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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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
目前,税收风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企业涉及到税收的相关行为并没有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的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损失;二是企业会不可避免的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而造成企业未来利益的损失。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的风险主要是企业在税收上的不可预见性而导致的财务后果,但是企业的抗税、偷税、漏税等主观行为导致的税收问题,不作为税收风险的研究范畴,而主要是客观环境的变动带来的税收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税收制度变动、企业业务变动两个主要因素,具体来说,首先企业税收制度的变动是产生税收风险的根本性原因,是税收风险产生的前提性条件。一般来说,税收制度稳定,对于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是确定的,因而不会产生任何的风险,而一旦制度变化,企业必然遭受到税收风险,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制度的变化。其次,企业业务的变动是税收风险产生的基本原因和现实条件。由于投资、经营和销售等生产活动的改变,使得企业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原来适应税收制度的业务不再适应,而开始适应另外的制度环境和文本,以至于企业税收产生了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税收风险的产生。这两种因素也是相互影响的,税收制度的变动会使得企业改变业务以适应制度,而企业业务的变动也会使得制度变动,以调整资源分配,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这两种因素的“和谐互动”也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提高人们的社会保障,增加社会福利。因此,保证与税收制度的良性互动,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更大意义。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主要类型
按照企业对风险控制的能力,可以划分为可控性税收风险与非可控性税收风险;按照企业生产过程来划分,又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筹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投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按照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安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这三种类型,也是当前企业税收风险划分的主要形式。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制度的完善,税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增加,税收对企业的财务影响日益增强,成为产生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这种因素是企业无法有效控制的,属于非可控制的税收风险。同时,企业的管理与控制过程中,同样会产生税收风险,按照税收风险的控制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税收未产生之前的风险,是一种潜在税收风险;税收管理风险是经营中产生的,是企业管理、经营和销售等环节不到位出现的税收风险。企业对各类风险并不是束手无策的,而是具有防范和控制的能力的,是需要系统的政策设计来管控的,但现实中企业的这种管控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现状与不足
(一)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加强,企业也日益重视税收制度的变化。一是企业更加注重税收筹划。企业开始建立专职的税收筹划人才队伍,招聘了财务经理,这些人熟悉税收法规、税收制度,专职从事税收筹划业务,并逐渐专业化和职业化,日益成为高收入的职业。二是部分企业建立了专业化的税收管理部门。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和央企,基本都设立了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从事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控制等方面工作。三是对于税收的研究加强。很多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始组织专业化的队伍研究税收问题,尤其是在新税制出台后,会通过组织财务、销售、法律、经济等精英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理念、基本内容等进行深入研究,以降低税收制度变化给企业发展带来的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的粗放式管理问题突出
企业虽然开始重视了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仍然存在粗放管理、被动管理的问题,在企业内部税收控制中,往往重视事后控制,而忽略事中控制,这使得企业内部税收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对于以前出现的问题也仅是“保守预防”,不去分析产生的深层次问题,就容易导致企业承担全部税收风险,也增加了企业处理这些风险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收益。例如,一些企业在发票的管理问题上,不重视发票真伪的检查,支付流程也不符合规定,税收风险极大。同时,企业对待税收风险,过于注重事前的税收筹划和安排的设计,但是实际工作中却没有按照方案严格执行,存在企业税收的漏洞,一旦税务机关严格审查,就会带来极大的损失。由此看来,这些税收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粗放、被动管理所致,粗放管理和被动管理思维所导致,忽略了事前预防,发展中的动态化调整,必然带来税收风险问题。
(三)存在税收风险的单一化控制问题
企业发展中普遍重视对某个比较重要的税种,或者极力减轻整体税收的负担。单一控制一个税种的风险,忽视其他税种有可能增加企业整体税收负担。而一味控制整体企业的税收负担,又容易影响企业效益。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只是增加效益的一种途径,并不能完全从这个角度来发展企业。因此,要充分理解有时候单一依赖看起来合理的税收筹划,可能会降低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以及销售能力,损害企业经营者的利益,有时候甚至危及企业的信誉,这些管理思维背离了企业应有的发展目标,不符合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必须把税收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四)税收风险外部管理的水平有待提升
税收风险外部管理主要是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于风险的解释、提醒和管理服务,但是目前来看对于税收风险的外部管理仍然不足,部门地区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能够及时解释、宣传税收制度的变化,并向企业提供一些建议,使得企业能够有效的避免税收风险。但是有些税务人员认为税收风险的防范是企业的事情,企业太多很难全面的帮助,企业应该自己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这也导致一些企业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税收制度变动时,没有及时做出调整和反应,以至于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效益。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对策
(一)建立动态精细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规模、效益、经营模式等变化,企业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自我调整的过程中,企业税收风险还受到税收制度变化的影响,因此企业对于税收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要因时而变,要根据环境、条件和自身情况相应的及时调整管理和控制标准,主动、积极应对税收风险。同时,也要更加注重精细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规模和管理机制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找出影响税收风险控制的重要的节点。可以从企业设备购置、材料加工、产品产出、经营管理、票据审查、账务来往等各环节入手,这些环节都是对印花税、所得税影响较大的环节,也是税收风险控制的关键。确定企业关键点后,企业就可以通过研判、筹划、控制等措施,严格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日常化监督管理,建立起对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的精细和有效。
(二)构建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的整体意识
税收风险自始至终办税企业发展全过程,而且管理税收风险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涉及几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是企业的整体性责任。因此,对于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必须要形成整体管理的意识。企业管理层要建立起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意识,经常性研究和探讨税收风险的控制成效,判断未来税收制度变动的可能,提前谋划各种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并能够建立起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制度。同时,企业税收风险与各部门也是密切相关的,仅仅依靠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很难完成,这就要求各部门、每个员工都要密切参与其中,建立起整体参与管理的理念,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的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税收风险管理机制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三)依靠专业人才对税收风险进行管理
目前大部分企业存在一个误区――税是财务的事。正是这种观念影响到企业依法纳税,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税收风险。本文就企业经营决策的管理与风险控制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一、目前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
企业存在税收风险主要有三大环节:一是企业负责人决策产生的税收风险;二是业务部门做业务产生的税收风险;三是财务核算与交税产生的风险。
(一)企业负责人决策产生的风险
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没有经营收入公司怎么生存?所以,他们都把主要精力放到经营上,税的问题,交给财务来解决,造成企业在经营决策时可能随时带来大量的税收风险。
(二)业务部门做业务所产生的税收风险
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合同是产生税的根源。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目前企业普遍没有从根本上重视业务部门的税收问题,从企业负责人到每一名员工,大家都认为,业务部门的主要工作是搞好经营,为公司创收,但却不知道在创收过程中不当的业务操作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
(三)财务核算与缴税产生的税收风险
企业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作用,通过财务分析来发现业务部门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帮助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达到控制和规范的目的,使企业能更好地利用资金,有效地控制费用、避免损失,规避风险。财务部门可以监督业务部门,那么谁来监督财务部门,有没有企业领导知道财务账是否做得准确、合法?这也是很多企业面临的问题。很多企业就因为财务的疏忽,或业务素质低下导致企业多缴税。
例1,某房地产公司拟成立一个酒店公司,作为其全资子公司。建酒店需买地,由谁为主体购买地,有以下两种操作方法:
1.由房地产公司购买建成酒店后再作为投资成立酒店子公司,或直接将土地作为投资成立酒店子公司。房地产公司购买地建成酒店或直接将土地再作为投资成立酒店子公司,这种模式在税法上要视同销售来处理,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等,税额巨大。
2.先成立酒店公司,以现金投入酒店公司,再由酒店公司投资购地兴建。
这种模式,不需要交任何税金。
以上两种模式比较,虽然投入资金相同,但第2种模式显然比第一种模式节约了大额税金。
二、企业税收管理中的误区
由于企业存在税是财务部门的事的误区,业务部门只负责创造收入,只要是能给企业带来收入,合同可以随意签,税收问题应该财务来处理。殊不知“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业务部门是产生税的根源,税怎么交不能看账怎么做,而要看业务怎么做,如果业务部门不按照税法的规定去做业务、签合同,或不利用税收政策来规避纳税风险,等出了问题或产生了税收结果之后,让财务来解决、来处理,这只能是事后的过程,财务只能通过账来掩盖前面的业务过程,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就形成偷、逃税款,产生税收风险。
