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自然灾害具有的主要特点

自然灾害具有的主要特点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1:4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自然灾害具有的主要特点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一、我国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

1.自然灾害覆盖面广。突发性自然灾害主要分为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七大类。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所遭受多种多样的自然灾害几乎囊括了世界自然灾害的主要类型。洪水、旱灾、地震和海洋灾害发生的频数最高,占全部自然灾害的90%。

2.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居于世界首位。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灾害多发期,各类自然灾害年发生频率在时间序列上呈整体上升趋势。自然灾害对经济造成严重破坏,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

3.灾害的破坏力和造成的损失巨大。近年来,自然灾害的破坏力和影响范围呈递增态势,灾害损失程度不断增大。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了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2010年以来,我国爆发了多次自然灾害。2010年年初新疆连续遭受9次大范围寒潮冰雪天气过程;西南五省区遭受秋冬春连旱;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强烈地震;6月中下旬南方11个省份遭受洪涝灾害;8月7日舟曲泥石流;7、8月我国大多省份出现洪涝灾害。2010年上半年,全国受灾人口2.5亿人(次),死亡3514人,失踪486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44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029.4万公顷,绝收面积304.6万公顷;倒塌房屋90.7万间,损坏房屋301.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113.9亿元①。

4.自然灾害的地域分布呈不平衡性。我国自然灾害的区域分布主要呈现东西分区,南北分带,区内、带内集中分布于生态环境脆弱带的特点。受季风影响所造成降水条件变化而产生的灾害(洪涝、暴雨等)主要分布于东部季风区。地震灾害主要分布于新构造运动活跃的板块缝合线附近及地质构造带上,如东部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喜马拉雅地震带以及华北、西北和川西地震带等。

二、自然灾害产生巨大破坏的经济根源

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和灾害损失日益加重,这与自然地理环境变异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其根源在于我国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不适当的生活方式和难以持久的经济发展模式密切相关。

1.庞大的人口基数。在全球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中,人口膨胀居于首位,同时也是其它问题产生的病根。目前我国人口数量已超过13亿,据对资源承载力的研究显示,合理的人口承载数量应为9.5亿人;按温饱标准计算,理论最大承载人口为15~16亿人②。由于人口数量多,人均资源数量相对较低,一些地方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乱采滥挖、过度放牧,导致生态失衡、环境恶化。

2.掠夺型的增长方式。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分别是1978年和1952年的93.4倍和559.1倍,但经济高增长是建立在能源、资源大量消耗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基础之上。湖泊对于泄洪有着重要作用,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面积缩小9570平方公里,蓄水量减少516亿立方米③。粗放型增长模式加重了生态环境的负担。

3.防灾、减灾能力相对较低。尽管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前列,但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落后,减灾资金投入不足。长江中下游中小型水利工程大都建于50—70年代,规划、设计和施工水平较低,工程运行时间较长,水利设施维护严重不足。2009年,全国水利基础设施投资1427亿元,占当年全社会固定投资0.63%④。西部地区经济条件有限,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薄弱,汶川、玉树地震之所以造成重大破坏,除了地震本身级别较高外,还与这些地区建筑设施抗震级别较低有关。

三、自然灾害对经济的影响分析

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和地域上相对集中,财产密度增大和价值膨胀,自然灾害损失直线上升,对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自然灾害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直接损失、物价波动、外部失衡和贫困人口增加。

1.对局部影响严重,对宏观经济整体影响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分析表明,自然灾害很难对国民经济构成根本性扰动。从国外的经验看,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直接损失约1140亿美元,占当年日本GDP的2.5%,15个月内日本制造业恢复到震前水平的98%,百货商场和78%的小商铺在18个月内恢复营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未对当年国内经济产生太大影响[1]。2010年上半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113.9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88%,占同期GDP的1.22%①。自然灾害对经济的影响也有“积极”的一面,灾害发生以后消费需求相应增长,有利于扩大投资、提振经济。

2.短期内可能导致物价上涨,但出现持续通胀可能性不大。自然灾害对经济的影响最可能是导致通货膨胀。从其影响途径看,主要有三种:一是灾后重建的债务负担累积财政赤字财政施压,中央银行大量发行货币缓解财政危机货币供给超过需求通货膨胀发生。二是灾害导致社会产出减少(主要是粮食类)社会总供给小于总需求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发生。三是灾害导致社会产出减少(主要是粮食类)影响通货膨胀预期粮食价格上涨推高物价,通货膨胀发生。

就第一种途径而言,自然灾害的直接损失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考虑到我国财政实力雄厚,自然灾害尚不足以造成较大规模财政赤字,灾后重建的债务处理不会影响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出现较大变化。

