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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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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

篇1

既然中国的资产管理服务业已起步,那么,大型银行私人银行部、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水平,又孰优孰劣?产品又有何差异『生呢?

私人银行与券商定向资产管理的相似性

2007年,中国国内首家国有银行开设私人银行业务,拉开了财富管理的帷幕,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有银行与第三方理财公司。

而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资产管理业务在管理层的支持下于2005年得以重启,适逢2006~2007年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单边大牛市,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黄金的试水机会;随后的大熊市和震荡市中,催生了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衍生工具,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更朝着对冲基金模式发展,这种有效抵御下行风险的投资管理模式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随后的6年里,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经历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的发展主要着眼于如何通过投资国内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证券来实现客户财富的增值,投资方向单一、投资工具有限、仅仅关注客户局部资产,仍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管理功能;在后一阶段里,佣金战白热化程度越发高涨,佣金率下跌趋势不可逆转。因此证券公司迅速从单纯提供交易通道的经纪商向提供综合理财解决方案的金融服务商转变,为高端客户提供除证券投资以外,更多层次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下面将列举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与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相似_生。

首先,财富急速扩容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是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两大基石。与众多追逐财富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相比较,私人银行与证券公司一样先天拥有丰富客户资源的优势,客户基础扎实。

其中,财富管理对于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客户来说仍是个新兴事物,可挖掘的空间巨大。证券公司在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时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而不需要过分依赖其它的外部资源。

其次,良好的销售渠道与强大的销售队伍也是私人银行与证券公司的突出优势。

证券公司可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除了销售自主品牌的理财产品以外,还代销多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如开放式基金、阳光私募等,为客户在配置资产时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选择。

最后,银行财富管理业务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一致的,两者均具备了“私密性、高端性、沟通性以及轻松性”四大特点

“私密性”是指两种业务均是一对一的一站式服务,根据客户的理财需求制定解决方案,整个理财过程只有管理人与客户了解,资料绝不公开,客户的合法资料得到很好的保护;“高端性”是指无论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还是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它们的参与门槛都很高,两类业务均是针对高端客户群体的;“沟通性”是指这种一对一的业务为高端客户提供多种了解其资产管理情况的途径,如面谈、电话、电邮、传真等,而且沟通是及时、有效和全面的;“轻松性”则是指在专业团队的规划与管理下,高端客户可以轻松理财,大大消除由于专业不足而导致投资失利的烦恼。

券商由资产管理向财富管理延伸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重启以来,尽管个性化的理财需求源源不断,但由于开发不足、成本过高、灵活度不够等原因,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一直远远落后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能成功将专家理财结合证券投资、提供更多灵活的理财增值服务作为业务发展的突破口,将有助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保持强劲的发展后劲。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集合以及专项等三项业务。其中,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对单一客户进行的,根据客户理财需求量身订制投资方案,其本质与目前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相仿。因此,证券公司可依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综合考量高端客户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常用的证券投资以及外购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全局性的资产配置,为客户提供更多综合性的增值服务,藉此建立起内涵更丰富的资产管理业务体系。

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向财富管理延伸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专家理财结合证券投资管理,有效鼓励客户长期投资,提高高端客户的稳定性。

在这种新的业务模式下,证券公司不仅要考虑客户所委托的资产,还要充分考虑客户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其他理财需求,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资产配置方案(即需要投资哪类资产,其投资比例分别是多少)。由于这样的资产配置方案是基于客户的整体情况而设定的,配置了多种类型的资产,且不同类型资产的相关性低,因此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大大降低客户投资的波动性,使客户更愿意长期持有,提高客户的认同度和稳定性。

其次,证券公司从“单一的投资管理”向“一篮子的理财解决方案”转变,为客户提供更多灵活的理财增值服务,有利于证券公司改善收入来源结构。单纯的投资管理只能为证券公司带来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费用,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空间不断下降,将影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后续发展。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理财规划,从同质化走向差异化,将是未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方向,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最后,综合理财方案涉及到内外部理财产品的配置,促使证券公司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

证券公司为高端客户制定最优的理财方案,建议客户配置的资产不仅局限于公司内部理财产品,也会包括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外部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暂时并不能代销所有类型的理财产品,当客户需要外购理财产品时,证券公司可借此契机与外部的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将原来“两强相斗”的竞争状态转变成“强强联手”的合作状态。此外,通过长期的对外合作,证券公司也可多了解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尤其是创新产品,汲取其精华,将创新元素融入到自主发行的产品当中,培养核心竞争力。

