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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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运营业务的核算要从以下几方面去分析:
一、工程投标
1.投标的概述
投标是指具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条件,以投票报价形式争取获得工程任务的一种经济活动。
2.投标过程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1)支付投标保证金时,增加应收账款,减少银行存款;发生标书设计费、制作费等各项费用时,增加管理费用――投标费用,减少银行存款。(2)中标要增加工程施工成本(工程施工――投标费用),减少管理费用。(3)未中标不作账务处理。
二、工程施工
建筑企业中标后,签订建造合同,进入工程施工阶段。
1.建造合同成本定义
建造合同成本是指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为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划分方法
(1)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应该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2)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各施工单位都应以同一单位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自行完成的部分;(3)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可以将工程分为若干部分,以分部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4)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接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5)其他划分方法。
3.工程成本项目分类
分为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4.工程成本核算体制
(1)三级核算体制是指总公司、分公司(工程处、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三级分别进行工程成本核算的一种管理体制。总公司汇总企业的生产成本,分公司计算工程成本。(2)两级核算体制是指由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两级分别进行工程成本核算的一种管理体制。公司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工作,汇总核算全部实际成本。
5.工程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计算期、根据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成本明细账。
6.工程成本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本期发生或支出的各项直接费用,应按费用的用途和地点归集到有关生产费用账户中;月末,将归集在“辅助生产”账户的辅助生产费用,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受益数量,分配记入“工程施工”等账户中;月末,按照各个工程使用自有施工机械的记录,核算与分配机械使用费,从“机械作业”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月末,将归集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费,按一定方法分摊转入“工程施工”账户;确定在产品(未完工程)的成本;结转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的贷方结转到“工程结算成本”的借方。
三、机械作业
1.机械作业的概述
施工机械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重要劳动手段,也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承包工程机械作业成本的分配,可采用以下方法:机械台班分配法、完成产量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机械使用费预算成本分配法。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核算,节约机械作业成本,促进工程成本的降低。
2.机械作业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机械作业”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费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四、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概述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材料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而应作为工程物资进行核算。
2.工程物资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一般核算,购入工程物资时增加工程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科目),减少相关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增加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科目),减少工程物资;盘盈工程物资时,增加工程物资科目,减少在建工程科目;盘亏时做相反处理。
五、应付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概述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
2.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企业应付职工的薪酬,不论当月是否支付,都应在月终按人员类别和薪酬的用途做分录,增加相关成本费用。
六、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的概述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管理费用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发生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期末,应将本账户借方归集的管理费用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
七、销售费用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涉及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管线铺设,以及相关的装修装饰工程,以及工程的改建、扩建及拆除等相关活动,具有业务范围广、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等特点。其会计核算是对各类施工项目前、中、后期整个业务流程相关数据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可靠性,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涉及料、工、费的确认和计量,包括各种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其他直接和间接费用等,还包括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清算等。鉴于其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每个施工项目进行单独的成本核算,加上施工项目相对分散,企业多采用分级核算和管理的方式,既能确保核算的及时性,又能避免会计核算与实际业务脱离的问题。此外,针对施工项目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的特点,对于施工周期短的,可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对于施工周期长的,则可实行分阶段结算,确保资金及时、安全回收。
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不足之处
1.核算相关制度不健全,方法不够合理
尽管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是依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但除准则之外的相关制度仍不够健全,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上有时不够合理。一方面,会计核算缺乏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核算流程,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使得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大,出现施工进度和成本支出不一致,合同预计收入与成本支出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另一方面,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上有时欠妥,未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核算,使得资金回收期较长和资金周转率不高。
2.会计核算相关数据信息失真
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资金的收支而形成相应的票据,这些票据则成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直接影响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目前,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缺失、账簿数据信息失真、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降低了会计核算管理效率。此外,多数会计人员只关心手头上的工作,缺乏会计核算风险防范意识,在日常账务的处理上,未能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准则,表现为初始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不够严谨。
3.会计核算不及时,信息传递滞后
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不够及时,会计人员在获取原始凭证后往往拖拖拉拉,计量和记录不规范,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尤其是一些建筑集团的下属单位,其会计核算多以施工项目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单位,在缺乏集团监管的情况下,成本核算较为随意,未能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在会计核算信息管理上,一些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则无法完全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管理,使得会计信息的记录和传递相对滞后。
4.会计内部控制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内部控制不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在于企业管理层对会计内部控制不重视,对其缺乏全面了解,最终影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实际工作中,会计内部控制往往流于形式,如:未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相关票据的领用管理不严格;上下级单位之间业务往来程序不规范等。另外,会计内部控制监管不严格,在收入和费用等的收支上、账务的记录与核对上较为混乱,导致会计核算形同虚设。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的措施