就第二种途径而言,我国粮食已经连续6年丰收,粮食库存充裕,目前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储备总数量大约在2500万公斤,远远高于联合国规定17%~18%的粮食库销比,现有储备足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最值得关注的是第三种途径,即自然灾害出现后可能产生粮食减产预期和通货膨胀预期,反过来通胀预期又可能干预影响粮食价格走势,甚至导致通胀。从历史经验来看,1998年我国长江、松花江等爆发洪水使人们产生通胀预期,下半年大米的价格较上半年上涨了16%。2010年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产品期货受天气因素影响大幅走高,从短期看通胀预期可能导致CPI出现上涨。随着国内政策措施的实施,通胀预期会逐步消除,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并引致通胀出现的可能性不大。

3.对进出口的影响微不足道。自然灾害的爆发势必导致受灾地区产品出口下降,重建所需材料的进口增加,二者叠加影响可能造成外部失衡。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国内供给能力非常强,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缺口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及时调剂,既不至于影响国内出口,更不可能危及国际收支平衡。

4.贫困人口短期内有所增加,长期因灾致贫的不多见。从以往的经验看,自然灾害的影响具有不对称性,收入水平较低人群受灾害影响更容易陷入贫困。但每一次大的自然灾害过后,政府部门必然组织大规模的捐助活动,支持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组织外出务工和入学培训,有利于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提高自我生存能力,避免因灾致贫。我国的社会制度体现出极大的优越性。

四、政策建议

自然灾害发生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关系,自然灾害影响会波及经济平稳运行。如果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难以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应对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既要着眼当前,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又要立足长远,研究制订治本之策。

1.建立持续发展的方式,实现资源、环境和人口协调发展。一是在生态移民工程、扶贫工程、农田基础设施、旅游资源开发、农村工业化中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考虑人口和资源的承载力,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的产权制度,将人口和资源的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二是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扩大决策的民主参与性,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民主监督,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减少生产生活对自然资源的破坏,用法律法规制度来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

2.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力度,减轻自然灾害的破坏程度。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兴修水利基础设施,加大避灾场所建设,提高居民住房抗震等级;二是充分运用现有的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监控、评估与预报水平,为防灾抗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三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立安全减灾基金制度,完善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投入体系。

3.健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救助能力。一是建立减灾救灾一体化指挥机构,统一配置各种救灾力量和资源,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势,保证救灾应急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完善物资储备,强化技术支撑,有效控制灾害事态、化解险情和降低损失;三是完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扩大自然灾害保险种类,及时足额补偿灾民损失,减轻国家和地方财政的负担。

篇2

2精算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分析

2.1精算标准下的可保风险

在保险经济学文献中,对风险的可保性有大量的研究。对于一般风险而言,传统的可保风险理论主要是从精算或者数理统计的角度分析的。保险经济学大师卡尔H.博尔奇(KarlH.Borch)于1974年提出判断风险的可保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1)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2)风险潜在损失是否过大。(3)损失概率与大小的模糊性(ambiguity)。斯科特E.哈林顿(ScottE.Harrington)和格雷戈里R.涅豪斯(GregoryR.Niehaus)提出影响风险可保性的成本因素主要有三方面:(1)保费附加成本,反映了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和资本成本。(2)逆向选择。(3)道德风险。休斯顿于1964年提出可保风险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有大量同质的风险单位存在,这是大数法则应用的前提条件。(2)风险必须是纯粹性风险。(3)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随机的,即风险损失是不确定的。(4)风险单位是相互独立的,即保险标的不能同时遭受损失,风险的发生不能是相关的。即不存在承保人责任积累问题,以满足“大数法则”的统计假设。(5)保险费应是被保险人在经济上能承受的。(6)风险的模糊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可以控制在一定程度内。瑞士再保险公司在巴鲁克柏林(BaruchBerliner)的基础上,分别从保险统计与精算、市场状况以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提出了可保风险标准,见表1。

