些重复劳动,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2)降低评估成本。由批量评估的特征可知,采用批量评估技术可以节约很多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物力成本等。如果大量的经常性的评估项目交由传统评估方式完成,就需要启用大量的评估人员,这笔人力资本不可小觑。

(3)规范评估流程。批量评估模型的构建是基于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的,同时,它利用统计手段、计算机技术来运作这个模型,所以在整个评估过程中,主观判断的因素较少,难以人为规避某一评估环节,这不仅规范了评估的流程,而且提高了评估过程的客观公正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批量评估系统的运用可以保持抵押房产的动态评估。“以房养老”的整个运作模式中,可能会涉及到对抵押房产的多次评估。例如最常见的初次签订协议时的房屋评估,老人得到养老资助金期间房地产价值变动的评估等。批量评估会对抵押房产进行检测与追踪,保持动态评估,确保利益各方不因抵押房产价值大幅度震动的影响而失去“以房养老”的初衷。

3.对评估机构价值维持的影响。批量评估技术以其优于传统评估方式的长处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带来了新的价值。这种技术的优越性及不断改善的体系可以使估价机构维系自身的利益优势,较高的技术门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潜在竞争者的进入或模仿。其次,批量评估技术得到认可后,先行者可以占据较多的市场份额。再次,批量评估技术的应用范围较广,不仅可以用于常见的房屋抵押评估,还可以为日益剧增的税务需求、以房养老等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4.对收入实现模式的影响。首先,传统评估方式的收费标准往往要以评估价格总额、项目难易程度等为主要因素,而批量评估技术采用了更加灵活的方法制定收费标准。其次,采用批量评估技术后,随着目标客户的多元化,估价机构的收入来源也呈现出多渠道。除了传统的宗地房地产评估收益外,估价机构还可以收获来自银行、税务局、保险机构等目标客户的批量评估收入及其他批量评估技术的应用收益。再次,批量评估技术的优势之一是可以凭借着自身的大数据功能对区域性房地产市场展开动态评估,这就实现了估价机构收入的动态性与持续性。由此可见,这种收入模式的改变可以为估价机构带来更多的机遇。

四、总结

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IT技术的发展,各个领域都尝试着抓住机遇转变。评估行业具有中介服务的功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以房养老政策的推动,房地产评估这一项任务又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批量评估技术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融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批量评估技术可以在以房养老政策下的房屋批量评估中有较大的发展舞台,它可以促进房地产估价机构模式的创新,实现评估效率的创新、流程的重构及动态评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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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收益法,我们不可避免的要提到成本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同样作为房地产的评估方法,经常会被拿来做比较。今天我们要说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本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收益法作为三大基本评估方法之一,正在迅速发展,在房地产评估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一、什么是收益法 

1.收益法的定义 

收益法不仅是对评估对象当前收益的评估,更是通过对评估对象的能力的了解来对其未来的纯利润收益的评估。因此又被称作收益还原法或者收益现值法。收益法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所看到的不仅仅是眼前的资金,更是将房地产未来发展过程中的纯收益进行折现处理(在这一过程中要运用到还原利率)。能够比较准确客观的评估出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不论是对于委托方还是对于评估对象,这种评估方法都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2.收益法的适用对象 

预期收入或者说未来的效益是收益法适用的基础。收益法的落脚点实在于未来收入,在考虑所有综合条件下,对被评估对象未来的净收益做出的一个评估判断。它的理论基础是利用了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的原理,将在合理推算下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也算入评估对象的价值之中,利用复利折现公式进行运算。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收益法适合用于在未来时间内会带来经济效益的房地产产业之中,比如酒店、宾馆、写字楼、商业大厦等这种类型的房地产是适合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比如说学校、公园、政府用地等没有经济效益的发那个地产产业,运用收益法来评估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这种类型的房地产业根本就不存在经济效益。 

举例来说,若委托人要求就对商业用地比如店铺店面的房地产评估拿出评估报告,这样的情况下就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比如要综合店面所处的地段,繁华的市中心和偏远的郊外其价值当然是不一样的。这里还有一个公式,即土地价格=地租/还原利率。所以说类似这种情况的房地产评估是适合运用收益法的。 

3.收益法的作用 

收益法能够比较客观全面的来评估出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而且它具有未来的预期性,是对被评估对象长远价值的一个全面评估。比如对一个楼盘的价值评估,按照传统的成本法来评估的话,只是根据他的成本来进行价值评估 ,完全没有考虑到楼盘周边的环境,楼盘所处路段,国家的政策的影响,是很片面的一个价值评估,不能够评估出被评估对象的真实价值。而利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话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反而能够客观的估算出楼盘的真正价值。 

二、收益法的评估步骤 

1.搜集关于评估对象的信息材料。在进行评估开始时的首要工作就是对评估对象材料的搜索,包括评估对象的投资费用和房地产的收入情况。只有全面了解被评估的对象才能准确的用收益法估算出房地产的价值。 

2.测算房地产的正常费用。进行估算是不能单纯地相信书面上的材料,还要实际去求证一下,准确测算出房地产的前期的投入资金,这对房地产价值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3.测算房地产的正常收入。这个正常收入指的是在房地产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后,通过商业活动或者其他活动带来的收益都叫做正常收入。 

4.计算房地产的纯利润。在了解了房地产的投入费用和正常收入之后,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测出房地产每年的大致纯利润,这个纯利润是对评估对象收益能力的考察,在此基础上来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5.确定房地产的收益年限。一般来说,房地产都是有使用年限的,就像我们居住的房子有产权期是一样的。但收益年限跟房子的产权期又是不一样的,它还要考虑到建筑物经济使用年限。所以在进行评估的时候一定要确定房地产的收益年限,这个数据会直接影响整个房地产的价值。 

6.选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在推算出房地产的纯利润之后,我们就可以利用复利折现公式即F=P(1+i)^n(F是终值,P是评估价值,i是折现率,n是计息期数)来推算出房地产最终的价值。 

7.估测并确定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形成书面报告。在完成所有的数据计算得出最终的评估价值之后,要出具书面报告使委托人信服。至此,评估工作才算完全结束。 

三、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现状分析 

篇4

从国际经验看,房地产评税工作需要较多高素质的专业评税人才。如加拿大BC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负责该省财产税的征收和管理,该组织有650个专职人员,评估房地产数量超过188万宗(BC Assessment 2010年度服务计划报告);在中国香港特区,专职负责房地产税评估征收工作的是差饷物业估价署,截至2011年4月总职工数达819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466人,占总人数的56.4%,评估各类物业236.92万余宗(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年报2010—2011);美国马里兰州财产税评估局有全职岗位4481个,其中职业估价师、制图员和IT人员数量占到56.26%,评估不动产类的税基7313.57万宗(Maryland Department of Assessment and Taxation 2011)。可见,房地产评税工作对于专业人员的需求量很大。

一、部分国家和地区房地产评税人才的培养经验分析

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是财产税制的核心,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由于财产税的直接税性质,评税结果必须公平、一致和准确可信,否则将引起税负不公,进而引发纳税人的反对。实施财产税制的国家和地区均极为重视评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有较为完善的评税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学位课程、执业资格认证和考试、执业继续教育在内的一整套体系。本文借鉴了加拿大、美国和中国香港特区的评税人才培养经验,总结出有共性的内容可作为建立我国评税人才培养模式的参考。

(一)政府部门的评税法律和制度建设是根本

政府部门既是评税活动的执行者,也是评税法律和制度规则的设计者,而制度建设是评税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根本条件。总的来说,美、加以及中国香港特区的政府都倾向于从具体的行政管理事物中抽身,依靠法律和行政许可来规范评税人才培养的行为,放手发展行业中间组织,鼓励各类评税专业学术团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有序竞争,依靠高校、行业中间组织等市场力量实施评税人才的培养。

(二)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模式是基础

房地产评税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艺,既要遵循评估基本理论和原理,又要在实践中有所创新,解决具体问题。在人才培养中,高校起到了主导作用。

1.高校的多层次教育模式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在加拿大的评税人才乃至该国房地产业人才培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该校的Sauder商学院下设房地产系,开设与房地产评税有关的专业核心课程。在教育层次上,不仅有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同时开设成人职业教育系列课程计划,提供评税行业认证课程和房地产评估学会注册课程,满足房地产评税从业者从入职到晋升的继续教育需求。针对成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地域局限性,还推出了远程教育形式,完善的导师制和发达的通讯手段保证了教学质量。

香港理工大学的建筑及房地产学系提供“物业估价”专业知识,在本科生培养方面,除全日制学位课程外,还提供在职学位课程系列,并颁发测量专业本科(荣誉)学位,满足社会实践与高等教育结合的需求。

2.课程系列体现专业性和实用性

UBC房地产系的城市土地经济学学位课程系列提供高水平的房地产专业教育,并在全加拿大得到普遍承认。该学位课程系列包括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税、房地产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四个专业方向。其中,房地产评税方向的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的设置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到,课程设置前后衔接恰当、针对性强。核心课程介绍房地产的基本性质、价格形成机制、影响因素及分析工具,同时介绍房地产法律基础和职业伦理;专业方向课强调对CAMA应用的掌握,要求在课程中熟练操作计算机软件,熟悉批量评税的技术原理和方法,并实际应用。

3.工学结合和实践教学是重要形式

房地产评税工作不仅要求评税人员熟悉批量评税的理论和技术路线,还能够学以致用,对现实中复杂多样的房地产做出准确的价值评估,熟练操作CAMA系统。因此,高校在评税人才培养时,更加注重对分析实际问题和动手操作的能力培养。