1.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完善相关制度
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水平的前提条件。首先,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会计核算流程,以及执行标准,为会计核算管理奠定基础。其次,要在制度中明确会计人员相关职责,使其清晰地认识岗位责任,将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放在首位,避免出现权责利不一致。最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行为,在制度中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防止会计人员相关工作受到人为干预,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2.规范账务处理,避免会计信息失真
建筑施工企业要确保账务处理的规范性,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一是要规范票据获取和保管。在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获取上要严格把关,既要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又要做好票据的使用和保管,以备后期的查阅。二是要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使其严格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簿上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要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会计人员要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能因为业务性质属于同一会计要素而错误使用会计科目,或是为了监管等目的而故意错用会计科目。四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专业技能,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
3.推进信息化管理进行,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不及时,信息传递效率低等问题,企业必须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进程,通过构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增加各类信息的传递速度,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财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等对会计信息的综合利用效率,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另外,推进会计信息化管理,离不开对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对信息管理人员的监管。这不但要求会计人员将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输入核算系统,还需要系统管理人员及时做好系统维护,同时要加强对会计核算人员及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监管,为企业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4.增强会计内控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就必须增强管理层会计内控意识,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一是要提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会计内控意识,这样才能使其在企业中宣传会计内控的重要作用,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会计内控的重要性。二是要明确会计负责人及其他会计人员的责任,坚持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从制度上约束会计相关人员行为,提高会计内控执行力,有效防控财务风险。三是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尤其是对会计核算管理重点环节要定期进行风险因素排查,将会计监管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国税法规定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近20种。目前对税种的分类主要是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具体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关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按照各税种是否影响企业当期会计损益,可将我国现有的税种分类为价内税、价外税、代扣代缴税以及代收代缴税。
一、价内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税种都属于价内税的范畴。
(一)计提、缴纳税款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多数价内税税种,企业一般在月末或季末计算缴纳各种税款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账务处理如下:(1)计提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时,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税”科目。(2)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税”科目。(3)计提企业所得税时,假设不存在递延所得税的问题,应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4)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等应缴纳营业税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5)企业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印花税额,并购买印花税票后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计提、缴纳税款计入资产
部分价内税税种在计提、缴纳税款时没有直接计入成本费用,而是先计入资产。但在以后期间,将通过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置清理固定资产的净损益等间接影响会计损益,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按规定计算消费税时,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2)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企业销售不动产按规定计算提取营业税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4)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建筑物应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5)企业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算缴纳耕地占用税,并按照规定一次缴纳税款时,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6)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照规定缴纳契税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7)企业自营进口货物按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后,应借记“库存商品――进口商品”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或“应交税费――应交进口消费税”科目。
(三)计提、缴纳税款直接计入当期利得或损失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或者应借记“银行存款”、“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二、价外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虽然由企事业单位申报缴纳,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至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消费者承担税款,即最终的消费者成为真正负税人。因此,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计提、缴纳不影响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具体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一)正常销售业务或提供应税劳务
首先,应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科目。其次,应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最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首先,应借记“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其次,应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最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视同销售业务
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销售,虽然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销售货物,但当企业的货物所有权属发生改变时,同样应该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所得缴纳增值税,例如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对外投资、赠送等。这种特殊收入,其税费的会计处理与正常销售业务有所不同。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分配股东、清偿债务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或“利润分配”或“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相关的库存商品成本和进项税额,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将自产产品用于无偿赠送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3)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如果该投资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该投资不具有商业实质,则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代扣代缴税和代收代缴税的账务处理
由于企业代扣代缴税和代收代缴税的扣缴义务人不是实际负税人,其计提、缴纳不会影响企业会计损益,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代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代扣代缴营业税
