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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的见解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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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的见解

篇1

引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迅速发达和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形成了明显的对比。目前我国在开发、加工和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多种生态环境问题。随着各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加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一、提高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我国的世界地位,以及综合实力,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资源问题也日益严峻,对于矿山开采领域来说,其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原本就是一种机械式的破坏大自然的过程,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那么所带来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样一来,资源生态问题与经济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各省市中的相关部门应该以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体会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尽快转变自身职能,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制定的新的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环境保护方法,从而有效维系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和谐[1]。

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基层矿山管理部门和企业业主的生态环境意识薄弱

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非常重要,其决策的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但是,实际管理中,政府对于资源开发过于重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所忽视,这就导致了基层矿山管理部门以及企业重生产,轻生态的现象普遍存在,久而久之,管理部门更加重视业务管理,对于生态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越来越减退,人们往往只是看到了眼前利益,从而忽视长远发展。这对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从我目前的生态环境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条例中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相对较少,在很多问题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目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丛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在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度上,我国一部分地区在矿上生态环保工作上还是十分薄弱,具体表现为:执行机构体系不健全、在很多环保单位内部,根本没有单独的生态保护科室,其次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不重视自身工作,环境监理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其中还有少数人员在矿山环保中对于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不够重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基于上述种种问题,导致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没能得以有效控制和解决[2]。

3、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职能相互脱节

现阶段,我国环保局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已经逐渐加大了力度,但是与实际要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国土资源部在矿山环境管理职能上缺乏明确规定,也就是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有明确,环保局项目审查与监督部门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科室,彼此之间缺乏交流和联系,在具体进行工作的时候,由于管理部门与监督部门长期处于相互疏离的状态,因此,就会出现工作相互脱节的问题,同时采矿许可证与环境许可证件的审批也相互脱节,造成审批不管监督,监督无法真正履行的被动局面。具体到矿山项目的环保上,还没有突出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的特性,不能从源头上把握生态环境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生态部门不能真正履行其职责,不能实现矿山项目建设前期和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督。

三、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探究

1、健全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制度

第一,应立法规定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开发前不仅必须申请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还要具备环境计划、开采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资源评价、复垦计划登记等资料,并对具体的计划方案、评价标准、开采及复垦的具体方案做出具体要求。第二,应当限制矿山企业的排污量,建议由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及审核,审核时一定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实,汇总当地排污总量信息,根据本地区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数,通过可行性分析和择优计算,确定矿山企业的允许排污量。

2、深化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及法律之后,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处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针对矿山项目的特殊性仍然存在不足,建议在下列方面予以加强。第一,在对区域环境实行评价时,充分考虑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复杂性、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潜伏性。第二,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对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尽量避免预测结果带有主观性。第三,要定期地对矿山开发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做动态的环境影响评价,使开发活动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进行。

3、建立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首先,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的义务。保证金是采矿权人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而缴存的保证资金,促使采矿权人保护地质环境和自然景观。其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也要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不得过高或过低。再次,建议有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的地方政府设立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对停办、关闭、闭坑的矿山,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治理。保证金的缴纳数额的多少必须能够保障矿山生态环境可以得到全部完整恢复和治理。第四,如果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成效显著,环境恢复较好,那么当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及其利息会全部返还给矿业主。

4、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我国矿山的环境治理,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制度中,政府要对矿山企业环境治理的进度与程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规定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具体的治理责任。可以借鉴国外的有效做法,在每个矿山设立一个矿山监察员,帮助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一线执法。

5、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

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大,极易受到气候和地质灾害的影响,尤其是遇到地震、泥石流等不可抗力时,往往给环境和他人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来看,又无人承担相关责任,从整个社会效益来说,对整个社会乃至受害人均不利。因此在此情况之下,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是刻不容缓的[3]。

6、完善土地复垦制度

目前,随着我国矿山开发活动的全面开展,对矿山土地复垦法律制度作一个完善势在必行。在土地复垦制度中,采矿企业应该上交土地复垦计划,明确土地复垦及治理的对象、治理目标、治理办法、实施的进度和成本等内容,由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结束语

采矿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也不可避免地使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受了破坏。我国现阶段由于法律制度的滞后助长了这种趋势。因此针对这一现状,根据我国目前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国国情,汲取国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可以说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 R473.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29-0108-03

doi:10.14033/ki.cfmr.2016.29.059

关节镜是临床医生诊治关节疾病的内窥镜,通过关节镜观察患者关节病变情况。肩关节镜主要应用于肩部疾病的检查中,有助于医生进一步明确诊断,同时了解疾病的病理改变,对于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可采用肩关节镜手术进行治疗[1]。低体温是肩关节镜术后常见问题,容易引发心肌缺血、切口感染,甚至凝血功能障碍等并发症,此外,术后低体温还会导致患者对手术产生恐惧心理,严重影响患者预后的恢复[2]。因此,对于行肩关节镜手术的患者,围手术期做好体温的干预管理,可有效提高患者手术满意度,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促进预后的恢复[1]。本研究选取2014年2月-2015年9月在笔者所在医院接受肩关节镜手术的患者70例,分析保温护理管理对肩关节镜手术患者围手术期体温的影响,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2月-2015年9月在笔者所在医院接受肩关节镜手术的患者70例,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35例,男17例,女18例;年龄22~67岁,平均(41.32±2.15)岁;术前基础体温为(36.52±0.31)℃。对照组35例,男19例,女16例;年龄22~66岁,平均(40.47±2.32)岁;术前基础体温为(36.62±0.28)℃。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且术前体温在36.5 ℃~37.5 ℃。排除标准:心、肺、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同时排除术前体温超过37.5 ℃的患者。两组患者年龄、性别、术前基础体温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所有患者均采用静脉吸入符合全身麻醉的方式,对照组采用常规保温措施,于术前1 d将关节镜灌洗液及手术器械放置手术室,将手术室温度调整至22 ℃,使用普通棉被或手术单覆盖于患者的四肢、躯干;观察组采用充气加温的方式进行保温护理管理,采用Warm Touch TM充气式保温装置,将充气式保温毯及手术单覆盖在患者四肢及躯干上,并调节充气温度至36 ℃~40 ℃。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手术情况,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输液量及术中灌注量;比较两组患者手术前后体温变化及热舒适度评分,采用鼓膜测温仪检测患者手术前后鼓膜温度变化(鼓膜温度为患者的中心温度),同时采用热舒适度量表对患者热舒适程度进行评分,总分10分,5分为中间热舒适度(表明既不太冷,也不太热),分数越高表明越热,反之,越冷;比较两组患者术后低体温及寒战的发生率。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22.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手术情况比较

2.2 两组患者体温变化及热舒适度评分比较

2.3 两组患者低体温及寒战发生率比较

3 讨论

体温调节属机体适应性反应的一部分,只有保证体温的恒定才能使人体进行正常的生理代谢,一旦体温出现过高或过低,极易引发代谢功能紊乱,严重者导致死亡[3]。医学研究显示,在进行外科手术时,50%~70%的患者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低体温现象[4]。围手术期内患者出现低体温易增加创口感染、心律失常、复苏时间延长等状况,增加术后寒战发生率及并发症发生率,严重影响患者预后的恢复。因此,维持患者围手术期体温恒定至关重要。根据AORN(美国手术室护士协会)对围手术期的建议,要求外科手术室及其他无菌区域应保证室温在20 ℃~23 ℃,肩关节镜手术中,由于患者肢体需要长时间暴露,且为保证手术视野的清晰,在手术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灌洗液进行冲洗,患者对灌洗液的吸收便会引发体温下降[5]。此外,肩关节镜手术采用的是全身麻醉的方式,物使用剂量的增加,抑制了下丘脑对体温中枢的调节,使患者体温大幅度下降,进而产生寒战反应,若不给予保温措施干预,即便手术成功,也将影响患者术后恢复效果,延长术后恢复时间[6]。

采用充气加温的方式对患者进行保温干预,使用充气式保温毯及手术单覆盖在患者的躯干和四肢上,通过调节充气的温度,一方面降低了因长时间肢体暴露导致的体温下降的机率,另一方面对患者起到了保温作用。此外,充气加温可有效提高患者热舒适度评分,维持患者的体温处于舒适的温度,不仅满足了患者对热舒适的要求,同时提高了手术满意度[7]。

本研究分析保温护理管理对肩关节镜手术患者围手术期体温的影响,结果显示,两组手术时间、术中输液量及术中灌注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常规保温方式与充气加温方式不会对患者手术时间、输液量及灌注量造成影响;比较两组手术前后体温变化及热舒适度评分,术前两组体温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观察组体温及热舒适度评分均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保温护理管理可有效保证肩关节镜手术患者围手术期内体温的恒定,实行充气加温的保温护理管理模式,可有效降低术后低体温及寒战发生率,提高热舒适度评分,缓解患者对手术的恐惧感,在临床应用中具有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陈华伦.侧卧位臂板固定架在肩关节镜手术中的应用[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5,21(5):524.

