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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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由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新的环境地质工作,与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建设项目类型、规模不同,采取的方法与手段各异,特别是预测评估,不同类型或不同规模的建设工程其方法与内容差别很大。根据近几年对数十项道路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经验,以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为例,介绍本次评估工作内容和方法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议。
一、工程概况
二、地质环境条件
工程场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5~19℃之间,年平均降水量为850~1700mm。工程沿线穿越金华江及瓯江两大水系。拟建铁路跨越浙中盆地区、浙南中低山区两个地貌单元,地貌类型复杂。大地构造单元属华南褶皱系(Ⅰ2)浙东南褶皱带(Ⅱ3)丽水-宁波隆起(Ⅲ7)和温州-临海拗陷(Ⅲ8),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好;山体基岩以白垩系沉积岩和侏罗系火山岩为主,局部出露侵入岩,地层岩性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属复杂类型。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评估级别和范围
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为复杂类型,建设项目属重要建设项目,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一级评估,评估区面积380km2。
(二)主要灾害类型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类型主要表现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裂缝、地面沉降及泥石流地质灾害不发育。本次调查发现滑坡地质灾害点12处,崩塌地质灾害点16处,采空区8处。
(三)现状评估内容与方法及结果
评估结果:①12处滑坡,现状稳定的9处,基本稳定2处,不稳定的1处;根据稳定性和危害程度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11处,中等的1处;②16处崩塌,现状稳定的11处,基本稳定的3处;不稳定2处;③地面塌陷8处,现状稳定的8处,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评估内容
中图分类号: B845.67 文献标识码: A
由工程概况可知,本项目尚处规划阶段,主要规划建设单层钢结构厂房及进厂道路,总用地面积为3772m2。目前其具体建设设计尚未明确,本次评估仅提供用地红线,工程平面布置以及结构形式等尚未确定。因此,本次评估主要参考区域地质资料以及邻近已建现状类似工程以往建筑经验,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进行评估。现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拟建工程特点,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分别预测评估如下:
1.场地填方引发地基过量沉降、不均匀沉降的预测
建设场地位于冲海积平原区,场地下伏有大厚度软土层,根据周边地质资料,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软土厚度大。由于软土地基具有强度低、压缩性高、渗透性差以及固结历时长等特点,按本地区长期积累的沉降研究成果分析,区内分布的软土层是地基产生较大沉降的主要因素之一。且软土层固结压缩引起的沉降量具有不可恢复性,故就本项目而言,工程建设有引发过量沉降、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
软土地基的临界填筑高度分析:天然软土地基上的允许填土高度一般可通过计算临界高度的方法确定,当填土高度超过此临界高度时,填方区稳定性差,必须采取加固或处理措施,以保证填筑的安全和建筑场地的稳定。临界高度可用下式估算(引自《工程地质手册》):
式中:――极限堆土高度(m);
――不排水抗剪强度,可按下卧软土层取值(kPa);
――填土的重度(kN/m3)。
参考区域地质资料及本地区经验值,本次取=10kPa, =20kN/m3,求得=2.76m。而根据场地北侧瑞安市中川塑胶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及东侧已建道路类比,其地质环境条件级工程特征类似,现状场地填方高度一般小于0.5m,工程现状稳定性良好,因此类比认为本场地填方高度一般亦小于0.5m,远小于临界回填高度,地基土承载力可满足上部填土荷载要求,地基填方引发过量沉降与过量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2、建(构)筑物引发的基础不均匀沉降预测
由于场地下伏有大厚度的淤泥质软土层,其物理力学性质差,若处理不当,有引发建(构)筑物基础沉降、不均匀沉降的可能。
由于拟建建(构)筑物为单层钢结构厂房,荷载较小,对填土产生的附加荷载不大。且与北侧瑞安市中川塑胶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类比,其地质环境条件级工程特征类似,工程采用桩基础,以下部物理力学性质较好岩土层作持力层,现状建筑稳定性良好。因此类比认为本工程建设引发建(构)筑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基基础过量沉降、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3、基槽开挖边坡引发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规划,拟建单层厂房工程,一般不设地下室,基槽开挖深度较小,一般小于1.0m,组成基坑边坡岩土体主要为浅表部粉质粘土,其物理力学性质尚可,基槽边坡稳定性较好,且根据调查访问,北侧地质环境条件类似的瑞安市中川塑胶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施工期间未引发基槽失稳现象,稳定性良好。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引发基槽开挖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小,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4、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河岸岸坡失稳预测分析
建设场地南侧距离河岸8~12m,西侧距离河岸3~10m,宽约15~20m,水流缓慢,水深一般1.5~2.0m,岸高多一般3.0~3.5m,为土质自然岸坡,坡角45~50º。组成岸坡岩土体主要为人工粉质粘土及淤泥层(图4-1),力学性质较差,若建设工程临河而建,建筑工程附加荷载对岸坡土体将会增加侧向压力,有导致人工河岸产生滑移破坏的可能,河岸失稳将影响建筑工程安全。
由前可知,而拟建场地回填高度小,荷载较小,拟建工程建筑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及进场道路,且厂房一般采用桩基础,以下部物理力学性质较好的岩土层作基础持力层,因此工程建设对浅表部土层产生的附加应力小,一般不会造成岸坡失稳。因此,工程建设引发河岸、失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1 引言
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的任务是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危害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
2 公路建设工程概况
某公路改建工程,全长52104km。公路按照所处地理位置的地形地貌特点,划分为两段:起点K44+600-63+000为山岭重丘段,长约17182km;K63+000-界为平原微丘段,长约34122km。该公路改建工程涉及山地、沟谷、盆地和洪积扇等多种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在线路沿线存在较大变化,且地质灾害发育。
