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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2:1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关健词:社会学理论 建构 功能 困惑

    一、社会学理论是什么

    从某种角度上说,理论是在讲一个独立完整系统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然而,理论又有专业与非专业之分。专业理论和非专业理论的区别在哪里?着名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在他的《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一书中,列举了社会学专业理论与日常生活中的非专业理论的差别。大概可归为以下几点:(1)专业理论较之日常生活理论,表现出更多的系统性;(2)专业理论常常建立在已有理论基础之上;(3)专业理论提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表,这对该理论的前途来说至关重要;(4)专业理论更依赖相关资料的收集;(5)专业理论可以是关于社会的总括性和通则性的思考;(6)专业理论同样关注理论的应用层面。以上六点,决定了社会学理论与一般生活理论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的地位。

    社会学的理论,讲的自然就是关于社会学专业的故事。同样,引用乔治·瑞泽尔的定义:社会理论是一组互相关联的观念,能对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系统化、能解释社会世界,并且预测社会的未来。需要指出的是,瑞泽尔的定义实际上是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定义,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要能够全面解释社会世界,也不一定都要预测未来。

    二、理论的建构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理论脱离实际,深不可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理论建构过程的不了解。所以谈一谈关于理论的“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是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根源。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的源头都是哲学。它产生于人们的思辨过程。当然,光有哲学的思辨是不够的。其他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在于它们是可以实证的。而迄今为止最具实证性的学科无疑就是数学。而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将哲学与数学完美结合的学科。这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

    接下来是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在我看来,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社会历史条件和研究者的主观条件。所谓社会历史条件,就是指该理论产生的特殊的社会背景。社会学理论是为了解释社会现象,因此社会现象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理论的历史性。一般来说,越是复杂的社会背景条件,产生社会学理论的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者的主观条件,在我看来,是最关键的。同样的根源,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甚至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提出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其他人则不行?用米尔斯的话说,它取决于理论家个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谈完了根源与条件,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么讲的。要了解理论建构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理论的要素。乔纳森·H·特纳认为,社会学理论应有三个要素:概念、变量和理论的陈述与格式。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建构方法,但内容上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三、理论的功能

    理论的功能何在?首先,我以为,社会学理论的首要功能就在于它可以增进我们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学理论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我们掌握了理论,就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体现在它可以增进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学的理论适用于其他人,同样也适用于我们。

    第三,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在于对其他理论的批判和修正。这对于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是很重要的。社会学这门学科也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不断发展。

    第四,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能体现在应用层面上。比如,乔治·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就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默顿的越轨理论则被用于社会控制的实践中。

    四、理论的困惑

    在肯定社会学理论具有诸多功能的同时,我们也可发现社会学理论中存在的困惑。

    1.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极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赋予了人们对一个问题可以换角度,换说法的进行反复论证。宏大理论的产生也大多基于在语言上玩的花招。米尔思在其《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就概述帕森斯关于行动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后。他不无尖刻地指出,宏大理论中的繁文冗词中确实有一些东西,但是隐埋很深,不过总说了点东西:理论的客观性问题。显然,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它首先表现在理论是否真实地反应了客观事实,它的解释力到底有多大。其次,个人的偏见也普遍存在。“尽管个人极力避免受各种社会势力的影响,但人们还是悄悄地溜了进去。”最后,在理论的接纳方面,也受到了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

    2.价值无涉与权威保留问题。有人指出,社会学理论要求价值无涉,这有助于克服研究者的主观偏见和受权威束缚。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价值无涉带来的是对权威的不尊重。并且,“人类社会将不再有不变的法则,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改变这些法则所陈述的事实。”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中如是说。

    3.理论本身存在争论。可能是由于社会学理论至今尚未发展十分成熟的缘故吧,关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争论一直都存在。首先,也是最大的争论来自于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争论。即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假设的争论:人的行为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直接影响到整个理论的建构过程。同样的争论也来自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究竟是个体具有能动性还是集体决定个体的一切?这一直是社会学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另外,社会学力量论中的性别问题和现代社的起源和决定因素问题也存争议。这无疑让社会学理论本身的科学性遭受了严重的置疑。

