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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矿安全规程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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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矿安全规程

篇1

坚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针对我县煤矿企业存在的煤层自燃、水患威胁等严重灾害和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以及隐蔽致灾因素多等重点难点问题,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坚持抓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标任务不放松,对标对表抓排查,全力以赴抓落实,严谨细致抓整改,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公司(以下统称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活动主体。下属单位按上级公司要求开展活动。各煤矿企业组织本企业开展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3—6月份)。以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结合煤矿灾害特点和各级各类岗位需要,联系实际组织学习培训,实现全员覆盖。

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等;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

2.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

3.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井工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露天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防灭火、爆炸物品管理、电气安全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

5.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一规程三细则”、《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标志认证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技术和管理规范;煤矿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范和煤矿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标准。

6.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对煤矿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近年发生过较大事故及两年来发生过事故的矿井责任人员除现岗位学习培训外,由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监察分局组织针对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的专项培训;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责任人员由市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进行隐患识别和排查治理的专项培训;一般隐患相关责任人员由煤矿企业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7.监管人员培训。县应急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以《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为重点,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法律规范;以“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学习掌握煤矿瓦斯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火灾防治等技术规范和治理措施,做到“干什么学什么”“检查什么懂什么”。

(二)普法宣传(3—10月份)。以县应急局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参加视频和专题讲座。组织县应急局和煤矿上级公司及各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煤监局会同省应急厅组织的系列专家讲座、巡回讲座以及全国煤矿灾害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系列视频讲座活动。

2.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应急局和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利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微信平台,参与全国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

3.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法治宣讲。组织县应急局和煤矿上级公司及各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煤监局会同省应急厅开展的全省煤矿安全法制宣讲;县应急局利用事故矿井、隐患矿井“靶向式”学习培训和执法案件公开裁定等形式开展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利用监管时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解答疑虑,讲法释法,形成知法守法的宣传舆论氛围。

3.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利用企业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场所宣传屏等进行煤矿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视听资料、图片展览资料和其他宣教资源普法宣传教育。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每天集中时间展播煤矿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三)对标对表整改(3—8月份)。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贯彻、边整改执行,整改提高同步进行。

1.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权利保障,以及煤矿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

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本单位职工和监管监察部门作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绝不蓄意发生“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的公开承诺。

2.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抓好规程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重大隐患排查不到位、超层越界开采以及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监测监控等管理措施不落实问题的整改。井工煤矿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等要求进行整改;露天煤矿严格对照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和防灭火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

(四)督导检查(3—10月份)。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把学习培训与对标对表整改结合起来,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

1.全覆盖考试考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煤矿上级公司对所属单位学习培训进行考核、全过程检查,形成学习培训和考核报告;县应急局对所组织单位进行指导考核、全过程检查。

2.全覆盖检查评估。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学习培训和对标对表整改细化到具体岗位,学什么、什么问题、改了什么都要建立台账,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3.全过程督导检查。县应急局结合执法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活动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下调煤矿安全保障程度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是全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县应急局矿监股负责日常工作。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及早行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篇2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向好,工业增长速度逐月攀升,煤电油运趋于紧张,煤矿企业扩大规模、增加生产的内在冲动比较强烈,使得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突击生产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造成了事故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同一采区工作面个数进行了严格控制,明确规定:“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同时要求:“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这些规定可避免因工作面数量过多、通风系统不可靠而引发事故。

部分区域瓦斯浓度上限降到1.0%

瓦斯特指各种可燃气体,其中的煤层气就是人们熟知的煤矿瓦斯。因其可燃性,自人类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以来,煤矿瓦斯就被视为对煤矿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可怕气体,曾经导致了无数起矿毁人亡的事故。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最高瓦斯浓度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取消了原来关于在特定条件下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最高允许瓦斯浓度可以放宽到1.5%的规定,统一适用最高瓦斯浓度1.0%的上限规定。

同时,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将专用排瓦斯巷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的瓦斯浓度上限规定也由1.5%降到了1.0%,并规定专用排瓦斯巷必须是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外单独设置,严禁将工作面回风巷作为专用排瓦斯巷管理。

取消突出矿井可经鉴定“摘帽”的内容

煤与瓦斯突出是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加,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煤与瓦斯突出往往会造成人员窒息,甚至引发爆炸,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事故类型。

为解决一些矿井应当开展突出矿井鉴定但不及时开展鉴定的问题,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要求,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

此外,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要求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的矿井应当立即开展突出矿井鉴定,取消了突出矿井可以经鉴定机构确认后摘帽的内容。

暴雨威胁矿井安全必须立即停产

篇3

中图分类号TD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5-0045-02

1煤矿安全管理的紧迫性

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包括人的行为、员工素质、物(机)的完好,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等等多方面因素。我国是一个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能源占传统能源的比例高达70%以上,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各项产业对能源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大。这些不断发展的因素都在不断促使煤矿生产的规模和产量要不断进行提高,伴随着增产的同时,而煤矿生产作业的事故发生率也一直居高不下。被各种媒体曝光的煤矿事故呈现增长趋势,而这些也仅仅是煤矿事故的冰山一角而已。

2 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相关的数据统计克制,当前我国煤矿生产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在很大程度上仅仅将人员的管理停留在人管人的传统层面上,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之下所产生的直接后果便是管理无法量化,无法从整体上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致使煤矿安全管理绝大部分都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做到煤矿事故的量化管理,超前预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的安全评价工作有待加强实施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相关的方法与规则对煤矿生产进行检查、打分,从而得出其相关的安全度值,从而能够从相对客观的角度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状况做出更加客观、真实的评价,并进行进一步的整改与完善。但是由于现有的安全评价工作,仍然采用人工算分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算分慢,而且时效性也很差,往往一个班快结束了,才把分算出来,效率低,根本就起不到安全生产的指示表的作用。随着评价内容的增多,这个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因此,对安全评价的运作形式的改进迫在眉睫,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煤矿生产复杂变化的条件;