三、企业如何管理与控制经营决策中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是业务过程产生的,是财务部门缴纳的,但是税收产生的主要根源在经营决策。公司要发展,风险要规避,必须加强内部的税收管理,制定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来约束各种经营行为,使之符合税法的规定。
(一)经营决策程序中须有财务部门的参与
企业在作出经营决策时,除了考虑经营收入外,还应该考虑决策所产生的税收影响,就如很多企业为了规避经营风险,聘请法律顾问一样,企业在经营决策中对于税收风险的规避,也应咨询顾问,财务部门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如果在重大经营决策上财务部门不能解决,则可咨询一些中介机构,或聘请税务顾问,将税务风险控制在事前。
(二)公司业务合同会签程序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
业务部门在签订业务合同时,应让财务部门进行审核会签。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时,没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合同签订完后财务部门才知道这笔业务,此时税务风险已成既成事实,只能“亡羊补牢”,有时甚至完全无法补救。所以在合同会签审核程序中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
(三)建立监督体系,加强对财务部门的监管
在税收风险管理中,财务部门可以监管业务部门,但财务部门因做账带来的风险由谁来监管?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成立审计、监察部门,财务部门监管业务部门,审计、监察机构监管财务部门,公司领导监管审计、监察机构,形成层级风险管理体系。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对财务部门进行检查、审计。
(四)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筹划的根据
现阶段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主要的依据包括两个理论:契约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现分述如下:
1.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认为企业内部的各个环节都是契约理论的结合点,这些结合点主要包含股东、原材料供应商、债权人、商品购买商、政府和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企业和这些利益相关者签订一些契约,股东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整个企业的生产生活所需全部财务以及对企业利润剩余的分配权。债权人主要是保证整个企业资金的正常供应,同时享受企业一定的利润剩余。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是保证企业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同时企业的股东向其给与一定的报酬。政府主要责任是为整个企业提供正常的社会保障,同时企业要想政府按比例交一定的税务。这其中股东享有的利润剩余是不固定,是刨除其他费用以后剩余的净利润。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享有的利润是先前确定好的,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就是国家税法规定的企业税款,所以,企业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就必然会设法降低包括向政府支付的税金在内的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支付。因此,通过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也就成为企业管理的一种必然内容。
2.公共财政理论
公共财政理论就是政府为按照社会公共秩序的需求,按照相关的程序标准向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无偿得到财政收入的一种合理手段。企业向政府得到各个方面的社会保证,从中得到企业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社会公共品,同时也需要也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以向政府交一定的税款来实现的。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表现形式
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国内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风险包括三大类: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企业内部税收筹划操作不正确以及行政执法风险。现详述如下:
1.遵从国家税收政府的变化
国内税收政策的变化主要是国家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社会的需求,对税收采取的一种宏观调控的方法,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迎合市场的发展需求。但这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风险,非常容易造成企业内部的不可掌控的风险。
2.企业内部税收筹划工作操作不正确
操作风险是指因为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多变和操作方法的更新,加上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使得企业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不到位,顾此失彼,导致税收筹划承受极大风险。企业内部税收筹划工作操作不恰当这是引起企业税收风险的主要方面,给近期目标的达成以及企业长远的发展都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企业税收筹划部门必须认识到企业的税收筹划仅仅是企业应对企业税收的最基本的方法,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税收筹划工作仅仅是为企业制定相关的计划提出的一种参考的数据,这种数据和现实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3.行政执法风险
从理论角度看,房地产税收筹划涉及企业经营的每个方面,涉及到的税种繁多。但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在目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现实条件下,房地产企业的风险伴随经营活动客观存在,果未加合理选择随意开展纳税筹划,其成功的概率必然较低。而且任何筹划都有相应的投资及成本,如果忽略直接和间接成本影响,必然造成企业经营风险的发生。企业与税务机关法都是遵循同样的税法规定,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滥用执法权的情况比较普遍,企业相对来说处于弱势一方。而且,税法不可能规定企业行为的方方面面,很多地方只是笼统地规定了一般性原则,给行政执法机关留下自由裁量权。双方对税法理解差异,一般以税务机关的理解为准。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要注意相关方面的问题。
四、控制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相关策略
房地产企业面对税收筹划中存在的一系列动态的因素以及多变的潜在的风险,要想做到全面的税收筹划控制工作,就必须尽快研究出一套适合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控制制度,以下几方面是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验而提出的控制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相关策略。
1.构建全面的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
税收筹划风险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无时不在的,所以,房地产企业内部应该建立全面的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全方面的考察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风险,从整体上把握房地产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风险,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预警机制,强化该体系及系统风险预知功能和信息收集功能"在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如果意识到存在风险,便可以根据税收筹划信息系统以及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所提供的信息,采取有效的风险处理措施,最大限度的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全面准确的理解国家税收法律的相关精神
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国家的税收法律也在不断地调整,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内部的财政税收筹划人员一定紧跟时展的要求,不断更新自身的税收法律知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房地产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人员一定要多总结,多整理及时跟随政策的变化,逐步挖掘企业税收利益增长点,不断调整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要点,使其更好地适应时代的要求,将整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降到最低,达到预期的相关目标。
3.提高房地产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
软件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时,存在以下税收风险。
1、对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不能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款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基于此规定,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实践当中,企业要享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否则不可以享受,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实行审批管理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有资质认定要求的,纳税人须先取得有关资质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二条规定:“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第二条规定:“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第四条规定:“今后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明确为审批事项的,均实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软件企业销售软件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要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否则没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不准确,使企业要么多缴纳增值税,要么少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的规定,所谓的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以下详细的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五条规定:“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 《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基于以上政策法律依据,软件生产企业对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的范围把握不准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计算不准,就会使软件生产企业要么多缴纳增值税,要么少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3、软件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收入缴纳了营业税,没有享受免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于此规定,软件生产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是免征营业税的。
(二)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软件生产企业存在以上两大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控制策略
1、软件生产企业必须要但当地软件主管部门,如科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到当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再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手续。
2、注意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3、注意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五条对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案例:
某软件开发企业2012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应退增值税多少?
