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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概念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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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概念

篇1

一、生产资料市场与生活资料市场的关系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经济活动中的流通环节的管理主要由物资、商业、和供销三大系统分别进行管理。物资系统主要负责管理工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商业系统负责生活资料的供应和销售,而供销系统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销活动。直到1993年国家撤销商业部(全国供销社)、物资部,组建了国内贸易部。这种管理体系才完全解体。因此我国经济活动中习惯上把流通环节分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块。原则上是以产品最终用途来确定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

而产品本身却没有明显界定特征。比如粮食是一般认为是生活资料,但是如果用作工业酒精的原料它就是生产资料。再比如,小车过去是作为生产资料由物资企业经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车逐渐进入家庭而成为生活用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流通环节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已日益被人所重视,但是不少经济界仅仅把注意力放在流通环节中的生活资料的流通部分,而忽视了生产资料流通对经济活动重要作用。以下是2000年~2007年我国全社会生产资料销售和消费品零售情况。

图中表明21世纪以来,我国流通总量随着我国GDP稳步增长呈现稳步增长,但是生产资料市场销售增长的幅度要高于生活资料销售情况。由此可见生产资料市场发展对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虽然生产资料市场不像生活资料市场那样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油盐酱醋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直接影响百姓生活,人们对此尤其敏感。但是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却直接影响生产的发展,它与工厂的开工率,影响失业率密切相关,进而影响通胀率,最终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希望经济界与管理层对生产资料市场流通状况应该予以更多的重视。

二、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关系

目前物流专业的教科书,在谈到物资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时,无一例外的认为物资企业与物流企业具有本质的区别。在此笔者持不同观点,我们认为物资行业与物流行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1.从物流学起源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人沿用军事后勤管理思想创立物流学(Physical distribution 字面解释为物资分配)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逐渐用Logistics(字面意思解释为后勤)一词达意取代了Physical distribution(物资分配)一词,从此Logistics 就是成了国际上通用的物流学的概念了。70年代Logistics一词引进日本,日本人选用“物流”这两个汉字表述物流学概念上的物流,这和我国物资流通的概念十分吻合。在此之前我国通常把“物资流通”简称为物流。因此我国物资行业的理论界也最早直接引用了这两个汉字表述物流。可见物流本身就不存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换句话说,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存在物流问题。

2.从企业的服务对象来看。有学者认为物资行业的“物”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物流行业的“物”是指物品,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退货和废弃物等,因此他们就认为物资行业和物流行业是两回事。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有偏颇的。从物资行业经营的内容来说,一方面的他们在为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资料的同时也销售了上游厂家产品。虽然说计划经济下的物资企业主要是工业生产资料,但也不完全是这样的。事实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企业的服务对象不仅局限于生产企业。全社会的所有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团体机构的物资供应都是由物资部门承担的。物资产品的范围也不仅局限于生产资料(主要是短缺物资)。商业部门的企业则主要负责城市居民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物资部门的主要经营的产品才逐渐演变为以工业生产资料。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逐渐取消计划经济,物资企业经营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物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也不局限于工业生产资料了,比如不少物资企业成了汽车销售龙头企业。因此从物流学中社会物流的概念来看物资行业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物流行业,而目前社会上人们常说的物流企业实际上只是原先物资企业当中的储运企业而已。

3.从企业功能看。大多数物流学者在教科书中认为物资企业从事一边购进、另一边销售的营销活动,是功能单一贸易企业,因此的出结论物资企业不是物流企业。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初,全国各省都把原先政府物资(厅)局成建制转变为物资(集团)公司。这些企业不仅担负着全社会的生产资料销售同时也利用集团的公司相对完备仓储运输设施优势,包括港口码头设施,为客户实施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和信息等系统的配套服务,这也是其他企业无法比拟。至于有些学者认为,物资企业不追求利润最大化,我们认为这主要是部分的企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决不能说成物资企业的特征。事实上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为生产企业服务是物资企业永恒的主题。尤其是大中型物资企业,它们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加工、配送及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要素实施有机结合,集成系统,形成完整的供应链,进行一体化管理;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满足用户日益多样性、个性化的物流需求。这正符合物流学上关注“效益背反”,追求整体最佳状态特征。

4.从企业经营的目标来看。根据物流学定义,物流企业的服务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周到的物流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输、储存、包装、加工、配送等有形服务,以及提供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管理等无形服务。物流企业为社会提供全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物流各功能、要素实现增值服务,降低成本,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少学者认为,物资企业服务的目的主要是搞好供应。尤其是市场波动较大的时候为平抑市场往往是不计成本。因此认定物资企业不是物流企业,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非常片面的。众所周知,任何一家企业尤其是市场经济下的企业都是以公司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物资企业更是如此,现如今不少物资企业通过改制转型之后,已成为社会物流实业的中坚力量,以江西某物资集团公司为例,自从1995年由物资局成建制转型为物资集团公司以来,该公司经营的品种主要有钢材、汽车、化工、煤炭、工业用燃料油、机电产品等,开展拍卖、储运、配送、回收拆解、延伸加工等业务。公司下设钢材市场,是全国推进流通现代化重点批发市场和全省重点商品市场;公司承办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是行业内知名度较高、交易规模最大的旧车市场;子公司物资储运总公司是初具规模,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大型多功能物流企业,年吞吐能力达150万吨。公司坚持以物流为核心业态,主营贸易、市场交易、仓储加工为强势业态的发展思路,从根本上就是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物流企业集团。

篇2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2-0136-02

1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概念

当代中国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完备的、有生命力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概念是其历史和现实在人们观念上的反映。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给予熊德平先生的“市场经济”定义做补充:“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在有限的市场可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人们在创造有市场价值的商品与服务时,为了个人利益而协作,并竞相发挥供给和需求能力,而且市场以这种能力决定资源配置对象的社会形态。”

同样“计划经济”如下:“以自然资源消耗最小化的环保经济为基础,以身份等级平等、资源利用平均、收入分配平均、劳动机会公平为前提,以政府或财团计划统一决策、政企职责不分、分配遵循平均主义为特点,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资料内,人们在生产大规模产品与服务时,为了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而协作,并完全依附于政府和其所在工作单位统一计划,并且国民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都由国家的直接指令能力来决定的管理的社会经济制度。”

2 研究意义

2.1 经济意义

(1)推动我国特色新型工业化。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产业个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他们的文化素养、政治觉悟和技能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我国新型产业化的需求。中国的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落后,农民工接受系统化、专业化的文化教育程度不高,对其工作状况的研究,有助于提高其知识技能水平、政治思想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实现其自主创业和积极就业,弥补产业个人的结构性短缺,尤其是结构性技术工人矛盾的突出,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推动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2)推动我国特色县镇城镇化。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进程,而农民工是推动中国特色城镇化的直接动力,也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国农民工向城镇转移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向沿海发达的城市转移,推进我国大城市经济的发展;第二种是向小中城市转移,推动我国中小城市经济的发展;第三种是向当地乡镇企业转移,推动我国县镇经济的发展。加强思想教育,就能解放他们的思想,开放他们的行为,为适应市场化需求加速向城镇和县镇转移。农民工几乎包揽了城市里最苦最累的行业和工作岗位,这些城市建设的排头兵为我国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为城市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

(3)推动我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从世界农业现代化进程来看,农村现代化是在城市工业化完成之后或是后期阶段不断推进的。发达国家农工现代化主要是靠城市工业向农村地区不断扩散的形式,而我国的城市工业比较落后,主要是依靠在农村兴办乡镇企业来推进农村工业化,而他们可能为了城市的繁荣而忘记家乡的发展。加强工作研究,就是要他们心系家乡、发展农村,农村富裕才能解决背井离乡的命运。通过对其思想教育,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就地就业,产业转移,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农村工业化集聚发展和城市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和扩散,完成一条既现实又理想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2.2 社会意义

(1)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新生代农民工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富裕农民,实现农村规模效益,建立以工业促进农村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强农民工研究,就是要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在分享工业化成果之后,一部分异地农民工回乡创业,把掌握的新概念、新经验和新技术带到新农村的建设中去,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从而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

(2)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生代农民工是实现城乡二元化结构转变的有效途径,缩小城乡差距,走出二元经济结构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必经之路。我国缺乏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他们群体结构复杂,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正常转移,这阻碍了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过渡,也阻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研究有利于引导其正确理解国家政策和选择就业方向,帮助其闯出一条统一城乡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新路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3 SWOT分析法研究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影响

3.1 竞争优势(S):其所特有的竞争优势

(1)人力资源优势。以前的农民工是廉价的劳动力,是到处求工作的状态。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有较强的组织学习能力,由于很年轻就开始工作又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很多人对工资要求很高,工资不达到理想水平是不会工作的,这表明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况消失,他们已不是廉价劳动力,是有一定优势的劳动力资源。

(2)技能优势。首先,他们都是80后或90后,他们比上一代农民工更重视知识的力量,他们深晓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尤其是他们所拥有并擅长的独特的生产技术能力,而辽宁政府更是大力支持农民工读书,很多人免费读大学学技能,弥补社会高级技工的空缺。其次,他们很多是高级技工,他们更懂得如何利用低成本的生产方法。最后,他们长期在某一领域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也锻炼了大规模的采购技能。

3.2 竞争劣势(W):某种会使新生代农民工处于劣势的条件

(1)有形资产。他们建厂立业的有形资产比较缺乏,他们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建立现代化的车间设备和先进的生产流水线,也没有吸引人的城市不动产,生存环境都是返转寄居。在农村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储存,却长期工作在城市而无法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工作环境恶劣和劳动任务繁重,没有条件也没有时间拥有完备的生活和工作信息资料。

