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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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4.155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4-0-01
0 引 言
21世纪之后,包含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已经出现人口老龄化的现象。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现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寻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十分严重,且比预期提前到来,这也意味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是更为严峻的。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受人口老龄化影响较大,开始出现经济增长缓慢现象。另一方面,如果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不能跟上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步伐,将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影响社会安定。因此,面临人口老龄化这一现象,要如何有效化解人口老龄化危机?如何有效应对这这一问题?本文在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如何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问题。
1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和原因的分析
1.1 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 299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8 81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 400多万人。上述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总量扩张、增量提速的发展态势,人口抚养负担正逐步增加。
1.2 我国人口老龄化形成原因分析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已开始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原因表现在多方面。然而,人口老龄化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该政策导致我国人口生育率较低。计划生育的政策是与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国情相适应的,当时国家人口增长过快。但是,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已经出现改变,人口增长速度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科学医疗水平的改善,人类的寿命相比以前已经大大延长。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多重因素相互作用,导致我国社会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相对提高,但是年轻人的比重却呈现出下降趋势,最终表现为我国社会中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我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2.1 建立系统完善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健康是老年人晚年生活中最关心的一部分,其关系到老年人能否享受到较高质量的晚年生活。老年人只有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积极地参与社会活动。但是,我国当前社会出现看病难及看病贵的问题,而老年人身体免疫力较差,更容易患病,且容易患心脑血管疾病和一些慢性病。这些问题都显示出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完善老年人医疗保健体系,首先要提高其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完善对老年人的医疗救助,还可以通过商业保险为老年人就医创造额外保障。
2.2 建立完善合理的养老保险,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纵观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发现养老保险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中较为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此,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国家要通过完善养老保险措施,保证老人年基本生活有稳定的养老金,这也是其积极生活和参与社会的基本物质保障。政府在完善养老保险措施中,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并且能够承担转制成本,政府要在完善养老保险中发挥积极作用。
2.3 鼓励老年人积极与社会接触互动,努力实现自我价值
老年人虽然已经脱离了工作岗位,但其自身能力却是不可忽视的,对社会发展仍有积极促进的作用。因此,老年人可以在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主动与社会接触,努力实现在社会和谐发展中的自我价值,即要“老有所用”。在推动老年人主动参与社会中,需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政府要在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利于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例如,政府可以建立老年人相关的数据库,对那些技术精湛及受过高等教育的老人建立系统的档案,为老年人就业建立合适的渠道。
3 结 语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是对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挑战。在人口老龄化现象高峰出现之前,要抓住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建立更为合理且能够持续性发展的社会养老金机制,引导个人储蓄养老,积极解决并且完善城乡养老制度的衔接问题,完善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庆旺,贾俊雪,赵志耕.中国传统文化信念、人力资本积累与家庭养老保障机制[J].经济研究,2007(8).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3-0095-02
中国经济在近三十年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伴随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在加快。
一、中国社会老龄化发展阶段及特征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从2001年到2100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将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龄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3.28%。到2020年,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
第二阶段,2021年到2050年的加速老龄化阶段。中国老龄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到2050年,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
第三阶段,2051年到2100年的稳定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老龄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
同时我们注意到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老龄人口数量巨大。据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经接近1.7亿,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1/5,占世界老龄人口的1/4。
第二,老龄化发展迅速。中国65岁以上老龄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提升到了14%用了27年,而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中国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第三,地区老龄化程度不平衡。由于我国经济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区的老龄化差异也比较明显。比如上海早在197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宁夏在2009年才达到老龄化标准。
