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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就业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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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就业

篇1

为了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加大对农村地区促进就业工作的投入和支持,不断扩大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来源渠道,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使农村中富余劳动力在不断提高素质的同时,转移到二、三产业发展中来,切实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使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良性互动,有机统一。

二、目标任务

完善以政府主导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紧紧围绕以促进非农就业为目标,千方百计扩大非农就业,建立各镇促进非农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定期研究促进非农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及解决的方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农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形成促进非农就业的长效机制。期间新增就业岗位每年不少于3万个,其中非农就业每年3000人次以上;农村“双困人员(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就业安置率努力达到100%。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期间培训各类职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其总数的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各项功能,大力推进非农就业

1、健全政府促进非农就业责任体系,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调控功能。强化各级政府促进非农就业的责任、完善促进就业目标考核体系,把就业目标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安排。根据每年制定的促进就业目标计划,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和相关部门。

各镇政府应加大政府促进非农就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就业岗位的各项管理措施,形成优先吸纳本地区劳动力就业的良好环境。

2、不断优化就业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政策支持功能。根据的实际,实施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和实现自我创业给予交通费补贴与创业补贴政策措施,对农村“双困”人员市场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按镇保缴费基数设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非农就业。对能创造较多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扶持。发展有一定就业容量、能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并适合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公益性项目,支持有市场潜力的非正规劳动组织发展壮大。同时疏通劳务输出渠道,扩大输出规模。

3、重视解决纯农户的就业问题,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引导功能。在全区对纯农户家庭的人员结构、文化、技能、求职意向等开展排摸,期间,对纯农户家庭,实现有一人以上非农就业,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4、健全农村“双困”人员就业援助机制,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托底安置功能。完善对农村“双困”人员的就业托底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拓宽农村“双困”人员安置渠道。加强对农村“双困”人员进入、认定、退出的动态管理,确保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

5、优化社区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就业扶持功能。认真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服务和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开业贷款的政策扶持工作,有条件的街镇应当提供创业场所,提供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经营场地,加大开业指导工作力度。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贷款5万元以下,免除个人担保,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创业促就业。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网上公共职介平台,在现有就业服务机构三级网络的基础上,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就业服务中心,开设专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服务的公共招聘就业窗口,方便求职,降低求职成本。全面掌握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求职意向,做到“一人一档”,实施职业指导联系卡制度,重点关注正在培训和有求职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劳动力,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服务。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

1、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机制。加强针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培训机制。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抓好郊区青年万人培训项目的落实。

篇2

第二条目标任务。**-2010年,由政府出资补贴,为农村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225万人,每年培训45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逐步形成就业导向、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有意愿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和已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普遍得到培训,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使培训后的农村劳动者都能顺利实现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第三条培训对象。全省境内有转移就业愿望、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未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以及已进城务工(含外省入湘务工)的农民工。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接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农村劳动者,不再享受技能培训补贴。

第四条培训对象的产生。

(一)村委会负责推荐本村16-45岁之间、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新生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并填写《**省拟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摸底登记表》(附件1),上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经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后,上报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

(二)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情况,填写《**省拟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汇总表》(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建立生源库。

(三)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县区上报的情况,汇总生源库。

第五条培训机构的确定。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由经市州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办法》(附件3)。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的原则,从全省现有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择优确认,每年3月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培训任务的落实。

(一)省劳动保障厅根据劳动保障部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每年对各市州下达目标任务。每年下达培训目标任务时,实行三个重点倾斜:一是向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倾斜;二是向150个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倾斜;三是向我省十大劳务品牌打造基地倾斜。

(二)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厅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向社会技能培训计划。

(三)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培训任务,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工作协议(附件4)。

第七条培训的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实行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组织培训的乡(镇)政府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

第八条培训内容。

(一)以定单、定向式培训为主,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及国家初、中级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

(二)实施分类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以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及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农村新生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以上,培训后的学员应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并实现非农就业;开展以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务输出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以上,培训后的学员应具有专项职业技能并实现非农就业;开展以已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为主要对象的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时间由企业根据岗位需求自行确定。

第九条考核发证。学员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统一核发“职业培训证书”。对参加就业准入职业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就业服务。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学员的就业推荐、跟踪管理与后续服务,主要由定点培训机构负责。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普遍向农村劳动者开放,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以培训促劳务品牌,以品牌促输出。要建立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依法维护培训学员转移就业后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第十一条培训档案的建立。培训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培训就业档案和教学档案。培训就业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附件5)、学员名册(附件6)、学员就业台帐(附件7)等。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办班审批表、获证登记等。

第十二条培训补贴来源。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劳务输出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培训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培训时间分为两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3个月以上)按人平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劳务输出培训(2个月以上)按人平4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每人只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培训费用超出部分,由学员自负。

第十四条培训补贴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持券参加培训,经培训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培训机构代其向当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申请相应补贴。各市州、县(市区)每半年根据培训合格率、就业率等情况与培训机构进行结算。

(二)适合本办法的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和劳务输出培训采取发放培训券的方式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券实行实名制,由省劳动保障厅提供式样(附件8),市州印制,随培训任务下发至县(市区)。内容包括:培训学员的姓名、相片、身份证号码、户籍、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时间等,加盖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印章。

(三)发放培训券。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开班后5天内,按隶属关系,将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就业方向等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当地劳动保障门派专人到现场考核确认,在10天内将培训券发给学员。

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核发培训券后,应在生源库中注明已培训情况。

(四)回收培训券。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结束后,学员对培训和就业安排满意,将培训券交给培训机构。对培训质量和就业安置达不到要求的,参训人员可拒交培训券。

第十五条核拨补贴经费。定点培训机构本期学员考试合格率达到90%,就业率达到80%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时,应填写《**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附件9),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券原件。

3、学员职业培训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第十六条职责分工。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省就业服务局负责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工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省劳动保障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相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工作。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汇总上报本辖区内培训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培训生源登记造册,建立技能培训数据库,汇总各项培训补贴受益人信息并提供查询功能。

第十七条培训监督管理。

(一)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建立质量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审计和公示,保证培训和就业质量,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实施培训的,财政部门有权拒付补贴资金;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责令其返还补贴资金并取消其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完成任务好、社会信誉高的培训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可增加其培训任务,不好的则应进行调减。对不按要求推荐学员的村委会、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要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篇3

基金项目: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课题(200809)。

作者简介:江淑斌(1982―),男,云南大理人,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苏群(1969一),女,宁夏银川人,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30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2-0110―05

