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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资源的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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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资源的建议

篇1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160-01

林业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生态文明三大战略任务。自治区党委把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作为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疆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坚决保护好全疆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做好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可为编制各项森林资源保护规划及保护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源数据[1-2]。

1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依据[3]。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基本图、林相图、经营规划图及资源变化图;森林资源变化分析说明;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表;林地林权证明资料;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卡片、簿册;森林资源各项调查、科研、经营的文件和经营总结资料等[4]。

2 存在的问题

各山区林场均设有资源林政科,科室有3人以上编制,有相应的资源档案室。但多年来各场对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仅限资料存入档案室,基本上未对林班的台账进行有效更新,资源数据较陈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年清、二年变、三年乱”的现象,未能充分反映该区森林资源的消长情况。

3 建议

3.1 充分利用新二类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数据

2009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规划设计院、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院,全面完成了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所辖25个国有山区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了新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家底。各项数据都已更新到2009年度资源数据,数据资料已交付各场,为各场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带来了有利条件。以此为契机,及时更新资源数据是比较容易进行的。

3.2 开发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与财务管理一样,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应具有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软件,应保证其可操作性较强。应对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特点的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如编制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程序,将各场森林资源以林班为单位,将二类成果中提供的各树种林木按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龄的年平均生长率或年公顷生长量等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因子编入程序,操作上较为简便,保证每年均可进行数据的更新。这样,不但保证了各林场资源数据计算的迅速、准确,实现了全疆山区森林资源数据共享,还方便查阅[5-6]。

3.3 各项林业工程建设都要抓好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抓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7]。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为全力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结合新疆当地实际,通过对正在实施的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细化、具体化,提出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新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涵盖了新疆山区、平原绿洲及绿洲边缘荒漠的广阔区域,通过十大林业工程的实施和推进,能够有效保护和增加新疆的森林资源,进一步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更加有效地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显著地发挥林业在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4 参考文献

[1] 王帮霞.仁怀市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与更新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9):201.

[2] 郑洪军.浅谈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J].辽宁林业科技,2006(2):48.

[3] 郭丽岩,夏鸿喜.森林资源监督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林业企业,2005(2):51-52.

[4] 金昌仙.信息时代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3(S1):69-70.

篇2

森林被誉为“人类文化的摇篮”,森林中孕育着无数的生命和宝贵的资源,是城市的肺脏、天然的空调。森林资源为生物提供生活空间的同时维护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国曾在建国初期一味的追求经济增长,甚至不惜以破坏环境、森林资源为代价,“为了金山银山,毁了绿水青山”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雾霾、水污染、土壤沙漠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困扰着人们。党的十中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构想,把建设生态文明建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赋予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更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不仅是建设一项生态工程,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章阐述了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要特点,分析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森林资源保护的对策和建议,为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供理论参考。

1 新时期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要特点

1.1 防范森林火灾成为森林安全防护重点

以往的森林保护将乱砍滥伐、偷猎、病虫害防治作为工作重点,然而近年来工业生产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骤增,全球气候变暖,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越来越常见,由于森林的覆盖密度不同,在树木较少的地区,受阳光照射时间过长,导致地表温度升高,一些落叶会产生自燃,导致火灾发生,另外野外用火造成火灾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极不易进行管理,对森林保护造成严重威胁,并且一旦发生火灾,森林中的生物会大量死亡,不利于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一旦遭受火灾森林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才能恢复原来的面貌。

1.2 我国已然成为森林资源稀缺的国家之一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为追求粮食产量,毁林开荒造田的现象极为严重,对树木的大量砍伐,造成水土的流失和生态的破坏,虽然近年来大量的植树造林增加了树木的总量,但由于树木成长速度较慢,效果并不明显,当前树木总量偏少,对水土的保护、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作用欠佳。根据2008年我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20.36%,远远低于30.54%的国际平均水平,我国的森林总量虽然较大,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的森林资源面积2.25亩,明显偏少,我国已然成为森林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