营业税虽然属于价内税,其计提缴纳税款通常计入成本费用,但在实务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义务人,因此税法规定了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具体如下:(1)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2)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总承包人;(3)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或者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人;(5)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售票者;(6)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7)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受让者。
工程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分包方,代扣营业税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营业税”科目。工程总承包方代分包方缴纳营业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代收代缴消费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其申报缴纳通常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但对于确实属于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受托方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消费税时,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收代缴消费税”科目。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缴消费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代收代缴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完善税费账务处理的建议
为使报表使用者能更清楚地了解税款的计提缴纳情况及其对会计损益的影响,方便简化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建议完善各种税费的账务处理。
第一,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目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税金统一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并设置二级会计科目“经营税费”和“非经营税费”,即将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归入前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归入后者。
第二,借鉴固定资产清理会计科目的设置,增设“无形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处置无形资产收入、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第三,为了区分企业自行负担和代扣代缴的税金,建议在“应交税费”科目增设二级明细科目“自负税”、“代扣代缴税”以及“代收代缴税”,分别核算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自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税和代收代缴税。例如,企业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税(个人所得税)”科目。
第四,根据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与目前的会计账务处理并不完全一致。实际上,在这些业务中,所有权和管理权均已发生改变,且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将收获良好形象、知名度和投资收益等“经济利益”,已经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因此,为简化财务人员的税费账务处理和纳税调整,建议修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将产品用于赠送、对外投资的会计账务处理可参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分配股东、清偿债务”进行,即先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后结转相应成本和进项税额。
参考文献:
关键词 :高等学校; 代建制; 基建会计
一、代建制项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2004 年由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以来,许多高职院校在缺乏建设管理技术和经验的情况下,选择采取项目代建模式,“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财务管理通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项目代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预算管理、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和单独建账核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新制度对基建会计核算相关的有关规定
对基建会计核算在执行新《高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依据财政部的《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衔接规定》)基建并账处理方法,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列入高校账套会计处理并在报表上反映。新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取消“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科目,基建资金转入单位基建户时,不在进行支出管理。新制度对事业支出科目下,要求按支出功能、资金性质、项目分类、经济性质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月末并账时,按工程实际支付情况,并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目核算。
三、在新制度下对高职院校代建制会计核算探讨
(一)代建基建资金流动途径
1.同级财政拨入专项基建资金零余额账户基建专用账户代建单位代建项目专户 施工单位等账户。
2.自筹基建资金(上缴财政专户拨款)零余额账户基建专用账户代建单位代建项目专户施工单位等账户。
3.银行贷款基本账户基建专用账户代建单位代建项目专户 施工单位等账户。
(二)各种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
1.同级财政拨入专项基建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收到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学院大账会计分录为: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内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支出功能分类)---项目支出(项目分类)--某工程。
基建专项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归集基建专用账户,因基建账未实际支出,学院账上先借记:其他应收款—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支出功能分类)- 财政补助支出- 某工程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内用款额度) 。基建账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功能分类)--- 财政补助支出(资金性质)--项目支出(项目分类)
因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为加强对代建资金监管,在代建单位设立专用账户(双方预留印鉴),单独核算基建资金。按实际发生工程款,从基建专用账户转入代建单位独立专用账户,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代建某工程款,贷:银行存款。
代建单位收到资金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基建账根据代建单位提供付款凭证等会计资料(复印件留代建单位),会计分录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或待摊投资等-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功能分类)- 财政补助(资金性质)-项目支出(项目分类),借:其他应收款—代建某工程款。
2.自筹基建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除资金来源非财政补助外,如:财政补助改为非财政补助,其他会计分录处理同上。
3.银行贷款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学院基本户时,学院大账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基建借款。
银行贷款资金从基本户归集基建专用户,学院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基建借款,贷:银行存款。基建账上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投资借款-XX银行借款。
(三)月末主要账务并账处理
1.对财政专项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投入并账处理。根据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在学院账上借记“在建工程———基建某工程”科目,贷记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支出功能类别)-财政补助支出或非财政补助支出(资金性质分类)―项目支出(项目分类)-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经济性质分类),贷记其他应收款—财政补助支出或非财政补助支出(资金性质分类)--某工程款。
2.借入资金并账的账务处理。高校资金不足需要向银行贷款投资,而且金额较大,如果用借款支付工程款全部计入事业支出,全年收支不平衡,收支相抵后,导致当年事业结余为负数,事业基金为负数,而财政部关于2007 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1 期)中对事业基金明确规定:事业基金不能冲减为负数。单位如资金损失数额较大、事业基金不够冲减的,有关事项应暂挂账,以后年度用事业基金结余予以冲减。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时,若事业基金填列负数,会出现审核不通过无法上报现象。所以每月并账,学院账处理按对财政专项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投入并账处理方法,年终有出现事业基金负数时,负数按挂账处理,以后年度有资金结余再结转。
(四)资产交付使用账务处理
根据代建单位的基建竣工决算报告等会计资料,基建账处理: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贷记建安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学院大账上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某工程。
(五)基建账上年初建账结转处理
基建未完工项目,年初建账时,基建拨款所属“本年预算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等各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贷方。
基建完工项目,上年已交付使用资产,年初建账时,使用基建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冲转“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使用基建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冲转“基建投资借款”。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B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改革对高职院校经济运行的影响”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B13619S。
