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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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观角度纵观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早期可以概括为“国退民进”,而后期特别是近来则可称作“国进民退”。对应在理论上,早期的学说主要在证明“国退民进”的有效性,而后来的一些学说在于说明“国进民退”的合理性,两种观点是截然对立的。但是,它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和方法,即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是不能共生的,两者之间是一种“零和”游戏关系。显然,这是一种简单和极端的分析方法,难以对复杂的现实问题起到解释和指导作用。
事实上,国有经济经历了“退缩”期之后,现正在有序地扩张,而民营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也正在壮大和成熟,现实中已经出现了国有和民营共同成长的新局面。针对这一现实,我们需要摒弃传统思维,用新的思想来重新理解国有与民营之间的关系。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是两类性质不同的经济,但它们又共处于同一经济结构之中,两类经济的竞争与合作不可避免。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可以协调共存,通过发挥其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问题是这些条件是什么,我们如何才能创造这些条件呢?
社会福利、利润最大化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
众所周知,国有经济就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和目标主要在于弥补“市场失灵”,或者“市场创造”。美国经济学家谢泼德曾指出,对于私人公司的投资来说,一个新行业或项目可能太大或太有风险,它们将会要求政府担保、提供补贴和其它津贴,因此,直接使其成为国有企业更为合理。
从西方国家赋予国有企业目标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只有处在商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才被赋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即使属于制造业中的国有企业也并不主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国有企业的首要任务是增进对国家或社会的服务,或者说,国有企业的目标主要在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所谓民营经济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一类经济,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日用消费品;为其它厂商提供原料、中间品和技术装备等中间产品;在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推动技术进步;发现成本与创业。由于竞争和扩大企业附加价值的内在驱动,企业具有发现成本的动力,而发现成本并降低成本是创业的本质,因此,市场经济中的民营企业必然承担着创新创业的社会功能。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已经实现了共存和协调。
目前我国的经济既是一个快速增长的经济,也是一个转轨中的经济,我们尚不具备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为国有和私有经济在功能分工上提供的条件,我们始终面临着国有与民营经济之间矛盾重重的局面。但我们已看到了国有与民营协调发展的良好趋势。
在改革和转轨之初,国有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有较高比重,民营经济的稀缺性决定了国有经济的主导性本身是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随着转轨的加速,民营经济的生成和扩张不仅表明社会中有一类经济开始承担起利润最大化的职责,也表明国有经济应当专注于“市场失灵”状态下的社会福利最大化。
已经有理论证明,在经济增长和转轨状态下,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壮大,国有经济将其收益用于再投资时,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福利是合理的。随着人均资本拥有量的不断提高,随着民营经济不断提高的增长率,国有经济的收益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福利,而减少用于经营性的比例同样是合理的。所以,在发生了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转轨的情况下,只要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功能上实行合理分工,两类经济就可以实现共存共荣。
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
经济学早已证明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有着自身的自然和社会特性。多数学者都认为,国有经济通过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来履行其使命,民营经济通过向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就是私人产品而承担自身的职责。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并不存在于同一个市场上,也就不存在竞争和对立,两者肯定可以共同存在。
然而,在转轨经济的实践中往往难以达成这种状态,通常是国有经济过于强大,不仅生产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而且还大量生产私人产品,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同台竞争。即使在经济转轨中期,这一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国有经济承担了提供过多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这的确会使得社会分配更公平,但这是以牺牲社会效率为代价的。
根据“生产可能性边界”理论,如果在社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上,每增加一单位国有经济提供的公共产品就必须相应地减少一单位民营经济生产的私人产品。由于投资生产公共产品的资金必须从社会中的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税收获得,而税收存在着效率的替代效应,据世界银行对几十个人均收入相仿的国家所进行的对比分析,每增加l%的税率,经济增长率下降0.36%,投资增长率下降0.66%,生产率的增长率下降O.28%。显然,如果税收过高,整个社会生产的效率就会降低。社会通过征税由国有经济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其结果就会减少人们的收入和消费,也会减少私人投资,社会的税收水平最终也会减少,社会福利不升反降。
相反,如果假定国有经济的投资为零,公共产品完全由民营经济生产,这会出现两种情况:如果是纯公共产品,由于这类产品不具有竞争性而无法定价,也无法实现消费的排他,私人生产无法实现投资的效率,投资不可能收回,私人资本最终肯定得退出,甚至根本就没有进入,最终就会出现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如果由民营经济提供更多的准公共产品,由于这类产品要不可以定价,但受益不具排他性,要不受益可以排他,但价格无法确定。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出现效率不足问题。假定民营经济对可定价的准公共产品实施了定价,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具有积极的一面,并且通过人为方式限制消费的范围。然而,从全社会角度看却就是一种效率减损;如果民营经济针对社会受益可排他而确定了受益人群,维护了企业的支出,也具有积极意义,但在难以定价的情况下,企业确定的价格往往高出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社会的不公平程度就会增加,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也会因此而下降。
因此,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经济最好留存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生产领域,应当从竞争领域退出,而民营经济应主要集中于私人产品的生产领域,只有这样,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才可以实现协调存在。
垄断产业、竞争性产业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
产品是有形的或总能被人们所感知的,在有形的产品背后对应着的是产业。生产纯公共产品的产业是社会公益性产业;生产准公共产品的产业多数是自然垄断产业;生产私人产品的产业就是广大的竞争性产业。
然而,就世界范围来看,产业的所有制形式——即某种所有制在产业中的比重却很复杂。在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中,社会公益性产业由政府举办的国有组织来维持,竞争性产业是私营经济的天下,这一点具有普遍性。而不同的是在自然垄断产业,美国主要采取私营为主,政府规制的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民营化以前的英国、法国和德国,主要采取国有制为主,再加一定的政府规制的模式。80年代以后,欧洲的这些国家也开始逐步采取美国模式。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产业都是国有制的,最典型的就是前苏联,这种模式已经被证明是没有效率的,也是不可维持的。在经济转轨国家,许多国家首先将竞争性产业实施了民营化,然而,在自然垄断产业、社会公益性产业中,依然保持着国有制模式,最典型的就是目前的中国。
然而,自然垄断又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或可竞争的自然垄断和不可竞争的自然垄断。由于目前国有经济具有政府权威、政策优先、市场垄断、资本和技术等比较优势,应当分布于原材料能源等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和垄断业,而应从日益丧失竞争力的一般竞争性产业退出;民营经济具有低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企业家精神、硬预算约束、与本土市场的亲和力、灵活的生产规模调整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比较优势,应当集中于广大竞争性产业领域,并且从手工业、简单加工业、贸易流通业开始,逐步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从当地市场向全国市场、国际市场扩散。只有这样,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才能实现产业上的协调发展。
控股、参股与国有、民营之间的协调
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惟一的投资主体,财政拨款是企业资金来源的惟一渠道。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单一主体、单一渠道”的格局逐步被多元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渠道的格局所取代。但是,20多年的经济改革并没有改变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的基本导向。
国家通过金融控制继续对国有经济给予倾斜。从改革启动到80年代,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以财政拨款和供给平价生产资料的方式进行的。80年代以后,由于预算内财政资金的萎缩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政府转而通过控制银行寻求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1997年以前,中央银行一直通过指令性的信贷额度计划对银行系统的信贷行为进行控制,确保融资向国有经济倾斜。在国家的金融控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偏离商业原则,将贷款更多地投向国有企业。统计表明,尽管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只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0%,但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却高达近80%。
进入90年代后,金融风险的积累迫使国家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试图为国有企业寻求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将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型金融支持转换成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型金融支持。但是,在证券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国家较多地运用了计划手段,从股票额度的确定到上市公司的甄选都是在计划框架内通过行政分配方式来运作的,基本上只有国有企业才有机会获得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所以,融资体制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过渡,不仅没有改变其国有经济导向的基本性质,而且还使这一导向得以强化。
相对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进程而言,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明显滞后,这种滞后造成了现行的融资体制内存在多重扭曲和矛盾,有些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
(一)储蓄供给主体多元化与投资主体单一化的矛盾
市场化的改革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非国有经济在成为国民收入的主要贡献者的同时,也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这一转化发端于农村的制度变革。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农副产品价格的上调改变了农民的贸易条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现金流量,收入的增加使农民开始积累储蓄存款。1979—1984年间,农民储蓄存款以年增长率41%的速度增长。可是,国家对农村的直接贷款并不多。1979—1984年间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贷款总额只占存款总额的33.9%,即使到了1991年,也才占到66.8%。由于受体制的约束,储蓄来源的格局与资金投向的内在联系被切断,结果使农民储蓄被迫纳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依存关系之中,农民以净贷款人身份向国有经济提供贷款。
当改革推进到城市与工业领域以后,非国有经济迅速增长。经济改革不仅改变了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且也改变了国民储蓄的结构。1979年,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所占的储蓄比例分别为23.5%、33.65%和42.65%,到2000年则依次为64.9%、32.5%和2.6%(《中国经济年鉴(2001)》)。从整个社会来看,储蓄的供给主体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国有经济部门不再是最重要的储蓄来源,非国有经济(包括农业)事实上已经取代国有经济部门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
国民储蓄的主体结构已经多元化,但是吸纳储蓄的金融机构基本上为国家所垄断。为了将迅速增加的个人部门的储蓄有效地集中到国家手中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的下降,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并牢牢控制其金融活动。银行归国家所有,就得承担由国家(政府)赋予的社会经济责任。结果,不管国民储蓄结构如何变化,储蓄向资本的转化都被锁定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链条之上。国家财政萎缩以后,国家实际上是通过控制国有金融体系不断地为国有经济“补血”,以非国有经济的成长支撑着国有经济。
(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相冲突
国有经济有来自政府的各类形式的资金投入和补贴,还有来自国有银行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支持,所以,在投资领域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就固定资产投资而论,1981—1997年,用于国有企业的信贷资金占全社会的信贷资金的比重一直在60%~80%之间。1997年非国有工业在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中的比重是36.3%,国有工业的比重为63.7%。据新的统计口径,1998年,非国有工业的比重是38.6%,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是72.4%(《中国统计摘要(1999)》,两者相加大于100%, 是由于存在重复计算)。
但是国有经济的产出份额却越来越小。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所占比重1979年为78.5%,到2000年下降为23.5%;在全部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1978年为78%,到2000年下降为51%;从1999年开始,在社会新增就业人口中,非国有经济每年吸纳人员的比重都在90%以上。
