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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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理工作较为复杂,所面临的患者属于较为特殊的群体,意识不清,精神功能不全,在护理期间具有潜在的护理风险。因此在精神科护理管理中,应注意加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患者护理质量。品管圈是目前护理工作中新型护理模式,将同个场所的人组成一个小团体,不断改善护理工作。本文就在精神科护理工作中采用品管圈,其效果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精神科护理部于2014年1月-12月开展品管圈管理组织工作,病区护士26名,主任护师1名,副主任护师2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6名,护士15名;女20名,女6名;年龄20-45岁,平均(30.4±2.6)岁;我院2014年全年精神科病224名,2013年患者236名。
1.2方法 我院精神科护理部于2014年1月~12月开展品管圈管理组织工作,主任护师担任圈长。①确定品管圈活动主题。成立品管圈组织,1名主任护师担任圈长,圈成员25名,将“加强精神科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作为此次品管圈活动主题,每周开展活动一次,每次时间维持90-120 min。②实施措施。a.加强安全意识的学习和培训。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病房安全检查知识、护理安全及护理风险防范意识的培训工作,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学习风险管理措施、医疗事故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新进医疗成员,应对护理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护理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意识,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b.加强学习,增强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品管圈小组在开展组织活动时,鼓励护理人员不断学习,详细讲解精神科护理操作技巧、护理案例及行业进展等,提升护理人员对自身专业的认识,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水平,树立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高度法律法规,整体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③增强法律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患者在就医时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护理人员应尊重患者,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观念。任何一项治疗和护理措施需向患者和家属讲解,护理文书书写应具备高度的科学性、真性、完整性,与医疗文件同步,严格避免出现漏记、错记、涂改、删除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积极采取带教与培训工作。④加强护士的业务素质培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医护人员需具备娴熟的沟通技巧,能熟练应用沟通技巧与患者和家属沟通。同时护理人员需及时掌握患者的基本信息及病情,注意患者集中活动场所、病房、卫生间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各个时间点的安全检查,贯彻落实安全交接班制度、责任制度、病区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等,增强医护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高度的法律法规观念,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护理期间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⑤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加强护理查对制度:护理人员需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应遵守严格的护理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核心制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护理操作流程,定期演练。
1.3评价指标 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制定精神病相关知识考核问卷,总分100分,优秀:分数超过90分。
法律意识:根据护理人员责任意识、综合素质、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意识、与患者间的法律关系等内容评价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共计100分,分数越高,患者法律意识越高。
1.4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运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研究中数据进行处理,在处理计量资料时,先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使用t检验,处理计数资料时,运用x2检验,当P
2.结果
2.1品管圈开展前后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比较 开展后26名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100%(26/26),开展前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80.8%(21/26),开展前后对比,P
2.2开展前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对比 开展前护理人员法律意识(69.3±10.5)分,开展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89.6±7.1)分,开展前后比较,P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092-01
在当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上。
一、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目的与意义
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事业运用自己的法律心理、思想和知识来指导自身行为的认知,是其依据对环境保护认识水平和认知程度而调整自身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生态之间相互关系的意识领域的活动。
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生力军,在毕业后各行各业的工作中都能起到广泛的表率作用,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对周围的群体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因此,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环境保护行为的发展,加强对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是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的工程。
二、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