参考文献:
备用金分为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指因支出项目固定、支出业务频繁等原因需要周转使用的现金,具有时间长、固定性强的特点;临时备用金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时间短、一次性的特点。
二、备用金的适用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单位的业务采购人员,因工作、业务招待等需要而从单位临时借用的款项,称为备用金,对于这种备用金,有的企业也以“其他应收款”的方式处理,或在“其他应收款”总账科目下,设置“备用金”二级科目处理。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单位职工(包括领导)因公参加会议、培训、出外考察、进修等,从单位临时借支一部分款项,以备零星开支用,也以备用金的形式向单位借支。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这种备用金一般适合不设会计的二级单位或报账单位。单位的二级单位或报账单位,不设会计,没有出纳,银行没有户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应付零星开支的需要,需要从单位借用一定数额的现金,这种情况也称为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1)核定、领用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例1.东营市农科所系东营市农业局的下属单位,没有会计。指定周红星为报账人,2011年5月1日,经农业局领导批准,核定农科所的备用金为20000元,周红星到农业局申领备用金,农业局财务据以入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备用金――农科所 20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0
(2)日常业务发生使用备用金的处理
例2.农科所从山东农业大学购买试验用优良品种1000元,化肥2000元,租用农业机械3000元,周红星持有关单据到农业局报账报销。
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支出―农科所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3)收回备用金的处理
例3.2012年5月1日,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农科所划归东营市职业学院,据此,农业局依法收回备用金20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备用金―农科所 20000
2.事业单位备用金的处理
(1)核定、领用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例4.东营市职业学院中专部,系东营市职业学院的下属单位,两地办学,距离较远。中专部系无会计的报账单位,为方便中专部的业务开展,东营市职业学院决定对中专部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2003年3月,拨付中专部备用金15000元,由中专部赵洪新同志负责。
其会计分录为:
借:备用金―中专部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2)日常业务发生使用备用金的处理
例5.2003年3月7日,中专部购买办公用品3000元,支付水电费9000元,赵洪新持有关单据到职业学院财务科报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办公费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3)年终备用金的清查
工作人员办理定额备用金的,最长借款时间为一年(不跨年度),每年末清理一次。年度内可周转使用所借资金,无需办理冲账及还款业务。
3.企业单位备用金的处理
(1)工业企业
①核定、领用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例6.某工业企业实行前店后厂的营销模式,工厂前面设一营销部。5月3日,营销部申领备用金3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备用金―营销部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②日常业务发生使用备用金的处理
例7.5月5日,根据营业需要,营销部需购买货架2000元,营销部持购买发票和有关手续向工厂财务科报销。
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营销部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③月末备用金的清查
例8.5月底,工厂财务结清备用金200元,并重新办理备用金申领手续5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a.借:银行存款 200
贷:备用金200
b.借:备用金―营销部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2)商业企业
①核定、领用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例9.粮食局下属一粮油小卖部,向粮食局财务科申领定额备用金5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备用金―粮油小卖部 5000
贷:银行存款等 5000
②日常业务发生使用备用金的处理
例10.5月3日,小卖部交来销售收入30000元,结清前领5000元备用金。
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备用金―粮油小卖部 5000
其他收入―小卖部收入 25000
(3)建筑企业备用金的处理
例11.2011年12月20日,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建筑公司财务科结清项目部备用金2000元,重新核定项目部备用金50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①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备用金 2000
②借:备用金―项目部 50000
贷:银行存款等 50000
除上述之外,还包括餐旅企业和个人备用金的处理,都需要用商业企业的备用金处理法。
参考文献:
[1]马素华.建筑企业会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4-0154-02
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它是一项通过为行政事业单位科学地筹集、分配和运用财务活动或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所需要的资金,保证承担国家社会管理服务任务、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顺利开展,把国家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方针政策作为行动指南,并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预算、控制、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
一、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后,会计账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转到“存货”科目的实物资产的管理问题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于达不到新制度固定资产标准的实物资产如家具、用具、装具等,将其账面余额从原“固定资产”账户转入新账中的“存货”科目。存在的问题是:这部分资产仅仅是在“价值”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在“使用年限”上和固定资产是相同的。作为“存货”管理,在领用时,其成本作一次性摊销,则无法根据账实盘点,进行动态监控,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会计管理理念。
(二)新会计制度对一些科目的核算,缺乏具体实务操作指导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前面没有“事业单位支付”限制前提,只是在建新账并结转上年度“其他应付款”余额时强调了一次。二是没有指出计提时如何做会计分录。财务人员在缴纳代扣的个人应缴部分和单位支付部分时,容易对会计分录产生混淆。
(三)“固定资产”科目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问题
一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这个“大批”,究竟是多少,没做量化规定。
二是对房屋建筑物(楼房)日常维修时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当期支出。如果日常维修发生的是大额支出,是否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转作该固定资产成本,没有明确规定。
(四)每月末结转支出和收入问题
按月结转支出和收入,是编报新的资产负债表的需要,对于业务量少的单位可以这样,如果是业务量多,比较烦琐,增加了月末的工作量。
(五)通过直接支付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基建拨款资金的记账问题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拨入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基建拨款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核算,未发生支付时,单位不作账务处理;发生支出时,单位按发生额做收支账务处理。单位月末编制财务报表,未支付部分就无法体现在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中,年末报表时,才体现拨入的全部款项。不符合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
二、对新会计制度下账务处理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对转为“存货”的家具用具装具类实物资产的管理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家具用具装具类实物资产”很特殊,介于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之间,如果是大批量的,则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果是零星的,则作为“存货”管理。对转为“存货”管理的,建议其成本在领用时不作摊销,只做辅助账登记该资产的领用情况,发生盘亏、损毁、报废等处置事项时,再将其成本一次转出,并冲减相应的事业基金。
(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会计账务处理水平
财务人员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主体,应加强业务培训。
对实务操作中的典型业务事项,在业务培训时,如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支付缴纳,应做出具体会计分录。即应由事业单位支付的部分:提取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缴纳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代扣时贷记“其他应付款”,缴纳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对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做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及时解决纠正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账务处理中出现的差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三)建议明确固定资产科目中所涉及的模糊事项
