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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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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自身的价值

篇1

论文摘要:在任何社会中,劳动力都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劳动力具有使用价值,其所有者可以将其作为商品出售给资本家,也可以将其留作自用。当作为商品出售时,称为劳动力商品,具有价值,表现为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除作为商品出售外,剩余的劳动力留作自用,如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本文应用劳动价值理论,分析劳动者将自用劳动力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的过程。

一、引言

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按照马克思的预言,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从而激化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矛盾,而是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普遍繁荣,形成了“橄榄球式”的社会财富结构,出现了一个新的阶层——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数量开始占社会成员的大部分,这些中产阶级大都源于资本主义早期仅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工人。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按等价交换原则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从资本家那里得到的工资就是工人维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的货币表现。显然工人的工资仅够用于购买维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资料,积蓄是根本不可能的。而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通过出卖劳动力的获得的工资不仅能维持自身的生存,还能有积蓄。随着积蓄的增加,他们不再是以前除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工人,而是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

二、自用劳动力的使用

仅靠出卖劳动力获得工资收入的工人,其积蓄从哪里来呢?设积蓄为A,工资收入为w,生活和发展资料支出为c。

A=W—C(1)

公式(1)中,要使积蓄A大于零,显然工资收入w必须大于生活和发展资料支出c,也就是说工人的工资收入不仅能够工人的自身生活,而且有剩余。工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货币表现,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支出同样是生活资料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可以得出,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力的价值大于生活资料的价值。

在工人消费生活资料进行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价值的增加,即创造了新价值。依据劳动价值理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可知工人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进行了劳动,耗费了劳动力。

劳动力是人的劳动能力,是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工人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耗费了上一生产过程生产的部分劳动力,也就是说工人并没有将全部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而是留了一部分劳动力作为自用。正是这部分自用劳动力的使用,使得在下一次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价值的增加。自用劳动力的使用同资本家使用购买来的劳动力一样是会创造价值的,同样会创造剩余价值。

三、劳动力的生产

劳动力是指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它蕴藏在劳动者的身体当中。而劳动者又是生产力中最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任何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社会生产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要保证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工人阶级的不断维持和再生产始终是再生产的条件圈。

一般地,工人并不会把全部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而是留一部分给自己支配,用于家务劳动、学习等等。家务劳动和学习都要耗费体力和脑力,创造价值。同任何其它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社会劳动时间决定。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生活资料和发展资料本身不创造价值,其本身的价值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转移到了新生产的劳动力中。自用劳动力的使用创造的价值和生活资料的价值一起构成劳动力的价值。

假设社会平均剩余价值率为100%,工人初始拥有劳动力的价值为1000个单位,将初始劳动力按4:l的比例在出售劳动力和自用劳动力之间进行分配。假定生活资料的价值保持不变为800单位,工人出卖劳动力获取的工资超过生活资料价值部分作为积蓄。

从图1可知,工人将800个单位价值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获得800个单位价值的货币,又将货币换同相同价值的生活资料,剩余的200个单位价值的劳动力留作自用生产了400个单位价值的劳动力,加上生活资料转移而来的800个单位价值,新劳动力中的价值为1200个单位。接着,:工人将新劳动力中的960个单位的劳动力出售换来价值960个单位的货币,又用800个单位价值的货币买来800个单位价值的生活资料,剩下的160个单位价值的货币留为积蓄,另外,240个单位的劳动力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加上从生活资料中转移而来的800个单位价值,共生产出1280个单位的新劳动力,依次循环。经过三次劳动循环,该工人除基本满足生活消费外,另有160+224=284的积蓄。

在下班后或在节假日,工人使用自用劳动力生产劳动力,家务劳动、学习劳动这些具体劳动创造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劳动力的价值。通过自用劳动力的使用,实现了价值的增加,劳动产品既劳动力归工人自己所有,新增价值即剩余价值也自然归工人所有。

