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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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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且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都有过多的阐述,本文在这里就不再赘述。本文是根据作者的建筑施工安全的多年管理经验,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从如何提高安全绩效和减少安全隐患着手,完善和创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罚,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该项制度是尝试性的,肯定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在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是值得尝试的。并经过实际操作和不断完善后,应该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1.安全管理绩效的内涵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是指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管理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摘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安全管理目前有一个误区,就是重结果轻过程,发生安全事故是一个概率性的事件,有的项目一条安全隐患就可导致一个安全事故,有的项目多条隐患也未必最终发生安全事故,这其中存在偶然性的因素,因为发生安全事故由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从长远和概率大小来说,隐患多的项目必然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就高,偶然中又有必然。由于存在偶然性,个别项目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这也是安全工作不好开展的原因。

国家安监总局多次开会发文件强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是健全的,但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考核,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只有做好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安全目标才可能实现,否则靠运气不现实。

3.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打分奖罚制度的设计

安全绩效很难精确测定。现就以公司在建项目每次检查出的平均安全隐患数为指标,大致可以衡量各在建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水平。因为每个月项目的检查次数和检查单位基本上固定,而同一些检查单位对项目安全隐患的关注点是基本相同。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履责,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打分的可操作性,明确相关事宜如下:

3.1考核对象:项目领导、部门负责人。 铁路项目可增加架子队长和架子队技术负责人。考核部门负责人是考核他负责的整个部门的履责情况。

3.2岗位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200元。项目经理定为200元,项目其他领导定为160元,部门负责人定为120元。架子队长和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定为120元。有兼职的按最高职务确定。

3.3规模系数以公司平均每月每个项目能完成的产值700万为1做基准,每增加或减少70万调整系数0.05,最高不超过2。如某项目月产值1100万,则规模系数增加(1100-700)/70=5.71(取5),则则规模系数=1+5×0.05=1.25 。

3.4项目安全业绩以1为基准,除获得安全文明工地、被上级单位通报表彰按要求上浮外,其余不得调整。

3.5各单位按照提高幅度高低排序,奖励靠前的人员。奖励人数不得超过考核人数的50%。当月较上月提高幅度为0(说明当月安全绩效没有提高)原则上不奖励。

3.6本月录入的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包括周检、月检、上级检查等,原则上要录入当月项目所有检查。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每发现一条问题,若整改责任人已按要求整改扣1分,若责任人未按要求整改则扣2分;若为重大安全隐患被上级单位、外部单位通报则扣4分。

3.7岗位奖励金额=岗位奖励标准*规模系数*单位安全业绩。每月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奖罚审批。各单位要按照该补充说明进行考核奖励申报,公司将对符合规定的单位通过审批后,即可发放奖金。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打分奖罚制度的内涵

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打分奖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逐步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它是以检查出的隐患数来量化打分,以本月比上一月安全绩效提高分数作为评判标准来进行考核奖罚的。因为每个部门与安全工作相关性不同,财务、合同部门安全相关性就少,检查出来的隐患肯定也少;工程、设备、安保等部门与安全相关性大,检查出来的问题就多。部门之间无法比较,项目部之间也无法比较,比如房建、市政、公路、铁路存在的隐患各不相同。该制度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思路,就是自己跟自己比,自己这个月与上个月相比,安全绩效有没有提高,安全隐患有没有减少。为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部门的考核只考核部长,由部长来监督本部门人员的履责。因为安全隐患根据安全职责可以很容易归口到部门,但要分解到具体的人就显得复杂了。无法具体考核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的履责情况,这是该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5.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打分奖罚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公司选定10个项目进行了试点推广,项目基本能按照制度考核打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度执行前平均每次检查隐患数(条) 制度执行后平均每次检查隐患数(条) 平均每次检查隐患减少数量

1 项目部1 8.3 5.5 2.8

2 项目部2 6 4.8 1.2

3 项目部3 12.8 8 4.8

4 项目部4 5 4.7 0.3

5 项目部5 7 8 -1

6 项目部6 5.3 4.7 0.6

7 项目部7 6.2 5.5 0.7

8 项目部8 8.7 8 0.7

9 项目部9 14.3 13 1.3

10 项目部10 21.7 14.5 7.2

合计 9.2 7.7 1.5

安全管理绩效效果检查图

该制度实行后,当月在建项目月平均每次检查隐患数为9.2条下降到7.7条,且月重大安全隐患由20条降为15条,实现了预定的目标,控制了安全隐患和确保了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

