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1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物联网安全技术规范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征文内容如下:
1.计算机安全、下一代网络安全技术;
2.网络安全与网络管理、密码学、软件安全;
3.信息系统等级安全保护、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5.移动互联网的安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移动计算平台安全性研究;
6.信息内容安全、通信安全、网络攻防渗透测试技术;
7.可信计算;
8.关键基础设施安全;
9.系统与网络协议安全分析;
10.系统架构安全分析;
11.面向业务应用的整体安全保护方案;
12.信息安全漏洞态势研究;
13.新技术新应用信息安全态势研究;
14.Web应用安全;
15.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实施与发展现状;
16.国内外电子认证服务相关政策与标准研究;
17.电子认证服务最新技术和产品;
18.电子认证服务应用创新;
19.电子认证服务行业研究和热点事件解析;
20.可靠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认定程序/技术规范/应用规范/应用案例分析;
21.数字证书交叉认证技术规范/应用规范/应用案例分析;
22.电子认证服务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融合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应用发展情况;
23.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标准;
24.信息安全和功能安全标准化;
25.信息安全和功能安全集成技术;
26.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性的技术指标与经济成本;
27.信息安全产品设计和系统集成;
28.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的评估与认证;
29.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
30.工业自动化安全面临的风险;
31.国外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的做法;
32.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33.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性的建议;
34.工控系统与信息系统对信息安全的不同需求;
35.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性与可用性之间的矛盾与平衡;
36.应用行业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37.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测评体系;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
市、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规划、物价、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第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鼓励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乘梯。
第六条 鼓励采用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电梯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鼓励电梯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管理者参加电梯责任保险。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与销售
第七条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第八条 电梯设置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电梯选型、配置及电源的要求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综合考虑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功能。
电梯的数量、位置功能布局等设置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 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电梯参数以及电梯使用管理者等情况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电梯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并将销售电梯产品目录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禁止销售电梯残次零配件。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电梯使用管理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电梯的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管理者。其中,属于多个产权所有者的,可以协商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已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二)电梯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的,该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三)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电梯使用管理者的,依照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上述(一)、(二)项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定期检验日期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封停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三十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重新启用的,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履行下列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电梯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二)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四)监督电梯的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六)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电梯使用管理者发生变更的,原使用管理者应当向新使用管理者移交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六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电梯使用管理者。
第十七条 电梯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电梯使用管理,确保交付给业主的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解决。
第十八条 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电梯的住宅小区,其电梯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应当就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对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三)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电梯使用管理的相关信息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四)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由物业服务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告、说明原因;
(五)电梯的运行、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所需的经费应当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利用电梯设置商业广告的收入,业主与物业服务单位可以约定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六)电梯的重大修理、更新和改造费用,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使用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每秒2.5米的乘客电梯以及其他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采用电梯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幼儿园、小学、老年公寓的电梯应当明确专人操作。
第二十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仪器设备和应急救援电话。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将单位名称、资质范围、驻本市办公地点、作业人员、仪器设备情况、应急救援电话、维护保养对象等信息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二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六)建立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技术档案;
(七)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前的安全性能自行检查,出具自行检查报告,并配合电梯使用管理者做好电梯定期检验的申请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管理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及时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一)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二)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报停、报废电梯的;
(三)违规进行电梯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接到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建筑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以及车站、港口、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乘客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与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联网。
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联网。
本办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在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时应当加装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联网。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指导规范。
第二十六条 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不得使用的电梯;
(二)采用撞击、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三)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四)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电梯的检验
第二十七条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工作。
电梯检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电梯检验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 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检验周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发生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影响电梯额定载重量、平衡系数、噪声、速度、加减速度、平层精度等性能指标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要求提前进行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机构收到电梯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检验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自整改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
检验意见通知书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整改情况予以监督。
第三十二条 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修理、改造或者报废的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报告。
第三十三条 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以及评估报告建议报废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告知电梯产权所有者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十五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继续使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
(一)位于医院、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以及车站、港口、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
(二)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较多的;
(三)经过安全技术评估认定为需要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重点安全监督的。
第三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和电梯检验工作质量监督抽查机制。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等总体状况以及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的资质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有关电梯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过程中违法行为以及电梯事故隐患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违反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电梯安全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移交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一)物业服务单位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执行,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处理的;
(二)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被依法撤销许可后,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
(三)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所涉及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需要依法查处的。
第四十一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的;
(二)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未封停电梯、未设置停止使用的警示标志或者未办理停用手续的;
(三)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
第四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事故的种类从20xx年开始,中国平均每年电梯事故起数在40起、死亡人数在30人左右。20xx年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万台死亡人数为0.17。
随着物联网在国家基础设施、经济活动、以及智能家居、交通、医疗等社会活动方面的广泛应用,物联网的安全问题已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攻防等技术领域范畴,而是已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1 物联网安全风险分析
从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角度讲,物联网各种智能终端的广泛联网,极易遭受网络攻击,增加了用户关键信息的暴露危险,也加大了物联网系统与网络的信息安全防护难度。
2 物联网攻击技术及安全防护体系
2.1 感知层安全问题
⑴物理安全与信息采集安全。感知层是物联网的网络基础,由具体的感知设备组成,感知层安全问题主要是指感知节点的物理安全与信息采集安全。
⑵典型攻击技术。针对感知层的攻击主要来自节点的信号干扰或者信号窃取,典型的攻击技术主要有阻塞攻击、伪装攻击、重放攻击及中间人攻击等。
2.2 网络层安全问题
网络层主要实现物联网信息的转发和传送,包括网络拓扑组成、网络路由协议等。利用路由协议与网络拓扑的脆弱性,可对网络层实施攻击。
⑴物联网接入安全。物联网为实现不同类型传感器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共享,采用了移动互联网、有线网、Wi-Fi、WiMAX等多种网络接入技术。网络接入层的异构性,使得如何为终端提供位置管理以保证异构网络间节点漫游和服务的无缝联接时,出现了不同网络间通信时安全认证、访问控制等安全问题。
跨异构网络攻击,就是针对上述物联网实现多种传统网络融合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跨异构网络安全体系标准,利用不同网络间标准、协议的差异性,专门实施的身份假冒、恶意代码攻击、伪装欺骗等网络攻击技术。
⑵信息传输安全。物联网信息传输主要依赖于传统网络技术,网络层典型的攻击技术主要包括邻居发现协议攻击、虫洞攻击、黑洞攻击等。
邻居发现协议攻击。利用IPv6中邻居发现协议(Neighbor Discovery Protocol),使得目标攻击节点能够为其提供路由连接,导致目标节点无法获得正确的网络拓扑感知,达到目标节点过载或阻断网络的目的。如Hello洪泛攻击。
2.3 应用层安全问题
应用层主要是指建立在物联网服务与支撑数据上的各种应用平台,如云计算、分布式系统、海量信息处理等,但是,这些支撑平台要建立起一个高效、可靠和可信的应用服务,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策略或相对独立的安全架构。典型的攻击技术包括软件漏洞攻击、病毒攻击、拒绝服务流攻击。
3 物联网安全防护的关键技术
物联网安全防护,既有传统信息安全的各项技术需求,又包含了物联网自身的特殊技术规范,特别是物物相连的节点安全。
3.1 节点认证机制技术
节点认证机制是指感知层节点与用户之间信息传送时双方进行身份认证,确保非法节点节点及非法用户不能接入物联网,确保信息传递安全。通过加密技术和密钥分配,保证节点和用户身份信息的合法性及数据的保密性,从而防止在传递过程中数据被窃取甚至篡改。
物联网主要采用对称密码或非对称密码进行节点认证。对称密码技术,需要预置节点间的共享密钥,效率高,消耗资源较少;采用非对称密码技术的传感,通常对安全性要求更高,对自身网络性能也同样要求很高。在二者基础上发展的PKI技术,由公开密钥密码技术、数字证书、证书认证中心等组成,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机密性和不可否认性,是物联网环境下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方案。
3.2 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技术,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物联网中未授权或异常的现象,检测物联网中违反安全策略的各种行为。
信息收集是入侵检测的第一步,由放置在不同网段的传感器来收集,包括日志文件、网络流量、非正常的目录和文件改变、非正常的程序执行等情况。信息分析是入侵检测的第二步,上述信息被送到检测引擎,通过模式匹配、统计分析和完整性分析等方法进行非法入侵告警。结果处理是入侵检测的第三步,按照告警产生预先定义的响应采取相应措施,重新配置路由器或防火墙、终止进程、切断连接、改变文件属性等。
3.3 访问控制技术
访问控制在物联网环境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从TCP/IP网络中主要给“人”进行访问授权、变成了给机器进行访问授权,有限制的分配、交互共享数据,在机器与机器之间将变得更加复杂。
访问控制技术用于解决谁能够以何种方式访问哪些系统资源的问题。适当的访问控制能够阻止未经允许的用户有意或无意获取数据。其手段包括用户识别代码、口令、登录控制、资源授权、授权核查、日志和审计等。
[参考文献]
[1]刘宴兵,胡文平.物联网安全模型与关键技术.数字通信,2010.8.