2)琐碎事故抬头近几年来,虽然大的事故较往年相比,在逐渐减少。但是小事故的发生却丝毫没有减少,其主要原因是在施工过程当中由于缺乏对过程的控制,造成了施工状态往往失控,更无从谈起衡量作业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以及按章作业与否;

3)重大事故的预防工作需进一步强化。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分析和研究,我们能够发现很多事故并非是偶然的,而是都有前兆的。这就时刻在提醒我们不要忽视生产中的任何一个有关重大事故的前兆,这就需要我们能够及时的对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数据与信息进行客观缜密的分析,通过数据的对比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我们应当主要到,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必须通过长期不断的积累才能实现,例如,当某时间中的某个地点,某隐患频频发生,就能够导致某个事故会随时发生,这样应当建立一个科学的事故预测模型,通过收集的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进行量化的分析;

4)隐患没有及时处理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预兆,因此,排查与处理隐患也就成为了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当前,很多煤矿处理隐患时采取的方式大多为发现隐患,进行隐患整改单填写,进行三定后处理,最终进行复查。事实上,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各种隐患随时都会存在,因此在处理隐患的过程中如果都严格按照这样的一个程序的话,那么便会出现许多的超时现象。往往某个隐患的延迟未及时处理将会导致一个更大的事故发生。实现每一个发现隐患的闭合并及时处理,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 规程措施的编制存在漏项

规程措施是指进行某种施工以及作业的指导性文件,必须严格遵照规程措施进行作业是避免事故一个有效的方法。目前,由于规程措施的编制通常都是由相关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完成的,此后由相关业务科室和总工办进行规程评审,再进行使用。在这样的过程有两方面存在漏洞:一是由于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水平有限,为此在编制规程的中难免会出现漏编的现象;二是即使相关业务科室的人员能够发现章程制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是依然不能保证规程措施的完整性。对煤矿井下事故的研究发现,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规程措施编制的不够详实与完整而造成的,为此,我们可以发现解决规程措施的漏编问题能够有效的避免部分隐患及事故的发生。

4 煤矿安全管理系统应用的意义及重点

煤矿安全管理系统研究的实现是在计算机信息化的基础上实现的,能够通过其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很多决定性过程点,气宗包括:隐患处理、事故预测、规程措施、灾害预防、员工培训、三违管理、安全证书管理、安全文档、人员考核日常管理、、事故追查、紧急物资储备、安全环境区域评价、动态避灾路线、应急预案、实时数据监测等规则,其内容囊括了煤矿生产中的人、机、环境等各个因素,能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量化管理和数字化煤矿安全管理业务全过程的量化预测。进一步实现了系统地预防事故的发生,给安全生产业务过程,以及领导安全决策、矿井救灾抢险和事故预测预防提供了一整套解决方案。对现场中的隐患做到了及早发现和处理,预防隐患进一步恶化造成的事故;对于生产环境以及影响矿井安全的重大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动态全过程监测,进一步规范和控制操作人员,更好地发挥现场安全员的“活探头"的作用;对工程施工全面进行电子化档案管理,编写并完善规程措施;对于事故实现量化超前预警,实行井下区域的安全评估,对于评估结果为“较危险”和“危险”的区域进行有侧重的关注并且找出提升该区域安全等级最快捷的办法,以此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对于生产中安全数据进行集中的管理,来实现多种数据展现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以及整合全矿安全信息,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平台。

5结论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适应煤矿企业发展新形式的需要,便于理清了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进一步找准事故预防的控制点。依托煤矿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能够使事故的预防工作更加科学和高效,从人、机、环境等多个方面实现了数字量化管理,开创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从而形成一个长效机制,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型矿井。

参考文献

[1]曾庆贵,袁秋新,刘永,单国文.矿井安全管理全息动态监控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煤矿安全,2003,34(11).

[2]王艺栋,井健.墓于Web的煤矿企业麦全信息管理系统.煤炭科学技术,2005,33(11).

篇4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需求,是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基本保障,可以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更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然而,煤矿重大事故的不断发生,引发出安全技术培训的相对滞后带来了潜在安全危机。从大量事故调查资料分析结果看,80%以上的事故都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是我国职业灾害事故的最大来源。

一、安全培训是煤矿安全的有效途径

煤矿安全培训的发展是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保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的。煤矿生产是一种经常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特殊行业,如果不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不懂得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就很难做到超前预防,甚至出现违章作业,就可能导致危及人身安全 的灾害事故。在煤矿企业实施“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实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的最大经济效益,也是企业的最大社会效益。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促进企业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

二、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

1、树立“防为上”的思想,抓好安全技术培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2、安全防范措施必须进一步落实,其管理、技术、安全层面上

的监督、监察一定要到位。

3、职工整体安全素质必须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本质必须具备安全资质。

4、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在每个单位

都能凑效。

5、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为今后更加得

心应手地指导其实践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教育。主要有法律基础知识,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劳动法》等。

2、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包括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性质和危害及防治办法;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中的工作常识、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如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术、爆破安全技术、“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矿井电气安全技术、井下现场救护常识等。

3、煤矿安全技术法规。主要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和各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4、坚持对职工进行局情、矿情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共同理想信念

5、营造安全培训的氛围的方式应该切合煤炭生产实际,针对煤炭工人的素质,采取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

6、开展学习、学习、再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培育知识化职工,提高企业竞争力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一个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让职工群众确立新的学习理念,即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素质。

四、培训形式

1、入矿培训。对象为新招收的工人,一般是脱产培训,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间为2个月。但在实际中很多矿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内容简化,时间仅有一个星期左右,使得进矿的新工人刚一参加工作在安全方面的素质就先天不足,从而为以后的违章埋下隐患。

2、现场培训。对象包括经过理论培训的新工人和对工艺、设备等不熟悉的所有各种工作人员,时间可能只有几分钟,也可能长达数月之久。内容包括手工操作过程、工艺设备流程、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等。

