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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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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篇1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后,档案信息检索和使用更为便利

档案使用者只需要在计算机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系统中输入关键词就能够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全面提升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检索效率。而且还能够利用电子加密技术来对养老保险档案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提升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二)促进养老保险档案信息的科学化管理

=通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的促进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答的开放化进程,档案数据从传统的保管和利用工作开始向采集、管理和服务工作转化,档案信息更具开放性,有效的提高养老保险档案服务的水平,为养老保险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增强养老保险档案利用的时效性

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通过远程服务能够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而且档案管理人员在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也要及时转变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从而更好的完成档案信息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增强养老保险档案利用时效性。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工作缺乏重视

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受传统思维观念影响较深,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部分人员对先进技术不掌握,而且在心理对先进技术的应用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从而给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带来较大的阻碍。

(二)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不高

当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起草、修改和印发工作基本上都在电脑上完成操作,档案资料也实现了电子化存储,这对档案信息的利用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处于初级化水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急需努力提高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目前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建设过程中,软件还存在着不统一问题,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与机器及配件存在不致及质量差异大等问题,同时还存在开发语言不统一的现象,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规范,不仅影响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而且阻碍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四)档案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的不足

在当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即熟悉养老保险知识,又熟悉档案知识及信息化技术的人才十分缺乏,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院校对于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都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这也导致当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3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一)加大对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这就需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需要的设备,选择适宜的软件,为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不仅有利于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对档案利用、保密等工作开展也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二)完善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服务方式

在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创新养老保险档案的服务方式,加快推进计算机信息管理服务的建设,并制定相庆的制度和标准,同时采用缩微技术服务,对珍贵的档案信息进行保护和存储。另外也可以启用公共网络服务系统,借助于公共网络,提高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建立规范标准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机制

要想建立起规范标准化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机制,就一定要确保档案管理网络的安全性。我们可以努力创新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机制,逐步统一各项工作标准,细化各项工作,制定各项安全措施;统一档案管理标准,这样能够保证档案资源库的正常建立,使整个档案信息网络工作保持畅通,顺利实现养老保险档案的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所有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库,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对这些信息资料进行快速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方便、系统的服务;还可以开通养老保险档案信息中心的网站,只要输入自己的养老保险编号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等情况,为人们提供方便。

(四)努力扩大档案信息系统覆盖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养老保险档案的利用价值,因此需要努力扩大养老保险档案信息系统的覆盖面,深入挖掘养老保险档案的服务功能。可以构建各级档案服务网络,在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系统与上级信息系统有效的进行衔接,从而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

(五)打造专业的档案管理信息化队伍

篇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新时期的一项主要的惠民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深受群众的支持和喜爱,但是在工作实践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来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与持续发展。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平台不完善

一直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很难落到实处。许多县市区对乡镇保障所进行了垂直管理,但由于经费不能很好的落实,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因此,大部分的乡镇(街道办) 保障所依实行的是双重管理模式,即由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管理工资、管理经费,县一级的人社部门来管理业务;在人员的配备方面,大多数保障所的专业人员较少,许多是聘用人员,所以业务素质不高,而且不能够熟练的使用电脑,大量业务知识不能熟练的运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村一级的管理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为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村一级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艰苦而且细致的工作,但是并没有任何待遇保障,有的协办员甚至没有任何的劳动报酬,长此以往,久而久之必将削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基层经办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大打折扣。

2.信息化程度与管理水平较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起点较高,同时规范的操作,以及统一的网络系统建设都对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如信息入库较慢、 数据的质量不高、管理系统运行速度缓慢、缺少汇总的模块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专业人才的匮乏, 数据安全的管理等方面也有待提高。

3.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开展的同时,各项基础工作一定要做得够细、够好、够扎实。 但是个别县仍然存在对档案管理工作等业务不够重视,以及对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记录内容不及时等多种现象。在基金的管理方面,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完全由县级机构负责管理,因为管理层级较低,所以就容易受到地方的干预,给基金造成难以控制的风险。

4.服务方式需要不断创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是比较分散的,在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以及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等一些关键环节还需要出台新的政策和措施, 以致杜绝基金收缴等一系列环节所存在的漏洞,绝不允许虚报冒领等恶劣的现象发生; 合作金融机构还有不够到位的服务,这不利于参保缴费与领取待遇的顺利进行, 例如农村的参保人员距离金融网点是比较远的,金融机构又很难提供能够进村入户的金融服务,这会使多数参保人员倍感不便。

二、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措施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因素,是群众是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因此,我们要增强宣传力度,争取做到全方位,高频率,多层次的广泛宣传,从而加深城乡居民的保险意识,尤其是针对广大群众的疑惑部分进行详细解答,通过多种传播渠道或方式,讲透讲明养老保险政策的意义及其好处,让老百姓心甘情愿,能够主动参与保险。尽量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形式多样化的宣传。

2.逐渐提高补贴标准,鼓励长缴多缴

对待遇进行相应调整,成立一个养老保险待遇的长期增长机制。并且将缴费时间的长短和金额使之与养老金的提升幅度相结合,年限与金额的不同会直接决定养老金额的不等。其目的是在于鼓励广大群众能够提早参保,并且能适当的把养老金的标谁提高,争取能够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一样,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以及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全面覆盖。

3.细化具体政策,保障与其他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平稳转化和衔接

除了努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长远来看,逐渐地实现一体化的管理,对相关政策能够进行细化,保障好异地迁移等一些相关制度的顺利衔接,能够从根本上解除城乡居民的某些顾虑,努力做到统筹兼顾,做到和其他保障制度有良好的衔接和转移,保障在转移的过程中参保群众利益不会有不该有的损失。

4.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与许多部门挂钩,所以进行协调沟通是必要的,并且要形成联动机制。政府是社会养老保险征收的主体,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做到催收保费,而且吸收更多的人参保,从而拓展征收层面,来完成应保尽保;人设部门应做好参谋与助手的工作,认真地办理参保业务,深入到基层去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与交流,做好基层的宣传解读与业务办理工作;财政机关也应提高相关服务,做到保证票据填写;金融部门也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结束语

在科学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仍然要将城乡居民保险工作模式与实际情况探索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新的问题、情况与挑战,紧跟时代的步伐,努力开创城乡居民保险高速发展的新的篇章。

参考文献:

[1]王晗. 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D].西安工程大学,2016.