替代转化理论和共生进化理论是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基础。替代转化理论将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互相联系、目不可分的整体,在这一整体中,人类社会与神态环境之间无时不处发生着能量的转化和传递,当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处于平衡状态时,相互需求相互制约,二者之间是和谐统一的状态,双方都可以继续生存发展,这也正是共生进化理论所揭示的道理,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并非对立征服关系,而是将其当做人类社会生存与进化不可缺少的共生单元,与人类利益息息相关。
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接受者,是环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一只力量,在高校加强大学生的环境法律素质教育,培育大学生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则显得非常必要,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之间共生共荣的关系,人类自身的科学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自然环境的健康发展为人类生存提供更好的生命孕育环境。
三、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现状令人堪忧,在高校环境法律教育中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大学生环境法律教育方式单一,高校重视程度不够。在目前高校开设的有关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培育的课程中,大多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生态伦理教育等内容结合在一起,没有单独的开设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方面的课程,而且,采用的教学方式多为传统的灌输式教育,目的仅在于应付考试,而非实实在在地提高环保知识和认知,以对大学生的行为产生指导作用,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环境保护知识。
其次,缺乏环境法律实践和职业训练。环境保护能力的提高需要环境保护的实践,环境法律教育忽视了对环境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训练的培养。在实践中,大学生普遍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只是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缺乏对案件的具体情形全面的分析,因此,在环境法律教育中应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职业训练,提高实践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增强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方法途径
为更好的加强对大学生环境保护法律意识的培养,需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第一,深化环境法律教育课程的改革,提高对环境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
面对当前高校教育中对环境法律教育重视不足的现状,必须采取相措施使环境法律教育受到学校、教师及学生的重视。为了提高大学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就必须增强环境法律课程的教育,深化改革,拓宽法学选修课的门类和范围、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生都产生对于环境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使学生从理性的和感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特别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更加全面的把握和深刻的理解,从而使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得到更大的提高。
第二,增加环境法律职业训练,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实践能力。
对于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更多组织学生进行与环境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学生的环境法律教课程,注重课本知识教育的同时,高校更应该组织多种多样的与提高环境法律意识相关的活动,如组织学生旁听法院有关环境保护的案例审判、增加学生“模拟法庭”的组织举办、在环境保护日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环保法律知识的问答、举办环境保护相关讲座和培训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提供学生在律所、环保局等机构的实践机会,增加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的切身体会,提升环境保护的能力。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学生参与环保活动,规范环境法律行为。
高校应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在校园活动中,可以组织社团活动,在社会实际中,积极参见民间环保组织和政府环保组织的多种活动,开阔视野,将环境法律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有效应用到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并深化对于环境环保事业的认识,提升应对环境问题的能力,规范环境法律行为,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R473.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02(a)-0171-02
Surgery of common nursing disputes and the preventive measures
SUN Hongmei ZHOU Dairong
The Second Department of Cerebral Surgery, Jilin Provincial Tumor Hospital in Jilin Province, Changchun 130012,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living standards, and the people's awareness of the law increase, the use of legal weapons to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valued by everyone. In surgical care, the patient often appears between the number of legal disputes, not only affect the actual quality of clinical care, but also bring no small loss to doctors and patients. Surgical care of common legal disputes, to discuss its causes, preventive measures to make targeted, practical clinical care process to avoid recurrence of similar legal disputes. This article explore surgical nursing minimize legal disputes requiring attention for future work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surgical care and provide a reference.
