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1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老龄化现状及对策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国内外有关健康老龄化及老年体育的相关专著和文章,并在宜春市统计局、宜春市委老干部局、宜春市体育局等单位获取了可供参考的相关资料。
1.2访谈法
访问了宜春市统计局、宜春市委老干部局、宜春市体育局老年体育协会、宜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部分社区等单位的部分领导,利用早晨和下午的时间走访了部分老同志。
2.结果与分析
2.1相关概念的界定
20世纪是世界人口老龄化的起步阶段,21世纪是高峰期。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健康老龄化是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要求。“健康老龄化”(Healthyaging)最早出现于1987年5月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这次大会决定,把老龄化研究纳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老年保健纲要。1990年9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40届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地区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将“健康老龄化”作为战略问题提了出来。1992年,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了《2001年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开展健康老龄化运动。健康老龄化强调的重点是人在进入老年之后,尽可能长久地保持在各方面,包括生理、心理、智能等方面良好的状态,其目的在于使所有进入老年的人,包括那些虚弱、残疾和需要照料的人,都能提高健康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健康老龄化的实现,作为一项全球性的发展策略,正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2.2宜春市健康老龄化现状
2.2.1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
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确定的“老年型”人口标准,宜春市于1999年进入老年型市,比江西全省提前六年进入老年型社会。宜春辖六县三市一区,总人口537.42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68万,占总人口的12.7%。全市老年人70%以上生活在农村。据统计,我市现阶段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80.6万,约占总人口的14.7%,到2030年将达到25%,每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而且高龄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大大高于总体老年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当前,宜春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一个传统农业地区,也是一个贫富悬殊比较大的地区,经济活跃度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群众的人均收入少、消费水平低、富裕程度不高。宜春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赡养和社会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社会就业压力加大,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
2.2.2政府关注尚存不足。
宜春市老龄工作起始于1986年,20余年来,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以推进基层老龄工作为重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第一,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推进了社区和农村老龄工作;第二,认真做好安老养老工作,全面提高了老年保障水平;第三,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了老年生活质量。
但是,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和认识水平的影响,宜春市的老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养老保障的覆盖面较窄。2006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8.8万人,约占城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0%。绝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农保业务开展有限。医疗保障程度较弱,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很难一下子得到解决。二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短缺,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和老年人的比例只有3.23%;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相对缓慢,老年文化设施人均不足0.1平方米,城郊及农村的老年文化设施更少,有的甚至是空白。三是贯彻老年法律法规和开展敬老道德宣传方面还存在不足,敬老养老意识不够浓厚。四是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工作队伍还比较薄弱,人员少,经费短缺;各老部门协调共管不够,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2.3宜春市老年体育现状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尤其是人口高龄化的增长,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风湿病等为主的慢性病已逐渐成为影响老年人健康的主要疾病,消耗的医疗费用高、卫生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对国家财政、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改善老年健康,发展老年体育无疑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老年体育是以增强老年人体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延缓衰老、延年益寿,满足老年人健身、保健、医疗、消遣、休闲、娱乐等方向的需要,使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会活动。
2.3.1老年体育人口及体育需求不断快速增长,活动内容广泛。
自1998年以来,在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宜春市承办了江西省十运会和第五届全国农运会以及120多项(次)国家级、省级赛事,城市建设及体育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为老年人参与健身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再加上政府部门和社区的各种老年体育活动组织的宣传发动,老年人对体育的认识思想观念发生转变,体育锻炼意识增强,对健身、强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健康老龄化”成为许多老年人追求的首位目标,老年人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增多,活动内容广泛,包括个人活动和小团体活动等多种形式,主要有跑步,太极拳、剑,木兰扇,保健操,舞蹈,球类,棋类和健身器械等等。
2.3.2老年人体育组织形式主要是政府主导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
自1983年宜春市成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以来,县、街道、社区的各级老年人体协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政府财政投入少,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单位事业编制少,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注意力及工作重心有偏差,对老年体育的督促、指导和要求的力度显得不够。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受到很大的影响。
据调查,由社区、单位和辅导站、俱乐部等担负组织起来的体育活动约占所有参加体育活动人群的1/4。老年人的体育活动,仍然是以个人锻炼和朋友、同事或家人一起等自由组合与自发形式为主,由于缺乏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等,许多活动最终被迫推迟或者取消,这些都给老年体育的发展带来了不便。
2.3.3老年人体育锻炼缺乏科学指导。