劳动力本身也足一种劳动产鼎,而且是一种具有创造社会财富的特殊的劳动产品。劳动力产品不是天然自生的产物,而是人类自身劳动的结呆。在其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耗费了人们的精力、休力、时间和各种物质财富。

四、自用劳动力是实现按劳分配的路径之一

工人将自己的部分劳动力留作自用,以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新增价值即剩余价值有工人自己占有,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并没有被资本家剥削掉。劳动成果足按劳动量进行分配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岗位对劳动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复杂劳动在总劳动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对高级劳动力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未来消费产品的高科技含量和高环保要求使得劳动者要大部分的劳动时间用于学习以获取生产这种产品所需要的技能,而真正直接作用于产品的劳动时间相对很少。价值的增加主要发生在学习劳动者的过程中。

社会总财富的积累在于价值的净创造,即剩余价值的生产。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荇工人在劳动前要进行长时间的学习,在工作期间也需要更多的假期,更多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以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特别是高级劳动力的在生产。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直接占有这个劳动过程的剩余价值,实现财富的积累。劳动者扩大自用劳动力的使用,有利于确立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使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收人日益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并逐渐缩小,使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日臻完善。

五、重视高级劳动力的生产

劳动力的生产町分为低级劳动力的生产和高级劳动力的生产。低级劳动力只能从事简单劳动,而高级劳动力能胜任复杂劳动。低级劳动力的生产主要体现在人口数的增加,它受到地球环境承载力上限。高级劳动力的生产主要体现在人口素质的提高,是未来社会生产的重点内容,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生产可分为劳动力的生产和消费牖的生产。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两种生产的价值净创造足不同的。在原始社会,人口数量少,维持人口的繁衍是部落的第一大事,低级劳动力的生产,主要体现为人的简单繁衍,是当时社会生产的主要内容。在奴隶社会,战争和祭祀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战争和祭祀都需要用奴隶,奴隶主全部地占有奴隶,奴隶是其财富的主要内容,奴隶数量的多少反映奴隶主的贫富。尽管具有些简单技能的奴隶的价钱更高一些,但低级劳动力的生产体现为奴隶的数量增加仍是当时生产的主要内容。进入封建社会,最低生活消费品的生产成为价值净创造的主要领域。随着最低消费品的满足,剩余价值创造主要发生在般消费品的生产过程。人的消费需求是无止境的,一般消费品的满足了,随之出现的是科技含量高、环保要求高的高级消费品的需求。

篇2

一、劳动力商品

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力商品的概念。“劳动力是指人的身体即活的个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他认为劳动力在一定的历史社会条件下成为了商品。作为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劳动,劳动力的价值是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劳动力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定义是能否推导出剩余价值理论的关键。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劳动过程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是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的过程。”“从产品的角度来考察,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则表现为生产劳动,生产资料进入劳动过程表现为原使用价值的消失和最终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创造。”(马克思)简言之,劳动能够使劳动对象的使用价值转变为新的使用价值,同时使依附于原使用价值的价值在劳动过程中转移到新的使用价值中。举例来说,将皮革制作成皮鞋,此时,劳动使皮革的使用价值消失了,而新的使用价值(皮鞋)被创造,同时,皮革的价值被转移到了皮鞋的价值中,根据商品价值的定义,它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皮鞋的价值是皮革的价值加上将皮革制作成皮鞋新加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劳动者的价值是生产劳动力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要计量生产一个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困难的,马克思在这里做了一点变通,而且这个论述是极为合理的。劳动力作为活的个体的能力存在着,劳动力的生产要以这个活的个体的存在为前提,而活的个体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具体而言,马克思将劳动力价值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一部分是劳动力的补充者即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一部分是劳动力自身或者子女的教育培训费用。马克思解释劳动力价值中包括子女的生活资料是为了使劳动力这一商品能够永续供应,而教育培训费用则是为了使劳动力能够胜任复杂的专业的劳动,从而能够生产出满足人类需求的各种使用价值。