篇3

1.健康档案利用率低

当前,居民个人健康档案的管理多数是统计成纸质的档案信息,之后再录入到电脑中。受到信息化程度的制约,居民的各种健康信息和电子档案不能做到数据之间的相互转化和更新,各级就诊机构之间因为缺乏相互之间的沟通,健康档案管理的许多变化也就不得而知了,不能做到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这样就成为了“死档案”,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

2.居民对健康档案的认可度不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从09年开始实施了,而建立健全居民的个人健康档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但是就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来看,居民对健康档案的认可度不高,依从性差,部分居民还保留传统的“健康就是没病”心理。因此他们对居民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不太认可,大部分居民都是经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劝说后来同意建档。经过询问调查发现,多数居民不愿建档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其个人和家庭信息的泄露。基于此,工作人员可以和居民沟通讲解健康档案的优点,打消居民内心的顾虑。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档困难

当前,居民的居住环境相对闭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驻居民生活小区开展建档工作,需要取得物业公司的支持。而且老人、小孩受骗的情况时有发生,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很难敲开居民的大门。在加上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于居民档案工作的认识不够,依然保持着传统观念,加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手受限的情况,居民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二、规范化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

1.加大投入,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化平台

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化平台,实行民政、公安、卫生计生、物业管理等多方沟通合作,切实利用档案信息的各种资源。社区卫生服务档案管理要围绕为居民服务这个宗旨,要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档案管理工作所带来的便利。建立健康档案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所辖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居民服务。2006年卫生部已将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内容,实施重性精神疾病医院、社区连续管理和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措施。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有这些项目都应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内。所以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已是大势所趋,纸质档案不利于查找和进行档案动态管理,降低了档案的使用价值。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各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一套切实可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管理软件,实现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本地区范围内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可实现健康档案的灵活运用,从而实现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卫生保健服务的目的,逐步使居民养成预防为主的保健理念,降低居民就医费用,实现建立健康档案的初衷。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建立健康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广电、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结合各种卫生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健康和建档意识。不但让群众成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而且要提高他们对健康体检以及健康档案的依从性,及时把体检资料和健康信息反馈给社区医护人员。

篇4

在我国的新医改推行政策之下,要以初级卫生保健作为其重要举措,以提升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要广泛、逐渐推进我国的基础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关注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要在既有的公共卫生成就之下,更好地探索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项目和实现。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综述

“均等化”应当体现出一种平均、相等的状态,并应当涵括机会均等、结果均等,还要结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以最低标准加以衡量,实现相对均等,而非绝对均等。还要体现出“均等化”的动态发展过程,要与社会经济政策相调节和适应。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涉及两个基本概念: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公共服务是由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和公民的权利。而基本公共服务则是基于社会共识的前提下,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为依据,保障公民个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要指出的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非是每一个公民个体的完全相同,也并非是没有差异的基本公共服务,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范畴,是公平理念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体现,并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和阐释:(1)就消费需求层次而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与低层次消费需求直接关联的,政府的职责也只限于满足人们低层次的消费需求。(2)就消费需求的同质性而言,无差异的消费需求则应当归属于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总体来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最为基本的社会条件,主要是指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均衡和均等。

二、我国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均等化现状

我国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获得了较大的进展,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以某一城市社区为例,建构了社区医生联系家庭制度、居民健康身份证管理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社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接受。具体来看,不同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1、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建构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过程中,内容涵括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合格率、健康档案利用率,通过这些指标,可以较为真实地判定不同区域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异性。

2、健康教育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这个基础性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中,涵括健康教育材料的宣传、健康咨询活动讨论和讲座等形式,这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过程。

3、预防接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实现了较高的疫苗接种率,并对7岁以下的儿童建卡,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率基本普及。

4、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对于孕产妇的健康管理整体差异较大,显现出明显的迟滞性,通常是在产后随访后临时补充的。这主要是由于社区范畴内的育龄妇女没有全面摸底,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育龄妇女主观意愿上不愿意在社区接受检查和服务。

5、老年人健康管理。这是差异较大的卫生服务内容,发展极不平衡,这就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效率。

三、均等化视角下的社区范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理念的缺失现象

在我国的新医改推进过程中,突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强化了政府的主导地位。然而,当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知度明显不足,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义认识不够清晰,只是为了完成任务指标而工作,显现出与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的迟滞性,这自然也背离了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初衷。

2、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管理模式缺乏创新,较为单一化

我国现阶段,社区范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还较为单一化,主要是围绕“评估体系的各项评估指标”而工作,这就无法实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创新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和公平性的维护和保障。

3、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存在不足

社区公共l生服务工作量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而,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导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受到抑制,出现了工作任务与岗位职责的不对称现象,这就无法真正实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推进和开展。

4、为社区提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人才不足

社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人才不足,也成为了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瓶颈”之一,在一些社区存在专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是妇产科、儿科等专业人才缺乏,导致无法实现社区范围内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医疗卫生服务。

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的对策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是一项长期的、普遍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策和制度的支持,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更好地推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1、树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理念

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政府的责任,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可及性同等对待,使之成为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指导。当然,还要意识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并非绝对的平均,也并非是无差别的,而是要根据不同的人群服务需求,来实现相对的公共卫生服务平等。

2、提升社区基本卫生服务的居民满意度

在社区范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要逐渐改善自身的医疗设备及医疗服务水平,可以推行居民门诊进社区,实施社区首诊负责制,并在孕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领域,用专业的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逐渐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现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提升居民的满意度,更好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纳入到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之中,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更为完善地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的条件下,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还要建构社区范畴内居民的健康档案管理体系,全面了解社区范围内的居民的健康状态,尤其是对于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患者,尽可能地提供相关的、持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发现社区居民的健康危险预兆,实现有效的、及时的、针对性的医疗干预措施,确保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

要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实现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如: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促进医患之间的信任,更好地生成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确保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安全、实惠和便捷性。

3、重点扶持落后地域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由于不同的公共卫生服务在区域之间的均等化差异性较为突出,可以通过政府的支持作用,采用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将公共卫生服务资源转移到落后地区,实现对落后地区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扶持,以协调和缩小不同区域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同时,还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社区居民的现实需要,适当增添其他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更好地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和扶持

在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之中,城市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这也对城市范围内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对社区范围内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为了不可忽略的关键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最大程度上缩小人群之间的差异,需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在政府和法律政策的支持下,使流动人口弱势群体同样享有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权利。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信息资料库,初步筛查所需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对于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领域之内,要依据需求增添社区服务中心或站点,实现更为贴近群众、安全而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3)使流动人口纳入到新农合、医疗救济等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之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切实可靠的医疗帮助,减轻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