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是指建筑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之一。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一方面关系到建筑本身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因而,如何加强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就成为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
我国存在的主要的建筑工程结构安全问题
1.1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规范水平低
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建筑结构安全性规范水平远远的落后。其具体的表现为:1、对于建筑构件的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平,我国通常采用的是安全系数或者是分项系数作为衡量的标准,其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就越好;2、关于结构整体的牢固性,我国使用了以防止爆炸、地震等灾害的建筑整体牢固性规范设置仍不是非常的严谨;3、对于建筑结构的耐久安全性,我国建筑安全性规范只是突出了建筑结构的强度,忽视了建筑在环境中的耐久安全性。
1.2建筑工程的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结构安全性的认识不足
目前,虽然建筑工程结构领域的相关设计和管理人员开始重视结构安全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很容易出现人为的失误而导致的建筑工程结构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建筑的安全性和广大人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3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缺乏紧密性
在我国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与建筑的施工人员之间的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而且这种设计者与施工者脱节的现象非常的常见,给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建筑单位在设计施工图时有可能对于部分的施工的标准或者是细节不是十分的熟悉,同时施工单位有时又不能够准确的掌握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计算书。这种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这种做法没有客观的数据分析和科学的理论依据,可能就会为建筑结构的安全性留下隐患。
1.4建筑设计规范存在问题
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有效前提就是科学合理的建筑设计,然而我国目前的建筑设计规范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如,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很少考虑建筑工程结构的正常的使用寿命,知识考虑工程的试用期间的承载力的状态,这种考虑缺乏全面性和彻底性。
提高我国建筑结构安全的措施
2.1加强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技术规范的应用
面对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结构安全规范不足的地方,建筑领域的相关人士已经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但是,现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在短期内就得到完善是不可能的,因而建筑人员要加强对现行安全技术规范的使用,才能保证提高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对于一些地壳活动活跃的地区,要加强建筑设计的防震设计,从而防止地震带来的灾害,防止其他外力共振冲击对于建筑物造成的损害。所以强化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者和施工者对于建筑安全规范的重视十分的必要。
2.2重视环境因素对于建筑结构安全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结构中,其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是衡量建筑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前,很多的建筑的设计和施工都偏重各种负荷作用下的结构的强度,忽视了外界环境对于建筑工程安全耐久性的要求。所以在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和施工中,要结合外界环境因素对于建筑的影响,从而提高建筑物抵御风险的能力。其能够有效的减轻地震以及爆炸等灾害对于整个建筑物的影响,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建筑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条不紊的联系在一起,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在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可以事先对于建筑施工的具体的方法提高相应的要求,对水泥浇筑的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使整个工程形成一个复杂的有体系的系统。在安全管理中要强调以人为本,将科学的安全管理理念融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同时相关的设计者以及项目的管理者要深入的学习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强化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2.4在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性管理中引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方法
随着计算机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管理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行各业中。在现代建筑行业对于建筑物的高度以及强度等要求,传统的安全性管理理念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管理的需要。
总而言之,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建筑工程也在向着更高、更现代化、功能更齐全的方向发展,社会对于建筑结构安全性的要求也是越来愈高,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问题直接关系者国民经济安全。因而,要足够的重视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性。然而,在我国,由于建筑工程结构出现问题,导致的各种事故屡见不鲜,建筑安全性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所以相关的部门以及建筑专业人员,要不断的研究,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不断的完善,同时要不断的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建筑方面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推进我国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性的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性尽快的达到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为我国的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为有效的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郑应建.建筑工程结构施工质量控制.[J].建筑论坛.-70
[2].曾志雄.高层建筑基坑支护工程结构设计与施工.[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0):166
[3].赵雁 钟志远.建筑工程结构加固补强专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概述.[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9(4):112
1 物联网的设计原则和设计目标
1.1 物联网的设计原则
由于物联网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SG-ERP架构管控和“四统一”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侧重遵守一些设计原则。依据电力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特点,大概有以下几种原则。
1.1.1 “四统一”原则
也就是公司信息化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的四大原则。必须要遵循公司相应的规范、标准、制度、设计和进度的要求,应在公司统一指导下开展好物联网应用示范的工作。
1.1.2 先进性原则
项目应该要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先进性,当然项目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技术也必须符合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符合相应的发展方向,进而促进物联网和智能电网的迅速发展。
1.1.3 实用性原则
由于物联网发展与实际互相联系,所以我们所用的产品、技术和设备都要符合实际的要求,应该具有实效性,从而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得电力生产管理水平得到发展,电网得到发展。必须注意的是,一定不要为了示范而进行示范,否则的话可能会产生意外的安全隐患和一定的经济损失。
1.1.4 规范化原则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SG-ERP数据、平台功能、接口、编码规范以及管理制度等软硬件集成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物联网领域应用示范项目的建立。如果有一些没有确定的公司标准制度,则应该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IEC、OGC、ISO等相关国际标准。
1.1.5 安全性原则
在进行物联网领域应用示范项目的建立时,要有一定的抗攻击性,也应该保证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物理安全等。相应的规章制度有《国家电网公司应用软件通用安全要求》、《智能电网安全防御体系》以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
1.2 物联网的设计目标
首先,在物联网项目的研究和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完成《电力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标准。在电力物联网体系架构的参照下,建立起一定的示范作用。同时,面向生产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的标准化数据服务接口给予提供,从而使得物联网功能应用和业务集成的功能得到实现。通过物联网状态感知技术实现玉皇阁10kv配电线路状态的故障预警和在线监测。
2 电力物联网应用的实施方案
2.1 电力物联网应用的实施范围
配网线路、环网柜、电缆井、开闭所、配变以及电缆沟是主要监测的配网设施。配电网线路的预警以及监测的实施范围也包括在配网线场安传感器,从而实现物联网配网设施的故障预警和在线监测。其中,试点物联网应用示范的项目选取了四个环网柜、一个用户配变和一条架空线路,在兴庆区进行实施。现场实施的内容包括安装一系列的传感器,其中有无限水浸传感器、无线故障电流传感器骨干节点、无线红外点阵温度传感器、无线设备温度传感器、无线温湿度传感器以及无线门磁传感器。这些传感器要基于统一的信息模型。同时,要依据当时的情况安装好骨干节点,从而组成无线传感网络。
2.2 电力物联网应用的通信方案
2.2.1 接入方式的选择
根据供电公司配电供信网现状和SDH骨干环网现状,满足各种业务的灵活接入,设计出符合要求的SDH网络和配电通信接入网的带宽接入。所以,进而可以满足“即插即用”的相应需求,采用SDH技术和EPON技术进行组建建设物联网的网络层。
整体网利用之前的SDH和EPON技术网络,在配电终端节点处和变电站部署汇聚控制层布置好无线传感器。然后,传递预警和监测的数据传送至原有的EPON的网络中,接着通过汇聚控制层处理传感器的各种数据。最后,通过SDH网络把数据传输到应用层的统一网关中。
2.2.2 现有的网络基础
