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咨询热线:400-838-9661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土地规划条件

土地规划条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33:25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土地规划条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土地规划条件

篇1

人们活动较密集的地区应是城市土地,它的载体是完全以空间集中的趋势让人们自行的生产以及生活消费。而且作为稀有的宝贵自然资源和拥有重要资产的城市土地。对于能高效利用已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质量,保护耕地的现有资源以及对社会经济可持续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

土地规划是指针对某一区域的土地进行对未来的规划以及安排,规划的只是根据这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土地的相关历史特性来实施对土地的资源分配以及对土地的合理组织的相关综合性技术方案。土地利用的基本点是对于城乡的建设以及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整治等多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理规划,由此可见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土地规划有着重要的影响。

重要的影响主要概括为五个点,一、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的前提就是对土地的规划和管理。二、有效促进城乡合理建设主要方针的基础就是土地的规划和管理。三、积极的对市场的资源发挥有着决定性作用的重点就是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四、对于土地管理根本性依据就是土地的规划和管理。五、对于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核心措施就是土地的规划和管理

一、当前土地利用规划所存在的问题

(一)动态经济和静态规划间的矛盾所在

土地的总体规划是具有战略性质的长期规划,规划的年限最少的为五年左右,最多为十年甚至是二十年。在这个时间段,虽然事物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但是因为土地规划的性质属于静态所以具有指令性。所以说,动态经济和静态规划内容之间的矛盾就这样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若是对土地规划相关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是规划能快速适应形势需要,那对于土地规划不断修改会导致土地规划的严肃性逐渐的消失。若是没有对土地规划进行修改就会造成土地规划和实际发生脱节使得土地规划失真。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对于土地规划的各个方面都有着一定的缺陷.所以士地的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就是怎样才可以让静态的土体规划更贴近动态的客观现实。

(二)土地规划缺乏稳定性,调整随意性很大。

在土地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土地规划调整过于频繁,过于随意。我国很多地方的土地规划只是形式,随意对土地规划进行调整不但使土地规划权威大打折扣,而且很难达到土地规划的目的。

(三)农村居民点道路网的布局不够重视

农村产业的结构现在正是调整时期,农转非的速度也在不断的加快。要是经过土体的规划将把耕地和农村居民点调整以及道路网的布设进行结合,让这方面也成为土体规划的一部分就会得到相当好的效果。既对耕地的保护和用地的节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又将农转非带入了新的阶段。

(四)没有很好的保护耕地

在对县乡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会把条件相对比较好的耕地作为一般的农田,条件差的耕地作为基本的农田。这完全违背了土地规划对耕地进行保护的初衷。

(五)土地规划策略的滞后

对于土地总体的规划的制定大都使用传统的制定方法,也就是对于定性的研究方法。以经验的判断作为基础的定性研究方法,指的是规划方案是以在对客观事物的观察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分析。随后对于得到的各个数据进行推算,以求达到一个平衡的综合点。繁琐的客观事物表明土地问题不但属于经济方面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社会性质的问题。它自身就具有自然的属性特点,所以对于土地规划问题的研究是必要牵扯到其它方面。因为传统的土地规划方法的性质属于静态,所以对于土地规划的年限越久远对于现实判断的误差概率也会随之增大,土体规划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就会变得越来越远。

(六)缺乏灵活性,规划的制定与现实相脱节。

土地的动态进一步决定了土地规划灵活的性质,但是灵活性不是随意性。还是有很多地方的土地规划并完全没有按照现实中的情况,只是一味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大肆的做文章。使得土地规划的实质没有根据现实状况进行改变,从而导致土地规划工作技术和进度的落后,规划制定和现实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七)对耕地实施相关的保护措施

在县乡、镇级别的土地规划中,都会把条件好的耕地作为一般的农田,把条件相对差一点的耕地作为基本的农田,使得“保劣不保优,保远不保近”的现象普遍的发生。而地方政府的最终目的在将来进行非农建设的时候,对于农转非的相关手续办理可以方便快捷。这种做法在实际上并不是土地规划对于耕地保护的初衷.也没有落实好《基本农田的保护条例》。

二、土地规划的改进措施

(一)了解实际情况对于规划适时调整

土地规划和现实不统一是我国在土地规划中非常突出问题。因为经济发展过于迅速,有些地方的用地规模已超越当前的土地规划。所以说,解决土地规划与实际用地的关系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在土地规划时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速度进行整体的调整,是最有效的途径。

(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通过实行对农地、非农地的严格用途管制,使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城市、农业以及非农的用地规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土地的用途管制核心是指通过土地规划对于农转非进行控制,从而有效地对因为农业的结构调整使得耕地被大量占用的现象得到控制。

(三)建立土地规划师的职业资格制度

建立土地规划师的职业资格制度,首先要针对市场的机制资源配置方面发生失灵的状况,在微观的经济中是偏离帕雷托的表现。宏观经济的领域中同样也会反映出市场失灵的状况,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考察的指标为就业、物价的水平以及的经济增长情况。但是市场机制自发形成,并不可以向就业、物价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增长进行自行的趋向。在宏观经的济领域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及经济的波动、失衡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所以说,对于经济进行相关的调控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现实的社会中市场失灵没有使市场的经济制度瘫痪,经济学家认为在现实中绝对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 其中,抛出应该由政府出来干预并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观点外,有的经济学家还提出通过对扩大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对市场效率的提高来解决市场失灵的状况,这些方法在现实中是无法进行实践的。西方的经济学家在研究并分析解决市场失灵的多种方法之后得出了一定的结论,因为市场失灵导致资源配置的优化政府需进行一定的干涉,这也表明了财政是市场经济的必要存在。

(四)合理规划用地类型

土地规划不合理大部分原因都是由于对区域内的土地没有进行准确的考察。对土地不准确的考察会导致土地规划的目标不明确,规划随意性增大。尤其是以工业为主的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随意使得居民的生活空间受到压缩从而出现很多不和谐的社会因素,保证社会发展以及居民生活的前提就是合理的利用土地。在实施土地规划前,必须要对规划范围以内的用地进行详细考察和认真规划

(五)建立公众参与的体系

公众的参与并不是完全可以解决土地规划所出现的问题,但可以让公众对土地规划编制的过程进行参与才会使公众对于土地的规划实施有一定的感同身受感。公众在参与土地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可以行使质疑和监督的权力。所有被土地规划影响到的个人和集体都可以参与到土地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公众对于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提出。在对土地规划进行修编前,必须通过媒体途径向公众进行公布。在研究的阶段,公众、专家以及政府部门对于问题的研究都可以进行参与,在确定确定土地规划大纲的阶段公众可以在以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现状基础之上对大纲提出相关的建议,在土地规划确定的阶段,公众可以以对土地的用地的性质、布局和限制等条件提出相关的建议,在土地规划调整的阶段公众可针对调整的科学、合理和必要的性质提出相关的建议。同时在实施土地规划的过程中,社会公众要实施对土地规划的监管制度。

(六)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规划

由于城乡结合部的特殊,在实施土地规划到时候比较的随意出现了许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规划最大的困难就是人员流动大,而且城乡结合部的二元制较为突出,使得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规划更加的困难。二元制指的是城乡结合部会综合城市大工业的生产和小农业的生产,这对土地规划发起了了挑战,在土地规划的过程中不但要对城市工业用地进行考虑,还不能忽视农村耕地的规划。要在土地规划达到城乡结合部合理规划土地的目的,必须使得城乡结合部尽快的城市化或是农村化,将城乡二元制的制度进行突破。

(七)对于土地规划的专门法规要尽快制定

如果要让土地规划的实施可以尽快的落实发挥真正的作用,法律的保障制度要尽快建立。我国当前土地规划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还有对土地规划的编制存在不重视的地方使得土地规划的实施出现土地规划随意等现象。

(八)合理规划用地类型

土地规划不合理大部分原因都是由于对区域内的土地没有进行准确的考察。对土地不准确的考察会导致土地规划的目标不明确,规划随意性增大。尤其是以工业为主的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随意使得居民的生活空间受到压缩从而出现很多不和谐的社会因素,保证社会发展以及居民生活的前提就是合理的利用土地。在实施土地规划前,必须要对规划范围以内的用地进行详细考察和认真规划。

结束语:

土地规划也叫土地利用规划。主旨是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将目标定为最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社会经济区域性的发展、土地自然的特性为基础,对区域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和整治工作。对土地将来的利用和发展的趋势进行预算过程是它的实质质是。

参考文献:

[1] 周少红.浅谈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创业家,2011,(6):332.

