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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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47[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3(b)-110-02
在社会法制、文化、经济环境的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处在改革浪尖而备受关注的医疗行业,医患关系发生着耐人寻味的变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及医患矛盾的升级,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1],但又同时表现出“高权利-低容忍”现象。护理工作直接涉及患者的治疗和康复的切身利益,稍有疏忽,难免发生医疗纠纷[2]。在护理实践中,相对于患者强烈的权利意识,护理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3]。因此,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1.1观念滞后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已成为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模式。由于文化素质及经济水平的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整体服务及护理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治疗及护理的过程中,患者不再言听计从,其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医护人员只是平等主体间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是患者的医疗消费服务的提供者,而不再享有优越感。观念的滞后将使我们处于被动的地位。
1.2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
由于临床护理工作任务重,人员配备又往往不足,加之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需要及时补充新的知识。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新知识的学习而轻于法律知识的自觉学习,忽略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1.3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机会少
传统的医学教育着重于医学知识、护理技能的教育培训,轻于法律、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后的继续教育也未能及时充实法律知识的缺失。以至在职业行为中不明晰自己的法律责任、权力、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处于不利地位。
1.4麻痹心理
认为法律只是个概念,与自己有距离,不用刻意去学习,只要工作完成了,与法律有关的事不会找到自己头上,忽视了工作中的潜在性法律问题,以至于纠纷在意想不到时发生。
2强化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2.1是保障护理安全的基础
护理安全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因此护士不但要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护理技术和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还要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护理行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注重细节管理,重视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杜绝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2.2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需要
护理工作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护患纠纷会严重扰乱医院的工作秩序。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护理服务的领域也不断扩展,增加了护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随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护理人员不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高水平的技能,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更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规避护理风险意识,减少纠纷发生,以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健康发展。
2.3是确保患者权益的需要
患者是特殊的消费者,付费就医标志着与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彼此具有了权利和义务,患者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随着医疗服务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4],“期待利益的丧失可能会引发纠纷矛盾”。护士与患者接触时间最多,患者所接受的服务主要由护士来完成,这就要求护士增强法律意识,在制订护理计划或进行护理活动时,懂得如何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利,对护理行为中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及后果要有预见性,自觉地将规章制度当作法律意义中的义务去履行,“慎独”自律,主动防范纠纷发生,确保患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4是保证护理人员自身利益的需要
对于患者不断增强的运用法律手段衡量医疗护理行为和后果的意识和维权意识,护理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挑战,这也是保护自身利益、减少损失的需要。护理工作科学性强、服务性强。而现代医学发展是建立在高成本高投入的基础上的,患者的不堪重负会以某种方式转化为医疗纠纷。因此,护理行为即使无过错,也可能发生纠纷。在护理实践中护士要强化法律意识,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明晰责任、权利和义务,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的职业道德。即使出现纠纷,也会有意识地有效保护现场和医疗护理文书及抢救用物等证据,在处理时就会有理有据,从容冷静,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理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5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化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护士既是医生的合作者也是病情观察的先行者和医嘱的具体执行者。准确、及时、完善的护理记录,审慎、细致、耐心的言行,周到、科学、严谨的护理服务不仅是护理专业的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强化法律意识的真实体现。工作中,观察到患者病情变化,要及时通知医生,不得擅自处理。执行医嘱时如有疑问要及时与医师沟通,护士有权拒绝执行错误医嘱,否则,因此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引起严重后果的,护士要与医师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无故不执行医嘱或篡改医嘱,均属违法行为。护理专业在发展和提高的实践中,无论内容和形式上都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因此,要明确护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树立和强化法律观念,规范护理行为,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医疗形势,降低护理风险,防范护理纠纷。
3讨论
在医疗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及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的现今,医疗护理工作也将逐渐进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阶段。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医疗形势,在护理实践中,一方面要忠实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基本职责,另一方面要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法律观念,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培养护士化解风险的能力[5],一旦出现纠纷,能够明晰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石俊华.医事法学[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441-443.
[2]熊晓美,熊诗华,张胜芝,等.新形势下增强护士法律意识的思考[J].护理学杂志,2000,15(12):753.
[3]杜治政.护理学新论[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533,544.
