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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会计实务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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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会计实务

篇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2月19日联合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小型企业的界限标准: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会计科目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 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 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把握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异同

相同点:1997 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财政部2000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制度》。不言而喻,它与《企业会计制度》更为接近,与《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会计主体可以根据需要在这两类企业会计制度中转换。两类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都基本相同。

不同点:会计处理简化。主要为适应小企业会计的要求,对某些比较复杂的交易或事项,或者小企业较少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适度简化。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只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三类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跌价准备,以减少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时,可用简化的权益法处理;对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全部进行资本化处理,而不必按资产的实际支出数依比例确认应予资本化的数额;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也可采用简化的方法。小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明确规定采用应付税款法,这样就没有递延税款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还允许小企业只编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可不编制现金流量表。这些规定体现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可以大大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量。

篇2

(二)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企业来说,实施节约资源,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不变的目标。从长远利益看,只有增大环保投入,重视绿色会计,才能始终保持有利的竞争优势,因此我国企业急需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从事有效率、效果的环境保护活动,在企业内部构建绿色会计体系,使环境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同时,在实施绿色会计从理论核算到信息披露整个过程,这一举措更有利于增强会计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及其相关人员的环境素质,从而更好地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企业绿色会计的核算方法

(一)保护费用法保护费用法是指以消除和减少环境污染的有害影响所愿意承担的费用来衡量环境污染的损失,例如出现了水土流失,就要采取植树造林、种草或其他方式来保护地面水土,这些处理所需的支出就可以看作是对环境的保护费用。[2]它反映了对环境污染和破坏所付出的代价,在绿色会计核算中都计入到绿色成本。以钢铁行业为例,来自中钢协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9月统计的86家大中型钢企累计利润达到112.7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而这已是近几个月内较为乐观的数据。此前,今年1月至6月86家统计内重点钢企合计盈利为22.67亿元,平均销售利润仅为0.13%,亏损达到了40.7%。以上市钢企宝钢股份(600019)为例,该公司在2012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称,其环境保护成本构成包括费用化成本和资本化成本两部分,分别为28.49亿元和4.23亿元,对应总计约32.7亿元的环保成本,当年宝钢股份产钢量约为2400万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7亿元,也就是说环保成本几乎相当于净利润的三分之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在老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的投资中,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其他治理项目投资分别为140.3亿元、257.7亿元、24.7亿元、1.2亿元和76.5亿元,分别占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额的28.0%、51.5%、5.0%、0.2%和15.3%。与2011年相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治理项目投资分别减少11.0%、21.3%和45.5%,废气及其他污染治理项目分别增加21.7%和84.8%。从图1可以看出,自2005年以来,除了2010年投资保持在400亿元以下,其他年份都保持在400-500亿元之间,且投资总额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在整个老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投资中,废气的治理投资占据了投资总额的相当大一部分,从2012年的数字可以看出,废气的治理投资占据了投资总额的1/2;其次就是在废水的治理和其他部分的治理投资最多。由此可以看出,在老工业的生产发展中,废水、废气是主要的污染源。这些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治理投资在绿色会计核算中就可以计入绿色成本类科目,而这些为保护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投资支出就是利用保护费用法来计量绿色成本。2005-2012年老工业源污染治理投资构成如图1所示。

(二)工资差额法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劳动者工作场所环境的差异,如噪音的高低、是否接触污染物等会影响劳动者对职业的选择。为了吸引劳动者从事工作环境比较差的职业,企业就必须在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给予劳动者一定程度的补偿。这种用工资水平的差异来衡量环境质量恶化造成经济损失的方法就是工资差额法。[3]笔者选取了我国2003—2011年5个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数据,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比较工资水平的差异所反映出的环境因素对绿色会计核算成本的影响。由表1可以看出,首先从时间上来看每个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在逐年提高,呈上升趋势,这也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其次横向来看,各个行业工资水平差别很大,最高的能达到52230元,而最低的只有19469元,工资水平相差32761元。其中采矿业及建筑业行业工资水平较高,而那些从事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人员,行业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农林牧渔业。比较各行业,不难发现,采矿业及建筑业的工作环境较恶劣,劳动强度大,为了吸引劳动者,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较高。同时,相对于农业及餐饮等服务业而言,采矿业及建筑业对于环境的破坏也更加严重。尤其是采矿业,在获取资源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甚至是不可修复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采矿业及建筑业与农业、餐饮业之间的工资差额就应纳入会计核算中的绿色成本。

