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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2:1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

篇1

    关健词:社会学理论 建构 功能 困惑

    一、社会学理论是什么

    从某种角度上说,理论是在讲一个独立完整系统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然而,理论又有专业与非专业之分。专业理论和非专业理论的区别在哪里?着名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在他的《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一书中,列举了社会学专业理论与日常生活中的非专业理论的差别。大概可归为以下几点:(1)专业理论较之日常生活理论,表现出更多的系统性;(2)专业理论常常建立在已有理论基础之上;(3)专业理论提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表,这对该理论的前途来说至关重要;(4)专业理论更依赖相关资料的收集;(5)专业理论可以是关于社会的总括性和通则性的思考;(6)专业理论同样关注理论的应用层面。以上六点,决定了社会学理论与一般生活理论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的地位。

    社会学的理论,讲的自然就是关于社会学专业的故事。同样,引用乔治·瑞泽尔的定义:社会理论是一组互相关联的观念,能对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系统化、能解释社会世界,并且预测社会的未来。需要指出的是,瑞泽尔的定义实际上是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定义,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要能够全面解释社会世界,也不一定都要预测未来。

    二、理论的建构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理论脱离实际,深不可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理论建构过程的不了解。所以谈一谈关于理论的“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是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根源。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的源头都是哲学。它产生于人们的思辨过程。当然,光有哲学的思辨是不够的。其他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在于它们是可以实证的。而迄今为止最具实证性的学科无疑就是数学。而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将哲学与数学完美结合的学科。这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

    接下来是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在我看来,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社会历史条件和研究者的主观条件。所谓社会历史条件,就是指该理论产生的特殊的社会背景。社会学理论是为了解释社会现象,因此社会现象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理论的历史性。一般来说,越是复杂的社会背景条件,产生社会学理论的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者的主观条件,在我看来,是最关键的。同样的根源,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甚至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提出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其他人则不行?用米尔斯的话说,它取决于理论家个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谈完了根源与条件,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么讲的。要了解理论建构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理论的要素。乔纳森·H·特纳认为,社会学理论应有三个要素:概念、变量和理论的陈述与格式。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建构方法,但内容上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三、理论的功能

    理论的功能何在?首先,我以为,社会学理论的首要功能就在于它可以增进我们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学理论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我们掌握了理论,就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体现在它可以增进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学的理论适用于其他人,同样也适用于我们。

    第三,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在于对其他理论的批判和修正。这对于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是很重要的。社会学这门学科也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不断发展。

    第四,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能体现在应用层面上。比如,乔治·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就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默顿的越轨理论则被用于社会控制的实践中。

    四、理论的困惑

    在肯定社会学理论具有诸多功能的同时,我们也可发现社会学理论中存在的困惑。

    1.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极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赋予了人们对一个问题可以换角度,换说法的进行反复论证。宏大理论的产生也大多基于在语言上玩的花招。米尔思在其《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就概述帕森斯关于行动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后。他不无尖刻地指出,宏大理论中的繁文冗词中确实有一些东西,但是隐埋很深,不过总说了点东西:理论的客观性问题。显然,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它首先表现在理论是否真实地反应了客观事实,它的解释力到底有多大。其次,个人的偏见也普遍存在。“尽管个人极力避免受各种社会势力的影响,但人们还是悄悄地溜了进去。”最后,在理论的接纳方面,也受到了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

    2.价值无涉与权威保留问题。有人指出,社会学理论要求价值无涉,这有助于克服研究者的主观偏见和受权威束缚。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价值无涉带来的是对权威的不尊重。并且,“人类社会将不再有不变的法则,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改变这些法则所陈述的事实。”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中如是说。

    3.理论本身存在争论。可能是由于社会学理论至今尚未发展十分成熟的缘故吧,关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争论一直都存在。首先,也是最大的争论来自于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争论。即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假设的争论:人的行为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直接影响到整个理论的建构过程。同样的争论也来自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究竟是个体具有能动性还是集体决定个体的一切?这一直是社会学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另外,社会学力量论中的性别问题和现代社的起源和决定因素问题也存争议。这无疑让社会学理论本身的科学性遭受了严重的置疑。

    4.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困惑:本土化问题。文军在《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大致为以下三点:首先,由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思想十分严重,这种不正之风也蔓延到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导致基本社会学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中国社会学理论面临自后后继无人的局面。其次,政治的导向性对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异常重要的影响。这导致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共性有余,个性不足。最后,中国社会学理论还过分依赖于外国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很多都是没有结合实际地照般过来。

    五、总结

    到这里,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虽然社会学理论至今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确实是具有很实际的功能和强大的发展潜能的。正像人类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来解释大自然一样,人类同样需要社会学理论来解释我们的社会,社会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学理论的存在。

    参考文献:

    [1]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篇2

关健词:社会学理论 建构 功能 困惑

一、社会学理论是什么

从某种角度上说,理论是在讲一个独立完整系统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然而,理论又有专业与非专业之分。专业理论和非专业理论的区别在哪里?著名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在他的《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一书中,列举了社会学专业理论与日常生活中的非专业理论的差别。大概可归为以下几点:(1)专业理论较之日常生活理论,表现出更多的系统性;(2)专业理论常常建立在已有理论基础之上;(3)专业理论提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表,这对该理论的前途来说至关重要;(4)专业理论更依赖相关资料的收集;(5)专业理论可以是关于社会的总括性和通则性的思考;(6)专业理论同样关注理论的应用层面。以上六点,决定了社会学理论与一般生活理论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的地位。

社会学的理论,讲的自然就是关于社会学专业的故事。同样,引用乔治·瑞泽尔的定义:社会理论是一组互相关联的观念,能对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系统化、能解释社会世界,并且预测社会的未来。需要指出的是,瑞泽尔的定义实际上是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定义,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要能够全面解释社会世界,也不一定都要预测未来。

二、理论的建构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理论脱离实际,深不可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理论建构过程的不了解。所以谈一谈关于理论的“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是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根源。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的源头都是哲学。它产生于人们的思辨过程。当然,光有哲学的思辨是不够的。其他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在于它们是可以实证的。而迄今为止最具实证性的学科无疑就是数学。而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将哲学与数学完美结合的学科。这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

接下来是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在我看来,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社会历史条件和研究者的主观条件。所谓社会历史条件,就是指该理论产生的特殊的社会背景。社会学理论是为了解释社会现象,因此社会现象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理论的历史性。一般来说,越是复杂的社会背景条件,产生社会学理论的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者的主观条件,在我看来,是最关键的。同样的根源,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甚至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提出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其他人则不行?用米尔斯的话说,它取决于理论家个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谈完了根源与条件,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么讲的。要了解理论建构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理论的要素。乔纳森·H·特纳认为,社会学理论应有三个要素:概念、变量和理论的陈述与格式。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建构方法,但内容上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三、理论的功能

理论的功能何在?首先,我以为,社会学理论的首要功能就在于它可以增进我们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学理论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我们掌握了理论,就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体现在它可以增进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学的理论适用于其他人,同样也适用于我们。

第三,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在于对其他理论的批判和修正。这对于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是很重要的。社会学这门学科也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不断发展。

第四,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能体现在应用层面上。比如,乔治·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就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默顿的越轨理论则被用于社会控制的实践中。

四、理论的困惑

在肯定社会学理论具有诸多功能的同时,我们也可发现社会学理论中存在的困惑。

1.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极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赋予了人们对一个问题可以换角度,换说法的进行反复论证。宏大理论的产生也大多基于在语言上玩的花招。米尔思在其《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就概述帕森斯关于行动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后。他不无尖刻地指出,宏大理论中的繁文冗词中确实有一些东西,但是隐埋很深,不过总说了点东西:理论的客观性问题。显然,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它首先表现在理论是否真实地反应了客观事实,它的解释力到底有多大。其次,个人的偏见也普遍存在。“尽管个人极力避免受各种社会势力的影响,但人们还是悄悄地溜了进去。”最后,在理论的接纳方面,也受到了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

2.价值无涉与权威保留问题。有人指出,社会学理论要求价值无涉,这有助于克服研究者的主观偏见和受权威束缚。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价值无涉带来的是对权威的不尊重。并且,“人类社会将不再有不变的法则,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改变这些法则所陈述的事实。”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中如是说。