篇2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港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全港区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更加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篇3

【中图分类号】TU879【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420-02

一、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工程建设属事故多发行业,综合分析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故而安全监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建设监理行业在我国开始发展以来,安全管理就作为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多年的发展带来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1、国内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安全方案”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目前关于监理安全责任的问题仍存在一定的弊端。

2、国际监理行业对监理安全责任的界定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几本新版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以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均有明确的规定。这三本合同条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第4.1条款)。

(2)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对建筑师的职责有十分明确的界定,即“建筑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和材料的复审不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通过了合法的批准”(第4.2.7条款)。AIA中提及的建筑师相当于我国的总监理工程师。

(3)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出版的合同条件中及AS(澳大利亚标准)4000―1997工程项目通用合同条件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也有以上类似说明。

3、我国对监理安全责任的界定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明确在施工中监理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条例等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管理是监理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体人员。因此,作为我们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安全监理工作,以竭诚服务的态度,尽心尽职为现场提供优质服务,配合各方搞好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3、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责任制

(1)明确监理方岗位职责

确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监理员岗位职责,并上墙悬挂。安全监理工作贯彻执行“总监/总监代表制”,其他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作各尽其职,共同履行好安全监理的职责,控制项目安全风险。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总监代表的带领下,树立全员参与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合力实施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2)督促施工方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施工单位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相应人员、相应施工班组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防火消防员、资料员、材料员、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施工班组级员工岗位责任制:生产班组和职工、电工班、焊工班、架工班、井架搭设班、小型机械操作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塔吊起重班安全生产责任制、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与建设方沟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建设方沟通协商,在项目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

①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②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③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④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并督促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制度为以下三点:1)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2)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3)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施行。

⑤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

⑥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和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⑧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⑨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⑩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

②监督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③复核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④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⑤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

⑥参加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安全检查后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讲评会。

⑦配合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⑧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⑨做好施工现场的广泛宣传和教育,抓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力度、勤检查、保安全。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执行,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只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施工方安保体系得督促检查制度

(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3)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4)安全监理日记制度

(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6)安全检查与专题会议制度

(7)安全监理巡视与旁站查验制度

(8)定期安全监理知识学习制度

6、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监理资料的管理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经过科学整理的监理资料会成为监理信息资源,为监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和支撑,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安全监理工作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体现,根据相应的资料可以对安全管理工作做一个直观的了解,并规避相应的风险。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也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工具上,事故类别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如何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所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是安全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1、思想上要树立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以往我们监理工作注重讲三大控制(质量、进度和投资),两大管理加一个协调,在现在的工程监理中,更加强调四大控制(安环、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在工作中,我特别感觉到安全和质量是重中之重,安全工作无小事。

2、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建立以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坚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格式化。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篇4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企业有些人对“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方针认识比较模糊,对如何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质量与速度的关系问题认识不清。一句话就是对加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认识不够。企业的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其实是由于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要杜绝事故,首先必须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坚持“强意识、抓思想、严管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

对企业员工要注重教育引导,在 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夯实安全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专业素质,强化员工预防安全事故的相关知识。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切实打牢员工队伍的思想根基,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使命,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企业最大的效益和永恒的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教育宣传的力度,使员工从确保单位安全稳定、促进全面发展的局面,从关心乘客生命安全的层面,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夯实员工注重安全的思想基础。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自身安全,除了内在的驱动外,还要靠规章制度来约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杜绝侥幸心理,及时制约人的不安全行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时刻牢记经验教训,时刻保障安全生产。

任何一个事故的发生,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客运行业交通事故而言,除了表象上的车辆、驾驶人、气候以及公路状况等直接或间接的原因外,还存在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因此,作为道路客运企业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要明确人员的分工和责任,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制度上固定下来,建立健全由上至下的各层级安全管理网络制度,形成层级、网络化安全监督模式;同时把驾驶员安全行车工作纳入层级工作评价和绩效考核内容,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安全氛围。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使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真正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5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镇社会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证。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2、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目前我镇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少数企业、单位隐患较为严重,整改不及时,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1、各村(居)、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检查、督查,分析情况,制订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它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一岗双责”制。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相关行业和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隐患,把监管的重点放在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夯实基础,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生产经营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依照两个清单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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