(三)问卷调查法根据那些享受了环境效益或者承担了环境成本的个人或组织的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问卷,然后在他们当中进行调查,搜集有关的信息,并进行分析来确定环境效益和成本数量。但由于它本身是一种粗略的、不精确的方法,所以不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绿色会计核算所需的成本费用。(四)法院裁决法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一些企业对环境污染产生的纠纷往往需要通过法院裁决,法院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遭受损害的总量估计。企业赔偿数额可以作为社会成本的量度,但采用该方法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往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它要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综上,在企业绿色会计的四种核算方法中,保护费用法和工资差额法能够通过计算得出具体的数字来反映绿色成本,都是一种定量的计量方法。但是两者也有所不同,区别在于保护费用法的核算是通过成本、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计量的,而工资差额法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量,一个是涉及到资产类科目,一个是涉及到负债类科目。问卷调查法和法院裁决法是一种比较定性的计量方法,由于绿色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的环境效应,而环境是复杂多变的系统,受多种因素制约,所以有时候定性的计量方法也是不可缺少的。但是,跟保护费用法和工资差额法相比,这种定性的计量分析还缺乏一定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严谨性。因此,企业在进行绿色会计的核算时可以定量计量为主、定性计量为辅,多种方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三、企业建立绿色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核算的基本理论尚未成熟我国开始绿色会计的研究至今,虽然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理论与方法体系尚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某些方面一些专家学者们还存在一定的分歧,目前在企业中对绿色会计的研究核算方法、报告以及信息披露也还不够规范、系统性不强、可操作性差。

(二)核算方法的应用缺少制度支撑,相应的绿色审计监督制度尚未建立在现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缺少能够指导企业绿色会计实务操作的应用指南,致使绿色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差,在实际情况中难以应用。起到监督作用的绿色审计制度在我国还尚未出现,这样不利于政府、社会和投资者更好的监督企业绿色会计的实施情况,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和对绿色会计核算的监督。

(三)企业在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缺乏积极性我国虽然在环境保护方面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执法不严、惩罚措施不够有力,加之政府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管理的法律约束力和控制力比较弱,像环保局、证监会等都没有提出对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必须披露环境信息,采矿、石化等环境敏感行业也没有主动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积极性还不够高,动力不足。

(四)企业对绿色会计重视不够,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目前我国企业对绿色会计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加之缺乏环境会计行为规范标准及强制性的准则规范,大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无相关标准去衡量其信息质量,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影响披露效果。同时企业中懂得绿色会计的人才并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绿色会计在我国企业中应用和发展。

四、构建企业绿色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绿色会计理论与方法研究,注重学科的交叉研究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应重视发展绿色会计新学科,对绿色会计理论、自然资源成本、环境影响成本等系列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厘清环境会计要素内涵,确定合理计量属性,注重学科的交叉研究。在我国经财政部批准,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目的是促进中国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这是继中国会计学会“中国特色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等6个专业委员会之后成立的又一个专业委员会,对提高中国环境会计理论水平、消除实务操作上的盲点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也应该加强学习绿色会计理论和方法,以便更好地应用到实际操作中,促使企业绿色会计核算体系更加健全。

(二)完善企业绿色会计制度,建立环境会计审计制度为保障绿色会计在我国企业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完善绿色会计制度、修改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同时应注意加大环境保护实施的强度和力度。在企业中尤其是财务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绿色会计的制度,在制度上给企业实行绿色会计核算提供一定的保障。另外还要建立相应的环境会计审计制度,对影响环境会计的一系列因素进行跟踪审计,加强绿色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从外部和内部同时对企业财务绿色核算进行监督,从而有利于企业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篇3

二、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一)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规定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如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其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进行处理,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耗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计算该混合销售行为的增值税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1]某企业 向外地某商场批发货物,为保证及时供货,双方议定由该厂动用自己卡车向商场运去该批货物,该厂除收取该批货款100万元外,还收取运输费5000元。货款与运费均已收到。

