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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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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

篇1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iscussion on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Teaching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standard" in valuation of project volume detailed list activity, is the important basis for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of Liaoning Province, in Liaoning province, in 2008, should take "Liaoni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project valuation norm" as the national standard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The preparation of BOQ in 2008,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 Liaoni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project valuation quota " project name, project code, units of measurement, engineering quantity calculation rules for the preparation. After completion of the valuation based on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documentation training, on the basis of engineering pricing software,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of teaching file.

Key words pricing norms; valuation fixed; pricing software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利用施工图计算工程数量并编制工程量明细表清单,投标人按照企业自身技术、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目标,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方法,也是我国目前广泛推行的先进计价方法,是造价员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教学的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必须遵照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文部分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部分以表格形式列出每个清单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根据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在辽宁省应将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作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项目设置,是根据国家《计价规范》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进行设置,结合辽宁省工程量清单实际执行情况,对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了细化,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定额子目。《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项目编码,前九位编码与国家《计价规范》清单规范一致,后三位编码按照顺序做了补充,每一个定额子目都有十二位编码,即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编码。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步骤为:列项、计算工程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列项、计算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列出清单项目;根据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各清单项目工程量。(2)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常规施工方法,从计价定额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按照给定的项目编码,填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分为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1.2.1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技术措施项目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围堰、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等。

在编制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根据常规施工方法进行项目设置,并按照计价定额规定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例如:“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安拆”的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现浇混凝土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 为单位计算。又如:“井字架”的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1.2.2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组织措施项目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等。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相应数量为“1”。

2 工程量清单计价

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为:计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2.1.1 计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清单项目与定额子目一一对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清单项目所对应的定额子目及未计价材料市场价格,计算清单项目的人工费单价、材料费单价、机械费单价。

参考《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按照工程类别标准规定取费计算管理费和利润,计费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2.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根据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各清单项目费,汇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2.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分为技术措施项目计价和组织措施项目计价两部分。

2.2.1 技术措施项目计价

技术措施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2.2.2 组织措施项目计价

组织措施项目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价。参考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按照工程类别取费计算各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3 利用计价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

在完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实训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计价软件编制清单计价文件的教学。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工作量大,功效低,而且易出差错,因此往往不能赶上生产的需要。随着工程计价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工程计价文件得到广泛应用,成为造价技术人员的岗位基本技能。

目前,工程计价软件有多家专业公司的不同版本,这些软件虽然在功能方面有所区别,但运行操作的程序基本相同。计价软件页面包括工程概况、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人才机汇总、主要材料、费用汇总、报表七项,在完成列项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上,快速准确地完成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

参考文献

[1] 张玲.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篇2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市政工程,清单计量

正文: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O8清单规范”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班里完毕的全过程,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工程建设的特点使得工程造价计价具有阶段性,每个阶段的计价都有其固有特性,但各个阶段之间又是相互关联的。“O8清单规范”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的业主自主确定。“O8清单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六个专业。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市政工程分为大市政和小市政。大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小市政是指民居小区、厂区排水及道路、照明工程。常说的市政工程,多指小市政工程。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清单项目构成了工程实体自身价值,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与计价是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常说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要件组成,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相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五个专业而言,是最简明、最清晰、最常见、最容易被理解和接受的。比如一座井,根据详细工程内容,要列出基底垫层、混凝土垫层、垫层模板、砌砖(或者井体钢筋绑扎和砼浇筑)、下排水管、抹灰(或者防渗、防腐处理)、预制盖板安装、井盖安装、脚手架,至少八个清单项目。比如排水管线的出水口,要有基底垫层、混凝土垫层、毛石挡墙(砼挡墙)、排水管口连接、压顶、脚手架、勾缝,至少七个清单项目。这些清单项目在实际计量工作中,会增大工程量计算量,其计算结果对实际应用并无太大意义。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以最终产品为对象,按照实际完成一个综合实体项目所需要工程内容列项。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主体工程项目特征设置的,其内容涵盖了主体工程项目及主体项目以外的完成该综合实体(清单项目)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市政工程根据排水管线、井、出水口、化粪池、水池、水塔等国家标准规范图集,编制清单时完全可以把清单项目列成安装管线N米、检查井N座、八字出水口N处、某#化粪池N座、某m3水池N座、某m3水塔N座,在计量时简化了计算,简单易懂,简洁明了,造价指数清晰。

但同时,对清单编制中项目特征的描述要求更全面、更准确。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对项目特征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使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构成要素,导致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对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因引起的争议,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进。由此可见,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可以说离开了清单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清单项目就将没有生命力。因此,准确的描述清单项目的特征对于准确的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国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市政工程,比如截流干渠工程,关于盖板涵、顶管、甚至小型排涝站等,具有独立专业特征、可以单独承揽施工、可以单独签署施工合同的小型工程,也以整体数量计量。比如盖板涵(方涵、圆管涵等)按N处(道)计量,顶管按N处计量,小型排涝站按N座计量。这一块,我国现行清单规范,除顶管按N米计量外,其余都要按图纸包括的工作内容,一一对应,列繁琐复杂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而在实际计量中,更是繁琐无意,这一条款,有待完善改进。

结束语:“08清单规范”的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的台阶。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的推行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内容需要细化和探讨;而传统定额的观念对于涉及工程项目的有关人员仍是根深蒂固。因此摆脱传统定额的桎梏,领悟并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和应用,是广大工程造价人员必须面临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篇3

一、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熟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工程计价规范、工程材料价格,精通工程识图、工程定额、工艺规范,熟练电子信息化运用、建筑工程软件、计算机算量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实践运用的能力。与过去传统的老式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相比较,现在的工程结算审计知识更加专业化和集成化,要求审计人员运用上述专业知识进行工程价款审核。具体讲工程审计人员应当精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与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江西省工程计价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钢筋计算规范》等建设工程类专业性知识。