劳动者,作为无产者与生产资料脱离,不得不出让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获得劳动力的交换价值,从而能够满足自己和家庭的生活需要,完成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正是由于这种雇佣关系的存在,使得资本家能够拥有劳动力的使用价值,通过使用价值——劳动创造新的价值,当新的价值超过劳动力价值时,资本家获得了所谓的剩余价值。

二、劳动力价值的消失

回顾完劳动力商品的论述。我们来看一个经典的价值公式w=c+v+m,在这个公式中,c表示生产资料的价值,v+m表示生产过程中新加入的人类劳动,其中v是对劳动力价值的补偿,m是剩余价值,v则是产成商品的价值。这个公式很直观的解释了劳动过程,劳动对象(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和运动过程,在最终商品的价值中包含劳动对象的价值(c)。但是,劳动力价值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运动方式一度给笔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单看这个公式,可能会想当然的认为劳动力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被转移到了最终商品的价值中去。这是不对的,v+m是生产过程中新加入的劳动,是新创造的价值,马克思表达的很清楚,v是对劳动力价值的补偿。如果说,劳动力价值的确转入了最终商品的价值,那么商品价值则等于,c+v是劳动对象和劳动力的价值,是资本家预付的用于购买者两个要素来完成生产过程的资本,v+m是劳动创造的新的价值。这个公式是与w=c+v+m相矛盾的,那么我们得出,劳动力价值没有转入最终商品的价值。

考虑所有的价值运动:生产过程,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了最终产品的价值中;生活消费过程,基本生活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了劳动力的价值中;教育培训过程,教育培训费用(价值)转移到了劳动力价值中。可见,除了劳动力价值外,找不到另一种商品,它的价值消失了,也许该庆幸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还能够补偿价值的损耗。遗憾的是,马克思在讨论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时,也区别对待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谈前者时,将物化在其中的劳动时间累加到了最终商品价值上;在谈后者时,仅仅是将其使用价值新创造的价值累加到了最终产品上,而没有谈劳动力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七篇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中,也再次强调,劳动者的劳动分为两个部分,必要的劳动是为了生产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值,剩余的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用新创造的价值来弥补原价值的损失这一论断,并不能掩盖劳动力价值的的确确是由于使用价值的消耗而消失了。

三、劳动力价值定义解析

要解释这一现象的突破口只能是劳动力价值的定义。无论马克思是有目的还是无目的的定义了劳动力的价值,的确是创造性的解决了这一难题——劳动力价值在生产过程中的运动。

劳动力是一台“永动机”,在生产过程中,尽管发挥了使用价值,但它的价值没有变。有一种相近的物品可以帮助理解这一现象,机器,机器在生产中持续不断的提供它的使用价值,机器的价值会被缓慢的保存到最终产品价值中去。那么,如果这台机器可以一直提供这种使用价值而没有磨损不会折旧呢?资本家购买机器时预付的货币与资本家某一天卖出机器获得的货币是等额的,机器虽然提供使用价值,但是它的价值没有改变,依然保存在机器当中。劳动力,在马克思的定义当中,就是一台永动机,它与普通的机器差别在于机器在每一次的生产中是有损耗的,机器的使用价值有一天会完全消失,如同一般的生产原料一样,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却一直在延续,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永续的。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定义,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且是使得这种商品在市场上持续不断供应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体来说, 劳动力价值包含三个部分:一部分是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一部分是劳动力的补充者即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一部分是劳动力自身或者子女的教育培训费用。如马克思所说,第二部分正是货币不断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劳动力不是作为一个单独的生命体出现,在马克的定义中,劳动力是作为一个家庭出现,资本家购买劳动力,获得了这个家庭的劳动,家庭中的劳动者总能够提供相同的劳动,父亲老了,由子女接任,一直循环。如何证明,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价值并没有减少呢?假定,资本家A一次性购买永续的劳动力价值,虽然不知道总价值是多少,但是双方达成协议,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每天支付 的费用,这样劳动力价值相当于一个每天v的永续现金流。劳动力的所有权是资本家的,某一天,他出让劳动力给另一资本家B的时候,B要支付给A之后每天 的永续现金流,劳动力价值没有变化,一段时间之后,劳动力这台“机器”并没有出现磨损,这两个永续现金流是相等的。既然劳动力价值没有发生改变,那么劳动过程也不可能把劳动力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中。