收稿日期:201l一09―10

一、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一)劳动力非农就业与土地流转

篇4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2-0095-04

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由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二三产业或者本地非农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引起的城市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状态发生的变化,被称为转移就业效应,这种变化对于社会整体效用来说是提高的,但是具体到某个方面,有正面效应,也可能出现负面效应,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力资本投资问题,就是要通过人力资本投资避免出现那些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在一个正常的轨道上行驶。

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走出农村转移到城镇和本地非农就业,对于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一定的条件,增加了农民的人均收入,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积累了一定的资金。转移后的就业市场对于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促使农村劳动力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主动习得一定的技能,将先进文化和理念带入农村,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观念差距。但是由于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多为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所以导致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若缺乏有力的补偿机制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农村的“386199部队”现象,留守儿童和老人比例过高,农村人口整体人力资本存量下降等问题。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正面效应

(一)转移就业的收入增加效应

农村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效率较高的二三产业就业,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城镇组织,都增加了转移主体的收入。尽管整体的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但是事实上转移就业农民的收入是增加了。转移就业的工资水平较转移之前从事农业更高,这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力,同时也是转移就业的一个结果。改革开放之前,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是依靠农业生产经营,主要是以粮食作物等实物形式为收入来源,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变化,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业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据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已经由1985年的13.2%增加到2006年的27.4%,农业经营性收入占比由1985年的73.2%下降到2006年的54%。虽然农业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但是转移就业的收入已经成为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逐渐增加的趋势,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的扩大,转移就业收入将成为农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据不完全统计,在有外出成员的农户家庭,户均外出务工的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收入的近四成,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同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年收入达到6471元,年均寄带回家现金3411元,由此推算2004年年初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约为12942亿元,年均寄带回家现金6822亿元。这种通过转移就业实现的资金资本的积累增强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而且增加的收入还可以投入农业生产和农村非农产业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二)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效应

劳动力地区之间和产业行业之间的转移流动也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在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过程的投资,人力资本水平得到了提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促进城乡信息的交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外出就业、二三产业就业、工作中的培训和经验的积累,“干中学”的过程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在转移就业过程中,更好地了解了农村之外的城市生活、开阔了眼界,能够初步打破二元经济社会造成的落后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观、财富观、效率观、价值观、竞争观、人才观等现代观念,有利于二元经济中社会结构的转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不仅是收入的增加,资金的回流,由于特有的“两栖人”的特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还有人力资本的回流示范效应。现有转移就业的主体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转移后收入的增加、生活的变化,会影响到未转移的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投资观念,加强对自身或者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延长受教育年限或者主动接受更多的技能培训,也会增加健康投资或者进行迁移投资,从而使得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得以提升。正所谓“农民在流动中改造了自己,也在改造别人”。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是通过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来实现的。由于历史原因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加快,我国城镇化的速度远低于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就业后,不但满足了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且转移劳动力对基本生活的消费,带动了城镇交通运输、餐饮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镇建设和发展,有助于加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步伐。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有显著的提高,由1949年的7.3%到1978年的17.9%上升为2008年的45.68%②,而城市化水平的变化伴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尽管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功不可没。对照钱纳里(1998)的研究结果,我国2008年的人均GDP为3300多美元,应该处于6、7阶段的52%一60%之间的城市化水平,而我国只有45.68%,若根据我国实际80%多的非农产业结构看,城市化率应该在60%以上,但是若根据60%左右的就业结构的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看,城市化率应该在50%左右。可见城市化水平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同步的,而落后于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因此,我国还应该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进一步的城市化水平。

根据2007年和2006年的城市化率和非农从业人员比重变-化,可以计算出2007年我国的城市化与非农从业人员偏离系数为0.40,说明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高级化变化过程也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通过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推动了经济增长。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之后,形成农村土地规模相对扩大的效果,以及转移劳动力寄带回现金的经济支撑,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劳动力为代表的生产要素的自由的有限理性流动无疑已经提高了要素的生产效率,农村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较高的非农

部门就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了认可。据世界银行统计,就业结构变革的进程为中国1978-1995年的经济增长提供了额外的推动力,而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解释16%的GDP增长。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的负面效应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带来的个体收入增长效应、外溢的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效应、整体的经济增长效应显示应该大力推进该项工程的进行,然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也为移出地和移人地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方面,会出现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负面效应,应该更为关注这些负面效应,正确分析对待,并尽力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来抵御这些负面效应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产生移出地的农业发展减缓的 负面效应

由于工业化对于劳动力的需求特点和人力资本水平导致的能力和素质差异,相对于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资料统计,2006年11891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平均年龄为33.1岁,男性为65.8%,有74.6%的转移劳动力是初中以上的受教育程度,具体见表2所示:

正如上表中所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男性劳动力转移的规模比较大,而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是老人(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占44.3%)、儿童(义务教育的力量不能使所有的孩子都读书上学,有些儿童过早成为农业劳动力)、妇女(因为孩子和老人要照顾,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女性转移就业的比例低于男性)以及人力资本水平较低(55.3%的农业劳动力是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可以想象,这样的劳动力结构肯定会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个结论与上面提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并不矛盾,确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转移者个体的收入,也促进了整个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移出地来说,资源优化配置的属性使得转移就业的流动是理性的,但留给移出地的无疑是一种优质资本流出之后的荒凉与无奈。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和越来越宽松的户籍政策使得越来越多的转移劳动力选择留在城市,寄带现金数量和资金回流效应已经减弱。

对于移出地的负面作用更为直接的后果是土地荒芜现象,由于现有土地政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一般不会转让原有的土地,有家人的就简单维持,没有家人的甚至撂荒,尤其以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安徽、重庆、湖北等地最为严重,一些地区的撂荒率甚至达到20%,总体的撂荒水平也在5%一6%之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的土地撂荒的现实影响了我国的粮食生产,不利于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产生移入地的二元分割效应

如此之大规模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到城市劳动力市场,由于能力、技能、素质等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他们只能进入到不稳定、工资水平较低、受尊重程度不高的二级劳动力市场,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进入非正规部门就业。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6年城镇就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为1713.86元,而同期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965.38元,后者仅为前者的一半多一点。如果按照小时工资计算,考虑转移劳动力的加班加点和工作时间的延长情况,则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工资水平就更低,仅为4.05元/小时,低于城市劳动力5.7元/小时的平均水平,且每一类岗位都要低。而且就是这种比较低的工资还经常被克扣、被拖欠,其他的劳动权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在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市场上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转移的农村劳动不仅就业上受到歧视,生活状态同样也不容乐观。衣食住行中,穿衣可以不讲究、吃饭可以简单对付、交通可以步行或乘公交或骑车,但住房是个大问题。凭借转移后只能维持生存的收入,在房价飞速飙升的城市中要想买房是不可能的,租房也只能是到偏远的城乡结合带租住简陋的房屋,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差,治安较乱,而且逐渐形成了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聚居区,或成为城中村,造成了城市中的二元分割状态,就连农村劳动力的子女也受到分割状态二元教育的影响,不能与城里孩子一样享受同等资源的受教育权利。