[2] 焦淑珊.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6).

[3] 田纯 .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

[4] 李光斌.国土规划法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篇2

关键词:

土地规划;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

土地规划主要是指按照当前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用途,经济、行政、工程技术以及法律等措施,对土地现阶段的使用状态予以改进、调节政治,进而深化土地的利用率。近年来,我国将土地规划作为工作重心,土地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种概括性的概念,其涵盖了土地整改、土地复垦与土地全面开发等等。文章将以浅析土地规划中新农村建设与土地利用影响作为切入点,提出了现阶段土地规划所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关举措。

1.现阶段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对于土地的规划是社会利用自然并改造自然的一种手段,同时亦为时展的必经之路。土地规划在我国已开展多年,且有明显的效果,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1.规划制约

要全面实施土地规划项目,要明确其客观条件是要适应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若规划被批准,那么就是一项长久的大工程。不过近年来因为很多耕地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往较肥沃的良田受到破坏,此类被破坏的土地就无法匹配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在规划期限内无法得到治理,这不但导致肥沃的土地被荒废,且这些被荒废的区域其生态系统也随之被影响。

1.2专项规划所存在的问题

对农村土地利用以及村庄建设等新农村建设上缺乏相应的专项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专项规划完善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是农村土地集约和统筹整治的重要制约因素。

1.3.土地规划后权属调整

受阻规划项目在完工后,新增耕地、土地权属的变化及建设用地怎样合理配置都存在难度,不管是集体承包,亦或在新增用地的集体经济体中予以均衡分配,缺少具体的规定,容易产生纠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配合的主动性,进而造成农民对土地集中整治规划产生抵触情绪。

2.依附于土地规划,深化新农村建设

2.1.整合土地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要依附于合理集约用地、有效布局与保护耕地的基本理念,调整村庄与集镇规划,结合小城镇与农村小城镇与农村居民点的密集度、布局与用地状况,遵循整体规划、整体设计以及整体施工的原则,对违章违规建设要从严处理,要让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强的法律性,按照严格的规定有序开展。土地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土地规划的根本目的是扩大有效耕地,深化土地使用比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提高农民的生产品质奠定良好的基础,完善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2.2.通过法律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控制

农村居民点用地,尤其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有序的流转。流转后,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确定的用途予以有效的使用,可以让土地收益及经济收益偏低的低效企业用地,通过转让、出租土地等措施,实现兼并、收购与合作,不仅要使原建设用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同时还要为一些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用地腾出一些建设用地空间,从根本上深化集约土地资源的使用程度。

2.3.调整观念,加强土地规划力度

土地规划需转变过去仅对适耕的适宜性没有利用,且予以开发整理以深化直接用于耕种的有效面积的观念。要对沟渠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使农、田、路、水、林布局合理,具有完善的水利设施,深化耕地保土、保水的综合能力,提升耕地的品质。土地规划应走改善农业生态机制,完善土地构架,深化劳动者的生活、生产条件的核心路径,同时亦为保护耕地,扩大可利用土地面积及有效耕地面积,增加产出比例,实现耕地制衡与粮食安全的核心条件。

2.4.全面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得到全面的保护,土地资源才可以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同时人的生产与生活才能得到保障,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才会相制衡,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也才会有序的进行。我们要先深化水利设施建设;根据差异化地区,实施科学的树木种植;加强对农村区域的能源建设;通过生物和工程相结合的手段,对生态环境予以整体的治理,对生态环境较差的地区,要施行退耕还林这一举措,尽可能保护水土原有的生态功能。只有解决因生态问题才可以稳定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深化新农村建设。

2.5.调整土地规划项目的管理机制

从根本调整对土地规划项目的管理模式,技术需要行之有效,强化政府在群众心里的威信,提升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在分得利益的同时,要赋予农民对土地整体的使用权利,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允许农地使用权进行交易,这样可以解决集体对农民家庭经营干预的问题,从而确保了农民的经营权,全面激发农民参与土地规划工作的主动性。

3总结

土地规划下的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亦为加设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土地规划是农村现代化的促进剂。只有将土地资源进行长久的利用,才可以确保耕地总量制衡,进而保证粮食的安全及社会的稳定,只有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才会使新农村建设达到所需的条件。土地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是相关职能系统与土地开发领域的责任,是时展的促进者,我们要全面提高土地规划的适用度,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篇3

一、背景

1、我国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千米,约占世界土地面积的7.3%,位居世界第三位。我国国土面积虽然广阔,但是可利用的土地面积还是十分有限。我的耕地面积占世界总耕地面积仅有7%,而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占有量少;我国林地面积1.15亿hm2,占世界耕地面积的3%;草地面积3.19亿hm2,其中可利用的面积约2.25亿hm2。然而随着我国的开发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近年来人口的不断增加,面对有限的土地资源,我们必须合理的规划利用每寸土地,使得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二、土地规划的必要性

土地规划是政府重视和坚持下,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规划和充分合理的利用。面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政府对土地的合理规划不仅关系到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还关系到我国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长治久安,可以说土地规划是关系到国家发展、人民生存的关键资源。

1、土地合理规划关系到我国土地资源的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状况不佳并且土地资源的浪费情况十分严重。土地作为稀缺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当前我国对土地的利用的不合理情况十分明显,在利用的过程中缺乏合理的规划方案以及保护方案使我国的土地资源效率没有得到最大化的发挥。这种情况下,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2、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的社会条件、自然条件以及国民经济条件相适应的长远规划,所以它是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和依据。 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长期处于无规划的盲目状态,这使得我国土地沙漠化、盐渍化以及水土流失问题突出,耕地的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

3、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国家按照土地规划合理规划每一块土地的用途,行土地用途管制。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三、土地规划与利用的方法和内容

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大致可以分为地方、省、国家三个层次。在不同的层次上,所采用的规划方法也不尽相同。地方级的土地规划主要是围绕一个或几个村庄为单位,在对村庄规划的内容上主要参照当地群民的意愿,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更多的尊重公民的权利。在省级土地规划中,主要是关于项目发展的规划,对土地的规划叫地方规划上升一个层次,通过分析土地的多样性和适宜性,在落实国家级规划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对地方经济做出的合理调整,在农田灌溉,土地多样性和适宜性方面做出了合理的规划。

四、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不足

对土地进行规划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可以有效的保护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城市化建设的用地需求的合理布局。土地规划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其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有序的土地规划是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的重要前提。但是由于国家经济体制的制约,再加上其本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使得土地规划利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现行土地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地方规划、省级规划、国家级规划三个层次。每一层次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一致,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叫完整。但是我国现行土地规划只能分工不明确,部分内容雷同较多,土地规划大多是宏观上进行规划,而具体到微观层面过于粗略,相关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展不是很好。