[2]史雪辉.充气式保温毯预防老年患者术中低体温的作用[J].江苏医药,2015,41(10):1235-1236.

[3]鲁楠,张爽,安惠,等.肩关节镜手术对术后血压变化的影响与分析[J].护士进修杂志,2015,30(15):1423-1425.

[4]苏秋玲,洪范宗,王伟,等.新型受力可调节肩关节牵引器的设计与应用[J].医疗卫生装备,2015,36(10):45-47.

[5]李晓婷,谌璐,张丹,等.低体温对创伤失血性休克病人的影响[J].护理研究,2015,29(3):341-342.

篇3

地球是我们的母亲,为我们提供着生存的资源和条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在享受的同时,却在不知不觉地破坏她,我们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如今,我们的地球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天空不再湛蓝,河水也不再清澈,废气、垃圾到处都是,有的动物也面临着濒临灭绝。我们是地球的主人,我们要像善待自己一样去保护它。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觉得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已刻不容缓。那么,,如何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呢?

一、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形成环保意识

由于我班幼儿已进入大班,我根据这一阶段幼儿的年龄特点,组织幼儿参观了我们龙里的贯城河。通过参观,他们发现河水污染很严重,河边上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蚊子和苍蝇。两岸的公路上到处都是尘土飞扬,汽车发出刺耳的噪声,马路上排出大量的汽车尾气,有些车辆还冒出浓浓的黑烟……接着,我们又带领幼儿来到郊外的小河旁边游玩。幼儿看到清澈的河水,聆听鸟儿欢唱,闻着醉人的花香,沐浴青草绿树带来的清新空气,他们在草地上尽情游戏、玩耍,充分享受到了大自然的美好风光。通过对比,幼儿亲身体验到一个好的环境对我们是多么的重要,从而加深了幼儿对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逐步确立环境保护的意识。

二、将环保知识随机渗幼儿一日活动中

幼儿在园的一日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在幼儿各个环节的活动中随时都可以渗透环保教育,只要我们平时密切注意幼儿的一举一动,就能及时进行环保教育。如我班幼儿在喝牛奶时瓶子总是到处乱扔,对这一现象我及时的给予纠正,并及时的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告诉幼儿垃圾不能乱扔,否则会影响我们的环境,并告诉幼儿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哪些是不可回收的。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中我还让幼儿学习有关诗歌、故事,开展谈话活动,初步知道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利用幼儿洗手的环节,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孩子正确洗手及节约用水的方法,培养用水后拧紧水龙头的习惯,让幼儿知道地球上要是没有水,人、动物、植物都不能生存,教育幼儿要从小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通过幼儿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让幼儿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对环境的保护的意识。

三、利用教育教学对幼儿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对幼儿环保教育光靠我们日常生活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为幼儿专门设计了“环境保护我知道”这一社会活动,主要是让幼儿发现身边的环境污染,用观察记录的方式探索环境污染的原因,增强幼儿的环保意识,用绘画广告的方式规范日常行为,利用各个教学领域巩固幼儿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活动开始,我让幼儿看一个与环境污染有关的录像片(如汽车尾气、白色污染、水污染、滥砍滥伐等),向幼儿提问:你们在片子里看到了什么?你们知道有什么危害吗?让幼儿围绕问题自由讨论。幼儿各抒己见都争着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加以引导。幼儿用和录像内容配合的记录表把观察的结果记录下来,这一环节幼儿特别的活跃,会写字的幼儿用文字记录,不会写字的用绘画的方式来进行记录。接下来教师引导幼儿进一步思考规范行为:“地球妈妈生病的原因终于找到了,你们能帮助地球妈妈除掉病因吗?怎么帮助?”这时,有的幼儿就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说出自己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通过讨论活动,孩子们初步懂得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各种因素,从而知道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并尝试在各种活动中保护环境。接着我利用美术活动引导幼儿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设计环保广告画,让幼儿用他们能干的小手画出充满童趣的广告画,如《小鲤鱼找家》、《我们都带口罩了》、《地球妈妈哭了》、《地球妈妈笑了》、《植树》等,在画中体现了幼儿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幼儿在画广告画的同时并向同伴展示自己的绘画,表达自己的见解,教师给予鼓励,在这里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很高,特别的感兴趣。另外,在各个领域的教学中,我同样把环境保护教育贯穿其中。如在游戏中《声音从哪里来》和音乐活动《我叫轻轻》,使幼儿从中知道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性;在科学活动《宝贵的水资源》中认识了水与人们的亲密关系,懂得了水的重要性,知道了节约用水等。

四、重视教师与家长配合对幼儿环保教育的榜样作用

为了使幼儿进一步懂得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老师和家长应成为幼儿的榜样。首先,我们老师要在每日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处处以身作则,做幼儿的表率。另外我们还利用家长园地、家长学校、家园联系册等向家长宣传环保知识,让家长注意自己的行为,从一点一滴做起,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去影响幼儿,教育幼儿,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在公共场合抽烟、垃圾要扔进垃圾箱、不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生活、热爱大自然、热爱花草树木等等。

篇4

哲学告诉我们,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诚然,在环境保护领域,人们的认识也是如此。在漫长的人类社会里,人们的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经历了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过程。说到环境法的价值与发展,笔者认为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其一,人们对环境法学的认识最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什么现象导致了人们对环境的认识?

人类社会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古代环境法、近代环境法、现代环境法这三个时期。那么,为何人们要开始认识环境,研究环境法学呢?笔者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认识源于实践。人们对于环境的认识是从环境遭到破坏后才萌生的。所以,环境损害是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这个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环境法学的基本任务是在理论上说明、阐释与论证环境法律制度的作用、方法与原则,其使命是保护环境以满足社会的需要,这与环境损害相对应。笔者认为,考察一部环境法是否为良法的标准正是基于其有没有达到减轻或者消除环境损害,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同时,该逻辑起点也是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之处。

其二,环境法与传统的部门法有什么不同?环境法单独成为一门部门法是否具有合理性?

现在,环境法作为一门部门法已被各国所认可。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环境保护法》诞生之初,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调整的对象主体都离不开人。长期以来,人们眼中的法律就是调整人类利益的一种产物,是判断人与人之间博弈的一种工具,是衡量人与人之间对错的一种标准。而《环境保护法》调整的是一种环境社会关系,即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很多人可能觉得《环境保护法》和《宪法》一样都是“没牙的老虎”,在实践中的作用不明显。但事实并非如此。传统部门法在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是有很大缺陷的。先看我们最熟悉的《民法》,我们可以用三个词汇概括这部法律,分别是所有权、意思自治、过错归责。我们知道,在《物权法》中,我们对于“无主物”采取的是先占的原则,那么,那些南极、北极、沙漠等地区中的那些物如何保护呢?至于,“意思自治”它是贯穿民法整部法律始终的基本原则,典型体现在《合同法》中。环境不像人们之间的契约,它具有整体性。它与“资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资源往往与人们之间的利益相关。至于“过错归责”,对于环境而言,适用《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过于绝对化,不能够很好的调整环境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再看我国《行政法》和《刑法》,同样地,在环境保护领域,它们采用的也是事后救济,保护的也是个人利益。

综上,《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门单独的法律,它的存在是有其必要性的。它弥补了传统法律事后救济、个人利益的缺陷,它侧重保护环境自身而非个人利益。我们应该肯定《环境保护法》存在的意义,让环境立法顺应社会的发展。

其三,环境法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它的演变与发展趋势是怎样的?现在的发展又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已将眼球朝向了环境领域。笔者认为,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一切物质,每个人都无法离开环境,都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现在我们应当让环境自身得到保护,不应打着保护环境的幌子去保护人类的利益。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但《环境保护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我们应当思考《环境法》扮演的角色是否符合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其四,我们应当将环境法放在何种位置?应当如何将其与传统法律相联系?