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内部二元分割的状态中,一方面是比较差的生活质量和艰苦条件,另外还承受着来自鄙视的屈辱,文化娱乐本身的匮乏和法制观念的淡漠,经常出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扰乱社会治安甚至违法事件。有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对城市就业的影响,是通过增加一级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增加二级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共同作用形成。总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为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确实为移人地增添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对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和工资收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城市原来的中低教育水平的劳动力,而且对于城市劳动力的工资影响大于就业率影响,城市劳动力会降低保留工资而不是放弃就业,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对城市中高收入阶层造成影响,说明转移就业活动将会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收入差距更大,会产生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城市二元分割现象。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导致差距扩大效应

尽管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对于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贡献,但是同时和各种收入差距的扩大有一定的关系,在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各种收入差距关系上,学者们也有着不尽相同的研究结论。

1.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如前所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转移的个体有收入增加作用,这种效应同时会增加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尤其是原本贫穷的农村地区。富裕地区中转移的劳动力一般出自低收入家庭,而贫困地区的转移劳动力一般出自中上收入的家庭。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二三产业的就业,在乡镇企业或者城镇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工资收入。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6年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工资收入1375元/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00元,增长17%,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加总量的贡献率为60%。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扩大应该源自于各地区之间、各家庭之间、各劳动力之间所获工资性收入的差异。

2.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由于我国严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二三就业,对一级劳动力市场基本不产生影响(当然,可能会因为一些社会管理问题而产生管理岗位,会增加对一级市场劳动力的需求,工资会更高)。工资等薪酬是劳动力市场价格的体现,既然是价格,就会受到供给的影响,由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分割状态的二级市场的劳动力供给,造成城市非技术工人的工资率下降,从而会扩大原有的一级与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别,形成城镇组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

3.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我国每年新增的转移农村劳动力中,有一半在省外就业,这种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影响是复杂的。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对移入省做出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正如经济学家厉

以宁教授所言“没有广大农民工的南下和东进,沿海经济就不可能发展得如此之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经济发达的东部就业,极大地促进了东部地区经济的增长,相应地导致东西部地区差距的扩大。我国地区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扩大,随着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上升到2007年的18394元,总体地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从0.12上升到0.21。由于农业更易受到自然变化等非人为因素的影响,农村的地区收入差距大于城镇的地区收入差距,且波动更为明显。城乡收入差距是总体地区收入差距形成和变动的主要原因。越是落后地区,其内部的地区差距越大,西部地区的内部收入差距最大。

4.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按照新古典增长理论的解释,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二三产业就业能够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同时降低或者抑制二三产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如此循环缩小城乡差距,抑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而达到二元向一元的转化。然而我国的城乡差距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扩大同时在发生,学者的实证分析也证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并没有实现理论预期的效果。我国劳动力大规模乡城流动与城乡差距同时扩大是个“理论悖论”。

篇5

二、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1.受金融危机影响,沿海加工企业工人需求萎缩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珠三角、长三角不少外向型加工企业出口严重受阻,就业市场用工需求萎缩,劳务输出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2008年全年新增外出就业人数仅为74.65万人,比2007年减少28.5万人,减少27.6%。我省在外务工人员大约525万人左右,09年春节前后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我省约有97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占输出总数的18.5%。据调查统计,春节后,大约20%的返乡农民工没有返回原务工地就业,城乡就业矛盾非常突出。开阳县目前有10万外出务工农民,是贵州省劳务输出大县。

2.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不利于农村劳动力本地转移

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促进农产品结构调整,扩大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开阳县虽然正在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多数农民依然沿袭着传统的小规模和分散性生产方式,政府“对三农”财力投资数额远不能适应发展需要,而社会投资者则因为农产品加工特有的周期长和风险大,对此缺乏积极性,导致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民营企业很少,许多农副产品以初级产品形态直接进入市场,产业链短,附加值低,难以大量吸纳农村劳动力。所以一直以来它都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3.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决定了就业范围

由于政府多年来对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匮乏,使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缓慢,农民接受教育的条件差。而文化程度对用人需求的影响则呈现典型“的U”型特征,对初中及以下和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需求都比较高。进城打工者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培训,对有一定技术含量要求的岗位缺乏竞争力,因而只能集中从事建筑业、家政和宾馆服务等低收入职业,劳务输出以数量、苦力型为主。此外,由于文化程度低,不熟悉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对在劳动过程中所遇到的经济纠纷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由此可能损害在外打工的信心及热情。这些都束缚了劳务经济的发展。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建议

1.政策性支持

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我省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控制失业。鼓励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辟就业门路,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依托大举措大项目拉动就业,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一是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及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如加大三产投资力度;二是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予以一定的优惠政策,现阶段特别是要制定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三是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并依据吸纳情况予以奖励。

2.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对该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网络,以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针对返乡农民工和就业困难对象,由劳动保障所不定期举行“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等活动,帮助援助对象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培训就业技能。结合该县实际及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创业意愿,组织其参加3至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以确保每户都能找到一条增收门路;三是完善培训体系。建立以劳动保障部门培训机构为龙头,以社会力量办学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培训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就业培训体系。做好培训动员,组织协调等基础性工作,把培训学校办到村上,把培训班办到农民家门口,努力为农民参训创造良好条件。

3.三级联动,拓宽就业渠道

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引导,社会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的三级联动运作机制。广泛收集整理劳务需求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一是增设就业岗位,定期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二是营造良好环境。制定和完善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工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是组织劳务输出,通过“订单输出”方式找到工作。提前组织人员前往沿海城市考查用工情况,将目标锁定在“民间资本多、产品内需大”的内向型经济城市的福建省泉州市等地区,主动与泉州市劳动部门“联姻”,收集用工信息,打通用工渠道,建立长期用工合作关系,并利用简报、电视和网络等平台加大用工信息宣传,采取“订单输出”方式组织引导农民工有序输出;四是发展非农产业,鼓励部分农民自主创业。大力发展种养植、加工、餐饮等创业项目,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补贴工程,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创造更多的岗位。

参考文献:

[1]雷海章.现代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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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一直牵动着国家的政策,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这不仅直接关系到是否可以从根本上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进行解决,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行,这和实现社会正义,公平也是相一致的。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就业因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农业增收和农村繁荣的主要方式。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大部分的工作都可以用机器来完成,而机器又要比人方便的多,这样就在农村形成了劳动力剩余。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也在逐步增长,但仍然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农村发展仍然是有限的,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动。

2.促进城市建设和繁荣的重要力量

30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们开始在乡镇企业就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可以说,农民工对城市建设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3.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这是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共同趋势,。在中国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的盈余的农村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量的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流动,我们必须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目标,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的进行转移。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问题

1.城市和农村仍然存在就业体制上的障碍

户籍制度一直是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农民和商业城市的工人不能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也不能平等就业,也得不到同等待遇。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已开始淡去,但至今仍没有户籍制度的深化改革。

2.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低

农村人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文盲的有,小学文化的有,初中文化的有,半数以上的几乎没有任何的教育,或者没有参加过任何的培训,这种情况造成了人员素质的低下。由于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长期水平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其中大部分工作是城市工人不想干的厚,重,脏,累的活。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稳定性相对较差,农村的回流现象较为严重。

3.农民工工资水平低

尽管,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有所增长,但是在物价增长的同时,这些增长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比例计算下来,工资还是没有增长。

4.工人权利难以保障。目前,一些行业依然较为严峻是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尤其是到中国的农历新年,农民工聚在一起,去到主管部门去讨债,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农民工劳动合同的比例很低。签署劳动合同,按照基本劳动权利,保护农民工合法权利,有半数以上的农民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5.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突出

农民工一般都不会参加社保,即使参加了,整体的水平还是比较低。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水平较低,参与社会保障的比例很低。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建议

1.深化结构改革,逐步消除体制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市和农村户籍制度,是对农民工不公平待遇的根源。目前,一些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已经放开,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纷纷推出了新的户籍制度,但户籍作为一个整体的改革仍然是一个很长的路要走。逐步实行户籍放开的政策,保护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平等地位,为城镇居民的发展创造平等的生活条件。

(2)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政府应该对现行的就业制度进行改革,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对体制和政治上的障碍进行消除,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是密切相关的。提高农民工参与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保障农民工劳动力转移。

2.完善农村劳动力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就业服务体系,从内到外,公开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和农村劳动力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切实维护劳好农村劳动力的权益,在企业实现平等的就业权利,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继续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1)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同地区的长期就业机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发展乡镇企业和区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转移,因此,要鼓励区域流动的农民进入大中等城市就业的同时,我们应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继续推动该地区的经济,努力扩大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2)中国人口众多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城市规模过大,势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就业,教育,法律和秩序,交通,环境等。此外,由于在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能够吸引农民到城市定居,是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和中小城市。促进农民有序转移到城镇,要坚持以小城镇和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3)鼓励返乡农民工自己创业。农民返乡自己创业,在成功创业以后,企业又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样就可以改善农村的就业环境,缓解农村就业方面的压力。

(4)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人员始终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人员的素质培训和知识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这样可以适应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速度,为了适应农村广大劳动力的转移的需要,应该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以及以技能为主导的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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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就业是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难点在农村。只有真正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才能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为此,本文通过对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及流动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找出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难度和制约因素,为今后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出路问题提供思路。

一、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情况

近年来,由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延安市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延安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加之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返乡农民工人数达到3.07万人,其中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1.12万人;在返乡的农民工中目前仍未就业的还有2.44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后仍未就业1400多人,故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

1.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结构

延安市乡村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农业。到2008年底,全市总人口214.1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52.9万人,占总人口的71.38%。其中,农村从业人员700022人,适龄男劳动力39.69万人,占56.7%;女劳动力30.31万人,占43.3%。全市农林牧渔从业人员532461人占农村从业人员的76.06%,其他从业人员分布在工业、建筑业、交通仓储邮政、商贸餐饮以及其他行业。其中的延长县、富县、甘泉县、宜川县和黄龙县的农村从业人员的80%以上都在第一产业从业。

2.农村劳动力就业变化

从农户调查也可以看出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集中在第一产业,给据调查870户有2495个就业劳动力,有89.49%的农村家庭就业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且此比例在增加,3.4%的从业第二产业,其中劳动力主要其中在建筑业,其次是采矿业,只有少数劳动力从事制造业,7.09%的从事第三产业。当前延安市按着“依托资源、面向市场、择优开发、重点突破”的发展思路,实施“能源化强市、绿色产业富农、红色旅游兴业”的三大战略经济发展模式,对农村经济影响仍然是间接,但是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大致变化——从业非农化现象明显。

3.农村外出劳动力行业状况

全市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4823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13.27%。其中男劳动力87217人,女劳动力47606人,分别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59和4.69%。从外出劳动力的年龄结构,21~30岁占外出劳动力的38.6%、20岁以下的占16.2%、31~40岁的占23.9%、41~60岁的占21.3%;从文化程度看,初、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外出劳动力总人数的69.6%,整体外出劳动力素质偏低;从全区外出劳动力行业情况看,以从事第三产业为主,共97747人,占72.5%,从事第一产业的1753人、第二产业的35323人,分别占外出劳动力的1.3%、26.2%。

4.农户收入结构状况

农户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生产活动和就业情况,从下列表中可以看出2008年延安市农民纯收入总体上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占到81.7%,比上年增加21.6%;工资性收入占到纯收入的25,6%,比上年增长49.88%。其中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获得的收入为554.61,占到全部纯收入的15.6%,增长幅度最大。外出从业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8.3%,说明延安市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工资性收入中主要来源于在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所得。

二、当前延安市农村劳动就业状况存在的问题

1.农民收入增长较慢,县域收入差距较大

延安市农村经济总体上说比较薄弱,农民收入增长较慢。一般来说,农村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于农村非农业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51元,增长24.8%,非农业产业纯收入只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13.9%,收入总量较低,增加速较慢。从收入构成看,主要是第一产业的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为81.7%、25.6%、13.8和5.8%,其中转移性收入在北边县区,尤其是子长、安塞、志丹、吴起要高于南部县区,主要是因为这些县区退耕还林面积较大,农户获得的补助款较多。南部县区的富县、洛川、宜川黄龙和黄陵各县的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比较高,因农业收入为主。延安市应大力发展农村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加快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的收入。

2.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还有一部分劳动力等待再就业

(1)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大,外出比率低

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据农业普查,延安市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外出从业的人员仅占16.0%,从业地点在乡外县内的有人81029人,到县外市内32762人,到市外省内有13213人,到省外7820人。