分析:
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即:只在3%范围内征税,也就是只征3%,97%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税额为10200-2040=8160(元)
或者,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3%)-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68000×(17%-3%)-1346-200×7%=9520-1346-14=8160(元)。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其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在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应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四条规定,在判断和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必须剔除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纳税人应依次选择按以下方法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销售额的方法: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不过,如果纳税人选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除分别核算软件产品与非软件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外,还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即正即退优惠政策。
第二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可不得进行分摊,直接用于抵扣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如: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等发生的进项税额。
第三步: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实际税负,确认实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数额。
案例:
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实现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35100万元(含税),其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为11700(含税),生产嵌入式软件而购入的材料金额为2340万元(含税)。该企业的销售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金额为6000万元,期间费用可列支的金额为4000万元。长江软件开发公司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应退增值税多少?
分析:
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度销售嵌入式软件应当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额为:[(35100-11700)÷1.17-2340÷1.17]×0.17=3060(万元)。
企业销售软件的增值税实际税负=3060÷[(35100-11700)÷1.17]=15.3%。
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35100-11700)÷1.17]×3%=600(元)。
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为3060-600=2460(元)
或者,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17%-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35100-11700)÷1.17] ×(17%-3%)-2340÷1.17×0.17=2800-340=2460(元)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合理、合法地筹划税收、科学按排收支也是纳税人的权利。树立合法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只有合法性,才是税收筹划经得起检查、考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
1.2准确把握税法
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也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全面了解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深入研究掌握税法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使税收筹划活动遵循立法精神,才能避免偷税之嫌。
1.3关注税法变动
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的非税收的奖励等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追溯力,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1.4保持账证完整
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不健全,税收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打折扣。
1.5健全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可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纳税方案等方面税收筹划的同时,必然要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
2进行税收筹划的对策
2.1企业设立前的税收筹划
(1)利用注册地(经营所在地)进行税务筹划。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为了鼓励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设在不同地区的相同性质的企业的税收政策有明显的区别,作为一个企业,在其成立前,要善于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这点进行税收筹划,去选择合适的注册地点,并将经营管理所在地也设在注册地。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将公司注册地和经营所在地都选在了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就是其例。
(2)利用纳税人性质(内资或外资)进行税务筹划。在一定的时期,国家为了吸收外国资本,给予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企业可以利用国家给予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而进行税收筹划。如外资企业的人员工资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而内资企业的员工工资税前扣除标准为800元/人/月;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一般的内资企业则没有此优惠。
(3)利用行业性质进行税务筹划。国家对不同的行业(产业),有不同的政策,有的是国家鼓励的产业,有的是国家禁止的产业(如小型造纸业)。如国家为了鼓励信息产业的发展,对软件企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软件开发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在广告费的税前扣除上,一般企业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而软件开发企业可自登记成立之日起五个纳税年度内据实扣除,超过五年的,按销售收入的8%扣除。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的软件行业起到有力的扶植和推动作用。所以,企业在作投资领域的决策时,对各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比较应成为重要的决策依据之一。
2.2企业设立后的税收筹划
(1)企业设立后的,可以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采用合理折旧方法减轻企业税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和提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折旧方法存在差异,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要考虑税制、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折旧年限、各年收益分布情况等因素。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时间推移中的增值现象。加速折旧法,早期提取的折旧额大,晚期提取的折旧额小,刚好与企业早期利润高,晚期利润低成比例配合,使企业各年的收益均衡分布,可以避免因企业某一时期收益过高给企业带来的高税负。
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税负。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应纳所得税数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求得。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应纳税所得额则由企业收入总额扣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计算求得。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减轻企业税负。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消耗或销售而持有的各种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等。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会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利用公积金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取消福利分房后,国家为了推进住房货币化政策,鼓励职工自主购买住房,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全额扣除公积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二00五年一月十日联合发文《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两个8%,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不高于12%。企业可以利用此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采用最高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来进行税务筹划,以便在企业付出的成本相同的情况下,为员工谋取最大的利益;在为员工谋取最大的利益的前提下,企业付出最低的成本。
(3)利用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2005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新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做出了新的规定。
新的计算方法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税方法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法。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也随之发生了变动。
3税收筹划应有系统的观点
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根因是能降低企业的赋税,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从而实现理想的经营目标。税收筹划在帮助企业节税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对这些风险及时加以控制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以税收筹划风险为切入点,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以期有助于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职能作用。
一、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一)实施者素质较低
纳税人业务素质的高低对税收筹划是否成功具有重要影响,如果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则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税收、会计、法律方面的政策、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税收筹划的质量。受素质条件的限制,即便一些纳税人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税收方案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案是在特定的环境产生,要想实施也必须要有特定的环境,税收筹划的环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的内在环境,二是外部环境。首先企业要想获取某项税收利益,就要针对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抓住税收变化方向,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利益。一旦对预期的经济活动判断失误,就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国家会针对外部市场经济的改变不断调整税收政策,无形当中增大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和风险。
(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纳税人作为税负的主要承担者,有权利进行经济利益的自我保护,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税务机关是征税的主体,有征税的权利,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双方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主动权掌握在立法者的手中,一旦调整和改变税法,就会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一)避免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避免策略是目前为止避免风险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能使企业因为税收政策改变而造成的损失为零,有效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本不从事可能会发生税收变化的经济活动。;二是一旦某项经济活动存在特定风险就选择中途放弃。但两种方法的实现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出现较小的风险,在企业承受范围之内不需要中途放弃经济活动,只有当风险较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时才选择中止经济活动;如果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成本较高,甚至高于实施经济活动时,则不需要放弃经济活动;要根据风险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进行决策,不能一味的规避风险而错失发展机遇;规避某项风险时不能保证不会遇到其他方面的风险,要对风险进行仔细甄别,选择恰当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二)控制税收筹划风险损失