2、土地规划编制公开性较弱

国家土地规划大多是由国家的相关部门进行编制,公众参与力度较低,缺乏一定的公开性,有些地区的土地规划基本是是由领导组织进行编制,土地规划跟着领导的编制意愿进行,使得土地规划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规划实施存在不合理]。

3、土地利用规划缺少权威性

土地规划缺少专门的法律进行保证,当前面对一些地区对土地进行随意开发占用的现行,土地规划却不能进行相应的管理,缺少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土地管理的权威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使得土地利用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五、完善土地规划和利用的相关建议

1、积极展开土地整理相关工作

我国的土地整理主要是针对农村土地土地整理,就是指通过土地分割合并、土地开更、土地家欢、地雷转换以及区域性是和内容的变更,采用填海造田、排水造田,对道路、渠道、堤塘、畦畔、蓄水池等改造,达到增进土地在农业上应用的目的。

2、协调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的三效统一

土地资源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对土地的整治,解决土地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土壤肥力退化、土地污染等问题,达到改善土地的生态环境。通过协调土地生态环境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篇4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c)-0219-02

1 我国的土地储备机制

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指由城市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口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通过对土地的征用、收购、置换、转制和到期回收的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前期开发后,有计划地将其投入市场再行出让的有效配置土地资源行为的制度。

土地储备包括土地征购、土地整理和土地出让,土地收购是指通过征用集体十地、收回闲置土地、调整不合理配置用地和土地置换等行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整理是指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和统一开发等方式对所收购土地进行的整理与包装,土地供应则是指根据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供地计划而来取向社会公告、开展招商活动、建立土地招标拍卖制度等多种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储备制度,是我国在土地管理方式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的背景下,以经营城市为出发点,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目的,合理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1996年,上海市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收购储备机构—— 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1997年8月杭州市成立了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随后,我国的土地储备机构在武汉、青岛、南通等大中城市纷纷成立。2001年4月30 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中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这样,土地储备制度的创新,成了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事件。

经过近几年的摸索和发展,全国各城市基本上形成了政府主导。统一储备、统一拍卖的土地储备制度:市区范围内需要盘活的城市存量土地统一由市储备中心收购,各个用地单位都不能自行招商、转让。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规划的要求,完成被收购的土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整理等前期工作后,将储备土地纳入政府的土地储备库,然后由政府按照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以公开招标、挂牌、竞价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储备地块。

2 土地储备的收购、整理实践模式

(图1)

2.1 以市场为导向的土地收购、整理

广州市是我国较早实行土地储备的城市之一,该市的土地储备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土地开发中心负责。土地开发中心根据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通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每五年编制一次全市的土地储备规划,该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土地开发中心根据五年规划制定年度士地开发和出让计划;广州市国上房管局土地开发中心同时对储备地块的规划、开发、出让引入项目管理模式,让城市运营商参与地块的评估、策划和开发工作,再组织专家评审、优化,然后向社会公示,结合社会各界意见,最终订出每个储备地块的开发建设方案。

广州市的土地储备是以市场化营运模式、项目化管理为导向的运作方式,中心成立了土地储备前期研究发展部,对所有储备地块开展深入的可行性分析和经营策划,对每一个储备用地,都先做好策划、算好账,使一级市场推出的地块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但是,如果计划储备的土地市场前景不好,投资风险大,政府则会调整土地规划,直至调整的土地规划满足土地储备的盈利要求。例如,该市的琶洲地区作为城市储备用地项目,经过前期的项目测算,该区域土地的可出让建筑面积较少,土地开发资金收支不能平衡。政府即对琶洲地区的规划方案做出了调整:如某地块是将原来的5个分地块整合,把综合医院、行政办公、图书展览等诸多功能调整合并为国际学校,原定为旅馆业和商务办公用地的另一地块因原容积率、高度无法满足五星级酒店基本建设要求,就将地块划分为2个分地块,并调整提高了地块容积率。一些开发商提出,珠江新城的地块出让面积都比较小,基本都是500平方米、700平方米的小地块,这样要造出好的产品比较困难。市土地开发中心就考虑开发商规模开发的要求,在金沙洲、员村等地区推出了一些10公顷以上的大地块出让,而且这些地块的出让都采用了招标出让方式,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广州市的土地储备是“以地生财”、“经营城市”的市场化经营模式,市场引导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指导土地规划。在这种模式下,土地规划变成了保证和提高土地储备收益的“工具”,土地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因为土地储备的需要而进行调整,往往会造成城市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的移址建设或缺失。

但是,这种以市场为主导的土地储备方式使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积累了较为雄厚的资金,使得土地储备中的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土地储备量较大,2002年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的土地储备量为9.27平方公里,2003年的土地储备量达28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可进行土地拍卖的经营性土地约为19平方公里(合190公顷),而广州市每年的拍卖土地数量约为50公顷到90公顷之间,土地储备满足了市场对经营性土地的需求,政府对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调控能力,土地储备、土地拍卖、房地产开发进入了良性循环。目前,广州市正在制定土地储备十年规划,重点加大对新机场、新火车站、大学城周边、沿江沿线土地储备规划的研究,规划成型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指导广州市未来十年的土地开发。

2.2 以开发商为导向的土地收购、整理

土地储备过程包括土地征购、土地整理和土地出让。土地储备实质上是政府垄断士地一级市场的开发,完成土地整理后,政府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完成经营性土地的出让。但是,由于一些城市的规模较小、实施土地储备的资金不足,当有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开发商看中了大片的土地后,政府往往就与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开发商合作,以土地储备的名义,由开发商代替政府进行土地储备的前期整理工作,土地整理完成后,政府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如果价格较低,开发商就直接受让开发,如果价格较高,开发商就让其他竞拍者取得土地,开发商则获取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地产开发利润。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借开发商的资金实现了城市开发建设的目的,但是,却减少了土地储备的收益。而且,这种模式往往是开发商主导土地储备,开发商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随意地调整储备地块的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随意地调整土地规划。

2.3 以土地规划为导向的土地收购、整理

土地储备离不开土地规划,充分了解土地规划,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土地储备部门盲目储备土地,防止土地储备部门储备了城市东边的用地,实际上城市要用西边的用地;防止土地储备部门储备了很多用地,但是城市这一阶段用很少的用地,或者储备很少的用地,城市发展要求很多的用地,这样做可以避免不平衡的现象发生,保证了城市的有序发展。土地规划不能跟着土地储备走,土地规划应当指导土地储备。

3 用地规划管理

3.1 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体制划分中属于建设管理部门。因此,全国各个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在行政业务管理上都归属于省(自治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的建设厅又归属于国家建设部管理。全国各个城市的规划局大都成立于八十年代后期,甚至,到目前为止,全国有许多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仍然属于各市建设局(委)下面的一个部门。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主要是对土地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和管理。土地规划用地管理业务管理上与国土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出于管理的需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许多城市将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与国土管理部门合并成“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但是,到了九十年代末,国家成立了国土资源部后,国土管理部门业务上进行了垂直条线管理,各市的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又相继分开,国土管理部门直属于省级国土部门管理,而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仍然是当地政府的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在这种行政体制下,当地市政府无权管理土地资源,城市发展所需的用地都必须通过国土管理部门的审批。

3.2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程序现状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是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一证”)的行政许可行为,是根据土地规划法规和批准的土地规划,对土地规划队内的建设项目用地讲行规划选址、明确规划用地性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核心工作是:确定项目位置、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确定项口规划设计要求。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控制和城市功能布局。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规划法》、建设部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以及各个省(自治区)、市制定的《土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土地规划等。《土地规划法》规定了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土地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土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的行业用地规定是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主要依据。

