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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2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保护环境的责任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保护环境的责任

篇1

国旗下讲话--保护环境—不容推御的责任

人类自诞生起,一切衣食往行及生产,生活,无不依赖于我们所生存的这个星球,地球上的大气、森林,海洋、河流、土襄、草原、野生动植物等,组成了错综复杂而关系密切的自然生态系统,这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长期以来,人类把文明的进程一直滞留在对自然的征服掠夺上,似乎从未想到对哺育人类的地球给予保护和回报,在取得辉煌的文明成果的同时,人类对自然的掠夺却使得我们所生存的这个星球满目疮疤,人口的增长和生产活动的增多,也对环境造成冲击,给环境带来压力。

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酸雨,有毒废弃物,野生生物灭绝,以及大气、水污染等,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连串全球环境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但我们现在还只是学生,不可能为全人类的环境作出特别大的贡献,但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环境做起,从保护学校的环境做起,例如: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的地点或容器中,避免使用一次性的饮料杯、饭盒、塑料袋,用纸盒等代替,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垃圾,减轻垃圾处理工作的压力,爱护花草树木,少赠送贺年卡,保持校园清洁等。

以上这些虽是小事,但是,只要大家动手,一起努力,从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着手,调整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就能为保护地球做出一份贡献。

篇2

我按照老师的指导,在家里组织了一个活动小组,展开比赛。成员是我、姐姐、妹妹。大家都跃跃欲试,期待着比赛的开始。这个比赛的规则是:每人行动起来,在街上,在家里都可以展开劝说或者自己保护环境的行动。比赛开始了,我们开始行动。我到大街上,看见一位阿姨正在随地吐痰呢!我赶紧上前阻止:“阿姨,您可千万不能吐这口痰啊!要知道,这痰会在地上蒸发,然后结成黑色的小块,永远也清除不了了。你难道就能这样忍心看着这口痰成为城市清洁的绊脚石吗?”我的连珠炮语使得阿姨哑口无言。随即,她便拿出一张餐巾纸,俯下身子将地上的痰擦干净。我赶紧拿了照相机拍摄下来,作为我的成果。

我来到公园里,看见有一个小妹妹正在摘花!我赶紧跑过去:“小妹妹,你觉得这花漂亮吗?”“当然了,红彤彤的,多好看呀!”小妹妹笑了。“那么,既然这花是漂亮的,就应该留给大家一起欣赏。你摘走了,别人就看不见了,公园也不会有原来这么美丽了。而且,这花被摘掉后的枝头,是再也长不出花了。”经过我的一番劝说,小妹妹顿时羞红了脸。马上停下手。我又将这一幕用相机记录下来。

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

同学们,我们是地球的小主人, 环保意识是现代人的重要标志。我们应当切实地树立起时代责任感。心系全球,着眼身边,立足校园。多弯弯腰捡捡果皮纸屑;不要随地乱扔乱丢;多走几步,不要穿越绿化带、践踏绿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们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祖国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也无论是家庭、国家,还是世界,环境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善待朋友,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地球只有一个”,让我们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篇4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466-02

引言

2013年以京津冀、长三角、中原地区为主持续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多个城市的PM2.5浓度已经超过了70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标准2倍以上,高出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7倍以上,大气污染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给我们敲响了警钟。2014年4月24日,人大常委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草案,规定“对污染企业罚款上不封顶”,可见我国对污染治理所下的决心。面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有限的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

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居民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越来越大,这将会消耗巨大的能源。城市的低碳环保治理将是必然的趋势,各区域政府履行地方政府职责,维护生态文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吉林市环境概况

吉林市林业、水、耕地等资源丰富,立处于我国东北地区,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表示,吉林市人口为447.14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约为48.6%,GDP占全省的1/5,位居第二,东北三省城市GDP中排名名第六。吉林市也是“一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的老工业基地,以石化、冶金、能源、建材等重工业为主要产业。工业企业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包括中石油吉化、燃料厂、化纤厂、一汽吉林汽车、碳素厂等一大批企业在国内行业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一)吉林市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由于地理环境和能源结构的影响,重工业处于主导地位

吉林市处于长白山向松辽平原过度地带,山区、半山区、平原广阔,自然资源雄厚,所以衍生出许多重工企业。重工业,特别是石油化工产业对吉林市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经济的增长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2011年吉林市共有重点污染源35家,排出的氯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氨氮等有毒物质上万吨。

由于吉林市境内工业区与居民区错杂分布,使得工厂排放出的毒气等直接影响到周围居民,例如吉化工厂爆炸硝基苯泄露事件,使周围几十公里的居民疏散,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2.老工业区产能过剩,设备老化

化工产业是支柱产业,但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产业集中度不高,在安全生产和节能消耗领域发展不足。由于体制因素导致原料缺乏,工业市场没有得到好的培育,发展落后,装置老化,产品附加值低,再加上所处地理位置限制,与其他资本雄厚和技术先进的大型化工外企和沿海发达地区的竞争力相比比较落后。装置的老化直接导致污染物的排放量巨大,环保的配套装置不足也会使排放的污染物增多。

3.吉林市还处于以资源换经济增长的形势中

吉化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到如今已经有60年左右的历史了。吉林化工产业、制药产业等产业集群的发展给吉林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然而,如今吉林市仍是以化工型重工业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GDP增长还需此类重工业生产的支撑。老吉化公司依然有很多老旧的设备,由于资金缺乏和优秀人才的稀缺导致科研技术和创新力不足。但重工业支撑经济发展的模式没有改变,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吉林市仍需依靠老的工业来维持经济的发展。

(二)吉林市政府对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1.建立低碳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2008年,中英对于气候变化所展开了战略合作,确立了吉林市作为“低碳经济方法学及低碳经济区开发案例研究”的试点城市。在近几年的实践过程中,确定了建设低碳城市的发展框架:建立完善排放指标,制定低碳交通实施方案等等一系列有助于环境改善的一系列方案。建设高新区低碳产业示范区,并且有针对性的研究和解决低碳试点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目标计划在2030年完成吉林市低碳化建设。