工学结合(Work-integrated Education,简称WIE)是指将学习和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即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学习而且工作,并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使学生真正融入到社会中得以锻炼专业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香港理工大学用教学计划和学分制等手段保障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自2005年开始设置WIE环节,要求学生在校内导师和雇主导师的联合指导下获取专业知识和技能,实习期不少于4周,并根据学生实习表现、提交作业或论文以及雇主评价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学分。WIE开拓了学生视野,有助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高校和行业的密切联系,使得教育机构知识更新能紧跟行业发展;同时,雇主得以物色新员工、补充人力资本,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实践教学则更多地体现为校园内的教学活动,以实验教学、案例教学为主要形式。如UBC的房地产系有完善的评税实验室和软硬件,能够模拟CAMA系统的真实操作环境,有效提高了评税技能训练水平。在课堂教学中,案例分析被广泛采用,教师不是单纯的知识灌输者,而是引导学员学以致用,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

(三)行业学会等中间组织的专业指导和学术交流是主导

中间组织在房地产评税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包括房地产评税行业协会、学会以及部分类政府职能的公共组织,如国际估价官协会(IAAO)、国际财产税学会(IPTI)等均是评税领域内著名的学术组织,其中IAAO在北美地区有极大的影响力。以美国加州为例,该州的州均等化委员会(the State Board of Equalization,简称BOE)由选举产生, 可看作是类政府的中间组织。BOE主要负责监督和规范州下辖各县的房地产评税工作,其中重要的职责之一是评税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在香港,作为独立学会的皇家测量师学会(CIOB)和香港测量师学会(HKIS)对评税人员的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都有一定的影响力。

1.制定评税专业教育标准

评税行业中间组织对房地产评税人才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 教材选用、执业准则等具有较高的权威,对评税机构的人员选用条件和继续教育安排有很大的影响力。这来源于中间组织的专业威信、学术水平以及与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关系。如IAAO的评税资格认证课程分为强制性、激励性和自愿性三种类型,其中强制性认证课程是由IAAO根据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府部门要求设计的;激励性认证课程提供的各种资质也得到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评税机构认可。

2.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评税行业中间组织充分利用行业影响力和会员人脉关系,积极投身到国内和国际的学术交流活动中,不断扩大其专业技术标准和执业认证资格的推广范围。一方面,各中间组织在相互交流中得以分享经验、深化理解,有助于提升评税人才的培养质量;另一方面,中间组织与高校、其他学术团体以及从事批量评估的商业机构有更多的合作机会,促进了新理念、新技术在评税人才培养中的应用。中间组织往往和开设评税专业的高校联合制定专业培养计划和执业认证课程计划,如IAAO和UBC房地产系及建设成本数据服务提供商Marshall & Swift公司等机构在认证课程方面的合作。在美国加州,BOE制定评税人员的认证标准,设置专业培训课程,与社区学院合作实施人员培训。

二、对我国房地产评税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总的来看,房地产评税人才培养模式包含3个主要环节,即专业知识传授、执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尚处于税改总体框架尚未明确、评税技术试点逐步推进、CAMA系统试运行不断完善的阶段,虽然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组织了若干次培训,但系统性的评税人才培养问题尚未触及。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发挥房地产评估行业学会等中间组织的力量,依托高校开展系统性的房地产评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问题,需要未雨绸缪、统筹考虑。鉴于上述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目前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和专业教育的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

房地产评税活动是法定行为,对评税人员的职业教育、执业资格认定和后续教育计划也应具有严肃性。在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下,评税人才培养涉及教育、人事、财税、建设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如评税专业建设需要定期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估,评税执业资格认证需要人事、建设和财税部门的行政许可,等等。

(二)更新知识结构,发挥高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1.目前高校的专业设置基础

由于教育投入水平、教育资源和历史传统等原因,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是占高校数量绝对优势的公立高等院校。根据1998年教育部的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与房地产评税有关的主要有土地资源管理、 地理信息系统、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专业(或方向),这些专业构成了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中房地产评税人才培养的基础。

2.课程体系和专业设置调整

房地产评税活动应该掌握的核心课程主要有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法律、房地产估价、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计量经济学等。以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或方向)为例,为适应评税人才培养的需要,要在课程体系和专业设置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在近期,可以有针对性地增加房地产估价课程的深度,介绍房地产批量评估中使用的多元回归方法和特征价格模型,以及参数求取和统计检验方法等。增加GIS理论和应用方面的课程,使学生掌握利用ArcGIS等工具进行缓冲区分析、叠置分析、空间插值等空间分析技术。增加计量经济学方面的课程,使学生熟悉计量经济模型在房地产经济领域的应用。从长远看,为满足房地产评税工作对高水平应用人才的需求,可设置新的房地产评税专业(或方向),调整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培养计划,开设独立的专业平台课程,提高专业学习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3.教学方式和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对授课效果的影响很大,在课程设计上应突出评税专业培养的应用性,多运用案例分析、研究小组、工学结合教育等方式,提高学生应用理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强化实验室建设,使其能够满足模拟房地产批量评税的实验环境,促进高校教师与国内外行业中间组织、学术团体和评税机构的交流,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三)转变观念,促进行业学术团体与国际同行的接轨

篇5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01. 004

[中图分类号] F27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1- 0008- 02

折现率一直是资产评估实务中的热点问题之一。折现率稍微一变化,就可能导致被估资产价值的重大变化,因此,确定正确的折现率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本文中初步探讨了折现率与资本化率的一点区别,以及折现率在房地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确定的方法。

1 折现率与资本化率

折现率与资本化率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都是将未来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只是适用场合不同。折现率是将未来有限期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资本化率是将未来永续性预期收益转化为现值的比率。

在内涵上折现率与资本化率也稍微有些区别。折现率可被视为投资中对收益流要求的回报率,需考虑投资的机会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折现率一般由无风险报酬率与风险报酬率组成。前者通常由政府债券的利率决定,后者取决于特定资产的风险状况。资本化率除了反映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外,还反映资产收益的长期增长前景。用公式表示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资本化率=折现率-未来年收益的增长率。当其他条件相同时,收益增长越快的资产价值也就越高。因此需要将未来收益增长率从折现率中扣除。只有当资产的年收益增长率为零时,折现率才与资本化率相等。

由于在现实中,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永远保持高速增长,而且高增长意味着高风险,即需要较高的风险报酬率,所以未来收益率不可能超过折现率。

2 房地产评估中的折现率

折现率实质上是房地产投资的报酬率,在进行房地产评估时所估算确定的资本化率应等同于与获取评估对象产生的净收益具有同等风险投资的收益率。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由于投资的风险不同,折现率并不相同。主要有3种方法求取折现率:

(1)纯收益与价格比率法。即通过收集同一市场上类似房地产的纯收益、价格等资料,选用相应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出折现率。这种方法所采用的数据资料均来之于市场,能直接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因此,计算出的折现率能够反映房地产投资的报酬率。

(2)累加法。累加法是以无风险报酬率为基础,再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资本化率的方法。计算公式为:资本化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调整值。无风险报酬率,也称安全利率。在我国可选择1年定期存款利率或国债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风险调整值应根据评估时社会经济环境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估计出风险程度来确定。

(3)排序插入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收集社会上各种类型投资及其收益率的资料,按收益率大小进行排序,并制成图表,评估人员再根据经验判断待估房地产的资本化率应该在哪个范围内,从而确定出所要求取的资本化率。

3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折现率

3.1 确定折现率应遵循的原则

(1)不低于无风险报酬率的原则。在存在正常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条件下,政府债券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是投资者进行其他投资时,在考虑和权衡投资报酬率时必须考虑的基本因素。如果折现率小于无风险报酬率,就会导致投资者将投资转存银行或购买无风险的国债,而不愿去冒险进行得不偿失的投资。所以,投资者除了要求获得相当于政府债券利息或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以外,还需要获取额外的收益以补偿其所承担的投资风险,折现率不应低于无风险报酬率。

(2)以行业平均报酬率为重要参考指标。行业平均报酬率是衡量一个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净收益水平的指标。任何买主或投资者,之所以愿意投资于某一企业,是期望它的投资起码能获得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报酬率。因此在确定被评估企业折现率时,应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报酬率为重要参考指标。

(3)折现率和资本化率与收益额相匹配的原则。折现率或资本化率的确定和选取要与企业的预期收益相匹配。通常情况下,如果预期收益中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和其他比如税收因素的影响,那么在折现率中也应有所体现;反之,如果预期收益中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在折现率中也不应单向反映。

3.2 折现率与收益额口径的对应

在具体的资产评估业务中,由于选用的收益额口径不同,因此折现率的选定必须也与收益额的口径相一致。而且,选用不同口径的收益额和相应的折现率,收益还原结果的价格涵义也不同。

(1)评估中如果选用企业利润系列指标作为收益额,则折现率应选择相应的资产收益率;如果以净现金流量系列指标作为收益额,则应以投资回收率作为折现率。

(2)在同一系列中,收益额指标又有不同的口径。如在利润系列指标中,可作为收益额的指标有净利润和息前税后利润,而在净现金流量系列指标中,也有净现金流量和息前税后现金净流量指标。