3.3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于1989年,在计划经济指导下的《土地规划法》己经越来越不适应实际管理的需要。

在管理体制方面,《土地规划法》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于现在的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自己编、自己审批、自己公布,监督体制不到位。土地规划随意性大,调整变化快,“规划跟着变化走”、“领导一换、规划就变”的现象比较突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封闭的计划经济开始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型,土地规划需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因而需要建立磋商机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越来越重视生活的环境和质量,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在这种背景下,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观念越来越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土地规划越来越需要充分听取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城乡规划许可要严格规划审批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制度,减少规划许可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规划许可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土地规划法》对于公众参与、专家咨询方面的问题却没有涉及,使得《土地规划法》无法适应当前土地规划管理的需要。

如何切实有效地推动土地规划决策和实施的民主化,城市的规划是为谁规划?“不是为了政绩,而是为了老百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土地规划的功能己经从原来的技术文件逐步向公共政策的功能进行转变,原来的《土地规划法》仅仅是作为指导、规范和执行土地规划技术文件的法律,而缺少作为公共政策方面的内容。在违法用地、擅自变更现有用地使用性质、变更房屋原来的用途等方面,由于土地规划法仅仅对违法建设的处理较明确,对于违法用地、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于利用原有建筑改变用途的处理在《土地规划法》中都没有明确法律责任和有效的强制执法手段,仅仅在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土地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这使得土地规划用地管理缺乏有效的执法依据,实际管理中的执法效果不佳。另外,《土地规划法》在与房管、工商、土地、建设等方面的法律衔接不够,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不够。这些也给土地规划用地管理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6-0051-02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水平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土地资源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基础要素之一,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有利于促进城市发展。从某种角度上讲,城市发展离不开经济建设的配合,同样也离不开自然环境的支撑。为此必须处理好城市土地规划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

1 城市土地规划和城市环境概述

在研究城市土地规划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之前,首先应当了解一下土地规划和城市环境。

1.1 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主要是指在一个国家或是某一个地区的范围之内,根据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合理利用情况作出的总体规划安排。其最终目标是为了使土地利用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土地规划的具体依据是当地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以及技术资源等的配置以及分布状况,并且要尽量使土地获得最为充分和有效的利用,避免人为原因导致土地资源浪费。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城乡、社会经济以及区域等发展的主要手段。同时土地规划也是土地管理及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基于以上种种,当前土地规划已经受到政府越来越多的重视。

1.2 城市环境

城市环境又被称之为人工化生存环境,它是由人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对自然环境进行充分地利用和改造后创造出来的一种环境。可以说城市环境是与城市整体相关联的自然及人文条件的总和。其中主要包括社会和自然这两大环境。构成社会环境的基本要素主要有政治、经济、文化、民族、人口以及行为等;而自然环境则主要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候、动物植 物以及土壤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的形成及发展既得力于城市环境条件,同时也受到所在地域环境的制约。一座城市环境质量的优劣与居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2 城市土地规划与城市环境两者之间的关系

城市土地规划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既相互依托,又互相影响;既相辅相成,又存在矛盾,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 城市土地规划与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

1)城市中心环境不断恶化。随着城市中心区域面积的不断扩大,大量的农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城市的环境建设带来了十分严重的破坏。虽然新城区的建设及后期的改造为城市增添了不少经济效益,但是牺牲的自然环境也是相当巨大的;

2)郊区面积不断蔓延。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城市的郊区面积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蔓延。这种情况不仅增大了城市建设成本,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住房者的利益。同时郊区面积的蔓延给城市中心带来了很大压力,从而使得城市中心不断衰落。另外,农业用地的面积也随着郊区的蔓延而剧减,交通的拥堵情况却日益增加。

2.2 传统价值观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

传统的价值观对于自然资源的看法是不具备任何价值,并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东西,比如由大自然提供的土地、空气、水以及森林等资源,都是免费的、无需使用者支付任何报酬。这是因为这种价值观对人们的影响,从而使大量自然资源被肆意开发、占有和使用,随之而来的是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生态持续恶化。由于传统的发展模式追求的是单纯的经济发展,而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手段,完全是以资源环境的不断恶化为代价,其最终结果是严重破坏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

3 正确处理城市土地规划与城市环境之间关系的建议

3.1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城市建设与发展应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对城市周边环境进行开发时必须掌握好一定的尺度,也就是要有限度地进行开发,这也是对城市环境的一种保护手段。应尽可能在确保土地资源良好的前提下,保证城市交通用地充足,这样能够使交流变得更加流畅,进而促进城市建设。

3.2 合理利用稀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对于任何城市来讲,都必须对城市中心的稀缺资源予以重视,并充分认识到其在经济发展及城市环境建设中的具体作用。同时应加快开发能够取代稀缺资源的能源,以此来保持资源的完整性。此外,应对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并确保这类资源的供给量。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农业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并协调与环境用地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的目的。

3.3 充分发挥出国家干预的作用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总的利润完全是依靠市场效率产生的,而社会公平则主要体现在公共利益上,可以说市场经济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效率和公平。效率原则对城市土地规划的要求是,在对土地进行利用的过程中,应能够将自身潜能最大化地发挥,以此来使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应加大对法律、经济以及行政等手段的运用力度,借此来调节好市场的供求关系,创造出最佳的社会环境及有利于市场运行的良好条件,进而引导利益集团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这样一方面能够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4 结论

总而言之,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就必须尽可能协调好城市土地规划与城市环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采取行之有效地措施化解两者的矛盾。只有正确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并制定出最为科学合理的城市土地规划,才能使城市始终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袁顺全,李文利,杨玲,赵烨.土地规划对社会环境问题的影响[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7(2).

篇6

1. 引言

土地规划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它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地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近年来农业投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研究土地整理规划的一系列理论与方法的提出,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了。

2 土地规划整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 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3.1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 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 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 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 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2) 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5. 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水平梯田原则上要求田块标准100m×17.5m,梯地田坎层差在1.5m。格田内部相对高差不超过±10cm。规划旱地为坡式梯田,每2m等高距布设一埂坎,埂坎顶宽30cm,高30-50cm,田块长150-200m,宽度依地形坡度而定等高沟埂采取挖沟筑埂,埂在上、沟在下形式。土地平整工程要在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节约投资的原则下,保持水土、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还应该符合农作物耕种的要求,以及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

5.2 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结合实际状况,规划设计灌溉保证率采用P=80%,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124.3mm) ,水旱田1日排干。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排灌渠系总体布局采用“沟2路2渠”模式依地势布设,排灌分家。灌溉输水工程实行自流灌溉,通过各级渠道将水引自田间。排水工程有截洪沟、排水沟及交叉建筑物。以天然沟道为承接系统,结合田面平整工程布局排水沟,实行自流排水。

5.3 道路工程

为了满足农民出行、便于田间作业与田间管理,设计田间道路工程。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 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6. 规划效益分析

6.1 社会与经济效益

土地规划平整有利于促进劳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可以充分吸引农村闲散劳力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带动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道路及灌排经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产和生活取水; 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有利于农作物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6.2 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旱涝灾害影响,减少水分蒸发和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荒坡开发以后,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土壤结构得到改良,可以相应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化学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环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护林带不仅可以有效固结土壤,而且长年落叶成肥,还可以相应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开发整理,可以形成树成荫、田成梯、路通达的良好的生态区域。

参考文献

篇7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尽管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建设成果,但是,在实际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笔者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改革的具体措施,以有效地促进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