很多学者认为环境法与其他法律的不同点在于其调整主体的特殊性,他们认为环境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传统法理学认为法律的调整对象仅限于人与人之间,只有人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关于这一点,笔者认为蔡守秋的“调整论”有一定的道理。从法定关系与法律关系、现实关系与想象关系、原始关系与侵权关系这三对关系的差异性出发,同样的,我们可以突破传统法理学的牢笼,将环境法也列入法律关系主体中。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定关系,它是理论上的概念.学者们已经先后提出了道德人、阶级人、经济人、生态人等“法律人”的模式。所以可以将人与环境的关系单独作为一种法律关系。笔者认为,虽然法理是研究一切法律的基石,但法理也是人类认识的产物。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因而法理学也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上述四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揭示了环境法产生、发展的不同阶段及人类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发展。从环境法的发展来看,环境损害是人们最初认识环境、保护环境的前提,人们对环境的认识经历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的转变;从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来看,《环境保护法》有其存在的价值,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对于环境保护的范围狭隘;从环境法目前的现状来看,环境法急需进一步完善以更好的保护环境;从环境法未来的发展来看,笔者认为人的认识应当与时俱进,传统法理学的观念是否应当进一步拓展值得人们去重新思考。对于环境法而言,公平、正义、安全、秩序、效率等均是它的价值。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树立生态整体利益价值观,以生态整体利益为中心完善环境法立法体系。同时,应当从经济向生态人转变,以保护生态与维护自然平衡为己任。

参考文献

篇5

【正文】1989年,我国对原有的《环境保护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并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8年。该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批新的环境保护法律陆续制定、实施,原有的法律也都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的飞速发展,环保事业的兴旺和国民环境意识、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急需进行修改。特别是其中确立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立市场经济对环境保护的规范与需要。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着手,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整部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也能与各单行法保持协调一致,发挥其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宪法”作用。 

一、《环境保护法》中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按照环境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确立的、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对具体环境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整合的功能和提纲挈领的作用;在适用对象上具有特定性,适用于环境保护的某一类或某一方面。[1]各个基本制度之间相互配合形成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 

由于环境保护法律众多,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因此对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包含的内容有不同的说法。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曾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归纳为八项,即所谓“老三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新五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但理论界并未形成定论。根据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特点,在《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制度归纳起来有环境标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当代,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其终极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现已经将可持续发展制定为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在环境保护领域贯彻这一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其应有之义。而《环境保护法》并没有明确地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其第1条的规定表明了该法单纯注重经济增长,以牺牲环境公益追逐经济私益。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便直接导致《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基本制度存在诸多不足。 

第一,从宏观上看,《环境保护法》的内容过多的集中在污染防治上,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仅仅是少量的政策性宣示,规定非常抽象、原则,可操作性差。因此,该法中规定的基本制度很大程度上都是适用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的。例如: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但是在《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单行法中对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许可证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等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而在《环境保护法》中有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却未有明确规定,这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地位不符,也使得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迟缓,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 

第二,《环境保护法》是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立法背景的,其基本法律制度不可避免的带有浓厚的计划、行政主导色彩。行政命令性、行政强制性措施条款占据全篇,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预过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很难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比如,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体现区域性、灵活性特点,政府行使限期治理制度的决定权,环境主体单一,群众参与不足等。 

第三,受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强烈影响,以填补立法空白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创新为基本目标,[2]1993年以后,共有18部单行环境保护法律被制定修改,有的已经进行过多次修改。新制定、修改的法律在顺应了新的环境保护理念、贯彻了新的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规定了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如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等;一些基本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已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得到修改。这些变化没有及时地反映在《环境保护法》中,使得该法处于尴尬地位,有损其作为基本法应有的效力,且各个单行法之间不协调,重复规定多,更不利于环境保护法制的建设和完善。 

三、《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有些已经暴露出了不适应新形式的缺陷,亟须进行修改,同时也要在《环境保护法》中增加单行法已经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之保持协调一致。 

(一)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条款 

篇6

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十分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体现在:

1.课程目标中关于环保问题提出的努力目标如下:①“初步认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②“初步认识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③“初步认识科学及其相关技术对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及人类生活的影响有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能在个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所贡献”。

2.内容标准中关于环保问题提出的标准

(1)物质的形态和变化中提出:①“有评估某些物质对人和环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的意识。尝试与同学交流对当地环境资源利用的意见”。并列举了例2:讨论塑料、化肥、清洁剂、灭蚊片和农药对人和环境的影响。②“尝试对环境温度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列举了例5:尝试对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等发表自己的见解。③“有节约用水的意识”。

(2)新材料及其应用中提出:“有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例举了例3。参观生产某种材料(如建材、塑料等)的工厂,了解这些材料的生产过程和应用情况,调查生产这些材料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治理这些污染的设想。

(3)运动和相互作用中提出:“知道防治噪声的途径”。列举了例4。举例说明建筑物中是如何防治噪声的。

(4)电和磁中提出:“了解电磁波的应用及其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同以往的《物理教学大纲》相比,《标准》把环境保护的目标、内容标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环保教育是学生“从物理走向社会”的需要

我们的学生要从生活走向物理,从物理走向社会。当今时代以物理为基础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材料、新产品已无处不在,人们享受高科技的同时也发现这些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那么,我们的生活中都有哪些与物理方面有关的主要污染呢?它会给人们带来哪些危害?

1.电磁方面

无线电发射台(广播、电视发射台、雷达系统,移动通信系统),还有人们常用的电视机、手机、电脑、微波炉、日光灯等都能带来电磁污染,它常使人出现头晕,记忆力减退,睡眠不好,乏力,头疼,血压升高或降低等症状,已直接威胁了人类身体健康。

2.声学方面

噪声污染,它使人烦噪、耳鸣、头痛、失眠、恶心、心悸、视物模糊、吞咽困难、肝胃功能失调严重时会使人四肢麻木、胸部有压迫感。

3.物质及其形态方面

(1)各种仪器、仪表上废弃的旧电池,电脑、电视的荧光屏;乱堆乱放的废旧物品,各类垃圾,以及用来保温、现已废弃的塑料纸,塑料袋……这些都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2)工矿、企业在生产和燃烧过程中的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居民取暖、煮饭的各种炉灶、焚烧垃圾把烟尘直接排放在空气中;各种机动车辆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废气……这些废气一般都是有毒、有害气体。它们会产生废气污染对人类的威胁也不可低估。

(3)农药厂、造纸厂、化肥厂、制药厂、化工厂、垃圾废品处理厂……把大量有毒有害的废水排向田间、地头、河流、湖泊。水污染致使农作物减产;人、畜饮水困难;鱼类大量死亡。

(4)原子能造成的核污染更是可怕,不但可以毁灭人类还可以威胁其它动植物存亡。

4.光学方面

现代歌舞厅是人们休闲的重要场所,而歌舞厅闪烁旋转的彩灯、低能彩色激光、黑光灯;夜晚装饰城市的探照灯、各种霓虹灯等会造成光污染。

以上问题,让人触目惊心!生活启示我们加强环保教育,是物理教学中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三、物理教学中如何渗透环保教育

1.潜移默化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1)在教室里上物理课尤其在学生面前,教师绝对不能污染环境,如吸烟、吐痰。写完的粉笔头不能随手乱丢乱扔,要放在专门的盒子内,这样可以潜移默化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2)无论是教师做物理演示实验还是学生自己做实验,实验前一定要把仪器用品摆放整齐。尤其是学生实验,教师一定要强调注意或禁忌事项。教师要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使学生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3)老师带领学生进行室外物理探究学习时,如参观、访问、搞调查研究,要严于律己,注意爱护环境。要随身带一个塑料袋,可把自己喝过的矿泉水瓶、用过的食品袋、烟头、果皮、废纸统统装入塑料袋,投放在设有垃圾桶内。并要求所有学生都这样作,这对学生将来走向社会爱护环境也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2.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

(1)要求学生室内、室外不乱扔、乱倒垃圾。并且条件允许时可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把垃圾分装、投放在不同的垃圾桶内──防止产生固体污染。

(2)教室内要求学生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回家尤其在别人休息时不要把家里的音响设备的音量开得太大。

(3)鼓励学生开展少用一次性的笔、筷子、塑料餐具,少用一个塑料袋活动。鼓励学生和家庭多用环保食品、环保材料、环保用品……,开展收集废旧电池统一交环保部门处理的活动。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如:用废旧灯泡注水制作凸透镜可当放大镜用;用废旧易拉罐制作土电话、小孔成像装置;用矿泉水瓶制作量筒;用塑料袋装水演示液体内部压强;用废旧电池中拆下来的碳棒、废旧塑料等做物质的导电性实验……这样既减少了环境污染又强化了物理学习。

(4)要求学生不进歌舞厅,少看电视,少玩电脑游戏──防止光污染和电磁污染。

(5)提醒学生过年过节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平时不点燃垃圾,在居民区不乱倒液化气残液,以防造成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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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设计视野中复兴型保护案例——美国查尔斯顿经验