3.3 折现率确定的方法

(1)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不同融资成本的加权平均值。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企业不可能只使用某种单一的筹资方式,往往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例如,同时采取股权式融资和债券式融资。如果评估人员为了评估企业含长期负债的投资价值,并且能准确掌握企业各种资金来源在资本总额中的构成比例,就可以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来计算折现率。公式为:r =∑RiKi。R代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Ri代表第i种个别资本成本,Ki代表第i种个别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2)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该模型认为,折现率包含无风险报酬率与风险报酬率两部分,每一部分可分别求取,然后相加得到折现率。政府债券收益率常被用作测量无风险收益率的替代值。折现率的风险报酬率部分必须反映两种风险:一是市场风险,二是与特定的被评估资产或企业相联系的风险。因此,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困难的过程,而且对于每一个潜在的投资者而言都会有所不同。

在实践中,常用到β系数法。β系数法可用于估算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也可用于估算企业自身的风险报酬率。基本思路是,行业风险报酬率是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与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平均风险和市场平均风险的比率系数β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为:Ri=(Rm-Rf)×β。其中,Ri表示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Rm表示市场平均收益率,Rf表示无风险报酬率,β代表被评估企业证券的风险报酬率与证券市场上平均风险报酬率的比值。

资产期望回报率=无风险报酬率+资产市场风险补偿×β=无风险报酬率+(资产平均回报率-无风险报酬率)×β

关键问题是β的取值如何确定。在美国,β值的确定主要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数据分析,各种方法和模型都依赖于历史数据、市场数据、基础数据或者它们的综合。我国利用β系数法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没有较长的时间序列资料作为β值测算的依据;证券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管理政策的多变和投资者的投机动机过强导致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失真,使股票价格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关联度较低。

(3)累加法。用累加法估算企业股本收益率的思路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总要面临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行业风险的挑战,企业总会要求较高的资产报酬率以补偿承担的这些风险,将企业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行业风险对投资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再加上无风险报酬率,就可得到企业要求的资本报酬率。即: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累加法是目前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用来确定折现率的最常用方法。但由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的量化,目前主要依赖于经验判断,其粗略性是明显的。只有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状况和同类企业竞争情况基础上,运用经验判断才可能趋于合理。

4 结 语

在具体资产评估实务中,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折现率。加权平均成本法和累加法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各有其优势,但只是提出了折现率确定的大致范围,显得不够精确,也欠缺客观性。要想科学确定折现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谨慎地从多角度、多途径来考虑影响折现率的因素,考虑多种方法的相互检验,以减少误差。只有经得起实践考验的正确的折现率,才能帮助评估人员正确评估待估资产。

主要参考文献

[1]谢虹,郑炳南.论企业价值评估中折现率的性质与选择[J].中国资产评估,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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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现状

自1992年我区成立第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来,经过脱构改制、起步探索阶段,到2000年至2003年初步形成了以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房地产估价运行机制。从2004年至2009年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我区房地产估价机构最多时达到26家,从2009年至2012年进入清理整合阶段,经过几年的膨胀发展,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开始进行行业修整。截止2012年底,全区共有房地产估价机构16家,其中,一级资质机构2家,二级资质机构10家,三级资质机构4家,注册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154人,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人员560多人。

十几年来,我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房地产制度改革、推进房地产市场建设、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保障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估价服务已进入诸多社会经济活动中,如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保险、课税、征收拆迁补偿、拍卖等,特别是在各级法院、仲裁机构评判案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税务机构核定税款、政府部门进行房屋拆迁时,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核准相应房地产价值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自2009年至2012年底,我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评估报告45055份,评估面积205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732亿元。房地产估价机构不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房地产估价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二、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几年来,我区的房地产估价行业总体发展是稳定健康的,对房地产估价市场也作了些探索和尝试,但很不够,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应引起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目前我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业内无序竞争、估价过程过于“模式化”、缺乏估价技术的行业标准等问题。

(一)业内无序竞争,干扰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价格竞争激烈,技术竞争淡薄,一些估价机构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如压低收费标准等,只重业务来源拓展,轻视市场信息掌握,无原则顺应委手托方的要求,公正执业者越来越少,同时,房地产主管部门采取不当的行政手段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如以评估价值划分不同资质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超出该限定范围的估价报告不予备案。这些不正当的竞争,严重损害了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利益,严重损坏估价行业的声誉,直接干扰了我区房地产估价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估价过程过于“模式化”,技术含量低

由于估价机构间低价的不正当竞争,为降低成本,很多估价机构简化估价过程,使估价过程模式化,形成流水线的作业方式,房地产估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现场勘察停留于形式,只是做一些简单的记录、拍照,不做深入的调查,估价所需资料只停留在信息搜索,缺乏真实性考查,估价报告套用固定模式,稍作修改即可完成,而撰写报告的往往是一些不具备估价资格的人员。

(三)缺乏估价技术的行业标准

有些估价技术问题,如报酬率(资本化率)等重要估价参数的确定,以及符合行业评审标准的估价报告模板(含主要内容说明和示例)或估价报告范本,在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估价机构各有各的取值标准、各有各的操作程序、各有各的报告模本,没有建立全区统一的估价准则,造成估价结果缺乏论据支持,经不起论证。影响了我区估价报告质量的提高和业务技术的发展。

三、促进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的监管

房地产估价来是以估价师提供估价报告向委托方收取评估费的中介行业,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中以质取胜,提高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估价水平,同时保持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师估价成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房地产主管部门以及各行业、部门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干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的评估工作,以确保估价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的调查研究,制定估价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统一的估价准则。

(二)大力推进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信用体系已经建立和使用,但是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信用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才能精确了解我区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状况,督促估价行业遵守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营造我区依法、独立、公正的估价市场氛围。

(三)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

由于目前我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业务单一,抗风险能力相对差,面对全国大型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进入,为降低经营成本和提高竞争力,我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通过机构整合或者估价机构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开展诸如建筑工程、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房地产估价机构做大做强。

(四)加强技术服务,提高估价报告书的质量

估价报告书的质量是估价机构的生存之本,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此,房地产估价机构第一要注重估价资料的收集,建立一整套房地产估价基础数据资料,并不断更新和增加,为估价人员撰写报告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第二要建立房地产估价的严格操作程序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第三要杜绝估价人员的不正之风。

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对估价机构、估价人员乃至估价行业的监管任重道远,估价人员需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和经技术技能,房地产估价机构需加强自身的管理及内部制度建设,使我区房地产估价行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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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体系也逐渐趋于完善。在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估计工作的市场份额逐渐增大,它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通过房地产估计可以确保房地产价格处在正常的水平,从而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公平性,最终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完善。我国还处于不断探索房地产估价方法的过程中。由于实物期权是房地长估价对象的明显特征,因此将实物期权理论应用于房地产估价中是一种更为创新和结合实际的方法。

一、房地产估价与实物期权的梗概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仍处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目前比较传统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每种方法都具有其优势和劣势。由于房地产估价具有不确定性,房产拥有者面临着诸如分期投资、扩大规模等权利选择问题,只有在房地产估价中充分考虑到这些实物期权因素,才能确保房地产估价更为准确和完整。市场法强调具有差不多效用的房地产价值应该基本相同。成本法则是用房地产的重置成本和土地价值的总和,再去掉折旧成本从而得到房地产的估价。收益法则是将房地产的前景市场用现金进行量化得到房地产的价值。但是这三种传统的方法没有充分考虑房地产估价对象不确定性的特征,所以应用较为局限。

期权是在将来进行某些动作的权利而非义务。期权价值的核心即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不一致关系。期权有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两种。金融期权是以金融产品为标的物的衍生类产品。实物期权的标的物则是某种投资的价值,其赋予的是选择权利。只要拥有是实物权,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考量决定投资政策等问题。而实物资产中的机会权利我们则将其定义为实物期权,具体含义是指通过具体的价值获取或者交换实物资产的权利。在环境具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期权则被赋予价值,即实物期权的价格。

二、实物期权在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一) 房地产估价对象实物期权的分类

在房地产估价市场中,估价对象包括的实物期权可以分为多种。

延期期权是指房地产投资者在投资问题上具有决定投资是否延迟的权利,投资者可以在确认房地产项目是否可行后再继续实施投资活动。此外,延期期权也可以用于房地产所有者具有延迟出售、租赁估价对象的权利,他们可以对于将产生的利益进行评估以获得利益最大化,再决定出售、租赁等经济活动是否进行。由于我国具有特殊的土地使用政策,因此房地产项目的延期期权具有期限约束。

分期期权是将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进行阶段划分,每一阶段都具有不同的执行时间段。下一阶段的投资决策需要根据前面执行完成阶段的结果和分析来决定。在项目不断实施的过程中,决策者可以不断的获得新的数据和市场信息,他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和数据决定后续的投资方向、金额,或者调整现有的项目开展模式等。但是这样会导致项目的周期变长,从而导致管理成本的增加。

可转换期权是指在项目执行期间,房地产投资者在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下可以转换投入的资本等要素。在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整个过程中都可以看到转换期权的存在,例如增加投入资金,调整容积率等。受我国市场体系的影响,转换期权的使用仍具有局限性。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完全顺应自己的想法改变产品类型,所以这种期权的执行需要面对一些困难。

复合期权是上述三种期权的统称。房地产投资项目执行的整个过程中可以将多种期权综合使用,这样可以使得房地产估价的价值增大,从而有利于房地产投资者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 房地产市场中实物期权的特点

1、房地产投资具有高风险性

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资产,一旦项目完成就不可以变更位置等,因此房地产投资具有非常高的风险。此外,房地产很难实现短期内变换为现金且不便于流动。

2、房地产项目的运营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规模较大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非常高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个项目用传统的估价方法评估出其价值为零时,需要将实物期权思想应用到项目中来以等待市场的变更,而不是直接放弃这个项目。