各事业单位应在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实物资产定额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配置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把关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使用、报废等审批手续,对购建、自制、调入或接受捐赠等所有途经获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登记入账,使账实相符,防止账外资产的产生。杜绝固定资产管理中主观随意性的发生。最后还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既协调配合又彼此相互监督约束的核算机制,加强各部门彼此之间的协作,使财务部门能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进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是明确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大批同类资产”的确认数量,防止因理解差异,造成资产的管理模式差异。二是明确在日常维修时,发生的大额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明确大额支出的具体额度。
(四)建议在月末实务操作中,根据业务量的繁简自主选择结转收支
业务量大的事业单位,月末在编报资产负债表时,也可不结转收支,只作账外计算调整后,填报“事业结余”“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三个科目;年末时,再将收入支出结转并登帐。
(五)完善财政直接支付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基建拨款资金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对纳入财政直接支付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基建拨款资金,在资金拨入时应做账务处理,这样月末的财务报表才能体现财政拨款全貌。
任何制度都是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的,做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的会计账务处理事项,确保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
1.EPC总承包管理模式。“EPC”是“设计(Enging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是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EPC总承包模式可以起到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投资成本的作用。通常适用于以工艺工程为主要核心技术的工程项目,只有承包商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及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2.“在转固”。“在转固”就是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缩写,在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以后,项目建设单位就应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二、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一般条件及价值确定
(一)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一般条件
一般情况下,所建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满足了结转确认的一般条件。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由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在建工程转固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按照行业主管单位以及业主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所建造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下列情况之一时: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应经过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构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不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单项资产价值确定原则
1.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应包括的内容:(1)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食堂、车库、宾馆等)、建筑物(如烟囱、水塔、水池等)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建筑工程结算价值、甲供材料费、应分摊的待摊费用。一般应包括列入房屋、建筑物工程结算内的土建、采暖、给排水、通风、照明、弱电、电梯、消防、油饰等费用,土建设备基础等费用应当计入所在房屋、建筑物价值中。(2)给排水管网、室外供热管网、煤气管网等工业管网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值、甲供材料费、应分摊的待摊费用。工程结算价值一般应包括管道、管廊支架、管道防腐、保温、油漆以及与工业管网有关的其他费用。(3)外部电缆电线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值、甲供材料费、应分摊的待摊费用。工程结算价值一般应包括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桥架、油漆、防腐以及与外部电缆电线有关的其他费用。(4)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值以业主审计部门确定的结算价值为准。甲供材料费用根据财务部、物资采供部、以及施工单位核对确认以后的数量、金额确定。
2.需要安装的设备:需要安装设备结转固定资产费用一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工程结算价值、甲供材料费、设备基础等建筑工程费用、应分摊的工程待摊费用。(1)设备购置费一般由以下几项内容构成:1)买价,包括原价和手续费(按照合同和发票价入账)。2)运杂费,包括运到工地仓库前(施工现场存放器材的地点)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费用。3)采购保管费,包括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2)设备安装工程费一般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设备的装配、装置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费用,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油漆等费用以及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合无负荷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投料试运行工作不包括在内)。应将设备安装工程结算价值和甲供材料费用分摊到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中。如果设备安装费属于发生的费用是多个设备的安装费,需要按照设备购置费的比例进行分摊。(3)设备基础工程费是指未安装该设备所发生的基座、支架等工程费用。应将设备基础中土建部分的工程结算价值和甲供材料费用计入所在房屋、建筑物价值中。属于钢结构的设备基础,计入设备固定资产价值中。
3.运输设备和其他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按照购置费计算结转固定资产价值。
4.建设期间采购但属于投产以后使用的备件,应计入存货,待工程投产后列入生产费用,严禁将生产用备件列入在建工程投资价值。
5.工程待摊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工程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指按照规定应付给商品检验部门的进口设备成套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工程保险费、工程监理费、其他工程待摊费用等内容。对其分摊作出如下规定:
对明确界定应由某项固定资产承担的费用,直接计入该项固定资产;对于不能明确界定承担对象的费用,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分摊:1)发生的土地使用费属于一个工程的,应直接计入该工程的待摊费用,如果属于两个以上的工程,应当按照所占地面积的比例分摊到各个工程的待摊费用“土地使用费”中;2)以设备购置费为基数,将汇总的待摊费用按照比例分摊到各个设备价值中;3)以房屋建筑物结算价值为基数,将待摊费用按照比例分摊到各个房屋、建筑物价值中。
6.其他规定:(1)在建发生报废或毁损的账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零星工程能够明确界定为某项固定资产承担的费用,结转时直接计入。(3)未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以及工程完工后场地清理和绿化工程等发生的费用,按照建筑工程费用比例分摊计入。
三、EPC模式下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注意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及时成立专门的转固领导小组
在这种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基础资料最为清楚,其在向业主移交实体工程的同时,也负有向业主移交工程资料的责任。考虑到建设期业主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结构的单一性,客观上也需要依靠总承包单位的力量来完成繁杂的转固工作。组织总承包单位参与转固工作的难点在于总承包单位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往往不高,往往无法像内部管理那样依靠行政关系以命令的形式组织实施。这种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就要依靠公司内部对口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去组织和协调。业主应高度重视项目转固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专门领导小组应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组长职务,项目主管副总担任副组长,组员则应由工程、财务、预算、审计、采购和各项目部、中心的负责人担任。
(二)准确划分结转固定资产单元和认定单项资产
1.化工项目建设投资大,包含单元数量多,各单元分别建设,逐条交工。为了缩短工作周期,提高工作效率,也应将装置划分为若干个结转固定资产单元同步开展转固工作。固定资产单元的划分既要符合项目投资概算的原有规定,更要考虑正式投产运营以后成本核算和经济考核的现实要求,要按照成本核算单元来划分固定资产单元,这样就能够准确列支资产折旧费用,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同时也要考虑项目投资概算的原有规定,顺利完成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
2.固定资产单元确定以后,就要以固定资产单元为单位分别统计资产清单了。在具体确认资产清单前,首先要明确资产划分的口径问题。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现行的《固定资产目录》是确认固定资产类别的权威性标准,要求EPC总承包商在提供资产清单时也要依据业主提供的《固定资产目录》,统一确认口径。考虑到项目建设的特殊性,一旦业主现行的目录没有涵盖所有的新增资产,业主就应及时与行业专管部门和总承包商尽早协商解决。
(三)做好现场资产的盘点和交接问题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资产种类繁多,做好现场资产的盘点和交接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既是确认资产类别、编制资产清单的直接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业主今后资产的实物管理和责任划分,所以在转固之前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对现有的符合确认标准的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准确区分已转固资产和未转固资产,以及按照成本核算单元重新确定资产归属。