还要关注对儿童、妇女、老年弱势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尤其要关注这三大类弱势群体的健康状况,增强他们的健康保健意识,可以利用医疗卫生讲座、医疗卫生咨询、儿童预防接种等措施,更好地实现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管理。

5、健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制

要健全和完善政府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的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界定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责任和权限范围、标准等,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制,避免出现“责任真空”的状态。同时,还要设立专门机构,更好地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有效实现,更好地改进现行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实现机制的创新,切实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要关注社区范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要实施医疗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管理项目,并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和目标,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减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树立科学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观念和意识,提升社^公共卫生服务人才的素质,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1] 徐汉顺,钱燕红. 滨湖区“十二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评估及“十三五”对策研究报告[J].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6(05)

[2] 刘小涛,马颖,陈任,方桂霞,胡志,秦侠. 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践的PEST分析[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16(08)

[3] 李海宇,金鹏,刘如渝,禹颖,王伟.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科学发展的建议与对策[J]. 中国当代医药. 2016(11)

篇5

虽然目前我国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借用了国外健康管理经验,但实施时间较短,往往容易流于形式〔39〕。专业的健康管理人员极度匮乏,现有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2005年10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宣布健康管理师为第4批11种国家新职业之一。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中国健康管理相关机构现状调查报告(2007-2008)》显示,到2008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至少有5744家健康管理相关服务机构。截止至2011年,全国只有近百人获得职业健康师,完全缓解不了目前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40〕。我国享受科学、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只占国内总人数的万分之二,而美国70%居民能够在健康管理公司或企业接受专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完善的服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对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至关重要〔41〕。但目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及技术水平较低,知识面窄,学历层次和职称不高,专业结构配置也不尽合理,提供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有一定的难度。信息化平台未建立,健康信息难共享1968年美国Weed等首先提出居民健康档案的概念,要求医生在医疗服务中采用以个体健康问题为导向的记录方式,目前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方法。建立规范化的居民健康档案,形成一套完整的健康信息系统,并运用先进技术进行资料分析和预测,不仅可以研究社区人群的基本健康状况,了解人们对卫生服务的需要,并且有助于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并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既定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因此,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系统的功能和建立极为重要〔42〕。2009年12月3日卫生部公布《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到2011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要达到30%,城市要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社区服务中心缺少区域性的综合信息交互共享平台,导致出现健康档案的多次重复建立,影响社区卫生信息工作的效率。信息资料不全,干预措施不到位目前各地都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但由于没有深刻理解健康管理的实质和内涵,多在健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方面投入,忽略了对社区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方面(包括遗传、生活习惯、饮食、生活环境、职业行为等)进行全面监测、分析、风险提示、评估。目前的社区医疗服务仍然以病为中心,没有针对个体的不同情况实施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干预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健康管理个性化的健康评估体系和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望成为社区利用健康管理服务的突破点和启动点〔43〕。双向转诊机制不健全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和人体健康的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问的转院诊治过程〔44〕。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国家现已经形成了健全的三级医疗体系,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格局。虽然我国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立了双向转诊合作关系,但实际运作中往往是以上转为主,双向转诊制度实际上并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执行。

篇6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40-02

医疗保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是具体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重要手段和方法,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适当与否、效率的高低都直接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兴化市医疗保险管理处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克服种种困难,从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

一、历史背景

兴化地处苏中里下河腹地,是一个农业大市、人口大市、经济薄弱市,城乡居民有150多万。早在2006年,市政府着眼管、办分离,医、保制衡,将新农合经办职能由卫生部门划归劳动保障局,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一起统一由兴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经办,三大医疗保险从而初步实现了“管理并轨”,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人员缺乏,当时三大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140多万,而工作人员只有20多人,根本抽不出人手专门管理医疗保险档案,档案管理都是由各股室人员兼任;二是办公场地拥挤,没有专门存放档案的库房,业务档案资料散放在各业务股室,极易造成丢失或损毁;三是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标准不明确,缺少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档案分类方法和归档范围标准,业务档案主要根据工作惯性来开展,如对重要的公文、财务档案相对规范,对参保登记、特遇审核、社会保险账户管理等环节的业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可调剂的业务档案管理经费极少,只能用于购买档案柜、卷宗、卷盒等最基础的设施和物资。

二、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2009年7月《规定》颁布实施后,领导意识到了医疗保险档案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医疗保险权益的原始凭证,是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客观记载,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基本前提,是研究医疗保险事业运行轨迹和发展规律的珍贵史料;认识到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是加强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于是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定位于“医疗保险经办最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经办能力建设重点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与业务经办工作同时部署,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使得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取得了健康、长足的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水平

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因此我们首先在选配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时严把入门关,力求把精通业务、工作扎实、善于协调、敢于管理的干部调配到档案管理岗位,目前已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5人,学历均在大专以上;其次,针对部分人员缺乏经验、档案业务不熟的实际,先后派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参加岗位培训,学习档案的专业理论、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医疗保险业务档案归档范围、管理流程和软件操作等,有效地增强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后还多次组织医疗保险档案人员到省厅、泰州市参观学习,派员参加全国档案学会的学术研讨活动,了解最新档案管理理论和管理技术设备,提高认识,开阔眼界。

(二)夯实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档案安全集中管理

档案管理最重要的是确保安全,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档案用房,特别是档案仓库的基础建设,扩大库房面积,全力推进档案集中管理。为确保档案存放安全,我们按《档案室建设规范》,将原技工学校用房进行了改造,为档案用房安装了防护门窗、监控设备、消防器材、密集架等,配备温湿度测量、除湿、空气调节、灭火等设备,将原散放在各股室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三)从建章立制入手,促进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档案工作的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做好档案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是新形势下对档案工作的迫切要求。为此我们在2010年7月制订了《兴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档案管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档案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利用、统计、销毁等方面的档案管理制度;2011年5月制订了《兴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年限》,明确了档案分类方法、归档范围标准和保管年限。

篇7

以病人为中心,创一流文明优质服务;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不但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二、加强医院管理,医疗安全,健全规章制度,

今年4月我院与在职职工签订“医疗安全责任书”,细化了各岗位责任,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建立健全了病历书写制度、“查对”制度,首诊负责制。严格交班制度,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了医疗管理质量,医院管理水平得到加强。

三、公共卫生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辖区常住人口7000人,截止10月底全乡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964份,建档率99%,本年度新建档案169份,合格健康档案2452份,合格率35%。  

2、健康教育:按照规范的要求,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发放教育印刷资料14种,健康教育宣传栏35期(院10期,村卫生室25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36次(院11次,卫生室25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9次。 

