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3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数字贸易研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设计高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0C-0058-03
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校园网和互联网的教学应用环境日趋成熟,基于数字化背景的高职课程教学面临着巨大的变革。数字校园环境下的高职课程教学需要更为先进的理念来统领教学,也需要符合数字化学习特征的、科学的教学设计,从而实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师生、生生跨时空多向交互和个性化学习。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现存问题
国际贸易实务是以一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实践性极强的综合应用课程。知识与技术能力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谈判磋商与外贸合同的签订;二是外贸合同的履行,即国际贸易全过程的操作技能;三是贸易风险的防范和处理。目前的课程教学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以讲解抽象的案例为主的单向传递知识的教学模式,使师生、生生缺乏互动与交流,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传统教学往往忽视学生外语能力的训练,教师双语教学意识淡薄。但国际贸易涉外性很强,在货物定价、装运、保险、商检等环节的磋商中对外语的应用能力的要求较高。
传统教学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普遍存在教师评价为主的“一言堂”现象,缺乏生生评价,以及来自外贸行业人员的评价。此外,教学内容相对滞后,没有与时俱进。近年来国际贸易出现的新变化、新局势以及采取的新对策,要求课程教学内容要与之相适应的动态更新。
二、基于数字校园的教学设计原则
(一)开放性原则
随着多媒体网络与计算机的普及,高职院校师生的信息素养有了明显提高。利用校园网和互联网的开放性设计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相关的课程网站和网络资源,对同类知识提供多方位多角度的解释和分析,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解决了教学资源零散不便存储、教学信息传播不畅、实践成果共享受限、教学监控管理困难等问题。例如搭建主题网站、网络课程虚拟学习平台,利用即时消息沟通、wiki相互修改和评价、发帖提问等开放的功能,便于实现师生、生生跨时空交流、互助、合作和自主探究学习,实现教学信息的动态更新。
(二)自主探究性原则
数字校园环境下的课程学习活动虽然有教师的指导与适当监控,但基于网络的学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主要的学习形式是自主性的筛选网络信息,然后思考、分析,探究、反思等等。因此在设计学习活动时要意识到学生是认知的主体,设计要体现学生个性化学习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学习内容的权利,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思维,从而增强学生解决问题和动手实践的能力。例如引导学生利用灵活多样的检索工具;设计webquest让学生有目的有方向的自我探究、自我评价等。
(三)交互性原则
基于校园网和互联网的教学应用环境,课程的教学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进行,可以利用网络技术跨时空跨地域的优势,创设虚拟学习环境,实现师生、生生的交流、讨论与评价等互动学习氛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者要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自行建构知识,其发展必须置于真实的教学实践环境中,通过同伴互助、师生互动,实现个体的成长与发展。在数字校园环境下的学习,有利于合作互助学习,进而提高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等。
(四)多样化原则
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有的学生喜欢从听的过程中获取信息,打开学习之门;有的学生喜欢用书面和图像形式学习与记忆。多媒体网络和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能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使课程图文声像并茂,直观生动,从而满足不同学习风格、不同层次的学生学习。
三、数字校园环境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设计
基于数字校园设计高职课程的教学,以方便学生进行合作、交流和自主探究学习为前提,先分析学生的学习需求、学习特征,然后合理确定教学目标,整合教学内容,设计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价。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研究组教师设计与开展实践教学,并以问卷和访谈等方式对教学改革的效果进行调查和分析。
(一)分析学生的信息素养、学习需求和学习特征
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信息素养、学习需求和学习特征是教学设计的前提与基础。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超过80%的被调查学生会使用网络搜索学习资料,86%的学生使用网络主要是娱乐或消遣。约87%的学生认为网络资源对学习很有帮助,也愿意借助网络进行学习,但78%的学生需要教师的指导或同伴的帮助。约75%的学生认为自制力弱,如果进行网络学习需要教师的监控。大部分学生的学习动机较强,但是学习目的不明确,信心不足;形象思维较好而逻辑思维较差;喜欢动手实践往往又忽视必要的理论基础。约74%的学生喜欢团队合作学习,58%的学生则愿意独立解决学习问题。
(二)整合教学内容
首先,选择的教学内容依据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的教学目标;其次,教学内容要与学生的认知发展能力相适应;再次,教学内容要与学生将来工作和生活紧密联系;最后,教学内容要为教学实践服务。高职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和应用能力,融“教、学、做”于一体,理论基础以必需、够用为度,不强调理论的深度、难度和广度。
(三)确定教学目标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目标也是学习目标,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后应该表现出来的可见行为的具体、明确的表述。教学目标是事先制定,通过教学实践可以达到,并且能够使用现有技术手段测量的教学结果。教学目标既客观又主观;既动态又相对稳定;既系统、有层次又具时限性。明确、具体、规范的教学目标,对教学的效果和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学目标是教学的方向和旗帜,指导着整个教学活动。要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必须对实际的教学环节与教学活动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规定。基于数字校园的高职课程的实践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教师在教学时对教学目标的制定要更加明确和具体,不仅要描述清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目标,借助多媒体和网络技术教学,需要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哪些关键能力也必须描述清楚。
(四)选择教学策略
1.分析教学环境。教学环境又称为学习环境,它是学习资源和人际关系的组合。学习资源包括学习材料、帮助学习者学习的认知工具、学习空间等。人际关系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充分的人际交往。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生的知识是自行积极的建构,而不是外界灌输;学生之间的相互效仿、协助、互动和激发,就是知识的建构过程,也是个体的成长与发展的过程。同时知识的建构要置身于真实的环境中。由于专业特点的限制,柳州城市职职业学院研究组的教师基于数字校园背景,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多媒体网络为学生搭建了虚拟的网络学习平台,模拟进出口贸易的一般流程,设置学生实训成果展示与交流的窗口,既满足课堂内的实践教学,又方便学生课后自主探究学习。
2.创设学习情境。学习情境是应用知识的环境背景或者活动背景,它能够引起学生某种积极的情感反应。建构主义认为,要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强调合作和交流,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便于学生自行建构知识。创设学习情境,使学生在真实或接近真实的情境下进行学习、实践,能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职业核心能力;把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变成具体形象的典型工作任务或生活事件,有利于学生克服纯粹认知活动的不足;教、学、做成为一种包括情感体验在内的综合性活动,对于提高学习效果和学习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3.选择教学方法。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俗话说“教无定法”,常用的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模拟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范围,但不是万能的。例如进出口业务操作可以采用角色扮演和项目教学法。利用多媒体网络和课程网站等学习平台,在课堂内模拟一笔完整的进出口业务过程,学生分组分别扮演进口方、出口方、银行、船运公司或海关等部门,按照接近真实的经贸运作过程进行。以此让学生对抽象的内容有了较真实的、较系统的理解。
高职课程的教学策略的选择必须突出职业性、完整性、实践性。教学活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可以让学生在教、学、做中体验完整的工作过程。
(五)设计教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以教学目标为依据,制定科学的标准,运用一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教学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测定、衡量,并给予价值判断。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仅起到调控教学过程的作用,同时对影响教学活动的因素,例如教学环境、学习情境等进行调整。教学评价可以引导学生学习,激励和监督学生的学习过程,也是教学过程产生的问题的反馈。
基于数字校园的高职课程教学,应融入多种评价主体、多项评价内容、多种评价方式。参与教学评价的不仅是教师和学生,相关行业专家的评价同样具有指导意义。职业教育要与职业紧密联系,以行业标准作为培养人才的标准。评价的内容与指标也要具体细化,要涵括从知识、能力和素质客观综合的评价。
具体的教学实施见图1。
四、研究结论的分析与反思
一、引言
融资约束尽管是公司金融领域里一个热门的研究课题。在当期阶段,越来越多的学者跳出了从公司金融的角度去研究融资约束,使得现在关于融资约束的文献浩如烟海。关于融资约束的研究大致分为以下两类:把融资约束当被解释变量,考察什么因素会影响企业或者一个经济体的融资约束;把融资约束当做解释变量,考察融资约束会影响企业或者一个经济体的哪些方面,即研究融资约束的杠杆属性和比价属性。本文余下部分主要分别对融资约束的相关研究以及融资约束对企业贸易影响的研究进行评述。
二、融资约束与企业贸易的相关研究
1.融资约束的定义
根据Fazzari et al. (1988)的定义,融资约束只是由于市场不完备而导致企业外源融资成本过高,并因此使得企业投资无法到达最优水平的情况。Bernake和Gertler(1989)以及Gertler认为问题也会在不完备的资本市场中推高企业的外源融资成本,使得企业遭遇融资约束。战明华、王晓军和应城炜(2013)认为,金融市场普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信贷配给成为了信贷市场的常态均衡,同时也使得证券市场和票据市场等融资出现供给不足,让企业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外部融资约束。才国伟和刘建雄(2014)认为,金融发展的滞后,居民无法通过金融市场为教育投资进行融资,使得个人遭遇了融资约束。Maria Bas、Antoine Berthou和Dario Fauceglia都认为企业的生产率不足导致企业没有足够的内源资金为特定的固定成本融资,使得企业遭遇了融资约束。
2.融资约束的刻画
(1)基于内源融资视角的融资约束
对于企业遭遇的内源融资约束,现在的学者大致使用了以下指标来刻画:企业的利润(李志远和余淼杰2013)、现金流(Minjia Chen、Alessandra Guariglia2010,韩剑、王静2012,孙灵燕、李荣林2013)、自有资金的依赖度(许志伟、薛鹤翔、罗大庆2010)、投资-现金流敏感(Stephen Bond、Costas Meghir1994,郭丽虹、马文杰2009,罗长远、陈琳2011,屈文洲、谢雅路、叶玉妹2011,战明华、王晓军、应诚炜2013,Vlad Manole、Mariana Spatareanu 2009)、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张纯、吕伟2007,于蔚、汪淼军、金祥荣2012)等。具体而言,企业的利润以及现金流可以缓解企业遭遇的内源融资约束。如果企业对自有资金依赖度过高,那么企业会遭受不同程度的内源融资约束问题。投资/现金持有-现金敏感性分析间接判断了企业内源融资约束情况。使用这种分析范式的学者认为,如果现金流比例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则企业就遭受到了内源融资约束。并且该系数的绝对大小可以用来比较企业遭遇内源融资约束的严重程度。
(2)基于外源融资的视角
相对于内源融资约束的刻画,外源融资的刻画就更多元化一些。具体的指标如下:利息支出(李志远、余淼杰2013,孙灵燕、李荣林2011)、、银行贷款(邵敏、包群2013,韩剑、王静2012)无形资产占比(Jerome Hericourt、Sandra Poncet 2013)、研发支出与销售收入的占比(Jerome Hericourt、Sandra Poncet2013)、外源融资依赖性即资本支出源于非经营性现金流的占比(Jerome Hericourt、Sandra Poncet 2013,Kalina Manova 2012)、有形资产占比(Kalina Manova 2012)、应付账款(韩剑、王静2012)、应收账款(于红霞、龚六堂2011)以及实际利率(才国伟、刘剑雄2014)等。具体来看,利息支出越多,无形资产占比越低,有形资本占比越高,研发支出与销售收入的占比越低,应收账款越少,外源融资依赖性较低,银行贷款可以获得且数额较多,应付账款越多以及面临的实际利率较低的企业,在控制了企业其他一些因素后,遭遇的外源融资约束相对较弱。
3.融资约束对企业贸易的影响
很多学者都对固定成本对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的理论推导。根据李志远、余淼杰(2013),Dario Fauceglia(2015)等分析,若企业遭遇到融资约束,那么企业只能抵押自身部分的营业利润进行融资。部分学者认为,企业融资约束的缓和可以促进企业的出口贸易。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于红霞、龚六堂 (2011),阳佳余(2012),Kalina Manova(2009),孙灵燕与李荣林(2011),Jerome Hericourt和Sandra Poncet(2013),李志远和余淼杰(2013),Dario Fauceglia(2015)等。一方面,他们认为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可以提高企业的出口倾向;另一方面,企业融资约束的缓和也可以提高企业的出口额。Kalina Manova(2009)的研究细化了融资约束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她认为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企业更容易通过“自我筛选”参加全球出口贸易。
三、总结与未来研究展望
总的看来,融资约束的研究早就脱离了公司金融的范畴。融资余额的影响不仅局限在微观层面,它也通过不同的渠道对宏观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融资约束来自微观企业,但也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和制度的制约。但纵观现存文献,学者们并没有对融资约束形成一个统一、全面的认识。笔者认为,融资约束后续的研究首要认为是形成一个统一观点,在此基础上去探究融资约束的比价属性和杠杆属性,去研究融资约束与微观金融与宏观经济的相互影响机制,形成一个严密的逻辑分析框架与分析体系。
参考文献:
[1] 张杰,芦哲.融资约束,融资渠道与企业R&D投入[J].世界经济,2012(10).