(2)无形资产。他们建功创业的有形资产极度缺乏,他们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优秀的个人形象、良好的商业信用、丰富的营销经验、强大的融资能力、上乘的客户服务和积极进取的员工文化,这些都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脑力劳动的比例增加,也不利于工作中职位晋升。

(3)技术实力。技能水平提高却具有技术实力的差距,技术实力的差距关键是新生代农民工缺乏领先的革新能力,没有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同时他们不具备高质量的技术控制实力和完善的信息技术能力,这都是其需要关注和学习的。

(4)工作耐受力低。在我国市场经济制度较计划经济制度带来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和社会财富,也给他们带来了更高的生活水平。第一代农民工对收入要求很高,他们为了工作机会可能会忍受诸如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差、老板态度恶劣这些问题,而从小生活水平相对较好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工资的要求比较低,对他人的尊重感和社会认同度要求越来越高,加之新生代比第一代农民工因生活条件好而吃苦耐劳的精神差,很多用人单位反映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一旦感觉工作不合适或对工作不满意就会不负责任地马上辞掉工作,这也是近几年出现“民工荒”现象的原因之一。

(5)易陷入恶性竞争。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工作很少有竞争,而市场经济制度的典型特征就是竞争。然而大多数农民工少有组织管理,为了得到工作,他们很可能会不惜降低酬劳而抢夺其他农民工的工作机会。如果不能相互尊重及时沟通,这种现象会持续循环,并造成农民工的收入越来越低,进而影响市场经济建立正常的运行机制和交易环境,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成功转型。

3.3 机会(O):市场经济带来的机会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重大因素

(1)他国市场准入壁垒降低。国外发达国家对廉价劳动力和高级技工的需求量很大,往往本国的员工对工作各项条件要求很高,他国为寻求所需劳动力势必降低市场准入壁垒。这就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渠道拓宽,就业机会增加。

(2)国内市场需求增长强劲。国内市场对农民工资源需求增长强劲。目前人们对农民工的印象还是廉价劳动力,而真正的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再是初中毕业,他们更多的是高中和大中专学历,他们对工作各项条件要求和保障比以前高很多,即便如此近年来的“民工荒”现象还是频现,可见国内市场对农民工的需求呈不断攀升趋势。

3.4 威胁(T):市场经济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能力和市场地位构成威胁的因素

(1)国内外出现进入市场潜在的可替代的新竞争对手。他们对工资和工作条件要求越来越高,一些企业因为用不到人而担忧,转而寻求国外进口的廉价劳动力。还有近几年国内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为了谋生,一些大学生放下身段不计报酬地找工作,出现了大学生收入和农民工收入的趋同现象,这也是可以替代他们的竞争对手之一。

(2)汇率和外贸政策的不利变动。

篇3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全面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发生着急剧的变化,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我国法制体系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风险。一直以来,依法治国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变革的加剧,旧的法律制度将遭到淘汰,新的法律制度将逐步建立起来,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的需求。

 

每项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实施,都离不开其所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和市场环境,而在当前社会环境和国际环境多变条件下,我国的行政法也在社会变化过程中变迁,以建立起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行政法制。经济社会的变化推动了我国行政法全方位的变化,在此背景下,我国的行政法领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是根据社会需要所作出的自我调整,但是,在这种调整过程中,行政法制度的变迁却面临着困难,存在着问题。

 

一、行政法制度变迁

 

(一)行政法制度的概念

 

行政法制度,即行政法律制度,是关于行政关系、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证法律,而行政法制度的变迁是指行政法制的替代、转换和交易的过程[1]。制度变迁理论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重要的理论之一,其强调制度更替和演化能够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在我国传统的行政法对其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往往忽视了行政法变迁所需的因素,将其与所在的社会环境隔离开来,使对行政法制度变迁的认识缺乏全局性和综合性。

 

(二)行政法制度变迁的类型

 

1.封闭型的行政法制度变迁

 

封闭型的制度变迁主要是在国家垄断性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政府控制了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权利,独自决定和拟定全国的制度变迁方案,无须采纳公众意见,无须公众参与或知情。这种性质的制度变迁忽视了社会的客观发展,忽略了群众的利益,因此缺乏有效的评判和谨慎的决策,可能会出现违背公众意愿和损害公众利益的现象。

 

2.半封闭型的行政法制度变迁

 

半封闭型的制度变迁主要是在政府主导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一般是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国家。一方面,经济发展正处于变革期,市场刚刚起步,企业对于社会经济未来发展方向没有自我的判断和认识,而且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没有自主决策权,长期的惯性运作使企业面临变革时不知所措,在此条件下,需要政府给予帮助和引导。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主导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认知,对于市场变革必然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转型时期还需要政府扮演主导角色,推动制度的变迁。

 

3.开放型的行政法制度变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各种利益集团必将相继出现,而政府也在市场经济的变革中获得了更多更理性的认识,所以,相对于封闭型和半封闭型的制度变迁,开放型的制度变迁更注重市场力量的均衡,制度变迁的过程是一个广泛参与的博弈过程,变迁的类型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需要根据社会状况、市场发展条件、利益集团等各方面情况加以分析。在这过程中,市场主体是第一推动力量,而政府作为第二推动力,公开制度变迁的信息、选择方案、标准和程序等。

 

二、我国行政法制度变迁的历史过程

 

从建国到至今,我国经济体制经历了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2]。而行政法制度也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变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新发展。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法制度,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生产资料基本上归国家所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由政府和国家指导,必须全面听从于政府的领导,我国经济就像一台由政府操控的大型机器,经济社会的任何发展都由政府决策。

 

在此条件下,行政法律制度只是一种法律表现,没有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第二阶段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时期的行政法制度,这一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开始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在此社会背景下,行政法已实现了由管理模式职能的行政法制模式向控权职能的模式转变,行政法律体系得到了一定程度地完善,也发挥了一定的实质性作用,但是由于国家急于立法,出台了一些内容简单、约束性差、严肃性不足的法律。

 

第三阶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法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面放开,国家经济获得高速发展,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得以改善,依法治国的理念使我国法律制度得以完善和发展,而在此条件下的行政法也实现了新的发展,成为具有法律约束性的行政法律制度。总的来说,我国行政法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一定的历史过程,其通过不断地修正社会结构中失衡的集体活动,获得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均衡。

 

三、转型期我国行政法制度变迁的缺陷

 

(一)行政法律体系不健全,市场经济法律失衡

 

行政法制度在变迁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行政主体缺乏约束,变迁制度缺乏推动的激励机制,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不满,行政知识和技术的落后,经济社会建设缺陷等等,这些负面的因素将会导致市场经济法律失衡,行政法律体系不健全。具体来说,行政规则缺乏透明度,我国的行政工作长期以来处于封闭状态,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透明性差,群众知情权受损,行政公开制度严重滞后。

 

而且,尽管我国已经实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但在实践中收到行政复议、司法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是少数而已[3]。从中可看出我国整个行政体制建设不完善。另外,行政法文存在漏洞,待新的条文出来已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和需求,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差。总的来说,这些都是行政法律体系不健全的表现,也是行政法制度变迁过程中造成的缺陷。

 

(二)行政法制度的变迁缺乏系统性分析,形成恶性循环,增加制度改革的成本

 

制度变迁是根植于社会结构之中的,良性的行政法制度变迁需要全面了解当时社会环境,深入分析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系统性、规范性地解决可能面临的问题,才能使行政法制度变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般来说,经济体制是行政法制度变迁的基础,只有在有效的经济体制中行政法的作用才能得到发挥。

 

政治体制是行政法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行政法制度变迁很大程度上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手段。而技术是行政法制度变迁的源动力,只有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才能为制度变迁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技术基础。这些因素都是行政法制度变迁的约束力量和决定力量。如果没有充分衡量和分析社会经济中相关要素的作用,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性地决策,会形成“消极应变型的变迁”的恶性循环,增大改革成本。

 

(三)公民权益无法得到全面的保障

 

行政法制度变迁中的主题格局涉及到政府、企业、公民等市场主体。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使公民没有参与和评判的权利,行政法律制度成为政府权利的附属品,在经济社会逐渐的变革过程中,政府对市场经济主导权利的减弱,公民对于法律体系的建设有了一定的知情和评价。

 

但是如果行政法制度变迁在客观上不具备保护人权、强化人权的机制,一旦这种制度变迁成为惯例和范式,这种对人权的漠视甚至侵害就会无止尽地蔓延和泛滥[4]。公民的权益无法得到全面的保障。行政法制度的变迁产生负面效应,缺乏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机制。

 

(四)忽视了配套制度的建设,引发相关社会问题

 

消极的行政法制度变迁由于缺乏系统性地分析,不能综合考虑经济、政治、社会、技术发展的因素,从而忽视了体制变迁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使得行政法律制度变迁普遍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为社会问题的引发造成了隐患。

 

比如文件审查制度、上访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都需要加以建设和规范,辅助行政法制度的建设,做好相关的政策准备工作,以增强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作用。如果忽视辅助制度的建设,一旦出现问题,在制度范围内小修小补,为问题的扩大埋下了更大的隐患。所以,在行政法制度变迁过程中忽视对配套制度的建设,将不利于社会的体系的完善,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四、总结

 

篇4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篇5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活动形式的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结构的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义经济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 。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 。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官僚主义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 。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的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客观形态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篇6