[Key words] Surgical care; Common; Legal disputes; Preventive measures; Quality of care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医疗实施过程中,患者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观念,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而临床护理人员在发展过程中的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对实际临床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认识还不够,造成很多法律纠纷的发生[1-2]。本文探讨外科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分析其产生原因,加强防范,尽量减少或避免外科护理工作中法律纠纷的发生。
1 外科护理工作中常见法律纠纷和潜在风险因素
1.1 法律意识淡薄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与医院之间是医患的关系,表面上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法律责任关系不很明确。而事实上,患者自从进入医院就诊开始,就已经与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在整个医疗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患者都享有平等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救治权、安全治疗权、同意权等合法权益[3]。但是临床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认为只要没有发生明显的发错药、打错针等过错性操作就与法律无关,使得很多时候对患者的权益造成了侵犯,产生了法律纠纷。
1.2 不规范的护理文书产生法律纠纷
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手术护理记录、护理记录单、医嘱单等,对于医患双方来说,这是一种非常严肃的法律文件,是医患双方医疗过程真实的反应,是法律合同关系的有力证明[4]。因此,在书写护理文书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完整、真实、科学、及时,从而真实地反应患者的病情变化,为诊断和治疗提供客观依据。如果记录过程中,随意进行捏造、涂改,甚至发生记错的现象,可能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产生法律纠纷。
1.3 外科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产生法律纠纷
患者的病情是具有可变性和不可预见性的,在护理过程中,随时都承担着风险。只有高度的责任心、一丝不苟的精神、强烈的风险意识,才能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如果护理过程中,没有很强的责任心,随意而为之,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新规定中强调,当班护士如果单独让实习生为患者吸痰,由于导管脱出造成患者死亡的,应该追究当班护士的法律责任。
1.4 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产生法律纠纷
外科护理工作中有许多规章制度,以保证护理工作严谨的进行,并保证不发生错误。在实际临床护理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对护理工作缺乏监督和指导,将会使护理人员松懈,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就会发生漏发药、发错药等现象。从而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产生法律纠纷。
1.5 护理人员素质不高产生法律纠纷
护理人员不重视仪器的操作和性能,对仪器性能的检查也流于形式,当抢救真正需要使用仪器的时候发生故障,或者临到抢救的时候护理操作生疏,延误患者的抢救,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繁忙的护理工作中遗忘对患者告知,健康宣教也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和及时性,患者由于不清楚而擅自改动治疗,会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法律纠纷。
2 外科护理工作中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
要实现外科护理工作中法律纠纷的防范,首先要从护理人员入手,加强其综合素质,增强护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办讲座等形式,让护理人员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清楚护理工作中哪些属于侵犯行为,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实际临床护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保护自身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其次要加强护理工作的监控,实行自查和互相督促并行的方法,提高护理质量,杜绝不安全因素的产生。第三是做好预防工作,一切法律纠纷都是可以避免的,在实际临床护理中,加强学习,全面把握护理过程,对容易出现事故的环节事先充分重视、充分准备。制定应急预案,时常检查、时常完善,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第四是对一切规章制度都要严格执行。护理工作中的查对小手册,每一个护理人员都要熟记于心,并对护理人员做好监督工作,使其落实到工作中,一丝不苟、严格按照手册执行。第五是护理过程中态度要热忱、主动、和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一切为患者着想。积极主动的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并耐心细致地解答患者提出的疑问。让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治疗详细情况,也明白自己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治疗,不擅自进行变动。
3 讨论
在外科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的一切活动都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护理人员的所有行为都与法律问题相联系。只有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护理人员的学习、提高对护理人员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临床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要不断学习法律,对法律做到一定的了解,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护理。通过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尽量减少或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5]。运用法律的武器,实现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和患者的利益,并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 沈姜津. 浅析临床工作中护理行为潜在的法律问题与防范措施[J].中国医学创新,2008,5(33):70-71.
[2] 余春华,李俊英. 新形势下护理面对的法律纠纷和防范措施[J].华西医学,2005,20(4):819-820.