[2] 于红霞,龚六堂.出口固定成本融资约束与企业出口行为[J].经济研究,2011(4).
[3] 孙灵燕,李荣林.融资约束限制中国企业出口参与吗?[J].经济学(季刊),2011(1).
[4] Maria Bas、Antoine Berthou, “Financial reforms and foreign technology upgrading: firm level evidence from India”, CEPII, [J], August 5,2011.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2-0140-03
一、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由来和进展
(一)WTO有关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由来
2001年11月,WTO在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会议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其中,“贸易与环境”议题是WTO新一轮谈判的唯一新议题,其具体内容包括《多哈宣言》第31、32、33段。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则是“贸易与环境”这一崭新议题的重要谈判内容之一。2002年建立的贸易谈判委员会(TNC)专门负责新一轮谈判的组织指导工作。在TNC的授权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特别会议(CTESS)就《多哈宣言》第31(Ⅲ)段内容中要求各成员“酌情削减或取消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行重点谈判。本文仅限于研究WTO环境产品贸易的谈判。
(二)WTO有关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进展
从2001年起,CTESS进行了长达10年多的有关环境产品的谈判。然而,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国际公认准则的缺乏,因此,在环境产品的定义过程中遭遇到许多困难,各成员对环境产品的概念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目前来看,CTESS有关《多哈宣言》第31(Ⅲ)段内容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WTO自身的环境产品清单上。截至2010年2月,日本、新西兰、美国、卡塔尔、加拿大、欧盟、韩国、瑞士、中国台湾、菲律宾、阿根廷和沙特阿拉伯等12个成员已经向WTO提交了具体环境产品清单,并希望能通过环境产品清单的提出,加快成员界定削减关税的商品项目的讨论,以利于贸易与环境谈判议题的进行。
自2001年起的历次CTESS与技术讨论会议都是以清单方式作为主要讨论议题。由于WTO建议的环境产品清单中包括了很多发达成员出口获利的产品以及为数不多的几种发展中成员能出口获利的产品,致使原来保持观望与中立的发展中成员已逐渐对清单方式与清单内容表示失望。2006年度CTESS的谈判发生重要转变,共有14个发展中成员明确支持以环境项目为谈判方式,使得谈判内容可能会由环境产品清单转向讨论环境项目的执行方式。针对局势的转变,部分支持清单谈判模式的成员组成“环境产品之友”(FEG)(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挪威、瑞士、澳大利亚及中国台湾等十个主要工业化成员)于2009年10月整理提出一份项目较少且较不具争议的清单,以提高多哈回合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另外,气候变迁为环境产品谈判提供了新的契机。2007年12月,美国和欧盟对包括有风力涡轮、氢燃料电池与太阳能热水器等43项气候友善产品(Climate-friendly goods)提出关税减免。2010年2 月,在WTO 举办的CTESS对于环境产品自由化的讨论中,气候变迁成为各成员新提案的重心。
由于环境产品清单的确定与各成员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要真正形成WTO自身的环境产品清单,对不同环境产品关税减让及对发展中成员的优待等问题仍然需要长时间艰难的谈判。
二、国外关于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综述
自2001年WTO多哈回合谈判将“贸易与环境”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之中,有关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研究已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现实课题。国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已产生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综述相关的研究结论。
(一)对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研究
国际上,一些国际组织很早就开始关注环境产品贸易领域,进行了相关研究。关于环境产品描述的文献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关贸总协定(GATT)文件中(MTN.GNS/W/120,1991),其中列出了环境产品的具体分类。1996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组织开展了一项全球环境产业的研究(OECD,1996),对全球环境产品市场状况有一个初步描述和研究。接着,比较有代表的文献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开展的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环境产品问题(UNCTAD,1998)、OECD与欧盟统计局联合开展的环境产品产业数据收集和分析手册(OECD,1999)等。OECD(贸易与环境工作文件No.2005-04)比较了WTO 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中所使用的两个环境产品清单(OECD清单和APEC清单)。这两个清单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在WTO谈判中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该文总结了两类清单的共同点,解释了两者的重要差异。OECD(贸易与环境工作文件No.2005-05)考察了WTO环境产品谈判所出现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与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相关的问题,如环境产品清单的确定,环境产品的“双重用途”问题等。作者借鉴以往贸易自由化协议的谈判和实施经验,探讨了这些现实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也分析了协议达成前所需要解决的程序和制度问题。OECD(贸易与环境工作文件 No.2005-06)在多哈发展回合和约翰内斯堡执行计划下讨论环境友好型产品(Environmentally Preferable Products),评价了现有定义,列举现有产品的编码,明确EPPs的种类。对三组产品进行了案例分析,研究特定国家和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成本和收益,并分析了关税进一步削减的可能性以及给南南合作带来的机会。ICTSD(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2008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贸易与气候变化研讨会上强调一种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区域贸易协定(RTAs)或双边贸易协议来实现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
与此同时,国外一些学者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现状和谈判也进行了相关研究。Robert M.Hamwey (2005)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环境产品的动态贸易机会,并得出结论认为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利益。同时,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应该是可选择性的,即允许每个国家从WTO清单中挑选最合适的子集产品来实现关税减让承诺。当然,还应制定特殊待遇条款作为WTO协议的一部分,以保证谈判最终的协议允许发展中国家灵活的选择可自由化的产品。Robert Howse,Petrus B.van Bork (2006)从动态技术变化的分析角度出发,对现有的WTO环境产品清单方法的不足从环境产品具有多重用途的问题、以PPMs为基础的EPPs问题、解决技术变革的问题等角度出发提出改进对策。Edmundo Claro 和 Nicolas Lucas (2006)认为,一国环境目标可以独立于WTO谈判,通过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来实现。在选择具体贸易自由化模式之前,一国应清楚其参与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所追求的目标。如果国内环境目标比关税收入更重要,同时还需要促使国内企业与国外生产者竞争,则单边或双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可能比长期的复杂的多边谈判更好。Vicente Paolo B.Yu (2007)建议,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参与WTO环境产品谈判时,采用一种建立在 “肯定性清单”(positive list)战略上的谈判方法。同时,亚洲发展中国家也需要确保特殊差别待遇的原则在发展中国家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二)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影响的研究
UNCTAD(2003)对印度、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环境产品市场现状和特征进行了分析,讨论了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对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和意义,分析了各国环境产品优势产业,提出了促进国内环境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努力求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产品贸易和谈判的平衡。OECD(2004)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影响进行了国别分析,这些国家包括捷克斯洛伐克、肯尼亚、韩国、巴西、智利、以色列6个国家。该研究分析了六国环境产品市场变化的主要决定因素,以及它们如何影响环境产品贸易。Maxine Kennett和 Ronald Steenblik (2005)对包括巴西、智利、中国、古巴、捷克共和国等17个国家的环境产品部门进行了综合研究,并分析了决定环境产品需求的主要因素包括一国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和人口增长、环境状况、相关利益者等。Rokiah Alavi(2007)针对亚洲国家挑选了4个主要的环境产品市场(包括污染减缓和处理设备、风涡轮、生物燃料、木材和木质产品市场)为研究对象,使用案例分析法,研究亚洲国家在主要的环境产品市场上面临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的影响。Veena Jha(2008)以WTO文件JOB(07)54 (WTO 2007a)中所列“153”个环境产品清单为基础,着重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产品贸易进行了实证研究。该研究以关税、GDP、外国直接投资、国家的环境绩效指标,以及一国具体的技术援助项目等因素作为解释变量,选取10类环境产品(包括空气污染控制、固体和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可循环系统、土壤和水的清洁与整治、可再生能源成套设备、热能和能源管理、污水管理和直接饮用水处理、环境友好产品、自然风险管理、自然资源保护、噪声和振动减缓设备)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进行,通过研究变量之间的依存关系来探讨决定环境产品贸易流向的各种宏观经济因素。
这些研究结论可以为正在进行的环境产品谈判提供有用的见解,也将有助于增加制定环境产品贸易的政策举措。
三、我国对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相关研究
总的来说,我国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关注相对发达国家而言较晚,研究成果也较少。梳理国内相关研究文献,可以发现我国关于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理论探索。
(一)对我国参与WTO环境产品谈判的问题研究
我国一直参与WTO环境产品贸易谈判。在环境产品的界定方法上,我国建议采取清单法,并于2004年7月向WTO提出环境产品清单的方案,即由共同清单(common list)和发展清单(development list)组成。共同清单包括所有获得WTO成员一致公认的环境产品lines,on which there is consensus that thFor the products in。对于这一共同清单的产品,成员国都致力于减少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发展清单将包括那些由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从共同清单中挑选出来的部分产品以获得单方的优惠待遇。但是,我国没有提出共同清单与发展清单之间的数量关系,以及共同清单与发展清单应包含的具体产品,所以这个主张实际上没有解决实质问题。
国内一些学者研究了WTO环境产品的界定方法,包括清单方法、环境项目法和综合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参与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情形分析了我国谈判面临的主要焦点问题,包括我国应该采取什么方法界定环境产品的问题、对发展中国家在出口方面普遍具有比较优势的环境友好产品的争议问题、WTO 的环境产品清单中一些产品具有多种用途的问题,以及是否该将生产和加工方法作为确定环境产品的标准之一的问题。
对此,魏艳茹(2008)从法律角度提出我国的对策。第一,就WTO谈判而言,我国应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提出鲜明的谈判主张,只同意就我国在贸易利益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少数环境产品进行自由化。第二,由于我国的环境产品在南南贸易中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故我国应考虑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方法绕开WTO谈判僵局,直接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区域性的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边永民(2006)、陈燕(2008)认为,我们必须研究制定一些对我们有利的确定环境产品的标准。比如,在确定环境产品时,应避免生产和加工方法问题;不接受多种用途产品列为环境产品;扩大环境友好产品在清单中的覆盖范围。此外,我们要积极取得技术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如我们还必须了解一些产品分类的知识,把我国根据清单方法提出的环境产品都纳入到海关的产品税号体系中。
(二)对我国发展环境产品贸易的研究
陈燕(2008)研究了国际环境产品贸易对我国环境产业发展的意义,认为我国在国际环境产品贸易中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市场特点,迅速提高自己的环境技术水平与环境技术开发能力;同时,分析了我国在节能型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可持续林业产品行业具有比较优势,存在巨大的潜力和机遇。钟娟(2010)分别从关税收入、国内产业和国际经济政治利益等多个方面分析了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同时使用 SIAIC方法(可持续影响评价方法)比较环境产品与服务传统定义、分类与广义定义、分类下的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万怡挺(2011)以环境产品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多哈回合环境产品谈判中我国的攻防利益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在推动我国环境产品贸易发展过程中,国冬梅(2005)对我国环境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从政府角色和作用的定位、行业协会的作用及国内相关部门的协调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四、评价
随着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学术界关于该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也越来越丰富。通过对以上文献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的研究有不少具有价值的研究结果。首先,多数学者研究并得出结论,认为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能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来贸易利益。其次,许多学者致力于研究环境产品贸易谈判中的主要争议问题,并结合技术变革从动态的角度分析,积极研究各种解决对策。再次,多数学者认为,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问题不是关税壁垒,而是非关税贸易壁垒,如海关及行政手续、TBT、SPS手段等。最后,决定环境产品需求的主要因素也得到许多学者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虽然目前的研究有不少有价值的研究结果,但还是还存在诸多不足。受不同国家和利益集团利益的影响,再加上各个学者的研究目的、分析方法、获取的数据以及建立模型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结论也会不同,有些结论还不具普遍性。除之外此,对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存在的局限性和不完善性还表现在:(1)理论研究方面缺乏说服力,特别是环境产品定义的界定和环境产品清单产生的程序和机制上,所依据的理论框架是APEC和OECD清单,然而WTO多数成员认为此清单有益处,但不权威。(2)理论和实证研究多是以发达国家为背景的,对发展中国家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使得结论的普遍性值得怀疑。(3)实证研究中缺乏对相关数据的获得,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这样就削弱了相关实证研究的可信度,而且数据可靠性的差异也使得结论变得难以确定。
我国在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起步相当晚,研究深度也不够。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水平还不高,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数据收集也相对落后,给我们在实证方法、变量选取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进一步的研究带来了困难。但是,由于我国的进出口规模越来越大,再加上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应该更加重视环境产品贸易及对外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因此,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已成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Edmundo Claro,Nicolas Lucas.Trade Flows and Domestic Policy Considerations in Environmental Goods[J].ICTSD Programm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2006,(10).