对各种社会现象的探索和认识,都少不了对社会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的挖掘,农村留守妇女问题也是如此。尽管学术界对留守妇女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论述各有不同,但是经济体制的弊端是其共同的原因之一。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二元体制,其存在至今仍严重阻碍着农村的发展;进入到市场经济时代后,以“市场价值观”“消费主义”为代表的主流价值观又将农村边缘化,留守妇女则成为边缘化中的边缘群体。因此,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甚至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必须克服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弊端,在主流的发展话语下寻找新的实践。而社会经济所秉承的价值理念和在西方的具体实践,给了我们另类的启示。

本文将社会经济视为一种探索的路径,尝试将其与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进行结合,探讨社会经济在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为农村留守妇女的发展提供新的出路。

二、社会经济的价值理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社会经济的研究,大多是介绍性质的,即介绍社会经济的主要概念和发展脉络,而很少展开具体的研究。香港学者潘毅对社会经济的研究较为系统,既对社会经济的主要涵义和价值理念进行了介绍,也对社会经济在香港地区的具体实践进行了研究。基于此,本文主要采用潘毅对社会经济的主要观点。潘毅指出,根本而言,社会经济是重新将经济发展嵌入社会关系中的一种新型模式。社会经济的实践是多元化的、开放性的、非垄断的,真正回归社区和人的发展需求的。例如,合作社(生产者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社会企业、公平贸易、社区内生性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等等都是社会经济的具体实践。在介绍社会经济在香港的实践中,潘毅还探讨了社会经济在带动社区发展和实现城乡互补等方面的作用。社会经济的价值理念也是多样化的,它注重合作及互惠互补;注重个体和集体;经济公义与社会平等;对生态及环境的保护;民主参与及持份者的民主管理;多元发展及多样性。

三、社会经济对农村留守妇女的介入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大量中青年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谋求生计,成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但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体制还没有完全被打破,城市并没有给农民工提供可以实现举家迁移的条件,因此在农村形成了以“留守妇女”为代表的留守群体。在农村的两性劳动分工中,传统的“男耕女织”性别分工已经向“男工女耕”转型。由此所导致的“农业女性化”现象的出现,在影响农业发展的同时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也形成巨大的挑战。因此,农村要发展,关键在于农村留守妇女的成长,农村留守妇女的成长,关键在于寻求新的发展之路,而社会经济无疑成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将社会经济介入到农村留守妇女的出路解决上,首先必须要明确的关键问题是,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的处境如何,为何将社会经济引向农村留守妇女,使之成为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力量甚至是发展主体?又是否有实现的可能性?

(一)农业女性化趋势的日益加剧,促进农村女性必须走联合的道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猛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男性劳动力到城市务工就业,妇女逐渐变成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农业生产呈现女性化的趋势。所谓农业女性化,就是指农村农业生产和农业劳动越来越多地由妇女承担和完成的现象。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全国有74.7%的农村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庞大的数据背后是松散的原子化的个体依附于家庭和男性,在缺少发展资源的同时与市场进行单打独斗。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缺乏中间环节的农村社会组织格局,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妇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农业女性化进一步增强了农户联合起来、互助合作、共同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的需求,从而妇女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在提高。

(二)农业生产的投入成本与收益的失衡促进农村女性必须寻求新的生计选择

农户基于产业效益比较基础上的理性选择行为受到了包括户籍制度与土地政策在内的制度结构的限制。不可否认,单纯依靠农业生产是无法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农业生产也早已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这也是众多农民选择进城打工的主要原因。由于外出务工的大多以男性为主,因此农业的生产主要依赖于女性。但是农业生产的高投入与低收益,以及大量农业生产间歇期的存在,使得农村女性不愿被束缚在土地上,而更加乐意寻找其他途径来增加收入。社会经济视角的多元发展理念,可以使农村留守妇女根据本村本地优势,寻找促进农村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三)农村留守妇女的现实处境促使其必须实现其自身的成长与发展

对于广大的农村妇女而言,社会经济所秉承的价值理念与性别平等、性别公正具有共通性。社会经济所要实现的不单单是追求经济的增长,而且要在解决农民最为关心的收入问题的同时,通过成员互助合作的民主方式共同改善自身的经济状况,尤其要改变过去妇女在家庭中的依附地位,实现独立的人格地位;重新审视隐藏于经济活动背后的多重社会关系,重建社群之间的信任及经济公义,建立农村留守妇女自身发展的支持网络。现代女性具有丰富的情感、较强的沟通能力、敏锐的直觉、倾向于柔性和民主的领导方式等特点,并有实验证明女性比男性更善于合作。同时通过社会经济的各种载体如合作社、互助协会等组织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可以提升妇女的文化水平,改善妇女生活的精神面貌和价值观念;通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妇女的专业技术和素养。

四、社会经济的具体实践――一个案例的探讨

在中国的语境下,“社会经济“在农村的发展,关键在于创新形式和机制,应更多的发挥农民的互惠合作,立足农村,发掘优势,在人与土地和谐共生的前提下发展优势产业,推动城乡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国内学术界对社会经济的研究以社会经济的具体实践形式如合作社、互助协会为主,如《社会经济在中国――超越资本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的山西永济市蒲州果品协会社会经济案例,以及温铁军等人对“小毛驴市民农园”社区支持农业运作的研究,何慧丽等人对兰考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研究,等等。与上述案例不同的是,本文所选取的案例,是将社会经济的价值理念和实践与留守妇女的生计问题进行结合,即社会经济的理念与实践是如何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群体中发挥作用,农村留守妇女群体又如何创新社会经济新的理念与实践。

G村位于鲁西南的Y县,它原本是一个普通的以种植业为主的村庄,农业生产以稻谷和小麦为主。G村男性劳动力多去县城务工,也有的去东部沿海城市谋生,因此村中存在大量的留守妇女。由于村庄土地适合杞柳的种植,2006年以后陆续有农户改种杞柳。至于为何改种杞柳,首先所考虑的还是经济收益的问题。村民意识到单纯的种植业无法获取收入的增加,而多数留守妇女也有意向寻求其他途径来增加收入。一个偶然的机会,村民接触到杞柳,并认识到进行杞柳生产的巨大经济潜力。

为了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很多农户选择了合作生产与经营。杞柳种植很简单,插上柳条后就能成活,收割完后,第二年继续发新芽,不用任何施肥等人工措施。因此在杞柳的生产环节,合作生产是没有太大的必要。但是,为了提高杞柳的产量以及质量,村民们还是选择了合作,以便大规模大规模的种植和经营。合作的出发点还在于互相帮扶,在经营上的合作尤其重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在经济上寻求一个能够连接市场的途径,而农民的组织化就成为解决这一难题,实现农民利益的重要方法,其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民组织化重要形式之一。为此,妇女们成立了互助组织,依靠互助组织的力量来推动杞柳的经营。同时,协互助组织的成立也有利于引起镇政府的重视。镇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杞柳的生产经营。例如对杞柳基地建设给予补助,充分调动农民种植杞柳积极性;在贷款方面根据农户杞柳种植情况,核定贷款金额,帮助杞柳种植户解决资金困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质押,解决种植户资金问题;对于成规模的杞柳加工企业,高薪聘请国内外专家教授;规划建设杞柳大市场,发展杞柳文化。

目前,得益于互助协会所能调动的资源,从杞柳种植到杞柳产品的制作、开发,再到杞柳成品的设计,都形成了一定规模,并且正在不断提升和塑造柳编工艺品的市场品牌。这大大促进了G村的经济发展。

同时,杞柳皮的变废为宝还推动了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刚开始,杞柳加工成白条后所产生的柳皮、下脚料都被村民当作柴火烧火做饭或者直接扔掉了。后来有村民发现,柳条皮具有清热去火的神奇功效,加工后的杞柳皮经过高温消毒,是牛、羊、马等各类哺乳动物的最佳饲料。

单就杞柳的自身生产我们看到,相比于单纯的种植业,杞柳的种植对于土地或者环境的污染更少,符合社会经济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调。杞柳生产的副产品的变废为宝,也是资源节约、废物利用的力证。

不可否认,杞柳生产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生计上起到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但是,我们不应当仅仅看到杞柳生产所起到的经济作用,更应看到在经济的背后所包含更为重要的内容。依赖于杞柳生产所形成了的互助合作组织,不仅仅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在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协助与合作,建立了强有力的支持网络,这种支持网络超越单纯的经济生产,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起到作用。组织内部采用平等参与、协商解决的决策机制,使妇女形成了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意识,也使妇女更加关注村内诸如村委选举等实务,推动农村发展。组织所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丰富了妇女的精神生活,使妇女能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篇7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5-0127-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经济的发展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并逐步与国际经济运行方式接轨。同时,土地经济理论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科学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经济运行方式。它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城市经济的发展来管理城市,这是城市发展管理理念上的一次再提高。而经营城市正是在这种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形成的。所谓城市发展与土地经济的关系,也就是土地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经营城市的发展中,市场经济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价格信号,引导人们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社会最需要的、使用效率最高的生产单位上去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而土地经济是人们依据经济观点或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解决如何分配和利用土地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研究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土地的关系及因利用土地作为财产和收入来源时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