二、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量的能力。工程计量包括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定额规定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如清单挖土方和定额挖土方的工程计量分别是实体体积和放坡加工作面体积,平板和有梁板的工程量分别是单板量和梁、板合并量,层高在2.1米以上的利用坡屋顶应计算全面积等。反之,不熟悉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定额含量等就会计算出错、重复计算、算量不准。同时计算机软件算量具有缩短工作时间、计算准确、效益高等优点,现代审计人员必须掌握和运用这些软件,才能去计算、检查、审核送审的结算工程量。

三、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价的能力。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社会平均水平测算的,工作内容相同的直接按照定额套取,项目特征不相同的参照相似的定额套取,没有类似定额套取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根据市场人材机等行情自行测定的能力,总之工程的单价要合理。反之,定额套取错误、定额套取不合理、单价测定不准等,都会对工程的结算价款产生影响。如装饰工程中一般抹灰和零星抹灰单价相差较大,项目计价时若是混淆,结果就相差很大;再如清单计价为综合单价,包括项目特征描述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结算时若还计取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计算项目特征描述内的项目费用都是错误计价。同时在遇政策性人工调整、材料上涨、物价波动较大等因素时,应当按规定调整工程单价。

四、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费的能力。定额计价模式按照工程的相应类别以及当期的费用构成正确选择计费,清单计价按照工程的相应类别以及自报的管理费、利润和规定的风险,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管是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对于工程价款结算,都不应计取当期费用构成表以外的费用。

篇4

1.突出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是必须执行的条文,绝对不能打折扣。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根据新的形势发展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例如:新《规范》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范围,要求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同时“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2.新《规范》与现行法规融于一体

新《规范》中的竣工结算这一节共14条,全部为新增条文,其中1条强制性条文。新《规范》这节的制定,涉及4部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和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该节第1条规定了竣工结算的办法原则。亦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该节第2条,规定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总承包人对竣工结算的编制负责。

3.内容全面,贴近现实

新《规范》的内容全面,贴近现实,它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各个方面――工程量清单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建设工程招标报价的编制、建设工程承、发包施工合同的签订,含合同价款的约定;到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和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使每一个计价阶段,都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项的设立,更与国际惯例接轨,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

4.凸显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新《规范》则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仅负有核实的道德义务,并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完整形,均应由招标人负责。即使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我国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适应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它在工程建设中的广泛应用,必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对在我国建立起一个更加有序地建设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注意事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索赔、签证费用在暂列金额中列支,但应另列项。

2.计日工:用于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投标人投标书、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3.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其准确性指:数量不算错;其完整性指:不缺项漏项。

4.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指的是同一建设项目下不同单位工程(不同单体建筑物)中分部分项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5.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一是项目特征必须描述。二是工程内容无需描述。

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6.对其他项目清单可进行补充,如在本规范第4.8节中竣工结算中,就将索赔,现场签证列入了其他项目中。

篇5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list of quantities of bidding a bit, and then compared the 2008 edition of the rate standard "and the 2003 version of the rate standard", then the edition of the rate standard of conditions of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owner and bidding related problems and reference for everybody.

Key words: the 2008 version of the rate standard "; For the bid; To the list of quantities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方法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实用的。2008年7月9日,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但是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的应用时间不长,尤其是与工程招投标的结合,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缺少应用的经验,特别是业主和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招投标的关系和具体运用上还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和盲点。

1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特点和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就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其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活单价”的形式出现,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和客观的反应实际情况。

22008版《计价规范》与2003版《计价规范》比较

首先,从2008年工程量计价规范的内容来看,坚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力度越来越大。工程量清单从大的方面着手,划大计算单位,落实细微的质量要求,真实反映了工程实际,为把定价自交给施工企业提供了可能。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现场情况等因素;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其它方面的因素,如投标单位自己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分包计划、资源安排计划等。这些因素对投标报价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而且对每一项招标工程来讲都具有其特殊性,所以应该允许投标单位针对这些方面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以使报价能够比较准确地与工程实际相吻合。

第三,清单报价实施5年来,最为困惑的就是有许多工程量清单在特征描述上的不完整、不到位,使工程造价人员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组价工作中无所适从。2008年新规范的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作为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列出,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而在2003年规范中,并没有对项目特征作出明确规范。

第四,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以来,一直是贯彻统一项目编码和统一项目名称的原则。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层出不穷,新的项目也就因此而不断出现,但规范在编制时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涵盖这些因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项目,因此,新规范首次提出了补充项目编码的概念。

笔者认为这是2008年新规范的一大创举,不仅规范了现有工程项目的编制标准,而且为工程计价规范今后的发展作了铺垫,也为我们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作提供了更灵活、更方便的途径,是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标志。

308版《计价规范》条件下建设方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问题相结合

1)设计阶段保证设计图纸、文件的深度和质量,减少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根据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编制的实物工程量清单,因此,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质量,首先要保证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的质量,为实物工程量清单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以减少因图纸的错、漏、缺等现象而产生的计价失误。

2)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前完成设计会审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是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就施工图纸做详细的说明。介绍施工图文件总体情况、设计文件使用说明、特殊工艺要求、建筑工艺结构、工艺设备等各专业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部分。

3)严把清单编制工作关,减少招标后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直接依据,其对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对技术规范的明确程度直接影响投标报价的质量和施工过程的管理。因此,清单的编制工作一定要严格把关,减少因清单编制工作不详尽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造成变更频出的现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遵循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的“四统一”原则。

此外,建设方也应仔细研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投标控制价,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等。

408《计价规范》条件下施工方如何做好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

1)企业内部相关人员一定要花精力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增加的各项新规定以及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项费用的组成等。不论是投标阶段还是施工阶段,都需要有懂工程量计价规则的专业人员。

2)针对市场的变化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完全、彻底地抛弃“定额”,而是取消“量价合一”的“统一定额”,企业应有自己的内部定额。国家定额、各省市定额可以反映出社会同期施工水平,为投标报价提供依据。

3)建立高素质的投标机构班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想要在短时间内快速、准确地报价,并争取在投标竞争中胜出的话,建立一个强有力、内行的投标机构班子是必不可少的。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构建企业自身的投标报价系统,掌握市场动态,积累相关信息资料,在取得招标文件后能立即组织人员,组成投标工作班子。