3.理论本身存在争论。可能是由于社会学理论至今尚未发展十分成熟的缘故吧,关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争论一直都存在。首先,也是最大的争论来自于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争论。即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假设的争论:人的行为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直接影响到整个理论的建构过程。同样的争论也来自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究竟是个体具有能动性还是集体决定个体的一切?这一直是社会学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另外,社会学力量论中的性别问题和现代社的起源和决定因素问题也存争议。这无疑让社会学理论本身的科学性遭受了严重的置疑。

4.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困惑:本土化问题。文军在《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大致为以下三点:首先,由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思想十分严重,这种不正之风也蔓延到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导致基本社会学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中国社会学理论面临自后后继无人的局面。其次,政治的导向性对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异常重要的影响。这导致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共性有余,个性不足。最后,中国社会学理论还过分依赖于外国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很多都是没有结合实际地照般过来。

五、总结

到这里,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虽然社会学理论至今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确实是具有很实际的功能和强大的发展潜能的。正像人类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来解释大自然一样,人类同样需要社会学理论来解释我们的社会,社会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学理论的存在。

参考文献:

[1]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篇3

摘要:古希腊和古中国是东西方文明的源头,这里通过对周代封国和古希腊城邦的考察,探究两大文明之间政制的根本差异和政体发展模式的走向差异。城邦制度是希腊文明一系列历史条件演变的结果,同样封国制度也古中国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脉络。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也存在根本性的差异,而这一差异导致古希腊和中国政体上几乎各趋极端:中国走向集权,而希腊走向民主。

关键词:周代;古希腊;政制比较;封国;城邦

有关古代中国是否有城邦制度,周代的封国是否城邦,这是一个由来颇久的问题。早期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韦尔斯(H.G.Wells)以及国内的李玄伯氏、侯外庐、林志纯(日知)等学者持肯定意见,认为城邦制度是全世界历史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而中国古代不但有城邦,且从三王时代到战国,城邦制经历了创始、兴盛、衰亡的全过程1。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赵伯雄先生等认为中国不存在城邦制度,认为‘城邦’(Polis)一词的希腊文原意中包含有三个要素:城市、国家、公民社会,这三项内容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因此古代中国不存在城邦制度2。而本文对于这一问题的问答,就其差异对比和历史走向两方面进行考察。

一、政制的比较――封国与城邦的异与同

(一)封国与城邦的形成

1.周代的封国

周公东征胜利后,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统治天下的问题,实行大规模的分封,建立了诸侯国的制度。周朝的封国有三种形式:一是同姓诸侯。二是异姓诸侯。异姓不少是曾与周王室有婚姻关系的,还包括褒封的前代后裔。三是“蛮夷戎狄”部落或方国。周天子为受封者颁布册命,受封的诸侯必须为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出兵勤王、缴纳贡赋、朝觐述职等义务。

2.古希腊的城邦

希腊古风时代就已经开始建有奴隶制城邦。希腊的城邦,就其形成方式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氏族部落经过自发的、长期的解体过程,国家从氏族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直接产生出来,雅典是这类城邦的典型。二是具备了国家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通过奴役被征服的居民,征服者本身的氏族部落组织在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对抗中转变为国家机构,斯巴达是一典型。三是通过殖民活动形成的城邦。

(二)封国与城邦的相似处

周代的封国与希腊的城邦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

1.规模(小国寡民):古希腊除了斯巴达以外,都是面积很小的城邦,雅典最大,纵横不超过50公里,其他很多城邦只有方圆一二公里;而夏商周三代更是小邦林立的时期,封国诸多,自然是小国寡民。

2.结构与功能:城邦一词的含义包括的结构:城市、国家、公民社会,同时封国也有城市、国家和国人的意思3。城邦和封国都有独立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交流能力。

3独立性:周代的封国除了接受封锡、监督、统治原则并尽贡赋和拱卫之职责以外,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国君是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决定国家的军政大事,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而希腊城邦则独立性更强,是完全独立的国家4。

(三)封国与城邦的根本性差异

基于周代分封制与宗法制、古希腊氏族制与城邦制之间的辩证关系考察,发现两者有着根本性差异:

首先,周代封国的建立是按照宗法原则,从属性和分离性是同一的5。在政治上,它们接受天子的册封,因而有一定的从属性质;另一方面,在自己国内诸侯有决策的全权,封国又是独立的国家。在宗法上,天子是永远不变的天下大宗,又是天命的唯一代表。这样的观念很早就深人人心,这个基本精神决定着周代封国与古希腊在政治结构上的根本差异。

其次,这两种种政治结构完全不同。古希腊在建立之初,是源于氏族的发展,然而城邦与氏族有着深刻的矛盾:氏族导致城邦,但城邦的完全形成必将造成氏族的解体。总体来看古希腊的城邦在政治上没有像周天子那样代表统一的最高权力,同时,它们也没有宗法关系,而是独立国家之间或对抗或联盟的关系。

二、政制的分流:王权专制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分化

从城邦和封国的差异和演变中可以探得两者政制分流的脉络:

(一)希腊的民主历程(城邦王权的分裂)

希腊各城邦形成的初期阶段,氏族贵族独占政权,阻碍着国家的进一步形成,随后政治改革在贵族寡头派和平民民主派的反复较量中前进。到了公元前7世纪,希腊各地城邦整体普遍发生转变,即君主制的废除和贵族制的建立。6希腊民主政治的产生经历了僭主政治、梭伦改革、克利斯提尼改革的曲折,并经受住了希波战争的考验的而诞生的。

(二)周代分裂中的集权(封国王权的集中)

周代封国的发展前途较为复杂,一方面,代表政治和血缘中心的周天子的权威逐渐走向衰落和灭亡,天下最终呈现为天子式微、诸侯力政的分裂局面。可是另一方面,新的集权式的统一势力就在诸侯力政中孕育产生。而由于宗法观念的深人人心,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必然要朝着天下一统的方向前进,在周代末年,秦朝统一了中国并建立了中央集权。

三、结语

古希腊和中国周代所处的时代是德国的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称之为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两种文明对东西方文化的发展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周代封国和古希腊城邦的考察发现,城邦制度是希腊文明一系列历史条件演变的结果,同样封国制度也古中国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脉络。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但由于两者存在的根本性差异,导致政体上几乎各趋极端:中国走向集权,而希腊走向民主。中国走向统一,其中央集权成为世界王权专制的典型;希腊虽然最后走向了分裂,但是其雅典民主开了世界民主政治的先河。(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参考文献

[1] 刘家和:《论古代的人类精神觉醒》,《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5

[2] 胡钟达《古典时代中国希腊政治制度演变的比较研究》《内蒙古大学学报》1996.6

[3] (英)佩里•安德森著,郭方,刘健译《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4] (法)库朗热著,谭立铸等译《古代城邦――古希腊罗马祭祀、权利和政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5] 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许倬云观世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6] 蒋重跃《周代的封国是否城邦――兼与希腊古典城邦的比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4

[7] 史海波《古希腊民主制度起源和形成的社会史考察》《北方论丛》2008.3

[8] 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

注解

① 林志纯《孔孟书中所反映的古代中国城市国家制度》,《历史研究》1981.3

② 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221页

③ 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希腊文化的比较》,《许倬云观世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1-85页

篇4

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形态: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它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普遍一致性特点;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是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随着世界科学中心向德国转移,以培根和笛卡儿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以前所未有的势态迅速移向德国,自然科学知识的优越性亦与日俱增。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二、知识社会学的成熟及存在的问题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思潮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法论,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 B·Berger, G·Lucman. Social Constrution of Reality. 1st ed. London:landon Inc, 196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4 R·K·Merton. Social Theory & Social Structure. 1st ed . Springfield: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49

篇5

一、历史人物评价的基本标准

对历史人物,应根据他们对历史发展、社会进步在客观上所起的推动或阻碍作用,对人民有利还是有害而予以肯定或否定,这是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标准。只有明确标准,才能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正确地评价历史人物要客观公正。不要以偏概全,不要带感彩。

