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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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级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全面及不确定性使得部分人员对其产生了一定的误解,认为只有失职、渎职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才会被审计。另一方面,一些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1.2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审计任务的需要
行政机关较常出现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轮岗交流,大量干部离任,审计任务扎堆的情况,加之我国缺乏专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审计力量薄弱。
1.3缺乏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完善
1999年中央两办出台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指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原则、范围等内容,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欠缺,结果难以有效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由主管单位内审机构完成,若遇领导升迁,则审计人员、审计经费难以保证,势必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另外,审计工作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其积极性难以调动,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1.5“先离后审”现象严重
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若被审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则无重大问题审计工作不能对其升迁造成影响,这使得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审计结果也起不到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而且,若审计任务较重、审计时间过长,势必也会对现任领导正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在离任前喜欢“送人情”、“搞福利”,单位资金浪费的情况难以防治,使得继任领导工作难开展,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紧抓教育宣传工作,上下统一认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有关部门应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从思想上对其认可,使群众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正常性基础工作,适度引入群众监督与舆论导向,强化服务理念;使被审人员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其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保护领导干部,而且提出的一些珍贵的意见,更有利于以后能力的不断提高;使上级权利部门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我们培养干部、考核干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激励干部,纠正部分领导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观点。只有上下统一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2 培养专业的审计人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建设
充足的审计人才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利保障。下级单位较多或有条件的系统内部一方面可以在内审部门培养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对下级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审计知识培训,如遇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带队抽调下级各单位的财务人员,这样既可以让他们在实践中完善审计理论、培养审计后备力量,也可以在审计工作中学习其他单位的长处、了解其短处,从而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除此之外,各单位的内审部门还可以和各级审计机关合作,力求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充分开展。
2.3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协调工作
为了避免审计任务扎堆、审计人员不足的情况发生,各有关单位应该通力合作,出突况不可避免外,每年年初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对各单位领导的离、退、轮、换等情况进行计划,合理分配审计任务,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也要安排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离任时的审计任务,也能较早发现问题、完善工作。
2.4 建立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体系、强化执法
只有通过法律形式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固化下来,才能保证审计工作更规范。什么人该审、什么时候该审、审到什么程度、什么是问题、什么不是问题、遇到问题怎么办等等方面都应该通过法律规范化,防止人为因素对审计过程的干扰。另外,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与监督机制,保证法律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2.5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规范审计过程、建立评价体系
1)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审计工作无法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综合、灵活的运用 “分析法、审阅法、逆查法、顺查法、比较法、核对法、抽样法、调查法、座谈法”等多种科学的审计方法,走访必要的基层群众,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2)正确区分与改革失败,区分“提升 、调动 、免职”,区别对待、实事求是、有理有据、防止主观臆断和。
3)统一审计评价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准确定位,考核指标定量化,操作规范化,排除人为干扰,力求做到公正、客观。
2.6 加强审计独立性,优化审计环境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础,应尽可能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国家审计署已经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司,专职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宏观工作,但是,地方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门建立还未到位,理论指导还很欠缺,只有把理论指导与实践验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二者丰富和适用。
2.7坚持“先审后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实际工作中,应尽可能保证在免职之后、任用之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做出准确地审计结论;有利于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意见,全面了解被审人员,决定任用情况。
3.结语
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充分开展这项工作,完善审计质量,合理利用审计成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只要我们目标明确,摆正态度,科学的实施就一定能再这条大道上越走越顺畅,越走越辉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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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红.进一步搞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国煤田地质.2003(4)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几年来,通过对农村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下面对照自己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浅谈完善农村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改进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
1.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
1.1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间相对滞后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的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都由教育人事部门在校长离任或调任以后根据局长室意见交办,而校长调动的话,往往集中在暑期,调动的人员也比较多,审计部门在年初的时候也无法进行项目安排,人事部门也没有完整的委托审计工作计划。在人员调任或离任以后才突击交办,基本上都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任命后审计”的现象。这种现象一方面使经济责任审计陷于被动,给审计工作收集资料、核实问题、落实整改等征求意见带来许多不便,同时,被审计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必然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难以达到提高中小学校长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审计结果与中小学校长的任用出现脱节,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只能起到事后公证的作用,实际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不良现象,影响中小学经济责任正常开展。
1.2定位不准确,理解不透彻
有的教育内审把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定位为“经济责任审计”。我们现在所讲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农村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还包括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等。在指导思想和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经济责任审计能包医百病的情况,认为,只要农村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就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超越了审计职能范围。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主要为:(1)审计对象不同;(2)审计目的不同;(3)审计内容不同;(4)审计时间不同;(5)审计程序不同;(6)审计方法不同;(7)审计文书不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常把财务报表审计成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也依然放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上,审计方法依旧以翻凭证、查会计报表为主,农村中小学经济责任变相成了财务收支审计。
