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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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省长*当即批示,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抢救遇险受困人员,同时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副省长立即带领省煤炭局、*煤监局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煤炭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森凉水井矿业公司炮烟中毒事故的紧急通报》(*政办发明电〔20*〕4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和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构建和谐商洛、实现突破发展以及北京奥运会的隆重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认真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
一是矿井和工作面通风系统必须完善、可靠,确保采掘工作面风质、风量、风速满足生产需要,严防局部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挂牌管理,完善风电闭锁装置,杜绝无计划停风;正规采煤工作面严禁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前,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否则坚决予以停产整改。三是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保证瓦斯电闭锁功能可靠,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三是切实做好矿井防灭火和防尘工作,健全矿井防灭火和防尘系统。
三、切实加强爆破和顶板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安全、安全才有一切”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监管部门及各产煤乡镇要层层落实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每个煤矿都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安监人员负责监管。各煤矿要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个班组、岗位,努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县、乡、矿三级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全力排查整改煤矿安全隐患
各监管部门及各产煤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制定相应的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集中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一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措施不落实、瓦斯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不按规定实行瓦斯抽放的;二是水患威胁严重矿井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的;三是还未真正整合到位的;四是风井、副井等多井出煤的;五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六是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各煤矿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对各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对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煤矿业主,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凡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各监管部门、各产煤乡镇以及各煤矿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快技改扩能,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各煤矿要进一步加大技改工作力度,落实专项资金,明确1—2名技术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确保按时完成技改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制定、报送和审批工作。县煤炭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产煤乡镇要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和整合技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抽派专人成立工作班子,认真督促煤矿加快进度,并积极为煤矿技改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确保我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在年6月底前完成安全专篇,9月份提出竣工验收申请,12月份前完成技改验收。
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点要抓好正规壁式采煤法改革。我县已确定的符合正规壁式采煤条件的长坪岭煤矿等13个煤矿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有关建设,县煤炭局及各产煤乡镇要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年内完成矿井建设并实现正规壁式采煤。同时,要大力推广煤矿先进技术和装备革新,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产品,严格督促煤矿建立和完善“三条生命保障线(通讯、压风、防尘供水)”,不断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一要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常识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求从业人员注重自我防护,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三违”行为。二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有关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严禁下井作业。县、乡管理部门或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要严厉查处无证上岗行为。无证上岗一经发现,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还要从严处罚煤矿企业。因无证上岗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从重处罚有关煤矿企业和企业责任人。
五、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台帐资料
安全台帐资料是煤矿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用文字记载的资料,是煤矿生产过程的记录、凭证,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各类报表图纸和技术方案、日常检查和管理记录、各级监管执法文书等。各煤矿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各监管部门及各产煤乡镇要把煤矿是否建立安全台帐资料列为日常监管执法内容,如发现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台帐资料的,一律予以严厉查处。
