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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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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知识

篇1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3-0184-03

1 从生存危机到信仰危机

知识分子下海经商已经成为当下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但也似乎正是由于这种“普遍”,人们已经把其当做自然之事看待,而不是把它当做一种问题,对其进行反思和追问了。

中国知识分子开公司,办企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从教授卖馅饼,到1993年深圳的“中国文稿竞价”的锤声,一系列知识分子从商界谋求第二职业的事件开启了知识分子对市场经济回应的序幕。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张,知识分子涉足市场已经逐渐从备受争议的新奇行为变成理所应当的司空见惯之事了。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的发展确实会为知识分子提供一些便利之处。正如国内学者郑也夫所言“文化与知识分子群体的发育依赖于社会的繁荣,而社会的繁荣又依赖于市场的建立,因此市场有助于文化与知识群体的发育。”[1]中国经济学家高佩义也在其《单一政府购买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地位下降的根本原因》一文中利用反证法,证明没有市场参与,只是靠单一政府购买高校、科研机构,知识分子是不会有好出路的。

那么,市场经济对于知识分子的意义确实如上述学者所言吗?北大教授陈平原曾详细查阅了20世纪20年代至90年代知识分子的收入情况。20年代的北京大学,教授月薪300元、500元者大有人在,而到90年代,北大副教授的工资仅在250元左右。他还列出了各杂志的稿酬明细表。这一薪态,是学院的人文精英知识分子明显感受到了经济压力的温和表达。[2]《国情报告第一号》指出:

1978年以后,中国知识分子问题又突出表现为经济性问题,出现了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绝无仅有的反常现象:“脑体倒挂”。占中国总人口2%的知识分子的经济地位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3]

市场经济确实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但知识分子却没有因此分享到它带来的经济利益,反而出现了不合时宜的生存危机:知识分子的经济状况停滞不前,整个社会因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的上涨使知识分子开始背负沉重的生活压力。为养家糊口,知识分子不得不投身商业赚取额外的经费维持基本的生存。时间和心思都用来赚钱了,还如何安心做学问?生存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还有何余力致力于学术?商界与学界毕竟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领域,即使是被迫涉入商业领域,其中的商业思维又如何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学术思维方式和学术理念?

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知识分子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但知识分子中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市场经济空前繁荣,中国社会进入了消费社会,各种物质诱惑接踵而来,能够专心学问的环境便一去不复返了。经济活动本身就是一个物质财富的创造活动,金钱作为它的表征和表意形式,逐渐成为价值观念和尺度,人们对“知识”的迷信迅速被金钱的神话所取代。这一状况甚至迅速地影响到了知识分子群体本身,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被金钱带来的物质生活所吸引,由被迫经商变为主动经商。诚然,玛拉沁夫呼吁:“早动手早收益,晚动手晚收益。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干不了大的干小的,干不了长的干短的。一句话,总得要干。”[4]吴冠中则认为:“有审美价值的作品迟早要成为商品,作品能在作者的有生之年成为商品是一种幸运”[4]张贤亮更是直白:“我不下海,终生遗憾”[5]

知识分子的概念来自于西方,各界学者对其身份以及职责的定位都抱有不同的观点。然而,无论是曼海姆的“自由漂浮者”、 葛兰西的“传统知识分子” ,还是萨义德对知识分子“业余性”的强调,都有以下一些关键词或者与其相近的形容与知识分子密切相关——秉承传统、 终极关怀、公共意识、正义 、独立、精神导师、文明文化的传承者等。反观知识分子的上述言论,已见出知识分子对经商行为的肯定甚至热衷,金钱成为知识分子一种新的追求,而其他与精神相关的关键词的意义对知识分子来说似乎却变得模糊起来。知识分子的危机从生存危机逐渐演变成了信仰危机。

2 从警惕批判到妥协退让

如此严重的问题,难道就没有知识分子察觉,去提醒、去批判吗?批判的声音确实存在,但其力量却愈发微弱。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刚起步之时,韩少功就预料到金钱的意识形态功能,并提醒学术界“金钱也能生出一种专制主义,绝不会比政治专制主义宽容和温柔。这种专制主义可以轻而易举地统治舆论和习俗,给不太贫困者强加贫困感,给不太财迷者,强加发财欲,使一切有头脑的人放弃自己的思想去大街上瞎起哄,使一切有尊严的人贱卖自己的人格去摧眉折腰。”[6]同时他还流露出对知识分子的担忧:“中国文人曾经在政治专制主义面前纷纷趴下,但愿今后能稳稳站住。”[6]现在看来,韩少功当年对知识分子的担忧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在当下了。

对此问题的态度,王小波走得更远。他在杂文《道德堕落与知识分子》中说“现在有些知识分子下了海,引起了王先生(指王力雄)很大的忧虑。其实下了海就不是知识分子了,还说人家干什么。”[7]

然而,类似的批判声音毕竟“寡不敌众”,逐渐被默许和妥协的洪流所吞没。何怀宏在《知识分子,以独立为第一要义》中就提出:

“不论政治观点偏左或偏右,知识分子中都有一些人主要或仅仅强调精神标准,而且是很高要求的精神标准的倾向,例如班达尔认为知识分子应当是‘圣者’,萨义德认为知识分子应当代表‘普遍正义’,而且永远‘批判’。而我倾向于不像他们那样对知识分子提出这么高或严格的标准。”“如果要对所有知识分子提出一种比较普遍的精神标准或者说‘职业伦理’,那么,我想能够提出来的只能是‘独立’,即尽可能地在人格、精神和观念上独立,包括经济上的自食其力、有自己内在和外在的尊严。也就是说,这种特殊要求不必是‘圣者’,不必是要去充当时代和社会的‘良知’,也不必是一定都要从事‘批判’或走向‘公共’……”[8]

虽然何怀宏坚守了知识分子的独立精神,但仔细玩味上述话语,可以明显发现,他已经放低了对知识分子精神领域以及公共责任的要求,只把“独立”(突出了自食其力的经济独立)算作知识分子至少应该具备的品格。

“保持独立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的努力,一个方面是在客观世界争取能够保障自己的独立性的东西,首先是自己能够养活自己,如果可以用笔耕养活自己,使谋生和观念的工作结合在一起当然最好不过,如果实在不能,也能用其他的工作养活自己……”[9]这一点已经默许了知识分子下海经商的行为,而这种观点无疑是对“知识分子下海经商”已成为大势所趋这一现实的妥协。

3 从对“隐性危机”的揭示到对“知识分子经商”的批判

也许有人会问,难道知识分子穷死了也不能去赚钱吗,有了这么好的经济条件,一定要将其放弃,追求贫穷才能算作知识分子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非常赞同王小波的观点“我觉得知识分子就该是喜欢弄点学问的人,为此不得不受点穷,而非特意喜欢熬穷。假如说安于清贫,安于住筒子楼、安于营养不良是好品格,恐怕是有点变态。”[10]