3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
3.1 预测评估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灾害主要为崩塌、泥石流、边坡稳定、地面沉降。工程建设诱发、加剧的地质灾害可能为崩塌、泥石流、边坡失稳和地面沉降。通过预测评估,对该公路有危险的崩塌46处,泥石流5条,不稳定边坡1处。平原微丘段诱发和遭受地面沉降的危险性为小。
3.2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根据现场地质灾害调查结果、该公路沿线的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各地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成果,依据上述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的定性和定量标准,对该公路沿线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根据表1可以看出,该公路全线划分15个区段,其中山岭重丘段划分14个区段,平原微丘段1个区段。山岭重丘段各区段位置及危险性等级见图1。平原微丘段危险性等级为“小”。从图1可以看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有1个区段,长101802km,占线路总长1154%;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有6个区段,长81635km,占线路总长1616%;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有8个区段,长421616km,占线路总长81186%。
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分级标准
危险性等级 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种类 灾害点平均密度/个•km-1 灾害分布长度比例/% 分区说明
危险
性小 简单 1-2
危险
性中 较复杂 1-2 1.5-5.5 25-80 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有一种或两种地质灾害,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
危险
性大 复杂 ≥2 >5.5 >80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有两种以上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
图1 某公路改建工程山岭重丘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2)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各区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综合评估结果,81.86%的线路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小的区域,因此,适宜进行公路建设;16.6%的线路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区域,公路建设用地基本适宜,但应对地质灾害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
4 公路建设工程状评估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由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稳定性)和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表2);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稳定性)主要以工程地质比拟法和地质历史分析法进行评估;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根据其已造成的死亡人数(或威胁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或威胁资产)进行定量评价。在起点K44+600-K63+000的山岭重丘区段,未发现滑坡、地裂缝、岩溶塌陷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主要灾害类型为活动断裂、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存在小规模的危岩体,各地质灾害的分布明显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地形地貌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条件综合控制。在评估区内崩塌点共计51处,其中现状危险性大的崩塌点为1处,危险性中等的崩塌点计29处,危险性小的崩塌点计21处;评估区内发育5条泥石流,其中危害性中等的有1条,危害性小的有4条;南口山前断裂对本工程的危险性小。
表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危险性分级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险性大 强发育(不稳定) 危害大(重、特重)
危险性中等 中等发育(基本稳定) 危害中等(中)
危险性小 弱发育(稳定) 危害小(轻)
5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治。
(1)切方边坡引发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确定合理的开挖坡比,自上而下采取阶梯状放坡分级、分段开挖等工程措施,边坡上部形成的危岩,及时清除或加固处理,坡面及时采用锚固、锚喷、修筑挡墙以及削坡减载等措施,以防止切方边坡产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及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2)填方边坡引发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首先应对地基土进行处理,做好填筑材料的选择,分层碾压,其次高速公路两侧填方边坡坡比、坡型应予以加强,坡面采用浆砌片石等进行护坡,同时防治路面及坡面等地表水下渗路堤基础,引起路基塌陷等地质灾害危及拟建工程本身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
(3)隧道工程引发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避免洞身开挖引发地面塌陷以及洞顶崩塌等地质灾害,施工中应遵循先支护、后开挖、在支护的原则,地表划定安全区和采取保护。
(4)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防治措施,沿线地基选择上应尽量避开大型岩溶洞穴、采空区,小型岩溶洞穴可采用回填灌浆处理,或采用桩基础直接跨越等措施,采空区应予以综合回填等工程处理措施。
(5)拟建公路沿线城镇、交通设施、厂矿、企事业单位较多,房屋较密集,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对道路两侧的厂矿企业、居民和沿线交通通行等的危害,应留有施工安全距离、加强监测预警,合理进行安全爆破等。
6 结束语