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种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
各监管部门及各产煤乡镇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打击违法、非法生产作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对无视煤矿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以及关闭后擅自恢复且违法组织施工和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严格整顿关闭到位。对资源整合矿井技改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批复,或已批复但未制定技改施工计划,擅自组织违法施工、生产的,要严格监管,依法查处到位。对非法开采和非法反弹矿井(小煤窑),要坚决整顿整治到位。对未有效治理煤矿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落实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瓦斯、水、顶板、火、粉尘”五大灾害的防治工作以及机电运输、安全教育培训等,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D163 文献标识码:T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43801
0前言: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技术工作的重要基础。从广义上讲,它涵盖了从矿井投产至关闭的整个过程中所有关于地质、水文、瓦斯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规律的总结并用于指导生产的一系列活动。
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可以有效避免多类事故的发生,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可以防止由于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在煤矿企业中,生产必须遵从既定的程序和规范,也就是必须按照设计施工。而矿井地质工作所获得的资料和成果是制定这些设计最主要的依据和条件。只有对一个区域的煤(岩)层产状、结构、性质、厚度及其变化、瓦斯情况、水文特征、火区及岩浆岩侵入等矿井地质资料掌握准确,设计部门才能提出完善、合理的设计。生产过程安全系数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设计本身所依据的原始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地反映了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比如,井田范围内某一区域存在火成岩侵入及局部含水层。如果地质资料已详尽反映了这些事实,在设计时就可考虑使施工远离这些区域,必须经过时也能事先制定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使整个生产过程具有预见性和安全保障;反之,如果矿井地质工作不到位,未能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设计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能准确地适应客观条件的变化,生产便会陷入盲目、无原则的状态。这样既可导致透水淹井等直接事故的发生,也可导致间接事故的发生。这里所说的间接事故,就是虽未引起事故的发生,但却对将来的施工生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一类事故。假如由于地质资料不清,未能预见到煤层中有岩浆岩侵入,掘进中才发现无法按设计构成回采工作面(间接事故),已施工的部分巷道被迫报废,封闭后,很可能会成为瓦斯或水的聚集场所。将来对邻区或邻层所进行的施工中,就可能因误透等原因造成瓦斯爆炸或透水事故,归根结底,地质资料不清是引起这种连锁反应的基本根源。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提高地质资料的准确性,才能保证设计的合理化,这是减小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根本所在。
2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可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瓦斯事故是煤矿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表现之一,它具有突发性强、波及范围广、危害程度高等突出特点。近年来,在全国煤矿所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中,以瓦斯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死亡人数占绝对优势。可见,抑制和消灭瓦斯事故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起着决定和主导作用。过去,在处理和解决这类问题时,我们往往把工作着眼点完全放在“一通三防”上,而忽视对矿井地质工作的重要内容――瓦斯地质工作的研究和投入,导致了对瓦斯灾害仅仅限于被动防御,而缺乏有效的预见和超前规划,无法从根本上控制和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比如,东北某矿八十年代中期在-109.0标高掘送岩石机道时,按设计巷道将自底板至顶板穿越A18煤层以及一个落差达40m的正断层F14。由于当时对该区域矿井地质资料研究程度不够,对煤与瓦斯突出和埋藏深度,构造等因素的关系认识不清。在掘进中当巷道接近A18层顶板及F14断层的预定位置,并发现瓦斯涌出量增大,煤层结构紊乱及其它突出征兆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仅采取了一些诸如加大风量,减少每次放炮火药量等措施控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一次炮后20min,突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喷煤距离50m,有18m的巷道全断面被煤粉封严。突出煤量627t,沼气约1180m3。所幸当时处于交接班时间,工作面及附近没有人员停留,否则这将是一起致多人伤亡的特大事故。事后,通过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了工作的主攻方向,全方位地加大了矿井地质工作,特别是瓦斯地质工作的力度。经过长期努力,对煤与瓦斯突出与煤层的埋藏深度、断层构造、顶底板岩性对瓦斯赋存的影响掌握了规律。依据现有瓦斯地质资料,对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提前制定和执行特殊措施。如超前抽放瓦斯,掘进施工中长距离超前探眼,按专门设计施工钻孔,抽放瓦斯。瓦斯抽放设计应首选预抽瓦斯方法,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专用排瓦斯巷道。加强瓦斯检查,加强通风管理,以及地质资料的现场跟踪搜集和及时反馈等,由于认识到位,抓住了矿井地质工作这个主要矛盾,对瓦斯涌出规律及瓦斯灾害的预防能够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3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可有效防止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是煤矿生产中另一类常见事故。虽然近些年来由于先进技术的采用和管理方式的改进,这类事故发生的比例及严重程度有所降低,但在一些不发达地区、非国有煤矿特别是个体小煤矿中,顶板事故依然是制约其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因素。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很多,比如工艺落后,生产工序不符合实际情况;工人素质差,掌握技术、执行措施不到位;开采的地质条件、地质构造有关的顶板事故占有一定比例。总体上说,直接由地质构造影响造成的顶板事故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矿井地质工作基础薄弱,资料掌握不完备,对施工中所遇到的地质构造没有相应的思想准备和技术措施。
②地质构造复杂区的支护不当或不及时。
③断层附近由于煤层松散,放炮时因震动造成冒顶。