2.2精算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分析

显而易见,对于“风险/不可确定性、损失事件、最大损失、平均损失、损失频率、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标准,自然灾害风险均不满足。(1)自然灾害风险的突发性不满足风险的可测性标准。自然灾害的发生在时间上和地点上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统计上难以做出有效的判断,因此存在模糊性。罗宾M.霍加斯(RobinM.Hogarth)和霍华德昆路德(HowardKunreuther)通过问卷式调查,研究了保险精算师在针对模糊概率与非模糊概率时做出的不同决策,结果表明,当风险是模糊的时候,精算师制定的保费远远高于非模糊的风险,则计算出保费可能高于精算公平时的价格。(2)风险个体的高度相关性不满足损失事件相互独立性标准,地震、洪水、风暴潮等会影响十分广大的地区,可能使几个省(市)、数亿人同时受到不利影响。(3)从最大损失和平均损失的角度来看,世界每年平均自然灾害损失达数百亿元,自然灾害风险产生的损失是全球保险业难以承受的。损失的严重性不满足的最大损失是可负担以及平均损失适中的标准。(4)自然灾害风险的损失频率较低,也不符合频率较高的标准。(5)从保险统计精算的逆选择因素考虑,在私人保险市场中,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可以预料,处于高风险地区的人们更倾向于购买保险,而低风险地区的人们不愿意购买,使得保费按照高风险地区的风险制定,又进一步将低风险地区的人们赶出自然灾害保险市场。同时,道德风险会对自然灾害保险产生不利影响。当投保人购买了保险后,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激励进行风险防范,而因为自然灾害损失发生后很难确认并且损失数额有可能被夸大。

2.3采用数量方法,通过对自然灾害风险成本的测算分析自然灾害风险是否可保

假设:H为自然灾害灾害强度因子、F为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V为被保险财产的脆弱性因子、IV为被保险财产价值、EPL为预计的期望损失、D为财产的损坏比例。显然,D=H×V,而EPL=D×IV。于是,保险公司的年平均损失:EL=F×EPL=F×H×V×IV。EL就是保险公司经营自然灾害风险的纯保费P,而保险公司的总保费PT还需要考虑经营费用Exp、股东回报P股东和再保险成本R,以及不确定性附加U(损失不可能每年按平均值发生,保险公司需要应对坏的年份)。因此,PT=P+Exp+U+R+P股东。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经营自然灾害风险,在于是否能够预测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损失强度,以及再保险成本R和不确定性附加U的大小,当R和U很大时,PT可能很大,自然灾害保险可能没有有效需求。U的大小与保险公司对洪灾的了解有关,模糊性越大,保险公司对洪灾造成的损失越难估计,其不确定性附加就会越大。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传统精算理论上分析,自然灾害风险不符合可保风险标准。

3市场-社会效用标准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的拓展

历史上存在许多曾经被认为无法保险的风险在后来也找到了解决的方法。①在卡尔H.博尔奇所举的关于早期的商业通讯卫星及喷气飞机开航的承保例子中,可以看出在保险实务中,人们对那些没有经验记录来估算损失,而且一旦出险损失巨大的标的也能很好的承保。另一方面,古老的海上保险同样没有任何历史损失数据,却同样早就存在,并于17世纪后在英国伦敦得到了稳定发展。他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一份保险合约,那么合同中的风险就可以定义为可保风险。国际上绝大多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都包含自然灾害风险或通过批单形式加保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可保风险理论无法解释。可见,精算理论基础上的可保风险是从技术层面上规定理想状态下的可保风险标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缺乏损失记录,损失严重,严重的逆向选择等只是自然灾害保险在市场上难以运作的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

3.1市场角度下的可保风险

雅菲和拉塞尔指出自然灾害风险要求保险公司要保持大量的流动资本,而制度因素(会计准则、税收等)却制约了自然灾害保险的发展。保险公司不仅要解决时间风险,还要解决平滑的保费收入和不稳定的自然灾害保险支出的匹配问题。现代自然灾害保险的主要问题是能否取得额外的资本以对自然灾害风险上层损失支出进行融资。因此,自然灾害风险的可保性问题不是保险问题而是一个资本问题。以Arrow-Borch经典风险模型为基础的经济理论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下,保险市场的竞争将促使风险的帕累托有效率分配,同时所有可分散的风险通过互利的风险分散安排可以消除风险。风险将会集中到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并且经济中的残余系统风险会被在风险管理方面有比较优势的保险人或投资者承担,也即所有的风险都是可保的。由此可见,风险的可保与否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其数理特征或精算假设,关键在于风险转移机制和市场结构的安排是否能够实现风险转移和优化分配以实现帕累托改进。即风险的可保性可定义为:凡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与风险转移相关的保险方案如价格,为保险双方所接受,保险交易发生并成功实现风险由被保险人转移至保险人,并使各方从风险转移中获得效用改进,那么该风险就是可保的。