[2] ICTSD.Liberalization of Trade in Environmental Goods for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ntext[EB/OL]. http:///.
[3] Maxine Kennett,Ronald Steenblik.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A Synthesis of Country Studies[N].OECD Trade and Environment Working Paper,2005-03-10.
[4] Veena Jha.Environmental Priorities and Trade Policy for Environmental Goods:A Reality Check[J].ICTSD Programm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2008,(9).
[5] Robert Howse,Petrus B.van Bork.Options for Liberalising Trade in Environmental Goods in the Doha Round[J].ICTSD Project on 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2006,(7).
[6] Robert M.Hamwey.Environmental Goods:Where Do the Dynamic Trade Opportunitie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Lie? [M].Working Paper prepared to support discussions at the Hong Kong Trade and Development Symposium and the Sixth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 in Hong Kong in Dec,2005.
[7] Rokiah Alavi.An Overview of Key Markets,Tariffs and Non-tariff Measures on Asian Exports of Select Environmental Goods[J].ICTSD Programm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2007,(3).
[8] Vicente Paolo B.Yu.WTO Negotiating Strategy on 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for Asian Developing Countries[J].ICTSD Programm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2007,(4).
[9] 边永民.积极应对多哈回合环境货物谈判[J].WTO 经济导刊,2006,(5).
[10] 陈燕.开放我国环境商品和服务市场的机遇与挑战[J].统计与决策,2008,(6).
作者简介:关凤利,女,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孟宪生,男,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长春 130024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通讯、交通和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各国旨在消除自由市场壁垒政策的实施,贸易自由化的程度比过去有了明显的提高。受此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中重要的表现是:贸易改变了不同社会群体包括不同性别之间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分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女性就业问题逐渐进入了国外学者的研究视野,而且经历了一个视角不断拓宽、探索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
一、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机制
在有关贸易自由化影响女性就业机制的研究文献中,Fontana(2003)、[1]Fofana、Cockburn 和Decaluwé(2005)[2]的观点比较趋于一致,并且具有代表性。他们认为贸易自由化之所以对女性就业产生影响,是因为贸易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或者说,贸易与女性就业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商品相对价格变动这样的传导机制来实现的。
根据经典贸易理论,如果一国生产多种商品(产品的要素密集程度又不相同),则在产品的相对价格和所投入要素的相对价格之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若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将使收入分配向有利于劳动要素的方向转变,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将上升。与此同时,其它要素所有者的实际收入会相对地下降。由于产品相对价格的变动对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有很大影响,而贸易的不断扩张将会导致商品相对价格的改变,使各国商品和要素的价格趋向均等化,因此国际贸易有很强的收入分配效应。在实际的贸易过程中,国家将倾向于生产并出口其充裕资源密集型的商品,进口其稀缺资源密集型的商品,充裕资源的所有者将会从贸易中获利,而稀缺资源的所有者却遭受损失。自由贸易正是通过改变不同商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使得生产要素在各部门间(使用不同密度的要素)发生转移和重新分配,从而对不同群体(包括不同性别)的就业和收入分配产生不同的影响。贸易自由化影响女性就业和收入分配的程度,要受所在国的客观经济条件以及女性主观因素的制约。
在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资源禀赋和产权体系是影响女性获益程度的重要因素。女性是否在对外贸易中获益以及获益的多少取决于哪个生产要素在贸易中是充裕资源,以及女性对该要素所有权的支配程度。Wood(1994)研究表明,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女性的就业影响,在亚洲和非洲经历了不同的结果。这与它们各自不同的比较优势(亚洲劳动力丰富,而非洲自然资源丰富)有密切关系。在亚洲,相对于有限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支配权利,女性更可能从劳动密集型生产的增加中获益。而在非洲,女性在贸易中的获益,更多的是与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财产权联系在一起。[3]
贸易带来的产出增长,能否促使女性就业和工资向着积极的方向变化,还取决于所在国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如果劳动力市场存在着明显的性别职业隔离,同时又缺乏劳动者及时获得再培训的有效机制,则会严重制约女性的跨部门(产业)自由流动。同时,女性相对工资的变化程度也受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弹性、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水平、工会的参与程度以及反歧视法规完善程度的影响。
除了上述条件以外,女性的自身素质也会影响其在贸易扩张中的收益能力。贸易对素质不同的女性有不同的作用效果。面对新的就业机会,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较高的女性在把握机会的能力上一般要高于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较低的女性。此外,年龄、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对女性把握就业机会的能力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女性就业机会的影响
对于贸易给发展中国家女性就业机会所带来的影响,现有文献的研究结论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研究认为,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就业机会的影响是消极的,但大多数的经验研究表明,贸易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女性的就业机会,其增加的幅度在不同的产业和地区又有所差异。
(一) 贸易自由化对加工业中女性就业机会的影响
很多跨国分析的文献揭示,出口导向和贸易自由化政策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加工业劳动力的不断女性化。例如,Wood (1991)对1960―1985年间35个发展中国家的研究发现:制造业中的女性就业密度(每100男性工人中的女性工人数量)与贸易之间强烈正相关。在所研究的大多数国家制造业中,女性就业密度从60年代早期到80年代中期明显增加,其中一些国家增加幅度非常迅速,如埃及大约增长了5倍,毛里求斯大约增长了8倍。[4](168-189)而这一时期恰恰是这些国家贸易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后来对孟加拉国和马达加斯加进行研究的学者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这两个国家都是近几年发展了出口导向型的纺织和服装业。Paul-Mazumdar & Begum (2000)研究发现,在孟加拉国的服装业,1998年曾创造出大约二百万个工作机会,而妇女占据了其中的2/3;[5]而Nicita & Razzaz (2003)的研究证实,在马达加斯加,女性占据了14万名纺织和服装工人总量的约3/4。[6]
就贸易自由化与女性就业的关系而言,一国的出口加工区最能集中体现贸易扩张对加工业女性就业的影响。对于在贸易扩张中加工业劳动力的女性化倾向,学者们给出了不同的解释。Wood (1991, 1994)认为,女性就业密度的增加是生产不断向传统上较多雇佣女性部门转化的结果; Standing(1989, 1999)认为,女性化是廉价的女性劳动力替代男性劳动力的结果;[7](583-602)Elson (1996)认为,女性化是男性工人的工作数量相对下降的结果。[8]
除了贸易影响女性就业的积极效果外,也有学者发现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女性就业机会存在减少的情况。如Ozler(2000)发现在雇佣较多女性的一些制造业企业中,随着对机器设备投入的增加,对女性雇佣的数量在减少。他把这种现象解释为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对女性劳动力的排挤效应。他认为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女性就业机会的增多有可能被技术的发展所逆转。[9]也有一些研究显示,进口竞争已破坏了一些行业(部门)中的女性就业。但是这样的数据只局限于局部研究中,目前还不能作出整体性的结论。
(二)贸易自由化对服务业中女性就业的影响
服务业出口的扩张是妇女就业扩大的另一个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印度、加勒比地区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信息加工部门。但是,现有文献关于贸易对服务业中比重较大的非正规部门女性就业的影响尚缺乏深入的研究。而事实上,非正规部门也有可能是贸易扩张导致女性就业消极效果比较集中的地方。原因是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进出口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地增大,这可能会使企业破产或企业为了提高竞争能力而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从而造成不利于增加女性就业的影响。当然,贸易的扩张,也可能会使为大公司提供中间产品服务的一些非正规部门的小公司,在生产规模上随大公司的扩张而扩张,进而为女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总之,相对于贸易与加工业女性、贸易与农业女性的就业关系研究,目前文献就贸易扩张对服务业女性就业的影响研究,还显得比较薄弱。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趋势看,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贸易扩张对该领域女性就业的影响也将会越来越明显,这方面的研究必将会越来越深入。
从以上贸易对跨地区和跨部门女性不同就业模式影响的文献研究中不难看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禀赋和产权体系是影响贸易能否增加女性就业机会的关键因素。伴随着贸易的扩张,非技术劳动力充裕、基础加工业生产上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获益最大。因为在这些国家中,大部分女性是非技术劳动力,而贸易会使这些国家的充裕资源(非技术劳动力)的所有者明显获益。另外,受产权体系的影响,贸易对女性的劳动报酬要高于对女性所拥有的其它生产要素的报酬。正是因为在土地等自然资源产权占有上的相对劣势,才限制了非洲女性从贸易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三、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
由于贸易通过商品相对价格的改变会产生明显的收入分配效应,贸易扩张必然会因此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原有的性别工资差距。但是,目前关于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工资影响的研究文献并不多见。而且,分析的视角也大多局限于发展中国家的正规制造业部门,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来自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女性劳动力。在关于贸易自由化影响性别工资差距的方向上,目前理论界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贸易自由化缩小了性别工资差距。综合现有的文献研究,支持这个结论的依据主要有:
1. 性别工资差距的缩小源于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扩张中的比较优势。在贸易全球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总体上在生产技术劳动密集型的商品上有比较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生产非技术劳动密集型的商品上有比较优势。贸易扩张的结果,使得发达国家可能专门生产并出口技术劳动密集的商品,而进口非技术劳动密集的商品。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可能专门生产并出口非技术劳动密集的商品,而进口技术劳动密集的商品。根据新古典贸易理论,这种现象将会导致发达国家技术工人工资的上升和非技术工人工资的下降。相反,在发展中国家非技术工人工资趋于上升,技术工人工资趋于下降。结果,发达国家就会出现非技术工人与技术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的上升,而发展中国家随着贸易扩张的进行,将会出现两者之间工资差距的下降。目前在国外理论界,贸易扩张对技术工人与非技术工人工资差距的影响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DFID(2000)认为,把以上结论推广到性别工资差距的分析依然适用。因为在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女性劳动力的技术水平要低于男性劳动力,随着贸易的不断扩张,性别工资差距必然缩小。[10]Oostendorp (2004)曾就贸易对行业内部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做过跨国的研究。他选取了1983年―1999年期间来自80个国家的161个职业作为研究对象。经过研究发现,随着贸易的扩张和FDI净流入,发展中国家低技术行业的性别工资差距一直在缩小。[11]
2. 性别工资差距的缩小与性别歧视的昂贵代价有着密切联系。贸易的扩张往往伴随着竞争程度的不断提高,减少成本的压力将使有歧视偏好的雇主进行歧视的代价更为昂贵。Becker(1971)认为,有歧视偏好的雇主为了满足自己的歧视偏好必然付出一定的成本。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歧视偏好的雇主雇佣女性劳动力的数量,往往低于生产达到利润最大化时所需要的数量,这会导致其利润比没有歧视偏好的雇主要少。他还认为歧视成本和市场结构密切相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歧视偏好弱,利润大的企业将不断发展,而歧视偏好强,难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会越来越小。从长期看,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歧视型雇主将被非歧视性雇主驱逐出市场,因为后者的目标是成本最小化。因此,竞争的压力越大,歧视成本也越高,雇主也就越有可能被迫减少歧视并增加女性的相对工资和就业机会,结果将会导致性别工资差距的缩小。[12]
3.性别工资差距下降与贸易导致人力资本性别差距的下降存在着密切关系。World Bank(2001)认为,贸易的扩张会刺激经济增长,用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资也会相应的增加,同时随着家庭收入的上升,家庭对其成员人力资本投资会逐渐增加。这些因素会促使人力资本的性别差距下降,从而由人力资本差异引起的性别工资差距也会下降。[13]
(二)贸易自由化扩大了性别工资差距。主要依据是:
1.贸易扩张改变了从事不同技术水平工作的报酬,拉大了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仅就贸易和技术的关系而言,贸易扩张对技术具有补偿效应,即贸易扩张更有益于拥有高技术水平的劳动者。Greenaway 和 Nelson(2000)认为,由贸易扩张导致的性别工资差距的扩大,是假定在大多数国家男性工人要比女性工人有更高的劳动力市场技能之上。[14]
Zohir(1998)、[15]Paul-Majumder和 Begun(2000)[16]对孟加拉国的经验研究表明,在孟加拉国服装业中,性别工资差距从1983至1990年一直在缩小,但在1990―1997年期间却呈现出扩大趋势。这个变化归因于更高比例的男性从事了高技术水平的工作,而更多的女工却从事了临时性的低技能工作。Nicita和Razzaz(2003)对马达加斯加性别工资差距扩大原因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17]