1.3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相对于国家审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中小学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适合本行业现有的审计制度与规范也不够完善,使开展这项工作的法律理论依据不足。我们与某某学校学校的领导交换审计意见时,对于审计报告中列明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看也不看,仅仅只要求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去落实整改,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部门也未及时跟进给予监督和检查,于是就出现年年审,审来审去还是一些老问题,流于形式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就成了审计人员一次次反反复复的练习,经济责任整改未引起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差,因此,削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监督和评价的职能。
1.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几个不明确、不具体情况
中小学经济责任不明确,评价的标准不具体,不统一;追究责任办法不完善。县级中小学校单位数量大,内审机构人员少,经费紧缺。
2.解决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2.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是教育内部审计有序开展的方向和规则保证。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制度而进行,对于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明确,是公平、公正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前提和依据。而要明确经济责任,首先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其次,要完善离任交接制度,对于应属前任责任,在交接时应予明确。近年来,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制订《中小学经济责任管理办法》、《审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审计人员工作操作程序规范》、《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有这些制度,对开展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工作就能有理、有序、有效开展。
2.2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完善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
按照《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的办法》规定的审计内容,明确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审计人员要运用科学方法实施审计,筛选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数据证据,要通过审阅、观察、询问、分析等方法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对所 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鉴定、评价,对怀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该进一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在经济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证据整理、归类、分析,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为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做到条理化、系统化的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即将经济责任建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样才有利于学校的管理,正确区分利益和责任,也使经济责任审计有客观、公正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2.3加强后续审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跟踪检查制度
加强中小学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制度,是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一方面可采取审计结果公示、谈话诫勉、审计处理、处罚等方式;另一方面应将审计结果纳入审计对象的管理档案和廉政档案,与考核、任免、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兑现结合起来。对处理处罚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专人负责,建立有关台账,根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和要求后,还应对学校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行审计回访,督促被审计学校及时逐项整改落实。
2.4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中小学经济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为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问题应付的责任,评价结果具有结论性的作用。它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而审计评价结果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小学校长的个人声誉及政治生命。为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依据,促进加强中小学领导干部管理,提高领导财务管理水平。而审计报告只有在组织、纪检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充分运用后,才能体现其效能,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因此,要发挥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必须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强化审计功效,这也是深化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
2.5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是核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学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碰到的问题越来越隐蔽,审计工作难度和风险越来越来大。因此,我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运用审计软件,实行计算机审计,降低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一是提高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应用程度;二是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建设。计算机审计必将成为审计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必须探索通过运用计算机审计来推动和提高审计质量,防止因人为因素而使审计质量下降、审计风险上升。
3.结束语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是完成以上所说的几项工作就能完善的,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学习,进步创新审计手段,大胆探索,认真研读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促进各项教育事业顺利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办人民满意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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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审计是我国政府的重点审计工作,其不但可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有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正确评价,而且还可通过发现财务问题而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起规范作用,有利于我国的廉政建设;此外,经济审计还能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定的客观性,有利于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后的工作交接。但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有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层次低,经济责任审计不规范
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具权威、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以及《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这类文件的立法层次较低,且不具备立法特征,同时可操作性较差,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无法发挥[1]。另经济责任审计尚未有统一评价标准,也未出台相关操作规范,导致审计结果无法真正体现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影响了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先离后审”加大了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原则是“先审后离”,然而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是应用“先离后审”原则,影响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也使审计工作的社会威信度严重下降。另在进行审计时,若发现问题,而前任却已离任,则审计结果无法执行,新官上任也不理旧账,导致审计部门进退两难,最终审计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时间久了,这种行为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同样的问题频繁出现。
(三)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审计质量
我国审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执业经验较少,无法快速适应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由于我国大多数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升,而一般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管理层,首先在管理层次上就存在一定差距,再加上在追究责任时有多方的说情者,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够高则很容易改变审计结果,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复合型审计人员严重缺乏。经济审计牵涉到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知识,而审计人员通常中专注于审计专业知识,若审计业务存在涉外问题,审计机关还需聘请具丰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审计机关的公众形象。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首先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制度,让各部门在审计工作当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出现。其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落实体系,制定并实施审计问题的责任追究措施,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并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在社会群众心中的形象,再次,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审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同时制定相应的协调程序,以全面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格式;组织部门规范委托书等政府性文件,并制定审计工作的内部运行方式;纪检部门做出相应规定,为相关案件的受理提供具法律效应的依据,以支持经济责任审计。
(二)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成功过渡“先审后离”模式