4)进行投标决策。投标时,根据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考虑竞争的激烈程度,还要分析投标项目的整体特点,按照工程类别、施工条件等确定投标策略。作为投标者不一定每标必投,要分析业主的招标择优标准。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还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此外,施工方还应了解所有竞争对手,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更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改进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根据市场行情不断调整、优化内部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控制企业成本。

参考文献:

篇6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后,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与传统的招标与投标方式相比,能够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弱化标底的作用,承包商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根据本企业自身的优势进行竞争,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能够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由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的转变,不仅仅只是招标与投标方式的改变,在清单招标与投标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推行清单计价招投标还处于试行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值得探讨,需要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这种方式为参与工程招投标各方更好的适应,才能有力地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的深入发展,为全面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铺平道路。

一、统一规范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

目前,我省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并且一般规定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不能做出修改,只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在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严格规定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项工程量和工程特征计算总价。但是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同,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熟练和理解程度也不同,对工程量清单特征的描述更是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也各不相同,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这些不够明确或不够清晰的地方,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了发生纠纷的活口。

二、正确界定合理最低报价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简单易行,给招标投标双方留出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并缩短了投标人制作标书的时间和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有利于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克服了系统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具有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个别成本差异大,加之评定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单价及总价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漏项,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这一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掌握,争议大,能否由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出当地的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各类工程控制性指标,有待于有关部门研究探讨。

三、科学地确定评标基数和合理的基准价

正常情况下业主一般比较关注工程总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除技术标外,总价在经济标中所占分值一般在30%以上,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评标工作中,拿经济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来说,评标价或评价基数的确定方法,通常采用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最低投标报价者得分最高甚至报价得分超出其他投标人较多,即使技术标得分低,甚至工期、质量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中标。

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评价基数才有实际意义,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也有待研究探讨。

四、研究适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以后,企业不再把全国统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唯一依据,而是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和所撑握的信息自行组合单价计算总价,工程合同价格调整以中标价为准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首先,报价表中的单价或总价没有统一的及相对应的价格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各方面均认同的计价基础,索赔的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把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参照标准?

其次,如果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企业可以承受的能力,合同价格如何调整,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工期和质量,能否确定一个合理的波动限度,这个限度如何设定,需要认真研究。要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格调整的原则条件。

目前,我省通用的合同文本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前由国家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局编制的,在以定额计价的模式下较为适用,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需要重新完善。在合同执行中,业主的工程量清单和承包商的报价作为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双方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能够友好协商并合理处理好变更和索赔,这是使得合同得到较好的履行的保证。要做到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使招标的成果得到落实。

但是,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示。

首先,有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是建设双方以及有关方面管好工程,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的重要保证。

其次,要改进工程付款办法,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争的局面,而低于成本价格竞争的问题也难以避免,它将直接导致“恶意低标”。

再次,要尽快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并结合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工程保险包括业主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投资的市场风险;也包括承包商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施工的风险。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五、总结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停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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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来说,它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等进行有序竞争,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

2. 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

2003年,建设部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这是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第一次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出现,初步实现了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这标志着一个崭新阶段的开始。由于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现处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初步阶段,推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和不全面

招标人因为能力有限或者为了节省时间,往往不能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类似工程计算法:个别招标编制单位为省时省力,用类似工程的工程量乘面积之比的办法来编制工程量清单。

(2)招标图纸不详细:招标人为了工程建设进度,采用初步设计图纸招标,施工节点、设备安装等没有施工详图,导致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清单特征描述不全面,从而产生双方合同纠纷。

(3)编制人员的资质和经验问题:现阶段,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施工经验及管理经验不足,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诸多因素考虑不周,有缺项漏项现象发生。

2.2 清单计价依据问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政府的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让企业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积极地在竞争中形成价格。其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但是,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施工企业,并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所以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他们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则其报价没有竞争性,不能反映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等,这种做法实质上还是传统上的定额计价模式,只是表面形式的变换而已。

2.3工程风险问题

工程风险是指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导致其施工现场人员伤亡,工程本身和施工现场的材料、待安装设备及其他财产受损,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和其他不测事件。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时刻面临着各种风险,而施工阶段的风险最为错综复杂,最具多样性,比如计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管理风险、合同风险、技术风险等。承包商和业主在工程建设期间往往会忽略了以下问题:

(1)业主及承包商为了省钱,应该投保的工程险种却不投。美国、英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工程保险机制度比较完善,其工程投保率都在95%以上。而我国目前除推行强制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其它险种均是自愿投保的。比如由业主负责投保的工程一切险、第三种责任险,由承包商负责的承包商施工设备险,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要上,业主和承包商为了省钱,经常抱有侥幸心理而忽略风险问题。

(2)为了降低投标价中标,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对于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应由其承担的风险却不考虑。业主为了规避风险,在合同条款中采用“无限风险”将人工、材料、机械的涨价风险全部强加给承包商。

(3)担保制度不够完善。担保制度可以加强对建设工程当事人严格履约的约束力,降低追究违约责任的成本,转移当事人无法承受的风险。目前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设定的担保制度有投标保证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保修担保。在实际发包承包活动中,对于建设单位有利的投标保证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应用比较普遍,而对于承包单位有利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在我国应用的范围和力度较小,加大了承包单位的风险。对于工程保修,建设单位往往是在工程结算时扣除5%的质保金,等到工程保修期结束后再付给承包单位,这样就会增加承包单位的财务成本。

3.工程量清单计价问题的防范措施

3.1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问题的防范措施

对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不准确和不全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提高工程量清单的质量:

(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对影响工程计价的项目特征一定要描述清楚,并与图纸保持一致。

(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应依据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招标人不应采用初设图纸招标,减少合同纠纷。

(4)编制时间是保证工程量清单质量的条件之一。招标人不应过分地压缩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让编制人员有足够时间熟悉图纸,对图纸中不明确的地方能与设计单位沟通,各专业之间能相互沟通,保证工程量清单不缺项漏项、不重复。

(5)保证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的“三审制”,即校对、审核、审定。

(6)快速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及能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行,需大批既懂工程又懂造价的复合型人才。