1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土地规划的用地过多,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不断提高,国家提倡有计划的对土地进行转让和使用,一时间掀起了土地转让的热潮,全国的土地使用面积大大提高,并出现了土地大面积开发的现象。一些商家从农民手中得到其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大量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农村风景区等,从中取得利润。甚至有些地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大量扩宽土地规划范围,不断规划商业用地,使得农村土地的发展陷入混乱的局面,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1.2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计划不够完善。

农村土地的规划一直以来主要着重于总体规划,而忽视了专项规划以及详细规划。也就是说,在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方面并没有完善且明确的行政命令,只是作为总体规划的补充而存在。这就使得农村的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农村土地的发展也没有战略性,因此,在整个农村土地的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农村土地发展出现“偏轨”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村土地规划的难度。

1.3土地规划程序不够严谨。

我国相关的土地规划的条款有很多,土地的管理业都隶属于各自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规划上并没有统一性,在许多法律中都涉及到土地,都是属于土地规划,但类似于这样的规划,其制定者和执行者都不属于一个主体。土地规划权力的分散,很难达到土地规划公正性、科学性、严谨性的要求,从根本上来说是肯定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的。

1.4土地规划不实事求是。

随着土地资源稀缺问题的出现,一些地区开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土地规划也逐渐收到重视。然而,这种土地规划过于急功近利,是一种盲目的规划。一些地区规划处土地发展的蓝图,并将这种蓝图作为土地发展的计划,使得土地发展不符合地区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现实情况,那么土地资源问题自然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1.5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其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等具体管理上有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知识,导致了规划的片面性。目前农村土地基本上没有规划,更谈不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土地大多数处于粗放开发状态。

2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原则

2.1优先进行农业耕作使用原则

农村土地的根本职能就是农业生产,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以及产量。而农产品生产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所以,农村的土地规划工作务必要优先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2.2节约土地原则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其对周边环境的要求也是日益增加。无论是农民居住条件还是各类娱乐场所,都希望能够将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扩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在土地规划过程中,要确保农田基本建设实效性强,切勿刻意追求美观。而非农建设用地应尽量选取劣地或者荒山,进而有效地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2.3因地制宜原则

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较为明显,例如:不同地区的资源差异、经济条件差异等。其会直接影响到土地规划的方向以及深度。所以,在土地规划过程中,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3 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问题的对策

3.1 合理缩减规划用地,优化农村配套。

对于土地的开发利用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相互平衡发展的体现。在满足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个人的利益。在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要遵循规律性,合理的开拓规划用地,不能全盘开发。同时,在农村改造所接收的资金中,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出足够资金用于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配套设施的建设,为农村土地的规划与管理奠定物质基础。

3.2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

平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之间的关系,做到重视总体规划的同时又不忽视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明确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中的行政命令,建立农村土地发展的战略性。同时,要完善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的监管制度,保证规划计划的有效实施,加大行政管理力度,不断改进农村土地规划的实施效果,完善行政监管的方式来保证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实施。

3.3 将土地规划管理程序严谨化。

总结土地规划的条款,将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权力集中,将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隶属于一个主体,统一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达到土地规划公正性、科学性、严谨性的要求。

3.4 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

这里的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国家要增强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关注度、重视度、投入度、支持度等等。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可以把握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的总的方向,保证土地的发展不偏离发展轨道,真正的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发,从环境保护出发,避免土地的开发偏重于功利性。

3.5其他对策。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好用活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规划与管理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它有利于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让更多的人在最小的土地上生活,还有利于合理开发土地,促成城乡经济发展。农村土地的规划与管理要遵循“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农户的增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只要遵循着三个原则,不管是怎么样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可以运用并推广。农村的土地规划与管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城市与农村的平衡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用不同的方式来支持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共同面对并逐步解决这其中的问题。

参考文献

篇8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116

科学的土地资源管理技术可以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效率,但是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技术的落后,导致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效率较低。因而需要不断的探究新技术来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效率。“3S”技术是指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将3种技术有机的结合起来,可以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效率,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1 “3S”技术简介

“3S”技术主要包括RS、GIS和GPS3种技术,RS技术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利用光学探测仪器,可以达到信息的传输和处理功效,通过遥感技术,可以覆盖大范围的土地,获取效率较高,且受到的限制条件较小。目前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土地资源调查与城市遥感等多个方面。

GIS技术为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可以实现对数据的采集、存储及管理等。GIS系统拥有输入、存储、检索、操作、分析和报告等多个模块,通过协同作用,可以提升信息的处理效率。在土地资源管理中,GIS技术可以实现对土地信息的大范围精确化管理。

GPS技术术语定位系统,通过卫星定位功能,可以实现测绘、导航以及动态监测等多项功能,在土地资源的开发和测绘中,通过高精度、自动化及高效益等特点,提升了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

在土地资源管理中,“3S”技术通过集成作用,可以达到互补的功效,通过RS系统的空间信息、GPS的实时监测以及GIS的数据处理,有效的提升了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

2 土地资源管理中“3S”技术的应用研究

2.1 土地资源调查中的应用

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明确土地分布、数量与用途,在土地资源调查中,传统的调查手段主要是通过人工测量的方式来完成,之后经过调查汇总,但是这种调查方式会浪费大量的资源,且调查准确度较低[1]。而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3S”技术可以较大程度的提升土地资源调查的效率。在“3S”技术中,RS技术通过对不同平台、分辨率以及传感器等工具的使用,可以精确的获取地面信息。如我国的CCD数据处理系统,可以区别30m2或者20m2的物体,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调查,通过计算机软件,可以绘制1:5万的地图。GPS的应用,可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动态监控,可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测绘及数据采集,降低了人力资源的使用,且提升了土地资源调查的整体效率。GIS技术会将收集的信息进行规划处理,通过计算机的分析和处理功能,可以转换成相应的数据库,有利于实现图表的制作。可见,在土地资源调查中,“3S”技术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2.2 土地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由于受到地质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土地资源的变化程度较高,在此情况下,需要通过对土地进行动态监测,而传统的检测手段主要是通过人力资源来完成,而对于地形较为复杂且危险性较高的地域,人力资源无法进行准确的测量,在此情况下,“3S”技术可以较好的完成土地动态监测任务[2]。RS技术的应用中,可以获取地面的实物信息,GPS可以对土地进行实时的监控,而GIS技术则可以实现对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其监测流程图如图1所示。

在土地监测中运用“3S”技术,可以提升国家国土资源规划能力,例如中科院在1985―2000年对重庆市的土地资源进行动态监控,详细的分析了自然条件、人文条件以及经济条件的变化,为城市的建设和规划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2.3 土地规划中的应用

土地规划是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传统的土地规划中,主要是在人力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行土地规划处理,但是在人力资源调查后,土地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地质变化,导致土地规划迟滞[3]。而随着“3S”技术的应用,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了土地规划的效率。在土地规划中,GIS系统通过将数据的充分分析,可以建立规划数据库,同时建立土地使用C/S模型,为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便利。工作人员利用GIS软件,可以通过WORD和EXCEL实现对数据的全方位管理,从而提升了土地规划的效率。RS技术是通过对土地的实时监测,确定土地的使用效率,便于为国土资源局提供有利的依据。而GPS系统可以对土地规划的应用情况进行监控,确定土地规划的使用效果。可见,在土地规划中,“3S”技术的应用具有重要的价值。

2.4 “3S”技术在土地管理及估价中的应用

在土地资源管理中,“3S”技术对于土地管理及估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土地管理中,包括大量的信息,涉及行政及法律等多个方面,在“3S”技术的应用中,RS技术可以实现对资源的快速整理,包括地理位置以及资源情况;GPS技术可以利用于空间定位,实现对管理地区的全方位监控,而GIS系统可以实现对数据的全方位处理。通过“3S”技术的综合运用,可以提升土地的管理效率。

在土地估价系统中,需要涉及空间数据及属性数据,传统的估价方式需要人力资源来完成,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准确度存在较大的偏差,而在“3S”技术的运用中,通过GIS技术,可以实现对数据的快速和精确处理,可以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在估价过程中,可以实现更为准确的估价。

3 结语

“3S”技术主要包括RS、GIS及GPS技术,通过3种技术的互补结合,提升了土地资源的管理效率。“3S”技术可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高精度及高效率的调查。“3S”技术可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监测。“3S”技术可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规划。“3S”技术可以提升土地Y源的估价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刘崴,于喜旺,都利霞.“3S”技术在土地管理领域中的应用现状与展望[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1(2):183-184.