3.2社会效用角度下的可保风险

社会效用所指向的范畴十分广泛,包括法律、道德、公共政策等。例如,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有当一项风险事件本身是合法的风险且法律上也允许转移的时候,才被视为可保风险,风险转移必须要遵循监管的框架。可保风险的社会效用标准多数情况下是由政府通过公共选择机制来做出的,它能够以多种方式实施。我们将实施的基本类型分为禁止、提倡和参与。其中,参与依据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间接参与和直接参与。政府可以对违反公共利益的特定风险的保险加以禁止,如对惩罚性罚款的保险;可以对符合公共利益的特定风险的保险大加提倡,如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也可以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间接地参与到某些特定风险的保险运作之中,如某些国家的自然灾害保险;甚至可以通过组建机构直接地参与到某些特定风险的保险运作之中,如政策性保险、社会保险。从自然灾害风险本身的性质来看,具有准公共物品特征,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在不同程度地干预自然灾害保险市场。比如,美国很早就发起并建立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其加利福利亚、佛罗里达等各州也都建立起州政府支持下的地震或飓风自然灾害保险计划。在欧洲,很多国家的政府都构建起政府与私人保险市场相结合的自然灾害管理体系。因此,可保风险的社会效用标准具有强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同精算标准相冲突,也以其为准。

3.3市场-社会效用角度下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保性——“可保风险”的拓展

显而易见,自然灾害风险不符合精算标准下的可保风险标准,本应被排除在可保风险范围之外。但是由于自然灾害问题的特殊性,现实中政府对于自然灾害问题公共选择的结果是通过私营-公共的合作关系或多或少地参与管理,按照上述标准,也就是说,政府的干预扩展了可保风险的边界,自然灾害风险是社会效用意义上的可保风险,在政府的参与下,其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结果是,最终成为“保险供求双方可以为之达成交易的风险”,即可保风险。

4自然灾害风险的损失分散机制

在保证与风险转移相关的保险方案如价格,为保险双方所接受的前提下,拓展可保风险边界,开发出一系列拓展可保界限的工具与技术,建立整体性的自然灾害损失分散机制(见图3),对自然灾害保险经营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这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通过居民、自然灾害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资本市场以及政府作为自然灾害保险风险损失分散主体,构建自然灾害风险的整体性分散机制[8]。

4.1直接保险——居民和保险公司损失分散

对于自然灾害发生概率较高,损失额度较低的风险可以采取直接保险,并设置合理的免赔额、共保比例、赔偿限额等,规定居民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份额。(1)免赔额和赔偿限额。免赔额的设置应该与保险条款相配合,既要避免大量的小额赔款,降低赔付成本,又要让居民有能力承担,同时又要充分反映出不同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的不同。赔偿限额使得居民承担了限额以上的损失。在新西兰、日本、土耳其的地震保险计划中,都设置了限额。设置限额的作用是:降低自然灾害保险系统所承担的总风险;保证了社会公平和自然灾害保险基金使用的有效性。(2)级差费率和浮动费率。通过设置保单条件,如除外责任和保障范围、级差费率和浮动费率制等,激励投保人采取积极的风险减轻措施(riskmitigationmeasures,RMMs),这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在此基础使保险与RMMs相结合,开展自然灾害保险,自然灾害风险才能成为可保风险,才能发挥出最大作用。(3)保险损失补偿。保险公司依据自然灾害保险基金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对保险条款项下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份额。

4.2共同保险——保险市场损失分散

共同保险是指数名保险人对于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期间,与同一要保人共同缔结同一保险契约。显而易见,共同保险可以免除由个别保险人自行独立承担巨额经济损失而分由多数保险人共同承担,以此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使自然灾害保险的经营更趋于稳健,同时更可扩大业务的承保空间。同时,所有参加共同保险的保险人均将自己所签单业务纳入共保体制,然后再依各共保人承受比例分予各共保人承担,这种先汇集所有保险人的不同业务加以集中处理方式,即是风险管理理论所谓的“风险组合(combination)”或“风险融合(pooling)”,它除有助于风险单位数量增加外,还可达到平均危险的目的。最后,由于保险经营采取共保方式,保险人可事先约定特定承受比例以限制本身承担的责任,使承保业务品质能确保于某一平均水平。此外,由于保险人对共保业务仅承受某一成数,危险单位数量自将随共保成数约定而自动切割呈倍数增加,如此自可增加危险单位数量。由此可知,共同保险有助于自然灾害损失在保险市场上的风险分散。