就现有的政策而言,领导干部的任免机制仍是很难转换的,为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并成功过渡到“先审后离”,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实施任中定期审计,并结合届满离任审计。针对处经济责任范围内的相关领导干部,可经组织部门委托,由审计机关进行定期轮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组织部门以进行备案,同时将其作为对干部进行考核的一种方式,这样不但减轻了领导干部离任前的所有审计工作量,而且还有效保证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还能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苗头,有利于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2]。第二,可采取先离任、再审计、后任职的方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然后再由这种方式慢慢过渡到“先审后离”的模式,以免因“先离后审”而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
首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准入标准。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基本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后录用的,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执业经验并未有明确要求。然而在很多审计体制较为完善的国家,其对于审计人员的受聘资格要求要严于国家公力员。为此,审计工作人员须认证上岗将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其次,强化审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要尽量为审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专业培训,一方面更新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使审计人员逐步适应审计工作,为审计的职业化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审计人员还要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及计算机知识,以创新审计方式,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状态。再次,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减轻审计机关的人员压力。审计机关的人员是有限的,若审计工作量大,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也非常大,影响审计工作效率。为此,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特约审计人员,使其发挥特殊作用,为审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做好审计工作。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我国政府反腐倡廉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我国政府用于对优秀干部进行选拔的方式之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应遵循相关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联系纪检部门、人事部门及组织部门,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与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指的是针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运用,资产负债及资产损益情况真实属性和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经营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等方面,企业法人所应负担的对应责任。而经济责任审计指的是针对企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所相应履行责任的审计。其目的在于理清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对应,并为经济监察和人士机关及相应的考核部门提供相应的参考。
二、现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及制度的问题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在取得较快成长的同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详析如下:
(一)不健全的审计制度影响其权威性
迄今为止,我国尚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操作规程,以规范其工作的具体细节,也因由此,广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同意可以借鉴的标准参考,从而间接影响审计结果及对受审单位,特别是相关人员评估的主观性偏差甚至意见分歧,均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有所影响。
(二)受传统审计影响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受传统审计观念影响较大,往往在业务操作中将审计重点设定为传统审计的类似项目,诸如财务支出及资产流动性等,而对领导或法人代表任期内所涉单位资产变动的全部活动则有所忽视,这就给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所依赖的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对于审计的规定也较为“粗线条”,使得对应的审计结果及建议存在笼统概括的弊端。
(三)审计队伍操守与素养有待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方面也是牵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现有经济责任审计队伍构成中,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较少,大多仅有的单科专业知识不足以应付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引致的多元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特别是在面临涉外受审单位的审计任务时,我审计人员往往因复杂的外国经济社会法律事务而显得手足无措,另外,国内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人员职业操守问题,其有待提高的职业道德对其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这一重大任务时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三、经济责任审计改进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并坚持经济责任审计根本原则
笔者认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首先应厘清审计的根本原则,即审计凌驾于责任人之上。明确“审计在前、离任在后”的原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前提,也是加强审计结果落实的有力措施。具体的做法是,在审计实务中,以审计报告结果为界确定领导干部的离职与否,换言之,若审计结果不明是不能有原职位的新任命人事。这不仅有助于审计结果的有力实施,也为即将离职干部一个明确的经济责任审核终了结果及用人单位人事聘用的客观化,同时还为离职干部与信任继任者的顺利交接提供合理空间,而审计结果的充分利用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调动。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监管规范
根据现有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中央明确指出并规范其在对象、环境和任务要求方面的制度性规范和法制化制约,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在其行为方面的规范性提升。笔者认为应严格按照中央五部要求对关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动态监管,并从全党全国全局出发,从基层抓、从源头落实,并在条件成熟时,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借助工作、技术辅助和人事创新、提升审计效率
面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不少业内人士提出以增加审计队伍编制来解决,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前置审计工作,做足审前调查这一明细工作,并且借助计算机辅助等先进技术以提升审计工作效能。现有经济责任审计队伍构成在我国主要是以国家公务员身份,保证了审计力量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和觉悟,但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并未有明确要求,这就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一定困惑,而相较国外先进审计制度国家,其审计力量有比我国更为专业和严格的准入要求,为此笔者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可尝试引入职业从业人员并强化在职人员培训,并充分结合审计力量的社会来源部分,以特聘方式引入专门而必要的审计人才以不断增强我审计队伍整体力量。
(四)明确并规范审计全流程
明确并正规化审计流程,按照纪检机关部门或国资委等机构出具领导干部,明确审计组织组成和必要的人事回避,基于审前调查确立实施方案、详细步骤,在下达指令机构的相关派出人员参加审计的前提下进行严格科学的审计,并对结果进行严密的归档;审计过程严格遵守关键相关性和重要性筛查、充分依据和必要对象的谨慎审计原则,针对受审单位固有风险、预测风险的科学评估和重点监控,以六级复核严格控制并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与结果,结果反馈上坚持客观公正,统筹全局的工作规范;最后,应严格执行审计结果的领导机关、受审单位的全部送达、归档,以便于其针对受审对象的进一步评价,调整。
总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一国经济运行的整体,也与各受审单位的正常高效运转密不可分,从制度规范、队伍建设和过程控制入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设将助推其进一步深化发展和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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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突破,为我国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道路,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和管理干部的重要制度,其具有其它审计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还是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已经是当前我国审计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因而作为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找出解决措施,以求使审计工作得到改善。
一、当前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尤其是审计方法,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次改进,已经缩短了和国际间的距离。但是在审计实践中,我们还是发现了不少存在的问题,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达不到理想要求。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当前,就从满足我们的实际要求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不管是在立法和在制度规范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虽然国家近年来修订和完善了诸多勇于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规范的相关法律条文,但在描述方面大都具有较强的宏观性,而具有可操控性的内容则相对较少。没有明确的制度,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审计程序、文书、内容以及书面语言使用等诸多方面进行说明和规范,导致审计人员难以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可操控性不强,从而给审计机构就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的规避。
(二)审计方式方法亟待改进和规范,难以突出审计重点