    4.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困惑:本土化问题。文军在《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大致为以下三点:首先,由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思想十分严重,这种不正之风也蔓延到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导致基本社会学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中国社会学理论面临自后后继无人的局面。其次,政治的导向性对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异常重要的影响。这导致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共性有余,个性不足。最后,中国社会学理论还过分依赖于外国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很多都是没有结合实际地照般过来。

    五、总结

    到这里,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虽然社会学理论至今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确实是具有很实际的功能和强大的发展潜能的。正像人类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来解释大自然一样,人类同样需要社会学理论来解释我们的社会,社会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学理论的存在。

    参考文献:

    [1]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篇2

关健词:社会学理论 建构 功能 困惑

一、社会学理论是什么

从某种角度上说,理论是在讲一个独立完整系统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然而,理论又有专业与非专业之分。专业理论和非专业理论的区别在哪里?著名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在他的《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一书中,列举了社会学专业理论与日常生活中的非专业理论的差别。大概可归为以下几点:(1)专业理论较之日常生活理论,表现出更多的系统性;(2)专业理论常常建立在已有理论基础之上;(3)专业理论提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表,这对该理论的前途来说至关重要;(4)专业理论更依赖相关资料的收集;(5)专业理论可以是关于社会的总括性和通则性的思考;(6)专业理论同样关注理论的应用层面。以上六点,决定了社会学理论与一般生活理论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的地位。

社会学的理论,讲的自然就是关于社会学专业的故事。同样,引用乔治·瑞泽尔的定义:社会理论是一组互相关联的观念,能对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系统化、能解释社会世界,并且预测社会的未来。需要指出的是,瑞泽尔的定义实际上是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定义,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要能够全面解释社会世界,也不一定都要预测未来。

二、理论的建构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理论脱离实际,深不可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理论建构过程的不了解。所以谈一谈关于理论的“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是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根源。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的源头都是哲学。它产生于人们的思辨过程。当然,光有哲学的思辨是不够的。其他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在于它们是可以实证的。而迄今为止最具实证性的学科无疑就是数学。而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将哲学与数学完美结合的学科。这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

接下来是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在我看来,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社会历史条件和研究者的主观条件。所谓社会历史条件,就是指该理论产生的特殊的社会背景。社会学理论是为了解释社会现象,因此社会现象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理论的历史性。一般来说,越是复杂的社会背景条件,产生社会学理论的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者的主观条件,在我看来,是最关键的。同样的根源,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甚至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提出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其他人则不行?用米尔斯的话说,它取决于理论家个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谈完了根源与条件,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么讲的。要了解理论建构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理论的要素。乔纳森·H·特纳认为,社会学理论应有三个要素:概念、变量和理论的陈述与格式。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建构方法,但内容上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三、理论的功能

理论的功能何在?首先,我以为,社会学理论的首要功能就在于它可以增进我们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学理论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我们掌握了理论,就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体现在它可以增进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学的理论适用于其他人,同样也适用于我们。

第三,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在于对其他理论的批判和修正。这对于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是很重要的。社会学这门学科也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不断发展。

第四,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能体现在应用层面上。比如,乔治·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就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默顿的越轨理论则被用于社会控制的实践中。

四、理论的困惑

在肯定社会学理论具有诸多功能的同时,我们也可发现社会学理论中存在的困惑。

1.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极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赋予了人们对一个问题可以换角度,换说法的进行反复论证。宏大理论的产生也大多基于在语言上玩的花招。米尔思在其《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就概述帕森斯关于行动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后。他不无尖刻地指出,宏大理论中的繁文冗词中确实有一些东西,但是隐埋很深,不过总说了点东西:理论的客观性问题。显然,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它首先表现在理论是否真实地反应了客观事实,它的解释力到底有多大。其次,个人的偏见也普遍存在。“尽管个人极力避免受各种社会势力的影响,但人们还是悄悄地溜了进去。”最后,在理论的接纳方面,也受到了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

