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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价值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3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金融资产价值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金融资产价值

篇1

根据中国证监会日前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沪深证券交易所日前对两所主板及深市中小板公司2007年半年报披露工作进行了部署,上市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信息的披露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新旧会计准则过渡工作继续推进。一方面解决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局限性,另一方面也适应了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了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情况非常普遍。在2006年年报资料中,据不完全统计,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为340例,上市公司参股上市及非上市银行361例,参股上市及非上市的保险公司68例,参股上市及非上市的综合类券商270例,参股经纪类券商8例,参股上市及非上市的信托公司68例,参股基金管理公司20例。这些程度不同的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家数,合计为1135例。如下表所示:

中国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沪深两市全部上市公司数量为1477家。也就是说,1135例交叉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上市公司占整个上市公司家数的比例为76.84%。由于有关机构未对上市公司参股期货公司等进行统计,因而还有为数不少潜在的交叉持股上市公司。由此可见,上市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案例将超过1135例。

购买金融资产

首选期货公司壳资源

股指期货推出前夕,券商争夺期货公司资源也进入白热化阶段。据统计,目前已至少有34家券商参股、控股了期货公司,其中25家创新类券商大部分已完成对期货公司的收购。业内人士预计,由于目前多家公司正紧张地对期货公司进行洽购,年内券商参股控股期货公司的数量将达50家左右。广发期货高级分析师陈年柏认为,股指期货对证券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证券公司必须争抢期货公司资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理》及《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规定,金融期货的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开展,券商不得直接从事金融期货的经纪业务,要从事IB(介绍经纪商)业务,应通过其全资或控股的期货公司来参与股指期货。

统计显示,由于政策层面此前给予创新类券商收购期货公司更多的支持,且创新类券商质量相对优秀,因此走在了收购期货公司的前面。在目前取得创新类券商资格的25家公司中,广发、光大和国泰君安等将近20家公司已收购了期货公司股权。

交叉持股成就牛市神话

交叉持股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惊人的利润。截止到7月23日,沪深两市已有61家上市公司了2007年度半年报。根据统计,这61家公司的净利润总额已达44.0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业绩增长态势明显。同时,亦有700余家上市公司了中期业绩预告,预计2007年中期净利润将达到1400亿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77%。

从二级市场来看,今年以来交叉持股市场表现如下表:

其中,上涨幅度超过300%的个股中,美都控股持有天鸿宝业3461.54万股,天鸿宝业上涨幅度为458.43%;中国平安持有珠江控股389.85万股,珠江控股上涨幅度为426.88%;中信证券持有中孚实业199.99万股,中孚实业上涨幅度为351.75%。

进入2007年,市场不断创出新高,上市公司所持股票股价也不断创新高,整体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今年以来平均上涨幅度为68%,上证综指为35.15%。这意味着,整体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跑赢大盘。

正是大量上市公司间的相互持股令股市持续走强,股市持续走强又令上市公司的大量闲置资金进一步投入股市,以期形成一个业绩与股价的良性循环。

交叉持股是“双刃剑”

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既能推动股市加快上涨,亦可能使股市快速下跌。牛市之后,只要某一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下降股价下跌,交叉持股就必然会使其他上市公司业绩下降,进而使牛市走熊,牛熊之间的转换速度大大加快。

从企业角度看,企业管理层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寻找对外股权投资的目标而不是内部经营上。2007年股市奖赏了那些醉心于对外股权投资的上市公司。老实做企业与股权投资相比,其投入产出并不匹配。受此驱动,企业管理层自然会把主要目标定在寻找对外股权投资上,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也会向此倾斜,企业经营必然受影响。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规模一旦形成,对于散户来讲更是无从甄别个股,从而愈趋盲目。日本就是典型的例子。

日本的企业很流行交叉持股,银行间、企业间,大家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交叉持股,这一点在日本股市持续走牛的时候极大地推动了股市的上扬,为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账面财富,形成了大量的泡沫。但是,当股市由牛转熊的时候,交叉持股则拖累了上市公司的业绩,进一步影响股市走低,使得日本股市走熊长达10年之久。

日本的经验说明,交叉持股能使企业在本币升值过程中享受资产重估的好处,并且交叉持股对企业有正向促进作用,会使得资产泡沫越来越大,只要本币升值过程不结束,这种泡沫就不会破灭。所以,交叉持股具有涨时助涨、跌时助跌的作用,而靠交叉持股推动的牛市也具有涨时超出多数人预期、跌时跌破多数人底线的特点。

中国资本市场正在迈向牛市的路上,而交叉持股就是一把双刃剑,把握不好,势必后患无穷。

后期市场交叉持股投资机会分析

对于投资标的的选择,我们看好三类参股或交叉持股的公司。第一类是持有高速增长金融公司的股权,比如持有券商和保险股权的上市公司。如中国人寿、吉林敖东、中粮地产等。第二类是持有本币升值带来重估机会的公司的股权,比如工商银行等储蓄类金融机构以及万科等房地产企业。第三类就是持有优质公司股权的公司,如原水股份、雅戈尔等。

机会1:参股券商公司机会分析

火爆的牛市使券商们成了“赚钱机器”,业绩增长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中金公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信泰证券、西部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等一批券商近日公布了上半年的业绩,无论大小券商,其增长率都十分惊人,不仅传统业务大获丰收,金融衍生产品也成为券商盈利亮点。

这7家券商首批公布的财务数据显示,券商上半年的业绩增长倍数惊人,这主要得益于今年经纪业务的爆发式增长。根据统计,上半年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权证成交金额已经达到创历史记录的27.75万亿元,为去年全年的3倍,沪深两市IPO融资接近1500亿元,承销IPO给券商带来的收益进账30亿元,另外,权证创设也收益不菲。业内人士分析,券商的报表爆发式的增长无疑最吸引投资者注意,这也导致该类股票走强。不过,在行情大涨的情况下,那些增长率超出市场平均水平的证券公司更值得关注。

券商投资公司大都收益不菲:上半年股市给券商捧上了大红包,今年上半年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也在背后偷乐―不仅投资收益不菲,其股价也因市场追捧券商概念而不断高飞。

据WIND统计,两市共有28家公司参股13家券商。

其中,拥有券商股份最多的是亚泰集团,亚泰在今年2月1日投入4亿多元拥有了东北证券42.62%的股份,成为东北证券第一大股东。东北证券上半年收入不菲,高达6亿多元。亚泰集团在东北集团拥有较多的股份,相应在红利分配上也有较高的话语权。参股券商带给亚泰的收益不仅仅如此,这家中报业绩每股收益仅为0.04元的上市公司,因为参股券商,股价从2月份的8元多最高飙升至28元多。

数据显示,已公布中报券商中净利润排名第二的广发证券,其上半年净利润超过31亿元,而吉林敖东、辽宁成大作为广发证券的前两大股东也受益最多。其中持有5.43亿股广发证券的吉林敖东每股收益将净增近1.5元,第一大股东辽宁成大每股收益增加也接近1元。此外,以东北证券上半年6.3亿元盈利计算,其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从中受益约0.23元左右。

事实上,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的收益情况是参差不齐的,有的收入剧增,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此前爆炒的券商类上市公司收益情况差强人意。据WIND资讯统计,上述券商的大股东中,陕西金叶、保定天鹅、海欣股份、皖能电力、皖维高新、桂东电力、中恒集团、河池化工和亚泰集团今年以来平均累计涨幅高达230%,但截至今年一季报,上述公司的平均每股收益不足0.04元,其中已公布中报的保定天鹅每股收益也仅为0.09元。

有关财务研究人员分析,券商上半年业绩优秀,并不意味着券商会对投资者分红利,分红利需要券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这就是说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不会马上红包落袋。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更多地会在年底体现出来。但券商的收益高低,对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会有影响。