[3] 赵丽佳,栾丽娟,黄晓翠,等. 外科护理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进展[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0,16(19):2341-2342.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的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职业院校对于提升学生的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也逐渐重视起来。渗透式教育主要是在逐渐渗透的过程中达到对于学生的行为、思想影响的教育方式,对于传统教育过程中的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能够实现有效的弥补,因而职业院校需要将这一教育的方法实现更为积极的应用,实现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进一步优化的渗透性措施,将教育的有效性显著提升。
一、职业院校中学生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的主要表现
(一)职业院校中的部分学生对于法律意识的认识不足
现在的职业院校中学生对于法律的态度既具有积极性,也具有消极性。在各类生活实践中,学生能够实现对于法律的作用的正确认识,同时也能够使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另一个方面,很多职业院校学生往往存在着消极的心理。其中一部分学生对于法律赋予的控告、检举等方面的权利往往选择忽略,甚至选择避而远之的态度,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的情况,不愿意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甚至只是采取容忍的措施,希望能够保证以后的平安生活,自认为能够消除后顾之忧。存在这种消极的心理,导致职业院校中法律意识建设的步伐被减慢了,对于普法教育过程中的进一步完善有阻碍的作用。
(二)一些职业院校学对于法律的依赖感和信任感缺乏
现在,我国绝大多数职业院校都实现了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课程来实现的。学习的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学习的不规范以及不系统的情况,同时学校也存在对于这门课程不能够足够重视的情况,甚至一些学生在触犯了法律后仍然浑然不知。一些学生在受到侵害时不懂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正义、公平、公正、等法价值原理等方面,具有非常浅薄的认识。同时,职业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缺乏。因而职业院校中学生缺乏对于法律基本知识的正确认识,另外现在社会上还存在着诸多利用各种方法实现法律责任逃避的现象,监管不严、司法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职业院校学生存在着不信任法律的思想倾向。最后,针对法律的信仰不足。目前,职业院校学生没有清晰的对于法律的神圣感的概念以及依赖的感觉,在行为上则表现出参与法律的过程不够积极的状态。
(三)一些职业院校学生的义务和权利观念较为淡薄
目前,很多职业院校中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而义务的观念则较为淡薄。如今,很大一部分学生只对自身的权利进行关注,如奖学金、资助以及毕业证等的获得,而对于学习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违纪处分则具有较低的关注度,甚至缺乏认同。最为典型的事例如学费的缴纳问题,这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所必须尽到的义务,在高等教育的相关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仍有一些学生因为其本身淡薄的法律意识以及义务履行的观念,对学费进行故意不缴纳或者拖欠的情况。职业院校中的学费是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缴纳的相关费用,不缴纳学费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也会导致教师的一部分权益不能够得到保证。另外,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代表了对于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的不公平。职业院校中的学生对于这些内容没有足够的认识,一些学生在认识法律的作用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导致其浅薄的法制观念。
二、实现职业院校中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水平渗透的主要原则
要想将渗透职业院校中的德育水平和法律意识的程度提升,职业院校就需要对渗透的相应教育过程的原则进行遵守:
(一)职业院校教学过程需要增加趣味性
职业院校大多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新奇感,有很强的探究新事物的欲望。这些学生进行学习过程最为重要的动力就是兴趣,因此就需要在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实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将其趣味性增强,达到教学过程与学生实际兴趣爱好进行充分的结合,实现对于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相应兴趣的提升,让学生更为主动的去接受德育的过程,并积极的学习法律相关的知识。
(二)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需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渗透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过程是目标性很强的教学类活动。教师应该提前明确渗透教育的相关目标,将德育以及法律的内容有效的融入到教学的过程中去,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教学活动的过程,对针对教材以及教学活动的情况将德育、法律因素中的运用和开发工作进行加强。
(三)职业院校教学过程应该具备灵活性
教育的过程不应该只是照搬以前的教育方法,要更加灵活的将各种知识渗透到学校的不同的教学过程中去。如在“母亲节”时,举办相应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要对“赡养方面”的德育知识中的“义务”以及“权利”进行对等性的渗透,实现其在活动过程中的传授过程,将“孝道”的思想向学生传授,让学生能够明白,父母对其养育的过程是父母的“义务”,而长大之后,子女也有对父母进行赡养的“义务”,这也是父母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在不断规范学生道德各方面意识的过程中,将其法律的知识进行不断的增强。