2.推进老工业区的产业技术转型

对哈达湾等老工业区进行整体的搬迁改造,哈达湾是吉林市“一五”时期建设形成的老工业区,大量的工业集中于此,然而给此地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空气质量极差,灰土遍地。此次的产业转型实施新建企业产品的技术升级方案,减少过老工厂的继续使用,拆除废旧工厂,优化提升化工生产的生产效率和环保设备的引进,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资源的减量投入、循环利用。

3.治理环境污染,加大城市绿化度

发展城市交通水平建设是国外治理空气污染成功的手段之一。吉林引进以公共交通排放控制的方案,加大了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对部分道路实行了限行的政策,成为了优化空气质量的有力措施。对市周边和市区道路两旁种植苗木生长量大、成活率高、净化空气能力较高的树木。对工厂污染物的排放也值制定了排放量化标准,以此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通过地方合作促进环保治理与发展

2010年,吉林市政府加入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在组织,通过全球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交流合作可以帮助政府解决全球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各种挑战。这对吉林市环境保护的治理和未来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二、地方政府对环境问题政策执行的困境

(一)环境的公共性导致“公地悲剧”的发生

由于环境自身的公共性,环境作为人类生存的必然要素,与生态系统不可分割,所以必然导致了非竞争条件下“公地悲剧”的产生。对于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问题,公众、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都无法彻底解决,供给公共物品和保护环境的重任需要政府来承担,只有通过法律约束、宣传指导等手段才能有效地解决“公地悲剧”的发生。“公地悲剧”恰好印证了像如今雾霾等问题的出现,所以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合理利用。但在实际运用中“公地悲剧”随处可见,治理范围广、数量大是治理的困境所在。

(二)政府的体制缺陷导致“唯经济发展论”的阻碍

我国压力型体制一直存在于各地政府绩效考核的体系之中。在当前对政府环境责任的立法、司法和外部规制难以快速有效地建立的情境下,官员政绩的考核体系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对GDP的依赖,使政府为适应压力型的体制而忽视了对环境责任。

重经济责任,轻环境责任是目前各地方政府突出的表现,官员们基于对政绩和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很难抑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政绩和城市发展效益,对高资本的投入、高资源的消耗和高污染的排放无节制。为了保证GDP的增长,政府极力与企业“配合”,加上领导中的“近视”现象,不为环保做长远打算。出现问题时,政府为企业开脱,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因此环保政策执行大打折扣,有时更是纸上谈兵。

(三)落后的管理和法律体制的不健全导致“无效监督”的结果

无限政府带来了环境责任理念的缺失。我国主要强化的是“管”的只能,而缺乏对“责任”的界定,所以完善政府对环境的责任受到了限制。传统的模式忽略了公众的参与,政府对环境的责任有赖于公民参与与公众监督的发挥。但在传统模式上,政府代替了公民,忽视了监督的作用。

我国的政策和法规建立较晚,在注重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与环保有关的政策和法规还不健全,使我国政府履行环保职责困难重重。

三、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对策

(一)完善政府环保职能的政策法规

各地方政府对所管辖的区域的环境质量起到了监督和治理的作用。由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存在的缺陷,在履行的过程中对环境责任义务无法良好的执行。因此完善对环境责任的法律、规制,提高法律时效性,加强责任监管是各级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基本条件。

加强权责的划分,使权责统一,通过具体的管理制度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的主体职能。明确管辖分区的责任人,在享有收益权的同时,又承担监督管理的职责,实现自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快速问责,达到权责分明,治理问题明确清晰的效果。

(二)建立政府内部的约束机制

政府内部约束机制的建立可以矫正政府不当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政府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对于完善政府内部约束机制十分有效,确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把这一体系纳入各政府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之中,以控制环境污染物、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这三点作为绩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环境责任问责制度,针对地方政府对企业保护问题,干扰环境执法问题,权责分明,对没有执行环保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法律的责任。

(三)学习国外的治理方法,取法乎上

国外一些国家政府所颁布的相关法律,可以为我们依法治理污染提供参考依据。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伦敦地区大量燃烧煤炭所产生出的粉尘和有毒气体大量的排放,导致了那一时期经常被大雾所笼罩,人们染上了许多呼吸系统的疾病。因此,英国政府通过立法确立检测标准、严控尾气、建设绿化带和颁布《清洁空气法》来净化空气。由于空气污染21%来自建筑物供暖,为此英政府改造居民灶炉,冬季统一供暖,建立节能写字楼,提高现有能源利用率。

美国在污染严重的时期,通过了《空气污染控制法》。用强制的手段对环境进行了监控,使环保机构拥有立法、执法、处罚权,美国也通过使用技术改进进行节能减排,降低了空气污染量。1990年美国通过了《空气污染法案》的修正案,制定了减排的相关标准,用于20多个州,甚至影响了加拿大东部各省,通过对具体污染源进行定点监测和数据共享,在共同治理的环境下成效十分的显著。

通过学习国外的一些经验,总结教训,植树造林,减少排放量,公开监控信息,形成立法监督的机制。在全球化的今天,加强地方合作,促进国内外共同治理是环保的必经之路。

(四)监控信息公开并加强公民参与和宣传的力度

公众参与的前提和基础是环境信息的有效公开程度,政府应定期的公开相关问题的重要数据,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和环境隐患的工程,充分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现如今网络的发展促进了公民的参与能力,政府应该努力完善听证会、等渠道的时效性,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公民的参与依法对为履行环保义务的部门问责。

政府还要提高人们的低碳意识,学会使用低碳能源,加强公共物品的配套设施完整齐全,减少高耗能产品的使用,让全民意识到低碳经济的作用,推动全民的参与。

(五)推动绿色新型城镇化发展,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在生产领域,强化企业的污染排放标准和林业的砍伐数量,加快低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进城市绿化标准,加大环境改造力度和扬尘等控制标准;在交通领域,提高公共交通环境,加快推进新能源的利用和配套设施建设。

篇5

一、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

(一)目前,中国成了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地方之一,我国的环境形势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如下:

(1)水资源污染。据统计,全国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而且江河湖泊水体普遍遭受污染,加剧了缺水矛盾;大部分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地下水污染同样十分严重。2011年全国监测结果,“较差—极差”水质比例55%,并且还在变差。在农村,有3.6亿人口喝不上符合饮用水质标准的水。