非国有经济(主要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等)的投资份额不足一半,它们只能顽强地通过“内源融资”寻求发展。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年的调查,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 不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于自我融资渠道。见表1。
表1 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
融资方式
自我融资
银行贷款
非金融机构
其他渠道
经营年限
3年以下
92.4
2.7
2.2
2.7
3年~5年
92.1
3.5
0
4.4
6年~10
89.0
6.3
1.5
3.2
10年以上
83.1
5.7
9.9
1.3
总计
90.5
4.0
2.6
2.9
资料来源:格雷戈里、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见表2。
表2 非国有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所有金融机构对非
国有企业的贷款占
8.76 9.93 10.66 13.27 12.38 12.83 14.24
贷款总额的比重
国有银行对非国有
企业的贷款占贷款
7.16 7.50 7.51
9.05 7.98 8.10 8.85
总额的比重
资料来源:樊纲:《金融发展与企业改革》,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非国有经济在投入受到严重限制的条件下,不仅获得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78—1998年间,非国有经济在中国工业中的地位持续上升,其工业总产值1993年首次超过半数,达到53%。到2000年,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76.5%,国有工业下降到了23.5%(《中国统计年鉴(2001)》)。见表3。
表3 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年份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非国有经济 61.9 72.3 66.0 71.5 74.5 70.3 69.4 76.5
国有经济
38.1 27.7 34.0 28.5 25.5 29.7 30.6 23.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显然,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形成倒置,这种倒置极大地损害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抑制了整体经济增长的势头。
二、民营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在现行的融资体制中具有不可拆解的性质,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和责任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地位和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这种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难与民营经济相兼容,所以目前民营经济的融资面临的是体制性障碍。
(一)“软”预算约束与“硬”预算约束
与财政性融资体制比较,借贷型融资体制内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预算约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预算约束依然较“软”,但在国有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预算约束却是“硬”的。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红市交易获得大量优惠贷款,但是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国有企业而言,资金一到手,风险就可以外部化,甚至可以赖账不还。在这种软的预算约束下,一笔资金的注入引起的往往不是经营绩效的改善和财务状况的好转,而是更大的资金需求。国有企业因此对银行贷款形成更强的依赖倾向。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尽管金融红市使它不堪重负,但由于存在“人质”问题,一旦向国有企业提供初始贷款,就很难做到不继续提供贷款。结果,大量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所约束而失去增值的属性。
国有企业融资强烈依赖着这种金融体制,但这种体制却与民营经济相排斥,原因是,这种体制本来就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特有的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之上的,而民营经济几乎与预算软约束无干。体制的排斥性一方面反映在国有银行不愿意给民营企业放贷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因为给国有企业贷款,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若成为坏账,则会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宁愿将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因为钱闲置在账上,风险损失由国家兜着;如果贷出去收不回来,风险损失及其责任则由自己承担。目前,由于国有银行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因此,它们对那些预期的高回报、高风险的项目,已经失去兴趣。中央银行要求各大专业银行推行个人贷款负责制,更没有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了。
“软”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之度身定制,贷款申请和放贷也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这一过程耗时耗力,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付得起这一过程的高额成本。“硬”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时要求民营企业符合担保条件,尽管在理论上很多资产都符合担保条件,但在实践中,只有房地产才是最主要的担保品。但土地的法定占有权基本上只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拥有,大多数民营企业并不拥有土地和楼宇的法定占有权,因此,它们难以以之做抵押,获得所需要的贷款。
(二)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
1985年实行“拨改贷”,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由此确立了一种刚性依存关系,国有银行代替国家财政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不存在内源性的融资机制。所以,外源融资成为国有企业最基本的融资形式。但是,与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源融资不同,这里的银行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目标,也就是说,国有银行在决定信贷的投向与数量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是被动的。信贷数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国有银行对项目本身的选择以及对信贷回报的考虑,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对信贷的需求,也就是取决于国家的金融偏好(张杰,2000)。
国有银行的行为目标被锁定,那么,国有银行所能做的就是履行目标所规定的职能。这种规定性表现在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由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事先给定,国有银行需要做的就是寻找与这些资产相对应的负债。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对负债似乎可以选择,而事实上却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制度上的安排排斥了非金融因素进入存款市场,使国有银行之间对居民储蓄的竞争具有“兄弟竞争”性质,竞争以共同的利益目标得以维系。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外源融资机制先是锁定了国有银行的目标,从而限定住国有银行的选择行为,最后形成对居民储蓄的垄断。这一链条中的所有环节都是单向连接的,国家在链条的终端承担最后责任,居民储蓄蜕变成为免费资本,国有银行居于链条的中间,代表国家向国有企业传输这种免费资本。
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对民营企业而言,外源融资则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因为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对民营经济都具有排斥性。所以,民营企业实际上至今还不存在支持其外源融资的正式机制。外源融资的正规渠道基本上被堵截,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只得主要依靠内源融资。但内源融资要受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状况的限制,依赖这种融资形式融通的资金非常有限。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的投入结构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内源融资适应的就是这种投入结构,但是,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则需要提升资本劳动比例,相应地,应当构建与之对应的外源融资机制。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限制和遇到的困境。
(三)纵向信用与横向信用
对于民营经济而言,现行的融资体制的外生性不仅表现于其国有经济导向上面,而且还表现在其信用的性质和方向上。现行融资体制的社会基础是一种纵向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以国家信誉为依托,并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活动来体现。这种信用的指向是单向的,即自下而上。国家的信誉对于维持这种纵向的社会信用关系至关重要。事实上,也只有国家才有动力维护这种信用体系。迄今为止,国家通过维护纵向信用,大规模地吸收居民储蓄,并把储蓄中的绝大部分转化成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从而保证了体制内产出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
但纵向信用缺乏牢靠的社会基础,因为它不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也不依赖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而是依赖于国家权威的外在强制。但国家的外在约束要受到信息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如果社会成员预期到国家约束的缺陷,就避免不了机会主义行为的盛行。所以,在这种信用体系内,内生出了大量的不良债权。赖债风气的盛行不仅加剧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维护纵向信用体系的成本。
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维护其良好的内源融资机制,而且更需要塑造一种外源融资机制。与国有经济不同的是,支撑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机制的是一种横向信用体系。这种信用体系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主要依赖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现行的融资体制与民营经济不相兼容,从信用关系上说,是指纵向信用并不构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那种主张成立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试图将纵向信用引入民营经济的想法可能忽视了信用关系的兼容性。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过去的40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世界银行(1989)认为,正式的金融安排往往无法完全满足非法人部门的需求,它们所需要的金融对正式的金融机构来说可能太小,因为许多贷款或接受一项存款的费用与交易数额的大小无关。正式的金融机构在乡村和小城镇开办分支机构,费用往往与其经办的业务不相适应。在我国的经济中,国有金融体系并不十分乐意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如果追究政策背后的原因,信用关系上的排斥性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信用关系的排斥性,一些民营企业为求发展,常常使自己的身份模糊化。许多民营企业为便于经营以及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好的待遇而把自己装扮成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结果是,由于它们没有清晰的所有权和管理组织,因而加大了银行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的难度。迄今,会计体系的资料不能在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共享,民营企业通过回避正规的会计体系或者同时做几本账,银行无法对这些企业的资料进行监督和审计,也不愿意接受其不可置信的经营状况的证明。所以,信用关系的排斥性是信息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间的经济往来表面上是受信息问题的困扰,实质上是受信用关系的排斥。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既受横向信用短缺的制约,又受纵向信用负面的牵制。如果让民营企业挤入纵向信用体系,则不仅会加剧纵向信用体系的恶化,还会妨碍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走出信用困境需要国家逐步退出纵向信用体系,以便为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提供空间,这无疑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
三、制度的内生性与政策措施
民营经济的外源融资受到现行融资体制的排斥,但是,至少有两种因素会促使内生性的金融制度的产生,一是现行融资体制高昂的维护成本;二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前者已使国家不堪重负,若继续维持这种体制,不良债权和金融风险的积累将会危及经济安全。政府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对这种融资体制进行调整。例如1995年以后,政府一方面强化了贷款的约束规则,另一方面又试图鼓励自己所控制的国有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但是真正能诱导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的只能是民营经济自身,因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就存在于民营经济的流程之中,它是在民营经济内部的资金供求矛盾的基础上发育而成的。经验研究表明,民间正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比国有金融制度更适合于体制外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中国80年代兴起的乡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以其实行民用民管的制度优势,将村民的储蓄与借贷活动联系在一起,有效地实行贷款监督,以低廉的交易成本给予农户获得小额贷款的机会,同时又保障了贷款的安全收回。长期困扰正规金融组织的难题在这里以一种自发的制度创新找到了解决途径,也证明了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安排才是有意义的。
现行的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性的,因此,不宜通过对这种体制的有限调整实现与民营经济的对接。支持民营经济的融资机制不可能从现行的融资体制中找到生长点,它只能从民营经济的资金运动中生成。那种主张由政府出面发展外生性的国有中小银行,然后通过这些银行给予民营经济以金融支持的思路,其效果是值得怀疑的。无视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所有权结构不相匹配的客观事实,主张小的民营经济就需要小的金融机构为之服务,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机械思维而构造的搭配关系。中国已成为WTO成员国, 中国的金融领域除了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政府还应允许国内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在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的同时,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创新行为,促使民营经济首先从其内部获取必要的金融支持,让民营经济通过其内部之间的资金流动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让它们在资金借贷活动中自我调试、彼此约束。民营金融机构不大会受政治因素左右,其经营将更多地服从于利润导向。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企业上,而这类企业的数目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占大多数。这些民营金融机构将不会歧视现有的顾客关系,它们将在市场上塑造自己的形象,并会不断创新,以各种新的方法开展业务。内生性的金融活动开始可能是无序的,但产权的约束会将这一活动导向有序。