笔者并不反对知识分子去经商,但是笔者要批判上述知识分子对“知识分子经商”这一问题的漠视、习惯以及妥协态度。一旦有了这种态度,知识分子很容易放松对金钱的警惕,“能够养活自己”是个很模糊的界限。怎样才能算是可以独立生存,月薪4000?年薪100万,还是豪宅名车?只怕这个界限会令知识分子不自觉的变得贪婪,难安清贫,如此一来,追求物质没有尽头,还如何踏踏实实做学问?而如果一旦有人因此遭到了批判,“独立”就会被拿来用作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市场经济带来的消费社会,正在使文化向快餐形式的方向发展。对物质的欲望侵蚀着对精神食粮的渴求,人们愈发厌恶思考,思想变得轻浮,精神逐渐走向荒原地带。作为人类精神导师的知识分子,其使命本应是提醒大众警惕金钱带来的安逸享乐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在物欲横流的年代给予大众深刻的思想,丰富大众的精神世界,结果自己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并且对这种“沦陷”毫无察觉。这就是市场经济给知识分子带来的隐性危机,即知识分子陷入了精神危机,却没有意识到自身已经陷入了精神危机,反而乐在其中,继续着这种自我堕落。对于知识分子来说,这种危机将比其他危机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因为知识分子虽已深陷险境,却不曾发觉。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知识分子经商的确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但是对“知识分子经商”事件本身,以及对市场、对金钱的批判是不能停止的,而且这个批判一定要由知识分子自身完成。笔者之所以有这种主张,并非是想通过知识分子的自我批判让其自动放弃经商之举,而是希望这种方式能够使知识分子自身对经商一事始终持一种警醒的态度,从而在经商的同时不至于被商业带来的物质享受所迷惑,影响到自身的学术观和价值观,使其还能够继续保持知识分子精神上、思想上的独立性以及自我批判的能力,在这思想轻浮的年代为精神上日趋荒芜的人们重新建立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郑也夫.知识分子研究[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2]孟繁华.众神狂欢——当代中国的文化冲突问题[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

[3]胡鞍钢,,等.生存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6.

[4]孟繁华.众神狂欢——当代中国的文化冲突问题[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

[5]杨晓声.中国魂告急[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

[6]韩少功.无价之人[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4:124-127.

[7]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第七卷杂文[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篇2

1.市场经济呼唤多种证书存在

1.1市场经济是“不稳定性”的经济

现在我国已经由计划经济逐渐转换到市场经济上来,市场经济已经显示了它的巨大优越性,但市场经济并不会对每个企业都是一帆风顺的,市场经济会不定期的发生商业周期,会出现经济萧条期,即市场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这一点已从许多企业的发展过程得到了证实。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人才,必须对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具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和抵抗能力。在人才市场中,具有各种文凭和走俏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他们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克服这种不稳定性的影响和冲击,会找到适合自己工作的位置,去发展自己的事业。因为在经济萧条期,各个企业为了能继续得到发展,克服危机的影响,老板们会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的留住和招揽那些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掌握理论和技能的人才就会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较高的竞争能力。

1.2市场经济是“人才流动”的经济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个人不可能长期固定地工作在一个企业和一个岗位上,必然存在“人才流动”,市场经济是“人才流动”的经济,“人才流动”是人们追求发挥自己最大才能的流动,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流动,是人们追求最大的自由度的流动,是人们追求实现心中理想的流动,是人们追求事业成功的流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有利于改变人才的分布结构,有利于实现人才的最佳配置,有利于发挥人才的能力,使人才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避免了人才的浪费。市场经济的人才流动取决于人的素质,人的素质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质,在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结构及其质量水平,素质和修养的高低,决定着流动的成功与否,想流动成功就必须提高自己的素质,使自己能承担各项工作需要,成为复合型的人才。

1.3市场经济是“胜优劣汰”的经济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它是“优胜劣汰”的经济,各个企业为了能在市场中站住脚并能长久的发展,必须不断的改进技术和吸引人才,吸引那些掌握先进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吸引那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中,质量和信誉是企业发展的持续动力所在,没有过硬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任何花俏的产品都不能长久,这就要从事生产和管理的人员要具有过硬的本事,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一专多能和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知识经济要求多证书存在

2.1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

当今社会,已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它要求的人才是一专多能或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这是因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许多学科交叉融合,各学科之间的综合日益增强,各专业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了,许多科技的成果也不再是一个学科的结果,而是多个学科综合的结果,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人才,必须掌握多学科的知识,才能适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拥有多种知识和技能。知识经济时代是谁拥有大量掌握知识和技能的高端素质复合型人才,在市场竞争中,谁就会拥有主动权,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项事业正加速发展,要想达到或超过世界上发达国家,就必须培养出大量的复合型人才,有了复合型人才,必将激励经济的发展。

2.2知识经济时代需要人们不断地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是科学技术的进步的时代,而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人们不断地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是知识和能力的竞争,一个人不可能通过一、两次的学习便能一劳永逸,终生享用,而是需要终生的不断地学习,因而掌握多种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便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多种证书的存在是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

2.3知识经济时代需要具有创新精神

知识经济时代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时代,要想创新,就必须掌握大量的知识和技能,知识经济时代是高水平人才竞争,高水平的人才是复合型人才,知识经济时代比其他任何时候更要求人才的创造性,要具备创造性,必须掌握多种技能,必须有灵活的头脑,具有技术和管理创新能力,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创造性的人才,需要懂多个专业,有多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4知识经济时代需要较强的适应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人们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在从事科学研究到产品开发的能力的过程中,要具有吸收和消化国内外先进理论知识、技术技能,适应国际化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参与经济国际化的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能做好团队合作工作,能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做到适应经济知识时代的能力,就必须掌握好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必须是一专多能型和多专多能型的新型复合型人才。

篇3

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自己的实用技能,是社会的发展对我们每一位财务工作人所提出的宏观要求。具体来讲,就是要求现代财务人员具备熟练的专业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规章制度、法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和采购学等方面的知识。

一、电子商务已向财务工作者提出挑战

传统的会计工作模式,跑银行、取钱、数钱、手工记账、到处报送纸制文件。现如今,互联网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时间成本。使财务人员从手工时代走进了电子商务时代。在电子商务时代下,商品交易方式“无纸化”,电子票据、电子凭证和电子账簿将取代手工填制的单据、凭证,而且账务处理可以自动完成。会计结算方式将由实质货币转变为电子货币, 交易瞬间完成,企业可以简化结算手续, 节省结算费用的开支。会计信息高度共享,动态核算,丰富了会计信息的内容, 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前向税务局报送资料,不仅要用手工核算好,还要手工填制好各种表格,在税务局排好长的队等着报税,缴纳税款。而如今,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随时都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缴税。近几年来,我省建立了财政平台,使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与省财政厅财务处理平台进行对接,各月的账务数据直接从平台上传输到省财政厅。这就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更新自己的的知识结构,增加电脑知识,网络知识,掌握电子商务处理的基本技术。电子商务已经对会计核算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电子商务也为会计核算提供了空前的便利。而对于财务人员来讲,电子商务是对我们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的挑战。