老年人身体机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人应具有独特的体育锻炼方法,再加上老年人对活动量和强度的敏感性,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安排和指导。这些锻炼方法的安排和指导,若没有具有专业性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来承担,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导致许多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减弱。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少、质量低,不能满足群众需要,而且大部分体育指导员是业余性质,缺乏专业知识技术与技能,老年体育指导员更是廖廖无几。
3.对策与建议
3.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实现健康老龄化,政府的责任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需要,对老年人提供社会、经济、身体保障;此外,还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服务,传播公共卫生与医学知识,使人们能够以健康和幸福的状态进入老年期。更重要的是树立新的老年观,打破对老年人的消极看法,健康的老年人仍然是家庭、社区和发展经济的资源,特别鼓励老年人参与家庭和社区生活。对老年人个人来说,关键是根据本人特点和实际情况保持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按照个人的需要、选择和能力,主动创造参与经济发展的机会。
3.2发展老年体育运动
宜春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赡养和社会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社会就业压力加大,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改善老年健康,发展老年体育无疑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3.2.1以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尚无力投入大量资金来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水平,多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亦不容乐观。所以,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也不能彻底走市场化道路,应该走一条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道路。
3.2.2随着科学文化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老龄人体育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已成为老年人生活方式中重要的追求,应当加强对老年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加强对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指导,使老年人的体育活动更加科学化。
3.2.3随着老年人口的明显增加,城乡、地区的差异使得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老年人体育活动无法保障,应当加强其终身体育思想的教育,因地制宜,进一步将老年体育普及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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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元镇.中国的老年健康与老年体育[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1999.1.
[3]孟和.新时期老年体育特征及对策[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增刊),1994.17.
[4]朱光辉,孟凡强.从体育的视角看健康老龄化的实现[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6.1.
[5]辛利,周毅.中国城市老年人体育生活方式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体育科技,2001.3.
[6]岳文雨.试析中国老年体育的现状与发展[J].安徽体育科技,2001.3.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1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到来,其对各个领域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中国是否能够成为繁荣和稳定的发达国家,并对世界人口转变和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总体快速发展,公民的平均寿命得到了提高,这也促进了人口老龄化的提早到来。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女性平均寿命为71岁,男性平均寿命为70岁,比1978年前提高了十岁左右,60岁以上的人口增加到十分之一。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近40年,少出生了3亿人口,人口出生速度的减缓给社会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中青年劳动力开始短缺;其次人口提前老龄化,社会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越来越高。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的国力对人口老龄化的负担能力还很脆弱。人口老龄化也成为了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较大现实的社会问题。
二、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老龄化问题与其他老龄化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人口规模大、老龄化发展迅速的特点。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在农村,养老问题面临两难选择
首先,农村老年人的最主要收入来源是体力劳动收入,农民收入本来就不高。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劳动能力尤其是体力劳动能力逐渐减弱,劳动收入减少。一旦失去了劳动能力,也就没有了收入,依赖子女照顾,居家养老目前是农村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 其次,由于农村传统的习俗,因子女要结婚、买房,作为父母的农村老年人,往往将自己年轻时积蓄全部资产都资助给了子女成家立业。这样,一旦子女本身没有能力发展好家庭经济造成经济困难,老年人很难从子女那里得到生活保障;再次,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性较大,有劳动能力的年青人大多都进城打工,留在农村的大部分是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儿童,老年人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而且还要照顾儿童。这样农村老年人不仅背负一定的劳动负担, 更没有条件得到家庭的照顾。
(二)城镇养老问题复杂多样
在我国城镇地区,不同的老年人群w存在着不同的养老问题,我国虽原有退休制度,但是退休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物价不断上涨造成退休金贬值;二是退休年龄偏早,影响一些仍有工作能力的退休人员发挥才干,浪费人力资源;三是现行退休制度的职工退休劳保基金的分配形式存在问题。离休干部的问题,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个人生活却发生了变化, 由为事业转而为生活,由面向社会转而面向家庭,精神生活感到不习惯。留守老人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城镇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处理难度面临多重困境。
三、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
老龄化社会问题必将深刻地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发展老龄事业的工作格局。国家成立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确定了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政策;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把老龄事业明确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城市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和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实行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许多地方还对救助贫困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采取了特殊的措施。老年服务事业发展迅速。为了更好的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倡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充分发挥居家养老,不仅仅是简单解决养老问题,更重要的是对老年人进行晚年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尤其是在我国农村, 绝大多数老年人因条件所限,只能在家中度过晚年,因此居家养老仍是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一种主要方式。