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国家需要逐步解除对民营经济的体制约束,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利率的自由化不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构成很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事实上都支付了比央行公布的利率高很多的实际利率;进一步地,让它们获得贷款对它们来说比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重要得多。国家的职责是承诺和履行产权保护的责任,为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的制度保障。
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不仅需要企业自己的努力,而且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及金融机构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一个良好的借贷人、一个运转正常的金融机构和一个公正高效的管理者缺一不可。随着融资渠道的拓展,中国的民营企业一定会在未来的经济转轨和经济增长中再创佳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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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世界银行2006年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是指一个经济体个人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特别是内生动力相对不足,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难以突破1万美元;同时,快速发展中积累的问题集中爆发,造成贫富分化加剧、产业升级滞后、社会矛盾凸显等。
中国经济在2010年就超过了4000美元,名副其实的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根据历史经验,中等收入陷阱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条鸿沟,难以逾越;阿根廷、巴西等都已深陷其中,只有少数国家如日本、韩国等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进入了发达国家行列。所以,中国不可轻视它的存在,而要以更多准备去迎接新一轮挑战。
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问题上,不得不提到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据统计到2010年民营经济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66%,而国有经济的贡献缩至34%;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贡献的绝对值很大,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很小。以2007年为例,民营经济的TFP达到了0.48,国有经济TFP为0.44,而日本的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在1990年就已在0.7以上。显然,提高我国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刻不容缓。
从本质上来看,不管是中等收入陷阱还是新的改革发展战略,其核心问题还是如何以可持续的方式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世界银行也认为,东亚经济的高速增长模式一直缺乏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并与产业适时的衔接是历史发展的关键,干中学与自主创新应齐头并进。所以本文认为,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上,着重要提高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提高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已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很多学者对民营经济发展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如王蕊、杜凤娇、汤建光(2013)通过分析我国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各类企业的发展趋势及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选择指出了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林毅夫(2011)运用理论分析得到提高民营经济话语权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周四军(2009)采用统计方法证实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全毅(2012)从制度变革方面着手,在东亚经验下,阐述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文献回顾可知,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方法对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从民营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贡献角度来思考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研究还相对较少。于是本文从民营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国有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及对比出发,实证研究了民营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和中等收入陷阱跨越的关系。
1 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
1.1 模型设置
TFP是指除了资本、劳动要素投入之外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效率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目前测算TFP的方法有数据包络分析法、SFA方法、索洛残值法等;本文采用索洛残值法对我国民营经济、国有经济、国民经济TFP进行估算。
假设中国经济的生产函数中的两项主要投入要素为K、L,将生产函数设定为柯布-道格拉斯型生产函数:
Yt=AKtαLtβUt (1)
式(1)中α和β分别代表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A代表全要素生产率,Yt、Lt、Kt分别表示t期的产出、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对函数左右两边同时取对数有:
LnYt=lnA+αlnKt+βlnLt+lnUt
令A*=lnA; U*=lnU;于是,上式可变为:
LnYt=A*+αlnKt+βlnLt+Ut* (2)
当α+β=1时,即规模报酬不变时,可得:
Ln(Yt/Lt)= A*+αln(Kt/Lt)+Ut (3)
对式(2)和式(3)进行回归,可得到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α、β,将之进行正规化后,可得α*=α/(α+β)、β*=β/(α+β)。则t期的全要素生产率为:
TFPt=A=Yt/(Ktα*Ltβ*)
则,第t年的TFP增长率为
tfpt=(TFPt/TFPt-1)-1
1.2 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所需要的的数据为产出、资本投入、劳动投入的时间序列数据,以下对其做简要说明。
1.2.1 产出数据
本文采用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经济产出的基本指标,并以1978年价格为不变价格。
1.2.2 劳动投入数据
劳动投入是指生产过程中实际投入的劳动量,发达国家一般用标准劳动强度的劳动时间来衡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分别采用民营经济的就业、国有经济的就业、全社会总就业来衡量民营经济的劳动投入、国有经济的劳动投入、国民经济的劳动投入。
1.2.3 资本投入数据
投入资本是指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实际投入的资本,是指出资人作为资本实际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进一步划分为资本金与资本公积。
本文以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基本数据,利用固定资产投资流量数据和永续盘存法估算1978年不变价格的各时期资本存量。其基本公式为:Kt=(1-σ)Kt-1 +It。Kt和Kt-分别是t期和t-1期资本存量,It是t期的实际投资额,σ是几何折旧率参照大多数学者的做法,假定σ=5%。按照国际常用的算法计算基期年的资本存量K0=I0/(g+σ)其中,g是样本期真实投资的年均值,K0和I0分别是基期年的资本存量和固定资本形成额。
4)本文采用的有关民营经济的数据都是在民营经济的广义含义下来提取的。
5)本文数据取自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
1.3 回归结果
表1是在多个不同形式的回归结果中找出的最具代表性的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
表1 普通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
第一种回归中,所采用的回归方程为:LnYt=A*+αlnKt+βlnLt+Ut*;分别对国民经济、民营经济、国有经济的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
从表1的结果来看,此方法下有许多变量的t值在统计上并不显著,ln(l)、ln(lg)的系数估计为负值,与我们的预期正好相反。进一步进行检验,发现资本和劳动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假定α+β=1,即生产规模不变,则回归方程相应地变为: Ln(Yt/Lt)= A*+αln(Kt/Lt)+Ut
由表1的结果可见,第二个回归的各项数据的指标均相当不错,因此本文以第二个回归结果为最终结果。
1.4 对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
1.4.1 对国民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资本的产出弹性α=0.735,劳动的产出弹性β=1-α=0.265。则根据定义,第t年的全要素生产率为:TFPt=Yt/(Kt0.735Lt0.265)
图1给出了1980-2007年的国民经济的TFP。可以看出从1980年以来国民经济的TFP比较稳定,变化幅度较小,总体趋于减小。
图1 1980-2007年国民经济、民营经济、国有经济TFP对比
1.4.2 对民营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资本的产出弹性α=0.652,劳动的产出弹性β=1-α=0.348。则根据定义,第t年的全要素生产率为:TFPt=Yt/(Kt0.652Lt0.348)
图1给出了1980-2007年的民营经济的TFP。可以看出从1980年以来民营经济的TFP趋于减少。
1.4.3对国有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资本的产出弹性α=0.777,劳动的产出弹性β=1-α=0.223。则根据定义,第t年的全要素生产率为:TFPt=Yt/(Kt0.777Lt0.223)
图1给出了1980-2007年的国有经济的TFP。可以看出从1980年以来国民经济的TFP趋于上升。
通过国民经济TFP、民营经济TFP及国有经济TFP的折线图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从1980年开始,民营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在我国经济中占有绝对优势但总体上却呈现出减小的趋势,且1980年为0.67,2007年为0.48;而且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说,在经济总量有了如此之大的飞跃后,全要素生产率却没有多大变化且绝对值较小。可见在经济可持续增长中,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上,我国完全没有利用好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就是说,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如果解决好了这一问题,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很有希望的。当然,要发挥好民营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就不得不提到导致民营经济TFP相对低下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融资困难。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短期贷款占比上,2005年分别为85%、15%,到了2008年扩大到89%、11%,足见此问题的严重性。一个企业如果融资不畅,就如一个人血液不通,无法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而在中国,资源过度倾向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无经济实力何谈技术创新。
1.5 Granger因果检验
对民营经济、国有经济TFP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在滞后两阶的情况下,很明确的可以得出国有经济TFP的变化不是民营经济TFP变化的原因,反之亦然。这个结论看上去很符合实际情况,但仔细想想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怎么会没有技术溢出呢?这就是说国有经济TFP与民营经济TFP应该存在相互影响。但是,以下检验却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在相信检验结果真实可靠的情况下,不难发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交流很少促使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很小,所以应该加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联系,为加强它们之间的技术溢出创造条件。
2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2.1 主要结论
本文着重从民营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角度研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利用1980-2007年的国民经济数据分析了民营经济的作用。
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我们可以得出:民营经济对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大,但相比其他国家,TFP绝对值还太小且这一结果主要是因为,民营经济融资困难,资源偏向于国有经济,民营企业在技术发展上受挫;而且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流极少对这种情况也有加速作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变革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收入分配体制;着实发挥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深远意义。为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本文认为,帮助民营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2.2 政策建议
1)创造条件扩大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交流力度。不应让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只是在形式上存在于我国的经济之中,更要让二者在促进经济增长的条件下融会贯通。
2)在政策上,鼓励个体经济的发展,鼓励个人创业,为我国经济注入更多活力。
3)在税收上,适量给予民营企业税收优惠。这个举措将有利于民营企业拥有更多的资本存量,从而为企业发展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4)在融资上,贷款要适当的照顾到民营企业。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建议设立民营企业金融体系,完善中小企业银行与创业板市场,将更多的民间资本流入到民营企业;另一方面,也希望各发展银行着实发挥好自己的功用,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一个方便之门。
5)民营企业要加快粗放型生产到集约型生产转变的步伐。民间资本要发展,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外,民营企业也要不辜负众望,在有了足够的资本存量之后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技术投入,增强其对国民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贡献。
参考文献:
[1] 马岩.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及探索: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国际视角[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
[2] 王蕊,杜凤娇,汤建光.浅析中等收入陷阱背景下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与作用[J].经济探索,2013,(2):1-9.
[3] 林毅夫.让民营经济有更大话语权[J].IT时代周刊,2011(11):18.
[4] 张军,施少华.中国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变动:1952-1998[J].世界经济文汇,2003(2):17-24.
[5] 周四军,宋光辉,周小福.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资金投入产出不对称的统计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7):69-72.