第四,男性少于女性。目前,我国老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少460多万,据预测,到2049年,男性老龄人口比女性要少2600多万。
第五,城乡倒置现象明显。据统计目前中国城镇老龄人口比例要比农村低1.24个百分点,而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长期持续。这是中国人口老龄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六,未富先老。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基本处于经济发达时期,而且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应对能力较强。而中国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尽管经济发展显著,但在人均GDP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预计到21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达到峰值时,人均GDP也只能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也表明我国的老龄化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过程。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对于经济还不发达的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无疑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口红利”的衰退
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人口红利”的衰退。最近30年来,中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非常显著。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影响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中国正在由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时代转变。最近这两年,我国很多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都出现了“用工荒”现象,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日显突出。低成本劳动力的优势正在逐步消失,在不远的将来,劳动力紧缺会慢慢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我们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
老龄化研究中,老龄人口抚养比是一个重要指标。1990年中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3.74个老年人,2000年抚养15.60人,据预测到2025年需抚养29.46人,2050年则达到48.49人。抚养比的急剧上升导致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国家财政支出的急剧上升。
(三)个人消费减少
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导致消费需求的变化。一般而言,在老龄化进行的过程中,由于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消费支出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由于收入降低,老龄人口的消费水平将下降。扩大内需是中央制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而总体来看人口老龄化会导致个人消费减少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内需增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不利影响。
三、我国政府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不断加快的老龄化进程。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当然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覆盖面过窄、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养老保险金投资收益偏低等问题,我国政府也一直在不断吸取其他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国情,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也正在积极研究部署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再加上我国的国情复杂,城乡二元差异显著,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研究延长退休年龄
目前我国规定一般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退休年龄偏低。一方面较低的退休年龄加重了社会保障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五六十岁的人往往还有精力有能力而且愿意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为社会经济建设贡献力量。我国目前人才结构不合理,有多年专业经验的人士在各个领域都非常匮乏,过早地让这批人员退休也是对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我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退休年龄问题。很多国家都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延长退休年龄也在当地社会引起了一些争议,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
四、我国应对老龄化的一些建议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是关系到老龄人口自身,而且还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还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得到了发展,才能解决社会的各种矛盾,包括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人口红利”的日趋消失也可能为中国提供一个更平衡和更持久增长的契机。由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驱动,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我们必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济增长的含金量,经济增长的源泉不应仅依靠人口红利。
(二)加快相关立法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归根到底要靠法律。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总的来说,有关老龄人口保障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滞后于老龄化的发展。为了维护老龄人口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必须尽快制定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家庭赡养等专项涉老法律、法规。
(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老龄产业是以年龄以及由年龄决定的消费特征为标志而划分的产业。发展老龄产业是应对老龄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老龄产业化水平还很低,因此要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对老龄产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建立老龄产业发展管理体制。立足城乡社区发展老龄服务业,培育老龄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同时我们也要大力研制开发老龄消费品,培育老龄用品市场。
(四)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生育率的方案,逐步调整人口结构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味地控制人口数量,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的老龄化趋势。我们需要根据现实国情,既要控制人口增长又要防止人口老龄化速度扩快和老龄人口比重过高。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相互兼顾的人口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生育率,优化人口结构,为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优质的劳动力资源,为国家的长期稳定繁荣提供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严冰,张伟.中国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10-11(1).