在审计方法方法来看,主要采用一般的审计方式,而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包含了法律、经济、行政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具有的复杂性和规范性可想而知,因而对当前的审计方式方法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规范成为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课题。与此同时,由于审计方式方法的落后,导致审计的内容往往难以面面俱到,尤其是当前的审计主要集中在财政财务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是否将经济责任落实到位与否进行全面有效的审计,加上一些审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不足,往往只注重财务数据,而难以对其进行理性的分析,只注重问题的发现,而对责任的所在往往忽略,尤其是将任期审计的项目按照一般的项目进行进行普通的审计,导致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的低下。
(三)审计队伍操守与素养有待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方面也是牵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现有经济责任审计队伍构成中,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较少,大多仅有的单科专业知识,不足以应付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引致的多元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特别是在面临涉外受审单位的审计任务时,我国审计人员往往因复杂的外国经济社会法律事务而显得手足无措。
(四)审计成果的利用水平低下
一是当前对审计结构的利用不足,往往审计结果的报告要比组织部门的干部选拔和任用要迟;二是审计的结果没有有效的制度进行保障,而其涉及的范围又是纪检、监察以及组织和人事等多个部门,导致其运用过程中往往被打折扣;三是对于审计结果的应用锁采取的衡量标准往往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对于审计结果的应用缺乏统一衡量的标准,使得审计结果与促进干部管理和用人机制的改革需要不相符。
二、经济责任审计解决对策
(一)不断完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
在目前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对其审计的范围、对象、程序以及因违法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等进行不断完善,提高审计程序的可操控性,并对各种审计公文体系进行不断规范,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审计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和规范,致力于审计重点的突出
在审核方式方法上,应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既要将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进行有机的结合,又要做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相结合。这样在确保审计工作面面俱到的同时,将审计重点体现出来。
(三)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率
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率,就应结合事实对审计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确保其有理有据,为收阅报告的人员更加透彻和清晰的认识报告审查出来的问题,从而更好地选拔和任用干部。
(四)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的提升,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其专业水平,并在选拔过程中对选拔制度和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以选拔更多优秀的审计人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三、结束语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一国经济运行的整体,也与各受审单位的正常高效运转密不可分,只有从制度规范、队伍建设和过程控制入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设,才能助推其进一步深化发展和前进,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定会得到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璐.浅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建立,时代经贸中旬刊,2007(05)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二级学院、系部不断增多,校办产业也不断增加,高校所属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支配权等方面的权力越来越大。因此,作为对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监督和规范高校内部经济管理的审计工作显得尤其重要。但怎样搞好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不仅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且也是高校审计工作者所研究的新课题。本文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展开论述。
一、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意识不强,存在认识的误区和偏见
(1)一些高校的领导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认为高校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内审作用不大,只要抓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就可以了。
(2)部分处级领导干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误认为对其审计就是不信任他,审计就是对自己挑毛病、找错误,从而产生消极或抵触的行为。
(3)有些教职员工存在错误的看法,片面夸大或贬低曲解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表现在:认为被审计者的调任或晋升已有意向,经济责任审计不过是搞形式罢了;认为是哪位处级领导干部有了经济问题,学校才委托审计部门审查;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只要审计了,就能解决干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个别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敢坚持原则,甚至产生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
2、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责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内容,对领导干部评价什么,没有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怎样评价,没有规定格式。特别对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和后勤集团等不同模式的单位,考核指标都无规定。虽然2009年《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中有一章阐述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要求,也提出了一些定量化的指标,但总体来看,目前仍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这样使审计人员对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工作只能依据个人经验分析和评价,出现审计结论随意性、偏差较大等问题,增大潜在的审计风险。
3、审计程序滞后,时效性不强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高校对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有的甚至离任一段时间后才进行审计,出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滞后的情况。这样,一方面产生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情况。因为被审计者己到新的岗位走马上任或己退休,有些新任领导者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想法,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得审计人员在收集、查证等方面都很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比如追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新任领导者有怨言或认为这是前任的责任,可能对审计结论置之不理,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4、审计结果不公开
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高校普遍存在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并按程序将此报告提交给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送学校有关主要领导,同时抄送组织部门、审计者所在单位及其本人,未将审计报告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除了上述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无从得知审计情况。这种做法不利于广大教职员工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难以真正体现。
5、审计的手段和方法落后
高校虽然基本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真正利用财务审计软件开展工作较少。当前,很多高校的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仍通过查看账目、翻阅凭证等方式,来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审计信息。但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如“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这种相对落后的审计技术和手段使审计人员无法全面准确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真实情况,因而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6、审计队伍素质不高,审计风险较大
高校大多数审计人员都是会计专业出身,在管理、法规、信息等方面的知识还掌握不够,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在实践上还存在经验不足,尤其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之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时,往往缺乏审计专业的判断和识别风险的能力,造成审计评价偏差,形成了审计风险。同时,审计部门一般存在人员少、任务重,后续教育及培训跟不上,缺乏创新动力,这也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效。
二、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因分析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
一方面,有些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机构不独立设置,基本上都是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或在财务部门设置一个审计岗等,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向纵深层次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审计部门与主管领导之间、部门之间及其人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特别是有些主要领导的意见参与其中,使得审计人员很难依法独立行使监督和评价的职责。
2、审计工作规划缺失
由于高校普遍实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高校中层干部一般三年或四年一竞聘,干部的变动比较集中,审计部门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任务重、范围广,审计人员要承受的压力和风险增大,也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批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甚至有些项目还要跨年度审,即便是完成了审计任务,审计效果也大大降低。所以,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审计工作规划,可能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的后果。