机会2:参股银行公司机会分析

篇2

一、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大量新业务、新产品的出现对传统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会计准则中财务会计目标的变化(由单一的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并存)、贯穿会计准则的核算理念的变化(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导致会计的计量模式必然也要发生变化(由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转向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并存的计量模式)。而基于市场对资产价值认定的公允价值再次大范围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加以运用,将在增强会计报告信息可比性和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中的运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的具体准则包括: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6号政府补助、21号租赁和20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限制。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除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外,其它清偿方式下非金融资产的计值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租赁准则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入资产计量采用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确认环节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资产的计量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符合各项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因此,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标准的定量因素,从而使公允价值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从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相关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确认的条件规定比较散乱,缺乏一致性,如租赁准则中只写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在什么条件下采用没有加以规范;二是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混为一谈,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等4项准则中,对于确认的要求实际上更倾向于计量基础的要求。

(二)计量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量是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它既体现着公允价值的实质,又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效果。我国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计量时仍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层级划分,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此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是最客观的;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活跃市场,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决定,此层次虽然存在同类交易的活跃市场,但是如何调整到计量对象的价值具有主观性;第三层次,不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市场,此层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跃市场,需要通过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三个层次规定中,对于“活跃市场”、“类似活跃市场”没有明确的确认条件,增加了实务中判断的模糊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两种情况,实务中需要对非金融资产根据类似资产进行调整或采用估值技术。由于非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交易环境及主体动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术在实务中操作难度最大:一是实务中对非金融资产的估值还没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现值的计算模型,模型参数确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公允价值应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计量时涉及的多项参数没有任何指导信息,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随意性和多样性。

(三)披露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公允价值本身的主观性导致公允价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中对于涉及公允价值披露的内容可以说少之又少。生物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和租赁准则的披露内容没有涉及公允价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也只要求披露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但也仅限于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可见,虽然具体准则中规定了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披露信息难以正确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入都远远不够。

四、建议与展望

当前我国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是非常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增强,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深入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主要计量模式。

(一)积极推进培育活跃、有序的市场

公允价值有别于市场价格,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基于市场的一种对资产或负债价值认定的综合计量属性,所以活跃的市场是公允价值得以合理运用的一个前提条件。活跃市场的培育,依赖于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房地产、生产资料等各类市场,防止行业垄断地发生,让交易双方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及市场信息;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舞弊,积极营造一个充分交易、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大力开展企业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来说是他们的一个强项,长期的资产评估工作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和评估技术。公允价值的计量目标与资产评估的目标基本一致,为了有效提高公允价值估价的公允性和可靠性,企业应该借助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优势,尽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长期来看,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客观、公允的资产价值是二者合作的基础和目标。

(三)制定全面、系统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正式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irValueMeasurements),FASB对该公告的原因做了如下阐述:“在本准则之前,公认会计原则中已有公允价值的不同定义以及应用这些定义的有限指南,但这些指南分散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诸多公告中。指南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FASB决定在本准则中考虑这些问题。”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三个重大问题:公允价值的定义、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当前我国有关公允价值的规定情况与NO.157号前美国的情况基本类似,这三个问题也是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既然美国已经研究并很好地处理了该问题,那么我国也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制定公允价值专项准则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便务实地规范指导公允价值的运用。

【参考文献】

[1]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篇3

关键词: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定价

公允价值的产生与含义

在资产定价过程中,历史成本因其可靠、客观、易取得的特性为各类资产普遍适用。但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大量金融资产不断出现,历史成本难以准确地反映期货合约、利率掉期等大量复杂的金融衍生的资产价值。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与房屋贷款危机中,部分储蓄及房屋贷款机构利用历史成本掩盖问题贷款,使联邦政府从破产金融机构接管了约1600亿美元有问题的房贷资产,金融资产历史成本定价引起普遍的争议。

1990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在美国参议院的银行、住宅及都市事务委员会作证,指出了历史成本定价的财务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作用不大,首次提出了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资产定价依据。90年代中期,美国即开始将公允价值最先应用于金融资产,1990年SEC前主席Douglas Breeden倡导所有金融机构都采用市场价格报告金融投资,该倡导得到了欧美等多国准则制定机构的响应,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对金融资产普遍采用了公允价值定价。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6年9月正式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报告实体所在市场的参与者之间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出的价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顺周期问题的提出

公允价值定价,也称市值计价,是指金融机构应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据GAAP的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每季度用公允价值评估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

按照SFAS 157的规定,金融产品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为有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报价确定;第二层为交易不活跃市场情形下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采用有可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为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需要管理层根据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确定。SFAS l57的规定金融产品“公允价值”计量标准适用的优先级原则,即首先看是否适用第一层的标准,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再逐级向第二层、第三层顺序判断。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众多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全面冰封,“以市值计价”的产品已经没有市场交易,众多金融产品从估值适用的第一层直跌到第三层。而在第三层的估值中,在审计师坚持下,金融机构不得不以市场上的“挥泪甩卖价”作为次贷资产的价值,造成了巨额的资产减值。这些天文数字的“账面损失”影响了投资者心理预期,使市场陷入恐慌性抛售持有次贷产品的金融机构股票的狂潮。

在市场大幅下跌和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导致金融机构按市价大幅减计资产,使亏损增加,资本充足率下降,从而加大了资产抛售力度,进而形成“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推动并加速恶化了金融危机,公允价值在金融危机中起到了发生器与助推器作用。而在市场高涨时,较高的交易价格导致相关金融产品价值被高估,并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扩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对经济运行产生了“助涨助跌”的顺周期效应。

公允价值定价的主要缺陷

第一, 定价方法存在较大主观性。由于在流动性紧缺、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公允价值无法从市场价格中直接得到,此时对公允价值的估计会涉及到金融工具的定价模型和方法,严重依赖于模型假设和简化条件,一些模型设计本身没有适当把握住复杂金融产品的特性,或者模型输入本身不是市场上可直接观测到的变量,存在一定误差,因而模型风险较大,定价存在很强的主观性。第二,定价不明确化,尤其是危机时期复杂金融产品在公允价值计量三个层次下的资产重分类。由于市场的流动性紧缺,在美国GAAP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下,一些复杂金融资产需要进行重新分类层次,由此导致了更多奇异产品的定价出现混乱,一些抵押产品甚至出现了贷款者和借款者对其定价不一致的情况。第三,加大了银行资产负债表、利润和损失账户的波动性,提高了银行监管资本的波动水平,进而放大了金融市场的周期性。第四,波动性的增大,可能将造成银行管理对短期的过于强调,尤其表现在其投资决策中,避免投资于信用评级波动正不断增大的部门。对于流动性相对稀缺的金融工具,短期决定将进一步加大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偏差。

应对金融危机公允价值运用的调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发表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指出,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然是未来的趋势,不过该准则有待进一步改进,以减少一些估值技术夸大的影响。如果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短期内无法找到可以替代的方法,因此,公允价值准则不会被停止使用,但是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为了使经济和金融界快速从这场金融危机中摆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宣布从2008年7月1日起追溯调整会计准则。随之而来的是,各国对于公允价值准则修改的浪潮。美国:2008年9月30日,美国《在不活跃市场下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指出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管理层可以采用自己的估值模型和判断进行计量。该方案虽可避免资产减值带来的损失,但模型和假设参数的合理性难以确定。日本:允许企业根据买价重新估价证券。日本于2008年10月16日宣布将审查市值计价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买价重新估价证券。韩国:考虑修改会计准则,放松会计规定。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12月22日发表声明,针对货币贬值产生的外债风险,将考虑修改会计准则,放松会计规定。允许大型企业与上市公司将外币资产等列为避险工具,产生汇兑损益不列入当年盈利。小型企业可以按照年中的汇率来评估资产。通过对记账汇率的选择,企业的资产将不受汇率变化的影响,从而促进稳定,同时影响企业的资金信贷渠道,以达到给企业补血的目的。中国: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旨在防止巨额浮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2009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其目的在于,金融衍生工具是企业稳定收益、对冲风险、参与国际市场经营与竞争的有效工具,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滥用或运用不当则会放大风险,甚至造成灾难性后果。

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定价的建议

(一)设立定价准备金或建立动态条款

金融机构应当为基于模型定价的复杂金融产品设置定价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应当包含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市场萧条时期,公允价值记账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确认与会计计量。这种做法可以明确的反映机构在财务报告中对产品定价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度量,因此,提供了对金融产品更准确的价值评估。金融机构建立动态条款,即对存款性机构资产负债表上贷款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动态调整,并均考虑贷款组合的信用风险。这两种机制均提供了更准确和公平的价值评估,也有助于缓和当前会计准则的顺周期性,以及银行部门顺周期的借贷行为。