3.2建立企业定额,解决计价依据问题

建立和制定企业内部定额,应在一定资料积累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思想做指导。施工企业定额的建立和制定,可按下列步骤建立:

(1)参考国家统一定额,并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组织、技术水平、科学管理水平科学地测算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包括实体项目消耗量和措施项目消耗量。实体项目消耗量就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其中材料消耗量应包括施工时的材料损耗率,机械的消耗量应包括机械摊销率。措施项目消耗量就是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所采取措施的消耗,包括模板的选择、配置和周转,脚手架的合理使用与搭拆,各种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等项目。

(3)发挥企业自身优势,自行制定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其中人工单价可按工种分类;材料可分为实体消耗材料和措施项目周转性材料,实体消耗材料按照市场价建立数据库,周转性材料则建立市场购买摊销价格库和市场租赁价格数据库;机械台班则建立市场购买摊销价格库和市场租赁价格数据库。

(4)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制定各种费用标准,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等

3.3工程建设风险防范措施

不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不应夸大风险而萎缩不前,也不能贪图利润而对风险疏忽大意而酿成大错,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认真分析评价风险危害的严重程度,采取恰当的防范和转移措施,化险为夷,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3.1推广工程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保险险种单一,保险费用较高,主业、承包商风险意识不强,使得工程保险得不到广泛的推广,保险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虽然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是自愿保险,但是为了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建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联名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其发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3.2 加强招标投标管理

为了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加强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查,对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的双方承担的风险范围未明确的,或招标控制价中应计取风险费而未计取风险费的,应不予通过。投标单位也应加强自身的投标报价管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中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3.3.3完善担保制度

为了体现合同的公平性,发包商在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同时,也应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从而降低承包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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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目前,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量与规模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快速向高大方向发展。随之产生的围绕工程造价计价方面的矛盾或纠纷随处可见。究其原因,几乎无一不与工程合同管理有关。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正是以合同约定为依据而实施计价管理的。全面贯彻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旨在将工程计价融入市场竞争机,使之更有助于工程计价控制,有利于维护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真正提升工程建设效益。与此同时,对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密的要求。从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签订至合同执行,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才能为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消除造价纠纷创造条件,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一、紧抓工程合同管理,以有效管理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造价,对于某个工程项目而言,是指将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而本文所说的工程造价,不论对于建设方或是施工方,主要指建安工程造价。其中,工程的承包价则集中于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约过程中形成与确定。在工程招标与评标活动中,无论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还是选择综合评估法评标,都将围绕工程造价展开,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合理中标价为合同价载入建设工程合同,确认了某工程最原始的工程造价根据。工程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价款拨付、调整与竣工结算等全部的管理内容,形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计价的重要法理依据,支撑后续施工全过程的计价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迅速有效地解决计价纠纷,均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发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安工程产品、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合同,其主要内容是约定工程合同价款。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攸关合同主体各方利益,招标人在拟定招标文件中必须高度重视合同条款的编制质量,充分满足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清单计价规范等法规要求,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照各工程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发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自身条件及市场因素,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以严谨、周密的作风,重点商量约定涉及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工程计价定额、合同综合单价调整、设备材料价差调整、变更签证、调整结算等最易产生争议或纠纷的条款,明确约定计价调整范围和调整办法,明示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与风险比例,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一一载明,以加大合同的可操作性。而不能掉以模糊,给执行合同增加难度。不得隐含索赔条件或隐藏漏洞。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合同,从源头上杜绝纠纷隐患。约束承包双方各尽其责,确保工程合同的有效实施。

二、避免或減少造价纠纷,完善合同管理是关键,

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的酝酿、洽商等准备工作是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和有效履行的基础。但是,由于受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施工周期长、环境地质条件差、施工工艺复杂、施工材料多样等特性以及市场因素影响,势必给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挑战。当原有的一些合同条款与工程计价实际需要不相适用、或意愿表达有差异,在执行计价过程中可能存在争议时,则应结合原合同条件进行补充或调整,以进一步完善合同,深化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管理缺失而引起造价纠纷。

由于原合同条款不足或疏漏、前后不一致或因工程项目变更调整等原因导致同一合同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将影响造价控制或工程计价并可能产生纠纷的,合同管理方可以启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及时汇同合同当事各方沟通协调,在原合同框架内,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采取补充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说明等措施延伸合同内涵,逐步充实合同和完善合同管理,对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合同管理难或执行合同难的问题与计价纠纷,是十分紧迫和需要的。对合同条件的适时调整充实,同吋也兼顾扩展控制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的完备性,更有利于日后的相关计价纠纷处理。

三、充分依据合同约定,合理处理好造价纠纷

工程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能是约束合同当事人各方的经济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其中,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各类工程计价争议,是合同管理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近年来,我国致力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了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要的工程计价办法改革。按计价规范的解释,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而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无论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格还是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相应计价依据进行编制,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除规定费用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同时包含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在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包含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固定不调整,而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这就是说,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准确、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准确合理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报价的重点是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完整合理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严格执行计价规范、正确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我们根据清单项目特征进行列项组价,再回过头来复核清单项目特征,确认综合单价完整组成。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就必定引起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争议,产生计价纠纷。因此,完整准确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才是最终形成合同协议书签订时的合同单价,它在合同约定内是固定的。

当然,清单的准确、完整性责任在于招标人。而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中产生漏项甚至错误的责任则在投标人了。划清了责任,才能积极消除纠纷隐患,有效管控计价纠纷。分清是非,得以妥善外理分歧或纠纷。

(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另一最容易引起计价争议的表现为如何合理分摊价格风险和执行风险比例。现以材料、设备采购为例,材料和设备采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大,其比重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于钢材、水泥、砂石等用材份额大,价格高昂、主要受市场物价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按照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结合施工阶段实际来商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在合同中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所有风险都有承包人承担或承担无限度风险。业主与承包商均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及时掌握最新的施工情况和材料价格走势,结合分析已有的价格资料积累或同类工程价格管理信息,对材料。设备采购予以准确合理定价。同时通过跟踪服务,约法三章等措施,规范合同管理不留活口。着力扼制有约不遵、有法不依的行为,杜绝工程计价争议苗头,控制工程造价。