该厂在货物销售活动中发生了销售货物和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劳务(属于营业税规定的运输业务)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税法规定,该厂属于货物生产企业,其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取得的货款和运输费一并作为货物销售额,按该批货物适用的17%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取得的运输收入不再单独征收营业税。

销项税额=(1000000+5000)×17%=170850(元)

借:银行存款 1175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850

从以上会计处理中可以看出,企业在涉及混合销售时,如果将非应税项目所得收入纳入销售收入核算,则会计处理方法和一般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

[例2]某餐饮企业为顾客供应餐饮服务,当月取得饮食收入6万元,同时为用餐顾客供应烟、酒、饮料等,收入1.56万元。该店取得的饮食收入和销售烟酒的收入是因同一项业务而发生,饮食收入属于营业税中服务业项目,销售烟酒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则该店的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但该企业不属于税法中所指的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所以该店的全部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即:

应交营业税=(60000+15600)×5%=378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78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780

(二)税法对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处理规定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营业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其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分别核算企业销售货物和所提供的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金额;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销售货物应交的增值税款和提供劳务应交的营业税款。如果销售货物与提供劳务不能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时,则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的税款。

[例3]某生产企业在当期销售化工机械设备120万元。同时,又从事应缴纳的旅店业和餐饮业的业务3.6万元。该企业以上业务属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应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应交增值税=1200000×17%=204000(元)

应交营业税=36000×5%=1800(元)

借:银行存款 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6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

如果以上两项业务收入不能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按税法规定,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2000+36000/(1+17%)]×17%=209230.77(元)

借:银行存款 14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30769.2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9230.77

三、会计实务例解

某冷轧型材厂从事各类型材的制造、加工业务,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人员对其纳税情况检查时发现应交税费明细账中反映的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等明细账户异常,通过对“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方金额选择一笔最大的发生额,调阅其记账凭证,发现其纳税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000

再跟踪查找收入项目,发现企业工程收入数额较大,全年计860万元,其中一笔内容为安装公路护栏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公路指挥部 1000000

贷:工程结算――安装工程 1000000

首先,稽查人员进行经济业务的相关分析。该企业产品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及一般公路旁边护栏,工程结算收入的内容为安装护栏的收入。该企业工程安装经营项目的利润很高,主产品业务的利润则较低,有可能存在将应征增值税的收入转入应征营业税中以求减轻税负的情况。

其次,查阅原始凭证。根据营业收入明细账“工程结算”账户贷方发生额调阅记账凭证,发现其所附普通发票记账联填开内容为“公路护栏工程安装”,客户单位为“××公路指挥部”。检查“应收账款――××公路指挥部”借方发生额,发现其合计数大于该项安装工程收入款项。以上所查“工程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对象是同一单位,可以初步认定该项业务是一项业务。再进一步核对仓库发料时间、领料人、工程施工等,可以确定为同一项业务。

对该案例分析如下:该企业销售自产产品并代客户安装,符合混合销售行为的特征,应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又由于该厂的业务以生产、加工为主,所以应以对混合销售收入统一征收增值税。该厂将一笔业务分为两笔记账,分别计算收入,将混合销售行为视为兼营行为处理,逃避税收负担,应依法补缴税款并接受处罚。该厂全年的工程收入860万元应补缴增值税款1249572.65元[8600000/(1+17%)×17%],所以应做调账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30000

