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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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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规划

篇1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7(C)-0260-01

目前我国各地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了用地管地观念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规划实施制度化确保了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得以落到实处。但是,当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规划的实施缺乏效力,甚至有的地方规划形同虚设,不但使土地的利用偏离最优,而且令国家浪费大量用于规划的人力物力。

一、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弊端

1、规划的权威性不够。有人说:“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其实不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列入法律范畴的,一旦形成就应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实施的时候,土地利用计划不与规划配套,二者的指标往往不相吻合,没有遵守“预测―规划―计划”这样一个合理的过程,造成规划架空,难以落实。审批用地不按照规划进行,审批用地的过程中,未坚持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地审批用地,出现了规划跟着项目走,频繁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的被动局面。

2、规划基础数据和图件不实。基础数据和图件不实,影响了规划的合理性及其实施。如某城市统计的规划基期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与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相比有较大差距,但该市当时只认可统计面积,结果造成规划用地规模偏小,给目前的规划实施造成了很大困难。还有一个城市,4次调查4个结果,每次相差几万亩。可以说,一些地区规划基础数据不准对规划编制和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

3、规划内容刚性强,实施难度大。规划制定一些刚性指标是必要的,但实施过程中需要足够的弹性内容作为补充,这就要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在内容深度和具体程度上把握适当。上轮规划编制将所有的用地区都落实到具置,在规划图上每块地的用途都完全定死,但实际发展过程难以按照规划设想实施。

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完善

1、建立新的规划理念与理论。充分借鉴国际上的“理性发展”理念,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在编制过程中应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定建设用地规模与速度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确定城市合理发展边界,从而解决城市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大胆借鉴和吸收国外的和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特别是空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2、协调土地利用与生产环境建设。全国现有村庄320多万个,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生活习俗等千差万别,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住宅周围乱搭乱建的陋习一时难以改变。受传统文化和习惯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喜欢单门独院、前庭后作的居住方式,农民对于集中居住也不能完全接受。因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应尊重农民习惯与科学合理规划之间的关系,做好必要的新农村建设用地预留。过去,有些地方把建设用地指标高度集中在城市,以城市为重点层层预留指标,分到最后,农村这一块就没有多少指标了。这样,阻碍或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导致农村违法用地的大量产生。在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要做好必要的新农村建设用地预留。

3、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当前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都在编制新农村建设的各类规划,比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这些规划都涉及用地。各类用地矛盾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来统筹协调,修编中应主动介入各类相关规划。

4、加强公众参与,开放编制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涉及技术、行政、经济、社会等多个学科领域,同时又需要多部门、多主体的认可和协作,公众参与能够集思广益,使规划更为科学。可以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公开征询意见、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在规划修编阶段应设置专门的接待时间,进行规划实施的现场接待或建立规划热线电话、公众信箱等,给公众满意的答复,这样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开门、开放编制规划,又保证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5、提高规划技术含量。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使规划修编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土地规划从野外调查、资料搜集、信息处理、计算模拟、规划成图到监督实施全过程实现信息化。要特别重视将决策支持系统(DSS)技术引入土地规划,通过人―机交互系统,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决策的科学性。

作者单位:阳西县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 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规划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形式之一,是对客观事物的未来发展状态进行预选的安排和设计,并给出未来行动路线的过程。由不同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时序的土地利用规划所组成相互交错且相互联系的系统称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1]。在规划的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区域,规划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规划的着重点不一样,规划的内容体系也不一样。

一、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一)国外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1、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国家级规划、区域性规划、郡级规划、区级规划组成。国家级规划叫规划政策指南,提出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方针政策。地区规划又叫区域规划指南,通过召开区域协调会议制定。郡级规划也叫结构规划,由每一个郡级的规划机关在土地测量的基础上,与相关委员会协商后提出本郡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及发展的框架结构。区级规划也叫地方规划,是一种详细的发展和实施规划[2]。

2、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有三大类和六个层次。三大类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用地增长管理规划。六个层次是国家级、区域级、州级、地区级、县级和市镇级。县级规划是美国土地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层次,注重资源经济情况的分析和用地分区的划定。市镇级规划的内容比较具体,属城市规划,并有相应比例的规划图。美国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控制人口增长的一系列政策[3]。