(三)、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变更签证或索赔,是最常见、最容易产生计价纠纷的突出因素。有变更必有签证,必然产生索赔。索赔主要为工期、费用两个方面。无论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必然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应变化。由于变更工程计量和计价方式多为业主和承包人的争议焦点,在此,笔者以为,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积极防止发生计价纠纷,应当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上下功夫,增强变更事件预测控制。从深入细化施工图设计着手,力求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内容少变更甚至不变更,更要防止盲目变更。对发生了的变更应当迅速落实变更指令,缩小因工程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详细而明确载明变更的计价方法、定价原则、取费标准等内容,并界定变更责任,强化合同约定管理,预防产生扯皮或争议。对于影响不大且变动价款数额较小的项目变更,可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证,快速处理争议;而对于影响工程计价较大的变更,如建筑结构变更,还需经过设计方的书面确认后,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落实工程价款变更。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而产生的索赔。必须查明索赔性质。索赔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理赔。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在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同合同条款中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对于非自身原因或过错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理应向责任方提出要求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的环节,必须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将索赔条件写入合同,支撑具备正当索赔理由的索赔纠纷事件获取充足证据得以合理处置。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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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6. 009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6- 0014- 02

1 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型产业,为了在建筑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必须注重建设工程计价方法的研究。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计价方法是定额计价法。它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反映了我国消耗量的平均水平。在定额计价下,企业缺少定价的自。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往采用的定额计价模式由于其固有的单一性、僵化性、一成不变性,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建设工程领域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的资源非常稀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社会生产率。于是清单计价应运而生。建设部的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自此我国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标志着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根据施工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将已经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各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市场调研、资料分析等准备工作,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自主报价。招标单位依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的一种计价模式。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有如下优点:

(1)市场定价代替政府定价,将定价的自交给企业。充分体现了“企业自主定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特点。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下长期稳健地发展,就必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企业优化管理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并注重在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2)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清单计价中,各投标单位拿到的工程量清单都是一样的,这保证了他们有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起点,同时也避免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盲目压价、弄虚作假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各施工企业的利益。清单计价在选择中标单位时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潜在的中标人,故各投标人不会因为其他外部因素而缺乏竞争的机会。

(3)实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合理分担”。由招标人提供量,投标人报价。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双方权责对等。清单计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招投标人的地位的相对平等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我国与国际接轨。全球经济一体化告诉我们,想要在建筑领域获得更大的效益,就必须与国际接轨,清单计价模式使得我们更快地融入国际竞争的大环境,提高了我国的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3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单位工程造价的组成不同。

清单计价: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定额计价:单位工程造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由此可知,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将施工过程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即措施性消耗)分开,这就要求企业制定更具有竞争力的施工方案。

(2)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不同。清单计价计算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所标注的尺寸进行计算,不得任意增加或者缩小,以免影响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而在定额计价中,施工企业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工程量。比如在计算基础挖土方量时,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垫层宽度×挖土深度×垫层长度。而在定额计价中,工程量根据企业施工方案的不同而不同,如果企业按实际情况需要放坡的,其工程量为放坡时的实际工程量。

(3)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同。清单中企业的投标报价是根据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并结合市场价格信息制定。而传统的定额计价中人材机的消耗量是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人材机的单价则是依据工程管理造价部门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4)工程项目的划分不同。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具有较大的综合性。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不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者措施。如编制清单时,不再分人工土石方和机械土石方,而定额计价的划分特别详细,按照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等划分为几千个项目。

4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发展及建议

随着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出台和实施,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专业划分更加精细,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同时,可执行性更加强化。这为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但是在这种计价模式下,我们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有这样一个实例:发包商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有一列项为整个项目在停电的情况下需要继续赶工所需要增加的费用,但却忽略了有一部分工程由于其本身条件的限制,在其施工的过程中一直要有照明等措施。也就是说在考虑停电的情况时要将该部分工程减掉,但企业却忽略了这一点,结果造成业主损失了50万元。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建设单位,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同样,清单计价下各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定额的竞争。但是我国的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在计价时还套用各地区颁布的消耗量定额。这就要求各投标人要注意整理和分析资料,总结以往的经验,编制符合自己企业情况的企业定额,增加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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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2(a)-0178-01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征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它有如下特征,能够消除以往计价模式的一些弊端。

(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满足了工程招标投标的需要。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4)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5)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报价的项目构成、单价组成必须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增加了报价的可靠性,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6)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即量由发包方或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误差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

2 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称《计价规范》)实施以来,新的计价模式给予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必须对一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1)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与《计价规范》不配套的问题。

概括地说,“清单计价”是一种市场化的计价方法,其实质并不是“工程量清单”本身,“清单”仅仅是一种计价的表现形式、只是实现这种方法的一个载体而已。换句话说,我们长期使用的“定额计价”同样可以编制成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它同样可以成为一种以定额原则计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是“合同计价”,清单只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之一,不同的合同基础会产生不同的清单单价。只有规范而完善的合同文件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可操作性。

(2)评标方法不适合清单计价的问题。

要完全实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初衷,即“企业自主定价,市场形成价格”,就必须要有能促进企业合理竞争的评标、定标办法,也就是说要运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来评价和选择中标人。而目前我们运用的评标定标办法的竞争机制是不规范的。主要体现在:第一,采用抽签的方法限制投标人的数量。第二,在评标定标中普遍采用非市场经济的方法选择中标人。这些不规范的选择投标人的方法,严重制约着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的竞争机制必然产生不规范的清单计价。

(3)《计价规范》本身不完备、使用不便的问题。

从上述有关单位反映的情况来看,《计价规范》本身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编码位数太多、清单项目划分太细、项目特征描述太细、措施项目的划分不合理以及强制使用的工程标准太高等问题。这些都是制约清单计价推广应用的障碍。

3 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建议

(1)制订完整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范本。实行定额计价时,造价管理机构主要是通过制订和维护定额来进行造价控制和管理,那么,实行清单计价时,造价管理机构就应当制订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因此,建议制订一套完整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范本”,包括的主要内容为投标人需知、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规范(按不同的专业工程分别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同时,全面修改简化现行《计价规范》形成新的“清单项目划分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然后将这三个主要文件作为一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在国有投资工程的招标中强制执行。更为重要的是可有效地、公平地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活动的有关规定都可列入合同中进行规范。