1931年,位于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历史地段(HistoricDistrict)。与之前的保护方式相比,不仅是保护空间上的又一次扩展,也是建筑遗产保护第一次上升至城市设计视野,是从宏观角度出发维护社区历史特色为目标的整体性思路的体现。以查尔斯顿为代表的历史地段保护方式,即对于社区和整体历史环境的保护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美国国家历史场所登陆制度中将历史地段定义为:“一个可以用地理区域——包括城市或乡村,面积大小不定——来定义的一系列场所、建筑或构筑物组成的具有一定意义的集合。这些场所、建筑或构筑物在美学上代表了历史空间和物质的演变,或者与特定历史事件相关联。”大多数情况之下,历史地段往往是一个社区。查尔斯顿的历史地段保护中采用了用地控制(LanduseControl)的方式,重视区域的整体性和不同个体综合的效果,更重要的创新在于查尔斯顿历史基金会最早建立了用于建筑遗产保护的循环基金(RevolvingFund)。该基金会将一部分筹集的固定资金用来购买历史建筑,对其外立面进行修复,将室内的修缮和装饰权留给业主,然后在市场上出售、回收同等数额的资金,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一种非营利性的保护市场机制。该基金模式在后来的欧美的保护活动中广为应用,收效丰厚。介于以上的成功创新,地方历史地段(LocalHistoricDistrict)已成为近日美国建筑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主要保护模式。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活动自始就具有基于民间力量的保护特征。美国当代保护体系既有联邦的历史登录制度,也有历史保护国民信托这样的全国范围的私人组织,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作用。美国保护活动的民间特性由其特殊的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所决定。美国是市民社会(CivilSociety)的典型,公共参与基于公民在契约、道德、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中的共同性(Mutuality),体现出了一种公共道德标准。美国市民社会的一大特色就是民间组织繁多,这些组织自然成为了美国遗产保护运动的推动者。而美国遗产保护的公共参与主要通过各种非营利组织来进行,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各种社区组织。社区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但对居民个人而言却具有地方性,代表了社区的自我意识。很多社区本身还建有社区基金会,设有专项保护和循环基金,为社区历史遗产保护提供资助。社区基金会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蓬勃发展对于地方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很大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大量的社会捐助力量。美国社会有慈善捐助的传统,这来自宗教传统和市民文化的影响,政府也会通过税收政策进行鼓励。可以说,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是一种全民保护运动。

三、建立保护与复兴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

1.保护与复兴紧密联系的价值所在

1975年的《阿姆斯特丹宣言》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活动提出了以下的见解:“历史建筑能被赋予新的适应当代生活需求的功能,这一点已经得到验证。赋予建筑适应当代生活需要的功能,这些功能能尊重它们的特征并确保它们能存续。保护政策也意味着将建筑遗产融入社会生活之中。保护工作不仅要针对建筑的文化价值,而且要针对其使用价值。”上述话语平实地述说了一个观点,即保护活动不仅是尊重历史的过程,也是适应当代生活的过程,保护的目的不仅是保存历史遗产的文化价值,也包含延续历史遗产的使用价值。基于此,1976年的《内罗毕建议》明确的提出了“保护和修复工作应与复兴举措共同推进”的复兴型保护方式,并认为对历史地区的复兴能为文化遗产带来新的生命力。同样,复兴型保护是社区利益实现的途径,也是重塑社区主体性的途径。复兴是基于历史资产的发展模式,这是文化遗产地所承载的本土社区发展的独特优势。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发挥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为本土社区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就是复兴型保护的主要目的。本土社区能较好地把握复兴的力量,为自身创造可持续的利益,也就自然树立了社区在当前发展大潮中的主体性。想要建立本土社区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趋势中的主体性,可以说复兴型保护是必经之路。保护与复兴的紧密联系也是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伴随文化遗产保护价值观的演进,人们不再满足于欣赏静态的、博物馆式的文化遗产,而希望看到动态的、生活着的文化遗产,并能融入其中切身体会其文化魅力。文化遗产生命力的来源正是复兴型的保护活动,保证文化遗产的历史延续性,营造一个伴随人类社会共同发展的文化遗产体系就是复兴型保护的工作目标,所以说,维持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也在于复兴型保护的推行。

2.建立保护与复兴紧密联系的具体思路

建立保护与复兴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可以总结为几点具体思路。

(1)以发展的视野界定保护对象发展的视野意味着两个层面,一是保护活动也是适应当代生活的过程,保护的目的也包含延续历史遗产的使用价值,这决定了当代生活、本土社区都是保护的核心对象,而不仅仅限于物质形态的保护;二是考虑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即除保存物质遗产之外还要考虑遗产所承载文化的延续,这决定了保护工作也涉及到一个“活的”、可延续的文化体系的建设工作。通过以上两个层面所界定的保护工作的对象都具有对自身延续性的要求,这必然与复兴工作相联系,从而避免了静态看待保护问题,“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的误区。

(2)建立保护工作的自维持机制保护工作自维持机制的建立可以看作是延续历史遗产使用价值的体现,核心思路是再开发历史遗产的使用价值,利用历史遗产的新价值用以维持遗产本身,赋予历史遗产新的延续性,实现历史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思路也就是所谓的保护中的复兴的核心目的。不同的历史遗产新的使用价值各有不同,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遗产进行适合的复兴工作策划就是保护中的复兴的主要工作内容。已建立的自维持机制如运营得当,不仅能够实现自维持目的,同时还可以有相应积累,可以发展成逐步扩展的保护工作自循环机制,结合公益基金会的管理模式,可以实现保护工作的逐步扩展,以保护项目来促进保护,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循环机制,本文第三节中列举的美国查尔斯顿历史基金会用于建筑遗产保护的循环基金(RevolvingFund)就是很好的范例。

(3)对复兴过程的监控与限制保护确实需要复兴的推动,但复兴也需要保护的限制,历史地区进行自发的复兴活动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但如果缺乏合理的保护限制,而一味强调复兴,则复兴活动很容易成为打着保护口号的破坏活动。实现对复兴工作的监控与限制的具体思路有:首先,明确保护的基本底线并章程化,每一个保护项目都有重点保护的对象,应将保存(Preservation)的标准在第一时间以章程的形式明确,以免不恰当的复兴行为对历史地区的更改和破坏;其次,通过调查研究建立对复兴活动的限制标准,为复兴活动建立限制依据;再次,对复兴过程进行监控,该环节建议结合过程研究,成立独立团队完成,以免在工作开展中被发展过于强势的复兴工作误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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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4.045

新的教学大纲提出了一条这样的要求:学校教育应致力于学生文化素养的形成和发展,还要重视学生品德修养的提高。现在的中职学生环保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在我们的周围,到处都是这样的现象: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意折断花木、水资源浪费、不爱护公物等等。就当今社会的整体发展趋势来说,对中职学生必须进行环保教学了。

1 在中职学校中开展环保教学,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是重大任务

1.1 在中职学校中开展环保教学的迫切性

目前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范围越来越广,每年毕业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他们必定会成为今后社会生产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中职学生的有关研究调查表明:三分之一的学生能够注意环保问题,但没有刻意的去保护;剩下的大部分学生从来没有过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可见,中职学生的环保意识是多么的差。所以,在中职学校实行环保教学势在必行!

1.2 中职学校开展环保教学的现状

在与其他类型学校的对比中,中职学校的环保教学工作还是比较落后的。大部分的中职学校还存在这样的认识:只要把学生的专业知识教好,保证学生能顺利的进入岗位工作,他们认为环保教学是没有用的无关于专业,所以没有必要让学生接触。因为那些中职的领导老师根本没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甚至还对开展环保教学的其他兄弟学校进行讽刺。随着社会化进程的步伐加快,加强开展环保教学,提高中职学生的环保意识,已经变成了爱护、改善和创造未来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所以中职学校的教师们必须改变自己的教学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在传授专业知识的时候,也应该对学生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逐步提高中职学生的环保意识,从而提高中职学生的整体素质。

2 激发学生的环保兴趣,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对中职学生的环保教育,应该从学生的环保兴趣入手。提高学生环保的思想修养,让学生对环保认识有个更好的了解,让他们知道环境是与自身息息相关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进而为提高中职学生环保意识奠定基础。

2.1 要了解学生有关环保的想法,以及对环保有兴趣的方面

要想全面的了解学生的想法,做问卷调查是最好的方式。在学生的回答中了解到学生对有关环保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学生感兴趣的地方,这样环保教学才能有针对性,才能使重点突出,才能用学生普遍关注的话题吸引注意力。在中职学生环保教学中,老师可以通过一个醒目夸张的题目来使学生关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2 寻找新的教学思路,用具体的事实来说明环保的重要性

环保教学如果还是像传统的说教等教学方法一样,学生的兴趣一定不会浓厚。现在的中职学生都是处于青春期的逆反时期,你越是让他做什么,他就越不做什么。而且他们这个时期的好奇心比较重,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所以用事实说话才能起到最大的作用,如果老师就某个环保问题加入了自己的见解、建议会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

用图片,数据等事实依据往往能够更直观的、形象的、生动的反映环保的重要问题,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些图片和数据了解到现在社会环境的改变、生态环境的恶劣,从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3 利用多媒体教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在环保教学中,不得不提到多媒体教学方式。多媒体不仅仅是幻灯片,还包括视频,网络等。老师可以将要讲述的内容通过与动画、音频有效的合成制作成幻灯片、视频等多媒体进行教学,可以让学生们有身临其境之感,并从中感受到环境的变化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多媒体教学还可以实现跨越时空的历史再现,把那些离学生时代久远的事情一件件呈现,告诉他们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恶果,让学生用自己的心灵去体会,使学生在心底产生一种感动、一份责任,从而就能自觉的爱护环境。

2.4 用具体的活动加强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在教学中,老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活动。比如:可以鼓励同学们利用废纸、用过的饮料瓶等废品,做一些比较实用的小手工艺品;可以带领同学们利用课堂或课下时间搜集一些关于环保活动日的背景资料,做出一些环保宣传的精美小册子散发,以吸引更多的同学关注活动,关注环保;还可以带领同学们参观各种自然博物馆、各种有关环保的主题公园等,通过深入的实际了解才能对学生的环保意识起到有效的提高作用……

2.5 从自身做起,积极开展知识讲座,引导学生在环保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职的老师们应该时刻注意自己有关环保的言行,做到言行一致,而且保护环境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老师的具体行动,影响到每个学生,然后再扩大到每一个家庭,直到整个社会。在环保教学的过程中,还可以积极的开展有关环保的知识讲座,让同学们都能知道环境污染的来源、危害,并了解一些处理的渠道和方式。我相信,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实际行动中,环境能够有所改善!