税收筹划具有前瞻性,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中两个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管理
第一是筹划主体的信息,要分析筹划主体过去和现在的经营状况,根据信息梳理预测未来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第二是税收环境的信息,筹划者在具体筹划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将各个税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高整体的节税性能。还要掌握有关的税务行政制度,以便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维护。第三是政府涉税行为,税收筹划者的方案既可能满足法律要求,也可能违背立法,所以筹划者要抓住政府涉税行为,提高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可能性。第四是反馈信息,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具体实施时要根据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消除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2、人员管理
税收筹划是集税务、会计、财务等多项专业知识的综合性活动,对税收筹划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业务素质。税收筹划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筹划经验,同时还知晓国外相关税收筹划知识,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效、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第二是职业道德。税收筹划处于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焦点上,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税收筹划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维护税法的权威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税收筹划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企业要高度重视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面临的风险,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保证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不仅能够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同时也能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在风险较低的环境下开展收税筹划,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杨书彩.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2,(12):66-67
纳税是现代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依法纳税不仅是对国家的贡献,同时也是为了帮助国家更好的推行各项政策及服务管理工作,最终确保社会安定及企业健康发展,因此依法纳税对于国家及企业自身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但是纳税不是一向简单机械的工作,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来说也意义重大,纳税的多少也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密切相关,因此 当前众多企业都致力于如何更好的实现纳税筹划。但是在纳税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一些风险,这些风险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企业如果不能很好的显现对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也很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加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加强税收筹划涉税风险的管理应该成为现代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与决策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一)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主要包括了诸如政策风险。虽然纳税筹划是国家所允许并积极鼓励的,但是纳税筹划的具体内容及何种方式算合法,哪些方式有违法嫌疑,目前仍然未有进一步明确的政策出台,因此许多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着不少违法风险。其次,在国家税法与地方税法之间虽然地方税法是贯彻国家税法的大方向进行执行,但是在某些具体方面仍然做出了地方上一些具体规定,而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可能会出现国家税法不违规但却违背了地方税法精神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如何处理才是得当,目前仍然未有一个明确说法。
(二)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疏漏而让企业蒙受纳税风险。首先是财务管理人员及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素质较低,无法准确把握税法精神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疏漏,让企业蒙受经济损失设置涉嫌违法。其次,企业如果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因为操作问题或其他顾全不周的问题而产生了让税务机关误以为是偷税漏税的事件,那么就将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诚信信誉造成严重影响,不仅会影响今后的纳税筹划,甚至在市场竞争及生产销售等方面也都受到社会质疑,影响其健康发展。
二、加强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控的思考
前文提到了当前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会存在着的一些纳税风险,这些风险虽然由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方面构成,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政策终将不断向着正确科学的方向发展,而企业自身的建设则需要投入更多精力与努力,所以我们应该将防范风险的精力更多的放在企业内部工作质量提升方面。
(一)树立科学筹税意识
虽然当前关于纳税筹划具体手段合法性问题仍然众说纷纭,但是企业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最大限度依法纳税,避免涉及到解说不明的灰色地带,更加不可将税务筹划与不择手段降低企业纳税数额等同起来,否则很有可能走向误区,最终危及企业健康存续。
(二)提升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纳税筹划虽然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方面,但与普通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去甚远。企业应该根据国家对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将不合格人员严肃清除,同时加强这方面的专门人才的引进力度,打造一支优秀的纳税筹划专门队伍。在提升管理队伍素质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其他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因为纳税筹划虽然是筹税人员的工作,但资金运作及税费的产生却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所以加强其他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依法纳税、合理筹税方面的主动性与了解程度,能够提升税务筹划相关制度的执行效率,营造良好内部环境。
(三)加强纳税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现实税收业务工作中,包括____机关在内,各级税务机关还存在着大量的、以特定纳税人为对象的税收个案批复业务。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税收个案批复的形式,与建立法治化政府、建设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符合,从发展趋势来看,应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但是,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任务艰巨,____还需要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的情况下,在处理一些具体涉税问题时,还需要税务机关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案批复还有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办理个案批复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案批复数量过多,存在应当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及时制定、已有明确规定仍予以批复甚至批复与现有规定不尽相符等不规范的情况;二是批复主体不清,一些批复不是以税务机关而是以税务机关的主办业务部门名义做出(即内部机构发文);三是批复办理程序缺乏制约、不公开,基本上是在主办机构内部封闭运行,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由部门或部门内部处室甚至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由于以上原因,致使在个案批复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发生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后果,如20__年____就发现和查处了____所得税司副处长游某擅自为企业制作假公文进行个案批复的违法犯罪案件,游某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个案批复工作的不规范,权力缺乏制约,使这类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____机关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我们向____领导提出了制定税收业务个案批复工作规程的建议,得到____领导的重视,局长、解学智副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加强调研,认真落实。根据____领导的指示,由监察局、法规司牵头,组织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等业务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下发全国税务系统执行。
二、科学设定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规程》从概念、制度衔接、批复方式、办理原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税务部门个案批复工作进行了规范,集中解决了多头管理、程序混乱以及过程结果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堵塞了制度漏洞。要求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个案批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注重内部分工制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实现了以下几个转变:
一是实现了申请理由的含糊向明确转变。
就规范的内容来说,凡是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就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税收规范性文件所做的批复,均被纳入了《规程》的规制范围;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普遍适用的审批事项,则不在此列。这就从制度上明确了提出个案批复的理由条件,避免了纳税人不是因为政策规定不明确、而是为了少缴或不缴税款考虑人情因素提出申请情况的发生。
二是实现了由少数部门说了算向多部门协作制衡转变。
《规程》特别采取了将事实调查的责任主体与个案批复主体分开的程序设计,这是加强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讲,由税务行政相对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行使调查权,并对调查的事实负责。个案批复机关则不承担对事实进行调查的责任。主管税务机关一般位于事件发生地,相对来说更了解纳税人的情况,由其来行使调查权,可以节约取证时间,有利于尽快查清事实。如果批复机关认为事实没有调查清楚的,可以按照《规程》的规定补充调查核实。
为杜绝个案批复由主办业务部门自行以税务机关或本部门的名义直接做出,缺乏必要制约的状况,《规程》明确规定下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以上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名义做出的税收个案批复。同时,《规程》从分工制约的原则出发,规定有权做出批复的税务机关做出个案批复,应当经过办公厅(室)登记分发、主办业务部门草拟批复文本、督查内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会签、政策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办公厅(室)核稿、局领导签发等程序。做出的个案批复,还应当抄送监察部门并报送上级税务机关督查内审部门备案。多部门参与到个案批复工作中,各司其职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增加透明度,从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三是实现了由部门内部操作向公开阳光操作转变。
税收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筹划失败所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作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实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