(2)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方法,真正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国际上影响比较大的合同模式如FIDIC合同条件、英国的ICE合同条件以及相应的价格形成机制,都是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先进经验和方法的总结,在世界上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如今我国加入WTO已五年多了,建筑业的国际化和市场化将大大提高,建筑市场及建筑产品计价方式将面临更大的冲击。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方法,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应对国际挑战,已成为我国造价管理改革的捷径和方向。

总之,《计价规范》的执行过程,贯穿于工程计价的各个阶段之中。建筑施工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熟练掌握《计价规范》,了解市场价格信息,积极研究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并运用好施工合同这个“武器”。只有这样,才能够应用好《计价规范》,也才能尽快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这样一种新的计价模式。

参考文献

[1] 周和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与发展研究[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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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

1 设计图纸深度问题

设计图纸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其质量、深度直接影响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但目前普遍存在建设工期较紧,在招标阶段以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替代施工图进行招标,往往导致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列项不全、工程量以估算量代替等问题。投标人不能客观地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工程量变动风险,也会影响到施工组织设计、措施费的列项及计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图纸深化后势必产生大量设计变更,进而出现大量新增项目。而新增项目需合同双方重新进行估价,造成双方分歧、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2 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但目前我国大多数业主不具备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一般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广初期,造价咨询单位也处于新生期,其技术力量、造价人员的思维跟不上传统计价模式向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造价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仍停留在传统预算编制层面,再加上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熟悉、缺乏必要的现场调查以及缺少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等因素,导致了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可能存在子目不全、工程量计算错误等问题。另外,项目特征作为工程量清单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和结算的基础。项目特征描述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投标人报价以及施工期造价控制。造价咨询单位如在某些项目特征描述上不完整,会导致投标人报价无依据、在结算时对此子目的综合单价存在争议;而在某些项目特征描述上过于详细,不仅会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较多,而且施工中项目特征中个别特征的变动就会导致该子目综合单价不适用。因此项目特征既要明确表述影响综合单价的重要特征,又要兼具实用性、包容性。

3 计价依据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基于共同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技术及管理实力,依据自己的企业定额进行自主报价。但目前我国大部分施工单位没有企业定额,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报价仍基于当地政府的定额,然后企业领导凭拍脑袋进行一定优惠,造价人员在优惠后的总数上对投标报价进行人为的调整、拼凑,编制出的投标报价并不能客观地体现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甚至明显低于成本价。在实施过程中不合理的综合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严重的会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工和交付。

4 评标环节问题

目前评标一般只对投标报价总价进行评价,而对少则几十项、多则上千项综合单价不加评价分析或者仅抽取占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分析。这就给投标人进行不正当竞争、压价竞争或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不平衡报价提供了空间,而施工单位中标后则对严重低价的综合单价项目采用停工要求重新协商价格,或者做通设计院工作进行设计变更而达到原综合单价不适用的目的。目前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渐成熟,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广泛地推广应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不正当竞争,导致投标单位为中标恶意压低投标报价,因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投标单位基于企业定额自主报价,这就造成评标专家无法判断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二、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采取的对策

1 采用施工图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方案设计阶段的方案调整和决策时间,尽早确定方案以便于设计单位开展后续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应重视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纸送审制度,自身技术力量不足可委托咨询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招标时施工图的深度、质量较为接近实际,也保证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即达到基本稳定。招标行政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招标报建、备案环节对项目立项、招标图纸进行审查,坚决杜绝采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进行招标。

2 采用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主要适用于传统计价签订合同的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我国正在推行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56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其中给出的合同条款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相配套的,它明确了量价分别由发承包双方承担、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新概念均给出了相关约定,并对变更估价、价格调整等进行了约定。建设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首先可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条款完整,然后可结合具体项目进行细化完善,通过合同更好地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投标单位也应组织人员学习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改变传统定额模式下按图施工、结算的观念,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做到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均考虑进入综合单价报价。 3.3 积极引导企业定额编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我国建设行业与国际接轨进行的一项改革,因此长远发展来看,投标单位以自己的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参与竞标是必然趋势。施工企业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的推行为契机,积极组织技术、经营、造价等人员,结合本企业已完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企业技术实力,编制企业定额。通过企业定额的编制,不仅能够发现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而且也能够意识到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利用和充分改进,对宏观的建筑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也是贡献。另外,传统定额模式下政府定额主管部门也应转变管理观念,改变单一地测算社会平均水平、编制定额等管理职能,积极鼓励企业编制定额,为企业编制定额提供指导;通过指导企业定额评审、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案等逐步积累工程造价基础信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统计分析接近于成本价的市场指导价,更好地为评标提供参考。

3 推广电子招投标

传统评标模式下,评标专家不能对投标价格的构成、综合单价进行评价,即使以招标人员组成清标小组辅助,也不能实现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地、客观地评价。而电子招投标不仅可以解决评标阶段可以实现工程量清单构成分析、不可竞争费分析、不平衡报价分析等,有效地保证了评标质量,而且将恶性竞争堵死在招投标阶段。另外,电子招投标可使得投标人相互间不了解、不与招标人接触,可以减少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规范建筑交易市场。

结束语

作为与国际接轨的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目标的。虽然在实施推广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招投标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监管等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必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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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投资体制和建设工程计价改革的深入,人们更加注重建设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的实际效果。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在建设工程造价分析控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缺乏科学合理建设工程造价指标体系的情况下,人们往往凭经验来估计、评判、控制工程造价,有很大局限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正确制定和合理使用对于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度、对建设项目的合理评估、正确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探讨编制工程建设造价指标,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的工程建设造价指标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 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重要作用

工程造价指标,同许多定额一样,都是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相适应的多次性计价的产物,是为编制、审查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和投标报价等提供有关数据,也是人们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工程造价资料的一个积累、分析和运用,为建设活动提供造价控制的一个有力工具,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建设前期阶段,是投资估算的直接依据