监管建议

篇2

除上述核心原因之外,机构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认知失误,并进而导致在股票市场运行趋势判断、行业选择、目标公司选择、竞价折扣率控制等实际工作方面的失误,这也是造成投资业绩表现不佳的重要原因。这些投资认知失误,包括多个层面:

1.宏观经济。现代经济短周期频繁波动、长周期漫长调整,即使机构投资者对宏观经济进行长期跟踪研究,也很难对其变化趋势做出精准预测。可以说,机构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年高速发展后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增长方式的转变,宏观经济在经历持续下行的艰难历程之后步入中速增长阶段,都有一定的认知,并无偏离专业基准的认知失误。

2.股票市场。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增速的下行、结构的调整、方式的转变,将对中国A股市场产生长期的压制性影响。而A股市场自身亦存在诸多的问题,以及做空机制的逐步形成,都将导致A股市场估值中枢逐步下移而不会出现明朗趋势性的大级别上升行情。

3.投资目标。中国A股市场现有近2500家上市公司,分布于几十个大的行业,而每一行业的产业链又可细分为若干子行业,每一行业都有自身的运行趋势、规律与问题,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业务与盈利模式都有不同亦都在发展变化之中。对行业与公司的研究,也是机构投资者需要长期积累的专深学问。

在这方面,部分机构投资者对投资目标认知的失误在于: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及其对中国股市产生负面影响的长期性、损耗性、艰难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经济艰难调整过程中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库存沉重、需求不足的严重失衡认识不到位。

4.定向增发投资盈利模式。另外,有的机构投资者可能对定向增发投资盈利模式的优点预期较高,对其流动性缺陷缺乏投资实践基础之上的深刻认知,主观上非常希望能创造好的投资收益,过于依重自身的投研选股能力、过于看重折扣率的短期安全保护作用,因而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投资,而A股市场近两年却出现了持续下跌,突显了定向增发投资流动性缺陷无法防范股市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弱点,从而造成投资业绩不佳、持仓浮亏较大。

定向增发投资市场之所以是典型的机构投资者市场,也是由其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1.投资标的优质。上市公司拟定向增发,要求其募资项目可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承销商认同、证监会核准等多重程序。可以说,能够得到证监会审核通过进行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基本面相对较好的公司,这可为机构投资者在控制投资标的质地风险方面提供基本的保障。优质上市公司通常也利用定向增发募集所需资金,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通过内涵式及/或外延式扩张发展,提升经营业绩,支持股价上涨。

2.市场规模庞大。目前,定向增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年均市场容量超过3000亿元, 每年有过百家上市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已超过IPO成为A股市场第一大融资来源。2012年的统计样本预计平均融资规模为15.62亿元,亦即单一投资者要参与定向增发投资通常需要1.5亿元以上的资金。正因为单体及整体都有足够大的规模,才一方面限制了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参与而使定向增发投资市场成为典型的机构投资者市场,而另一方面才能容纳机构投资者将定向增发投资作为主流投资业务来加以持续经营、发展,并有更有力的成因与更好的机会将定向增发投资作为集合社会资金、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拓展资产管理业务的适当载体。

3.投资收益历史记录良好。在定向增发经投资者竞价后折价定价的机制中,机构投资者对最终定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折价定价使得机构投资者能获得比其他投资者股票成本更低、安全边际更高、投资风险更低的综合优势,达到比其他投资者赚得更多、亏得更少的投资效果,即在获得绝对收益的同时,也能获得拥有历史统计记录的较高超额收益。从获得绝对收益的投资需求出发,在股市底部区域再用折扣价买入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之后股市进入牛市周期,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至解禁后变现卖出,定向增发投资获利的概率及获利的幅度应为更好,投资效果应为最好。

4.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沟通顺畅、配合良好。定向增发过程中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便于深入调研,也便于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建立深入、持久、良好合作关系,并得到上市公司较好的配合。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形式,融资行为也对上市公司本身构成了“软约束”,后者需要确保募投项目成功和业绩增长,从而让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者获得合理的回报,并愿意在业绩保证、分红送配、信息、利润平滑、股权激励、流通股锁定甚至在保底、对赌、回购、增持等类PE投资保护措施等方面给予一定配合。