(2)土壤污染。去年的《拯救被污染土地》的专题报道:我们土地污染和退化越来越严重,粮食安全遭受严重挑战。镉、砷、汞等重金属、化工废料、化肥农药、农膜等,不断侵蚀毒害土地。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就达1200万吨,污染的粮食引发各种疾病。互联网上疯传的“中国癌症村地图”,癌症村超过200个,“有米不敢吃、有米不能吃”的可怕现象已经成为一种现实。

(3)大气污染。据统计,今年1月,我国中东部地区相继出现入冬以来4次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30个省、区、市。专家认为,雾霾形成,除了气象条件外,更重要的是大气污染的加剧。

(4)酸雨污染。酸雨污染程度居高不下,酸雨污染区遍布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的广大地区。

(二)人均占有资源少和资源利用率低。我国几乎所有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一系列重要资源的后备储量不足。而且中国能源利用率普遍都低于发达国家。

二、破坏生态环境对人类造成的灾害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她能提供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各种自然资源、具有自净功能、为人类提供舒适性环境的精神享受、并且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和延缓的作用。如果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类就会受到危害。如在中国:黄河断流,淮河变黑,沙漠扩张,酸雨肆虐。中国大地还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癌症村,不育村,怪病村,弱智村。单是铅中毒事件、汞中毒事件、砷中毒事件,就接二连三。近几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旱灾、冰雹、灰霾等多种灾害不断地肆虐地球上的各个角落,给人类造成生命及财产损失数以亿计。

三、企业不科学发展会恶化生态环境

10多年来,中国政府虽然了大量旨在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但许多企业家并没有把它内化为企业的行为准则,并没有树立起企业和企业家的环境伦理责任意识,而是在利润的驱动下,漠视道德责任,想方设法逃避法律法规的规制。1.如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化工、小炼油、小电镀、小印染企业,由于生产技术落后,他们将“三废”直接排放到环境之中,从中节省大量的处理费用。据2006年6月2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导墅镇是一个美丽的江南小镇,但从2004年开始.导墅镇的空气中漂着一种难闻的化学气味.这种气味时不时从空气、河水、甚至自来水和下水道中传出。许多居民闻了这种气味后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导墅镇水资源丰富.吸引了十多家化工企业在此安家落户.其中有三家化工企业建在镇区居民居住集中地方.它们是丹阳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丹阳市骏马建材厂和丹阳第二化工厂。在这些化工企业中.有的企业的生产原料或产品是易燃易爆或者有毒化学品。这些企业的废弃物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就被排放出来,河流、土壤和空气受到污染,严重威胁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破坏了当地社会正常发展秩序。2.据2006年O6月25日中央电视台《 焦点访谈 》报道,在云南思茅市翠云区六顺乡,村干部和当地林业部门为私人老板的乱砍滥伐行为大开绿灯,当地数以万亩的天然林被砍伐,许多原来郁郁葱葱的山头变成了荒山秃岭,遍布林区的思茅松被当作低产林成片砍光。砍伐林木的目的是为周边几十个胶合板厂提供原料。其中最小的一个厂一年的吞吐木材能力也在一百多万立方米以上。云南省思茅市紧邻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保护区.是我国重要的天然林分布区。大片林区被毁.当地生态严重失衡。

四、促使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

1.企业改变能源使用结构,大力推广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能源。如: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推广有机复合肥和生物肥料,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大力扶持发展绿色农业。

2.企业应倡导循环经济。企业中所有的产品从开始设计就考虑其每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考虑使用时如何减低能源的消耗,考虑设立一个“产品回收处理流程”,使废品回收后再次进入另一个新的生命周期中,加强产品生命周期和生产过程的环保管理。

3.政府必须切实发挥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作用。执法部门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防污环保筑起富有震慑力的最后屏障。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限制不利生态环保的产业发展;对影响生态环保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生态环保工作差、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单位和地区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如超标排污行为已构成违法的,应当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5.开放新闻舆论,加强社会监督。生态环境的管理和现状要接受舆论的监督,提高新闻自由度,提高公众的参与水平。同时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结语

人类要生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但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伤害,这包括污染环境和消耗资源,所以保护生态环境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万莹仙.中南民族大学.《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若干思考》,理论研究,2009-5,26

篇6

环境保护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何谓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对投资人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投资人利益之外的团体能不能承担一些经济、道义、以及法律责任这样的利益相关因素。这虽然不是企业业务的一部分,但是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社会的原起是最初聚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上世纪80年代末环境保护的概念此起彼伏,那时候提出了一个环境复合公式,讲的是说环境负荷是三个变量,包括人口、富裕程度以及技术因素。这三个变量在一起能够表示出企业对环境负荷带来的影响。如果要减轻企业的环境负荷无非有三个方面的行动可以做。

人口方面能够降低人口,这个显然是可知性但是非常花时间的事情,要通过几代的努力才能达到。另外一个就是降低富裕程度,很多国家都可以看到越富裕的群体对社会、环境的需求和消耗也越高。但是同样往往是在贫困和环境的恶化如影相随,所以很难在富裕层面做出一些事情。今天能做的就是技术了,企业向着环保方面的业务改进,重视环境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有社会责任感所有企业的共识。

消除电子垃圾是惠普关注的首要问题之一。我们将环保理念和行动贯穿到公司的每一个环节,首先从产品设计方面推行DFE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把环境保护的概念引入到产品设计中,力求减少产品给消费者和环境带来的影响。我们所涉及的产品都达到安全的要求和选择我们的材料也是能够符合环保的标准。另外我们选择材料专注于提高产品使用的能效,以及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能源。在生产制造环节方面,惠普公司生产实施包括地点,运送中心、数据中心以及办公室都已经安装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系统。这些系统可以确认、评估、管理,惠普公司所有的工厂都在2000年获得了最绝权威的第三方公司的ISO4000标准认证。

我们衷心盼望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可以早日出台,未来有更多电子产品企业能够承担起垃圾回收的责任。

篇7

在猴山里,作者看到了两位小青年在一边啃甘蔗,一边往猴山里扔甘蔗渣。于是作者对他们说:“被扔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可是,两个小青年不管,还是照样扔。作者生气了,拿起相机把他们的“光荣事迹”拍了下来,让他们上摄影比赛做反面教材。