3、预防接种: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为792,已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为792,建证率达100%,Ⅰ类疫苗接种1080人次,1685针次,未发现及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  

4、0-6岁儿童保健管理:辖区0—6岁儿童794人,健康管理135人,体检人次248,健康管理率,17%,辖区内活产数148人,新生儿访视73人,访视率49%。 

5、孕产妇管理健康:辖区内活产数148人,早孕建册73人,早孕建册率49%,孕产妇系统管理62人,系统管理率41%,产后访视产妇数62人,产后访视率41%。全年无孕产妇死亡报告。 

6、老年人健康管理: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565人,健康管理181人,健康管理率3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90%。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辖区内高血压患者206人,管理高血压162人,管理率78%,规范管理22人,规范管理率10%,血压控制99人,控制率48%。辖区内糖尿病49人,管理糖尿病46人,管理率93%,规范管理12人,规范管理率24%,血糖控制6人,控制率13%。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调整了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对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一步排查、摸底,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等情况。现登记在册患者17人,管理17人,管理率100%,规范管理14人,规范管理率82%。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全年登记传染病1例,报告1例,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1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院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全年开展巡查21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1、中医药健康管理: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565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81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32%,0-36个月儿童245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73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30% .

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管理结核病患者10例,管理10例,管理率100%。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调整了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成立签约服务团队1个。截止到10月底,规范签约2703人,签约率38%,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80%。 

14、为辖区内村民宣传避孕知识,并发放。

四、临床业务工作

(一)、医疗质量

1、建立健全质控职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2、不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

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治理模式。

3、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

水平。

(1)组织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

切实提高医疗文书质量。

(2)及时督导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门诊登记、

传染病登记、肠道门诊登记、发热病人登记。

(3)切实注重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认真要求住院医师注重病历记录的逻辑性、病情诊断的科学性、疾病治疗的合理性、

医患行为的真实性。

(4)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成立医院病案治理小组,搞好病案归档工作,积极开展优质病历评选活动。

(5)一年来截止12月我院共完成业务收入72余万元,总诊疗人次15680余人次,在一年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医疗和责任事故和差错;书写了各种病历302余份。

(二)、护理质量

1、建立护理治理机构,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护理部在分管

组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全院的护理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工作计划,定期督导落实,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

3、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认真填写五种表格,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出合理的护理方案。

4、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

纠纷。

五、廉政文化进医院和行风建设工作

1、成立了沙腔乡卫生廉政文化进医院及行风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以院长担任组长,各有关成员为成员。

2、4月份正式开始启动我院的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及行风

建设工作。

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

参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医疗费用的兑付情况。截至目前我院参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357人次;住院总天数1766天;住院病人费用统筹总额205430.37元,精准扶贫救补助资金86963.37元。门急诊病人2421人次,门诊统筹费用总额76798.00元,补偿金额总计413692.00元。

七、来年工作打算

(一)院内感染治理

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和具体体现,是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途径,是以病人为中心、文明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1.成立院感控制责任小组,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2.加强院内感染知识宣教和培训,强化院内感染意识。

3.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4.以“产房、治疗室、换药室、”为突破口,抓好重点科室的治理。

5.严格规范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二)医疗安全治理

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思维意识的转变,各地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医疗安全工作一直是每一个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防范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成为医院生存发展的根本。

1.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急诊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认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宣教,深入学习岗位差错评定标准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严格落实差错事故登记上报制度。

3.及时完善各种医疗文书确实履行各项签字手续,抓好门诊观察病人、新入院病人、危重的病人治理。

4.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病症及疑难杂症讨论,积极请上级医院专家到我院会诊。

5.手术病人要严格遵守手术规则,认真开展术前讨论,严禁超范围手术。

6.切实加强管理急危重病人的治理和转诊制度,对急危重病人随时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和征象,应严密观察和监测,随时出现随时处理,以便为拯救生命赢得时间,并及时做好病危通知和抢救纪录。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三)医疗质量治理

医疗质量治理是针对医疗系统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通过加强医疗治理从而提高全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为广大患者服务。

1.建立健全质控职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建质控小组,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求质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及时整改。

2.不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治理模式。

3.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1)组织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医疗文书质量。

(2)及时督导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肠道门诊登记、发热病人登记等。

(3)切实注重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认真要求住院医师注重病历记录的逻辑性、病情诊断的科学性、疾病治疗的合理性、医患行为的真实性。

(4)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搞好病案归档工作。

(四)护理质量治理

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反映一个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是医院服务形象建设的窗口,也是医院医疗业务水平高低的具体体现。

1.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工作计划,定期督导落实,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

2.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认真填写各种表格,根据具体疾病制定出合理的护理方案。

3.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

(五)加强医技科室建设提高辅助检查水平

加强医技科室建设是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树立医院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

1.加强业务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水平。

2.利用现有设备,搞好设备维护及保养,充分发挥每台设备的使用价值。

3.制定完善各辅助检查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医院将尽可能添置设备及试剂,以满足临床的需要。

5.认真做好各种检查的登记、报表工作。

(六)药品质量治理

药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老百姓生命安全,其优质可靠的药品是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

1.加强药品治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药品治理领导小组,并履行其职责。

2.履行药品集中网上采购的相关规定,药房管理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入库,确实搞好药品治理,杜绝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事件发生。

3.毒、剧、麻、精神药品的治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4.药品采购人员要及时把握药品质量价格信息和临床用药需求信息,保证临床用药。

(七)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国家制订的一系列疾病防治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霍乱、疟疾、肝炎、布鲁氏菌病、性病艾滋病、非典和高致病性人禽流感、血吸虫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重点防控甲肝、流感、肠道传染病。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加强各类重点传染病的监测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对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发现和救治控制水平,完善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区的工作。

(八)继续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坚持依法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加强产科建设,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狠抓产科质量,严格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转诊,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遗传咨询、更年期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认真扎实地完成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的监测和干预,开展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努力减少各种缺陷儿的出生和儿童残疾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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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完善与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1],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流动人口不断攀升。2016年末,大陆总人口13.83亿,其中流动人口2.45亿[2]。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将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相关发展政策也围绕这一目标而调整[3]。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基本路径[4]。流动人口除了要解决吃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其对健康的要求与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期待越来越高。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存在覆盖盲区,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5],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利用总体水平较低[6],尤其是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健康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7]。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造成的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麻疹、手足口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疫情多由流动人口引发,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由于流动人口的体检、随访、建档等工作不到位,也严重影响一个地区慢性病的管理和控制水平。流动人口中的许多孕产妇得不到全面的产前咨询和体检筛查,使妇婴健康难以得到保障。如何从“共享发展”理念出发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一、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与内容

