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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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积极为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提供土地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程等,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本着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在提供土地支持的同时,把好节地关,做到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
建议三: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特别是增加对提高耕地质量的资金投入。农村土地整理是一项反哺农业、反哺农村、反哺农民的“民心工程”,对改变农村的整体面貌也有很大作用。这就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复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将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整理倾斜,相关配套资金主要投入到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区。在充分听取群众对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抓规范化管理,在资金、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方面严格把关,使土地整理更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建议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新农村建设中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包括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完善基本农田监管体系等。要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把规划关,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一律不予报批。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毁坏农田。
建议五:加强执法监察,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土地巡察制度。执法监察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每周应对所管辖的区域至少巡查一次,对农村土地违法案件易发地段实行重点巡查,以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把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宅基地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同时,在坚持征地补偿直接支付的基础上,确保征地补偿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研究制定规划区内的区片综合地价,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引起群众上访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暂停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传统的农耕时代,已经是遥远的过去。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发展现代农业则显得格外重要。而现代农业就是要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改造中低产田,加快农业标准化种植和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健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推行农业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人所共知,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保障。因此,稳定并完善土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的必须选择。
但是在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45亩的关中地区,要依靠这点儿土地发家致富是不可能的,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不现实的。所以,要破解这道难题就必须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依法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就是说每个家庭所分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名义上仍然属于这个家庭,这个家庭可以将这个经营权进行流转,从而获得流转经营权带来的相应收益。流转后的土地可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集中连片种植,从而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承包流转后的集中连片土地的农户可以靠此实现生活宽裕。这样既稳定了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确保了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户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稳定,也为这些农户离开土地从事其他产业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实施现代农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依法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首先是进行土地规划(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按照土地自然形成的条块,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自然形成的整片土地的各村民小组共同协商,对该片土地整包规划,整包开发利用。规划利用要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和对该地区的整体规划。其次要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推进。整包规划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在相关农户,要引导、宣传农户自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对自愿参与流转农户的土地要按照其亩数和土地品质及近几年来土地收成情况,合理估测全年粮食产量。在此基础上,协商每年有偿的粮食数量或按每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折合的现金数量。并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除了有偿流转的条款外,还要加上如果需要帮工优先从流转农户中选用的条款。对不愿意参与流转的农户可在其他地块与愿意的农户对调土地。再次对流转土地进行招拍。按照该片土地的规划,公开对流转土地承包开发权进行拍转,拍转对象不限定在该片土地所属的村民小组内,但是在同等拍价的情况下,流转土地的农户具有优先权,其次是村民小组内的农户,然后是行政村内的农户,最后是行政村外的农户或其他自然人。拍转期限以10年为宜,最少5年,这便于竞拍者作长期投资,作长远打算。
同时,要着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此,首先要科技包扶。各地县政府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为整包开发的农户提供全程的科技支持,明确专人包扶,免费检测土壤成分,根据土壤成分提出粮种配方,同时根据作物不同的生长阶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提出施肥配方、施药配方等,使整包开发的土地能够按照农业标准化种植,确保粮食生产高产、优质、生态、安全。其次要兴修水利,改造中低产田。关中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多数农民是靠天吃饭,能够灌溉的土地有限,而灌溉多采用大水漫灌形式,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低下,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政府要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整包开发农户,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兴建集雨水窖设施和采用节水灌溉设备,把整包开发的土地变成旱涝保收的粮仓。其次,要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减少务农人员的比重。要切实兑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鼓励整包开发的农户积极购买农业机械,提高农业作业速度和水平,减轻农业劳作的强度,为深度开发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也为逐步减少农业人口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这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民增收是目的