二、社会关系的沟通协调能力

财务活动处于各种管理活动的中心,工作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因此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一方面要贯彻上级的思想方针,另一方面要监督约束经济活动。平时注意与各部门及人员沟通,处理好人际关系,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与银行、税务、审计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企业赢得社会资源,还要善于与股东沟通。对企业而言,股东也要参与公司的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向其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以便股东做出正确的决定。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消除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或者员工对企业不必要的误解,引导大家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从而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也可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化解危机,获得新的发展机会。比如,我们国家从今年九月份开始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单位职工有很多人不理解,以为是财务人员代扣错误。负责代扣个税的职工向大家耐心解释政策,既化解了财务人员与其他员工的矛盾,也体现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中国有句古话,一个好汉三个帮。企业发展的再好,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如今的信息四通八达,只有处理好单位与各方面的关系,企业才能处于一个和谐的大环境。才能稳固自身,一心一意求得更大更快的发展。

三、财务人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综合性人才

我们一直在提倡“T”型人才。上面的横即表示知识面的广度,下面的竖即代表在某一专业方面的精度。专业知识是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特色所在,无此专业知识,就不可能成为会计人员。但是,现代会计业务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综合性。这一特征又要求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只限于本专业,而是既要有一定的深度,又要有一定的广度,需要做到深广结合。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好比一座宝塔,塔尖部分是专业学科知识,塔的中间部分是专业学科的基础知识,塔的下半部是应用专业性知识所需要的其他知识,如数学、外语、逻辑学、心理学等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础文化素质和修养。具体而言,财务人员不仅要自如运用财务的基本概念,还要通晓财务通则、会计准则、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财务规范性、法律性的知识,加以熟练运用服务于企业的经营中。只有具备了这些多层次结构的知识,才能从较高的视角上把握财会工作的运行规律,才能根据客观环境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篇4

中图分类号:G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9-0116-02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信息科技的发展,当今社会已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信息时代,制作与传播各种信息产品的媒介产业和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产业组成部分。编辑活动外部环境的变化,决定了编辑职能转型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扩展编辑职能,以适应市场经济和数字化出版的需要,已成为一种迫在眉睫的趋势。

一、编辑必须加强市场意识,延展传统职能

编辑工作是对人类的社会精神产品包括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声像制品等的原稿进行选择加工,使之广为传播的活动。编辑活动的本质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下通过一系列编辑手段的实施,包括对特定的信息内容进行策划、选择和整合,使其产品转化成不同负载物的文化产品,从而将各种形态的文化传播并保存下来的生产劳动。传统意义上的编辑职能,主要有信息采集、组稿、选稿、审稿、加工等环节,当时的编辑活动处于出版活动的前端,编辑的作品一旦进入印刷环节,编辑活动基本大功告成[1]。在原来的计划经济时代,编辑活动和编辑部门较少承受来自经济的压力,编辑劳动者作为文化生产到文化接受的中间媒介,在文化传播的层层递进、传向读者的过程中,保持较强的独立性。而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里,文化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和传播完全进入市场经济的惊涛骇浪里,任何文化产品和精神产品都得经受洗礼和考验。

传统的编辑活动出现了变化,从单纯的不管发行不必承担经济责任只需注重出版物内容和质量,到面向市场、满足读者需要转变,编辑模式向以读者为中心转变,市场策划在编辑活动中成为出版活动能否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第一要点。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的增长方式已发生发根本性变化,知识超越物质基础和低端劳动力等因素,成了经济增长的助推器。

目前,出版业不仅要承担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功能,还要融入到现代国民经济中去,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产业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此外,信息科技快速发展,新媒介不断涌现,传媒环境复杂化,新旧媒介之间既有竞争也有融合,形成了和以前大为不同的文化传播环境。

由于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普遍使用,编辑出版工作的各个环节已经实现了自动化与数字化。目前的出版活动不仅仅在媒体的载体与传播方式上发生了改变,同时对编辑工作活动提出了新的职能要求,编辑工作者要既懂出版又懂市场,还要能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出版手段,拥有多元的知识结构和行业素质,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数字化出版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今天,文化产品受市场影响极大,编辑职能不得不作出相应的扩展和转变,由出版的前端延伸到出版的整个过程,即从选题开发、组稿、审稿、编校等原本相对传统封闭的编辑工作,延展到发行、宣传等经营活动中去。编辑活动虽然仍以编辑作品为中心,但活动的范围涵盖了信息传播和市场营销。编辑工作既要兼顾文化又要兼顾市场,既要讲究社会效益又要讲究经济效益,不仅要关注市场,而且还要贴近市场、了解市场、引导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注定了要求编辑不但要对书稿的内容和形式负责,而且还要对图书进入市场后的销售结果负责任。但是,市场是千变万化、市场信息常常是不对称的,发现市场发现商机需要编辑具有敏锐的眼光,更需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2]。

因此,编辑在做选题策划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分析外在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因素对媒介产品的影响,然后根据自身的规模、特色、渠道等,找出自己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产品定位,分析自身的优势、劣势、机会等,从而发现市场需求,以及如何能够满足这种需求,从中找到获得发展的机遇。其次,要做好宣传、包装和营销工作。要善于选择合适的营销策略、发行方式、广告宣传、信息反馈渠道等。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出版市场中获得成功,必须要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方案,给自己准确定位,尽可能地挖掘市场空间,采取多样化、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充分兼顾长期、中期、短期的营销效应,密切关注市场和读者心理的发展变化,随时跟进和调整营销策略,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采取定期和随机的方式对分销渠道进行走访和考察,协助其做好信息以及对读者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并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努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编辑的市场意识应始终贯穿于编辑工作的全过程,只有在编辑确实认识到市场意识存在的重要性时,才可能更有目的性,才可能在编辑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篇5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级责任体系。切实加大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四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农村市场食品专项整治,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推进农村“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净化农村市场。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贸委、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2、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管理,整治虚假药械广告,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品种。全面检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执行情况,对年期间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普查,淘汰无法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品种。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完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和中药材产业化牵头工作,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积极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贸委、区监察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一手抓专项行动和重大案件督办,一手抓对外宣传和对内教育,力争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进展。启动新一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专利侵权及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选择部分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重点保护。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1、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类别广告,着力打击假借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名目和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的商品、服务促销等领域的涉众欺诈行为。加强广告动态监测,完善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违法主体市场退出制度,净化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协助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卫生局、区监察局、区广电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2、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围绕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等重点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等方式散布涉税违法信息的行为,切断或堵截不法分子发送涉税违法信息的源头和渠道。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群众的投诉举报,提供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及时预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制度。

此项工作由区经贸委、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3、整顿医疗卫生市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医疗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计生委、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和查禁传销活动

把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完善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打控防”体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和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村(居)等单位配合。

(五)统筹抓好其他各项重点整治

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化妆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纤维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的反弹势头,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与经营秩序,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镇(街道)、村(居)农资集散地的整顿治理,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农委、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2、整顿和规范交通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做好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等。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区经贸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3、整顿和规范建筑、房地产及装修、装潢建材市场。坚决制止工程转包、挂靠和非法分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巩固拓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成果。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坚决制止房产交易和住宅装修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装潢建材商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制售有损人身健康的劣质试剂、涂料和建筑材料的行为。规范家庭住宅装修服务市场,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下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房产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配合。