3、日本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日本国土规划体系分为四级,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区域规划、都道府县规划、市村町规划。国家根据《国土综合开发法》(1950年)及其相应配套法规,相当集权的制定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大地区和特殊地区规划。都道府县规划即土地利用基本规划,将地域划分城市、农业、森林、自然公园、自然保护等五种,它落实全国综合开发规划精神,听取市村町的建设要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市村町根据地方自治法制定规划并听取都道府县的建议。规划内容比较具体,属实施性详细规划,在市村町下还专门设有城市规划与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且各市村町的情况差别较大[4]。

(二)国内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我国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个层次组成,形成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土地利用。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目标、任务、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其内容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

二、现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几点不足

(一)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缺乏技术规范

由于规划区域、规划对象不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模式、方法不尽相同,在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思路和技术操作规程及要点提示的情况下,易导致规划水平不高,规划可操作性不强。

(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但是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分用地红线的程度,而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的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的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规划的具体实施造成影响。

(三)规划间的协调和衔接存在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协调与衔接明显不够,主要体现在图件比例尺、图件现实性、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统计口径、人均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

三、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完善建议

(一)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指导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强其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和技术操作规程,注重规划人才的培养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推进乡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一体化进程。

(二)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职责是具体落实职能规划的指标,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详细设计,做好图件上的定位控制和定量控制,其核心和重要成果就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目前亟需加强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方面的研究,为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注重规划间的协调和融合

当前要做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工作,首先应开展图件比例尺的协调工作,这是两规划衔接的基础。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测较大比例尺的土地和现状图,保持图件的现实性,这样才能将用地范围和用地界线协调好。其次要注重在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统计口径、人均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实质性内容方面的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同时编制这两项规划,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

参考文献:

1、黄宏胜.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探讨[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2、唐红波.中英土地利用规划比较.[J].国土资源,2004,37(8).

3、黄伟.现代美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及其启示[J].中国土地科学,2002,16(6).

4、王静.日本、韩国土地规划制度比较与借鉴[J].中国土地科学,2001(3).

5、沈曙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四定”的内涵及方法[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3).

篇3

Abstract: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in town planning the lowest level, to implement in planning for land management to provide direct basis, on the rural reg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 is very important to promote and guide the role.

Keywords: rural land; Use;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F29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是生产建设发展经济和扩大对外招商步伐的前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据。本文试从我区乡镇各类土地利用、保护及土地整理、开发、复恳等方面,进行简要论述。

一、 农用地规划

农用地是指耕地、林地、草地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用地规划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林地、草地等的规划。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应该说,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所以,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生命田”、“吃饭田”和“保命田”,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加以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标志着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正式确立。这一制度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当地人口和资源状况,将质量好、产量高、生产潜力大且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一种耕地保护制度。

一般耕地是指除基本农田之外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这部分土地无论是土质、产量、生产潜力都要较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差一些,一般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经济作物,例如果圃、苗圃、花圃、瓜、蔬菜等。在我区多用于各乡镇农业结构调整的临时用地,高上地区养殖畜禽,南部大洼地区挖池养鱼,这样不但可以把村庄周围的闲散地、打谷场充分利用起来,而且还可以完成部分土地的复垦工作。

由于我区大面积林地、草地不多见,在此不详加论述。

二、 乡镇建设用地规划

乡镇建设用地规划是指城区以外,广大农村和集镇范围的建设占用土地的总称。乡镇建设用地量大面广,一般要占全部建设用地的60%左右。对乡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坚持以下原则:首先要坚持合理用地,使用地指标达到占补平衡。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合理地编制村镇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以此为依据进行宅基地的审批工作。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其次,坚持依法用地,加强监督机制。执法部门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的各项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国土部实施每季度一次的卫星遥感航测图,加强了各类用地的透明度,有利地遏制住了土地的乱占滥用情况。再次,要坚持按计划用地。建设乡镇小区要有计划有目标,确定可行性方案后,再选址、征地、建设要注意能够利用废弃场地的决不占用其他土地,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最后,要坚持利用各种渠道,加强耕地保护意识。对农民朋友进行《土地法》及各种相关法律的宣传,提高思想意识,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