可见宝塔区农村有80%多的从业人员仍立足本地为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各县之间差距很大,流向省外的农业为主的富县和黄龙县人数居多,能源大县的志丹、吴起外出人员主要集中在乡县内。

(2)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增多,需要转移的任务很重

根据催玉玲的《陕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因素的实证分析》一文中机械总动力的增加就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变大,每增加1万KW的总动力就会增加0.89万人的转移劳动力。延安市农用机械总动力从2007年到2008年增加了1.94万KW,可以看出就一年农机械总动力的增加就有1.78万人农村劳动力剩余需要转移,这与从劳动力资源统计中还有17.0%的劳动力剩余基本吻合,也就是说,随着农村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农村将有60.78%的劳动力都要寻求非农业类的就业之路,劳动力隐性失业与剩余劳动转移压力越来越大。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基于延安市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了就近转移的特点和各县区之间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不均衡的现状,要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合理有序的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要根据各县区域经济的特点,发展第一产业再加工和特色农业区域经济,充分利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利用能源优势进行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业建设,积极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外出内用的方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延安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1.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

从农民流到农民工的发展过程给社会带来的发展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是必须的也是很现实的。因为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牧业、小型加工业等,如果能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生产,可以使农村劳动就地就业,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也就是要利用当地资源,在城郊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优先发展集种植、养殖、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休闲观光高效农业。例如以洛川塬为中心的苹果种植带,以黄龙为中心的核桃种植区,以宝塔区为中心的山地苹果种植区。北部各县应以种植小杂粮为主,着力打造品牌产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搞活地方经济,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当然要在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税收优惠,逐步形成一批规划合理、效果明显、劳动就业密集的城郊发展带,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再有充分利用延安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和餐饮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农民离开土地向城镇集聚。

2.利用第二产业发展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园,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3.利用红色旅游扩大就业渠道

旅游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吸纳劳动力数量大,劳动转岗适应快,具有安置农民就业优势。旅游业是近年来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新趋势而发展起来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如延安旅游集团在开发经营万花山、枣园革命旧址、凤凰山森林公园时,通过组织劳务、旅游服务、旅游景区聘用、工程施工等方式为安置农村劳动力找到了出路,到目前为止,共安置景区农民近 12000人。在景区开发过程中,安排一些小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农民,吸纳部分农民从事工程劳务。延安市各县要充分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独特的旅游资源。根据现代社会发展人们的心理需求和时间区域差等综合因素,设计建设沿线点上城镇或农村以冬暖夏凉的陕北土窑洞风格为形式的住宿区和陕北风味家常小吃点,像洛川圪崂的风味小吃值得借鉴。

4.积极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

从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调查中,延安市外出劳动力主要通过自己找工作,其次是亲友介绍,自我创业的劳动力较少;82.9%的农民工没有劳动技能,有组织的劳动力输出只占13.5%,要积极探索就业培训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途径,强化技能培训。据有关部门透露,目前我市劳动再就业培训资金积压高达3000多万元,但由于再就业资金使用门槛过高,一方面是资金积压,冲减下年度预算;另一方面是就业培训资金短缺,劳动力培训严重不到位,专业型人才太少,农民工一直处于就业竞争的劣势地位。建议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合理、有效利用再就业资金,切实把农民工培养成技能型人才,增大就业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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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对策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遇到的问题

(一)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庞大,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高达3亿,占农村人口的20.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8%;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5%。

(二)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不少企业不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将社会保险金负担转嫁给劳动者个人而形成超额利润,这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贫困加深。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业剩余,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要做到这一

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使我国农业生产率迅速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

(二)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

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

(三)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

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四)、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

劳动力素质是影响自身择业能力与收入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影响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切实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一项长期战略。

1、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确保新增劳动力素质稳步提高。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教育是国家强盛的根基。应立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特别是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2、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与针对性。增加对职业技术学校的财政支持,降低学杂费,尽量使农民子女接受更高的教育。

3、大力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转岗培训是农村劳动力提高劳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的有效手段。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就业订单,有针对性地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提高劳动力的专业技术和适应能力。

(五)、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

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强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

主要参考文献:

[1]郑杭生。农民市民化:当代中国社会学的重要研究课题[J].甘肃社会科学,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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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按照“提高转移就业质量,稳定转移就业形势”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调研,农民工提升性培训、产业集聚区招聘、外阜企业招聘、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困难就业群体帮扶等一系列活动,确保了我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的稳定形势。

一、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

2012年,我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78万人,其中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82.4万人,劳务输出95.6万人。

二、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分析

(一)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整体分析

1、按产业分类。第一产业8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4.49%;第二产业107.9万人,占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60.6%;第三产业62.5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35.1%。二产中我市以建筑、纺织、电子为主。

2、按分化程度分类。高中及以上54.5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30.6%;初中及以下123.5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69.4%.

3、按技能分类。引导性培训38.5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21.6%;技能性培训139.5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78.4%.

4,按性别分类。男性106.4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59.8%,女性71.6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40.2%.

5、按年龄分类。30岁以下的64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36%;31岁至49岁的76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42.7%;50岁以上的38万人,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21.3%。

(二)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形势

1、按产业分类,第一产业4.5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5.4%;第二产业45.3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55%;第三产业32.6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39.6%。

2、按性别分类,男性54.5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66%;女性27.9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34%.

3、按文化程度分类。高中及以上25.5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31%;初中50.9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62%;小学及以下6万人,占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7%。

4、家庭服务业现状。现有家庭服务业企业已达305家,从业人员3.3万人,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家庭装饰公司120余家,家政服务公司79家,婚庆公司10余家。我市家庭服务业用工形式以中长期为主,呈现全日制、非全日制、小时制、工作量包干制等多种形式并存。我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以从事专业工种为主,家庭保洁1242人,占5.32%;家庭烹饪2821人,占12.08%;家庭护理1433人,占6.14%;家庭咨询168人,占0.72%;家庭教育1104人,占4.73%;家庭装饰维修保养5671人,占24.29%;家庭钟点工1521人,占6.51%;学生接送4244人,占18.17%;家庭宠物护养与植物养护211人,占0.9%;家庭特约服务202人,占0.87%;家庭婚介婚庆搬家712人,占3.05%;其它4098人,占17.55%。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总体较低,月工资在1080元以上的7352人,占31.48%;800―1080元的8029人,占34.38%;800元以下的7931人,占33.96%。月工资在1080元以上的大部分为家庭装饰技能型人员,从事其他家庭服务业的人员月工资大部分在1080元以下,钟点工每小时工资15元以上,与其他行业相比工资偏低。我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人员有3486人,占总从业人员的14.93%。