4、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资源、环保、房地产、司法服务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行为。

此项工作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监察局等单位配合。

5、整顿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继续加大网吧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问题,取缔黑网吧。加强对旅游市场运营秩序的监督,探索并逐步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监控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配合。

二、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增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要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整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克服畏难退缩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将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篇6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1)01-0031-06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作为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而产生的,市场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是因为其能够比战争等其他方式更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这种市场观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差异。它揭示并弥补了后者的许多不足或局限性,有助于人们对市场形成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1)01-0031-06

新制度经济学市场观,是指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诸如市场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其有效的运行需要什么样产权制度前提、有什么经济社会代价等有关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观点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分歧。他们的思想揭示并弥补了主流经济学市场观许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们对市场获得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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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中国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转贴于中国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中国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 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 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 “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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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中国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六、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市场观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观有深刻的差异。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新制度主义市场观是一种新的市场观。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推进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来说,还是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能够确保经济持续有效运行的稳定均衡制度的社会来说,这种新市场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综合起来,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强调市场存在的制度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样是仅仅依赖个人理性就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的行为,它需要某种特定经济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场(sound market)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自发的秩序,它包含并体现着某种人为的秩序,它需要建构理性主义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场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一性质,有助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社会选择市场,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场拥有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美好的性质,而是因为该社会存在着需靠它来解决的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无法消除的使用冲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市场行为,首先并不是如正统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是一种个人自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的行为。其三,它较为深刻地阐明了市场在确保经济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为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之所在,弥补了主流经济学的不足,有助于人们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经济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对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所具有的影响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认识到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制度对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识到滥用国家权力——这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唯一能够合法地对个人产权进行侵犯的权力——对经济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较为客观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社会冲突以及由这些冲突所导致的为有效率的市场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意识到,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市场和谐论是不现实的,市场效率不是免费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市场经济的不和谐甚至危机,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

注释:

①【美】e•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运用》,郑琳华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页。

②【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版,第18页。

③【美】j•斯蒂格勒:《价格理论》,施仁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页。

④【美】f•l•普瑞尔:《东西方经济体制比较:研究指南》,钱伟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页。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页。

⑨⑩[11][18][20]【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页。

[12][2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13、16-20页。

转贴于中国

[1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20页;【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2月版,第18页;【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版,第81页。

[14][21]【奥】c•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页。中国

[15][19][46][48][49][52]阿曼•阿尔钦:《产权经济学》,载于盛洪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页。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页。

[26]张五常:《佃农理论》,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第83页。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29]张五常:《共有产权》,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30页。

[30]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

oct.,1960, pp1-44。

[31]科斯:《科斯的评论》,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69页。

[32][3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70、pp56-58。

[34]h. demsetz,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7, may, 1967, pp347-359.p354-35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64。

[35]h.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7, oct.,1964. pp11-26,p19-20。

[37]r. h. coase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 (oct., 1959), pp. 1-40,p27。

[40]d. c. north,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4, jun.,1994, pp.359-368.:p366,p361;d. c. 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62-178页。

[41]b. r.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s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secure marke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转引自【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44页。

[42]【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10月版,第141-149页。

[43]【法】巴师夏:《经济和谐》,载于季陶达:《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辑》,1963年9月版,第205-220页。

[44]【美】克拉克:《财富的分配》,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第1-16页。

[45]【美】安德鲁•马斯-科莱尔等:《微观经济学》(下),刘文欣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737页。

参考文献:

[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界定理论述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6).

[2]唐志军.《佃农理论》的一般性贡献[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1).

责任编辑:武玲玲中国

责任校对:马 斌

conception of the market in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chen meiyan

篇7

就对WTO的承诺而言,中国承担了必须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并按照WTO协议的要求和中国政府的承诺管理贸易以及与贸易相关事项的义务。

《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全部条款都是围绕着要求中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这个中心来写的。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中国自由贸易机制;

第二,是外国的产品和服务进来以后能否卖得出去的问题;

第三,是中国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决策和实施机制。

中国现行法律是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大体相通的。中国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改革,建立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是加入WTO的必要条件,为保证自由贸易的实现,保证商品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创立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必须对目前既有的法规规章进行大规模的清理,同样也包括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惯例的清理。要清除过去计划经济的痕迹,从而真正实现国家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是真正的依法办事,按规则出牌。

二、认识WTO透明度原则、司法审查制度,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

长期以来,中国走的都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由于历史原因,能够与政治国家相抗衡的市民社会的力量一直都比较弱小,法治的进程与发展缺少一种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推进力。然而随着中国的入世,中国的法治建设获得了一份外在的强大的推进力量,WTO将通过其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法律框架深刻地影响中国法治。

我们知道,完整的法制系统由立法、司法、守法和督法四个环节组成。在制度建设的层面上,透明度原则和司法审查制度正是紧紧围绕着这几个环节来进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实现现代法治的核心的。

1.关于WTO的透明度原则

按照WTO相关协议,透明度原则涉及一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等各方面和环节,包括:一是要求各成员方将有效实施的有关管理对外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迅速加以公布,以使其他成员国政府和贸易经营者加以熟悉;二是进一步要求各成员方应迅速及时地将其司法判决加以公布。

根据世贸组织的各项协议,我国实行透明度的范围是与贸易有关的一切政府措施以及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法令、指令、政策和其他措施。这个范围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形式和直接涉及对外经济贸易的内容。

2.司法审查制度

在《入世议定书》里,与“透明度原则”并列而且相辅相成的还有另一个重要程序规则:司法审查。这个程序要求,对有关“法律、规章及其它措施”的执行,为了能迅速加以审查,中国要设立或指定“法庭”。这种“法庭”(tribunal,或译作“审判单位”)要独立于负责执法的行政机关,并与之无实质利害关系,以保证公正审理。

这个规定,再加上“透明度原则”包括了公布司法裁决的要求,对我国司法机关目前的状况来说,确实构成了一个严重的挑战。

三、入世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行为的法治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意味着中国政府对世贸规则的承诺。中国政府将面临着如何全面履行世贸组织规则确定的权利、义务问题。世贸规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法治之下的有限政府,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及规则行事。

第一,“入世”全面影响我国公民和企业的行为,迫使政府行为全面走向法治化。

1.中国在议定书承诺: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适用和实施中央政府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或适用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

2.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的多边贸易协定,无论在范围上还是程度上都大大超过了过去的关贸总协定(GATT)。

第二,通过约束政府行为,强力推进国内法律制度变革。

中国加入WTO,其对中国最深刻的影响在于它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WTO协定约束的对象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国家机关在WTO协定的实施方面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

四、入世促进国内统一法律实施,禁止和减少地方保护,取消地区间贸易壁垒,提高效率,完善地方立法的规范化

第一,WTO一个普遍性要求是“统一、公正、合理的法律实施”,通过这一要求将全面推进国内法律的统一实施。

在法律上,WTO协定在中国的统一实施是有保障的,其根据是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立法方面,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在行政方面,根据宪法规定,全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第二,地方保护行为违反WTO规则,从我国的承诺及WTO的规则可知,歧视待遇不管来自哪一级地方政府,在法律上都将视为中央政府的行为,保证统一实施的法律责任是由中央政府承担的。