3 结语

环保教学是没有固定的套路的,它取决于中职学校老师们的实际情况例如教学资源、教学设施以及学生的态度等。为了使学生的环保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生活之中,为了使学生的环保意识提高,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环保的行动中来,所以加强中职的环保教学是让学生们能够学以致用的,是达到环境保护教育教学目的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张国泰.环境保护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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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团体诉讼也源于经济公益,进而被用于私权的社会保护和环境保护。经政府“认许”有行使诉权权利的环保团体或相关团体,即得依公权力参与环保政策的制定并享有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但在法国法上,获得“认许”的环保团体为数不多,但环保的参与权开放于一切团体,并非仅限于经“认许”的环保团体。换言之,任何团体均可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环境保护。仅就环境行政诉讼而论,针对国家在行政上的过失、不法行为、不作为或在环境污染侦察、监督方面的严重疏忽、缺失行为以及违背法律法规的行政措施等,任何环保团体均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要求确认、撤销或采取管制措施的行政诉讼。而环保团体诉讼的诉讼利益是该特定环保团体整体或团体中部分成员整体的环境利益,既不同于个别成员的环境利益,也不同于社会整体的环境利益[15].可见,德国和法国的团体诉讼均系对于代表一定集团利益的团体,以法律或命令扩张其原告资格的范围。

在日本,现行《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和机关诉讼,分为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对主观诉讼的抗告诉讼,该法明定撤销诉讼的原告资格以具有法律上利益为要件。因此如果仅有反射利益,则不具诉讼资格。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构成要件的发展变化来看,由早期的“权利受伤害”(日本旧宪法第61条)、“权利受毁损”(明治时代的《行政机关违法处分行政判断条例》)到今日的“具有法律上利益”,其扩大的趋势显著。但关于“具有法律上利益”的具体含义,不仅法无明文,而且学说不一,判例也有争议。

综观关于“法律上利益”的各家学说,内容上比较一致之处是强调扩大原告资格、加强公民对行政过程的参与。如原田尚彦主张应当使撤销诉讼成为客观诉讼,强化其行政统治机能;田村悦一主张应从“权利与反射利益相对化”和“权利程序化”的发展趋势来把握权利概念的变迁。其中前者是指应将权利概念由实体的、现在享有的权利扩大到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或值得保护的利益,认为应将以往反射利益与权利严格区分并纳入到权利概念范畴之中,至少应将能视为个人所有的具体的利益作为行政诉讼救济的对象而准许个人提起诉讼。后者是指“参加公正之程序”、“避免被不平等对待”等程序法上的事项,均应纳入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或值得保护的利益的范畴而予以保护;远藤博也亦主张要扩大市民参加行政的途径,并重视撤销诉讼的客观诉讼机能,等等。而各说的种类,实质上均未超出原田尚彦对撤销诉讼目的、机能的分类:权利享受回复说(直接权利侵害说)、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说(法定利益保护说)、值得保护的利益说(事实上利益保护说)和行政处分适法性保障说(注:权利享受回复说(直接权利侵害说)认为仅所有权、其他财产权和自由权等权利受到具体而直接的侵害,毁损者始得提起撤销诉讼。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说(法定利益保护说)认为行政处分撤销诉讼不仅是贯彻固有意义上权利保护的手段,而且也是当违法行政处分侵害法律所保护的人民的利益时当事人防御违法侵害手段。因此如果行政处分违反保护人民利益的强行性实定行政法规、侵害人民利益时,即使该利益并非实体法上所称的权利,仍应准许其提起撤销诉讼。也就是说,撤销诉讼所保护的对象不拘于实体法上所称的权利,仍应准许其提起撤销诉讼。也就是说,撤销诉讼所保护的对象不限于实体法上的权利,法律上所保护的利益亦属之。值得保护的利益说(事实上利益保护说)认为权利或利益保护的范围应当超越实定行政法规的束缚,不论其系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均应作为撤销诉讼所保护的利益。行政处分适法性保障说认为行政诉讼特别是撤销诉讼,乃是着重于行政处分适法性维持机能,具有客观诉讼的性质。)。至于学界通说,则为法律上被保护利益说。此外,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公害诉讼(环境保护诉讼)、大规模公共工程诉讼、文化财产保护诉讼、消费者诉讼、计划行政诉讼、给付行政诉讼、科学裁判诉讼等现代型行政诉讼(注:现代型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为:1.原告多系因被告的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害或有受害之虞的公民团体,被告则多为各级政府或政府机构、大型企业,且其事业活动多具有公共性质,从而原告与被告之间相互抗衡的力量不相当;2.原告所受侵害的性质、状态往往不易特定化,不仅人身、财产等可能遭受侵害,而且有时表现为非经济上的、精神上的侵害,如对美学、娱乐和环境利益等环境舒适性的侵害;3.除了对过去所生损害请求赔偿外,还可能对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侵害请求防止或除去;4.诉讼本身含有探究国家政策是否正确的性质。)的需要,值得保护的利益说即事实上利益保护说也很受重视。

从判例发展的历史观之,关于原告资格,可以分为直接权利侵害说、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说和值得保护的利益说三个阶段。目前,最高裁判所所认为的“法律上利益者”,系指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而下级法院则为了适应社会需要而发展出“值得保护的利益说”来弥补“法律上保护的利益说”的不足,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程序上权利之保护、行政信息公开、计划行政、科学裁判诉讼等领域。

具体到环境行政诉讼,依传统行政法理论,行政法规是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这一专门的公益为出发点的,并不以保护居民的私人利益为目的,由此则因法规实施的结果使居民得到的偶然利益并非法律利益,而是反射利益,从而行政管理间接相对人不具有诉讼资格。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仅以“环境权的内容不明确、环境利益只是反射利益以及环境权的《宪法》根据只是纲领性规定”为由拒绝承认通过私权性环境权的民事诉讼排除侵害[16].而且在行政诉讼判例方面,也认为主张享受良好环境的利益、享受文化财产的利益等,除非能够在个别实定行政法中找到以保护个人具体利益为目的的相应法律依据,均非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不具有原告资格。

但是,这种否认行政管理间接相对人主体性的反射利益思维模式,与以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程序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并不相符,应当尽量予以克服,在环境行政方面尤为如此。这是因为,环境行政以调整作为环境受害人的行政管理间接相对人的生存权、环境权与作为行政管理直接相对人的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自由之间的关系、保护地域性环境利益为其主要目的和功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作为受害人的居民均应成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开发建设项目邻近居民的环境利益应当属于保护利益,而不应是单纯的法律上反射利益。对此,环境权论、公共信托论(Public Trust Doctrine)以及遵守正当程序的要求等均可以提供学理上的强有力支持。就理论现状来看,目前日本有关作为撤销诉讼原告资格要件的“法律上利益”的通说是“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说”;而就环境行政诉讼而言,由于多涉及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地域的多数居住者的共同环境利益,多以拥有众多原告的集团诉讼的形式出现,且多以保护该地域环境为目的,因此与其说是围绕个人权益的纠纷,不如说是关于相关地域共同环境利益的地域性、集团性纠纷。基于此,也有见解认为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不应局限于个人性权益论,而应当重视采用由环保团体提起的团体诉讼,进一步超越“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说”,扩大诉讼利益的范围,甚至使环境行政诉讼成为客观诉讼。为此应当依据原告们主张的生活环境上的利益是否具有值得通过裁判加以保护的实质性内容,或者是否可以认定原告们处于最适宜管理该地域环境纠纷的地位上来判断原告资格之有无,即主张环境行政诉讼的诉讼利益采用“值得保护的事实上利益说”、“行政处分适法性保障说”。而在环境行政诉讼司法实践方面,随着公害问题的激化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得到肯定,如今因以防止公害、保护环境为目的的行政控制法的执行而得到保护的环境上的利益已经被解释为“法律上的利益”,出现了承认附近居民因环境利益受损害而对准许活动的行政许可行为提起撤销诉讼的原告资格的倾向,从而使作为受害人的居民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手段避免公害[17].而且许多下级法院为了适应公害诉讼(环境保护诉讼)等现代类型行政诉讼的需要,已经发展出了“值得保护的利益说”,以弥补“法律上保护的利益说”的不足[3].这样,原告的环境利益属于值得保护的事实上利益即可赋予其诉讼资格。但在自然景观的保护和文化财产的保护,依然被作为以全体国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作用,地域居民由这些行政活动所获得的景观上的利益,现在仍被解释为反射利益。至于使环境行政诉讼成为客观诉讼,则不仅立法上无据,而且判例上也不承认。