篇9

中图分类号:TD3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360-01

随着土地开发和利用的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土地规划方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发展水平。所以,为了保障大量的土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土地信息系统被人们所采用。现如今,GIS技术已经变得十分成熟,它具备着描述、存储和输出的强大的功能。因此,土地规划系统被应用到土地资源的控制上,对其进行着操控和管理。

1. 土地规划系统实施的必要条件

1.1 国家政策的需要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对土地规划和开发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主要是针对于土地的整体规划问题。土地要不定期的修编,而这种模式也是一种信息变化的过程。建立土地规划的信息系统,对于土地的整体利用和规划是一种保障,它能够监控着土地的使用。也能够适应当代社会的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对于国家来说,政策的调整就需要有相应的措施去适应,在这一方面,土地信息系统可以发挥它的优势。

1.2 土地调查的落后

在土地的规划中,涉及到对土地利用的现状的调查。传统的调查方法很复杂,需要工作人员去现场考察、测量,选用合适的比例尺,把土地的使用情况呈现在图纸上,并且要做出相应的调查报告。这个过程是很复杂的过程,并且咋调查途中会耗费很大的人力以及物力,时间上也很漫长。这种传统的调查手段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土地使用,所以,土地规划的信息系统能够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一现状,并能够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和数据。

1.3 信息管理的要求

现代化的管理离不开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的管理使得管理的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尤其对于土地管理而言,土地的变化频率很快,所以土地的规划使用都需要借助于信息化的管理,以计算机为依托,应用现代的高科技,实现自动化的管理模式。这样不仅省去了大量的劳动力,还能让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如果要查找相应的数据的时候,只要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就可以很快的得出想知道的结果。土地规划系统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土地资源管理的水平。

2. 土地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议

2.1 数据库的建设要加强

土地规划的信息系统主要是靠数字转化来实现的。为了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数据库的科学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要设定适合的比例尺,将土地的使用状况清晰的呈现在图纸上。另外,各个地方的土地信息系统也需要加强和完善,使数据库所涵盖的信息更加全面和完善,可以为土地规划提供一定的依据。最后,由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的速度很快,数据库一定要赶上土地开发的步伐,实时更新,能够及时的反应土地的使用状况。数据库的建设需要所有技术人员付出努力,不断的去完善我们的土地信息系统,让它能够更好的造福于人类,为人们合理的利用土地提供科学的依据。

2.2 制定科学的建设标准

在土地资源的管理上,我们需要制定的是一个统一的,有层次的管理方式。比如,从全国来看,土地资源的管理应该是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层次化的管理。每个区域的差别都不一样,土地资源的用途也不同。但是从整体来看,各个区域又是紧密相连的关系。因此,每个地方都要以自身的实际为依托,根据自身的变化来做出适当的信息调整。以确保在应用到信息的时候的时效性。这样也会减少在实际操作中的错误。而且,文本、图库等的统一,也能够让各个级别的土地资源的数据实现共享。这样不仅减少了建设数据库的时间,还能有效的避免了过多重复的现象。

2.3 建设健全的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的评价体系就是为了能够全面的对各个级别的土地进行监测报告,并且能够通过信息技术对土地的规划、土地的使用状况进行实时的监控。土地信息系统的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让人们及时的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使数据库的信息更加完整。这样的信息系统才能够更好的为土地资源的使用作保障,充当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的科学依据。因此,信息技术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这项工作,定时的去检测系统内的状况,遇到漏洞及时解决,各个阶层的土地资源的数据做到真正的共享,为以后的土地资源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3. 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建立的可能条件

3.1 地理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地理信息系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在部门中将GIS应用在管理和规划方面的情况很多。土地管理部门对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更应该加大投入,它基于土地信息系统,能够更好的为土地资源的动态做好监控工作,相信在未来这一技术能够更大限度的应用在土地管理之中,为国家的土地规划及管理做出一份力量。

3.2 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GIS的应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由于地理信息系统这项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单独靠企业本身是不能够达成的。并且其中的技术要求也是很高的,需要专业的人员对其进行操控。所以,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硬件和软件都具备的前提之下,才能让其顺利的运行。因此,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领导的支持、政府的支持、资金的具备这些条件都是必备的条件。

3.3 基础工作的准备

目前来看,各个部门对土地的监控管理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各个县的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已经对本县内的土地使用情况作了调查和了解。这些实际的调查也为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数据保障。甚至有的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建立本地区的土地使用数据库,这些数据也能为建立信息系统提供了科学依据。

4. 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的方法

土地规划信息系统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土地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所以,为了实现最终建立土地信息系统这样的大目标,我们可以从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着手,为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奠定基础。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首先我们要做好调研工作,然后作目标的设计,设定将要达成的效果。其次是功能设计,然后是标准化和规范化设计,当这些设计都完成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建立信息数据库和系统开发了。最关键的步骤就是运行调试环节,如果通过就可以启用信息系统,如果有问题,就要进行意见反馈,回到上一个步骤,重新设计或者纠正。

总结:

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在土地的规划和利用上,我们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土地规划信息系统的利用已经变得很迫切。高科技的技术手段才能对土地合理利用进行保障,才能实时的监控土地的使用状态。因此,面对现有的土地管理状况,一定要用科学的手段去管理,做到对系统漏洞的及时修复,对土地数据的全面掌握,各个地方的土地资源数据能够达到真正的共享。

参考文献:

[1] 石岩. 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对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1:65.

篇10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评价土地和水资源,分析土地利用,经济和社会条件,以选择和做出最佳的土地利用选择。目的在于更好地适应人们的需求,同时保证资源在未来的利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向题尤为突出,这就对作为政策工具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当前土地的用规划存在的问题

1.刚性、静态的规划理念与连续动态的市场需求不适应

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了保护耕地,满足我国人民生存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才对每年的土地利用设定计划。但是土地又是一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下,生产要素是自由流动的,是受到市场的配置的.然而,多年来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指标层层下达,实行分配式的计划管理模式,在特定时刻,国家根据粮食安全需要测算耕地保有水平,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分解到省(市),省(市)再逐级分解直到乡镇来加以贯彻底。从宏观上来看,确实是控制了建设用地的数量,保障了动态平衡。但是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一体制存在这很大的弊端和不科学性。因为以行政命令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不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市场的客观需求,不仅出现了计划与市场相脱节的局面,而且是一部分需要保护的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在总体上达不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2.信息不充分使得土地规划与现实背离增大