第三,加入WTO对我国现行经济特区的制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将进一步统一现存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的有关法律实施和法律、法规的建设。

第四,入世进一步推动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大力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政府制度建设。

入世之后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落实中国对外承诺、保证WTO规则统一实施更是重要。中央政府决定的事情和承诺的事项和需要全国各地都要执行的事项,一定要以法律

的方式统一落实下去,各地不能各行其是。

五、完善国内立法,主动适应WTO规则,维护国家利益

1.WTO规则国内立法化

就目前而言,WTO法律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WTO的基本法;(2)WTO的货物贸易法律制度;(3)WTO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4)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5)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制度;(6)WTO关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法律制度;(7)WTO的复边贸易协定。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WTO协议不能直接适用,在这一点上理论界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分歧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些WTO协议可以在我国直接适用。笔者认为WTO协议在我国不能直接适用,TRIPS协议也不例外,理由如下:

(1)WTO的根本意义或作用不在于确立超越各成员方政府和国内立法机构的具体经贸规则,而在于给成员方进行谈判和协商解决国际经贸争端的场所。框架性和原则性的规定无疑是WTO协议的主要内容。

(2)虽然各国理论界对能否直接适用WTO协议争议较大,但从美国和欧盟的实践上看,做法却基本一致,即不允许WTO协议在国内直接适用。道理其实很简单,如何在国内适用条约纯粹是国内法的事情。对于WTO协议这个各成员方50多年来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成员国完全可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通过转化间接适用的形式,最大程度的趋利避害。

(3)国务院法制办权威人士强调,适应加入WTO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必须坚持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认真研究、准确把握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相关内容,通过立法程序,把WTO规则转化为国内法,以此履行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

综上所述,我国不能直接在国内适用WTO协议,而是坚持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认真研究、准确把握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相关内容,通过立法程序,把WTO协议转化为国内法。

2.积极、稳妥开展国内法制建设

中国正在对一些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废止、修改和保留”的工作。为了适应WTO规则,已经修改和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

中国的立法修改还需要有一个对WTO的法律结构和法律性质的认识过程和适应过程。当然对于已经确定的事项和看准的事项,确实需要“改”或者“立”。不“改”和“立”就违法的事项,WTO协定称之为“强制性违法”,一般包括三种:明确承诺的、羁束性规定的与程序性规定的事项。在不知道WTO协议的确切涵义是什么的情况下就匆忙地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修改,效果不但不好反而会出现新的混乱。

中国与一般的成员国不一样,她是一个有巨大市场潜力、最快经济增长速度的大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是WTO的主要贸易国,但我感到他们远远没有中国这样充满活力,这样有发展潜力。

所以,中国修改国内立法,不能急,但一定要做,而且要做的有气度而不拘泥,有技巧而不笨拙。

3.利用WTO法律机制维护国家利益

我们知道,国际争端的最终解决主要依靠一个国家的实力。在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时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多数是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来解决。现在WTO140多个成员中,其发展中成员方数量上占到多数,但是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四个成员方的贸易额却占到所有成员国国际贸易总额的大部分。贸易大国的作用与这个世界性多边贸易组织的存在休戚相关。

经济小国和弱国除了借助自己的特点与大国周旋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法律机制,获得平等说话的机会和保护自己利益的力量,依靠法律机制制约贸易大国恃强凌弱的做法。

六、结语

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仅仅是我国法制建设迈出的一步,建设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才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根本目的。

WTO的规则和法律机制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强大外在推动力,她将全面影响和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促成中国法治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摘要】本文透过《中国入世议定书》、《工作组报告》及WTO相关法规的分析,论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以及入世面对的挑战。从立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方面深入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推动,并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统一国内法律实施、完善立法规范化、减少地方保护、WTO规则国内立法化等方面提出了我国的应对策略和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强调指出在适应WTO规则修改国内法律的过程中要稳中求快、注意策略,既不违背WTO规则,又要维护国家利益。

【关键词】入世中国法治法律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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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及与其相适应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关系市场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就要积极做好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监督体系和服务体系。

(二)企业行为自主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都具有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所应拥有的全部权力,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从而能够自觉地面向市场,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行为自主化的前提是转变政府职能。在机构改革后,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交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事项有两项:一是工业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二是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

(三)宏观调控间接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具体事务,而通过指导性计划和制定产业政策、财政货币政策,运用经济杠杆,以市场为基础进行间接宏观调控,引导和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经营管理法制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经营活动都按照科学而严谨的法规体系来进行,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面对假冒伪劣商品数量大、品种多、范围广、来势猛、危害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铁腕打假”,采取了堵源截流、跟踪监控、扶优防伪、打防结合等对策。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及对策

(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落实和创新从源头抓产品质量

第一,要突出重点,取信于民。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本地生产、加工、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突出食品、农资、建材等性质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组织专项整治;对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行动,坚决解决一批假冒伪劣“没完没了”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扎扎实实的成绩取信于民。

第二,要改变方式,创新机制。首先要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在地方政府落实“打假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将行政辖区分成若干个责任区,把打假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层层落实,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地发生的生产、加工、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将假冒伪劣消灭在生产加工行为发生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要综合管理,全面履职。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职能,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对生产领域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量检定、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认真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执法监督;要按照专项监督打假、执法检查、综合治理等任务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抓发展,加大扶优扶强力度

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实施。质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名牌发展计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帮助指导企业争创名牌;在做好工业品、农产品的名牌评价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对软件产品的省名牌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指导企业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做好免检制度的宣传工作,指导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产品免检,扶持一批龙头和骨干企业。

(三)以强化质监基础性工作为突破口,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监督,突出重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管理工作。三是稳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四是建立长效和动态的管理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营。

(四)以质量为切入点,促进诚信建设为灵魂,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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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经济,就是与公路有关的经济,其内涵包括公路和经济相关的一切内容。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取决于交通的便利。尤其是内陆地区,公路运输状况直接影响着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公路网的建设发展状况,也会直接影响到与之相关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公路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国民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一些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的因素,还制约着公路经济的发展。如由于受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公路系统的市场经济发展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这体系在公路系统领导们还有着等、要、靠的思想,职工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了束缚。公路系统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通,在公路养护计划和公路建设的财政拨款上,由省厅行业部门负责;而地方负责公路系统的人事、党群和行政工作。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在于能利用行业和地方的优势发展公路事业,带到公路经济的发展。缺点就是在省(自治区)给予地方公路的财政拨款,与地方公路实际所耗费的费用对应不上。这造成了地方公路的建设费和养护费所获得比较少,一些需要修建和扩宽的公路路段末能获得安排。再加上现在公路养护材料费用的逐年上涨,公路养护成本也随之增大了,这造成了公路建设的资金不足,还有公路系统为了建公路,养公路系统负债的现象产生。