2.价值无涉与权威保留问题。有人指出,社会学理论要求价值无涉,这有助于克服研究者的主观偏见和受权威束缚。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价值无涉带来的是对权威的不尊重。并且,“人类社会将不再有不变的法则,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改变这些法则所陈述的事实。”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中如是说。

3.理论本身存在争论。可能是由于社会学理论至今尚未发展十分成熟的缘故吧,关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争论一直都存在。首先,也是最大的争论来自于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争论。即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假设的争论:人的行为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直接影响到整个理论的建构过程。同样的争论也来自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究竟是个体具有能动性还是集体决定个体的一切?这一直是社会学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另外,社会学力量论中的性别问题和现代社的起源和决定因素问题也存争议。这无疑让社会学理论本身的科学性遭受了严重的置疑。

4.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困惑:本土化问题。文军在《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大致为以下三点:首先,由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思想十分严重,这种不正之风也蔓延到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导致基本社会学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中国社会学理论面临自后后继无人的局面。其次,政治的导向性对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异常重要的影响。这导致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共性有余,个性不足。最后,中国社会学理论还过分依赖于外国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很多都是没有结合实际地照般过来。

五、总结

到这里,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虽然社会学理论至今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确实是具有很实际的功能和强大的发展潜能的。正像人类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来解释大自然一样,人类同样需要社会学理论来解释我们的社会,社会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学理论的存在。

参考文献:

[1]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篇3

摘要:古希腊和古中国是东西方文明的源头,这里通过对周代封国和古希腊城邦的考察,探究两大文明之间政制的根本差异和政体发展模式的走向差异。城邦制度是希腊文明一系列历史条件演变的结果,同样封国制度也古中国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脉络。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也存在根本性的差异,而这一差异导致古希腊和中国政体上几乎各趋极端:中国走向集权,而希腊走向民主。

关键词:周代;古希腊;政制比较;封国;城邦

有关古代中国是否有城邦制度,周代的封国是否城邦,这是一个由来颇久的问题。早期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韦尔斯(H.G.Wells)以及国内的李玄伯氏、侯外庐、林志纯(日知)等学者持肯定意见,认为城邦制度是全世界历史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而中国古代不但有城邦,且从三王时代到战国,城邦制经历了创始、兴盛、衰亡的全过程1。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赵伯雄先生等认为中国不存在城邦制度,认为‘城邦’(Polis)一词的希腊文原意中包含有三个要素:城市、国家、公民社会,这三项内容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因此古代中国不存在城邦制度2。而本文对于这一问题的问答,就其差异对比和历史走向两方面进行考察。

一、政制的比较――封国与城邦的异与同

(一)封国与城邦的形成

1.周代的封国

周公东征胜利后,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统治天下的问题,实行大规模的分封,建立了诸侯国的制度。周朝的封国有三种形式:一是同姓诸侯。二是异姓诸侯。异姓不少是曾与周王室有婚姻关系的,还包括褒封的前代后裔。三是“蛮夷戎狄”部落或方国。周天子为受封者颁布册命,受封的诸侯必须为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出兵勤王、缴纳贡赋、朝觐述职等义务。

2.古希腊的城邦

希腊古风时代就已经开始建有奴隶制城邦。希腊的城邦,就其形成方式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氏族部落经过自发的、长期的解体过程,国家从氏族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直接产生出来,雅典是这类城邦的典型。二是具备了国家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通过奴役被征服的居民,征服者本身的氏族部落组织在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对抗中转变为国家机构,斯巴达是一典型。三是通过殖民活动形成的城邦。