3、房地产项目的实施具有多个阶段

大型房地产项目的完成不可能在短期内一次性完成,而大多都是按阶段划分完成中、项目的各个阶段之间存在着联系,后一阶段需要借鉴前一阶段运行的结果和数据。

(三) 房地产估价中如何建立实物期权价值模型

对于房地产估价对象的实物期权类型进行确认后,就需要根据实物期权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实物期权估价模型以计算具体的价值。由于房地产的价格受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因此可以据此建立相应的期权定价模型。

1、实物期权模型的选择

房地产估价中实物期权模型共有两种。一种是实物期权连续模型,当房地产价值的变化呈现连续状态时,并且在其价格符合布朗运动的假设条件下,可以使用该种模型进行分析。由于该种模型输入量的内涵各不相同,因此为了确保体现房地产估价对象的特殊性,我们需要对于输入变量进行适当的修正。另外一种是实物期权离散模型,房地产估价市场的现状是由于价值漏损的影响,导致估价对象的理论模型与现实情况不一致。因此为了保证期权价值的准确性,我们必须要将漏损因素加以考量,对模型进行调整。如果不重视这种调整,则会导致估算出错误的价值。当房地产的价值处于离散变化状态的时候,可以使用离散分析犯法进行估价。

2、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参数分析

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中具有多个参数。标的资产的价值是指房地产在执行实物期权后的市场价值,由于估价是基于估价对象的潜在价值,因此必然会存在误差,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相似房产的价格作为参考值进行估价。期权的执行价格是指在未执行期权之前房地产所具有的市场价值,它主要是指房地产投资的成本,这个输入量可以通过对市场现有的相似的房地产的现值进行估算后得到。期权的期限是指房地产所有者要做出期权决策的期限,房地产所有者所拥有的执行实物期权的期限受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或者房地产所有权政策的影响。无风险利率是指在无风险的条件下投资所得到的回报率,房地产属于实物资产,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一些具有相同期权期限的国债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标的资产的波动率是指房地产价格的波动率,它主要是由房地产价格波动的程度和规模估计的准确性决定的。年红利收益率是指房地产估价过程中产生的价值漏损,估价对象创造的纯利润在房地产总市场价值占据比例的无风险收益即为红利收益率。

房地产所有者对于房地产具有使用、交换和再开发的权利,即房地产具有延迟期权、分期期权和可转换期权,而这些传统的房地产估价方法中都没有涉及。通过将估价公式“房地产的价值=传统估价方法的估价值+实物期权的价值”运用到房地产估价中,首先通过传统的估价方法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估算,然后再计算房地产实物期权的价值,从而得到房地产真正的价值。

三、结论

基于实物期权的房地产估价方法是一种更具有科学有效性的估价方法,并且它更易于实施。传统的房地产估价方法与实物期权方法并不存在对立的关系,在未来我国应加强对于实物期权应用型的研究,通过将实物期权与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结合,确保房地产估价工作中可以充分灵活的应用实物期权方法。

参考文献

[1] 刘蕾;天津市房地产估价市场问题与对策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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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2-0007-04

一、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并适度、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按照预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因此,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应该呈大规模增长趋势。但几年来,在所有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只有3%左右的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企业为何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一)数量少,比例小,增长慢

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 570家、1 624家和1 774家,其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分别有630家、690家和772家,但是其中愿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只有18家、20家和25家,占比分别为2.86%、2.89%和3.24%。2008年较2007年环比增长了1.05%,2009年较2008年环比增长了12.11%。截至2011年4月底,仅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保持稳定,但是使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使用,现状和前景并不乐观。

(二)确认方法不一致,差异较大

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取得,但由于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不一,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采用的确认方式各有不同。这些方式主要包括:房地产评估价格、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双方谈判价格、第三方调查报告及少数未披露的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尝试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不够统一与规范。这直接导致各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做法不一、公允价值差异很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统一性管理还存在很大差距。若想实现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如统一估值方法等,使之合理、规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因素

1.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大

公允价值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出现大的波动,使投资者信心不坚定。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一直很高,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以遏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走势难以确定,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旦出现转折点,企业必须承担房地产价格下降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企业管理者造成很大的压力。

2.公允价值准则不完善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做了一般性说明,缺乏详细的实施指南,并且还规定,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日后就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也就是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不可逆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性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是否会继续走高,是否会出现突然的大幅度下跌,这些都无法确定。市场多数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因此,权衡之后,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而选择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二)企业内部因素

1.增加企业估值成本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允价值信息收集系统,因此企业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定价信息并进行筛选。由于不同市场存在的信息差异很大,企业在获取外部信息的时候通常还会增加额外的甄别成本。

而如果是没有公开活跃市场、同类市场,且价格难以取得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还需要借助于复杂的估值技术来实现,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和人力。值得一提的是,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每年的年报都要对其进行披露。因此,一些以第三方身份独立的,并且可以评估出公允价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成了企业急于聘请的对象。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所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业需要权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评估成本孰轻孰重。

2.削弱企业“税盾”,增加纳税调整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由于折旧或摊销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有抵税作用,因此这一规定将使采用公允计量模式的企业客观上丧失了折旧或摊销的 “税盾作用”,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是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得到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法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这同时增加了企业期末的所得税调整成本。

3.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稳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和原账面净值一般不会相等,这就产生了一个差额。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就相当于提前实现旧会计制度下以前年度累计的增值利润,增加了企业当期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降低了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会影响后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

同时,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加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当企业把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要高出历史成本许多倍。这将导致转换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很大,极大地影响转换当期公司的净资产,使得净资产较之前有大幅波动。但是,如果期后没有持续性,就会减缓以后年度公司净资产的增速。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时候,随之大幅上涨的就是公司的公允价值净收益。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是,当市场的成交价格下降,甚至是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都会使得以后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案例分析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世茂股份”)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23。公司前身是以零售、批发日用百货用品为主营业务的上海万象集团公司,从1994年才开始对房地一、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并适度、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按照预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因此,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应该呈大规模增长趋势。但几年来,在所有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只有3%左右的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企业为何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一)数量少,比例小,增长慢

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 570家、1 624家和1 774家,其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分别有630家、690家和772家,但是其中愿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只有18家、20家和25家,占比分别为2.86%、2.89%和3.24%。2008年较2007年环比增长了1.05%,2009年较2008年环比增长了12.11%。截至2011年4月底,仅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保持稳定,但是使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使用,现状和前景并不乐观。

(二)确认方法不一致,差异较大

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取得,但由于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不一,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采用的确认方式各有不同。这些方式主要包括:房地产评估价格、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双方谈判价格、第三方调查报告及少数未披露的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尝试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不够统一与规范。这直接导致各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做法不一、公允价值差异很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统一性管理还存在很大差距。若想实现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如统一估值方法等,使之合理、规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推广困难的原因

1.外部因素

(1)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大

公允价值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出现大的波动,使投资者信心不坚定。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一直很高,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以遏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走势难以确定,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旦出现转折点,企业必须承担房地产价格下降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企业管理者造成很大的压力。

(2)公允价值准则不完善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做了一般性说明,缺乏详细的实施指南,并且还规定,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日后就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也就是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不可逆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性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是否会继续走高,是否会出现突然的大幅度下跌,这些都无法确定。市场多数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因此,权衡之后,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而选择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2.企业内部因素

(1)增加企业估值成本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允价值信息收集系统,因此企业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定价信息并进行筛选。由于不同市场存在的信息差异很大,企业在获取外部信息的时候通常还会增加额外的甄别成本。

而如果是没有公开活跃市场、同类市场,且价格难以取得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还需要借助于复杂的估值技术来实现,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和人力。值得一提的是,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每年的年报都要对其进行披露。因此,一些以第三方身份独立的,并且可以评估出公允价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成了企业急于聘请的对象。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所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业需要权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评估成本孰轻孰重。

(2)削弱企业“税盾”,增加纳税调整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由于折旧或摊销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有抵税作用,因此这一规定将使采用公允计量模式的企业客观上丧失了折旧或摊销的 “税盾作用”,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是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得到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法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这同时增加了企业期末的所得税调整成本。

(3)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稳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和原账面净值一般不会相等,这就产生了一个差额。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就相当于提前实现旧会计制度下以前年度累计的增值利润,增加了企业当期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降低了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会影响后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

同时,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加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当企业把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要高出历史成本许多倍。这将导致转换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很大,极大地影响转换当期公司的净资产,使得净资产较之前有大幅波动。但是,如果期后没有持续性,就会减缓以后年度公司净资产的增速。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时候,随之大幅上涨的就是公司的公允价值净收益。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是,当市场的成交价格下降,甚至是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都会使得以后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案例分析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世茂股份”)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23。公司前身是以零售、批发日用百货用品为主营业务的上海万象集团公司,从1994年才开始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并延伸到了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配套业务,例如广告装潢、家具等,使得该集团拥有了多元化经营的能力。又因为该公司地处黄金地段,集经济、人才、市场、交通等一系列区位优势于一身,满足了其走向国际市场的需求。2007年,世茂股份首次出现投资性房地产这个科目,并选择了成本计量模式。

从表3可以看出,在公司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性房地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极低。

通过世茂股份的年报发现,世茂股份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较为频繁,拥有有利的市场环境。由于具有较好的市场条件,因此客观上公司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基础。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使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业绩等指标得到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这对投资者而言,既能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状况,又能够有效地判断公司的自身价值,尤其是涉及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价值。