2. 贸易扩张导致女性工人的谈判能力减弱,由此扩大了性别工资差距。UN(1999)认为,如果贸易自由化造成的激烈竞争使企业面临缩小成本的强大压力,这将对受影响国家的工人工资有负面效应。由于比男性普遍缺乏技能,女性常被当作临时工雇用,致使她们没有多少能力就工资和工作情况去进行谈判。[18]Levinsohn (1999)对智利的经验研究表明,在经济重大调整(包括贸易自由化)期的女性有更高的工作重配率(从一个工作到另一个工作的重新配置频率):厂家在经济萧条时可能解雇更高比例的女性,在经济复苏时可能雇用更多的女性。[19](321-344)Ozler(2001)对土耳其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这些研究揭示伴随着失业的经常出现,女性对工资和工作环境的谈判能力日益减弱。
Seguino(2000)对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性别工资问题进行了研究。[20]他认为,1
981―1992年间台湾地区和韩国性别工资差距的不同,是和这两个国家贸易环境的不同有关。台
湾地区女性劳动力密集的部门由于贸易的扩张,资本具有更大流动性。企业通过压低成本来保持其竞争力,从而达到吸引外资的目的。这就使女工在工资谈判中的讨价还价能力减弱,从而使女性的利益更易遭受损失,性别工资差距被拉大。相反,韩国是通过鼓励厂商进行技术升级和改进产品质量等手段来维持竞争力,因此女性的利益损失较小。
从以上关于贸易影响性别工资差距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由贸易扩张引发的对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因素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不同国情的制约,在不同的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以及由贸易自由化引致的间接因素,对性别工资差距影响的方向以及影响的程度会有所不同,以致难以得出统一的结论。即使是在同一个国家,也很难作出明确的判断。例如,当“纯”歧视下降时,性别工资差距由于职业隔离的存在,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可能在扩大,而且在国别的分析中,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个国家正规的加工业部门,而对农业部门和非正规部门的分析却非常有限。因此,目前关于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工资变动趋势影响的研究结论,还不是十分清晰,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主要参考文献:
[1]Fontana, M. (2003).Modeling the Effects of Trade on Women, at Work and at Home: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TMD Discussion Paper No.110
[2]Fofana, I. , Cockburn, J. , Decaluwé, B. (2005) .Developing Country Superwomen: Impacts of Trade Liberalisation on Female Market and Domestic Work. Cahier de recherche/Working Paper
[3] Wood, A. (1994). North-South trade, employment and inequalities: changing fortunes in a skill-driven worl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 Wood, A. (1991). North-South trade and female labour in manufacturing: an asymmetry.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Vol 27 No 2.
[5] Paul-Majumder,P. , Begum, A. (2002). The gender imbalances in the export oriented garment industry in Bangladesh.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Report on Gender and Development , Working Paper Series 12, Washington D.C.: The World Bank
[6] Nicita, A. and Razzaz, S. (2003). Who benefits and how much? How gender affects welfare impacts of a booming textile industry in Madagascar.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029, Washington D.C.: The World Bank
[7] Standing, G. (1999). Globalization Feminization through flexible labor: a theme revisited. World Development, Vol 27 No 3.
[8] Elson, D. ,Evers, B. (1996) .Gender aware country economic reports: concepts and sources.GENECON Unit Working Paper 1,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9] Ozler, S. (2001). Export Led Industrialization and Gender Differences in Job Creation and Destruction: Microevidence from Turkish Manufacturing Secto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Los Angeles
[10] DFID (2000).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Job Creation: Making Globalization Work for Women.DFID White Paper.
[11] Oostendorp, R. H. (2004). Globalization and the Gender Wage Gap.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256.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
[12] Becker, G. (1971). The Economics of Discrimination. 2nd 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3] World Bank (2001). Engendering Development. Through Gender Equality in Rights,Resources, and Voice.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Repor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4] Greenaway, D., Nelson,D. R.(2000). The Assessment: Globalization and Labor Market Adjustment. 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 16.
[15] Zohir, S.C. (1998). Gender implications of industrial reforms and adjustment in the manufacturing sector of Bangladesh, Manchester: Economics and Soci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Unpublished Ph.D. thesis
[16] Paul-Majumder,P. , Begum, A. (2000). The gender imbalances in the export oriented garment industry in Bangladesh”nder and Development Working Paper Series 12, Washington D.C.: The World Bank
[17] Nicita, A. and Razzaz, S. (2003). Who benefits and how much? How gender affects welfare impacts of a booming textile industry in Madagascar.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029, Washington D.C.: The World Bank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关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经济。因此,应加大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管力度,保障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数字化文化产品自身的独特性,其关税征管的难度比较大,这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税收征管模式及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1.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关税征收存在的问题
关于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关税征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以往,在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国家贸易进行关税征收的时候,对关税是否征收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并且尽管对关税征收保持统一的意见,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在技术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2)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征收关税的成本要远高于对数字化文化产品所征收的关税所得。新技术出现后,在线视频点播技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就给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关税征收问题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尤其是付费电影的下载,如何对其进行关税征收更是存在很大的难度。以A、B两国为例,A国消费者通过服务器从B过电影网站上下载电影,并以电子支付的形式完成交易,这其中并未索取发票,因而A国相关部门对交易的发生与否并不知情。(3)不同国家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关税征收立场不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不主张征收,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不征收关税会对自己本国数字化文化产品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
2.世界贸易组织暂时免征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计划
一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关税征收问题都比较重视。1997年,经合组织组织的会议中,制定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税务框架条件,提出了“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1998年,世界贸易组织就与电子商务相关问题开始进行审查,并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关税征收提出了一个工作计划,即以电子传输方式进行贸易延迟征收关税。但是对于这一计划,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要表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与其他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关税的征收存在分歧,但是发展中国家最终也赞同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暂时免征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的计划,认为这一计划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然而关于永久性免征关税方面,相关成员都不愿意做出承诺。一方面,有的认为永久性免征将会导致相关关税永久丧失;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考虑到长远国家利益,只是希望通过暂时免征来获取发达国家更多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无论如何,在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收问题上,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仍未达成一致。
3.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暂时免征关税的弊端
暂时免征关税,从全局出发考虑的,既有利也有弊,因为暂时免征关税这一举措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既表现在发达国家,有表现在发展中国家。综合当前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来看,暂时免征关税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以电子传输方式进行的贸易所涵盖的范围不是十分清晰。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各国对什么是电子交付并没有形成共识,各成员国之间对电子传输的理解存在分歧。因此,就导致了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管难度增大。各成员国具有不同的国情及对电子传输贸易标准的定义,并且在电子支付及电子传输中有不同的方式,所征收的关税比例和种类难免不同。因此各成员国制定的数字化文化产品及所征关税的标准具有差异,为保障各自国家的经济主体及利益,暂时免征关税也是难免。(2)暂时征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达成的政治性共识不能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援用。暂时免征关税从其名字就不难看出,该举措其实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无奈之举,是一个无法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得以强制执行的政治义务。(3)暂时征收关税在解决影响服务贸易歧视性原则上还存在很大问题。国际贸易中存在一定的贸易歧视、贸易壁垒,暂时免征关税的举措并没有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何实质性的作用。针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进行暂时免征关税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国际贸易中问题的爆发,并且正在制造新的贸易问题。因此,暂时征收关税存在很大的弊端,影响了国际贸易正常进行。(4)暂时免征关税在实践中并没有阻止对电子商务征税。从目前暂时免征关税的实践来看,以欧盟为例,认为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不应该承担传统贸易不存在的税收形式,并不希望将电子商务活动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而增加新的税种。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暂时免征关税举措的实施难度非常大,且实施这一举措可能造成更大的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问题,对各成员国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经济主体、经济造成损害。
4.结语
总之,关税问题是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最为关键、最为主要的问题。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处理好关税征收的问题,净化数字化文化产品的贸易环境,及早提出一个能够长久解决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收争端的举措,为构建一个可以预测的数字化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框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产业内贸易是指同一产业部门内相同或相似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双向流动,即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又进口某种产业产品的现象。它是相对同一产业产品或者出口或者进口这种单向流动的产业间贸易而言的。产业间贸易以传统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为基础,而产业内贸易的理论基础是规模经济和产品的差异化。因此产业内贸易更能有效反映一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的水平,是衡量其经济发展和产品竞争的重要指标。
目前,国内产业内贸易相关研究尚局限于制造业和农产品产业,本文试图运用产业内贸易理论,对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
一、分析对象和分析方法
(一)分析对象