三、职业院校实现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渗透优化的方法
为了将职业院校的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渗透进行提升,就需要在渗透教育中进行各种方法的优化,在渗透教育进行的不同方向,实现改善教育渗透过程中的整体效果。
(一)职业院校需要在教学的过程中实现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渗透过程
在现在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德育和法律意识渗透的课程基本上就是只有法律课程以及思想政治课程,在其他学科中,教师一般只是进行本学科的教学活动,极少进行相关知识的渗透的过程,因此就需要职业院校对所有教师提出要求,在其教学的过程中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相关的知识,让其认识到,在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缺乏渗透德育和法律相关知识,都因为其教学的过程中是缺少目的性的。比如,在进行计算机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在进行文明上网的教学过程中,实现渗透德育的过程,让学生对于网路垃圾的危害性进行更清晰的了解,将学生良好的网路道德培养起来。另外,在将法律意识渗透于网路完全的教育过程中,能够让学生对于各种由法律实现制裁的方法以及对应的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了解,将更为良好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来。
(二)职业院校需要将学生职业的发展过程与教学过程相结合,实现渗透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过程
与本科教育相比,职业院校的教育过程与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职业定位的问题。在将学生的职业作风、职业责任、职业理想等方面与渗透教育的开展相结合的过程中,能够将更好的教学效果体现出来。例如,可以依据学生不同的年级、性别、专业的情况进行职业规划辅导工作的开展,并把相应行业中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在辅导的过程中实现渗透,并可以实现信息化手段的借助,将相应的职业规划网站建立起来,实现职业与法律、职业与道德、行业动态、名人轶事等相关板块的设计,并在各个板块中将核实的德育内容以及法律知识添加其中,实现对学生德育以及法律教育潜移默化的渗透的过程。
(三)职业院校要创建更多学生喜欢的活动,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相关知识的过程
比如,在进行传统文化节活动的举办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在文化节上的活动进行鼓励,将自己制造的传统手工文化作品向学生进行出售,并将其他学生吸引到其中,积极的参与互动的过程。在对传统道德文化魅力进行亲身体会的过程中,实现诚信、孝道、尊老爱幼等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品质向更多的人进行宣传,以达到有效渗透德育的过程。同时也能够进行情景剧创作大赛的组织和参与,对学生进行日常法律知识情景剧的创作过程进行鼓励,学生在参与表演以及观看表演的过程中实现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情景剧中的获取过程,在得到愉悦感的同时,也能够将情景剧中相关的法律类知识实现印象的加深,让其对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的知识进行熟知,以实现法律知识有效渗透的主旨。另外,职业院校中,还能够举办辩论比赛、爱心类活以及相应知识和作品展览等学生喜爱的活动,实现有效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目的。
(四)职业院校需要对学生讲法理、讲秩序、讲证据、讲道德的能力培养出来
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基本要求就是讲法理、讲秩序、讲证据、讲道德。需要将这项教育放入到课程安排以及教育计划的正常过程中去,实现推广、实践、学习法律知识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包含,这是现在职业院校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知识的一项重要途径。学习兴趣的培养,法律知识的学习、具体案例的讨论的过程,应该是职业院校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所应该具有的相关内容。对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守法、懂法、知法的能力进行培养,是实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发展过程的主要前提。针对职业院校的法律类基础课程进行有效的教学改革,是实现职业院校的法律意识的教育过程的改进的主要方法。这个培养的过程,不是对法学家进行培养,也不是对未来的司法工作者的培养,是要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养,让学生将牢固的法律信仰、稳定的法律修养以及高水平的德育素质培养出来。
四、结语
总而言之,“德”是治国之道、“法”是治国之本。因此,职业院校需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知识加强培养。但是在目前的职业院校中相关的教育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学生具有较为薄弱的道德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学校需要对相关的原则进行遵守,在教育活动、职业规划指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有效的渗透德育和法律知识,将教学效果增强,帮助学生将良好的道德观念以及法律意识树立起来。
[参考文献]
[1]余筱兰.渗透式法律教育在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有效运用[J].中国教育学刊,2015,1(1):237-238.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11.231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医院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和自身权益意识再不断增强,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种医疗纠纷案例不断出现,因此,以法保护自己成为护理人员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门诊注射室是接待和处理病人的主要窗口,其特点是病人流动量大、病种多,而护理人员与病人接触时间较短,在这种特定的环境时间内,要使病人得到方便、省时治疗、满意而归,更需要每一位护士必须懂法和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只有了解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才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下面就门诊注射室工作中潜在性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如下。