二、历史人物评价的重要前提

1.全面的客观性。

评价历史人物要用矛盾的眼光看待历史人物,评价历史人物应注意其个性特点,如品质、气节、修养、性格等。因为在相似的历史条件下,地位相近的历史人物,他们的表现和作用并不完全相同。如,同是封建帝王,隋炀帝气度狭隘,对一些才能突出的诗人杀之而后快;唐太宗则胸怀宽广,善于纳谏。当然,个性特点并不是评价历史人物的主要标准,主要标准是看历史人物对历史所起的作用。例如,武则天虽然大肆杀戮李唐宗室,但她统治期间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因此,郭沫若才会给予其“政启开元,治宏贞观”的高度评价。另外,应注意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之间的关系。历史人物行动的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往往并不一致。如,秦始皇建立郡县制为的是使他的统治“传之万世”,但客观上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为的是联络大月氏夹击匈奴,解除匈奴的威胁,却加强了民族间的联系,开辟了丝绸之路。因此,在评价历史人物时,我们应该把动机和效果结合起来,只有以客观效果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主观动机,才能对人物进行辩证的全面的分析。如果只强调效果,忽略动机,学生就不能掌握正确、客观、辩证地认识历史人物,提高评价历史事件的能力。

2.严格的历史性。

评价历史人物时一定要把人物放在他所处的历史条件下来进行,绝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现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错误倾向:用今天的标准去苛求古人;对历史人物的局限性估计不足,从而拔高、颂扬古人,把古人现代化;把古人与今人简单类比,牵强附会。要把历史人物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评价,符合时展要求的肯定,反之则否定,同时注意不要用现代人的标准评价古人。因此,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我们一定要提醒学生,使他们认识到历史背景的重要性,以历史背景、时代特征为突破口,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

三、在历史人物的评价中应注意的要点

1.决定历史发展的不是某个英雄人物而是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促进社会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任何夸大个人的决定作用,否定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2.历史发展有自己的必然规律,而个别英雄人物的出现只是历史发展的一定时期的产物。

杰出人物的出现是时代的产物,正所谓“时势造英雄”,但我们又不能忽略历史人物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时,对历史人物的评判我们应实事求是,重视确凿证据,坚持唯物史观。如曹操这种人物的出现是当时历史的必然和客观要求,但他个人在历史中扮演的角色和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却主要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同时,初中历史书对曹操的个人资料介绍不多,评价曹操这一历史人物的史实从哪获取?是《三国演义》还是《三国志》?曹操究竟是英雄还是枭雄?历史史实不准确就可能评价不客观、不公正、证据不全就可能有失偏颇。

3.一个人的活动总要受到规律的制约。

人民群众只能遵循历史发展规律来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如果违背规律则必将被历史遗弃。在强调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的同时,我们要让学生明白个人主观意志对历史发展的能动作用,有时甚至起扭转历史航向的作用,片面夸大规律的决定作用而否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将会犯历史唯心主义“归诸天命”的错误。

篇6

一、教科书知识作为社会知识的一部分

教科书的功能在于传递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完成教育使命的重要知识载体,同时也是世界上读者最多的文本。可以把知识从形成到确定的过程简单分解为知识生产、知识流通、知识消费和知识再生产。将已存在的科学知识界定为“知识源”,将被选入教科书的知识界定为对科学知识的一次加工。教科书中的知识作为社会知识的一部分,一方面作为一般性知识存在,与众多形式的科学知识一样,是构成社会知识的一部分;一方面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是被选择出来,作为实现教育目的知识载体。

(一)教科书内容是“以社会建构”为基础的一般性科学知识存在知识社会学认为,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具有决定性作用,“科学知识与其他知识形态一样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它不能免于社会学的拷问,也必须接受社会学的分析。”以“知识的科学性”为分析原则,那些已被选定进入教材的知识首先作为科学社会知识而存在。这些一般性的受众知识,在知识社会学者看来,其产生以“社会建构”为基础,科学知识变迁的因果解释受信念、行动与决定论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教科书知识内容的变化,首先是科学知识有了发展和变化。而作为教科书知识的科学知识,并不是真信念,它必须接受历史条件、社会环境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它是与特定背景式语境中进行的特定实践或程序相联系,并通过学习获得或继承。”因此,首先要把教科书内容作“以社会建构”为基础的一般性科学知识存在来解释。

(二)教科书内容有其自身特殊性教科书的特殊性,在于对“知识源”的一次加工,它是从广泛的科学知识中被选择出来,而且有时为了满足特定需要,还会被重新定义。经过一次加工的教科书内容会与科学知识不同甚至完全对立。以美国历史教科书中“越南战争”为例,很多世界史学家、社会学家都认为,越南战争是美国发动的一起具有侵略性质的战争,而美国在教科书的编写中,却将其作为一次小小的抗战处理。从科学的角度来讲,这是在否认民族罪恶。又如针对“二战”这一史实,在经二次加工后,各国教科书呈现出不同的版本。针对出现的这些情况,我们究竟又该作何解释?

二、教科书中的知识是特定“语境”中的真实

在科学知识变身为教科书知识的过程中,教科书相对于科学知识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问题得到关注和质疑。知识社会学认为,“语境”是解释知识有效性、判断知识真实标准的主要依据。“语境”是知识产生的土壤和根基,在一定语境下产生的知识,需在这一语境中检验和论证,并在这一特定的语境中具有权威“发言权”。知识社会学强调,知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问题必须回到知识生产的具体语境中考察,这就是知识的属性问题。探讨教科书知识真实性问题,其实就是对教科书知识做属性上的规定。一般意义上,我们对教科书的定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由内涵可知,“社会需要”在教科书的编写中起关键作用。教科书知识的选择性,是指哪种知识会被选入教科书,并以何种形式进入教科书。从对知识的选择到确定这一过程,受来自多方面的社会因素的影响如科学知识、教育目标、教学大纲、教科书审查制度,甚至近年来许多学者从意识形态和社会权利的角度来分析教育和教科书等等。从教科书知识的确定到传播并最终成为一个受众的文本、教师教和学生学的载体,就是其语境的形成过程。

(一)教科书知识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生成的“真实性”知识基于以上分析,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所处的不同社会环境,导致教科书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异。针对同一公认的知识,各国教科书差异之大,甚至截然相反,又该作何解释?孰真孰假?每一种知识的出现和发展,都基于其大量并具有科学性的辩护条件。每一种呈现出来的教科书知识,在知识社会学看来,都是“真实性”的知识,体现出特定语境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1.教科书知识是一种群体共享知识要想被大众认可,首先必须具有群体性。群体性就是指“事实、概念、定义是在特定群体中产生,得到群体的认可和维护”。知识社会学把世界上出现不同知识的每个群体称为“域”,群体和社会(国家)对一个“域”的知识有自己的解读。社会学家巴恩斯认为:“事实是被集体界定的;任何知识体系由于制度特征,必然包括集体认可的陈述”。编写教科书时,特定“域”内的环境因素、制度因素、人的因素都起着一定作用,教科书的内容一旦在“域”内形成,便会得到集体的普遍认可。集体一旦认可,知识内容便具有有效性、可靠性,知识也随之具有真实性。“知识的可靠性不是通过个人的辩护得到的,而是依赖于集体的权威。”因此,教科书知识只是一定“域”内的真实,这个“域”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群体。2.教科书知识是一种制度化信念教科书知识内容一旦形成并得到应用,便涉及知识流通的过程,除了集体的认可外,还需要制度保证,如教学制度、教科书审查制度、编选制度等等一系列至上而下的有效政策。但有效制度的保证还不能算作保证知识内容真实可靠的充分条件,只有成为制度化的信仰,才是决定其内容真实的充分条件。教科书知识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有选择性”的知识体系,“选择性”的知识意味着其并非集体产生,是由一部分人决定的,就是说“由一部分人决定的小部分知识,才能被纳入教科书”的制度保证是决定选入的教科书内容成为受众文本的首要因素。在教科书的受众群体中,他们所形成的信念体系,既可以维护制度的需求,又证明了制度维护下知识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二)教科书知识的“真实性”随语境的变化而持久更新知识不是一种经过辩护的永久不变的真信念,而是作为一种具体的、特定条件下的认识结果而存在,是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形成并通过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都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特定社会维度影响下,针对当时当地的客观对象所形成的认识,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和真实性。知识的真实性是一种“历史性的真实”,如同“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样”,教科书的知识也如此。伴随着社会的变化,知识建构群体的不同,教科书知识受众群体的不同,教科书的内容一定会发生变化。因此,辩证地看待教科书真实性问题尤为重要。教科书知识的“真实性”会随语境的变化而持久更新。教科书内容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一定群体下真实有效,但是其真实性也仅仅限于“此时”。