4.3再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损失承担

自然灾害再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有效机制。自然灾害再保险有利于保险市场形成业务联合抵抗风险、分散风险,从而较好地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由于自然灾害再保险业务的建立,自然灾害再保险原保险人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不仅形成了联合的巨额保险基金,增强了整个保险业应付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而且形成了全社会风险分散的网络,使风险在更大的范围之内得以分散。(1)对巨大风险有效分散。当保险人承保的某项业务保额巨大,而标的又极少、风险非常集中时,保险人可将超过一定标准的责任分保出去,以确保业务的财务稳定性。接受业务的一方,可视自身情况将业务全部留下,或留下一合适标准的责任额后,将超过部分转分保出去。这样,一个固有的巨大风险,就通过分保、转分保,一次一次地被平均化,使风险在众多的保险人之间分散。损失发时,庞大的再保险网络可迅速履行巨额赔款。再保险这种对固有巨大风险的平均分散功能,是直接保险所不具备的。(2)对特定区域内的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分散。与固有巨大风险责任不同,有些风险责任是因积累而增大的,其特点是标的数量大,而单个标的的保险金额并不很大。这种积累的风险责任是由于大量同性质的标的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可能由同一事故引起大面积标的发生损失,造成风险责任累积增大。例如农作物保险,可能因洪水、风暴、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袭击,致使某一领域内投保的财产全部受损。对于这类积累的风险责任,通过再保险,可以将特定区域的风险向区域外分散,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显然,这种从地域空间角度来分散风险的功能是直接保险难以具备的。(3)对某一时点的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分散。对于单个保险人来说,即使长期经营的财政稳定性是良好的,但就某一单位时间来说,所承担的洪灾风险责任却显得过于集中,在某一时点发生的洪灾损失可能会抵消多年的盈利,造成财务的不稳定。在此情况下,通过再保险,保险人就能将其所承担的某一时点的自然灾害风险,从纵向(即时间方面)及横向(即标的数量方面)两个方面进行双重分散。(4)通过相互分保,扩大风险分散面。相互分保是扩大风险分散面的最好方式。相互分保的特点是:保险人既将过分巨大的风险责任转移一部分出去,同时又吸收他人的风险分入,这样,使该保险人所承担的总的保险责任数额变化不大,却实现了风险单位的大量化及风险责任的平均化,因而实现了风险的最佳分散,财务稳定性得到很大的提高。

4.4自然灾害保险证券化——资本市场损失分散

由于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皆连续不断地增加,导致保险业与再保险业者因为资本不足而面临严重的破产威胁。由此引发了一场传统再保险经营理念的变革,资本市场出现了一种新型金融工具——自然灾害保险证券化(securityofinsurancerisk)——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stransfer,ART),使得自然灾害风险在资金雄厚的资本市场上分散。如同再保险为一般保险公司提供额外的承保能力来源一样,资本需求降低了,自然灾害保险证券化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的产物,它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承保变得更为容易,并且保险的价格更加容易接受。它的主体思路是通过发行基于自然灾害保险的证券,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代替传统风险承担者如再保险公司,将自然灾害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是保险公司负债证券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仅使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承保的自然灾害风险在整个金融市场得到分散,承保能力大幅提高,而且可以为投资人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其产品主要有:自然灾害债券(catastrophebonds)、自然灾害期权(catastrophefutures)、自然灾害期权(catastropheoptions)、自然灾害互换(catastropheswaps)、或有资本票据(contingentsurplusnotes)等。

4.5财政救助——政府“最后再保险人”

篇3

近些年来,世界各国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处于地震带上的一些国家,如印尼、日本等,都饱受地震、海啸等侵袭,每当自然灾害的来临,都会造成无数生命的损失,同时也为国家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因此,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发达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建设应急广播系统就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这一系统的建立可以在第一时间向人们提供最新的信息,使人们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我国也应该向发达国家学习,从国情出发,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应急广播体系,笔者将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1国外应急广播的发展状况

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较早,因此当前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并且在多次的地震灾害中都发挥了显著的效果,可见应急广播系统的建立已经充分的发挥了其自身的价值所在。我国也应该从中吸取相关的经验,并为我国应急广播的发展所用,从而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应急广播体系。下面本文从几个国家在这方面的发展情况入手进行分析,从中得出一些有助于我国发展的启示。