在贸易领域,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联合国编制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简称SITC)。每个商品的编号由第一位数字“部门”、第二位数字“类”、第三位数字“组”、第四位数字“分组”和最后一位数字“基本目”所构成;另一类是世界海关组织编撰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每个商品的编码由前两位的“章”、第三和第四位的“顺序号”、最后两位的“子目”所组成的六位数编码。鉴于《江苏统计年鉴》在统计进出口商品细分类总额时是按照SITC分类的,根据数据来源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SITC分类法。在SITC分类目录中,食品位于第一位数字是“0”的部门,以下细分“类”依次为:肉及肉制品(01);乳品及蛋品(02);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03);谷物及制品(04);蔬菜及水果(05);糖、糖制品及蜂蜜(06);咖啡、茶、可可、香料及制品(07);饲料(08);杂项食品(09)。下文在分析食品各门类产业内贸易时分别用01― 09数字表示。
(二)分析方法
本文采用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简称G-L指数),对所得数据加工整理并计算分析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水平。G-L指数是由格鲁贝尔(Grubel)和劳埃德(Lloyd)于1975年共同提出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GLIi表示第i类食品的G-L指数,Xi和Mi分别表示第i类食品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值和进口值。通常情况下,GLIi在0―1之间变动:愈接近1表明该类食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愈高;愈接近0则意味着该类食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愈低。当Xi=Mi时,指数为1,说明该类食品是完全的产业内贸易;愈接近0则意味着该类食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愈低。当Xi=0,Mi≠0(或Mi=0,Xi≠0)时,指数为0,说明该类食品是完全的产业间贸易。一般认为,G-L指数大于0.5,视为产业内贸易为主,小于0.5视为产业间贸易为主。
一定时期内整个食品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可由各类食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加权平均求得,计算公式为:
式中GLI表示整个食品行业产业内贸易指数,n表示食品的类别,取值为0 ― 9。其他字符含义与公式(1)相同。
二、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分析
利用公式(1)和(2),可以计算出2000―2009年江苏各类食品及加权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江苏九大类食品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并存现象,但贸易水平极不稳定。01类食品10年来平均指数稍大于0.5,主要原因在于2005和2006年指数比较高,达到0.96。而其余年份基本都在0.3左右,说明江苏01类食品主要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02类食品前7年GL指数都偏低,接近完全的产业间贸易,但后3年产业内贸易有加强的趋势;03类食品各年的GL指数相对比较稳定,均值为0.24,说明03类食品主要还是按照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参与国际贸易。从这类食品的进出口值来看,出口大大高于进口值10倍左右;04类食品指数波动比较大,忽高忽低,不过,总体趋势渐高,这类食品可能与国家政策调控有关;05类食品从2004年开始趋于平稳,指数在0.5左右摇摆,表明05类蔬菜及水果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正在加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06类食品GL指数只有2007年和2009年超过0.2,也表明这类食品在江苏而言主要还是以比较优势参与的国际分工;07类食品显然以产业内贸易为主,是九大类食品中,除01类(平均GL指数0.51)外,唯一一个大于0.5的食品类别,且平均指数达到0.76;08类食品波动也比较大,最高年份的2006年与最低年份的2003年,GL指数相差0.79;09类食品平均GL指数为0.37,从10年的指数来看,基本上都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进一步分析表1,江苏食品每年的总体GL指数只有2005年和2007年略高于0.5,说明江苏食品参与国际贸易总体上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主要还是依靠比较优势,产业内贸易还没得到很好的发展,但总体趋势是产业内贸易水平在不断地加强。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上文通过运用G-L指数分析了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现状,可以明显看出江苏食品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食品的总体G-L指数年平均值为0.38(见表1),可见江苏食品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偏低,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依然是其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但从总的趋势来看,产业内贸易的水平有逐步提高的迹象。
(二)建议
1、充分发挥江苏食品比较优势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在如今国际贸易当中仍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指导意义。我们不能认为比较优势已经不适合现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事实上,比较优势在过去、现在以至于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依然是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因为各国还未真正形成完全的自由贸易,要素的禀赋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要素禀赋的不同决定了我国必须加大优势产品的出口,同时进口国外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以上的分析表明,江苏食品在很多大类中依然占有较大的比较优势的。为提高江苏省食品国际竞争力,江苏省应积极利用其比较优势。
2、加速发展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
江苏应着手从食品的质量入手,加大对食品生产的投入,逐步改善食品的生产布局,实现规模经营。政府应该提供适当的条件,加速推广新品种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食品的科技含量,实现食品生产的社会化,使其具有内外部规模经济效应,进而促进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提高,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并不矛盾,两者可以有效地结合起来,扬长避短,更好的促进江苏食品贸易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①张二震,马野青.国际贸易学[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②刘昱含.我国产业内贸易发展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发展, 基于Internet 的电子商务也随之而生,并在近年来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应用形式,改变了传统商务的运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商务效率,降低了交易的成本。然而,由于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安全问题也自始至终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已经成为影响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性课题。
二、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问题
1.信息泄漏。在电子商务中主要表现为商业机密的泄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三方窃取;二是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
2.信息被篡改。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被多次使用,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
3.身份识别。身份识别在电子商务中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破坏交易、败坏被假冒一方的信誉或盗取交易成果;二是不可抵赖性,交易双方对自己的行为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都不能对此予以否认。进行身份识别就是防止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假冒行为和交易被否认的行为。
4.信息破坏。一是网络传输的可靠性,网络的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出现问题而导致交易信息丢失与谬误;二是恶意破坏,计算机网络本身遭到一些恶意程序的破坏,例如病毒破坏、黑客入侵等。
三、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
1.有效性。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因此,要对一切潜在的威胁加以控制和预防,以保证贸易数据在确定的时刻和地点是有效的。
2.机密性。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维护商业机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因此,要预防非法的信息存取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解决数据机密性的一般方法是采用加密手段。
3.完整性。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各方的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丢失、重复或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各方的不同。因此,要预防对随意生成、修改和删除,同时要防止数据传送过程中的丢失和重复并保证传送次序的统一。
4.不可抵赖性。电子商务可能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商业交易,如何确定要进行交易的贸易方正是进行交易所期望的贸易方这一问题则是保证电子商务顺利进行的关键。在交易进行时,交易各方必须附带含有自身特征、无法由别人复制的信息,以保证交易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对证。
四、电子商务采用的主要安全技术手段
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就是在网络边界上建立相应的网络通信监控系统,用来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它是一种控制技术,既可以是一种软件产品,又可以制作或嵌入到某种硬件产品中。所有来自Internet 的传输信息或发出的信息都必须经过防火墙。这样,防火墙就起到了保护诸如电子邮件、文件传输、远程登录、在特定的系统间进行信息交换等安全的作用。实现防火墙技术的主要途径有:分组过滤和服务。分组过滤:这是一种基于路由器的防火墙。它是在网间的路由器中按网络安全策略设置一张访问表或黑名单,即借助数据分组中的IP地址确定什么类型的信息允许通过防火墙,什么类型的信息不允许通过。防火墙的职责就是根据访问表(或黑名单)对进出路由器的分组进行检查和过滤。这种防火墙简单易行,但不能完全有效地防范非法攻击。目前,80%的防火墙都是采用这种技术。服务:是一种基于服务的防火墙,它的安全性高,增加了身份认证与审计跟踪功能,但速度较慢。所谓审计跟踪是对网络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提供一个完备的记录,以便对网络进行完全监督和控制。通过不断收集与积累有关出入网络的完全事件记录,并有选择地对其中的一些进行审计跟踪,发现可能的非法行为并提供有力的证据,然后以秘密的方式向网上的防火墙发出有关信息如黑名单等。防火墙虽然能对外部网络的功击实施有效的防护,但对网络内部信息传输的安全却无能为力,实现电子商务的安全还需要一些保障动态安全的技术。
2.数据加密技术。在电子商务中,数据加密技术是其他安全技术的基础,也是最主要的安全措施,贸易方可根据需要在信息交换的阶段使用。目前,加密技术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1)对称加密。对称加密又称为私钥加密。发送方用密钥加密明文,传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用同一密钥解密。其特点是加密和解密使用的是同一个密钥。使用对称加密方法将简化加密的处理,每个贸易方都不必彼此研究和交换专用的加密算法,而是采用相同的加密算法并只交换共享的专用密钥。比较著名的对称加密算法是:美国国家标准局提出的DES(DataEncryption Standard,数据加密标准)。对称加密方式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无法鉴别贸易发起方或贸易最终方。因为贸易双方共享同一把专用密钥,贸易双方的任何信息都是通过这把密钥加密后传送给对方的。
(2)非对称加密。非对称加密又称为公钥加密。公钥加密法是在对数据加解密时,使用不同的密钥,通信双方各具有两把密钥,即一把公钥和一把密钥。公钥对外界公开,私钥自己保管,用公钥加密的信息,只能用对应的私钥解密。同样地,用私钥加密的数据只能用对应的公钥解密。RSA(即Rivest,ShamirAdleman)算法是非对称加密领域内最为著名的算法。贸易方利用该方案实现机密信息交换的基本过程是:贸易方甲生成一对密钥并将其中的一把作为公开密钥向其他贸易方公开,得到该公开密钥的贸易方乙使用该密钥对机密信息进行加密后再发送给贸易方甲;贸易方甲再用自己保存的另一把私有密钥对加密后的信息进行解密。贸易方甲只能用其私有密钥解密由其公开密钥加密后的任何信息。为了充分发挥对称和非对称加密体制各自的优点,在实际应用中通常将这两种加密体制结合在一起使用,比如:利用DES来加密信息,而采用RSA来传递对称加密体制中的密钥。
3.数字签名技术。仅有加密技术还不足以保证商务信息传递的安全,在确保信息完整性方面,数字签名技术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目前数字签名的应用主要有数字摘要、数字签名和数字时间戳技术。
(1)数字摘要。数字摘要是对一条原始信息进行单向哈希(Hash)函数变换运算得到的一个长度一定的摘要信息。该摘要与原始信息一一对应,即不同的原始信息必然得到一个不同的摘要。若信息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信息就无法通过原始摘要信息的验证,成为无效信息,信息接收者便可以选择不再信任该信息。
(2)数字签名。数字签名实际上是运用公私钥加密技术使信息具有不可抵赖性,其具体过程为:文件的发送方从文件中生成一个数字摘要,用自己的私钥对这个数字摘要进行加密,从而形成数字签名。这个被加密的数字签名文件作为附件和原始文件一起发送给接收者。接收方收到信息后就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对摘要进行解密,如果解出了正确的摘要,即该摘要可以确认原始文件没有被更改过。那么说明这个信息确实为发送者发出的。于是实现了对原始文件的鉴别和不可抵赖性。
(3)数字时间戳。数字时间戳技术或DTS 是对数字文件或交易信息进行日期签署的一项第三方服务。本质上数字时间戳技术与数字签名技术如出一辙。加盖数字时间戳后的信息不能进行伪造、篡改和抵赖,并为信息提供了可靠的时间信息以备查用。
五、小结
本文分析了目前电子商务领域所使用的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以及安全协议,指出了它们使用范围及其优缺点。但必须强调说明的是,电子商务的安全运行,仅从技术角度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完善电子商务立法,以规范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现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而引导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红燕: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350-358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发展,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也随之而生,并在近年来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应用形式,改变了传统商务的运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商务效率,降低了交易的成本。然而,由于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安全问题也自始至终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已经成为影响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性课题。
二、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问题
1.信息泄漏。在电子商务中主要表现为商业机密的泄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三方窃取;二是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
2.信息被篡改。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被多次使用,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