篇4

商科作为现代服务业培养人才的主体学科,涉及的产业领域十分广泛。既包括旅游、文化、家政、保险等生活服务业,也包括信息、金融、物流、科技、商务等生产服务业。涵盖的相关专业包括导游、酒店管理、装潢与设计、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连锁经营、国际贸易、金融与证券等。与工科类专业相比较,商科类专业人才培养具有独特的要求和规律,在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能力衡量的特殊性。工科类专业人才要求以培养显性技能为主,即“硬技能”。它的特征是重复性强,而且可以通过物化或量化标准对学生的技能加以检验。而商科类专业以培养隐性技能为主,即“软技能”。它的特征是重复性弱,同时难以通过量化或物化的标准来进行技能训练指导,对学生的技能掌握情况也难以进行量化的检验和评定。(二)能力要求的综合性。工科类专业人才以培养生产操作性技能为重点,按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即可完成相关操作任务或生产预期产品。而商科类专业以培养人的经营管理技能为重点,通过经营管理决策来反映能力水平,是多种知识和能力要素的综合。例如,完成某产品的营销策划任务,专业人才除了具备市场营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需进行资金筹措、“量本利”分析和人力资源配置,涉及到财务、人力资源、组织策划等多种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三)能力训练的复杂性。因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相对固定,生产过程具有可重复性,所以工科类专业学生能力的培养可通过反复训练来实现,学生在校内的实验室或实训室即可完成。而商科类专业因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不可重复性,因此,学生的能力培养只有通过在不同的环境中、针对不同的工作对象、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务、不断积累经验才能实现。由此可见,商科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的实践性更强,除了在校内开展实习实训外,更需要深入企业,深入社会,对通过“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要求更为迫切。(四)工作对象的灵活性。工科类专业的工作对象普遍以机器设备和材料为主,相对固定,因此在工作过程中程序化的操作相对较多,学生完成相关工作只需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建立统一的操作程序和标准即可实现。而商科类专业的工作对象更多涉及的是人或人群,因受教育背景、性别、年龄、工作生活环境及性格特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差异巨大。因此,针对不同的工作对象,采用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也灵活多样。这就要求在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过程中,要把顾客群体进行分类,针对不同顾客群体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分析、鉴别及判断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创新。针对商科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特征,除贯彻“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外,探索和完善一套与工科类专业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目前现代服务业发展对职业院校提出的客观要求。

二、“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及其内涵

(一)“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截至2015年,我区34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中有33所开设了商科类专业,但受相关专业办学时间短、师资力量不足、设备设施不完善、教学及管理经验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缺乏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得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与产业发展要求差距明显。有效提升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是当前我区职业院校面临的紧迫任务之一。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商科类专业为主体(占专业总数的90%)的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多人、专业与产业对接优势明显。我院于2008年将各专业学生必持资格证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于2012年将“职业素质证书”(普通话二乙、英语B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修订后的“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于2013年将“岗课证赛”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为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是我院多年来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总结出来的一套方法体系,系列研究成果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等单位的成果认定和嘉奖,并且在内蒙古机电职业学院等部分兄弟院校得到了推广应用。《商科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基于自治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项目获得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13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高等职业教育适应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与课程体系的调查研究》,荣获自治区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培育基地重点资助课题;该课题研究报告被列入《内蒙古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报告》集结出版(2014);发表《商科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岗课证赛”融通为典型案例》等论文6篇。“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在我院经过多年来的实践、运行与持续改进,现已日臻成熟。(二)“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1.“岗”就是工作岗位,体现岗位能力要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要求职业院校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基础上,梳理不同专业、企业岗位能力要求,体现人才培养规格。2.“课”就是课程体系,建立适应岗位需求的核心课程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理论倡导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以模块化、综合化为主要形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训练和提升学生专业技术能力、方法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3.“证”即证书,体现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通过专业学习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学生顺利就业和提升素质的重要条件,这也是目前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通用的一项职业人才培养制度。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和评审制度虽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但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资格和能力的一个相对客观公正的评估标准,在职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4.“赛”即技能比赛。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所取得的成绩,是衡量职业院校专业人才技能培养水平、检验教学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尺,也是促进教学水平提升的一个有效手段。只有将“岗位设置”“课程体系”“双证制度”和“技能大赛”有机衔接和融通,才能重构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三、“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组织架构