(四)转固前的对账问题
要进行资产确认和确定单项资产价值,首先做好转固前的各项对账工作,尤其是和甲供材料提供方和EPC总包方之间的账务核对,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确定资产价值结转的基础,同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物资产的盘点和交接,完成盘盈、盘亏资产的后续处理。
(五)要严格控制转固工作的时间节点,做好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为了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业主转固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定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时,要周密计划、审慎安排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为了保证转固工作的及时性,最好按上述固定资产单元确定时间节点,分别编排计划进行管理。关于各单元计划的编排,尽量使用倒推法,即从转固截止日期向前推算实际转固工作启动日期,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好计划的跟进、调整和落实。
(六)妥善处理“预转固”的后续问题
按照准则规定和项目建设需要完成转固的账务处理,仅仅是完成了资产的预转固工作。资产预转固以后,还会产生大量的后续支出,包括合同尾款的结算以及零星费用的处理,还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该项工作,为准确列支建设成本、真实反映资产状况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
四、“预转固”的账务处理和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
(一)“预转固”的账务处理
1.在项目建成中交,经过装置的试运行,在产出合格品的当月根据设备部转来的资产清单进行预转固的账务处理。预转固的金额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可以依据项目设计概算、合同金额确定。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在建工程――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实际账面成本)、预付账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票未到的结算款项)、其他应付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预计发生的项目费用)。
2.结算项目后续发生的工程尾款时,借:在建工程,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到每月月底,将后续发生的“在建工程”与之前暂估的“预付账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票未到的结算款项)”、“其他应付款 ――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预计发生的项目费用)”科目进行对冲。借:其他应付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预计发生的项目费用),贷:在建工程――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实际账面成本)或者借:预付账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票未到的结算款项),贷:在建工程――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实际账面成本)。
3.财务竣工决算后,将暂估资产账务冲销(如果有遗留事项,部分工程不具备结转条件的,暂估账务不予冲销)。借:固定资产(暂估金额)(红字),贷:在建工程――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余额)(红字)、预付账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余额)(红字)、其他应付款――暂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余额)(红字)。
4.正式结转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关键词】差异化 服务行业 账务处理
一、当前会计专业学生能力培养体系
当前高职会计专业学生能力培养体系是,核心课程一般是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纳税实务、成本会计等有关的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的能力,使会计专业学生基本业务的账务处理能力得到保证,能够应对会计职称类考试,和面对社会中大多数行业的基本业务的处理。另还大力开展各种实训课程加以辅导,利用网络平台,让学生见到工作中真实原始凭证,结合所学理论知识,进行账务处理。
当前会计专业学生能力培养体系已日渐完善,但在上述培养体系中,学生学习会计主体,基本以工业企业为主,少数涉及零售业,极少出现服务行业、建筑行业等。学生在走进社会后,面对基本的业务,能够独立处理,但如果遇到服务行业,或者一些社会上出现较多的现象,却难以入手,因而社会上常出现高校的知识脱离社会实践看似正确却不太正确的言论。
二、应届毕业生就业较多行业的差异化会计处理
通过学生实习后,传递回学校的就业材料,可发现,对于应届毕业生容易在服务行业、零售批发业等经济活动较为简单的行业从事会计的工作。而对于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经济活动较为复杂,同时又具有专项性较强的行业,在招聘会计时,往往需要2~3年的工作经验。因此在本文中,着重区别服务业与工业的差异化会计处理问题。服务业的日常账务处理和工业企业相比,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交通费、广告费等日常费用的业务处理基本相同,两者在产生收入的方式上和确认营业成本上存在着差别。
(1)服务业产生收入的原因是提供服务或者劳务,因此确认营业成本则是相对应的劳务成本,及直接发生的营业成本,如KTV、酒店、宾馆、旅游业、业、广告业、仓储业、物流业等现代服务行业,通过提供服务产生产生收入,如果服务能够在当期(一个月内)完成,能_认当期收入,即: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服务需跨期完成,则应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收入,如果无法确认完工百分比,则按已收款或者应收款确认收入。
1、如:餐馆(一般纳税人)本月提供餐饮服务,共产生餐饮收入20万,税率6%,银行存款入账212万,餐饮服务是当期内可以提供完毕的,因此收入当期全额确认,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
2、如:酒店(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提供住宿服务,本月一共有100人入住,其中有70人在当月内已离店,共收到房费合计20万,且已开具发票,另有30人入住时间从本月到下个月,其中本月入住8天,下月入住5天,每天房费200元, 共收房费7.8万,尚未开具发票。因此30人的5天房费不能确认为当月收入,应作为次月收入,且不产生当月的纳税义务。当月只应确认8天的房费收入,由于未开具开票,虽未开具发票,但应税服务已提供完成,款项已收,产生对应的纳税义务,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7.8
贷:预收账款 3
主营业务收入 24.0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72
(2)对于服务行业的营业成本大多数是劳务成本,即:计提服务人员的工资,另外还有一些为了完成服务而发生的消耗开支,如:餐营业的菜的成本、酒店的水电成本、房屋租金成本等。
①如计提服务人员工资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②如计提应付水电费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水电费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水电费
③计提前期已付,本期分摊的房租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付账款
④支付为完成服务而发生的直接耗费(如:餐馆购买菜而支付款项)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⑤计提设备折旧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对于上述的业务处理并非全新知识,但对于具体化的应用是没有过多的涉及到的,因此学生进入社会后,对这些业务不熟悉,不是知识不能运用,而是对于行业的思维模式难以转变,学生长时间练习工业企业。因此在教学培养体系中应加入服务业的专属业务进行专题讲解,并辅助相关真实原始凭证,增强学生感性认知与理性思维。
三、结束语
3.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固定资产置换同存货置换,无形资产置换也是如此。
例4.某行政单位与A行政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置换,某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原价100万,累计折旧20万,A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原价120万,累计折旧30万,A行政单位支付运费1万,请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某行政单位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90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9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80 累计折旧 20
贷:固定资产 100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0
借:经费支出 10 贷:银行存款 10
A行政单位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81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1
借:经费支出 1 贷:银行存款 1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90 累计折旧 30
贷:固定资产 120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9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9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 贷:应缴财政款 10
借:应缴财政款 10 贷:银行存款 10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2)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3)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4)名义金额。
行政单位捐收与捐出特征是“直来直去”。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捐出时账务处理同上相反。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的,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
盘盈固定资产同存货。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盘亏同上相反。
三、固定资产后续核算,包括:大修、小修、折旧
1.折旧的时间规定是当月增加当月不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不考虑残值。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每月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同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是: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至少20年,机器、生产设备至少10年,电子设备至少3年,交通运输工具至少4年,与生产活动有关的器具、家具至少5年。