(1)SDH网络现状。利用数字同步传输系统进行技术方面的组网,核心层10G、接入层2.5G,骨干节点100%光纤覆盖,环网网络架构已经非常坚强。全网节点均配置,网络的全覆盖,接入能力的增强以及网络带宽的提升可以为各种智能电网核心汇聚层提供需求。
(2)配电通信网现状。供电公司的组网技术是采用太网无源光网络。整体网络覆盖范围广,包括开闭所、柱上变压器和重要环网柜等配电节点。同时,通信网可以灵活承载各类IP业务。
2.3 相应的功能要求
具体的功能要求是需要实现运行环境监测、设备状态监测以及查询统计等功能。当然,也要求要能够达到配电线路在线预警以及监测的功能目的。图1是物联网网络架构。
3 总结
中图分类号:X924.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越来越呈现高科技化、高智能化趋势。针对当今社会的刑事案件明显呈上升趋势,恶性案件屡屡发生,内部作案、内外联合作案等日益增多。传统的单一模式的模拟电视监控系统,无论从监控手段、还是录像手段上来看已经远远落后于现代安全保卫要求。从技术角度来看,新一代的基于数字处理的网络监控系统,已经在技术上全面领先于传统的模拟监控技术。这促使电视监控系统向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多样化方向进行发展,给传传统的视频监控领域带来全新的运作模式。
1系统概述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具有重要设施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提高广电部门科学管理和安全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人们文明生活的高标准要求,创作一个安全、舒适、温馨、高效的工作环境,从项目的具体实际出发,做到配置合理,技术先进,性能价格比高,确保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
本方案根据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结合广电实际需求,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并结合多个项目项目的经验,编制出这套技术方案。
2广电需求分析
广电中心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纵深多层次、全方位、统一管理的系统特点,既要满足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安防要求,又要具备办公应用便利性和一定程度的公众开放性,应充分按照“人防、物防、技防”三要素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分析广电中心建筑群提供的“物防”特点(园区为开放式,大楼为封闭式),充分调研分析广电中心办公区域、重要工艺区域及公众开放区域的出入管理及安全保卫需求的“人防”特点,将安防系统提供的“技防”能力与“物防”、“人防”有机结合,并将广电中心办公管理与安全保卫制度纳入到安全防范系统功能,体现安全防范技术为办公及物业提供管理技术手段的发展趋势,实现多层次、全方位、重要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的系统特点与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整个安防体系的需求
在中央控制室建立基于综合安保的电子地图,在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工作站电子地图上可直观地了解建筑内所有摄像机、报警探测器、门禁读卡器、巡更钮的分布,可用鼠标直接选择设备图示点查看设备各种状态及视频图像。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报警时,均可在电子平面图上快速提示与显示报警的位置,并自动弹出报警画面及录制报警图像。
系统可设置操作员权限,被授权的操作员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监控范围和系统参数。操作员可以在系统的任一键盘或多媒体监控计算机上,输入操作密码,对其操作权限所对应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和图像调用。
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出入口及重点部位固定摄像机采用单画面显示,一体化快球采用单画面巡视,其余摄像机采用多画面分割显示。图像监视发现现场可疑、紧急情况及报警时,可实现摄像机单画面切换显示,且该区域邻近的相关摄像机切换到组合监视器,对可疑人员及情况跟踪监视。
入侵报警系统:发生入侵报警及紧急求助报警时,电子地图指示报警位置及声光报警,联动闭路监控系统且自动切换显示现场摄像机图像在屏幕墙大屏幕上,相邻摄像机在组合监视器上显示,报警图像记录。对于24小时布防的重点部位,可联动出入口控制系统,实现刷卡联动撤防及现场手动按钮布防。
停车场管理系统:进出车辆图像对比,紧急情况时收费管理亭可远程控制道闸,发生火灾时可通过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停车场管理系统打开道闸。
出入口控制系统:发生火灾时可通过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出入口控制系统打开公共区域、楼层出入口等消防通道门,出入口非正常状态(如非法闯入、门状态报警、异常刷卡等)时,联动闭路监控系统且自动切换显示现场摄像机图像在屏幕墙大屏幕上。
中央控制室要求能对演播中心区主要人员出入口以及候播厅入口进行视频移动侦测,根据管理需要在中心对现场画面进行设定,具备方向性移动识别报警功能(预留该功能,根据需要后期可扩转)。
智能分析功能,本系统设计预留智能分析功能,后期根据需要可以在本系统上扩展,只要在后端增加智能分析服务器可以实现前端任何一路视频的分析功能,智能分析功能可选形式有:周界的徘回。
4设计原则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具体原则如下: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
根据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确定响应的防护级别,满足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设计要求,以达到所要求的安全防范水平。
5安全防范系统总体性能要求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应设置在内(综合大楼主楼一层消控安保室),应能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监控中心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监控中心对各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监控,实现由中央控制室对全系统进行信息集成的自动化管理。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各子系统的运行;某一子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其他子系统的运行。
应能对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应能对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进行记录和显示。应设置足够容量的数据库。
应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应能连接各安全防范子系统的管理计算机,应能连接上位管理计算机,以实现更大规模的系统集成。应留有向外部公安报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
园区周界、出入口、主干道的监控图像预留纳入“平安城市”城市综合安全防控体系的接口。
功能可扩展,后期可以根据需要对任一路前端摄像机扩展视频智能分析功能,而不改变整个安防架构,只需在中心加相应的智能分析服务器即可。
智能分析功能可选模块:周界(入侵检测功能、滞留物检测功能、徘徊检测功能),园区出入口(车牌检测、离岗检测、行为异常检测),大楼出入口(人流统计、人脸检测、入侵检测、行为异常检测、滞留物检测),重要区域(越界检测、物品盗移检测、人脸检测、行为异常检测、滞留物检测)。该选配功能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展,也可以在后期使用中增加。
6结束语
综上所述,广电中心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纵深多层次、全方位、统一管理的系统特点,既要满足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安防要求,又要具备办公应用便利性和一定程度的公众开放性,应充分按照“人防、物防、技防”三要素相结合的原则。
参考规范
的场所或者区域,采用技术设备进行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和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出资、统筹建设、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资源整合共享。
规划、建设、市政园林、国土房管、质监、交通、工商、城管、安监、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涉及公共安全的下列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
(一)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场所;
(二)机场、港口、火车站、码头、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和枢纽公交站的重要部位;
(三)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主干线、中心区内各主要路口、城市各出入口、辖内珠江主航道、人行天桥、大型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重要部位;
(四)地铁营运线各站出入口、站台通道、旅客列车、地下商场等重要部位,公共汽车、电车、客运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重要部位;
(五)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
(六)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七)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各级文物古迹、近现代保护建筑的重要部位;
(八)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
(九)广播、电视、报社、电信、邮政、公众信息网络以及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单位的要害部位或者场所;
(十)公园、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区、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办公楼的大堂出入口、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等;
(十一)建筑工地、城市重要景观、大型地下空间等城建设施的重要部位;
(十二)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
(十三)其他需要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场所或区域。
禁止在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酒店(宾馆)客房和员工、学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设施、设备。
第七条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区域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按照统一规划,遵循统一技术规范,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所有权人与管理者、经营者可以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责任。
依照本规定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但尚未建设的,应当依附现有建筑物或者管线进行建设。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规划,制定有关技术规范。
第八条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场所或者区域,属于《*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范围的,其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安机关申报方案审核、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不属于《*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范围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的有关材料,报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备案。
第九条各级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同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审核、招投标和验收程序办理。