××××年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和×;实现财政收入××××万元,增长××;引入外资实现零的突破达到×××万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增长×。以上指标均大幅超出年初计划,其他各项指标也创近年最好水平。
二、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及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几年来,管区坚持把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力实施打开管区经济大门吸收区外法人加盟管区经济建设,打开国有经济大门吸收民营经济加盟国有经济的“两个打开”举措,发挥区位优势,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依托小城镇市场建设,为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创造宽松、完善的政策和设施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重点在协调土地、工商、银行等部门,为民营业户办理抵押贷款、购置经营场所,加强个体工商业主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在具体工作中,重点从规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管理,加强协调与监管。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配备了人员,规定了职责。建立和完善统计报表制度、例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并定期召开全区个体私营企业调度会,加大协调与监督力度。二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指导。从××××年×月开始,“发展办”对全区私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了底数,为指导企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谋划发展民营企业的重大举措,在审批机制、企业保护、投资环境、资金支持等××个方面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调整结构、提升档次、加大投入、壮大规模,使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日趋活跃。
民营经济由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高等特质,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其角色与地位世人瞩目。
民营经济是拉动我国西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众所周知,近年来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进行了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国有经济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重在其功能发挥,总体上退出了一般性的竞争性领域,从而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在谓之“国退民进”的近几年中,民营经济如火如荼,发展规模空前扩张,已成为繁荣西部市场、拉动西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据统计,目前西部地区的大多数县(市、区),民营企业已占其总量的80%以上,对属地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己超过60%,民营经济以年均递增20%-30%的高速增长,大大高于国有经济的年均增速。此外,民营经济还是出口创汇的有生力量,西部地区约40%的出货值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
民营经济是西部重要的产业集聚凹地在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的背景下,产业集群崛起。产业的集群指在创造竞争优势、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经济主体的空间活动组织形式。目前,西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已在企业空间集聚的基础上强调产业内要素的有机聚合和协同,实现从“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的发展模式转换。在该模式的发展进程中,企业为了获取集聚效应,定将强化产业的横向和纵向联系,建立与大学、科研机构的经常性人才交流机制。同时,政府将更加注重集聚凹地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产业服务支持体系和产业配套体系,培育优良的创新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搭建民营经济的创新支撑系统和集聚发展平台。近年来,西部地区的工业园区发展犹如雨后春笋,即是民营经济最重要的产业集聚凹地。
民营经济是西部地区创新技术的重要孵化器 民营经济产权清晰,具有明显的创业者与高回报、高风险的内在关联机制,因此可以最充分地调动新技术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和聪明才智。目前,在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中,民营科技企业高达20%以上,不少民营科技企业已领先国内外,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企业,跻身世界高技术产业竞争行列。
民营经济是构建西部市场体系的重要推进器 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产权清晰,利益驱动力强:组织层次简洁,信息畅通,市场反应灵敏且联系直接:小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结构相对简单,市场应变能力特强;企业经营灵活,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均可自主调整。民营经济正是利用其综合竞争优势,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活跃在大多数竞争激烈的新兴领域,使得这些领域的竞争更为充分、市场更加灵活,从而构建了相对完整的西部市场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民营经济分布广泛,遍布西部城乡及产业或行业,有利于合理高效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提高西部开发的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西部的经济潜力。同时,民营经济自主经营并自担风险,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树立和增强西部地区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功能的完善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优化西部大开发的市场经济环境。
民营经济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重要稳定器 在经济改革实践中,民营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依托。在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己渐次退出市场,但其最大难题是解决职工的下岗分流问题。而解决此难题的一条根本出路,就在于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通过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政企分开,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对国有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具有决定性作用。
民营经济提供了筹融资的多元渠道资金问题是世界欠发达地区的制约瓶颈。我国西部地区概莫能外。6年来,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投入虽然巨大,但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重在交通、通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益型项目,藉此搭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平台。而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则主要通过市场化的多元渠道来筹措。而且,作为西部地区企业的自身发展,指望政府的投入既不可能也不切实际。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等先天条件明显滞后,其软环境也不尽人意。因此,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充分利用了我国民间资本的巨大潜力,将居民收入中出现的大量消费剩余赋予其资本属性。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将社会闲散资金按市场机制多元渠道运作,从而快捷有效地解决了制约西部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民营经济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社会责任
发展观认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升华。因此,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精神与文化的发展,是民营经济及企业家的一种社会责任。许多民营企业家如尹明善、涂建华等“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致力于实现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他们积极参加光彩事业、抗洪赈灾、慈善捐资、爱心助学、修路筑桥、扶贫济困等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这些活动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了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的社会形象,营造了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社会精神文化价值观的更新和提升。
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以重庆三峡库区为例。截至2005年底,库区共有民营经济18.96万户,全年实现增加值402.76亿元,五年年均增速达19.4%;2005年库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提高到37.8%: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9.75亿元,比上年增加30.1%,已形成固定资产净值达360.78亿元。如从社会产品的总供给角度看,民营经济确已占据大半壁江山,正逐渐代替国有经济成为社会产品供给的主导力量。如从总需求构成看,民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则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民营经济对就业的贡献 实现充分就业向为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众所知,自1995年以来,我国传统的就业渠道就开始不断减少,并且国企大幅裁员,外资经济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因此,在国企加快改革进
程、外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多重压力下,加之大量民营经济长期资本匮乏,迄今仍采用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并在利用劳动替代资本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所以民营经济历史地成为西部地区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主要经济力量,为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如2005年末,三峡重庆库区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达172.69万人,较2000年增长了39.4%,年均增长6.9%:全年民营经济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达159.31亿元,从业人员人均9225元,是2000年的1.62倍,年均增长10.2%。
民营经济对提高产业效率的贡献产业效率包括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两个层面。前者系纯粹的物质技术性概念,仅说明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与产出量的关系,而经济效率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选择一种能使生产成本最低、产出最大或利润最高的“技术模式”。国有和民营经济都是民族产业的主体,它们对提高产业效率的贡献直接反映在自身效率或竞争力的提高方面。在经济效率的视野下,最适合的技术将会比最高、最新的技术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经济效率指标更适合衡量西部地区的发展业绩。
如果从总产值与总资产的比值和总资产利润率分析,西部民营经济的产业效率水平显然优于国有经济。这就是说,民营经济的总资产增长迅速,但同时总产值增加更多,二者的比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缺乏金融资源,迫使民营经济倾向于使用节省资本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同时,也确实真实地反映出民营经济的资产使用效率,从而揭示出产业竞争力。
民营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责任第一,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催生大批城乡企业家。熊・彼得认为,企业家是实现新的生产方式组合的人。企业家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对稀缺资源协调作用进行判断性决策,实现技术创新,并在市场竞争压力和追逐利润动力下,打破组织惯性和制度刚性,实现制度创新,使企业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和成长,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换言之,企业家作为创新主体,富有创造精神。因此,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一大批企业家,他们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开拓者,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社会责任的实践者。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期盼缩小城乡差别。经济学原理认为,任何产业如果从原材料生产到最终消费均产业化,且大部分公开的市场交换变为不公开的内部交易,亦即市场内部化,就可以避免过高的交易费用,其败益不外流,从而提高综合效益。据测算,农业在各产业中虽综合效益最高,但其产业链却又短又细,每年仅在流通环节就损失了200多亿元。此外,现买中推进的农业产业化,由于各环节的力量不均衡,尤其是农业生产作为再生产的起点甚为弱小,在客观上造就了利益的不均衡。因此,民营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应凭借企业的理,依靠市场的力量,做深、做强产业链,促进农业综合效益的稳定提高,增加农民收入,从而缩小城乡差别。
第三,民营经济成为转移城乡劳动力的载体。我国“三农”问题的本源在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和农村。结果是,城乡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城乡差距呈拉大趋势,并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由于大量人口滞留农村,他们的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但同时,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有一定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的中间层次的劳动者供给不足。所以,民营经济理应承担接纳并培训他们的重任,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承接载体。
第四,民营经济促进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对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通过民营经济的发展,从体制和政策等方面引导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第五,民营经济应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税收是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来源,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收入提供了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人们的纳税意识薄弱,税收欠漏缺口极大。因此,在不断强化依法纳税的法制意识前提下,完备纳税制度体系,民营经济理应成为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这也是民营经济的一种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
在改革过程中,民营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但这种金融安排只适用于处在初创时期的民营经济。当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追求技术进步与资本密集的阶段后,则需要新的金融安排的支持。1996年以来中国信贷萎缩与经济增长乏力的现实表明,在国有经济面临重组困境从而难以为经济增长贡献更多份额的情况下,确立适用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就显得特别必要。本文试图从国有企业的资本困境入手描述民营经济面临的金融困境,旨在从最初始的层次切入,说明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性质。作为渐进改革的一种内生现象,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源于国有金融体制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补贴)和国有企业对这种支持的刚性依赖以及由此形成的信贷资本化(张杰,1998a)。为了维持国有企业对金融支持的刚性依赖,国有银行便不得不持续处于追求信贷的“事后效益”的状态(平新乔,1998)。结果,使大量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等因素所牵扯而失去周转增值的属性。在这种情况下,民营经济就自然不但无法在国家控制的金融体制中寻找到获得金融支持的机会,反而成为一种其进入行为被竭力限制的因素。