[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R].2006-02-23.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119-02
引言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总人口约占全世界总人口的19%,人口老龄化的基数大,联合国的人口数据曾预测,到2030年,我国将成为全球范围内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使得我国消费机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发生了很多变化,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如何能够尽快实现健康老龄化已经是现在很多国家将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健康老龄化这一观点的提出不仅对我国全民健康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对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一、相关概念
(一)健康老龄化
健康老龄化指的是老年人能够尽可能保留原有的智力、体能、身体,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得社会在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最主要的特征是认知、情感状态、躯体健康程度,健康老龄化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生活方式、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服务、退休制度以及养老金等等。老年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完善在健康老龄化实现的过程中拥有重要的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
从科学定义来说,其实人口老龄化可以看作是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总人口中年轻人数量的减少或年长人口数量的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也同时增长的动态过程,并不仅仅是个体的老化,主要强调的是人群的老化。联合国定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主要是依据60岁以上(包括60岁)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了10%或者是65岁以上(包括65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
二、理论支撑
(一)去标签化理论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给一个人贴上一“标签”,这里的标签是指一个人被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进行了定义。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一提到老年人,大家就会给老年人一个标签,就是弱势群体,觉得老年人在很多方面的能力已经不如年轻人了,对社会的贡献会越来越少。这种贴标签的行为,会对老年人本身造成一些伤害,会让老人否定自身的价值,觉得自己已经老朽、无用,在生活中是如同累赘一样的存在。
(二)老年次文化理论
老年次文化理论认为,因为老年人身体的衰退,社交功能的减退等等,所以适应环境的能力相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很困难的。结合老年人参与老年次文化需要凭借社会参与程度和老年人对老化抵制的因素来定。在遵循老年群体的价值标准以及行为规范的前提下和老人进行交流与互动,在接触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强迫接受其他老年人群体的文化。在制定老年社会工作类的项目中要以老年人次文化的内容和特点为基础来衡量。
(三)社会损害理论和社会重建理论
社会损害理论中主要讲的是,他人将老年人的一些行为当作是不正常的行为后,使得老年人的自我认知发生了改变。就比如说,在生活中样样替老年人做决定。这会形成一种潜意识,使老人有了依赖性。这一行为使得老人在日后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自己原有的自主能力。社会工作者意识到,有时候老年人的一些观念和行为是受到了自己暗示的影响,并不一定是老年人自己没有能力。在帮助这些老年人的时候,社会工作者应该协助老年人增强自信心和提高自身的能力。
社会重建理论中主要讲述了如何改变老年人现存的客观环境,从而帮助老年人重建自己的自信心。社会工作者首先应该让老年人本身了解到这个社会上所存在的一些错误观念以及对老年人的错误偏见。其次是通过政府资源来改变老年人的住房、医疗、贫困等客观环境所造成的问题。最后是激励老年人拥有自己决定的权利和提升老年人通过自己的能力来解决问题。
三、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各国政策措施
每个国家为了实现健康老龄化都依据自己本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以及特点而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在这些不同的养老模式中有很多的闪亮点,是可以结合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实际情况借鉴过来的。
(一)日本
日本是众所周知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之一,日本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便很重视本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为了实现健康的老龄化打下了基础,在1978年,日本首次推出一个计划主要是针对健康老龄化,这个计划就是国民健康运动计划,主要是为了提高人们对健康的理解,普及人们重视健康知识的重要性。在1999年又制定了黄金计划21,主要为了延长本国国民的健康寿命。在2000年推出《护理保险制度》,在日后的年间不断改善和修改,改善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居家服务和在养老院居住的老年人服务。于2002年制定了《健康增进法》,为推动国民健康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2013年修改了《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中的退休员工的年龄标准,将原来的60岁改为了65岁,但也并不是硬性规定,而是依据个人的意愿而执行的。
(二)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也是极其迅速的,在这样的背景下。2001年澳大利亚联邦卫生部公开了《老龄化澳大利亚的国家战略》,这一战略中将老年人视为有长期经验的老年人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不是看作是一种负担。同时还提出完善已经运行已久的养老和退休制度。2003年联邦卫生与老龄部和卫生与福利研究所联合了《澳大利亚老龄化研究议程框架》,这一框架确定了老龄化应该优先研究的六大领域。
(三)美国
美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开端是从20世纪40年代初,相对其他国家来说,美国的人口老龄化相对发展得缓慢。最早出台的相关政策是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但并不是完全针对老年人的,真正对健康老龄化有所推进的是1965年出台的《美国老年法》,这一法律的颁布使得美国老龄行政机构有了法律的支持。之后为了完善老年政策法规,又出台了《医疗保障方法》和《健康照顾计划》两部法律。至此,美国为了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做了全面的准备。1973年公布了《老年营养项目》,此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了家庭服务。2000年开启了《国家家庭照料者支持项目》,这一项目由老龄署向各地州以及地方提出拨款支持,鼓励家庭照料者帮助老人实现居家养老,并只针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
四、我国老龄化的特点和人口老龄化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首先,从老龄化发展的速度飞快来说,其实我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最严重的国家,但是我国却是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其次,我国老龄人口的规模很庞大,我国目前以65岁为老年人的标准来计算,老年人口已经达到9 000万,并且这一数字在不断上升。再次,我国同时也属于未富先老的国家之一。像日本、法国等很多国家都是国家的经济先富裕起来才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也导致我国需要在一个经济相对来说并不发达的背景下来面对老龄化这一问题。最后,我国老龄化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区差异,经济发展相对快的地区老龄化发展得更迅速,例如,城市先于农村、东部沿海地区老龄化快于内陆地区等。这一老龄化的趋势是极端的不平衡,拿西部的新疆来说,现在人口结构还是青年型人口结构。这样的地区差异也使得实现健康老龄化面临了多重挑战。