篇3

截至2015年3月末,各类金融机构受托管理总资产规模达到61.3万亿元,已经超过了同期全国人民币个人储蓄存款总额。即使剔除受托资产中互相持有的重复部分,目前国内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总规模也达到35万亿-40万亿元。

金融资产管理产业链上各类型金融机构具有不同制度优势和资源禀赋。商业银行的优势在于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资金募集能力,以及庞大的融资客户群体,但投资方式相对单一,能够直接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的方式相对有限。信托公司虽然是唯一能够综合运用债权、股权以及组合等多种方式,实现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但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较为狭窄,目前主要还是依靠银行和第三方理财进行销售。保险公司具有成本低、期限长的优势,但是,资金的运用能力和投资经验相对有限,在资产配置上需要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优势。券商和基金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经验丰富,对实业领域投资和风险管理的经验相对缺乏。

正是上述各类机构在制度优势和资源禀赋上的差异,使得金融资产管理产品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呈现出资金来源多元化、资金运用跨市场和业务交叠度不断加大的趋势。 产品关联风险较高

各类金融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的合作,体现在资金来源和投资范围的交叠渗透上,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无关联式金融资产管理产品

此类产品的特点是,资金由金融机构主动募集,委托人主要是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所募集资金主要配置在某一类型金融资产上。比较典型的产品有:部分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部分融资类资金信托、公募基金、券商和基金公司的部分定向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无关联式金融资产管理产品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主要在于,产品自身作为独立的SPV,可能存在着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现象。为提高盈利水平,金融资产管理产品在设计与运作过程中普遍加大了资金运用端与资金来源端的期限错配,强化了主动性、短期性资金来源运作。以理财产品为例,为了追逐超额利润,金融机构往往在资金来源端通过滚动发行短期产品募集低成本资金,而在资金运用端配置流动性较差的高收益长期资产。这类产品运作的前提是短期资金持续供给的可能性。如果这种可能性因受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变化、资金持有机构或个人风险偏好调整等因素影响,而发生中断或者逆转,出现诸如投资者集中减少购买或退出理财产品等现象,就有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引发流动性风险。

(二)交叠式金融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资金来源端和资金运用端的构成,交叠式金融资产管理产品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串联式资产管理产品。在这个链条上,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单一信托计划,后者购买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再去购买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后者投资于某个建设项目。

二是并联式资产管理产品。具体包括三种类型:

“多对一”式产品。这种产品的特点是,资金来源端多元化,而资金运用端配置相对单一,主要投向某一类型金融资产。比较典型的产品有:某些投资于单项金融资产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券商和基金公司以及基金子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对多”产品。这种产品的特点是:资金来源端相对单一,资产运用端则是囊括多种资产在内的一篮子金融工具。比较典型的产品有:部分理财产品、公募基金、财富管理类信托产品等。

“多对多”产品。这种产品可以看作是前两类产品的组合。但是,由于资金运用端与资金来源端都是组合模式,交易结构更为复杂,导致此类产品管理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三)通道式金融资产管理产品

通道业务可以视作一种特殊的交叠式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或银行集团内各附属机构作为委托人,以理财、委托贷款等资金或者利用自有资金,借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银行集团内部或者外部第三方受托人作为通道,设立一层或多层金融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投资产品,从而为委托人的目标客户进行融资或对其他资产进行投资的交易安排。通道业务借助于各类型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管理业务上的监管成本“比较优势”,在实现了资金向实体经济的流动与输入的同时,也拉长了金融中介的链条,增强了流动性风险的传导效应。

在上述三类业务中,交叠式产品由于涉及较多的金融机构,更有可能传导流动性风险,对金融系统稳定性形成更大影响。 流动性风险易传导

隐蔽性较强。交叠式金融资产管理产品涉及多家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交易结构设计较为复杂。在复杂的交易模式和多重资金链条下,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状况可能被掩盖,金融管理部门可能无法全面掌握跨市场交易结构全貌。例如,商业银行从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投资于某个资产管理计划,在季末、年末考核时点将其转让给理财资金或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考核时点过后再由商业银行购回。这种行为不但使金融统计数据无法准确反映流动性风险程度,还可能加大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季节性波动。

期限结构错配相对普遍。目前,部分商业银行管理理财产品的模式是,先建立理财产品资产池(包括标准化资产、非标准资产),然后再从资产池中为理财资金配置资产。由于非标准资产主要是期限为一年以上中长期项目融资,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大多在一年以内,因此,部分商业银行往往通过滚动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来对接非标准资产融资,这就导致了期限结构错配。一旦持续滚动发行出现困难,这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明显上升。