美国著名保险学家特瑞斯、普雷切特将风险定义为“未来结果的变化性”,这里强调的是风险的不确定性特征;另一位美国学者威雷特则强调了风险的客观性特征,他把风险定义为“关于不愿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中国许多学者认为,风险是事件出现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更广义地认为是事件实现收益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风险也同其它许多风险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两个不对等的特征。税收筹划风险可以通过筹划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变动程度来衡量,变动程度越大,风险越大;反之,则越小。
(二)税收筹划的风险存在性分析
从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分析,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包括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筹划)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税收筹划的主观性引致的风险
纳税人选择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实施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通常,税收筹划成功的概率与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例关系。全面掌握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技能,有相当的难度。因而,税收筹划的主观风险较大。
2、税收筹划的条件性引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选择与确定的,并且也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税收筹划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纳税人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其二是外部条件,主要是纳税人适用的财税政策。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对财税政策的灵活运用,有时是利用政策的优惠条款,有时是利用政策的弹性空间。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财税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税收筹划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
3、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引致的风险
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政策规定开展税收筹划。但是税收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有其特殊性,而且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如果纳税人所选择的方法并不符合税法精神,诸如一些“打球”的做法,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逃税,那么纳税人会为此而遭受重大损失。
4、税收政策、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节税的风险,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人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例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但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在税收检查时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不仅抵扣行为被撤消,而且还受到相应的处罚。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总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相应的补充,修订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例如,从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刺激外贸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先后6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1999年到2001年3年内,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各种经济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出口退税率政策变动了11次;据《财经时报》透露,为了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再分配,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缓解目前人民币所面临的市场升值压力,逐步削弱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影响,中国政府从2004年开始调低出口退税率,即从目前的平均15%下调到11%;同时,羊毛、铅、焦炭、稀土、钨的出口退税率被首次取消;预计在2010年前后,国家将全面取消出口退税率政策。从实践上看这项政策一旦实施,那些依赖出口退税率生存的企业将面临一场厄运,有的甚至是灭顶之灾。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
1、健全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税务机构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在接受委托时,要告知委托人(纳税人)税收筹划必须合法,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一定的范围内起作用,不能对其期望过高;要向委托人说明税收筹划的潜在风险,并在委托合同中就有关风险问题签署具体条款,对风险有一个事先约定,减少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在具体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
2、建立税收筹划风险评估机制
要事先对税收筹划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考虑的因素有:客户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客户对筹划的期望值是否过高;企业对筹划的依赖程度有多大;过去及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如何,行业的总趋势是否发生不良变化;以往企业纳税情况如何,是否对税务事项过分敏感,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税务、审计问题;税务管理当局对该企业依法纳税诚信度的评价如何;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对筹划事项的熟练程度如何;等等。最后评估出一个较为客观的风险值,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或决定如何进行筹划。
3、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质量控制体系
执业质量对中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生死攸关,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税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要制定税收筹划工作规程,对于具体的筹划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制,规定注册税务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税收筹划文书的复核制、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等。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予以纠正。
(二)提高税收筹划执业水平
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税收筹划人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评价税收筹划执业风险的重要因素。注册税务师资格是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的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税收筹划人员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对税收政策深层加工能力,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税务机构当务之急是加强人员培训,吸收和培养注册税务师,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充分挖掘人的潜力。要使执业人员除了精通法律、税收政策和会计外,还要通晓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涉税事项,筹划意图等,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资料的基础上,选准策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案。
2、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
提高税收筹划水平,除了有优秀的人才外,还应有完善的税收筹划数据库和信息收集传递系统,使之能及时收集到准确的筹划信息,建立一套包括资料库、人才库、方案库、客户档案等在内的完善的筹划系统。
3、及时、全面地掌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
税收政策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总是处于调整变化之中,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筹划的节税目标招致失败。税收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就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全面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从而避免和减少因税收政策把握不准而造成的筹划风险。
(三)加强税务业的管理和自律
1、制定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到目前为止,我国税收行业尚未制定具体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面对日益加强的税收征管和稽查,一旦筹划被查出问题,注册税务师就必须承担因筹划失败而被追究的责任。税务业可以参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尽快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2、规范税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
税务机构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强化内部管理。脱钩改制的税务中介要独立面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提高水平。要完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抵制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业信誉。
3、加大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
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实施同业复核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行业协会除履行服务、协调等职能外,重点是充实管理职能,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自律管理。对进入本行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防止非执业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并对存在问题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等。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概念
税收筹划风险,就是指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时,由于各种难以预料和控制的原因存在,使得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得到的实际利益与预期利益发生相背离,从而导致利益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通常是在税法规定的边缘操作,而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这必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同时我们还可以知道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客观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都是引起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第二,无论是纳税人自行设计筹划方案还是通过于筹划中介完成,税收筹划风险的主体都是纳税人本身。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分析
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预先性的特点。未来的不确定性导致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面临着各种风险,因此这种预先筹划性与项目执行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之间的矛盾是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这种不确定性既可以是主观估计的误差,也可以是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企业只有对于各类风险的成因进行系统的研究,才能保证有效降低风险,进一步实现盈利的发展目标。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税收筹划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以及不断变化的规则制约,因此其风险更难以控制,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损失,所以建立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是非常必要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是需要采取必要的风险评估、风险分析等手段制定的一系列的风险控制规避策略,已达到风险损失最低的税收筹划管理活动,它不是一个单一的工作,是需要多方面、多系统的角度来思考的系统。我们可将风险防控主要划分为三个阶段:筹划前预防、筹划中控制、筹划后评价与处理。