3、审计力量严重不足
高校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配置普遍不足,一般高校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至3人,学生规模超过万人的本科院校也只有4至5人,个别高校仅有1人,甚至有些高职院校还没专职的审计人员,无法开展审计工作。有审计人员的高校中这些人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还要承担基建工程结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如何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这也是高校广大审计人员亟待解决的难题。
三、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审计意识
首先,学校领导要把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审计工作会议,积极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其次,审计部门不仅要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中碰到的难题,而且还要介绍兄弟院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使领导在指导工作时更有针对性。最后,审计部门要通过校报、校园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知识、有关政策和规定等,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理解审计行为,配合审计工作。
2、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根据目前的实际状况和高校自身的特点出发,高校主管部门要制定分部门、分层次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内容包括评价、考核两个指标体系。并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使审计人员的审计评价有章可循,从而降低审计风险,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实效性。
3、灵活应对,提高审计成效
要有计划安排好审计工作,尽量减少突击审计和“成批量”式审计等做法。组织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调换届或离任前三个月,向审计部门送交审计通知书,使审计人员有比较充裕的时间来搜集相关资料和审计信息。同时,审计部门还要将离任审计与届中审计相结合起来,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这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和堵塞漏洞。更有效地贯彻“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从而解决现实中“先离后审”或“先任后审”引发的审计被动、审计配合难等一系列问题。
4、实行审计结果公开
除审计结果中涉及保密的内容外,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公开审计结果:(1)以会议宣读形式向被审计处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公开;(2)在校园网或审计部门内网上予以公示;(3)以校内文件形式下发到全校各学院、处、室、所等二级单位。通过对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开,不仅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发挥了群众监督的作用,而且提高审计的权威性。
5、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算化会计的广泛应用,高校审计部门要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的新路子,促进审计手段现代化。如对后勤服务集团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审计软件等先进技术与被审计者及其部门的财务数据接口连接,进行专用网络审计、在线审计等,从而保证所提取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审计部门因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取证比较困难,所以审计方法必须有所改进或突破。比如,为了扩大学校审计线索的来源途径,可在校园审计内网上公布对学生乱收费、滥发职工福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让知情者有机会提供审计相关线索,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这样使审计人员从蛛丝马迹中获取信息,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提高了审计质量。
6、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降低审计风险
一是要加强审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并有计划安排审计人员进行后续业务培训,才能适应高校审计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二是要借鉴兄弟院校先进的审计经验和方法技巧,才能更好地去化解和避免审计风险;三是要鼓励审计人员进行、申报课题等一些审计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工作,从而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四是要制定合理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尤其在福利待遇、升迁考核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稳定审计队伍并发挥其作用。
总之,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只有高校领导重视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出审计的最大效力。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特别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时效性不强而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不利于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核与评估。
文章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改善的途径,对于提高经济会计审计责任的时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状态以及所做出的业绩进行考核与监管,完善领导干部的监管机制,确保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性。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为重要的就是时效性,一定要针对在任期间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否则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将失去应有的价值,不仅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威胁到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性,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注重时效性,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现状
时点指标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对其在任期间的业绩以及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估,而经营目标运行的最终结果是进行判断的最好依据。主要对资产运行状况、财务效益以及偿债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此来衡量其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但是所有这些指标的衡量都需基于一个时间点,以其在任期间为评判的依据,由此反映出各种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在时间点上却无法有效的掌控,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比较常见。
虽然在某一固定的时间点所发生的经济事项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也仅是反应在其离任以前所发生的事项,审计所得出的结果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事情发生过了但已经无法阻止了,所以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增加了审计风险。
资产追回难度系数较大。基于上一部分的阐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时间点上存在滞后性,往往都是事后才得出审计结果,而此时对应审计事项的领导干部已经在新的岗位任职并且可能已经升迁,所以此时得到审计结果的意义已经背离原有的意图,对于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追回。出现这一问题的原由都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滞后性所导致的,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至关重要。
整改建议和措施难以落实。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无法保证,在领导干部离任后才得出审计结果,通过审计结果所发现的问题都是离任的干部在任期间存在的状况,而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还需要现任领导干部来实施。这在执行力方面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严重影响到企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长期下去在责任界限上会逐渐模糊。此外,这种现象也助长了部分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认为离任后才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以在廉洁奉公方面缺乏自律性,不利于单位的整体改革与发展,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真正意义。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的途径
从制度上保证审计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工作客观、有效开展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行为的各个方面,具有审计内容广泛、时间跨度长、涉及事项多、需关注的层面多等特点。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监督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应从制度上为审计独立性提供有力保证,以确保开展相应审计工作时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任职期中审计。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该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工作。根据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有重大事项或者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开展不定期审计,这样可以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状态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及时发现在任期间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时改进,有利于单位的长久发展。此外,还可以开展离任审计,将其作为任中审计的延续,二者相互结合,可以更加有效的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对领导干部形成一种威慑力,可提高自身的自律性,从而促使其廉洁奉公,保证国家资产安全,真正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开展必要的后续审计。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借鉴常规审计开展必要的后续审计工作,并将后续审计作为制度确定下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可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并通过后续审计的方式来监督和评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从而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结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利用。