事实上,国有金融支持很难与预算硬约束的民营经济建立联系,它原本就是由预算软约束的国有经济内生出来的。在软的预算约束条件下,国有金融与国有企业的金融沟通依赖于国家自上而下建立的纵向信用联系。而就民营经济而言,其金融支持则需要通过一种横向的信用联系来实现。从这种意义上看,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显然,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不能指望通过在国有金融制度与民营企业之间建立某种直接联系来解除。因为,如果那样的话,软的预算约束因素便会被引入。问题的要害在于如何在确立外源融资制度的同时不损害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应当明确的是,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本身并不意味着其内源融资机制出了什么问题,而是这种内源融资机制已不能满足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或者说,民营经济已难以依靠内源融资“单打独斗”,而需要外源融资机制的接应。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外源融资制度不至于损害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呢?这是本文要着力回答的核心问题。理论上讲,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本身的外源融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尽管内生的制度总是要与现存的正式制度安排发生利益冲突。
由此表明,国有银行的分权化或市场化改革,以及理论界一度呼声甚高的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努力,对改善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条件的作用是有限的。而那些通过让民营经济进入股票市场来缓解金融困境的政策主张则更会产生误导效应。剩下的问题便是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了,而这个问题则更为根本。现实情况正好表明,民营经济的投资倾向十分低落,许多民营企业的经理不愿意把企业做大,主要是担心做大以后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既然民营企业不愿意投资,何谈金融需求?当然,这已不属于本文所讨论的融资制度层面的问题,但它对融资制度本身却会产生致命的影响。
二、“体制内”金融支持与民营经济的筹资困境
既有的改革表明,在国有企业产出占比与就业份额依然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维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与产出增长事关渐进改革的前程。但国有企业产出的持续增长需要国家财政的持续投入,而事实恰好表明,在国家财政能力迅速下降的情况下,这种投入又不可能兑现。正是基于此,以1985年“拨改贷”为标志,在国有企业的产出与国有银行的信贷支持之间确立了一种刚性依赖关系。这样,国有企业乃至整体改革进程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银行信贷支持的能力与国有银行的稳定。当然,国有银行的稳定与信贷支持能力又取决于居民储蓄的增长和居民对国有银行的信任。这种宏观经济组合直接塑造了国有企业的特殊资本结构并导致了改革以来国有经济日益严重的资本困境。
其困境的要害可简单概括为:国有银行替代国家财政(所有权的代表)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国有企业事实上把国有银行的信贷视作国家的所有权注资。这种特殊的信贷性注资并不单纯如杜瓦特波特和马士金(DewatripontandMaskin,1989)所描述的那样,是因为存在着一种“事后的有效”,而是由于国有银行的信贷已经构成国有企业资本的一部分,而对此,信贷者在事先是确知的。在事先预知的情形下,不良的信贷行为仍然不可避免,则完全是由于存在一个集中的国有金融体制或者国有银行制度。由此不难进一步推断,即便是诚如福雷和海尔威格(FuleyandHellwig,1975)所指出的,每一家银行都假定自己是最后一个贷款供给者,则同样不会使其给企业贷款的行为谨慎起来,贷款条件也不会更为严格。原因很简单,在中国的渐进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提供信贷本身是一种注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追求的目标并非是单一的利润或经济收益,而是宏观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信誉等等。应当看到,国有企业的特殊资本结构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改革角色与金融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
既然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信贷蜕变成为注资,那就意味着国有银行在决定资金去向与数量方面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是被动的。信贷数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国有银行对项目本身的选择以及对信贷回报的考虑,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以及渐进改革对金融资源的需求,或者说取决于国家的金融偏好。既然如此,在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便出现了一种十分特殊的现象,即资产是被事先给定的,国有银行所做的工作是寻找与这些资产相对应的负债。在这里,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对负债是可以选择的,而事实上则别无选择。因为,国有银行不可能从国家财政那里得到多少所有权资本,股权融资受到国有银行产权结构以及所履行的政策性业务的制约,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只能获取有限资金且成本甚高,相比之下,事实上只有居民的储蓄存款可资利用了。这种负债情形必然会导致国有银行之间的储蓄竞争。饶有意味的是,当国有银行的资产被给定,而负债又是别无选择的时候,任何形式的负债一旦进入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便会超越国有银行自身的资本结构,而成为由外在于国有银行的机制来负责的因素了,因为单个国有银行是负不起这个责任的。
而一旦由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来承担最后责任,则对国有银行来说,居民储蓄就蜕变成为一个免费资本;在储蓄竞争中,哪家银行吸收的储蓄越多,便意味着获得更多的免费资本。由此不难推断,国家的进一步选择必然是,对于居民储蓄这块“蛋糕”,既然它对国有银行(事实上是国家)来说是刚性的,那就有必要保证国有银行来切取其中的一个固定部分。这样,在存款市场上,就需要由国家出面在制度上确立和维护一个垄断的或者集权性的金融体制(国有银行体制),而排斥非国有的或者竞争性的金融因素对存款市场的进入。而事实上,在国有银行先入为主且其分支机构迅速扩展的前提下,即便国家不在制度上对非国有金融机构施加限制与“歧视”,这些金融机构也无力与国有银行竞争存款(张杰,1998a)。值得指出的是,真正非国有金融机构的有效运作需要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而后者在渐进改革过程中是不可能具备的。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具有地方政府背景且产权相对模糊的非国有金融机构可以大量出现并一度取得迅速发展。但是,它们最终也面临着与国有银行类似的问题与困境。渐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近似地等同于乡镇企业,这种金融机构因其所具有的特殊产权结构注定要走与乡镇企业相同的兴衰之路。
这种地方性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为地方政府所偏好的项目筹资并提供信贷的,它们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事实上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的结果并不会导出合理的金融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这样,很显然,国有银行在获取大量居民储蓄之后将主要部分用于维持国有企业的特殊资本结构,而地方性金融机构则将其支配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政府所偏好的企业与项目,而惟独民营企业一直没有相对应的金融支持机制。客观地讲,国有银行体制及其金融支持对渐进改革本身的贡献十分巨大,而地方性金融机构在调动地方积极性和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方面也功不可没。但这两类金融机构都无一例外地逐步陷入各自所倾力支持的实质经济的资本困境之中而难以自拔。令人不解的是,中国民营企业的经营绩效都普遍较好,产权结构也较为完善,资本结构因依托于内源融资机制也较为完备,为什么国有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却很难与它们建立普遍的金融联系,以至于形成一方面大量的资金贷不出去,另一方面许多好的项目却融不到资的尴尬局面呢?这里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国有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一时很难在众多的民营企业中分辨哪些是好的,而哪些是坏的,因为企业(尤其是经营不善的企业)本身都具有隐瞒自身真实信息的偏好。从理论上讲,在利率给定的情况下,影响银行信贷决策的根本因素是银行对客户对象的风险评级或认识。如果银行缺乏对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从而不能作出适宜的风险评级,也就不会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贺力平,1999)。
对国有银行来说,民营企业几乎完全是新客户,社会上也没有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及其服务可资利用,因此对它们的信贷行为必定是谨慎的。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在很多情况下,向国有银行争取贷款(出高价)的民营企业很有可能是劣质企业或者是一些不好的贷款项目。因为在国有银行不愿向民营企业贷款的信息公布之后,好的民营企业和好的项目不会继续纠缠国有银行,因为对它们来说,等待和纠缠的机会成本过高,不如寻找其他的筹资渠道。相比之下,只有那些不好的项目才舍得花功夫继续向国有银行“公关”。进一步地,国有银行不愿意也没有必要因为给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而承担额外的风险。把钱贷给国有企业,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若把钱贷给民营企业,如发生坏账,则要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张维迎,1999;樊纲,1999)。国有银行之所以宁愿把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还因为钱闲置在账上是体制原因,风险损失由国家承担;把钱贷出去,万一还不了,风险损失及其相关责任则由自己兜着。民营企业除了无法从金融中介机构那里得到信贷支持外,它们在证券市场上的筹资行动也面临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在渐进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刚性信贷联系导致了大量的不良债权,金融风险也迅速积累。国家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出面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以期给国有企业提供一种新的筹资渠道,从而把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性金融支持转换为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自然被排斥于证券市场筹资的行列之外。而事实上,民营企业因具有与国有企业不同的成本而对股票筹资望而却步。在中国,只有像国有企业那样的资本结构才会激励企业去争取上市机会,因为它们的成本可以外部化。而对民营企业来说,成本则只能由自己内部消化。因此,即便证券市场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真正的民营企业也是难以进入的,只有那些具有特殊背景和特殊资本结构的所谓民营企业才会大量进入。
三、两种信用联系与民营经济的改革地位
在中国,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形成了一种纵向的社会信用联系,它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赖以存在与运作的社会基础。基于此,整个社会的信用因素被牵系于一种以国家为中轴的框架之中,并通过自上而下的机制来组织。不难想象,这种信用联系需要某种集权体制或者国家权威的外在约束力维持。而国家之所以要出面维护这种信用联系,则是为了追求符合其效用函数的经济增长与经济控制。客观地说,这种纵向信用联系是已有渐进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它使国有银行依托于国家信誉而大规模地吸引储蓄,并让这些储蓄中的绝大部分转换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从而保证了体制内产出的持续增长和改革条件下的社会稳定。但是,仅从金融角度看,纵向信用联系的存在是有条件的。
一方面,居民储蓄必须保持一个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增长率,这是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存在一个垄断的金融体制,通过它把居民储蓄配置给国有企业,这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国有银行账面上的居民储蓄能够持续增长,则纵向信用联系就可以维持下去。当然,纵向信用联系的维系本身也有限度,那就是国家对由这种信用联系所内生的国有银行不良债权和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的最大承受能力。纵向信用联系在改革中的确立依靠的是高储蓄与高投资,而当这种高投资达到一定程度,边际效益变成零或者负数时,麻烦就来了(许小年,1999)。或者说,当国有银行的信贷从对渐进改革的支持效应转变为对进一步改革的抑制效应时,维持纵向信用联系的成本将上升,其对渐进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就到了尽头。这里存在一个政策困境:若继续维持纵向信用联系,则会伴随不良债权和金融风险的不断积累,国家承受能力有限,因为这种信用联系实际上是由国家信誉维系着的;若以暂时中断这种信用联系来遏制不良债权的继续积累,则又会马上出现信贷萎缩与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其要害在于,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几乎全部支持与激励因素都牵系和依赖于这种纵向信用联系。平新乔(1998)的一项计量分析结果证明,银行对于未完成的投资工程的再贷款具有显著的事后有效性。事实上,这种事后有效性正是纵向信用联系的实质所在。
1985年“拨改贷”以后,由于财政状况每况愈下,国有银行必须面对一系列慢项目,这就意味着从此国有银行被完全纳入纵向信用联系。从理论上讲,银行只是针对快项目的,慢项目应由财政负责①,但如前述,在中国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种“强金融、弱财政”格局,由此使得银行必须介入慢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慢项目便不一定是低效率的项目,只不过从银行的资金性质而言,它是低效率而已。正是基于此,国有银行给投资项目的再贷款就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事后有效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国有银行对慢项目的金融支持,就不会有改革以来持续的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的改善。问题是,这种总体上的事后有效性在国有银行的账面上却体现为不良债权的积累。更进一步地,国有银行角色的错置(针对大量慢项目)导致了一种特殊的项目选择博弈。在此过程中,快项目反而会被淘汰出局。而当大量慢项目充斥整个宏观经济时,国有银行的流动性压力就会迅速增加。国家只有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来强制中断慢项目或对慢项目的支持机制(主要是信贷)实施严格控制,但这样做的结果则只是慢项目的减少,而不会同时增加快项目。由于经济增长与就业水平依赖于慢项目的存在与运作,因此慢项目的中断便会立即引发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与社会就业压力的上升。这就是国家一直在进行治理整顿,但问题总是得不到根本解决的原因。问题最终要归结到快项目的产生与扩展上面,但这又需要同时确立一种横向的信用联系。从理论上讲,如果银行将资产投放于快项目,则无须对项目实施监督,因为快项目可以被设定为好项目,它是注定要盈利的。如果银行把资产投放于慢项目,为了追求事后有效性,就有必要对项目实施监督,而且慢项目的收益率取决于监督力度。
在这种情况下,凡是收益率较高的项目,一般都需要银行支付很高的监督成本。而对于绝大多数项目来说,当监督成本过高时,银行(事实上是国家)就会放弃监督,这笔贷款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不良贷款。相比之下,在横向信用联系存在的场合,由于银行的资产一般都由快项目组合而成,因此具有最低的监督成本。在中国,由于国有企业大都处在纵向信用联系之中,一时难以内生出快项目,因此,确立横向信用联系的主要依托是一直被纵向信用联系排斥的民营经济。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尽快让民营经济步入正常增长途径,便成为保持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一个关键步骤。从总体上讲,纵向信用联系对渐进改革与经济增长的贡献潜力已经耗尽,横向信用联系的能量尚未得到很好发掘,由此决定了民营经济在进一步改革中的地位与作为。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民营经济产出已占较大份额的情况下,横向信用联系的确立就显得刻不容缓。种种迹象表明,有一部分民营企业已在想方设法与政府建立某种联系。很显然,民营企业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具有挤进纵向信用联系的偏好。如果等到大部分民营企业都通过寻租方式挤进纵向信用联系,那么,建立横向信用联系的可能性就要大大降低,改革所付出的代价无疑会成倍增加。进一步地,1998年中国民营经济产值占GDP的比重已达42%左右,成为最大的经济部门,但固定资产投资只占百分之十几;同期国有部门投资增长28%,而非国有部门(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只增长4%。民营经济投资情绪低落,这很能说明问题。
如果缺乏完善的横向信用联系与相应的权益保障机制,人们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正常的收益,那就只有借助市场以外的其他方式了,这是问题的关键。1997年以来,中国的总体投资状况不佳,一方面是因为纵向信用联系中断,使得国有经济可能获得的信贷减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横向信用联系残缺,使民营经济缺乏投资激励。因此,问题可以归结为,国家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来减少创租机会,从而逐步让民营经济远离纵向信用联系,其中最为核心的是确立国家的产权保护角色,以便从根本上激励民营经济的投资热情。而从理论上讲,纵向信用联系的增长潜能消耗殆尽,也会促使国家内生出保护产权以推动民营经济投资的需要。一旦民营经济的边际投资倾向上升,对金融的需求也会伴随增加。若这样,在金融机构和民营经济之间才会逐渐建立起广泛的金融联系。也只有如此,我们才可能在不损害民营经济内源融资格局的前提下引入外源融资机制。