近年来,随着医学卫生知识的普及和病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病人及其家属状告医疗卫生机构的案件层出不穷。概想原因有二:一方面的确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工作者使然。另一方面,大量医疗事故的出现也与医护人员执业法律意识不强有关。笔者认为,广大医护工作人员在走上医疗工作岗位之前,就应加大对其相关执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但遗憾的是作为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重要途径之一的医学院校,并没有在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培养方面予以重视,导致数以万计的执业“法盲”医护人员走上工作岗位,为以后大量的医疗纠纷的爆发埋下隐患。作为医学院校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医学类院校不应只顾及学生专业的培养,基本执业法律意识培养应该加强,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减少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
一、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1、培养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是确保病人权益的需要
病人相对于健康的人来讲处于弱势地位,他们除了肌体上的不适之外,精神上更显脆弱,这就要求医护工作人员善于与病人进行沟通,尽量为病人做好服务。从法律层面上讲,病人就医就标志着医患合同关系的成立,医护人员应该尊重病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在治疗过程中医护工作人员对病人的基础护理、病情观察、健康教育及治疗措施等方面都要求医护工作人员尊重病人的权利,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各种医疗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要有预见性。要依法进行各种医疗活动,确实把“以病人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的整体医疗工作做好,使每个患者都能得到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然而,如何才能培养出如此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专业医护工作者?笔者认为,源头是医学院校应大力培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就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患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2、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确保医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医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由于医护工作人员工作服务性强,稍有疏忽就会引发医疗纠纷,凡此种种都要求医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应对。例如:一些自然死亡的病人家属常常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威胁到医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面对此种情况,若我们的医护工作人员在校期间就得到过系统的执业法律知识培养,例如对《医疗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了如指掌,并在实践课堂中得以有效训练,在其走上工作岗位以后,面对突发状况的时候,也许就能沉着应对,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优化医疗服务质量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科技的进步,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作为患者花钱为自己的身体康复购买最好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当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能做出与其投资相匹配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良好的医疗质量也是医疗卫生机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衡量医疗质量的好坏不应是从医疗卫生机构所具有的硬件方面来考虑,更重要的应该是从医疗机构的软实力来考量。因此,肩负着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医学院校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期待和重视。社会期待那些高素质的医学人才不应只是专业知识方面的人才更应是化解医患危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高手。作为培养专业人才摇篮的医学院校要勇于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4、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医疗机构发展的需要
医护工作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医护工作人员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对象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广泛越复杂,处理不好则会增加医护工作的不安全因素。例如当病人病情突然变化,医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就会因责任心差、业务能力差、处理不得当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又会给医疗机构的声誉带来重大影响。因此,相关医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的高低与医疗机构的发展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凡此种种,都需要医学院校加强对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的培养。
5、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目前,在我国医护人员的学习教育中,相关执业法律法规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医护工作者缺乏相关执业法律法规知识。对此,相关机构应为其补课,要改变其长期以来形成腐朽医疗意识。随着依法治国的有效推进,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觉醒,医疗卫生机构要发展,就要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就应该在如何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笔者认为,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医学院校不能再坐以待毙、不负责任,要勇于负起责任,打响“强化培养医学生执业法律知识”的第一枪!唯有如此,我们的医学院校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人民的身体健康才有真保障,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才能真发展。
二、法律意识的内涵及其培养途径
1、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感觉、理解、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观点等等。法律意识不能够自发形成,需要进行有目的的培养。
2、医学类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笔者认为,医学院校培养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应该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证执业法律课程量,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每周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执业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开展执业法律宣传,普及执业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思想,创造有利于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形成的校园环境;二是强化医学生执业法律理论知识学习,提升医学生医学生执业法律实践操作能能力。着力培养医学法律人才,开展医学法学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强化执业法律实践课程,使医学生的执业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结合,提升医学生处理医患纠纷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结语
社会在进步,医疗卫生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医学院校要加强对既懂医又懂法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医学生在日后的医护工作中自觉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医护工作疏忽引起的医疗纠纷,从而有效杜绝或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真正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律师网http:///.