在一个草坪上,作者看见了一个小男孩刚刚吃完了香蕉,手里还拿着香蕉皮。妈妈指了指离着不远的果皮箱,示意让小男孩把香蕉皮扔到果皮箱里去。小男孩看了,就想着果皮箱跑去,突然一个石头把小男孩绊倒了,小男孩不但没有哭,而且还没有等妈妈去抱就自己爬了起来,又走上前去,作者就把这美好的瞬间拍了下来。

篇8

但是在关于环境诉讼问题上至今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在讨论关于气候变化等环境和资源问题时,我们更多的是想知道这种诉讼多是通过何种诉讼程序得以解决最为合适。当环境污染达到一定程度并触犯刑事法律时,可以通过刑事诉讼得以解决,而当危害程度不及刑事法律规定而又产生了一定的损害时的诉讼程序问题成为了摆在现实的问题。通过公共利益的有限让渡而形成的公益诉讼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而真正的使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有效的制约又不能仅仅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进行简单处理和解决,那么探求环境利益损害的事件得以更好的解决的方式和情形又是什么又有哪些?

 

众所周知,中国的内陆城市多是工业中心所在地,而有工业重心的存在就有相对比较严重的污染,想要完全清理好内陆城市的污染并非易事,在原先污染的基础之上又有新增污染的出现,同时,各种工业制造业还要进一步的发展,以遏制发展的方式换得环境保护并不是件聪明事,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同时也需要工业等各种制造业的资金维持,而各种工业运营想要谋求长久的进步与发展就必须协调好自身发展与环境友好的关系,以牺牲经济建设的环境保护是不可取的。

 

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如何进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重中之重,同时新的《环境保护法》也为环境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环境监测,环境监管以及主要责任人的重大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制度都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理念,并将环境保护的责任提上日程。在各国都将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的大前提下,中国在考虑自己国情的同时也在进一步更好的协调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环境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后,中国政府全方位的加强了对于环境保护的力度,不管是在措施层面、资金层面还是在宣传力度层面都增强了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2014年又以立法的形式将这一成果加以固定,进一步体现了国人整体对于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深入认识,也是对其加大保护后有效性的最为直接的体现。通过立法的形式将亟待保护的公共利益赋予国家强制性和威慑力同时也是引起人们重视和将各种价值进行有效兼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此次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个人的责任,并将原先责任与责任之间并不明晰的部分进行了有效界定。新《环境保护法》更像是一本环境权利保护的宣言书,不但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也为民众更好的培养环境保护意识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环境保护与许多其他部门法也会产生交叉,如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但在此我们主要探讨其在民事侵权领域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兼论其他部门法。由此,我想较为深入论证的是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众所周知,环境保护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而环境保护法在众多经济法门类中属于偏向社会法范畴的具有公法性质的社会法类别,相较《反垄断法》《反不正当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而言,环境保护法更加侧重于对于整体公共利益的保护,其公益性质较其他经济法门类来说更加明显,其公益性质不仅体现在其中诉讼主体仅这一个方面,更体现在环境保护法对于从更深层次唤起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方面的重要作用,其在民众中起到的倡导作用比起所具有的强制性、约束力来说更为重要,较其他部门法来说也更为明显。例如,在劳动法中,我们自然或不自然的就会在仲裁或是诉讼中牵涉到较为具体的劳动工人和资本雇佣者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具体而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主体多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亦或是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虽然有时工会组织可以作为维权主体但大部分维权行为的实施都是通过劳动者本人来完成的。但环境诉讼却有不同,环境诉讼可以由专门的维权组织实施,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无论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而受有损失的具体当事人是否存在,利益侵害指向是否明确具体到了自然人个人,诉讼都可以通过维权组织进行,这是环境民事诉讼与其他诉讼程序最大的不同。同时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维权组织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并明确了其作为公益组织的公益性质。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产业的发展给予的巨大的支持,是继文化产业之后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第三产业的又一次倾斜,同时也通过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带动了就业等一系列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此次通过立法对产业结构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律作为其上层建筑应该发挥其作为上层建筑应有的功效即在保障社会稳定及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推动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各项经济结构的优化贡献力量。作为法学,应该充分发挥其规范作用中的指引作用在有效评价他人行为的基础上为经济建设拓宽渠道,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更好的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

 

环境与公益事业息息相关,但仅仅通过公益并不能完成社会中绝大部分环境保护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并存,有义务必有权利,通过环境保护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就已经初现端倪:在原先明确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政府在环境保护、生态问题上的权力和责任,并将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与政府进行绑定,在落实部门权限的同时宣誓其义务范围,以自上而下的形式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有效、有序、有力进行;在个人和社会组织方面明确了其监督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敦促义务与责任,同时也将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明确固定在法条中,以此加大了整体生态保护的力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提高了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业企业的准入门槛,将工业生产的整体效应所产生的影响与国际水平相接轨,从而实现“低碳”“减排”的目标,并对世界环境改善起到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以此推动国内环境质量的改善。但众所周知的是,内陆地区和城市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地形气候、天气等因素影响,大陆性气候环境下并不利于空气质量在小范围、短时间内得到改善,因而在产业进步升级,提高效益和缩减成本的大工业生产环境下,环境和生态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

 

在本文主要论述的是环境保护法与侵权责任法之间的关系,侵权责任法在环境侵权方面有专章的规定同时适用相对无过错责任原则,仅在侵权时证明具有免责事由,无因果关系时可以免除或减轻责任,当第三人环境污染造成损害时会形成不真正连带责任,单向向最终侵权人追究全部责任。此处并不存在公平责任的追究问题,因而并不能进行责任追究程度的定量分析,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只能单向追究第三人责任即由责任的承担者向第三认追究责任的全部而且公平责任在此处并不适用,虽然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最终造成损害的行为仍然是侵权责任法最终极的评价对象。有说法认为,环境侵权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对所造成的污染进行较为定量的分析,最后确定应当承担的赔偿额度,但是环境污染损害在民事领域的相对人有时可以确定到具体的自然人但大多数情况下可由环境组织进行,同时环境侵权的责任主体并不是完全具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并以环境产业为经营主业的经济体,其所负担的环境责任除其应负担的社会责任外并没有此项义务亦或是附随义务因而我认为此处并不能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那样给与负有环境污染责任的工业企业惩罚性赔偿。