适当利用其他审计结果。在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适当利用其他审计的工作成果。可以尝试通过评价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来适当利用其工作成果,依据其所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审计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核实,以提高审计效率;通过利用社会审计工作成果和审计工作底稿的信息资料,帮助审计人员进行判断。
可以适当利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常规内部审计的结果,来了解其经营管理状况及内、外部相关因素,了解任期内相关经济指标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此外,离任审计作为任中审计的延续,可以利用任中审计的审计成果,在其基础上开展工作,以更加全面、有效、及时地评价和界定任期经济责任,并起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资源的作用。
1、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各项财政财务指标、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2、任期内部门、单位账务收支情况。审查预算内外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情况。审查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其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3、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4、任期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5、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和效益情况。6、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有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问题,遵守国家廉政纪律、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针对审计查出的任期内单位、个人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方面等问题,确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经济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计划安排不够切实。一些人事组织部门没有本着“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原则进行安排,而是采取“批发”的办法,凡有调整的领导干部“一揽子”委托审计,造成审计机关任务过重;有的人事组织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已被提拔的领导干部委托审计,甚至把不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也委托审计,造成审计机关难以实施,潜在审计责任和风险。
2、审计实施不规范。现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可依据的操作标准只有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范围广、时效性强的特定工作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基层审计部门只能依照《暂行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自我探索,形成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具体表现为:一是各地操作办法不统一。经调查,各县(区)审计机关都有自定的操作规范,而且各地在做法上也不尽相同;二是实施形式不统一。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有的是单独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的则是同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对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无论是对被审计单位,还是对审计组本身的各环节工作都带来了不便;三是审计结果报告格式及内容要素不统一。目前,审计机关向政府和组织部门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没有统一的文书格式和内容要素,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的操作规范化和应有的严肃性。
3、审计评价不规范。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难把握的问题:一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缺乏具体评价依据。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究竟应建立哪些内控制度才是健全的,如何执行才是有效的?仅凭审计人员经验判断难免有疏漏,会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正确性;二是审计评价缺乏统一适用的量化指标。在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评价时,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性质、生产规模、财会和统计数据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审计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很难把握,最终给审计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带来了难度。
4、审计结果运用不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效果并不明显,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一些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有的该诫勉和打招呼的,没有诫勉和打招呼;有的该调整岗位的,没有调整岗位;移送有关部门的经济案件线索,也未能得到及时查处。这些现象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作用,同时浪费了审计资源。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1、对人事组织工作机制进行创新。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积极探索任中审计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任中审计,前移经济责任审计关口,把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缓解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作用;三是配备配齐机构人员。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并不是权宜之计,必须在各级审计机关设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配齐审计人员,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所必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稳步发展。
2、完善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注重多种审计方法的结合运用,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首先,在审计的内容上,无论何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审计,都应该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审计,否则就会使审计内容显得较为零散,影响审计质量。其次,应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不可擅自简化或更改审计程序,使审计程序能够环环相扣。第三,在运用审计方法时,应注重多种审计方法的结合运用。比如,进行函证查询和外调延伸工作。另外,还可以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
3、积极采取措施,把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的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二是在审计成本和审计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加大审计力度,以降低审计风险。三是强化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
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风险导向审计就是以审计风险理论作为基础。利用审计风险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审计风险进行全面、动态的分析与评估。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特点:审计重点前移。以风险为出发点。在风险审计中更加侧重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证据的内涵不断扩大,证据的来源更加科学化。基于风险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科学的证件作为基础的。尤其是重视外部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单纯依靠内部审计结论的片面性,规避审计风险;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在新常态下领导千部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所以对于集体经济责任界定存在难度。尤其是对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性发展。任何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审计结论。因此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分析程序。并且将分析程序贯穿于整个风险评估体系中。
风险导向应用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容易出现审计主体对审计对象真实性等相关事项评价后。出现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审计主体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因此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价值优势:
有助于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由于在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式发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党政建设。然而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不足容易出现审计风险,例如基于审计人员自身专业素质而导致审计结论与事实不符的现象可能会产生审计主体出现损失,例如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的可能性。因此将风险导向应用到审计中可以清晰识别出审计风险点。从而提高审计质量。规避不合理的审计问题出现。