综上所述,劳动力价值为一个每月(时间周期只是举例而言) 的永续现金流,劳动力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并不发生运动和转移。

四、理论意义

首先,文章通过分析劳动力价值的定义,给出了劳动力价值的家庭属性和永续现金流属性。在基于传统政治经济学视角进行研究时,对于这两点是不能的,否则理论的基石将会崩塌。

其次,以家庭作为研究对象来考察劳动力更能够准确反映真实状况,因为多数家庭的经济是一体的,家庭分工是事实存在的,一个工人的工资所得有可能需要满足一整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教育培训也大多是父母支付费用,但子女获得了这部分劳动力价值。在以家庭作为研究对象时,迭代模型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最后,要重视教育培训,尤其是对于子女的教育培训,因为劳动力价值是关于教育培训费用的一个不减单调函数,劳动力价值越高,通过生产劳动获得的补偿也越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篇3

关键词:劳动力价值;工资;收入差距;生产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一个又一个的跨越。但是人们的收入却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增长,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行业之间的收入更是从过度的平均主义发展为收入差距过大, 1985 年最高行业收入是最低行业收入的1.81倍,而到2009 年时该差距已扩大到4. 2 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 ~ 10 倍之间。①1988-2007 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 从7.3 倍上升到23 倍。② 我们看到,在收入差距上,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最为严重。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行业之间如此打的收入差距呢?下面笔者就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探讨一下。

一:劳动力价值:

马克思指出,计算商品价值时,应当采用类似几何学里比较图形的方法,即是把任何一个图形的面积还原为全然不同于他外形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化为他们共同尺度的东西。而在商品里,这个东西就是社会劳动,因为每一个商品的生产都要耗费一定的社会劳动,是人们共同劳动的结晶。只有按照社会劳动这个尺度才能比较商品价值的大小。即商品的价值是由耗费于,体现于,凝固于该商品中相应社会劳动量的总和来决定的。③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劳动不是商品,劳动力才是商品,因为人们使用和出售的是他们的劳动力而不是劳动,也如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必须的劳动量来决定的,一个人的劳动力只有他活着的时候才存在。④人们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发展自己的能力和延续自己的生命,必须要消费一定的生活资料,所以,劳动力的价值由三部分的价值组成:1.维持自己生存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促进自己发展即学习,劳动培训等花费的价值。3.延续自己的生命即养育子女花费的价值。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既然不同的劳动力具有不同的价值,那么在劳动力市场上按照不同的价格来支付劳动报酬当然理所应当。也就是说劳动力价值大小不同人获得不同的工资。那么劳动力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实现的?

二:劳动力价值与工资,

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必须要通过交换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正如托马斯.霍布斯所言:一个人的价值或所值,像其他东西的价值或所值一样,就是他的价格,即是他的能力被人使用时应获得的报酬。我们从商品的价格是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一规律出发: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同的劳动力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都在积极地出售,而不同的部门要求不同的劳动力价值,最后市场配置的结果就是不同价值的劳动力进入不同部门。那些劳动力价值高的人更容易进入高收入的行业或部门,而劳动力价值小的大多数只能在低收入行业或部门,劳动力价值大的获得的报酬要比劳动力价值小的多。但是却存在劳动力价值和工资不对等的情况。

三:工资与劳动生产力

人们的工资要受到他们生产出商品价值的制约,他们的劳动报酬可能是他们生产商品价值的1/3,1/2或某个数。那些收入高的行业,他们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往往也相对较高,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同样的劳动力价值而分属于不同部门他们的工资会不一样,因为他们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是有差异的,他们的工资要受到所生产商品价值的影响。而商品的价值总量与劳动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或一定劳动量所生产的商品的数和量,取决于所用劳动的生产力,而不取决于这劳动时间上的伸延或长度。⑤所以归根结底是生产力水平的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