商业银行负债稳定性降低。在利率市场化和存款脱媒过程中,资金的逐利性增强、稳定性降低。存款资金一直是商业银行赖以存在的根基和传统优势,在利率上限管制条件下,存款产品相比于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在收益率上处于劣势,因此,商业银行存款资金越来越面临着来自高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竞争。而资产管理产品普遍实行的刚性兑付制度,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竞争。存款流失将导致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流动性补给渠道出现部分阻塞。

货币市场流动性需求趋于复杂。近年来,随着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迅猛发展,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产品都逐步进入货币市场。同时,在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交易中的占比亦逐渐提升。参与主体的增加,使得流动性需求更为多元化。同时,部分资产管理产品为博取更高收益率,从货币市场融入短期低成本资金作为配资,形成杠杆。这类资产管理产品对货币市场高度依赖,为保证实现刚性兑付,有可能以高出Shibor较多的报价从货币市场融资,并可能形成流动性需求冲击。

进入资本市场的理财产品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主要有几种情形:理财资金购买以资本市场为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定向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资金购买以新股认购为标的的资产管理产品;理财资金为结构化产品提供优先级配资或所谓的伞型信托产品等。目前,这类以优先级配资方式存在的理财资金较为普遍,而且其中不乏以短博长的期限错配型安排。资本市场瞬息万变,一旦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行,某个环节或某个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风险,将会迅速波及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金融体系整体流动性风险的上升。

流动性风险上游传导与下游传导并存。从资金来源端看,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公司专户产品都可以发挥筹集资金的作用,而且这些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以串联或并联方式存在。例如,理财资金购买信托计划,后者再购买基金公司专户产品。这种环环相扣的资金安排,一旦某环节出现流动性风险,势必影响其他产品。这种资金来源端的传导可以称为上游传导,直接影响到该产品投资人的资金流动性安排,如果一环环扣得比较紧,将引发大面积的流动性紧张甚至恐慌,而且,由于涉及金融机构较多,一旦产品流动性出现问题,容易对货币市场资金交易的数量、价格产生影响,改变货币市场流动性预期。

从资金运用端看,资产管理产品的复制性、同质性较强,很多资产管理产品在资金配置结构和方式上存在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一旦某类产品出现流动性问题,“物伤其类”,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变现能力也可能遭遇困境。这种资金运用端的风险传导,可以称为下游传导。 如何治理流动性风险传导

一是金融资产管理产品应回归代客理财的本位。本位是指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应遵循投资者风险自担的原则以及由此形成的金融资产管理产品风险相对隔离的状态。回归本位,金融资产管理产品就不应存在预期收益率和刚性兑付,这将抑制金融资产管理产品流动性风险向外部传导。

二是充分披露金融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隐蔽性。应要求金融机构定期披露每项资产管理产品的交易结构、资金来源、投资标的以及投资经理的专业能力和业绩。对于交叠式资产管理产品,受托金融机构必须公开跨市场业务合作的具体方式,以及遵循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跨市场业务相应规定的具体情况。对于通道式资产管理产品,作为通道的受托金融机构必须向投资者披露实际承担资产运营和风险控制责任的主体。后者应向投资者公开交易结构、投资过程和风险。现存的以规避信贷管理、降低资本消耗为目的的金融资产管理产品应逐步消化,归入授信业务,并且不允许发生新业务。

三是严格限制期限结构错配类资产管理产品。应要求金融机构根据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的的流动性状况,分别设定短期负债占长期资产的比例上限。投资标的的流动性越强,该比例可以越高,反之亦然。但是,该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最高比例只适合投资投标的为国债或金融债券的金融资产管理产品。

四是应将部分证券公司作为短期流动性工具的操作对象。自2012年以来,证券公司被批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而且部分证券公司开始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这些都是证券公司的负债业务。除用于支持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之外,有一部分负债与证券公司的结构化分级型资产管理产品的配资相关。应该看到,作为建立了负债体系的较大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对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已经产生影响。当个别大型证券公司因资产负债管理失当出现兑付风险时,必然需要从货币市场上以高出Shibor较多的价格从货币市场融资,从而可能对货币市场流动性形成冲击。当前,人民银行已经以SLF和MLF等短期流动性工具对法人商业银行开展流动性支持,并建立了“利率走廊”,稳定了法人商业银行对货币市场资金价格的预期。随着证券公司负债业务的扩大,越来越有必要将证券公司作为短期流动性工具的操作对象。