 

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时间、方式是应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中之重,但同时环境风险控制等环境变化所产生风险的提前预防也是环境保护法需要应对和处理的问题,在环境风险控制方面,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风险控制机制,在发生大规模环境问题之前进行有效地风险控制,将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进行及时的环境风险控制,将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提前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通过环境立法充分调动对于风险预防的能动性,并从调控和检测中评估有效数据,为环境建设及其他有关经济的发展建设提供有益数据,以立法手段提高社会运行的整体机能,提高环境和社会运转发展效率。此种举措将有效地避免大规模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将各种工程的建设更好的纳入环境监测的轨道,在规范工程建设运行的同时提高工程的环境保护效能,多管齐下,有益的保证了各项与环境有关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作用。

 

当今社会环境问题的影响尤为突出,在民事领域我们不难看见对于大规模污染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和诉讼,其中比较突出的河流排污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尤为严重,水污染防治问题也日渐提上日程,在环境风险控制领域以及水污染防治领域都对水源的污染有所涉及。此次新《环境保护法》将风险评估机制纳入其立法范围就是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将水污染等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纳入到风险评估等环境问题的提前防治领域,为生产生活的用水安全提供有益保障。

 

环境问题突出并不仅仅体现在水污染等问题上,对于环境检测也在新法中得到有效明确,例如将环境检测数据作为环境影响的重要指标。在此我认为,环境诉讼程序中与行政诉讼的交叉不仅仅体现在行政机关本身作为环境影响主体对于环境产生的效应更不限于行政机关对于环境侵权案件的处罚引起争议时作为行政诉讼或是行政复议的一方当事人而起到的作用,而是体现在行政机关对于环境影响的提前作为方面。作为行政机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部门依其所具有的执法主动性应当对环境及生态的发展起到积极有益的环境作用而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无疑将这种情形进一步加以明确;环境评估、环境评价制度,风险控制、监测制度都对环境行政机构的执法目标、执法方式进一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同时也通过法律提高了环境保护事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并有效改善了环境运行模式。

 

环境保护中我们常常提到关于《东京议定书》和与之相关的问题,《东京议定书》中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责任界定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此种责任将有关历史问题和随时出现的环境问题以多边条约的形式加以固定,使之成为大气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防治中有效和有益的运行原则。当全球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产生活时,我们可以以《东京议定书》等多边协议为依据制定更加合理且更加契合本国实际的规范原则。但现在的问题是,在责任承担方面是不是还有欠缺,欠缺主要出现在哪些方面,又如何改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环境保护的资金问题,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资金的界定有比较明确的说明,同时笔者认为可以建立社会环境保护基金,通过基金的形式并在立法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环境生态保护建设的进一步运行,也为个人和社会组织的环境保护行动提供比较有效和持续的促进和保障,同时通过环保基金的建立在全社会形成更加广阔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和风气,起到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环保、能动环保的有益作用,让环境保护更加深入人心,而不仅仅停留在小范围和部分环境保护公益组织的运行范围内。

 

同时我认为可以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有关法律援助的规范原则,使得环境保护不但具有公益性质还有法律作为强有力的维权保障,在维权同时更加体系化规范化,将维权系统更好的与诉讼程序相链接,提高法制社会的运行效率,降低诉讼程序所产生的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使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更好的发挥其社会效果和作用,通过社会效果的有效发挥,通过一点一滴的努力提高全体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为环保事业积极贡献力量。

 

环境保护监测的进行也应该纳入到每日、时时监测系统中并形成成体系和系统的监测制度,在环境监测的同时进行环境监测的预报制度,使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被大家更好的掌握以此提高个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应对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起到作用;同时个人环境问题的有效应对也对整体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压力起到缓解作用,在部分、局部缓解的同时为整体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创造条件。

 

篇9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是指企业在承担法律和经济方面义务的前提下,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有利于社会长期发展的义务,包括企业对职工、消费者、环境保护、社区等的社会责任。

传统经济学观点认为企业目标就是为股东创造利润,而关注社会问题是政府和非赢利组织的责任。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受到重视,企业从把利润作为惟一目标转向再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和对社会的贡献。特别是1997年全球第一个关于企业道德的自愿性国际标准――全球社会责任标准体系(SA8000标准)出台以来,“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商业惯例和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容。目前国际上有20%的国际资本流向社会责任领域,越来越多的企业有了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生产链的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部分。据调查,2000年以后大多数欧美跨国企业不仅对其下属公司进行社会责任管理,而且还对其全球供应商实施了CSR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评估和审核,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CSR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在跨国公司签单的附加条件中。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分享全球市场所面临的新挑战。

在我国,社会责任审核的地域和行业范围也迅速扩大,特别是2004年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强制推行SA8000标准认证以来,从沿海到内地,从玩具、服装出口到几乎所有外贸加工行业,我国接受“社会责任”认证的企业日趋增多。SA8000正日益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个门槛。

SA8000宗旨是要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是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在有关CSR的各标准中,SA8000正日益被广泛接受。

二、对企业社会责任环保要求的经济学分析

1.环境与企业的一般关系

长期以来,经济学把人类经济社会看作一个封闭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如果忽略政府、外贸以及家庭之间、厂商之间的经济活动,经济系统只有家庭、厂商两个基本部门,商品和要素两个基本市场。整个经济构成了由实物、货币逆向流动而联系起来的循环封闭系统。

现代环境经济学着重探讨环境与经济系统相互作用,将封闭的传统经济系统引向更为开放的环境与经济大系统,以人类为中心或更精确地说以人类经济系统为中心界定了环境与经济系统。见(图1):

可见,环境与经济系统的关系包含三个方面:环境是经济系统运行的物质基础,环境向经济系统输入资源,维持其物质生产;经济运行产出的商品满足人类需要后以废物的形式排出到自然环境中;环境作为经济运行的背景,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功能和存在空间。

由上述可知,经济系统中的微观主体――企业也不可避免的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环境状况的约束,同样的包括:资源约束、环境容量(消化产品废弃物、支撑经济循环运行)约束和生态约束。