(二)封国与城邦的相似处

周代的封国与希腊的城邦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

1.规模(小国寡民):古希腊除了斯巴达以外,都是面积很小的城邦,雅典最大,纵横不超过50公里,其他很多城邦只有方圆一二公里;而夏商周三代更是小邦林立的时期,封国诸多,自然是小国寡民。

2.结构与功能:城邦一词的含义包括的结构:城市、国家、公民社会,同时封国也有城市、国家和国人的意思3。城邦和封国都有独立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交流能力。

3独立性:周代的封国除了接受封锡、监督、统治原则并尽贡赋和拱卫之职责以外,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国君是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决定国家的军政大事,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而希腊城邦则独立性更强,是完全独立的国家4。

(三)封国与城邦的根本性差异

基于周代分封制与宗法制、古希腊氏族制与城邦制之间的辩证关系考察,发现两者有着根本性差异:

首先,周代封国的建立是按照宗法原则,从属性和分离性是同一的5。在政治上,它们接受天子的册封,因而有一定的从属性质;另一方面,在自己国内诸侯有决策的全权,封国又是独立的国家。在宗法上,天子是永远不变的天下大宗,又是天命的唯一代表。这样的观念很早就深人人心,这个基本精神决定着周代封国与古希腊在政治结构上的根本差异。

其次,这两种种政治结构完全不同。古希腊在建立之初,是源于氏族的发展,然而城邦与氏族有着深刻的矛盾:氏族导致城邦,但城邦的完全形成必将造成氏族的解体。总体来看古希腊的城邦在政治上没有像周天子那样代表统一的最高权力,同时,它们也没有宗法关系,而是独立国家之间或对抗或联盟的关系。

二、政制的分流:王权专制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分化

从城邦和封国的差异和演变中可以探得两者政制分流的脉络:

(一)希腊的民主历程(城邦王权的分裂)

希腊各城邦形成的初期阶段,氏族贵族独占政权,阻碍着国家的进一步形成,随后政治改革在贵族寡头派和平民民主派的反复较量中前进。到了公元前7世纪,希腊各地城邦整体普遍发生转变,即君主制的废除和贵族制的建立。6希腊民主政治的产生经历了僭主政治、梭伦改革、克利斯提尼改革的曲折,并经受住了希波战争的考验的而诞生的。

(二)周代分裂中的集权(封国王权的集中)

周代封国的发展前途较为复杂,一方面,代表政治和血缘中心的周天子的权威逐渐走向衰落和灭亡,天下最终呈现为天子式微、诸侯力政的分裂局面。可是另一方面,新的集权式的统一势力就在诸侯力政中孕育产生。而由于宗法观念的深人人心,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必然要朝着天下一统的方向前进,在周代末年,秦朝统一了中国并建立了中央集权。

三、结语

古希腊和中国周代所处的时代是德国的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称之为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两种文明对东西方文化的发展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周代封国和古希腊城邦的考察发现,城邦制度是希腊文明一系列历史条件演变的结果,同样封国制度也古中国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脉络。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但由于两者存在的根本性差异,导致政体上几乎各趋极端:中国走向集权,而希腊走向民主。中国走向统一,其中央集权成为世界王权专制的典型;希腊虽然最后走向了分裂,但是其雅典民主开了世界民主政治的先河。(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参考文献

[1] 刘家和:《论古代的人类精神觉醒》,《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5

[2] 胡钟达《古典时代中国希腊政治制度演变的比较研究》《内蒙古大学学报》1996.6

[3] (英)佩里•安德森著,郭方,刘健译《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4] (法)库朗热著,谭立铸等译《古代城邦――古希腊罗马祭祀、权利和政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5] 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许倬云观世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6] 蒋重跃《周代的封国是否城邦――兼与希腊古典城邦的比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4