(二)发挥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在维持金融稳定方面的作用

考虑到银行审慎性监管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共同存在的顺周期性,可以加强监管者、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中央银行间的合作。在对会计准则制定的管理过程中,可赋予中央银行或政策制定者以更主动的角色,使其能更好的理解准则并从宏观金融稳定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三)增加公允价值定价的披露力度和透明度

增加公允价值计量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允价值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高层次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往往是市场中的交易价格,这种价格往往掩盖了不确定的市场状况和经济环境。因此,仅仅披露公允价值的数值是不够的,还要披露该项资产的潜在风险、估价方法与假设、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与敏感性和其他重要的因素等。公允价值的披露必须说明公允价值是通过活跃市场报价确定,还是采用估价技术估算得出。

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部分银行已经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报告。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产品单一,利率和汇率还未完全市场化,公允价值会计对金融市场影响仍非常有限。但随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上升,应不断地从实践中摸索和总结经验教训,及早防备公允价值定价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篇4

一、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大量新业务、新产品的出现对传统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会计准则中财务会计目标的变化(由单一的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并存)、贯穿会计准则的核算理念的变化(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导致会计的计量模式必然也要发生变化(由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转向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并存的计量模式)。而基于市场对资产价值认定的公允价值再次大范围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加以运用,将在增强会计报告信息可比性和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中的运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的具体准则包括: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6号政府补助、21号租赁和20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限制。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除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外,其它清偿方式下非金融资产的计值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租赁准则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入资产计量采用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确认环节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资产的计量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符合各项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因此,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标准的定量因素,从而使公允价值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从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相关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确认的条件规定比较散乱,缺乏一致性,如租赁准则中只写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在什么条件下采用没有加以规范;二是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混为一谈,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等4项准则中,对于确认的要求实际上更倾向于计量基础的要求。

(二)计量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量是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它既体现着公允价值的实质,又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效果。我国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计量时仍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层级划分,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此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是最客观的;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活跃市场,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决定,此层次虽然存在同类交易的活跃市场,但是如何调整到计量对象的价值具有主观性;第三层次,不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市场,此层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跃市场,需要通过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三个层次规定中,对于“活跃市场”、“类似活跃市场”没有明确的确认条件,增加了实务中判断的模糊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两种情况,实务中需要对非金融资产根据类似资产进行调整或采用估值技术。由于非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交易环境及主体动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术在实务中操作难度最大:一是实务中对非金融资产的估值还没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现值的计算模型,模型参数确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公允价值应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计量时涉及的多项参数没有任何指导信息,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随意性和多样性。

(三)披露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公允价值本身的主观性导致公允价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中对于涉及公允价值披露的内容可以说少之又少。生物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和租赁准则的披露内容没有涉及公允价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也只要求披露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但也仅限于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可见,虽然具体准则中规定了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披露信息难以正确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入都远远不够。

四、建议与展望

当前我国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是非常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增强,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深入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主要计量模式。

(一)积极推进培育活跃、有序的市场

公允价值有别于市场价格,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基于市场的一种对资产或负债价值认定的综合计量属性,所以活跃的市场是公允价值得以合理运用的一个前提条件。活跃市场的培育,依赖于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房地产、生产资料等各类市场,防止行业垄断地发生,让交易双方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及市场信息;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舞弊,积极营造一个充分交易、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大力开展企业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来说是他们的一个强项,长期的资产评估工作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和评估技术。公允价值的计量目标与资产评估的目标基本一致,为了有效提高公允价值估价的公允性和可靠性,企业应该借助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优势,尽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长期来看,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客观、公允的资产价值是二者合作的基础和目标。

(三)制定全面、系统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正式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ir Value Measurements),FASB对该公告的原因做了如下阐述:“在本准则之前,公认会计原则中已有公允价值的不同定义以及应用这些定义的有限指南,但这些指南分散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诸多公告中。指南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FASB决定在本准则中考虑这些问题。”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三个重大问题:公允价值的定义、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当前我国有关公允价值的规定情况与NO.157号前美国的情况基本类似,这三个问题也是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既然美国已经研究并很好地处理了该问题,那么我国也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制定公允价值专项准则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便务实地规范指导公允价值的运用。

【参考文献】

[1] 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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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美国等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失衡导致资产泡沫扩大,风险蔓延和经济失控。经济能否健康发展,风险能否可控,其关键之一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机制[1]。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是关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原理、结构、关系和功能构成的系统。研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综述

金融资产是持有方拥有的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

公允价值是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fas157par.5)。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定价;公允价值是由假想交易(现行交易价格的非实际价格)形成的估计价格[2]。

自1952年马科维茨(markowitz)提出资产组合理论(mpt),资产计量研究便拉开序幕。有代表性的研究有: 1970年,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提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1973年, robertmerton建立了资产期权定价公式。1976年,ross得出:资产的预期收益可表示为多个宏观经济因素的“线性组合”。1979年,布理登(breeden)建立了基于消费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capm)。1994年,shefrin提出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2007年,peter提出了动态异质模型[3]。2008年,hull给出确定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方法[4]。

在国内,陆静,唐小我( 2006) 构造了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 la- capm) [5];孙有发(2007)提出了随机波动定价模型[6];易荣华, 李必静 (2010)从四类定价因素入手分析股票定价模式[7]。

在上述研究中,人们囿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型与方法,而对其定价原理、结构和影响因素研究不够,迄今未发现有一个完整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体系,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原理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不可能凭空产生,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发展的演变过程昭示了:金融产品“源自”实体产品,因此,金融资产定价与实体产品定价同源,所以,同理。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市场由“看不见的手”左右,所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应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的现实基础角度看,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计划经济,即使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市场经济,事实上,都是一个市场多一点还是计划多一点的问题。从现实上看,目前“市场多一点”成为不争的现实。基于这一认识,金融资产定价应以市场为基础,遵循“供求定价”原理。公允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同类资产的脱手 “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上的同一项资产在第一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一个价格(最高价),在第二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另一个价格(最低价),那么,在第三对交易双方信息对称的情况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成交价格不会是最高价,也不会是最低价,应该是中位价,而中位表示的是平均的理念。因此,参照同类资产定价可以理解为以同类金融资产的平均价作为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我们来论证一下上述“平均理念”,第一,在经典的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先生的capm模型中,资产期望收益率实际上也是一个平均数,因为在概率论中,期望本身就是均值。第二,既然公允价值作为由假想交易形成的估计价格,当然是需要点估计的,而最一般的点估计就是认为总体平均数约等于样本平均数,这样,这个估计价格同样是平均数。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情绪波动大、行为显著地从众,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变得更加有限。此时,“救市”成为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必然选择,政府通过干预供应和需求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制度安排”。

但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价格,当然也不是由政府确定的价格,由政府的“制度安排”得出的“干预价格”同样不能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只能是对市场价格的“调整”,这仍然离不开以市场这一基础。总之,金融资产定价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二)结构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结构?众所周知,价格是价值的表现,通过研究金融资产价格的结构就能够了解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结构。亚当·斯密 认为“利己心和竞争的作用使产品的价格和成本不会相差太大”[8],这意味着价格与成本之差存在,这个差数实际上是毛利润。虽然在亚当·斯密时代,还没有出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但是,我们根据上述商品价格和成本的关系,可以推理出:商品价格的基本结构是:成本+毛利,从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本结构也是“成本+利润”。

(三)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

“看不见的手”决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这在上面已述。除此之外,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有:

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虽然已有三个层次定价法,但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定价,其定价方法有待经过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订;在第三个定价层次上,企业有了较大的定价“自由空间”,由此容易产生金融资产“泡沫”,从而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来说,由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等原因,当企业有定价权时,管理层通常会选择有利于完成公司受托责任的定价策略,以达到既定的目标;当管理者面临政治影响时,出于降低政治成本的需要,通常会选择低政治成本的定价方案;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有机会时,通常会充分利用外部性,尽可能地选择利润最大的定价方案。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面临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等,这些无不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投资者行为