五是严格规范理财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一般通过投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间接进入资本市场。应要求商业银行按照“穿透”原则,定期披露理财资金的投资标的。对于所筹集资金最终投向资本市场的理财产品余额,应以法人商业银行为考核对象,要求其占全部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10%。

篇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深耕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交易机会。通过拓宽收购渠道,创新交易模式,扩大不良资产处置规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1. 拓展不良资产收购渠道。目前,尽管银行业不良资产余额增加,但处置手段更加多样化,除传统处置方式外,商业银行还开展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加大了通道代持转让的业务规模,真实的不良银行贷款供给市场规模有限,并且对外出售的资产质量下降。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收购不良资产的对象拓展到提供高息融资的非银行金融领域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扩大不良资产业务规模的重要一步。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并伴随结构性调整,前期以债权或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中高成本融资的信托资产,在刚性兑付下未来项目风险将逐步暴露。另外,国内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累积,企业负债率持续上升,流动性趋紧,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公募债违约渐成常态。与银行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端来源处于中下游,资金成本及杠杆率偏高,在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突变的情况下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收购其逾期或存在潜在偿还风险的债权。此外,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回收期拉长,信用风险有所加大,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非金融企业不良贷款仍将高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状况,择机介入并寻求后期合作。

2. 创新收购端交易结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的期限和成本决定了业务产品的模式和结构。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是真正实现“调结构”,不断拓展业务创新的基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银行贷款,贷款额度的限制叠加货币金融周期转向的资金高成本预期限制了可开展的不良资产业务规模,而业务规模扩大受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创新的拓展。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改变传统“包来包去”的通道?I务模式,主动调整策略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对接金融机构形式多样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引入市场闲散资金,提高收购处置效率。

(1)不良资产证券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大量不良债权以证券化的方式转化为众多投资者手中的债券,增加资产的流动性。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国内重启之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和招行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已经累计发行14单证券化产品,起到一定的规模示范效应。但相比国外成熟资本市场,本轮不良资产证券化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以对公贷款和信用卡逾期贷款为主,基础资产质量较优,难以体现不良属性;二是产品分级层次较少,目前发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都只分优先级和次级两个档次,无法充分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资金配置需求;三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次级证券投资者数量有限,除少量私募基金参与外,公众参与度较低。

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欲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除不良资产包的收购折扣率低于证券化的折扣率外,还需在产品设计上进行完善:第一,根据风险收益比的要求,将产品划分更多层次,满足不同投资者投资偏好。第二,自身购买部分劣后级产品,降低其他投资者风险,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第三,加大基础资产处置力度,最大限度获取超额收益。总体来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需要不断尝试走向成熟。

(2)结构化信托。信托公司发行专项不良资产处置的集合信托计划,用于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遴选的不良资产项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及劣后级资金方,其他机构作为优先级资金方,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用以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并加以处置。另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将存量项目债权的本金收益权装入专项信托计划,外部投资者认购信托计划中的存量项目的本息收益权,募集得到的资金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专项信托计划取得存量项目的本息收益权。该种业务模式利用外部资金与?炔看媪孔式鸬闹没唬?提升了存量项目的收益率,为资产管理公司受困于资本约束,没有新??可用资金的情况下,扩大不良资产收购提供了一种思路。

结构化信托模式的缺点是现有信托资金特性与不良资产处置匹配性较差。不良资产处置周期基本在3年~5年左右,大型资产包处置周期甚至会更长。目前信托产品期限普遍在1年~2年左右,无法覆盖长周期的不良资产处置要求,容易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造成流动性风险。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结构化信托产品,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错配问题,下一阶段可尝试发行中长期信托产品,全面覆盖不良资产处置周期。

(3)不良资产处置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对接银行、保险、信托、财富管理机构等资金,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集团合作,发行专项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或不良资产收购、并购重组等主题投资子基金,专注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企业间不良债权投资。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通过成立普通合伙的形式引入银行低成本资金,借助银行深晰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优势加速不良资产处置,这种模式可以确保更大的资产收益。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通过地方政府资金的介入,化解地方存量债权债务关系,助推地方产业调整升级。地方政府资金的介入能够保障不良资产处置过程的顺畅,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和当地司法的阻碍。在与大型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通过不良资产基金的介入,可以有效疏通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运转。另外,对于处置时间成本较大的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与市场处置机构进行合作,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与处置方共同发起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引入投资机构提供优先级资金,有限合伙作为劣后级资金方,完成对不良资产包的收购,并由处置方对其进行处置。