鉴于客观条件成熟,主观上又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决策,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于2009年6月1日起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以小心谨慎、保守稳定的态度估计公允价值,并区别不同种类的物业使用不一样的方法确定其价格。总的原则是,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若公司自身拥有交易价格,就以该公司提交的同一时期房产出售价格或房产的上报价格作为估值基础;如果没有确定的交易价格,则进行大范围、多角度、多视点的广泛市场调查。

下面逐项分析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后对世茂股份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

第一,对成本的影响。这里的成本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甄别、聘请专业评估公司等发生的支出。具体来讲,在确定公允价值时,由于世茂股份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定价系统,只能从相关市场上寻找有关类似的房地产定价信息,这必然增加获取公允价值的成本,同时不同市场中介提供的定价信息差别很大,公司在获取外部信息的同时必然增加甄别成本。假如交易频繁的房地产市场没有被公开,那么公司得到信息的方式只能是通过繁琐的估值技术。这样做不仅会造成很多人力和物力的消耗,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和披露,这些都增加了成本。

第二,对折旧的影响。按照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公司在2009年更改会计政策后,对2008年追溯调整,调减由于折旧计提的管理费用1 019 737.92元,调增由于计提折旧减少的利润1 019 737.92元。此后也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减少了管理费用,增加了利润,削弱了费用的“税盾效应”,公司间接地将会承担更多的税负。

第三,对税收的影响。从对折旧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折旧的减少导致可抵税项目的减少,使公司将承担更多的税负。虽然会计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进行确认,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利润出现大幅度增长,由于税法上对此类收益不予确认,不会对企业当期所得税造成影响,但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公司收益实现当期即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纳入当期应缴所得税中进行征收。

第四,对利润的影响。由于首次实施新会计准则需要对以前年度采取追溯调整,因此,对于拥有巨额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计量模式的变更必然会导致当期利润的大幅上升。

由表4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在2009年大幅增加,并在2010年、2011年都保持了较高的比重,已经成为利润组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每股收益更是由2008年的0.04飙升至2011年的1.01。最为显著的是在变更会计政策当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50%,但之后的2010年和2011年,增速减慢,维持在占利润总额10%的比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当期涨价幅度将成为净利润波动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公司房价有小幅回落。这就导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变化,从而给企业利润造成不小的波动。

第五,对净资产的影响。由表5可以看出,世茂股份在2009年会计政策变更当年,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以及净资产的比重较调整后的2008年有大幅度的增加,分别由0.32%飙升至14.74%,0.65%飙升至33.66%,均增长近50倍。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已经占领了公司资产很高的权重。同时,随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持续推进,公司开始越来越多地投入到商业地产的开发及经营业务中,投资性房地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从2009年的33.66%涨至2011年的83.65%。

总而言之,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以后年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进而影响当期所有者权益。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将非投资性房地产变更用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由此也会影响当期的所有者权益。由于世茂股份近年来一直进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活动,业务重心越来越偏重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得到持续发展,未有中断,其资产财务状况一直呈现出较好的状态。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无论是企业的净资产、利润、所有者权益,还是相关的财务指标如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都表现出比在成本模式下更佳的状态。但在分析过程中,不难看出市场环境对公允价值的影响。特别是在近几年政府管控房价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随市场行情的变动出现较大波动。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构建活跃的房地产市场

只有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才能可靠真实地获得。但是我国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准确获得公允价值极具挑战性。我国应该构建一个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这可以借助互联网来完成。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房地产交易系统,将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部门,如房地产中介、公证、金融、税收等机构全部纳入其中,形成一个信息、交易、管理、服务、监督为一体的大型网络中心,用来归集市场信息,进行网络查询、网上交易、监管监督。

(二)改进会计准则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说明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而对于不同的会计准则中相关的具体用法,并没有做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这对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运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那么,制定出完善的公允价值准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既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参照国际准则以实现与国际的进一步趋同,同时也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完善的公允价值准则既包含对公允价值含义的明确,也包括对计量方法和操作流程的规范。

(三)进一步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

当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评估出来的价值人为控制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为了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客观的评估,房地产企业需要邀请具有高质量的评估机构。目前我国具备地产评估资格的有:房地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分别隶属于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管理,而此三方在进行公允价值估计的时候,分别按照自己的具体评估标准,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得到一致认可。因此,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加快制定有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统一细则,对评估方法、适用范围、操作步骤进行规范,以便对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提供技术性指导。同时,应该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业的行业秩序,对具备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人员进行认证,以确保独立性。

(四)规范信息披露

规范信息披露,使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化,可以使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更为规范、透明,同时也是遏制企业操纵利润的有效方法。2007年开始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没有具体介绍到底是采用哪种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因此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代表性指标,就要求企业必须分类说明。在成本计量模式下,企业也应该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价值增长的状况;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要说明用什么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有什么依据来证明,包括邀请怎样的评估机构、运用什么样的评估方法、证据都来自哪里以及评估假设等有关的因素,其目的是大大减少主观作用,使信息更加科学、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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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我国房地产价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无疑具有重大的利好影响。但是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并未被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纳,为何会形成这样一种现状,如何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改进推广,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研究的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及其会计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其中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历史成本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主要有两种,即历史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公允价值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三)两种模式下对企业的不同影响

1、成本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的影响

历史成本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的有利影响,首先,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计量能使企业资产状况稳定,不易进行利润操纵;其次,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会使税赋减少。

历史成本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第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第二,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会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2、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的影响

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的有利影响。首先,能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改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其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应用能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再次,能大大提高企业的当期利润,扭亏为盈。企业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会使得费用减少,利润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第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成本过高。第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将影响公司的分红政策的制定。

二、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

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1、后续计量在上市公司的执行情况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据统计,在24家沪深两市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数据统计中,发现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却寥寥无几。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来看,有15家上市公司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8家上市公司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1家上市公司按照第三方调查报告确定公允价值。

2、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后续计量执行情况

在后续计量两种模式的优先选择方面,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依然存在。国际会计准则《IAS40——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优先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当主体无法在持续基础上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确定时才采用成本模式。这是与我国目前会计准则在后续计量方面最显着的差异。

无论是我国所规定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还是FASB 在《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 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所构建的“公允价值层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公允价值的取得,首选的是活跃的公开市场报价,如果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公开市场报价不易取得,公允价值的确定则往往要通过专业评估人士的估价。而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还不够完善,存在较多问题。

3、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选择现状

与我国原准则体系中历史成本计量占主导地位相比,新准则体系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企业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鲜明地体现了新准则体系这一重要特点,即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而不是单一地采用历史成本模式。采用两种不同的计量模式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必然对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同的结果。在房地产大幅增值的背景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对财务报表产生有利的影响。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数据统计,发现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却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在于以下几种。首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较严格;其次,在房价出现波动的情况下使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化将加大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形象及其股票价格。第三,公允价值取得成本较高;第四,税赋可能增加。

基于以上的理由,上市公司可能出于稳健的考虑而放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而这样的结果显然与准则制定的初衷相违背,要使这种状况得以改变,就必须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改进。

三、我国会计实践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展望

对于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的前景,我认为是十分乐观的。虽然2008年受金融海啸的冲击,房地产市场不但不复2007年“井喷”之涨势,还陷入了近年来少有的“寒冬”,但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是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和本质,也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是房地产市场和估值技术发展的结果。因此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然要推广和鼓励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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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家澍.关于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面向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J].会计研究2009(5).

王晓.关于公允价值在会计核算中计量问题的探讨[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24).

肖春芬,荆乃彬. 浅谈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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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内容及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设置背景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提出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定义为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它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写入新会计准则不仅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还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以往人们习惯将企业投资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并按其估计的使用年限提取折旧。但这种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有的企业将投资房地产作为一种主营业务;有的企业兼营房地产投资;有的主要是以房地产的增值而盈利。因为数年后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房地产一般资金多、周期长、流动与变现能力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是不合适的。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出台前,某些企业利用这种漏洞,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重估作为改善业绩、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因此,在会计实务上迫切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从原有的固定资产中划分出来。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

1.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

我国加入wto以后,使我国与全球经济发展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随着更多领域的相继开放,房地产行业也将面临外资企业的挑战与竞争。这要求我国的会计准则尽可能地消除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运用公允价值能更好地反映我国参与房地产经营的企业的真实价值,使会计信息更加透明、公开,符合广大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也有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上的竞争与合作。

2.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要求

房地产的投资一般金额大,周期长,流动与变现能力较差,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人们习惯将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看待,并按其估计使用的年限提取折旧。但根据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状况,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往往都高于其账面净值,如果按其历史成本计量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更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能够更好地反映投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

3.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引入新的计量模式

首先,经营风险加剧。随着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流入该领域,造成了企业内部产品结构的失衡,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对房地产的投资,其资金大部分都来自银行贷款,房地产市场涨势凶猛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一旦出现房地产泡沫,企业将会一无所有。其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不能更好地体现投资者的利益。最后,对于主要经营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合理计量会影响对企业资产总体价值的衡量。如果采用历史成本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计量,会造成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低估,从而使企业资产的总体价值降低。在企业进行兼并、破产或重组时不能更好地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靠的信息,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可行性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许多方面已经达到公开市场的有关要求,与其他类型的市场相比,公允价值在房地产市场上较易取得,不容易受特定主体的操纵。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上市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加大了对舞弊的查处力度,将逐渐形成以市场规则为主,相关政府机构监督为辅的机制,为公允价值的运用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取得合理的公允价值。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各相关部门大力开展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时为会计从业人员补充新知识、培训新技术,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大大增强,有助于会计人员更加理性地选择公允价值,在实务中更加准确地使用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具操作性。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做了细致的规定,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使得公允价值的运用对企业的实务更具有操作性,有助于企业较快地掌握公允价值核算方法。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前景