“岗课证赛”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就是以社会职业和企业的岗位(群)能力为重点;以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为标准;以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赛为平台;以全方位、递进式的课程体系为核心;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基于工作过程(任务)要求的专业教育与职业能力的培养。(一)以岗定课。即课程设置体现岗位能力要求、专业教育教学规律及特点。通过校企合作的育人机制,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与学校专任教师合作,共同开发和建设课程,以确保以岗位要求出发制定课程体系。实行实践课程由兼职教师授课,在课程中体现岗位能力要求。例如,在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编排中植入企业课程模块,如Excel在财务中的应用,财务主管与ERP实务,高EQ与职业发展,阳光心态等。(二)课证对接。即将职业知识和能力融入到课程内容中,在教学内容、考试考查方法、教材选择等方面与职业资格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对接和融通,使学历证书反映学业成绩、职业资格证书真实体现职业水平。专业教材与职业考证教材内容一致,能力水平要求一致。课程内容既要满足职业资格考证的要求,同时也要编排实训内容,满足工作岗位操作技能的要求。以会计专业为例,开设了“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财经法规”等会计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课程,替代了原来的“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凡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课程,学业成绩承认学分。(三)课赛融合。即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比赛,把技能比赛作为一种衡量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检验教学质量高低、促进教学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通过各级各类比赛发现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教学方法和经验。比如,会计专业为了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效果,围绕专业技能在校内举办“计算技术”“点钞技能”“小键盘技能”和专业技能(手工操作和信息化操作)的比赛活动;每年组织参加自治区和全国各类专业的技能大赛等。(四)证赛互通。通过技能鉴定与技能大赛,为学生搭建提升技能和就业服务平台,拓展学生的就业空间。许多职业资格证书是入职和上岗的必备条件,没有从业资格证书将难以获得相应职位。如导游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物流师资格证书等对学生就业至关重要。如果获得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社会广泛认可的职业证书,或由政府和行业举办的知名度较高的竞赛成绩,在学生求职时,会提高企业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认可度。实践证明,“证”和“赛”是学生能力的可靠证明,是增强就业的一个有力保障。

四、“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效果

我院“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与应用,根本目标就是为了满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实现教育部对职业教育提出的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这“五个对接”的要求,能够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在“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一)“岗课证赛”融通“证”的成效。从2011年开始,我院在商科类专业中全面推行“岗课证赛”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四年来,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率由2012年的57%提升到2015年的72.4%,提升了15个百分点,成效显著。(二)“岗课证赛”融通“赛”的成效。截止到2015年底,我院师生在各级各类技能比赛中,获国家级奖项60项,省部级奖项128项,行业和专指委奖项37项。通过举办全区财经旅游类专业技能大赛,学院将大赛项目作为课程改革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大赛资源效能,构建教学环境和课程体系,展示教师的教学成果,推动以课程改革与建设为核心,形成了“教技能、学技能、赛技能”的鲜明特色,人才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三)“岗课证赛”融通“课”的成效。四年来,学院组织动态修订商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了25个专业教学标准,制定了256门课程教学标准。(四)对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推动作用效果显著。1.推动课程改革。以“双证书”和技能大赛项目内容为载体,重构专业课程体系;以技能大赛为契机,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搭建实践教学环境,开发实训项目和教材;推动校企衔接,以技能大赛为平台,促进行业企业与学校的衔接,邀请企业专业人员和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担任专家或评委,为教师与企业人员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同时为企业选择人才创造了条件,一大批区赛、国赛选手被用人单位录用。2.推动教师发展。以技能大赛技术技能为要求,实施教师培训,打造“双师素质”的师资团队。通过学校、自治区和全国技能大赛,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取得了实效。不仅展示了教师的教学成果,同时也发现了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教师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促使其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开阔视野,提升技能。3.推动学生成长。以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为主体,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通过集训和比赛使学生的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和沟通意识逐步增强;融入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服务理念。其次,大赛项目与任务基于制造业、流通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的具体业务,使学生更多地接触到产业要素、企业要素和专业要素,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最后,促进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大赛不仅为学生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而且还培养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了竞技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不少参赛选手特别是获奖选手被企业录用。

五、结论

实践证明,“岗课证赛”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对于面向现代服务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是行之有效的。截止到2015年底,我院校企共建、产学合作企业总数达156家;企业订单培养人才数707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5门、教材14部;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在校兼职教师人数达111人;企业接受顶岗实习学生人数2274人;为社会培训员工达3819人次。仅2015年,我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数达28个,B级英语、普通话、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素质证书获证率达98%,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达92%,在全区高等职业院校中名列前茅。我们认为,“岗课证赛”融通模式对我区乃至全国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

作者:徐恒山 卢生奇 高云胜 单位: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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