化资源配置。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时间跨度大,而且审计内容比较多,根据工作经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出于“被审计”的限制,它们往往不会积极配合相关审计工作。例如对于审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询等采取故意拖延或者不理睬的方式。再加上审计人员数量的局限,使得审计工作量比较大。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则可以通过系统分析与评价实现了高效审计。首先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风险进行审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增强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了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利于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现代风险导向的审计不仅对领导任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还关注相关风险的管理。根据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单位经营中所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审计关头前移,做到了主动风险规避的效果。更为关键的是通过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模型可以将各种风险点清晰的展现出来,以此更好的突出重点监督与管理。便于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例如将审计风险点展现出来可以让被审计单位知道自己的风险,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构建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审计准备阶段。二是审计实施阶段,三是审计终结和责任评价阶段。结合相关工作经验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构建有效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基于经济新常态发生。领导千部违纪违法的行为越来越隐蔽,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要不断的创新。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及流程的日益规范,在经济审计中存在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目前的重点就是构建完善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力度。虽然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强化了对重点项目的审计。但是也不能忽视对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因此作为审计部门必须要强化质量监督力度,重视证据的科学性与法治性;另一方面建立审计动态信息反馈机制。基于风险防范的目标。审计机构要及时进行审计质量信息反馈。做到依法审计,增强风险监督的能力。
1.立法层次较低。在我国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等,但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都不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还没有具体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其他有关经济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报告等的规定也不全面。由于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立法层次不高,因此,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很难发挥到最大的功效。
2.独立性严重缺失。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由国家审计机关公务员实行,并将审计结构报告给各级部门,没有独立履行审计工作。这主要是由于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并不是独立的机构。因此,审计的最终结果多少受到地方的影响,不利于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影响经济责任的评价效果。
3.审计标准不规范。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关于审计的各项法规文件存在不一致,比如审计的概念、目标、对象、方法、程序等存在差异。审计的标准、内容存在差异也就导致审计的结果存在差异,不利于国家对审计信息的掌握。
4.执业人员素质偏低。近年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呈现出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主要因为许多的审计人员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与审计要求不符合。这也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效果发挥。
5.事后处理难。部分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不重视,导致审计中不合理的结果处理不及时,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
二、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治理举措
1.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建立合理可行的审计规范体系。(1)制定标准化的审计规范体系。主要是对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等制定出标准的、清晰的、科学的定义。比如说,在审计目的方面,明确其是在于评价离任人员受托公共经济责任的效果;审计的内容方面,以单位财务审计为基础,重点在一些重大的经济行为、重大资金流向的监控情况上。
(2)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重点。审计评价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立足财务审计的经济效益审计,坚持定时定量定性地考核。另外在考核中要抓住重点,从实际出发公正地评判。
(3)建立经济责任交叉和联合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面广,审计过程复杂,因此必须理清审计的思路。各部门间实行分工合作,各司其责的同时加强合作交流,遇到问题时应以及时解决问题为第一要务,相互协作。
2.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培养高素质的审计专门人才。(1)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制度。首先,建立健全审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加强人才的选拔力度,增加竞争性;其次,加强日常和年度考核,激励审计人员自主学习,紧跟时代的脚步;另外,结合审计职业化管理的标准,健全各种考核制度。
(2)要大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鼓励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其次,要安排和组织审计人员及时参与培训;另外,对审计人员培训的形式要多样化,提高审计人员的兴趣和积极性。
3.客观和公正使用审计成果,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功效。(1)严格处理程序,确保审计功效。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构,决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向各部门反映,及时作出分析和总结,从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预防性和警示性作用。
(2)公示审计结果,注重处理效果。加强对审计结果处理的监督,强化审计成果的时效性,深入分析审查结果并且将之公示,才能将审计的作用和功效发挥出来。
(3)强化宣传与教育,重视示范效应。加强关于审计工作的一些宣传,让更多的人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程序等等,另外还要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做宣传,这样才能引起审计人员和社会大众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治理意义
1.有利于客观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履行情况。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重视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有利于增强审计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依法办事,保证审计人员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政府及时掌握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
2.有利于完善干部激励与约束机制,正确评价和选聘干部。其一,明确了审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人员的行为有了规范和约束,从而促进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地开展;其二,可以了解审计工作开展的状况,对审计工作作出有效性地评价,做到奖惩有度。这对审计人员来说既有了行为的约束,同时又有了做好审计工作的动力。总之,能够为审计人员提供参照的规章制度,可以有序地开展工作。
在人类产生之出,就产生了监督,监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结果,能够方便加强管理和控制,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已成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国家对部队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加强,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强调加强部队的反腐创廉工作后,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对部队经济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审计工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部队发展的一大问题,为此,笔者以消防部队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观点和意见,为经济责任审计在部队的深入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和岗位设置不合理
为了加强消防部队的审计作,面对反腐的新形势,消防部队设置了纪保督察科的队伍编制,该科室直接归属于消防部队的纪委和政治处管辖,其审计工作职责主要是针对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开展进行各种部署,并将审计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大队。虽然该科室的设置对于加强部队的审计工作有一定的贡献,但是消防部队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审计专业知识欠缺,由于纪保督察科成员的选任大多数下侧重于纪检方面的干部,他们当中很多干部没有审计方面的知识,对审计准则和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同时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也缺乏相应的培训,这造成了纪检干部在审计过程中积极性不高。第二,工作量大,由于纪保督察科涉及到了督察、纪检、和审计等各种不同的业务,使得督察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缺乏足够的精力,并且也缺乏审计培训的时间;最后,由于纪保督察科成员编制少,有些小的支队不能配齐配全干部,造成审计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的现象,导致缺乏足够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工作效率不高
消防部队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工作效率不高。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缺乏独立的审计部门,消防部队的相关干部在组建审计工作小组开展审计工作时,主要是靠各个部门临时抽取骨干组成。这种临时性的组合使得被抽调的骨干人员面临较多的任务,甚至与他们平常的工作发生冲突,无法为审计组工作预留必要的审计时间,这影响了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部分审计领导缺乏审计方面的知识,对审计准则、审计法规等方面也不了解,没有充分意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消防部队的重要性,导致他们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流于形式,失去了审计的鉴定以及监督作用,无法为消防部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评价及审计结果运用不完善
首先,在消防部队的审计评价方面,由于审计领导对审计的评价主要集中在表面上,没有深层次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也就无法认识到领导决策和财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审计工作人员得出的审计意见针对性不强。其次,在对审计结果运用方面。作为监督部门,消防部队在选拨任用方面,主要的依据之一就是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由于消防部队在干部选拨先于离任审计,导致在选拨干部时对经济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
二、进一步规范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组织结构
为了加强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必须落实消防部队的编制,为消防部队选择合适的审计工作人员,为消防部队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除此之外,对于这些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和指导,定期让他们参与到审计方面的培训中,及时了解审计的政策和法规。定期开展审计培训工作,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项目实践的机会,提升个人审计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具备开展审计工作所具备的一般能力和技术能力。