通过多年的实践人们发现,土地经济和市场经济在经济理论上具有四个共同的基本属性:一是中枢性。市场上联最高经济调控中心,下联企业和每个经济细胞。市场参数是宏观决策的基本依据,市场信号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基础。整个经济运行,其一要以市场为中枢而开展,没有了市场的元素,经济活动将难能存在和发展;其二是利用土地在地域上的特殊性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处在不同地域的土地具有不同的经济价值;二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无论是土地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要靠市场的需求来推动。即通过需求信号,由千百万个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经营需求做出决定,通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来实施。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环境和条件需要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来体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要通过价值规律进行调节与分配,市场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基础,它控制着市场经济的平衡,控制着土地价格的平衡。三是竞争性。市场就是战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同时也是土地经济的突出特点。竞争对商品当事人既是动力又是压力。平等竞争的条件是通过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育来实现的,市场竞争以严酷的损益,激励劳动者千方百计地提高劳动效率,迫使经营者不断地采用最新技术和经营管理。使得整个市场经济位于一种良性的发展态势,使得土地利用率达到最大量化。四是开放性。市场是向所有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开放的,是向不同企业、向国内外开放的。开放是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只有开放才能搞活市场,才能使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时事需求并行,使一个城市的发展不时地站在一定的高度上向前发展。而土地正是在经营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是开放性经济中招商引资的一种手段。

无论是土地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市场经济如何发展直接影响着土地在市场上的价格,直接体现土地利用率及土地在区域上的等级划分。然而,土地经济中土地价格的高低,也直接体现该城市经济发展的层次,在土地经济中土地如何合理分配上和供求关系上,直接影响着该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影响着一些与房地产相关企业的发展,当然也影响着地域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经济政策及市场的需求都影响着土地经济中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分配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其配置形式主要是由行政划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随着城市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土地经济的概念在地位上和作用上得到显化,土地管理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日程,使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管理,充分体现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身份。目前,我国各地区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并实施土地的招标拍卖,形成了政府垄断土地的一级市场,这正是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所形成的一种管理手段。这种管理手段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其作用表现在:一是能够盘活城市的存量土地;二是为城市建设融资;三是控制房地产盲目开发,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四是通过对企业的收购补偿可以使下岗职工的生活得到保障;五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做了妥善的安置。前些年由于城市要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就增大,政府对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又不能实行一定的控制,形成一种多渠道供地的形势。这样就造成很多开发企业在这种形势下大量屯积土地,以求得在土地上获得利润,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房地产公司蜂拥而上,盲目开发,造成大量房屋积压,这边房屋还没有销售出去,那边又在搞开发,形成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式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所以,要经营好城市土地城市政府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提高经营城市土地的艺术,降低经营城市的成本,保证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稳定运行,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实践证明,调整好土地经济与经营城市之间的关系是城市发展的关键。在探索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经济学原理,遵循“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理论、从理论再到实践”的原则。几年来,通过我国各地方利用土地搞发展的实践可以明确看到,经营土地和经营城市在实践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穷的潜力。特别是当前国家发展小城镇建设的决策,将农民集中居住,既拉动了城镇经济的发展,又使土地达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这一决策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伟大实践中新的里程碑。

还应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城市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各种资源、资本进行聚集、重组和市场化运作,才能实现城市发展资金运作的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经营土地是经营城市的核心和关键,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所以,把握和运用好土地经济与把握和运用好经营城市发展的规律是经营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要经营好,就必须先经营好土地。只有经营管理好土地,城市政府才能更好地履行建设和管理城市的职能,才能使经营城市的发展获得更为合理的空间和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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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具有自主性、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的特征。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对企业效益有直接影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和保证企业有序生产的前提条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结合市场经济特征,加强物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才能促进企业发展。

一、我国的市场经济

1、市场经济的定义

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引导。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同义词,在市场经济里虽然没有中央协调的体制指导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通过产品、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了复杂的相互作用,实现了自我组织的效果。

2、市场经济的现象

分析西方国家实现工业化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这些国家相对薄弱的传统封建农业势力,使发展商品经济受到较小的阻力,所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得以迅速发展,开辟了工业革命的道路。事物的发展变化通常都在旧事物相对发达或相对落后的地方实现突破,即所谓的“黄金突破点原理”。

相反的,虽然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在世界中遥遥领先,但也因为这样,传统封建势力比较强大,使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在萌芽的过程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迟迟不能实现封建小农经济向资本主义工业化市场经济的转变。目前,中国社会仍然普遍的充斥着浓厚的反市场和反商品情绪,时常有各种方借口阻挠深入的发展市场经济改革。

3、市场经济的职能

价格被称为市场的无形之手,决定了资源分配,供需决定价格,市场参与者决定供需,参与者是大多数人,因此自由市场由多数人决策;政府和垄断企业被称为市场的有形之手,由少数人做决策。市场经济通过左右手互博,决定谁拥有话语权和定价权。市场经济政府的职能是保护市场无形之手,弥补缺陷。打压垄断的通常手段是价格政策、税收政策、利率政策和补贴政策。

经济市场的政府职能包括:打压垄断、规范市场、鼓励竞争和激励生产。政府理性,社会民主,经济自由,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

4、市场经济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工业和农业互换,工业占据了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最普遍的经营形式是市场营销,给各个方面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一系列的深刻变化。

市场营销根据市场需求,要广泛利用各种市场资源,在广阔的时空范围内进行生产,改变传统小农在一个家庭范围内的局限现象,利用家庭资源进行生产,满足家庭需要。目前,很多人已经接受了面向市场需求的概念,但广泛利用市场资源的观念仍然十分淡薄。在经济发展的形势下,利用市场资源,以市场营销为主要手段,积极发展科学技术,实现中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简述物质管理

1、物质管理的定义

物资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计划、组织和控制企业需要物资的采购、使用和储备。

2、物质管理的现状

根据资料显示,中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 都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物资管理模式也属于“计划”制,根据产量指标制定粗略的物资计划、向少数指定的供货商采购物资、不断加大物资库存等现象经常发生。所以,企业物资管理模式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创新,而且要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潮流。在近三十年的改革与探索之后,我国企业在企业物资的计划、采购、使用和储备等管理环节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

3、物质管理的作用

物质管理在科技技术发达的今天,已经采用先进的设备进行数据管理、分析和存储。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工具,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1)发挥系统工程作用

物质系统工程是运用系统工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进行物质管理。系统工程,需要结合物质部门的特点,遵守科学的管理原则,根据商品的流通规律,建立科学的物资流通机构和体系。在物资工作中,使用运筹学,建立模型、定量分析,通过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综合研究,促进物质管理的科学进步和发展,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

(2)发挥信息化资源作用

信息作用是物质部门的决策基础、系统制订的计划依据,控制物质供应的手段和保证协调工作的重要条件。物质部门决策要先确定目标,制订的目标要结合实际,合理可行;物资工作的起点是物资计划,结合内部和外部信息资源为计划依据,制订最佳的计划方案;通过信息反馈,及时解决物资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出调整和改善,保证物资工作各个环节的正常进行;全面的物资信息,构建了物资信息的管理系统,是保证各个部门互相协调配合的重要条件。不同的部门,利用信息化资源发挥不同的作用,各个部门互相配合,才能保证整个物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

(3)发挥存储论的作用

存储论也叫库存论,是研究仓库储存的理论。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供应需求,需要储存物资达到特定的数量。存货过多,会积压资金;存货过少,会影响生产,造成供不应求。存储论通过研究“物资最优存储量”的理论和方法,既保证正常的经济活动进行,又把各种费用降到最低,拥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可以解决经营管理和物资存储量中产生的问题。

(4)发挥线形规划作用

作为运筹学规划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在线性约束条件下,达到最优预定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根据线性规划中求“极小值”的办法,对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减少完成任务浪费资源的现象;按照线性规划中求“最大值”的方法,对一定数量的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完成任务的要求。

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物质管理

1、物质管理体系不健全

企业对物资管理不够重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比较关注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利润。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在加大生产、积极销售的同时,应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改善企业内部结构,建立健全的物质管理体系,实现采购、储备等制度的规范性,加强物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物资管理模式落后

一般来说,企业的物质管理模式比较落后。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下,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要求企业在完善内部结构的同时,加强企业物质管理,转变物质管理模式。物质管理模式,不仅是企业管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与时俱进,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实现企业物质管理的现代化。

3、物质管理技术落后

物质管理除了依靠管理制度实施以外,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对物资管理的采购和仓储等进行支持和计划。企业仓库一般都由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调度,资源共享和资产归属的限制,导致重复采购问题的出现,对仓库空间进行合理的设计和布局,提高仓库资源使用率和物流效率,采用先进的物质管理技术,使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

四、加强物质管理的建议

1、加强成本控制

在特定的情况下,发展市场经济,提高盈利水平需要企业提高生产价格或者降低成本资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自由的市场和自由的价格才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不能擅自提高价格,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对成本的控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某生产味精的集团,在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996年,根据强化成本控制的方针,使味精这一主导产品对淀粉的消耗量从1995年的2.38吨/吨减少到了2.18吨/吨,节约了600万元的资金,共降低1383万元的成本,提高了450万元的利润。这个事例说明,在物质管理中,应该加强成本控制。成本作为企业生产发展和提高效益的决定性因素,应该合理的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企业经济发展。

2、按照需求进行采购

做好物资采购工作,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防止经营过程中出现“成本漏洞”的必要措施和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和统一规定的格式对所需物资进行上报,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提出申请、报中心审核、最后批准通过之后,按申请的数量进行采购,杜绝计划外的违章和无序采购。

3、加强仓储物资管理

定期进行库房物资的清理工作,对损耗和淘汰的物资备件进行清理,既可以节省库房空间还能够回收资金。按ERP类别原则码放置生产中用到的物资备件,解决仓储管理原来的一些弊端。通过科学的方法对物资进行保养,某石油部门有大型钻井设备20部,8部是进口的,生产周期较长容易消耗物资,加强对这些易耗物资的管理可以根据特点,采用独特的保管养护措施,例如根据物理性能、体积大小、化学成分等合理的进行分类和分别保管。