三、教科书中的“真实性”由价值导向决定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教科书的“真实性”作如下总结:一是教科书知识作为社会知识的一部分,来源于科学知识,是对科学知识的一次加工;二是“真实性”是特定语境下的真实,教科书知识的真实受控于特定的环境;三是“教科书”真实性的标准受社会约束,教科书知识是集体共享和制度化信念的产物。真实由语境决定,知识没有一个固定的科学标准。教科书知识的“真实性”,缘于一种或特定社会环境的价值导向,是“真实性”和“价值导向”的博弈问题。知识社会学讲究知识的社会功用价值,即知识的导向价值高于知识本身。“社会学的最终任务,并不在于中立的报道客观社会世界的事实,而是应积极地参与社会之中,以创造新的社会生活的方式”,对真实的价值创造在很多情况下要高于事实本身。教科书的根本导向价值是培养人,社会中的人。因此在社会“语境”范围内,人们建构教科书知识的出发点是如何培养一代人,一代在这个社会语境中需要的人,需要就是导向价值的体现。

四、结语

知识社会学以其“经验主义”和“相对主义”存在,否认永恒真理的存在,即否认绝对科学和绝对真实的存在。本文从这一观点出发,试图解释:作为传递科学知识的教科书,为何针对同一领域内容会出现不同内容,甚至同一内容会出现不同文本的问题。本文重在以一种理论去解释,而不对实践提要求。并非否认事实,而是解释事实。

参考文献:

[1]迈克尔马尔凯.科学与知识社会学[M].林聚任,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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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杰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不完全性定理用逻辑方式证明:任何一个符号系统要达到逻辑一致性,其前提就不能由系统自身内在地给出,而只能来自系统之外,例如理性主义的成立前提依赖于判断“我相信理性”,而该判断为真的依据本身也是非理性的;同理相对主义的成立也依赖于它以外的绝对前提“一切都是相对的”。由此可知,理性主义和相对主义本身都是不完备的,因而陷入到“反身性问题”中。所以任何对反身性原则的批判都无疑成一场自杀行为。而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内部之间也因为必须面对反身性问题而无法自拔。“反身性问题”带来的难题是自我反驳、自我指涉。自我指涉是指“一个总体的元素、分子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地又指称这个总体本身,或者要通过这个总体来定义或说明”。[4]比如希腊哲学家埃匹门尼德的著名悖论:“所有的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就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相互指涉的例子:如果埃匹门尼德说的话是真的,因为他是克里特岛人,这句话也适用于他自己,所以他一定是个说谎者,那么这句话就是假的;反之,如果他这句话是假的,同理因为他是克里特岛人,他不是一个说谎者,那么这句话就是真的,所以这句话是一个悖论。“反身性”带来的自我反驳是因为:自我反驳是指任何涉及全面的,可以转化为自指句的陈述都必定会表现出自我反驳性。例如“没有什么是绝对的”这句本身就是绝对的,典型的自我反驳的例子。正如相对主义与社会哲学相同处都是对社会情境和历史条件的着重强调,都坚信所有的命题、论断和理论都是特定社会和历史情境下的产物,不具有普遍性;同时也强调知识和意义具有社会性和历史特性。而理性主义批判指出:相对主义命题本身就是特定历史和社会条件下的产物,也不具有普遍性。因此相对主义必然是自我反驳的理论。反身性原则要求对其他信念的检查也要适用于自身,我们看到把反身性原则运用到相对主义和理性主义时发现:这些理论都有缺陷,都无法达到自圆其说因而陷入到“反身性问题”中来。科学知识社会学一方面要以科学知识作为其研究对象,另一方面这种知识本身又是其进行研究的方法和程序中的一部分。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总是结合在一起,很难将两者分开单独讨论。反身性原则要求对自身检验因而出现如下问题:关于“描述”的描述、关于“观察”的观察、关于“实验”的实验等。反身性问题如同悖论使得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也束手无策,自我指涉的同时又自我反驳的循环反复,完全违背了布鲁尔提出该原则的初衷。

布鲁尔继承了曼海姆学说的传统,把反身性原则列为“强纲领”中最后一个条件。在面对来自各方的批判时,布鲁尔反驳指出反身性原则“不是自我拆台的虚无主”,“当历史学家们认识到他们的学科可能有反身性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对历史学感到忧虑。的确,这正是探讨知识社会学的人应当具有的态度。”[5]“布鲁尔似乎并不真的鼓励对知识社会学进行反身诘问,他的反身性原则不过是一种自信的姿态或‘商品推销术’,用于支持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科学地位并抵制反对派的攻击。”[6]并且对于强纲领支持者来说,反身性原则并不是要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实践中实际贯彻的内容,而只是他们表达对自身理论自信的形式。巴恩斯、布鲁尔等也只是原则上接收反身性,保证理论的自洽性;科林斯、平奇等则坚持“反反身性者”;认为反身性会对他们的研究实践产生令人气馁的影响。反身性困境造了科学知识社会内部支持者的分歧。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支持者由于在实践反身性原则时陷入到自我悖论中,减弱了强纲领的说明性:一方面强纲领主张认识的相对主义;另一方面这种相对主义认识一旦运用反身性原则,就会使得强纲领陷入到“反身性问题”中无法自拔。反身性问题的出现使得强纲领的说服力减弱,成为其他学者批判的突破口。反身性原则提出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和体现自身理论的自洽性,但终究是无法克服理性主义标准下的认识论纲领,最终陷入悖论中。“反身性问题”的出现同样使得科学知识社会学陷入悖论中。反身性原则要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坚持的信念也要适用于他们的研究对象。他们宣称的各种信念都是社会建构的结果,那么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本身也无法避免被社会建构,由此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也是出于相对主义中。何谓社会建构,就是指包含如下两个方面:首先,主张相对主义认识论。坚持认为科学知识跟其他知识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科学知识并无特殊之处;其次,强调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同时认为自然科学的认识内容只能看成是社会过程的结构,并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否定科学知识是对外部事实的直接反映的观点。由于科学知识社会学派坚持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不可避免的陷入反身性原则造成的悖论中,正是这样的悖论,强纲领的可信性是值得怀疑的,他们宣称的理论的可信度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因此拉图尔这样评价布鲁尔的反身性原则:“在拉图尔看来,布卢尔用社会因素来‘对称地’解释有关自然的信念,这实际上赋予社会比自然更多的实在含义,从而未能“对称地”对待社会和自然。一旦我们用社会来解释自然,这就预设了社会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超越地位和权威性。由此看来,布卢尔对反身性的诉求失败了,因为适用于自然科学的解释实际上未能适用于社会科学,‘社会建构论’未能适用于‘社会建构论’本身。显然,这种反身性诉求很容易要么陷入悖论,要么陷入虚无主义。”[7]2.正面影响反身性原则作为一个范式提出对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该原则成为批判理性主义、历史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重要利器;该原则也构成了推动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演进的基本动力。该原则在批判其他理论、信念的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自身理论的自洽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对自身理论的自信。具体来讲反身性原则的价值体现如下:(1)认识论层面,反身性原则有助于人们克服对理性能力的自满情绪,认识到理性能力也是有自身的局限。同时人们理性能力的增强并不能表明人们对所处的环境运行规律的把握具有其必然性。启蒙理性一直宣扬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真理观:主张“世界是按照上帝的理性组织起来的”[8]而且是有序的世界;人类是理性的动物,具有把握世界理性的能力,“发现真理,建构真理和确立真理的独创性的理智力量”。[9]反身性问题造成的悖论是理性主义者们无法克服和解决的,也同时也表明悖论的存在是对理性主义的上述理论的否正。正是这样的否正让人们认识到理性不是万能的,人们对世界的规律和真理的认识不具有必然性带有的阶段性和片面性。理性主义坚持认为存在有绝对的真理,但这样的认识遭到反身性质疑,通过这样的反驳有助于人们提高自身的认识,不在迷信理性的力量。(2)经验层面上,科学知识社会学以对自然科学家的科学活动的分析作为其分析研究的蓝本,成功的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派独到的学术观点。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派的观点坚持认为科学知识不是一种对客观事物的直观的反应,是社会建构的产物,这其中有个人情感、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制约。现代的社会学家等各个学科都可以借鉴在研究实践中正确处理反思和自反等关系问题,加强人们对研究过程中的对社会性因素、个人情感等研究,关注人类思维的内在发展进程,注重个人在研究中所渗透的主观因素的影响。(3)应用层面上,可以把反身性原则应用到对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国家政治结构、社会性别等展开研究,揭示这些现象是如何构成、如何运行的,并因此进一步加强从经验层面上分析理性的人类思维和行为所产生的非理性的甚至反理性的社会后果等。同时在分析人类思维和行为后果的同时,也可以深入到这些社会现象内部更深层次的认识社会本质,利于人们更好的管理政治社会经济生活。