3、现场演示。由于参加安全培训的学员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参差不齐,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也有较大差别,结合培训内容,在生产现场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教学,学员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际动手操作。

4、模拟事故,防灾避灾。在煤矿生产中发生事故的概率是很小的,有的职工可能一生都不会遇到,安全培训中所讲的案例对学员的教育作用是有限的,因此,有必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事故模拟。

5、脱产集中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可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周期。对特殊工种和各级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和定期安全培训,对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6、在职培训。对象为在煤炭企业工作,没有时间或不需要进行脱产培训的各类人员,如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利用会议间隙培训,利用有关图书资料自学等。

五、培训理念要创新

1、树立“向事故学习”的培训理念。

2、树立“理论围绕应用转”的培训理念。

3、树立员工培训理念的创新

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煤矿安全培训是煤炭行业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强化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成功经验证明,做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仅要让全部职工都得到良好的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的素质达到岗位工作要求,根本目标还在于通过安全培训来减少和消灭安全事故。让我们同心协力,恪尽职守,做好煤矿安全技术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安全生产培训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通过经常化的、制度化的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从“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又到“我会安全”。让职工们在思想上知道安全为了谁,是为了自己,为家人,为所有关心爱护你的人们!

参考文献

篇5

《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在系统总结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吸取一系列血的教训的基础上凝练形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生命的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是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我国煤炭先进生产力水平和科技装备的发展方向,更是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的基础。

现行《规程》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进行了4次局部修订。2013年10月11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启动了《煤矿安全规程》全面修订工作,还未颁布实施。

1《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第一款规定:“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第二款规定:“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第三款规定:“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第四款款规定:“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第五款规定:“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2对该规定的分析

第一款是一般规定,由于使用“应”的措辞,因此是原则性的规定。从第二款至第五款都是对“串联通风”的规定,而第四款是适用于第二款或第三款的“串联通风”时在瓦斯防治方面应遵守的规定,第五款是不适用于“串联通风”的禁止性规定。

按照《专家解读》(2011版)对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解读:是关于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和串联通风的规定。对第一百一十三条解读:独立通风、分区通风或并联通风是采掘面、采区和生产水平以及其他用风地点,都有自己的进、回风巷道,其回风都各自排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而不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布置方式。

3对该规定的理解

我国法律中的“应当”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的要求。因此就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特殊和例外的存在。结合前面的分析,除第一款做出一种原则性的规定,只有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了第一款的特殊和例外。而所说的特殊和例外又是在不违反第五款规定的“串联通风”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而且必须保证采取第四款所规定的措施才符合本条规定的要求。

事实上,在煤矿生产实践活动中,除了并联通风和串联通风,还有角联通风,比如:煤矿在掘进相邻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时,为降低局部通风距离,经常采用双巷掘进,其通风方式即不属于串联通风也不属于并联通风,实际是标准的角联通风。而且仅从通风的角度来比较,角联通风优于串联通风,次于并联通风。而纵观《规程》的全文,并没有对角联通风做出明确规定。

4对该规定的探讨

(1)在《规程》中没有规定角联通风的具体要求,是不完整的。矿井通风系统往往是十分复杂的立体系统,巷道数目繁多、纵横交错、上下重叠。采掘工作面的通风方式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简单用并联通风和串联通风来表达。《规程》作为一种技术规范,对于煤矿通风只对并联通风和串联通风的原则规定,用于指导生产实践是远远不够的。

(2)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角联通风不是《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例外,应该是被禁止的或者是有条件地允许的。在煤矿生产实践过程中,由于实际的角联通风很难被划归为串联通风,而独立通风又是采用“应”的措辞,因此角联通风往往被视为不提倡的通风方式,而不是被禁止的或者是有条件地允许的。也就是说,由于《规程》没有对角联通风做出属于特殊的例外的规定,角联通风在法律法规的意义上被禁止而事实上并没有被禁止。

篇6

根据我矿201x年,坚决实现年终零事故指标,为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健康发展,为实现“xx”良好开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我们机运工区,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3、全力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切实抓好机电现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隐患蔓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5、杜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严查岗位日常行为规范,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6、利用工前会“安全10分钟”,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各位同志!请牢记血的教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一刻也不能放松,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关系企业生死存亡,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大意。

承诺人:xxxx

范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篇7

1研究样本与研究变量

1.1研究样本

基于保障潜变量特征被测量项正确反映的前提下,依据调查便利性和经济性原则,本文针对徐州矿务集团(3个,120份)、潞安矿业集团(2个,50份)和淮南矿业集团(4个,150份)的9个煤矿进行样本采集。问卷主要从21个维度对煤矿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从63个测量项对煤矿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测量,测量表采用Likert5级测量法。在相关人员的支持下,共发放问卷共270份,回收问卷243份。通过初步整理与分析,剔除回收问卷中16份信息不完整问卷,最终获取有效问卷227份,有效问卷率84.07%。

1.2研究变量识别

煤矿安全风险管理是实现煤矿本质化安全的关键,安全风险的高低决定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以及损失幅度。管理是否科学、设备是否先进、环境是否安全、信息是否畅通等因素将对煤矿安全产生重要影响。依据上述调研数据,本文运用SPSS17.0的“Analyze(DataReduction(Factor”功能,对调研的各变量展开信度与效度的检验分析,信度分析用CITC值和Cronbach’sAlpha值检验,效度分析用KMO和Bartlett球形检验,信度检测见表1。表1显示,总体Cronbach’s值0.913,除作业环境友好性一项Cronbach’s值小于0.7之外,其余各项Cronbach’s均大于0.7,CITC均大于0.5,因此其余各项因子有效。作业环境友好性因子未通过检验,剔除该因子,最终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因子为22项。通过计算,KMO=0.841>0.5(参考标准),因此数据较适合因子分析。同时Barlett球形度检验的F值为0.000,表明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影响因素的指标数据呈正态分布,符合SEM对数据分析要求[15]。因此,该问卷信度、效度均达标。