综合评估时,进行量化指标的统计分析,确定量化指标分区取值,应充分考虑环境地质条件的影响,并结合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果进行危险性等级分区,如有出入再按评估原则进行调整或细分区段,达到所有区段划分既符合标准,更要切合实际。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种类;地质灾害危险性;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目前各种地质灾害事件频发,给国民经济、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当然有一些地质灾害是由于一些目前人类无法预知、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如地震、台风、海啸、火山喷发等,这类地质灾害的一旦发生虽然危害性大,人类不可控,但这类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毕竟很低。而绝大部分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这种类型的地质灾害,人类是可防、可控的,只要评估正确、防治方法正确、防治措施真正的落实到位,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类地质灾害发生的,最低程度也是可减少地质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的。要想做到这一点,第一步就要对人们的生产活动所能带来的地质灾害,以及地质灾害对人们的生命、生活、财产带来的危害进行正确的评估,正确的划分灾害类型,正确的评价灾害的危害性,提出正确的防治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达到对地质灾害可防、可控、防控结合的目标。要想达到对人为引起的地质灾害的可防、可控的目标,就要在生产活动之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评估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做好评估区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及相关的资料收集工作
1.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内容包括:评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等。在进行野外地质环境调查时一定要认真,绝不能走过场,决不能遗漏可能引起地质灾害的任何疑点。同时进行野外调查时一定要结合评估区将要开展的生产活动特点进行,这样才能做到有正对性、有重点、有层次地进行。
例如:评估区将要进行的生产活动为开发建设为住宅小区,那么就要结合评估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将调点放在评估区内的工程地质条件上,重点调查评估区内是否有危害工程建设的不良地质条件,如地基土中是否存在软弱夹层,是否存在溶洞、陷落柱等其他不良的地质问题,同时调查评估区所在的区域地质构造、地震等的发育情况和危害程度。其次对评估的周边地形、地貌条件也要进行调查,将重点放在地形高差和能形成不良地质作用的地貌类型上。
再比如:评估区将要进行的生产活动为建设线形的公路、铁路,那么就要将调点放在线路两侧一定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多方面上,调查时要更全面,更仔细。在调查时首先要依据工程实际划分成若干调查区块,在区块内在依据不同的地貌单元、不同工程地质条件、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单独调查。
在开展野外地质环境调查时一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有重点、有层次,这样才能做到调查的资料准确、详实、为正确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的评估打下基础。
2.与地质灾害评估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评估区范围内及所在区域内的地质、水文、地形、物探、气象、地震、构造等资料,资料在收集过程中力求全面、准确,对所收集的资料一定要加以鉴别,充分做到去伪存真。
二、正确划分地质灾害的类型,正确评价各灾种的危害性
1.正确划分地质灾害类型
野外调查结束后,对得到的外业资料和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认真的梳理,认真地分析。在资料的基础上正确划分地质灾害类型,正确确定灾种。
在确定地质灾害种类时,依据评估区的建设具体规划及评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情况,水文情况等综合进行。
例如:评估区的高差较大,在建设是易形成高边坡,且在高边坡顶部或坡面上存在松散堆积物,则易发生滑坡、边坡滑塌等地质灾害。如果评估地貌复杂,沟壑较多,沟壑的坡面或沟中存在松散堆积物,评估区的地形高差又大,当地的气候条件中又多有集中降雨等,则评估区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果评估区地势平坦,但建设本身已形成人工深基坑、高边坡,且评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中在基坑边坡坡面上存在松散岩层或层状顺坡岩层等,则易发生基坑边坡滑塌,甚至滑坡的可能。
总之,在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因多为多种因素的综合、叠加造成,因此在确定地质灾害种类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2.正确评价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性
在确定了地质灾害种类后,正确评价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选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一定要正确评价每个灾种的危害性。
在评价各灾种的危害性时,一定要依据各灾种的发生可能性、危险性及各灾种发生时造成的人、财、物损失来综合评价。既不能偏高,更不能偏低。偏高易造成防治措施中的工程浪费,偏低易造成防治措施的安全性不足,造成更大损失。
三、正确选取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在地质灾害的种类及危害性确定之后,正确选择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至关重要。在选择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时的原则是安全有效、经济适用、主次有别、临时措施和永久措施兼顾的原则。
安全有效、经济适用是指在保证安全有效地能达到地质灾害防治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主次有别是指依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危害性的大小来制定防治措施,把主要财力、物力优先部署在危害性大的方向,不能主次不分,既造成主要危害性灾害的防治安全性减低,又造成次要灾害防治措施的浪费。
Abstract: The city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s with the city of new geological disaster rapid process of a natural and human factors,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main typ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our country city and its harm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ology;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16.1
引言: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
1.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1.2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 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1.3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1.4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1.5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1.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1.长兴县近几年来地质灾害事件趋势