(二)实现消防部门联合审计机制
由于当前部分消防部队的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程度意识不够,为此,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提升他们对审计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让他们充分意识到审计工作对消防部队的重要性。消防部门的财务部门、装备部门等职能科室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除此在外,消防部队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流程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部队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并且要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搜集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果要有充分的依据,切实提升审计意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科学利用审计成果
消防部队审计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审计工作手册以及消防部队关于审计适用的条款,根据这些法律条款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评价,提升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在审计结果正确性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利用,在干部选拨应用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比如可以将审计成果应用到财务管理、消防部队的廉政建设中来,并将审计结果定期向外公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作者:张玲 刘俐 单位: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考文献:
[1]邓松涛.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特征[J].现代经济信息,2016
(一)审计项目计划不到位存在的审计风险
由于人动无固定规律(换届除外),目前,审计部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大部分是根据组织部门临时委托通知进行的离任审计,只有小部分(主要是任中或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年初通过制定项目计划来实施的。2009年和2010年,我局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组织部门临时委托的项目就占全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项目的85%和88%。而组织部门临时委托的离任审计项目,往往项目集中,数量多且要求完成审计的时间又很短,有的甚至连进行完基本的审计程序的时间都不够,特别是有的责任人已经调离了当前岗位(有的已提拔到新岗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这种不确定性,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难以计划到位,有的势必造成一些离任审计项目审计流于形式,只是走一个审计的过场而已,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权威性要大打折扣,更不要说具有参考价值了。审计部门接受这样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
(二)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审计风险
1.审计程序不到位带来的审计风险。由于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次性安排项目多,且要求完成的时间短,而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力资源又不够,因此,有的审计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就不按合法的审计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的审计程序被忽略或者被简化,特别是由于时间紧,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只有压缩审计实施时间,有的则减少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时间,经济责任审计中这种审计程序的不到位,将为审计的合法性以及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带来一定的隐患,形成很大的审计风险。
2.审计取证不合规存在的审计风险。审计取证不合规不论是存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还是存在于其他类型的审计工作中,都会对审计产生不良的后果,形成审计风险。由于有的审计人员责任感不强,风险意识淡薄,在经济责任审计取证时未做到合规、合法,因此留下了审计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带来审计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工作就是围绕审计取证来开展的,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审计证据,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形成的审计意见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审计披露的事实和做出的审计结论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形成审计风险。实际工作中,审计证据不充分带来审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审计人员忽视基础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环境证据和一些特殊审计事项的取证不充分,未做到严谨细致,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失去了可靠的依据。如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及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或者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的审计建议,有的审计人员由于忽略而没有对以上环境证据进行取证。有的审计人员追求证据数量,忽视了证据的质量,使审计证据代表性不强,难以充分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留下审计风险隐患。二是审计取证相关性不强。由于时间紧导致审计实施不彻底,审计人员对一些隐含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收集的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的关联度不高,关键和核心证据有时未能及时取到,造成审计取证相关性不强,难以有力支持审计结论,形成审计风险。
4.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失真等外在因素形成审计风险。会计信息化使得电子会计数据可以快速地复制、删除、修改,会计信息容易被篡改,使利用会计信息系统作弊变得更加容易和隐蔽;有的单位个别财务人员甚至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有意识的舞弊,甚至着力隐藏严重的经济犯罪,手法隐蔽性较强,使审计人员难以发现,给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埋下了隐患,加大了审计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5.审计人员素质问题带来的审计风险。由于审计人员的素质原因,如查账技能水平低,工作方法不当,财经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等,或者审计组人员内部沟通不够,协调配合不够,审计组长、主审对审计情况不能完全掌握,导致遗漏重要审计事项或隐瞒重要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中存在的审计风险
1.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政府意志有时极大地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对有意向将要提拔或者已被提拔的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就容易产生人为意向性的导向,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2.有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超越了审计范围,脱离了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从而带来审计风险。
3.有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轻问题,重业绩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轻描淡写,对责任人做出的业绩歌功颂德,甚至夸大其词,不实事求是,从而造成审计风险。
(四)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由于有的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差,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索贿受贿;,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做交易,;利用职权拉关系,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也必然会形成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廉政风险。
二、防范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上述风险的现状及原因,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进行防范和控制。
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工作。为避免审计项目风险,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和部署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于无法按照审计程序进行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部门应该不立项,不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合理规避审计风险。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未逢换届时,审计部门应适当计划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或任前经济责任审计;若逢换届时,审计部门应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并由组织部门负责,分期分批对拟审计对象适时通知审计机关,明确工作要求,确保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有效避免审计风险。
3.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严格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这既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要求。应严格法定程序,在审计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将《审计法》贯彻于审计活动的始终,特别要注意加强和完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依法取证工作,在提升审计质量的同时,提高审计取证的风险意识,规避审计实施中存在的风险。
4.分清责任,规避责任风险。为防范会计信息化及会计信息失真等外在因素造成审计风险,要求被审计对象对提供的资料做出承诺,明确划分会计人员责任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有效规避审计人员的责任风险。
5.为规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风险,在作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尽量遵循以下评价原则:
(1)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要客观评价存在的问题,也要如实评价取得的业绩,要避免有所偏颇。
(2)要评价审计了的事项,不评价未审计的事项。
(3)要评价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不评价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