1.3研究变量设计

层次聚类分析(ClassifiedAnalysis)又称树聚类分析,通过反复对复层次式构架的数据进行聚合与分裂,从而构造一个层次聚类问题解,通常运用自底向上或自顶向下两种分裂式层次聚类[16]。层次聚类凭借控制聚类粒度灵活性和表达簇间层次关系清晰性的优点,广泛应用于管理学、经济学、行为性等领域,有效寻找各类数据集的“自然属性”[17]。当前,层次聚类分析法主要有粗聚类算法(RCOSD)、Hungarian聚类算法、快速聚类算法三种方式[18]。本文选用SPSS17.0的“Analyze(Classify(Hierarchi-calCluster”功能对上述甄别的22项风险因子进行聚类分析,寻找风险因子的“自然属性”,确定风险因素层次,聚类结果见表2。表2显示,通过因素聚类分析,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因素最终分为5层次较合理,其分别是管理风险、设备风险、信息风险、环境风险、人因风险。

2研究假设

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通常是由各风险有效迭加导致的,结合《中国煤炭事故暨专家点评集》,表明煤矿安全事故约92%是人因所致[19],人因风险是煤矿安全事故主要诱因,管理风险、设备风险、信息风险及环境风险都是围绕行或通过人因风险作用。因此,令人因风险层的6个风险因子为内源潜变量,其余4个风险层的16个风险因子为外源潜变量,由此提出假设如下。

2.1外源潜变量对内源潜变量影响假设

Ha1:工作技能与经验影响因素有:制度与规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素质、安全重视与投入、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设备检修与维护、信息预测水平、作业场所安全性;Ha2:员工风险处理水平影响因素有:制度与规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设备故障率、设备检查与维护、信息采集质量、信息处理效果、信息预测水平;Ha3:安全态度与责任影响因素有:制度与规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素质、安全监督与检查、安全重视与投入、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设备故障率、设备检查与维护;Ha4:不安全行为影响因素有:制度与规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素质、安全监督与检查、安全重视与投入、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设备故障率、设备检查与维护、信息采集质量、信息处理效果、信息预测水平、粉尘浓度、瓦斯水平、通风条件;Ha5:安全心理影响因素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素质、安全监督与检查、安全重视与投入、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设备故障率、信息采集质量、信息处理效果、信息预测水平、作业场所安全性、粉尘浓度、瓦斯水平、通风条件;Ha6:安全生理影响因素有:制度与规程建设、管理人员素质、安全重视与投入、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粉尘浓度、瓦斯水平、通风条件。

2.2内源潜变量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假设

Hb1:工作技能与经验受员工风险处理能力、安全态度与责任和不安全行为影响;Hb2:员工风险处理能力受工作技能与经验、安全态度与责任、不安全行为影响;Hb3:安全态度与责任受工作技能与经验、风险处理能力和不安全行为影响;Hb4:不安全行为受工作技能与经验、安全态度与责任、安全心理和安全生理影响;Hb5:安全心理受安全生理、不安全行为和员工风险处理能力的影响;Hb6:安全生理理受安全心理、工作技能与经验的影响。

3研究模型

3.1模型构建

由于煤矿安全事故风险因素各变量相关性较强,各风险因素较难进行直接测量。因此,根据研究变量特征和研究目的,基于以下5项原则,构建煤矿安全事故风险因素关系模型:①以CA聚类分析结果为总体框架;②以人因风险层的6个风险因素为内在潜变量;③以管理、设备、信息和环境4个风险层的16个风险因素为外在潜变量;④以47个问题为风险观测变量;⑤以227份有效问卷的数据为协方差矩阵。采用AMOS7.0软件,构建煤矿安全事故风险因素CA-SEM模型,如图1所示。

3.2模型检验与修正

从简约适配度、绝对适配度和增值适配度三方面对模型拟合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不符合拟合度参考标准的进行反复修正直至达到标准要求。采用AMOS7.0的“AmosOutputModelFit”功能,对模型适配度进行检验,通过整理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表3显示,模型各拟合指数达到标准要求,模型构建合理。

4研究结果分析

4.1外源潜变量对内源潜变量影响分析

假设Ha1分析:上述结果显示,ξ2、ξ5、ξ7、ξ11对η1影响显著,影响系数分别为0.769、0.683、0.676、0.713;ξ3和ξ12对η1影响一般,ξ1对η1影响未获支持。即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重视与投入、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和信息处理效果对工作技能与经验的产生重要影响,管理人员素质、信息预测水平和作业场所安全性对工作技能与经验产生一定影响,制度与规程建设对工作技能与经验的影响未获支持。假设Ha2分析:上述结果显示,ξ2、ξ6、ξ12对η2影响显著,影响系数分别为0.696、0.702、0.652;ξ1、ξ7、ξ8、ξ10和ξ11对η2影响一般,ξ9对η2影响未获支持。即安全教育培训、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信息预测水平对员工风险处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制度与规程建设、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设备故障率和信息采集质量对员工风险处理能力产生一定影响,设备检查与维护对员工风险处理能力的影响未获支持。假设Ha3分析:上述结果显示,ξ1、ξ2、ξ4、ξ5对η3影响显著,影响系数分别为0.741、0.680、0.729、0.683;ξ3、ξ6、ξ8和ξ9对η3影响一般,ξ7对η3影响未获支持。即制度与规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维护、安全重视与投入对员工安全态度与责任产生重要影响,管理人员素质、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设备故障率和设备检查维护对员工安全态度与责任产生一定影响,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对员工安全态度与责任影响未获支持。假设Ha4分析:上述结果显示,ξ2、ξ3、ξ4对η4影响显著,影响系数分别是0.668、0.641、0.652;ξ1、ξ5、ξ7、ξ8、ξ9、ξ14、ξ15、ξ16对η4影响一般,ξ10、ξ11、ξ12对η4影响未获支持。即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素质、安全监督与检查对不安全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制度与规程建设、安全重视与投入、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设备故障率、设备检查与维护、粉尘浓度、瓦斯含量和通风条件对不安全行为产生一定影响,信息采集质量、信息处理效果、信息预测水平对不安全行为的影响未获支持。假设Ha5分析:上述结果显示,ξ2、ξ6、ξ8、ξ13对η5影响显著,影响系数分别是0.727、0.704、0.649、0.658;ξ4、ξ5、ξ10、ξ11、ξ14、ξ15、ξ16对η5影响一般,ξ12对η5影响未获支持。即安全教育培训、应急体系与救援能力、设备故障率和作业场所安全性对安全心理产生重要影响,安全监督与检查、安全重视与投入、信息采集质量、信息处理效果、粉尘浓度、瓦斯含量和通风条件对安全心理产生一定影响,信息预测效果对安全心理的影响未获支持。假设Ha6分析:上述结果显示,ξ13、ξ14、ξ15、ξ16对η6影响显著,影响系数分别是0.704、0.687、0.695、0.675;ξ1、ξ7对η6影响一般,ξ3对η6影响未获支持。即作业场所安全性、粉尘浓度、瓦斯含量和通风条件对安全生理产生重要影响,制度与规程建设和设备机械化与先进度对安全生理产生一定影响,管理人员素质对安全生理影响未获支持。