布鲁尔提出的“反身性”原则,如同一个石子投入湖中,激起了千朵浪。该原则自提出来以来就一直备受争议,批判了历史主义、理性主义等观点,转换了人们思维的角度和对科学知识的固有认识,但同时也带来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本身的反驳。直到现在反身性原则仍在讨论并不断地向其他各个学科渗透发展。

篇8

从来世间万物,无一不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没有绝对脱离社会生活的物事存在。如马克思所言,人是社会的人。网络行为的主体——人,同样也是高度社会化了的社会人。虚拟的网络生活空间,正是现实生活蓝本的临摹。因此脱离现实的社会关系而单独议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时不从社会学角度去进行积极思考、不考虑进屏幕背后的社会因素,窃以为都是不切实际的。

无可质疑,网络问题仍是社会问题。缤纷繁杂的网络行为,亦不应区别对待,仍然坚决地固守于社会现象之列。因此,网络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社会学的角度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体系。其间紧要,莫过于从这些形形的现象之中找出主要的东西,把握住其规律性,但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千变万化,要做到这点谈何容易!本文意图从此角度作些理论思考。

一、转变传统教育思想模式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国人对网络热情的持续升温以及网络问题的日愈多元化、复杂化,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显得理论涵容量不足、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单调等诸多缺失。人所周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否在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度过,关系到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进而影响物质文明的建设。所以,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转变已经是大势所趋、人所共识。

1、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构建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其现实性方面,总结起来,莫过于强调受教育者自身的内化与外化的统一,而内化是关键,是外化的基础。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构建的理论基础是观念形态的人,而非现实意义上的人。马克思主张将人放到社会实践中进行分析,他说:“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有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 [1] 在这里,人的现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人是出于社会关系中的实践的个人。“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它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该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2]基于此,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构建,必须从社会现实出发,一切以现实的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为理论构建依据。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其理论起点亦应在此。因为网络问题的最终归结,不论它形式上多么变化多端,仍然要靠现实的、社会的人。人们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必然要考虑进表面上隐藏而实质上支撑此类问题的社会的、现实的人的因素。诚如上述,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构建,主要在于实现其理论基础从观念形态的人向现实的、社会的人的转变。

2、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

中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历史以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但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偏重于受教育者自身的自省、自习、自度等内化过程,方法上以“填鸭式”、灌输式为主,简单生硬,僵化陈旧,缺乏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全面、合理把握;忽略了社会体制、环境、公共规则对个人成长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潜移默化作用,具有明显的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所以,在新时代新问题下,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理所应然。

网络空间是社会生活领域的延伸,网络问题的本原在于现实社会生活,因为网络问题背后的操纵手,乃是活生生的现实人。如前所述,思想政治教育是在不断的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中发展的,网络思想政治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必然要求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网络是科技进步的标志,但“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代价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乎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3]面对层出不穷的种种网络新问题,我们需要以新的眼光来审视它,以新的方法来改造它。传统的单一的灌输式教育方法,在纷繁复杂的信息社会,由于忽视了受教育者作为社会人的主体能动性,仅仅将之作为一个简单的受教客体,将教育主体所希望的、或者统治阶级所希冀的道德规范采取“灌”、“输”的手段强加于受教育者,一方面可能导致对教育对象个人行为干预过多而严重束缚个性发展,另一方面则导致其产生某些逆反心理而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事倍功半甚至于劳而无功。

3、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指标

中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乃是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的“先忧天下,后乐天下”的整体主义思想。这种强烈的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的整体主义精神,是中国伦理道德传统区别于西方伦理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和优势。不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它都激励和团结了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同患难,共甘苦。但是,既然人是现实的人、社会的人,那么人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主张。伟大的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认为,人有思想和判断的自由,每一个人应当是“他自己思想的主人”。他说:“思想分歧矛盾的人,若强迫他们只按最高当局的命令说话,是不会没有可悲的结果的。就是极有经验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缄口如瓶,更不用说一般大众了。”[4]

综上,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指标,要求在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时,我们既不能摒弃老祖宗留下的“传家宝”——或集体主义,同时亦不能单讲个人主义。因为单一的集体主义不利于个体个性的全面自由发展,完全的个人主义则是利己主义。最好的切中点,则是“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从集体和集体利益中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和价值追求,而个人为了实现这个追求又必须同时维护集体的利益。”[5]具体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解决,我们仍然需要在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指标时注重把握这一原则。

二、优化一般与特殊方法结构

认为,任何问题、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同理,任何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看到引起问题产生的多方面的客观原因。网络问题的解决,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的构建,需要优化一般与特殊方法结构。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利用网络信息传播、人际交往及社会文化特点,根据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要求和网络化发展特点及国家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所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看到,网络问题只是众多社会问题的一类,属于特殊;解决这一特殊问题,得借助于一般社会问题的方法论,这是找共性。在探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不能被单一的个性所蒙蔽眼睛,更不能只注重这些问题的共性而采用一般的、泛泛的方法。如果我们混淆于一般与特殊之间,将一般问题特殊化或者将特殊问题一般化,无疑于都会陷于思想工作方法简单僵化的境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都发生了和发生着巨大变化,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不断科学化、现代化。因此,优化一般与特殊方法结构,时时兼顾一般与特殊,是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取得实效的方法保证。

三、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指“根据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要求,通过信息反馈和对信息的定性、定量分析,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及其效果进行评判的一项活动。”[6] 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具有导向性、客观性、相对性等特点,它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能起到及时的调控作用和诊断反馈作用,更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动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最终解决,客观上也需要构筑一套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因为就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本身而言,也就是一次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评估,可以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得失成败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可以说,二者是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一个整体。

1、以党性原则为指针来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

纵然网络信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即使网络空间鱼目混杂,清浊难辩,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大特征,在于紧紧围绕党的宗旨和中心任务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区别于西方品德教育的最大特点,在于将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于国家、民族和社会利益的实现之中。基于此,在评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时,我们要在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上反映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这就是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要坚持的党性原则。以党性原则为指针来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有利于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功能和纠偏作用。

2、以客观原则为准绳来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对这一过程的客观反映。在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发扬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这就要求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必须要坚持客观原则,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能主观臆断或掺杂个人情感。因此,以客观原则为准绳来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就必然要求我们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将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将统一的规格要求与特殊评价结合起来,同时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在兼听中求得真实,获得客观。

3、以历史原则为基准来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

以历史原则为基准来构筑有效的检测评估体系,就是要求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考察评估必须将现在与过去的情况和将来的发展联系起来,决不能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和方法来考察现状,审视过去,预测将来。坚持历史原则,就是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把评估对象放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去,从中找出评估对象与社会历史条件间的内在联系。网络虽然是社会新生事物,但产生网络问题的思想根源,却有其固有的历史继承性。对产生网络思想问题追本溯源并分析其思想发展趋势,可以帮助我们科学地、合理地评估这些问题,从而根据历史经验制定出有效的评估指标系统。

参考文献:

[1] [2]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6年,第237,341页。

[3]《马克思恩克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年, 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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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Knowledge简称SSK)诞生于欧洲,它的主要任务是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在反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新、现象主义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是在人类学方法、语言分析方法等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潮流中形成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核心是“强纲领”,主要理论取向是对科学知识的成因进行社会学说明。本文着重分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的理论来源,并对其核}L;—强纲领理论做了较为深人分析。

一、SSK的理论来源—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

20世纪60年代初期,库恩发表其代表作《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了“范式”概念。库恩认为,科学活动受到主体及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科学革命是“范式”转换的结果,而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