在公路经济中,公路等级比较低,公路管理系统人员严重超编,市场竞争能力差,这一些都严重阻碍了公路的发展。为此,本文在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经济发展的策略。

一、完善公路发展的资金筹资渠道

为了加快公路建设,使公路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公路经济的发展,应该不断完善公路建设的资金筹措渠道。

公路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在建设资金上可以由政府所提供,也可以由经营者提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一切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为了获取盈利和获取利润。因此,当政府无法支助公路建设管理的资金费用时,可以由其他经营者筹资。投资的资金最终目的是得到回报,所以经营者投资的资金,可以用在修建收费的高速公路上。

多方经营者投资修建收费的高速公路,这也符合二十一世纪高速公路发展的趋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伴随着公路网规模的扩大,公路建设的重点是以高等公路为基础的“米”字型的主框架。如果只靠政府投资,是很难跟上公路发展的步伐。因此,公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向银行贷款、招商引资、争项目、集资等方式,向经营者筹资来发展公路。而且收费的高等公路能提高效率,降低了车子的维护成本,车主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过路费,所以也能满足公众的需要。在收费公路嫁得制定上,因为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价格不能由市场所决定,应该由政府经过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在保证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制定价格,令公路投资者满意,也使公众满意。这样,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依照需求决定供应的规律,就会为公路建设的发展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从而带动公路经济的发展。

对于政府投资公立的费用,公路管理系统应该用在维护原有的公路上。随着经济发展,交通频繁,车辆使用越来越多,造成了养护成本的下降和养路费用的增加。用政府投资资金用来公路维护上,不仅维护了原有公路发展,也适合公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确立市场经济的发展思路

公路管理系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突破计划经济时代的旧观念、旧传统,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来发展公路经济。

在公路经济发展上,应该确立“一体两制”和“一体两能”的发展思想。所谓“一体两能”,就是公路系统应该认真履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管理的职能,同时为了提高公路的经济效益,应该采取多种经营的措施。所谓“一体两制”,就是在公立建设的生产活动中,还有公路养护的活动中,实施行业管理制度;并且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发展公路的路外产业。

在公路经济的发展上,公路管理系统应该根据公路建设的状况,以及轻重缓急的需要等,制定一个长远的规划目标。并且确定发展的重点,也就是路率指标,通过实现指标不断改善公路的现有状况。与此同时,公路管理系统应该树立“三生共进”的思想理念,为公路经济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条件。在公路经济系统中,公路建设只是一种手段,而实现地方经济的发展、生态文明与生活富裕,才是最终的目的。为了做到公路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统一、公路发展和生活富裕的统一、公路发展和生态文明的统一,公路管理系统应该用“公路经济”的思想,来指导地方经济发展,为城乡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交通服务;并且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改善公路交通运输的效率状况,最大程度实现交通便利,这样公路建设才能为经济发展服务;同时用生态文明、循环阶级的理念指导公路建设,实现生态环保和公路经济良性发展的循环,不断提高公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路管理系统还应该确立不断发展创新的理念,来指导公路发展,这样才能消除阻碍公路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借助公路经济的发展,引导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公路沿线方向流动,这样才能推动了公路经济的发展。同时以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作为载体和纽带,推动物质、人力、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向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方向流动和整合,全力实现公路带来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加快对公路中心城市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和保护工作,这样才能实现公路建设发展带来经济的全面繁荣。

三、科学管理

公路经济的发展,与对公路科学管理养护是分不开的。为此,公路管理系统应该实现科学管理。.

公路要实现科学管理,应该加强对公路的养护管理,确保养护公路的指标,这样才能实现公路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展。同时开发好公路系统的内在潜力,从公路系统的人员、技术、设备、组织、资金上,加强对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在公路系统人员编制上,应该合理防止超编,并且制定好一个科学积极又有效率的公路养护建设计划,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投资使用效益。

众所周知,公路经济发展的动力,主要是知识和技术。因此加大对公路建设、养护的科技含量,并且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鼓励对公路的技术和科技改造,并且大力推进公路养建的机械化进程,在公路路面实行工程化的养护管理。同时公路经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应该调整公路系统的内部管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抓大放小,放活一些非养护的单位,不断培育公路经济的发展增长点。如可以鼓励集体、私营经济、个体经济来办经济实体,并且依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参与市场竞争,这样实现路外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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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为了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早日融入世界自由贸易一体化机制、早日分享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在美国等几个发达国家的谈判压力之下,中国不得不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下文简称《入世议定书》)第15条中同意:其他国家在针对来自中国的出口商品计算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时,可以不考虑中国产品自身的价值;对于反倾销案件,可以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对于反补贴案件,却没有明确规定截止时间,这就为近年来美、欧、日、印等国家或地区不断对中国产业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措施种下了祸根。

1“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国际法渊源

“非市场经济”问题的起源可追溯于冷战时期,它是西方国家在处理基本贸易待遇问题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歧视。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国家制定所有国内产品的价格,并对贸易实行垄断,其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不能正常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不受价值规律的约束。因此,在国际贸易救济中如果直接采用其国内价格来与出口价格进行比较、从而判定是否存在倾销等是不合适的。据此,1955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下文简称GATT)第六条增加了一个注释性条款,规定在对“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且由国家直接规定其国内价格的国家(后来被称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的产品进行反倾销、确定其可比价格时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难;此时“,与这种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严格的比较可能并不总是适合的”。该条款第一次提出了“非市场经济”问题,首次涉及了在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时的正常价值确定问题,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GATT从成立之初,就是按市场经济的方式来设计和运行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及非歧视一直是其秉承的宗旨和原则。然而,在实践中GATT却在其体制内逐步形成了一套深具歧视性的、专门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贸易保护措施“,非市场经济”问题就是最为严重的歧视性措施之一。1995年,WTO成立时又将这一歧视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下来,只是改称其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美国在“非市场经济”概念的提出及规则的演变中起到了重要的领导作用。首先,根据1955年GATT第六条的注释性条款,美国在其长期的反倾销实践中不断创造、日益发展了替代国方法和一国一税制度。后来,其做法产生了极大的蝴蝶效应,日益被其他国家争相模仿,共同演绎了国际反倾销领域普遍应用的“非市场经济规则”。

欧盟在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进行反倾销、确定其正常价值时创造出了类比国方法及单独税率制度,而其实质与美国的上述制度如出一辙。其次,美国还在其对外贸易救济实践中不断发展、细化了“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内容,强化了其实施效果,后来又制定了具体评判是否具备市场经济导向的六项标准、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进行“市场导向测试”。2006年以来,美国又一改其长期以来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的传统,频繁对中国出口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将替代国方法扩展应用于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中。替代国方法的使用,客观上更容易帮助其达到裁定存在倾销和补贴、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目的。再次,美国还创造性地将“非市场经济”冷战思维运用到了保障措施领域,为“非市场经济”的中国量身定制了“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下文简称“特保措施”),使中国外贸在12年内面临着更大的制度风险。