近几年来,长兴县通过对《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就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压力已大大减轻,但是纵观这几年来长兴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所有地质灾害事件都不是规划中确定的隐患点,而且都是由于建设引发。
为什么发生的地质灾害都不在规划确定的隐患点上?这个问题曾一度困扰着我们。在认真反复思考过这个问题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是由于《规划》确定隐患点后,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巡查和监测,隐患点附近禁止建设,从而使隐患点处于稳定状态。而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都是在建设过程中或建设后产生的,由于建设过程中没有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从而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如何把地质灾害监测防范的重点从静态的隐患点转移到动态的建设项目上,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应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2.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这些年来,国土部门开展多项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管理,尤其是《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予以了更多的重视。然而,目前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还存在很大空缺。
一是评估后的防治措施没着落。由于评估报告只评定危险程度,对需要进一步做治理的项目,只提出了编制治理报告的建议,而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由于业主出于对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的认识不足,出于降低工程成本、赶工期或者抱侥幸心理等多种原因,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往往对评估结论不予理睬,或者没有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进行治理,只做了些花拳秀腿。例如,2007年长兴雉城太傅变电所后山滑坡,当前供电局也是按照要求做了治理方案,并付诸实施。问题是,没有按要求做到位,治理方案要求边坡的锚杆要打入6米打到基岩上,治理中只打了4米,打在泥质边坡上,没有起到固定作用。后来这个工程在坡脚设置了43个抗滑桩进行固定,取得了良好效果,治理总投入200万。应该说象供电局能做到治理已经很不错了,很多项目拿到批复后根本就没地灾防治这根弦了。一些建设单位甚至认为国土部门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他们部门要求的一些边坡绿色、简单固定处理是一回事,没什么差别,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不以为然。
二是监督管理上存在空白。建设单位什么时候建设、什么时候完工,建设单位不会告知国土部门。哪些评估项目需要做治理方案,哪些不需要做,对需要做治理方案的项目进行怎样的管理,没有明确责任和程序。
同样,农民切坡建房评估措施的监督落实也存在盲点。浙江省国土厅在2005年农民切坡建房评估提出了要求,各地也先后开展,但是大家在交流过程中,对评估后的措施落实也感到一筹莫展。监督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宣传不到位,乡镇没有引起重视。长兴县2009年由县政府出台了《长兴县农民切坡建房管理办法》,明确由乡镇和国土所进行检查监督,从审批到验收都要由乡镇组织。从实际操作看,这项工作并没有引起乡镇重视。
二是国土所对这项新的建房条件还不习惯。《长兴县农民切坡建房管理办法》要求每个评估户要完成三个表格,审批前增加了在易发区内建房是否评估的认定、同时还要邀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批后要送达评估表,签订承诺书,最后还要配合乡镇进行验收,比日常的工作增加了很多内容,感到既繁琐又耗时,往往会在监督不是很严格的状况下,付之东流。
3.如何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的设想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就要求全社会必须重视地质灾害防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我们认为是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探索:
地质灾害勘察可以有效地指导其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处理好地质灾害勘察和地质灾害防治之间的关系。二者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却属于两个方面的工作。地质灾害勘察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地质灾害勘察阶段;第二,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三,初步设计阶段;第四施工图和施工阶段。在进行这些阶段的工作之前必须要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地质灾害勘察主要目的有:第一,查清地质灾害的灾情;第二,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第三,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第四,地质灾害的形成机制;第五,地质灾害的防治可能性;第六,提出一定的方案。
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1.进行勘察的地质灾害点,不必都要进行治理
并不是所有的地质灾害点都需要进行防治,其治与不治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治理的经济效益;第二,治理的可能性。若一个地方在进行完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之后,得知该地质灾害点形成的地质灾害不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或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此时,就没必要对此种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工作,可以另寻他法解决这一地质灾害,比如采取搬迁的措施等。
2.地质灾害勘察与一般的工程地质勘察不同
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目的是弄清楚工程建筑的地址构造情况,以为工程建设和灾害防治提供参考依据。此外,地质灾害勘查还承担着弄清楚地质灾害的成因、运动机制等的任务。而地质灾害勘察须特别重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灾情调查;第二,灾情评估。当在填写相关报告时,应仔细填写这两方面的内容,否则,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就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地质灾害的成因以及其运动机制可以为制定防治方案提供一定的依据。如果缺乏这种数据或资料,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就难以开展。在进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时,需要有的放矢,也就是说首先要查清其成因以及其机制,而后做出相应的防治方案。
3.地质灾害勘察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是研究防治条件