第十条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场所或者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时,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室外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涉及建筑附属构筑物的设计与建设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应当配套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提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视频系统建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固定场所,应当在监控区域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适用产品应当取得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登记批准书或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通过安全生产产品认证。进口产品应当出具海关、商检部门或者国家法定机构的合法证明,并符合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标准规范。
第三章应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按照安全等级进行管理,分级分权限接入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或者预留接口与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
分级权限的设定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禁止盗窃、损毁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设施、设备,或者故意设置障碍,影响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管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采集的图像信息,依法按程序查看、复制和使用信息,不得删改、破坏视频信息原始数据记录,或者随意传播、复制或者用于个人目的、商业目的的查询、使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者查看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必要时可以临时接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控制权。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时,其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者查看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图像信息。
因执法原因而调整、改造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给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造成损失或者额外开支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需要调取、查看或者复制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单位介绍信函和执法证件。不出示介绍信函和执法证件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有权拒绝。
第二十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值班监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根据监控区域范围的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监看和管理,确保视频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设有视频监控室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派员值守,实时监看,对视频信息的录制、使用和去向情况进行登记,遇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视频信息的有效存储期不得少于十五日,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视频系统的前端设备、信号传输和网络传输线路以及存储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视频系统有效运行,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用途;如确有必要改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核准或者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监看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培训工作由市公安机关负责组织。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而不建设,或者不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属于《*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范围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设施、设备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方案未经核准,或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竣工验收后不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不具备相应资质承接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盗窃、损毁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设施、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设置障碍,影响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视频系统的;
(二)不按规定记录、存储视频信息的;
(三)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的;
(四)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
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管理要求以及本身的需要,将设防目的和技术要求以文字图表形式写出的文件。设计任务书可作为单独文件也可作为招标书中技术部分,是合同书中必须执行的附件。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代编。设计任务书应有编制者签名,主管部门审批(签名)并加盖公章才被视为有效文件。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设计任务的内容本质一致,因此,一级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设计任务书形式代替通常被认为是允许的。
在对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时,甚至在工程验收时,发出有些建设单位没有提供设计任务书,代替的仅是特别简单的某某工程委托谁来作的“委托书”或是“用户需求书”,甚至还有的仅是“双方信任的口头协议”。设计任务书内容的不够完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作法是不符合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的规定,造成了工程的设计施工中一改再改,滋生出许多矛盾。
设计任务书的内容根据ga/t75-94,应包括:任务来源、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建设工期、工程投资控制数额、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但是,该标准中没有规定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格式,因此,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设计任务书。有的设计任务书没有明确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有的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过分仔细,如规定要使用什么厂家、什么型号的产品,有的设计任务书没有明确入侵报警与电视和/或声音监控的联动等等。这些都给设计、设计评审者增加了不少麻烦。
针对设计任务书出现的问题,结合对银行系统、文博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社区系统、移动目标等的安全工程设计评审的情况,以及参与某些较大工程设计任务书编制过程。这里提出一个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书的基本编制格式供大家参考。因为工程的大小、功能要求各不相同,对各个工程项目,为反映具体项目的特色,其内容应当有所增减。设计任务书基本格式按其内容可分为6章:1总则;2应遵循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3安全防范工程的内容和目的标;4建设工期;5工程投资控制数额;6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现将各章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xxx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书
1总则
1.1根据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xx省(市)人民政府令第xx号]和/或根据本部门(单位)安全管理需要,在本部门(单位)建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预防和制止入侵盗窃、抢劫、破坏等刑事犯罪,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2本单位属于x级风险等级和/或按x级防护级别进行设防。(风险等级和防护别通常由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于某些特别要害的场所,如贮存核材料、化学等场所,还应由当地公安部门以文件形式说明可能受到威胁的类型,以作为设计时面对的基准威胁。)
1.3设计任务包括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培训和维修服务。
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应遵循可靠、先进、经济、实用的原则。
可靠:在本地大气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小于10000不小于1000小时;对一般的人侵行为报警准确及时、无漏报现象;误报每年不大于2次。
先进:在技术上应有适度超前,便于扩展和升级,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先进性。
经济:优化设计,造价合理,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和较低的维护开销。
实用:操作简单,显示明了,维修方便,经久耐用。
1.5为确保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有效性,设计单位可对建设单位的保安管理制度、接处警反应速度等提出要求。
2应遵循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管理规定(在审批中)。
有关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选用)
ga26-1992 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199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8-1992货币印制企业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38-1992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70-19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ga/t74-19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有关工程的设计或技术规范(选用);
jgj/t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关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则(在报批中)。