潜在原因
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护理人员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在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前,很多护理人员都认为法律问题跟他们毫不相干,也不沾边,也不知道护理人员有什么权利与义务,更不用讲护理人员如何运用法律来自我保护。很多护理人员都认为门诊注射室病人的流动量大,接触时间较短,患者来去匆匆,觉得没有什么话可说,或许患者明天就不用来了。正是这种疏忽或大意,往往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导致医疗的纠纷。
护理观念落后:目前还有相当部分护理人员素质水平未达到标准,面对强大的竞争力,有点儿力不从心。服务意识薄弱,态度生硬,面无表情,甚至有些护理人员面对患者及家属有疑问时,表现出轻慢和不屑一顾的神情,造成他人的反感;有时护理人员工作量大,事情繁多,无心多做解释;或是护理人员没有转变服务观念,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差,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理不睬,导致有的护理人员与病人发生正面的冲突,给医院或护理人员本身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护理技术操作存在不规范:护理技术操作中未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贪图一时为快,在输液和注射时,也未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引起了严重不良后果。如果护士反复为患者穿刺,会引起病人的心理焦虑和不满,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防范措施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要经常组织全科护理人员反复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法律本身对医护人员和对患者保护的合法权利,明确护理人员在医疗护理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增强护理人员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法律意识的防范思想。根据患者所需的护理项目,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家属或患者提供简单易行的护理技能指导。同时还要规范护理行为,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以防范医疗护理的纠纷。如果一旦发生医疗护理纠纷,必须时刻都要保持头脑冷静,耐心倾听病人的倾诉,多作解释,尽量化解矛盾。在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的同时,要详细的记录事件的全部经过,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改变护理观念,注重人文关怀:随着医学的进步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大量引进与开展,以及护理职能的拓宽和护士角色的多元化,对护理人员专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护士要适应新形势下的职业需要,就必须不断评估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学习需求,不断吸取新知识,主动接受终身教育,扩展知识面,使其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要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做好人文氛围。在视觉上,房间环境要舒适、干净、整齐、安全,房间内要摆放少量的鲜花,在墙壁上挂上艺术画、绿色饰物,安置空调、电视机、彩色宣传画等,强调人文环境,给病人建立一个温馨的治疗空间。同时要主动接待和关心病人,向患者多做与疾病有关的解释和说明,推行护理工作文明服务用语及禁语。在感觉上,室内的温度要适宜、清洁无异味,尽量营造一种家庭气氛,增加生活气息,缓解患者的紧张和陌生情绪。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我们把整个注射室分为三部分:①肌注室;②静脉穿刺区;③配药室。护理人员要实行循环排班,全面负责制。对肌注、静滴的病人,要及时做好相应室区的指引工作,张贴注射室须知和告知制度。患者做各种注射时,除了特殊医嘱外,尽量不要空腹。需做药物过敏实验的患者,在试皮后20分钟及注射后30分钟期间,请勿离开注射室。为病人注射前,应常规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以确保用药的安全。在接病人注射单和药物时,应与病人当面检查数量和质量,严格查对门诊病历及医嘱与注射单的药物名称,查看剂量用法是否相符。建立治疗登记本,确保有章可循。落实人查对签名制度,即过医嘱者、配药者、执行者。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加强查对工作的全面落实。在工作中要加强技术操作训练,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流程,力求一次穿刺成功,做到穿刺准确、操作规范、服务周到,给病人留下较好的深刻印象。
讨 论
通过我们有意识、有目标地强化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风险意识,使我们清楚地知道了护患利益是紧紧相连的,工作中维护病人的利益,就等于保护了自己的利益。由于医院门诊护理工作的特殊性表现在语言、行为、接待、时间、环节等方面,如果护理人员稍有疏忽和怠慢的现象,就可能发生护患之间的纠纷与差错。为此,我们必须做好预见性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差错纠纷的发生。目前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护理人员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法律观念,做到学法、执法、懂法、守法,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保护病人和进行自我保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