在项目前期阶段,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设计任务书等环节,这个阶段通过下图(各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可以看出,一般在初步设计结束时,影响投资的程度为75%,而到施工开始前,通过采用有关技术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10%,而投资估算是项目立项和审批的重要基础数据,也是立项后投资控制的源头,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直接依据就是工程造价指标;

1.2设计阶段是推行限额设计、选择设计方案的重要指标

工程决定建设以后,工程造价的重点就决定于设计阶段。应用工程造价指标,可作为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在保证各专业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分配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从而控制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1.3招投标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预结算的重要参考指标

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投资的绝大部分支出花费在这一阶段,对工程预结算准确性要求更高,应用工程造价指标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做出判断,为在招标阶段确定投标报价,在施工阶段分析工程投资实施的优劣提供参考,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

2 工程造价指标内容

工程造价指标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投资支出的技术经济指标,其范围涉及建设前期、建设实施期、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的费用支出,内容因行业不同而不同,一般可分为建设项目综合指标、单项工程指标和单位工程指标三个层次。

2.1 建设项目综合指标

建设项目综合指标是指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从立项筹建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单项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预备费等。

我国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大多数是由国务院各部委或中央级专业公司制定的,其投资估算指标的种类非常多,如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原化工部颁发的《化工装置投资估算指标》,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颁布的《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等,我国各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内容和表现形式,结合各自行业的特点各有不同,应具体参照其编制的原则和使用说明执行。

2.2 单项工程指标

指按规定应列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单项工程内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生产工器具购置费和其它费用。单项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生产设施:指直接参加生产产品的工程项目,包括生产车间或生产装置;

(2)辅助生产设施:指为主要生产车间服务的项目。包括集中控制室、中央实验室、机修、电修、仪器仪表修理及木工等车间,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危险品仓库;

(3)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及通信系统以及热电站、热力站、煤气站、空压站、冷冻站、冷却塔和全厂管网等;

(4)环境保护工程:包括废气、废渣、废水等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及全厂的绿化。

(5)总图运输工程:包括厂区防洪、围墙大门、传达及收发室、汽车库、消防车库、厂区道路、桥涵、厂区码头、及厂区大型土石方工程;

(6)厂区服务设施:包括厂部办公室、厂区食堂、医务室、浴室、哺乳室、自行车棚等;

(7)生活福利设施:包括职工宿舍、住宅、生活区食堂、职工医院、俱乐部、托儿所、幼儿园、子弟学校、商业服务点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

(8)厂外工程:如水源工程、厂外输电、输水、排水、通信、输油等管线以及公路、铁路专用线等;

建设工程估算指标较粗,如果能有更细的技术资料和单项工程指标,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单项工程,使用单项工程指标分别估算各个单项工程的造价,再估算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固定资产调节税等,最后综合成为整个建设工程的造价,这样就比采用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更为准确了。

2.3 单位工程造价指标

这一层次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称为概算指标,它是比概算定额更为综合和概括的一类定额,它是对各类建筑物以建筑面积、建筑体积或万元造价为计量单位,对构筑物以座为计量单位,对安装工程以台、套等为计量单位所整理的造价、人工、主要材料用量等的指标,其主要是以单位建筑或安装工程为估算对象,能列入独立设计和施工的工程项目的费用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特征: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规模、结构特征、装饰特征等。建设规模包括建筑面积、层数、檐高基底标高、地下室面积和层数,群楼面积、塔楼面积、裙楼层高、塔楼层高等;结构类型包括结构质式、基础类型、土方状况、地下水情况、墙体材料类型等;装饰特征包括门窗类型、楼地面、外墙面、内墙面、天棚面的装饰做法、屋面及防水、保温材料等;

工程特征可以反映造价指标差别,特别是对于不经过技术处理的工程造价资料,可以根据工程特征来体现造价指标的变化规律,更好的服务于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估算,更快捷地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做出判断,也只有对工程特征描述清楚,工程造价指标数据才具有了使用的前提条件和意义;

(2)造价费用构成指标:包括总造价指标、费用构成指标。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指标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划分,也可以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它费用划分;

(3)建筑面积工程量指标:指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费的工程量的反映,主要包括土石方、桩基、混凝土基础、混凝土柱、混凝土梁、混凝土梁墙、混凝土楼板、混凝土楼梯、阳台雨棚、楼地面、内墙面、外墙面、综合脚手架、满堂脚手架、里脚手架、其它脚手架、基础模板、柱模板、梁模板、墙模板、楼板模板、其它模板、砌体、门、窗、防水工程等;

(4)建筑面积主要工料指标:指建设工程项目人工及材料的消耗量,包括人工、钢筋、混凝土、水泥、模板、枋板材、砌体、瓷片、石材、玻璃、乳胶漆、铁件等;

2.4 一般性工程造价指标

除了以上几种工程造价指标外,一般性工程造价指标对于我们判断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如建筑与结构的造价比、不同专业工程造价比率、层高不同的建设工程土建造价的影响、单位生产能力投资额、工艺设备投资与项目各专业工程投次百分比等等。

简单的说,工程建设造价指标就是在生产建设活动中的不断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的一个不断反复提高的过程,工程造价指标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根据不同的建设阶段和使用者的要求,工程造价指标的形式和内容也是多样的,但它们的目标和作用都是一致的――服务于新的建设项目的造价的控制和确定,指导人们新的建设项目实践;

另外,随着社会经济及投资体制的发展,建设工程计价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计划统一管理的定额计价变为“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计价,特别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基本形成,计价方式的转变,市场自主定价模式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建设项目的主体的多元化,对工程造价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招标方、施工方、供货方、政府建设部门、设计方、造价咨询、代建单位等等,做为建设项目参与方,都对工程造价有着不同的影响,对工程造价也有着不同的认识,这样对工程造价的需求也就不同,不仅工程造价指标变的越来越重要,对于不同的建设主体,作为工程造价经验积累和总结的工程建设造价指标的方式和应用也会有很大的不同,都决定了工程造价指标多样化。

