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33:2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
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2.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
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1]潘菽.教育心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2]曹理,何工.音乐学习与教育心理[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当今社会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他们由于天生身体上的缺陷,导致他们不能像正常儿童一样接受相同程度的教育。在此背景下,很多专家学者将特殊儿童音乐教育作为主要研究的对象,笔者检索了关于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和自闭症儿童音乐教育的文献97篇,经过研读,从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文献作如下分析。
一、特殊儿童音乐教育问题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是指通过音乐独特的形式针对不同缺陷、不同程度的特殊儿童进行教育,使儿童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关于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受到许多专家的青睐并且投入研究,在特殊儿童教育方面产生很大成果。李小威认为“特殊音乐教育与研究的主要力量是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其次是音乐专业的研究生和普通高校的音乐教师”。连赟分别介绍了美、英、日三国的特殊教育,美国重视特殊音乐教育,为每位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教学资源;英国的音乐课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课程,且对特殊音乐教育师有专门的培训;在日本,除了聋哑、盲人、养护学校及普通小学中的特殊教育班均开设了音乐课。一些学者把乐器教学融入到特殊教育中,将钢琴运用在特殊教育中的郭洁表示“特殊的音符领悟,促进他们学科的发展”。还有将现代的流行音乐与特殊音乐教育相结合的李亦辉、郝文涛,因为流行音乐较为贴切人们的生活,常常会使特殊儿童常产生浓厚的兴趣,可以帮助特殊儿童适应现实生活。
二、自闭症儿童音乐教育问题
音乐教育对于自闭症儿童的研究促进了特殊教育这一领域的进步,且有一定的成效,通过音乐教育也产生了很多成果,这些成果有效的促进了音乐教育对自闭症儿童的有效建设,刘英曼发现很多自闭症儿童都存在着声音敏感的问题,提出了在音乐教育活动中“必须严格控制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孙韵通过对6名孤独症学生的研究表明,在音乐教学中要“以体态助说话”,正确使用体态语言对儿童进行辅助教学,即能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增加沟通能力。宋丽晓认为要从节奏、可以帮助学生理解的手势和学生感兴趣的图片、音乐和游戏等活动方面入手。马骁将肢体动作、舞蹈、语言等结合在一起的,强调了节奏的重要性,在教学中也大量采用了节奏性乐器,将欧洲、亚洲、非中的各个时代的打击乐器进行改良,并被称为“奥尔夫乐器”。在对自闭症儿童的音乐教育的意义方面,龚文嘉提到了“音乐教育可以提高孤独症儿童在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儿童在音乐活动中的表现可以反映他们心理各方面的成长状况。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儿童进行音乐教育,可以促进他们各方面的心理成长。
三、音乐治疗对自闭症儿童的作用
随着音乐治疗对自闭症儿童的干预方法逐渐增多,在音乐治疗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专家日益增加,宋博媛、郭卫利通过对一名自闭症儿童的音乐治疗,结果表明“儿童音乐治疗的基本训练方法有律动、跳舞、歌表演、为乐器伴奏等”,治疗师可根据具体的情况灵活运用。张焱结合了音乐治疗、结构化教育以及应用行为分析疗法,对一例高功能孤独症儿童进行了行为训练,结果表明在提高主动语言表达的动机、转化和改善刻板行为、提高其社会适应情绪与交往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疗效。国外的很多教育家的教学法在自闭症儿童的音乐治疗方面也有所帮助,黄牧君提到了德国的音乐治疗师格特鲁德、卡罗尔和耶加德依据卡尔•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并形成了系统化的奥尔夫音乐治疗方法,他表示“其丰富的活动内容和灵活的活动方式为自闭症儿童提供了音乐感知、身体律动、言语表达、情感体验的机会”。对奥尔夫音乐同样有研究的张墨文、郑舒婷也介绍了国内外自闭症的相关研究,在经过奥尔夫音乐治疗后,自闭症儿童的感知、交流、协调、创造、思考、理解、记忆等能力都有很明显的提高。
四、结语
随着社会不的进步,特殊儿童的音乐教育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自闭症儿童作为特殊儿童的一个重要部分,他们的音乐教育并没有得到很大的重视。通过对此类文献的研读,笔者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其一是师资方面,特殊学校的音乐教师很多是普通师范类院校毕业,之前很少涉及到特教行业,缺少专业的训练,因此在教师入职前,应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丰富专业知识,加强教师的整体水平。其二是教材和课程方面,大部分学校使用的是普通音乐教材,但这些教材未必适用于特殊儿童,很多特殊教育学校供音乐教室上课使用的器材较少,学校应找到适合自闭症儿童使用且不会让学生觉得枯燥无味的音乐教材,丰富课堂教学的内容,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其三是不注重个别教学,大部分学校都是给学生进行同一内容、同一形式的音乐课程,没有根据学生个体的不同进行因材施教。教师在集体授课的同时,要根据每个学生情况的不同,对其制定不同的音乐教学计划,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很更好的教育和发展。
作者:李叶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小威.中国大陆特殊儿童音乐教育(1995—2012)研究现状分析[J].音乐大观,2013,10:12-13.
[2]连赟.中国特殊音乐教育:历史与现状研究[D].南京艺术学院,2010.
[3]郭洁.钢琴在特殊教育领域中的实践应用研究[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
[4]李亦辉,郝文涛.流行音乐对特殊音乐教育的推动作用及现实意义[J].通俗歌曲,2015,04:62.
[5]刘英曼.音乐教育对自闭症儿童身心影响的调查与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0.