2.自由贸易背景下环境与企业的关系

(1)国际贸易对企业的环保要求。国际贸易促进了专业化,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也增加了人们的福利。然而,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如全球变暖、土地退化、森林锐减、水资源紧缺、臭氧层空洞、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也使得环境保护开始成为国际贸易领域备受关注的焦点,发达国家则利用环境概念设置了大量的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准入、绿色反倾销、绿色反补贴、PPM标准、环境贸易制裁、强制性绿色标志、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等等。初期全球绿色消费运动促成的绿色壁垒后期则逐渐演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隐蔽制裁手段。发达国家用提高国内环境标准来设置绿色壁垒,以平衡自己在劳动力价格、运输和原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劣势。比如,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90%都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与发达国家差得很远,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制约将越来越大,农药残留量、纺织品染料指标等标准都会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影响。在机电方面,打从1995年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产品时,就遭遇绿色壁垒。仅此一项,我国每年就损失90亿美元。面对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是企业不能回避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2)国家对企业的环保要求。与此同时,中国环境方面的国际履约压力十分沉重。以《京都议定书》为例,虽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第一、二个履约期中没有减排责任,但目前能源工业尤其是电力工业的发展速度过快,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碳数量猛增;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开始向我国大批转移钢铁等重污染工业,我们在资源利用与环境污染方面与不断提高的国际标准差距越拉越大,如果不立即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跨越式绿色发展在第三个履约期开始减排的话,必将付出天文数字的代价。

这种背景下,政府必然会采取更为严格的环保措施和环境标准加大企业的环境成本,也会出台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生产。

综上所述,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是自由贸易背景下的客观要求和大势所趋,谁提前采取绿色战略,谁才能在未来的竞争格局中占据主动、赢得成功。

三、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的建构

1.企业社会责任环保要求的可行性

通过对企业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分析,我们已经发现企业承担环保责任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对企业承担环保责任进行简单的成本-收益分析仍大有必要。企业采取各项措施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通过相关环境认证,客观上都增加了成本,加重了负担,有损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然而,企业承担环保责任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首先,从市场发展的趋势看,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日益提高,环保产品越来越受到青睐,高涨的“绿色”需求带来的收益完全可以弥补环保增加的成本。同时,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还对企业形象和文化提出更高要求,只有将创造财富和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树立公司良好的公益形象才能得到消费者的尊重和认可,才能在市场竞争的道路上坐得稳走得远。杜邦公司就是凭着“环保理念”从一个总资产仅为3.6万美元的火药小作坊成长为年销售收入240亿美元的跨国巨头 。

其次,环境保护可以直接为企业创造利润。发展循环经济比较成功的企业,都能够通过循环利用本企业的副产品或废弃物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例如,水资源的短缺使一些城市的水价大幅上升,而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得到的中水成本,已经低于自来水价格,这使得很多企业开始回收利用废水以降低成本。还有的造纸企业通过回收其它公司办公废纸作为原料造纸,不仅循环利用了资源、保护了环境,还解决了原料来源的问题,大幅度降低了成本,创造了可观的利润。另外,国外流行的“排污权交易”也为在环境治理技术上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创造了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

最后,环境成本内部化、严格的环境标准并不必然导致出口商品竞争力的下降。1970年和1990年部分工业化国家的数据(见表1)表明,在环境标准严格的国家,环境敏感工业的出口占整个制造业或总出口的比重有所上升。

从表1统计数据比较看,德国的环境标准在很多方面都更为严格,但其环境敏感商品出口的比重从1970年的12.1%上升到1990年的13.8%。而同期整个制成品出口比例却从17.2%下降到15.2%。因此,工业化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失去竞争优势的并不是受环境因素影响最大的产业。横向比较工业化国家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严格的环境标准不会导致竞争力下降。

2.企业社会责任环保要求的微观操作

企业承担环保责任是合理、必然和可行的,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支撑力和推动力。企业必须将自身成长与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充分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好环境,促进经济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除了直接投资于环境保护产业(比如垃圾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主要包括:积极改进生产技术、生产方式和生产工艺,采取节约资源和替代资源战略,寻求污染或非可再生资源的替代品,努力降低自然资源的消耗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以至消除有害废弃物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并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履行环保义务;推进产品创新提高其回收利用性等。

3.企业社会责任环保要求的宏观支持

首先,制度设计。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通过制度设计使得企业在价值规律作用下自觉承担环保的社会责任。这方面,美国推行的排污权交易值得我们借鉴。

其次,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初期给予环境保护企业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优惠。

再次,舆论支持和消费引导。倡导绿色消费和环境保护理念,引导消费者形成科学的消费观念,为循环经济和绿色生产开辟市场。同时对为环境保护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典型,增加企业环境保护的荣誉感,并帮助提高此类企业的美誉度。

最后,规范立法、完善监督,加强对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的硬约束。2005年10月重新修订的新《公司法》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其中第5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理应对其劳动者、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公司所在地的居民、自然环境和资源、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承担一定责任。

参考文献:

[1]吴北战.WTO体制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湖湘论坛,2005,4.

[2]祖海芹,时娟.企业社会责任是市场准入的通行证[J].集团经济研究,2006,6.

[3]孙志芳,高茜.企业社会责任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2006,5.

[4]付志刚,许永盛.SA8000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三张“门票”[J].经贸世界,2004,7.

[5][美]汤姆・泰坦伯格.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第5版)[M].严旭阳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篇10

中图分类号:S718.51

文献标识码:A

联合国在《2000年全球生态环境展望》中指出:人类对木材和耕地的需求,使全球森林减少了50%,难以支撑人类文明的大厦,并强调,“没有任何问题比人类赖以生存的森林生态系统更重要了,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应赋予林业首要地位”。以此可见森林的生态系统所处的重要位置和作用。

一、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的现状

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的现状,可以用“环境破坏严重,生态系统脆弱”来表示。

(一)森林生态功能减弱。从1964年开发建设以来,大兴安岭林区已累计为国家提供木材1.1亿立方米,上缴利税40多亿元。然而到2004年末,活立木蓄积量已由开发初期的7.3亿立方米减少到5.4亿立方米,减少了26%;成过熟林蓄积量由4.6亿立方米减少到1.6亿立方米,减少了65.2%。这些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大兴安岭林区的森林的生态功能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二)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自1992年以来,对大兴安岭林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是触目惊心,成百上千的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被猎杀,越来越多的常见物种变为珍稀、濒危物种。