3 工程造价指标的表现形式

因工程造价指标层次的不同,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一般以项目的综合生产能力的单位投资额表示,如元/T、元/KW,或以使用功能表示,如医院可容纳的床位,以元/床表示;

(2)单项工程指标一般以单项工程生产能力单位投资表示。例如,变配电站:元/(KV•A);锅炉房:元/蒸气吨;供水站:元/M3;办公室、仓库、宿舍、住宅等房屋区别不同结构形式以元/ M2表示;

(3)单位工程指标一般以如下方式表示:1)房屋:区别不同结构形式以元/ M2表示;2)道路:区别不同结构层、面层以元/ M2表示;3)构筑物区别不同材质、管径以元/M、元/座等表示;4)对安装工程以元/台、元/套等;

(4)一般性经济指标:各部分费用构成、各专业所占比例等以百分比表示。

4 工程造价指标的应用

工程造价指标的应用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根据其内容和层次不同而不同。它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指标,由于工程造从的单一性和多样性等特点,不可能与拟建的工程的建筑特征、结构特征、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完全一致,因此在选用工程造价指标时要十分慎重,仔细阅读工程特征,选用的工程造价指标工程特征与设计对象在各个方面应尽量一致或接近,不一致的地方要换算,以提高准确性。

如果设计对象的工程特征与工程造价指标一致时可以直接套用;

如果设计对象的工程特征与工程造价指标的工程特征局部不同时,要对指标的局部内容进行调整后再套用;

用工程造价指标测算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虽然准确性差一些,但其工程量的计算工作很小,节省了大量的定额套用和工料分析工作,速度很快,这也是工程造价指标的编制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2]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Z].

[3]刘学贤,张伟星,等.建筑师设计指导[M].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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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主流做法,它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由于它的广泛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实用性,相信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继续存在下去。我国已经开始推行招标投标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但是我们才处于最初的阶段,还不是很完善。笔者根据我们在工作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投标应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为投标的各个单位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基础。说它公平主要是体现在工程量清单它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数量的明细单,并且由我们的招标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这样就能保证了投标单位竞争的一致性。它减少了由于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候出现的偶然性技术误差,从而导致投标失败,这就为我们招投标提供了最基础的平等公平的原则。这不仅仅简化我们在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同样节约了时间,更是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劳动。

1、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更能够突出企业的自主性。它有利于投标的企业在报价的时候充分的考虑招标文件所完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所有费用,可以把我们企业的进度、质量以及管理技术等方案体现到清单项目的报价中,可以更加明显的突出企业的综合实力。

2、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风险的承担能够合理的分担开来。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由于它自身的特性,所以对于工程的不确定性和变更因素等,使得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有很大的风险。而我们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可以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和单价付风险责任,至于工程量的变更以及计算错误等都不用负责任,这样就能够使风险的分担合理化。我们可以采用责权制度,这样子权利和义务都可以相互对等。

3、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可以使标底被淡化,更加有利于对标底的管理与控制。在以前的传统招标投标的方法中,我们关注一直是标底,而我们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就可以把他作为招标的一部分,是公开的。所以标底的作用在招标的时候被淡化,而且对评定标的影响甚微。从而标底被泄露这一负面影响就可以被彻底消除了。

4、工程量清单对于企业的成本能够更加精心的进行控制,能够促进我们企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定额库。我们中标企业可以根据中标和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可以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等等进行综合统筹分析;对于方案的可以选择最优方案,使自己的定额库逐步被建立,我们可以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调整和优化,从而提高企业的自身发展。

5、工程量清单计价更加有利于我们对工程索赔的控制。在以前的招标方式中,一般都是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这种现象我们屡见不鲜,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技术措施费等。而在工程清单计价投标中,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会因为数量的变化、施工过程的难易程度和施工技术措施的差别而调整,所以大大减少了不合理索赔的发生。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综合单价组价

从理论上讲,我们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它简化了风向计算工程量,在计算规则中则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则,这样我们的计算规则也就简化开来,我们的综合单价为竞争而形成了市场价格。但是由于在实际施工中因为缺乏清单子目市场价格有效积累以及变动率参考,所以我们目前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上仍然是根据定额为基础的定额计价。

2.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中的项目特征描述

从理论上讲我们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标的时候,我们统一由业主方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我们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的法定依据。所以我们对于清单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子项目的描述都很重要,但是我们要求把工程量清单中的设计都要描述一遍,包括材料的规格、品牌以及品种等一切的资料。虽然初衷是好的,但是我们在实际招标的阶段就很难确定,这不仅加大了我们造价人员的工作强度,还为以后的结算留下隐患。

3.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工程变更的实施与结算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项目的变更分为两种,一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整体发生变更,另一种则是清单项目中某些项目特征发生变更,如果某些子项发生变化,则变更变得极为棘手。

4.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评标及不平衡报价

在我们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我们要注重投标企业的不平衡报价和一些项目的不正常报价问题。在目前的定额结算的模式下,工程结算时候会按照实际的发生情况来采取结算。这就跟我们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不同的,因此对招标以及评标有了更加高的要求。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及招标文件的漏洞把工程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是没有错的,但是对象对于业主来说,就需要在评标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着手控制工程造价,不会再结算的时候有了大额的提高。

5.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方的最高限价

在目前我们所实施的工程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它一般是由当地的造价咨询根据地方的定额和市级工程造价信息编制,并且跟着这个设定拦标价格。这种情况对于我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的初衷是想违背的,这很容易被招标作弊钻空子。

6.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我们根据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我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是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我们都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还缺乏必要管理与详化,加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管理主体上还有待完善,可能造成国有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应该配套出台详细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详尽的指导价格,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设更加优质的公共建筑。对于此种情况,因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标,综合单价无变更不作调整,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可以在结算时调整,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时则无权调整价格,此种情况也应该引起业界的足够重视。

四、结束语

总体来说,我们要向解决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或大或小的问题,必须要我们招投标企业和企业完善自身的硬件条件,还有就是提高人员的素质。国家加强有关部门的招标市场的体制管理,才能够完善我国的建筑招标市场,才能够真正达到工程建筑市场公开公平以及城市守信的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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