(二)逐步完善养老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特别是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1986年就开始实行,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养老需求,也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一些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应对,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利。值得指出的是, 对于我国的农村的养老问题来说,我国已经着手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并且得到了农村地区的响应与支持,在不久的将来,这一制度定将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做出巨大贡献。
(三)转变我国的老年人价值观,重视老年人资源的开发利用
目前,我国的健康老年人越来越多,他们希望继续工作,需要实现老有所为。国家要搭建平台,将具有丰富技能、经验且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合理地利用起来,继续为国家建设发挥余热。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地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老年人的价值观,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再就业以及精神文化生活。
参考文献:
[1]宁景超.老龄化趋势下养老模式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3).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究其根源,其一,老年人口基数大。根据中国统计局相关资料并参照国际通用人口老龄化社会标准,早在1999年,我国就已经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中国作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其老年人数量占据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其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仍在加快;其三,家庭结构和养老模式不合理。中国家庭典型421结构和不匹配的养老模式给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的压力。如何妥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选择并完善养老模式,将成为提升国民的幸福指数和保障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社保专家指出,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生在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单纯依靠适度普惠的社会化养老方式来解决数以亿计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并不现实。倡导和发展家庭养老也就成为进一步破解养老难题的不二选择。
二、居家养老现状研究
我国政府逐渐开始重视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并采取法律、财政手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法律保障。为了应对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民政部加快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012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等内容,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更是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并将每年的重阳节定为老年节。
(二)社会保障。国务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规划要求,到2015年“十二五”末,养老床位要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而去年底,全国养老床位是390万张,每千名老人20.6张。同时,社区为老服务的覆盖率,城市要达到百分之百,农村要达到50%。
但是基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地区差异较大和地区间人口老龄化程度发展不平衡的事实。我国居家养老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具体来讲,
其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差异比较明显。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浙江、江苏、山东等中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比较严重,而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如新疆、、青海、宁夏等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小。地区之间老龄化程度的差异,预示着未来人口流动的加剧,人口老龄化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明显,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将通过吸引西部地区年轻劳动力的流入而得到满足。因此,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将减小地区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但如果劳动力从不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的速度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二,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居家养老模式的是否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依赖于当地居民收入。但是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收入低、社会保障发展滞后、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窄、城乡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的现状尚未改善,这也加大建立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难度。
三、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
针对居家养老模式现在存有的弊端,本文认为可从以下四个层面进行改进,
(一)国家层面。中央政府应顶层设计,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文化,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级依据本省实际需求,补充相应的基础建设。同时需要兼顾“社会福利”和“市场福利”,防止“政府干预过多”和“市场调节走偏”两大弊端。
(二)企业层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一方面可以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规模大、前景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补助;另一方面采取税收优惠、减免费用等措施,对养老服务业予以大力发展和扶持,落实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向养老机构进行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家庭层面。鼓励421型家庭多生一胎和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并在家庭成员的早期教育上形成孝道的思想观念,通过家庭成员的相互协作,减轻个人的养老负担。同时,通过家庭财富的共同积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四)个人层面。物质上,鼓励个人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提倡全民参与养老、医疗等保险,并倡导部分身体健康的老年人的再就业;精神上,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以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以及和谐老龄化。
参考文献:
[1]刘维.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居家养老模式思考[J].理论月刊,2010,09:70-72.
[2]胡钟月.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困境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3,12:204.
[3]王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思考[J].当代经济管理,2012,04:52-55.