1.1日本紧急警报系统

首先不得不提及的国家就是日本。众所周知,日本位于板块的交界处,因此经常会发生严重的地震以及火山爆发等灾害,严重影响到民众的生产生活,并且每一次地震发生后都会损失众多的人口。为此,日本建立起了一个紧急警报系统,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在第一时间进行预防,这一系统的建立确实具有显著的效果。当气象厅预测出可能会发生地震灾害后,就会通过电台以及电视台向家家户户的收音机以及电视发送控制信号,通知人们做好相对应的预防工作,电视以及收音机中就会自动的播放相关的警告信息。在多次发生的地震灾害中,事实证明,该系统确实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并且在灾害紧急警报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建立起紧急地震速报,每年日本会发生大大小小的地震多达上千次,这一预防系统的推出改善了日本经济以及生命损失严重的问题,这都要归功于对地震的紧急速报,才能使人们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既保护了个人的人生安危,也保障了个人财产不受损害。灾害紧急报警系统的建立主要是对地震进行预防的系统,首先地震的传播速度非常快,每秒钟可达到5km甚至是7km,在二次地震灾害发生时的速度也可以达到每秒3-4km,由此可见,其威力是巨大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系统的工作流程作出简短的说明。地震预警系统察觉出地震可能出现的信号后,就会传输到气象厅中,这时气象厅的工作人员在经过确认后就会将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输给电视台,电视台在加入控制信号的基础上,将地震即将发生的信息传输到家家户户,确保每一户人家都能够接受到信息,并且不间断的播放警告信息。时间短,响应快是地震预警系统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在此基础上,时间是挽救生命的第一准则,越早的争取时间就会挽救无数人的生命,因此在今后我国的应急广播体系的发展中,应该向日本进行学习,掌握这一地震预警系统的相关技术。

1.2美国紧急警报系统

在美国,应急广播系统的建立主要是通过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进行管理的,当发生紧急事件时,全体进入一种警备的状态,总统会向广大的民众播放相关灾害的预警信息,该系统的使用对于美国这一大国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经常会在美国的一些灾难大片中感受到这一预警系统的作用,该系统在实际的工作中也是如此,如果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紧急报警系统就会发出相应的信号,这样总统就能在第一时间发表讲话,向广大的民众信息,美国并不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因此这一系统的主要作用就是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一旦真正的发生灾害,对于美国的打击将会是巨大的,我国应该向美国学习的是做好充足的预防准备,这样一旦出现灾害时,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紧急预警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结合了广播、电视台以及卫星等,将信号发射给这些主流媒介后,应急广播就会启动,并采取一级警备的状态。白宫中会设有一个相关的系统,在这一系统的基础上,可以将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输给紧急事务管理局一级相关的管理部门,再将信号传播到各个州的电视台、电台中,24小时对信号进行监控,并且及时的转播最新的相关消息。美国这一应急广播的主要特点是速度快,信息的接收面广,并且每一级在工作的过程中都具有清晰的条理性,能够做到临危不乱,因此具有更加安全、可靠的特点。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多向美国学习,从美国灾害的预警系统的特点中学习到相关的知识。

2国外应急广播的特点

国外的应急广播系统确实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值得我国学习。例如在流程上,都是循序渐进的进行,而不会出现混乱的状态,每一级别都具有自身的工作,这样就大大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准备工作效率,这与事先做好的预防方案是分不开的,正因为有了如此高效的流程,才会有效的降低了人为干预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为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此外,向上文中提到的美国、日本等国,都在区域性的控制上进行了详细的设计,这一设计是根据灾害发生区域的不同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因为大部分灾害都是在局部发生的,如果在全国性的范围内进行预警,就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同时重点区域的预防工作也很难开展,这样在区域性设计的作用下,可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随着现代化科学成果的出现,为应急广播系统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现代化的多媒体设备可以实现信号的全方位覆盖,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传播信号,有效的提升了预警系统的覆盖面积,保证人们能够接收到相关的灾害信息。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应急广播体系的成功,来源于统一的标准进行约束,这是基础性的工作之一,有助于进一步发展应急广播体系。

3发展我国应急广播的思考

3.1我国应急广播的特殊性

近年来,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社会公共事件也时有发生,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应急广播系统依托于广播电视覆盖网络,我国广电体制与国外有很大区别,导致我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既可以借鉴国外部分经验,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3.1.1改革开放初期,为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曾采用中央、省、市、县四级办广播电视的方针,这在当时发挥了非常关键的历史作用。近年来,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系统整合的不断推进,“四级办”的模式也在不断改变,广播电视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各地形成了一定差异。应急广播体系需要统一的调度管理,如何适应“四级办”的管理体制,需要进行特殊的考虑。3.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紧急警报的主体;《关于“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国办函[2007]68号)规定,气象局负责预警信息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并为各部门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作为应急信息一个重要的渠道,要与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气象部门建设的应急信息平台实现联通。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部门均已与广电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视/广播即时插播制度。3.1.3纵观美国、日本的应急广播系统,基本都是建立在数字电视基础之上的,例如日本是采用叠加字幕信号,在正常画面上益加应急信息字幕。我国由于广播电视数字化起步较晚,目前数字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广大农村、城镇地区,大多仍收看模拟电视,因此建设我国应急广播体系时,一定要考虑这一点,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服务,并要采用新的手段,兼容未来的发展。3.1.4我国应急广播起步较晚,相关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经验比较匾乏。但同时我们要意识到自身的后发优势,可以利用较高的技术起点,吸取各国经验,综合利用通信、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技术和资源,实现功能更强的应急广播。