3.身份识别。身份识别在电子商务中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破坏交易、败坏被假冒一方的信誉或盗取交易成果;二是不可抵赖性,交易双方对自己的行为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都不能对此予以否认。进行身份识别就是防止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假冒行为和交易被否认的行为。
4.信息破坏。一是网络传输的可靠性,网络的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出现问题而导致交易信息丢失与谬误;二是恶意破坏,计算机网络本身遭到一些恶意程序的破坏,例如病毒破坏、黑客入侵等。
三、电子商务的安全要素
1.有效性。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因此,要对一切潜在的威胁加以控制和预防,以保证贸易数据在确定的时刻和地点是有效的。
2.机密性。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维护商业机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因此,要预防非法的信息存取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解决数据机密性的一般方法是采用加密手段。
3.完整性。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各方的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丢失、重复或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各方的不同。因此,要预防对随意生成、修改和删除,同时要防止数据传送过程中的丢失和重复并保证传送次序的统一。
4.不可抵赖性。电子商务可能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商业交易,如何确定要进行交易的贸易方正是进行交易所期望的贸易方这一问题则是保证电子商务顺利进行的关键。在交易进行时,交易各方必须附带含有自身特征、无法由别人复制的信息,以保证交易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对证。
四、电子商务采用的主要安全技术手段
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就是在网络边界上建立相应的网络通信监控系统,用来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它是一种控制技术,既可以是一种软件产品,又可以制作或嵌入到某种硬件产品中。所有来自Internet的传输信息或发出的信息都必须经过防火墙。这样,防火墙就起到了保护诸如电子邮件、文件传输、远程登录、在特定的系统间进行信息交换等安全的作用。实现防火墙技术的主要途径有:分组过滤和服务。分组过滤:这是一种基于路由器的防火墙。它是在网间的路由器中按网络安全策略设置一张访问表或黑名单,即借助数据分组中的IP地址确定什么类型的信息允许通过防火墙,什么类型的信息不允许通过。防火墙的职责就是根据访问表(或黑名单)对进出路由器的分组进行检查和过滤。这种防火墙简单易行,但不能完全有效地防范非法攻击。目前,80%的防火墙都是采用这种技术。服务:是一种基于服务的防火墙,它的安全性高,增加了身份认证与审计跟踪功能,但速度较慢。所谓审计跟踪是对网络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提供一个完备的记录,以便对网络进行完全监督和控制。通过不断收集与积累有关出入网络的完全事件记录,并有选择地对其中的一些进行审计跟踪,发现可能的非法行为并提供有力的证据,然后以秘密的方式向网上的防火墙发出有关信息如黑名单等。防火墙虽然能对外部网络的功击实施有效的防护,但对网络内部信息传输的安全却无能为力,实现电子商务的安全还需要一些保障动态安全的技术。
2.数据加密技术。在电子商务中,数据加密技术是其他安全技术的基础,也是最主要的安全措施,贸易方可根据需要在信息交换的阶段使用。目前,加密技术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1)对称加密。对称加密又称为私钥加密。发送方用密钥加密明文,传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用同一密钥解密。其特点是加密和解密使用的是同一个密钥。使用对称加密方法将简化加密的处理,每个贸易方都不必彼此研究和交换专用的加密算法,而是采用相同的加密算法并只交换共享的专用密钥。比较著名的对称加密算法是:美国国家标准局提出的DES(DataEncryptionStandard,数据加密标准)。对称加密方式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无法鉴别贸易发起方或贸易最终方。因为贸易双方共享同一把专用密钥,贸易双方的任何信息都是通过这把密钥加密后传送给对方的。
(2)非对称加密。非对称加密又称为公钥加密。公钥加密法是在对数据加解密时,使用不同的密钥,通信双方各具有两把密钥,即一把公钥和一把密钥。公钥对外界公开,私钥自己保管,用公钥加密的信息,只能用对应的私钥解密。同样地,用私钥加密的数据只能用对应的公钥解密。RSA(即Rivest,ShamirAdleman)算法是非对称加密领域内最为著名的算法。贸易方利用该方案实现机密信息交换的基本过程是:贸易方甲生成一对密钥并将其中的一把作为公开密钥向其他贸易方公开,得到该公开密钥的贸易方乙使用该密钥对机密信息进行加密后再发送给贸易方甲;贸易方甲再用自己保存的另一把私有密钥对加密后的信息进行解密。贸易方甲只能用其私有密钥解密由其公开密钥加密后的任何信息。为了充分发挥对称和非对称加密体制各自的优点,在实际应用中通常将这两种加密体制结合在一起使用,比如:利用DES来加密信息,而采用RSA来传递对称加密体制中的密钥。
3.数字签名技术。仅有加密技术还不足以保证商务信息传递的安全,在确保信息完整性方面,数字签名技术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目前数字签名的应用主要有数字摘要、数字签名和数字时间戳技术。
(1)数字摘要。数字摘要是对一条原始信息进行单向哈希(Hash)函数变换运算得到的一个长度一定的摘要信息。该摘要与原始信息一一对应,即不同的原始信息必然得到一个不同的摘要。若信息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信息就无法通过原始摘要信息的验证,成为无效信息,信息接收者便可以选择不再信任该信息。
(2)数字签名。数字签名实际上是运用公私钥加密技术使信息具有不可抵赖性,其具体过程为:文件的发送方从文件中生成一个数字摘要,用自己的私钥对这个数字摘要进行加密,从而形成数字签名。这个被加密的数字签名文件作为附件和原始文件一起发送给接收者。接收方收到信息后就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对摘要进行解密,如果解出了正确的摘要,即该摘要可以确认原始文件没有被更改过。那么说明这个信息确实为发送者发出的。于是实现了对原始文件的鉴别和不可抵赖性。
(3)数字时间戳。数字时间戳技术或DTS是对数字文件或交易信息进行日期签署的一项第三方服务。本质上数字时间戳技术与数字签名技术如出一辙。加盖数字时间戳后的信息不能进行伪造、篡改和抵赖,并为信息提供了可靠的时间信息以备查用。
五、小结
本文分析了目前电子商务领域所使用的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以及安全协议,指出了它们使用范围及其优缺点。但必须强调说明的是,电子商务的安全运行,仅从技术角度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完善电子商务立法,以规范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现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而引导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红燕: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350-358
一、 “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部署和任务,继续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积极主动融入一体化发展进程,为实施“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的“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 “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
1.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落实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协同,为地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统一的管理规范,实现业务流程、条件要求、解释口径、办理时间“四个统一”。加快实现证照管理一体化,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事项相同、改革措施相同。协力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共同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构建跨区域政务服务网,强化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等功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场景。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设立地区“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加强政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提供区域性一体化受理、收件、查询、发证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2.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环境。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落实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双随机公开”、抽查检查等信息在区域内充分共享应用,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企业信用修复规则、实现信用监管标准互认结果互用。对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实施精准监管,对守信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督和联合惩戒。落实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创造、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鼓励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加强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配合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满意消费行动,共建区域内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经营主体自律,配合打造统一的消费投诉公示平合。推进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协同监管网络交易。充分发挥全省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平台作用,注重整合辖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基础信息、经营信息、监管信息等信用数据,开展研究分析,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地区网络、合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协同破解新形势下的网络监管难题。
3.合力打造一体化的质量供给环境。配合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建设。在信息、业务、资源各方面配合推进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效率共同提升。配合建设和华东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促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培养计量技术人员,互派计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交流互动。推动特种设备监管一体化。推进特种设备单位、人员、设备信息互查互享,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运用。
4.合力打造一体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全面建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程监管更加科学,“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社会满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行为,杜绝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较大及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继续巩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成果,积极配合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四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进小作坊登记和小餐饮、小摊贩备案管理。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公开违法违规、虚假欺诈产品和企业信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推动实现顺向可追、逆向可溯、风险可控的地区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体系。不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 “十四五”期间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和“十四五”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十四五”规划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心得体会2800字范文稿当前,以信息技术和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并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经过近年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数字经济大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准确研判“十四五”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地缘新特征新变化新趋势,对于维护延长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增强提升国际塑造力影响力引导力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把握数字经济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社会前进动力,更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抢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强国建设发展对于我国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快发展数字科技,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坚强基石。尽管我国是数字科技应用大国,却不是数字科技研发强国,很多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因此,须加强数字科技关键技术攻关和布局,以数字科技大突破带动数字经济大发展。
一是采取清单制梳理我国数字科技的短板软肋,短期内寻找可靠的替代源和备份源,使“卡脖子”技术不因外国的封锁而断供。
与此同时,发起专项研发计划,集中力量攻克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工业软件等短板,补齐数字科技研发链。
二是面向数字科技前沿领域,设立国家或世界实验室,牵头发起全球大科学计划或工程,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主动嵌入全球数字科技创新链条和生态系统,吸引和积聚全球创新人才。
三是支持数字科技试点应用,积极利用智慧城市、智能工业、智慧医疗等发展契机,推进数字新科技先行应用,为数字科技应用提供试验平台和应用场景,在应用中不断完善技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加快推进数字基建,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国在发展数字基建方面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而言比较滞后。由此,应科学决策、统筹布局,把数据中心、场景中心、区域中心、应用中心有效结合。
一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要有战略导向和规划牵引,前瞻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与此同时,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紧密结合,共同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正确处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行业规则、设施标准、规划布局、互联互通等,引导数字基础设施的有效投资和有序建设。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充分考虑本地发展情况和财力承受情况,尤其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数字基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注意避免一哄而上,形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三是正确处理好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以需求为牵引,把应用场景建设置于数字基建的重要位置,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依托自身需求参与数字基建,并开放为社会使用,实现数字基建供给和需求精准匹配。合理跨区域布局数字基建,将数字基建同金融、物流、交易市场等渠道打通,形成产业链应用生态。