1.3 森林分布及结构失衡

我国的森林主要分布在西南及东北地区,这两个地区的森林储备量占总森林面积的75%,而作为全国经济高度发达的华北、华中地区森林储蓄量不足总量的4%,森林分布严重不合理。在森林的结构上,以经济效益为主导,大多数树木是为长成后砍伐而种植的,缺少防护林和原始森林,另外现有的树木以中幼林为主,占森林总量的33.8%,成熟林仅占15.1%,森林结构不合理,不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森林作为可再生的资源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后得到恢复,但是如果一味的破坏就会将可再生的森林变成不可再生的,因而为了确保环境、经济效益的稳定有必要对森林制定可持续发展计划,必须对目前森林保护工作中的不足有深刻的认识。目前我国的森林保护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2.1 保护及管理手段、管理设备落后

目前我国的乡、镇内对森林火灾的监控仍然以传统的人工瞭望和实地巡查为主,手段落后,覆盖的范围有限,纵使发生火灾也因为距离较远或设备有限难以及时进行扑救。虽然在较大的市县内,应用当前发达的卫星监控技术有利于市县对森林火灾的全面监控,但是由于其巡查的时间间隔较长,巡查次数较少,仍不能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同时,县级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虽承担着森林防火的主要工作,但其能够指挥灭火的设备有限,在灭火的方案上没有最终决定权,火灾发生后通过逐级的上报申请处理方案必然延误救援时间导致火势的蔓延。

2.2 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人员不足

机构不断地改革和撤并导致目前林业部门的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县级以上林业单位人员冗余,乡镇林业部门人手不足。在乡镇缺乏专业的从事林业管理的技术人员,在编的林业人员数量有限,难以承担起林业技术推广、种苗生产以及病虫害防治等任务,对森林周围居民偷猎、乱砍滥伐更难以发现和查处。

2.3 森林保护的法律不健全、惩处力度不足、居民缺乏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在我国,乱砍滥伐、偷猎的事件常有发生,究其原因在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惩处的力度不够强。目前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主要是依据《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进行的,对违反法律的惩处方案较为模糊,不利于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有力打击。同时,很多居民严重缺乏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为了一己私利偷砍树木、滥猎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3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完善森林资源各项保护制度 加强保护力度

首先要根据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森林资源的分布、质量及结构,编制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年度绿化造林计划,建立健全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其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最后,加大森林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开展义务植树、名木认养、森林资源保护宣传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政策,逐步提高人们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3.2 建立科学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加强监管水平

目前,远程监控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将远程监控系统应用于森林保护能够有效地做到森林防火、救援以及案件查处。在重点的森林保护区内,搭设瞭望台,并在瞭望台顶端设置高倍的自动变焦的摄像机,24小时360度转动的对周围森林进行扫描,将拍摄到的画面传送给控制中心,控制中心通过对画面的观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猎杀动物等现象,同时事发后迅速锁定事发地点,立即向相应的机关报告,出动人员进行迅速及时的处理。

3.3 加强高素质的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建设 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调整林业管理部门人员设置,加强基层镇、乡林业工作人员技术力量,更好地开展林业技术推广、种苗生产、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巡查等任务,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办理工作。二是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技术指导,了解并解决山区林农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培训和学习,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建立一支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廉洁奉公的管理队伍,充分的发挥基层林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4 推进森林资源多渠道经营管理进程 提高经营水平

森林资源的保护离不开政府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森林资源的保护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政府行为,越来越多的地区出现了将森林承包给个人进行经营管理的现象。对于经济建设使用的森林。

政府在对森林的开发、建设作出相应的规定和原则后,在一定的期限内由单位或个人进行林地经营和管理,有利于缓解林业管理人员和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也为林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建设关系到当代及子孙后代的生产生活,因而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我国的森林资源已经较为匮乏,因而有必要通过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培养高素质的林业人才、加强居民护林意识、不断开发应用保护森林的技术等多种措施,综合性的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实现森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提高人们的福祉。

参考文献:

[1]魏远峰,崔丽娟,张伟.远程视频数字监控技术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应用[B].内蒙占林业调查设计,2010(12).