3安全防范工程的内容和目的要求
3.1安全防范工程的结构和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是由入侵报警子系统、电视和/或声音监控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报警通信子系统、巡更子系统、辅助照明子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等所组成(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任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结构图和保护目标以及环境条件,建立多层防卫体系。上述各子系统由一个中心控制和x个分控室进行监控管理,监控管理权限可分级密码设定。
入侵报警子系统和电视和/或声音监控子系统以及和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应有联动功能,由一台多媒体计算机进行集成智能化监控管理。如果该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要求各子系统仍能单独进行正常工作。
某子系统出现故障不应影响其它子系统进行正常工作。
系统的应用软件应比较成熟,能在windows nt4.0或windows95以上的操作系统环境下运行,使用中文图形介面,只需简单地按动鼠标或按键,就能完成各种操作,在操作过程中不应出现死机现象。
应用软件的主要功能:(1)保安操作员的管理。设定保安操作员的姓名和操作密码、划分操作级别和控制权限等。(2)系统的状态显示。以声光和/或文字图形显示系统自检、掉电或欠电、出入口控制区人员通行情况(姓名、时间、地点)、设防和撤防的区域、报警和故障的部位。入侵报警时入侵部位的图像和/或声音应自动同时显示并显示可能的对策。(3)系统的控制。视频图像的切换、处理。存储、检索和回放,云台与镜头的预置和遥控,对防卫目标的设防和撤防,门的开关及其它设备的控制。(4)事件的记录与查询。上述保安操作员的管理、系统的状态显示、系统的控制都应有记录,需要时能简单快速检索和回放。(5)报表的生成。可生成和打印各种类型报表。报警时自动打印报警报告(包括报警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数、值班保安员的姓名、接处警情况等)。
3.2中心控制室的要求
中心控制设备应预留10-20%的开放性接口,以便日后扩展和改装。同样应预留开放性通信接口,以便与公安部门接警中心和/或保安服务公司监控中心等联网。
中心控制室设备布局合理,光线适度,接线整洁,便于工作,便于维修。
中心控制室应有有线无线报警通信设备。
3.3各子系统的要求
3.3.1入侵报警子系统的要求
针对防护目标,建立防范区域,在可能的入侵路径上设置多层次自动报警,在重要部位设置手动报警。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报警发生后自动调出对应报警点的现场图像和/或声音,图像和/或声音调出时间不大于2秒。
3.3.2电视和/或声音监控子系统的要求
除了对所有报警点有联动的现场图像和/或声音复核外,重要工作区、公共场所和通道也应有图像监控。所有摄像机的图像应能同时显示(包括有一部分是多画面分割显示)。图像分辨率不低于25万象素,图像质量按5级损伤制评分标准或按5级质量制评分标准达到4分以上。记录图像回放应达到可用图像要求。声音复核要求声音清晰可懂(灵敏度1.5v/(bar信噪比≥60db,通频带200-800hz±3db,失真度≤5%)。
3.3.3出入口控制子系统的要求
设防区域中的重要出入口,设置出入口控制。有效地管理门的开启和关闭,保证授权人员方便出入,限制未授权人员进入,对强行进入行为发出报警(与电视联动)。对出入人员、出入时段和出入区域分类管制并有登录和存储。
3.3.4其它子系统的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管理要求提出)
4建设工期
自合同签字日起x个月内全部完成,要求设计单位订出阶段性进度计划。
5工程投资控制数额
工程投资控制数额大约为x万元。要求设计单位分门别类提供计算清单。
(一)互联网金融用户持续增长
中小型的投资散户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面对一些收益较高,对资金要求也较高的金融产品是,大部分的中小型投资者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随着第三方支付公司、P2P贷款公司在互联网平台的崛起,银行只能开发和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以此来应对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所带来的危机。
(二)互联网金融业务品种不断完善
银行业凭借自身优势,迅速占领巩固电子商务市场,比如某国有大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同时拥有“两座大山”:“善融商务个人平台”和“善融商务企业平台”。银行创建的大型商务平台不仅有利于拓展银行自身业务,更有利于银行去深入了解大部分客户的需求,掌握客户的第一手资料,从而不断完善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这块的全面建设,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形。其他中小型银行也在积极开发和开拓互联网金融平台。一些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被创立,贷款申请在网路提交之后,提供一份本公司相关的财务数据,银行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分析,通过线上和线下操作,企业可能获得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融资。
(三)交易成本的降低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逐步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反之越来越多的客户更倾向于选择网上银行,因为网上银行交易不需要面对面,更加省去了取号排队等待的时间。在这样的交易模式之下,金融机构所需要的不再是更多的的柜台人员,而是一套成熟的、使用方便快捷的程序系统和软件设施,这样不仅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还大大降低了银行的交易成本,满足了客户的金融交易需求。
二、我国互联金融发展的前景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金融行业已经正式开启了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已经悄无声息地进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由于网络金融所具有的高效、便捷、精确等特点,整个金融系统都处于快速运行的状态,当然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除了括技术层面的落后,监管层面也存在着重大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的应用技术规范化、标准化
目前大部分的金融业务都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操作,包括是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网上金融交易等业务。互联网金融在整个社会普及的同时,技术层面所暴露出来的关于泄露客户隐私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持续上升,并且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在安全技术的应用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金融系统平台的开发和利用过程太过仓促,缺乏足够的测试时间,系统的不完善经常产生客户隐私泄露的安全问题。因此在技术上需要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网络金融统一的安全标准。
(二)网络金融技术人才的缺乏
21世纪,人才依然是不可缺的宝贵劳动力,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持续发展,众多业务已经处于从人工服务快速向电子服务转型的阶段,需要更多的技术型人员对客户进行指导,在网络金融业务中,就更需要同时具备金融与互联网知识的人才。一些网络系统方面的问题,不仅涉及到金融领域,对互联网操作这一块更是有高要求。
对于目前我国传统的金融界的工作人员来说,全面提高互联网操作水平是势在必行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落实金融机构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建设一支适应互联网时展的、具备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团队是势在必行的,除此之外,对于科研力度的加大也是不容忽视的,要多引进科技型复合人才。
二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的传播。未来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知识依然是根本生产力,因此金融机构应根据金融网络化的发展需要建立知识储备库,并且不断进行更新,以此来跟上整个金融界的迅猛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金融机构泄露信息事件的不断重演,很大程度上表明这不再是一个能够忽视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各方面都重视起来的问题。当互联网金融机构拥有足够多的网路用户,或者机构整个资金规模已经达到一定的级别,一旦出现问题,即使是市场出清也不能去解决这样大规模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还处于快速发展膨胀阶段,各种网络金融工具良莠不齐,市场监管体制还未成熟,监管力度也跟不上,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然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形势之中,在这种局面下,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分两方面,一方面,是金融;另一方面就是互联网。首先,金融机构应该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职业操守,严守客户的个人信息,其次,互联网金融系统也要不定期进行维护和排查,及时发现安全漏洞,确保在技术层面不出现问题,加强客户隐私的安全保护。当然,政府方面也应采取适当措施,向普通群众科普关于网络安全方面包括保密安全等各种知识,帮助互联网金融全体使用者树立风险观念和安全意识。
中图分类号:G623文献标识码: A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不管是基于硬件还是软件的计算机领域内的安全技术发展非常成熟。云计算的出现,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发展的成果,其提供一种计算机用户使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软件资源的新模式,酝酿着IT产业的巨大变革,那么云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一、云计算的概况
云是互联网和网络的一种比喻的说法,以前在图中经常用云来表示电信网,后来随之也用其来表示互联网和基础设施的抽象形态。云计算(CloudComputing)是基于互联网的条件下,提供相关服务的增加、使用以及交互的模式,一般情况下会涉及通过互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的并且经常是虚拟化的资源。狭义云计算一般是指以IT为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的模式,通过网络以按需以及易扩展的方式来获得所需的资源;广义云计算指的是服务的交付和使用的模式,通过网络以按需以及易扩展的方式来获得所需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和软件、互联网、IT有关,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服务,其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以作为一种商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流通。云计算当前主要的构架是基于一个新一代的数据中心,以此来提供虚拟的计算以及存贮资源的功能,其中这些资源的使用以及消费,就可以按照先前的规定标准进行适当的收费,用户可以随时地通过互联网进行资源的消费,为用户提供方便。
二、云计算的特点
(一)云计算可以为用户减轻对硬件的需求
在用户使用计算机时,通常为了达到更高的水平,将软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升级或者是将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升级到最高版本,以便更好的运算处理。而当你对系统或软件升级时,你又不得不发现,原来你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已经远远低于系统的需要,从而打消了系统升级的可能;而在这时大部分用户就会选择重新换一台硬件设备更好的计算机;但同时又考虑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又再一次打消了买新计算机的可能。而在这里,有了云计算,用户们就不会对计算机的硬件设施低而苦恼了。