加快发展数字贸易,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强大引擎。随着5g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以b2b为主导的产业互联网推动的企业间数字贸易将成为拉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强大引擎。须顺势而为,充分发挥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先行优势,依托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双轮驱动数字贸易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的效益与质量。
一是继续做大做强消费互联网驱动的数字贸易,利用数字技术“在线化、无接触、可传输”特性,进一步提升产品与服务的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数字娱乐、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多高端便捷的消费选择。加大主要电商平台的全球化战略布局,通过收购或自建本土化网站,建设更多海外仓、展贸中心和营销服务中心等,带动更多中国产品与服务进入海外市场,形成国内国外双循环,拓展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二是培育壮大产业互联网驱动的数字贸易。制订实施产业互联网国家战略,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更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生态,共享产能、技术、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等,促进产业互联网带动的新型数字贸易快速发展,使其尽快成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稳步推进数字货币,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有力抓手。当前,各国高度重视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实践,竞相加快央行数字货币布局。对于我国而言,以微信、支付宝为代表的零售支付体系发达,同时,较早启动了央行数字货币的理论研究,加快了央行数字货币试点落地步伐。展望未来,须顺应全球数字货币发展趋势,及早谋划、动态应对、争取主动。
一是加快战略布局,协同推进人民币数字化与国际化工作,实现国际国内同步部署,强化央行数字货币与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的联动发展,助力人民币更好承担国际贸易、跨国投资的计价、支付、结算职能并发挥世界储备货币角色。
二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先进地区整体落地,及时总结央行数字货币发行、运营与管理经验,有序推动央行数字货币多场景推广应用进程。与此同时,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央行数字货币与其他零售移动支付方式联动互促、协同发展的模式与路径。
从《数字化生存》说起
1995年,个人电脑对普通人而言,还是个顶稀罕的玩意儿,甚至见都没见过,上网也是闻所未闻。此时,美国学者、M1T媒体实验室主席尼古拉·尼葛洛庞帝已经出版了其著作《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按照他的解释,“数字化生存”是指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他总结数字化生存有四大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与赋予权力。可以说,数字化生存是现代社会中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的生存方式。在数字化生存环境中,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呈现出全新的面貌。比如,生产力要素的数字化渗透,生产关系的数字化重构,经济活动走向全面数字化,就连工作、学习、娱乐、购物等日常生活都打上了数字化的烙印。这种方式既是对现实生存的模拟,更是对现实生存的延伸与超越。尼葛洛庞帝在书中这样写道:当一个个产业揽镜自问“我在数字化世界中有什么前途”时,其实,它们的前途百分之百要看它们的产品或服务能不能转化为数字形式。
如今再重温《数字化生存》,说不上有多少新鲜感了,因为一切正在我们周围发生,但还是不得不佩服“预言帝”当初的真知远见。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加速到来,网民的数量也急遽膨胀。据瑞典互联网市场研究公司RoyalPingdom的调查报告,2012年全球网民总量已超22.7亿,较5年前的11.5亿将近翻番。而《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则显示,到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手机网民达到4.2亿。报告认为,中国网民数已经处于高位,网民增长和普及率都进入了相对平稳的时期。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普及、无线网络升级等因素,促进了手机网民数的快速提升。显然,对于世界上大约1/3的人来说,“数字化生存”已成为“现在进行时态”。
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共识
伴随着“数字化地球村”的日益成型,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共识。
经历了上一轮金融危机的元气大伤,欧盟把欧洲复苏的希望寄托在数字经济的提升之上。在今年的欧盟秋季峰会上,欧洲理事会主席赫尔曼·范龙佩(Herman Van Rompuy)宣布将通过鼓励投资政策、统一市场法规、增加劳动者技能等三大举措发展欧盟数字市场。此次欧盟秋季峰会将建立“单一数字市场”上升到关乎整个欧盟竞争力、经济持续增长的高度。欧洲政策研究中心估计,欧盟范围内若能实现统一数字市场,将在10年内带动5000亿欧元的经济增长,电信基础设备建设、网络消费、电子商务等领域都会受益于该市场的建立。
澳大利亚也于今年了首个国家云计算战略。澳大利亚宽带、通信及数字经济部长史蒂芬·康罗(Stephen Corrroy)称:“这是一个将互联网摆在我们经济核心位置的一项议程。国家宽带网络是这个数字经济的基石,澳大利亚将创建并使用云服务来加强整个数字经济的创新。”他表示正确地采用云计算战略,到2020年将为澳大利GDP增加33亿澳元。同时,他认为云计算最大的变革在于个人和小型企业。“现在规模较小的企业还没有参与其中,需要支持和采购云服务的信心。作为澳大利亚国家云计算战略的一部分,政府将为10家行业领先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以开发专门针对领域的数字业务包,这个举动也让他们更加了解和熟悉云计算。”
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1993年,克林顿政府提出“国家信息基础建设计划”(National 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其目标是:建成一个连接到各社会机构、团体和每个家庭的宽带高速网络,为全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开展多样化的高级信息服务,全面满足人们在生产、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的信息需求。如今奥巴马政府在推动更新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持续发展也下了大功夫。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2年,美国无线网络的年投资额以40%的速度增长,从每年210亿美元增长到300亿美元,已经超过主要的石油、天然气和汽车公司。2013年,美国的有线网络投资额预计达到350亿美元。
而今年8月,我国国务院正式公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这标志着中国宽带战略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被认为是升级基础设施、为促进信息消费提供前提。由此可见,数字经济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谁都不想在新一轮的经济大潮中丧失竞争地位。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5-081-02
一、数字化产品国际立法模式比较
目前,国际社会关于数字化产品课税立法措施和实施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国家或组织联网免税法案年5月通过,2007年10月31日决定延长至2014年盟增值税改革法案年开始对数字化产品征税有明确的立法措施作发展组织(OECD)在线销售消费税课税指南年通过,对于C2C模式销售产品如何征税并没有涉及,存在一定的缺失组织(WTO)子商务计划品贸易适用GATS,但保证GATT层次上的准入上述图表,可以看出数字化产品课税立法模式缺乏国际统一协调,主要有美国免税模式、欧洲的增值税法案、南非隐含立法模式。具体来说,第一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法案。其实,最早自1996年起美国就主张网络贸易免税方案。1998年5月获参议院通过的《因特网免税法案》规定了3年免征期。随后,该法案多次延长免税期限。尤其是,《英特网免税法修正案》在2007年10月31日经美国总统签署正式生效,将免征禁令期限延长至2014年。但是,美国实施双轨制方案,规定在1998年10月1日前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约10个州可以继续适用“祖父条款”。
第二种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增值税法案。欧盟对从事数字化产品贸易的企业和消费者征收增值税始于1998年。尤其是,2008年2月又通过了增值税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一,今后在欧盟范围内对购买者不再由服务商注册所在国征税,而转由发生实际服务消费的国家征收;第二,为了协调个别低税国家的利益,服务商所在国对转交给发生实际服务消费的国家的增值税仍有权留存一定的比例:2015—2016年均为30%,此后递减为每年15%,直至2019年1月1日终止。
第三种模式,以南非为代表的隐含征税制,虽然其国内增值税法案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对数字化产品征税,但从其条款隐含的实质来看,应予以征税。然而,该模式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OECD在2006年《国际增值税/货物服务税指南》中指出:除非一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对企业征税,否则企业不应承担额外税负。
二、数字化产品交易性质及征税分歧问题
关于数字化产品交易的性质及是否征税问题,国外学者主要存有三种不同的态度:第一种观点以美国为典型的免税派认为,不应对数字化产品征税,否则会严重阻碍其贸易的发展。关于数字化产品交易的性质,美国学者采取了双重标准。一则,在国内,主张数字化产品交易不受货物买卖法的规制;二则,在国际上,基于美国在数字化产品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坚决反对欧盟通过的增值税法案。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美国为维护其国家利益的需要,而非从立法角度作出的科学论断。如美国学者Roy Rohatgi等。
第二种观点,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主张,数字化产品既不应承担超额税负,但也不能予以免税。而且,基于美国在全球数字化产品交易上的主导地位,如不对其征税,将会使得欧盟企业在竞争中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因为欧盟企业向其成员国内外销售数字化产品,均需缴税。关于征税的具体地点,欧盟多数学者认为,应由发生实际服务消费的国家征税。
第三种观点,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折中派认为,如果不对数字化产品征税,则可能造成对本国税基的侵蚀。但是对于征税的税种,观点各异。如印度学者认为,数字化产品交易应视为一种特许权转让,进而征收预提税。新加坡学者主张,数字化产品交易应视为提供劳务,缴纳一定比率的货物与劳务税。南非学者Oberholzer也指出,对数字化产品征税是合理的。但他强调,南非并没有对其如何征税提供确切的立法指引。总之,国际上对数字化产品是否征税及所使用的征税方法,存在严重的分歧,各国学者间也缺乏共识。
三、数字化产品交易性质的应然分析
(一)WTO体制下的应然分析
究竟数字化产品应视为货物抑或服务,国际社会也存在严重分歧。虽然美国为了维护其数字化产品贸易的优势地位,强调在其国内不能适用货物买卖法,但却在WTO体制下主张应适用GATT。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如果数字化产品交易属于货物销售而非提供服务,则有利于其数字化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巩固美国的贸易优势地位。与之相对,欧盟则主张,数字化产品并不具备任何物理特征,因而应视为服务提供,进而适用GATS。甚至,一些国家主张数字化产品既非货物贸易,也非服务贸易,应适用TRIPs协议。
综上,可以看出,各国对于在WTO体制下,数字化产品的交易性质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由于各自主张的不同,因而适用于不同的WTO协议。实际上,为了维护技术中性原则,WTO电子商务计划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适用GATS,但保证GATT层次上的市场准入。
(二)OECD框架下应然分析
关于数字化产品属于服务抑或货物,OECD的态度是明确的,应将其视为一种服务提供。关于征税方法, OECD税务委员会第9工作组于2001年2月一份报告建议,对B2C交易情形,实际消费地应为接收方拥有惯常居所的国家;对B2B交易情形,应将接收方拥有商业存在所在地视为跨国交易的消费地。随后,OECD在2006年2月又了《国际增值税/货物服务税指南》,再次确认了上述建议。尤其是,2008年1月OECD了三份有关跨国远程在线销售劳务和无形资产的消费税课税指南,使得2001年报告和2006年指南建议的征税方法,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四、我国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我国学者开始对数字化产品交易的性质进行了相应的探讨。部分学者认为,数字化产品应视为货物销售,且赞成WTO电子商务计划所提出的建议。也有个别学者认为,我国有关税法应将其视为现行营业税意义上的销售劳务或无形资产,而非现行增值税意义上的有形货物销售。有的学者主张,数字化产品分类不同,其所得性质应不同。尤其,对于下载、订购已经获得版权保护的数字化产品,并供商业开发利用的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但是,对于具体征税方法,国内学者则较少展开深入分析。总之,与国外相比,我国目前对于数字化产品课税的立法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仍需要就中国的路径作出明确的选择:现阶段不征税,但可借鉴美国模式,规定合理的免税期限。
网络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安全是电子商务安全的基础,它所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多,如操作系统安全、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VPN技术和入侵检测、漏洞检测技术等。
防火墙
主要是在某个机构的内部网络和不安全的网络之间设置屏障,阻止对信息资源的非法访问,也可以被用来阻止专利信息从企业的网络上被非法输出。包括四大类:分组过滤网关、应用级网关、线路级网关和规则检查防火墙。
加密技术与数字签名技术
加密技术是电子商务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贸易方可根据需要在信息交换的阶段使用。目前,加密技术分为两类: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1)对称加密:又称为私钥加密。即对信息的加密和解密都使用相同的密钥。也就是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用对称加密方法将简化加密的处理,每个贸易方都不必彼此研究和交换专用的加密算法,而是采用相同的加密算法并只交换共享的私有密钥。如果进行通信的贸易方能够确保专用密钥在密钥交换阶段未曾泄露,那么机密性和报文完整性就可以通过对称加密方法加密机密信息和通过随报文一起发送报文摘要或报文散列值来实现。
(2)非对称加密:又称为公钥加密。密钥被分解成为一对,即一把公开密钥或加密密钥和一把私有密钥或解密密钥。这对密钥中的一把作为公开密钥,通过非保密方式向他人公开,而另一把则作为私有密钥加以保存。私有密钥只能由生成密钥对的贸易方掌握,公开密钥可广泛,但它只对应于生成该密钥的贸易方。贸易方利用该方案实现机密信息交换的基本过程是:贸易方甲生成一对密钥并将其中的一把作为公开密钥向其他贸易方公开,得到该公开密钥的贸易方乙使用该密钥对机密信息进行加密后再发送给贸易方甲,贸易方甲再用自己保存的另一把私有密钥对加密后的信息进行解密。贸易方甲只能用其私有密钥解密由其公开密钥加密后的任何信息。
(3)数字签名:是公开密钥加密技术的另一类应用。主要方式是:报文的发送方从报文文本中生成一个128位的散列值(或报文摘要),用自己的私有密钥对这个散列值进行加密来形成发送方的数字签名。然后,这个数字签名将作为报文的附件和报文一起发送给报文的接收方。报文的接收方首先从接收到的原始报文中计算出128位的散列值,接着再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来对报文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散列值相同,那么接收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通过数字签名能够实现对原始报文的鉴别。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普及,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逐渐加快,成为推动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跨境电商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体现,数字经济在此背景下不可避免地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为跨境贸易提供了新的窗口,扩大了国际市场份额,在发展跨境电商的前提下改变外贸发展方式和国际贸易规则。它兼具结构调整和整合世界资源的优势,即形成有效的跨国合作新渠道,提供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经过不断的发展和探索,中国跨境电商正在进入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阶段。随着数字化技术发展的不断成熟,跨境电商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于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数字经济及其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1.1基本概念