投资者信心波动、投资者心理上的赢利期望、投资者的从众行为,这些都会使交易中的金融资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投资者的情绪波动越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越大。当数量巨大的投资者普遍具有从众行为时,金融资产交易价格会表现出相应的“集中趋势”,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也会非理性地“船随浆动”。

3.估价模型与计量方法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选择什么样的估价模型就得到什么样的估价,采取什么样的计量方法就会得到什么样的金融资产价格。由于估价模型确定欠妥或计量方法选择不当,会使得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公允相去甚远。

4.利率和汇率变动

利率和汇率调整是金融管理的弑手锏之一。由于公允价值是一个折现值,根据未来收益折现来计算,现值直接受到资本市场上的利率大小和外汇市场上的汇率高低影响,通过直接影响现值,间接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5.社会与人心稳定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理念下,政府为了保障社会与人心稳定,会采取一些非市场的办法,对金融资产定价格进行间接或直接的干预,比如,直接提供某些金融产品,此时的金融资产价格是政府的“维稳价格”而不是公允价值。

6.金融、经济与法律制度

市场价格机制在国家的金融经济法律制度框架内,按照其自身的规律来运行,但是,市场价格机制并非万能。因此,政府有时必须对金融资产实行“价格规制”。在政府对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应把政府及其官员的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如果法制不健全,寻租活动屡禁不止,就会破坏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机制运行的环境,从而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功能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功能就是保障金融资产价值的公允。通过“刨掉”金融资产的泡沫,促进金融资产交易的有序和公平,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并且相关的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有助于管理与决策,提高经济主体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

第一,依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使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时有理有据,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保障公允价值会计的“信息质量”。

第二,通过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信息,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支撑,有助于发挥公允价值会计的“决策支持”功能。

第三,依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特别是对虚拟资产计量的规制,可以“刨掉”虚拟资产的“泡沫”,保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平衡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经济主体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第四,通过发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市场价格功能,实现资本市场中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资产效率。

四、完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紧紧抓住“刨掉金融资产泡沫”这个“牛鼻子”

金融危机的问题出在哪里?实际上出在“泡沫”上,“泡沫”又来自何方?主要来源于“虚拟资产”上面。“虚拟资产”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将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列作待摊、递延等“虚拟资产”项目,之后在持续经营期间按一定方法分期摊销转作费用时,抵减该期间的利润,并相应抵减应交的所得税,有的企业利用虚拟资产账户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假盈真亏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某上市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净额巨大,债务人被清盘,公司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巨大,公司净资产为负值。

“刨掉”金融资产泡沫是拉牛出泥潭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牛鼻子”,牛出泥潭就没问题了。因此,一方面要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修订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的能力,强制进行“虚拟资产”的内外部审计,严查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项目,挤掉水分。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中小股东进入监事会的比例,通过协调,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功能。推行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源头上治理管理层可能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完善管理层受托责任绩效评价体系,专门制定针对虚拟资产审计的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对管理层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对不正当利用虚拟资产或增加资产泡沫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在抗风险方面取得成效的管理层进行奖励。

(三)着力对治负的外部性

对治负的外部性的办法是“堵和导”两种办法。“堵”是使企业打消利用负外部性获利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使企业知损而后退,具体可通过在金融监管条例中增加对虚拟资产运用的一些限制性条件和产生虚拟资产泡沫时经济处罚条款。“导”是采取金融政策,将企业负外部性导向正的外部性,具体来说就是对具有正的外部性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为了对治企业负的外部性,可以适度引入金融业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形成有利消减负的外部性的局面,从而消解负外部性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

(四)善用利率杠杆

“给一个杠杆,可以撬动整个地球。” 利率调节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控制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大小。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个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决定这个现值大小的主要就是折现率,通过调整利率可以直接影响折现率,通过折现率影响计算结果,从而实现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控。从宏观层面上说,如果市场上资产泡沫膨胀,那么可以通过调高利率、紧缩银根对流通中货币规模实施控制,比如说“次贷”量的总量控制,总量控制住了,起一点泡沫也成不了金融危机。

(五)形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协调机制

以“刨掉”金融资产泡沫为主线,把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金融证券监管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会计学会、物价局和企业行业委员会联系起来,由金融证券监管委员牵头,开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作调研,通过职责分工明确的分项治理和有序协作综合治理,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调管理机制,发挥其去泡沫、控风险、保经济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玉廷.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走向纵深发展阶段——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解读[j] .财务与会计,2010,(6).

[2]葛家澍.公允价值的定义问题——基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公允价值计量[j] .财会学习,2009,(1).

[3]peter, b. h . , hommesa, c. h . , m anzan, s. . ehavior al heterog eneity in stock pr ices[j] .jo urnal of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 l, 2007, 31 : 1938- 1970.

[4]hullj.c.:options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m].prentice hall,2008.

[5]陆静,唐小我.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及其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2006,(14).

篇6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为了能够合理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给企业价值变动带来的相关影响,会计准则归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导致核算变得非常复杂繁琐,由此对其账务处理方法进行合理解释,以易于初学者理解和掌握。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的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确认过程中,涉及到两个特殊账户的使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二个账户的共同点是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动引发的损益变动,同属于损益类账户。前者具体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其初始价值比对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差价而引发损益变动情况,该项损益实质是持有、没有到手的损益,对企业的现金流不产生影响,是相对虚拟的损益,只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后者反映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后给企业造成的损益变动,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到手的投资收益,它的核算引发企业现金流的变化,对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也产生影响。

例1:2008年6月10日,某公司购入A企业股票,价值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7月31日,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30万元,8月31日,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9月底,将持有A企业股票全部售出,售价120万元。

账务处理:1)、购置股票业务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贷:银行存款100万元。7、8月持有期间根据会计准则,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须进行账务处理: 2)、7月底,该项资产实现持有收益30万元,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万元。3)、8月底,该项资产持有收益减少20万元,账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4)、9月底,该股票出售,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第四笔会计分录涉及到多借多贷,比较复杂,有关教材对其分解,并进行如下说明:出售时,按照出售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实现的出售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1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投资收益10万元。出售后,确认未实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现。账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万元; 贷 :投资收益10万元。

笔者认为,可以对其做另外一种分析,更易于理解:持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会计核算根据股票的公允价值与初始价值的比对,进行了持有收益的确认,从现金流的角度而言,这种收益提虚拟的,我们在出售环节进行账务处理时,可把此前确认的虚拟损益益全部转销,让其回到初始状态,即未确认任何相关价值的变动,然后根据实际售价比对购置时的初始价格,核算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具体为1):转销虚拟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如果是虚拟亏损,则反过来操作),2): 确认已实现的收益 借:银行存款 120万元;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2种账务处理方法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后者对业务的解析相对更清晰,简单。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不同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的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因在不同年度涉及到一个跨期摊配的

问题:上年度末核算本年利润时,是否结转此前确认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由于该账户余额根据市场价值变动确认了未实现损益,如果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根据金融市场波动较大的实情,这种信息的披露有违谨慎性原则,但如果不结转,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全面动态的了解企业经营效益的情况。该账户作为损益类账户期末留有余额,显然也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该类业务须结转本年利润,以向报表信息使用者披露相关投资事项的价值变动。

例2:2008年6月10日,某公司购入A企业股票,价值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7月31日,该批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30万元,8月31日,该批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假设2008年底,该股票的公允价值150万,2009年2月底,该公司将持有A企业股票全部售出,售价170万元。

账务处理:2008年底之前的账务处理如例1前三笔业务所示,新的业务处理如下:1)、2008年底根据公允价值确认持有收益,并结转账户余额: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万元。同时,将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万元;贷:本年利润 50万元。2)、2009年2月底出售该股票,借:银行存款 17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5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同时将之前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转出: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万元;贷 :投资收益 50万元。

上述处理方法中的步骤2在出售时根据售价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投资收益20万元,然后将上年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次转入投资收益账户,可解释为随着该项资产处置活动的发生,企业相对虚拟的投资收益向真实的投资收益转化。上述账务处理的核心就是要求企业将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如何完整确认其实现的投资收益。上个会计年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结转到“本年利润”,在下个会计年度出售此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如果不考虑这项结转活动,会导致该项投资带来的损益额不能完整的体现,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可能大于实际产生的收益或小于实际产生的收益,如例2,只有20万元,远远小于实际投资收益70万元。