4.2内源潜变量间相互影响分析

假设Hb1检验显示,η1受η2、η3、η4影响通过检验,即风险处理能力、安全态度与责任以及不安全行为对员工工作技能与经验有影响作用,Hb1全部获得支持。假设Hb2检验显示,η2受η1、η3影响通过检验,η4的影响未通过检验,即工作技能与经验与安全态度与责任对员工风险处理能力有影响作用,Hb2部份获得支持。假设Hb3检验显示,η3受η1、η2、η4影响通过检验,即安全态度与责任、风险处理能力和不安全行为对员工安全态度与责任有影响作用,Hb3全部获得支持。假设Hb4检验显示,η4受η1、η3、η5影响通过检验,受η6影响未通过检验,即工作技能与经验、安全态度与责任、员工安全心理对员工不安全行为有影响作用,Hb4部分获得支持。假设Hb5检验显示,η5受η4、η6影响通过检验,受η2影响未通过检验,即员工不安全行为、员工安全生理对员工安全心理有影响作用,Hb5部分获得支持。假设Hb6检验显示,η6受η5的影响通过检验,η1对η6的影响未通过检验,即员工安全心理对员工安全生理有影响作用,Hb6部分获得支持。

5结语与建议

1)在外源潜变量中,安全教育培训对内源潜变量影响最为显著,影响系数为3.54(0.769+0.696+0.680+0.668+0.727=3.54),因此,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应重视与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工作技能、风险处理能力和强化安全态度责任。2)在内源潜变量中,不安全行为和安全心理受外源潜变量因素作用最显著,影响系数分别是5.921、5.913,因此,应加强防范员工不安全行为,疏导员工安全心理,构建良好的煤矿安全氛围,压缩员工与管理人员的心理距离,关注员工生理素质和健康。3)注重人因风险中各变量间的相互关联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各风险变量因素的传播路径,采取有效措施,阻隔各风险的传播途径。4)重视防范管理和信息风险,提升信息的采集、处理和预测能力,加强煤矿安全信息化水平,建立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和应急救援能力,为实现煤矿本质化安全的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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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其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煤矿安全进入人们的视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煤矿安全,国家提出“管理、装备、培训”的三并重原则,我们公司的管理模式“三基三抓一追究”把培训列为第一基础,可见将煤矿安全培训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1 煤矿事故的原因分析

据权威机构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煤矿事故的发生事先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一起煤矿安全事故,追究其原因,其源头是煤矿职工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主观方面

①无所谓思想。有些职工看到其他员工错误操作,看到不提醒,有无所谓思想,反正你出不出事和我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往往这样会造成事故的发生。②麻痹思想。有些职工对有些工作去做的时候,觉得这是我经常干的,很熟习,肯定不会错的,抱有麻痹思想,按照自己的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仍然用老的处理方法,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事故发生。③侥幸思想。现实工作中,少数职工心存侥幸思想,违反操作规程现象依然存在、有时任务重,时间紧,按规程办很难完成任务。怕麻烦、图省事,如省力蹬勾头、搭车;省事不敲帮问顶;疲劳坐皮带等。对于上述问题,并不是煤矿职工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以及操作技术水准不高等,而是职工存在侥幸思想,明知故犯,认为违章操作不一定出事,即使出事也不一定伤到自己。④逆反思想。有些职工有逆反,对抗思想,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你让我向东,我偏向西,并出现职工正准备坐罐笼时,刚到罐门口,罐门关住,由于自己没乘上这次罐,向罐笼内扔自救器,矿灯,这样都会酿成大小事故的发生。⑤惰性思想。有些职工存在惰性思想,能省力省力,能省事省事,干活图省事,嫌麻烦,得过且过。更有些职工在岗位中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造成事故发生。⑥逞能思想。这种思想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有些职工存在逞能思想,觉得我比谁都强,在工作中不懂装懂,明明是违章还要做,结果害人又害己。⑦好奇心理。好奇心理人人都有,对一些

器材,包括新的设备没见过,感觉很新鲜,不懂情况下乱摸,使一些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影响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1.2 客观方面

①管理不严。有的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反三违宣传和惩处力度不够,结果导致三违多次发生。②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对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顾不够,缺乏必要的关心,根本不了解职工的实际情况,例如有的职工心理烦燥,生活、工作不如意,存在后顾之忧,心理负担重,精神疲惫,导致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引发安全事故。③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煤矿企业只追求经济利益,关注生产,不顾井下条件差,设备简陋,使职工产生厌烦心理,影响作业行为。