折旧原理:企业是实提折旧,主要是反映资产价值的转移。行政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是虚提,主要是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防止资产虚增,夯实资产基础。
行政单位对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以名义金额入账的固定资产;境外行政单位持有的能够与房屋及构筑物区分、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是: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如果计提完折旧后,还继续使用该固定资产,报表要继续反映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小修采用费用化处理原则。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大修固定资产采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
四、固定资产减少
1.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时,账务处理: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余额)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拆除费用、运输费支出等。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2.处置固定资产时
例:某行政单位处置一项固定资产,原价100万,累计折旧20万,处置价款90万,处置费用1万。
(1)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80 累计折旧 20
贷:固定资产 100
(2)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0
(3)借:银行存款 9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90
(4)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 贷:银行存款 1
(5)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89 贷:应缴财政款 89
(6)借:应缴财政款 89 贷:银行存款 89
3.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同上(1)、(2)。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余额)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的关键是允许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在2007年和2008年的年报中,云南铜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包括: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受腐蚀生产用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的年报中,云南铜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包括: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受腐蚀生产用房屋建筑、冶炼设备、冶炼电器、化工设备及其它设备。本文研究的固定资产指的是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因此,在2007年和2008年指云南铜业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指云南铜业的冶炼设备、冶炼电器、化工设备及其它设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指的是上述设备对应的累计折旧。
一、增值税转型对账务处理的影响
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不能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用公式表示为:
固定资产成本=买价+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费用,账务处理为(假定款项已付):
借:固定资产 XX
贷:银行存款 XX
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用公式表示为:固定资产成本=买价+相关费用,账务处理为(假定款项已付):
借:固定资产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XX
贷:银行存款 XX
二、增值税转型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
假定云南铜业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转型,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
公式1:增值税转型后本年少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年固定资产增加额(含进项税额)-本年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含进项税额)
在2008年度,云南铜业的固定资产增加额(含进项税额)是398 920 150.61元,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含进项税额)是
340 957 393.68[398 920 150.61÷(1+17%)]元。在2008年,云南铜业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57 962 756.93(398 920 150.61-340 957 393.68)元。所以云南铜业在2008年可以少缴纳57 962 756.93元的增值税。
采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增值税转型后,云南铜业在2007年可以少缴纳223 801 122.05元的增值税,在2006年可以少缴纳30 136 914.99元的增值税,在2005年可以少缴纳44 006 167.00元的增值税,在2004年可以少缴纳
56 033 482.99元的增值税。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注:为简化起见,本文没有计算少缴纳的增值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云南铜业2007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最大,相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越多,企业少缴纳的增值税额越多。云南铜业2006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最小,相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越少,企业少缴纳的增值税额越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减少,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少,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为企业扩大生产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
三、增值税转型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在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固定资产的成本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固定资产折旧额低于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折旧额的减少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所得税。
公式2:累计折旧减少导致所得税的增加额=累计折旧减少额×25%
公式3:增值税转型后本年增加的净利润=累计折旧减少额×(1-25%)
在2008年度,增值税转型后累计折旧减少额是4276222.95元,
累计折旧减少导致所得税的增加额是1 069 055.74(4 276 222.95
×25%)元。因此,2008年增加的净利润是3 207 167.21
[4 276 222.95×(1-25%)]元。
采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云南铜业2007年增加的净利润是19 400 252.17元;2006年增加的净利润是1 775 004.61元;
2005年增加的净利润是2 273 606.80元。计算结果如表2、表3所示。
从表2、表3可以看出,累计折旧减少额越多,企业增加的净利润就越多。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鼓励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因此,增值税转型后,机器、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企业受益较为明显,而一些固定资产投资较少的企业则受益较少。
【参考文献】
燃气公司涉及的具体业务为营改增前报装建筑安装工程选择简易计税的老项目计算缴纳增值税:以老项目含税报装收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3%)×3%。
在“营改增”初期,因无相关规定指引,大部分公司对与扣除支付的分包工程款相关的增值税额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导致了会计账簿期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未缴税额不一致,且呈逐期增加的趋势。
2016年12月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出台,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二、选择简易计税的“营改增”前老项目涉税账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硬?,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老项目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则不能适用扣除土地成本的规定。因此,对于土地成本占比较大的项目,在选择计税方法时尤其需要重点考虑这一点。目前文件规定可扣除的部分仅表述为“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而对于其中方式取得土地,如在4月30日前接受投资入股取得的并未言明可以差额征税。根据试点文件的规定,5月1日之后,购进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了。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计税方法时,也必须考虑到计税方法对销售的影响。假设如果是以住宅为主的楼盘,那么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可能影响不大,毕竟自然人是购房大流;但若是商业为主的项目,那么则不能排除存在大量企业购房者,这部分客户对于进项税金有需求,会对价格、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决于开票企业纳税选择,3%税务局代开票或11%}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根据附件2第(八)条第7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本条第9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4.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5.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6.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开发成本{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成本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三、简易计税及分包款税收优惠涉税账务处理策略