既要考虑上个会计年度末该项结转活动带来的影响,其实还须考虑如何将账务处理设计的合规、合理。笔者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上期转销后又再度确认,容易让信息者理解为企业又进行了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产生新的持有收益额,引起误解。我们可以在新的会计周期开始,把转入本年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销出来,由于本年利润最终要转入到“未分配利润”,那我们就从期初未分配利润中转出,这样,该笔业务又还原到未结转前状态,然后延续例1的处置方法,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实现了理解同一年度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的账务处理方法基础上,顺利的核算跨年度的会计业务,显然相对简单、易行。

同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方法在跨期摊配核算时还涉及到所得税的处理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考虑,只有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历史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实收益分持有收益和实现收益有利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

篇7

股市动态30指数自2008年1月1日设立以来,下跌23.17%,同期上证指数下跌55.16%。本周股市动态30指数、股票组合均跑输大盘。

二、股市动态30指数

本周暂不调整30成份股。

三、最新评论

资本市场的核心是定价,谁掌握了定价权,谁就可以在市场中攫取最大的利益。在以前的文章中,我们曾探讨过全流通后,市场内各方力量的对比。我们提到基金公司的成立代表金融资本逐步登上资本市场的舞台,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大股东为代表的产业资本因为股权无法流通,随着金融资本的快速壮大,金融资本逐步掌握了市场定价的话语权。如果说2002-2003年的“五朵金花”行情是金融资本在小试牛刀的话,2006-2007年的大牛市就是金融资本大放异彩的一年。金融资本占流通市值比重在3成附近,金融资本此间掌握了市场定价的话语权。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全流通时代开始到来,原来看似强大的金融资本,在产业资本面前竟显得如此的弱小,中国A股上市公司大多一家独大,相当多公司大股东掌握绝对的话语权,而由于大小非解禁导致流通市值迅猛增加,而今基金为代表的金融资本占流通市值比重只有百分之十几,相较产业资本,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产业资本逐步掌握了定价的话语权,金融资本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过程中,如今也是屡屡被套,产业资本打通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可以充分将实业资产在二级市场高价套现,无论是在IPO,还是在资产注入的过程中,产业资本的资产均高价推给了二级市场,金融资本只能高价接收产业资本的筹码,结果就是,产业资本迅速催肥,金融资本不断输血。

篇8

之所以要选择海外投资,不仅是为了分享全球经济增长及投资海外上市的中国优质企业,亦是为了分散投资组合风险,改善投资绩效。

中国科技网络相关产业中有很多优质企业都选择在中国香港或美国上市,投资者在A股市场反而买不到这些股票,需要经由海外股市来投资本应随着中国经济增长开花结果的企业。

根据2003年1月~2014年3月的上证指数与标普500指数的数据,上证指数与标普500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98。因此,可以利用美国股票投资与中国国内股票投资构建一个很好的投资组合。

目前中国境内居民参与境外市场投资的主要途径有2种:直接到香港地区等境外市场开户或通过境内一些证券营业部和银行间接开户;通过QDII金融产品间接投资海外市场。

在香港地区,投资基金主要有4种途径:基金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及独立理财顾问公司。投资者可以选择直接到基金公司开户,也可以通过银行、保险和理财顾问公司间接开立基金账户。目前内地一些证券公司和银行在香港地区都设有分支机构。因此,投资者也可以选择这些证券公司或者银行,代为开立相关的基金投资账户。如果不是已经留存在境外的资金,汇出投资金额时仍受到每年每人5万美元汇出款的限制。

随着美国经济复苏,欧洲脱离欧债危机泥沼,欧美股市大幅回升且连创新高,最近2年QDII基金的年报酬率普遍达到10%以上,远高于投资A股的国内股票基金。但是今年以来还是低于欧美股市指数的表现,一方面是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使得以人民币计价的QDII基金涨幅缩水,另一方面国内QDII基金经理人的海外投资经验不足,同类基金的绩效比欧美资深基金经理人差。

选择海外金融产品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投资区域

海外各区域市场与工具的配置是决定投资绩效的主要因素。近几年海外股市的表现优于债市,股市中成熟市场的表现又优于新兴市场。目前国内的QDII基金表现不如直接投资海外的基金,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这些基金较大的投资比重在中国香港市场,或是有一大部分是投资内地公司在中国香港或美国上市的股票,因此表现和国内股市相关性大,失去以QDII基金分散投资风险的初衷。

投资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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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是在取得时还是在期末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准,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借助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没有实现的收益,从而导致企业利润表中所陈述的利润并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其变动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这种计量对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的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但当企业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要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则会影响到出售当期的利润及成果。同时,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形成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图,在实质上随时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来说会对某一期间的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不难得知企业为了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账户,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当其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资产分类变更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在限制企业在重分类时所遇到的特殊情况,其并不影响企业管理者在正常情况下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事项与结果。因此,可以看出当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二、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一)金融资产及其分类。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CAS22,金融资产是指:(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4)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的确认。(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这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内获利。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该金融资产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可能在近期出售,从而赚取差价;(b)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c)该类金融工具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该类金融工具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d)除新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该类。由上可知,如果企业持有的投资准备在短期内出售,并且其公允价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已经被指定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就不能再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除非是因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此变化,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a)企业持有该项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短期出售或获利,而且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该资产持有至到期日;(b)该投资到期的时间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投资;(c)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d)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的投资;(e)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和减值测试。(3)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账款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都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a)贷款和应收款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但是不能简单的认为,除了以上三类之外的金融资产,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该类金融资产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c)企业持有的目的明确就是为了出售,但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d)该类金融资产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即该类金融资产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不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只有在其出售时才将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三)金融资产的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以选定的能够反映计量对象内在特征的尺度并将其内在特征予以数量化的过程,即入账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其交易费用记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仍然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金融资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可操作性不足。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当事人对市场价值做出的一种判断,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场形式是复杂的、多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类似的交易价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公允价值的估值分为三个层级,其中,第一、二层级要求具备公开的活跃的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中阶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此外,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处于未成熟阶段,同时以上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再加上信息不准确以及道德风险的影响,金融资产交易纵的情况会时常发生,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公开标价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些企业同时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双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进的通讯设备作为技术支持,想获得其实时报价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二)公允价值应用于金融资产对资本市场存在助涨助跌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的运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表日也按照当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当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影响。当金融市场高涨时,金融资产的市价上涨会带动上市公司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的上涨,而当市场低迷的时候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即金融资产对股市起到助涨和助跌的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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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意义重大,并探讨了目前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秦璟[1]将资产评估方法定义为评估执业人员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认为其对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有着重要影响。李跃[2]认为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评估理论严重滞后、债权性资产债权人不清晰、制度环境与评估方法存在缺陷等问题。谭小蓓[3]认为国内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另外,部分学者则对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重点研究:宋雨舟、于倩[4]将评估方法定义为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当时国内主要运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张成文、王福和[5]具体分析了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政策。李晓炎[6]探讨了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使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如何采取优化的措施来提高可操作性及评估精度,并从交易案例的选择、交易案例的修正、比较调整因素的补充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汪柏林[7]对德尔菲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前景、收敛性检验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所选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但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权威且统一的价值评估方法,因此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一种新思路

由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尝试从测算单户金融不良资产回收率的角度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经验方程对具体案例进行验证。

(一)基本理论假设

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评估首先需确定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本文假设: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与其回收率正相关,回收率越高,其相应的价值也越高。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有:(1)债务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主要指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债务人财务状况越好,其还款的几率越大;而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指标,从而间接影响其还款。(2)债权方式。按债权担保方式划分,债权资产可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等三类:信用方式债权其追偿范围为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价值相对要低;保证方式债权,债权追索扩大,因此价值相应要高;抵押方式债权,由于较其他债权人有特定的资产保障,且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价值最高。(3)不良资产处置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越完善,法律约束越严格,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可能性越小;市场环境越优越,金融不良资产变现渠道越多,资产回收比率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拟以单户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为因变量,债务人目前拖欠债权本息、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担保措施、贷款五级分类、有无法律诉讼作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假设其线性回归模型为:Y=β0+β1X1+β2X2+β3X3+…βpXp+μ,其中β0,β1,β2,β3,…,βp为p+1个未知参数,即需要求取的回归系数,Y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代表单户资产的回收率,X1,X2,X3,…,Xp是p个解释变量,代表影响该资产变现的各种因素。当确定多元回归线性方程后,我们即可求取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的回归系数,继而对单户资产的回收率进行预测,并以此为根据确定该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历史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所搜集的不良资产信息均来自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分公司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包收购案例中真实数据,收购债权真实,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虚拟数据。同时,根据本文确定的回归方程解释变量,在选取数据时充分考虑了数据的相关性,避免相关性不明显的数据作为回归分析变量。所选取的案例数据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限制,详表略):