2 在煤矿安全培训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的对策

首先我们要让职工明确知道什么是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对周边可能对人或物质财产造成伤害、损失的危险因素是否具有习惯性的判断思维,从而远离或消除这些隐患避免受到伤害。

物质和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物质主要是指硬件方面的安全设施,精神主要是指软件方面的安全意识。在一定环境下,硬件是难以改变的,通过强化安全意识,可以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安全意识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安全方面的意愿、意识、知识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按照安全知识胜于安全设施、安全意识强于安全知识、安全意愿优于安全意识的原则,不断强化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职工只有明白了安全的重要性,他们才能积极主动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不断地去学习新的安全技能,进而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通常情况下,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意识的职工,一定不具备履行职责的行为。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进行煤矿安全培训先从职工的安全意愿着手,通过意愿巩固意识,进而用意识强化安全。

2.1 强化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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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市小煤矿基本情况

1、个数与分布:我市目前现有矿井12处,按行政区域分:宣州区5处、广德县5处、泾县2处;按瓦斯等级分:高瓦斯矿井3处、低瓦斯矿井9处,矿井总共设计能力为57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56万吨/年。

2、煤炭储量及生产:至2010年底,全市地方煤矿煤炭储量共计 939.44 万吨,可采煤层单一煤层即龙潭煤系c煤层,煤层厚度1—1.5米,煤层开采区域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煤炭开采率低,煤炭生产量低。 2011年生产原煤大约19万吨。

3、自然灾害及安全状况:我市煤矿自然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瓦斯、水、火、顶板、地温等各种灾害威胁。煤矿随采深的增加,地应力、瓦斯压力、地温也越来越高,煤矿自然灾害的威胁逐步加重,在这种复杂的地质条件下,我市的煤矿尤其是瓦斯矿井容易发生灾害事故,因此,瓦斯灾害事故防治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9月14日宣州鑫源煤矿(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目前全市煤矿全部停产整改。

4、矿井主要系统和回采工艺:目前,全市煤矿都已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了煤矿通风、监测监控、防尘、机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安全生产系统,并积极按照省、市有关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煤矿技术装备方面,经过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察和监管,各煤矿企业都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淘汰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对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了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以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可靠性。强力推进支护改革,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 2010年底全市有条件的煤矿回采工作面都使用了单体液压支护并实施正规化壁式布采,资源回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所有新掘巷道都坚持使用金属支护,同时对原有的木支护巷道,各煤矿企业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更换计划。2011年所有生产矿井都开展了“六大系统”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5、煤矿从业人员及培训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方面,我市严格安全准入,各煤矿企业都按安全资格准入条件及时安排人员到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井下从业人员,要求按规定参加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入井作业,同时督促煤矿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标准、操作技能及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了职工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市煤矿综合整治情况

近些年来,我市在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两

个攻坚战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末,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10年我市进一步对照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省政府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瓦斯综合治理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和含量越来越大,瓦斯治理难度也相应加大。我市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将它放在煤矿安全工作首位来抓。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了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对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统一部署。市、县和重点产煤乡镇三级政府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了瓦斯治理监管责任,督促帮助解决本地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市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和《***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到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为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实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定期排查、调度和通报等制度。各煤矿企业根据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针对采掘部署、系统建设、管理体系等关键环节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煤矿从严、从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有重大瓦斯隐患须进行整改的矿井,实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四是要求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建立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实现“一通三防”达标;所有煤矿都按期、按规定建设完善了煤矿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了数据上传,网内监控;煤矿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实行双局扇自动切换,并将煤矿瓦斯报警值下调至0.8%,提高了瓦斯管理安全系数。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力度,把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管内容,按相关规定对达不到瓦斯治理要求的矿井,责令停产整改;对瓦斯灾害严重、拒不执行防治措施、现有条件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以及违法生产造成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六是督促企业加大了瓦斯治理投入,按规定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障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落实政策法规,推进煤矿整顿关闭

2006年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我市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整顿关闭工作第一责任人,关井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动抓,同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层层落实,压力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把握政策,平稳实施。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后,我市通过政策宣传,在思想观念上形成共识,并给每个煤矿企业发放了《致全市煤矿企业业主的一封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煤矿业主理解,争取社会民众支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煤矿检查工作,和企业投资人以及企业职工促膝谈心,通过形势分析、算账对比、政策引导等方法,为煤矿业主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和人命账”,劝其权衡利弊,尽早决定,尽快主动退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关闭煤矿企业56个,矿井总数由2006年初的68处减少到目前的12处。三是出台政策,引导退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涉及经济利益和再次创业两个现实问题,煤矿关闭后还要重点帮扶业主实现二次创业。为此,我市采取政策引导、经济扶持的办法,实施“关闭无情、操作有情”的做法,加快煤矿转产退出,广德、宁国等县市区根据市政府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转产退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煤矿企业自愿转产,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可以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和经济扶持。四是制定措施,依法操作。2009年乌石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我市更加坚定了安全发展理念,市政府迅速出台2009年第65号《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和2010年第50号《常务会议纪要》,依据“皖政办[2009]118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全市高瓦斯矿井一律不再实施矿井改扩建工程,不再开拓新的采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不再给予延续,到期后三个月内关闭到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托管或者退出突出危险区域,否则由所在市区政府组织关闭。2010年5月底前我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全部关闭。2013年底高瓦斯矿井将全部关闭。