2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际法依据

中国在长达14年的“复关”和加入WTO的谈判中,为了打破中美入世谈判僵局,早日融入经济全球化,在《中美入世协议》第15条中规定“:美国和中国同意美方将来碰到反倾销个案时可以维持美方现时的反倾销方法”。由此,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美国仍然有权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在对中国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时可采用替代国的方法而非出口产品的自身价格确定其正常价值。

后来,中国对美国的这一单边不平等义务又通过WTO多边化了,在《入世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的条款中,也做了与上述条款大致相同的规定。不同的是,在《入世议定书》第15条中还规定,中国在加入WTO后15年内,若能证明市场经济条件占优势(笔者自译),则其他WTO成员方应按“市场经济待遇”对待来自中国的产品,用中国产品自身的价格计算其正常价值。

同时,该《入世议定书》第16条还规定了特保措施,比一般保障措施具有更大的歧视性和危害性。它仅针对中国适用,体现出极大的歧视性;程序的启动没有明确的标准,不需要提供量化的证据,为各国滥用特保措施大开了方便之门;规定了贸易转移条款及标准,在一个国家对中国的某种产品采取特保措施后,其他国家很容易据此提出限制中国产品的要求,从而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将中国产品赶出整个国际市场。中国入世之后,许多WTO成员方纷纷根据《入世议定书》第16条的相关规定修改了法律,制定了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措施,并相继发起特保调查。近年来,世界各国已对中国产品采取了几十起的特保措施,其影响之深、危害之重在中国对外贸易史上是鲜有的。

3美欧等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质早在2002年,美国和欧盟就相继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西方经济学家和中国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当时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市场化改革程度远不如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国际地位排名也远落后于中国。时至今日,根据2009年1月13日《华尔街日报》和美国传统基金会公布的2009年度“经济自由度指数”排名,中国的经济自由度依然领先于俄罗斯14名。然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却依然未得到美国和欧盟的承认,难道是因为中国现在的市场经济发育状况比不上8年以前的俄罗斯吗?美国和欧盟在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之后,又承认了乌克兰的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欧盟为了东扩承认了土耳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的市场经济地位;2003年5月,作为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在伊拉克问题上对其支持的酬谢,美国承认了他们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唯独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他们大做文章,用尽各种手段挑剔、批评,屡次听证、评估、拖延,其实质是什么?(1)表面是经济、技术问题,实质是政治问题美国和欧盟在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8年以后,依然无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至今仍未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可见,市场经济地位的给予关键不在于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如何、能否达到他们的市场经济标准,也与经济自由度没有关系;相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是否在战略意义上取得了合作,是否满足了他们的要价。

美国和欧盟分别制定了判断市场经济的六条标准和五条标准,从表面上看,都是经济指标、都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只要达到了这些标准,市场经济地位就被认可。但是,经过慎重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要求都不存在可以量化的指标,甚至还有“商务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因素”这样的兜底条款,足见行政当局的自由裁量权何其之大,只要他们愿意,可以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层层加码,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美国绝不是把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仅仅当作经济问题看待,而是将其作为“对中国施压的有力工具”,以此“更好地推动中国在劳工标准和货币政策上实施改革”。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美国有其长远和深刻的战略考虑,本身就是贸易政治运作的一个结果。美国妄图以此作为其重要的筹码,不断干预中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叫嚣人民币升值、不断要求人民币汇率改革、不断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等就是最明显的例证。欧盟也曾多次声明中国还未制定或执行某些法律,因而仍不打算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可见“,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西方国家为了牟取其最大的国家或地区利益,而对中国进行经济上讹诈、政治上要挟的杀手锏。能否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取决于中国与西方国家能否在战略利益上达成妥协。

(2)表面是维护公平竞争,实质是对中国的严重歧视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体系,1955年GATT仅仅提出了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确定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时用其自身的价格进行对比并非总是适宜的可能性,但并未提出解决方案,也未规定判定市场经济的具体标准。这就为美欧等西方国家或地区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留下了足够的创造空间,他们就充分利用了这个制度漏洞,打着维护公平竞争的幌子,从其本身利益出发制定了任由其自由拿捏的替代国制度(类比国制度)、一国一税制度(单独税率制度),又颁布了任由其自由解释的市场经济判断标准。这些都是极具弹性的尺子,行政当局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过程极具歧视性和不公平性。

(3)表面上程序合法,实质上是对WTO宗旨和原则的严重背离

追求自由竞争、公平竞争是GATT和WTO向来标榜的宗旨,最惠国待遇、非歧视是其长期以来坚持的基本原则。然而,GATT和WTO却又在其体制内设立了“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两种成员资格,在对外贸易救济中实行两种待遇,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歧视,是对其宗旨和原则的严重背离。

作为战略妥协的《入世议定书》第15条、第16条虽然在制定程序上合法,却严重违反了公平竞争、非歧视等WTO精神和原则。第15条使其他WTO成员方拥有是否给予中国产业“市场经济待遇”的、长达15年的自由裁量权,并在对华反倾销、反补贴中广泛采用了替代国(类比国)、一国一税(单独税率)等制度,任意限制和裁减了中国企业从《WTO反倾销协定》中本来应当享有的合法利益,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利益。第16条所规定的特保措施仅仅针对中国实行,具有更大的歧视性。这些专门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设计、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与WTO所倡导的市场准入、非歧视、透明度等原则格格不入,是对WTO自由、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严重背离。

总之“,非市场经济地位”是西方国家针对中国设置的新贸易壁垒,已成为其经济上牵制中国发展、政治上阻碍中国国际地位提升的一张王牌。他们在得到想要的对价之前绝不可能轻易放弃,因而中国政府必须深刻认识其实质,正确评估其影响,对内继续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既要争取他们早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又要警惕他们要价过高。

参考文献

[1]Robert 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World Political Econom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p.32~38.

[2]Robert Crawford,Regime Theory in the Post-Cold War World:Rethinking Neoliberal Approaches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Dartmouth Publishing Company,1996,p.53.

篇11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与地区经济增长

公路运输与经济的增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公路运输自身不但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还可以起到带动作用,尤其是偏远地区的经济发展。“要想富,先修路”,在这一至理名言的催动之下,各地纷纷掀起了一阵修路风潮,如今,公路已经深入到了各个城镇、村庄,甚至是偏远的山区。而公路的修建反过来又使得公路运输达到了极大的发展,使得公路运输更加灵活,可以深入到全国各个地方。大家都知道道路是可以带动周边经济的,比如,当时石家庄火车站的建立,由于一些原因从别处偏移到了石家庄,使得石家庄从当地的一个小村落一跃成为今天河北省的省会,可见道路对经济的增长有着极大的带动作用,可以调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尤其是对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有着非同小可的作用的,而公路对周边的带动作用与铁路相比不相上下,公路运输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运输方式,使得公路周边的城市、村落的居民的出行更加便捷,货物的流通也更加的方便,一些依托公路而建立起来的饭店、汽车修理厂、旅店等等,很好的完善了公路运输事业。当然,公路的保养也为当地的居民提供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岗位,增加当地的GDP,也可以招商引资,这对公路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是非常深远的,随着公路运输的不断完善,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往来越来越密切,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也越来越发达,公共交通事业越来越发达,这就使得当地的经济事业日益腾飞,百姓富裕了,社会自然就会更加的和谐美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人们的需求日益被满足,社会就会更加稳定,反过来又会促进经济的飞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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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财务管理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为了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变化,企业财务管理就需要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理念、机制以及管理方式,这也是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保障,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务管理理念、机制及方式如何进行创新,就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