在中国台湾,《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人民……认为损害其权利……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此处“权利”的解释,狭义说认为系指实体法上的权利,包括公权与私权,而不是泛指法律上的利益。广义说认为除单纯感情的、道义的利益或法律的反射利益外,无论公权、私权还是广泛的宪法上的自由权,均属于“权利”。甚至认为反射利益也包括在内。而大法官会议的解释已经将以往实务上认为属于反射利益的扩张解释为法律上的利益。行政法院也将诉讼利益的概念予以扩张,从局限于实体法严格意义上的权利发展为法律上被保护的利益,甚至已采用“诉讼上值得保护的利益说”。因此也有学说主张允许个人得以经济的或非经济的权利或利益受损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并应承认环保团体或其他类似公益团体、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利用者的原告资格,而且法律上利益应包括直接而重大的反射利益,权利受侵害应包括可预见的将来有受不利之虞者在内。

在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为适应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和维护环境资源方面的代际公平,也都十分重视扩大社会公众特别是环保团体参与环境行政决策和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途径,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同样呈现出扩大的趋势,有的已接近甚至成为客观诉讼。在菲律宾,最高法院于1993年的一个案例中,授予42名儿童以诉讼权,使其作为自己和后代人的代表来保护拥有健康环境的权利。这些孩子的诉讼请求是停止大规模出租供砍伐的森林,特别是原始热带雨林。由于裁决授予他们诉讼权,一个行政命令取消了65个出租森林的项目。而在给法院的报告中,戴维德法官指出:“我们发现没有任何困难判决他们(儿童)能够为他们自己,他们的同代人及后代提起诉讼,因为就平衡和健康的生态而言,他们代表后代提起诉讼的人格只能依据几代人责任的概念”[18].

    3 环境行政诉讼其他若干问题的发展变化与环境侵害排除

除了扩大参加环境行政决策和环境行政诉讼的环境受害人一方的当事人资格以外,环境行政诉讼的其他若干方面总体上也呈现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发展变化。例如,在美国,关于案件的“可审查性”,“保护奥佛顿公园的公民诉沃尔普案”(Citizens to Preserve Overton Park,Inc.v.Volpe)等环境判例确认并强化了对政府机关行政决定的“环境后果”进行“严格审查”的原则,《国家环境政策法》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清洁空气法》等环境立法关于司法审查和公民诉讼的特别规定等成文法规范又促进和强化了该“严格审查”原则,从而在典型的环境案件中,“可审查性”并不对行政诉讼构成障碍。关于“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的适用,法院采取了灵活的态度,认为该原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不适用于有关《国家环境政策法》的案件,从而大大减轻了环境诉讼中受政府行政行为不利影响的公民和公民团体原告的障碍程度。关于“首先管辖权原则”,在很多环境案件中,当法院发现行政程序不能为作为受害人的原告提供及时的救济或不能有效地控制或消除污染时,法院拒绝适用该原则,而是由自己通过司法程序为原告提供法律救济,等等[4,8].但各国有关问题的发展状况很不平衡,例如在日本,最高裁判所至今仍对构成撤销诉讼对象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的概念进行狭义的解释,仅限于那些得到法律认可、国民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可直接形成或确定范围的国家或公共团体实施的行为。具体到环境上的撤销诉讼,则只有行政机关对民间事业者实施的行政许可、认可的“处分性”得到承认,而对公共团体等具有行政机关性质的团体的行政许可或认可、行政计划的决定或变更、公共土木事业和全体公共事业的实施等,最高裁判所均否认其“处分性”,从而不得成为被诉对象,大大限制了撤销诉讼等环境行政诉讼在防止地域环境污染和破坏方面的功能。而有些下级法院在环境诉讼中已经采取了与最高裁判所的保守立场相反的态度,积极扩大“行政处分”的概念,甚至对某些严格说来不属于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措施也认可可以撤销诉讼。有的判决明确指出由于行政机关的一系列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预测对地方居民的生命、身体等产生紧迫的重大的恶劣影响,而且事后救济将是困难的等各种特殊情况得到认可的场合下,为谋求实际地维护地域居民的权利及其救济,允许法院将这一系列行政过程解释为行政处分并对该行为的违法性作出判断。”这种见解和实践,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值得肯定。关于诉讼利益,以保护财产权为基点的传统理论认为,在行政程序的初期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具有抽象性,有关纠纷不够成熟,因此原则上只有在行政程序的最后阶段,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具体、最终的确定时,始得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环境保护而言,由于环境一旦遭到污染或破坏,即常常难以恢复,且对环境方面利益、财产乃至人体健康的损害也往往无法避免,即环境危害大多具有不可逆性、地域的广阔性、潜在受害的重大性和社会性等,因此更需要采取预防性措施。具体到环境行政诉讼,就是要改变传统的诉讼利益成熟性理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等公众参与程序,在计划的初期阶段即应承认撤销诉讼等环境行政诉讼。同样道理,在诉讼审查过程中冻结开发活动、维持环境原状也是十分必要的,而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显然也不能适应这一需要。这是因为,《行政案件诉讼法》规定采取停止执行措施的要件是原告的个人利益因行政处分的执行而明显有受到侵害的危险且有避免这一危险的紧急的必要,而环境行政诉讼中原告遭受的往往是具有地域性、团体性和扩散性的环境利益的损害,大多属于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即使是个人利益也往往不符合停止执行的要件。因此,对于环境行政诉讼的临时性救济而言,理想的努力方向应是使“停止执行”成为一般原则[17]. 

    4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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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高分子材料年产量不断上升,废弃物相应增加,由此引起的环境污染已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高分子材料的污染包括生产高分子材料过程中引起的污染,以及高分子废弃物引起的污染。前者比如:在泡沫塑料生产中如果采用氟氯烃做发泡剂,气化的氟氯烃会破坏臭氧层;后者比如:包装材料、塑料膜和管材、建筑塑料、电器塑料及医用塑料等材料的废弃物由于不容易降解或有毒性,对土壤、水源和大气等都造成污染。

但高分子材料同时也可用于环境保护,比如:在水处理方面可以制造水处理设施、离子交换树脂及离子膜等,在废气处理方面可以制成抗菌网等净化材料,在噪声控制方面可以制成消音材料。

所以,高分子材料对于环境保护起到正负两方面的作用,正确利用这种材料就显得至观重要。高分子专业的教师尤其应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对于如何做好《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工作,本专业系提出了如下改革措施。

一、精选组织教材内容

本课程所选教材是刘天齐主编的《环境保护》,课程内容全面丰富,主要分为环保基础知识、各类环境污染的危害与防治、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管理、环境标准及环境保护法等内容。针对本专业特点,专业系挑选了前三部分内容进行重点讲授,着重介绍环境与健康的关系,以及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大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各类污染的产生机理、治理方法、国内外最新治污技术和设备等内容。另外还对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法规等内容进行简单介绍,通过合理分配教学时数,使学生学起来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这样就能利用有限的教学时数学到尽可能多的知识,并学以致用,适应工科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

在课堂教学中,除理论教学外,还特别补充了一些从网络、报纸和杂志上能反映当时环境现状的文字和影像资料进行直观教学,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课堂上特别注重教学互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采用启发式教学法,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使学生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如在讲固体废弃物污染一章时,介绍什么是高分子废弃物引起的“白色污染”,让大家寻找日常生活中的“白色垃圾”,询问这些污染物产生污染的原因、途径及危害,让学生思考治理途径。此问题的提出引起了学生的注意,因为与其所学专业有关,所以会利用已学过的知识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大家提出各自的见解,发言踊跃。随后教师引导学生对各种治理方法进行比较,指出其优缺点,筛选综合治理的最佳途径,这样引导学生建立系统的思维方式。这样的启发讨论,使学生温故知新、学以致用,调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另外,还组织学生进行专项讨论。如现在的家庭装修热中,要注意哪些室内环境污染?其中有哪些又是因高分子材料引起的污染,如何避免呢?这些问题的讨论都使学生受益匪浅。课堂讨论气氛热烈,教与学更加融洽,教学效果良好。

三、在其它教学过程中穿插环保知识

目前对于大学生的教育,既要强化素质教育,又要拓宽知识面,这样可以考虑将环保教学的一些内容融入到其它学科的教学之中,高分子专业系的另外一些专业课,比如《高分子合成工艺学》、《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塑料成型模具》等,在教学过程中就可对生产或加工过程中的一些污染产生机理、治理方法等作适当介绍,对常用及最新的环保设备也可作部分介绍。