表1案例数据单位:万元案例序号本息合计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有无担保是否诉讼五级分类实际回收率1.武钢维尔卡钢绳制品有限公司20021.4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半关停无无否次级20.7%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11.86服务业省会城市基建有正常有无是可疑32.1%3.美家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2464.07工业地级市其他无正常无有是损失15.3%4.湖南骏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30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4.3%5.株洲新通铁路装备有限公司1852工业地级市资金周转无半关停无无是损失7.9%6.长沙有有实业有限公司1816工业省会城市其他有正常有有是损失9.2%7.科雷诺机械有限公司621.2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12.3%8.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24工业省会城市基建无正常有无是损失13.1%续表19.紫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04.7服务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无有是次级30.6%10.合力热电有限公司2420.25工业地级市其他有关停有有是损失23.7%

以上搜集的历史数据未经过加工处理,大部分信息并非数值型信息,因而难以直接使用,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前需进行转换。转换思路如下:(1)贷款本息为非线性相关因素,在处理时取其自然对数;(2)企业所属行业与所属区域等变量接近正态分布,转换方式为:转换后数据=(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平均值)/原始数据标准差;(3)本文拟使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故所处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有无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是否有抵押/担保、是否诉讼以及五级分类的数据必须转换为数值分类指标,具体处理方式及结果分别如表2、表3所示:

三、结论

本文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出发,采用计量经济学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提出了估计单户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及整体资产包的综合回收率,从而对资产包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即资产 包价值为∑niYiMi=MY,其中Yi为单户不良资产回收率,Mi为单户不良资产的金额。尽管不同类型的金融不良资产具有不同的种类和价值表现形式,但由于对不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估值时,其资产价值回收率都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故从资产回收率的视角来研究一般性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具有可行性。

采用该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优势在于:第一,采用此方法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别是信用债权资产包进行,比传统的成本法或交易案例比较法更为科学、严谨,特别是在该资产评估对象为大宗对象且涉及大量复杂产权纠纷的情况下,与针对逐个评估对象进行传统评估的方法相比,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与成本;第二,对于非债券类金融不良资产,采用此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利用计量软件来进行定量分析,也可以避免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专家打分法所固有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同时,此方法也存在相应的弊端:首先,历史经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与案例数量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于评估机构与人员来说,运用此方法通常要求其找到足够多的、公开市场交易的且满足计量要求的样本,而这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次,回归模型的构建、经验方程的建立以及计量过程中的变量与方程显著性检验,都涉及相关复杂的数理统计与运算,通常需要借助相关计算机程序与计量软件,单纯依靠手工计算难度较大;最后,采用此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回归分析结果为区间结果而非绝对确定结果,不能将其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唯一依据,而应同时配合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传统评估方法确定金融不良资产的最终价值,否则容易加大处置风险。

参考文献:

[1]秦璟.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181-185.

[2]李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及对策研究[J]. 国际商务财会,2009(9):34-35.

[3]谭小蓓.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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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3/8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2)05—0002—05

一、引言

2009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了《金融工具: 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减值确认提出了重大修改建议,明确提出了摊余成本计量的目标、原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采用了更富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模型(Expected Loss Model),取代了IFRS 39《金融工具: 确认与计量》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此举旨在消除损失确认的“滞后性”和会计信息的“顺周期”效应。另外,为了弥补美国金融危机前的监管漏洞,“巴塞尔协议Ⅲ”进一步强化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要求把流动性风险也纳入监管范畴。因此,寻求建立金融资产预期综合风险价值的动态有效评估模型将有助于会计准则与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综观相关研究,关于市场风险因子与流动性风险因子的集成方法可以归纳为简单加总调整方法、相关系数法、联合分布法与copula连接函数法。尽管数理逻辑严谨,理论经典,但因为计算繁琐及其静态化,联合分布法(如Dimakos和Aas(2004,2007))始终无法成为主流文献研究的首选方法;而使用线性相关系数法需要满足椭圆分布假设条件(Alexander和Pezier,2003)。大多数早期文献研究与业界多使用流动性风险加总调整方法,针对现有的市场风险价值计算模型中隐含假设的局限性,做出相应的扩展,如Hisata和Yamai(2000)把市场流动性水平与投资者交易头寸大小对金融资产变现价值的影响引入风险价值模型;Bangia等(1998)、LeSaout(2001)以不加权买卖价差及加权买卖价差波动的变化反映流动性风险,建立流动性调整的风险价值模型;shamroukh(2001)把最优变现速度作为了流动性风险调整因子;宋逢明等(2004)则是以变现时间作为流动性因子,调整市场风险价值。流动性风险加总调整方法计算比较简单、直观,技术已经成熟[1];但是它只有在完全相关的条件下才非常准确,另外,流动性需要从市场宽度、市场深度、市场弹性、市场即时性这四个方面综合反映,这些文献都只调整了某个方面的流动性风险。

随着copula连接函数的提出,学者们开始利用copula连接函数集成各种风险因子,通过拟合非正态性、非线性相关性等特征,构建出多个风险因子的联合分布函数,再用以计算相关风险指标,但是因为copula连接函数法涉及到确定风险因子的边缘分布、合理选用copula类型与估计参数以及过多地使用模拟计算,不可避免地导致叠加的模型误差与大量计算,所以,现在还只是处于研究阶段。

与以往文献不同的是,本文利用日内相对波动幅度与变现时间综合反映流动性风险,而且日内相对波动幅度采用了与市场风险价值的置信水平一致的置信区间估计值上限,变现时间融合了交易量冲击与等待时间信息,两个流动性调整分别依据相应的规则,从而对金融资产综合风险价值计算提供比较合理严谨的全方位动态评估模型。二、综合风险价值评估模型的构建原理

(一)市场风险价值评估模型的构建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 2012年第5期

2012年第5期(总第179期) 王周伟,邬展霞:金融资产综合风险价值动态评估研究

大量的金融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序列波动率通常具有集聚性、分布的尖峰、厚尾性 、时变性、杠杆效应和异方差性[2]。金融工具收益率与其波动方差之间通常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而且,金融资产收益率分布具有尖峰、厚尾、右偏等特征,因此,对于不同风格股票投资收益与股指期货收益率序列的建模,宜同时采用GARCH基准模型、GARCH—M等对称模型以及TARCH、EGARCH、PARCH等非对称GARCH模型[3];对于条件方差,适宜用正态分布、学生t分布、广义差分分布GED来拟合单变量时间序列的残差分布[4],上述5个模型各选用3种分布,共构建15个模型拟合收益率序列,比较选择最优拟合模型,再根据定义推导风险价值计算公式①。GARCH(1,1)— N模型为:

rt=c1hst+εt

εt=ztσt zt~N0,1

σ2t=c2+c3ε2t—1+c4σ2t—1

(1)

利用GARCH(1,1)— N模型计算市场风险价值MVaR的公式为:

MVaRr=Φ—1ασt+c1×hst

(2)

GARCH(1,1)— t模型为:

rt=c1hst+εt

εt=ztσt, zt~tv

σ2t=c2+c3ε2t—1+c4σ2t—1

(3)

利用GARCH(1,1)— t模型计算市场风险价值MVaR的公式为:

MVaRr=t—1v(α)×σt+c1×hst

(4)

GARCH(1,1)—GED模型为:

rt=c1hst+εt

εt=ztσt, zt~GEDv

σ2t=c2+c3ε2t—1+c4σ2t—1

(5)

利用GARCH(1,1)— GED模型计算市场风险价值MVaR的公式为:

MVaRr=GED—1v(α)×σt+c1×hst

(6)(二)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指标设计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不能按照市场价格立即变现而使变现价格产生的不确定性。它需要从市场价格变化与变现时间两个角度同时反映[5]。为稳健估计市场价格变化,与其他文献不同,本文使用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置信区间估计值上限,这样可以保证与风险价值具有一致的置信水平。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计算公式为:

SWt=PHt—PLtPSt

(7)

其中,SWt表示第t期的日内价格相对波幅,PHt为第t期的最高交易价,PLt为第t期的最低交易价,PSt为第t期的收盘价。在置信水平99%下,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置信区间估计值上限,即流动性风险扣减比率的计算公式为:

MSW=SW+3σsw

(8)

其中,SW是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指数加权移动平均值,σSW是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标准差。利用变现时间LT综合反映委托量和委托等待时间,其定义式为:

LT=1to×FPF=VVOL×FPF=

PF/PSVOL×FPF=FVOL×PS

(9)

其中,VOL表示股指期货在第t期月的成交量。变现时间LT等于日均换手率to的倒数、持仓量F和流动市值PF倒数的乘积,等于持仓量F除以成交量VOL与收盘价的乘积。(三)风险集成的综合风险价值评估

综合风险价值就是在变现期间内、一定置信度水平下,由于市场交易与流动性因素带来的金融资产最大损失。考虑到技术的成熟性,本文选用流动性风险价值加总调整方法,集成两个风险因子,即根据加法集成法则,加上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置信区间估计值上限,得到经流动性风险调整的日综合风险价值LA—VaR;根据时间转换T规则,把经流动性风险调整的日综合风险价值LA—VaR乘以变现时间,就可得到在变现期间内、一定置信水平下,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集成的综合风险价值。综合风险价值TVaR的计算公式为:

(10)三、金融资产综合风险价值的计算实例

(一)基于GARCHVaR模型的市场风险评估实证研究

本文选择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作为样本。该品种同时有四个合约上市交易,即当月、下月和随后两个季度月份交割的期货合约,我们选取交易较活跃、流动性较高及与标的指数相关性较强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下月合约。样本数据收集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2010年9月8日。按照期货投资的会计准则要求,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计算当日对数收益率。全部数据均逐日采集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

中国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报出的价格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中国股指期货的对数收益率主要决定于沪深300股票指数的对数收益率,所以,GARCH—VaR模型中的均值方程,以中国股指期货的对数收益率为被解释变量,以沪深300股票指数的对数收益率为解释变量。

1.股指期货对数收益率的描述统计。股指期货对数收益率的直方图见图1。

图1 股指期货对数收益率的直方图

由图1及描述统计结果可知,股指期货对数收益率的均值都接近于0,偏度等于—0.5681,是中等左偏分布;峰度等于4.9984,属于中等尖峰分布,说明其收益率具有尖峰、厚尾特征;从JB检验结果也可以看出,J—B统计量等于21.798,其P值非常小,也说明收益率序列不符合正态分布。

2.收益率残差的描述统计与正态性检验。收益率残差序列的直方图见图2,正态性检验Q—Q图如图3所示。

从残差序列的直方图与描述统计可知,残差序列的偏度系数等于0.2945,呈现右偏分布;峰度系数等于3.4791,说明序列分布的尾部比正态分布的尾部厚,其分布呈现出“厚尾尖峰”形状。残差序列的QQ图也显示,残差的分位数散点并没有全部落在直线上,因此,残差序列的分布并不符合正态分布。序列经验分布检验结果再次显示,在0.01的显著水平上均拒绝原假设,表明不服从正态分布。由于该残差序列分布是尖峰厚尾、非对称分布,对于随机扰动项适合于选用不对称分布的GARCHVAR模型。

图2 收益率残差的直方图

图3 收益率残差的正态性检验QQ图

3.残差序列折线图与条件异方差检验。均值方程估计的残差序列折线图如图4所示。从残差序列图4可以看出,回归方程的残差表现出波动的聚集性,ARCH效应检验如表1所示。

表1 ARCH Test 检验

图4 均值估计方程的残差序列图

检验辅助方程中的所有滞后残差平方项是联合显著的。Obs×Rsquared 等于26.93825,其概率值P为0.002664,因此,在0.01显著水平上可以认为残差序列存在条件异方差。 4.不对称GARCH模型的参数估计与检验。不对称GARCH模型的参数估计与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在0.01显著水平上,均值方程中沪深300指数对数收益率始终是显著的,ARCH项在除了TARCH模型之外的其他模型中都具有显著性,GARCH项在各模型中均为显著,但是,不对称效应项在各模型中均不显著,GARCH—M模型均值方程中用于表示风险的条件标准差均不显著。

同时,正态分布性检验结果显示,残差不服从正态分布,因此,不考虑正态分布的GARCH模型。按照AIC准则值和施瓦茨准则SC值的模型有效性选择规则,综合考虑模型拟合程度与对数似然率,以GARCH—t模型作为中国股指期货收益率的拟合模型比较合理。

表2 15种GARCH模型的参数估计

表注:C(1)表示均值方差中沪深300指数对数收益率的参数估计值,C(2)表示条件方差方程中的常数项估计值,C(3) 表示ARCH项的参数估计值,C(4) 表示GARCH项的参数估计值, C(5) 表示各GARCH模型的特征项值,对于GARCH—M模型,它是均值方程中标准差项的参数估计值;对于不对称GARCH模型,它是不对称效应项的参数估计值。“***”表示在0.01显著水平上是显著的,“*”表示在0.1显著水平上是显著的。

5.GARCHt模型的预测评价。利用GARCH模型预测下一期中国股指期货对数收益率,预测的标准误差为0.0398,预测的沪深300收益率为0.0015,c1等于0.9242。结果见表3。

模型预测的均方根误差RMSE值等于0.012778,平均绝对误差MAE等于0.009611,Theil不等系

表3 GARCHt模型预测中国股指期货对数收益率结果

数等于0.374169,偏倚比例等于0.001319,方差比例等于0.027876,协方差比例等于0.970805,显示该模型预测效果良好。(二)金融资产综合风险价值的计算

根据相关研究文献,衰减因子取值为0.94,利用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方法预测收益率均值方程中的解释变量,即沪深300股票指数的对数收益率;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平均值与标准差以及变现时间中的相关变量都采用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方法进行预测;然后,利用第3部分的计算公式,就可以得到表4中的综合风险价值模型计算结果。

表4 综合风险价值模型预测结果

四、结 论

会计准则中预期损失模型的实施,金融监管中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都需要集成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这使得我们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地融合多种风险度量技术,在已经成熟的市场风险度量技术的基础上纳入流动性风险,构建起综合风险价值动态评估模型。本文选用拟合效果较好的GARCHVaR模型度量日市场风险价值,采用与日市场风险价值一样的置信水平下的日内价格相对波幅的置信区间估计值上限值调整为日LAVaR,并根据时间延展T规则把单位时间的日LAVaR调整为变现期间内的综合风险价值估计值,这样,与其他文献不同,本文构建出了估计金融资产综合风险价值的全方位动态评估模型。然后,以中国股指期货为例,证实了该建模方法的便捷合理性。因为该模型构建方法具有普遍适用性,这个样本的风险特性也是非常具有代表性,其实证并不影响该金融资产综合风险价值的全方位动态评估模型的有效性验证与推广使用。只是需要注意,对于中国股指期货,GARCHTVaR模型度量市场风险效果比较好,当推广应用于其它金融资产时,则要具体拟合检验确定边缘分布。

参考文献:

[1]张金清,李徐.流动性风险与市场风险的集成度量方法研究[J].系统工程学报,2009,24(2):164—172.

[2]刘庆富,仲伟俊,华仁海,刘晓星.EGARCHGED 模型在计量中国期货市场风险价值中的应用[J].管理工程学报,2007,20(1):117—121.

[3]徐炜,黄炎龙.GARCH模型与VaR的度量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1):120—121.