总结:

现代企业管理是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和全环节的管理,是经济与技术的结合,具有科学性、主动性和经营性。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就由计划制经济体制向市场制经济体制改变,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使得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是我国企业的一个重要的机遇和挑战。企业在竞争中想要立于不败之地,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物质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应该加强重视程度和管理力度,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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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行政授予的方式,将探矿的权利无偿划拨给地质单位,而地勘单位根据国家计划,利用国家投资(地勘费)实施找矿勘探工程,并将勘探成果无偿提供给国家工业部门利用。在这种体制下,勘探者既无任何风险承担,又没有自身的商业目的。地勘单位只是按国家计划来布置工作,完成任务。目的只是提交了地质报告,任务就完成了。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明确了将公益性勘查和商业性勘查分别运行的方针。明确了国家只出资完成基础性、战略性的地质调查,而具有开发目的的详查,勘探工程均由开发商投资完成。国务院第240号令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勘查出资人即为探矿权申请人”,这一来,打破了原先只能用地质单位作为探矿权人的做法。各行各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只要有钱,就可以申请探矿权,从而使勘探单位进入市场,形成了勘查工程的市场活动。在各行各业的探矿权人中,既可以是外国的,也可以是港澳台或大陆各省的,既可以是国营控股的,也可以是各种经济成份联合或纯私人(个体户)的。他们都是通过市场机制形式而获得探矿权的企业,走的是勘探~开发~加工~销售一条龙的路子。勘探成果利用周期短,开发速度快。许多商业性勘探,成果报告提交第二年就开始进入矿山建设,完全扭转了以往勘探成果几十年才规划、开发的格局。

1.2探矿权的出让和流转,使得资源储量形成了资产的概念

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是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有偿取得意味着探矿权有了财产权属性,可以在市场中流转。在探矿权出让或转让的评估过程中,评估的依据是资源储量(包含有资源储量可利用性及经济价值)。客观上使资源储量有了资产化的属性。同时使矿业行政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资源储量成了矿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资源补偿费以占用资源储量的优劣、好坏来定价。采矿许可证发放、矿业权的变更,物业纠纷,资源综合利用均可以用资源储量损耗的量鉴定。资源储量资产化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勘查进程,提高勘查找矿的经济利益,促进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使资源利用真正做到市场配置。

1.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方式了变化

国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于1999年6月8日实施,废止了原来沿用苏联的一套储量分级分类的标准。具有经济意义属性的分类即资源储量按地质勘查控制程度、可行性研究、经济意义三个方面衡量。综合划分为三大类即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从经济意义上划分为: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内蕴经济的等十六个小类。在此基础上,国家于2002年相继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l3908-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O215—2O02)等22个单、复矿种规范。新的规范增加了各勘查阶段设计编制、勘查施工、地质研究、地质报告编制的审批、资源储量估算及评估,也可以作为矿业权转让,勘查开发融资等评价依据。新的规范将地质勘查阶段分为四个阶段:即预查阶段、普查阶段、详查阶段、勘探阶段。提交勘查报告必须要有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才能确定资源储量的分类,并分别对各类资源储量进行估算。

1.4矿井建设立项做出了规定

原来建设矿井只要进行过详查和勘探,便可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规模在3O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矿井,只要有详查报告,就可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模在3O万吨/年以上的,必须有勘探报告,才能进行可行性研究。经过环境和水资源评估后到计划管理部门报批立项,地质矿产部门划定矿区范围、设计单位对矿井总体设计后,便可办理基建期的采矿许可证。新的建矿程序规定了矿井建设规模,审批权限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120万吨/年以上的规模为大型矿山,120万吨/年以下至4O万吨/年以上为中型矿山,4O万吨/年以下为小型矿山,小型矿山的核准(原为立项)和证件办理分别在省发改委和省国土资源厅,中型以上矿山的核准和办证均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如果属于未经过国家出资勘查的空白区,投资商便可直接办理采矿许可证,若属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还需经国家确认的矿权评估机构对探矿权价款评估后,方能取得采矿许可证。探矿权价款缴纳的期限为两年。如果属于国有企业投资勘探,因资金紧张一时不能结清的,可以申请将探矿权价款转为国家资本金。

1.5勘查规范在网度和储量比例上有了明显的放宽

为了适应市场化和投资者的要求,勘查规范对一些应由投资者做决定的事不再统一制定强制性标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勘查网度(即工程的间距)。老的工程规范是勘探类型确定后,不同级别的储量是由确定的网度来划分的,超过就要降级。而新的规范对不同阶段勘查工程布设的要求,相对灵活。包括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阶段。新的规范对工程网度没有硬性的具体规定,也不是过去那种简单地倍数增长或减少,只是用极少量——数量有限——系统取样——加密各种取样工程几个字样来表述,将工程间距的确认权交给了具体做地质设计的工程师来决定。二是探明可采储量。勘探规范指出:探明的可采储量应满足矿山返本付息的需要。表明了勘探规范没有对储量比例做硬性规定。在总的资源量查清的基础上,高级储量(新的规范所称的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比例,由投资者做决定。前提只有一个数量一满足矿山前期生产需要,保证首期、储备后期、滚动发展。一般情况下,探明的资源量能满足矿山建设25—30年需要即可,改变了老规范有关储量比例的要求,使勘探工程布设更加灵活,突显了资金利用的经济效益。

1.6在满足矿山建设初步设计前提下,对工程质量和解决设计中的地质问题要求更高

勘探设计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工程间距和储量比例上有所放宽,但不等于勘查工程质量放松或降低标准,甚至比计划经济时期要求更加严格。作为商业性勘探,它的最大优点是地质勘查到矿山建设周期短,一至二年内,矿山就建成了,勘探成果很快得到验证。

1.7地质勘查工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管理

地质勘查投资多元化和矿业权有偿使用、有偿转让的市场建立,在客观上形成了地质勘查工程市场,相应的就要符合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市场形式确保工程质量的运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需要中介性的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机构,给投资者作勘探工程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二是地质勘查工程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来完成。三是勘查工程技术监督管理。

2现阶段矿产开发注重了成本和综合利用

2.1采矿权取得方式发生了变化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通过行政授予的方式将国家出资形成可供直接开采的矿产地无偿提供给投资业主采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了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采矿权必须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一是探矿权人直接申请办理采矿权。二是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采矿权。

2.2不再沿用落后的开采工艺

采矿权有偿取得后,矿权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开采成本,除沿用原有的管理模式外,重点还考虑到资源的回采。

2.3部门管理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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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发展策略;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004-02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国家间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国家的经济发展早已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而是各国间形成荣损相依的经济网络。一个国家不了解经济全球化、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就意味着经济上的出局,甚至政治上的淘汰。对于中国来说,应当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正确认识经济全球化。

一、经济全球化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经济全球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这主要是由于历史背景、文化传统以及阶级立场等差异造成的。关于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应掌握以下几点:

1.应当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结合的方式定义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谈及经济全球化时,如果只强调生产力的作用,经济全球化就只呈现出客观发展的趋势,只是标记着贸易额、外汇储备量、GDP等数字化的全球化。但事实上,经济全球化也同时受到各国意志的影响,是各国家根据自身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忽略了生产关系对经济全球化的作用,就只会看到经济全球化的一片繁荣,看不到强国对弱国的不公待遇。相反,如果只强调生产关系的作用,将全球化等同于西方化或美国化,就会忽视了经济全球化的客观性,导致对经济全球化的排斥和抵触。因此,应当以理论为指导,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合起来正视经济全球化。

2.应当将经济全球化理解为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经济全球化不是自始就存在,而是伴随15世纪地理大发现以及资本主义国家工业革命而兴起。按照的观点,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和发展,“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1] 在普遍交往、相互依赖的基础上,世界性的交往代替了国家内部的交往,世界相互依存的经济状态代替了民族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自然经济状态。

3.应当注意经济全球化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关系

在谈及经济全球化时,时常将经济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等同,甚至将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类推到政治和文化方面,但各个国家由于历史传统以及政治等因素的制约,是不可能形成政治一体化或文化一体化。所以,经济全球化的定义不可能取代全球化,也不能强硬涵盖到政治和文化上,但要承认经济、政治和文化几个要素间的相互影响。

综上所述,经济全球化的含义是指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在国家间政治、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所体现的各国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

二、经济全球化的特征

1.贸易全球化

贸易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国际贸易,各国间的商品、技术、服务等得以交换和交流。国际贸易是各国间实现经济交往、经济分工和经济合作的基本手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发展势头强劲,贸易全进程获得快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世界贸易依存度超过了20%,21世纪以来更是接近25%。对外贸易已经成为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和运行的重要因素。

除了世界贸易额增长、各国贸易依存度增强外,当今的国际贸易的格局也在发生着变化。电子商务及网络采购在国际贸易中成为主要方式,非实物的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益增大。

2.生产全球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产全球化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形态。生产全球化包括直接生产过程的全球化和生产要素的全球化。直接生产过程全球化是衡量生产全球化深度的重要指标,它不仅使世界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真正成为全球性的,而且使各国的直接生产过程成为世界直接生产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形成统一的全球生产组织体系和一体化的再生产循环系统。正是以直接生产过程全球化为中心的全球生产组织体系和再生产循环体系的形成,使世界经济成为一个市场经济、资本经济、知识经济三位一体的全球综合集成经济系统 [2]。