1.税收筹划风险防控——筹划前防控
在税收筹划工作启动时就必须做好对风险的预防工作,那就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并尽可能收集掌握与此次筹划方案相关的各种信息加以分析和管理,与此同时做好筹划方案实施人员的管理,使企业在最基础的层面预防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以保证涉税事项可以达到涉税零风险。
2.税收筹划风险防控——筹划中防控
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筹划中控制是指税收筹划在设计选择和执行阶段而进行的风险控制。它需要税收筹划人员在筹划过程中以风险量化思想为指导核心,对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
这个阶段总体体现在监管和控制。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应处于监控之下,必要时还可对筹划方案进行修正。这种方式可以动态地反映风险管理状况,并使之根据条件的要求而变化。监控是通过持续的管理活动来监督的,而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因此从总体战略中对其进行监控。其监控主要包括纳税内部监控和纳税外部监控两方面。内部纳税监控是指纳税人从企业内部对筹划风险进行监控,内部纳税监控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大小。外部纳税监控主要是利用国家相关机构例如审计机构、税务部门等对税收筹划风险进行监督。
3.税收筹划风险防控——筹划后评价与处理
税收筹划风险防控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在筹划方案执行完成后,对筹划方案的进行绩效评估并对产生的筹划最终结果的处理。通过这个阶段,有利于企业总结经验教训,对下一次的税收筹划决策进行预测作用,使企业税收筹划的水平不断提高。
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成本效益分析。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在保证税收筹划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才能体现经济有效性。第二,依法纳税程度评估。依法纳税程度是用一个指标来衡量纳税人遵照税收政策正确缴纳的税款额与违法违规所受到的罚款额之比,此比例越小,纳税合法程度越小,反之,纳税合法程度越高。第三,税收负担的衡量。税收负担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它显示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实施结果会改变企业的税收负担率,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会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率。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税务制度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行,国内企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于纳税方案的选择和应用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进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整体提升。企业财务活动主要包括:筹资、投资、资金营运和收益分配等四个基础环节,企业如何运用税收筹划对财务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引和约束,不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但是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运用中,一定要坚持科学、合法、规范的原则,进而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1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及特征
目前,国内外经济学界对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综合各种观点的核心思想不难发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现代企业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尤其是在所有税收项目的筹划及实施中,面临的一种潜在税务责任,其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中竞争的日渐激烈,现代企业在寻求生存与发展中面临了更多的现实问题和矛盾,其中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规避高额税赋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制定纳税方案,才能有效减少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如果企业在纳税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某些不合法、不合规范的现象,极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处罚,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因此而承担了较大的税收筹划风险。从现代企业管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经营与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阻碍之一,并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情况,企业只有将各类潜在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逐步降低其经营和管理风险,更好地实现经营与管理的战略发展目标。
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的同时,也面临很多纳税项目的处理问题。税收筹划主要在客观方面反映了企业相关税务活动的现状,其研究范围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中央及各级税务管理部门适时加强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并且通过强制性的税收管理措施对于偷、漏、逃、骗税等不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见,在现代企业的财务活动中,有效运用的税收筹划是不仅利于企业减轻自身税务风险,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可观的经济利益,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
从宏观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主观相关性
在我国现行的税务制度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普遍具有主观相关性的特征,其主要是指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以及其所造成的损失都与风险的主体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在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不同行为者在面临同一风险事件时所产生的风险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主要原因是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决策时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导致其实施流程的差异性。另外,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观相关性还受到各类主客观因素的严重影响,税收筹划主体无法自主地选择客观条件,而仅仅是采取有措施对潜在的风险事件进行规避,是难以彻底清除风险事件存在根源的。
1.2复杂性
国内某著名经济学研究机构对我国的众多企业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发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多数具有显著的复杂性特征,主要表现为风险成因、外在表现形式、影响范围及作用力的不同。同时,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形成原因而言,其中纳税人的主观因素以及外部环境的客观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具体可以归纳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方面。正是由于企业税收筹划中各种原因及影响的交叉存在,造成了其具有复杂性的特征。
1.3客观性
企业税收筹划都具有客观性的特征,即其存在与发生并不完全是人的主观意识可以支配和控制的,人为因素仅对其产生较为微弱的影响,其发展、运动有着固定的模式和规律。企业在进行收税筹划活动时,首先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税收筹划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定要遵循其常规的发展规律,只有在全面掌握这种规律之后,企业才能有效对其进行控制。
2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税收筹划的作用和意义逐渐得到广泛的共识。由于受到国家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监管机制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普遍面临较为严重的风险问题。不但有可能造成企业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而且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目前,国内企业税收筹划的形式较为多样,但是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却具有普遍性,企业只有对于各类风险的成因进行系统的研究,才能保证有效降低风险,进一步实现盈利的发展目标。国内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税收筹划的主观性较强
国内部分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制定时,缺乏对各方面客观因素的全面分析和考虑,进而造成了主观性较强的问题。企业税收筹划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财务管理项目,如果只是依靠纳税主体的主观判断进行方案的制定,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决策的总体失误。从专业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由专业的部门进行组织和监督实施,纳税人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其必须掌握会计、财务、税法、企业管理、金融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而且要熟悉国内税务制度,并且要具备预判各类风险的能力。但是在国内的部分中小企业中,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流程较为简单,纳税人多是凭借主观认识对于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进行判断,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出现税收筹划风险事件的几率,这对于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2.2税收制度复杂多变
在 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家政府及税务主管部门会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从宏观经济调控的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需求。但是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不断变化增加了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难度,企业难以对外界环境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税收制度的复杂多样也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不确定性,企业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收制度,不得不对已经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这也影响到了其实施的连贯性和系统性,企业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风险事件的发生几率也自然会有所增加。
2.3企业活动复杂多变
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企业要取得某项税收利益,必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选择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往往制约着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同时,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要受到内部管理决策的制约,还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外部环境是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难以改变的。一旦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地点、投资对象、企业组织形式、利润分配方式等某一方面发生变化,企业就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和税收利益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导致筹划结果与企业主观预期存在偏差,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3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措施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逐步形成,我国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但是也面临了日趋严峻的挑战。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盈利是企业的永恒目标,而税收筹划则是促进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内现代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各类风险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将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机率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进而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的战略发展目标。