(三)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在大兴安岭林区,素有开采黄金的历史,多年来造成了严重的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恶劣的成因分析

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恶劣的成因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下文主要从哲学的内外因角度分析说明。

(一)外因层面:

1.政府的林业科技支撑体系严重不足。目前大兴安岭林区的大部分装备和仪器设备还是20世纪60、70年代的产品。推进林业科技发展的重点不明确。林业科技工作与林业建设,生态建设结合也不够紧密。整个林区现有林业技术配套性差,重大科技成果少,转化率不高,林业科技进步对林业生态保护,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极低。

2.政府资金的支持不到位。大兴安岭林区的企业经营从1993年开始出现滑坡,1997年当年亏损1.2亿元,最好的林业局也只开10个月工资,累计欠发工资高达3.9亿元。很多林区的工作者对于日益脆弱的林区生态环境,只能是有心无力;此外,林区政府自身以及林区的广大居民靠天吃饭的意识上没有太多的改变,面对林区生态环境的恶化,似乎没有一些积极求变的想法。这种意识上的“滞后”可能是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而丝毫不见改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内因层面: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生态环境建设自身具有许多不为人们所共识的特性,因此当人们只是盲目的一味索取时,就必然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劣。

1.林区生态环境建设在产品属性上有其很强的公共性。由于公共物品具有的产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特征,这就造成了它的需求与供给无法自动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因此在现实中公共物品很难通过个体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交易来提供。

2.林区生态环境建设在资金的投人上具有很强的正的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个体或企业的效用函数不仅依存于自身所能控制的变量,而且依存于其他人所控制的变量,这种依存关系又不受市场交易的影响。生态环境建设本身具有极强的正的外部效应的存在,即它的社会收益或成本大大高于行为者的个体收益或成本。

3.林区生态环境建设本身具有极强的社会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本身的目的就是要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和社会,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从局部来看,保护建设林区的生态环境仅仅只是促进该林区的各方面发展,但从长远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性还体现在生态本身是没有任何地域的界限的,保护林区的生态环境就是造福社会和广大人民。

三、政府在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责任建设

基于目前大兴安岭林区的日益恶劣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自身所具有的极强的产品的公共性。投资上的外部性和产品消费上广泛社会性的特点,就决定了必须由我们的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担负林区生态建设的重任。

(一)充分运用经济职能手段,政府应发挥生态环境建设中投资主体的作用。政府在林区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上要加大预算,同时也要积极通过转让租赁林区的某些土地,发行林区生态建设债券等经济,金融方式筹措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来支持林区生态建设。另一方面,政府的投资不应仅仅是实实在在的货币,更应该加强对国有林区进行人才的投人,设备的投入以及科技的投入。

(二)充分应用政治职能手段,政府应发挥生态环境建设中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的作用。政府应努力进行政策的创新,用政策的杠杆来引导各企业和广大人民加入到保护林区生态环境中来。一方面大力倡导林业的分类经营,另一方面明晰林业产权,重塑经营主体,从而有利于广大林农可以放手发展林业产业,这对于保护和建设林区的生态环境十分有力。

(三)充分运用法律职能手段,政府应发挥生态环境建设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作用。法律是实现国家基本职能的重要手段和工具,而国家本身又是法律存在与发展的政治基础与有力保障。加强国有林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今天,我们虽然已经从许多方面都制定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制度以及地方条例,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结合我国林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纳入林区人民,乃至全国人民的生活轨道,将生态环境的保护当成是一项事业而达成一种国民的共识。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的前方还有很多艰难的路要走,但为了天空更加湛蓝,为了河水更加清澈,为了森林更加茂密和繁盛,我们的政府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为了广大人民的福祉,应该把保护和建设林区的生态环境这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深深的扎根于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长叶。

篇11

一、国外对企业授信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约束

美国是较早着手对银行授信项目中的环境保护与赔偿责任进行约束和监管立法的国家之一。早在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就制定颁布了《1980年环境保护应对、补偿及责任认定综合法案》,制定该法案的主要目的在于治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生成的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该法案规定,污染项目的现行所有者和管理者、有害物质产生时点下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害物质的制造者、有害物质的运输者等各方作为潜在的责任当事方,无论其是否确有环境保护责任上的过失,均应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义务。该法案还规定,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可追溯性,当前合法行为也有在以后时期被问责的可能性。从这种意义上讲,1980年法案颁布之前的环境污染行为,同样要追究潜在责任当事方的环境治理责任(mcguire,1988)。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规定了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情况,即所有环境责任的当事方都可能对污染治理负全责,没有财务支付能力的当事方的赔偿责任由其他具有财务支付能力的当事方承担。

《1980年环境保护应对、补偿及责任认定综合法案》对美国金融信贷机构的信贷行为和银企信贷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与银行授信、企业融资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法律在欧洲各国也纷纷得以制定和完善,对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授信的银行所承担的环境保护和赔偿责任也相应地增加。由此,“环境污染问题对于企业和银行而言,成为资金融通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连结纽带”(前多康男、小野哲生,2008)。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关注,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相关的法律也日益完善,相关立法的影响波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对于向污染项目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最终需承担环境保护和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mcguire,1990)。

瑞士凯特艾伦银行(cater allen bank,2009)对全球300多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银行集团等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表明,有27%的被调查银行认为自己对环境保护承担了相当重要的责任,并以正式的环境保护制度对环境责任进行规范;有40%的被调查银行认为已经采取了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有17%的被调查银行已经专门设立了环境问题协调岗位,另有11%则正在计划设立环境问题协调员岗位。在银行对其贷款企业环境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方面,有19%的被调查银行将环境安全变量纳入信贷评级模型中,有11%的被调查银行表示愿意接受本国相关贷款企业环境安全事故引起的连带赔偿责任的立法约束。

二、“绿色信贷”开展状况

早在1995年

四、银行对企业授信业务中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的两种界定

(一)银行全额承担授信企业无力支付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机制

虽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银行难以完全了解贷款企业的真实利润水平,但是银行还是能够通过对企业授信中的评估与控制,较为准确地掌握贷款企业防范环境风险措施的有效性。因此有学者主张。在贷 款企业因环境安全事故破产时,授信银行应该承担该贷款企业环境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样可以使得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效率达到最优化,也能实现企业贷款水平的合理化。