篇3

中图分类号:S757 文献标识码:A

长白山区的森林资源经过近百年的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已锐减到相当严重的程度。近几年来,长白山区生态方面的恶化日益显现,如洪涝、风沙、干旱等天气现象频频出现,这些现象在40多年前还是很少见的,严重影响了这一地区人们赖以生存的区域环境,严重滞约了这一地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长白山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长白山林区是我国木材的主要供应地,作为在这一地区长期从事林业工作的人们,始终纠结在国家的经济建设需要采伐森林资源,而生态环境的恶化又需要减少对现有森林的采伐的矛盾之中。如何处理好森林采伐和森林保护之间的关系,使森林采伐和森林保护同步,或者是在森林采伐的同时如何保护好、培育好森林资源,使采伐有利于森林保护,就成了迫切需要解决好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森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森林经营利用的程度密不可分的。森林经营必须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既能起到提高森林社会效益的作用,又能起到调整森林结构和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这就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 在同一个小班内用不同的采伐方式,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截然不同的

皆伐采伐方式规定:在小班内所有的树木一次性全部采伐掉。这样的采伐方式确定采伐木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又如,择伐采伐方式规定:小班在商品林中采伐强度不超过37%,小班在公益林中采伐强度不超过27%,择伐方式还有采大留小的规定。这样的采伐方式确定采伐木就有了很大的余地。

从2种方式来分析,择伐方式应伐木平均径级大,并且应伐木的选择尽量去迎合市场的需求,采伐木经济材所占比重就大。从木材销售价格来分析:木材平均径级越大木材销售价格就越高。适应了市场的需求规律,木材销售价格就越高。伐区调查设计是最好的确定采伐方式的方法和手段。

根据资源现状,在近熟林中,部分林木已经到了成过熟林阶段,材积在负增长,林质在降低,经济价值也在负增长。当近熟林达到成过熟林阶段时,这部分林木就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如果近熟林时就把他们择除,就提高了森林利用效率,避免了经济损失,也是保证更多健壮活立木的具体技术手段之一,而且增加保留木的生长空间,缩短森林采伐周期,起到培育森林资源的目的。在近熟林阶段没有经营措施改善林木的生长。因此,建议在这个阶段采用择伐的方式择除已经达到成熟的林木。

对中、幼龄林中的霸王木及成、过熟树木的采伐,建议采用择伐的方式,区别择除霸王木及成、过林木。如果择除,当中、幼龄林到成过熟林阶段择除,既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又使得中、幼龄林中林木的生长,改善林木生长环境,节约森林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现有森林资源。

在抚育伐中,主要是割除灌木及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在进行抚育伐设计时,采伐树种是非目的树种和被压木、弯曲木、霸王木等,增加保留木的营养空间,以达到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目的。

前面已经谈到,小班区划是确定采伐方式的关键,但这些只是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条件,效益最大化就无从谈起。有了这个前提条件,也不一定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效益最大化的最终落脚点是应伐木挂号,也就是说采伐什么树种,采伐的径级才是决定木材销售价格高低的重要因素,以此在保证森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

2 小班区划是实现调查设计效益最大化的基础

区划的小班是否是经济林分,直接关系木材销售的售价问题。如果区划的小班不是经济材林分,应伐木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效益最大化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小班区划至关重要。这要求区划员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高度的责任感和始终贯穿经济材区划的思想意识,要求区划员多走多看多比较,以求确定最为科学的小班区划,只有这样才能为实现调查设计效益最大化奠定好的基础。

3 设计采伐时从近熟林开始,结合资源状况,按径级去设计采伐

林木长到50cm以后就出现负增长,这时候择除经济价值最高,利用率最大。如果不及时择除,让它们继续生长,只能是浪费现有资源,即便以后择除也失去了原有的利用价值,造成资源浪费。

4 采用合理的设计方式去设计采伐

商品林既然是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他工业原料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建议应该根据经济成熟的观点,结合经营目标、迎合市场需求,采用合理的设计方式去设计采伐。这样就大幅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

对于重点公益林的设计,建议不应该只采用全部封山育林的设计方式,应该适当的进行透光抚育,更新造林设计,进行这样的设计能更好的使森林资源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

综上所述,就长白山林区目前的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状况来说,还有很多选择的途径。只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处理好森林采伐和森林保护的关系,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方式解决问题,长白山区的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一定会实现。

参考文献

[1] 曾繁辉.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发展[J].华章,2011(05).