[2] 吴春荣.医院常见护理安全隐患因素分析及防控对策[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1.02.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3-0164-02
当今社会,人们对旅游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走马观花、拍照留影式的疲劳旅行逐渐被观光、休闲、医疗、养生、保健等旅游方式所替代。中医药养生旅游将中医药养生文化、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业有机融合,使游客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感受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和魅力,获取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强健体魄、延年益寿[1]。中医药养生旅游产业已引起政府、旅游业、医药业等相关行业的关注。
一、中医药养生旅游的意义
第一,传播中医药文化。我国中医药养生历史悠久且资源丰富,许多外国游客不远万里来景区学习中医药养生知识,体验传统中医火罐、推拿、刮痧,品尝中医药膳,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医药文化的国际化传播,推动中医药旅游的全球化发展[2]。第二,扩大就业。在中医药材种植、采摘、运输等服务性流程中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进而带动一部分人的就业;在中医药旅游发展过程中,会增加对中医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等专业性人才的需要,为专业性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前景。第三,促进经济创收。中医药养生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3],以中医药为载体,中医药产品的制作等为发展物,极大程度地将自然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促进经济创收。
二、伊春市金山屯中医养生旅游现状
第一,中医药资源闲置。中医药特产种类丰富,这些特产原产地大多来源于金山屯山上,取材便利。金山屯现有11处景点,但是这些景点并没有开设温泉、药浴、按摩等与中医药相关的旅游项目,没有充分地利用到北药的药用价值。第二,养生项目单一。金山屯的九峰山养生度假区,开展养生餐馆、采摘园项目,旅游发展结构比较单一,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医药材养生项目,既可以充分发挥北药的药用优势,还可以丰富九峰山养生度假区的旅游产品类型。借助金山屯自然优势、人文优势、区位优势,依托中医药资源将北药的名声打亮打响,打造林都旅游的新理念。
三、伊春市金山屯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的SWOT分析
(一)优势
1.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金山屯地处小兴安岭南部,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夏季温暖多雨,适宜避暑,冬季寒冷干燥,适宜避霾,年平均最高气温22度,年降水量为630.8毫米,无霜期为116天左右,适宜中医药材生长。
2.交通便利。金山屯位于伊春、鹤岗、佳木斯之间,处于5市18县的枢纽位置,形成了以公路、铁路为枢纽,以航空为辅的现代化立体交通新格局,为北药的输出、游客的出行提供方便。
3.中医药资源丰富。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珍贵的药材,金山屯位于小兴安岭南部,拥有许多的中医药材,例如五味子、刺五加、穿山龙、满山红、沙参、党参、紫苑等,这些药材不仅可以用于药膳食疗,也可以用作药浴温泉。
4.中医药材价格低廉。黑龙江省中草药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地区。金山屯位于小兴安岭区域,中医药材产量非常可观,而且人们改善了自然条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打破了生长界限,提高了中医药材的产量,价格也相对低廉。
5.养生与餐饮业结合紧密。金山屯九峰山景区建立养生餐厅,吸引了周边地区人们的关注。人们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采摘养生食材,品尝美味的养生菜肴。达到了休闲娱乐的目的,同时调理了身体,达到预防保健的作用。
6.金山屯人民健康养生意识逐渐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日常需求不仅仅局限于吃饱穿暖,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健康养生、休闲娱乐方面,特别是养生这一环节。通过对金山屯的调研得出,金山屯当地人比较重视养生,会定期地举办广场舞比赛,吃具有药用价值、健康的食材水果。同时,当地政府也鼓励支持养生项目的开展,如果有中医药保健品或者中医药药膳,一定会受到当地人民和游客的欢迎。
(二)劣势
1.基础设施不完善。金山屯是一个新兴的旅游目的地,环境优美,景色宜人,但是基础设施有待提高。内部交通不畅通,缺少景区之间专用车辆;警示牌、标志物、厕所、垃圾箱等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性、共享性差。
2.金山屯自身宣传力度不够。金山屯主要的营销方式是微信营销和制作宣传手册营销;金山屯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里每天都会推荐一些经典线路,但是并没有很大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因为很多人对于金山屯这个地方并不了解,要想吸引更多的游客必须加大宣传,比如向当地或者周边地区发放宣传手册,提高知名度。
3.人才队伍建设不足。金山屯景区服务人员大多是当地人,对服务技能的认知不足,缺少旅游专业性人才;而且当地只有一家医院,缺少熟练掌握中医药知识的专业性人才。
(三)机会
1.国家政策的支持。根《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指出:推动旅游业与中医药养生产业相融合,促进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发展。金山屯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可以抓住这个机遇,得到国家与政府的支持。
2.政府和企业资金的支持。伊春政府将打造全域旅游,金山屯作为重点扶持的旅游景区,有资金的支持;哈尔滨城市集团来金山屯考察,希望能有机会合作,为金山屯提供资金的支持。
(四)威胁
1.全国同类型产品的冲击。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有许多的投资者开始向中医药养生旅游领域迈进。我国将建设多个中医药养生旅游景区示范点。例如,安徽亳州、平遥古城、湖南、重庆等多个城市,与它们相比,金山屯的优势并不突出。
2.伊春城市影响力不足。许多南方人对伊春并不熟知,甚至不知道伊春具体是属于哪个省的,这直接影响游客到此参观的数量,游客不来伊春,就不会知道金山屯这个美丽的小镇。如何让更多的人了解知道伊春,这也是伊春政府所面临的一个大的问题。
3.资金匮乏。金山屯属新兴旅游城市,发展周期较短,即使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但也无法转变资金匮乏这一局面,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发展,除了需要资源的支撑,还需一定资金的支持。
四、伊春市金山屯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对策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优化配套。对金山屯景区内的资源进行整体的规划与设计,系统地建设基础设施,优化配套设施,形成艺术化、一体化与多样化并存的景区特色。加快构建金山屯景区内紧密联系的交通体系,保障人们出行的方便。建立健全基础设施运行机制,保证基础设施的顺利实施与维护。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市影响力