3.2建设我国应急广播体系应考虑的问题

建立我国应急广播技术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和我国目前广播电视的体制机制以及管理方式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地利用现有的有线、无线、卫星、网络等资源,快速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的运行,并根据未来广播电视技术发展方向,超前规划应急广播体系的发展。中国幅员辽阔,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有可能仅对某个区域造成影响,应急广播建设时必须考虑分级别、分区域响应设计。与此同时要兼顾平战结合,规划好非应急状态下应急广播体系的运行模式,使其社会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开展应急广播体系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可以看出,开展应急广播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针对自然灾害的发生既然不能制止,就要将损失降到最低,保证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在此基础上,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应急广播中心,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具有优势的部分,可以不断促进我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得更加健全与完善。

作者:刘报 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四二台

参考文献

[1]孔彬,袁丽华,李倜,房磊.亚太地区紧急广播系统发展现状调查[J].广播与电视技术,2008(5).

篇4

1 工程的介绍

1.1 水利工程施工

水利工程的产生有两个目的,消除水害和利用水资源。从水资源的利用来讲,其可用的范围非常的广泛,例如,防洪,发电,供水等多种服务。其建设也是多方面的,坝、堤、进水口、渠道、溢洪道等不同类型的建筑物,每一项服务都是与人们的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1.2 水利工程的特点

水利工程是以消除水害为主要目的而产生的,其主要特点有:

1.2.1 规模大,工程复杂 水利工程一般规模大,工程复杂,工期较长。工作中涉及到天文地理的等自然知识的积累和实施,从中又涉及各种水的推力,渗透力等专业知识和各地区的人文风情和传统。水利工程的建筑时间很长,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准备和筹划,人力物力的消耗也大。例如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

1.2.2 综合性强,影响大 水利工程的建设会给居民带来很多好处,消除自然灾害。可是由于兴建会导致人与动物的迁徙,有一定的生态破坏,同是也要与其他各项水利有机组合,吻合国民经济的政策。为了使损失和影响面缩小,就需要各个专家和工作人员细心揣摩,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达到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最佳组合。

1.2.3 效益具有随机性 每年的水文状况或其他外部条件的改变会导致整体的经济效益的变化。

1.2.4 对环境有很大影响 水利工程大的变动,改变了原本的社会环境,对江河,湖泊等自然面貌同样有影响,甚至会改变当地的气候和动物的生存环境。这些有利也有弊。

2 资源水利的介绍

2.1 资源水利的产生

中国,水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工业,生活用水量急剧增加,水质整体下降;水资源的污染严重,生态遭到破坏;水的存量已经难以满足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水利工程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顺应社会的发展,资源型水利就是在水利工程已有的基础上,将水和各种资源合理的分配和优化。

2.2 资源水利的特点

2.2.1 经济、节约 资源型水利就是在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上产生的。大体有三种途径,对现有资源的合理分配;节约用水和加强水的再利用;在水利工程的基础上合理增加淡水的供给。

2.2.2 采用新制度,新体系 与传统的水力资源管理不同,新的资源水利提出了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强调资源的管理和优化,不再以工程措施为主了,现在是资源优化为主要措施创建新的体制。

2.2.3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21世纪环境永远是第一角色,资源水利的提出得到了各界的赞同,就是因为其满足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强调了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重要性。

3 水利工程与资源水利的区别与联系

3.1 水利工程与资源水利的区别

篇5

作为整个电力系统中的配电终端,10kV配电网是整个电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可靠性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终端的用户能否得到安全可靠的电能。由于大部分配电网的配电线路都是长期暴露在露天下运行,同时其还具有分布广泛、结线方式复杂等特点,因此在电网实际运行过程中,配电线路特别容易出现故障,给电力企业和用户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着终端用户的正常供电。因此,对配电线路的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综合防治措施有助于降低配电线路故障率,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供电可靠性。本文对配电线路故障原因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

1 配电线路常见的故障种类

配电线路具有供电长度长短不一、所带配电设备较为繁多,相关保护措施少的特点,因此其故障率比输电线路大。通常配电线路发生故障的种类主要有接地故障和跳闸故障两种,其中跳闸还可分为过流跳闸故障和速断跳闸故障。

