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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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治理行动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用电安全隐患和违规发电转供电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界定在高危行业,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清查应采用多电源供电而采用单电源供电的企业;
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而未配置或配置电源容量不足的企业;
擅自转供电的企业;
违规建设自备电厂且孤网运行的企业,擅自改变发电燃料的电厂;
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三、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
有关单位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对本辖区内各高危企业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和违规发电转供电情况摸底排查,并建立详细的登记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清理整治阶段
各单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督导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决不姑息迁就,对手续不全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不得办理供电手续;对手续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由相关部门现场勘查验收确认无任何隐患后及时补办供电手续。措施要得力,整改要彻底,对不配合的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月底前将专项排查治理总结书面上报县安监局。
督导检查阶段
县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迎接省、市验收。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对高危企业开展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分清责任、落实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专题研究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严厉整治安全隐患
各县、区工能局(经能局、经发局)要围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制订详实的检查方案,在汛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实施24小时一对一严密监控,措施做到五落实。
三、抓住关键,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
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煤矿。要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措施,完善水文资料档案,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备齐防汛物资,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淹井、透水等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将暴雨、雷电等气象信息传达到煤矿企业,一旦发现险情,煤矿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井工矿山要严格落实防洪和防治水措施,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坚决杜绝淹井事故;尾矿库要加强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监测监控和检查,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尾矿库提前治理、除险加固或采取泄载等措施,并要采用有效手段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坝体安全可靠。
(三)危险化学品及民爆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民爆企业必须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四)工业园区。开展园区汛期安全检查,正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五)地质灾害。督促工业企业对危及其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认真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撤出威胁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采取果断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区)工能局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排查,层层督导,加强督促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一)企业100%自查自纠。汛期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作业场所必须100%制定方案,100%开展自查自纠,100%完善管理台账,100%落实整改。
(二)县级全覆盖检查。各县(区)工能局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全覆盖开展汛期行业安全检查。
(三)市级专项检查。为切实抓好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工能委成立九个督查组,对各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企业汛期安全工作方案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定于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在监管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监管企业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对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分工
1、第一检查组
成员:颜昌平、陆世球、蔡如贵、钟贻光、刘旭
负责检查钦州矿务局。
2、第二检查组
成员:陈宝元、吴镝、闭庆、刘旭
负责检查市印刷厂。
3、第三检查组
成员:香梅、邝全柏、徐万杰、黄霞
负责检查市百货总公司。
4、第四检查组
成员:陆世球、梁冠礽、蔡如贵、曾传琳
负责检查市食品总公司、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5、第五检查组
成员:刘文披、郑兆辉、黄善凌、胡晓琳
二、工作目标
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总目标。
三、组织领导
县工信局组织成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监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综合股及各科室负责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的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部署工作,定期向市工信委报送材料和信息。
四、检点
(一)各工业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是否每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上报隐患排查及分析情况;是否有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是否违反建设项目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进行项目建设的。
(二)各工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消防安全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对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和各级政府及部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分工
这次大检查大整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
(一)县工信局总体部署工业企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对各乡(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乡(镇)企办要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长期整治不力的单位、去年发生死亡事故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造册登记。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具体排查治理方案,每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每月25日前将本月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各乡(镇)企办,30日前由各乡镇企办统一上报县工信局综合股。
(二)检查督查阶段(4至5月)。各乡(镇)企办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立检查督查组,每月认真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帐,每月30日前将开展活动进展情况报县工信局综合股。县工信局将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切实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各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目标任务要求,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及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使企业在装备、管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切实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实施范围
(一)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年因等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出台相关文件及进行评审单位、人员培训,未能按原工作部署展开。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烟花爆竹企业要在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年前实现达标。”的要求,确定年工作目标如下: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年前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年底前达标率不低于60%;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前达标率不低于50%,规模以下企业达标率不低于25%。
四、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做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进行,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宣传发动、动员部署;全年组织并监督企业按相关评定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核评审结果并向社会公布的方法进行。本着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按照年度任务部署稳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确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为一项系统、全面、基础和长期性工程,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措施。各区、市安全监管局一定要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和观望情绪,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性。
目前社会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尚不能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加之相关奖惩政策、措施不配套,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热情、动力不足。各区、市安全监管局在推进此项工作中,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企业认识到通过建立有效运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查找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同时,各区市安监局要通过召开现场交流观摩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总结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
(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按要求完成达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烟花爆竹企业要在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年前实现达标。从我市企业数量,特别是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企业数量来看,按照这一部署,任务量是非常大的。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是切实摸清企业底数。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几次相关行业的摸底,但数据不够准确,如存在行业分类不清、规模区别不清等情况。请各区、市安全监管局按行业、规模区分进行一次认真摸底,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情况,为制定达标计划奠定基础。其次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在推进工作中按照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先行开展,其他企业准备完善的顺序,科学制定计划,确保循序渐进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强考核力度。市安委会将把各区、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请各区、市与街道(乡镇)签署责任书时,也将此项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四)严格过程监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建立。
为避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确保达标质量,切实使企业通过达标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过程监督。
一是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有效可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避免出现重规章制度,轻现场、设备、人员的情况;要督促企业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参与达标工作,避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独自进行;要鼓励企业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展达标工作,通过达标培养安全管理人材,不能完全依赖于中介机构。
二是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安全监管局要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已评审的企业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是否按照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起有效可靠运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视情况取消评审单位或评审人员的资格。各区、市局工作人员要参与评审过程,监督评审单位一定要按照评审办法和评定标准实施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