这种防治条件指的就是有没有必要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的条件。一般情况下,由地质构造所引起的地质灾害,往往难以治理,此时,应采取躲避的措施;而其他外力造成的地质灾害,是可以进行治理的,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减小或消除其危害。但是,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即为治理的效益问题,有没有必要治理的问题。具体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社会效益;第三,环境效益。地质灾害有无必要进行防治必须结合这三种效益进行考虑。
4.灾情评估工作
地质灾害指的就是给人类生命财产引起一定的损失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如果某一事件不会给人类生命和财产带来损失或不对环境产生影响,则就不能称之为地质灾害。比如,深山荒林中发生泥石流等现象,但它不会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因此,这一现象就不是地质灾害,充其量也只能是一种地质作用。地质灾害一定会引发灾情因此,需要对灾情进行评估。第一,应全面权衡其影响,而后做出估计,列出各种损失。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应仔细分析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5.地质灾害勘察还要密切地与灾害防治方案研究相结合
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不能不去进行勘察工作,而直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成因及其形成机制。此外,在野外进行调查工作时,还应积极学习当地的灾害防治措施,以使最终的治理方案更为合理。只有采取这样的举措,才可以制定出最为合理的防治方案。同时,如难以进行工程防治工作时,可采取躲避的措施。
6.地质灾害勘察过程中一定要紧紧抓住成灾因素研究
由于地质灾害勘察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有没有必要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若有必要的话,则灾害的防治工作就成为重点。制定防治方案必须结合地质灾害的成因等因素。只要弄清地质灾害的成因,防治方案就会很好制定。因此,在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中,一定要查清地质灾害的成因等。地质灾害勘察不是所谓的地质调查,单纯的地质因素也不可能造成这一地质灾害。比如,引发泥石流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大气降水。没有大气及降水,泥石流一般也就不会发生,因此,在仅泥石流灾害勘察工作时,需要考虑到大气降水因素。
7.要注意动态监测问题
动态监测工作对于灾情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就崩塌滑坡实例谈一下,现如今,一般采用的是数值计算方法来评价崩塌滑坡稳定性。这一方法往往得出的结果不准确,如重庆嘉陵江某镇石庙,在斜坡方向上出现一条裂缝,而分析结果却显示的是较稳定。此时,只有找出一些变形监测资料才能判断上述计算结果的正误。因此,需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以对地质灾害活动做出科学的评价。
结束语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5-0089-02
0 引言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精神,为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本文义马化工厂为例,分析了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特征,对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及建议。
1 工程概况与评估级别
该工程位于河南省义马市,为2×4.5万吨/年1,4丁二醇工程。主要包括甲醛装置、乙炔站、PSA制氢装置、丁二醇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其中,甲醛装置主要为甲醛框架;乙炔站主要由破碎及斗式提升输送、碎电石料仓及输送、乙炔发生、气柜和压滤及澄清等组成;PSA制氢装置主要为PSA制氢厂房;丁二醇装置主要由丁二醇装置、901、902、903、904单元等组成;公用工程主要由酸碱站、冷冻及压缩联合装置及低压配电室等组成;辅助生产设施主要由甲醛原料及成品罐区、丁二醇中间罐区及成品罐区组成。评估总面积为0.12km2。
该工程为重要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8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中的规定,本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一级评估。
2 地质环境条件
2.1 气象、水文
评估区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据有关气象资料,评估区历年平均气温12.4℃,平均月最高气温为25.5℃,最低气温为-2.1℃,绝对最高气温为41.8℃,最低气温-18.5℃。年平均降水量为666.9mm,年差极大,最多年份为1 013.6mm,最少年份为456.1mm。最长连续降水日为79天,一次连续最大降水量为214.5mm;日最大降雨量138.1mm; 7、8、9三个月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57.7%。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 949.9mm,属半干旱区。全年无霜期216天;冰冻期最大冻土厚度34cm。多年平均风速3.3m/s,瞬时极大风速为20m/s。
评估区及邻区河流属黄河水系。涧河平时水量很小,在评估区以南约5km通过。石河为涧河一级支流,为季节性山区河流,在评估区以东约0.5km通过。
2.2 地形地貌
评估区属山前坡洪积斜地地貌。浅层堆积物主要为第四系黄土状粉质粘土、粉质粘土和卵石层等。调查时场地已整平,高程474m~475m。原始地势中西部较高,高程475m~479m;南部和东部较低,南部高程469m~470m,东部高程471m~472m。地貌类型单一,地形简单。
2.3 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评估区位于豫皖断块的西部,据有关地质资料,场区内无活动断裂通过,地质构造简单。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50011-2001)附录A,义马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区域地壳稳定性属于稳定区。
2.4 地层岩性
依据工程地质勘察和有关地质资料,评估区被第四纪沉积物覆盖,岩性岩相不稳定。地层从老至新概述如下:
1)侏罗系(J):下统义马组(J1y)岩性下部为灰色粉砂岩夹中细粒石英砂岩和厚煤层,上部主要为灰黑色粘土岩夹粉砂岩和薄煤层,底部多为砂砾岩层,厚26.1m~136m。中统马凹组(J2m)下段为灰黄、灰绿、灰白色砂质粘土岩及粘土岩,夹砂及砾岩,底部为厚层状砾岩;上段为砖红色砂质粘土岩夹灰绿、灰黄色砂质粘土岩及砾岩,厚190.9m;
2)新近系上新统潞王坟组(N21):分布于义马西北、西南、东南等处。岩性主要为灰白色泥灰岩与灰色砾岩、砂砾岩、砂岩互层,厚7m~70m;
3)第四系中更新统(Q2)分布于涧河北岸,主要为棕黄色亚砂土、棕红色粘土、亚粘土、灰黄色砂层、砂砾石层。厚10m~40m;
4)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层(Q3a1-pl):为浅褐红黄色、浅褐黄色粉质粘土局部分布, 厚度0.60m~3.00m,平均厚度为1.89m;杂色卵石层卵石粒径4cm~20cm,含量约占60%~80%,卵石骨架间充填粉质粘土及少量砂和小砾石,全场地分布,厚度10m~20m;
5)第四系全新统(Q4):分人工填土层(Q4ml)、坡洪积层(Q4d1-pl)。其中人工填土层(Q4ml)主要分布在场地东部和南部,以黄褐色、暗褐色粉质粘土为主,均匀性较差。坡洪积层(Q4d1-pl):为黄褐色、浅黄褐色黄土状粉质黏土和杂色卵石(含泥)层,卵石岩性以石英岩、石英砂岩及火成岩为主。评估区地表为该套地层,厚度为10m。
2.5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评估区土体岩性不稳定,地基土承载力不高,局部为填土地基或湿陷性黄土地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是地基稳定性及围墙边坡和基坑边坡稳定性。