一、矿井建筑物的特征
煤矿矿井建筑物是指在煤矿井下提供开采煤炭资源劳动条件的建筑物,包括井筒、通道、峒室、泵房、井内车场及煤仓等。
矿井建筑物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建筑物。一般企业的建筑物通常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也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而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本文主要把建筑物作狭义理解。矿井建筑物与一般建筑物的区别如下:
一是矿井建筑物是井下的建筑物,一般企业的建筑物通常是指地面建筑物;
二是矿井建筑物是提供劳动条件的建筑物,一般企业的建筑物不仅有提供劳动条件的建筑物,还有提供生活条件的建筑物和提供其他活动场所的建筑物;
三是矿井建筑物的最长使用年限取决于煤炭开采年限,一般企业建筑物的使用年限通常取决于自然损耗和生产环境的影响;
二、矿井建筑物的折旧方法
(一)矿井建筑物折旧方法的理论分析
矿产资源是一种递耗资产。所谓递耗资产是指随着人们采掘、采伐等工作出产产品而逐渐消耗以至耗竭的自然资源,递耗资产价值的转移,称为“折耗”,而不是“折旧”。会计理论界认为,与递耗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该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是开采矿井所需的地面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而不计提折耗;
二是在井下开采自然资源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机器设备(如采煤机、掘进机等),应计提折旧,而不计提折耗;
三是在井下提供开采自然资源劳动条件的矿井建筑物,由于这些应计折旧资产将在某种递耗资产的整个有用年限内提供服务,它们的折旧就应该按照与递耗资产折耗相同的比例来摊提,即矿井建筑物参照递耗资产折耗方式计提折旧。
从以上分析可见,煤炭企业矿井建筑物计提折旧的方法要同矿产资源储量及整个有用年限挂钩,是递耗资产折耗式的折旧方法――产量法。
(二)我国矿井建筑物折旧方法的演变
我国矿井建筑物的折旧方法,虽然总体上体现了“产量法”的特征,但形成的折旧资金来源经过了“折旧基金”、“维简资金”、“井巷及工程费”等演变形式。
1.计提折旧改提基金。即对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的井下工程所需资金,从1965年改由生产成本提取基金解决。
2.计提基金改为计提更改资金。1967年1月10日,财政部财工综杜字第3号通知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拟订的《一九六七年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计划(草案)》规定:“煤炭、林业、冶金等采掘、采伐企业的开拓延深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技术改造资金按产量提取,摊入成本,不再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其中,采掘企业的开拓延深费用是“生产矿井向下一水平延深时,需要开凿的主付井筒、井底车场、井底各种峒室和两翼运输道、总回(入)风道到第一石门为止的工程直接工料费。生产矿井延深后,需要做的是为全矿井或一翼服务的风井、注沙井、交通井的直接工料费。上述开拓延深等工程中的管、线、路工程包括在内”。
3.计提更改资金为维简资金。1980年10月27日,煤炭工业部、财政部发文[(80)煤财字第1100号、(80)财企字第561号]将煤矿维持生产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安全措施和不断增加生产能力的环节改造工程的资金称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简称“维简资金”)。从1981年起,矿务局在“专用基金”科目下设“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明细科目,煤炭部在“专用基金”科目下设“国家拨入维简费”、“下拨维简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4.计提维简资金改为计提“两金”――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1985年5月18日,煤炭工业部、财政部以(85)煤财字第312号文“印发《关于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从1985年1月1日起,“全国统配煤矿和重点煤矿的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改变按吨煤从成本中提取和国家拨款的办法”为“恢复计提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的办法”。煤矿维简资金由“从成本中提取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以及向用户收取的维简资金等三部分组成”。
5.计提“两金”改为计提“维简及井巷费”。从1993年7月1日起,我国煤炭企业维简费的核算采用“维简及井巷费”方式进行。1993年,我国会计核算模式实行大改革,《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维简基金”科目改为“维简及井巷费”科目(流动负债类科目),并在“维简及井巷费”科目下设“维简费”和“井巷费”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6.计提“维简及井巷费”改为计提长期负债。从2004年起,我国煤炭企业维简费的核算采用“长期应付款”的方式进行。2004年5月2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财建[2004]119号文《印发和的通知》规定:“鉴于原在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项目已经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因此,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这一规定很明确:煤炭企业矿井建筑物只提维简费,不再计提井巷费;维简费不再用于安全支出,仅用于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该文件进一步规定了维简费的八条用途: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矿井(露天)技术改造;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矿区生产补充勘探;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矿井新技术的推广;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该文件还规定,从2004年5月21日起,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计提维简费8~50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煤矿,吨煤8~70元;煤矿,吨煤计提维简费9~50元;其他省(区、市)煤矿,吨煤计提维简费10~50元,计提的维简费包括井巷费,即煤炭企业不再提取井巷工程费。
7.计提长期负债改为计提“盈余公积”。2008年12月26日,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了《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折旧外维简费比照安全费用进行处理。
8.计提“盈余公积”改为计提“专项储备”。2009年6月23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财会[2009]8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此项规定处理。
三、矿井建筑物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
根据2009年6月23日财会[2009]8号文件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通过“专项储备”科目核算。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以下据此设计有关账务处理。
1.某煤矿按月计提维简费时,应将未到龄矿井建筑物正常折旧(即折旧内维简费)和超龄矿井建筑物折旧(即折旧外维简费)分开核算,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原选煤――维简费(计提数)
贷:累计折旧――生产经营用――矿井建筑物(未到龄矿井建筑物折旧)
专项储备――维简费――计提数 (超龄矿井建筑物折旧)
2.该煤矿使用折旧内维简费购置固定资产直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该煤矿使用折旧内维简费用于维简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维简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程物资
原材料
银行存款等
4.上述维简工程完工,形成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维简工程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正常计提折旧。
5.该煤矿使用专项储备维简费时,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发生费用性支出:
借:专项储备――维简费――使用数
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资本性支出: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6.期末,按本期动用专项储备维简费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维简费――使用数
贷: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四、矿井建筑物计提折旧的现行账务处理的意义分析
本来,矿井建筑物应按煤炭资源储量和矿井建筑物原始价值计算吨煤折旧费按月计提折旧,当矿井报废时,矿井建筑物折旧全部提完。但是,由于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几经变化,各个煤矿不能自主计提矿井建筑物折旧,造成煤矿实际计提矿井建筑物折旧和应提折旧的严重偏离。解决这一偏离的较好做法就是财政部财会[2009]8号文件规定的“累计折旧及专项储备法”,即按产量法计提矿井建筑物的正常折旧,超过正常折旧继续计提维简费则为“专项储备”,是一种原有资金的积累。为什么煤矿矿井建筑物提满折旧还要继续计提维简费呢?原因有三条。
一是煤炭企业生产不断进行,需要矿井不断开拓延深,矿井开拓延深需要有资金积累。如果等到开拓延深结束后再计提折旧,势必造成资金的脱节。
二是矿井建筑物原始价值的补偿并不能保证资产的重置。煤矿不同于一般企业,有效寿命周期往往很长,几十年乃到上百年,其投资形成的矿井建筑物价值往往采用历史成本记账,一般情况不予变动。而全社会的物价在不断上涨,会计除按国家统一行动外,一般不对历史成本进行及时调整。这样做的结果是:煤炭企业在资源采完后并不能重置原先的生产能力。为此,国家考虑到矿井开拓延深、接续发展及转产发展,允许在矿井建筑物提完折旧后,如果继续使用,仍可以计提维简费。
三是动用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一次折旧法”。目前,有一种误解认为,凡是动用维简费购买的固定资产使用时都不再计提折旧。实际情况是:动用正常折旧形成的固定资产使用时要提折旧,动用折旧外维简费(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使用时不提折旧。这是因为这两种资金来源都是同时对应的“矿井建筑物”,会计账面上计提的“累计折旧”提足,意味着历史成本得到补偿,可以从会计账面上重置原有矿井建筑物,重置后的矿井建筑物(含开拓延深的矿井建筑物)可以进行新一轮折旧。而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是原有累计折旧的升值,属于“资本公积”性质,用这种资金购买固定资产使用时如果再计提折旧,则计提的折旧费就会“二次进成本”,所以不再计提折旧。
【主要参考文献】
[1] 查道林,冯永志.矿业权收益核算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7(09).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