党的农村政策只有一个:就是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出台的一系列劳务输出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劳务输出工作,特别是对流转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户要认真进行登记,要根据性别、年龄、特长和劳务输出愿望等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在案,同时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以便有组织地实施劳务输出工作,确保每户流转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户有一至两名劳动力转移输出出去。这里要注意:年轻人劳务输出的去处重点在外省、在沿海地区,年纪较大的人劳务输出的去处重点应该放在就近的关中城镇。因此,关中地区的各级政府要出台有关政策,即本辖区的各单位在劳动用工上要优先使用本地区的劳动力,特别是适合农民工的岗位要优先安置流转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户。这对确保农村的成功和未来中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要积极开发公益型岗位,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关中地区有中心城市8座,建制镇405个,城镇化水平达到40%,这为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从关中城镇群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的城镇存在脏、乱、差的状况(尤其是背街小巷),绿化覆盖率较低,城镇管理水平较差,人居环境亟须改变,这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因此,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健全机制,确定专人,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才能取得长期效果。那么这里面可开发的公益型岗位一定不少,除了解决城镇下岗职工外,应该主要用来解决农村愿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的就业问题。城镇道路的养护、绿地林木的种养护,也都可以采取这样的办法安置流转出来的农户。同时城镇里面的大商场、大饭店、大宾馆也有农民工可干的工作,有关部门不妨有组织地进行开发用来安置这些农户。
另外,围绕关中城镇群,开展“一村一品”工程。“一村一品”工程是陕西省委、省政府狠抓农村经济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产业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关中农村要立足关中城镇群,树立配套城镇、服务城镇和城镇人的思想,开展“一村一品”工程。首先政府有关部门既要掌握城镇群需要什么配套、需要什么服务、城镇人需要什么服务,还要掌握农村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文化民俗资源等情况,取长补短,引导、开发、培植、服务于城镇群的“一村一品”工程。比如:根据城镇人的饮食需要,培植种养业,养猪、养鸡、养肉牛奶牛、养兔子鸽子、养鱼蟹虾青蛙等,种植杂粮、豆子、蔬菜、水果等,当然培植种养业需要农业科技的支撑,这样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一村一品”工程才能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成为农民致富的一个渠道。还可根据城镇人对改善环境的需要,培植花卉苗木业,用花卉盆景装点装饰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根据城镇人的文化旅游需要,培植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生态农业游、瓜果采摘游、农耕体验游、民俗文化游等,并配套以品尝农家饭菜,使城镇人节假日有个好去处,农民有个好收入。当然,也可根据城镇产业发展的需要、基础建设的需要或其他方面的需要,开发培植“一村一品”工程。总之,要下大力气、想方设法开发“一村一品”项目,使之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整治村容乡貌建设生态家园
农民生活质量如何,与农村卫生环境不无关系。因此首先应重视做好村庄的远景规划。建议关中各地的县政府,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规划,结合村庄实际,帮助村庄制定高起点的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这是村庄建设的目标和蓝图,是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因此,也应该成为全体村民共同的念想。这是建设整洁美好家园的前提。
其次要抓好村庄道路的硬化。农村道路大多是土路,一遇下雨下雪就泥滑不堪,不仅影响老百姓的出行,进而影响老百姓的经济收入,也直接影响村容村貌。因此,硬化村庄道路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首选。目前,政府出台了农村道路建设资金补贴政策,但对某些农村而言,自筹部分仍然有困难。这就需要村干部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以资源换资金解决这些难题,推进农村道路建设,为建设整洁家园奠定硬件条件。
同时重视抓好沼气池建设。沼气池建设对解决农村生活用能、促进农民生活方式改变、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治理畜禽粪便造成的面源污染、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五”期间,陕西省户用沼气池建设总数达到37.5万口,占到全省农户总数的5.3%,2006年又新建户用沼气池15万口,累计总数达到52.5万口。2007年全省户用沼气池建设的任务是20万口,比前几年建设总数的1/3还强。但是,仅靠户用沼气池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村生活用能、粪便污染和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等问题。还应该建设规模更大、众多农户共用的沼气池,这样的沼气池不仅可以处理人畜粪便,还可以处理庄稼秸秆、落叶、瓜果蔬菜等生活垃圾。这样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提供生活用能,还可以为生态农业提供有机肥料,作为一个产业来经营。有关部门不妨就此加以研究,进行示范试点。
另外要积极开展绿色家园建设。目前陕西省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的以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和村周一片林为主要内容的“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已经启动,102个试点村的作业设计方案全部完成。关中地区未纳入试点村的村庄,应该参照试点村的作业设计方案,根据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制定“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方案。庭院林木应以果木为主,配以花草等观赏性植物。村庄应以观赏性林木为主,并点缀必要的花草植物。路渠和村周应以用材林木为主,即可获得经济效益,又可起到防风固土的作用。绿化所需的种苗应统一供应,管护可实行村庄绿化与路渠、村周林木捆绑式责任制,林木收益与管护效果挂钩的办法。
二、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切实搞好标准化生产。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县场,实现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在资金、土地、信贷、税费收取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培强做大现有龙头企业,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和工商户到农村建基地、搞开发,着力打造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县场竞争力。通过引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合体,实现生产与加工的有效对接。大力实施农业名牌战略,通过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起从种苗繁育、生产管理到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生产体系,严格农产品的县场准入制度,确保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高各类农产品的县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合水县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情况
合水县位于甘肃东部,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辖9乡3镇,5个社区居委会,80个行政村,49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9万人,总土地面积2941.79平方公里。全县现有贫困乡镇6个,重点贫困村64个,贫困人口5.1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0%。依靠金融贷款,扶持和发展壮大农业及农村经济,对于促进本县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向大中城市转移战略的实施和农业发展银行受业务职能定位的限制,农村信用社已发展成为支农的“主力军”。自2001年以来,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力开展“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截止2006年底,已完成2.7万农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农户经济档案2.5万户,评定农户信用等级2.1万户。创建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24个。授信总额达20000万元,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2921万元,余额达22652万元(见表)。
合水县农村信用社历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农信贷投入的持续增加,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县域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国有银行重心上移,农村信用联社“一农”难支“三农”。按照集中化管理的要求和效益原则,工、中、建、农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相应撤并了县级机构网点,服务功能齐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上不介入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金融机构绝对数量明显减少,导致目前县域能为农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孤军奋战,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日益显现。