五、我国如何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建立合理的全民健身计划
全民健身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最佳路径,虽然现在很多人的健身意识相比以前要强了很多,但是从整体来看健身意识还不够强。政府在这一计划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可以建立一些社会组合和地方单位的体育健身活动,完善现有的社会服务。要想实现健康老龄化,我们所指定的全面健康计划必定要长期执行下去才能达到效果,最终使得全民的素质都得到提高。要想建立全民健身计划,同时也需要我们的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保险体系、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也要相互呼应、相互支持,有了这种呼应和支持,这一计划才有了保障。
(二)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老龄化目标的制度保障之一。首先,在健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已经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险模式,毕竟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比发达国家要晚,因此这些国家在解决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问题方面拥有更多的经验,许多政策和措施的建立更早。其次,要确定养老保障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再次,是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一方面是国家主导的立法支持,一方面是企业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内部决定,最后是个人的养老保险遵从自愿的原则。这三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模式对于我国来说是很合理的。
(三)将家庭照顾和机构照顾相结合
在中国,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起居都是家人来相互照顾的,但是,这种照顾毕竟还是缺乏一些专业性的。一方面机构可以提供一些免费的培训和指导,主要针对家庭照顾这一方面。对一些家庭比较困难的用户能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增加老年人在家中的照顾时间。另外一方面,从社区的角度来看,要不断完善社区的服务体系和加大社区建设的力度,合理运用现有的卫生资源,不断推动资源配置的进一步改进。
(四)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
现在我国的基础卫生建设随着时间的推进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还是应该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更多的存储及卫生保健服务,大的方面以社区为单位,小的方面以家庭为单位。为老年人的根本保障做出更多的改变,例如在护理、医疗、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方面。同时也可以通过一些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机构来宣传,使得老年人从自身方面增强自我保健的意识和对一些疾病的预防知识。这些都是可以促进我国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因素。
六、结语
实现我国的健康老龄化要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人口老龄化的现状,来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及措施。培养社区体育组织管理人才是很关键的一点,有了更多的这样的管理者,才能更好地完善社会体育体制,充实老年人社区体育活动,使大众体育的普及率开展得更为顺利。同时还要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将家庭照顾和机构照顾相结合、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等方面着手,使得老年人的生活从根本上有所改善,最终实现健康老龄化。
参考文献:
[1]汤哲.老龄化社会的医学模式转变对卫生保健服务的影响[J].世界医学杂志,2003(1).
一、前言
自从1970年正式进入老龄社会以来,日本人口老龄化进程快速推进,目前已进入超老龄社会。随着日本现代化的完成,少子化、单身化与老龄化等因素的叠加,日本高龄单身家庭数量快速上升,并逐渐形成了“无缘社会”中的“孤族”群体。又由于地域社会变迁、家庭结构变革和传统社会支持网络瓦解,日本社会出现了高龄者“孤独死”的现象。“孤独死”又称“孤立死”,是指在没有任何照顾的情况下,独居者,其中以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居多,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因为某种原因而死亡的现象,特指发病后没人发现而死亡的情况。这是全人类社会老龄化的突出表现之一。在日本尤为突出。日本的“孤独死”现象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加剧,目前已成为日本众多社会问题之一,造成了不可估计的后果。
中国在1999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与日本相比,中国老龄化水平虽然相对较低,但是具有人口数量多、增长速度快等特点,且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2.1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5.5%;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亿人,占比10.1%,虽然低于日本老龄化水平,但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户籍人口老龄化率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当前日本老龄化水平。另外,城乡“空巢家庭”、农村“留守老人”数量迅速增长,中国的“孤独死”现象虽然尚未演变成社会问题,但是“独居老人离世”的新闻却屡见不鲜。由此可见,随着人口年龄结构转型,中国同样经受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考验。与日本相比,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错综复杂,既有发展中国家才有的人口问题,也有发达国家才会面临的社会问题。为了应对这种危机,日本政府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并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形成了政府性与民间性相结合,以公助和共助为基础,社区互助和高龄者自助相协作的支援体系。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日本“孤独死”的社会压力,而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孤独死”现象的预防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日本超老龄社会的发展现状及分析
超老龄社会是日本“孤独死”现象产生的社会基础,并且给日本社会经济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日本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高龄者数量迅速增长,同时家庭形态的变革,导致高龄者越来越孤立,再加上部分高龄者长期处于看不起病的贫困线上,缺乏医疗看护,这又使“孤独死”现象最终演化为一种社会问题。
(一)高龄者数量增长迅速,日本将在半个世纪内处于超老龄社会
世界上最长寿的国家是日本,但同时,日本也是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日本的平均预期寿命在世界范围内是最高的,达到82.7岁,其中,男性为79.4岁,女性为85.9岁,由此可见,日本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主要原因是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和死亡率的下降。截止2014年底,日本总人口为1.27亿人,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为3190万人,占总人数的25%。另外,从长期趋势来看,日本将继续维持“少子高龄化”的发展态势,总人口将持续减少,老龄化率会继续上升。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推算,这一比例在2020年将达到26.9%,2050年将创下32.3%的新高。也就是说,日本将在半个世纪内长期处于超老龄社会。
(二)高龄者医疗负担重,相对贫困日益突出
医疗负担重是导致高龄者面临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日本政府201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家庭平均年收入为528.9万日元,比前一年减少1.5%,仅相当于1994年最高时的八成,同时,社会老龄化问题继续加深,家中仅有65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数量和比例达到新高,占家庭总数的大约四分之一,从收入构成来看,日本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为劳动所得,而高龄者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为养老金等收入,另一项调查显示,有62.3%的高龄者认为医疗负担过重,基于疾病护理等方面的考虑,而不得不进行储蓄。