3.1树立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
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时,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计划的进行,不能因追求企业利益而违反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有意逃避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的基本原则,并且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现行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另外,企业的纳税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筹划观,并且认识到科学的税收筹划措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筹划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减税。
3.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在国内企业的税收筹划中,财务人员承担了主要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因此,适时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有效规避风险的基础条件。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否合格,将直接关系到税收筹划的质量高低与成败。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筹划人员应对国家财务、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政策与业务做到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这是企业化解税收筹划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另外,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要逐步加强对于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使他们精通税收政策和会计业务知识,并了解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既能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案,又能正确地组织实施税收筹划。
3.3合理选择企业纳税人的身份
在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中,纳税人身份的合理选择也是不容忽视的项目之一。《新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份企业、有限责任企业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企业成立时,就应该要考虑到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在我国现行的税务管理制度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体有其特殊性,它是指在中国境内有能力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而规模较小不具备独立法人能力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初期普遍会为选择何种组织形式的问题而困扰,因为企业组织性质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未来纳税的种类、金额及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企业在成立后要把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最为企业财务活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常抓不懈,进而才能更好地协调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关系,并且有效规避有可能出现的税收筹划风险。
3.4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在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对于各类风险事件的控制不能只是单纯地依靠检查财务报表,而且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从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来看,多数企业没有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这必然造成管理的混乱现象,因此,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角度考虑,必须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将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归纳到统一的范畴中,对于税收筹划中的各类信息、数据都要进行严格的监控,一旦发现其中存在风险隐患,则要迅速做出反应,防止风险事件范围或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5结论
现代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时,一定要加强对于各类风险事件的认真分析和严格控制。同时,在企业的管理组织设置和人员配置中,一定要选取专业素质较高的税收筹划人员,他们不但要具备丰富的税务方面法律知识,而且要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财务活动等,进而才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并且协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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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涉税行为没有正确有效的遵守税法的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可能损失。它是一把双刃剑,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的同时,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税收筹划的风险。下面我们就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和特点,及其防范控制这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
1.1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涉税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资本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使企业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通过多种经营举措,达到迅速扩大资本规模,实现跳跃式发展。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税收筹划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1.1.1投资环节
企业从设立到运营的整个过程都涉及投资决策的问题,投资决策中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广泛。其中就有对国家税收政策的把握,国家对产业进行扶持或限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税收政策。在税收政策中,最重要的是所得税政策,因为所得税是直接税,国家减免所得税,其利益就直接进入了企业或个人的腰包。因此,企业自身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所设定的条件,为了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想尽办法创造条件进行筹划。这种所谓“挂靠”筹划如果形式与内容不一致则会给纳税人带来税务风险。此外,企业也可能因为在税收筹划中缺乏全局观念,忽视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特殊规定和限制条件以及资金需求量等因素,这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1.1.2融资环节
融资决策是任何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其对经营收益的影响主要是借助于因资本结构变动产生的杠杆作用进行的。企业融资分两大类,即负债融资和股权融资。负债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较,其融资速度快、成本低,不会分散企业的经营控制权,而且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抵税效应。所以企业一般会选择负债融资。但是企业并非借款越多越好,如果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比重高于股权资本比重,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资本弱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比例规定为: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因此,企业资本弱化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可见税收筹划在融资环节将产生一定的风险。
1.1.3销售环节
在集团企业内部销售时,也会通过内部转移价格手段来进行税收筹划。内部转移价格的形式有三种:以市场为基础的转让定价、以成本为基础的转让定价和协商价格。企业可以通过定价转移利润、分摊费用,获得税收收益。但是内部转移价格税收筹划是否可行,取决于关联方的业务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如果不符合,税务机关有权对关联方交易进行查处和调整,同时对纳税进行调整补征税款。并且从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利率按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可见如果企业选择的方法不符合税法的规定,将受到补税及支付高额罚息损失的风险。
1.2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
现行会计准则对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法,这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但是,我国会计政策和税法规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性的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同时也规定了变更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企业通过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能否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还取决于税务机关。企业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同,可能会因当期会计政策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在次年所得税清算时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
1.3税收政策的不稳定性
税收筹划是由企业主观能动的利用税收政策的漏洞、空白来进行筹划,从而获取企业更多的利益。随着税收筹划的不断推陈出新,税收政策针对其变化,也将不断完善和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征纳双方博弈的行为。税收筹划方案尽管符合现行的涉税政策,但是税收政策一旦发生变化,不管是税法的“漏洞”被堵住了、税法的“空白”被填补了,都会使原来的筹划方案失败,从而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
1.4会计核算与税法确认的口径不一致
我国目前采用同财税分离的纳税模式。会计强调投资者的利益,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税法强调以纳税为目的,向税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纳税是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根据税法要求进行调整。两者的差异表现为:会计核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而税法则是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遵循部分的谨慎性原则。会计是以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历史成本等做为计价依据,而税法则只以历史成本做为计价依据的。基于以上这些差异,使得税收筹划可能会产生涉税风险。
1.5企业自身内部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的缺失
从企业自身来看,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整体把握和运用欠缺。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税务机关存在偏差,使得税收筹划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而且现在大多数企业经营管理者都认为只要和税务机关处好关系就能解决税务问题,因此对税务工作不重视而带来风险。
2.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特点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大概有以下几个特点。
2.1系统性和综合性。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的一种综合转化。
2.2时效性和可变性。税收筹划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发生的,这些条件包括
企业内部环境,又包含政策及社会环境。当环境发生变化时,税收筹划的效果也将发生变化。
2.3多样性与层次性。税收筹划的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面临的风险也是层次各异,种类多样。
2.4客观性与普遍性。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同时,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它是普遍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的。
3.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针对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和特点,企业应在管理上尤其是财务管理上做好涉税策划 ,防范其风险并控制风险。