(二)金融信贷服务功能锐减,农村资金外流情况严重。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但银行普遍缘于信贷权限上收、风险与收益的欠均衡等因素影响,将信贷投向聚集于大中型企业、优势产业,而放弃亟待融资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民营小企业,加之邮政储蓄量的大幅增加带走大量资金,使金融信贷服务功能锐减。截止2007年4月底,合水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0343.5万元,比年初增加10344.5万元,贷款余额52082.2万元,比年初减少4621.3万元,存差28222.1万元,按存贷比75%计算还可投放21166万元;县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存款余额33474.2万元,贷款余额16901.2万元,存贷比仅为50.5%,同时根据调查发现辖区的贷款仍将减少,上存还会增加,农村资金持续外流。
(三)金融部门服务手段单一,政策性金融支农弱化。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和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金融职能未充分发挥。目前,合水县仅存的农业发展银行,其业务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作用乏力,亟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同时,农村金融部门缺少服务品种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低下;保险业对农业的介入程度低,在农村仍处于发展的初创阶段,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金融机构门槛过高、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底子薄,历史包袱重,在银行贷款的陈账、滥账多,农民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财产均不能用做抵押,缺乏有效的贷款抵押品,形成贷款难;加之银行资金运作考核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相适应,造成农业生产资金的青黄不接,农民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而且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球,钻政策空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难,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致使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放贷条件,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放贷难”的尴尬局面。
三、县域金融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县域金融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应当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结构,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构建一个分层服务、互相补充,又适当竞争的多元化金融体系。
(一)要提高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服务水平。
首先,要重新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上级行要适当下放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摒弃“贷款零风险”的不实际想法,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县支行要善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培养和支持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对于中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要分类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贷款营销力度,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其次,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唯一直接服务于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立足实际,进行重新定位,拓展业务范围,强化政策性银行职能。要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金融支持任务承担下来,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基本贷款支持,发挥主导作用。农业银行的城市化导向和业务转移不应成为其忽视农村市场的借口,应本着“反哺”农业的角度,自主地对农村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进行支持;要在加快金融风险防范的同时,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健全县域金融服务网络,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增加对县域经济的贷款支持,使其全面担负起政策性金融的责任。
其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要牢固树立为现代农业服务的思想,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和层次,在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将信贷支持重点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改变以前业务单一的局面。就合水县实际而言,主要是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经营;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现有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县域金融机构在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支持力度外,还应围绕改善农民生存和生活环境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要改善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条件,特别是解决好受高等教育的资金需要,采取各种方式,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益范围和受益渠道。要改善农民的医疗卫生条件,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要逐步探索开办医疗险种、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的抵御风险能力。
(二)激励和促进更多的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要积极创造有利于县域金融良性发展的机制和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改善县域融资状况所必须的基础环节,而且需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发挥优势,通力合作,配套联动,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氛围,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使县域经济的发展建设走向良性循环。要尽力为金融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大力支持基层商业银行保全和维护债权,加大对欠、赖、逃债行为打击力度,调动基层行信贷积极性;尽快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县域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要改善执法环境,支持保全,维护债权,努力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2-134-02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重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这一重任,关键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这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和农村的组织效益。“三农”问题最本质的部分是农民权力缺失,而农民权力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太低,这已成为当前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推动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就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本文首先分析了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值,然后指出了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发展建议,以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现状
1.1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互助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联合社和专业联合会。
1.2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特点
(1)是农民自愿选择的合作。其组建方式都保留了农民的经营自。
(2)合作社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成员既是利益的共有者,又是风险的承担者。
(3)组织的目的是互利合作。合作组织对内服务于每个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统一经营,直接进入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
(4)组织成员主要通过业缘关系结合在一起,合作者之间出现明显的同业性。
2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
目前,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我国广大农村中蓬勃发展,这符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农业的发展规律,而且也是现阶段及以后一个时期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种较为现实的选择,它对促进农业成产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2.1 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农业生产发展