(三)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形势

1、按转移地区分类。省内37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39%;东部地区30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31%;中部地区24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5%;西部地区4.6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5%。

2、按输出渠道分类。有组织的47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49%;自发的48.6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51%。

3、按年龄分类。30岁以下27.9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9.2%;31岁至49岁40.4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42.3%;50岁以上27.3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8.5%。

(四)产业集聚区农民工形势

目前,我市9个产业集聚区,2个“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全市484家企业,2011年企业年产值942.9亿元。用工8万余人,其中农民工6.6万余人,本地农民工5.9万余人,30岁及以下3万余人,务工达一年以上的5万余人,月均工资1428元。

1、就业总量出现平稳增长态势,农民工比率较高。2011年,总职工人数8万余人,2012年总职工人数9.1万余人,增加1.1万余人。农民工占85%,农民工仍是就业的主要群体。

2、就业以本地农民工为主,劳务输入数量不高。2011年,本地农民工5.9万人,占总职工数的74%,外地农民工7002人,占总职工数的8.8%;2012年,本地农民工6.8万人,占总职工数的75%,外地农民工8079人,占总职工数的8.8%。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稳定性、收入增加。2011年,务工时间达一年以上的5万余人,占总职工数的63%,月平均工资1428元;2012年,月平均工资1557元。

4、新生代农民工使用数量较低。全国新生代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2011年,产业集聚区使用新生代农民工30075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8.6%。2012年,产业集聚区使用新生代农民工34257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4.8%。

(五)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分析

截至2012年9月20日,汤阴县参与此次调查的农村劳动力总数为21.24万人。2012年元―8月份,汤阴县统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为15万人,与此次调查数据显示转移就业人数7.00万人相比多8.00万人。说明我市统计的实现稳定就业人数和实际数存在差距。

1、按行业分类。从事农林牧渔的总人数有0.1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2.06%;从事采矿业的总人数有0.0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1.29%;从事制造业的总人数有0.8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12.7%;从事建筑装潢的总人数为4.0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57.67%;从事餐饮类的总人数为0.6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9.32%;其他有1.2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17.59%。

2、按就业方向分类。在市内就业的人数为3.4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49.82%;在县外就业的人数为3.5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50.18%。

3、按工种分类。普工的总人数为1.9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27.31%;技工的总人数为4.4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63.97%;从事管理行业的总人数为0.1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2.27%;其他有0.4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6.45%。

4、按收入分类。统计农村劳动力中,月收入水平在1000元以下的有0.1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2.43%;月收入水平在1000至1500元的有1.0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15.29%;月收入水平在1500至2000元的有2.2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32.14%;月收入水平在2000至3000元的有1.9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28.14%;月收入水平在3000以上元的有1.5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21.86%。

三、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用工难”和“招工难”的现象表现越来越突出,尤其随着各个企业延伸产业链、产业升级,缺工现象将进一步显现。林丰铝电新上25万吨生产线投产急需电解工,他们组成招工专业队印发宣传单,开车到全市各个村进行宣传,组织招聘,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才保证了企业的按时投产。内黄县部分企业反映,近年来企业招工难,技工短缺的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年年为招工发愁。

2、农民工技能培训矛盾明显。一方面培训学校积极组织培训,而农民工认为耽误他们打工挣钱的时间,不去参加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培训学校培训的专业和技能等级不能够满足农民工的就业需求。

3、农民工权益保障矛盾突出。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年底是农民工集中反映工资纠纷问题的高发期。今年上半年,我市就陆续出现这样的问题。

(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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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机构,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4月专门成立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市劳动保障、财政等10多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镇、区相应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小组,并依托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各村明确村委会主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联络员,全市上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中介)服务一体化格局。坚强的组织领导、健全的工作机构,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行政推动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通知》等10多个文件,构建了完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政策框架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特别是2005年,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通知》,率先在南通市启动了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全市以市技工学校为主体,于2005年9月底启动了农民创业培训,搬经、江安、桃园、雪岸、柴湾、石庄等镇相继启动了创业培训。全市通过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1700多人,实现创业就业者467人。整个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得到省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新时期市场就业的方针,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载体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如皋市按照“新三化”要求,对中心市场进行了扩建,使中心市场拓展到目前的1000平方米,硬件建设再上台阶,软件建设不断加强,在全省县级市中处于领先位置。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实现了市、镇和城区4个街道“三级”网络全线贯通,建立了如皋就业网站,全天候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录用备案、合同鉴证、信息查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咨询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在建设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的同时,还将农村市场作为建设重点,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如皋港建立了“江苏省沿江开发人力资源市场”。大力鼓励各镇建立职业中介组织,消灭了中介服务空白镇,实现了全市上下职业中介组织的全面覆盖。全市现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其中,境外劳务机构22家,初步形成了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龙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体系。

建立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随着转移就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特别是对农村劳动力维权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形成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基础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转移培训,主要建立了培训前备案、培训减免费、培训考核发证和培训补助申报等四项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农村劳务输出,主要采取了求职报名登记、用工(劳务)合同管理、劳务输出(录用)备案、劳务输出跟踪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入网管理、实行职业介绍许可证制度、劳务输出奖励等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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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培训,培养就业新技能。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技能的意愿非常强烈,极其渴望学有一门技能,拥有和城里人一样的技术水平。一是进一步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城乡界限,逐步建立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党管人才“牵头抓总”的作用,联合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二是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优势,要优化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培训什么、用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定向培训人才。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因需施教,开展校企结合、定单培训、招标培训,利用岁末年初等农闲季节,集中开展建筑、缝纫、烹饪、电焊工、电工、餐饮服务、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等多种内容的培训。农民工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技能,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内容要紧扣市场需求,紧扣农民工的打工需要,让农民工普遍感觉“用得上”、“没白学”,发挥培训的应有效果。三是聘请各行业专家、各工种技术能手授课,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的高素质、高技能培训队伍,确保农民工学到新技术、新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技术示范、技术人员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让农民工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掌握1-2门实用技术,努力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新型农民,促进其从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同时,应注重培训质量,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使农民工看到培训的作用,提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四是加大财政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由“政府买单”的免费培训制度落实到位。