相对贫困也是导致日本高龄者医疗服务需求不能满足的重要原因。一项调查显示,进入高龄期后,日本高龄者的相对贫困率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从全年龄段来看,女性的相对贫困率要高于男性,而且这种差距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显著增大。最大差距出现在70~74岁年龄段,女性高龄者的相对贫困率为26.6%,男性为17.3%,两者的差距达到9.3%。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部分生活困苦的高龄者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10年,因犯罪而被的高龄者有48 145人,约是2001年的2.4倍,其中大部分是盗窃罪。同时,为了安稳度过余生,许多日本高龄者宁愿犯罪而使自己的晚年在监狱中度过。
三、日本应对老龄化的措施
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时候,日本政府制定和完善了以老年人为主的各种制度,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延迟退休年龄,发展老年产业,为老年人创造了一个优良的生存环境。
(一)就业和收入
确保老年人的就业机会,创造任何年龄都可以工作的社会环境。保证老年人到65岁仍可以利用其所具有的能力和知识被用人单位雇佣;支援中高年龄者的再就业,确保多种形式的就业机会。同时,日本政府确立并实行公立年金制度,由日本年金机构进行记录和运营年金,而且,为了确保老年人得到自己的合法收入,日本政府不断整备企业年金制度,完善退休金制度。
(二)健康和福利
日本政府不断落实针对老年人的看护保险制度,普及并开发看护的相关服务;丰富看护服务,确保必要的看护服务,提高看护服务的质量;对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年人提供支援政策。并且,改革老年人的医疗制度,指导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和保健项目,提供区域性的住家医疗,开创多样化医疗,完善周边配套服务;制定和实施地区福利计划。
(三)学习和社会活动
促进终生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确保学校有面向社会人提供高等教育、面向地区开放学校公共机能和支援劳动者进行学习活动的职能;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活动,丰富老年生活。
(四)生活环境
政府帮助老年人进行购房,同时增加公共租赁房屋的供给,满足老年人多样的住房需求,让老年人有安定的落脚点。推进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现有的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公共基础设施。
四、日本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老龄化社会标准是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总人口7%,而我国已经10.1%,这意味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处于老龄化逐步加深的阶段。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再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模式,养老问题异常严重。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日本的经验。
(1)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首先,政府应该制定和完善有关老年人的法律制度,中国正面临着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就能保障老年人的权利和利益,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社会发展。
(2)增加老年人就业机会。政府可以适当延迟退休年龄,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提高,推迟退休年龄可以使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且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增加老年人福利设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重视以老年人为主的服务投资,使老年人的需求得到满足,提高生活质量。
(4)鼓励生育。缓解人口老龄化,主要方法就是把总和生育率提高到世代更替水平附近。这就需要生育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从双独二胎到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已经在变化,但是与人口危机的现实相比,还是滞后。因此,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形势,逐渐的放宽甚至完全取消计划生育政策,才可以缓解老龄化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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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9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3.01.017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日益受到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国际上公认,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中叶就跨入了老龄化社会,如世界第一个老龄化国家法国、“老人王国”瑞典、“长寿王国”日本以及西班牙、德国等。David预测到2050年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将同样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目前国内外关于老龄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同国家或地区老龄化的时空演变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如Karl分析了近50年来奥地利人口的时空演变规律及特征[2],Joshua对2050年美国老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进行了预测和分析[3];李日邦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时空间分布特点及区域差异等进行了研究[10-12]。(2)老年人群相关社会问题研究。主要包括老年人贫困问题[13],老年人日常生活行为时空分异[14-16],老年产业发展和社会养老设施建设[17]等。(3)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影响研究。Sumiko等对老年人口及年轻人口迁移对日本传统社会养老模式的影响进行了研究[4];David、Frank等利用OECD国家相关数据,对各国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供应、居民储蓄以及居民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1,5];张桂莲等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将通过劳动力供给、劳动生产率、消费、储蓄、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养老保障等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18-20];魏立华等对老年人口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研究[21-22]。(4)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研究。如Maliki、Linda等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6-7];绍国栋等对我国退休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研究[23-24];李春玲等对国内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和现状进行了比较研究[25];姚静等就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型进行了探讨[26-27]。已有研究对人口老龄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尚缺乏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本文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以已有研究为基础,选择瑞典、日本、美国、法国等几个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系统总结它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典型对策及特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于有效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对策