信息不充分往往会造成指标分配的依据不足的严重后果。合理的分配指标能够很好地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矛盾,但必须建立在充分、准确掌握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并能够综合平衡的基础之上。然而,事实上,由于编制时间的仓促,上级政府包括规划编制者很难全面掌握规划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律,只能是相对平均求得各方平衡。而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在一定时期经济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突发性时间,是的对未来经济发展情况难以把握.所以如果不及时了解,考虑到这些突发性因素带来的影响,那么规划将偏离现实。因此,信息的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指标分解的科学性,那么土地利用规划就会存在先天不足。

3.土地规划技术的落后制约了土地规划的科学性

虽然在第二轮土地规划过程中,已经采用AEZ进行耕地预测和分析、利用经济分析方法探讨村镇用地的预测方法、采用GIS技术进行全国土地利用分区的研究等等,但是编制人员在规划的过程中仍然跳不出一些误区。例如,他们认为规划仅仅是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平面分配,而没有考虑到土地利用的空间立体性、可塑性和资产性等非资源因素对整体规划方案的影响。过分重视了土地面积的分配.而没有将土地利用的容积率、投资强度、密度等因素考虑在内。我们目前的建设用地预测技术,对规模的预测往往借助于一定的定额标准或数学模型并结合部门用地的需求确定,对布局的预测主要参考其他部门规划和政府意图进行,却忽视了对上述问题的考虑。这种规划技术的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规划的科学性。最后,土地规划管理机制不健全。到目前为止,规划的理念还没有深人人心。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时由国土资源局编制的,政府本来是规划实施的管理者,但是“圈地热”却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是违反规划的带头者或默认者。

二、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的政策建议

1.将“引导动态型”指标代替指标刚性,并与规划体系相结合

刚性、静态的规划理念反映的是一种计划的思想和模式,它与动态、连续的市场需求不可调和。土地规划期一般很长,有十到十五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由于经济的波动、体制的变革、经济环境的变化等种种原因会导致原来的土地规划指标不适合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人引导、动态的理念,在指标下达时,不要管的过死,统的过死,而是应该在考虑到将来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非控制因素的基础上,加一个浮动性指标,给土地规划的未来变动留足了空间。同时应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在中央和地方的土地规划指标灌输以不同的规划理念,进行完善。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宏观的政策性,属于政策性规划;省级、市(地)级规划具有指导性,主要任务是在国家级规划的指导下,协调区域内部的矛盾,选择土地利用格局,采用土地利用分区的方式;而县(区)、乡(镇)级规划属于实施型的规划,具有刚性,采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方式。

2.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方法

规划本身的科学性是其可操作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基础。与评价的方法、部门用地需求预侧的方法、公众参与方法同样重要的是综合协调的方法,即在用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博弈中做出综合的选择。美国的城市理性增长模型和土地评价与立地评估模型等都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是值得借鉴的。

3.加强规划监测和评估

篇11

中图分类号:D9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用地管理日益重要,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规划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与经济发展相矛盾,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土地规划管理还存在规划方法落后、耕地保护不足、道路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这不仅影响到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清晰认识到土地规划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以提高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水平。

1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动态的经济发展与静态的规划之间存在矛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长期规划,其年限少则5年,多则10年、20年。在这期间,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规划制定的各项内容和重要指标是指令性的,是静态的。这样一来,动态性的经济发展和静态性的规划内容和指标之间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一致,出现矛盾。但1999年国家作出西部大开发和退耕还林还草的战略决策,才事隔一年就明显感觉到这个规划不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试想,如果通过改变规划的有关内容使之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类似这种情况会不断出现),那么,就需要不断地修改规划,其结果使规划失去了它的严肃性;如果不修改规划,又显得规划与实际脱节太大,造成规划失真,同样会使规划丧失其使用价值。这表明我们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少在科学预见性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所以,如何使规划能够尽量切近现实,尤其切近不断变化着的客观现实,使其偏离客观实际最小,这是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1.2 规划方法滞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是以经验判断为基础,在对客观事物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规划指标,然后进行各种数据推算,最后达到综合平衡。客观事物是十分复杂的,土地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加上它自身的自然属性上的特点,所以研究土地问题必然涉及到方方面面。然而,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所固有的局限性,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根据这种认识所作的判断往往不是恰如其分的或者完全符合实际的。由于传统规划方法本身所具有的静态性特点,所以规划年限越长,这种判断与现实之间的误差也就越大,规划也就越远离现实。在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传统规划方法的这个缺陷表现得还不明显,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局限性就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显得不能适应客观实际发展的需要。一个由缺乏预见性的指令性指标为重要内容、并被作为硬性任务采用行政手段层层分解下达而完成的规划,在客观现实面前不仅显得苍白无力,而且其科学性受到质疑。规划方法的革新是目前制定起宏观指导作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前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1.3 没能有效保护耕地

在县、乡(镇)级规划制定过程中,把交通方便、条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农田,把条件差的、位置偏远的农田划作基本农田,即人们常说的“保劣不保优、保远不保近”的现象相当普遍。地方上这样作的目的在于,待以后进行非农建设时,可以比较方便地办理“农转非”的审批手续,减少麻烦。但这样作完全背离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的初衷,使《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1.4 对农村居民点和农村道路网布局重视不够

当前农村产业结构正处在调整阶段,农村城市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如果通过总体规划把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与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农村道路网布设结合起来并使之成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一定会收到“一石两鸟”的良好效果,既实现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目标,又推进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1.5 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

利用规划及其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导致了规划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2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对策

2.1 改进规划方法

一是改定性分析方法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二是改静态分析方法为动态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根据人们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理性认识,对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作出判断。这种判断可以用语言的形式进行描述,也可以用许多数据进行表述,这两种表述方法都属于定性分析的范畴。这里虽然也采用了数据(包括一些数据的推算)说明问题,但其实质仍然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这是以往人们常采用的规划方法。如果把对一些问题通过分析作出的判断用数学关系式、数学模型等展显出来并进行推算分析,这就变成了定量分析的方法。显而易见,这种定量分析方法是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的,实质上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静态分析方法是对某一事物在某个时点、某一特定空间上的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以此为依据进行规划的方法。人们知道,经济和社会现象是一个过程,土地利用问题同样也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着的过程,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也应该是这种动态变化过程的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是追求在土地利用过程与经济发展过程同步变化情况下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所以,规划必须是动态的,能够反映某一时段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所以,要想求得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

具有定量分析功能和动态变化功能的诸多规划方法中,以PD—PLUS最为适用。PD—PLUS方法的最大特点主要不是谋取一些规划的具体数据,而是着重研究分析事物的发展趋势。然后,再在这种发展趋势下确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从而把制定规划指标与相关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联系在一起。当然,“相关事物”是复杂的,例如,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等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水平有关;而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又涉及到人口、社会消费水平、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等。PD—PLUS方法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比较复杂、而又回避不了的问题,因此能够解决重要指标的动态变化问题,可以克服当前规划中出现的在规划期内只有一个数据的现象。当前的规划,由于只有一个规划期末的数据,无规划期间内每一个进程的数据,因而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把规划期间划分成几个时段,每个时段有明确的指标要求,对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规划也就容易落实。

2.2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

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工作,将城镇、村庄周围、铁路、公路两侧的耕地及其它区域质量好、产量高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将规划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保护区和保护地块,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把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和农村道路网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使零散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善农村道路网,为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

2.3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创新规划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的发展观的思想来对耕地资源实施保护。依照城乡统筹的具体要求做到产业进园、农民进镇,土地要向业主集中的发展模式。在一些耕地比较缺乏的地区,人们对土地的掠夺性使用导致了土地承载力不能承受,使生态效益产生危机,违背了土地的开发利用要符合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律的原则。依据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科学的发展原则来进行生态的建设,使农业用地以及生态环境有一个恢复和休养生息的时间。此外要加强人们珍惜土地资源的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的改变耕地的用途,并且还要加强区内耕地的质量保护,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对于农业经济的需求。