第一,发挥政府的宣传作用。借助伊春进京的机会,向人们展示林都旅游的新理念,提高社会的关注度[4]。利用政府的权威性,展示伊春市政府对中医药养生旅游的重视程度,同时在资金和物质方面给予支持。第二,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媒体可以引导全社会对金山屯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关注和了解。借助网络、电视、广播、电影等进行宣传,提高人们对金山屯的认知,更重要的是让他们了解金山屯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吸引力,提高城市影响力,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既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又可以体验我国传统的中医文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加快培B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5]。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金山屯培养中医药人才。积极鼓励与支持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考试,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制订技术骨干培养计划,将优秀的中医药人才聚集在一起,开发潜力,造就中医药领军人物。第二,招募优秀的旅游管理人才。可以向各大知名院校进行校园招聘,选择优秀的专业人才,鼓励他们进行服务创新。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对金山屯内有一技之长的村民,作为人才储备。
(四)合理开发中医药养生旅游项目
做到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邀请著名的药材种植专家,教授药材培育的方法和经验,培育种植人才。同时,利用金山屯的自然条件,在森林中建设中医药材养殖基地。鼓励培育新品种,建设集种植与培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基地。借助中医药材的加工与培育,发展中医药理疗,系统地建设中医养生馆,中医药文化基地;开办大型中药材会展、中医养生专场,了解中药知识;为老年人打造“候鸟居”――养老基地,提供安静舒适的环境,有利于预防舒缓慢性疾病;努力打造集“中医康复,健康药膳,休闲养生”为一体的中医养老旅游体系。
(五)扩充资金途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律意识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根本所在。法律意识的培养,必须具备较为理想的全面性特点,不仅仅需要针对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进行全面详细的培养和宣传,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同样需要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中学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建设的落实效果。
1中学法律意识现状
基于当前我国现阶段中学法律意识现状来说,虽然大部分的中学生已经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了具体的法律知识,从整体来看,中学法律意识得到了较好的提升和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仍然存在着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说在某一方面存在着一定不足的问题。详细分析可知,当前我国中学法律意识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初步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当前绝大部分中学生已经逐步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具体到日常生活中法律的决定性意义。在用法和守法方面,这种意识正在不断提升,并且对于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具备了较为详细全面的了解,能够有效指导实践。
1.2法律教育途径主要是学校
当代中学生对于法律的了解和接受,主要途径就是学校。在学校的相关教学和宣传中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和重要价值,进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在中学思想品德课教学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理念不断得到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价值取向包含“法治”;而对于其他途径来说,涉及的比较少,比如在家庭和社会团体中,对于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几乎起不到相应的积极作用。
1.3对不法行为的鉴别越来越高效
在当前中学生日常生活中,法律意识的提升还表现在相应的不法行为鉴别和抵抗方面,这种不法行为的鉴别和抵抗主要指当中学生自身遭遇到一定的尤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时,能够做出准确的选择判断,并且能够最为及时高效地采取正确的手段进行正当防卫,对于自我保护起着越来越理想的效果。
1.4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越来越明显
当前中学生随着其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也表现的越来越突出。相当多的中学生想了解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当前的法律接受途径已经不能满足中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诉求,需要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进行完善和弥补。
2中学法律意识培养措施
从当前我国中学法律意识的基本状况来看,其整体的水平确实得到了较好的提升和优化,但是当代中学生的法律诉求也是越来越突出的,除了中学生自身的法律诉求之外,结合当前存在的各种法律接受途径较为狭窄和其他问题来看,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尽可能的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拓宽法律接受途径仍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2.1结合德育工作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重点结合德育工作是一种重要途径。针对当前现阶段的中学教育问题来说,德育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种德育工作也获得了中学生的普遍欢迎。因此,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和中学生的德育工作结合在一起也就显得极为有效。这两方面的结合主要就是依托于两者之间的共同点来进行。德育工作的进行过程中,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不可或缺。而法律意识的培,其还和德育工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提升了中学生法律意识,也就能够提升其道德修养水平。在具体操作中,可选取趣味性较强的方式化枯燥为兴趣,比如开展法律知识的竞赛就是多种手段之一。