(一)公允价值计量将与历史成本计量共存

公允价值的存在与发展是必然的,它将在今后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没有理由回避、忽视公允价值,当然也不能认为历史成本将退出历史舞台,所以摒弃任何一方都是错误的。可以预见到,二者将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并存。而我国采取的策略应该会是选择性地使用公允价值,然后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二)公允价值计量导致房地产企业信息成本增加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企业,其会计人员需要在每个会计期末分析各种因素,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做出认定,这个过程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信息成本。因为与历史成本相比,取得公允价值颖要花费更多的代价,所以在推动公允价值计量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准则的宣传与指引,并以一定的政制度保证其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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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andtrendsglobalization,thereisanincreasingneedsforthehighlyeducatedpersonnelinChina''''srealestateindustry.Basedonahistoricalreviewofrealestateeducationinchina,thispaperprovidesyouwithageneralpictureofrealestateeducationwithintheframeofconstructionmanagementprograms.Inconjunctionwiththeexperiencesinofferingrealestatecouseinconstructionmanagementprograms.attsinghuauniversity,theauthorindicatesthatrealestateandconstructionmanagementarethetwospecializationwithverydifferentfoundations,andthenationalcodesofsubjectinstallmentcontrolpolicyarethekeyissuesrestrictingtheproperdevelopmentofrealestateeducationinchina.Inviewofthefuturedevelopmentofrealestateeducationinchina,weshouldpayagreatattentionforthedifferentsofrealestateandconstructionmanagement.Forthemutualrecognitionofaccreditedprogramswithoverseasprofessionalbodiesinrealestateandconstruction,theauthorbelievesthatitwouldberelativelyeasytosigntheagreement,buthowtoeducatechinesestudentswithinternationalknowledgeandexperienceswouldbethekeyofthismutualrecognition.

Keywords:RealestateHighEducationConstructionManagement

一、房地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与服务的行业。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各类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房地产投资经营等活动)、房地产管理业(住宅物业管理、土地批租经营管理和其它房屋的管理活动)、房地产经纪与业(房地产与经纪人服务、居间买卖、租赁服务、房地产交易保证服务、房地产估价等)。日益发展壮大的房地产金融保险业虽然不包括在房地产业中,但其在人才需求上也与房地产人才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

中国房地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兴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00年末已经达到20,5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农村达到27平方米。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左右,城镇人口达到6.3亿人,比2000年净增1.7亿人。如果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25平方米计算,将需要新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6.1亿平方米,平均每年约5.6亿平方米。如果再计入非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未来10年中国胸地产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00年,城镇住宅与房地产业增加值约5400亿元,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6%左右,在国民经济、尤其是国民经济增长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2001年末,中国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7万个,从业人员100多万人,房地产估价和土地估价机构8000余家,从业人员约15万人(其中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数30000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约2.7万个,从业人员30多万人:物业管理企业2.5万个,从业人员260多万人。此外,如果加上在政府从事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房地产教育研究机构、房地产信息服务与咨询机构、房地产投资顾问与策划机构的就业人数,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就业总人数预计超过550万人。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其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来自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建设管理、投资与金融等相关专业,真正受过系统的房地产专业教育的人才只占很小的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消息表明,目前上海包括信息产业、金融保险和房地产在内的一类专业,最受考生青睐;《深圳晚报》在未来人才市场上最走俏的将是金融、保险,高级管理、物业管理等13类经济专业人才。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对北京市有关高校房地产专业毕业生的调查显示,30.77%的同学认为就业前景非常乐观、毕业生供不应求,69.23%的同学认为就业前景一般、但是可以找到合理的工作,没有同学认为就业形势不好。

二、中国高校房地产专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回顾

1、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教育的变革

1989年,经过国家教委批准,中国高等学校开始设置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到1998年教育部颁布新的专业目录为止,全国设置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的高等学校达到了114所。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原有专业讲行了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调整到工商管理类的工商管理专业。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于1999年开始对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归属进行了调整,部分高校将该专业并入工程管理专业,也有部分高校并人了工商管理专业。

建设部作为中国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于1994年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与房地产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998年过渡到“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过程中,继承了原对房地产专业教育指导的职责,并将“房地产经营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一个方向延续至今。将“房地产经营管理”并人工商管理专业的院校,目前尚没有纳入“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的范围。另外,目前中国专科教育的专业目录中,目前仍然保留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和物业管理专业。

2、中国高校与房地产相关的本科教育

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77所高校开设有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工程管理专业。此外,还有一些本科生专业与房地产教育相关。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共有以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等在内的32所高校开设了地理学学科门类下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

城市规划:共有以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等为代表的43所高校开设了属于建筑学门类的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行政法规与城市规划管理。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遏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

土地资源管理:以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为行表的34所高校(以农业类院校为主)开设了公共管理学科门类下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土地资源学、土地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学、测量学、土地信息系统。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类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内容

1、课程设置

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方向之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与工程项目管理等其他专业方向一起,共同使用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平台。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营销。在培养目标上,要求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初步具有分析和解决房地产经济理论问题的能力,具备从事房地产开发与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投资与融资、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本技能。

2、各专业方向课程的教学内容

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概述、房地产经济学基本理论、房地产制度(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市场特性与功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市场运行规律)、房地产市场的依存基础(区域和社区分析、城市发展模式、土地利用分区、土地价值)、分类房地产市场(住宅市场、商业房地产市场、工业房地产市场、其他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空置问题、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干预(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概述(概念、作用、估价制度、估价标准、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市场价值与价格、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房地产估价原则)、房地产估价程序(程序、估价目的与价值类型、房地产类型及其特点、房地产价值时点)、市场区域和邻里分析(市场区域与邻里的含义、市场环境分析的主要内容)、估价对象的确认与描述(估价对象的范围、政府法例限制与权益性质、场地描述、场地使用经济性分析、建筑物及其它地上改良投资描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土地估价、房地产部分权益估价、估价结果与估价报告、信息技术在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开发程序、政府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管理(投资计划管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管理、土地管理、项目开工及建设期间的管理、项目销售与产权管理、项目竣工及入住管理、市政及配套设施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形式、价值链,发展战略)、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宏观因素分析、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场地选择、产品功能定位)、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融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经营税费、物业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组合投资管理)。

房地产市场销售:市场概述、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市场分析、市场营销战略、房地产项目前期策划、房地产定价策略、房地产分销与促销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四、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课程教学的实践

1、与学校、学院教学平台的关系

清华大学的工程管理专业设置在土木工程学院。为了体现通才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的总体要求,在培养计划要求的总共140个学分中,有70个学分为校级教学平台提供(包括数理基础、外语、计算机等,本专业要求的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法律基础等课程也由该平台提供),有35个学分由院级教学平台提供(包括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工程力学、工程结构等土木工程技术课程,也包括本专业要求的工程经济学、施工技术与组织等),与工程管理专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占35个学分。为了体现贯通教育的宗旨,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没有再进一步细分专业方向。

2、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中房地产课程设置

由于历史的原因,横跨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挂靠在土木工程学院,该研究所的教师与工程管理研究所教师一起,组成了目前隶属于土木工程学院的建设管理系。因此,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虽然没有细分专业方向,但也纳入了一定数量的房地产相关课程。目前面向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设置的房地产相关的课程包括: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经济类专业基础课,2学分)、房地产概论(专业主干课,2学分)、房地产评估理论与实务(专业选修课,3学分)、物业管理(专业选修课,2学分)。

近10年的实践表明,面向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开设房地产课程,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在保证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较强的专业技术基础的同时,强化了其经济、管理类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性。

3、房地产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宏观与微观经济学分析;区域增长;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经济学分析(讨论课题目: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变化及比较);土地市场与土地价格;住宅市场(讨论课题目:住宅市场需求预测);商业房地产市场(讨论课题目:写字楼市场的租金与空置);工业房地产市场;国际房地产市场;(讨论课题目:中外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的比较分析);住房政策(讨论课题目:政府住房补贴与住房支付能力);城市增长与房地产开发;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干预。

房地产概论:土地制度与土地政策、住房制度与住宅产业、房地产及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市场及市场研究、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金融(开发项目融资、抵押贷款、证券化)、中国房地产主要税制、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法规体系及其分类、土地管理制度、开发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金融管理制度)。

房地产评估理论与实务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房屋修缮管理、房屋设各管理、物业管理综合服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益性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收益性物业管理中的财各与成本管理、写宇楼物业管理、零售商业物业管理、工业物业管理。

五、发展中国房地产专业教育的建议

房地产专业是重要的专业科目之一,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中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广泛需求和学生的良好就业前景所决定的。政府和半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债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等)、房地产投资和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房地产咨询机构(含房地产评估机构、机构、投资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产权保险公司、建筑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均对房地产专门人才有着巨大的需求。

从中国房地产业对人才需求前发展趋势及中国越来越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的角度看,中国必须逐步建立起满足市场需要的、与国外高校基本一致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的学科设置

工程管理(建设管理,下同)与房地产分别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在国外,建设管理专业通常设置在工学院与土木工程相关的学系内(如得克萨斯奥斯订大学土木工程系、斯坦福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也有些学校在工学院中独立设系(如佛罗里达大学建设管理学院、英国里丁大学建设管理与工程系)。房地产专业通常设在商学院,有时独立设系(如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房地产系、麦迪逊威斯康辛大学商学院房地产与土地经济系),有时与金融、保险等为同一个系(如纽约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金融保险与房地产系)。