[6]孙韵.孤独症儿童音乐教学方法探究[D].南京艺术学院,2010.宋丽晓.自闭症儿童音乐教学中集体活动课模式探究[J].现代特殊教育,2016,07:71-72.
[7]马骁.音乐在自闭症儿童行为认知功能改善中的作用[J].音乐天地,2012,05:42-45.
[8]龚文嘉.浅析孤独症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J].黄河之声,2009,19:106-107.
[9]宋博媛,郭卫利.个性化音乐治疗在自闭症特殊教育中的应用研究[J].音乐大观,2014,11:142-143.
儿童音乐教育在于通过儿童对音乐审美感染的过程达到对儿童人格的塑造,是对儿童实施整体、全面的素质教育的基础。在数字化的音乐环境下,音乐教学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给儿童的音乐素质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当前儿童音乐教育仍存不乐观的状况和问题。
一、当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现状
(一)教育部门对音乐教育不够重视
在不同教育领导及任课老师眼中音乐教育的各个学科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很多校领导及任课老师并没有科学的、正确的认识到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更有甚者认为音乐课程不参与小升初升学考试,是可有可无的学科。学校及老师迫于升学考试的压力,甚至会停止或占用音乐课来进行其它科目的教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新课改在思想上缺乏足够的重视,重点投入到文化课的教学上,一心主抓学校的升学率,而在音乐教学方面缺乏灵活的教育观念与重视素质教育的办学理念。
(二)音乐课程教学活动过于简单片面
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基础,其教育活动在于培养儿童的各种综合能力,包括对儿童情感的培养、对儿童肢体语言创造力的培养及对儿童形象思维的培养。当年的学校音乐教育只是通过简单地在课堂上教儿童唱歌,基本上无法到达对儿童这三个方面能力的培养。音乐教师在课堂上一般都是按照教材按部就班的讲解乐理知识或教唱一些革命歌曲,缺乏师生之间的互动,这种传统的一成不变的授课方式非但无法使学生领悟到音乐的美好,时间久了反而会让学生产生厌烦情绪。
二、儿童音乐教育现状导致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学校是否具备完善的音乐教学设备是音乐课堂教学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能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关键。学校对音乐教学工作所投入的人力及财力直接导致音乐教学设备的完善程度,同时也反映出学校对音乐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资料显示,我国当前大部分学校对音乐教学设备欠缺应有的投资,仅有过半小学配有钢琴、手风琴等乐器,而且部分学校虽然配有乐器,但并没有让乐器真正运用到音乐课堂教学中。
学校领导是素质教育的领导者和实施者,对音乐教育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当前音乐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首先要提升音乐教育的观念,深刻认识到音乐教育在儿童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此外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音乐教学设配的投资力度,从根本上改变音乐教学的环境。
(二)音乐教师数量及质量匮乏
音乐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及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和前景,但资料表明,一般学校在给音乐教师的职称评定上,大多处于中低级别,这就导致了部分音乐老师放弃原本职业而改行的现象。甚至很多音乐教育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根本不考虑从事音乐教育事业。
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音乐教师的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和修养不足,部分老师在声乐和钢琴等方面的技巧相对较好,但对于在课堂上为学生合唱指挥和舞蹈编排方面的技能相对欠缺。另外有些学校有音乐教师兼职带其他科目的现象或其他科目老师兼职带音乐课的现象。对此,学校应大大加强对在校音乐教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使其能教学相长,边提升边转化,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并且应适当提高音乐教师的待遇。
(三)学生的音乐基本素养薄弱
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日益进步,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在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一些庸俗的、低级趣味的音乐也得以迅速传播,所以有部分儿童经常听一些思想颓废的、内容荒诞的流行歌曲,而对于中外经典作品却充耳不闻。研究资料发现,接近一半的儿童不懂基本的乐理知识和不认识五线谱等。而且只有少部分学生接触过常见乐器或会演奏乐器。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学家罗杰母・布鲁纳曾经说过:学习最好的刺激是对学习内容发生的兴趣。兴趣是儿童学习时的良师益友,是儿童学习的动力。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活动的过于简单和片面,导致学术音乐基本素养薄弱,无法对音乐产生兴趣或是去对音乐学习的兴趣。
针对儿童音乐课堂活动的片面性和儿童音乐素养薄弱的现象,在儿童音乐课堂上应该做到三点:1.教育部门要选择适合儿童年龄阶段的音乐教材。所选的音乐作品要旋律朴实且富有表现力、节奏简单且调式鲜明。此外,所选的作品的中心思想也要贴近儿童的情感心理。只有所选的作品是儿童能够接受和领悟的儿童才能创造性的表现出音乐作品中所反映的内容和情感。2.学校要改革儿童音乐教学方式和方法。除了最基本的课堂教学,学校还要适当的开展音乐课外兴趣活动,以艺术教育为宗旨,培养儿童的音乐学习兴趣,激发儿童音乐学习的潜能。3.教师在音乐课堂上要充分引导儿童主体性的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表演出音乐,还要适当的引导儿童亲身体验音乐,激发儿童的创造力,使儿童发挥音乐课堂主体的作用。音乐教师在音乐教育活动中要发掘音乐中蕴含的音乐美,要不断发现儿童的创造力,使儿童充分感受到音乐的魅力。
三、结语
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只有简单的音符和歌词就可以给人们提供丰富的想象和联想的空间。儿童期是个体创造力萌发的时期,是培养审美能力关键的时期,是儿童素质教育奠基的时期。音乐教育是通过艺术欣赏和艺术创造来培养儿童多方面的综合能力,是儿童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教育部门、师生、家长要高度重视音乐教育,让儿童能够全身心的学习音乐、感受音乐的美妙。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