三、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人类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过程。广义的土地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应遵循的原则:以农用地为主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

(一)土地开发规划

土地开发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为了某种目的,运用一定的技术、经济手段扩大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活动过程。土地开发规划的基本步骤:1、土地开发的可行性论证。进行土地开发的可行性论证,一般以经济效益为主,同时,应考虑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2、确定开发目标。从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出发,以待开发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结果为依据,以解决目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为要求,分清轻重缓急,从而确定出待开发土地资源的目标、方向、途径。3、确定土地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开发利用结构取决于一个地区用地构成的要求,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计划或企业的经营方针,各类待开发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建立良性生态系统的要求和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4、确定开发次序和开发速度。首先根据土地资源调查结果推算出规划期内可开发的数量。其次根据前面所提到的因素分析待开发土地资源的难易程度,进行规划期内各年分配。第三步是将上述分配的结果与国家计划开发指标进行比较修订,最后得出按年计算的开发量。5、开发资金计划。土地开发需要投资,开发资金的来源一般有国家设立的投资组织、国家财政计划、地方集资组织以及外资的引进等。6、选定开发模式。它的优势对土地开发目标的实现及开发者的积极性的大小有直接的影响,它受社会经济体制、国家干预程度、待开发土地本身特征的制约。土地开发遵循的原则是: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2、生态优化原则。3、最佳利用原则。4、可行性原则。

(二)土地复垦规划

土地复垦就是对各种工矿废弃地(包括挖损地、塌陷地、压占地等)采取整理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为了搞好复垦,提高土地复垦的科学性与计划性,复垦前要认真搞好土地复垦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因地制宜,恢复利用的原则。2、先易后难,服从全局的原则。3、注重时效,讲究经济效益。4、复垦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矿区规划相协调,与土地管理措施密切配合。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用地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统筹提供服务,从而保证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郑振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改革[J].中国土地科学,2004,18

篇4

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规范健康发展,必须以科学的规划为先导和基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地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方针,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发展水平、现状特点,突出发展生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综合部署,逐步完善新农村规划的有关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规划体系,科学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已成为当前各级规划与管理部门面临的核心工作之一。

新农村建设规划是在现状图的基础上进行的。底图的内容对于规划图的完备性、对比性具有重要影响。以现状图作为规划底图,既可以为各种规划内容在图上转绘提供控制基础,又可以清楚地反映出规划内容与现状之间的相互联系,能直观地看出何时、何地将进行何种建设,使规划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要测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所用现状底图,为科学规划提供保障和依据,首先要分析和理清规划的内涵、底图规范等问题。本文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中的土地规划和村镇规划(简称“两规”)为例,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综合论述。

1 两规的内涵及联系

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土地,使用土地不能没有土地利用规划,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先行进行土地规划;另一方面,通过村镇规划,可以合理制定村镇布局体系,有效控制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以更好地节约、集约用地,完善村镇基础设施,积极促进村镇经济和其他的建设合理发展。

1.1 乡镇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措施。按照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又可将土地利用规划相应地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等五级[1]。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需要,要在做好县级以上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依据规划对象的层次和工作深度,通常可将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划分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在总体上的宏观控制和战略安排,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区域性和指导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详细规定各类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某一地段、某一土地单位使用的土地作出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也是在土地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某一专门问题或某一产业部门的土地利用问题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1.2 村镇规划

村镇规划,是为确定村镇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村镇布局和各项建设而制定的综合布署和具体安排。由于我国村镇一般包括村庄(基层村、中心村)和集镇(一般镇、中心镇),因此,在规划体系上,村镇规划通常可相应地区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2]。

村镇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域范围内村镇体系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整体布署,其中村镇体系规划具有“准区域规划”性质。村镇建设规划以村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镇区或村庄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人口和用地规模、结构,进行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安排主要建设的时间顺序,并具体落实近期建设项目。村镇建设规划是在村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镇区或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分为镇区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