库恩范式思想对科学的“客观性”与“理性”提出了挑战,促使了科学哲学中相对主义的兴起,尤其库恩范式思想中的相对主义特征,成为SSK的直接理论来源。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库恩将科学的发展分为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两个阶段。在常规科学阶段,科学共同体有统一的范式指导,为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方法论标准和理论选择的客观标准,科学研究是相对稳定的;但在科学革命阶段,科学共同体则拒绝接受统一的范式,科学研究不再像常规科学时期那样,由于不存在统一的方法论标准和理论选择的标准,科学革命的结果是以一种新的范式代替旧的范式。另外,从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科学的发展是不连续的,科学的一切都可能随社会和文化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甚至逻辑推理规则和评价标准,以及理论、定律、解释、理性等概念本身,也同样以历史条件为转移,因而科学是没有客观性的,科学的判定是相对的[’〕。库恩认为由于范式的转换是世界观的转换,新旧范式之间有互不相容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标准,有各自的概念和术语在逻辑上互不相容,因而两者之间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无共同的衡量尺度,没有比较的共同基础。库恩主张任何比较只能在范式内部进行,任何事实和真理都是相对于一定的范式来说的,没有绝对的真理标准,离开了范式所提供的框架,就失去了衡量和比较的基础。范式理论的这种相对J性,是库恩范式“不可通约性”的衍生。

不可通约指的并不是不可对比,但是它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困难,这像我们试图翻译不同的语言一样。翻译经常会引起歪曲,或者至少存在细微差别;不同语言分析世界的方法都不同,要想达到完美是不可能的。正如库恩所指出的一个好的翻译方法,尤其是翻译那些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的语言,需要包含或加人一些必要的段落来解释当地人们是怎样来看待世界的,他们采用的本体分类理论又是什么。学习语言翻译或描述理论就要掌握其中的功能性语言和功能性理论。这样就会造成了观念的相对性,否定了跨范式理性比较的可能性,认为不同的范式之间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不同的评判标准,新旧范式或者不同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也是不可以比较的。没有绝对的“客观性”与“理性”,客观性与理性都是相对于具体范式而言的,因此不同范式是不可比较的,具有一定的相对性。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性的”,系指前后相继的范式没有好坏之分,也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因而科学知识是相对的。库恩不得不承认,他的著名的受人称赞的不可通约范式并没有排除对他们之间相互比较。

库恩思想中的相对主义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与库恩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有着密切联系,并且把库恩的相对主义思想推到了极端。SSK的相对主义也许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思想影响,又或受到费耶阿本德非理性思想的影响,但它的直接理论来源是库恩范式理论所造就的相对主义思想。

基于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解构了科学知识的特权地位,凸显了科学历史语境的这种认识,使得SSK研究模式成功地进人到科学研究领域。SSK把自己的主要任务规定为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分析。尽管库恩坚决不承认自己的范式理论导致了相对主义,但是SSK学者们已经将库恩奉为他们的先驱,是库恩为他们的研究开辟了道路。库恩一词频繁地出现在SSK的著作中。

巴恩斯成功地运用了库恩的范式理论,坚称相对主义者通常把他们的观点首先称为关心知识和接受信念。他们接受在一个主题上的信念可以从一种文化语境向另一种语境转变,各种可以选择的信念易受彼此语境的冲突二

二、SSK的理论核心—强纲领理论

zo世纪}o年代初,英国爱丁堡大学成立了一个“科学文化与社会学研究小组”.成员包括巴里·巴恩斯、大卫·布鲁尔、史蒂芬·沙宾和安德鲁·皮克林等人。他们认为,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没有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研究,而是研究科学的体制性因素,这是一个严重的缺憾,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学;他们对以迪尔凯姆、曼海姆为代表的知识社会学学派对待科学知识的犹豫不前的态度,也持否定态度因而,这些学者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用以区别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他们要用社会学的知识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全面的说明,称之为“爱丁堡学派”。

布鲁尔在《知识与社会意象》中提出了著名的“SSK的强纲领”,并对强纲领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说明。其动机是使科学之社会学研究成为标准的经验科学,即类似自然科学的研究。强纲领由四个信条组成:第一是因果性,指能够导致信念或者知识状态的条件应当是因果性的。第二是公正性,指不论用真与假、理性与非理性、成功与失败来评价我们的信念或知识,都要无偏见地做出说明。第三是对称性,在对科学社会学的说明中必须是对称的,如同一种原因应当能同时解释真实的和虚假的信念。第四是反身性,指原则上它的解释模式能够应用于社会学本身。

强纲领理论在激进的社会学知识复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布鲁尔及其爱丁堡学派成员所坚持的由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这四个信条组成的“强纲领”已经表明构建一个利益、社会结构和知识按照适当的方式彼此联系的简单模式不容易。概括地讲,强纲领所主张的是,应当把所有的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所有人类知识,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建构过程之中的信念,都当作调查研究的对象。所有这些信念都是相对的、由社会决定的,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情境之中的人们进行协商的结果。因此,处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群体、不同民族之中的人们,会基于不同的“社会意象”而形成不同的信念,因而拥有各种不同的知识一’一。“强纲领”有浓重的相对主义色彩,布鲁尔等学派成员也不否认强纲领的相对主义倾向,并且承认这样的思想正是受启于库恩范式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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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的定义,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的形成、维持和改变的过程。每个政治体系都要某种执行政治社会化功能的机构,它们影响政治态度,灌输政治价值观念,把政治技能传授给公民和精英人物。

一般来讲,执行政治社会化功能的结构包括家庭、共同体、聚居区和同辈集团、学校系统、工作场所、正式组织、大众传播工具、利益集团和政党、立法机关、行政机构和法院等。相对于当代大学生,执行政治社会化功能的机构则主要包括家庭、共同体、聚居区、同辈集团、学校、大众传播工具等。特别是学校,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起到了关键作用。

但是,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下,诸多因素制约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实现,从而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构成了严峻挑战。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中的作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政治社会化的主渠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塑造大学生的国家认同。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之所以历经无数次战乱和危机之后,最终都能够达到国家统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着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共同的文化和国家认同意识。无论是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还是在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我们的青年,特别是大学生以事实证明了他们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安徽农业大学一项针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的调查表明,我们的爱国主义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大学生同意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观点的比率高达80%,而不同意若国家使你失望,你就有理由不爱它甚至背叛它的观点的比率达到71.4%和81.3%,证明了当代大学生有着极高的爱国热忱和国家认同意识。

其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塑造大学生对党和政府的合法性的认同。卢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合法性取决于能否得到公民的认同。所以,党和政府通过自己所能动员的一切社会资源,加大社会的主流政治文化建设,特别是对青年和大学生的政治教育。

最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大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意识。一个现代政府的合法性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认可,一个民主社会在多大程度上和在多长时间内得到构建,归根到底,与公民政治素质的提高和参政意识的增强是密不可分的。

列宁认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所以,一个人如果要完成由自然人向政治人的转变,就必须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包括政治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专门教育。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中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

我们知道,人作为社会人,毕竟会受到一定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中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不是某个单一因素的影响。并且,政治社会化的结果取决于所有信息和条件的相互作用,尤其取决于相关内容的一贯性。学校常常被统治集团用来向学生灌输他们所要的政治态度。但是这些努力是否成功,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至少也得在很大程度上依环境而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中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主要有:

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社会实践的不一致。我们知道,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但是,脱离实践的理论就会成为僵化的理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之脱节,加上在教育方法上大都采取“灌输式”教学法,缺少渗透性和说服性的教学手段,从而影响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

按照知识社会学的观点:真理的概念并非历经一切年代却保持不变,而是卷入了历史变化的过程之中。由于真理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才为真理。而社会历史条件在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在不断地变化,真理必须随之而进行动态的创新和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环境进而为社会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可是,当无产阶级由革命阶级演化成统治阶级,支配了社会上的绝大部分社会资源以后,理论的创新就会缺乏动力,而既得利益者也没有了创新的要求。这样的结果是带来了理论的僵化和与现实的脱节。