四.结论:

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生产劳动力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劳动力的价值越大,需要支付的工资就越多,这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但是事实并不这样简单。劳动力是活的商品,能够自身通过交换实现价值,而交换的过程即是职业的选择过程。劳动力价值对工资的影响是通过从事不同的行业来实现的,表现为具有相同价值大小的劳动力向相同的行业或部门积聚,因此造成了行业间的劳动力价值分化。但是无论怎样分化,一般总是表现为同一行业的劳动力价值大小相同,不同部门的劳动动力价值大小相异的倾向。行业之间由于生产力差异的原因造成所生产的产品价值总量大小不一,进而影响到工资。劳动力价值大的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上更有机会进入生产力较高的行业,由于他们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所以反过来劳动力价值大群体更容易促进本行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也容易获得更高的工资。而劳动力价值小的只能进入劳动生产力较低的行业因而只能获得较低工资。而这些行业的生产力往往也发展得相对缓慢。这就造成所生产产品的价值悬殊,从而制约自己的收入,长期这样循环,造成巨大的收入差距。

五.启示: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调节总是把资源引向利润较高的部门而实现优胜劣汰,这就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干预。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力特别是体力劳动者的素质普遍偏低,劳动技能低下,劳动力价值小,生产力水平低,收入低,出现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严重分化。两者收入的差距相当大。国家要关注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较低而从业人员较多的基础产业的发展,努力促进产业间的均衡发展。要努力提高劳动力价值和劳动生产力。改革教育制度和内容,使教育与实际生产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使每一个劳动者都能掌握该项劳动所必要的基本技能,提高劳动力价值和劳动生产力,促进行业之间的均衡发展。(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学院)

参考文献:

[1]王赢政.我国行业收入分配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基于行业面数据分析[J].知识经济,2011(20)

[2]贾建国.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8)

篇4

林先生认为:“马克思没有划分抽象劳动的不同形态”(《交换》第33页)。于是,《交换》将抽象劳动的形态划分为“三层抽象”。第一层抽象,“舍去劳动的种的差异,都看作同等的劳动来评定它的量”;第二层抽象,“把复杂劳动和熟练劳动折合为倍加的简单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第三层抽象,“把使用先进生产手段的劳动折合为倍加的使用落后物质条件的劳动”。(《交换》第31页,第32页)

林先生划分抽象劳动的不同形态,是为了从理论上解决马克思“没有解决的不同质的劳动怎么能够实现直接交换的问题”(《交换》第27页)。林先生认为,必须扬弃马克思设想的带有空想色彩的“劳动证书”式的交换方式,“去寻求实现等量劳动交换的非直接的,即通过市场的途径”。(《交换》第21页)

虽然林先生没有指明,但我认为,林先生所说的马克思没有解决的不同质的“劳动交换”不是指“商品交换”,而是指“劳动力交换”。因为《交换》并没有对的商品交换原理提出异议,林先生涉及的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的交换方式,而是“生产者的劳动”的交换方式,是劳动力的交换方式。

商品交换与劳动力交换的关系是和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相对应的。价值范畴是商品价值范畴,不是劳动力价值范畴;如果商品价值的涵义和劳动力价值的涵义有所不同的话,那么,在弄清楚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之前,林先生关于更新商品价值涵义来解决劳动力交换问题的想法就显得不太合理了。如果用将劳动概念划分为“三层抽象”的方法更新的“价值范畴”来解决劳动力的交换问题的话,那么与传统的价值范畴兼容的商品交换原理就会受到损坏。