两规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二规分属于两种规划体系,在规划的指导思想、主体目标、规划期限、统计方式、管理机构和模式等方面均存在不一致;另一方面,两大规划的编制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都以土地合理利用布局为核心,规划成果都落实在“地”上,用“图”加以表示,但在用地方式、分类标准、评价系统上又不尽一致。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两规之间脱节甚至矛盾冲突的现象比较普遍,迫切需要统一认识、使二者互相协调、有机衔接、彼此制约和互为补充[3,4]。

2 两规底图规范及要求

为规范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规划的质量、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对两规现状图的要素构成、成图比例尺等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现概括如下:

2.1 乡镇土地规划底图规范及要求

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底图,要求既能反映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又能显示出项目区地形地貌,以满足土地利用项目规划设计之需要,符合空间直观性、可量测性、概略一览性等基本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5],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主要由以下三类要素构成:

(1)基础地理要素: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高程特征点、等高线与等深线、其他重要地物等。其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专业要素转绘的骨架;二是指示专业要素与地理要素之间的关系。

(2)专题要素:包括土地现状用途、大型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乡域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民用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3)整饰要素:主要包括注记、图名、图例、比例尺、方位坐标、编图说明、拼接合图表等。其作用是使整幅图要素完备、说明清楚、图示清晰,让人一目了然。

目前,各地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中一般采用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作为规划底图。事实上,这种比例尺的现状图很难准确、清晰、客观地反映出地块的实际变化和规划情况,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画出用地红线的要求,仅为示意图,在规划的实施中较难操作[6]。因此,有必要重新规定乡镇土地规划图底图的比例尺大小。

为了能在图上把实际变更的最小面积清晰地表示出来,在个别地方已经出现了1:1000和1:2000两种比例尺的工作底图。与1:2000比例尺的工作底图相比,1:1000比例尺的图件虽然图面更详细,但同时图面荷载量也大大提高,而且变更修改也更频繁。这不仅使测量工作量大大加重,而且也使财力、物力的负担加重,并影响成图时间。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适宜在我国各乡镇推广。况且就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件编制的要求和作用而言,1:2000比例尺的工作底图荷载的详细程度已完全足够。因此,我们建议以1:2000作为乡镇土地利用底图的首选比例尺。

2.2 村镇规划底图规范及要求

为规范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建设部于2000年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该办法在种类、要素构成、比例尺等方面定义和规定了村镇规划现状图的内涵以及有关的绘制技术要求。村镇现状图是用图的形式表示规划范围内村镇建设的现状,分为乡(镇)域现状图、镇区现状图、村庄现状图等三种基本类型:

(1)乡(镇)域现状图:主要包括乡(镇)域行政辖区内农业、水利设施、工矿生产基地、仓储、河湖水系、绿化等土地利用和分布情况;行政区划,各居民点的位置及其用地范围和人口规模;道路交通组织、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线、走向,以及客货车站、码头、水源、水厂、变电所、邮政所等的位置;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规模及其服务范围;防洪设施、环保设施的现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在现状图表示的内容。

(2)镇区现状图:主要包括行政区和建成区界线,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各类建筑的分布和质量分析;道路走向、宽度,对外交通以及客货站、码头等的位置;水厂、给排水系统、水源地位置及保护范围;电力、电讯及其他基础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和规模;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占地范围;其他对建筑规划有影响的,需要在图纸上表示的内容。

(3)村庄现状图:可参考镇区现状图所应包含的内容,适当简化。乡镇域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0~1:25000之间选择;镇区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2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1000~1:5000之间选择;村庄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1:2000之间选择。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形成统一的规划现状图精度标准。因此,在测制各种规划现状图的实践中,各地要以能满足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参考已有相关国家测量技术规范(如《工程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等),灵活设置和规定各种比例尺现状图的精度指标[7,8]。

3 结束语

土地规划和村镇规划是统筹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主要蓝图,而现状图是编制这张蓝图的底图。没有现状图作为底图,规划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快速测制形成高质量的规划现状图,积极发挥测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保障服务作用,本文尝试论述了规划现状图测制的若干问题。当然,这些内容只是初步的和描述性的,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吸引更多的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5):41-44.