从学科领域覆盖的内容看,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在建筑技术与管理技术方面有所交叉,只是前者强调技术与管理,后者强调金融与投资。因此,英国多数大学及受英国学科设置影响较大的大学,通常将房地产和建设管理设在同一个学院或同一个学系中。例如,但英国里丁大学城市与区域学院(Faculty)分别设立有建设管理与工程学院(shool),由建设管理与工程系与工程系合并)和土地管理与开发系,香港大学在建筑学院设立有房地产与建设系,新加坡人学在设计与环境学院分设建筑管理系和房地产系。

目前中国与房地产专业学科设置的模式,英国模式相似,但随着中国房地产业从开发建设阶段逐渐过渡到资产运营与管理阶段,对开发、建设方面人才的需求会减少,而对投资、金融方面的人才会逐步增加。因此各高校从房地产专业学科设置上,应该关注这种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2、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是房地产专业教育的主要发展方向

房地产专业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如果要求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广泛涉及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课程,很难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也很难使学生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能力。当前房地产业最紧缺的,是那些在某一领域有较坚实的基础,又在更多的领域有广泛知识和素养的人才。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为例,在其所管理的整个开发过程中,需要市场分析、投资分析、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物业与资产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如果企业的工作人员对各专业领域的内容都是一知半解,则这个团队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所需要的员工肯定是对某一两个专业领域比较精通,对其他相关领域有基本的解,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共同工作,这样组成的开发队伍,才有竟争力。

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高等学校应该面向房地产相关专业背景的学生,开设房地产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含MBA)课程。为其提供“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创业学”、“房地产资产管理”、“房地产案例分析”、“城市公共政策”、“房地产法”等比较深入的房地产专业课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虽然没有设立房地产专业,但该专业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完全可以借助经济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等多个专业平台来完成。当然,由于专业方向所在的学科分散,也为房地产学科建设带来了比较大的难度。

3、妥善处理好与工程管理专业的关系

虽然目前我国工程管理专业内包含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但并不表明工程管理学科就是房地产的上级学科,也不表明我们的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方向就等同于国外的房地产专业。从目前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议的培养方案看,与建造技术、土木工程相关的课程占据了50%以上的比例,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的学生得到的实际上也是一个营造师应该获得的专业基础,不是房地产专业所需要的社会、经济、金融、投资和工商管理专业基础。

从国外房地产学科发展经验来看,房地产学科更多地属于工商管理学科。例如,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房地产系房地产专业,是美国排名第一的房地产专业,其本科生课程计划中的37门课程中,有33门课程与沃顿商学院其他18个专业的要求一致(含9门工商管理基础课程),房地产专业的4门专业课中(“房地产法律、金财与开发”、“房地产金融:投资与分析”为必修,在“城市房地产经济学”、“住房金融与住房政策”、“高级房地产投资与分析”、“国际住房比较”、“房地产开发”、“国际房地产比较”等课程中选修2门),没有涉及任何工程技术类课程。英国里丁大学土地管理与开发系的土地管理、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专业本科生课程,也是以社会、经济、管理、法律和房地产类课程为主,对城市规划和建筑技术相关课程只是少量涉及。

国内财经、师范类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多是由原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转化而来,在遇参照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议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培养方案时,就到了很大的矛盾:遵循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学校不具备开设土木工程技术类课程的条件;不遵循这个指导性意见,又找不到一个有效的专业出口。在未来的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过程中,这个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例如,天津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培养计划中,将土木工程概论、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建筑测量、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列为主干课程,但实际上该校并无土木工程专业,任课教师要从天津理工大学聘请。

4、关于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与国际互认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管理制度也在发生着重大的变革。国家对专业人员的管理逐渐从专业技术职称、职各的管理,转向对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这就为社会评价学校、制约学校专业设置的方向和规模成为可能。房地产专业本来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兴专业,如果以改革和向前看的姿态对诗这个专业,让市场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需求来制约学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在评估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将对房地产专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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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于灰色关联分析的市场法原理

灰色关联分析是一种“整体比较”,其实质是通过确定若干比较数列与参考数列的几何形状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程度。其基本思想是将评价指标原始观测数值进行无量纲处理,计算关联系数、关联度并根据关联度的大小对待评指标进行排序。该方法对样本量的多少和样本有无规律都同样适用,而且计算量小,十分方便,更不会出现量化结果与定性分析结果不符的情况。本文按以下步骤建立房地产估价市场法的灰色关联分析模型:

(一)搜集交易实例、建立房地产状况评价表 搜集内容完整、真实的交易实例,是提高估价精度的一个基本保证。运用市场法估价需要大量的交易实例,因为掌握大量的房地产交易实例,是把握估价对象所在地的正常房地产市场价格行情,确定对房地产价格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选择符合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可比实例,及最终评估出客观合理的价格的前提条件。

各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和相互间的价格差异是由诸多房地产特征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这些因素或大或小的决定着价格的高低,客观而准确的量化这些影响因素,是应用市场法的先决条件,也是准确合理估算房地产价格的关键。目前,房地产估价行业中量化特征因素的标准和方法有很多,本文采用专家打分法按杭州市各评估事务所普遍采用的十分制标准对各特征因素予以评分量化。综合分析各交易实例和待估房产的情况,对各因素量化打分后,形成房地产状况评价表,为进一步的计算作准备。

(二)横向分析确定待估房产主要特征因素及因素权重 房地产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不同用途房地产主要特征因素不同,而各种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估价过程中对每个影响因素都予以考虑分析不但不现实而且也没有必要,只需选择对价格起主导作用的因素进行分析即可;但是,即使是选取的主要特征因素对价格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若都以相同的权重来考虑,也明显不够合理。因此,改进后的市场法通过对房地产状况评价表进行横向分析,计算各特征因素与交易价格的关联度大小,来反映各因素对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找出主要特征因素,赋予相应的权重。具体步骤如下:

(1)以交易价格为参考序列,各因素序列Xi(i=1,2,......m)为比较序列;

(2)由于系统中各序列中的数据可能因量纲不同,不便于比较或比较时难以得到正确的结论。因此,在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时,一般要进行数据的无量纲化处理。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初值化变换、均值化变换、百分比变换等,本文结合具体情况选择使用百分比变换:

(3)计算灰关联系数。记?驻i(k)=x'0(k)-x'i(k),则x0(k)与xi(k)的灰色关联系数:

?籽为分辨系数,?籽越小,分辨力越大,一般?籽的取值区间为(0,1),具体取值可视情况而定。当?籽≤0.5463时,分辨力最好,通常取?籽=0.5。

(4)计算灰色关联度。关联系数是比较数列与参考数列在各点上的关联程度值,信息过于分散不便于进行整体性比较,故将各点的关联系数集中为一个值,作为比较序列和参考序列间关联程度的数量表示,即关联度:

(5)对各特征因素的关联度排序,关联度大的因素对房地产价格影响程度大,是价格的主导因素,应作为待估房产的主要特征因素来考虑,关联度小的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就小,可有选择的进行考虑。例如,从个因素中选取与房地产价格关联度较大的?籽个因素作为待估房产的主要特征因素来考虑,并按wi=?酌i /■?酌i求取各因素的权重。

(三)纵向分析选取可比实例 虽然交易实例可能较多,但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和估价时点,有些交易实例并不适用,需要从中加以选择作为可比实例,可比实例的选取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市场法评估出的价格的准确性。房地产估价的灰色关联分析模型从纵向进行分析,选取与待估房产关联度较大,即相似程度较高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具体步骤如下:

(1)以待估房产的主要特征因素集Y0为参考序列,各交易实例主要特征因素集Yj(j=1,2,......n)为比较序列。

(2)利用用公式(Ⅰ)、(Ⅱ)对各数据序列进行无量纲处理,求取差序列,计算灰色关联系数ξi(k)。

(3)在房地产估价过程中,各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是不等同,因此要做不等同处理。引入因素权重wi对利用式(Ⅳ)关联系数ξj(k)进行修正得到修正后的关联系数矩阵ξj(k),这样就解决了各评定因素在可比实例选择中的影响程度不同的问题。

ξj'(k)=wi·ξj(k) (Ⅳ)

各交易实例与待估房产的关联度:

对各交易实例的关联度进行排序,选择与待估房产关联度较大的3~5个交易实例作为待估房产的可比实例。

(四)综合估算房地产价格 考虑到每个可比实例与待估房产的关联度不同,即每个交易价格对于评估待估房产的的作用程度不同,故选择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将多个可比实例的比准价格综合为待估房产的的评估价格。

选取3个可比实例评估待估房产的价格为:

三、实例检验

根据上述模型,笔者通过杭州市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搜集到5宗与待估房产交易日期接近且无特殊交易情况的写字间交易实例,并经5位房地产估价师对各交易实例的特征因素进行打分,综合分析后得房地产状况评价表(见表1):

表1中建筑外观形象包括建筑高度、造型及外装修等方面;内部状况包括内部格局、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内部装修等方面。有关影响写字间估价的个别因素和区位因素在相关文献中有详细介绍,本文不再赘述。选取表1中各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数据列为参考序列,通过横向分析得到各因素与交易价格的关联度,并对其进行排序,结果如表2:

由表2结果可以看出,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中,商业繁华度(X1)、交通条件(X2)、内部状况(X3)、建筑外观形象(X4)、物业管理(X5)、临街状况(X6)等因素对写字间价格的影响程度比较大,这个结果与房地产估价行业对写字间估价的经验研究是基本一致的。故本文选取上述6个特征因素作为评估待估房产时考虑的主要特征因素,并由权重计算公式求得各因素权重值:

待估房产的主要特征因素值为(8.5,9,8,8.5,8.5,9),建立待估房产与各交易实例的主要特征因素表后,并选取待估房产的主要特征因素数据列作为参考序列。进行纵向分析时,首先对各个交易房产的主要特征因素值用百分比变换实现无量纲处理,然后根据处理后的数值求取差序列和关联系数,并利用权重值wi对各评定因素做不等同处理后,按公式(Ⅴ)求得各交易实例与可比实例的关联度(如表3)。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选取A4、A3、A1三个交易实例作为待估房产的可比实例,并由公式(Ⅵ)综合估算该待估房产价格为:V=■=21347.28元/平方米该写字间的实际交易价格为21750元/平方米,经比较二者误差为1.85%。

四、结论

市场法是房地产估价中应用最普遍的一种方法,而选取主要特征因素并进行因素修正和选取恰当的可比实例是运用该方法的两个关键问题。本文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技术对市场法予以改进,加强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特征因素的分析,为房地产估价工作中面临的主要特征因素选择和权重确定的困难提供了一种客观的解决方法,同时也为选择待估房产的可比实例提供了一种更加科学的方法,增加了评估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减少了估价人员的主观性。另外,该方法简单实用,利用EXCEL电子表格就可以快速完成,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刘思峰、党耀国、方志耕:《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柴强:《房地产估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樊艳云、陈首丽:《北京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消费的灰色关联分析》,《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第1期。

[4]李美娟、陈国宏、陈国龙:《基于灰色关联度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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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Trust,REITs),是一种房地产证券化的投资工具,一般采取公司、信托或者协会的组织形式,将不特定多数人的资金汇集到一起,公司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1]。REITs 由专门投资机构中具有专门知识经验的人进行投资经验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组合,有效地降低风险,并将所获得的房地产管理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REITs 注重长期投资形式,并且回报相当稳定,是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集体投资方式。二、国际 REITs 的发展现状自 20 世纪 60 年代 REITs 在美国诞生以来,REITs 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REITs这一先进的房地产金融工具逐渐成为各国房地产业发展有力的助推器。

1.美国 REITs 的发展现状

作为世界上 REITs 的发源地,美国的 REITs研究和应用都已经相当成熟,并且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1960 年《国内税收法案》正式批准成立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并具体规定了 REITs 所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申报认定为 REITs 实体所需通过的审核标准。之后,美国 REITs 的发展经历了迅猛发展。从 1968 年以后的近十年,共形成了 209种权益型 REITs 和 113 种抵押型 REITs[2];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是全世界 REITs 研究的权威机构,为世界各国的研究提供大量且具有权威性的数据,并且拥有很多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会员。同时,美国也发行了大量关于 REITs 的书籍,尤其是 REITs 投资的技术知识,包括 REITs 的顾问问题、规模经济问题、多样化与集中化、分红与债务政策等。美国 REITs 运行有着严格的政策管理规定。美国的 nareit 网站是专门的 REITs 网站,它不断地向人们公布美国 REITs 的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发展进程、投资情况、投资回报率分析等,甚至公布 REITs 每年、每月、每周的发展情况。该网站同时也关注其他一些国家的 REITs 的发展状况,使人们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全球 REITs 发展的最新动态。在美国,每个上市的 REITs 都能够在纽约证劵交易所网站上找到,包含这些上市 REITs 的详细信息。美国 REITs 已经形成了一套开放的信息共享系统,有力地推动了美国 REITs 的深入研究。美国目前虽然尚未为 REITs 专项立法,但根据对 REITs 相关的税法改革的多年经验,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体系是世界上最成熟,同时也是最完整的法律体系,拥有系统的、层次分明的法律框架,所以得以保障 REITs 健康、有序的发展。美国在 1933-1940 年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和《投资公司法》完善了美国的证券法律体系。美国 1960年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法案》规定必须采用公司型模式,还必须是封闭性基金,同时对 REITs 的组织结构、资产要求、收入要求、股东人数、红利分配和资金来源等做出了规定。2001 年的《美国统一信托法》减少了法律之间的矛盾,使信托法更加完善。在美国,与 REITs 相配套的法律也相当完善,比与如 REITs 相关的税法、会计法规等。并且根据REITs 的发展进程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 REITs 的健康发展。在会计制度方面,美国有《统一受托人会计法》,在 REITs 的相关法案中,也明确地规定了折旧的方法和年限。

2.亚洲各国 REITs 的发展

近几十年来,在亚洲特别是新型国家的 REITs发展非常迅速[3]。日本的 REITs 发展最早也最为成熟。日本在 2000 年 11 月修改了《投资信托法》,准许投资信托资金进入房地产业,又与 2001 年 3月在东京证劵交易所建立了 REITs 上市系统。截止2006 年 3 月,日本已经有 28 家 REITs 在东京和大阪交易所上市,市值超过 180 亿美元。正是由于REITs 的高收益率,所以吸引追求低风险的投资。也因为 REITs 的高收益率和日本经济增长预测持续乐观,日本 REITs 发展前景相当看好。新加坡是亚洲国家中第二个推动 REITs 发展的国家,新加坡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也得以日趋成熟。1998 年 7 月,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审核委员会提出了设立 REITs 得建议,目的是增加市场投资品种并使得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于 1999年 5 月颁布了《新加坡房地产基金指引》,并在 2001年的《证券和期货法则》中对上市 REITS 作出相关规定,又与 2002 年颁布的《集合投资准则》中进一步细化了对 REITs 的要求[4]。新加坡于 2002年 7 月由嘉德置地发行了首只嘉茂商产信托基金,募集资金 2 亿新币。2005 年 9 月,新加坡第七个REITs-PrimeREITs 上市,届时新加坡 REITs 总市值达到了 60 亿美元。

3.欧洲各国 REITs 的发展

在全球应用 REITs 中的国家中,欧洲国家所占比例达 20%,其中以比利时、荷兰和法国发展最快。五年来,欧洲股票回报率约为-2.5%,而 REITs 的年平均报酬率达 16%。REITs 在欧洲的发展前景相当被看好,市场规模仍在继续扩大。法国于 2003 年出现了具有其本国特色的不动产投资信托投资公司。为了吸引具有更广泛行业背景的股东投入和更多的投资资金流入,REITs 成为法国多数房地产公司进行结构转型的主要方向。税务当局也批准免除转型公司将来的纳税义务,只要该公司支付相当于其四年资本收益税额一半的税款。英国在 2003 年 3 月举行了房地产投资基金咨询会,商讨了房地产投资基金进入市场的可能性。英国财政部和税务局在2005年3月发表了题为《英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咨询报告。报告显示,英国政府原则上支持地产投资税收政策的改革,同时提出了一些税收方面的挑战。为了找到满足政府目标的解决方案,英国政府需要进一步与行业代表沟通。英国政府在 2006 年财政议案中为英国 REITs立法。

三、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贷款信托,其与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基本相同,是我国目前房地产信托投资的主要形式;二是权益信托,信托公司从房地产公司购买房地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依靠经营房地产获得收益。严格来讲,现阶段我国还不存在真正的 REITs产品,只是初步有了“一法二规”这样的法律文件。“一法”即 2001 年出台的《信托法》,这是我国在信托领域的基本法;“二规”指的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这两部规章促进了 REITs 的启动和发展。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概念不甚清晰,所以造成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中并不能完全适应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2007 年 5 月《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试点管理办法》的颁布才真正地启动了我国 REITs 制度的建立。总体上看,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与美国还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委托机制风险较大,影响REITs 配置资金的效率;行业信息的公开性较差;相关专业人才的缺少。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积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REITs 制度。

四、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重大意义

1.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

REITs 拥有金融机构的特征,不仅对市场信用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还能补充银行的信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同时参与房地产一、二级市场金融活动,不仅标志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由此得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推出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使得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

2.拓展房地产市场资金来源

我国老百姓手里握着巨大的资本,但是没有换取高报酬的投资渠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出现使得投资者购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票,从而得以分享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收益,分享本国宏观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再者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票每股只需要 10-25 美元,股本金低。同时 REITs 对持股数量没有限制,既可以只购买一股,也可以拥有数股。因此,中小投资者投资 REITs 得到了参与商业性房地产权益投资的机会。3.提高房地产金融安全REITs 所募集的资金往往大多委托专业的管理公司自主管理、集中管理,该公司的管理人员都是经验相当丰富的房地产专业人员,他们进行股市运作,时刻关注收益率变化,制订最佳的投资策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REITs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选择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有效地降低了投资风险。

4.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

REITs 作为先进的房地产金融工具,由于其控制的房地产资产产权的流动是通过 REITs 股票的交易实现的,因此对于具体房地产资产来说,其产权是稳定的,不会频繁的被买卖。同时,房地产资产价值的升值或降低表现为 REITs 股价的涨跌。基于这两个原因,REITs 抑制了房地产的投机性买卖,因此而稳定了房地产价格,对市场起到了调节作用。

五、完善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1.设计合理的 REITs 税收制度

作为新兴的房地产融资工具,REITs 对推动我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都起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国家有必要对 REITs 实行税收政策上的优惠,鼓励其健康成长。

2.加快 REITs 组织机构的建设

REITs 必须具备严密的组织机构,才能够顺利运转。吸收各国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应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构体系,由金融机构承担具体操作任务,有保险公司负责信用保证,健全房地产评估机构,完善 REITs 监督机构。

3.培养专业化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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