1 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现状
根据我国2011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占到8.87%,根据国际标准,我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呈现出发展迅速且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等特点。
1.1 人口基数大,发展迅速
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预计根据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多,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多,将占到总人口的20%左右。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依这种快速发展的增长速度计算,我国老龄化程度将日益严重,将给社会和自然造成沉重负担。
1.2 老龄化发展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
由第六次人口普查可知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极其不平衡,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特点。大中城市提前达到人口老龄化,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老龄化程度比较严峻。同时东部沿海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老龄化的性别分布上,女性人口也高于男性人口,所以呈现出了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1.3 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后代子女的锐减
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老年人口基数的增加而年轻人口基数的减少,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的实施及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等,导致人们由以前“枝繁叶茂”的传统观念到如今的“少生优养”的转变,我国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也伴随着低龄人口的减少趋势。
2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面临的问题,但对于相对不发达的我国来说,与经济不相匹配的人口超前的老龄化,将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1 社会劳动力下降且出现劳动力老化现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引起劳动力增长放缓。从目前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到2020年以后,我国劳动力人口比例将出现下降趋势,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劳动力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是劳动力人口将呈现内部结构将出现老化趋势。
2.2 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面临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对社会医疗、养老、卫生等社会服务基础保障设施的需求增大,这些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根据预测,到2050年,每年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将达到18万亿元,到2030年将占到国民收入的10%,将大大加重财政负担。同时这也将对我国社保制度提出新的挑战,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等问题亟需解决,以期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目标。
2.3 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目前情况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为依据的老龄政策体系,但是由于缺乏其他相关制度的支持,所以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同时可操作性也比较差功能较为单一,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
3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现状,可以通过学习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先进经验及策略,结合我国的国情,通过各种途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为社会继续贡献力量。下面我们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方面进行如下分析:
3.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在我国《宪法》中除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外,针对老年人的退休制度受到法律保护,且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护及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在《民法通则》中并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权利进行规定,但是规定了老年人作为一般公民享有的财产权、继承权、婚姻自由权、著作权、生命健康权和名誉权等权利。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同等处分权、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及老年人作为父母或继父母时享有的子女对其的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时,父母在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是以特别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老年人权益内容的法律,除了以上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之外,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还享有参与社会发展、依法享有养老金和其他待遇的权利,依法享有医疗待遇的权利等。刚刚修改入法的“子女常回家看看”等都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除了以上的规定的权利外,老年人还享有以下特殊的权利:老年人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享有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权利;优先立案的权利和享有先于执行的权利。
3.2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3.2.1 立法保障的局限
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在立法保障方面还存在着法律体系层次不明的现象,而且现行的法律对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且内容较为空泛,出现大量的立法空白。
3.2.2 法律实施的局限
立法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但是法律目的的实现在于其实施,而目前情况下由于公民法律意识薄弱及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对我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在实施中也存在局限性,比如(1)部分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导致遗弃、虐待老年人的现象普遍存在。(2)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由于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体力、反应能力不足等,导致成了社会不法分子盗窃、抢劫、诈骗的重点对象。(3)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实现。(4)由于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识及一些司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使得法律赋予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援助权利等不能得到有效落实。(5)“常回家看看”入法,但却没有相应的违法惩罚措施,但却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等问题。
3.3 加强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3.3.1 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定位,理清层次
虽然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较多,但是存在层次不明,特别权益保护定位不明确的现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特别法律,应当突出其地位,把其作为老年人权益维护的最直接的法律,应当把分布在其他法律法规的老年人特别优待等权利补充进来,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并贯彻实施。
3.3.2 修正法律内容,突出其核心地位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作为对宪法的继续和延伸,更加专门、详尽地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是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制性法律武器。所以在实践中应当严格的依法执行,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放在保障权利的核心地位。借鉴发达国家“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有条件的取消部分工作的年龄限制,让有能力有条件的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满足日益增多的老年群体的需要。
3.3.3 完善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制度
加强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宣传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年轻一代敬老爱老的道德及法制教育。相关部门联动起来,加强基层和社区老年维权工作,对侵害老年人权利的行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由社会老年人权益维护机构及时处理,以确保老年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由政府机关强制在基层司法所设置专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人民法院系统应当切实执行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先于执行”、减免诉讼费用等的制度,设置专门的审判组,在审理涉及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养老金、医疗等案件时,有人民陪审参与,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 结语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显得日益重要,通过适时研究调整人口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保证老年人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最重要的是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全方位的努力,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思想,从而才能健全老年人社保制度,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从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参考文献:
[1]罗漾.我国人口老龄化所致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4月.