3.金融全球化

在国际贸易大发展、国际生产广泛推行的同时,金融全球化的势头更加迅猛。国际金融流量巨大,远远超过国际贸易额。据统计,现在国际金融市场一天的流量是6万亿美元,每天仅外汇市场的平均交易额就达2万亿美元。如果说生产和贸易是建立在有形资产和现实价值基础上,国际金融则更像是在虚拟世界里所进行的数字游戏,在伴有巨大诱惑力的同时也带有风险性和投机性。

随着各国放松金融机制监管,“国内金融”和“国际金融”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各国的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

三、经济全球化利弊分析及中国发展策略

1.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我国融入当今经济全球化浪潮与我国改革开放进程是一致的,是逐步开放、逐步走出国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带来许多发展机遇。

(1)大量外资的注入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发展。随着中国逐渐融入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登陆中国,国际品牌的连锁经营店随处可见。外资的注入不仅解决了国内资金短缺的问题,也给中国营造了一个竞争市场;不仅繁荣了国内经济,同时也给中国的百姓带来了实惠。

(2)劳动力的大量输出奠定了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还不能很好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外商在中国建厂以及国外招工,有效解决了我国就业问题,缓解人口众多带来的社会问题,把中国也打造了一个面向国际的世界工厂。

(3)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帮助提升国内整体生产力水平。通过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生产技术,缩短了国内研发时间,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实现技术领先,从而整体提升国内生产力水平。许多跨国公司已经开始不再将中国定位于生产基地,而是定位为技术研发基地。我国也有许多自主研发的品牌在国际领域享有知名度。

(4)带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创新战略的推行。由于我国将外资主要集中于第二和第三产业,特别是外资把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贸易企业当作投资获利的“领头羊”,因而缩短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时间,降低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成本,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携先进技术、雄厚资金、管理经验和高级人才落户中国,也有助于中国企业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并提升自身的国际竟争力[3]。

2.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挑战

(1)因服从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的规则,导致部分经济让渡。中国加入WTO后,必须遵从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履行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国家经济的部分让渡。

(2)跨国公司的强势导致民族经济受到威胁。融入经济全球化就意味着消除贸易壁垒,允许国外企业在本土经营,这带来的后果就是掌握雄厚资金和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将构成民族企业的有力竞争对手,一大部分民族企业一旦失去竞争力将面临被兼并或破产。

(3)发达国家主导经济全球化导致发展中国家边缘化。目前的经济全球化还主要是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导,他们不但形成经济集团,还控制许多国际经济组织,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以及经济摩擦的裁决上都有严重利益倾向,这就导致国际社会两级分化趋势日趋严重、发展中国家面临边缘化等问题。

(4)经济全球化导致国内政治受到干涉,价值文化受到冲击。经济全球化提倡经济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发达国家妄图将经济上的自由化和一体化思想也贯彻到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常以人权高于为借口,干涉我国内政,影响我国政治稳定。同时,西方国家也寄希望以西方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念冲击我国传统文化,达到扰乱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

3.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所应采取的策略

经济全球化对于任何国家来说都是有利有弊,关键在于要认清利弊关系,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趋利避害,从而有效推动本国的现代化建设。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尽管还会受到许多不公正待遇,贸易条件也时常显失公平,但仍然要意识到经济全球化是客观的历史过程,融入经济全球化是必然的历史选择。经济全球化本身是中性的,是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造成两级分化,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因此,必须始终坚定地融入经济全球化,只有融入其中才有可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形成经济联盟,共同抵抗发达国家的经济霸权。我国应当积极加入区域性经济组织,尤其是要与亚洲国家建立良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其次应当充分发挥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力,充分行使权利,敢于提倡自己的主张,对于不公正的待遇应当充分利用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条约,通过协商、调节乃至法律诉讼解决问题。

篇11

1、社会心态的原因。

现实中“诚信”受到挑战,首先是因为缺乏明晰的产权界定和强烈的维权意识。

“诚信”是建立在一个假设的逻辑之上的。甲和乙合作一个项目,如果双方都能够“诚信”,那么每次各自都可赚到一万块钱。如果乙违背“诚信”,伤害甲的权益,一次就可以赚到十万块钱。但是乙未必那么做,理由很简单,乙如果那么做了就中断了合作关系,本来这一关系持续下去,比如说一百次,乙的收益就十倍于违背“诚信”所得到的好处。这就是社会执行“诚信”的基本原理。现实中“诚信”受到了挑战,首先是因为“甲”的定义不清晰,这是以往我们一直不能充分尊重个人资产所导致的后果。同样的,以前我们使用资产平衡表而不是资产负债表,二者反映相同的问题,但有不同的哲学基础。资产负债表表示对债权人的法律承诺,资产平衡表则是为了避免资产流失。诸如法人权益这些概念都很模糊。其次是因为社会合作关系缺乏持续性。比如说目前企业改制中对资产重新评估,一般是往小里估。资产缩水,负债当然是不能相应缩水的。从银行角度来考虑融资的前提都变得不能成立了。逻辑上讲银行有权、有责任、有理由阻止这一行为,只是银行通常装作不知道。如果“乙”坑害“甲”的权益,从逻辑上讲即便“甲”不提出索赔,起码也应中止合作关系,但实际中往往不是这样,因为中止合作关系的前提是市场存在充分的替代,另外,中止本身也是需要法律保障的。

其次是信用意识淡薄,个人信用盲区日渐凸现。为了保护弱势群体银行等债权人不得不做一些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但社会征信系统在个人信用意识淡薄及人们盼着别人也被骗的心理背景下是无法建立起来的。据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个人消费部主任透露,从工行获得助学贷款的119名大学生,到了还钱的日子却连人影都找不着,致使工行损失数百万元。这一数字占了贷款人数的10%。

2、政府干预的原因。

政府过分干预原本应由市场决定的事情,由政府指定贷款和指令形式形成的信用关系缺乏切实的保障。

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信用基础十分薄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被组织成为一个全国范围的单一企业。在那里,经济资源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在自己所属各单位之间进行配置,信用只是资源配置中的一种作用微不足道的辅手段,而且信用手段只能由作为政府出纳机关的国家银行掌握;以避免资源配置的自发性为理由,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被严格禁止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上只有一种信用,那就是国家信用。中央政府统一安排生产、流通、交易以及伴随这些过程的金融活动,交易的双方都假定对方会按照事先的约定交钱和交货,因为交易双方的所有者均为国家,彼此并不怀疑对方,也不必担心违约所造成的后果,双方都知道违约所产生的问题会由国家来解决。

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之后,一方面,经济的主体不再是国家,而是有着自己经济利益的国有法人、一般法人、集体和个人,国家信用涵盖的范围日益缩小,不同形态所有者之间的交易无法再依赖国家信用来完成。而另一方面,商业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在很多地区频繁发生诈骗和违约,交易成本迅速上升,甚至高到了交易无法进行的地步,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有时比计划经济时期还要低。市场的发展对信用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而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这种要求。

在目前的转轨时期,一方面,维系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的制度和道德体系尚未建成,另一方面已没有了计划经济下的指令性计划的约束,同时,“企业和银行都是国家的,国有企业借国有银行的钱可以不还”的思想依旧有一定的市场。在一些地方,政府还没有完全摆正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政府直接进入市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过多干预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严重。

3、司法制度的原因。

司法制度不够完善,信用体系缺乏司法保护,对于失信赖帐等行为惩处、打击不力也是造成信用缺失的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的使用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而信誉的维护却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法系统。法律的作用在于增加破坏信誉的成本,使人们自觉地也是被迫地遵守信用。

工业革命以及现代市场经济起源于法制比较发达的英国,应该不是一个历史的偶然。商品经济在各国的经济史上都有过一席之地,但是它成为主导的经济形式却源自于西欧,逐渐扩张到北美。局部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所以没有办法扩张为全国性的甚至世界性的市场,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一个信用体系,信用可以在局部地区或者一个规模较小的经济中存在,但是要扩张到全国,就必须要有法律系统的支撑。

从某种意义上讲,信用不足是当前转轨时期的伴生现象。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还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之中,企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法律规范。“官司打赢了,钱却追不回”的情况并不少见,法律白条现象使法律尊严仅仅停留在一纸判决上。执法不严、处罚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都客观上助长了不讲信用的风气。从企业本身看,“不守信用仍有利可图”的客观现实使一些企业并不认为违约、借贷不还等失信行为是什么过错。从信用环境来看,守信者没有受到相应的鼓励和收益,失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谴责和惩罚,这些现象,与我国目前所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密不可分。

所谓信用(credit),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备的要素。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人类社会的发展,乃是分工深化和市场扩大二者之间的互动过程。信用是随着分工的深化和市场的扩大而产生的。最初的商品交换盛行的是实物交易,货币的介入使交易较之物物交换更容易达成。但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要求也常常造成不便,为了克服这种不便,卖主往往同意买主在未来约定的时间再行付款,即进行赊账。这样,便出现了最早的信用关系。赊帐意味着授信人给予受信人的未来付款承诺以信任。物流和货币流在同一时点发生的无信用中介的交易方式就被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所取代。后来,信用超出了商品买卖的范围,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信用货币)本身也加入了交易的过程,出现了借贷活动。贷款意味着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未来还款付息的承诺以信任。现在通行的纸币(信用货币)本身,也是在这种信用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说,现代金融业就是信用关系发展的产物。信用交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扩大了市场规模。现代市场经济乃是一种建立在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信用关系之上的经济。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发展过程是信用交易范围的扩大。如果说在一个较小社区范围内的信用交易,由于人们“抬头不见低头见”,还可以用宗族关系、邻里关系来支持,那么,发生在整个国家范围内乃至全球化的市场上的现代信用交易就必须以有切实保证的信用作为中介。失去了信用,交易的链条就会断裂,市场经济根本无法运转。因此,普遍的守信行为是交易能够进行、经济能够运转的前提,也是每一个企业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在一个经济中,信用经济成份的大小,决定了国家经济的规模、水平和竞争力。