它会通过用户的终端设备将数据信息传递到互联网上的,而用户们只需要在互联网对数据进行操作运算就可以了。所以云计算对于用户的终端设备不需要过高的要求,就可以实现用户对数据的操作运算。
(二)云计算为计算机用户提供了安全数据控制平台
大多数用户在用计算机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病毒的攻击,或者是重要文件被盗取甚至丢失的现象。而云计算就解决了这样的问题,它会将用户的一些重要信息都存放在一个类似于硬盘的网络平台上,在这期间也会有大量的IT人员进行对数据的管理,以便让信息被安然无恙的存储。
(三)云计算为计算机用户对数据的操控提供了大范围的空间
如果用户不是在常地点进行数据运算,而是出去游玩,或者是去探望朋友,那么只要你身边存在移动设备,能连接到互联网上。你就会通过移动设备和互联网的链接查看到自己的所有信息。例如用户现在所在的地理位置、或是你迷路了,找不到了自己想去的下个目的地,而只要你通过云计算,你就会找到该目的的详细位置,甚至还可以告诉你该怎么去目的地,和路途中所遇到的景象。所以,云计算不仅为用户们提供了安全数据控制平台,还为用户的数据存储提供了大量的空间。
(四)云计算为计算机用户提供了数据之间的简单传递
用户们在现实中会遇到过移动硬盘和U盘之间进行传送数据时,会浪费很长的时间,而有了云计算,你就会利用及少量的时间,而在不同的移动设备进行数据的共享,让用户们每时每刻都会查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三、云计算背景下计算机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技术方面,云计算存储了大量的数据,一旦在云计算中心放生故障,将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云计算在网络的建设中拥有巨大的优势,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网络的虚假地址和虚假标识问题。
其次,在计算机的网络里,我们的防范措施很单一,网络上的黑客和病毒随时都有可能攻击我们的云计算中心。在云计算中心里存储的大数据信息对这些攻击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因此,云计算有许多重要的安全问题,例如在没有真正明确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责任的情况下把服务委托给第三方等。
此外,互联网技术在中国发展太快、变化太多,以致于让我们对网络安全的认识跟不上,缺少防范意识,虽然近几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还不能满足网络安全的需求。我国对网络安全的立法还并不全面,存在着漏洞,而且监管的严密性也不够。目前我国的立法不全,缺乏对网络安全的制裁手段和惩罚。
四、基于云计算下计算机安全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云计算业务的定位
云计算所包含的业务的种类是复杂并且多变的,要加深对其发展的深入研究,看是否可以将其归类成为某一类的电信业务,看其是否可以归纳入或者是调整《电信分类目录》,并且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市场的准入以及其监管的力度,规范云服务的良好的发展。
(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要根据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以及其业务的模式,尽快地制定出相符合的法律法规以及其技术规范,例如出台数据保护法、明确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用户使用的日志留存规范等。以此来规范云计算市场,加强其监督力度,保障其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发展。
(三)建立有针对性的技术监控手段
要针对云计算技术以及其业务的特点,建设有针对性的技术监控手段。云计算在计算机行业的应用,进一步地降低了互联网业务的开发以及其应用的门槛,并且使信息的传播渠道更加的便捷、低廉,所以要建设相对应配套的技术管控手段,比如业务开发审计系统、违法网站应用定位和处置系统等,以此来对其进行有效监控。
(四)建立云计算服务分级分类的安全管理制度
要根据云计算的特点,将云计算按照其使用的范围、对象以及其业务模式的规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要求,比如,根据其使用范围可以划分成公有云、私有云以及混合云等;根据其使用的对象灰分成为面向政府、企业和普通用户进行云服务;根据其业务模式划分为提供基础设施资源、信息以及软件的云服务,并且要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标准以及等级保护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诚实可信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比如,政府创建的公共云服务平台,分级进行安全管理,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
(五)提升其自主创新的能力
要加大力度培养国内云服务市场,加强对云计算核心硬件的研究开发力度,减少核心设施以及关键领域技术产品对于国外产品的依赖,国家要自主开发软、硬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地参与到云计算国际标准的制定,提升自身科技含量,加快该行业的发展。
结语
云计算最重要的外部特征是IT资源服务,内部特征比较突出的是运行模式,支撑这种模式顺利进行的是云安全。云计算中的云安全一般是通过对网络中的客户端软件进行监控,一旦其中的软件行为发生异常就能够及时得知信息,并以此来分辨获取互联网中的木马、恶意程序等最新信息,将其推送到Server终端进行数据自动分析与处理,再将解决方案分发到每一个客户端。目前,云计算发展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做好云安全工作,实现信任云目标,是突破瓶颈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近场通信背景及概述
在2013年2月闭幕的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近场通信(NFC)技术在全球移动通信协会的强力推介下登场,成为业界新热点。各大厂商也加紧了对于支持NFC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近场通信技术又称近距离无线通信,鉴于各种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广泛开展和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它已是信息时代的又一新宠,也是各大厂商和服务商争夺的下一块领地。
1.1 NFC背景
NFC技术是于2004年4月由飞利浦公司发起,是一项由飞利浦、诺基亚、索尼等厂商联合主推的近距离无线技术。多家公司和大学共成立了泛欧联盟,旨在推动NFC开放式架构的开发和其在手机中的应用。NFC由射频识别(RFID)及互联互通技术整合演变而来,保持对RFID的兼容性。通过在单一芯片上结合感应式读卡器、感应式卡片和点对点的功能,具备NFC功能的设备能在短距离内与兼容设备进行识别和数据交换。这项技术最初只是RFID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简单合并,现在已经演变成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近年来逐年受到关注。很明显,近场通信利用的是无线电波的临近电磁场,根据电磁理论,近磁场的信号传播过程中强度会以大约1/d 6的速率下降(d 表示通信距离),如此大的衰减使近场通信成为名副其实的短程通信技术。相比之下,在无线电波的远场中,信号强度以1/d 2的速率下降。
近场通信技术在ISO 18092、ECMA 340和ETSI TS 102 190框架下推动标准化,同时也兼容应用广泛的ISO 14443 A/B以及Felica标准非接触式智能卡的基础架构。
作为一种近距离的高频无线通信技术,近场通信的可用距离约为10 cm,可以实现电子身份识别或者数据传输,其应用范围已由电子支付扩展至旅行、交通、购物等方面。NFC技术的短距离交互很大程度简化了设备互联过程中整个认证识别过程,使得电子设备间互相访问更直接、简答、安全并更清楚。
NFC技术结合了非接触式感应以及无线连接的相关技术,并作用于13.56 MHz频带,同时支持106 kbit/s、212 kbit/s 或者424 kbit/s等传输速度,将来最高支持速率可提高至1 Mb/s左右,为设备间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了灵活的选择能力。与其他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相比,NFC技术更安全,反应时间更短。并且,由于近场通信技术与现有非接触智能卡技术相兼容,目前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厂商的支持并成为正式标准,这些都为NFC技术大范围的应用提供了可能。NFC技术提供各种设备间轻松、安全、迅速而自动的通信,例如借助NFC技术,人们可以在不同的设备间交换照片、音乐、视频剪辑等信息。
其实,近场通信并非新生事物,但直到近年来才逐渐受到关注。在NFC技术发展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历程值得一提:1983年查尔斯·沃尔顿获得第一个RFID相关专利;2004年诺基亚、飞利浦和索尼联合组建了近场通信论坛;2006年NFC标签的初步规范;2006年规范“SmartPoster”的记载;2006年诺基亚6131成为首个NFC功能的手机;2010年三星Nexus S成为首款可以支持NFC功能的Android手机。
作为一种无线技术,NFC同样面临安全问题。但是NFC技术本身的特点——非常小的通信范围,有效隔绝了黑客的入侵,用户完全可以放心地在这样的近距离中进行通信。但是为了提供安全可靠的通信,近场通信技术也包含了完整的安全技术。
1.2 NFC的3种工作模式
近场通信技术支持3种不同的工作模式: 卡模式、点对点模式和读卡器模式,如图1所示。
在卡模式下,NFC设备相当于一张采用RFID技术的IC卡,完全可以应用于现在IC卡(包括信用卡)的使用场合,如公交卡、商场消费卡、车票,门禁管制、门票等等。这种方式下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卡片通过非接触读卡器的RF域来供电,即便是在寄主设备(如手机、移动终端)没电的情况下也可以保证数据的传输工作。
在点对点模式下,NFC技术和红外线技术一样,可用于数据交换,只是采用NFC技术的设备传输距离较短,传输创建速度较快,传输数据的速度也较快。相比于红外设备,采用NFC技术的设备功耗较低。将两个具备NFC功能的设备连接后,即可实现数据在设备间的点对点传输,可完成下载音乐、交换图片或者同步设备地址薄等功能。因此通过近场通信技术,多个设备(如数位相机、PDA、计算机和手机等)之间可以交换资料或者互相提供服务。
在读卡器模式下,NFC设备可以作为非接触读卡器使用,从海报或者展览信息电子标签上读取相关信息。
需要进行数据交互时,NFC设备可以工作于主动模式或被动模式下。在被动模式下,发起NFC通信的设备,也称为NFC发起设备(主设备),在整个通信过程中提供射频场。它可以从106 kbit/s、212 kbit/s或424 kbit/s中选择一种传输速度,将数据发送到另一台设备。另一台NFC设备作为目标设备(从设备),不必主动产生射频场,仅需要通过负载调制技术,以相同的速度将数据传回发起设备。此通信机制与基于ISO14443A、FeliCa的非接触式智能卡兼容。因此,NFC发起设备在被动模式下,可以用相同的连接和初始化过程检测非接触式智能卡或NFC目标设备,并与之建立联系。在主动模式下,通信双方收发器加电后,任何一方可以采用“发送前侦听”协议来发起一个半双工发送。在一个以上NFC设备试图访问一个阅读器时,这个功能可以防止冲突。
在主动模式下,每台设备要向另一台设备发送数据时,都必须产生自己的射频场。发起设备和目标设备都要产生自己的射频场,以便进行通信。在被动模式下,像RFID标签一样,目标是一个被动设备。标签从发起者传输的磁场获得能量,然后通过负载调制技术将数据传送给发起者。
需要注意的是,移动设备主要工作于被动模式下,从而能够大幅降低功耗,延长电池寿命。在一个应用会话过程中,NFC设备可以在发起设备和目标设备之间切换自己的角色。利用这项功能,电池电量较低的设备可以要求以被动模式充当目标设备,而不是发起设备。
1.3 与其他无线通信技术的比较
目前,无线通信市场多种技术并存,尤其是近距离通信领域,已经存在多种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比如蓝牙技术、红外线技术、RFID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并存为用户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业务,并且每一种技术都有自己的应用场景和优势。近场通信技术的出现,丰富了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的种类,完善了近距离无线通信的应用场景和范围,也为用户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灵活性。与现存的诸多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相比,NFC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图2展示了无线通信市场中各技术适用场景[1]。