一、财务管理理念

企业财务管理中需要具有全员成本核算的理念,其指一种鼓励全员参与到成本核算中的方式,实现对企业财务成本全面的核算,形成一种完整规范的成本核算机制,从企业成本结构深入进行分析,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的购置、材料的消耗以及人力的支出等实现全面的控制,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需要具有全面风险的管理理念,在企业经营、筹资和投资等过程中都具有很大的风险,面对以上风险,全面风险的管理理念能够有效地加强对风险的管理,要从财务内部的控制制度完善,进行财务风险的防范和监管,还要对国家宏观的调控政策情况进行实时掌握,加强风险的防范;另外企业还需要具有质量管理的理念,通过科学的手段来强化财务管理,保证财务管理中各部分工作都得到有效的落实,满足预期质量要求的标准。

二、财务管理机制

在财务管理中,想要实现有效的财务管理效果,管理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财务管理中需要具有绩效考核的机制,通过绩效考核机制能够对企业预算的执行、工作质量以及投资决策等实现监督,保证其满足经济指标要求,实现对财务管理效果的提升;企业需要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要根据新会计的准则进行财务管理机制的完善,对财务管理内容进行简化和改进等,保证其机制的与时俱进;另外,财务管理还需要具有财务人员的选拔机制,财务管理人员是企业财务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的综合素质对财务管理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对财务人员的选拔机制完善和创新,能够有效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的入职和入岗,实现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优化,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财务管理方式

(一)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

财务管理本来就是一个精细化的过程,要想实现财务管理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至关重要。财务精细化管理中,需要对预算评估实施管理,对企业财务资源进行高效的分配,在进行预算业务精细化处理中,对处理过程要严格进行,作业的预算也要和企业业绩进行有效协调,另外,企业还要对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这也是企业财务精细化管理中的重点,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企业各类成本的支出进行缩减控制,才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在企业成本的管理中,要先对企业成本使用进行预估,以节省为原则来对企业成本进行控制,比如,在企业的原材料耗费中,要对原材料购买一直到产品营销整个过程的成本进行控制,将使用成本使用和预算进行对比,避免出现成本的浪费情况。

(二)使用财务集中管理方式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要想实现财务有效管理,就需要其具有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方式,这也是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必要途径。为了保证企业财务管理有效地发挥作用,可以使用财务集中管理的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地实现财务有序和分层管理,还能够增加企业内部人员凝聚力。企业需要对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重组和改善,成立一定的总会计师管理部门,来让其对企业每个部门都实现统一管理,这样就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效率,避免出现管理中的混乱想象,企业财务资金也能够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和使用,促进资金分配的有效性和均衡性,总会计师管理部门的构建,有效实现了企业财务集中的管理,对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构建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篇13

医院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场所,也是民众身体健康的后续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院的经营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长期以来,医院作为一种福利型的事业单位,政府财政对其有补贴,使得其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不讲究经营管理。随着政府对医院的投入越来越少,社会上办医模式的多样化,外资民营医疗机构的成长壮大,使得国有医院也必须学会经营管理。我们要探索一条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有自己特色的医院经营管理之路。

一、医院的经营管理现状分析

(一)医院的经营管理体制稍显落后

部分医院的管理体制中,各个管理部门之间出现明显分离,医院运行机制受到阻碍,运行不顺畅。医院作为医疗事业运行的主体,责任不清、职权不明、发展动力不足,医院缺乏发展的自。虽然在大型设备以及其他大额开支上还是医院说了算,但是医院实行的是职级制工资,医院效益再好,或者医生或护士人员技艺再好也无法增加其薪资,这也不利于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之医院一直受国家保护这也从另一方面阻碍了医疗事业的发展。

(二)法律经济地位比较模糊

由于医院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我国医院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干预,一直没有真正落实到院长负责制,由于是国家委托院长来经营管理医院,现在医护人员对国家的监管通常是报喜不报忧,医院内部监督体系不明确和完善,从而影响到各方面监督的效率较低。

(三)管理人员结构不完善

医院的管理人员大都都是从医生做到出色医生再到医院管理者,虽说他们医术精湛,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他们可能在管理上较弱势,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无法最大化地利用医院的优质资源。很多国外的医护人员是管理者出身,一旦他们从事管理者的工作就不再从事专业医术工作,能更加专心和专业的做好管理者的工作,而我国大部分医院管理者是医学专业出身对管理接触较少,即使他们走上管理这岗位,大多数也是兼任管理者工作和医护工作,无法专心从事某一项工作,所以医院用人制度不科学。

(四)医院部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医院是受国家保护的,有垄断地位,所以部分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较弱,人们就医时花费高额的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这也造成了医患之间的一个心结,另一方面,医院管理者缺乏专业的管理素养,是的医院管理完全程式化,更有甚者是的医院职责不清、职权不明,更加的无法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

二、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的经营管理方法的建议

经过分析,医院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形成的,除了在经营中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及管理素养外,还与效益观念不强、经营观念淡薄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要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使得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到更好的经营管理,从而促进其更好的发展。

(一)加强医护人员管理知识及素质的培养

我国医护人员的技术毋庸置疑,但是我们的医护人员缺乏相应的管理素养,想要使医院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管理技能的培训,推进医院管理人员的职业化,职业化的管理更有利于医院更加良性的运营和发展,也更能提升医院的效益。

(二)建立和加强多渠道的监督管理机制

很多时候,医院受国家保护,由垄断地位,医护人员常有报喜不报忧的举动,所以一方面加强国家对医院的监督,要让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让群众得利益的到保障,也能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发展,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相互和自我监督,相互学习和相互纠错是的大家共同进步。

(三)引进竞争和淘汰机制

医院处于垄断地位时,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引进竞争机制更能增加医护人员的危机感,淘汰机制使其更能专注于自己技术的更新和创新,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成就感。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更能激发医院运营活力,是医院发展更具动力,增加医院效益。

(四)加强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职级工资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绩效工资更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医院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职级工资,你的医术再好,没有足够的从业年限,没有达到医院一定的职位级别,你的工资就是不会变,这严重阻碍了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医学创新的发展,实习绩效工资不仅可以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工作更加用心,服务更加周到,也更有利与医患关系的缓和,同时这也是对真正有技术的人才的尊重和认可,使医院的发展根据生命力。

(五)建立严格的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也讲究有法可依,医院也不例外,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这样做一方面,不仅使得医护人员有一个行动的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群众加强对医护人员工作的监督,使得医生、患者双方对该享有的权利和该履行的义务都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使得医护人员工作更加透明化,也使得患者更加的放心,增加对医院的信任度,从而更有利于医院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杨正东,张志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的经营策略[J].中国医院管理1997(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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