20世纪80年代中期,西方进入“新公共卫生时代”[8](pp.16-28) ,为公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公共卫生是一个社会性和政策性的概念,致力于提高所有人的健康[9]。公共卫生服务是为了改善、保护和促进全体人民健康,由政府出资、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产品和卫生服务[10]。作为公共产品的公共卫生体现的是社会效益,因此要求由政府来提供。但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涵盖的内容广泛,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首先保障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即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公共卫生的干预措施,主要起到疾病预防控制作用[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保证每个居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尤其是流动人口这一群体①,包括其父母、子女等特殊人群,更需要平等地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同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的差距,更加充分体现共享发展的理念。

2009年,中央提出“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改目标[13]; 2011年出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将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列为重点,具体包括预防接种、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城乡居民的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总计11类服务项目[14],但实际操作中并未覆盖流动人口; 2013年专门出台政策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5]; 2014年卫计委等五部门进一步指出要求,各地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别是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的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健康档案、健康教育6类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运行机制[16],并做好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4]。

由于国家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15年,我国0~6岁流动人口子女《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为91.8%,流动人口子女的免费接种比例达到98.4%[4]。一些省市如天津等地在计划免疫和传染病控制工作中,将流动人口作为重点服务人群,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流动儿童开展社区主动搜索、定期开展疫苗查漏补种、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防病知识宣传等。但就整体而言,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并未真正有效地开展。

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入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不足,服务水平低,服务项目不均。虽然一些地方政府

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增长,但随着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现有投入仍不能满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要。如某市乡镇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全年投入73.57万元,而实际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为76.72万元,差额部分需靠临床收入补充。相对于流动人口公共卫生需求,由于政府总体投入不足,使得卫生服务机构只能用有限的经费,优先完成户籍人口的卫生服务,直接影响了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一些政策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其根本原因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核定与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的政策安排,致使筹资“两头落空”,直接影响了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水平[17]。尽管地方政府免?M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是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并没有完全纳入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与常住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的服务落实普遍较差,服务水平较低,项目实施也相差很大。有地方明确规定,对户籍农村妇女儿童实行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和产检项目及儿童髋关节、白内障、先心病筛查;但对流动人口进行的相应服务项目实行收费。流动人口流入到经济发达地区,难与当地户籍人口一样均等地享有服务项目。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高于全国标准,人均费用也高于全国标准,而流动人口往往不能在当地享受多出的服务项目。

(二)政府管理部门间缺少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管理部门多达二十余个,且缺少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这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由于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到位,致使服务机构提供了服务却拿不到钱,或已提供服务的担心拿不到钱;由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投入不到位,某些医疗机构出现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买设备、搞基建等现象,影响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供;由于财政、卫生、计生、公安、人社等部门没有建立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也没有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信息资源难以共享互通,不能为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三)流动性强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带来一定难度。流动人口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流动无序,这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带来难度。流动人口为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对该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成为疾病传染源的几率较高,无形中增加了治疗、控制成本。当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难以找到服务的对象,更不清楚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常常是刚为某一流动人口建立管理健康档案,又不知其去向,影响了项目的完成率,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结果和服务经费拨付。因此,一些服务机构便将流动人口排除在外,致使流动人口陷入户籍地与流入地两不管境地。加之,各级政府在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过程中,由于人员、资金等因素所限,使得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健康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很难做到与常住人口管理一盘棋。

(四)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识不足,存在抵触情绪。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的目的是打工?钱,因此不少人不愿接受居住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从内心抵触或拒绝接受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经济状况较差导致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敬而远之。流动人口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忙生计,无暇到服务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人认为,自己身体好,接受服务管理耽误时间,影响赚钱,而且担心查出病来没钱治。如此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疾病隐患,直至小病拖成大病后回原籍诊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二是文化素质较低导致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流动人口一般从事的是较低级、简单繁重的体力劳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不了解、不理解为什么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权益不清楚。如在某地砖厂打工的四川凉山彝族等流动人口,其子女多数没有计划免疫接种史,没有接受过体检,甚至有些孩子就在低矮窑厂宿舍出生。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并反复讲解国家政策,但多数人称其祖祖辈辈都是如此,拒绝接受服务。后经当地干部出面干预,甚至找到企业经营者,以不接受服务就将其辞退为条件,才使他们勉强让孩子接受疫苗接种,而其他服务项目如妇女体检等项目仍难完成。三是心理自卑导致流动人口不愿主动接受服务。流动人口一般交往范围有限,信息闭塞,特别是一些人在流入地自卑心理严重,因此主动领取免费的健康手册或参加免费的讲座培训比例很小,很少主动参加公共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健康教育活动,认为这些活动只是针对当地常住居民的,自己是外地人,无权享受。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考核机制欠科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均面临巨大困难;现有队伍不稳定,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规范性不强,而且具有发展潜质的专业人员流动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现有人员仅服务常住人口已显力所不及,扩展到流动人口就更加困难。此外,由于不少地方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够重视,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的考核系统,考核方法还限于不定期督导、每季度直报等粗线条的项目监测和评估,缺乏明确的考核标准。

三、创新模式,多措并举,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一是加大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投入,包括基本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的投入以及卫生服务队伍的投入。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与落实保障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通过预拨加结算方式,足额、及时拨付服务专项经费。三是增加对人口流入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金额,填补流动人口筹资政策的空白[18]。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流动人口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完善管理模式,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机制。一是探索多元化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根据流动人口自身特点、流出地与流入地不同地域特征,创新不同的管理模式,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在不同管理模式下得到落实。二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齐抓共管和资源共享的联动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以及卫计、工商、妇联、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及时沟通,加强协调与配合,使流动人口一进流入地便被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奖惩机制。以流动人口的居住地或落脚点为切入点,突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服务提供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四是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定工作任务目标,落实不同主体的责任分工,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赏罚分明。五是改革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的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符合流动人口特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薪酬的增长机制,同时通过完善岗位津贴制度等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服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将考核结果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干部任免、职称晋升、职务晋级等挂钩。此外,创新基层自治模式,成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企业自治联合会,进一步推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建立全民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基础保障。加快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研发以公安为核心、各相关部门共享的全国统一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凭借扫描《暂住证》可以进入相应的管理系统,从而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的真实数据。通过各部门流动人口的信息联网共享,确保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体系中能够纳入所有的管理对象,特别是要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建立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人口信息互联协作与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掌握流动人口在原籍或其他流入地所接受的管理和服务情况,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有效地顺延和对接,实行流出地与流入地协同管理。