2.2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作为中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重点结合相应的教学过程也是比较关键的一项基本措施。法律意识与课堂教学过程的结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结合思想品德课程教学进行法律意识的渗透。在思想品德课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知识,教师通过合理设计,使中学生能够把这些法律知识融入到自身的法律意识中去,避免留于形式的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出现。另外一方面,还应该在其它学科的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去引导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比如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就可以结合一些相关的内容进行延伸,保障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加强。
2.3充分借助于家庭教育手段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对于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有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教育作用。家庭教育中法律意识教育的引入对于提升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来说意义重大。因为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教师不可能针对所有学生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很多学生也都存在着自身的一些法律困惑,这些困扰的有效解决可以依托家庭环境来进行。很多法律知识对于家长来说是比较熟悉的,因此,家长可以把这些法律知识较好地传授给中学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代中学法律意识培养,已经得到优化和完善。在具体的法律意识强度和普遍性方面,都具备了较为理想的水平,但是拓宽法律意识培养途径,开展多样化的法律意识培养活动仍然是今后中学法律意识培养的一个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中学生的基本诉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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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法律意识是表现在公民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也是对法律的了解掌握,从本质的角度出发,法律意识是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这种法律意识是作为行为模式的观念性要素。在当代的法律法规中,法律的可行性和使用程度都有着严峻的考验,公民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是否符合当代法治建设国家,对法律法规是否有着系统的认识都十分重要。在生活中我们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识的,要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将法律意识从最外在的条件逐渐转化成规范模式,正确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可成为指导人们我们行为的支配要素。
一、中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每一位公民都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高中生处于青春期,思想行为上表现得更加自我,法律问题逐渐显露,高中生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比较突出,我国刑事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达到70%,处于高中年龄段的占到其中的70%以上。由此可见,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势在必行。中学阶段是处于人生阶段与教育阶段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引导阶段,决定了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趋向问题,中学生法律意识程度的好坏是可以直接影响国家和整个法治国家的法律水平的,也会直接到影响国家法律体系,而且也关系着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在中学阶段,中学生能认识到自身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是对价值观的有力塑造,这对提升法律意识水平也是有利的。在事物发生变化时,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最为重要的,也是中学生发自内心深处对法律意识的认识,所以中学生有必要重视法律意识带来的重要性。
二、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具体途径
结合现代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来看,要强调对法律的深入和学习,将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观适当的运用法律意识来引导自己,法律知识的普及可以更好的让我们从情感上建起对法律意识的认同,构建起理性的法律意识。
(一)提高善良意识
在现代的中学生中,很多都视“与人为善”为儿戏的大有人在,在他们眼中“言而无信”只是个人承诺兑现问题,是一种不讲诚信的行为,跟法律知识毫无关系,这一点是与我国弘扬的善良意识是相违背背离的,对于这种认识,大有人在,说明了这种法律意识上的盲点,这也会导致学生的行为失去规范,从而引起事端。在我国民法中,善良意识是体现人性的前提条件,在法律条文规定中“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是两个不可分离的内容,简单来说,作为一名中学生要学会诚实守信,不要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这也是基本遵守了法律法规理念的。当然,这种人性法则的理念根植在中国人的思维中,不属于西方国家的舶来品,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需要良知,良知中蕴含着善良意识,这也是一种基本的法律常识。
(二)提高程序意识
有相关研究专家学者指出,法治的主要核心就是程序,程序一旦不能规范化,就会导致程序崩溃,当然,法治水平的高低是在于程序化的规范程度,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首要步骤就是规范程序化,提升程序意识,然而这种程序意识也是要从青少年抓起,我们不能将思维控制在政治课堂上,在学习的同时,还要时刻引导自己做事都需要按照过程行事。例如,在进办公室之前应先喊报告,在学校有情况有事先请假,不能先斩后奏,往往是这种不规范的程序意识会导致法律意识的下降,同时这种程序意识还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尊重问题,作为中学生要更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程序意识的重要性,这是关乎到法律意识的提升问题,结合以上所述,还需要根据我们的实际生活情况来抓住意识重点。
三、结语
目前,我国全面构建法治社会,青少年是构建法治社会的新生力量,中学阶段是关系到整个国民教育的一大重点基地,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法治国家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中学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生活情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将其融入生活中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为构建我国法治国家事业贡献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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