四、民营经济的融资次序与策略选择
理论上讲,企业的融资次序应是先内源融资,也就是使用留利,只有在留利不够时,才向银行借款,或在市场上发行债券,最后的选择是发行股票(张维迎,1999)。西方企业的资本结构大致出自上述融资次序。在1966—1970年间,美国、英国、西德和法国四国的留利融资在资本结构中所占比重分别为69•4%、51•4%、63•1%和65%,就连严重依赖外部资金的日本也达40%。1970—1985年间西德与英国的融资结构更能说明问题,其内部留利融资占比分别为67•1%和74•2%,债务融资(银行贷款和债券)为21•1%和23•7%,股权融资则分别仅占2•1%和4•9%(崔之元,1993)。为什么会如此呢?那是由于一方面内部留利融资无须支付利息,另一方面不存在信息问题。只有当信息成本相对于资金短缺给企业收益造成的机会成本变小时,企业才会谋求其他的融资方式。依据以上讨论,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相对于国有企业似乎显得更为合理。在改革过程中,民营经济的产出增长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据调查统计,在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中,继承家业、劳动积累以及合伙集资即所谓内源融资的比重占65•2%,而银行与信用社贷款等外源融资仅占10•7%(张其仔,1997)。这种状况虽然局限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但这又出人意料地给民营经济奠定了一个能够适应进一步改革与市场环境的资本结构的合理基础。来自国有金融制度安排的金融支持的不可得,事实上强化了体制外企业的内源融资加民间信贷支持的资本结构,这有利于遏制体制外金融依赖现象的出现(张杰,1999)。
可以说,政府因素的有限干预与债务融资的迟缓进入,对民营经济是一种潜在优势。不难想象,如果民营企业很早就与政府发生联系,以及与国有银行牵扯过深,则也会内生出大量模糊产权(事实上近年来已有一些民营企业发生了产权蜕变)。因此,至少从资本结构来讲,民营企业具有后发优势。也正因如此,在市场环境仍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维护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并激励其投资倾向。其中最为迫切和关键的是,国家要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并确立和履行产权保护承诺,以此为基础,逐步取消与缓解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约束,尤其是地方政府所强加的各种交易成本与市场障碍。与此同时,需要尽力避免民营企业与现有的国有银行发生广泛联系,以防民营企业资本结构向国有企业的趋同。之所以要这样做,那是因为在乡镇企业中已经普遍出现了这种现象,资本结构趋同是乡镇企业产生效率下降与增长乏力的基本原因。
从这种意义上讲,那种以为国有银行对民营经济提供信贷的主要障碍只是囿于所有者关系,从而主张国家应打破这种界限,鼓励国有银行向民营经济(包括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贷款的思路无疑会产生误导效应。从根本上讲,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确保其内源融资机制的前提下,发育内生性的横向信用联系,也就是让民营经济通过内部相互之间的资金流动与组合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基于这种逻辑,鼓励民营经济自身出资组建金融中介机构便势在必行。道理很简单,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必须是内生于这种经济自身的。由于这种金融中介机构是由民营企业内部的资金供求矛盾导出来的,因此不会损害其内源融资机制,从而也就很难导致像国有企业那样的刚性依赖。理论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发生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国家对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基层小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与整顿,因为民营经济增长所需资金主要是由这些机构提供的。事实上,国家清理掉的大部分金融机构是派生于国有体制的外生性金融机构,而这些金融机构不会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多少正面的金融支持。与此相关联的是,由政府出面发展外生性的中小银行也于解除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无补。姑且抛开上述的外生性问题不谈,仅中小银行本身最容易受信息成本与监督成本制约这一点就使其很难给民营经济提供大量的信贷支持。那种认为小的民营企业需要小的金融机构来配合的设想只是一种机械的搭配而已。
世界银行(1989)的研究表明,在过去40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效果。因此,更为切实可行的策略是,国家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的产生,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与引导。内生性的金融机构一开始可能具有非正规制度安排的性质,从表面上看,有时表现得杂乱而无序。但其内在的机制则是最为有序的,因为民营企业本身的产权结构决定了由此导出的这种制度安排包含着相互的约束。相比之下,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纵向信用联系从外表看整齐划一,或者表现得十分有序,但由于存在严重的外部性,因此事实上却是无序的。显然,鼓励(至少不抑制)内生性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是使民营经济走出金融困境的一种长远策略。如果说在改革一开始,国家对内生性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施加严格限制,那是因为当时国有经济产出的占比在70%—80%之间,国有经济的增长直接关系到渐进改革的前途;而国有经济因其具有特殊的资本结构亟需金融支持;这种金融支持又需要国有银行通过垄断的方式集中大量金融资源(尤其是居民储蓄)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内生性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从而保持信贷市场的垄断性是渐进改革的需要(张杰,1998b)。
可是到后来,国有经济产出占比迅速下降,非国有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产出占比大幅度上升,后者承担的渐进改革责任比前者更重,在这时,国家仍然限制内生性金融机构的生长与进入,那就有问题了。话又说回来,在渐进改革中,国家作为一种拥有自身效用函数的利益主体,总是希望把金融资源的配置过程牵系到自己可以控制的链条之上,并且,当民营经济对改革的贡献度上升时,又试图在纵向信用联系的框架中兼顾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比如,国家就曾经试图鼓励自己所控制的国有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同时把曾经向民营经济提供信贷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成长的非国有金融机构纳入其能控制的限度之内。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国家存在一种两难因境:若继续通过集中的国有金融体制给国有经济提供信贷,其效率注定是十分低下的,金融风险的积累已不堪其负,但社会稳定与就业压力又使国家一时难以作出退出选择。可以说,在改革进入到伤筋动骨的阶段以后,各种利益矛盾与社会压力都会附着到纵向信用联系的链条之上,而贯穿这一链条的关键要素便是国家信誉。一旦国家退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社会信任结构的解体。因此,在横向信用联系一时难以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国家不可能迅速而全面地退出纵向信用联系。
国家事实上也意识到发展民营经济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民营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符合国家的效用函数。但基于上述原因,国家对纵向信用联系的退出也只能是边际性的,而不是总体性的。由此也决定了在国家效用函数中存在对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安排的一种权衡。或者说,在某个时期,国家需要寻求上述两种金融安排进入与退出的均衡点,以求兼顾国有经济稳定与民营经济增长双重目标。进一步地,如果纵向信用联系一下子解体了,横向信用联系的建立也会失去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更何况,民营经济的产权保护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的强有力又一时离不开纵向信用联系。因此,横向信用联系的建立不仅是边际性的,而且还具有反复性与曲折性,或许还要经历几次国家的治理整顿,但最终这种边际性的变革必然要扩展和加总为横向信用联系。
五、结语
这两种分类方式将外资经济也纳入了民营经济的范畴,但很多人对此并不同意。
“民营经济”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它从未出现在法律中,也没有作为统计的范畴被使用。在统计上,经济类型的划分方法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分为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包括私有经济、外资经济等)。
被许多人解读为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著名的“36条”,正式的名称是《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到了2010年5月的“新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间”的色彩被放大了,但文件明确提到其目标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这里凸显的是“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经济”是作为“私营经济”的替代被使用的,最初的用意是清晰的,即在主流意识形态尚对“私营”的概念有所警惕的情况下,寻找一个政治上更容易被接受的说法。有一个研究机构叫做“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显示了“民营经济”与“私营经济”相互替代的关系。
改革走到今天,“私营”的概念已经取得了认识上和法律上的承认,私营企业家被允许入党,私有产权也得到了《物权法》的保护。在这一背景下,“民营经济”这一过渡性的概念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但是,这一概念却没有淡出话语体系,于是其内在的模糊性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导致了不可小视的负面效应。
民营经济的鼓吹者们往往强调“民营经济”生存状况的艰难,进而要求国家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如果他们指的是由民间创业精神所引致的那部分经济,我们都不会对此表示异议,他们是经济活力的表现,却在现实中不得不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
1.民营经济的基本含义
在我国,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是相对立的,民营经济既包括所有制问题和经营方式问题。从所有制角度分析,其是指国有经济中除国营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形式;从经营方式角度分析,是指除国营方式以外所有的经营方式。有上述分析可知,民营经济是一多种经营方式和所有制结合而成的混合型经营。民营经济包含大多数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其中包含大部分的“公有制经济”和所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于其他经济形式,民营经济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企业市场竞争意识强烈,体制灵活多变,对市场发展形式反应较灵敏;二是,股份制企业可以让劳动者控制其股份,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联系较大,对企业发展的决策具有决定权力。
2.民营经济的推进是否符合经济规律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复杂产业结构将逐渐代替简单的产业结构。国有经济存在的问题日益明显,对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具有消极作用。
2.1从国企改革历程分析,推进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脚步与市场经济发展形式脱轨。改革涉及范围较广,政府管理层也涉及在内。对政府管理层的改革逐渐转变成权利之争,管理层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利,进而增加了制度改革的难度。由于制度改革困难,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其经营出现了困难,此时市场早已经进行了长足的发展。民营经济更加适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支持,在进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时往往会造成经济波动和社会的不安定。随着民营经营的发展,在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有效地对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没有出现经济衰退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2.2从我国经济体制形式的历史分析,推进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在所有制方面,旧的经济体制将国有制为经济的主力军,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限制,降低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经济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国有企业内长期存在腐败、国有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发展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2.3从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推进民营经济有利于与世界经济接轨
由于国有企业和国营企业之间的争论不断,国有经济并不是经济的主体,只是经济协调者的身份,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对其体制进行改革,有利于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
2.4从经济周期性与产权转换特点角度分析,减少国有企业增加民营企业,有利于降低政府在经济周期性发展中的风险
民营经济的分散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对激发经济活力和市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5从政府在社会职能上分析,“国退民进”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法律等方式来对经济进行控制,不一定非要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控。国有从经济性退出可以增强政府对社会职能的转变,发展民营经济可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民营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促成部分。国有企业的退出给与了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以及提高国民经济的效益,有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优化资源配置。
3.发展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
3.1我国产业结构现状|
通过我国产业结构和世界各国产业结构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产业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偏高,相对劳动生产率偏低,第一产业内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
第二产业,产值比重较高,工业占主导地位,工业总量大,一般产品供过于求,高附加值产品却依靠进口,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工农业相互脱节。
第三产业,资源配置一直向工业倾斜,城市化水平低,使得第三产业的发展没有依托,加上第三产业的垄断程度高,进入障碍多等原因,导致我国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都偏低。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已经不是在生产力和产品质量方面的差距,而是在于生产技术、生产模式以及劳动力素质之间的差距。因此,我国今后经济发展任务,不在于追求数量上的增加,而是在于产业发展科技水平和产业效率的提高。
3.2民营经济的推进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目的在于将产业结构进行升级优化。产业就够优化升级就是将技术低逐渐向高技术的趋势发展。现阶段,我国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面临诸多障碍。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能够解决就业问题,加快我国经济建设速度,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2.1发展民营经济,深化经济体制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中央对经济控制力的减弱的同时地方政府增强其对经济的控制能力,这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调整的新特征。这对民营企业既是一发展机遇,同时又带来巨大的挑战。而在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内,国有企业并没有发挥其主导作用。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充分激发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独特的作用。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某些特殊条件的约束,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并不能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分析,通过加大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民生产水平,而且对当地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促进作用。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效果也更加明显,经济增长水平也保持良好的势头。