[2] 朱永法,冯金明,蔡细平,华飞荣,徐鑫.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J].浙江林业科技,1998(04).

篇4

2010年至2012年4月,A省B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46件348人,其中涉嫌刑法中规定的破坏森林资源的罪名案件19件41人,并全部批准逮捕。这些情况说明目前森林资源(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保护岌岌可危,值得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 案件特点

根据对A省B县人民检察院2010年以来所审理批准逮捕的19件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的分析,呈现以下的特征:

1、罪犯的总体素质较低。在41名罪犯中,有22人是小学文化,17人是初中文化,2人是高中文化。其中小学、初中文化的人数占总人数的95.12%。

2、年龄结构呈现两个极端并偏大龄化。年龄在35岁以上的有36人,25岁以下的有4人,25岁至35岁之间的只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上占总人数的85.7%。

3、团伙犯罪较多。在19件案件中,16件案件为团伙犯罪,涉嫌多人,占总案件数的84.2%。从往日的单独一人作案变为团伙作案。

4、农民、无业人员占大多数。在41名罪犯中,农民31人,无业人员9人,个体1人。农民、无业人员的人数占了总人数的97.6%。

5、单个案件涉嫌的罪名较多。此类案件一般涉嫌多个罪名。如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般会涉嫌到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罪等。

6、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危害大。此类案件涉及普通树木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通常数量都较大。如在谢某滥伐林木案中,谢某滥伐林木77.974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111.41立方米。在廖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廖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45株野生的香樟出售。这些都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的森林资源。

7、犯罪动机由原来的自用转变为以牟利为主。在受理的19件案件中,罪犯都是将非法所得的森林资源用于出售。

二、原因分析

1、刑罚较轻。(1)森林资源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对于只具有经济效益的一般财物而言,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刑罚至少得和侵犯财产的刑罚相当。但在刑法中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如在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中,盗窃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但在刑法第345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中,盗伐林木的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2)刑法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罪名中,有两个罪名是选择性的罪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力度。如,若罪犯只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罪犯既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又触犯了非法运输盗伐林木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还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份子的违法行为。

2、刑罚的种类不够完善。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型。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但在刑法中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立法只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三种主刑及其罚金一种附加刑,没有规定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这样的刑罚种类对于保护森林资源来说种类偏少,过于单一。对于情节恶劣的犯罪来说这种威慑力是远远不够的,起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

三、立法完善

1、完善相关的刑罚。(1)破坏森林资源比侵犯财产的危害性更为严重,与一般的财产相比,森林资源还具有生态价值,因此建议给予严重的处罚。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可以比照侵犯财产的犯罪进行量刑,以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森林资源。(2)对于选择性罪名,若触犯了两个或多个罪名,建议从重处罚。如,若罪犯既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又触犯了非法运输盗伐林木罪,相对只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的罪犯,此类罪犯建议从重处罚。

2、丰富刑罚的种类。刑法中对于保护森林资源规定了三种主刑和一种附加刑,只有自由刑和财产刑。这对于一些作案手段复杂、主观恶劣的犯罪份子来说这种惩罚力度是不够的。因此建议丰富刑罚的种类,增设适当的主刑和附加刑。

3、规定非刑罚处罚方法。刑法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律,是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刑罚虽然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且在实践中,常有无法可依的情况出现。因此有必要规定非刑罚处罚方法,以达到打击犯罪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目前,已有学者提出了非刑罚处罚方法。非刑罚处罚方法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轻微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教育性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训诫等;二是民事性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责令赔偿损失,恢复植被之类的栽树判决等;三是行政性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

