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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察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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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察建议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对食品安全工作各个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能,严肃工作纪律,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突出矛盾,坚决查纠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重点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确定为: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盐、醋、水发品等。据此,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监察,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来进行:

1、食品源头污染治理情况。包括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主要是蔬菜农药残留监测,规范农(兽、渔)药生产和经营行为,对农(牧、渔)业用药指导和监督;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的监管,等等。

2、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情况。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加强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糕点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等等。

3、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情况。包括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在全市城乡建立农产品检测体系,建立以速测为主要手段的检测系统;强化进出口食品的监管,等等。

4、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情况。包括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食品商场(市场)散装食品专项检查,等等。

三、方法措施

采取日常监管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一般性检查与重点典型剖析相结合、查处案件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地对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关键事项开展效能监察。

1、健全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到位,实施长效监管。重点是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以及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2、落实层级责任。通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各类专题会议等途径,传递工作力度,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自责任。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监察例会制度,各责任主体单位相互之间互通信息,会商对策措施。

3、现场监督检查。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年度第84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采取巡查、抽查、明查暗访、全面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市编发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案例“通报”,并视情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监察通知书》,敦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落实整改。同时,督促食品安全工作牵头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食品安全工作进展,以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4、新闻传媒宣传。通过报纸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监察的宣传报道。一是加强舆论宣传,督促指导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动态跟踪报道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着重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能不到位或效果差,以及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曝光。

5、实行效能考评。市监察局依据《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制定“实施细则”,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做好规范性基础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监察,健全台帐,科学评判。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于年底形成客观公正的考评结论,向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机制

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监察,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机关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卫生、经贸、工商、质监、农林、海洋渔业、药监、教育、粮食、海关、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所在的监察机构承担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所在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自职能各司其责,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五、工作责任

1、要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监察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全局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际效果。

篇2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

各村(社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精神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二、认真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⒈检查内容

⑴涉食单位经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

⑵是否有餐饮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相关制度;

⑶经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⑷有否索证索票;

⑸有否建立购销台帐等等。

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涉食单位,包括饭店、超市、商店、食品加工点、小作坊、单位食堂、规模养殖业和种植业、农贸市场等等。

⒊检查方法

“一听、二看、三查、四改”:

“听”是听取经营业主食品安全防范情况回报;

“看”是看经营业主经营现场环境卫生状况,制作环节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等;

“查”是查有没有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有没有添加违禁添加剂,有没有卫生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

篇3

二、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监测体系建设。要研究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监测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支撑力。一要建立严谨的标准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倒逼机制来进一步促进监管工作。二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在加快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硬整合”的同时,要夯实基层,提升软实力,培养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检验检测计划和技术手段,增强综合监测能力,要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第三方参与食品安全检测的范围,着力增加检测种类、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批次和频率,为市场准入提供技术保障。三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强自身检验检测制度和条件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四要充分发挥监测平台预警作用,充分运用风险监测成果,实现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贮存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全覆盖,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消除隐患转变,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三、加大惩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历年来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深挖行业共性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一要加强行政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模式。二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重点环节整治和整治督办,坚决清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要规范和加强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畅通投诉渠道,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四要抓紧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修改的启动准备工作,在监管执法中正确应用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五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事先介入、信息互通等制度,不断提高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合力和威慑力,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篇4

本次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去年开展执法检查后各级政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情况,包括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以及其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情况,突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餐厨废弃物监管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等4个方面内容。

所到之处,检查组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汇报,待汇总形成跟踪检查总报告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程远远

温州:力促财政部门早编细编预算

日前,温州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分项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拟定了《关于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早编细编部门预算是这次预算改革的重点之一。今年,财政部门从3月底就开始组织2014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已经历“一上”、“一下”和“二上”过程,于8月底前通过财政部门的初审、交叉审核和汇总。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还新增了财政部门业务处室交叉审核部门预算的环节,有利于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平性、合理性。

除此之外,财政部门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规范了部门预算的项目设置和定额标准体系。 孔颖颖

湖州:市、县区联动保护母亲河溪

日前,湖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代表专业小组的15位代表,向全市农业系统的市人大代表发出一封公开信,鼓励代表带头宣传贯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带头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品质农业,带头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这是湖州农业系统市、县(区)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溪”的活动内容之一,力促“治水”工作由河道整治、水面保洁,扩展到发展循环农业、治理面源污染、推进生态修复、加快截污纳管和逐步改善水质等全方位提升。

其间,代表们就地就近视察了河溪,沿途查找污染源,听取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岸同治、水污齐治、提高水质等方面提出了46条意见。目前,市人大农委已就“关心母亲河溪”代表履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别交给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将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胡 伟

桐乡:填补街道财政监督“空白”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桐乡市的梧桐镇、炉头镇等多个乡镇撤并为街道。由于街道本级没有人大,且财政运行监管体制仍停留在乡镇模式,致使人大对街道财政的监督一直处于真空状态。近日,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行为,加强人大对街道财政的监督。

在此之前,桐乡市很多街道财政的预、决算都是街道内部班子成员开个会、通个气,一直处于“自己监督自己”的状态。今后,这些街道的财政预、决算,将由该街道的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进行初步审查、日常监督及相关专项调查。

“这个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在现行财政体制下街道财政监督的空白点,探索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作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桐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 吴志强 张芬娟

景宁: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绩效,景宁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和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日前,县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制度来规范审计意见整改。

根据最新要求,审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由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向县政府报告后,并受县政府委托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审计部门还将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通过党政机关公文平台或县政府网站、审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叶 伟

长兴:民生工程代表验收

10月16日,在公证处和新闻媒体的见证下,从长兴县257名县人大代表中随机抽调了20名代表,对长兴县的民生工程——22家过渡保留码头整改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名评分,并当场公布评分结果。