间接由地质构造引起的顶板事故范围更广。要改变这种状况,除要在工艺、设备及提高人员素质上加大力度外,还要在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提高资料的准确率,如果有详尽的地质资料做指导,在施工之前我们就可以对施工层位的围岩性质(比如坚硬程度,裂隙发育程度),断层、褶曲及煤层产状掌握准确,以便针对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段的施工措施,特别是掘进爆破工艺及支护方式、材料、设备及人员配置等生产要素能事先到位,这样就能在管理和技术上保证对顶板事故的积极预防,有效地减少和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4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有利于防止矿井水灾事故的发生
水患是煤矿生产中另一种比较常见的事故类别,特别是在南方省份的一些矿区表现尤为突出。这类事故具有突发性强,危害严重等特征,甚至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给矿井造成毁灭性的灾难。防治这类事故的有效手段,除了在防排水设备,配套设施这些硬件上提高认识以外,更要在加强矿井地质工作的另一个分支――水文地质这个软件上下大功夫。其中包括勘探和生产过程中各种水文资料的积累整理、以及综合相关理论对其进行科学分析的一系列过程,使我们对一定区域内的主要含水岩系及其水文特征,主要含水层的含水性随季节、年度及降雨量的变化而递变的规律等客观事实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以从宏观上指导我们的设计和生产布局;同时在生产实际中时间域瞬变电磁法是煤田水文地质勘查方面首选的物探手段。它可以对采空区、旧巷赋水情况进行赋水性探测。根据探测结果结合具体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情况综合分析给出具置,布置放水钻孔。对老塘、旧巷等采取超前打钻探放水,实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超前预测的施工原则,做到了提前预报和及时防治,有效降低了发生矿井水灾事故的概率。
结语:矿井地质是一项专业技术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先导作用,做好矿井地质工作,以防瓦斯事故、防水灾害事故及防顶板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高煤矿资源回收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煤矿企业不管是生产、组织、指挥、控制、调节最基本的单位就是班组,所以加强班组建设日益成为近年来我国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班组素质的高低,体现和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参与市场的竞争力。
1、加强班组建设,保持班组人员的稳定。班组作为煤矿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从矿井开拓、准备、回采、运输、物品回收等方面的全部工作。有一群稳定的人员配备,关乎班组、区队的安全工作效果。研究发现:出勤率越高,安全系数越大,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小;班组内有60%的老工人,加上40% 的年轻人,队伍的安全状况就较好;相反,队伍成员不固定,搭配不合理,队伍中新工人数较多时,安全状况就较差。所以,建立一系列的奖惩机制,鼓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持较高的出勤率,对于班组建设相对重要。
2、加强班组制度建设,责任区域划分到人。队伍的组建方式,作业方式、劳动组织形式,对质量达标起决定性作用,完善班组各项管理制度对于健全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定置管理水平尤为重要。通过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工作规范、培训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班组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行为准则,责任到人到岗,分工明确,人人守好自己的安全阵地,将安全责任区域明确划分到每个人,明确队长、班长的职责,队长、班长是本队、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现场管理,抓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把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通过建立队级管理制度,明确队长、班长四个方面的权利:① 充分的安全管理权;②充分的生产组织权;③充分的考核分配权;④ 制定本队、本班组工作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权利。
3、选好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加强班组长管理。班组长是煤矿企业最基层的管理人员 ,一个班组长的性格风格,往往决定r这个班组的风格,包括组织生产、分配工资、工作效率等风格。白国周事迹的宣传对于加强班组建设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所以煤矿企业必定注重后备班组长人才的培养,将有煤矿工作经历2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现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熟悉本系统安全生产环节,现场实际操作技能突出,必须经过矿通风与安全监察处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作为选拔班组长的条件。
4、注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学习培训是提高员工业务技能的基础工作,要制定分系统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职责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贯彻执行。班组员工技术要理论实际相结合,尤其要多在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上下功夫。通过互帮互学、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以老带新等形式提高员工发现分析判断处理生产问题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全员把关。但是安全培训要抓重点,芝麻西瓜全盘抓,这是不切实际的,对于培训效果也是不利的。
5、强化交接班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做好交接班验收工作,关键是要制定好一套行之有效的验收标准,让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容易应用,便于操作。要分清交与不交的工作,充分理解并运用“十交五不交”理念,对班组建设利大于弊。十交: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交设备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交跑冒漏情况;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五不交: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车问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6、按正规循环作业科学组织生产,遵章作业。正规循环作业、科学组织生产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对于有潜力的班组,组织为生产,保证安全的同时可以提产量、促进度,但是若不按章操作,生产保证不了,安全状况也上不去。煤矿安全规程是千千万万的煤矿工作者用血泪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只有按照规程作业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利益丰厚。
7、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关爱工人健康,关注生命价值。煤矿是个高危行业,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危险,危险源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加上井下工作环境恶劣,在极度黑暗的环境下人的心理也容易产生变化,所以这就要求班组人员相互协作,相互提醒,对于老弱病残的员工要积极进行帮扶,帮助他们加强自己的薄弱环节,对于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高强度工作的员工,积极劝其转岗。注重工人劳动保障用品的发放,定期给矿工进行健康体检,对于职业病防治,具有重大作用。