[7] 史海波《古希腊民主制度起源和形成的社会史考察》《北方论丛》2008.3

[8] 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

注解

① 林志纯《孔孟书中所反映的古代中国城市国家制度》,《历史研究》1981.3

② 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221页

③ 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许倬云观世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1-85页

篇4

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形态: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它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普遍一致性特点;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是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随着世界科学中心向德国转移,以培根和笛卡儿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以前所未有的势态迅速移向德国,自然科学知识的优越性亦与日俱增。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二、知识社会学的成熟及存在的问题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思潮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法论,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 B·Berger, G·Lucman. Social Constrution of Reality. 1st ed. London:landon Inc, 196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4 R·K·Merton. Social Theory & Social Structure. 1st ed . Springfield: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49

篇5

一、历史人物评价的基本标准

对历史人物,应根据他们对历史发展、社会进步在客观上所起的推动或阻碍作用,对人民有利还是有害而予以肯定或否定,这是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标准。只有明确标准,才能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正确地评价历史人物要客观公正。不要以偏概全,不要带感彩。

二、历史人物评价的重要前提

1.全面的客观性。

评价历史人物要用矛盾的眼光看待历史人物,评价历史人物应注意其个性特点,如品质、气节、修养、性格等。因为在相似的历史条件下,地位相近的历史人物,他们的表现和作用并不完全相同。如,同是封建帝王,隋炀帝气度狭隘,对一些才能突出的诗人杀之而后快;唐太宗则胸怀宽广,善于纳谏。当然,个性特点并不是评价历史人物的主要标准,主要标准是看历史人物对历史所起的作用。例如,武则天虽然大肆杀戮李唐宗室,但她统治期间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因此,郭沫若才会给予其“政启开元,治宏贞观”的高度评价。另外,应注意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之间的关系。历史人物行动的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往往并不一致。如,秦始皇建立郡县制为的是使他的统治“传之万世”,但客观上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为的是联络大月氏夹击匈奴,解除匈奴的威胁,却加强了民族间的联系,开辟了丝绸之路。因此,在评价历史人物时,我们应该把动机和效果结合起来,只有以客观效果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主观动机,才能对人物进行辩证的全面的分析。如果只强调效果,忽略动机,学生就不能掌握正确、客观、辩证地认识历史人物,提高评价历史事件的能力。

2.严格的历史性。

评价历史人物时一定要把人物放在他所处的历史条件下来进行,绝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现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错误倾向:用今天的标准去苛求古人;对历史人物的局限性估计不足,从而拔高、颂扬古人,把古人现代化;把古人与今人简单类比,牵强附会。要把历史人物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评价,符合时展要求的肯定,反之则否定,同时注意不要用现代人的标准评价古人。因此,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我们一定要提醒学生,使他们认识到历史背景的重要性,以历史背景、时代特征为突破口,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

三、在历史人物的评价中应注意的要点

1.决定历史发展的不是某个英雄人物而是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促进社会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任何夸大个人的决定作用,否定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2.历史发展有自己的必然规律,而个别英雄人物的出现只是历史发展的一定时期的产物。

杰出人物的出现是时代的产物,正所谓“时势造英雄”,但我们又不能忽略历史人物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时,对历史人物的评判我们应实事求是,重视确凿证据,坚持唯物史观。如曹操这种人物的出现是当时历史的必然和客观要求,但他个人在历史中扮演的角色和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却主要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同时,初中历史书对曹操的个人资料介绍不多,评价曹操这一历史人物的史实从哪获取?是《三国演义》还是《三国志》?曹操究竟是英雄还是枭雄?历史史实不准确就可能评价不客观、不公正、证据不全就可能有失偏颇。

3.一个人的活动总要受到规律的制约。

人民群众只能遵循历史发展规律来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如果违背规律则必将被历史遗弃。在强调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的同时,我们要让学生明白个人主观意志对历史发展的能动作用,有时甚至起扭转历史航向的作用,片面夸大规律的决定作用而否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将会犯历史唯心主义“归诸天命”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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