与RFID相比,近场通信技术中的信息也是通过无线频率的电磁感应耦合方式传递,利用了负载调制的功能。但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首先,与RFID技术相比,NFC的传输距离更短,可以提供轻松、安全、迅速的无线连接。已知的RFID的传输范围可以达到几米、甚至几十米,近场通信技术由于其独特的技术优势,对信号进行了有效衰减,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电磁波的传输距离,因此NFC具有比RFID技术更近的传输距离、更高的带宽、更低的能耗等特点。其次,近场通信技术天生的优势是与现有非接触智能卡技术兼容,目前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主要厂商支持的正式标准,因此具有更广阔的应用前景和使用范围。同时,NFC技术是一种近距离连接协议,提供设备间轻松、迅速、安全而自动的通信。与其他无线连接方式相比,近场通信是一种近距离的私密通信方式。最后,近场通信与RFID的应用领域不同,NFC技术主要应用于门禁、公交、手机支付、交通、旅行、购物等领域,RFID技术则在生产、物流、跟踪、资产管理等领域内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此外,与红外和蓝牙传输方式相比,近场通信技术也表现出自己独特的优势。与红外技术相比,NFC技术提供一种面向消费者的、更近距离的交易机制,比红外传输方式更快、更可靠、更简单。与蓝牙传输技术相比,一方面,近场通信技术面向近距离交易,适用于交换财务信息或敏感的个人信息等重要私密数据;另一方面,蓝牙技术能够弥补NFC技术通信距离不足的缺点,可以应用于较长距离的数据通信。因此,NFC技术和蓝牙技术可以相互补充、共同存在。事实上,快捷轻型的NFC协议可以用于引导两台设备之间的蓝牙配对过程,促进蓝牙的使用。表1中直观地表示了近场通信技术、红外技术和蓝牙技术在几个技术性能指标上的差异。
正是由于近场通信技术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以及其对多种标准规范的有效支持和兼容,加上NFC具有成本低廉、方便易用和更富直观性等特点,这让它在某些领域显得更具潜力。NFC通过一个芯片、一根天线和一些软件的组合,能够实现各种设备在几厘米范围内的通信,并且费用低廉。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NFC技术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众多厂商纷纷在自己的终端设备中加入了NFC功能,抢占NFC市场先机。可以预言:如果NFC技术能得到普及,它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们使用许多电子设备的方式,甚至改变使用信用卡、钥匙和现金的方式。我们有理由相信:近场通信技术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大放异彩。
2近场通信技术架构
近场通信技术支持3种不同的工作模式,每种工作模式具有相似的技术架构,但是具体的工作模式又体现出各自的差别。我们将概述性地介绍近场通信的技术架构。
按照从下至上的顺序,近场通信技术的总体技术架构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模拟协议规范、数字协议规范、NFC相关动作规范、逻辑链路控制协议、NFC标签技术规范、NFC数据交换格式、记录类型定义规范等。每一种技术规范都完成特定功能,并且针对具体的业务应用和工作模式灵活选择适当的协议规范实现。具体架构如图3所示[1]。
模拟协议规范的作用主要是定义了具备NFC功能的设备的无线射频特性,如射频域的形状和强度。该规范主要用来决定NFC设备的可操作范围。根据规定,近场通信技术的射频磁场的载波频率为13.56 MHz,未经调制的射频磁场磁场强度最小值为H min =1.0 A/m rms,未经调制的射频磁场强度最大值H max =7.5 A/m rms。在通信的过程中需要对磁场进行调制。被动通信模式下,初始方应产生一个射频磁场来给目标方供应能量,目标方应该能够在H min和H max 间连续工作,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当目标方在初始方的工作区域中时,初始方在其工作区域中的磁场强度应不小于H min 。在主动通信模式下,初始方和目标方都是用自身产生的射频磁场(H min ~H max )进行通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当目标方和初始方在对方的工作区域中时,初始方和目标方应保证在自身工作区域中的磁场强度不小于H min 。当进行外部磁场检测时,如果外部磁场在频率为13.56 MHz 处的场强高于H Threshhold,NFC 设备应能检测出该外部磁场的存在。外部射频磁场阈值H Threshhold = 0.1875A/m。
数字协议规范主要定义了用于完成通信的构件,是实现ISO/IEC 18092和ISO/IEC 14443标准中数字技术的规范。涉及到4种不同角色(初始方、目标方、读写器、卡模拟器)下的NFC设备的数字接口和半双工传输协议。主要包括调制机制、比特级编码、比特速率、帧格式、相关协议和命令集。
NFC相关动作规范以满足数字协议规范的构件为基础,定义了互动方式下建立通信的一系列动作。如轮询周期、何时执行进行冲突检测等动作。规范中定义的一些动作可以原样使用,或者通过适当修改来定义其他的方式来建立通信,这些变种方式可以适用于原用例或者适用于不透光的用例。
逻辑链路控制协议(LLCP)描述了NFC套件逻辑链路控制层(LLC)的功能、特征和协议。逻辑链路控制层构成了OSI模型数据链路层的上半层,与下半层的媒体接入控制层(MAC)互补。LLCP层技术规范通过一系列映射可以支持MAC层。LLCP协议到外部MAC协议的每一种映射都指定了相应的绑定需求。LLCP主要特征包括链路激活、监测、去活,异步均衡通信,高层协议复用,无连接传输,面向连接的传输等。LLCP不支持同步传输、多播与广播、数据的安全传输、服务用户接口等功能。
NFC标签技术规范定义了4种NFC的标签类型,以支持设备的读卡器工作模式。
数据交换格式(NDEF)规范定义了NFC应用中的信息编码格式。该规范支持NDEF信息的复用和分块。
记录类型定义规范如何在NDEF信息中构造记录,并指出记录可以互相包含。每一种记录都包含一个类型指示,表明其包含的内容。
NFC设备有3种工作模式,对不同的工作模式,在协议使用与应用定义方面有明显的差异。
工作于读写模式下的设备支持的应用可分为3类:NDEF参考应用、第三方NDEF应用和非NDEF应用。NDEF参考应用是指NDEF论坛预定义的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应用,如链接切换、智能海报等;第三方NDEF应用是指使用NDEF技术基于标签的专利性私有应用;非NDEF应用是指需要与非接触式卡片交互的专利性私有应用[1-2]。读写模式下的技术架构如图4(a)所示。
点对点模式下的技术架构如图4(b)所示。逻辑链路控制协议负责链路的激活、管理、去激活,该协议支持异步平衡模式和协议复用技术,同时支持无连接传输和面向连接的传输情况;协议绑定模块为NFCC论坛定义的协议规范提供标准的绑定(即端口号),增强不同协议之间的互操作性;论坛已有协议部分是指那些论坛已定义了的与LLCP相互绑定的协议,如IP、对象交换协议(OBEX);其他协议是指那些论坛为指定的可以运行于LLCP协议层之上的部分协议;参考应用指论坛定义的可以运行于NDEF协议上的参考性应用;点对点应用可能包括从相机打印照片、交换商务名片,以及第三方NDEF应用等等。
卡模式下的NFC设备架构比较简单。其应用主要包括一些专利性的非接触式卡片应用,如基于ISO14443 A/B或FeliCa标准的付账、购票应用等。具体技术架构如图4(c)所示。 (待续)
参考文献
[1] NFC Forum. NFC digital protoc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1.0[S].2010.
[2] NFC Forum. NFC Data Exchange Format (NDE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1.0[S].2006.
Abstract: the advanc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integration of the building can be optimized to building structure, equipment, and service functions, to bring more comfortable and convenient user and human life experience. Therefore this paper of the intelligent building build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level of ascension to discuss.
Key words: intelligent building; Supervision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智能建筑的特点
国家颁布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将智能建筑定义为“它是以建筑物为主要平台,将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与建筑融合在一起,向用户提供安全、高校、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智能建筑主要包括楼宇自动化系统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办公自动化系统OAS(Office Automation System)以及通信自动化系统CAS(C communication Automation System)三大系统,可以说智能建筑是信息时展的必然产物,是高质量生活的重要标志。以下就对智能建筑自动化系统的特点进行简要分析:
(一)楼宇自动化系统
楼宇自动化系统是智能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将中央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安全以及所有公用设备利用现代化通信技术以及网络技术联系在一起,然后对智能建筑内各种机电设备的信息进行采集、分析以及处理,从而实现在线监测和控制为用户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经济、高效以及便捷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办公自动化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利用计算机技术、软件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将办公用计算机、个人终端、文字处理机、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连接在一起,从而实现办公自动化处理的系统。对于商务活动而言,用户更加需要智能建筑提供一个高效、快捷、便利的办公空间,所以需要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提升工作效率。
(三)通信自动化系统
通信自动化系统是信息化时代智能化建筑所必须具有的一项功能,它主要是通过光缆、电缆等通信线路将智能建筑内部的终端机与数字交换机以及计算机连接起来,使智能建筑能够进行数据通信、信息采集以及处理,视线里高度的信息通信功能,而智能建筑通信自动化系统在未来发展的方向则是业务的多媒体化。
二、提升智能建筑设计以及施工的措施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居环境也有了明显提高,为了使智能建筑具有更加完善的功能并且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就需要在建筑的设计方面通入最先进的技术以及人性化理念,让智能建筑能够满足用户更多的需求。以下就对提升智能建筑设计以及施工水平的措施进行具体分析:
(一)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计
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中的有关规定,智能建筑的集成系统应该以能够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为根本目的,给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舒适的居住环境。智能化集成系统在设计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规模、地理环境以及业务管理等因素,设计出一套可靠、实用以及高效的智能化集成系统,最大限度的满足智能建筑的综合管理功能。在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软件和硬件配置方面,必须具备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通信、信息采集以及综合处理的能力,智能化集成系统的通信协议以及接口应该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中的有关规定。此外,智能化集成系统在支撑建筑物业管理以及业务系统的同时还应该满足安全性、易操作性、可扩展性以及方便维护等多方面的需求。
(二)公共安全系统设计
智能建筑的公共安全系统设计是决定建筑使用质量的关键因素,现阶段智能建筑大都采用的是高层或者超高层建筑,这些建筑由于层数多、垂直距离长、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或者其他公共安全事件,则会迅速蔓延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需要智能建筑具备对火灾、非法入侵、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公共卫生事故等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措施,建立起应急以及畅销的技术防范保障体系。公共安全系统包括有水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及应急联动系统等。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中的有关规定,在建筑物当中人流量较大或者有大量用电设备的场所需要选择智能型火灾探测器,消防监控中心的机房应该单独设置,并且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互联,以实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效辅助手段;根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的有关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需要根据建筑物的防护等级、建设投资以及安全防范管理为基础,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等,构建先进、可靠、经济、适用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智能建筑的应急联动系统应该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基础,构建应急联动系统。