根据地下水介质特征和埋藏赋存条件,评估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赋存于第四系黄土状土和黏性土中,地下水位埋深一般大于30m,富水性差。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评估区20m深度内未见地下水。工程建设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2.6 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询证,评估区附近无采矿活动,评估区不受采矿活动影响。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将原始地表进行整平,评估区内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3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规定,结合该工程建设特点,增加地面不均匀沉陷和黄土湿陷灾种的评估。通过调查,评估区内现状条件下,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4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4.1 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崩塌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该工程场地平整时,东部和南部填土厚度达5m~6m,最厚处6.8m,在东部和南部围墙处形成高约6m的人工填土边坡,稳定性较差,围墙周围和围墙外易遭受崩塌危害。场地大部分表层土为填土,土质疏松,稳定性较差,开挖埋深为2.5m基坑可能引发崩塌。因基坑边坡高度较小,可认为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崩塌灾害危险性为小。
4.2 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该工程建构筑物平面面积较大,对地基沉降较敏感。工程场地大部分为填土地基,浅层地基土均匀性较差,地基持力层承载力低。当填土地基质量不高或均匀性差时,建构筑物可能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在评估区填土厚度2m以内的中西部地带,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小;而在填土厚达6.8m的其他地带,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中等。
4.3 工程建设引发、遭受黄土湿陷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该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I级(轻微)。在工程上易于处理,工程建设引发、遭受黄土湿陷灾害危险性小。
4.4 工程建设引发、遭受地裂缝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评估区被第四系松散堆积物覆盖,填土面积及厚度较大,地基持力层承载力低,另外具有湿陷性,因此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裂缝灾害,其危险性小。
5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和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
综合分区评估认为,评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地面不均匀沉陷、地裂缝、黄土湿陷等,可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和中等区。
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I区):位于评估区中西部地带,现状条件下尚未发现地质灾害。区内填土厚度较薄,工程建设将引发或遭受崩塌、地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陷、黄土湿陷等地质灾害。综合分区评估认为该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场地适宜该工程建设。但应针对工程建设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II区):位于评估区除了中西部地带以外的其他地带,现状条件下尚未发现地质灾害。区内填土厚度较厚,工程建设将引发或遭受崩塌、地裂缝、黄土湿陷等地质灾害,灾害危险性小;可能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中等。该区综合分区评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建设场地基本适宜该工程建设。应采取工程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进行防治。
6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1)厂址区工程现状条件下,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预测评估认为,该化工厂工程引发崩塌、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小。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崩塌、地裂缝、黄土湿陷灾害危险性小。工程建设本身在中西部地带可能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小,在其他地带可能遭受地面不均匀沉陷灾害危险性中等;
3)综合分区评估认为,评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地面不均匀沉陷、地裂缝、黄土湿陷等。在中西部地带综合分区评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场地适宜该工程建设;在其他地带综合分区评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建设场地基本适宜该工程建设。
6.2 防治措施建议
针对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及危险性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
6.2.1 崩塌的防治措施建议
基坑和填土边坡工程严格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从各方面规范人类的工程活动。
1)基坑边坡可采用放坡等工程措施防治;
2)填土边坡工程可采用挡土墙等工程措施防治;
3)作好基坑、地面排水工作;
4)加强边坡监测预警工作。
6.2.2 地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陷的防治措施建议
严格地基施工,场地所有填土要分层碾压夯实,确保填土质量。对建构筑物地基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等适宜的基础类型,加强结构措施,并开展变形监测工作。
6.2.3 黄土湿陷的防治措施建议
按现行有关规范严格进行勘察(查)、设计、施工、监理。可选用垫层法(换填法)、(灰土)挤密法、桩基础法等地基处理措施、结构措施和相应防水措施。
总之,地质灾害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业主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树立长期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加强监测,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河南省地质局地科所.河南省构造体系图及其说明书(1:500000),1980.
[2]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南省义马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R],2007.
[3]贺为民.黄土地区灰渣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7.