我把《交换》中的“劳动交换”理解成“商品交换”或“劳动力交换”,并用“商品价值”和“劳动力价值”来分别对应;这是否有悖林先生的原意?换句话说,有没有直接与“劳动交换”对应的“劳动价值”呢?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二卷的序言中写到:“有价值的,不是劳动。劳动当作由造价值的活动,不能有什么特殊的价值,正和重不能有什么特殊的重量,热不能有什么特殊的温度,电不能有什么特殊的电流强度一样”。可见,与“劳动交换”相对应的“劳动价值”是不存在的。“劳动交换”可指“商品交换”,亦可指“劳动力交换”;但是,如果同时泛指这两种交换,就会在研究中造成一定的混乱。

其实,只要弄清楚商品与劳动力的区别和商品交换与劳动力交换的区别以及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区别,就有可能对价值范畴进行更为深刻的认识,从理论上解决林先生想要解决的劳动力的交换问题。

《资本论》认为,劳动力是有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殊性有两条;首先,劳动力商品能够生产出大于自身价值的价值,而一般商品只能够生产出等于自身价值的价值;这就是说,劳动力商品是“可变资本”,而一般商品是“不变资本”。其次,劳动力商品是一种只具有使用价值的价值,而一般商品则是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的价值;这就是说,劳动力商带是一种不参加商品交换的商品。《资本论》确立的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是劳动力商品与一般商品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根本区别。这种商品与劳动力商品的根本区别,决定了商品交多与劳动力交换的区别和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区别,也决定了传统的价值范畴在社会发展史中的局限性。

马克思写道:“劳动力的价值,实际就是维持一个有劳动力的人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资本论》第1卷第161页)我们知道,汽车的价值并不等于它的生活资料——汽油的价值。那么为什么劳动力的价值却等于其生活资料的价值呢?在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生产方式中,一般商品可以以任何一件商品为等价形态,劳动力只能以其生活资料为特殊的“等价形态”;一般商品可以以任何一件商品为交换形态,劳动力只能以其生活资料为交换形态。这就是说,除了换取生活资料外,劳动力是一种不参加商品交换的“商品”。

商品价值的尺度是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由于社会必要劳动是社会劳动充分交换的结果,所以,如果劳动力是不参加商品交换的“商品”。那么劳动力也就不能在商品交换的运动过程中感受社会必要劳动的变化。因此,作为劳动力的特殊的“等价形态”的生活资料就会由于不适应商品价值尺度的变化而成为劳动力的不等价形态。劳动力和这种不等价形态的“等价”关系最初是由早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劳资雇佣关系决定的,这种本应通过但又不能通过商品交换亲解除的关系,使那时的劳动力价值呈现出一般商品价值不具备的二重性,即相对于生产力的劳动力价值和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劳动力价值”。前者是由劳动力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后者是由生活资料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前者是生产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后者是维持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前者是凝结在劳动力中的抽象的人类社会劳动,是劳动力价值,是劳动力交换的尺度;后者是资本维持与劳动力的雇佣关系的手段,是劳动力报酬,是劳动力买卖的尺度。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是消除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和劳动力价值的二重性的前提。劳动力价值取代劳动力报酬和劳动力交换取代劳动力买卖,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向传统的价值范畴提出自挑战。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它的对象和它的手段”。“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资本论》第1卷第172页、第171页)可见,劳动过程分为“劳动本身”、“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这三个要素。劳动手段只在劳动过程中与劳动本身发生关系,但劳动手段不是劳动本身。的传统观念将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手段排除在劳动本身之外,传统的价值范畴所确认的抽象劳动,是不包括劳动手段在内的纯粹的劳动力的活动;也就是说,劳动本身相当于劳动力本身。劳动的抽象相当于劳动力的抽象。

以劳动力抽象为劳动抽象的价值范畴是不变与可变资本理论的基础。在社会分工尚未充分发达和科学技术还比较落后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劳动手段的劳动工具和劳动方法十分简陋,劳动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活动过程。劳动者主要是靠自己的技能,而不是靠掌握的工具来进行“手工劳动”。“手工劳动”的分工特点是“重人不重物”,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劳动工具来进行劳动。劳动者与劳动手段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独立”的关系。劳动手段只是劳动力这个创造价值的“可变资本”和劳动对象的“中介”,只参与劳动、不属于劳动的劳动手段是只能“转移”价值、不能创造价值的“不变资本”。