民生工程的整治效果如何?这次改变了以往由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传统做法,完全由人大代表说了算。由于参加验收的代表是随机挑选,有效避免了说情找关系的现象,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验收程序规定,县人大代表评分平均分低于80分的码头即时关停,平均分高于80分且排名为前15名的直接通过验收,其余码头需再整治。 张燕飞

海宁:力促公共场所免费上网

国庆期间,海宁市民发现,市区的西山公园可以免费使用无线网络上网了。这是海宁市政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的有效成果。

随着科技日益进步,各类手机、平板电脑等成了市民生活的必备品,随时随地上网看电影、发微博成了一种日常生活方式。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在年初召开的海宁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逐步推行免费无线网络的建议”,被列为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件。

海宁市政府及具体承办部门积极办理,率先在西山公园开通了免费无线网络。下一步,将在市区工人路、紫阳路、西寺桥商业步行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等25个区域安装无线网络设备,让市民随时享受免费无线网络。 陈培杰

西湖区:开出首张重点项目“联系单”

日前,一张编号为“区人大联第1号”的杭州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项目联系单从人大办发出,收件单位为西湖区双浦镇人民政府。联系单对区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麦岭沙商业综合用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要求双浦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这是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实践“人大一线工作”要求,拓宽渠道,实施有效监督的创新之举。联系单发出后,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相关建议正在逐条落实当中。

为了有效督促重点项目实施,西湖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每个月听取一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定期督点项目的落实情况。 李 寄 杨 宏

龙游:监督催生“断面长”

今年以来,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相继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作出保护灵山江生态环境的决定、组织代表开展寻找水污染源活动等。

县政府认真执行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意见,实施“两禁一包”流域管理工程,加大水污染整治工作力度。“两禁”是指划红线禁养生猪、分流域禁采砂石,“一包”则是指定河段“包保”水体质量。今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推行“断面长”负责制和流域综合整治,形成村级分段管护、乡级断面负责、县级分区整治的河道环境“包保”机制。 余政清

缙云:力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目前,缙云县共有各类农村电子商务网店(企业)1300家,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10家,从事与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有近万人。面对如此高速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年初县人代会上,丁钧盛等代表建议县政府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强化规划引导,努力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有效落实代表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面商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17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从 2013 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200 万元,用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引领、扶持奖励、培训贴息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杨将光

篇5

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队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二合一”,1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市场监管模式。已到位的市场监管局,全部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加挂食安办牌子。全省共设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906个,已组建到位并履职的822个(含与乡镇食安办合署办公)。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所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名,至少配备1辆执法车及专业化信息化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强化基层导向,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所工作经历,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市场监管所工作3年以上。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9月份,省食安委出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新增一年2次的暗访和年中督查,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减分的各类情形,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及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万家次,发现问题451起,行政执法立案520件。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以“五水共治”为契机,重点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稻鱼共生轮作减排、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以及规模化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四大工程,累计改造面积达150万亩,实现整治与转型并举,促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转型升级。在食品生产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专题研讨会,梳理归纳24大类食品主要存在的不合格和风险问题,形成相应风险提示和监管提示,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处置情况“回头看”。组织实施“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以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在食品流通环节,以乳制品、散装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糕点、米面制品为重点食品,以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以及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了饮用水、临保食品、网络食品等的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全省餐饮环节被行政处罚单位、食物中毒发生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单位、被投诉举报核实单位数据库,将上述四类餐饮单位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录和重点约谈对象,要求对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1-10月份,省级共开展餐饮环节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20家次。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省食安办建立日常舆情实时监测、专项舆情动态跟踪和月度、半年度及年度舆情汇总分析的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共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86期,相关舆情信息750篇,专项舆情监测30期。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规程》,及时核实信息权威,妥善处置20余起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一是宣传教育立体多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12个,区级科普宣传基地45个,基层科普宣传站1700多个,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省共创建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67个。在浙江经视开辟《食药聚焦》电视专栏,每周日20:40播放。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品一标”宣传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百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力推进。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研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加强对保险机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六个一”措施情况的督查,切实推动保险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位5169家,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5倍多。三是“四个你我”活动有声有色。以“四个你我”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160余次(期),参与人数8.8万人次;开展“我宣传,你传递”活动12580余期(次),开辟媒体宣传专栏772个,宣传报道3747期(次),参与人数134.4万余人次;通过“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抽检10.7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883批次;开展“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受理公众举报线索19355条次,查实举报7577起(次),发放举报奖励金90余万元。四是农村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初显。在丽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库,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拟在全省推广。五是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消保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义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义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消费维权义工有7548名。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食品安全义工“啄木鸟”公益行动。成立“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委托百姓购买最关心最担心最想购买的样品进行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理。六是行业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各类协会组建 “社会共治监督员队伍”,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实施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公益工程,免费为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 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以实施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为原则,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9月份,省政府对各地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情况开展首次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三)破解过期食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难题。在过期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指导企业落实临保食品提示、临保食品专区(柜)、临保食品退货、过期食品处理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将过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货、回收、处置台账。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面,省政府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开展设施能力建设、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市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仍处在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监管职能磨合和监管力量薄弱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削弱、专业人才流失的现象。基层食安办虽已全部组建,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仍显不足,协管员、信息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相对欠缺。市、县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置尚有84个未组建到位,仍有5个地市、61个县(市、区)未设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二是难点问题巩固成果难。食用农产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常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然存在。“三小一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虽有明显改观,但尚不稳固,无证经营、脏、乱、差等现象容易死灰复燃。三是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犯罪呈现跨省、跨区域、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案件侦办成本高,影响全链条、全环节的犯罪打击。对于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定性问题,法律适用上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也存在检验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食品产业发展仍处于低、小、散、乱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低,安全风险隐患还比较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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