(二)建平台,开辟就业新渠道。一是在进行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人才信息库,登记农村劳动力的有关情况,盘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底子。二是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整合新闻网、电视台、远程教育站点等资源,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网”,建立方便、快捷、全程的信息化平台,使农村劳动力不出村社就能够了解到就业信息,掌握就业动态。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完善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市场体系,力求城区有市场、乡镇有网点、村社有窗口,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提供服务。四是建立准确高效的用工信息制度,通过市场服务大厅、城市电子屏、互联网、大众媒体、电视台、手机短信等渠道,真实准确快捷的用工信息,减少农民工无序流动,提升农民工求职效率和企业招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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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劳动力 非农就业 培训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传统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非农就业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关键。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及培训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具有现实意义。

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发展现状

20世纪初,的施行,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这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提供了机遇。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出现大批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加之我国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迅速发展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劳动收入递减,富余农村劳动力日益增多,尤其是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开始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以寻找就业机会。据统计,2006年,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中离开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1.3亿,其中,男性占64%,40岁以下的占82.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1%,在本县以外务工的占80.8%。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非农就业人员增加迅速,这使得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得以迅速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农村非农就业人数达到1994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为41.0%,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则留在本地就业或者进行创业。据统计,2007年,在农村乡镇内部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占非农就业总数的9.4%;在乡镇以外,省以内就业的占28.4%,在省外就业的占62.2%。另据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劳动力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从1997-2000年调查农户中的农村转移富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由18.1%上升至23.64%,据此推算,平均每年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数增长1008万,平均年增长率达10.9%。这些非农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来源我国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省份,主要有河南、四川、贵州、甘肃等省份。参与农村非农就业而转移的劳动力,大多进入了东部沿海城市,环渤海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这些经济发展快的地区是农村非农就业流入的热点地区,吸纳的外地农村劳动力超过了全国总量的80%。据统计,2003年,到广东就业的外出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10.1%,到北京的占4.2%,到江苏的占4.0%,到上海的占3.2%,到浙江和福建的各占3.0%。上述6个地区合计吸纳农村外出劳动力的27.5%。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规模的扩大,对农村非农就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性培训内容不断拓展,其主要内容包括家政服务、餐饮酒店、美容美发、装潢建筑、家电维修、汽车修理等。为了适应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需要,还积极开展了法律、科普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卫生知识、文明知识和就业等基本常识的相关培训。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共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5.2万人次,4.1万人取得职业技术鉴定证书,5.5万人实现转移就业。2005年,北京市拿出9000多万元的资金,扶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北京市农委、市财政将继续投入2000万元,为10万农民提供培训机会,帮助5万人实现非农就业。

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的制约因素

(一)户籍制度滞后

我国现有户籍制度始于1958年,这个时期对我国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尽管1984-2001年,有几次不同程度的松动,但是关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的限制还是管制比较严格,这导致目前的户籍制度已经不能与现有经济体制相匹配。这种户籍制度使农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受到许多限制,且其非农就业的的成本也偏高。

由于户籍制度壁垒的存在,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上,这种思想观念致使农村劳动力和城市居民存在歧视。这种歧视主要体现在找工作时和工作时。在外来务工人员找工作时,大部分企业的招工都采取先录取城镇人员、本地劳动者和本省劳动者,录取不够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录取农村人员、外地劳动者和外省劳动者,这其实就是变相歧视外来务工人员。在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时,其待遇相比城市劳动力要低,即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且得不到其应得的补贴等,这反过来又会影响外来务工进行再次就业或进入好的企业就业,最终导致他们不会被允许参加企业的专业技能性培训。另一方面,户籍制度所给予的农业户口,导致进城后农村劳动力的子女教育出现许多问题,上学难是最突出的问题,即使最终解决了上学问题,其所缴纳的费用成本还是远高于拥有城市户籍的人。

户籍制度使得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差、工资低,而其子女教育等的花费大,加之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这最终导致为了子女教育等日常生活开销,他们对工作中的不平等待遇只能承受,对于现有工作也比较满足。因此,户籍制度滞后是制约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因素。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随着我国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但由于国家进行社会保障的范围、对象和能力有限,致使我国非农务工人员的社会福利得不到相应保障。此外,进城农村劳动力大多都在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或者不正规产业或者行业就业,这些企业或行业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不断降低劳动力成本且其参与社会保障意识相对较差,同时进城农村劳动力的社保意识和法律比较欠缺,最终使得其社会保障权益难以落实。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人员得不到相对稳定的收入,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社会保障。没有社会保障,这些人员的生活不稳定,收入不稳定,会影响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因此,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成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的制度制约因素。

(三)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

在我国,国家对农村高等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加之农民自身经济拮据、资金短缺,致使农村高等教育相比城市处于落后状态,致使农村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不多,且其质量不高,进而导致农村居民的整体文化水平较低,那么进行深层次教育和就业培训服务的资金更加欠缺,从而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水平低。2004年,我国农村中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4.8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1.62%,大专以上只有0.5%,在全国70多万个行政村中,大部分村干部是初中文化程度,甚至还有文盲、半文盲。根据农业部的调查数据表明,懂得如何使用农药的农民不足三分之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农村初中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87.4%。由于农村劳动力较低的文化素质,限制了农民工的就业领域,他们大都只能从事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恶劣的体力劳动,这大大降低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的机遇。在我国,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前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

另外,地处偏僻的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很难吸引高层次高质量的专业培训机构,致使农村欠缺针对从事非农就业培训的专业教育机构,使得进城的农村劳动力转变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同时,缺少专业技能。因此,在和城镇居民竞争相同的就业岗位时,他们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况,使得其只能从事一些体力消耗大、工资待遇低及环境恶劣的工作。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是制约其非农就业和培训的内在因素。

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问题解决对策

(一)改革现有户籍制度

首先,逐步剔除户籍制度的差别化待遇,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待遇,这可以取消对农业户口拥有者的身份歧视,最终达到人人身份平等。同时,取消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脱钩,使人人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以体现社会公平。其次,放松进城人员的准入条件,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职业稳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扎根城市。

以广东省广州市的临时身份证为例,该身份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且其同居民身份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最重要的是,该身份证上印制有住址,而并非是外来人员家乡的地址,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到自己真正融入到该城市中,成为城市市民。三是政府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大、中、小城市设立不同等级的准入条件,以充分发挥户籍制度的调控协调功能,这不仅可以调控城市外来人口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还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和谐发展。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尽快建立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对象,这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和培训提供了保障,可以增强人口流动的稳定性,进而保证了城市经济发展所需人员的稳定性。首先为进城务工人员建立最基本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分别由政府、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并根据其进城年限确定缴纳比例。其次为具有稳定工作、长期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购买养老老险,且让其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即都是由单位与个人缴纳按比例缴纳。这有助于农民进城就业后加快向市民的转化。