(4)不良债权收益权转让。债权收益权在金融市场上活跃已久,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标的,其实质就是金融市场为实现特定的交易目的而创设的新型金融产品。债权收益权交易可以把一些流动性较差但长期来看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债权,通过创设收益权的方式提前将这部分未来收益变现,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可以盘活存量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周转,从而加大收购规模,对一些不良资产包加快处置,提高收益水平。

二、 树立资产经营理念,拓宽资产处置思路

在经济下行期不良资产处置难度增大的背景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改变传统处置策略,树立资产经营理念,重点关注具有溢价潜力的资产,围绕资本市场,充分借助债务重组、债转股、实物资产经营等手段,提升不良债权高端收益。

1. 债务重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针对无法按期清偿债务的企业,通过收购不良债权并对债务主体、偿债期限、债务利率、担保方式等债务要素进行变更,消灭影响债权实现的不利条件,使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与调整后债权的各项要素条件相匹配,提升债权价值,实现债权收益。此类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类:

(1)债务更新。债务更新主要是对债务公司当前债务情况进行更新,如降低债务公司的应还利息、应还账款,延长债务期限等,通过对债务公司负债状况的调整来对其资产进行优化,使债务公司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到提?{经营效益上;另外,对抵押物进行更新,通过增加抵押物或变更抵押物种类保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对债务主体进行更新。通过变更债务公司,将经营不善的公司债务资产转移到经营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公司中,从而保证资产管理机构的应收账款不减少。

(2)折扣变现。折扣变现主要针对债务企业无发展潜力而采取的经营策略。通过对债务企业所有债务进行重组打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短时间内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折扣变现可以分为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执行,但折扣额度及还款期限需要协商确定。

(3)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债务企业或第三方偿债主体用等价的其他资产来交换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企业债权。置换资产一般具有易变现或变现价值高的特点,如应收账款、上市公司股权、生产设备或地产、专利或知识产权等。

债务重组过程中,对于抵押物的重新设定是保障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权益的关键一步。为有效控制收购债权的偿付风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承接原有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可以另外追加其他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以增强项目缓释风险。

2. 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不良债权收购切入,将持有的债权以债务人增资扩股或共同成立公司的形式转为股权,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债权人变更为财务投资者、阶段性持股人,持股期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股?|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持股到期后通过分红、股权转让或置换、控制人回购等方式实现股权溢价退出。

(1)债务重组+债转股模式。债务重组+债转股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应付账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首先对债务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对债务期限进行展期,并按约定收取重组收益。在债务期限内,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持有的债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并择机在二级市场退出,获得一、二级市场资本溢价收益。

(2)债转股+上市退出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持债权实施债转股后,借助股东身份为债务企业经营发展提供金融专业支持和服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待债务企业经营改善之后,推动其改制上市并择机出售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获取收益。债转股模式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转股企业的运作。

(3)债转股+股权置换模式。债转股+股权置换主要针对旗下拥有上市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运用债权投资并结合债转股模式,获得大型企业优质资产股权,其后通过资产剥离和重组,将优质资产转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的置换。该模式的总体原则即是通过交易结构的创新,将流动性差的转股股权置换为上市公司股份,从而提升股权价值和流动性。

(4)债转股+资产注入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企业实施债转股后,为助推企业发展进行商业化增资扩股、股权投资、资产重组等资产注入手段,随着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高,作为股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相应资产增值收益。

3. 实物资产经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具备一定使用功能的债权资产用于租赁,并按照约定收取租金,或将拥有的实物资产作价入股到实体企业中,通过经营开发改善实物资产状态,提升使用价值和额外收益。实物资产经营所涉资产主要是不良债权抵质押所回收的土地、厂房、工程机械等资产。

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问题资产经营策略建议

不良资产处置凭借“包来包去”赚取差价或单纯债务重组赚取利差的方式已难获得较高收益,下一阶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创新处置策略,以债权收购切入,通过财务整合、产业整合乃至行业整合的投行手段,盘活资产并最大限度挖掘价值,实现较高盈利预期。