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及时有效地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购销、资金、加工、储运等多样化的服务,在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了积极租用,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组织创新。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两亿多农户组织起来,真正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
2.2 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合作经济组织不仅能够为农民批量购买生产资料、降低其生产成本,而且能够推动规模经营,降低销售成本。其次,它能为其成员提供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农民的素质,提高农民增加收入的能力。同时,它能为生产提供所需的信息技术,使科技力量转化为生产力,这就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增加农民收入。
3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3.1 部导和导和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清
一些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都不高。相当多的乡村领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作用缺乏认识,工作中不够重视。就农民而言,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可以通过合作组织的方式进入市场,这是造成其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3.2 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较低,阻碍合作组织的发展
当前,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因此整体素质还远未达到现代化农业所需要的要求,这就给组织结构的改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同时,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民观念保守,思想相对落后,使得技术推广较慢。因此,要加快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制度改革的进程,必须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3 政府的扶持欠力度带来发展欠动力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资金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等。但相关的落实措施却没有全面到位,合作组织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困难,而且农业保险服务普遍没有开展起来,地方税务部门给予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又非常的有限。这一系列的落实措施不到位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发展的动力。
3.4 “公平”和“效率”的矛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重公平又重效率。长期以来,合作组织一直把“公平原则”放在第一位,每个成员平等的参与管理和决策。但是,一旦这种“公平”强调的过大,必然会导致整个组织运行效率的低下,而组织效率的低下则必然会导致整个组织经济利益的下降,这样就达不到预期的帮助农民增收的目的。因此,如何调节好公平和效率这两方面的问题,是组织管理者应优先考虑的问题。
4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几点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面对市场经济,我国农民的利益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的面貌仍然得不到根本的改善。因此,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创新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4.1 规范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一般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公司是以资本作为企业运营和利润分配的核心,是资本雇佣人支配劳动,是为了钱:而合作经济组织则是以“人”为核心,注重人与人的共同合作、平等,使资本服务人,是为了人。正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世界各国大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如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美国的《农产品销售合作法》等这些合作立法为其本国的合作组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而我国《宪法》、《农业法》等法律虽然是对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给予鼓励和支持的,但却没有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形式和登记办法,也没法对农民专业合租经济组织给予法律支持。因此,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迫在眉睫。
4.2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为了使合作经济组织与企业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发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国内的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相当多的优惠条件。作为我国政府来讲,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正确定位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以宏观调控、服务、规范、指导和扶持为宗旨,通过政策措施、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推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制定和实施支持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1)依法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合作组织,可以实行增值税减免优惠或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
(2)加大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1)减免合作组织注册时各种手续费用,降低合作组织的入门门槛。
2)鼓励开展对合作组织的农业保险业务。搞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致使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展业务。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国家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补贴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使其愿意开展针对合作组织的农业保险,以保证合作组织在遇到重大困难时有抵御风险的能力。
3)国家应在资金投入、资金安排、计划管理等方面向农业倾斜,增加国家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份额。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资金问题。
4)各级财政增加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对合作组织兴办的项目贷款贴息。财政支农还包括支持农村生产性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农村救济及其他。同时优化支农结构,增加公益性支出,明确投向,集中使用。
4.3 把握好几个原则
(1)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我国各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不同,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模式。各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的原则。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等,都要和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市场需求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有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相适应。
(2)坚持的原则。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在的基础上,农民加入其组织后,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
(3)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依照市场机制运作。既重视“公平”原则,又要提高“效率”。
4.4 大力培养现代农民
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进程,因此应当大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民组织化发展。
(1)转变农民观念。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等方式对农民进行经济合作组织知识教育,使其认识到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
(2)科技下乡,培养农业技术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高水平的管理精英,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