3、加强安全监管,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的管理是控制煤矿安全风险、提高煤矿安全能力保障的需要,为此我市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市依据文件组织制定了《***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并予以宣传和贯彻,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加强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实施管理强矿战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工作现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处在制度的管理规范之下;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三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强技术管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坚决防止“三超”;强化矿井“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顶板、机电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淘汰落后装备和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指导煤矿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力推行支护改革,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四是着力落实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下发后,市煤矿监管部门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宣传和贯彻,同时全市各级煤矿安监部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矿有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一律依照规定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处罚。五是积极推进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所有煤矿企业都建立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至2010年末,所有生产矿井都已实现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三级达标。六是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加强了安全全员培训。督促煤矿严格执行职工岗前培训有关规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规定时间的教育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三、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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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是产煤大国,煤炭产量在全球煤炭总产量中的比重高达30%,但据相关统计,我国煤矿平均每产百万吨煤死亡3.1人,而美国仅有0.03人,南非和波兰等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3,我国的煤矿死亡人数在世界煤矿生产死亡人数中占到了79%。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针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研究对于煤炭工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下文中笔者就此进行了探讨。

煤矿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重生产轻安全,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

随着煤炭企业的市场化发展,很多煤矿管理人员都产生了重生产和效益,轻安全管理的思想,逐步放松了煤炭生产的安全管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生产与安全存在冲突时,不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有的干部甚至产生了产量为主的思想,只有重视产量才能使效益最大化,将质量与安全置于不顾。虽然现阶段很多煤矿企业都实施了职工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但惩罚的金额对于职工的收入影响较小,大多仍以产量作为工人收入的最重要影响因素。对于煤矿工作面开采之前需要编写的《作业规程》和需要贯彻的技术措施等,大多职工将其视为开工护照,所编写的规程缺乏指导性和实用性,无法让职工形成深刻的认知。在一些技术规程的执行过程中,很多技术人员存在敷衍了事的态度,很难将其贯彻到位,从而为生产留下了安全隐患。

安全机制不够完善

很多煤炭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发展,不够重视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机构作为生产部门并与其合并,有的煤矿甚至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一些煤矿对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大幅度精简,使得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力量极为薄弱。有些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既是安全监管员,又是生产职员,导致煤矿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监督管理力度薄弱,从而留下了安全隐患。由局派驻到矿的安监处与矿安检科合二为一,依附于企业,部分单位受双重领导,在履行职权方面有很多不利因素,人际关系的束缚更为严重,难以充分行使其权力。

生产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煤矿企业的用工制度存在正式工、合同工、协议工、临时工等多个工种。这也给煤矿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多层次的生产队伍,新老接替无法完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尤其是一些一线的生产人员,多为来自边远山区的合同工和协议工,只想着干活挣钱,缺乏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且没有良好的安全意识。一些煤矿的管理人员,尤其是一些班组长基层管理人员,大多是从生产职工中选拔的优秀职工。在生产中能够吃苦耐劳,有着积极的工作态度,但普遍缺乏安全意识。此外,很多煤矿职工都存在侥幸心理,凭经验和感觉工作,对于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规程》没有较为深刻的认知,一些作业规程流于形式。还有一些青年工人,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制约,普遍认为煤矿生产工作不光彩,没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对相关技术掌握程度不高。一些院校的专业招生比例逐年下降,企业分不来,学校招不到,进来留不住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导致很多煤矿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据相关统计表明,我国的煤矿职工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职工仅有3%,严重缺乏生产、地质、通风和机电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尤其是一些小煤矿,生产队伍基本由农民工组成,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此外,当前煤矿安全科研力量薄弱,科研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一些主要灾害的预防与控制技术相对落后,无法形成健全的煤矿安全科技体系。

安全方面投入不足

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煤矿普遍存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趋势,对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这也是致使煤矿生产安全问题的重要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一些集体或个人承包的中短期行为影响导致的负面效应,承包者大多缺乏长远的眼光,只重视短期利益,拼人力生产,对安全不够重视,很多机械设备陈旧老化置之不理,只顾完成生产任务,从而导致一些机械人身事故的发生。二是市场煤炭生产与销售失衡,经济效益不够理想,严重缺乏安全资金,使得很多煤矿的安全投入较少,无法更新陈旧的安全设施;对煤矿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投入无法适应安全生产需求;此外,很多承包者对工人的选择标准只看重身体条件,而不顾及其专业素质和文化程度,从而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与培训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煤矿安全生产的建议和对策

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

煤矿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与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煤矿管理人员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安全理念,将安全工作作为煤矿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煤矿内容树立起安全第一的生产观念,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克服生产人员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在生产中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将职工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从而提高煤矿生产的整体安全意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的煤矿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责任

在煤矿内容建立完善的监察机制,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察给予足够的重视,设立专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对于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将相关安全规范的实施严格化,从而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加以改善,强化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责任机制,将煤矿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具体而言,可以设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加强日常考核,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生产行为,改进生产方式,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明确责任,从而促使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

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而言,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素质至关重要,因此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具体而言,可以定期开展专业生产知识培训与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并适当开展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宣传会议,使工人掌握事故险情发生后逃生自救的能力,具备常规事故的处理能力;此外,还要严格煤矿生产准入,加强岗前培训与考核,通过者方能上岗,这样就能够有效的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将其用于基层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奖励,生产技术和安全设备的改善等,定期对煤矿的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引进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整体装备水平,并建立健全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测和预防机制,对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全面监测,以更好的防范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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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和以往的事故暗例分析,当前我矿机电运输存在的主要隐患是:

1、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剖析

(1)轮眼管理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轮眼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的技术培训,随抽随答,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

(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指令性的新来人员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5)安全基础工作要长抓不懈,设备的防爆失爆检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1)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5)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6)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机电运输工作要想上一个台阶,必须牢牢抓住第一、杜绝电气设备

一、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要尽快把无MA标志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换。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

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

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三、井下防排水装置

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四、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1、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

3、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4、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

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6、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

7、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

8、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9、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提升系统做到“三固定”(开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四保险”(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信号系统声光齐全。

10、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

11、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规定。

12、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带。

五、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1、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3、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4、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

7、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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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0-0287-01