(四)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提升流动人口自我权益维护意识与主动参与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让流动人口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提高其认识和理解,转变其传统的生育观和健康观,主动参与和配合;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正当维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向辖区内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居民公示其自身能够免费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内容,动员流动人口积极参与。二是根据流动人口特点,在流动人口的集散地,或在流动人口办理证照时,充分利用宣传栏、专题讲座、宣传单、电台、电视台、APP等多种媒介,向流动人口进行有关计划生育、卫生保健、慢性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三是积极营造关心、尊重流动人口的服务环境。转变对流动人口卫生服务观念,消除歧视心理,平等公正对待流动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四是畅通信息,加强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度、项目内容、办事程序、岗位责任等。公示流动人口关心的免费服务政策,方便群众了解信息、进行监督。通过公布维权电话、投诉信箱等,畅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诉求渠道。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搭车收费以及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切实维护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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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卫生规划推进力度加快发展,加强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卫生设施标准化建设。落实卫生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彭埠、丁桥、九堡3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的建设工程,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达标工程,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改、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规范达标率力争达到95%以上,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做到站点建设全省领先。二是加快推进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医院病房大楼和区公共卫生大楼改造工程。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布局调整与设备更新,进一步优化内部服务流程,营造良好诊疗环境,真正为百姓提供优质、均衡、普惠的健康服务。三是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以健康信息管理为核心,以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为突破口,以网络化管理为手段,提升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来源于: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在科学管理上求提升。

加快部门职责履行,强化关键环节,稳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四项改革,充分调动卫生工作者积极性,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一是稳步推进医疗资源整合。以省、市医改精神为指引,创新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新模式,加大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力度。年底前完成*区人民医院与*区*医院的整合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着力打造区域基本医疗服务龙头;同时,大力发展烧伤业务,凸显市级强科特色,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指导与支撑。二是稳步实施基本药品制度。在充分调研、仔细测算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基本药物工作,稳步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扩大基本药物的使用量,逐步引导居民改变就医、用药习惯,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前期准备。三是稳步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在服务项目上,重点实现儿童免疫规划、结核病规范管理、流动产妇管理、重点传染病监测、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均等化;在服务对象上,努力实现城市居民、农村农民、外来民工等三大人群的全覆盖,确保老、幼、妇、残等重点人群预防保健工作的均等化;在应急能力上,通过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龙头带动机制和资源整合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公共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四是稳步实施绩效考核改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激励机制,突出“医防并重,寓医于防”的理念,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资源利用率、医疗安全、患者评价和劳动效率为核心指标,科学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适当拉开人员收入差距,稳步推进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来源于:

(三)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在能力素质上求提升。

全面启动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改革、加大培训、加强培养,分层分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健全两项机制。根据“总量控制、适度增加”的原则,充分利用省市人才网络平台,重点引进中医、烧伤等重点学科建设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影像、卫生管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加快推进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加强岗位管理,实行评聘分开,着力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三大活动。开展“大培训”活动,紧紧依托“*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基地和邵逸夫医院培训实习基地,分别采取市区联合办班、省区联动合作的形式,引入上海复旦大学和省、市大医院高年资专家及美国密西根大学师资力量,分卫生管理、全科诊疗、公共卫生管理三个班次,积极培养高素质骨干全科医生,进行为期三年的培训。开展“大比武”活动,在系统内继续全面深入开展“一月一比武”、“一月一主题”的岗位技能大比武,通过大比武提高医护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开展“大考试”活动,深入开展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三基知识考试,努力做到“一季一考,人人过关考”。三是深化名医强科。按照“选准优势、错位发展”的思路,坚持名医带动、强科拉动,大力扶持培育特色专科和责任医师团队,力争培育市级名中医和市级强科各1个,对获评的名医强科,继续给予资金资助、独立设置“名医工作室”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坚持科研促动,认真承办完成与社区卫生服务密切相关的“代谢综合症诊断标准”、“中医药烧伤救治”、“中医药救治糖尿病足”等3项部、省级科研课题,扎实推进其它3项市级科研课题和23项区级科研课题,努力实现创立一批特色专科、服务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名医的工作目标。来源于:

(四)推进省级卫生强区创建,着力在服务内涵上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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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2)17-4057-04

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各种硬件设备、软件工具及科学方法,对医疗信息、医保信息、基金等各种信息进行获取、传输、存储、加工、使用、分析与决策的技术之和。应用过程中,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先个别完善应用,然后进行综合,最终达到综合管理,产生更高层次的管理信息,最终为管理决策服务。

如何提高医疗保险的质量,做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为参保个人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控制不合理的医药费用增长,提高医保基金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城乡居民的实际医疗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硬件价格大幅下降,小型机以其运算速度快、计算精度高、能逻辑判断、高度自动化及通用性强得到广泛使用,存贮技术的发展及海量存贮能力,网络的无限延伸,数据库技术推广,以及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员工及工作人员计算机素质的提高,都为医疗保险的信息化提供了最佳时机。结合十年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管理经验,系统最终要实现:数据要及时准确可靠地收集、快速传递、存储量大存储安全、检索快速查找方便、保密性好、保存时间长,为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对医疗保险有效监测、检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现在核心平台三的指导下,就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地方化做一些探讨。

流程图如图1。

1库表设计-规范

信息系统的开发,首先要设计库表,他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应用与开发,也影响到以后的扩展。按在信息系统中的影响,库表可以分为:基本表,临时表,分析表三类,三类中重点在基本表。库表设计除了考虑技术因素之外,要以社保基金管理为主线,结合业务开展,将社会保障的民生政策转化为实用便于操作的应用系统。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标准化规范化了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的库表,规范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库,便于在保障系统或更大范围内共享人员基本信息;统一了二定点、三个目录、个人费用明细、个人就医信息,为实现异地结算提供方便,提高统筹层次做了准备。统一的基础信息库,可以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也便于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有利于实现多险种数据共享。同时,充分考虑到医保信息系统是社会保障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考虑到“金保工程”和“五险合一”,在共享基本信息的前提下,可以增加不同的社会保障功能,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以及将来的农村合作医疗等的整合。对征缴基数、结算方式、费率等进行参数设计,便于操作,也便于查询调用。但在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总额预算等多种结算方式,对部分特殊病种药品目录、项目目录及用量方面有所欠缺。总的来讲,系统设计以为参保人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为目标,以基金流为业务流程,最终实现业务财务紧密衔接,财务接口自动生成凭证。