2.1 鼓励生育,应对少子化,促进女性投入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持续供应
老龄化和少子化同时存在于老龄化社会,两者紧密相关且影响劳动力的供应。因此应对少子化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外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从完善刺激生育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职工重返劳动力市场两个方面解决少子化和劳动力短缺问题。一方面,政府采取育儿津贴和带薪假期,向离职生育期间的女性提供一定的医疗、营养和薪资等补助和津贴,刺激女性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公共福利在儿童教育、看护和医疗等方面的投入,推行并延长“爸爸月”,缩短低龄儿童父母的工时,实行父母保险(即企业给父母双方带薪假期以照顾幼儿;保证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能重回原工作岗位或者提供类似的工作等)等,以缓解家庭看护幼儿的压力,使父母双方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双重责任,保证女性职工能重回劳动力市场(表1)。
2.2 延长退休年龄,保证老年劳动力来源,缓解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普遍通过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法对退休年龄制度进行了改革。延长退休年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提高领取退休金的最低年龄,将现行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向后延迟,相应延长工作年限;另一种是设立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对不同退休年龄的老人给予不同数额的退休金,退休年龄越大,退休金数额也越大。日本、德国和法国等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延长退休年龄,如日本政府在2006年把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法国在2011年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2岁,德国政府计划在2011和2018年期间逐步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28~29]。瑞典和美国等主要采取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如瑞典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对于提前退休的60-64岁的职工,每提前一年退休减发退休金的5%;65-70岁的推迟退休的人员,每延迟退休1个月增发退休金的0.6%;对于有经验且有能力继续工作的退休老人,政府为其提供做义工的机会并根据他们提供服务的多少增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表2)。
2.3 完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推行“以居家式社区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根据养老场所和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方式可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受老龄人口增加、女性就业率提高和年轻劳动力迁移影响,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机构养老又受到老年人经济状况和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而在现实中难被老年人接受[27]。目前国外老龄化国家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体系中家庭养老发挥着基础作用,但在个人和家庭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引入社会化服务;政府负责采取相关激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及服务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并协调参与建设和服务的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社区负责培育在宅服务人员并不断拓展服务业务范围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帮助,服务内容主要有住房维修、日常照护、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30]。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来源在不同国家会有所不同:如瑞典的养老服务带有很大的福利性质,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老年人如果想获得更好的服务就必须自己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属于“国家负担型”;美国老年人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承担,属于“个人负担型”即“投资人同时也是受益人”,这种“个人负担型”的资金来源方式也使得美国“以房养老”的发展在世界上最具代表性(表3)。
2.4 建立多样化的养老金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经过不断改革和调整,世界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了从单一养老保障制度向多支柱体系的转变[31]。目前这些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的保障制度:基本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金制度。其中,基本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一般由国家按照统一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支付;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大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后两种制度对缓解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基本养老金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各国也十分重视企业年金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如美国政府推出“整合企业年金计划”, 把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与公共养老金制度所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协调。目前,美国企业年金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家管理的社会养老金规模[25]。另外,美国不同运营规模的企业间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不同;日本则依据国内劳动力结构,在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和资金分配比例,从而使得养老保障体系不仅具有“多支柱”的特点,还具有“多层次性”(表4)。
2.5 开发老年人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除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人口可持续发展、劳动力供应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外,开发老年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是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另一有效途径。国外发达国家的老年产业一般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即政府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并采取相关的优惠和扶持措施,按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引导企业向老年产业领域投资推动老年产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目前,国外的老年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围绕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发展的产业,如老年餐饮、老年人用品生产(保健品、化妆品、服装、交通辅助用品、体育健身用品、生活辅助用品等)、老年房地产开发等;第二类是围绕老年养护形成的产业,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保险、老年医疗康复用品生产、长期照护产业、医护人员培训等;第三类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发展起来的产业包括老年大学、老年旅游、心理咨询、老年图书馆、老年电视广播节目等。另外,由异地养老和跨国养老而带动的养老产业在一些自然环境良好、适宜老年人居住的地区逐渐兴起(表5)。