2.高校与其他政治社会化结构如家庭、同辈集团、大众传播工具等发挥影响的不连贯性甚至冲突性。当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强调社会责任和社会奉献、宣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时候,其他的政治社会化机构所做的事情也许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期望相差甚远甚至是背道而行。特别是随着电视、网络这样的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大学生在校园之外接受到的是形形的多元价值观,甚至是物质至上和拜金主义的价值观。这种多种来源的政治文化和政治观点的不一致性甚至是相互矛盾性,大大抵消了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削弱了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3.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连续性和缺乏强化手段。在大学校园中,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进行的专业教育甚少关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对大学生所进行的政治教育,可能专业课教师不能理解甚至否认。这样一来,思想政治教育就表现出孤军作战和缺乏强化手段的特点,从而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产生消极影响。

另外,大学教育仅仅是人生的一个较短的时期,大学生毕业以后面临的是复杂多变的社会和形形的社会环境。一旦走出校园,就脱离了这种思想教育的影响,随着岁月的侵蚀,高校所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逐渐淡出大学生的思想视野。

参考文献:

[1]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著.曹沛霖译.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对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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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又是健康的人呢?两个方面:一是身体健康,二是心理健康。

历史课程是一门传统的学科课程。在当代教育理论及课程理论的指引下,历史课程也面临着改革的趋势。历史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的课程,是应该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陶冶人文精神,加强思维能力的训练,注意健全心理尤其是情感的培养。这些都需要对以叙述历史知识为主要特征的历史课程加以改造,特别是要更新设计历史课程的观念。

在历史教学中进行爱国主义教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要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学科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环节,而中学历史学科的特色决定了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但又该如何在课堂中真正做到把两者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呢?

第一,历史教师要整体把握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强调历史和其他人文社会学科、自然学科的联系与融合,特别注意选择学生感兴趣、能体现多学科整合的主题开展历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从不同的视角探究事物发生的原因、影响和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兴趣和团队精神。例如:九年级课程中的“学唱《国际歌》,收集犹太人被害的历史史实”等活动。八年级课程中的“收集反映近代服饰、建筑、交通、习俗等的有关材料,描述近代社会生活的变化”,“了解祖国的五十六朵花朵――各民族服饰及风俗习惯”等。

第二,选择那些对于现实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进行心理教育,更能为学生所认同。基于此。我们要突出历史知识的现实性与借鉴性,使所取的心育素材更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如让学生了解夜郎文化通过――夜郎真的自大吗?这一成语故事让学生去收集和夜郎文化有关的相关历史资料。再如让学生讲述参观遵义会址,黔灵公园英雄纪念碑等。

第三,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积极的审美心理,是激励学生的学习内驱力,唤醒学生沉睡的求知欲,鼓舞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成功的自信心――培养学生完整人性,激发其学习潜能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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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说其古老,在于人们对知识的探索和研究与人类文明的开始同步进行着;说其年轻,在于人们对知识的系统考察和哲学探讨是最近几十年的事。特别是以知识概念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学,到目前为止还未形成较完善的理论框架和基本内容。

一、对于知识的定义

知识,不论是作为日常语言词汇,还是作为一个严肃的学术概念,可能是当今人们最容易接触到的。知识究竟是什么?究竟什么是知识?一直是人们感兴趣的问题,尽管人们已达成一些共识,但讨论仍在继续。

我国出版的辞典中对知识的定义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从本质上说,知识属于认知的范畴。社会实践是在有知识的条件下进行的,是知识所产生的活动,没有知识作前提,谈不上社会实践。因此,这一定义从逻辑上首先就站不住脚。其次经验又是什么,是个人的、群体的、人类的,还是感官的、心智的,都没有界定,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在于人有社会实践的能力,因为社会实践从广义上也就是指人的一切活动、一切现象。因此,这一定义等于说知识就是经验,经验就是知识,概言之,也就是没有说清楚知识到底是什么。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对知识的定义是:对事实和思想的一套系统的阐述所提出的合理性判断或经验的结果。而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在《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配》一书认为:知识就是根据已认识的事物所作的客观解释。

二、研究知识与社会关系的知识社会学

知识社会学是对知识进行社会学考察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主要是研究社会对知识的影响和作用。

1.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卡尔·曼海姆

“知识社会学”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国哲学家舍勒提出的,但只有在德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1893—1947)那里,知识社会学才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曼海姆于1929年发表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知识社会学导论》一书标志着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 社会境况决定论是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中心思想。在曼海姆看来,思想或知识表面上是从思想家个人头脑中产生的,而实际上,它们终究是由思想家所处的各种社会环境、社会状况决定的。因此知识社会学必须致力于探讨“思想的社会决定”或“知识的社会决定”。曼海姆把这叫做“社会境况决定论”。不少西方学者将这一观点同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相提并论,并称为“马克思一曼海姆观点”。

曼海姆认为知识社会学方法的应用分三个步骤:一是要确定一些思想类型;二是要把所分析的具体思想归到所属的思想类型中;三是把思想类型归到所属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特定的社会群体中。曼海姆称这一方法为“归属法”。前两步类似于艺术史的研究方法,后一步则是他的知识社会学所特有。

2.马克思对于知识社会学的贡献

在建构知识社会学理论上,尽管有学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知识社会学研究是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开始的。但显然谁也不会否认马克思的思想对于知识社会学形成的重大价值。柏格(Peter L.Berger)和乐格曼(T.Luckmann)认为,知识社会学源自于马克思的基本命题——即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

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和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这样高度评价:“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

3.对于自然科学知识的重新审视

曼海姆将自然科学知识排除在社会学考察的范围之外,曼海姆认为知识社会学中的知识只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不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因为自然科学知识的内容是不受社会性因素制约的。而著名科学社会学家维特根斯坦在晚年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于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局限,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

当今社会,科学研究早已不是个体、小团体的活动,科研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越来越多,呈现出大型化、集团化、社会化的特点。科研与社会需求、财政支持等社会因素密切相关,知识经济已经逐渐成为时代的主体经济形式,知识社会初现雏形。而社会知识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社会成员也逐渐从经济人、社会人转变为知识人,我们需要关注建构知识科学理论的社会学倾向。 转贴于

三、在争议中发展壮大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

知识社会学是以社会学的角度观察知识及知识体系,而上个世纪70年代在西欧出现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将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推广到自然科学领域,认为自然科学知识也是受社会性因素影响和制约的。

该学派中的一些人物认为科学知识是建立在科学事实的基础上的,科学事实是在实验室中得出的,而实验室本身就是一种人工环境。一个实验室使用哪一种仪器、使用什么材料、使用何种药品,所有这些都是人为的结果,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建立在这些人为因素上的科学事实只能是人工事实,而建立在科学事实基础上的科学知识也只能是人工制造、构造甚至建构出来的。

1.科学与人文的论战

就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来说,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本来就是很有意义的尝试,当然也得承担很大的风险,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也是意料之中的。SSK研究的目的不过是欲揭示在社会知识大环境中,自然科学作为其中一个子知识系统,它是如何发生和发展的,与其他知识系统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受到过哪些社会因素的影响,等等,试图还科学以历史的本来面目。自然地,要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必须站在人类整体认知成果的高度,对各个知识系统作综合考察。这势必将科学知识当成人类整个认识成果中的一个类别,这样,科学知识的绝对权威地位就不存在了,被降低为与其他知识平等的知识体系,还得接受学者们(有的还是科学的门外汉)的审查。于是引发了科学主义者的众怒,导致了科学与人文的大论战。

在笔者看来,科学与人文的论战源于真理的多维立体性,由于观察角度不同,就可能得到不同的结论,甚至相矛盾的结论。这就如同在数学发展历史中作为整体的数学大厦所经历的三次数学危机一般。经历危机过后,数学家们达成共识:不是只有一种而是有很多种数学,数学这个词应从多种意义上进行理解。而知识体系也是如此。

从科学体系当中得出的结论是否可靠,还需要不断涌现的科学事实来检验,在牛顿力学时代的科学家看来匪夷所思的事物,在今天掌握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科学家眼中却是自然与合理的。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我们更加趋近真理、接近客观。现代科学已经证实,牛顿力学只是物理学当中低速物体运动的特例解释。那未来的科学知识体系是否能把当今的科学知识体系包容进去,并解释某些游离于现今科学知识之外、而现今科学知识不能理解和解释的现象或者事实呢?在笔者看来,答案是肯定的。