以个人档案信息为业务起点,个人信息关联到个人缴费、个人帐户、个人结算,以此为基础,展开系统基金流,系统开发。基金征收、入帐是基金收入,个人零星报销、医院(药店)结算是基金支出。个人费用明细是基金支出的原始凭证,也是参保人员的健康数据。这样,规范了业务加强了基金管理,也可以对参保人员构成、对就诊人群、发病病种、药品费用及构成进行分析,为医保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在表设计中,考虑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城镇职工个人综合指标中,要有所在社区、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建立参保人员健康档案表,用于管理参保人员的健康信息和参保人员违规情况等。建立特殊病种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表,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时结算。构建特殊病种人员特殊用药表,由病种信息表KA06疾病编码、药品目录信息表KA02药品编码、诊疗项目信息表KA03诊疗项目编码。

图1

为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往往费用分段计算报销,如区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实行二次补偿,设立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并进行相应的统筹报销,以及正在探索的总额预算、单病种结算等费用结算方式,都要体现在费用结算的库表中,所以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费用信息表KC24)表进行适当调整,便于系统开发和应用以及费用分析。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实缴明细信息表( KC03)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费用信息表KC24为基数,按财务要求建立财务收支明细表,基金、摘要、金额的财务模式。

2应用系统-效率

计算机信息管理是对传统业务中那些基于手工方式的规范和科学处理,是一个人机合一的系统,管理人员既是系统的使用者,又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开发必然要重视信息系统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正确设定工作人员和计算机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人和计算机各自的长处,使系统操作方便性能最优。开发中要融进现代管理思想和方法,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数学、管理学、决策论、运筹学等相关学科的思想有机结合。针对业务,按《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要求,以基金流为主线,以数学模型为蓝图,将手工操作交由系统运算,有针对性的开发出适应业务流程的应用系统。

系统组成三大模块:一是医疗保险中心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收费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医保中心局域网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进行数据交换系统(接口)及网络管理。

2.1医疗保险中心管理信息系统

1)基本档案管理

基本档案在整个系统中处于基础地位,主要是对参保单位档案和参保个人档案进行记录。本模块要有系统录入和从外部获取数据两种数据获取方式,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对上报的各种数据要进行加工、检查,形成标准、规范、安全、一致的数据源,保证数据的质量。

本模块对数据录入要求高,关健指标对数据质量影响大,要求规范准确。在个人基本信息表AC01中个人编号、公民身份号码要唯一,个人身份、用工形式、特殊工种标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月数要准确,联系电话、地址便于社会化管理。单位基本信息表AB01中单位编号、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地址是对参保单位管理的需要,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行业代码、主管部门或总机构缴费是费用分析所用,开户银行代码、缴费开户户名、缴费开户基本帐号、税号、缴费方式是基金征收所需要的信息。基本档案管理的信息是五险共同的信息,信息一定要全面规范,多数字段要采用国家标准的代码。

系统要实现与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信息共享。参保人员信息有批量变更功能,信息变更同时实现基金征缴变动。对变更的有历史记录,便于历史追溯。对灵活就业人员操作要讲效率,充分利用读卡设备采集个人银行帐号信息,用指纹识别来进行参保人员身份认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参保人员,本模块采用柜员制。主要有单位信息及变更,个人信息及变更,数据导出及导入(单位人员信息变更),单位人员调动。

2)医保基金管理

本模块主要针对单位和个人基金征收表,是整个基金收入部分,所有计算交系统后成,同时生成个人帐户和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实缴明细信息表KC0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KC04)。对人员及单位变更产生的基金征缴变化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基金征缴情况要实时掌握并有预警功能,对单位个人欠缴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有效地提高基金的征缴费率。对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通过银行代收费,简化业务程序,提高经办效率。本模块产生征收数据,让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主要有单位申报,单位到帐及待遇享受,个人申报,个人银行代收申报,个人申报入帐及待遇,个人票据打印,银行数据接收及待遇享受。

3)审核结算管理

本模块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按实上传的参保人员就诊医疗数据进行真实性可行性审核,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是否合理,医保基金是否可以支付。主要功能有基金对帐,费用分类功能,基金结算,费用统计。

4)零星结算管理

本模块是参保人员长居外地及转外就医、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情况零星报销,是内控点。在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的前提下,根据参保人员提交的就医材料,生成报销数据。要求按参保人员就诊明细录入费用,按“三目录”自动生成个人自费、个人自付部分,再按“二定点”生成最终结算数据。主要有:费用录入功能,费用审核功能,费用结算功能。

5)医疗管理

本模块所涉及到的都是基础库表,是整个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结算依据。是对“二定点”“三目录”等基本表的管理。主要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管理,药品目录管理,特殊病种人员管理及特殊病种用药管理,病种管理,医保医生管理,项目(服务设施)目录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三个目录对照管理,是内控的重点。

6)IC卡(社会保障卡)管理

本模块是对IC卡管理,以保证参保人员个人待遇享受,是实现“一卡通”的重要工作。IC卡要求防磁、防静电、抗破坏力强,数据存储安全性能高,为每个参保人员制作一张IC卡用于存放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在使用时进行身份确认。功能有制卡、挂失、解挂和补办,个人IC卡加密。

7)决策报表系统

本模块所涉及的表都是从基础表中所生成的决策分析数据。主要分析参保人员构成,基金征收,基金支付,药品构成等。

8)财务管理

本模块是基金流。首先从基金征收表生成财务收入,从个人帐户支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支出-个人明细、个人报销支出、个人帐户利息等生成基金支出。

9)系统维护

本模块在整个系统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负责政策法规的调整及及相关政策参数的维护,系统管理权限的分配。系统的安全性部分,设置操作员的权限级别,以及各级别所具有的具体权限,可以根据需要增删更改操作员;对系统的运行进行随时监控,防止用户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系统数据丢失。另外,系统用户的口令可以实时修改,以防非法用户盗用密令,而破坏系统数据的安全。系统日志可对每位登入系统的操作员进行工作监督。主要有操作员权限,参数管理(征缴基数,比例参数,利率)。

10)公共服务

公众查询子系统是对外开放的查询系统,可以有多种查询方式,营业厅查询:可以查询办事流程,医保政策文件查询,组织机构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查询,单位查询(已缴费、欠费、滞纳金等),个人查询(个人账户),三个目录查询。

2.2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收费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