参考文献:

篇5

森林是陆地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作为维持人类生存、繁衍和发展的主要因索,森林不仅仅具有经济效益,还具有更为重要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其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多年来,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森林资源也遭到严重的破坏。纵观世界各国,人与森林的关系都无一例外地经历了开发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拯救森林资源这三个阶段。因此,也无需大惊小怪。只要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实际抓好保护,森林资源就会逐渐得到恢复。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把林区人民的“命根子”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呢?下面就谈几点建议。

1.以营林为基础,在森林资源培育做到“四严”

把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摆在战略首位,加大对森林改造和抚育力度,积极培育、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在营林生产上要求“四严”。

1.1严把苗木质量关

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和运输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林木种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证一签”管理制度,杜绝手续不全的外地苗木、不合格苗木和不适宜林区生长的苗木造林绿化生产,确保营造林工程质量。

1.2严把栽植关

采取主要领导包片、技术人员跑线、监理人员蹲点的管理办法,各局营林技术员现场指导监督,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按照造林设计和技术规程作业,监理人员全程监督,对苗木的运输、假植、栽植、管护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和造林“两率”。

1.3严把抚育关

通过建立生产作业抵押保证金制度,签订生产作业合同,加强产中检查和技术指导,采取整改通知书、作业质量通报制度和生产进度月报制等多种措施,有力的促进抚育伐生产作业质量的提高,加快了生产作业质量和进度。

1.4严把病防关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实施无公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以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2.以森林保护为基础,在森林资源经营

上实现新突破。作为国有重点林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当前,林区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林地生产力,更好地发挥生态作用,实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1)解决思想,破除“以木为主,靠林吃饭”的观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意识,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分类经营,把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力度作为发展的第一要务,深入实施生态战略。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政策支持,进一步核减木材产量,力争停止主伐生产。

(2)全面推行“以煤代木”工程和低碳项目,提升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水平,加大营林抚育工作力度,全面尽快恢复火烧迹地、矿体植被,力争做到“生产消耗、非经营性消耗”双降,实现“林分质量、林木蓄积”双升。

(3)增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重点申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标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生态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生产建设方针,成功实现由“砍树人” 向“造林人”、“护林人”的转变,由片面追求物质财富、追求GDP,转向追求以资源和环境永续利用为先导的绿色GDP。严格控制“三总量”,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森林生态遭到破坏。

3.以集约经营为理念,多举措保护培育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是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系统的主体,保护好、培育好森林资源是一切工作的核心。

3.1主动调控活立木消耗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并根据后续产业发展的实际,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的前提下,每年主动调减一定数额的活立木消耗,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的经营性消耗,使森林资源尽快得以休养生息。通过强化以木材检查站、家庭管护和专业人员机动巡逻为主的“三防线”建设,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企业滥伐、个人盗采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3.2切实减少非经营性消耗

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把超前预防的方针贯穿森防工作始终,切实加大防火投入,全面加强火源管理,认真实施行政问责,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等体系建设,实现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扎实推进“以煤代木”工程,因地制宜地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代木产品。

3.3加快后备资源培育步伐

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稳步实施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利用近快的时间全面完成火烧区的清理和恢复任务,积极推进矿业迹地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森林后备资源培育工程,积极培育落叶松、樟子松、云杉和杨桦树等乡土树种,重点引进珍贵稀有树种,加强营林生产工程化管理,突出抓好每年的人工更新造林。“天保”工程在这一林区实施以来,林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观,在大兴安岭林区内繁衍生息的野生动物数量近年开始大幅度增加。漫山遍野獐鹿跑、森林处处闻啼鸟的景象,在这一林区重新显现。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重点抓好村屯、乡镇及周边区域的造林绿化,全面提高绿化水平。

3.4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功能,逐步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加快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步伐,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更加完备的自然保护体系。

3.5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队伍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一体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保证森林资源管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必须建立健全以资源行政管理为主体,以资源综合监测和资源监督检查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努力保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机构的稳定,并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稽查队、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优化执法环境,确保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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