数字经济是一个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石的全新经济形式,以大数据技术为发展导向,实现社会经济的高效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资源再生。数字经济将促进经济社会在各领域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推动各领域与国际贸易合作的进程,推动社会经济成长,提升劳动生产率,培养新市场、新增长点。跨境电商,是指在全球商务活动中与世界各个国家的交易主体开展跨境交易,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结算和跨境物流配送完成交易。在国家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一带一路”政策倡议下,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量持续稳定增长。
1.2数字经济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在中国数字经济的带动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快,这也带动着中国外贸企业跨界融合的快速发展。自2016年数字经济成为我国创新发展战略提出以来,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庞大的市场需求和新型信息的广泛运用,都推动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随着数字科技的日益发达,无形商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流行。数字化服务主要通过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进行跨境服务,将原来有形的产品和服务,逐步地向无形的产品和服务转化。无形产品和服务的输出,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以往的线下贸易流程,实现了线上即时交付,并由此大大提高了贸易效率。但如今,由于交易内容和贸易模式的改变,导致了中国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已经无法支撑中国现实发展的市场需求,因此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迫切需要弥补中国数字商品市场与服务领域的空缺。
2数字经济中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存在缺陷
跨境电商平台的综合业务能力定位,由于缺少对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认识,仅在经营策略上重视企业利益,而忽略了客户的现实业务需要,最后造成了资源投放走向偏离,企业服务质量无法提高,使基本业务功能难以实现,也难以实现整个企业综合业务能力的改善与提升。同时,因为没有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体系的策划与构建,在交易过程中就会存在着环境风险、流程风险与结果风险。目前,国内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仍然着眼于基本业务,而不是从企业需求的视角来思考问题,系统平台需要从结构、业务、系统、标准化、便利化等方面进行重新规划和重建。
2.2跨境电商物流系统有待完善
现有的物流运输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海铁联运作为跨境物流的主要运输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联运不畅、松散等问题,这增加了运输成本,使使用环节更加复杂,也浪费了时间。根据跨境电商的业务运作,物流模式可分为商流和物流。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最重要的是建立跨境物流体系。由于交通枢纽和物流设施建设时间长、周期长,物流运输对跨境电商的帮助有限。同时,不同的物流模式有着不同的物流标准,往往无法顺利对接,影响跨境电商的有效开展。物流设施的不同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跨境电商的工作效率。这些成本最终会由跨境电商企业承担,不利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
2.3海关流程仍旧处于模糊监管
由于货物种类繁多,不同的部门需要协同工作来协调和监督。由于中国各地海关的监管职责分工边界并不清楚,各监管部门任务目标的不同,工作重心也有所不同,监管流程和监管成本增加,从而造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成本和商品价格增加,这也最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销售额的减少。同时,跨境电商是一个服务性的营销活动,需要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要。但国外顾客的需要无法精确预估,企业无法根据不确定的需求制定相应准确的运输计划。当货物到达顾客手中时,顾客经常会因为对货物不满意而退换货,因此他们不得不支付退货或换货所需的关税。虽然我国的保税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但其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复杂性,会增加跨境电子商务的时间和成本。
2.4跨境电商经营理念陈旧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生态系统中的核心点,其自身陈旧的经营理念,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首先,供应链的风险很大。跨境电商作为一个长产业链,其经营风险不易控制,上游商品供应出现虚假宣传的行为,下游服务出现退货流程繁琐、时效延长的现象。其次,资本流转风险较大。在资本流转中,最主要的条件是安全性和便捷性,但是目前的跨境支付方式面临着不少风险,比如由于现在的外汇管制制度,使人民币无法自主地兑换和在全球流动,使跨境出口的公司主要在境外采用第三方付款方式。这样,就可能会面临着帐号被盗、资金冻结乃至洗钱和套现的经营风险,不仅对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构成了威胁,也给跨境支付安全带来了挑战。最后,缺乏数字思维。在实际运行中,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通常较为简单,其管理主要集中在库存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使库存的预测与实际销售产生一定的差异,因此库存成本控制不科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是基于信息技术,而缺乏数字管理思想导致的静态库存管理和落后供应链管理能力问题,使其发展无法赶上数字经济发展速度。
2.5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不平衡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参与到全球数字商务中来。由于跨国电子商务公司的初始数字化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没有数字化人才和数字化管理理念,其数字化发展水平也和公司增长速度不相适应,从而造成了其抗经营风险能力相对薄弱,无法对抗因国际数字商业而产生的各类经营风险。跨国电子商务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际交易,能够更好地实现全球贸易,但是经营风险也会增加,比如中美贸易摩擦、数字贸易壁垒等。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水平落后,缺乏竞争优势,无法应对各种风险。数字经营中的跨国运营,对数字水平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同时跨国电子商务企业也必须向数字化经营转变,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风险。
3数字经济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策略
3.1专注于平台服务
跨境电商平台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核心,应加强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特别是适合本土企业需求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大力支持本土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在发达国家和重要节点国家适时布局,沿着“一带一路”路径,加快跨境电商平台全球化覆盖的进程;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通关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提升各平台的协调服务能力,从而加快信息、资金、货物自由流通。同时跨境电商企业应通过国际合作或并购等方式扩大销售网络、物流网络和支付网络,并通过本地化经营提高对海外市场的认识和服务能力。
3.2完善物流体系
跨境电商应逐步按照核心和的方式适应数字经济环境。除了打造更完善的跨境电商平台外,也要重视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进入每个家庭,这种信息和网络环境被应用到各个领域,这就为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流程的改进提供了保障。跨境电商存在着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如对消费者市场的认识不准确、消费者心理不一致等,提升了供应链管理的难度和退换货的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更为完善,更加灵活的物流体系的支撑。外贸企业可以比较国内港口到世界各地的运价,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利润,帮助客户获得最高的性价比。“海外直销、本地配送”的新模式和仓储物流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投入资金和资源,创造更高效的国际贸易市场,建立更为高效的物流体系势在必行。商流与物流深度融合,并协调发展,共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3.3完善海关作业设备和流程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海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业务流程部门应共同完善通关流程,解决如海关监管严格、流程复杂、等待时间长、用户需求大等问题。因此,海关监管部门应在不降低监管效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和设备,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不同信用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关监管部门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例如,对跨境电商进行分类监管,将不同诚信、信誉等级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同时,还需要对海关管理系统方案进行修改设计,完善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明确职责,减少空白处和监管重叠,各部门要在监管管理范围内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使通关手续更加灵活,海关审批手续更加便利。此外,要加强各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管合作,提高进出口货物的质量,共同建立一个严格维护、协调、高效的通关环境。
3.4采用先进的经营理念
在发展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注意对数字技术的投资,确保数字技术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跨境电子商务公司要从模块经营转变为数字化管理,并高度重视经营中的数字化发展,把数字化发展融入到公司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如编制相关的数字化发展计划,制定相关预算,并设立年度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等。在数字技术的开发过程中,公司应重视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对取得的研究成果加以检测与评价,使得新的数字科技可以促进跨国电子商务公司的数字化发展。对跨国物流来说,打通环节不仅是宏观政策层面的,也是技术层面的。新一代信息系统的引入,显著提高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竞争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其中,区块链技术手段大大改善了传统底层的支付技术,显著提升了支付效率。另外,由于大数据分析、新一代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系统的运用,使以往许多非标准化问题转变为标准化问题,大大促进了企业管理过程规范化的进展。虚拟现实技术和增强现实产品与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使用体验。因此必须大力支持和引导创新,运用区块链技术手段,强化企业合作关系,保障跨境支付的安全性。要更加重视企业内外部数据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应用手段,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增强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运用信息推动跨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3.5优化生态环境
首先,从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的视角,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特别是政府监管。政府部门要抓好政策保障工作,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采取税费优惠政策或政府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国家生态战略的落实,以宏观策略的视角引导中小企业规范运营;同相关国家开展政治沟通和文化交流,积极降低贸易壁垒与摩擦;推动各级、各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全面开通国际监管协作平台,建立全球信用风险监测系统。其次,从技术环境的视角,关注数字人才的培育,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数字人才培养已成为从根本上促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也应该更加重视对数字人才的培育。一方面,跨国电子商务公司应该主动吸纳优秀的数字人才,并利用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培养优秀的数字人才。此外,跨国电子商务企业还应该定期地对现有人才开展数字技术培训,并构建好数字人才发展评价系统,建立自己的数字人才团队。唯有如此,数字化管理思想才能代替传统的管理思想,而数字化人才的优势,也才能充分体现到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4总结
生态系统建设是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路径,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研究和发展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关人员需要结合现有条件进行探索和实践,依靠数字化信息技术为跨境电商开发新的商业模式和物流模式,以改进和加强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本文通过研究,指出数字经济时代下,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应明确遵循核心原则,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展的生态系统。同时,跨境电商应该以主营业务为方向,以相关产业为支柱,构建具有优势资源的核心业务生态集群。此外,跨境物流业务具有的独特复杂性和货物流通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跨境物流应通过优化物流业务流程,提高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的融合程度,这有助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中物流资源的高效利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通过对综合性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可以实现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高质量建设。
参考文献
[1]戴永辉等.基于广义生态群落的跨境电商软性供应链仿真分析[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
[2]曲维玺,王惠敏.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及创新发展策略研究[J].国际贸易,2021,(3).
[3]肖亮,柯彤萍.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演化动力与创新实现机制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