定点医院收费管理子系统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与医保中心机房之间建立通信,对在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帐户、统筹基金进行管理,实时将医保人员就诊信息上传中心,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该子系统包括门诊管理、住院管理、医院信息查询、系统数据维护、系统管理、与医保中心进行数据通信等几个模块。定点药店收费管理子系统对在定点(刷卡)药店购药的参保病人提供医保待遇享受,以及在药店与医保中心之间建立通信,使参保人员可以实时使用个人帐户。分为医保药品收费管理、统计查询、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设置管理、系统通信管理等几个功能模块。本模块生成参保人员费用支出明细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结算费用明细,并及时上传至医保中心机房。

社区系统有居民参保档案登记,居民参保审核,居民缴费,居民缴费审核,居民住院。

2.3医保中心局域网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进行数据交换系统(接口)及网络管理

C/S/S三层结构,TCP/IP通讯协议;小型机双机集群和大容量磁盘阵列作为医保中心的资源数据库服务器;远程磁带备份库实现灾难备份;应用服务器连接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和银行、税务;防火墙隔离内部和外部网络。所有重要设备均建议采用双备份,以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配置网络管理软件加强网络管理;接口软件必须达到医疗消费数据真实性唯一性、医保系统的安全性、高效快捷的性能。

3加强管理-内控

计算机信息管理对业务中那些手工方式进行大胆的规范和科学化处理,对工作人员来讲,就是一次思想解放。系统开发设计要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开发,要体现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思想。利用信息系统的流程,合理的权限设置,结合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最终实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个人待遇、基金结算支付、档案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化。

加强内控,一是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合理分配人员岗位及职责,二是对关健岗位,关健数据进行控制,确立审核复核制度,如参保人员零星报销部分、三个目录管理。在部分岗位,采用柜员制,将业务流程公式化,数据计算后台化,如基础档案、基金征收、费用结算。

强化医疗保险数据的分析利用。系统中设置药品分析模块,一是分析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用,二是分析参保人员费用,三是对整个医保基金支出中药品分析。要加强人员待遇控制,保证基金征缴率,提供的数据要准确及时,便于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监督,所有的信息要实时准确,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同中心联网。强化特殊病种人员管理,通过特殊病种人员定点,特殊用药使用量的计算,有效管理医保基金支出。

基金征缴环节,一是复核缴费基数,二复核人员变动,三复核缴费到帐率。医疗费用审核是内控点,强调规范,专人将费用按实进入系统,再有另一人复核审核质量。

人员岗位设置遵循合法性、完整性、制衡性、有效性、适应性、持续性的原则。各项业务管理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监督制约,确保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通过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和弱点。重点的基金财务、稽核内审、信息技术系统维护等工作责权应分设在不同岗位。着重规范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与核定、账户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基金财务、稽核监督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建立业务审核制度,严格审核相关报表、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建立合理的责任分离制度,资金收支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完善医疗保险基金账务核对制度,按医疗保险会计电算化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建立账务处理程序控制,保证业务活动记录的及时、完整、准确。

医疗保险机构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减少操作过程的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内部控制自动化。建立数据录入、修改、访问、使用、保密、维护的权限管理制度,业务系统应设置业务操作、系统维护的记录可检查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推广使用

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力三分开发,七分应用。由于管理应用软件不同于工程软件,其开发测试成功后,还要业务工作人员应用于工作实践中。医疗保险计算机应用系统受人为干扰因素较多:如个人使用习惯,个人爱好,等等。其中的人员操作权限,柜员制,计算机后台化等。管理应用系统是对工作人员职责的调整,是对传统“权力”的调整与削弱,甚至是剥夺,必然会影响到推广和使用。要让系统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宣传。其次,强化培训,做一份完整的系统培训教材,让工作人员实际操作并熟练掌握。三是行政强力推动,将系统应用及操作质量作为个人考核内容。四是对比,主要从方便性与工作效率上做比较。这样,才能及时将应用系统投入到工作实践中,一是发挥系统的价值,二是对其不断完善,三是思想观念的改变,管理水平的提升。十年经验告诉我们,应用系统的开发最终是为社会保障工作服务,要提高应用系统的可操作性,加强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业务培训,改变工作人员的工作习惯,让工作人员在掌握政策的前提下,熟练操作系统,最终接收并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信息系统的高效便捷规范的优势,信息系统才有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LB001—2000).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3]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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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关爱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并将老龄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省、设区的市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应当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具体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城乡社区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活动,及时制止和举报针对老年人的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应当配合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做好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工作。

第二章 家庭赡养

第八条 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以及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的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支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九条 赡养人应当尊重老年人与配偶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得强行分开赡养。

第十条 赡养人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老年人,所需费用老年人无力承担的,由赡养人承担。

第十一条 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尊重老年人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尽量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鼓励赡养人所在单位在老年节、老年人生日以及生病住院时,为赡养人探望老年人提供便利。

第十二条 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

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公证或者书面约定。

第十三条 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干涉。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给予资助的,老年人可以拒绝。

第十四条 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和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强迫、欺骗老年人抵押、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与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按出资比例或者约定,依法享有相应的物权;共有房屋调换、拆迁、改建、出租后,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应当予以保障。

老年人原来承租或者居住的唯一住房,由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出资购买后,老年人仍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经劝导、调解拒不改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可以帮助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还可以向赡养人所在单位通报。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有权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和救助资金,统筹安排救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应当纳入救助范围。

第十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按照本省有关标准发放补贴。

第二十条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对一百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应当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发放补贴。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的老年人,给予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任何人不得胁迫、诱骗或者利用老年人乞讨。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当优先安排。

第四章 养老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引导、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引导、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办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等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交通接送等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以及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采取民办公助、财政贴息、运营补贴、建设补助、信贷支持、以奖代补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拆除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改变用途;经法定程序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规模和面积的标准补建。

第二十八条 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经营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第二十九条 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使用电信、邮政、广播电视有线传输业务应当给予优惠。

第三十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应急、值班、档案管理等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 养老机构应当规范和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技术水平。

养老机构应当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人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协议约定,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等行为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依托自身优势兴办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第三十四条 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

提倡结对帮扶、邻里互助,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

第三十五条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人身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业务。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一)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二)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三)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四)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

(五)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六)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七)其他优待事项。

第三十七条 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一)免费进入旅游景区;

(二)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第三十九条 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机场和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等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内容。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

第四十一条 老年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查处不力的,同级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有权督促;情节严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恢复或者补建,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拆除养老服务设施、改变用途;

(二)经过法定程序拆除、改变用途后未按规定补建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提供优待服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优待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老年人的权益如何保障一、老年人受赡养扶助权要得到较好落实。为落实好老年人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要积极倡导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赡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可以大大减少赡养纠纷的发生,效果通常都比较好。对于已经形成的赡养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有关组织,首先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确保老年人受赡养权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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