3.2.2发展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结构调整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的结构性失业,同时加上国际经济的影响,使得我国就业工作问题十分严峻。在城镇每年都会囤积大量的劳动力,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逐步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其每年提供的工作岗位为缓解了我国就业压力提供了巨大的帮助,成为我国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部门。民营经济不仅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而且每年提供众多工作岗位,为减轻国家就业问题做出巨大贡献。
3.2.3发展民营经济,改善城乡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一个地区城市化程度主要标准在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产生人口聚集效应,才能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其与城市化滞后在于城镇规模小直接相关。许多地区通过发展民营经济,改善城镇结构,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4.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迅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发展而来,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巨大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研究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首先应该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慨念进行明确界定,以澄清人们认识上的误区。
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包含外资经济、合资经济、个体和私营经济以及非传统(新型)的集体经济。而中小企业是以企业年销售额为主要指标来划分的,中小企业是国有、城镇集体中小企业和绝大多数的乡镇、民营、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的总称。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总体上说中小企业构成民营经济。
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来看,在国有经济民营化的过程中,按照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原则,国有经济将主要分布于资本高度集中、技术领先,并且需要大规模协作才能开发和应用的领域,比如国家垄断的土地,矿藏等重要资源,以及事关国家安全的行业,而非以上领域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难有作为的,国有资本将以各种方式退出,实现产权主体的置换,也就是国有经济的民营化。置换产权主体的国有中小企业,它们将加入到民营经济中来,构成民营经济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据最新统计资料,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达2930万户,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提供了75%就业位置,对GDP的贡献率达51%,税收占到全国的43.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中小企业将成为民营经济的主导力量。基于这个观点,研究江西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应从研究江西的中小企业着手。
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江西中小企业在“九五”时期呈现起伏式发展,并在1998、1999两年出现放慢步伐的徘徊局面,民营经济在江西经济中的地位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00年江西中小企业已发展到11310家,占江西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10.53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8.4%;实现销售收入507.75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51.1%;实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6.31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66.6%;实现产品销售利润57.36亿元,占全省的49.4%;实现利润总额6.53亿元,占全省工业利润总额的44.2%。
中小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容纳较多的劳动力就业。江西民营经济近年来提供了大量的城镇就业机会,成为促进江西经济发展中就业增长的主要渠道,为缓解就业压力可以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同时,全国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目前在IT制造业、IT服务业和生物医药制品等行业起着重要作用,民营经济成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如江西的清华泰豪、汇仁集团等企业就是高科技的实践者。
江西民营经济的重新定位
研究江西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即解决江西民营经济的产业定位问题。江西的民营经济是江西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到发展战略定位上应侧重以下产业。
1、个性化产业
民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其个性化经营设计和理念,选择具有个性化的产品进行生产经营,如景德镇的瓷器、南丰蜜桔、泰和乌骨鸡、果喜的雕刻等,形成江西个性化产业。注重个性化产品的深度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个性化产业的附加值。个性化产业战略的目的在于形成江西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2、为实现大企业“外部经济规模”的专业化分工产业
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E・波特认为,如果产品的制造流程可分离性程度很高,就可以按生产的便利性原则将这些环节分割升来,将其中的部分生产过程交给小企业进行专业化制造,对于母企业来说,就可以实现“外部经济规模”,即专业化分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民营企业必须认识这种专业化分工的意义,发挥民营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和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加强自身的专业化生产,在实现大企业“外部经济规模”的同时,实现民营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济利益。
3、高新科技产业
高新科技产业因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不确定、技术也不成熟,具有较大的风险,多数大企业不愿意涉足。这类产业中的技术、人力资本、知识等生产要素比资金、土地等传统要素更重要。但中小企业的投资小、转型快、转产转行的成本低,这些特点可以弱化高新科技产业的投资风险,较适合巾小型企业发展。在美国现有的高新科技企业中的97%属于中小企业,其中70%的高新科技企业的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IT制造业、IT服务业是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和高增长的产业,江西民营经济应积极进入。根据日本总务省2002年信息技术白皮书,2000年个人电脑及移动电话等信息技术产品生产的扩大给日本各产业带来的关联经济效益达到38.6159万亿日元,为149万人创造了就业机会。高新科技产业代表经济发展的方向,也是新的生产力的集中表现。
加快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的选择
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制定各项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时,打破对民营经济的所有制分类方法,按产业结构或民营经济的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淡化“公有”和“私有”的意识,给民营经济同等的政策待遇和发展空间。按产业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并与国家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便于对重点产业进行扶植和培育。
完善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资金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在制定金融政策时可侧重以下方面。一是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建立以财政支持为主,吸收民间资本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规范的资金来源。二是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政府有关机构开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到80年代逐渐改为政府担保后由银行办理贷款。其担保贷款的数额可达到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总额的75%。我省可由政府出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这样既能使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又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实现经济活动中的多赢局面。三是鼓励支持民营银行的发展,使民营经济的发展有资金的稳定来源和金融支持平台。我国已建立较具规模的民生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但资金的供给远远解决不了民营经济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所以组建民营银行势在必行。正在酝酿成立的沈阳瑞丰银行、广东南华银行、深圳民华银行、江苏苏南银行、西安长城银行等五家民营银行组建方案已报银监会审批。相信民营银行的诞生对启动巨大的民间资本市场,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为支持和鼓励江西民营经济发展,可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民营经济适当的优惠政策。
1、关税。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或产品、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产品实施较低的进口关税税率或零税率;对需要重点保护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国际竞争力较弱的产业或产品实行较高进口关税税率。
关键词:民营经济 区域经济 就业增长
Key words:private economy regional economic and employment growth
一、当前我国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国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他们是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济实体。民营经济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的产生和发展的,他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同时对中国GDP的增长、市场经济的活跃以及国家税收的增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国目前新增就业的80%是靠非国有经济来安排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区域民营经济,它不断的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力器。但是,目前我国区域民营经济面临着很多的难题。区域民营企业一般缺乏依赖科技创新的机制,企业生命周期较短。在融资方面,区域民营企业缺乏为其提供金融融资的服务的资本市场,使得其在发展中很难 资金的融通。而且,在法律保证方面,我国在区域民营企业法律方面还存着很多的不完善,仍需进一步的改进,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区域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就业增长的关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就业的增加。
(一)民营经济促进劳动力就地非农化,促进就业的增加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部分不断的促进我国就业的增加。首先,民营经济大多数是一些私人的、非国有的或者非国有控股的企业,他们规模不大,区域性较强,这些企业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而且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就业岗位,增加了就业的增加。此外,民营经济促进了劳动力就地非农化的进程。民营经济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使得农村劳动力就业不断的增加。我国2001年,仅仅农村民营经济就吸纳了3816万人。为我国就业的增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国目前新增就业的80%是靠非国有经济来安排的。民营经济,特别是区域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就业的增加,而且还有利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物价稳定。虽然目前我国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很多的政策支持,但是,银行货款的80%以上给了国有企业,使得很多有潜力的民营经济在融资上产生困难。所以,对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更多扶持,从而促进就业的增加。
(二)民营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城镇非农就业岗位,促进就业的增加
区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区域民营经济一般是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他们是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济实体。在区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往往是利用根据区域的发展政策,利用区域优势条件来进行更好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且增加区域的就业量。特别是城镇非农就业岗位。民营经济在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每年不断的提高,大量的增加了就业岗位。2001年,仅城镇民营经济的就业人数就达到5896万人。民营经济在促进人口城市就业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此外,区域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增加了区域的就业量,使得区域经济发展良好,反过来,良好的区域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与区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就业的增长。他们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
三、总结
总之,民营经济师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须。特别的区域民营经济。我国目前新增就业的80%是靠非国有经济来安排的,民营经济,特别是区域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就业的增加,而且还有利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物价稳定。此外,区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得区域之间的差距不断的减少。所以,我们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民营经更多扶持,不断的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就业的增加,经济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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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等等。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概况 单位:%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第三产业 28.2 29.7 34.7 44.4 45.8 48.5 50.8 53.5
第二产业 71.8 70.3 65.3 55.6 53.5 50.4 47.9 44.8
第一产业 0.7 1.1 1.3 1.7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 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六,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我国民营经济过去的高速发展,与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及有效配置资源的人力资本分不开的。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然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乃至职业经理的人力资本。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为发挥企业家潜能方面创造条件,比如在贷款、投资及用人等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待。