然而,信用又会带来风险。当授信人(债权人)授信失当或受信人(债务人)回避自己的偿付责任时,风险就发生了。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就需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只有在这一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稳定可靠的信用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才有可能存在。中国当前的信用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信用经营风险,另一类是道德风险。企业可以承受经营风险,但是承受不起道德风险。

信用缺失,使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以及企业和政府之间缺乏正常沟通、交往的平台和正常运行的基础。这种状况,轻则损害个人形象和荣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对其造成精神和经济伤害,重则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增加交易成本,破坏投资环境,阻碍风险投资的开展,最终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

1、交易者、消费者信心的丧失直接导致投资和消费的减少。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0年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假冒商品、计量不足、欺诈骗销等厂商失信行为的投诉就有12.5万件。一些企业借改制逃废债务,银行利益受损。截至2000年11月底,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42656家改制企业中,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有19140户,占总数的44.8%;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460亿元,占贷款本息总额的37.96%。有资料显示,在经济活动中,竟有50%的经济合同带有欺诈性,足见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信用危机何等严重!为了防止受骗,一些企业在市场交往中只好步步为营,如履薄冰,有些交易甚至倒退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状态。“诚信”不足损害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由于欺诈行为的大量存在,无论卖家还是买家在品种上、价格上都减少了选择的余地,这对经济的损害无疑是不言而喻的。

信用环境不好,制约着投资、消费。老百姓把自己的钱袋子捂得更紧,以放贷为生的银行不得不“惜贷”,企业不敢轻易投资,外资进入疑虑重重。而且,更令人忧虑的是,种种不讲信用所造成的危害,都将加剧“失信有所得,守信却有所失”的扭曲信号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冲击。信用体系的瓦解,使得交易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会引起交易者信心的丧失。经济学理论上讲的最少遗憾原则变成了最大遗憾。上了一次当以后,对消费者而言很多可买可不买的东西就不买了,整个社会的消费都会受影响。所以,信用体系的瓦解会造成交易者信心丧失,进而减少投资和消费,也就会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损害。②

2、交易成本的提高大大降低了经济效率。

交易有三种形式,即买物交易、货币交易、信用交易。在现代生活中,信用交易越来越重要。一旦信用体系瓦解,不仅信用交易无法进行,实物交易与货币交易也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交易方式的演变,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而信用体系瓦解,会提高成本降低效率。现代经济中信用交易所以优于货币交易,货币交易又优于实物交易,就是因为交易成本逐渐降低。

企业间不讲信用,故意拖欠,还直接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了生产效率。据一项对企业的抽样调查发现,企业间相互拖欠,互相占用资金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企业占用或被占用的资金达到其流动资金的近三分之一。近几年企业间相互拖欠、不讲信用而引起的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一些企业视不讲信用为平常事,不少企业还认为不讲信用可直接给企业带来“利润”。一些日子不好过的企业甚至将不守信用作为摆脱困境的一种手段。一个拖欠“链条”就这样形成了,一家企业倒了,许多家企业都要受影响,形成恶性连锁反应,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成为企业沉重的负担。

企业不讲信用也使银行“吃尽了苦头”。在没有信用体系的情况下,现在一些银行采取的办法是“能不贷就不贷”,致使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十分困难。在没有市场信用体系的情况下,银行回避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大客户”,因此,针对“好客户”的竞争非常激烈,以至于形成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直接加大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

3、一些地方出现的信用缺失“综合症”严重破坏投资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缺失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处在快速“释放期”。一些地方因信用丧失出现经济窒息“综合症”,经济发展的路越走越窄”。

一是出现大面积的信用“雷区”,涉足企业苦苦挣扎。二是信用恶化地区企业和资本大量外逃,经济严重倒退。由于出口骗税、恶意逃废债严重,一些地区已成为信用恶化的“重灾区”。许多省外企业不愿意也不敢和这些地区的企业做生意。由于不讲信用,一些人得到一点“小便宜”,却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难以下咽的苦果”。信用环境恶化严重窒息了某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讲信用,对他们的打击是全方位的,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更主要的是,这种急功近利、为赚钱不择手段的做法导致的是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滑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严重扭曲。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已将“重建信用、重塑形象”作为“生命工程”来抓,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昨天不珍惜信用,今天要用百倍的努力才能“找回来”,代价和教训都是巨大的。

在经济生活中,信用是对交易合法权利的尊重和维护。经济生活中每个交易者都有自己的权益,还要和交易者有来往,所以,信用所涉及的不仅是目前的交易,还是未来的交易。信用是对对方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所以,对信用的破坏最终也会使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4、信用体系的瓦解还会给社会生活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大批企业因缺乏流动资金而陷入困境,银行却宁愿资金闲置而不敢放贷,消费领域的欺诈行为更是花样百出,——信用缺失已成为全社会的烦恼。

交易活动只是经济活动很小的一部分,还有人与人的交往等很多内容不是交易领域内的问题。交易领域靠市场原则,非交易领域靠的是道德原则。如果有人从信用体系瓦解中得到好处而没有得到法律制裁,会诱导别人也这样做,这样一来,社会中很重要的自律原则就失去了作用。道德败坏、虚伪泛滥,会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尤其是当人们虚伪的借口不再是为了骗别人,而是为了自保,这样的思维方式一代一代传下去,民族存亡都会出现危机。

入世、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对我国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加开放的环境。国际的市场竞争优势,不仅在于产品的技术含量,而且来自企业信用的竞争。信用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在更为开放的市场环境中,是否具有一套先进的信用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形象和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加入WTO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运作必须遵守国际规则,企业更需要用信用管理的武器保护自己。信用环境的好坏,不仅代表着我国的国际形象,而且是国际投资者衡量我国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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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树立正确的效率公平观,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现阶段的探讨不应忽略“先市场”机制这一阶段,并应针对不同阶段对效率公平观进行具体 分析 :第一,进入市场前阶段,这一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国家如何使 经济 组织和个人获得公平的准入条件。第二,初次分配阶段,即市场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国家对“效率”应否干预,如干预须限于何种程度,才能有利于公平,又不至于抑制效率?未来应是何种发展趋势?第三,再次分配阶段,在该阶段需要关注的是国家应如何拓展实现公平的渠道,使其得到落实,并避免产生偏差。

关键词:“先市场”机制;“后市场”机制;收入分配;效率公平观

1 现阶段的效率公平观不应忽略“先市场”机制

1.1 “先市场”机制的存在及介入的需要

任何一个经济生活中的问题,都离不开其所嵌入的社会生活网络。从传统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跨越,无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极为关键的一步,然而探讨我国现今的问题,并不能在单纯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间进行简单切换,而是要认识到,这两个阶段之间存在着一种过渡状态。尽管这种过渡状态在不同的阶段可能会有所变化,但却能提醒我们在看待改革中的问题时,切不能将问题简单化。首先应当看到的是,在这种过渡阶段中,市场机制不断得到培育。在市场机制中,只要竞争规则是透明公正的,那么先天条件不同所带来的差距,便不能说是不公平。但何谓先天条件不同?这是问题的关键之处。假如说这种“先天不足”是由权利、资源等分配不公而导致的资源占有不均,那么其所引起的贫富差距便不能归结为“先天条件不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资源应指生产性资源,而非消费性资源。“关于资源创造和分配的含义颇复杂且绝不是完全清楚的。然而,没有某种最低程度的资源基础,许多人将无法享有选择不同行动方式的能力。没有最起码的资源,他们将极度脆弱和依赖他人,无法作出完全独立的选择,也无法利用表面上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机会。”虽然这一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进入市场前的阶段,但为了将这种早在进入市场前就存在的权利、资源等分配不均区分开来,权且将其称为“先市场”机制。“先市场”机制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生产要素分配本身,更会延伸至整个生产过程,并影响生产成果的分配。

1.2 有利于减少探讨效率公平关系时的偏差

有学者指出,在分析收入差距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需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都简单归罪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 一方面,舆论对收入差距过大的批评,往往不仅是针对收入差距本身,而更是针对产生过大差距的一个重要前提,即进入市场时机会的不均等,如果这些舆论被片面渲染,便容易出现将收入差距扩大简单归罪于改革本身,而完全否定效率的局面。另一方面,收入差距的扩大确实也不能简单归结为改革应该付出的代价,并因此完全否定公平,在我国这种过渡型的渐进改革中,付出代价可能不可避免,然而在今后如何破除“先市场”机制的弊病,并使这种公平在进入市场后得到延伸,减少不必要的代价,是现阶段必须考虑的问题。

2 “先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

(1)“先市场”机制的公平是前置性的公平,如不能使各经济主体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由此产生的“效率”将缺乏正义的根基、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对此的第一个疑问是,“先市场”机制中公平的缺乏,对进入市场后“效率”的影响是否被夸大?笔者认为,“先市场”机制中的公平具有决定性作用,权利分配和资源占有的差异,将导致经济组织间或个体间付出近似的成本,却会获得差异较大的酬劳,在这种情况下,“先市场”机制中公平的缺乏始终牵制着市场机制。第二个疑问是,解决“先市场机制”的问题难以一蹴而就,何不放开这一问题,转而在进入市场后的分配中进行弥补,以找到更加现实、可行的解决途径。然而笔者认为,一方面,如前文所述,这种解决思路可能导致忽视问题的本源,而将矛盾中心转移至市场机制本身;另一方面,进入市场后阶段所能进行的弥补是有限度的,如果国家能在分配权的行使中逐步赋予经济组织间和个体间起始的公平,才能带来根本的收入分配格局变化。再者,如果仅在分配阶段寻求解决方案,那么在“先市场”机制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将得不到及时扶持,缺乏终极关怀的制度,即使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其本身的合理性也将备受质疑。