例如,教师在讲授《高分子合成工艺学》时,除了讲解各类高分子材料的基本性质、制备方法、工艺过程及工艺设备等内容外,还应该向学生介绍合成高分子材料的两面性,即有可能在合成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对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负面影响,穿插介绍各工艺的循环利用及废物处理的过程,并加入废旧高分子材料资源利用等内容,这些应用实例不仅吸引了学生注意力,而且在不知不觉中灌输了环保知识。这样既使各学科相互渗透,增加了教学的深度和广度,又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开阔了学生的视野。

在实践教学环节上,在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阶段将环保现场教学穿插其中,这样既节约了经费和时间、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又加深了学生的环保意识,增强了教学趣味性。

在实验教学上,可以考虑通过计算机辅助教学,引进应用新实验技术,更新实验内容,选用对环境友好的化学试剂和反应,实验微型化、系列化研究等手段,推进高分子专业的实验向“绿色化”方向进行改革。从点滴入手,不断研究、发现和探索绿色反应及条件,加强绿色化学教育和环保意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切断污染源。这样,学生不仅会对实验课会产生浓厚的兴趣,而且会切身体会到环保的重要意义。

四、改进考试方法,巩固教学效果

在考试方法上,常规的闭卷考试模式需要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背诵一些基础概念,但考试过后可能会遗忘掉很多内容,教学效果并不能体现出来。我们采取开卷形式,内容灵活多样,包括用大作业检查课堂教学内容掌握情况;作社会调查,提出环保治理方案或无污染生产方案;设计出新型环保设备,等等,既能考查学生对环保知识的掌握程度,促进他们对文化课的学习,又能使他们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综合运用所学各科知识,提出创造性见解,提高教学效果。

五、教学体会

通过对《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改革可知,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必须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进。教学内容应该不断更新、不断完善,使其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教学手段和教学观念要不断更新,教与学要协调一致,相互促进,这样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随着近年来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加强对学生的环保意识的培养也越发显示出其必要性与紧迫性,广大高校教师应该把握一切传授知识的机会,将环境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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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让学生具备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如:2002年9月11日,贵州都匀坝固镇多杰村上游一个铅锌矿尾渣大坝崩塌,上千立方米矿渣流入清水江,大量农田被毁,严重污染环境;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2009年8月,湖南武冈县文坪镇、司马冲镇因工厂污染,导致上千儿童血铅超标;2010年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2011年6月初,美国康菲公司与中海油合作开发的中国近海最大油气作业项目蓬莱19-3油田发生了严重漏油事故。把这些问题结合课堂内容告诉学生,可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存在于身边的环境现状,以及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使他们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心。

二、利用生物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在生物教材中有许多内容都体现了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教师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出与环境保护有密切关系的内容来,可利用其对学生进行很好的环保教育,使学生既获得生物学知识,又培养他们的环保意识。例如:讲“光合作用的意义”时,通过列举有关数据来说明植物光合作用可维持整个大气含氧量和二氧化碳的量的平衡。又如:在讲授“碳循环”知识点的时候,在一开始上课,引导学生得出“全球气候正在变暖”的结论。什么原因导致了气候变暖?我们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去讨论,去解决问题。再如:讲“生物圈是所有生物共同的家园”时,结合教材出现的关于DDT对环境的污染的例子和生物圈Ⅱ号的资料告诉学生,我们的生物圈是不能替代的,是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唯一家园。教师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使其认识到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三、通过调查当地环境状况,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在生物教学中除了结合课堂内容进行环保教育渗透之外,还可紧密联系当地实际,组织学生对当地环境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使学生亲自体会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迫性。例如,给学生介绍河西堡火力发电厂、金川公司等的生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信很多学生对于甘肃省金昌市的环境污染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见解。引导学生调查中注意工厂周围的绿色植物是否蒙上了一层灰色的尘埃?灰霾天气空气中有无刺激的气味?可想而知,在如此严重的刺激性气味中生活的人们健康状况会是怎样的。要求住在工厂附近的同学,注意观察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的情况,以便及时向环保部门反映,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工厂的排污、排气的治理。这些学生耳闻目睹的环境现状都是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的好素材,使学生增强了对环境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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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营销及其成长历程

(1)绿色营销的概述

何谓绿色营销?这是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争论的话题。尽管绿色营销在营销学领域出现的时间较短,但是近三十年以来,国内外学者对这一概念的描述进行了较为具体和深刻的探讨,使得我们对绿色营销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

我国学者曾指出,绿色营销是指按照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企业以履行社会职责、预防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的可持续性的视角为出发点,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中,作出相应的必要措施,实现消费者的可持续消费、企业的可持续生产、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方面的平衡的营销活动。英国教授肯· 毕提曾经指出“绿色营销是一种能辨识、预期及符合消费的社会需求,并且可带来利润及永续经营的管理过程”。

当然,关于绿色营销的概念不止以上两种,学术界还有很多种看法,但上述概念反映了国内国外的主流观点。通过仔细分析以上概念,我们不难发现,绿色营销主要包含了3个要点:一是实现原材料资源的可持续化运用,避免自然资源因为无休止、无计划的开发而造成资源枯竭;二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安全性、高品质性、高环保性的产品,使其符合消费者日益提高的产品评价标准;三是培养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环保意识,使消费者养成绿色消费观。因此,我们可以把绿色营销的概念理解为,绿色营销是企业为了实现原材料资源的可持续性运用、避免自然资源的枯竭,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高安全性、高环保性产品的需求,培养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环保意识,进而实现消费者、企业、自然资源三者可持续发展和共赢的经营过程。

(2)绿色营销的发展历程及其必然性分析1.绿色营销的发展历程

市场营销作为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演化成学科分支多元化的重要学科。营销学对于指导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培养人们正确的消费观、实现资源与需求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传统的营销理念对于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已经被诸多实例证明,但是随着学科建设的逐渐深入,绿色营销已经成为市场营销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主流的营销模式。

绿色营销这一营销模式,最先是在欧洲国家被提出来的,绿色营销是在一定历史背景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它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时代的背景,一系列时代机遇是促成绿色营销发展壮大的催化剂。从国际范围来看,绿色营销的成长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萌芽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至20世纪70年代是绿色营销的萌芽阶段。在这一时期,部分西方学者基于对传统营销学发展前景的认识和社会文化发展现状,与时俱进地提出了绿色营销的初始概念。由于许多学者对于绿色营销的认识还停留在启蒙阶段,他们对绿色营销认识的局限性导致了他们对理论探索的不系统性、不全面性。通过分析萌芽阶段的绿色营销理论,我们发现此阶段的绿色营销并没有对传统营销理论产生较强烈的革新作用,其理论体系还处于孕育之中。(二)发展完善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是绿色营销理论的发展完善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世界各国工业污染的加剧,导致人类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绿色营销作为一个完整的题目被西方国家最先提出,从而拉开了绿色营销理论体系发展、完善、成熟的序幕。世界众多学者针对绿色营销及其理论提出了各自的见解,该领域呈现出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以此为绿色营销理论体系的提出及完最终确立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的限制,我国学术界与绿色营销的正式接触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对绿色营销的探索也经历了由浅入深的过程。通过学习西方绿色营销理论,我国学者逐渐认识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与生态环境建立和谐的关系,绿色营销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的最大值与统一。

2.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对比

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为了缓解经济发展压力,各国学者提出了种类繁多的发展观念。可持续发展观由于其理论的全面性、具体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逐渐被广大学者充分认可。绿色营销是可持续发展观在营销学领域的实际运用,是营销学范围的进一步延伸及拓展,它涵盖了市场营销学、环境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是对市场营销学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工和提纯。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学相比有许多优秀之处,其特点主要体现在:(1) 绿色营销及其理论培养了消费者的绿色意识,促使消费者养成了绿色消费的习惯,有助于提升整个消费者群体的道德水平;(2)绿色营销重视与消费者进行心与心的交流。绿色营销运用了一些列的整合手段实现了与消费者群体的良性互动,使企业与消费者进行了充分的感情沟通;(3)绿色营销非常重视对供应链各环节进行管理,尽力减少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污染。由于供应链涉及产品的原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环节,绿色营销的理念促使企业对以上环节加强环境保护层次的监管,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企业的环境职责。(4)绿色营销充分肯定了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并认为环境保护的价值应高于社会价值、企业价值。绿色营销把环境保护的价值放于一个很突出的位置,也就是强调了环境保护价值的核心作用,要求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提升环保价值的数量及质量。