(三)增强劳动者文化素质

首先,提高劳动者思想道德素质。一是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现代文明观念和城市意识教育,使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引导其树立创业精神。二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现状,大力提倡文明的、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行“五讲四美” 、“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热爱劳动”、“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理念,以提高农民的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三是多开展一些休闲娱乐活动等针对性强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的同时,让其感受城市文明的魅力所在,逐步培养市民应有的文明素养。

其次,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定期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人员进行文化知识讲座,培养其对文化知识的兴趣,启发自发学习氛围,一旦形成这种长期稳定的良好学习氛围,就说明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最后,加强职业技能素质的培养。组织并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活动的开展,对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人员进行优惠,即少收费或不收费,以吸引他们积极参加这种培训。加强职业技能教育,以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为依托,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目标,培养实用型的专业技能人才。逐步调整教育结构,增加职业院校培训力度,通过政策优惠创办专业技能针对性强的职业院校或机构。因地制宜地建立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人员的教育机构,该机构包括扫盲班、业余学校、农民初级文化技术学校、农民中高级学校等,通过这个机构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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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艳,张怀中.湖南城市化率居中部第三[EB/OL].2009-1-15

3.王培根,唐婷.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症结问题与对策[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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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农民工的就业状况

1、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口比重较大。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拥有农村劳动力资源200541人,实际从业人员195426人。其中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员114326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58.5%;外出从业人员81100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41.5%。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口的比例超过外出从业人员。本地从业收入已成为县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之一。

2、劳动力外出渠道以自发外出为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外出从业人员为81100人。其中自发组织外出谋业的有56689人,占外出人员的69.90%;政府组织6950人,占外出人员的8.6%;中介组织介绍9069人,占外出人员的11.18%;企业招收8392人,占外出人员的10.27%。

3、省内从业的农民工的数量高于省外从业的农民工数量。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外出从业的81100人中,选择省内从业的有46694人,占外出人员的57.6%;省外从业的有34406人,占外出人员的42.4%;在省外务工的人员主要集中在中部与东部地区。

4、农民工从事行业较为集中,主要从事第二产业。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外出从业农民工从事第一产业的有3137人,从事第二产业的有51165人,从事第三产业的有26798人。第二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外出从业形式以务工为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人员中务68253人,占外出人员的84.16%;经商8029人,外出人员的9.9%;从事萁他形式的4818人,占外出人员的5.9%。

6、外出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集中在1000——2000元之间。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有6208人,占外出人员的7.7%,;月收入在501—1000元有20240人,占外出人员的24.96%;月收入在1001—2000元有38349人,占外出人员的47.29%;月收入在2001—3000元有12848人,占外出人员的15.84%;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有3356人,占外出人员的4.14%。

7、外出返乡人员以本地从事二、三产业为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年外出返乡人员17452人,占外出人员的21.52%。其中本地务农4370人,占外出返乡人员的25%;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6708人,占外出返乡人员的38.43%;再次外出从业6435人,占外出返乡人员的36.87%。

(二)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本地高校毕业生外出就业率较高,但是回乡就业趋势不容乐观,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主要呈现出以下态势。

1、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2、三支一扶录用。

3、大学生村官。

4、县内用人单位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通过县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公益,岗位招录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5、县外多渠道就业。

(三)县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状况

1、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坚持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主渠道,加大开发城乡保洁、绿化管理、环卫协管、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劳动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公益性岗位,尽最大努力满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岗位需求,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受灾群众实现就业。各级将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开发、动态管理,并采取社区推荐,社区公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招用人员,并报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就业。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在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在用足、用活优惠政策上狠下功夫,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政策标准。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及时出台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的政策性文件,提高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困难群体就业稳定性。二是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积极组织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人员,对其集中进行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帮助制定创业计划,论证创业项目可行性,同时进行开业指导、协调办理营业执照等帮助实现自主创业。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仍偏低。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人员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8997人,占外出人员的11.10%,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58.89%下降了48.79个%;初中文化程度47988,占外出人员的59.17%,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30.10%上升了29.07%;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4115人,占外出人员的29.73%,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0.61%上升了29.12%。

(二)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缺乏就业竞争力。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从业人员中参加了政府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有9745人,占外出人员的12%;持有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6366人,占外出人员的7.8%。大部分外出从业人员未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在就业时缺乏竞争力,只能从事报酬相对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工作。

(三)少数外出人员的从业环境较恶劣。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从业人员中雇主拖欠工资人数650人,占外出人员的0.8%;从事高危、有害工作人数3958人,占外出人员的4.8%,致伤致残人数435人,占外出人员的0.5%.享受劳保补贴人数4854人,占外出人员的6%。

(四)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社会保障机制亟需完善。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从业中与雇主签定劳动合同的有26427人,占外出人员的3.3%;参与养老保险的有15644人,占外出人员的19.29%;参与医疗保险的有26545人,占外出人员的32.7%:参与失业保险的有4919人,占外出人员的6.1%;参与生育保险的有5632人,占外出人员的6.9%;参与工伤保险的有12072人,占外出人员的14.9%;农民工大都从事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但缴纳保险的寥寥无几,在事故发生时,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足,工资待遇较低。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足,有的是有社会需求的领域未能开发,有的是缺乏资金不能提供岗位。已开发的部分公益性岗位加班多、工作量大、工资待遇低,而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有所提高,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不断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却一直未相应提高,导致收入偏低,家庭生活困难。

(五)城镇困难群体多,就业矛盾突出。我县属于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滞后,被征地失业农民、零就业家庭和城市低收人家庭群体数量大。特别是近年来,我县推进实施大交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被征地失业农民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可供开发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岗位和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数量较少。这种困难群体多,可供岗位少的现状,导致就业矛盾突出。

(六)资金保障缺口大,受惠范围较小。由于我县城镇困难群体庞大,地方财力和上级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有限,用于帮扶援助困难群体就业资金受限,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难以全面兑现。另一方面由于资金缺口大,政府购买岗位能力减弱,使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渠道变得狭窄。

三、未来就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信息。加强劳动力输入地区的劳动力需求信息收集,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的联系,通过协作,有组织的进行劳务输出。

(二)发展本地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政府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从而为农民工提供本地就业的机会。进一步完善本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提高本地就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

(三)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不足极大的限制了农民工就业的选择范围,多渠道多层次的组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工从单纯的无技巧体力劳动转变为技术型劳动。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

(四)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是不少就业岗位并非人满为患,既存在着“人找岗位"的现象,也存在着“岗位找人"的现象。针对此,我们应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改变他们只选择在大城市就业的思想。让大学生重视人生价值的实现,不能只把职业活动当成谋生的方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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