第七,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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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就当前来看,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已成为制约整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障碍和瓶颈。如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已是当前及今后经济发展的关键。众所周知,结构是在总体各组成部分的此消彼长中发生变化、实现调整的,其调整的速度应取决于其中贡献最大,变化最快、发展势头最强劲、效率最高的那部分。笔者认为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三次产业的优化应寻找最有效的突破口,它必须具有带动面广、运转效率高、发展前景好并符合改革和经济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的特点,这一突破口应是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从总体上看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舞台的主角。民营经济是市场发展的主体,这一点已经被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了。市场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而市场经济的主角非民营经济莫属,这是由民营经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民营经济具有天然的市场性,这种特性主要表现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性、充分的追求盈利性、充分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性。
民营经济是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它与市场经济相互依存,共同促进,民营经济促进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为民营经济提供有效的运行和发展环境。只有民营经济才能与市场充分地融合,以市场为导向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有市场经济就应有民营经济,没有民营经济就谈不上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民营经济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必然的。事实表明民营经济具有顽强的、旺盛的生命力,它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没有享受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也没向国有企业那样被得到特殊的照顾,完全凭着自身在夹缝中,在边缘处生长起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行蓬勃发展,势不可挡,成为经济发展最快的一部分。
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就业和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民营经济发达,哪个地区市场就完善,哪个地区整体经济水平就高。2004年广东、浙江等省份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达到70%。据推算:2004年广泛意义上的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占到GDP的66%左右,民营经济的产出增长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总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并对今后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只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才能增强整体经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活力。
民营经济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
从产业发展看民营经济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驱动力。民营经济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取决于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它自身产业分布的合理性,二者缺一不可。只在国民经济占主要地位而没有合理的结构与自身结构合理但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不起主要作用,都不能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驱动力,而民营经济恰恰二者兼具,因此它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带动力量。
(一)民营经济合理的产业布局决定其正向推动作用
从民营经济的产业布局来看,其结构要优于整体经济的产业分布,因此它会对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正向的推动作用。由于理论界对民营经济没有不统一的认识,国家对民营经济更没系统的统计。出于统计分析资料可得性需要,本文采用的口径也不尽相同。在这个问题的分析中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说明民营经济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和贡献。从业人员的构成如表1所示。
表1表明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的产业分布结构远远优于全国从业人员的产业分布结构,尽管个私经济从业人员比重第三产业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但第三产业的比重仍占到近60%,而全国该比重为30.6%。单从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产业构成的变化看,其变化趋势越来越趋于合理:第一产业过低的比重(1.08%)呈提高的趋势;而第三产业过高的比重(76.99%)呈降低的变化趋势,第二产业比重稳中有升。从产值构成来看,具体数据如表2所示。
作为民营经济重要部分的私营经济,其产业分布结构要明显地优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产业结构,到2004年其一、二、三产业的构成比重分别为:1.84%、34.30%、63.86%,产值比重呈三二一的顺序分布;而同期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为:15.2%、52.9%、31.9%,产值比重呈二三一的顺序分布。私营经济所呈现出的产业分布正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这一布局会成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巨大带动力量,促使我国整体产业结构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实践证明,经济越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其产业结构就越合理。
无论是产值的产业分布还是从业人员的产业分布,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都与整体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更接近。从另一角度来看,随着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其产业结构就会对整体产业结构发挥作用,带动整体产业结构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的促进整体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从民营经济对产业的贡献及发展潜力看民营经济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在此对民营经济分布较广的第二、第三产业进行分析。
1.民营经济在第二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根据统计年鉴所提供的分类和数据,整理资料如表3所示。
表3根据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整理得到,2004年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合并统计,没有分开统计,因此只能计算出外商投资和民营经济合计的比重为57.64%(2003年及以前是将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分开统计的,本文中将港澳台投资经济归到民营经济的范围)。
从表3中的资料看到,在工业企业产值构成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虽然仍旧最高,但随着改革的进行,其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由1998年的57.03%下降到2004年的42.36%。而外商与民营经济的产值构成随着国有成分的下降在不断上升:2003年达到55.14%,其中民营经济达到38.66%,2004年外商和民营经济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达到57.64%。另外,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到2005年底我国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达到9303.94万人,其中仅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就达到3225.1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4.66%,如果按宽口径的民营经济(除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以外的所有经济成分)来计算这一比例高达76.07%。随着更多的垄断领域向民营经济开放,随着民营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有成分民营化步伐的加快,民营经济在工业领域逐渐上升到主要地位,对工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第二产业中除了工业,另一重要部分是建筑业,下面分析民营经济对建筑业的贡献。
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党的十六大以来十年探索、十年转型、十年发展,中国经济做到了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中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发展相互依存,相互协调,谋求双肩,在经济技术上的合作日益加深,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国际经济风险动荡中站稳了脚跟,2010年中国GDP比上年增长10. 3%,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加入世贸组织十年,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从4.3%提高到10.4%,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中国经济的增长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主导性因素。入世十年来,中国履行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进一步扩大服务市场开放和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国际分工与合作,推动了国际经济、贸易、金融体制的发展,对促进世界经济复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充分的认识国有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地位和作用,大力的发展国有经济,国有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国有企业,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的利用国家给予的经济力量,优惠水平,集中我们的优势力量在很多的领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有些更是超越了发达国家,并且我们也注重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发展,有意识的来培植国际性的跨国公司,增加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另外,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目光不仅停留在国有经济的发展上,而是利用利用国有企业的优势地位来拉动民营经济的发展,进而带动国家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过去的十年里国有经济的支撑作用被充分额发挥了出来,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了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民营经济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反哺了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国进民进的优良格局。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我们一直注重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图来充分的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有经济,和国家经济中的带头作用,在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逐步的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这样才能充分的保证国有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事实证明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过去的十年里经受住了考验,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例如,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的汶川大地震,整个城市的基础设施都被摧毁,这个时候国有企业在赈灾,救灾方面的作用迅速的表现出来,充分的发挥了骨干的作用。
我们一直非常注重改革,改革的方法是集中优势,减少数量,但是仍然要增强国有经济的保障、支撑和促进作用,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也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有经济的范围减少了,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国有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区域,引领非国有经济参与改革,并在改革后分享收益,但是国有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控制力并没有减弱,而是得到了关键领域的加强,在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龙头作用更是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通过不断的凝聚,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更是大大加强,另外还向民营经济进行投资,在个别的领域实现控制力的加强,使国有经济和非国有制经济都有了各自发展的空间,并且形成了良好的相互融通,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各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的格局优势开始显现了出来。
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的完善,在我们进行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是一个中心的问题,国有资产具有公共性,这就导致了改革的难度,但是我国自主探索,结合实际的思考出了很多优秀的方法,实现的顺利的改革,在此过程中,我们完善了国有资本的公共管理职能,逐步的建立起同意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此为基础,逐步的对国有资本的战略布局和结构进行调整。
国有资本的运营机构得到了建立和完善,我们在中央和地方都设立了国有资本的运营机构,来发挥两中积极性,投资建立各地的投资公司来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这个公司更加的应该发挥其社会的作用,同时承担独立的经济责任。
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大而不强的局面,逐步建立大而强的国有企业新局面。
首先,产业布局想高端产业链发展,实现了战略转型,国有企业运用其独特的地位,获取价值竞争的优势,并且以此为基础带动了产品从结构到生产的工艺水平的升级,并且租金供应链和销售企业的获利能力增强,从而改变国退民进的效应,并且充分利用了我国在地域上的资源和要素优势,区域经济的发展更加协调,减少收入差距。
其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的加强,对科技开发的扶持力度,资金的投入量不断的加强,在很多特别的领域打破了国际垄断企业的限制,培养出来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
再次,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水平不断的提升,企业更加注重对企业文化的培养,更加注重利用信息化技术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水平,吸引了很多的国际经验提升各自企业的运营效率,很多的企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来对自身的风险来进行管控,增强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力。
最后,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在一些例如,能源、化工、钢铁等高效能、高污染的行业,国有企业不断的探索新的路子,逐步的实现节能减排,转变自身的发展方式。
参考文献
Dominick Salvatore:《国际经济学(第五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林毅夫、蔡舫、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