3.绿色营销实施的必然性

①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导致了绿色营销理论的兴起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并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消耗巨大的资源量,但是人类在发现资源、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却面临环境污染的问题,这些环境问题的处置不理使得人类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形式,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促使消费者产生了大量的绿色需求,这种绿色需求既包含了绿色精神层次的需求,又包含了绿色物质层面的需求。一种良好的营销文化支撑了消费者的绿色精神层次方面的需求,而绿色营销理论的出现就为消费者精神层次的需要提供了来源。环境的恶化,促使人们愈加需求环保的产品,这就导致消费者对绿色物质层面需求的增加。

②绿色消费有助于绿色营销理论的发展

绿色消费是一种新的消费方式,体现了消费层次、消费质量的提高,展示了人与自然的可持续性发展,反映了人的思想、美感、道德的进步。由于消费者的环保行为可以消除或降低废弃物对自然界的危害性,从而有助于削减处理污染物的成本,提高企业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消费可以被看作是生产的目标及刺激力量。绿色消费是一种兼具传统消费观和环保意识的理智性消费理念,它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相符,是绿色市场形成的基本条件。绿色消费是消费者在可持续发展观指导下培养环境意识的重要环节,从而促进了绿色营销的理论创新、变革及调整。

③绿色营销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类社会的每一项进步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科技的飞速前进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质量。作为世界科学发展的前沿阵地,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由此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西方各国每年都会从政府预算中投入较多资金用于可再生资源的研究,实现了资源的多元化,减少了各国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有效遏制了资源的枯竭,促进了消费者、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绿色营销发展的展望

(1)绿色营销的理念将更加深入各类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

绿色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理论,是市场营销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蕴含了浓厚的生态伦理、自然主义的思想。因此,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和人类文明的日益提升,绿色营销的观点将更深入渗透到企业和社会中去。具体而言,企业就需要充分使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大力引进低污染、低耗能的设备装置,从而既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又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求。此外,企业在定价策略、利益分配、政策实施等部分也需做出与环境保护相对应的措施,这就要求企业实现产品价格、产品渠道、产品促销的绿色化。

(2)绿色营销将极大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由于生态环保意识日益深入消费者的心中、政府部门日益重视对各地区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企业的发展战略日益受到生态环境因素的影响。企业及其产品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符合消费者的绿色观念,是否与政府的政策相符,已经成为判断一个企业能否在市场立足的一个重要标准。各种外部因素的压力将使企业重视绿色营销并把其核心思想应用于企业的营销规划和营销过程,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赢得较好的社会认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3)绿色营销的本土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任何一种营销理念都有其生存发展的空间,但其具体形式都会随空间的变换而发生相应的转换。绿色营销及其理论起源于西方国家,但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将绿色营销的观点运用与日常生产实践中,绿色营销的本土化就十分明显了。许多企业为赢得本地消费者的认同和本地政府的青睐,不断改进营销策略以适应企业所在区域的市场特征,从而使企业不断挖掘发展潜力并创造出较大的企业收益。

参考文献:

[1]郭萍.21世纪的经营理念——绿色营销[J].北方经贸,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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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今年5月份,中国社科院的2013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显示,在内地和港澳台参与排名的293个城市中,佛山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在第八位,首次闯入前十;可持续竞争力则排在内地287个城市中的第22位。

然而,在社科院同期公布的“生态城市竞争力排名”中(这项排名主要参考的指标是单位GDP耗电、耗水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率、地表水质等指标),在参与排名的287个城市中,佛山仅排在100位,明显落后于其他指标的排名。

“佛山是一个以制造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城市。经济的大发展,在带给人民群众富足生活的同时,也让我们饱受环境污染的困扰。”主抓环保工作的佛山市副市长许国如是说。“十一五”以来,佛山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佛山的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如人口多、第二产业比重高、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等,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为此,佛山今年“一号会议”便是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更部署了“天更蓝、水更清”行动,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城市升级建设幸福美丽佛山。在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看来,环境友好型的佛山,会有更大的创造力。

而从国内形势来看,生态发展已然成为中国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生态环境与产业经济并重也必将取代偏重经济指标忽视环境保护的发展理念。这就迫使佛山的发展必须做出新的抉择,而对于佛山众多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而言,原先高污染、高能耗的粗放式工业发展之路将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将是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与此同时,环保产业发展也将赢来新一轮重大发展机遇。

在这种潮流面前,政府、企业、民众,该如何面对并做出正确的选择?

聆听智者之音,探索未来之路

思想的碰撞,可以擦出智慧的火花,并指引未来发展方向。佛山首届“环保·产业·城市”发展研讨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研讨会邀请众多知名专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代表、环保企业代表、工业园区代表、公益组织、新闻媒体记者等,对佛山环境保护工作展开互动式研讨,各代表对佛山未来发展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是核心

南方日报编委姚燕永:作为经济先发区域,佛山必然会比其他城市更早遇到发展瓶颈,尤其是环境瓶颈。

“佛山在环境事业上的探索,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样本意义。接下来,佛山如何解决好广大民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佛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形成环境、产业、城市和谐发展的局面?这些都是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潘志文:“政府部门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动,是推动佛山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调研,既充分调动了公众对参与环保事业的积极性,也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了第一手的信息。

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来说,在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的过程中谋求环境的持续改善,并通过环境质量的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是我们一以贯之的理念。对于佛山这样一个制造业立身的城市而言,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我们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的一个核心课题。”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康文:群众要做深刻思考,不要有问题就说政府不行,埋怨是没有用的,要从自身做起。

“现在不只佛山,全国的环保意识都很高,特别是环保维权意识高涨。但是要做深刻思考,不能有问题就说政府不行,埋怨是没有用的。比如公民都知道垃圾分类很容易,但是实施起来就很难。政府做环保的决心很大,公民的决心也要大才行。”

治水,要重视管理问题;治气,技术还需加强

中山大学地理学院副院长陈晓宏:治水不是短期问题,广佛不应人为划分区域。

“佛山和广州是人为划分了行政区域,但是在地域上实质是一个整体,人为划分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方面就会出现协调问题。无论广州还是佛山,污染治理的技术不是根本,更突出的应该是管理问题。比如城市的垃圾收集做得好,但是城中村和农村的支涌垃圾回收就做得很差。广佛都是城市人口高密度、建筑高密度的城市,需要把整个区域作为整体加强管理,做好污染控制,通过长期努力,持之以恒。”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郑君瑜:治气需要加强环保技术。

“今年初北京、上海雾霾严重的时候,珠三角和佛山情况好像还不错,说明近十年,特别是过去五年佛山的大气治理做了很多有成效的工作。除了挥发性有机物的状况大概不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一直在往下走,在GDP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至少没有恶化。在我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尽管可能还没达到百姓满意的程度。但是大气污染不是短期能治理好的,可能还需要二三十年的持续治理。

在环保技术能力储备方面,传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已具备相当技术,但是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技术还需要加强。这类污染物的一大特点是排放源很多都是中小企业,小型污染源,甚至包括加油站、汽车维修喷涂作坊、家庭装修等。对这些污染源的监管难以解决,技术也有很大需求。政府的执法人员力量不够,配置执法人员这块需要加强。”

环保产业要自强,不能过度依赖政府

佛山市经信局副局长张庆云:企业要调整观点,从市场角度考虑问题。

“我看到报道称,有企业提出要像做LED一样发展环保产业,实际上就是想要政府大量补贴。现在企业还习惯于有问题找政府,一些企业还对政府的政策有依赖。国家不断发展,政策不断更新,我认为现在从上到下这么大的力度抓环保,其实从产业的角度来看已经比较完善了。企业要从市场化的角度寻找利润空间和方向,不要把利润空间和发展方向放在政府补贴上。依靠政府补贴获取利润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希望企业调整观点,从市场角度思考问题,同时要善于用好国家政策。”

内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斌:尊重市场规律,打破政策依赖魔咒。

“环保产业不仅涉及环保,它还是一个产业,产业就要符合市场规律才能发展自己,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良性发展。

过去一直有一种误区,企业一说到环保就认为会大幅增加生产成本,这种观念需要通过新技术应用来扭转。我们现在是一个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技术特点和5年、10年前的环保产业发展有很大区别,5年前企业会认为环保增加成本,实际上随着新技术的应用,企业可以通过环保上的投入来获得市场增量和环保红利,这就需要我们环保企业源源不断地研发有利传统企业的新型环保技术。只要环保上的投入能够让企业受益,企业就会非常愿意去进行环保方面的改造,从而促成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逐渐摆脱对政府投入的依赖。”

让佛山天更蓝、水更清

“未来,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实施‘天更蓝’、‘水更清’计划,继续把解决空气质量问题、水环境质量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等,作为全市重点工作优先铺排,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奋力推动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佛山市长刘悦伦说。

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不利现状,面对社会发展的大潮流,佛山已经开始谋划应对之策。今年初,佛山编制了《佛山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以及《佛山市实施工作方案(2013-2020年)》,近期将正式向社会公布。这两个被分别称为“天更蓝”和“水更清”的行动计划已经基本涵盖了未来几年佛山治水治气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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