2.科学知识社会学与客观实在

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否否定了客观实在?按照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大卫·布鲁尔的说法:“科学知识社会学也同样自然而然地坚持唯物主义或者实在论的一般的假定。也就是说,物质世界的实在理所当然是某种无论如何都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知识或者信念而存在的东西。”我们也可以认为,任何想否定客观实在的努力在当今的社会思潮中都是难以有立足之地的,而且它也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所关注的话题,因为他们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科学知识理论,而不是客观实在本身。或许他们否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实在性?这倒不是不可能。不过,“否定”一词用在这里未免有些偏激,确切地说应该是对传统的实在观的修正,即他们所认为的“实在”是指现代科学知识只是人类对自然现象所作出的各种有效解释方式之一,但不必是哲学上的“客观真理”或“终极实在”,也不是唯一的合理解释或最终结果,多数情况下科学研究的任务是对自然现象作出合理解释而不是去“发现真理”。而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知识的种种置疑、反思,反过来也促进了科学的纯粹与客观性、真理性的提升。

有科学家认为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是反科学的,这一说法值得商榷,但是在西方人眼中,反科学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其实反科学主义准确说应该是反对(唯)科学主义。而唯科学主义很好理解,就是把科学当作正确甚至是唯一正确的真理,并将科学的知识模式、思维方式延伸到一切人类文化中。SSK的实践给我们许多启示,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要把科学活动进行细分,不能笼统说科学是什么,这包括对客观说和意识形态说的提示。此外,SSK被外界认为是反科学的,但他们本人基本上否认这一点,而对于(唯)科学主义的质疑可能更有利于科学的健康发展,使科学部分具有自我反省功能,更加人道化,即走向“第二种科学”。国外SSK学者深入科学研究的第一现场,如扎根于某个实验室中,对中国从事相关科学研究的学者不但有参考意义,而且应当认真学习。

当然,科学知识社会学得出的种种新颖结论是否可靠,以及科学知识包含多少社会建构的成分,是否过分夸大了社会维度在科学知识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是否对科学研究的事业构成了威胁,这都有赖于学术界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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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的控制相对比较弱小,公共权力往往并不深入广大的乡村地区,乡村多依赖宗教和士绅,借助礼教和调解制度已足以维系秩序。整体社会秩序由“国法”和“宗法”这“二元”共同维持,两者相互承认,相互支持,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控制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决策的确定,我国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无法可依”的时代已告结束,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正在形成。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如果以牺牲传统来换取快速“现代化”,其实质是在摧毁文化。在摧毁自身传统的同时,法律又不能使本土接受异质土壤所生长出来的其它文化,其后果是可怕的。这就不能不让我们进行一个理性的反思。在此条件下,庞德先生所著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或许对我们有些助益。

庞德先生是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20世纪西方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他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是美国社会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垄断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新发展、新变化在法律思想和法律价值观方面的必然要求的较为集中的体现。他的许多观点对我国的现代法制有着或多或少的启示与助益。庞德先生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与时俱进、深具意义

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主要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法律社会化”成为时代的潮流。法律社会化充分反映出社会价值观念的重大转变,即从强调自由到限制自由、突出个性和个人权利到限制个人人权和重视社会躲闪的转变。如果法学的对象依然与现实生活脱节,局限于现有法律制度的要素和结构分析,只是像分析法学家那样机械地注释成文法和判例法,一味地认为法仅以国家武力作为制裁,不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指南或提出意见,就不能适应社会和法律实践的需要。此时,美国的法学领域也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更好地为垄断资本服务。庞德以“革新”传统法律和法学理论以适应美国社会的变化为目标,创立了社会学法学派,写出了以《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为代表的一系列著作。适应了社会和法律实践的需要,也奠定了其美国法理学权威的地位,以此为核心构成了其社会学法学理论体系,极大地推动了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

二、结构完整,体系新颖

本书共分为四章,从第一章的“文明和社会控制”入手,论述了文明、社会控制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随着文明的发展,法律已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第2章强调了“什么是法律”,认为历史上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曾使用法律的名称,给人们讨论“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告成了很多混乱,于是力图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并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第3章“法律的任务”,论证法律的目的是正义,它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满足人们的利益,并把利益区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三类。第4章“价值问题”,提出了法律价值的理论,强调价值问题虽是一个困难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并对当代的三种法律价值论进行分析评判,提出“真正合理的价值评价方法。”

三、兼收并蓄,富于创新

庞德法理学的思想来源非常广泛,除了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沃德、罗斯的社会力量和社会控制学说之外,还大量汲取了欧陆19-20世纪社会科学的理论营养,如埃利希的“活法”说等理论,但对庞德法理学体系构建最关键的要属新功利主义法学家耶林的“利益说”和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家柯勒的法与文明的理论。当然,作者并非盲目吸收,而是取其精华富于创新,如:针对霍姆斯提出的法的“坏人的预测”角度,庞德认为法的出发点同样可以是好人的利益要求; 针对霍姆斯把强力作为法的价值尺度,庞德认为强力必须从属于正义、安全、均衡。总之,本书充分体现了作者的作为一位法学大家应有的风度和魅力。

四、论证周到、思维严密

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庞德首先论述了法律、文明和社会控制三者之间的关系。社会控制化是庞德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 ,与一般控制论(通过信息的社会控制)不同,庞德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的,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的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他认为:“社会控制世俗化了”,所有其他社会控制的手段就被视为只能行使从属于法律并在法律确定范围内的纪律性权力。发达的经济秩序要求社会控制必须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等因其易变性和冲突性都不能适应这一需要。他主张把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主要工具,通过法律实现社会控制 。但是,庞德在肯定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的同时,并不否定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作用,而是强调几种手段应相互配合共同起作用。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我们生活的地上世界里,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那末它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而如果它不能再得到有组织的宗教和家族的支持的话,那末它就更加需要这些方面的支持了。

五、科学定义,翔实说明

对于什么是法律,庞德吸收了各派的某些合理成分,并力图在社会控制论的基础上将它们统一起来,他强调用社会控制的观念来统一法律概念。庞德设想一种制度,它是“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这种制度包括了前面所说的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司法和行政过程三个部分。他认为法律包括各种法令、技术和理想,包括发展和适用法令的技术、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艺术。而法令又是由各种规则、原则、说明概念的法令和规定标准的法令所组成的。他认为法律与其说是一种权力不如说是一种对权力的限制。庞德把法律定义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制度或工具,这一思想本身确有新颖之处,使西方法学界对于法律概念的研究前进了一步。

六、精于理论、服务实践。

庞德认为法律的任务在于以最少的浪费来调整各种利益的冲突,保障和实现社会利益。法律是利益保障的主要机制,正如他所说:“我们主要是通过把我们所称遥法律权利赋予各种利益的人来保障这些利益的。”而利益在法律上的保障体现为法律权利。他认为经由政治组织社会所进行的社会控制的一个得要的特点,即谋求在理性的基础上并以人们所设想的正义目标而实现社会控制。”法律作为社会控制最有效的工具,其任务就在于使人的合作本能与利己本能之间保持均衡,即不能偏向于合作本能而疏于保障个人利益,又不能放纵利己本能而使社会秩序、安全和正义遭到破坏。而通过法律保护一定的利益,这是一种在法学史上颇有深度的思想。对于法律价值,庞德列举了法学史上出现过的种种价值理论,如神学的、理性的、历史的、自由的、以经济学为基础的、从阶级斗争理论中推论出来价值尺度。他宣称:“对各种利益的承认或拒绝承认以及划定那些得到承认的利益的界限,最终都是按照一个确定的价值尺度进行的。” 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注重实效的法学家,庞德深知社会矛盾尖锐复杂的美国社会,在其对法律价值和法律任务等进行了科学的阐述并被广泛认可后,他的思想在美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了广泛的应用。美国人认为,庞德属于这样一批学者的行列,这批学者以他们的学说,洞察力和出于理性的勇敢言行改变了美国的种种制度。 当然,白璧微瑕,作为一个资本主义20世纪的法学家,作为相关领域的少有著作,受种种条件尤其是当时历史条件和其自身立场的限制,本书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缺点:

一、 宗教的控制作用极其有限

庞德认为社会控制有组织的宗教和家族的支持。但是他在文中又认为发达的经济秩序要求社会控制必须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等因其易变性和冲突性都不能适应这一需要。这似乎存在着矛盾。对于我国而言,社会控制主要是法律和道德,至于家族和宗教是微不足道也是应该否定的。

二、 利益出发点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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