[2]黄文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应对研究[J].河北法学第30卷第12期.2012年12月.
社区老年护理是以老年人为主体,从老年人身心、社会文化的需要出发去考虑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及护理措施,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随着世界范围内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
1 人口老龄化现状
1.1世界人口老龄化现状 据官方统计,2006年世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6.88亿,预计205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20亿,其中有7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已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1]。
1.2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点 我国人口老龄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口学家曾预测[2],到204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3.12亿后仍会继续上升。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以下特点:(1)人口老龄化提前到达高峰;(2)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3)经济和社会等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使得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艰巨。
2 社区老年护理现状
2.1国外社区老年护理现状
2.1.1美国社区老年护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模式。如形成了“医院—社区护理机构—家庭护理机构”的服务设施,建立了“疾病护理预防保健生活照顾”为一体的网络系统。同时在社区老年护理的研究上也取得了成就,如安德逊的“与社区为伙伴”的模式[3]。
2.1.2按联合国制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以上为老年型社会的标准,澳大利亚早在1940年就已步入老年型社会[4]。澳大利亚的养老机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老年护理院和老年公寓等护理院所,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或非专业护理服务;二是社区和家庭养老,主要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的非专业护理服务[5];社区护理模式主要为居住性老年护理和老年病房的治疗与护理。
2.1.3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推进,日本的老年护理已走在世界的前列。日本建立了医疗、保健、福利、介护、疗养院、老人保健中心、康复机构、托老所、家庭护理、小规模多功能住宅护理、老年痴呆专用设施日间托管服务等一系列福利设施[6]。
2.2我国社区老年护理的现状
2.2.1港台地区 台湾、香港等地区在探索老年人护理体系构建方面有丰富经验。如香港特区政府极力推行老年照护服务[7],形成了科学完善的老年照护体系。这一体系由医院老年专科、老年人日间医院、长者社区支援服务、安老院和宁养服务组成,承担全港老年人的照护任务。香港各个社区设有老年日间活动护理中心(托老所),如梅艳芳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社区老人护理中心等,让老人在社区中获得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并缓解家庭的养老压力等。
2.2.2内陆地区 上海是我国内陆最早开展社区的城市之一,也是取得成果最好的城市之一。目前的老年护理机构主要有:老年护理院、养老院、家庭病床和居家养老四种形式[8]。“大庆模式”的老年护理工作形成以“核心医院—二级地方医院—社区服务站”一体化的老年护理网络[9]。南京建立社区老年人家庭养老护理服务中心[10]。
3 社区老年护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护理的目标指向个人、家庭、人群和社会提供卫生保健支持,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命质量。老年社区护理是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医疗保健需求增加的最佳途径,它是把治疗、健康教育和康复服务融为一体,起到了促进健康和预防疾病的作用。
国内外都已形成了多元化的老年护理模式,而长期护理服务需要迫切,呈逐渐扩大趋势。长期护理服务的提供包括两大类:市场提供的服务和非市场提供的服务。前者是指机构护理服务和家庭护理服务,后者主要指由服务对象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或志愿者提供的护理服务。“机构”与“居家”结合,既提供机构养老的全面的专业化的照料服务,也同时实现了居家养老的舒适、便利与温情。
从世界范围老龄化的形式来看,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护理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催生了多元化的老年护理模式,为解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参 考 文 献
[1]胡杨译.世界人口老龄化现状[R].2009.
[2]刘萃侠,肖健,耿晓峰.老年人主观幸福感测量结果的正向分布及其影响因素浅析[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3,4(23):204—206.
[3]李继坪.社区护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26-30.
[4]林岩.澳大利亚的人口老龄化及老年卫生服务[J].老年医学与保健,1998,4(1):39-41.
[5]李红玉,郭立.澳大利亚老年卫生保健服务模式对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改革的启示[J].医学教育,2003,6(12):28-31.
[6]陈学诗.心理卫生应与社区精神卫生相结合[J].上海精神医学,2002,14(3):128-129.
[7]宋慧娟.香港老年照护体系概况[J].中国护理管理,2006,6(11):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