[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编委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8-101-1
1地质环境条件
1.1地形地貌
评估区处于柴达木盆地最低凹处,青海省格尔木市辖区察尔汗盐湖场地内。评估区地貌单元属昆仑山前第四系湖积、化学沉积作用为主的湖积平原。微地貌单元为湖湘沉积末端。评估区内地表呈现为盐湖滩地,场区内海拔标高2685.00m-2686.50m,地面高差1.50m。
1.2地层岩性
根据现场调查,评估区内地表广泛分布第四系全新统化学沉积、湖积层:广泛分布于评估区地表,地表形态以波状为主,局部海绵状。岩性以灰黄色、褐黄色的含石盐的粉砂、细砂为主,局部有亚砂土、亚粘土和粘土。厚度25-30m。
1.3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评估区内土体主要为强氯盐渍土,根据在察尔汗地区进行的试验,盐为主导,平均含盐量大于50g/kg,属强-过盐渍土。由于盐湖地区干燥少雨,蒸发量大,盐渍土中的易溶盐遇淡水浸泡后溶解、流失,具有溶陷的特性,在地表形成坚硬的盐壳,故该层的工程力学性质不良。强-过盐渍土是拟建工程的主要地基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较差。受不良地质现象的影响,设计、施工处治不当时,易引发建(构)筑物基础的盐溶塌陷等工程地质问题。综上所述,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为复杂。
1.4水文地质条件评价
评估区位于柴达木盆地腹地察尔汗盐湖内,为四周构造所包围的相对封闭的湖盆,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中属最终排泄区。本次调查评估区内的地下水均为潜卤水,按照瓦里亚什科水化学分类,矿区内地下水均为氯化物型。
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2.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2.1.1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现状地质灾害为1处盐溶塌陷(Xy),不良地质现象主要是盐渍土,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设和运营加剧盐溶塌陷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岩溶塌陷、土质挖方边坡的滑塌等;拟建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遭受盐溶塌陷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防治难度中等;拟建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遭受土质挖方边坡的滑塌等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危害性小,防治难度难度为易于防治。
2.1.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工程建设和运营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为盐溶塌陷,拟建工程建设和运营引发、遭受上述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
2.2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拟建场地区内盐溶塌陷较发育,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岩土工程问题的处理工作。
(2)对评估区盐溶塌陷灾害应做好防地表淡水及雨水的过量入渗,对建(构)造物基础做好防腐措施。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拟建格尔木金镁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属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综合判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二级。
(2)地质灾害现状评估。现状条件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存在盐溶塌陷灾害,现状条件下,对评估区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
(3)地质灾害预测评估。修建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引发基坑(槽)边坡失稳致灾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预测评估危险性中等;工程建设加剧和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预测评估危险性中等。
(4)地质灾害综合分区评估。修建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引发基坑(槽)边坡失稳致灾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预测评估危险性中等;工程建设加剧和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预测评估危险性中等。综合评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Ⅱ),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3.2建议
(1)建议对建设场地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地基岩土层结构、工程特性及空间分布情况,尤其应重点查明盐渍土的厚度和工程特性及在工况条件下引盐溶塌陷的可能性与危险性、地下水位季节性变化范围和规律。
(2)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地表坡面流水的防渗,加强对地下水的保护。
(3)应加强对地质环境管理,严格规划、规范人类活动,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一、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评估内容
(一)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特点、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范围后对已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主要查明评估区己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判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煤矿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
(二)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对煤矿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煤矿建设安全的临近地区可能加剧或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对煤矿建设者可能遭受己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评估;对矿山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
(三)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实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评估地质环境的差异性和潜在地质灾害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措施和防治效益,对矿山开采的适宜性做出评估,并提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与建议。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前两项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的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的严重性,对评估区地质灾害文献性进行综合评定。
二、煤矿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思路
煤矿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是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以及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矿山采场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同时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己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生物活动、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工程地质遗迹人文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资料。然后根据己有的资料,确定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同时结合各类地质形成条件和影响因素,初步分析区域地质灾害现状。
(二)现场地质灾害调查
主要查明评估区己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初步判定,同时验证前一步工作所得出的分析判断。
(三)矿山开采地质作用
主要分析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的改变以及现状条件下的地质灾害的影响。
(四)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对主要灾种进行单一灾害危险性评估,将评估结果叠加得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五)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以现状评估为基础,根据矿山开采地质作用效益,分析判断当地质环境变化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六)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损失指数,对矿山开采的适宜性做出评估,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灾减灾对策。
三、矿山地质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方法
(一) 露天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根据多年来所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经验,露天开采型矿井除了可能遭受常见的几种地质灾害之外,还可能遭受到由于矿井边坡失稳引发的其他灾害。因此,在确定露天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边坡稳定性的影响,需要通过计算确定边坡的影响范围,从而在此基础上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
(二)地下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由于矿山地下开采后形成采空区,导致发生上覆岩层的破坏变形,地表移动变形、地面塌陷变形等地质灾害。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地下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则要根据开采层埋深和采厚采掘方式所形成采空区影响地表变形范围的经验公式推断,此时,需要考虑上覆基岩(土层)厚度、影响传播角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地下采动形成的地表拉伸裂隙带影响宽度。
(三) 特殊情况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在以上确定评估范围的基础上,如果在评估区边界有滑坡、高边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则应将评估区边界延伸至灾害分
布范围 100m以外。
四、现状、预测及综合评估的关系
(一)现状评估的内容和步骤
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判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矿山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具体的评估内容和步骤包括:
(1)地质灾害的类型(灾种):以评价是否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灾种为主,并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层岩性特点,作具体分析,适当增加有普遍意义或反映矿山特点的其它地质灾害及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如不稳定斜(边)坡、矿坑突水、采空区崩塌、冒顶、片帮、岩爆、矿震、瓦斯突出、煤层自燃、粉尘爆炸、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海水入侵等灾种和问题的评价。
(2)地质灾害体的规模:是评价体、量的指标。通过灾害体发育历史调查和勘测,确定形态尺寸。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规定,确定灾害体规模评价的体、量标准和指标后,按统一要求和标准确定地质灾害体规模大小。
(3)地质灾害的分布:将搜集、调查和勘测证实的灾害体,在一定比例尺的图件上予以表达,并按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分析论证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奠定基础依据。
(4)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和稳定性: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是反映项目区地质环境脆弱程度的综合指标。应该将评估区地质环境进行分区,按逐个分区中地质灾害的信息量,包括灾害点数,灾害体规模和发生频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等,采用打分的办法依区迭加累计来评价。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评价,不同的灾种有不同的方法,在现状评估中建议采用定性类比评价方法。
(二)预测评估的内容和步骤
对煤矿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煤矿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加剧或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对煤矿建设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评估;对煤矿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其评估内容和步骤为:
(1)根据矿山基岩程度、矿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开采方式等因素,预计充分采动角、最大下沉角、覆岩破坏高度、地表移动边界、地表倾斜、曲率、水平变形等移动变形参数;
(2)根据预计的地表移动变形参数,分析矿山采空环境地质效应(如井下突水引起的地表塌陷和井泉疏干等),判别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3)对开挖、填筑前后的坡体、老滑坡体和临空面进行稳定性定性和半定量分析评价;对弃石弃渣场临空面稳定性作出评价,分析论证堆放在沟槽(谷)内的渣石体诱发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并确定上述评价结果有可能形成的灾害体的类型、规模和分布特点。
(4)根据保护对象所处位置及抗变形能力,预测评估保护对象可能遭受破坏的程度和损失情况。
(5)对分布在危险区内的人员和财产作出损失评估。其中,人员和财产包括现状和矿山建成后增加的人员及矿山本身(亦即矿山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将现状评价的人员、财产可能的受损数量与矿山建成后数量相累加(扣除重复部分),分摊到现状评估的各危险性分区中,重新确定危险性等级,作出新的评价,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矿山开采的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及建议。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前两项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的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的严重性,对评估区(或分地段、分矿山工程部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估应简明扼要,把前两项评估的主要认识反映出来,又不能是上述评估的简单重复。把握好这种分寸,体现了评估人员成果编制驾驭资料,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其评估内容和步骤为:
(1)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采用定量、半定量或定性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程度。
(2)提出地质灾害预防、 防治措施或另选场地的建议。
结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矿山地质灾害评估的方法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优化,新技术会逐步应用到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中来。我们在工作中,要针对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必要的讨论,以期形成共识,推进评估技术的提高,把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处山区,丘陵与山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层岩性复杂,地质构造发育,盆地、阶地内膨胀土广布,地质灾害类型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属省重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4263.11km2,占国土面积的15.65%;中易发区面积6857km2,占国土面积的25.17%;低易发区面积10239.49km2,占国土面积的37.58%;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21359.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40%,高出全省18.9个百分点。特别是受“5·12”地震及近两年暴雨、洪涝灾害的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51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为主,威胁全市22851户、94311人及78991间房屋、39所学校和多处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潜在威胁财产损失已逾26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将认识和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0—2020)》整体部署,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将具备搬迁条件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调查评价。目前,全市已有七个县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汉台区、城固县、洋县、佛坪县要主动与省上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与评价成果作为县(区)人民政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在科学详查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编制完成市、县《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指导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安排,优先将受威胁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施避险搬迁。对于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避开和消除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到应搬尽搬,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要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应遵循和贯彻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等理念。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争跑项目并做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一)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按照陕政发59号文件要求,在县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其余各县(区)必须在三年之内达到“十有县”标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要在今明两年内建立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要尽快投入使用,勉县、略阳、宁强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须在今年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余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实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联合监测预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全面开展动态巡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每年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在矿产开发利用之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进行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要主动与驻汉各地勘单位协调沟通,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与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水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市级专家库的作用,加强对县、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要按照行政国土面积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合理配备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
(三)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要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视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按照《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0〕142号)要求配置必要的应急车辆、通讯和监测设备,形成软硬件齐备的高效应急工作机制;要及时组织应急调查和落实抢险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报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范。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适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灾、险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紧急情况下,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县、镇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县(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