(三)智能建筑的施工
为了能够使智能建筑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需要对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于智能建筑的各项专业工程都应该采取招标的方式,由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通过工程监理对智能建筑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针对智能建筑的高科技含量的复杂性,其监理体系的实施是十分艰巨和复杂的,要求在整个系统的设计、智能化设备的选型、建筑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只有建立起完整的智能建筑监理工作制度以及合理的工作程序才是确保整个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要保证整个工程的工期,确保建筑质量的提高,以及减少投资、高效运营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实施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工程监理以及可靠的技术测试。在监理工作具体实施上,必须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监理实施细则,按照细则严格执行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关键词】实时监控高效及时 安全防护
【Key words】Real-time, monitoring, timely, safety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系统概述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一横街63号,视频监控系统是该医院保安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出入口、门诊大厅、急诊大厅、通道、地下停车场和电梯轿厢等重要的区域和部位进行监视控制,采用矩阵切换控制主机和数字录像方式,可以直观地掌握现场情况和记录事件事实,及时发现并避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医院的安全和管理提供保证。
2设计方案
2.1 设计依据
a) 甲方要求
b)《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c)《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d)《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
e)《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 16572-1996;
f)《安全防范工程程序的要求》GA/T 75-94;
g)《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
h)《视频安防监控技术要求》GA/T 367-2001;
i)《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08-2001。
j)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弱电平面图。
2.2设计原则
2.2.1方案设计和图纸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部门有关安全技术防范要求;
2.2.2方案设计满足业主要求,使系统的功能尽可能的完善并充分加以利用;
2.2.3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调试、安装等环节都将严格贯彻质量条例,完全符合院方和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及公安部门有关安全技术防范要求;
2.2.4系统设计中,充分考虑安防领域技术的发展,参考目前安防设备的发展水平,在设备选用上首选国际市场上主流设备,确保系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2.2.5根据此项目的特点,结合工程要求,以及今后的变更,有较大的扩充余地;
2.2.6在确保系统性能有效、稳定可靠的基础上,考虑系统的先进性的同时,在满足安全防范级别的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系统造价,以达到较高的性能价格比。
2.3设计目标
2.3.1监视和控制医院主要出入口、门诊大厅、挂号收费处、药房、地下停车场和电梯轿厢、走廊、电梯厅等重要的区域和部位的人或物;
2.3.2应用矩阵主机实现对所有摄像机输入和监视器输出的可编程巡视、分组切换;
2.3.3所有的监控点视频图像能显示在监视器上,并带时间、日期、显 示;
2.3.4利用数字硬盘录像机录制所有现场资料,提供多种录像方式:连续(计划)/移动侦测/报警,可按每天、每周或选择某天/时间段进行录像,可动态设置显示或录像图像的质量。
2.4 系统配置及功能
2.4.1 前端分布配置
监控的重点区域为出入口、门诊大厅、急诊大厅、通道、地下停车场和电梯轿厢等。
摄像机点位具体配置详见视频监控系统点位表。
通过这样的布点配置,能够基本满足监视系统覆盖严密、合理的要求,做到点面结合,并突出了重点部位的重点控制。总体设计做到:
a.摄像机分布合理,覆盖面广;
b. 出入口、门诊大厅、急诊大厅、通道、地下停车场和电梯轿箱处控制严密,图像完整;
c.画面尺寸要求人像2/3以上(膝盖以上);
d.摄像机焦距选择合理,采用有效口径较大的镜头,以延伸景深范围。
2.4.2传输
采用由控制室集中供电方式;
视频信号传输采用视频电缆,为保证视频信号的传输质量,尽量采取一线贯通,线缆长度要与线径的规格型号相适应;通讯信号传输,采用金属屏蔽线,提高抗干扰能力;管线传输采取抗雷击、抗电磁干扰措施;管线敷设要走弱电竖井,以暗埋为主(顶栅内或埋入地下、墙内),不能敷暗线的部位要用管或线槽。管线的敷设安装,留有适量的备用线,为以后的扩展和维修打好基础。
2.4.3控制
监控主机是监控系统的核心。本方案中选用1台矩阵/切换控制主机,矩阵容量为32路视频输入,8路视频输出。可组合扩展,总线制,全矩阵。可通过矩阵主机控制图像切换、云台、镜头,可实现多种切换方式、调动图像、时间、日期等功能。编程方式可依照医院的实际要求设置和变化。
2.4.4显示
由2台19"显示器组成多画面分割显示、6台14"监视器作为切换显示终端。
2.4.5记录
系统采用数字录像方式,存储媒体为计算机硬盘。在中心监控室设置了2台DVR 同时对所监视的31个画面进行全天录像,录像方式可根据需要调节。
系统图像全部作日期、时间、字符叠加,以满足监控图像必须具备的人物、时间、环境三要素的要求。
2.5系统的主要设备选型、功能指标及特点
2.5.1矩阵主机
矩阵主机选用矩阵切换/报警主机产品。其系列产品成熟,具有先进的技术、完善的功能、稳定的性能以及较好的价位等优点。
产品性能特征:
视频32路输入,8路输出;
可编程屏幕菜单显示,操作简便;
独立可编制时间顺序,系统配置和设置;
预置位置,巡视可编;
视频字符、时间迭加,中/英文迭加显示;
所有的编程都具备断电保护功能。
2.5.2数字硬盘录像
选用全实时数字硬盘录像主机,图像质量清晰度高,系统运行稳定。该系统除了高清晰度录影以外,还有报警、同步回放、远端监控、循环录影、动态录影,也可与现有保卫设备相结合,控制云台及接收感应器信号与开关外设设备。
系统集成度高
一台数码监控主机可录制1-16路。
录像、监看可选择
系统采用录像与监看操作分开,可达到“仅监看,不录像”或“仅录像,不监看”,及监看同时进行录像。
采用硬盘存储录像资料
系统采用硬盘存储录像资料方式。可通过数字磁带机或光盘刻录机对数据进行拷贝存储。备份存储时可根据日期、时间段、摄像机等进行选择拷贝数据、图像、声音。
存储介质--存储介质为硬盘,容量大小可根据录像资料要求保存的天数进行配置。录像资料的容量大小随图像清晰度的调整而有所变化。
安全性好
系统直接通过计算机加密,并设置有用户操作权限。低级别用户只能进行简单的操作,而高级别用户可对系统进行全部参数设置及管理。无权用户则不能进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具有自动锁定操作界面的功能,防止非管理人员操作。
可靠性高
该系统软、硬件运行稳定,性能优越。
回放、查找迅速
播放方便,除具有模拟传统录像机的播放方式(播放、暂停、快速、快退)外,还可按时间选择播放、直接区域定位等。
报警功能丰富
系统具有联动报警功能。
系统能自动检测运行中发生的错误,对诸如摄像机无信号接入、硬件发生故障、操作错误等所有系统故障信息全都会发出报警信号。
在设防时间段内,系统通过移动物像侦察技术对现场非常情况进行自动启动录像并在本地机或通过网络对远程机进行报警。系统可通过主机内置嗽叭报警,可通过外接音箱提供语音报警。
可以对摄影机命名
可以对每一个镜头独立命名并显示在画面上,使用者并可依实际状况选择字体颜色。
循环录影
可以选择停止录影或是循环录影。当选择循环录影时,所有硬盘均录满了以后,会自动删除最旧的档案,继续录影。
可调节性
对每一路图像报警灵敏度、亮度、对比度和色调分别调节,以适应每路不同环境,达到更好的摄像效果。
预约录影
提供自动预约录影功能,即可以设定开始与结束录影的时间,当达到设定的时间,系统即自动开始录影;到达该结束时,则可自动停止录影,并可进行多重设置,可设定多个录影行程。
具有远程联网集中监控功能
系统可通过模拟或数据线路进行联网,实现远程监控。
录像、报警、控制一体化
系统除录像报警功能外,对通过一组I/O(输入/输出)设备,直接接入各类探测器、控制云台和各类报警设施,系统高度智能化。
即时动态侦测、录像方式多样
采用专有的码流变化来侦测监看区域内的影像变化,如区域中有物体移动,系统即被触发将开始录影,直至区域内没有影像变化,则停止录影,这样可大量节约硬盘储存空间,在有限的硬盘空间内可以储存更长时间的录像。
系统具备防死机重启、断电报警功能
系统具备软件自检功能。且根据本系统的特性专门开发出了相应的看门狗及断电保护,使数据不至于丢失,使系统的稳定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
2.5.3摄像机部分
摄像机部分:摄像机是前端视频图像采集的关键设备,它的选型直接影响到整个监控系统的质量。
2.5.4显示部分:
监视器与显示器需具有图像清晰,工作性能稳定的优良特性。
2.6控制室的布局
2.6.1 控制室的设备布置符合GBH115-87《工业电视系统工业设计规范》和GBH16-83《建筑电器设计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6.2 控制室分为两个区,终端显示区和操作区。显示区与操作区的距离与屏幕之间的距离为屏幕对角线的4-6倍设置。
2.6.3控制台的设置便于操作和维修,其背面与墙的距离不小0.6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两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的距离不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小于0.8m。
2.6.4电视墙的安装位置使屏幕不受外界强光直射。
2.6.5室内照明设计合理,减少在屏幕上因灯光反射引起对操作人员的眩目。
2.7系统信号传输
前端摄像机视频信号和报警信号都进入主控中心控制设备。中心控制室之所以能够报警、控制,是完全建立在有信号传输的基础上,所以确保传输线路的安全同样很重要。为此,要求单体内部的所有横向线都要在吊顶内以镀锌管管敷设,纵向线在弱电竖井内架设电缆线槽梯架,整个电缆线槽的架设要考虑到抗干扰抗雷击等因素,强电线路和信号线路一定要按规定分开敷设,并要求信号线屏蔽效果好,所有视频线中间无接点,线槽接地良好,降低损耗保证视频图像质量。
2.8管线敷设及抗干扰措施
2.8.1 电缆敷设
* 电缆敷设穿管时,不应损伤线缆外皮(护套)。
* 电缆穿入管子后,因避免拉得过紧,应有一定的余量。
* 穿放电缆时宜涂抹黄油或滑石粉。
* 应做到一线到位,避免电缆接续,出现接头。
*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 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
2.8.2 抗干扰措施
对一个综合保安系统来说,系统的抗干扰措施十分重要,针对本系统的特点,采用下列抗干扰措施:
* 在管线敷设时,做到所有管线必须接大地,同时信号电缆,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分开敷设。
* 在系统设计和安装调试时,应采用一点接地方式以避免由于接地电位差而引起的交流杂波等干扰,这包括下列几项措施:
* 系统应尽量考虑采用单独接地方式,接地点远离强电接地点,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 系统中前端设备安装时应采取绝缘措施,设备架空以避免多点接地。
* 系统中信号电缆采用屏蔽电缆。
* 系统中电缆接头制作应符合规范。
* 在系统控制室所有设备的外壳机箱均应接地。
2.9 建成后达到的效果
本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后,应达到防范有效、性能先进、实用、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故障率低、寿命长、性能价格比合理,各项技术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
参考文献
张飞碧,王珏 著,数字音视频及其网络传输技术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