2.4 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

对于土地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对从事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人员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进行严格的考核。规划岗位执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土地规划师证书,并且是具有一定的规划业务素质的人才能进入,由此来保证规划工作的质量。其次,必须明确了土地规划师在相关工作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只有持证并经注册的土地规划师的人员才有资格主持规划设计工作,获得规划成果的签字权、经办权等等,同时必须提高规划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形成良性的人才竞争机制,来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工作水平。

3 结束语

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因此,政府部门对土地规划管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发现并分析规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通过强化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解决措施,并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规划管理运行机制,从而提高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水平。

篇12

【分类号】:F426.31

前言:

目前,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二者的法律依据和体系均不相同,城市规划主要是依据城乡规划法进行的,而土地规划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的。两种规划在设定各自框架时,会突出表现自身的内容,它们既能做到相互协调,同时又能够将自身的特色展现出来。

在我国的规划界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问题,由于它们各自的体系、法律定义、技术以及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所以很难做好两种规划的协调工作,但是它们都是在保证土地资源的规范化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的,所以兼顾两种规划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针对二者的兼顾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二者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即政府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一定的发展目标,对城市的性质、发展规模、发展的方向进行确定,对城市土地的利用、布局的协调等问题进行部署和安排,在城市规划中,其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展计划、区域计划、以及各个城市的自然条件、发展现状和历史情况等,对城市体系进行布置,然后确定城市的独特性质,形成的规模以及空间布局;对整个城市进行统一的规划,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对城市进行统一规划,是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保证城市的建设活动能够正常的进行,同时保证城市的土地得到合理的开发,并能够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土地规划

土地的规划是城市为了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配置采取经济、技术等措施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级政府组织对土地的规划内容进行编制,包括整体的规划和各个专项的规划内容。其基本任务要从国家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出发,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协调各种用地的需求,对其规模、布局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

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范围来看,土地规划是整体,城市是其部分,同时它们还是点与面的关系,土地规划是对整个区域的资源进行规划,是宏观方向的,而城市规划只属于其中的一部分,侧重于对规定区域内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城市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布局等对土地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兼顾性

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在整个区域的规划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对城市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土地规划的内容,因为土地规划的合理性对城市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对土地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同样要兼顾到城市的规划,城市发展进程的快慢是受土地规划影响的。从空间因素来说,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要能够优势互补。城市的发展要坚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对土地规划进行作用,同时还要坚持土地规划为城市规划服务的理念。所以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1)弹性的进行规划。无论是城市的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都需要预留一定的空间,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各种不同的因素做出灵活的调整,避免发生规划失效或者重复规划的现象;(2)协调好各个规划内容。在城市规划中,不能只重视城市规划工作,也不能只做表面工作,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不是各自独立的,城市的发展需要对二者进行良好的协调,实现共同发展。(3)进行多方的规划。对于内容的规划而言,它的好与坏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目标要明确,但是也不能一味的注重经济效益,还要讲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考虑进去,使社会实现全面的发展。(4)对效益进行合理的规划。一个规划如果不具备一定的价值,那么它的存在就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效益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市场发展的好坏,所以在规划的过程中要有尤为重视效益这个因素。(5)进行整体规划。两种规划都需要以我国经济的发展作为基础,从经济大局出发,做好统筹规划,不仅要做好对物质的规划,同时还要做好对非物质的规划,规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让规划的内容能够更快的融入到城市的发展但中,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城市和土地规划的协调措施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

在城市规划内容中,应该对其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对不同的城市系统的发展水平进行预测,同时在土地有限资源的约束下,制定适应城市发展的规划,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不断拓宽规划的领域,从而更好的指导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

城市规划要将区域规划作为基本依据、国土规划是以国家发展的战略方向、社会、经济等,对国土进行开发、治理以及保护的规划。土地的规划是以国土规划作为指导的。因此,要不断加强城市和土地规划二者相互协调的能力,尽快对区域和国土规划进行编制,从而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

(三)统一参数

为了兼顾城市规划及土地规划,各级政府在对两种规划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应该采用统一的人以及土地的资料数据,对于城市用地而言,要将当地调查的数据作为参考依据,同时,要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各种资料为总体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各个城镇的规划要对其数量、规模等进行精确的确定,为土地的规划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

(四)对分类的标准进行统一

在城市的规划区域内,城市用地分类还是可以使用,为了更加适应土地规划的管理工作,可以将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规划之外的范围,可以用全国土地用地进行分类,这不仅可以规避因为分类标准不统一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同时还兼顾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未来的发展。

(五)用法律加强两种规划之间的协调

目前,我国的土地规划还不够完善,所以导致无法兼顾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发展。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和颁布相关的土地规划法律,让城市各部门和各产业的用地有法可依,能够进行统一的管理,协调土地规划和各种规划的关系,建设一个完善的规划体系,使我国能够更快更稳的持续发展。

结束语

虽然城市和土地规划是两个领域的规划,但是他们在我国发展的条件下,确是统一的,只有做好了土地的规划,城市的规划自然会得到很好的编制,为了更好的进行两种规划的编制,需要对其发展的途径和制度进行不断的创新,同时还要进行有效的改革,只有将两者进行更好的兼顾,才能够使我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也会随之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玉东.浅析城市规划及土地规划对城市建成区范围的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9).

[2]尤志彬,林素容,陈飞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关系研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6(09).

篇13

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善

第一,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实,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有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

2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陷。

3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土地规划不科学。我国土地总体规划特别强调土地利用,对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较高,然而对于专项规划却只作为一种补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就会出现,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缺乏战略性和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偏轨”情况,提升了农村土地规划难度。其次,机构设置不全面。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由县、乡(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而在落实上主要有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造成了实施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城乡土地规划利用收益上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将更加明显。再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划管理上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大多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管理现状令人堪忧。最后,土地利用率较低。农民对拥有土地只能承包使用,不允许出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模式导致土地市场配置作用无法发挥,土地资产价值得不到体现。

4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对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来说,土地资源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不强的话,那么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自然也难做到位。目前国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高,专业知识也有待加强,这是当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1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发达地区是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整治资金相对充足,应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把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其整治方向应放在农村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靠拢,形成产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

(1)迁村并点。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在整治工作中,尽量将分散居住的村庄迁移到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在迁移之后还要进行复垦工作,从而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统一的住宅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复垦带来了更多的耕地,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2)整村搬迁。对地处偏远、居住环境差的村子整体搬迁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地理条件较差、不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配套设施较差,改造起来成本较高。然而,如果进行整村搬迁后,原地点的土地还可以整体规划,提高了耕地使用率。

(3)旧村改造。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提高闲置空房的利用率。

(4)建立城镇化社区。将农村土地规划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使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

2 次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次发达地区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而稳定的粮食生产是国家稳定生产的基础。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方式:

(1)农田改造。对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同时健全相庆的配套设施,提高产量、质量,形成标准化农田。

(2)农田产品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的整治,给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平台,从而可以为地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造便利的条件,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土地整治方面,一定要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形势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土地规划及产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基地。

3 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3.1 特色农业。为特色农业提供配套设施,基础平台。比如有的地区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灌溉条件,这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土地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农作物能够得到充分的光热资源和养分,为优质农业奠定良好资源基础。

3.2 生态保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土地整治,在地质环境脆弱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4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5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的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慑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试试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综上所述,如何在农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做好土地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农村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目前应当探讨的重要课题 ,“珍惜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身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保护好土地是我们的责任,要“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