基于银行全额承担贷款企业无力支付环境事故赔偿责任的观点,可以提出银行对企业环境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两种实施机制:一种是银行直接地全额承担贷款企业无力支付的环境事故赔偿责任,另一种则是强制贷款银行对企业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投保。实际上,第一种机制假定了银行是环境事故赔偿的“深口袋”对象。从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法庭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审判案例来看,法院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判决银行必须全额承担其贷款企业所造成的环境事故赔偿责任:一方面是实现银行在环境事故赔偿中的“深口袋”效应,即在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又无力赔偿时,从法理上应由其他信贷交易受益人(银行)来负责承担;另一方面则涉及到对企业环境安全风险作为企业内部化的成本还是作为社会成本的考虑。法院主张应从制度上鞭策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监督企业在正常经营的同时,努力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领域投入足量的资金和努力。

(二)银行部分承担授信企业无力支付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机制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企业是否采取足够的环境安全措施取决于这些措施带给企业多少的收益和成本,而环境安全措施的收益是企业发生和未发生污染事故两种情形下的利润差额。这一差额越大,即环境安全措施收益越大,企业就越有动机避免事故发生,从而更多地采取事故防范措施。

假如将环境安全事故责任部分地从企业转移到授信银行,并同时设置企业所有者最低投资额限制,这样,企业的环境安全措施收益将发生变化:企业在因环境安全事故而破产时的最大赔偿额有一个限额;这个最大赔偿限额越低,企业降低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动机也就越弱。因此,企业因环境安全事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应设定为企业当期利润与企业所有者全部财产之和。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既然承担贷款企业部分的环境事故赔偿责任,就理应在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时期收到一定的风险溢价补偿作为银行承担风险的收益,这样银行才能够在事故发生且赔偿金额超过企业最大赔偿限额时向受害者予以足额的赔付。

通常,在给定的企业环境安全措施情况下,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会形成一定取值区间。当企业所有者以自身的全部财产为环境事故赔偿的最大限额时,企业所有者的权益投资越大,授信银行向企业收取的风险溢价补偿越少,贷款企业就越有动机降低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篇12

3、崇尚绿色消费,打造精彩生活。

4、与新生活同行,与大自然同居。

5、绿色家园,字字千金。

6、与生活相约,与环保同行。

7、保护母亲河,关爱生前源。

8、爱护碧水蓝天,拥护美好明天。

9、塑料包装用一天,白色污染害几世。

10、睁着眼、闭着眼,到处都是绿。

11、绿色家园,从我做起

12、今天,我为绿色而努力;明天,绿色为我而自豪。

13、珍爱每一滴水,还我洁净蓝天。

14、生命因绿色而美丽。

15、环保,justdoit

16、绿来自您手,美来自我心。

17、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18、让绿色拥抱我们的地球。

19、储蓄绿色生命,绽放绿色光彩。

20、愿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原我们的地球更美。

2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2、爱我母亲,护我家园。

23、爱我浙江,护我绿谷。

24、世界只有一个地球。

25、鸟儿啼,虫儿鸣,大熊猫抱着竹子咧嘴笑。我们保护环境,环境回馈我们。人与环境手拉手,我们都是好朋友。

26、空气、清水、绿色,我们无价的财富。

27、青草、翠竹,我们的朋友。请手下留青,脚下留情。

28、“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每一滴水,如果人类不节约水,那么最后一滴水将是人们的眼泪。”

29、“让人痛心的是,总有一些人在破坏环境!让我们都来保护环境。要知道,我们需要地球,救一救我们共同的妈妈——地球吧!”

30、小草正在生长,请不要打扰!

31、爱比花红,情比绿浓!

32、让世界充满色彩,让生命充满精彩!

33、水是有限资源,点点滴滴都是情!

34、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爱惜绿色,从我做起!

清洁卫生,从我做起。

35、绿色就如同我们的生命!爱护绿色吧,就像珍惜我们的生命一样!

36、看到绿色,我们才会有好心情!

37、小草也有生命,爱惜身边的每一个生命!

38、让我们的身边充满绿色,让我们的心情飞扬!

39、地球地球我爱你,我们是你的好儿女,保护你是我责任,细心照料我最行!

40、保护环境,从你我开始。

41、我是环保小卫士,保护环境,是你我的责任!

42、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是一球妈妈的儿女,是祖国的接班人。

43、我们是新时代的儿童。

44、保护环境我们有责任,让世界充满绿色。

45、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保护环境。

46、保护环境,靠你,靠我,靠大家!

47、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48、爱护身边的环境,等于爱护自己的生命!

49、环境是一杯水,要你去珍惜;环境是一根草,要你去爱护;环境是你,要大家去亲手培养。

50、地球妈妈要环保,不环保真糟糕,垃圾灰尘满天飞;大地爷爷要环保,不环保不好啊!人们争着往医院跑。

51、请把迷路的垃圾带回家,别再让它哭泣了!

52、我们是龙的传人,祖国绿化有我份。

53、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54、心动不如行动,去怨不如去干。

55、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

56、让垃圾回到自己家,让白色污染和你说再见。

57、跨越新时空,享受新生命。

58、人人播撒绿色美,处处享受环绿美。

59、我环保,我自豪。

60、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

61、拥抱绿色文明,关爱绿色文化。

62、今天动手布绿种,来日扑鼻草花香。

63、环境不保,何以为生,母亲不保,何以为家。

64、拥抱未来,因为我们追求,向往春天,因为它是绿的。

65、点点滴滴都是爱

66、还我绿色,爱我家园

篇13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五、环境关系你我他,保护环境靠大家

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七、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八、保护环境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九、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爱护我们共有家园

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环保绿色家园

十一、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十二、最严《环保法》向污染宣战

十三、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十四、保护碧水蓝天,营造绿色家园

十五、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十六、与绿色相约,与保护同行

十七、发展绿色相约,与环保同行

十八、依法保护环境,建设绿色家园

十九、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家园碧水蓝天

二十、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二十一、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

二十二、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二十三、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树立绿色消费观念

二十四、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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