到了十九世纪中期,劳动手段的能动性大大加强了;过去那种以劳动力为主以劳动手段为辅的“手工劳动”逐渐被以劳动手段为主以劳动力为辅的“机器劳动”所代替。“手艺人”越来越少,“操作工”越来越多。配套机器把劳动过程变为简单和重复的操作,使劳动力沦为劳动手段的附属品。“机器劳动”的分工特点是“重物不重人”,劳动工具使用毫无劳动技能的童工和女工,剥夺了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作用,使劳动力与劳动手段的关系处于激烈冲突的“对立”之中;劳动者破坏劳动工具的卢达运动就是这种“对立”关系的表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劳动力与劳动手段的关系逐渐达到了“统一”。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中,专门的人才必需掌握专门的工具才能进行“专业劳动”。“专业劳动”的分工特点是“重物又重人”,劳动力与劳动工具和劳动方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孤立的劳动力或孤立的劳动手段都是无法进行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作为“劳动本身”的“有目的的活动”的。

篇5

所谓工资价值导向是指工资作为劳动力价格能否反映劳动力价值,决定着人才资源流动的方向。

1、工资价值导向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要求商品的价格必须反映商品的价值。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工资同样必须真实反映其价值。如果劳动力的价值得不到合理的价格反映,建立在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不可能巩固。劳动力适应价值规律的要求,必然向着能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方向流动。市场经济中人才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受到工资福利、劳动条件、个人志趣、人际关系等劳动者自身条件的影响,这些因素中工资作为劳动力价格的货币表现形式,体现劳动者的物质利益,起着引导劳动者主观流动的作用。

2、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含义是将合适的人才安排到社会需要的岗位上。要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必须保证这些岗位能够提供合理反映劳动力价值的价格—工资。只有在劳动力的价值能够得到合理价格体现的情况下,人才资源才能按照价格机制的作用规律向这些岗位流动。如若不然,人才资源不仅不可能流向这些岗位,反而会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从这些岗位流失。

二、工资的供求导向是调节人才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

所谓工资的供求导向是指工资作为劳动力价格,反映着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影响劳动力资源在不同行业、岗位之间的配置。

1、工资供求导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总是向着能提供较高价格的方向流动。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也不例外。当某一行业,某一岗位的劳动力价格较高时,劳动力资源将会大量涌入这一行业和岗位;而当劳动力价格较低时,劳动力资源又会相继离开这一行业和岗位。基于工资价格形式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不同数量表现,就为劳动者而言工作的选择提供了特殊的价格信号。依据这一特殊的价格信号,人才资源按照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得以配置。

2、特殊地区工资人才资源配置国家在边远地区设立艰苦地区津贴,对于苦、脏、累、险行业及岗位设立艰苦岗位津补贴,在工资上实行倾斜政策,通过工资的供求导向引导人才向这些地区和岗位流动,保持现有人员的稳定。

3、工资分配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市场经济规律在工资分配上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工资必须能合理反映劳动力价值,即劳动者所提供劳动的质和量必须得到合理的工资体现。这就要求在工资分配中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一原则,确定职工工资时,主要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按劳分配不仅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基本精神,而且保证了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能得到合理体现,为人才资源在工资这种特殊价格机制的作用下进行合理配置。

三、案例

某单位利用工资的调节职能,稳定了人才队伍。使企业充满了活力。主要做法是:

1、坚持制度创新,转变观念,制定了《项目、创新、贡献分配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分配的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得到了员工的认可和支持,劳动效率显著提高。

2、调整分配重点,拉开分配差距。将原来的分配重点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调整增加经营管理、技术等关键人才收入为主,突出管理、技术、知识的作用,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拉开分配差距,真正做到贡献大收入高。

3、实施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极大地调动了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将他们的知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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