3.1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应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首先了解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内、外部关键因素,再根据自身经营活动,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全过程风险管理模式,对税收筹划中潜在的风险进行监控。
税收筹划活动首要环节是收集信息,充分了解和掌握筹划主体的过去、现状及其所处的环境。再由相关的专业人员为实现既定的筹划目标来制定方案。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企业内部也应建立健全的纳税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生产经营中涉税环节的计划、审核、分析和评价,使企业纳税活动处于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管控制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在税收筹划方案完成后,通过效益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高税收筹划的管理水平。
3.2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涉税人员素质
对于企业,财务基础工作是基础中的基础。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是以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为基础。因此,企业应当规范会计核算,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做到账目清楚无误、税款计算申报无误、纳税及时足额。与此同时,还应该提高企业涉税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其税法和会计知识的学习。不断了解,更新掌握税法和会计的新知识,提高规避税务风险的能力。只有自身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更好的运用和选择会计政策,为企业做好税收筹划进而获得税收利益。
3.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协调与沟通
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企业不仅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还应主动学习税法的最新动态,特别是企业发生重大经济事项时,以保证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合理合法化。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要得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认可和支持。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之一。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无效筹划,这是税收筹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3.4严守底线,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准则,也是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要求。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严守底线,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的要求,保障税收筹划活动的合法性。其次,企业还应考虑国际相关法规及行业准则的约束。同时,还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环境的变化。总之,企业税收筹划要避免各种风险的发生,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将税收筹划工作与法律靠拢,进而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表明企业利益主体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是企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标志。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中,企业管理者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不仅要着眼于税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总体管理决策。企业只有正确使用这些经济手段,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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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风险,顾名思义,就是由于税收筹划失误等造成税收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纳税人在展开税收缴纳的过程中,实际缴纳的金额与预期目标有着较大的偏离,给纳税人的后期经济活动带来了无法避免的影响。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所以相对于其他的行业来说,受到政策的影响相对较大些。而什么是政策风险呢?顾名思义,政策风险指的是由于国家对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而直接影响了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正确性,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风险。自2000年中国加入WTO以后,就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在中国以地为本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大量的金钱涌入了房地产,造成了房地产经济行业的泡沫化。为了抑制房价过快的上涨,中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抑制房价的税收政策,而房地产税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法律法规不断变动的大环境下,加大了税收筹划的难度,使得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面临着夭折的风险。例如近期发生的这个案件就具有代表性,由于考虑到相关的问题,所以暂且以A、B来作为两个公司的代号。A公司由于急需资金进行周转,所以将一处10000平米的商品房出售给B公司,经过商谈,房价暂定为3000元每平米,但是按照国家税收总局颁发的《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需要交纳百万元的土地增值税,A公司为了避免交纳这土地增值税,就根据当时的法律,A公司与B公司在私底下达成协议,即A企业先向B企业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股权投资,然后再将股权出售给乙公司,这样就在法律的框架内免除了在土地增值税的交纳。但是最近出台的新规定指出,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起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能够免除土地增值税等税款的交纳。所以,对于A企业来说,如果不能够及时的调整的税收筹划策略方案就可能被税务局认为是偷税漏税,并面临着除了要交纳相应的税款外,还要补缴巨额罚款,并且在社会荣誉的无形资产上,还要面临着巨大的损失。
2.片面性风险
片面性风险指的是由于企业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从宏观角度对全局进行分析,仅仅是从个体角度考虑到一种或者几种税的税负水平的降低,或者仅仅是从整体上注重税收总金额的降低,却并没有注重税后对利润的影响。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一般分为3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要缴纳相应的税款,所以房地产是一个税收复杂、税款金额较大,需要进行全盘考虑的一个行业,所以在进行税款筹划时,要进行全盘的考虑,高度的注意片面性风险的影响,从而避免税收筹划的失败。以下例来进行说明:
A房地产公司新开发了一批商品房,销售所得金额总共2000万元,其中购买地皮花费了600万元,开发成本花费了800万元,贷款利息分摊了60余万元,而各种税款加起来总共有1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在能够提供相关机构的金融证明的前提下,对于分摊利息支出的部分在缴纳税款的时候可以计入总数,但是包括其余的部分(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加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按照百分之五来计算。但是如果不能够提供相应的金融机构的证明,那么就需要将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上的房地产开发所花费的金额的百分之十来计算。企业的财务人员经过详细的计算得知,提供相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就需要交纳的是(600+800)*0.05+60=130万元,而如果不提供相应的金融机构证明,就需要交纳的税款金额为(600+800)*0.05=140万元,所以该财务工作人员就认为不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相关的金融证明,但是如果不向税务局出示相应的证明,那么在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无法将60万元的利息费用扣除,那么就会多收(2000-600-800-100-24)*0.25-(2000-600-800-60-100-27)*0.25=15.75万元,所以相对比而言,财务人员所做的税收筹划是错误的。
3.成本偏高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这个成本包含两部分,即分别是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较容易理解,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隐性成本则是在进行方案选择的时候放弃其他方案所要承受的机会成本,以及方案失败的时候所造成的损失等。企业在考虑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节税增加利润的过程中,还要考虑税收筹划成本的问题,只有节省的税收和消耗的成本的差额,才是税收筹划节省出来的实际利润。
4.认定风险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所以是合法的节税行为,是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并被国家鼓励和引导的一种合法性经济意图。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税务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往往在裁定税款筹划行为的时候发生误会,给企业带来了预料之外的巨大损失。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
1.强化风险意识,梳理依法筹划理念
房地产与别的行业有着显著的差别,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所以相应的筹划风险也相对较高。出于对利润的考虑,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需要加强对于风险防范的意识。当然任何企业的行为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并且具有守法意识。
2.设立税务管理机构,提高筹划水平
由于房地产企业税务复杂,税收策划的难度相对于其他的行业来说较大,所以一些大型的企业都设定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对税务的筹划、涉税业务的核算、税收遵从以及税收争议等业务进行专业的管理,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就以及配置专业型人才,在合理机制的协调下,就能够实现税收筹划的高效化,对于降低税收风险,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3.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具有着很大风险性,所以对筹划人员的要求就显得很严格,首先房地产企业所要做的就是提高企业招收人员的基准,综合的增强他们额团队素质。要求税收筹划人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且对于政策的洞悉水平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对于一些不满足该要求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后期的工作培训和再教育,根据实践证明,一个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的教育水平直接决定着他的筹划质量。当然在后期的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加强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还要交手他们一些关于金融、贸易、保险和工商等方面的知识,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他们在进入一家企业之后,就能哦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这家企业的基本状况、涉税事项以及筹划意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恩能够在短时间以内制定出相应的筹划方案,极大程度上节省了税收筹划的成本,增加了利润的空间。
4.借助税收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
在现代市场上,有一种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这种机构的业务能力往往要高于一般的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水平,所以一些房地产企业可以将这些具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复杂性的工作交给外部机构来进行,这样就可以避免由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的限制而导致的工作出现一系列的差错的产生,降低了由于方案错误而造成的成本损失。除此之外,可以将这些机构作为外脑,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
三、结语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着很强影响。税收筹划是房地产企业节省税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环节之一,也是体现一家房地产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大小。本文通过对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筹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找打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在这方面的改进有所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庄粉荣.纳税筹划大败局.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M].,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