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2-0000-01
一、近年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
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总量也有较大幅度下降,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4%和24.2%,其中较大以上事故分别下降29.9%和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93,下降21.7%。但由于我国煤矿企业数量多,部分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受水、火、瓦斯等多种灾害影响,自然条件差、基础薄弱,开采成本高,经营困难,安全投入难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隐患还大量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还大量存在。
二、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
以山西省为例,目前煤矿安全形势趋于稳定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制约煤矿安全生产。
(1)部分煤矿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场管理薄弱,违章蛮干生产;(2)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受水、火、瓦斯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自然条件差,基础薄弱,成本高,经营困难,安全投入难保障;(3)矿井井型普遍较小,综合生产力水平低,矿井抗灾能力弱;(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5)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特别是一些乡镇煤矿,在安全投入上舍不得花钱,技术手段落后,设施设备简陋,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低下;一些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甚至形同虚设,“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熟视无睹;隐患排查治理有的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应付检查、自欺欺人。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经多方调研,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在基本了解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观点来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一)创新现场监察方式,依法行政,提高监察效能。采用“四不两直”方法,充分调动煤矿安全执法力量,开展突击暗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特别要继续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严格执行执法计划,实行预案监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全过程的执法监督工作,推行“预审式、预防式、精细化”监察。
(1)实施预审式监察。对煤矿监察前,提前预约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准备充裕的时间预审系统,了解生产、安全情况,找出煤矿可能存在的隐患点及不安全因素点,制定针对性的监察预案,使监察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了监察工作效率;(2)实施预防式监察。紧紧抓住建设工程严格按要求验收,把住安全生产的准入关;紧紧抓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延续的审查,对安全条件滑坡的煤矿采取措施,使其持续达到办证标准,进而进一步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3)实施精细化监察。根据煤炭企业实际情况,强化对矿井生产接续、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等薄弱环节的审查,如某矿,在瓦斯治理上存在不安全因素,因此在监察中主要审查矿井接续、瓦斯治理时间、瓦斯抽采数据及瓦斯监控数据,来评判瓦斯抽采达标与否,监督企业做到瓦斯治理不达标绝不生产。
(二)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地方监管的主体作用。按照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要把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专项检查指导,对于发现的不足及时下达安全建议书。
对乡镇煤矿监察中,要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一起查出存在的隐患问题,探讨解决办法,确保大小隐患落实、监管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对发现区域矿井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投资人和监管部门领导碰头会,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触角延长,营造齐抓共管的态势,为地方煤矿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监察、指导与服务煤矿相结合。为确提高监察效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得到煤矿企业的理解,在监察执法中要做好三个结合:(1)要做好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处罚的同时,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具体隐患对应的事故案例,以实例宣讲隐患带来的危害与损失,这样更容易为投资者理解和重视,从而提高投资者对监察人员的要求及整改意见的认同,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2)要做好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由于乡镇煤矿业务能力有限,在监查中有一颗服务的心更容易被煤矿理解,从而提高监查效果。如果我们能从煤矿的安全、效益及健康发展出发提出很好的建议,是很容易拉近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距离,打消二者之间的对抗性,从而使煤矿认可你的执法,信服你的监查意见,主动整改兑现整改规划;(3)要做好信心与耐心相结合。煤矿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全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对煤矿的安全工作要有耐心,同时也有信心,抓主要矛盾,细化工作,充分调动企业自身的力量,隐患是企业生产中产生的,也必须由企业自己来解决。监察部门的作用恰恰在于如何帮助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对隐患识别能力、控制能力和解决能力。
总之,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煤矿企业生产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需要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如何监察和定位,特别是明确煤矿事故与监察机构的关系,进而推进执法到位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才能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