[2]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S],2000.

[3]张明锋,鲁成树,费罗成,吕军.土地利用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协调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8,24(6):517-519.

[4]梁湖清,沈正平,沈山.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比较及协调研究[J].人文地理,2002,17(4):67-70.

[5]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S].2009.

篇5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present land use planning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of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combining the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the relevant theory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Puts forward to establish the land use planning, strengthen the land use planning authority, refin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kinds, clear hierarchy of each planning planning content and responsibility as the main way of strengthening of our country territory resource the land use planning system measures. For our country's land and resources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provide scientific reference work.

Keywords: planning kinds, planning content, land use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 P28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利用规划指的是对某区域的土地利用进行超前的规划与安排,从而能够根据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土地自然历史特征合理的分配国土资源并科学的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体系。所以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宗旨是维持居民的生存,优化国土资源利用,维护我国人民的基本利益。由此可见,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建设投资不断增多,推动我国国土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需求进一步加快。面对新一轮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全面启动,我国也在不断的完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通过分析与研究我国现行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缺陷,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促进我国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同时向科学、合理、依法、节约的方向发展。

一、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分析

现阶段我国推行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以《土地管理法》为基础,多种类型、级别、时序、种类互相关联并且互相影响的综合系统。主要包括:总体利用规划、具体利用规划、专项利用规划三个层次。总体利用规划根据级别不同可以分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五个级别;具体利用规划根据土地利用用途可以分为耕地规划、交通用地规划、公共设施建筑用地规划、水利水电工程用地规划等;专项利用规划可以分为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三种规划的关系为总体利用规划控制着其他两种规划。三种利用规划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由以上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必须具有体系结构合理、具有权威性、各个层次关系明晰、可操作性强等特点。这样才能发挥其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起步较晚,制定周期过长等因素,所以会导致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时效性与可操作性不强的不良后果,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以及相关问题研究,总结以下几点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出现的问题:(1)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权威性有待提高。现阶段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不高,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的部分内容涉及到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构建,但是仍旧没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近年来,部分大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一味的扩大城市范围,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够凭借法律有效的约束城市总体规划,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农用耕地流失,土地供应总量失控的现象;(2)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过于繁杂,不能达到明确分工的目的。有上述内容可以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比较完善,但是各个级别规划的职能相互冲突,在宏观层面上要求过细,微观层面上规范不足。许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仍然不到位,详细规划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3)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时效性较差。现阶段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对时效性的把握不到位,缺乏年度方面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很容易造成规划与实际的土地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比如大多数的土地利用规划为长期规划,期限大多数为5~20年,所以规划中的内容或者指标都有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体地利用规划失真,失去其使用价值;(4)总体规化不能够与城市规划保持一致。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极为密切,但是在我国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是两种管理机制,属于两个部门分别管理,所以虽然在法律上要求两种规划要互相一致,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处于分割状态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出现较多的矛盾,从而会导致国土资源严重浪费、农用耕地流失大量流失等后果。

二、强化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措施研究

通过以上对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有关理论的研究成果。总结出一下几个方面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强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1)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法,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将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提升,加快规划立法进度,赋予土地利用规划较高的法律效力。使得土地规划法成为我国依法配置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2)精炼土地利用规划种类,明确各个规划层级的规划内容以及责任。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应当将市级与县级的土地利用规划合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四个层次。其中全国总体利用规划的规划内容应当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基础设施部署、社会服务设施部署、土地整理、城镇体系规划、环保规划等方面。省级总体利用规划的规划内容包括解析涉及到该地区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与战略,根据本地区的发展特色对规划内容进行完善,并对下一层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合理、科学的规划原则。由此可见全国以及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引性的规划,应当具备宏观性、政策性等特点,能够正确把握我国国土资源的发展趋势,起到指引与导向的作用。市级总体利用规划的规划内容应当囊括地、县级的规划任务,按照上一级制定的规划原则确定具体的规划方案:用地规划、专项规划等。乡级总体规划是整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基础,规划内容应当足够的详尽,应当按照土地的用途进行科学的分区管理。从而形成由整体到分支、由原则到具体较为完善的科学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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