篇12

价值评估是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核心环节,是实现各种处置技术有效运用的基本前提,在整个不良资产处置的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方面,价值评估是制定具体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重要依据,从实际操作看:当以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处置不良资产时,需要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定价,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债权回收率;对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破产清算或并购、重组评估,也需要了解企业的整体价值,以便合理确定债权受偿率;对于以实物资产等清偿债务的情况,更需要对企业整体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后确定抵贷物价值,明确是否物有所值。可以说,对不良资产进行合理定价已经成了有效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瓶颈之一。

另一方面,科学定价是评价不良资产处置有效性的基本评判标准。在金融不良资产中,已经或者必然会造成部分损失的资产占大部分,以回收价格与帐面价格相比来确定不良资产处置有效性并没有实际意义。评价处置有效性的基本点就在于比较处置回收价值与不良资产本身价值的差距。这点对于具体处置部门的绩效考评,对于防止处置机构和人员的道德风险,杜绝变相的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科学评估和定价也有利于将不良资产损失明确化,缓解处置人员承担损失的压力,加快处置速度。

我国现行不良资产的基本定价和评估技术包括以下六种。

第一,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法是最简单的定价方法,即依照原贷款的账面价值以及预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作为定价,这也是不良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定价。账面定价法的优点有三:第一,简单易行,只要贷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被界定为不良贷款后,就可以按账面原值进行剥离;第二,交易成本低,买卖双方无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也不需要经历漫长的谈判过程,从而节约了大笔经纪费用和谈判成本;第三,账面价值法在我国有着特殊的作用,即在规避一些理论和避免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的争论方面,有着其他方法没有的优势。

账面价值法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没有考虑不良资产在有无抵押物、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企业的未来现金流等方面的不同,没有体现区别对待;其次,不良资产本身就是无法收回或无法全额收回本息的贷款,按照这种定价方式剥离不良资产,使资产管理公司必然亏损,购买者的积极性被挫伤,从而使不良资产的处置陷入困境,难以进一步推行下去。

第二,会计估算法。即事先确定不良贷款出售的折扣率。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抽样调查取得不良贷款损失的经验数据。例如某地抽样的经验数据表明,次级贷款损失概率在10%~30%;可疑类贷款损失概率在50%~75%;损失类贷款损失概率在80%以上。这种方法操作比较简单,能够节省大量的经纪费用和谈判费用,同时也考虑到了不良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它也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毕竟是一种概率统计方法,对于具体的贷款项目而言,过于简单,而且这种方法确定的底价准确性相当低,在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变动幅度较大。

第三,协商定价法。协商定价法是指银行与购买者共同协商的定价,这种方法避免了账面价值法的一刀切的做法,给予买卖双方较大的商量余地,利于交易的达成,尤其适用于购买者范围较窄、价格对需求量的弹性作用较大的情况。另外,在双方协商时,还可以就其他一些附加条件进行商量,比如资本结构设计等等,以在价格之外进行利益调整,这也加大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但这种方法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一是交易成本很高;二是处置效率低;三是难以监督交易双方达成有损于第三方的交易,道德风险较高,容易引发其他矛盾。

第四,市场定价法。市场定价法是将不良资产在特定的市场上进行拍卖,由市场决定其价格高低。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一是它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程度是最高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能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报价,因而对参与者来说也是最公平的;二是投资者通常在购买不良资产之前已经对该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有利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三是可以节约交易时间,及高额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双方的积极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将会遇到一些政策上的难题,如市场定价与贷款账面价值偏离太远,可能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另外,拍卖时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旦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则要么影响价格,要么影响到整个拍卖过程,使拍卖失败。此外,市场定价法要求有完善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这一条件。

第五,分级计算法。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分级计算法则是分别给予每一级贷款一个折扣率,越往后,折扣率越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操作方面,适合于大规模资产转移。缺点是评估的准确性较差,单纯考虑贷款等级,忽视了不同地区、不同银行、不同时间形成的不良贷款的差异。

第六,中介机构评估法。即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中介评估机构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所反映的资产价值比较真实合理,其优点是比较公正客观,能够较好地体现具体资产的价值。缺点是其成本较高,对资产评估业的要求也较高。对资产评估机构来说,不良资产评估定价仍是个全新的课题,如与企业资产评估如何结合,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指标的运用,债转股部分如何处理等,都没有经验可循。目前在我国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展的条件。以上六种评估方法及其优劣比较见下表。

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比较表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见,由于不同不良资产的价值决定差别较大,对不良资产采取统一的评估和定价方法不仅不科学,而且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总体上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与定价思路应当视其具体情况采取分类分别定价的思路。

篇1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金融资产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金融市场的规模正在不断壮大。新会计准则规范了很多企业的各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办法,并且突出金融资产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计量。最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计量中存在这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果不对此进行解决则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允价值概述

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基本债务所使用的金额。公允价值也可称为公允价格、公允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的方式有三种:(1)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三种情况,在估值日有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报价来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在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同时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显巨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采纳最近交易的市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如果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并且最近交易日后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可以依据重大经济环境变化因素,适当调整市场报价以确定公允价值。(2)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参考相类似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报价,或者参考买卖双方在熟悉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最近交易中所使用的价格。(3)不符合以上两种形式,并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确定,可以采用具有可靠性的被以往交易的市场价格验证过且得到市场参与者认同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价值,在企业清偿债务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给企业带来需要转移的价值。确立公允价值的前提是公平交易,换言之,是自由的买卖双方在不受各方任何关系的影响,且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商定形成的价格。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一)对企业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反映方式,而具体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的报表为资产负债表。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是这些金融资产均具有可靠的市场价格(在活跃市场有公开报价)、或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我国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市场价格的确定是以当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收盘价为准,还是以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均价作为参考标准。因此,会导致同一项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揭示的价值不同,同一企业对同样的金融资产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时也会出现不同的价值,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对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是在取得时还是在期末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准,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借助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没有实现的收益,从而导致企业利润表中所陈述的利润并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其变动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这种计量对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的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但当企业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要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则会影响到出售当期的利润及成果。同时,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形成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图,在实质上随时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来说会对某一期间的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不难得知企业为了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账户,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当其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资产分类变更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在限制企业在重分类时所遇到的特殊情况,其并不影响企业管理者在正常情况下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事项与结果。因此,可以看出当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三、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一)金融资产及其分类。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CAS22,金融资产是指:(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4)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的确认。(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这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内获利。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该金融资产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可能在近期出售,从而赚取差价;(b)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c)该类金融工具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该类金融工具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d)除新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该类。由上可知, 如果企业持有的投资准备在短期内出售,并且其公允价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已经被指定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就不能再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除非是因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此变化,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a)企业持有该项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短期出售或获利,而且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该资产持有至到期日;(b)该投资到期的时间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投资;(c)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d)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的投资;(e)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和减值测试。(3)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账款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都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a)贷款和应收款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但是不能简单的认为,除了以上三类之外的金融资产,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该类金融资产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c)企业持有的目的明确就是为了出售,但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d)该类金融资产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即该类金融资产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不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只有在其出售时才将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三)金融资产的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以选定的能够反映计量对象内在特征的尺度并将其内在特征予以数量化的过程,即入账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其交易费用记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仍然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公允价值在我国金融资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可操作性不足。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当事人对市场价值做出的一种判断,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场形式是复杂的、多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类似的交易价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公允价值的估值分为三个层级,其中,第一、二层级要求具备公开的活跃的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中阶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此外,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处于未成熟阶段,同时以上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再加上信息不准确以及道德风险的影响,金融资产交易纵的情况会时常发生,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公开标价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些企业同时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双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进的通讯设备作为技术支持,想获得其实时报价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二)公允价值应用于金融资产对资本市场存在助涨助跌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的运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表日也按照当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当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影响。当金融市场高涨时,金融资产的市价上涨会带动上市公司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的上涨,而当市场低迷的时候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即金融资产对股市起到助涨和助跌的负面作用。

五、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资产中应用的改进建议

建议有关会计、审计准则制定部门应在推动主要市场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国家级市场数据库,为企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提供更客观的参数创造条件。企业也应当积极地建立公允价值计量模型,对各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获取途径、取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重对公允价值的获取及资料的积累;随时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适当调整自身的价值计量模型,以满足金融资产的计量需求。

将企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同时期的公允价值差额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包括在利润表中,取消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杜绝企业人为操纵利润现象,避免由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同时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

针对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其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之间形成的差额,由于金融资产尚未出售,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防止企业资本结构变化而对信息使用者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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