(2)扩大“先市场”机制中的公平,需采取系统的解决方案。除了运用法治的力量加大对违法、违规现象的惩处外,扩大“先市场”机制中的公平,需要多方面手段的配合。①主导性手段。即逐步从制度上破除市场进入条件的不等,也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首先,在企业等经济组织之间,除了被赋予公共职能的企业外,其他经济主体间的垄断须被逐渐破除,这同时也将影响不同经济组织内部的收入分配。其次,在个体之间,需要培育和健全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城乡之间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以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障碍,为人们在参与收入和财产的分配过程中提供比较平等的机会。更加科学、人性化的劳动力流动体系,将赋予个体间更多的公平。②配合性手段。解决了经济组织间和个体间表面的机会不平等或许远远够,因为种种问题都与其背后的许多话题息息相关。首先,应赋予起步者更多的扶持和引导。对弱者的扶持并非应一概放在再分配阶段虑,如对于中小企业等处在起步阶段,并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效益的经济组织,在现阶段应给予其法律 、政策上更多的支持,并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为其获得更公平的准入机会提供助力。其次,应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赋予个体更充分、平等的教育资源,破除一些僵化的体制,将会惠及众人,并为个体进入市场创造更多平等的机会。

3 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

3.1 对效率的充分尊重是保持企业竞争力、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

探讨市场机制中的效率公平观问题时首先要辨明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的概念,市场机制的运行必然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而分配不公是在先市场机制中的不公平、再分配中公平难以落实等综合因素下产生,其与单纯的收入差距不能混同。在区分先市场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对于市场机制来说,选择市场就是选择效率。效率不应成为权利分配不公、资源占有不均的替罪羊。市场机制中的竞争带来优胜劣汰,带来资源的优化配置,

讳言效率无益改革。唯有尊重社会成员在竞争中获得的劳动成果,才能引导整个社会走向更加宽阔的发展道路。故而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市场机制中的初次分配仍应是以效率为主导的。有学者认为,“政府的职责是创造一个能充分激励财富创造的社会环境……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在分配上,只坚信‘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去激励人们创造财富,到最后就没什么东西可分了,分配只是解决贫富问题的一个方面,不是全部。”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在1956到1976年,国家实行了工资和物价的“双冻结”,这种僵化的分配机制导致了非常不利于青年一代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劳动者积极性被遏制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难免会成为一潭死水。3.2 这一时期的调整应着重制度的完善,并确立理性的目标模式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表述,似乎隐含了在初次分配中也要注重公平的涵义。第一,总的来说,进入市场机制后的初次分配仍应是以效率为主导目标的,而现阶段调整的重点应放在相关制度的完善上,如确立各项标准和保障制度。因为如果缺乏制度支持,部分主体现有收益的获得也将缺乏保障。这种制度完善有特殊的时代背景,因而具有过渡性质。例如相关报道指出,《工资条例》可望在年内出台,其核心 内容 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欠薪现象。 第二,这里强调的公平应当是一种“适度公平”、“理性公平”。首先,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切忌一刀切,应当在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基础上来“限高”、“扩中”和“托低”,从而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中逐步形成稳定的收入分配结构。举例来 说, 目前,我国私营制造业的平均利润率仅为5%-6%,如果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这些企业员工的工资,企业将有可能大量倒闭或裁员,这样就会使得这种努力是得其反,也不利于产业升级。 其次,从生产单位等内部来看,“限高”、“扩中”和“托低”宜被处理成“一体两翼”的关系,即着力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限制较高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的标准,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假如在内外都能理性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那么其与效率目标的冲突便可以缓和,而这种过渡性的调整也将冲淡进入市场前资源占有不均、权利分配不公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3.3 效率与伦理观的冲突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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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业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建筑业领域的投资将会成倍增加。以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下,人门头脑中形成了“质量好坏无人管,投资多少国家担,工程造价高低无所谓”的传统概念,这种思想如果不改变,将会给国家及建设单位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成功的标志之一,要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必须要认真做好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2建筑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

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产品的建造价格,它的范围和内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1.建筑工程的建设投资

工程造价从广义上讲,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全部建设费用,可以指预期费用也可以指实际费用。它是该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所以也称为建设投资。

2.2建筑工程承发包价格

从狭义上讲,建设项目各组成部分的造价,均可用工程造价一词,如某单位工程的造价,某分包工程造价(合同价)等。这样,在整个项目建设程序中,确定工程造价的工作与文件就有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标底与投标报价、承发包合同价的确定等。

在建筑市场规范管理中提及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较多的是指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工程的承发包价格,它是建设投资中有关工程制造成本的部分,即建筑产品价格。这是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前提的。它以建筑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方式,在进行多次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在这里,工程的范围和内涵既可以是涵盖范围很大的一个建设项目,也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甚至可以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某个阶段,如:土地开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人们习惯上通常把工程造价的这种含义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199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就是这种含义,即“建筑产品价格”。

3.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途径

从经济角度来看,建筑市场的竞争主要是价格的竞争。在工程建设中既能确保工期、质量,又能注重成本管理,控制和把握合理的造价,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就能在竞争中获取主动、走向成功。要使整个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重要的方法与途径就是要控制建设工程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进行更全面的控制。

3.1加强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控制

项目决策阶段涉及到计划、规划、土地房屋等部门,造价管理部门需负责编制项目估算指标,制定投资估算编制的管理办法。

投资决策阶段的建设工程造价,可划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个部分。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而涨价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由于涉及到时间变化的因素,则属于动态投资。

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涉及的行业较多,且包括诸多经验数据,工作量大,具体操作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参加的人员应由经济专家、市场分析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土木工程师、企业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财会人员等组成,且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②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可靠性,从而保证造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2加强工程设计环节的控制

设计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的实施进行的全面安排,也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的过程。所以拟建项目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的关键所在,对于该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造价、质量以及在建成以后能否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在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空间和平面布置、使用功能和建筑标准等进行确定,形成设计概算,确定投资的最高限额;其次,接下来的扩初设计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的细化设计,形成施工图,并根据施工图计算出工程造价。很显然,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非常关键的环节。

3.2.1合理确定设计限额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国家下达设计任务书、核准总投资额的重要依据,一经批准,即作为限额设计控制投资的主要依据,因此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编制投资估算时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克服和避免为了某种目的而不顾客观实际,随主观意向编制估算,使项目的经济信息从一开始就失真,使投资控制成为不可能事件。

3.2.2 设计中按专业分配限额

设计中可将规定的投资限额分专业下达到设计人员,促使设计人员进行多方案比较,力求将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为了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一般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多方案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理论,从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上进行分析评价,使工程造价在投资估算额度内尽可能最大限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若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则需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

3.2.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价格控制

设计单位的最终产品是施工图设计。它是指导工程建设的主要文件。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范围、内容、项目和投资额进行,其造价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

3.3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一定标准、规模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合同造价一般按中标价包死,到竣工结算时,实际上仅是对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造价审核。因而在招投标阶段对标底造价的控制显得十分重要。为加强对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需着重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管理,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其中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条款。

(2)通过细化委托编标合同内容,来进一步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编标责任和义务,促使其规范谨慎执业,具体可采用“质量与中介机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的办法,如“在审标时或其他途径发现的每1%的质量差错率扣10%的委托编标费”等形式来实现。

(3)招投标结束后,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加强对合同的签订管理,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造价条款(合同条款的一词、一字及一标点符号之差,极可能引起造价的大幅上升)。

(4)在竣工结算时,可选几个项目,对原项目审定标底造价进行全面计算,详细复审,编标单位应对所编标底质量负全责,审标单位应对经审查后计增或计减的造价负全责,并对原标底因编标单位原因引起的累计错误超出规定误差范围的情况负一定连带责任。

3.4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

(1)严格编标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力求工程编标预算准确,合同造价科学合理。

在决定工程造价高低的因素中,合同造价是最重要的一环,为达到合同造价的准确合理,预算编标中应严把关口。

(2)抓好甲供设备、材料投资管理

甲供设备、材料投资也是左右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建设中,甲供设备、材料必须坚持以大渠道供货为主,市场自行采购为辅。在自行采购时,由主管工程的机关、工程指挥部共同参与,坚持三人同行、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大型的设备订货可采取招标方式,在签订的特同中要明确质量等级和双方责任义务,设备材料进场后如有质量问题,现场施工代表及施工单位有权拒收,以达到保证供货质量、节省设备材料的投资的目的。

(3)严格办理设计变更签证

a.严格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一般性变更由甲方现场代表起草,交施工负责人

及工程指挥部领导审批,大项的变更,应先做概算,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同时要注重变更的合理性,对于不必要的变更坚决不予通过,对于某些不合理或保守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

b.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监督。对于变更中的内容及工程量增减,

由施工、预算人员进行现场抽项实测实量,以保证变更内容的准确性。

c.制定统一的设计变更管理方法,要求变更单编号连贯一致,提高变更单的内容质量,同时变更要准确及时。

4.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从决策到投产使用中的每一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控制,这样就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建设单位一定要加强对自己工程部门的管理,吸收更加专业化的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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