1. 扩大资产收购规模,探索轻资本运营模式。面对新一轮的不良资产处置机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创新收购交易模式,积极开展“基金化、证券化、结构化”业务,降低项目投放对资金的依赖度,扩大不良资产经营规模。一是拓展不良资产来源,除银行渠道外,主动介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股权及企业间应收账款类债权;二是积极推进与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不良资产收购资金来源,以共同设立不良资产基金或结构化信托的形式加大对商业化项目的投放;三是积极探索轻资本运营模式,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从中收取财务顾问费或资产管理费的形式获取收益。

篇5

在证监会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3种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两个业务相比,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在客户的确定和投资项目的确定上都更为宽泛和灵活,更具有“大众化”的特点。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给事先不确定的多个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的产品项目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仅可以投资于国内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还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在各产品的投资比例限制来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的资金要求主要投资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和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但是这类高风险的投资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没有这么严格的比例限制,具体投资比例可以由证券公司在公布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执行。

从这里可以看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强调资产本金的安全性,“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则可以追求更高的风险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与基金“比比看”

在运作模式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借鉴了运作已经较为成熟的证券投资基金,兼具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特点。(相关比较如下表)

通过和基金的对比,可以看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具有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特点,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两不像”减少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吸引力,虽然借鉴了基金产品设计特色,但在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三个衡量标准,即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的优势有限。

在安全性上,一般券商会以自有资金认购产品的一定份额,当产品到期后若没有取得事先所设定的最低收益底线,就会以自身的资金向投资者进行补偿,这与基金产品相比较多了一层保护。

在流动性上,一般都设置了“封闭期”,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都受到了限制,有的产品仅仅接受在初次发售期的认购,在产品的运作期间是不接受认购的,这样的设计显然没有基金产品的流动性高。

在收益性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除了包括和基金相同的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债券之外,最大的亮点在于可以参与新股认购中和投资市场上已有的证券投资基金。虽然投资的范围比基金大,但也会增加投资的成本,其产品的收益性如何,与资产管理者的投资研究能力直接相关。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投资能力孰高孰低,不可一概而论,也需要市场的实际检验。

另外在认购起点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基金要高出许多,一般是5万元或者是10万元,在递加的金额上少则是1000元的整数倍,多则是10000元的整数倍,因此不是普通的基金投资者可以介入的。

产品设计:“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目前市场上的6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产品设计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很好地体现出了“产品创新”的思路与勇气。(具体的项目比较如下表)

从产品类型来看:有2只限定性产品,4只非限定性产品,从而在投资风格上,中信和广发的产品更显稳健,其余的4只则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从托管人和推广机构来看,有3个产品是和农业银行开展合作,另外还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显然招商和光大的策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虽然两家银行的规模有限,但也可以看出其对于产品的销路并不担心。农业银行在与券商的合作中表现得很积极,而拥有广大客户资源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并没有“尝鲜”,这与各家银行的策略有关,对产品本身的运作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此外,只有广发的产品没有选择和银行合作,只是采取券商直销的模式,其余的产品都选择了和托管的银行进行合作,共同推广可以扩大销售面,推广的机构越多,客户的基础就越大。

从存续期来看,最长的是光大的产品,为10年,有两个3年的,三个2年的,笔者认为期限短些对投资者更有利,因为券商的利益补偿条款通常只是到产品到期时才会进行。

从管理人自行认购的份额来看,券商认购的比例越高,越是显示出了与投资者“甘苦与共”的精神,由于投入了自身的资金,出于获益的角度,券商也会更加努力提高产品收益。

从投资范围来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亮点”有两个,其一是可以进行新股认购,从而有取得超额回报的机会,其二是可以投资于基金产品,起到“基金中的基金”的优选效果。

从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收取来看,东方证券是惟一一家不收取管理费的产品,最高的是长江证券,总共为1.75%,收取的费率越高,实际上就是从投资者身上先收取的收益就越多。

从参与的费率结构来看,不同的参与金额可以得到不同的费率,广发的产品是惟一不收取手续费的,参与成本最低,相比之下笔者认为在收取手续费的产品中中信的产品设计得更细致并更为实惠。

从参与的时间和退出的时间来看,光大的产品最为灵活,在推广期和开放期之内都可以进行认购和退出。而东方的产品则只能在认购期间购买,其余的产品都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购买。从退出的设计看,一般都是每三个月有机会进行退出。

从推出费率来看,只有广发的产品是免手续费的,长江和招商都最高达到了1%,一般是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低,长江的产品则是在0.5%和免收两者之间进行徘徊。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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