1.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煤矿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与发生的基础, 然而,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始终都是企业管理的重点、难点。在煤矿生产中,存在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水、火、粉尘等,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又会涉及到煤矿采掘、运输等各个环节,从某种程度来看,直接决定了煤矿企业生产具有复杂性以及危险性等特点,如果出现安全事故,那么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此看来,只有使煤矿企业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生产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那么必然会减少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现, 切实提高煤矿生产的质量与效率,使煤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加快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2.技术管理贯穿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煤矿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而且环节众多。因此,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祸。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这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都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的好坏,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3.技术管理是消除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本身就受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制约,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酿成大祸,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任何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查处事故隐患,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众所周知,煤矿生产隐患和事故是密切相关的,那么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如果对小的隐患或一般的隐患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使小的隐患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因此对长期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在开采过程中,对出现的局部瓦斯超限、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以及过断层等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制定临时措施,加强管理,使其尽快消除。所以说,煤矿短期患又是技术管理的重点,不仅要有定期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提高对技术基础工作的认识

煤矿技术基础工作主要体现在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上,是当前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之一。

提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技术报告的认识;工程设计、规程或技术报告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应由专业副职组织执行;井(区、段、队)负责人负责实施、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作,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设计、规程或报告是一个工程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关系到这个工程的质量、安全、效率和效益。编制总的要求,一定要有创新性、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必须坚持技术上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的具体措施要体现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有创新性。

5.技术管理要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近年来,我国煤矿瓦斯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这充分说明“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绝不可疏忽大意,如果稍有不慎,思想上稍有松弛就会酿成大祸,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更重要的是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想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必须把“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狠抓“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控制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搞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实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同时要重点把好四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批关、隐患处理关。

(2)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工作,使其成为矿井防治瓦斯、粉尘和防灭火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调整改造不合理的通风系统,管好用好通风设施,建立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供风、配风。同时要教育广大员工爱护好通风防尘设施,杜绝人为的破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3)加大“一通三防”安措资金的投入,配齐通风防尘设施,也就是说在“一通三防”设施的资金使用上,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以确保通风、防尘设施安全可靠,做到万无一失。

6.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技术管理水平

要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工艺,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改善井下的工作环境。大家都知道,煤矿安全状况不好,除受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制约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而造成的。因此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但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不要盲目行事,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的重视,因为,对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的问题,应注意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7.以人为本加强技术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证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也必然会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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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就煤矿企业来讲,抓安全管理是永恒的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履行好职能部门的职责,采用科学、先进的方法结合宝贵的生产管理经验;坚持“装备、管理”并重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进行管理,安全生产就会取得好的效果。

一、如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安全投入小。井下设备老化,装备不足,每年按6.0元/吨煤提取,返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偏小。投入不足,未达到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标准要求。

2、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不规范,不及时;有的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当;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理;有的是未把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盲目作业;有的是安全知识贫乏,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而培训、学习时间有限造成的。从分析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操作,甚至违章作业所致。管理人员跟班、值班人员又失位,不负责任,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而使事故发生。

3、“三违”人员受处罚力度不够大。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抓隐患处理,反“三违”。每查到“三违”人员视其具体情况、情节轻重给予每人每次5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或停工学习三天的处罚显得偏松。

4、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采、掘、机、运、通、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使用和维护先进装备、设施的人才不足,使其效能发挥被打折扣。

5、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从业人员大都是家庭贫困,文化素质偏低的弱势群体。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业务素质提高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流动性较大。故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的提高有难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长期、艰苦的任务。

二、浅析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1、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对超前的安全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煤矿企业来说更应如此,现阶段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经相当完善,但面对与一些基建矿井、发展中小矿井来说,企业内部的一些文化体系建设、规章制度的建设还不是很完善,适应不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

所谓制度,也可以看做是一种“意识”,即制度超前也就是我们的“意识”要超前。在此不仅需要高层领导的统筹兼顾意识、中层干部的分片掌管意识、基层班组的现场应变意识都要超前。具体实施途径不论是从优秀企业中借鉴、特殊培训中汲取,或是在现场经验中总结,但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各系统、各专业、各岗位的安全意识均需超前。只有制度超前,才能使安全生产有力可行、有规可依;才能在煤矿生产万变中及时做到应变;才能避免“亡羊补牢”的被动局面。

2、注重现场,将每一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现阶段,我国大中型煤矿企业不乏有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生产实践中部分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有时候面对制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制度成了摆设,这好比“纸上谈兵”,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领导的事,管理人员的事,更是我们广大职工的事,它最终代表的我们煤矿工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提高认识,面对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我们除了按章执行、按步操作之外,还应该从严、从细的要求自己,坚决承担起安全规章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者。其次,对于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来说,在制度面前做到人人平等,要坚信制度是给大家定的,不是给某人定的。身为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者,我们以身作则,做到“铁制度,应执行;真较真,不糊弄”。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我矿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我矿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我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矿安全生产上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管理和火灾管理等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区队配备专业的找顶人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永久支护及时跟上,锚杆支护成排成行,架棚巷道充填必须严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现场矿下文班长以上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带班矿领导及科室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和各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我矿全面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火灾管理上,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召开百日安全活动动员大会,部署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制成督办表下发落实。重点开展了顶板管理、防火灾、文明驾驶、夏季三防等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由分管部门督办均得到了有效整改。矿内相继组织了不安全行为人员座谈会、无不安全行为抽奖和本安知识竞赛、安全文化建设座谈会等;组织各单位举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签字仪式;并观看了以《安全发展,成就辉煌》为主题的宣传片。 在综合楼及井口前悬挂了宣传标语,为切实开展好火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将国家主题宣传片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上传矿服务器,要求各单位利用班后会时间组织学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目标、方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培训和演练,针对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实施救援实战演练,增强应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技术创新和小改小革,着力解决火灾等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科学分析安全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对策,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

在水患治理上,我矿始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区域,生产科专业人员及时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结束语

综上所述,编制并实施出一套适合我国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我们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也是搞好职工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和顺应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刘威.浅谈煤矿安全管理发展现状[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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