2.6 注重法制建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与老年人有关的福利保障、产业发展政策等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及相关的管理机构。目前日本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体系由《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等三大支柱及《介护保险法》组成[32];美国政府先后颁布《社会保障法案》(自1935年实施后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等),《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等[33]。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利用国家权力对法律的运行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美国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老龄问题的机构包括老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33];瑞典政府设有三个“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和一个“高级公共保险法院”,当公民应该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公民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服时,还可以继续向高级法院申诉。
3 国外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对策的主要特点
3.1 “开源节流”的人口政策、退休年龄和养老金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从人口和劳动力的出、入端来应对老龄化及由老龄化带来的少子化、劳动力短缺和养老金支付压力等问题。如鼓励生育、吸引海外移民的政策,拓宽了劳动力的来源;推行“爸爸月”和父母保险等为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了保障;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或施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则延长了老年劳动力的工作年限,减少了老年劳动力的流出。这些措施共同减少了老年人口的比重、保证了劳动力的持续供应。在养老金保障体系方面,主要老龄化国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的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金保障体系拓宽了养老资金的来源、缓解了国家支付巨额养老金的压力,也使得现有的养老金保障制度更具生命力(图1)。
3.2 “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主要老龄化国家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时坚持以“平等、共享,自助、互助”为原则,注重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尊重老年人的生存尊严、为每位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重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在养老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全民基本生活需要;同时明确规定了包括政府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缴纳养老金和社会保险时所必须承担的比例,所有公民“要想获得更多的福利、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和设施,就得付出更多”,由此建立起了“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制度。
3.3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政企合力,多方应对
主要老龄化国家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养老的压力和不足,采取了“政企合力,多方参与” 的策略来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不管在发展老龄产业,建立社会服务网络、推行居家服务的养老模式,还是在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政府在积极发挥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引入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的力量,构建起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投入模式,从而保证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各项制度和社会经济等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 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借鉴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不单涉及人口生育政策,还与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的生育意愿等密切相关,涵盖社会物质、文化和制度生活各个层面。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尚缺乏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在以老龄化为契机、开发老年市场形成全社会力量“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局面等方面,与国外发达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和特点不仅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性有其形成的内外因条件且有长期存在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一方面要肯定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所取得的重大成效,继续把“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人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和新问题,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科学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尊重客观差异性并考虑制度的公平性和弹性,从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以老龄化为契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经济入手,“因地制宜”地采取应对措施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4.1 “分区域、分行业”,建立适合不同区情和行情的退休年龄制度
我国自1950年颁布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以来,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仅有过两次(分别在1983年和1990年)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规定[54]。考虑到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人口结构等各方面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确实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我国是在“未富先老”和“城乡二元结构”二者并存的国情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同区域差异、城乡差异、贫富差异等问题相互重叠[10,13];从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就业的影响来看,由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并不十分突出[24]。这些特点使得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极具特殊性和复杂性且不能在短时期内一蹴而就。大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没有进行改革的必要;但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二三十年,我国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不同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特点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为实行地区间和行业间有差别的退休年龄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客观条件[34]。因此,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将改革退休年龄制度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相结合,积极探索渐进式的改革退休年龄制度的方式。针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较严重的地区以及对技术和经验水平有要求较高的科、教、文和政、企高管类等行业,可以采取梯度式的退休年龄制度并适当提高退休的最低和最高年龄,鼓励老龄人口延迟退休或退休后再就业;针对处于底层、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按工龄计算的弹性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上给予照顾。