其中速断跳闸故障是指短路保护设备发生动作,这种保护的主要特点是接线较为简单、可以快速切除故障,动作的可靠性较高,但其受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影响较大,无法实现配电线路全长的有效保护。如果配电线路发生了永久性的短路故障,则在短路的瞬间,其等效为两个电源进行直接短路,因此继电保护装置就会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动作,确保配电线路能够有效跳闸。在配电线路故障中嘴难以寻找的是单相接地故障,在夜间对接地故障寻找比在白天寻找容易的多,由于接地故障无法形成有效的跳闸,如果是用户侧出现了接地,则将不会出现特别明显的标志。

2 影响配电线路故障因素分析

(1)自然灾害因素分析。由自然灾害原因所导致的配电线路故障大都是由雷击所引起的,由于配电线路的传输路径较长,且其穿越的路径一般都是非常空旷的,缺少高密度的建筑物,因此当雷雨季节到来时,配电线路经常容易遭受雷击,进而导致整个配电线路出现故障。自然灾害所导致的配电线路故障主要有避雷器、绝缘子断裂及断线等。

(2)线路及设备本身缺陷分析。配电线路由于传输的路径较长、分支特别多,线路中所带的设备数量较多,各种设备的质量不同,有的设备已经严重老化,导致其绝缘能力出现了严重的下降。此时如果配电线路出现了严重的过电压,则配电线路有可能出现跳闸故障。由于部分配电线路设备已投入使用了10年左右,此类设备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3)外部因素所导致的故障。外部因素所导致的故障主要是指10kV配电线路在交叉跨越铁路、公路及构筑物时,配电线路的复杂程度远比输电线路高,因此配电线路容易出现故障。随着我国城市升级改造的逐步进行,在进行施工作业时特别容易对配电线路造成破坏,主要变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施工的机械设备对配电线路或杆塔造成外部破坏,另一方面是对土地进行作业时造成电缆的损坏,这些都是外部因素所造成的配电线路故障。

3 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所导致的后果

电网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如果配电线路发生了故障,则有可能使整个系统都处于严重的不正常运行状态。例如,当配电线路发生了过流的现象时,将对配电线路中的设备起到加速绝缘和损坏的作用,导致配电线路中设备的温度逐渐升高,进而引发停电事故。

配电线路所发生的各种故障中,破坏性最大的是其短路故障。如果配电线路发生了短路故障,则很有可能导致以下后果的产生:一是短路造成的电弧将严重损坏配电线路中的设备;二是配电线路的短路有可能造成配电网电压降低,影响供电的稳定性;三是配电线路短路有可能造成配电网出现振荡,影响系统正常并列的安全性,对整个配电系统产生瓦解的作用。

4 建议的综合治理措施

(1)针对自然灾害影响因素所采取的综合治理措施。1)针对自然灾害因素影响所导致的配电线路故障,应与相关的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分季节有针对性地对当前的气候进行分析,同时加强对于短期天气预报的关注,在天气发生剧烈变化时做好应急预防工作。2)应对配电线路设备进行积极的检修,根据当前的雷击水平提高绝缘子的耐压程度。综合多年工作经验,当配电线路发生雷击时,其所产生的主要故障大都是针对绝缘子的,因此,提高配电线路中绝缘子的防雷抗雷能力有助于增强配电线路整体防雷效果。

(2)针对配电线路设备影响因素所采取的综合治理措施。1)随着城市规模不断发展壮大,配电网网络的规模也逐渐扩大,配电网的整体负荷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在对配电线路进行巡检的过程中,应及时更换使用年限较长的设备编号,对于新建的配电线路要合理确定设备编号,确保编号的合理性和统一性。2)对配电线路中的元件运行情况进行及时的掌握,合理监测配电线路的运行情况,对配电线路中存在的故障进行及时的消除,综合利用配电线路在线监控技术及配电自动化技术,尽量缩短配电线路故障停电时间,提高配电网整体供电可靠性。

(3)针对外力破坏所采取的反事故综合治理措施。1)在配电线路的拉线上安装反光标志管,在杆塔上涂以反光漆,这样就能过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车辆进行碰撞杆塔的事故进行大幅度的减少,同时在配电线路杆塔周围还应足够多的防撞混凝土。2)对配电线路的杆塔警告牌进行合理的优化规划,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配电线路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张贴海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于配电线路的保护意识,同时提高配电线路巡检工作质量,合理保障配电线路传输通道的良好性。

5 结论

作为整个系统与用户连接的桥梁和纽带,配电网的运行环境及配电线路的接线方式都比较复杂,因此,对配电线路故障进行综合防治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断进行总结和提升,对配电线路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仔细的分析,采取合理而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配电网整体安全运行,这样才能够满足电网发展及用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