4.2 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普及企业年金制度,优化养老保障体系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保障水平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老人;二是全国实行的“统一标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所以对这些地区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方面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建立“无差别”的全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做法采取改进措施: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重视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构建更加公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各省市、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设立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标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刺激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有关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大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规模小、覆盖面低和基金收益率低等问题[35]。所以,现阶段我国最重要的是制定相关法律框架给予企业年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界定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障的关系,企业年金的保障范围、水平、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年金的组织和监管体系等;同时注重有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配套立法,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管理作用,拓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减少收益风险、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率[35],以刺激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管理层的参与意愿,逐步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与率和覆盖面。
4.3 “因地制宜”,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多方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
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口的迁移和流动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弱化,养老模式的选择和转变逐渐正在成为解决我国庞大数量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探讨的焦点。目前我国正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阶段,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家庭的养老功能都在逐步弱化,居家式的社区养老模式正在兴起[27,30,47,57]。考虑到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以及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应坚持以“充分发挥家庭、社区、机构等各方面在养老中的作用,引导多种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完善”[30]为要旨,在弘扬“孝道”思想、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的同时,鼓励并扶持社区老年服务组织的发展,明确将社区老年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作为政府支持和发展的重点,使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构建居家式社区养老的服务模式[27]。针对不同的地区和家庭类型有重点地采取养老抚助政策:在农村地区,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化养老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和集体养老的补充作用[57];在城市地区,以市场为导向并采取激励政策推动城市养老向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的转变;另外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可以借鉴国外“以房养老”的模式,加大“以房养老”的宣传力度和业务试点并对其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55~56]。最近几年来,我国“失独家庭”和“421家庭”的数目越来越多,这两类家庭的养老压力也日益明显。政府可以在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实施一定的优惠和扶助政策鼓励慈善团体、非营利机构大力兴办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上述两类家庭物质和精神照护。
4.4 做到“两个结合”,针对主要领域发展老年产业
目前我国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比较薄弱[36]。因此,未来要加强老年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做到“理论研究与政府决策、企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培育相结合”,重点对老年人的需求及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老年产业特征、市场规模、基本规律及老龄化过程对市场体系的影响等进行研究,从而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老年产品开发提供理论咨询和支持。另外,国外有相当数量老年产业是围绕居家式社区养老而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与推行社区型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老有颐养”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在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养老入户服务、护理、老年用产品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领域,开发一批满足老年人需求、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具体措施为: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同时提高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尤其是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机构以及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构和专业服务队伍的建设,以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颐养”;政府或企业在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形成以点带面的联动的效应,不断拓展养老入户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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